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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住房公積金 增值收益 政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TU113.5+41文獻標識碼:A
一、增值收益產生以及分配使用現狀
(一)增值收益的概念
財政部《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財綜字[1999]59號)規定: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是指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與業務支出的差額。住房公積金的業務收入包括委托存款利息收入、委托貸款利息收入、國家債券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住房公積金業務支出包括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和手續費支出(指歸集手續費支出和貸款手續費支出)。
(二)增值收益的分配使用的相關規定
2002年修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29條規定“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于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財政部關于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財綜字[1999]149號)規定“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的比例,按不低于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60%核定,或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1%核定,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分配。”
(三)增值收益及分配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隨著住房公積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它的資金規模也越來越大,所產生的增值收益也隨之大幅增加。截止2011年末,全國累計的可供分配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達到205億元,其中建立風險準備金61億元,中心管理費用59億元,籌措廉租住房補充資金85億元。
增值收益及分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缺少對中低收入繳存職工的補償分配機制
現行政策采取“低進低出”的存貸利率。這對公積金貸款者而言是一種制度優惠,然而,有相當一部分的繳存職工在很長時期內都不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只能到退休時全額領取,這種利率安排讓他們蒙受了很大的利息損失。而這部分繳存職工大多數是中低收入群體,正是住房公積金制度設立初衷所要保障的對象,但在增值收益政策中沒有針對這類對象進行利益補償的安排。
(二)增值收益用作廉租住房補充資金引起很大爭議
現行政策規定,增值收益在扣除計提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的余額全部作為廉租住房的建設資金。但絕大部分廉租住房使用對象并不繳存住房公積金,卻享受著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帶來的好處,造成了權利和義務不對等的情況。廣大繳存職工覺得自身權益受到損害,認為住房公積金在沒有解決制度內職工住房保障問題的情況下,過多地承擔了政府的職能,對此意見很大。
(三)風險準備金設置及提取標準不合理
現行分配制度中只設置了貸款風險準備金,專項用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損失核銷。根據《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補充規定》,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的比例,按不低于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60%核定,或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1%核定。然而,這兩種標準在實際操作中差異很大,造成各地公積金中心提取的貸款風險準備金額度大相徑庭,甚至還有城市中心根據增值收益的多少,隨意變更提取辦法,沒有保持會計核算的一貫性原則。另外,《補充規定》中并未明確,一旦發生實際風險超出風險準備金償付能力的情況,如何處理,最終有誰承擔責任。
此外,目前的分配制度中沒有對住房公積金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其他風險設置相應的準備金。具體來說,就是對管理過程中出現的違規挪用或侵占住房公積金情況、因操作或技術上處理不當造成資金運作風險和投資國債帶來的人違規操作風險、證券市場不規范風險和利率風險等問題沒有建立相應的補償機制保障。
三、原因分析
(一)增值收益的產權屬性界定不清
《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屬于個人所有”,由《物權法》中物權所有人享有對物的權利(包括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推理判定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屬于繳存職工所有;但《條例》對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的政策特別是用于廉租住房建設的分配又反映出增值收益屬于國家所有,資金納入財政統籌調度。由于《條例》規定的前后矛盾,很難判定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屬性。而住房公積金又是目前法律概念、性質及各方權利和義務沒有明確的一種公益資金,法律界和理論界對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性質尚無明確的結論。以致社會各界對此爭議頗大。
(二)政策設計存在局限性、調整滯后
《條例》的頒布距今已有10多年的時間。當時,住房公積金資金總量較少,增值收益普遍較低,所面臨的風險還不明顯。因此,當時政策在增值收益的分配方面考慮因素不盡全面,具有一定局限性。然而,隨著制度的不斷發展,初期的制度安排已不能滿足當下的管理要求,在執行過程產生了很多矛盾。另外,住房公積金的社會需求也發生了較大變化。從當前情況看,雖然制度較好地支持了繳存職工的基本住房消費,但仍有相當部分的中低收入繳存職工無法享受到制度帶來的實惠卻要遭受資金貶值的壓力。現行的制度并未適時地做出調整,在維護這類對象權益方面沒有出臺相應的政策措施,在增值收益分配方面也沒有具體體現。
四、完善增值收益使用和分配方式的建議
(一)在《條例》中明確增值收益的資金屬性
增值收益歸根到底是由全體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創造出來的,它應屬于私人儲蓄財產的孽息,在法律屬性上應歸屬于全體繳存職工所有。建議在新修訂的《條例》中明確“公積金增值收益歸全體繳存職工所有”,并明確增值收益主要用于保障公積金運作安全的風險準備金提取、保障公積金正常運作的公積金中心管理費用提取以及定向用于投資保障房建設,優先用于保障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拓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方式,確保增值收益穩定增長
一是對現有的保值方式進行優化。國家應進一步強化住房公積金個貸的利率優勢,在控制好風險的前提下,進一步降低貸款門檻、提高貸款限額、提升服務質量。另外,進一步提高公積金中心在銀行的存款利率。可根據我國五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平均存款利率來確定,每半年調整一次。二是拓寬保值的渠道,優化保值結構。增值收益除投資國債外,還可投資一些金融債和企業債,也可投資一些資產狀況良好且收益穩定的國家重點改制企業和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通過不斷豐富各種投資的組合,實現增值收益的穩定增長。
(三)調整增值收益的分配方式,體現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屬性
(一)全面落實國家新近出臺的擴大住房消費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合理確定二手住房交易稅收征收時點和納稅基準價,加強“賣舊買新”稅收抵扣政策的執行力度,降低居民購買和轉讓房屋過程中的稅收負擔。
(二)積極拓展住房消費信貸業務,全力保障個人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對首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積未達26平方米的購房者購買第二套住房時,購房貸款比例和利率按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
(三)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方式,提高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購建住房最高總價款的計算建筑面積由90平方米調整為144平方米。購買二手住房、建修住房的貸款最高比例由房價的60%調整為70%。取消對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限制。
(四)凡年11月21日至年6月30日期間,除政策性保障類住房外,購買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的,由屬地地方財政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多層商品房補貼房款總額的1%;高層、小高層商品房補貼房款總額的3%。補貼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后發放。
二、切實支持房地產企業投資發展
(五)加大對房地產業的金融扶持力度。各金融部門要積極落實國家新近出臺的各項信貸政策,加大房地產在建項目貸款的有效投放力度和貸款規模。積極探索開展銀團貸款、融資租賃、集合信托、在建工程抵押等業務,推進房地產信貸產品創新和擔保方式創新。重點支持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保障住房開發建設,支持經營管理和信譽好的開發企業發展壯大。
(六)在年6月30日前,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涉及的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建設規費,從批準之日起緩繳半年;從年11月21日至年6月30日新摘牌地塊的開發項目經批準,人防易地建設費可緩繳半年。
(七)優化土地供應條件。從年11月21日至年6月30日,對成交后兩個月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金的開發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出讓金達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下的獎勵1%;5000萬-1億元(含1億元)的獎勵2%;1-2億元(含2億元)的獎勵3%;2-3億元(含3億元)的獎勵4%;3億元以上獎勵5%。
適當降低土地出讓金首付比例。對有特殊原因需分期交地的,開發企業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對符合規劃和便于地塊分割的,可分期發證,相應順延開、竣工時間。
(八)實行按季預繳、按年清算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收入所得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未出售房產的建筑面積比例繳納土地使用稅,將房屋交付使用之日作為次月調減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依據。
三、著力提高房地產業服務水平
(九)進一步優化土地管理手段。根據市場行情,科學合理地確定土地推出的節奏、數量、結構和價格。適當調整出讓土地規模,不斷優化土地出讓條件。
(十)進一步調整商品房供應結構。在供應節奏上,適度控制上市量;在區域結構上,從嚴控制存量房較為集中地區的商品房建設;在房源結構上,適度控制商業用房和辦公用房建設;在戶型結構上,新批住宅項目應以中低價位、中小戶型的普通商品房為主。
關鍵詞:農民進城購房;動因;風險;政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299.23;F323.6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7)013-00-02
我國房地產市場已進入存量房時代,去庫存已成為重要的目標之一。據統計,2016年3月,全國商品房待售面積7.3516億平方米,其中住宅在整個庫存中占比達到62.55%,約有4.6億平方米。然而,城鎮居民住房供需矛盾已基本解決,借助新型城鎮化進程,挖掘購房潛力,鼓勵農民進城購房將是未來消化房地產庫存的重要途徑。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按照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過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擴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庫存,穩定房地產市場。”
一、農民進城購房的動因分析
1.農民期望子女能享受城市較優的教育資源。由于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長期存在,公共服務均等化仍存在較大差距。從教育資源看城鄉間也存在明顯差距,相較于城市,農村教育質量和水平相對較低。鑒于農民越來越重視子女的教育,為使子女享受城市的優質教育資源,有條件的農民積極在城市購房,尤其是購買城市學區房來解決子女的教育問題。
2.農民進城就業后購房安家。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絕大多數。隨著我國農業機械化、現代化的發展,農村所需的勞動力數量大大減少;再加上我國城鎮化及工業化的快速發展,城鎮則需要大量的勞動力,鑒于城鎮勞動力供需矛盾的存在以及農民追求更高生活水平的期望,農村閑置的勞動力積極進城工作就業。經過長時間在城市工作逐步適應了城市生活,回鄉的欲望不再那么強烈,因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進城務工的農民都渴望能在城鎮里置業安家,成為買房的重要潛在人群。
3.農村青年在城鎮購房作為婚房。相比于老一輩農民,新一代的農村青年繼續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的意愿較低,同時農村所需勞動力也在減少,外出務工成為提高收入、改善生活條件的主要手段。隨著農村青年常年在外務工增長了見識、開闊了視野,不再僅僅局限于農村的環境,渴望走進城市生活,尤其是涉及到自己的終身大事時,希望自己及子女將來均可享受城鎮的發展成果,在農村置業的欲望不再強烈。鑒于此,農村青年在城鎮購置婚房正逐步取代在農村建房的傳統。
4.離鄉務工后回鄉置業購房。工業化、城鎮化帶來了人口大規模流動,離鄉甚至長距離離鄉務工已然成為常態。部分農民常年或閑暇季節在外務工逐步積累了一定的積蓄,受制于傳統家鄉觀念影響,以及受落戶條件的限制無法在大城市落戶而選擇回鄉。為顯示自己外出務工的收獲、及在鄰里間爭得面子而選擇在家鄉附近的城鎮購房,在大城市務工的較高收入為在家鄉附近的城鎮購房提供了基本的資金保障,是進城購房農民的重要力量。
二、農民進城購房面臨的困難及風險分析
農民進城購房潛力較大,但當前農民購房也面臨著一些突出的制約因素,存在一定的困難和風險。
1.購房成本較高,農民購房支付能力仍然有限。農民的有效支付能力直接影響著農民進城購房的積極性和可能性。雖然農民的收入水平已有了大幅度提高,但大多數農民由于文化水平較低,仍然從事著傳統農業或外出務工,相較于城鎮居民,農民的收入水平整體偏低且收入來源相對不穩定。而城鎮的商品房價格又相對較高,僅首付款對農民來說就已經很困難。如果農民選擇進城購房,購房首付款及每月貸款月供額將給農民帶來較大支付壓力,特別是可能存在階段性的收入無法滿足償還月供額的“階段性斷供”風險,既影響了農民購房的積極性,也束縛著商業銀行向農民放貸的積極性。
2.資金渠道單一,農民通過貸款購房的難度較大。現今大多數人們購買住房都由自籌和貸款完成,其中貸款又占有較大比例,而無論是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都需要一定的條件,大多數農民因不符合申請貸款的條件而無法貸款。按照現行公積金貸款規定,雖然國家已出臺政策允許公積金異地貸款,但農民真正實現異地貸款難度仍然較大。此外,如果農民通過商業銀行貸款進行購房,則需要提供相應的穩定收入證明、財產證明等材料,而農民沒有可以出具這些材料的單位,按揭貸款獲批的阻礙較大。
三、鼓勵農民進城購房的政策建議
農民進城購房將是我國房地產去庫存的重要方向,在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背景下也存在著較大潛力,需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為農民進城購房提供強力支撐。要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著力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促進城市產業轉型升級,不斷提高城市承載能力和就業吸納能力,使農民真正可以進得來、留得住、融得入、生活得好,吸引農民進城購房,進而不斷穩定住房市場,化解房地產供需矛盾,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1.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鼓勵支持農民進城購房
相較于城鎮居民,農民進城購房存在諸多障礙,需要出臺針對性政策,支持農民進城購房。一是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可采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農民,支持完善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簡化貸款流程,同時,進一步擴大公積金貸款覆蓋面,推進農民繳存、使用公積金,促進農民繳存公積金常態化;對無法采用公積金貸款的農民,如果采用商業貸款方式購房,貸款利率可參考公積金貸款利率。
2.加強城鄉規劃建設,優化宜居宜業環境
借助國家新型城鎮化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契C,加強城鄉規劃、村鎮規劃,進一步優化村鎮布局,把新農村建設與小城鎮建設發展有機結合,吸引農民向小城鎮聚集。在城市棚戶區改造及園區等的工程建設中,積極采取貨幣化補貼的方式,提高貨幣補貼的比例,并引導和鼓勵被拆遷戶通過購買商品房解決住房問題。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在全國集中部署開展打擊違法違規建設專項行動。管理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堅決遏制和消除違章建設蔓延勢頭,依法拆除各類違規違章建設的房屋,在打擊違法違規建設的同時,開發適應農民需求的商品房戶型,滿足農民的個性化需求,建設宜居宜業的城市及社區環境,使農民住得下、住得舒服、住得安心。
3.強化城市基礎設施,吸引農民進城購房
農民進城購房將給城市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帶來較大壓力,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的承載力也決定了可以負擔多少農民進城。因此,要真正吸納農民進城,急需加快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提高城市承載能力。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重點用于城市道路、管網、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教育、醫療、文體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建設優美的人居環境、良好的公共服務、充足的承載能力,尤其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加快幼兒園、小學建設,完善社區配套服務,提高對農民進城購房的吸引力。
4.提升城市產業水平,吸納進城農民就業
解決農民進城購房后的就業問題是農民能否在城市長期定居的重要保障。要不斷優化城市產業結構,提升產業發展水平,大力發展服務業吸納農民工就業。不斷推進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新型城鎮化與新型工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融合發展,不斷增強城鎮產業集聚能力、就業創造能力和人口吸納能力,不斷提高農民收入,增強安身立城的本領。鑒于農民受教育水平普遍較低,要加強勞動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的就業技能,增強農民就業能力。調動政府、用人單位和農民的能量來工共同努力,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技能培訓,就業創業培訓、再就業培訓及就業信息服務,提升進城農民就業能力。
5.健全社會保障體系,解決農民后顧之憂
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已經取得了長足發展但仍不健全、不完善,醫療、教育等公共資源與人們需求之間的差距仍然較大,看病難、看病貴、上學難、上學貴等問題依然突出,教育、醫療支出在人們支出中占有較高比例,或人們將較多的收入用作儲蓄以備未來可能的急需,因而人們實際的可支配收入較低。因而,挖掘農民購房潛力,要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把農民納入保險w系覆蓋范圍,健全大病醫療保險;進一步加強對教育的支持,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使農民有錢的同時也敢花、敢消費,真正挖掘出農民的購房潛力,并將購房潛力真正轉化為有效需求。
6.推進城市公共服務體制改革,提升進城農民歸屬感
論文摘要:目前,隨著經濟的不斷增長,我國的上市公司越來越多,股利政策作為公司財務管理的三大政策之一,在公司經營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一直是現代中西方公司財務管理中的一大難題。我們應在研究我國股利政策實踐的不同特點的同時,還應分析我國股利分配政策成因及因素。
論文關鍵詞:現金股利;股票股利;成因分析
一、股利分配方式
股利是股息與紅利的總稱,是指股東依靠其所擁有的公司的股份從公司分得的利潤,是董事會正式宣布從公司凈利潤中分配給股東,作為給每一個股東對公司投資的一種報酬。股利是一種積累留存的利潤,股東分配股利是一種權利,但分配股利需具備一定的條件。目前,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又稱紅股、送股)兩種,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和盈余公積轉增股本,常常被上市公司作為股票股利的一種替代品,在此一并歸人股利分配范圍討論。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適用的條件不同。現金股利適用于企業現金較充足,分配股利后企業的資產流動性能達到一定標準的,并且具有有效廣泛的籌資渠道的,才能發放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只要符合股利分配條件,即企業不管是否實際收到現金,只要賬上能夠贏利,就可以采用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性質上有差異。現金股利的發放致使公司的資產和股東權益減少同等數額,是企業資財的流出,會減少企業的可用資產,是利潤的分配,是真正的股利。股票股利是把原來屬于股東所有的盈余公積轉化為股東所有的投入資本。只不過不能再用來分派股利,實質上是留存利潤的凝固化、資本化,不是真實意義上的股利。股票股利并無資財從企業流出,發給J爍的僅僅是他在公司的股東權益份額和價值,股東在公司里占有的權益份額和價值,分不分股票股利都一樣,沒有變化。
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對公司、股東財務影響不同。發放股票股利可使股東分享公司的盈利而無須分配現金,使公司留存了大量的現金,便于進行再投資,有利于公司的長期發展。而發
放現金股利將減少企業的實物資財,直接影響企業內部資產的結構,致使長期資產與流動資產的比重發生變化,有利于調節資產的結構。
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會計處理上的差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先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最終由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并按股東大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分配,所以,兩種分配方案不但在時間上不一致,而且在內容上也存在差異,在會計核算上就應采取不同的方式進行。
二、我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成因分析
二級市場比較歡迎遙紅股,而反感派遙現金。這主要是因為我國股市還不成熟。紅利與股價之比很低,與資本利得相比更微不足道。投資者主要是期望從股利波動中獲利,而送紅股又是二級市場炒作的題材,填權的可能性很大。也有一些與上市公司利益相關的個人或機構為了賺取該企業股票的投機收益,利用其影響促使管理當局分派股票股利,甚至是高比例送股或轉增股本。而西方成熟股市,投資者大都關心的是拿到手的現金股利,而不在乎虛有的送股。
配股比例限期。有關法律規范中對股利政策約束不夠,導致上市公司股利政策隨意性較強。
配股建設滯后。有關法律限制上市公司配股比例在l0配3以下,有的上市公司為了從股票市場上多圈錢,只好不顧自身能力和發展前景,大規模進行股本擴張。上市公司股東中控股股東側重于公司的長遠發展,零星股東則傾向于近期利益。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中,流通股只占25%左右,個人投資者數量極多股權高度分散,沒有形成合力,不能對上市公司形成制約能力,這就形成了目前上市公司中不分配比例越來越高,現金紅利越來越少的肆意侵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現象。
我國上市公司中不少企業致益較差,無利可分。有的上市公司為達到配股要求,操縱利潤,因只是賬面利潤,無能力支付股利;也有的上市公司盡管有利潤,但變現能力差,流動性不足,無現金可分。而發放股票股利,公司只要在賬簿上做一筆轉賬業務,無須支付任何代價。這是大部分上市公司選擇股票股利而不選擇現金股利的客觀原因。
三、影響股利分配政策的因素
上市公司在制訂一個適度的股利政策時,考慮的因素有很多,每—個因素都有可能影響到政策的合理性,所以公司在制訂政策時不僅需要考慮本公司的實際情況,而且還要充分考慮到
以下幾個因素。法律園素。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和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防止企業股東和管理人員濫用手中職權,除債權人在簽訂債務、合同時要對股利分配加以約束外,各種法律法規也要對公司的這種行為加以一定的限制。主要包括:
1.契約約束。當企業舉債經營時,債權人為防止公司以發放股利為名私自減少股東資本的數額,增大債權人的風險,通常在債務契約中含有約束公司派息的條款。如規定每股股利的最高限額;規定只有當公司的某些重要財務比率超過最低的安全標準時,才能發放股利;派發的股息僅可從簽約后所產生的盈利中支付,簽約前的盈利不可再作股息之用;也有的直接規定只有當企業的償債基金完全支付后才能發放股利等規定。諸如此類規定,足以影響公司的股利政策。
2.法律法規約束。各國的法律如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規對企業的股利分配給予了一定的限制。如:資本保全約束、資本積累約束、利潤約束、償債能力約束等等。這些約束對于企業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均有一定限制。因此,在下列情況下企業不能分配股利:當企業的流動資產不足以抵償到期應付債務時;未扣除各項應交稅金時;未彌補虧損時;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時;當期無盈利時;經董事會決定,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但分配后盈余公積金不能低于注冊資本的25%等。變現能力園素。公司的變現能力是影響股利政策的一個重要因素。—個公司速動資產多、現金充足,那么它的股利支付能力也較強,這時采用高股利政策當然可行。但是如果一個公司因擴充生產規模或償還債務已將其可變現的資產和現金幾乎耗用完畢,那么就不應該采用高股利政策。在企業的正常經營中,財務管理者總要設法保持一定數量的現金和變現能力較強的有價證券來應付各種突況。否則,大額股利支付會影響公司償債能力。償債需要園素。這個因素是制定股利政策的最基本因素。它主要包括:1.清償能力。公司的清償能力越強,其支付現金股利能力越強。為保持一定清償能力,并留有余地應付各種不確定因素,公司可能不愿意發放過多的現金股利,從而削弱自身的清償能力。2.借貸能力。能力強的公司,可以在必要時迅速借入新的短期債務來償還舊債。這樣,就可發放較多的現金股利。資本成本園素。資本成本是企業制定股利政策應考慮的重要因素。它主要包括:股票發行成本。發行新股票需要發生一定的發行成本。交易成本。買賣股票需向經紀人和有關機構交納一定交易費用。而利用留存利潤籌集資金則可省下這筆成本支出,具有成本低、隱蔽性好等優點。因而從財務管理的角度考慮,通過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充分利用內部融資來籌集資金是最佳籌資方式,可以降低籌資成本。資金需求園素。從企業的生命周期來看,處于上升期的企業總有較多的投資機會,資金需求量大目來源緊張,因而其股利分配額通常較低;處于成熟期或衰退期的企業,投資機會減少,資金需求相對減少。但資金來源和資金儲蓄相對比較豐富,因而其股利分配額較高。由此可見,大量分派現金股利對股東來說未必是件好事。
關鍵字:企業財務通則;資金籌集;籌資方式
資金籌集是指企業采取各種方式,通過不同渠道,并按一定程序籌措企業設立、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財務活動。《通則》將資金籌集劃分為權益籌資和債務籌資兩大類。權益籌資是指企業籌集權益資金的財務活動。權益資金是企業投資者的投資及其增值中留存企業的部分,是投資者在企業中享有權益和承擔責任的依據,在企業賬面上體現為權益資本。其來源可以分為:第一,投資者的投入;第二,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以及企業暫時不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其中投資者的投入所占的比重較大。債務籌資是指企業通過向債權人借款、發行債券等方式取得資金的財務活動。
一、新舊《企業財務通則》差異對比分析
1.籌資管理理念的變化。新《通則》引入風險控制、資本結構決策、資金成本等全新的觀點和理念,將舊《通則》簡單的核算管理提升為控制成本、規避風險的決策管理。同時,指導和要求企業在有效控制財務風險的前提下,自主決定籌資規模、籌資渠道和籌資方式,實現資本結構最優化、企業價值最大化。
2.投資者出資方式的變化。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投資者可以采取貨幣資產和非貨幣資產兩種形式出資。用以出資的非貨幣資產必須具備“能夠以貨幣估價和能夠依法轉讓”兩個條件。因此,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股權、特定債權等可以作價出資,而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則不具備出資條件。與舊《通則》相比,新《通則》增加了股權和特定債權兩種出資形式。特定債權,指企業依法發行的可轉換債券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轉作股權的債權。
關于無形資產出資的規定,《通則》中指出,企業接收無形資產出資的,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相應的比例。《公司法》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30%,也就是說無形資產出資最高比例可達到70%。但《外資企業法》規定,外資企業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的作價應與國際上通常的作價原則相一致,且作價金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0%。
3.增加對投資者出資或增資行為的程序性規定。新《通則》規定,企業依法以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份等方式籌集權益資金的,應當擬訂籌資方案,確定籌資規模,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和必要的報批手續,控制籌資成本。企業籌集的實收資本,應當依法委托法定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也就是說,企業在籌集資金的過程中,應當按照擬定籌資方案、籌資決策審批以及驗資的程序嚴格執行。企業籌集權益資金,其籌資方案經過財務審核之后,應當上報投資者批準。企業承擔向投資者出具出資證明書的義務,以保證出資的真實可靠。
4.增加了回購股份的規定。新《通則》規定,除《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回購本企業發行的股份。企業回購股份,一是要符合法定情形,二是要符合有關條件和財務處理辦法,三是要經投資者決議。
5.取消了法定公益金的內容。新《通則》規定盈余公積是企業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資本積累,包括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刪除了原有按稅后利潤的5%~10%提取法定公益金的規定。但是外商投資企業仍需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福利基金”部分的用途與內資企業的公益金有類似之處。銜接性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經董事會確定繼續提取的,應當明確用途、使用條件和程序,作為負債管理”。對于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或者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企業,原屬于公益金使用范圍的內設職工食堂、醫務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機構所需固定資產購建支出,應當嚴格履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規定的程序和權限進行審批,并按照企業生產經營資產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6.細化盈余公積轉增資本的規定。盈余公積轉增資本,公司制企業由董事會決定,按投資者原有持股比例轉增,并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國有企業由經理辦公會決定,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后的留存部分,以不少于轉增前注冊資本的25%為限。
7.規范財政資金的相關規定。①屬于國家直接投資、資本注入的財政資金,應當增加國家資本,對于超過注冊資本的投資則增加國有資本公積。②屬于投資補助的財政資金,如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投資項目補助、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投資項目補助等,增加資本公積或者實收資本。③屬于貸款貼息、專項經費補助的財政資金,作為收益處理。企業使用這類財政資金如果形成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應當作為遞延收益,按照資產使用壽命分期確認;如果沒有形成資產,則應當作為本期收益處理。④屬于政府轉貸、償還性資助的財政資金,這類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企業收到時應當作為負債管理。⑤屬于彌補虧損、救助損失或者其他用途的財政資金,作為本期收益或者遞延收益處理。
二、新《企業財務通則》對資金籌集的影響
1.規范資金籌集證據,保護了投資各方的權益。新《通則》分別對出資各方規定出資的證據做出如下規范:一是對于企業籌集的實收資本,應當依法委托法定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二是企業依法取得各類財政資金,處理方法不盡相同。例如,屬于國家直接投入的資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增加國家資本或者國有資本公積,對于貸款貼息、專項經費補助等,作為企業收益處理;三是企業依法以借款、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等方式籌集債務資金的,應當明確籌資目的,根據資金成本、債務風險和合理的資金需求,進行必要的優化資本結構的決策,并簽訂書面合同。
2.規范資金籌集的賬務處理,加強財政資金的監管。新《通則》對于企業收取的各類財政資金的處理做出了明確規定,并要求通過明確每一項財政資金的政策意圖及賬務處理方式不斷完善現行的有關資金管理辦法。例如投資補助,撥款時要明確該項資金的權屬。如果政府是從投資者的角度給予企業投資補助,補助對象是民營企業時,應由企業投資者出具承諾文件,保證財政資金作為國有資本處理,同時明確國有資本的持有單位。同時,要求做到一項資金一個辦法,編制項目資金預算,實現項目執行的剛性約束;加大撥款條件的審核力度,確保財政資金按規定用途使用。
3.增加了資金籌集的方式,使得籌資形式更加靈活多樣。新《通則》增加了股權和特定債權兩種出資形式,新的籌資方式的采用,使得企業籌集資金更為靈活。
總之,新《通則》的實施,對于加強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企業競爭力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者單位:西安航空技術高等專科學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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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觀望者依然是有房可住者,對于需要購房解決實際居住狀況的,就這樣守株待兔可不行。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最合適的付款方式,想想看應該貸款多少,貸幾年。如同一個職業拳擊運動員,要取得最后的勝利,不僅要靠實力(手里的銀子),還要靠戰術(怎樣用錢)。用最少的錢買最合適的房,這才是蛇年筑巢置房的關鍵。
少壯派買房
23歲到30歲的購房者完全符合“羽量級”的標準。他們年輕,這群80后的新生力量們一般處于沒有家庭負擔或者剛剛成立家庭的階段。一直以來他們都處于消費隨意的狀態,更多的人愿意花明天的錢享受今天的生活。他們對職業的規劃沒有成型,對未來的生活充滿希望,認為經濟獨立并非難事。積蓄很少,甚至沒有積蓄。如果買房子,首付都要由家庭來負擔。
生于20世紀80年代的年輕人大部分受過高等教育,從職業生涯的角度講,他們的起點不錯而且未來的發展不可限量。尤其這個群體具有年齡優勢,所以一般貸款相對比較容易。年齡越小貸款的年限也就越長,所以“羽量級”選手們通常可以順利地貸到20年的年限。年輕人買房子首先會選擇新房子,而且戶型也不會太大,交通的便利是年輕人選擇房子時重要的參考條件。這樣的房子更容易給出比較高的評估價格,所以貸款金額就比較高。
但是年輕人貸款也存在“貸款信用危機”。現在的年輕人是使用信用卡人數眾多的群體,花錢后沒有及時還款很容易造成負面的信用記錄。所以,年輕人最好在使用信用卡的時候考慮到未來的經濟生活,細心呵護自己的信用記錄。
“中生代”換房
這個群體年齡段在30歲到50歲之間,他們一般是擁有了一套住房。但出于孩子上學、工作調動等原因不得不再考慮購房。如果是已經貸款買了一套房子,現在的政策顯然對他們是不利的。因為“中生代”換房的貸款利率會有10%的上浮。這類人第一次選擇貸款,如果有公積金的話,壓力就會小很多。
“中生代”再購房面臨的是上有老下有小的緊張局面,貸款時尤其要注意合理安排好家庭的支出。不要輕視每個月扣除的那筆貸款。銀行對于這部分客戶是比較信任的,因為他們正處于事業上升期,還款能力非常強。對于那些有置業升級的客戶來說,貸款的年限也可以達到20年。當然,這部分借款人通常在考慮換房的時候已經有一定的經濟基礎。選擇貸款時間的時候,更加靈活。
“退休群”選房
我國的退休年齡是女55歲、男60歲,盡管這個“退休群”已經沒有了當年創業時候的選擇危機,但是如何安置好自己的晚年生活也已經進入到議事日程。從投資偏好的角度來說,55歲以上退休群體大多是屬于保守型的。他們的生活比較穩定,但是還需要考慮子孫后代在未進入正常生活軌道前的生活費用。為后輩們選房子成為了“退休群”的一個最大花銷。
由于年齡已經成為這部分人貸款購房的一大制約條件。按照規定,貸款買房者的年齡不能超過65歲。“退休群”的貸款人顯然已經非常接近“貸款底線”。所以銀行在考慮這部分貸款者情況的時候都比較謹慎。
如果是申請商業貸款,一般這個群體的貸款者就要付出比較高比例的首付。不過好在這個年齡段的人群經過了幾十年的奮斗,資金相對充裕。有很多不愿意貸款的購房者甚至愿意一次性全款購買。建議那些有公積金的購房者,在購房的時候使用公積金更劃算,而全款購買動用資金量大,最好要先考慮到未來的生活是否不受影響。
“大款們”投房
對于這一類消費人群,一般不存在房貸的問題。但近幾年,房地產價格不斷創出歷史新高。就在房價的泡沫越積越大的時候,大部分的購房者已經停止了腳步。但是我們也看到,房子不僅是遮風避雨的場所,它更能使人有安定感和成就感。
許多人都把擁有房產看作個人最大的財富。對于富豪消費者來說,房子屬于看得見摸得著的實實在在的資產。尤其是目前的房產使用壽命都在50年以上,折舊率低。同資本市場波動性較大相比,投資房產可以享受相對穩定的升值。
就中國因土地稀缺性決定房價長期上升趨勢不說,中國必定要經歷城市化過程,盡管已經進行了1/4世紀,估計還要1/4世紀才能完成。在城市化的過程中,城市的房價總是向上走的。特別是2013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了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工作目標,這種趨勢會更加明晰化。城市房價的根本逆轉,估計怎么也要在后城市化階段(1/4世紀以后)才會出現。
歡度了春節,羊年的春天就來了,經歷了寒冬,股市的春天也來了。
春季即花季,股市如花市。花市中最先開放的是報春花,隨后是桃三李四梨五,各路鮮花怒放。而股市的報春花開放得更早,在春節之前,就有一批上市公司以平均每股收益0.303元以上的業績報出了春意,隨著上市公司年報的不斷披露,股市飄紅,就像一個開滿鮮花的百花園。
買股如買花。買花時,是買盛開的鮮花還是買含苞欲放的花朵?完全盛開的鮮花最美麗,但是盛開之后就是葉黃瓣落,而含苞欲放的花會隨著春天的腳步逐漸開放。買了盛開的鮮花,好比是買了最高點位的股票,購買之后股價可能就是一路下行。買了盛開的鮮花,就像投資于業績增長過快的上市公司,在年報中報了一次業績的超常規模大幅增長之后,業績就會一路滑坡。因為這樣的上市公司很難保持業績增長的后勁,而高報業績往往與利潤操縱、配合坐莊聯系在一起。買了盛開的鮮花,恰如買了不斷高比例送配、不斷除權的股票,由于股本迅速地擴張,平均每股稅后利潤與平均每股凈資產不斷下降,而且股票除權后的低價位假象,正是掩護莊家出貨的大好時機。股市中常說上市公司分紅十送十,是莊家逃跑的最后一招。因此,勸君一定要注意,買花不能買完全盛開的花,要買就買含苞欲放的花。買了含苞欲放的花,就如購買了價位較低的股票,股價處在最低點,隨后而來的只有上升。買了含苞欲放的花,好比投資于業績穩定增長的上市公司,由于其有較好的成長性,可以維持業績之花常開不敗。投資大師巴菲特的投資方法很簡單,就是在上市公司的“丑小鴨”中尋找成長性較好,能在未來長成“白天鵝”的公司投資,依靠上市公司不斷地成長,帶來穩定的業績回報。買了含苞欲放的花,好似買了送配過的次新股。這類公司股票平均每股稅后利潤與平均每股凈資產較高,資本公積金較多,股本擴張能力較強,在股市再籌資的能力較強,因此,股票大多在市場中都會具有表現的機會。
如果說買股如買花,那么維護股市發展就如種花。種花需要育種、施肥、澆水與剪枝。種花如此,股市的發展也是如此。上市公司的核準、發行與上市,就是育種過程。如果栽種的是假種子,長出的只能是枯草。在枯草橫生、高價賣枯草的市場,投資者的利益必然要受到損害,隨著市場主體的利益不斷犧牲,市場也將難以為繼。因此,股市發展,首當其沖的是培育優良品種,只有選擇優秀的企業上市,股市的基石才能穩固。
股市的制度建設與政策扶持,就如種花時的施肥與澆水。施肥講究氮、磷、鉀比例合理。澆水講究要適量。股市的發展,離不開制度的完善與政策的正確運用。我國股市是一個新興的股市,存在著制度上的先天不足。為了扭轉這種局面,我們就要像給花精心施肥一樣,努力地想方設法去完善股市的各種制度。同時,應當看到,我國的股市是處于雙重體制轉軌過程中的股市,離不開政府政策的引導。宏觀經濟運行如此,我國股市發展也是如此。轉軌時期的股市,離開政策的指引,必然會陷入混亂狀態。但是,就如澆花一樣,不能過時過量。澆花不當,過時過量,鮮花就會枯萎。股市政策如果過度過量,股市就變成了政策市,股市也將難以健康發展。尤其是我國的股市還比較稚嫩,還不成熟,更多的需要政策的扶持,而不是政策的打壓。
我們欣慰的是從去年至今,股市的利好政策不斷。新上任的證監會主席尚福林也發表了關于證券市場的重要講話。可以說,目前階段是股市利好政策出臺最多的一個時期。如果沒有這些利好政策的積累,就不可能孕育羊年的春季行情。
迄今為止,關于這個政策的討論僅僅局限在大眾媒體上,在檢索時我們在幾乎所有大眾媒體中都能找到這樣一段話:“今年(2015年)5月,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特別提到‘完善稅前扣除’改革,重要內容是增加住房按揭貸款利息支出等專項扣除項目,并將于2017年付諸立法”。筆者仔細查閱了發改委的這份文件發現并沒有什么“完善稅前扣除”的字眼,更沒有提高所謂“按揭貸款利息專項扣除”的重要內容。這實在是一件頗為蹊蹺的事情。
大眾媒體在報道中央文件精神時為吸引眼球夾帶私貨可以理解。同時,2015年11月20日在深圳舉行的易居沃頓中國房地產投資人高峰論壇上,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任志強也認為最有效去庫存的辦法是采用房貸利息抵扣個稅。他的原話是“最近會出臺一些有利于消化庫存的政策,我認為最有效的政策是用購房貸款利息抵扣個人所得稅。發達國家也基本上都用房貸利息抵扣個稅的方法來鼓勵消費者或者是居民自己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有限額地進行個人所得稅的減免,把貨幣資產變成實物資產以后進行一種轉換,這是大多數的國家在研究的一個方法,如果中國用這種方法對消化庫存也許會非常有效。”
筆者并非吹毛求疵之徒,但是在任志強先生的這段話里面同樣有事實性錯誤。發達國家采用房貸利息抵扣個稅(Mortgage Interest Deduction,以下簡稱MID)的其實屈指可數,只有美國、丹麥、荷蘭、比利時等少數幾個國家。大多數發達國家并沒有采用這個政策。
從美國的經驗來看,經濟學家對這個政策的認識經歷了一個逐漸深化的過程。在上個世紀80年代,一些經濟學家如Rosen、Hendershott等利用美國時間序列數據研究后發現,這個政策能有效地促進自有住房率的上升,即能促進更多的人買房成為業主。在經濟學家看來,業主制社會,即讓絕大多數人買房成為房東,有很多正的外部性,比如房東比租客更加愛惜房子,更關心社區,子女的學習成績也更好等。對于有正的外部性的商品,經濟學家的意見一般是給予補貼的,因此,房貸利息抵扣個稅實際上是希望能促進業主制社會的形成和擴大。其經濟邏輯很簡單,既然住房貸款利息能夠抵扣個稅,那相當于補貼買房,等于降低了住房持有的成本,本來買房后房子的虛擬租金收入就不用納稅也已經是優惠了,現在還可以利用按揭利息抵稅,豈不是雙重優惠嗎?所以,這個政策出臺如果用比較靜態分析,似乎促進買房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進入新世紀后,經濟學家開始反思這個政策,目前幾乎一致意見是這個政策其實并沒有促進住房自有率的提升。如果我們看美國的住房自有率,長期以來在65%上下波動,金融危機前一度漲到69%,危機后降低到63%。哈佛大學Glaeser等人的實證研究否定了這個工具促進美國業主制社會的貢獻。Hoebeeck等對比利時的研究表明,MID的引入并沒有提高比利時的住房自有率。當然,并不是說這個工具對住房市場沒有影響,其影響表現在三點:第一,這個工具會促進業主買大房子從而促進住房消費。因為越是大房子抵扣的稅收越多,因而消費者會傾向于買更大的房子。第二,這個工具會促進按揭貸款的需求增加和首付意愿的降低。邏輯也很簡單,既然現在利息能抵扣,那當然是貸款更劃算,原本有能力首付4成的消費者傾向于降低首付增加貸款。第三,在上述兩個效應的帶動下,這個工具有可能會提升房價。經濟學家認為,比較靜態分析得到的這個工具能提升住房自有率在長期中沒有得到證實,究其原因估計與房價的上升有關。
除上述三個效應外,經濟學界對該工具的看法還集中在兩點。一是該政策顯然有失公平。這個是最沒有爭議的。租房者的房租支出沒有做扣除已經是比不上買房者了,這個政策朝歧視租房者又邁進了一大步。根據Schwartz在《美國住房政策》中的表述,“2007財年,收入高于10萬美元的納稅人僅僅占美國所有納稅人的16%,但獲得了房貸利息稅抵扣總額的73%;收入低于3萬美元的納稅人占總納稅人的比例是45%,但僅僅獲得了總減免數額的1%”。另外一點是,如果說這個政策在促進住房自有率上還有爭議的話,那么對于有正的外部性的商品過多的補貼就未必合適。補貼也要講效率,理論上補貼金額應該是私人收益與社會收益的差額,此時福利實現最大化,如果補貼過多,就會導致投資和供應過剩。國外學界現在的看法是,即使是這個工具對提高自有住房率有幫助,那現在基本上可以斷定補貼過多了。
一項政策出臺之后在長期的運行過程之中會形成不同利益集團,即使它有諸多問題,想要完全廢除也會有很大難度,美國的MID同樣如此。一些經濟學家認為,如果真的想促進業主制社會或促進人們變成房東,給予首次購房者直接補貼相對于MID既公平又能節省成本。但稅制改革牽動幾乎所有人,要改變非一朝一夕。
對中國來說,MID是一個嶄新的工具。盡管在1998年上海曾經實施過比MID更為激進的買房后退回個稅,但2003年就停止了,而天津從1998年一直在實施的公積金貸款利息抵扣個稅,并沒有推廣到全國。中國的住房自有率無論是何種估計,都在80%以上。盡管并非世界最高,但遠高于美國。如果出臺這個政策,能繼續提高中國的住房自有率嗎?按照美國的經驗似乎不能,它只是促進了買更大的房子,而不是促進在邊際上從租客變為房東。當然,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征收方式與美國截然不同。美國有兩種扣除,一是標準扣除,二是分項扣除。租房子的中低收入群體或年輕人更多的選擇標準扣除,MID屬于分項扣除,對他們起不到減稅的效果。所以,該政策在提升住房自有率上效果不彰。中國并不存在這種可選的扣除方案,如果真如媒體所言籠統納入抵扣,應該不僅僅是促進住房消費升級,對由租客升級為房東應該比美國有利。
關鍵詞:人工成本;地方鐵路;勞動用工;薪酬分配
一、引言
地方鐵路主要是由地方企業或者地方政府獨資修建或者與其他企業聯合投資修建,擔負一定區域內公共旅客、貨物短途運輸任務的鐵路。一般有以下三類經營管理方式:自營性質、自建聯營、地方建路。地方建路是指委托國家鐵路臨近鐵路局代管。
神華包神鐵路公司成立于1989年,由于缺乏專業管理人才,采用的是委托臨管運營模式,委托鐵道部十八局新建鐵路運輸處,負責包神線初期建設及運營管理,直到1995年,才完全實現自管自營。到目前為止,包神鐵路已經成為一家擁有職工4000多名,年均運量達到15000萬噸的較成熟的鐵路運輸企業。
除了投資主體,經營管理方式的不同,地方鐵路與國家鐵路最顯著的區別是,地方鐵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受計劃經濟約束,參與市場競爭,具有顯著的現代企業特征。因此,作為一個市場主體,地方鐵路必須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利潤,才能不斷提升市場競爭力。據統計,地方鐵路人工成本占運輸總成本比重大約為30%,這說明人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企業的經濟效益水平,而人工成本的管理水平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二、影響地方鐵路人工成本的重要因素
(一)勞動用工不完善
由于地方鐵路正處在一個發展階段,需要建設性地借鑒國家鐵路的一些先進管理經驗,在此基礎上來探索自己獨特的管理方式,其中許多管理制度需要通過自身來驗證。因此,地方鐵路在管理上就存在許多不成熟的地方,突出表現就是勞動用工不完善,這也是影響企業人工成本總額的基本因素。主要表現為:一是不能像國家鐵路設定科學的行車公里換算數,并按此標準來配置勞動用工,例如在大修、集中修時用工不足,小修、輔修時勞動用工又不飽和,但是為了不影響行車,公司會只考慮用人方便,忽略減人增效的環節,直接后果便是工資總額的剛性增加導致人工成本的增加。二是企業勞動用工模式不靈活。目前企業主要用工形式為合同制用工,委外與勞務派遣仍處在探索初期,針對鐵路行業業務的特殊性,將服務性、非關鍵性崗位采用委外與勞務派遣形式將會大大減少管理成本。因此,控制人工成本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有效控制用工總量,探索科學合理的勞動用工模式,實現減人增效的目的。
(二)企業工資總額的變化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地方鐵路生產人員勞動報酬占企業人工成本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因此企業員工工資總額也就成為影響企業人工成本總額的主要因素。首先,隨著近幾年生活水平和物價水平的不斷提高,企業員工工資水平也處在上升趨勢中,加之企業不斷用高薪爭取人才,人工成本水平也在“水漲船高”;其次,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及企業內部相關規定,除了福利費用與勞動保護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來統計外,人工成本的其他構成部分大多是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因此,控制員工工資總額增長是控制企業人工成本增長的重要措施之一。
員工工資總額主要受員工人數變化和員工工資水平變化這兩個因素的影響。這里分析的是員工工資水平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外部因素主要包括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政府對企業工資水平控制決策、社會勞動生產率對工資水平的影響、行業水平的變化等;內部因素主要包括勞動差別因素、分配形式對工資水平的影響、 企業經濟效益對工資水平的影響。
(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有關改革措施
由于國家有關經濟政策和改革措施的影響,在崗職工的工資水平增長、在職職工社會保險費用、職工勞動保護費用、職工住房費用、職工教育培訓費用、工會費用等多項開支均受到了制約。
第一,據國家社會保險制度規定,企業除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基本社會保險,還需要支付各種補充保險。第二,從2014年開始,包神鐵路公司按照鄂爾多斯社會保險有關規定實行“五險合一”,公司每月需多支付社會保險費用150多萬。第三,住房制度改革實施以來,公司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逐年增加,這些規定都具有的法定性和強制性。隨著職工收入的增長和改革的不斷深入,企業人工成本構成中的不可控因素越來越多,企業人工成本管理工作的難度也將越來越大。
三、加強人工成本管理的重要性
(一)是企業深化內部改革, 提高企業競爭力的重要內容
包神鐵路是以煤炭運輸為主營業務的鐵路運輸企業,屬于比較典型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工成本在總成本中所占的比重一直偏高,尤其是在經濟形勢下滑、煤炭市場不景氣的時候,高人工成本對企業利潤的侵蝕尤其明顯。人工成本管理涉及到企業管理的諸多方面, 它既是企業成本核算的重要內容,又與勞動管理密切相關。所以,企業在由粗放型經營向集約型經營、由外延式發展向內涵式發展的轉軌過程中,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已顯得尤為重要。通過加強人工成本管理,促進企業各項改革,激發企業內生動力,尋求全新的經濟增長方式,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穩步增長,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是企業強化分配機制,搞活內部分配的需要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企業必須對傳統工資分配的觀念進行改變,加強人工成本的投入產出管理,強化自我約束,與市場機制接軌,建立以經濟效益為導向的工資增長機制,在內部分配管理上以勞動效率和工作業績為準繩, 將薪酬激勵與設備數量、檢修質量、管理水平、定額標準相掛鉤,與職工工作技能、工作量、工作質量相掛鉤,避免出現干多干少、干好干壞都是一個樣的現象,充分調動職工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有效發揮工資收入在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效率的激勵作用。
(三)是企業消除不利因素, 擺脫困境的迫切要求
目前包神鐵路面臨的經營形式十分嚴峻,除了內部壓力外,還遇到了外部挑戰:與呼鐵局的競爭加劇、運價無競爭性、受煤炭市場的疲軟影響運量不飽和等三方面因素將在很長期間內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要擺脫目前的經營困難,企業必須從內部做起,通過自身努力,在加強運輸管理的同時,加大人工成本管理力度,積極消化減利因素。
四、加強人工成本管理的具體措施
由于人工成本與企業利潤存在此消彼長的關系,所以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就必須要加強人工成本管理。而這并不是說為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而減少員工收入,而是要在控制成本支出結構、增加企業增加值上下工夫。確定人工成本的管理目標,就是要處理好增加企業利潤和增加員工收入的矛盾,保證企業經濟效益與員工收入按比例同步增減,具體有以下措施。
(一)完善勞動用工形式,精簡從業人員,控制用工總量
1. 完善勞動用工形式,建立以合同制用工為主體,業務委外與勞務派遣用工為輔的多元用工制度。一是對經營管理、技能操作、專業技術等關鍵性崗位員工采用合同制形式,并對現有員工的教育程度、工作經驗、專業技能等列出技術能力清單,充分發揮現有員工的勞動積極性。二是將服務性崗位、輔崗位等非關鍵性崗位積極采用業務委外、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制定勞務派遣用工管理制度及勞務派遣員工轉合同制員工制度,針對工作態度認真、專業技能高的勞務派遣制員工,通過轉換用工形式的方式,調動工作積極性,提高勞動生產率。
2. 建立勞動定額管理制度,根據定額標準來整頓員工隊伍。一是通過本企業的公里換算標準來制定勞動力計劃和崗位配置標準,進而控制用工總量;二是采取清退臨時性用工、對富余人員進行結構性分流、下崗分流等措施,減少人員配置;三是針對地方鐵路勞動用工不飽和的特殊性,通過加強員工技能培訓、輪崗管理及科學化用工管理,積極推行一崗多能、兼工兼崗的復合型作業方式,最大限度地節約用人,提高工作效率。
3. 完善人員退出機制,實現減員增效的目的。目前企業人工成本管理,是將總人工成本費用與企業收入、人工成本含量系數、經營業績考核、人工成本利潤率等指標掛鉤。人工成本管理主要圍繞兩方面進行。一是開源,通過提高經營業績水平,來提高勞動生產率;二是節流,通過降低本企業的人工成本系數,來提高人工成本利潤率。開源是目標,節流是方式。
由于工資、福利具有一定的剛性,而且企業為了取得人才上的競爭力,不但不能降低工資福利,反而需要適度增加。為了實現節流的目標,就要暢通員工退出通道,因此,建立能進能出的用工機制,是企業經營市場化的必然要求。一是推行全員績效考核,加大考核結果的應用,對考核優秀的員工給予相應的獎勵;對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加強培訓、調整崗位;對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要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二是規范試用期、合同期評價辦法。試用期、合同期滿前,用人單位要對員工上一個勞動合同(或試用期)期間的工作表現進行全面的考核評價,并以此作為是否繼續履行或續簽勞動合同的主要依據。三是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終止合同的相關條件,并依法嚴格執行。
(二)完善薪酬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工資總額調控,努力使人工成本增長與效益相匹配
1. 積極轉變觀念,引導員工樹立工資與效益相匹配的觀念。十提出的居民人均收入倍增目標,是針對全社會整體而言的。具體到企業,沒有效益,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何談增加工資。因此,必須加大對職工的宣傳引導力度,樹立績效導向和效率導向的分配理念,樹立效益升、工資升、效益降、工資降的觀念,激勵職工努力工作,提高效益和效率,從而提高收入水平。
2. 實行月度工資總額審批制度,建立企業人工成本控制與效益快速反應、自動調整的同向聯動機制。根據單位效益完成情況分類確定各單位工資總額及人工成本提取進度,對利潤總額增長單位,月度工資提取不得超過上年度月均工資實發額,對利潤總額下降或虧損的單位,嚴格按不超過上年月均工資度實發額90%的水平提取工資。
3. 合理調整內部收入分配結構,努力實現內部公平。針對目前存在的收入不公平、不合理的現象,一是一次分配即工資總額分配時充分考慮各基層單位規模、效益、效率及管理難度等價值創造因素;二次分配即本單位內部分配時要以崗位價值評估為基礎,以績效為導向,加大薪酬結構調整,使員工收入與崗位與貢獻相匹配,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覆蓋所所有員工的收入能增能減有效機制。二是逐步調控各單位各層級收入的比例關系。合理調整生產一線、生產輔助和后勤服務以及管理崗位收入比例,把績效工資和獎金向生產一線員工傾斜,向貢獻大的崗位傾斜,向苦、臟、累、險崗位傾斜,各基層單位本部員工人均工資增長率不得高于生產一線單位員工增幅,工資總額下降的,機關部門和中層以上管理人員要帶頭降薪。三是合理調整通用崗位工資水平差距。對各基層單位之間典型通用崗位工資水平進行規范,按照市場化工資與崗位績效匹配原則,綜合考慮地域、勞動力市場和單位效益等差別,制定合理的調控辦法,使公司內部收入分配差距趨于合理。
(三)規范福利費管理,堵塞漏洞
要嚴格執行國家財政部及上級單位福利費管理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員工福利費工作,進一步明確福利費項目、提取標準和比例,建立人力資源部制定下達預算、財務部負責控制的責任體系,完善福利費預算審批、臺帳登記、分析報告、動態監控機制。各基層單位年度福利費增長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增長。未經公司批準,福利費項目和標準不得增加。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福利費總額原則上不得增長,因增人出現的缺口,由單位新增效益工資或內部結構調整解決。要嚴格按規定比例和標準扣繳社保、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等費用,從嚴從緊控制其他人工成本費用。
綜上所述, 人工成本在地方鐵路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是企業深化內部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優化薪酬分配制度的,搞活內部活勞動的有效方法,亦是應對市場不利因素,消化減利因素的重要手段。因此,針對地方鐵路高比例的人工成本現狀,必須重視人工成本管理,從高層管理者到基層職工,從管理思想到管理制度,必須全面進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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