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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業/法律適用
一、問題的提出
某企業是由集體企業改制設立而成的股份合作制企業,其章程明確規定:“企業是以職工出資100%,構成企業法人財產;股東10人,分別為陸某、楊某、吳某、蘇某以及其他幾位股東:其中陸某出資60萬元、占20%,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楊某出資20萬元、占6. 67%,吳某出資40萬元、占13. 33%,蘇某等其他人均出資20萬元、各占6. 67%。企業設立后,股東所持股份不得退股,但職工股東調出、辭職、除名、退休、死亡時,可以在職工應持股份的最高和最低限額比例內,由企業內部轉讓;股東在轉讓其股份時,企業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但股份轉讓比例數額受《上海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9條、第21條、第22條和第23條規定的限制。”后楊某、吳某和蘇某等人因退休、離職等原因離開企業,不再具有股東身份,其所持有的股份應當轉讓給其他股東,因此陸某先后與該三人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受讓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但上述股份轉讓行為均未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2010年,該企業召開股東會,經決議解除了陸某的執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的職務,其與企業的勞動關系于2010年12月底終止。現陸某請求確認其與楊某、吳某和蘇某簽訂的三份《股權轉讓協議》有效。其他股東則表示對陸某與楊某、吳某和蘇某三位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事宜都不知曉,而且認為其股權轉讓行為違反了章程中關于最高持股限額的規定,應當是無效的。[1]
由于我國并未專門制定關于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法律,本案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有爭議的問題:第一,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法律性質及應當適用的法律;第二,該企業章程中關于股東持股限額的規定是否合法和有效;第三,受讓股東與轉讓股東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是否因違反企業章程而無效。
二、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性質及適用法律依據問題分析
違反股份合作制企業章程的股份轉讓協議的法律效力問題,首先涉及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屬性、適用的法律依據這兩個基本的法律事實,而這也是前述案例中爭議的主要問題。
(一)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法律屬性
股份合作制企業既不是股份制企業,也不是合伙企業,與一般的合作制企業也不同,是在實踐中產生并不斷發展完善的新型的企業組織形式。因此,對于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法律屬性,我國學術界歷來存在著一些分歧,主要有以下兩種不同的觀點。
有學者認為,股份合作制是一種獨立的企業形態或經濟組織形式,它是吸取了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各自優點、優勢,克服其各自弱點、弊端而形成一種獨特的新型的企業產權制度。[2]因此,現實中的各種股份合作制,無論是用經典的股份制理論,還是用經典的合作制理論,都無法給出一個圓滿的解釋,它們確實包含有股份制的一些內涵,同時也包含有合作制的一些內涵,是一種具有獨立組織目標、組織功能和形態特點的經濟組織形式。
有學者則認為,股份合作企業不能成為一種規范的企業制度,是走向規范的股份制或規范的合作制之前的一種過渡形式。他們認為,股份合作企業不是一種同一類型的企業,因為從其產權結構、企業組織結構和內部分配結構等方面分析,它包含有多種不同類型的企業,有合伙企業、合作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3]但是每一種類型又都不規范,股份合作企業中有一部分將來會逐步走向規范的合作經濟組織,而另一部分,也完全有可能走向規范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4]
一、工會文體活動開展的現狀
從目前的現狀來看,工會文體活動的開展有三方面的問題:第一是活動規模一般都較小,所以文體活動的影響范圍和深度相對不足。第二是文體活動開展的頻率較低,所以綜合的文化熏陶、教育等意義就顯得比較弱小。第三是聯合性的文體活動比較缺乏。也就是說在工會開展文體活動的時候,獨立性較強,但是聯合舉辦活動卻顯得不足。因為規模小、頻率低和聯合性不強,所以工會文體活動的作用發揮相對較弱,這就是目前工會文體活動開展的普遍現狀。
二、工會文體活動現狀產生的原因
從工會文體活動現狀進行分析發現,目前的這種狀況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造成:第一是企業對于工會文體活動的價值和作用認識不到位,所以對于工會文體活動的開展并不重視,這也就造成了文體活動可有可無的現狀。第二是企業對于文體活動的資金支持相對不足,所以企業活動的開展只能小規模進行。最后就是企業對于員工的關注度不夠,所以造成了企業員工精神文化生活追求的疏漏,正是沒有注意到員工的精神追求,所以在精神方面的工作會顯得不足。
三、工會文體活動對于企業發展的作用
(一)對企業文化管理具有導向作用
工會文體活動對于企業的文化管理具有導向作用,主要是因為在企業構成中,工會是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企業職工的組織機構。在企業中,最根本的資源就是職工,而由職工組成的工會可以理解為“職工的家”,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很大程度上都和企業員工的文化訴求息息相關,所以說工會文體活動的主題方向,本質也就是企業職工文化追求的方向。從這個角度來考慮,工會文體活動是職工問題要求的重要體現,所以從文體活動的內容和主體入手進行企業文化管理,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正因為如此,所以說工會文體活動對于文化管理具有導向作用。
(二)對企業文化管理具有和諧作用
工會文體活動對于企業管理而言具有和諧作用主要是因為工會文體活動會提供一種自由、平等、和諧、包容的文化氛圍。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當中,由于受工作的影響,所以大部分的員工缺少一個溝通的空間,而在缺少溝通的環境中,就容易發生摩擦和不愉快,這對于企業的團結發展非常不利。利用工會文體活動這樣一個交流平臺,使得企業員工在平等、自由的環境中進行溝通,可以有效地解決因為溝通不暢造成的矛盾。再者,利用文體活動團結、互助的特點,可以將員工間的隔閡打破,使得企業發展更加的和諧。
(三)可以塑造企業形象
工會文體活動對于企業的積極作用還表現在可以塑造企業形象。其實,文體活動的開展就是企業文化的一種展現和企業員工精神風貌的體現。通過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工會文體活動,可以將企業文化充分地展示出來,也可以將企業員工優秀的精神面貌體現出來。從企業形象的角度而言,無論是企業文化還是企業員工,都是企業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工會文體活動的開展,將企業文化和企業員工的精神面貌體現出來實質上就是進行企業形象的宣傳。而這種宣傳就是一種對形象的塑造。
(四)對企業文化管理具有教育作用
工會文體活動的開展對于企業文化管理而言有著較強的教育作用。從工會的地位來看,其本身具有特殊性,而其組織的文體活動本質上就是要讓員工的在活動當中進行交流和學習,從而實現自身素質的大跨度提升。從目前企業員工的現狀來看,由于人員的文化水平差異較大,所以憑借專業的培訓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所以利用這種輕松愉悅的活動氛圍進行員工間的交流,一方面是滿足了其精神文化的需求,另一方面是達到了交流學習的目的。總而言之就是利用這種氛圍的熏陶,教育效果會更加突出。
(五)可以提高企業的凝聚力
工會文體活動的另一個突出作用就是可以提升企業的凝聚力。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大都為團隊活動,這樣的團隊方式使得員工們的團隊意識得到了強化,在不斷的文體活動鍛煉中,員工的團隊意識不斷地強化,久而久之,這種團隊意識會凝結為企業的力量,當這種凝聚力得到有效發揮的時候,企業的綜合競爭力就會得到明顯的提升。
關鍵詞:文人畫;題款;審美作用
很多時候我們一直在講究繪畫中題款的藝術,然而我們對于它的起源及其歷史卻是知之甚少。“題款”,顧名思義,即“題寫畫作、為畫而題字”。是中國傳統書畫發展過程中的普遍現象,是書法、繪畫結合的重要形式。
文人畫的題款,內容包含“題”與“款”兩個方面的內容:在畫上題寫詩文,叫做“題”。在畫上記寫年月、簽署姓名別號和鈴蓋印章等,稱為“款”。對題與款的區分并不嚴格,有時籠統稱為題款。題款不僅要求詩文精美,同時具備較高的修養。
一、文人畫與文人畫家
想要了解文人畫題款藝術,我想首先要了解文人畫及其文人畫家在其發展中不可忽視的作用。文人畫與文人畫家文人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為“會做文章的讀書人”。文人畫是泛指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中文人、士大夫所作之畫,以區別于民間畫工和宮廷畫院職業畫家的繪畫。北宋蘇軾提出“士夫”畫,明代董其昌稱道為“文人之畫”,以唐代王維為首創者。題款藝術隨文人畫的興盛而得到繁榮和發展,這與文人這個特殊群體以及文人對繪畫強調的文化內涵是有著密切關系的。文人在古代中國主要指那些以求道、經世和治文為本行,自小與四書五經為伍,以經史子集為伴,以求取功名為目標,以天下興亡為己任的讀書人,他們是中國文化的繼承者和傳播者。同時,在長期的學習和探索中,他們在書法和詩詞方面的造詣很少有人能與之相媲美。能作一首好詩、能寫一筆好字是古代傳統儒學教育的出發點,也是文人們通過科舉考試進入仕途的一個重要前提。那么如今文人畫已成為中國畫主要載體之一,從當今畫壇關于文人畫繁多的學術研討和各級展覽就可見一斑。何謂“文人畫家”畫家和詩人一樣,原本是屬于文化人的行列,另外冠名以“文人畫家”可見其特殊的涵義所在,文人畫家的思想和行為更契合中國傳統人文精神和文化精神,他們是繪畫史學上一批學養超群的藝術家。
二、文人畫題款的主要內容
文人畫題款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了題畫詩、題畫記、題畫跋。
(一)題畫詩是文人畫題畫的一個最重要的內容,廣義的題畫詩,包括所有的畫內與畫外題詩(含詞、曲);狹義的題畫詩,則單指畫內題詩(含詞、曲)。我們所涉及的文人畫題畫詩概念均是狹義上的。
(二)題畫記作為文人畫題畫的另一個內容,從體裁上看,屬于散文,其內容為畫家的記述,是文人畫家自題的一種文體。這種文體可以單題,也可以與題畫詩并題,或系于詩前,或綴于詩后。文人畫最早的做題畫記的可推晉代具有“文人畫”特點的王賓。據《歷代名畫記》載:澳畫《孔子十弟子》中就記載了他畫的起因是為了勉勵王羲之的。
(三)題畫跋大都是題他人或前人的作品,也就是在別人作品上題記,文體與題畫記相似。唐代文人畫中的題畫跋已有據可稽。如《韻語陽秋》載有陸羽題王維《襄陽孟公馬上吟詩圖》的跋文。宋元以后,文人畫中題畫跋數量日多,內容或敘師友情誼、或品評藝術造詣、或論畫法淵源、或鑒畫之真偽、或敘畫之收藏經過,非常豐富,可謂五彩繽紛。
三、文人畫中題款內容的審美作用
(一)題畫詩中的審美作用
1、增加了文人畫家主觀感情的表現性
文人畫家都有意識的要求表現自己的個性和思想感情,他們會以題畫詩補充其在繪畫中的主觀感情的表現性,常常通過對繪畫形象的移情,而到達增強主觀感情表現性的目的。
文人畫家運用題畫詩通過移情來抒發思想感情的,大致分三類:(1)由我及畫的移情,既將作者在某種情境下的印象和感情,移注入某種和作者所處情境相似,或有某種聯系的畫境之中。(2)由畫及人的移情,即將從畫中物象某種特征所獲得的印象和感情,移注于人際或社會現象。(3)由畫及物的移情,即將對畫中物象的感情,移注于畫外的事物,以抒發作者的感情。
2、題畫詩中的抒情性
題畫詩在繪畫中和繪畫的意境是相承相容的,畫中一旦題了詩,繪畫的情和境的烘托和滲透,從而起到了豐富繪畫意境的作用。繪畫意境有著復雜的多樣性,或以景寫情,偏重于客觀景物的描寫,或以情寫景,賦予描寫對象濃厚的感彩。
3、題畫詩中表現的能動性
繪畫作為空間平面造型藝術,它所表現的物象是具體的、可視的,它使生活某一瞬間的動態美,成為永恒的靜態美,這是繪畫的特點,也是它的局限性。題畫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彌補繪畫在這一方面的局限性,強化繪畫的表現的能動性。(1)化靜態為動態。(2)以有限的平面表現無限的時空。
4、題畫詩中的藝術批評
繪畫藝術批評,對提高和促進繪畫藝術的發展有著極大的推動力。因此文人畫用題畫詩成為藝術批評的有效方式之一。(1)對自我藝術的批評。如徐渭題《畫梅》云:從來不見梅花譜,信手拈來自由神;不信且看千萬樹,東風吹著便成春。(2)同時代畫家間對藝術的相互批評。在同時代畫家之間,通過題畫詩相互進行藝術批評,他們互為師友,對彼此之間的藝術特點較為熟悉和了解,因此在批評作品時,也多入木三分、一語中的。(3)對前人繪畫藝術的批評。后世畫家在前人繪畫作品上題詩,或對前人繪畫藝術成就進行品評,或對師承關系進行論述,或對歷史上畫家表示傾慕之情,內容極為豐富。
(二)、題畫記的審美作用
題畫記多為短文,寫作比較自由,但因題在畫中,文字不能太長,即使少數長題,文字多至數百言,然大多均為數十字之短文,因此,要求語言精練,言簡意深。題畫記除了具有與題畫詩相似性的審美作用,其更多的是記述作品的創作緣起,以及畫家的行蹤,記述畫史畫論和畫家的創作心得等。這些題記或有助于增強觀眾對繪畫作品的理解,或有助于加深觀者對畫家藝術觀的認識。
(三)、文人畫中題畫跋的審美作用
題畫跋,一般題在他人或前人作品上,內容極其紛繁,或評論畫家和作品,或記觀賞與品評,或涉畫論畫理,或鑒審作品的真偽、收藏次序,或診視繪畫內容。題畫跋中尤為繪畫史料和理論闡述,是我國繪畫藝術批評的一種傳統形式。
參考文獻:
[1]沈樹華《中國畫題款藝術》,學林出版社,2009年
關鍵詞:溫室氣體排放清單 CO2 CH4 N2O
中圖分類號:Q14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3)01(a)-0149-02
農業是溫室氣體的主要排放源之一,準確合理的估算農業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不僅對制定合理的農業減排措施和適應措施具有重要的意義,而且對合理評價國家農業方面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義務和責任提供依據[1]。1994年中國溫室氣體清單報告了CO2、N2O和CH4三種溫室氣體的排放源和吸收匯,其中農業活動排放了92%的N2O和50%的CH4,農業CO2的排放量很低沒有報告[2]。農業是非CO2溫室氣體的主要排放源,因此準確合理地估算農業溫室氣體的排放,尤其是非CO2溫室氣體的排放具有重要的意義。
農業、林業和其他土地利用部門的年度溫室氣體清單主要被關注的溫室氣體有 CO2、N2O和CH4。大氣和生態系統間的CO2流量主要受以下活動控制,植物光合作用吸收CO2,呼吸作用、分解作用和有機物的燃燒釋放CO2。N2O主要是作為硝化和反硝化作用的副產物從生態系統中釋放出來。而CH4則通過土壤和糞肥儲存中厭氧產生CH4的過程,腸道發酵過程以及從有機物的不完全燃燒中釋放出來。
1 四川省溫室氣體排放清單估算的方法
1.1 核算方法[3~5](表1)
1.2 相關定義
碳匯是指碳循環中碳從大氣中清除溫室氣體、氣溶膠或溫室氣體前體的任何過程、活動或機制。碳源指碳循環中向大氣排放溫室氣體、氣溶膠、或溫室氣體前體的任何過程或活動。全球增溫潛勢(Global Warming Potential,GWP)是指將單位質量的某種溫室氣體在給定時間段內輻射強迫的影響與等量二氧化碳輻射強度影響相關聯的系數。
2 四川省農業溫室氣體排放清單估算結果(表2)
3 目前四川省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表3)
4 結論
中國在哥本哈根會議之前就宣布了到2020年要在2005年的基礎上單位GDP的CO2排放降低40%~45%。要實現這一目標,可能將需要把應對氣候變化的總體目標進行分解,如單位GDP能耗、碳排放強度以及森林碳匯建設指標等,都可能逐步細化落實到具體的行業和行政區域,有些可能還要作為約束性指標來進行實施[6]。
本文從定量的角度入手,制定四川省農林及其他土地利用部門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掌握了溫室氣體排放結構,并采用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方法核算四川省農業溫室氣體排放現狀,確定四川省排放水平。在本研究中,溫室氣體排放的核算包括CO2、N2O和CH4的排放;除了主要核算農田、土壤、牲畜、森林和草原溫室氣體排放,對四川省農業溫室氣體減排和碳交易具有一定參考價值。
參考文獻
[1] 李迎春,林而達,甄曉林.農業溫室氣體清單方法研究最新進展[J].地球科學進展,2007,22(10):1076-1080
[2]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初始國家信息通報[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4:16
[3] IPCC.Volume 4:Agriculture, Forestry and Other Land Uses(AFOLU).2006 IPCC Guidelines for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M].IPCC/IGES, Hayama,Japan,2006.
[4] IPCC.Volume 2006 IPCC Guidelines for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M].IPCC/IGES,Hayama,Japan,2006.
除了二氧化碳外,目前發現的人類活動排放的溫室氣體還有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對氣候變化影響最大的是二氧化碳。二氧化碳的生命期很長,一旦排放到大氣中,最長可生存200年,因而最受關注。排放溫室氣體的人類活動包括所有的化石能源燃燒后排放的二氧化碳。在化石能源中,煤含碳量最高,石油次之,天然氣較低。1860年以來,全球平均溫度升高了0?郾6℃±0?郾2℃。近百年來最暖的年份均出現在1983年以后,20世紀北半球溫度的增幅是過去1000年中最高的。
據資料顯示,近百年來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明顯增加,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已達到過去42萬年中的最高值。近百年里降水分布也發生了變化,大陸地區尤其是中高緯度地區降水增加,非洲等一些地區降水減少。有些地區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厄爾尼諾、干旱、洪澇、雷暴、冰雹、風暴、高溫天氣和沙塵暴等)的出現頻率與強度增加。
閱讀上文后請同學們回答下列問題:
(1)什么是溫室效應?其主要影響因素是什么?
(2)文中提到“我國是世界上氣候變化的敏感區和脆弱區之一”,面對溫室效應的影響你有什么想法?我們應該怎么做?
答案:(1)大氣中的二氧化碳等氣體透過太陽短波輻射,使地球表面升溫,但阻擋地球表面向宇宙空間發射長波輻射,從而使大氣增溫。由于二氧化碳等氣體的這一作用與“溫室”的作用類似,故稱之為“溫室效應”,二氧化碳等氣體則被稱為“溫室氣體”。
關鍵詞:溫室氣體排放權;管制工具;財產權利
中圖分類號:DF4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85831(2013)03010705
清晰地界定溫室氣體排放權的法律性質,在確保政府和公私企業對法律的安全性和確定性有穩定的預期,為排放權交易提供安全保障和信心以及提高市場的流通性和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據馬修(Matthieu)和夏洛特(Charlotte)的研究,界定溫室氣體排放權的性質至少對回答以下幾個問題具有重要意義[1]50:第一,溫室氣體排放權能否被撤回或者取消,撤回或取消是否應當對原來的溫室氣體排放權持有者進行補償?第二,溫室氣體排放權能否被抵押或者像信用證券一樣流通使用?第三,如果溫室氣體排放權持有者無力清償債務并進入破產程序,溫室氣體排放權應當如何處理?第四,溫室氣體排放權的使用和買賣是否應當征收增值稅?鑒于此,筆者擬對溫室氣體排放權的性質進行理論探討。
一、管制工具抑或新型財產權:溫室氣體排放權定性的紛爭
關于溫室氣體排放權的法律性質,學術界大致有兩種觀點:其一,認為溫室氣體排放權僅僅是進行溫室氣體排放的資格(authority)或許可(permit),是政府的一種新型管制工具(instruments sui generis);其二,認為溫室氣體排放權是一種特殊的財產權利[2]228-256。其中,由于各個國家的法律制度背景不同,將溫室氣體排放權視為一種財產或財產權利的觀點又進一步分為五種,即公權利(an administrative or public right)、私人財產權(a private property right)、金融或證券工具(a security or financial instrument)、商品(a good or commodity)、貨幣(currency)[3]575-596。在以上兩種觀點中,越來越多的學者傾向于支持溫室氣體排放權應當作為一種新型財產權的觀點。 盡管學術界越來越多地認同溫室氣體排放權應當作為一種新型財產權,但是在有關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的國際和國內立法實踐中,對溫室氣體排放權的法律性質持不同的態度。《京都議定書》以及《歐盟排放交易指令》(EU emissions trading directive)都對溫室氣體排放權的法律性質保持沉默,即“沒有界定溫室氣體排放權本身是什么,只是規定溫室氣體排放權持有者可以做什么”[3]571。如《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其《京都議定書》執行手冊中將一個溫室氣體排放權界定為“排放1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按照全球增溫潛能計算)的許可”[4]。《歐盟排放交易指令》第3條a款規定:“一個配額(allowance)是指在規定的期間內排放1公噸二氧化碳當量,該配額僅當以履行本指令的要求為目的時方有效,并且應當按照本指令的規定進行交易。”Directive 2003/87/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Article 3(a). 并且在第12條和第19條中規定了溫室氣體排放權(歐盟配額,EUAs)中所包含的四個要素:一個人可以持有配額(第19條第1款);配額可以在歐盟范圍內交易,也可以與其他配額經過認證的國家進行交易(第12條第1款);配額可以用來執行排放許可(第12條第3款);配額可以通過取消而滅失。盡管如此,歐盟除了將配額作為一種可交易的工具外,沒有界定配額的法律性質以及所有權,特別是沒有明確配額是否可以作為一種金融或證券工具或者商品[1]48。歐盟委員會在最初提交的《排放交易指令》(emissions trading directive)議案中,曾經認為溫室氣體排放權的法律性質為行政授權(administrative authorization)。但是,在該議案提交到歐盟理事會和議會之前,委員會的法律部門認為為了堅持輔助原則以及尊重各成員國法律體系的特點有必要反對將此觀點納入到議案中。因此,歐盟僅規定了排放交易的目的是為了促進以經濟有效的方式實現溫室氣體減排,而將溫室氣體排放權的定性以及交易規則制定等事項留待各成員國自行決定。美國眾議院于2009年7月通過了《清潔能源與安全法案》(clean energy and security act),該法案明確規定了排放配額不是財產。該法案第311條規定:“排放配額(emission allowance)和任何抵消信用額度(offset credit)或者其他工具均不構成一項財產。本法以及其他法律不得解釋為限制或者取消美國政府(包括依據成文法授權行動的環保局)終止或者限制配額、抵消信用額度以及期間抵消信用額度的權力。”該規定與美國《清潔空氣法》中對于二氧化硫排放配額的定性如出一轍。《清潔空氣法》第403條f款中對二氧化硫排放配額的法律性質作出如下規定:“依據本章分配的配額是對依法排放二氧化硫的有限的行政授權(a limited administrative authority)。此種配額并不構成一項財產。本法的任何規定都不能解釋為對政府終止或限制此類授權的限制。本章有關配額的規定不能解釋為影響受管制單位或污染源適用或遵守本章的其他規定,包括有關國家空氣質量標準和州執行計劃的規定……”法國于2004年4月15日頒布了執行歐盟第2003/87/EC號指令的排放交易條例,該條例將配額界定為非物質商品(an immaterial good),自從配額發放之日起配額持有人可以在國家注冊的賬戶中持有該非物質商品[1]50。西澳大利亞于2003年制定了《碳權利法》(carbon rights act)。該法將土地及其之上的植被由碳吸收和儲存所產生的無形利益視為土地所有者對土地所享有的一種新型的權利——碳權利[5]。碳吸收和儲存是溫室氣體減排的重要措施,在碳排放交易中,碳吸收和儲存(碳匯,carbon sink)可以產生碳信用(carbon credit)或抵消(offset)。盡管西澳大利亞的《碳權利法》僅僅是將溫室氣體排放權的一種形式——碳信用或抵消確認為財產,但是,此種做法在當前國際國內立法中具有重大的開拓意義。
從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的立法實踐看,《京都議定書》和歐盟排放交易計劃只是通過管制創造了溫室氣體排放權并規定了溫室氣體排放權的取得、交易以及消滅規則,并沒有對溫室氣體排放權的法律性質作出進一步的規定,而將溫室氣體排放權的性質界定問題留給了市場上的私主體探索。美國之所以不將配額界定為財產,是為了避免一旦配額貶值或被政府收回后承擔賠償責任[1]53。另外,如果將政府創造的溫室氣體排放權界定為財產,那么私人財產權將會為溫室氣體排放權持有人提供穩定的預期和保障(例如可以利用憲法上的征收條款避免政府對碳單位的任意沒收),從而政府完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權的自由,靈活性將會受到限制。因此,很少有立法確立溫室氣體排放權的財產性質,在立法實踐中,溫室氣體排放權其實是作為一種政府管制的工具而被利用。
二、溫室氣體排放權應當作為一種財產權:生態系統服務的視角國內對排污權性質的研究中,有的學者從環境容量(資源)使用權的視角論證排污權是一種特殊物權。認為環境容量是一種公共資源,具有有用性和稀缺性,并提出環境容量的“物化”,進而論證排污權是對環境容量的使用權。參見鄧海峰《排污權:一種基于私法語境下的解讀》(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63-104頁);王小龍《排污權交易研究:一個環境法學的視角》(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42-65頁)。筆者認為從環境容量(資源)使用權的角度論證溫室氣體排放權的法律性質有所不妥。一方面,因為“環境容量(資源)”的概念有待商榷。有的學者認為環境容量資源是指大氣、水、土壤等不直接進入生產過程的環境要素,但可以通過容納、降解、消化生產過程中產生并輸入自然系統的異物,維持自然系統正常功能來輔助生產過程的資源。參見張智玲、王華東《礦產資源生態環境補償收費的理論依據研究》(《重慶環境科學》,1997年第1期,第30頁)。有的學者認為環境容量資源與環境容量為同一個概念,是指在一定環境質量目標下環境可容納污染物質的最大量。參見李克國主編《環境經濟學》(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112頁)。有的學者認為環境容量本身就是一種資源,環境容量的這種資源屬性是環境權益的利益源頭,最能體現環境權益的特殊性所在。參見杜群《環境法融合論:環境·資源·生態法律保護一體化》(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107頁)。據目前所搜集的資料來看,國外只有環境容量(environmental capacity)的概念,并沒有環境容量資源的概念。筆者認為,環境容量只是一個數量概念,并不具備承載權利(權利客體)的可行性。環境所具有的容納和降解污染物的功能,是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一類。而所謂的環境容量資源(“環境容量”和“資源”的合成詞)其實際所指是生態系統服務的一種。因此,生態系統服務應當作為排污權或溫室氣體排放權的權利客體。另一方面,排污權交易與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存在很多不同。排污權交易僅指政府分配的排污配額的交易,而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不僅指排放配額的交易,還包括公私主體通過CDM和JI等機制創造的消減信用、抵消單位的交易(如森林碳匯,一種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基于以上兩方面的原因,筆者從生態系統服務的視角探討溫室氣體排放權的法律性質。
1997年Robert Costanza等人在《自然》(Nature)雜志上發表了《世界生態系統服務價值和自然資本》一文,首次系統地對全球生態系統服務與自然資本的價值進行研究,測算出全球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每年的總價值為16~54萬億美元,平均為33萬億美元,是1997年全球GNP的1.8倍[6]。2005年3月30日,聯合國《千年生態系統評估報告》(MA,2005)正式,該報告對“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給予了極大的關注,提出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是指人類從生態系統中所獲得的效益,生態系統為人類提供各種效益,主要包括供給功能、調節功能、文化功能以及支持功能。生態系統服務(Ecosystem Services)是指人類直接或間接從生態系統得到的利益,主要包括生態系統向經濟社會系統輸入有用的物質和能量、接受和轉化來自經濟社會系統的廢棄物,以及直接向人類社會成員提供各種服務,如提供清潔空氣、清潔水等自然資源以及旅游、休閑、娛樂、審美、科學研究。
大氣、土地、森林、水等生態系統可以吸收和儲存溫室氣體,其所提供的氣體調節和氣候調節等生態系統服務,對于將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不至于對人類產生重大或不可逆性影響的水平上至關重要。然而,此類生態系統服務是一種典型的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任何企業或者個人向大氣中排放溫室氣體都無需支付任何成本,生態系統服務下文中所涉及的“生態系統服務”均指自然資源、環境所提供的氣體調節和氣候調節等有關溫室氣體的生態系統服務。 的價值沒有體現到企業生產和私人社會生活的成本中。也就是說,“大氣提供的吸收和儲存溫室氣體的自然服務沒有得到限制,并且使用此項服務無需購買,因此此類服務不能夠體現為價格”[3]571。在農業文明社會和工業文明社會的早期階段,人類的溫室氣體排放活動與生態系統服務供給之間尚能保持平衡。在此階段,公共物品(生態系統服務)與人類的需求之間不存在矛盾,因此政府沒有必要對公共物品的利用加以管制。但是,隨著工業社會的發展,由于人類不受限制而且免費地向大氣中排放溫室氣體,致使過度地消耗生態系統服務,超過了大氣環境容量,最終釀成“公地的悲劇”——全球變暖。全球變暖的應對需要政府干預生態系統服務(公共物品)的獲取行為。正如布羅姆利所言,“每個人都能自由進入就意味著沒有人擁有財產”[7]。正是由于生態系統服務處于既無人所有又無人管理的狀態,每個人都能無需投入成本地自由利用,從而導致“公地悲劇”的發生。限制對生態系統服務的自由進入,即限制溫室氣體排放,是解決全球變暖的最佳途徑。而財產權一直被作為避免“公地悲劇”的首要選擇[8]129。生態系統服務作為無形且有重要價值的公共資源,政府可以通過創設財產權來限制或管理生態系統服務的獲取行為。一般來說,政府干預生態系統服務獲取行為的方式有傳統的“命令-控制”方式和基于市場的管制方式,其中排放權交易是基于市場的管制方式中的一個重要工具。不管是傳統的“命令-控制”模式還是排放權交易方式,都離不開財產權這一工具,有所區別的僅是財產權的類型和配置方式[9]。在單一的“命令-控制”模式下,政府享有生態系統服務的財產權,溫室氣體排放主體只是政府管制的對象,其所進行的溫室氣體排放僅是政府授予的一種行為自由,不具有財產權的性質;而在排放權交易模式下,政府作為公共資源(生態系統服務)的分配者,將生態系統服務的獲取權賦予市場主體,這種權利具有可支配性、可轉讓性、有用性、稀缺性等財產權屬性這類似于政府為了避免公共土地被過度使用,而將公共土地進行權利分割,賦予每個私主體有限的土地使用權利,以保證公地的可持續利用。只是公共土地是有形的公共資源,而生態系統服務是無形的公共資源。See Justin Savage, Confiscation of Emission Reduction Credits: the Case for Compensation under Taking Clause, winter Virginia Environmental Law Journal, 231-240(1997). 。上述西澳大利亞在《碳權利法》中,將土地及其植被所具有的碳儲存功能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抵消單位視為土地利益的一部分,并規定了碳權利的取得、交易和消滅等規則,已經從立法上確認了土地生態系統服務(碳吸收和儲存)的財產屬性。因此,從生態系統服務的觀點看,溫室氣體排放權其實是對生態系統服務的獲取權,應當作為一項財產權利。
三、溫室氣體排放權應當作為一種財產權:新財產權的視角
在古典財產權結構中,人類對財產權的規定長期模擬自然狀態,并受到帶有羅馬法印跡的布萊克斯通“絕對權”和“有體性”理論的影響。“財產權通常都被理想化地定義為對物的絕對支配,財產界定的標準也被相應設定為物質屬性、絕對支配和所有權中心三點:財產與具體的物相聯系,財產體與財產權相等同,財產權利集中體現于所有者的所有權”[10]。但在進入現代商業社會和福利時代后,財產權的形式和種類驟然增長,出現了非物質化的財產、通過私人合意改造出的新財產、政府公權力制造出的新財產等,這被美國的一些法學家稱為“權利的爆炸”。布萊克斯通的概念已經徹底過時,它已經被一種新的財產概念所取代[11]38。當代財產權已經出現了一種頗為分散的狀態,就種類而言財產權不再局限于傳統私法領域的物權、債權、知識產權,而是表現為各種具有經濟價值的權利的總和[12]。這種新財產是非物質的,它不是由一束絕對的或固定的權利所構成,而是由一束依情況而受到限制的權利所構成[11]38。這類新財產權介于純粹公權利和純粹私權利之間,是一種混合性的權利(hybrid property)[8]164,也有學者稱其為管制性財產權(regulatory property)[13]。財產權并不必然體現為一種對私人既得實體財產的法律確認,而更多地表現為法律直接賦予主體一定的利益范圍。在現代社會,政府通過特許的方式創設財產權利已經成為普遍現象,財產權的整個形式和內容是由國家定義的。財產權的體系是開放和包容的,現代社會的財產權已經不再僅僅表現為私法上的權利體系,只要是國家正式賦予的財產性權利,均為實質意義的財產權[14]。
以市場為中心的環境管制的實施對財產權概念產生了顯著的影響。其中,在防止污染和自然保護的環境管制措施中,重要的一個工具就是由政府創設的可交易的類似財產的權利[8]163。國家的環境保護措施不可避免地要以財產權利為基礎,因為針對“公地悲劇”的所有解決方案都需要在之前自由進入或無人所有的資源之上設定財產權[9]103。當采用“命令控制”型管制制度時,國家在環境公共物品(生態系統服務)上設定公共財產權。當創設可交易的溫室氣體排放權時,國家則設定一種兼具公法性質和私法性質的財產權:國家首先根據大氣環境容量對生態系統服務設定公共財產權(總的排放配額),然后再將排放配額(溫室氣體排放權)分配給私人,并允許私人對排放進行排他性的占用、使用和處分。之所以說溫室氣體排放權具有公法屬性,是因為其存在和運行都依賴于國家的管制[8]164,是國家基于管制目的創設的溫室氣體排放權,并且溫室氣體排放權的取得、交易和消滅都受到國家的管制。有學者稱,溫室氣體排放權市場是一個許可市場(permit market)[15]。之所以說溫室氣體排放權具有私法屬性,是因為溫室氣體排放權具備有用性、可交易性、可支配性、排他性等財產權的本質屬性[16]。
綜上所述,溫室氣體排放權應當被定性為一種新型財產權或者管制性財產權,是特許物權或準物權的一種。將溫室氣體排放權定性為財產權,可以給配額、抵消單位或者信用的持有者提供穩定的預期和安全保證(特別是避免國家的任意沒收),更加有利于激勵市場主體積極參與溫室氣體減排投資,以便更好地發揮溫室氣體排放交易制度的優勢。但是,“財產是法律的一個創作,財產并不來源于價值,雖然價值是可以交換的,但是許多可交換價值被有意損害后卻得不到補償”[11]40。應然與實然往往相差甚遠,真正在法律上將溫室氣體排放權明確規定為財產權不得不考慮政治因素的影響。立法者在決定是否將溫室氣體排放權作為財產權時,不得不考慮其決定是否會對政府創設、收回或者取消配額的靈活性產生影響以及確定為財產權后政府面臨的壓力和經濟負擔。“實際上,決定一種利益是否是財產的因素并不是邏輯上的,而是政治上的”[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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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內部審計的作用
在目前復雜的內外經濟形勢和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現代企業需要通過內部審計來強化企業的內控管理,提高企業應對財務風險的能力,推動企業管理模式、經營方式等的優化創新發展,從而更好地發展。
1. 內部審計是企業經濟安全的保證。內部審計對企業日常經營模式、經濟決策以及管理方式等的審查、監督,參照國家法規制度,根據審計工作規程與規范,及時發現企業經濟決策以及經營中的若干問題和弊端,為企業的經濟安全保駕護航。
2. 內部審計具有考核鑒定功能。企業內部審計要對企業整體運營情況、各部門工作業績的進行審查。通過科學、客觀的內部審計,真實、詳細地反饋出企業總體經營狀況、各部門的經營水平,為各部門的工作考評提供合理依據,也有利于企業高層制定科學、合理的經濟決策。當發現經濟決策有失偏頗時,則可以及時作出調整。
3. 內部審計為企業的經營與管理提供服務。內部審計能夠為企業的考核鑒定企業自身經營情況提供科學依據。企業各個部門應將內審部門作為一個信息咨詢平臺,企業高層要結合內審部門提供的信息、數據等,對企業的經營管理、發展目標等進行反思和校正,從而制定新的計劃、規劃,落實企業的風險管理措施。
二、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1. 內審缺少獨立性
內部審計部門是企業自我監督、自我檢查的機構,應該賦予其獨立地位,也是保證內審人員客觀、公正地從事內審工作的先決條件。目前,我國多數企業的內審部門缺乏獨立地位,一是內審部門附屬于其他部門并接受有關負責人的領導;二是內部審計人員由會計人員兼任的現象普遍;三是內部審計的雙向服務性,既對企業領導負責,又要接受政府審計的指導,也就是內審部門既為企業服務又為國家服務。由于內部審計部門缺乏獨立性,從而大大的制約了內部審計的執行力,審計職能難以發揮。
2. 內部審計方式落后,審計質量有待提高
當前經濟形勢下,我國的經濟體制也在不斷經歷著調整、改革,企業也在隨著市場競爭形勢不斷地調整經營模式,對此內部審計要與時俱進,應該從查賬式的賬面審計朝著風險審計方向發展;要建立以風險預測為目標的內審模式;同時,加大對風險審計的力度、并達到預期目標。目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依然以賬面審計為基礎,所采用的審計模式、手段等相對落后,局限于審計工作者的主觀判斷和從業經驗,缺少科學的量化依據,審計的電算化程度有待發展,審計的精準性、客觀性得不到保證。
3. 內審人員的素質、能力急需提高
企業內部審計是一項復雜的、富有挑戰性的工作,這就對內審工作人員的素質、能力和水平提出了較高要求。當前我國內審人員職業化程度不高,在崗的內部審計人員有專業職稱資格的還不足30%;內審人員的知識結構、專業技能以及工作水平都有待提高;內審部門人員組成單一,大多企業的內審部門沒有配備經濟師、律師、工程師,有效的人力資源機制尚未形成。
三、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問題的解決對策
1. 重視內部審計的在企業管理中的職能作用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內部審計在現代企業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要從思想上重視內部審計對企業發展、經營決策以及企業未來規劃的重要性。第一:讓內部審計切實地成為內控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發揮內審在企業內控管理中的監督與評審作用;第二:企業的內部管理要充分利用內部審計機構提供的相關資訊和數據,幫助企業完善其管理機制、實現既定目標;第三:充分重視內部審計在企業風險管理、防控、治理方面的作用,內部審計仔細審視企業經營過程中每個風險節點,理清關鍵性風險和風險的關鍵性環節,從全局出發為企業提供前瞻性風險管理依據。內部審計的職能應該朝著審查、監督、評價、咨詢等綜合方向發展,從而更好的服務于企業和社會經濟。
2. 科學設置組織機構,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由于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建立較晚,主要是借鑒國外經驗,目前內部審計部門設置主要有幾種模式:設置在監事會;隸屬于財務部門;在股東會下設置審計委員會、在行政系統、經營管理系統設置審計機構;隸屬于總經理等。以上幾種模式各有利弊,但是從內部審計設置的獨立性、權威性原則來看,在股東大會下設置審計委員會最為科學。該模式下,內部審計機構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其審計業務,向總經理報告其行政業務;該模式層次高、地位超脫、獨立性強,有利于審計人員獨立開展工作。這種雙向負責、雙軌報告,保持雙重關系的組織形式與國際內部審計原則接軌,有利于內部審計職能的發揮。
3. 改進內部審計的方法,重視內審人員的培養
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必須與時俱進,與企業當前的經營模式、發展方式、財務管理模式等相適應,所以要積極改進內部審計的方法。內審工作要將事后、事中、事前審計相結合,才能滿足當前經濟發展的需要;隨著會計電算化的日益普及,審計信息化是內部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審計手段要從傳統的手工查賬向計算機審計過渡,并向網絡化發展,實時審計、網絡審計、在線審計將成為主要的審計手段。此外,企業要重視內部審計人員的培養與選拔,組織嚴格的資格考試,推行內審人員持證上崗,提高內審人員的技能水平;要加強內審人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打造一個專業水平高,職業道德素養過硬的內審團隊,更好的為企業經營發展服務。
【關鍵詞】工程建設;前期;可行性研究;作用;問題;對策
前 言
我國工程咨詢業是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強和改善投資決策并建設項目管理的需要逐步發展起來的。雖然它的成長歷史不算長,但它在為有關部門和投資業主,在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提高項目決策和管理的科學性等方面,提供了大量咨詢服務,為提高項目的投資效益發揮了顯著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業績。
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是對擬建項目在投資決策前進行全面技術經濟研究的一項綜合性研究工作,它是綜合多種科學成果和手段對擬建項目技術、經濟和財務進行綜合分析研究的科學方法,通過對擬建項目有關因素的調查研究、分析計算、論證項目和各種方案的技術、經濟可行性,選擇最優方案,為項目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國際上確定項目建設時普遍采用的方法,被視為投資項目前期的一個重要程序和投資決策的依據,稱為“決定工程項目命運的關鍵”,只有經過可行性研究認為可行的項目,才能依次進行設計、施工。所以,項目可行性研究已被公認為是保證項目發揮投資效果的重要一環。
一、工程建設前期可行性研究的作用
(一)可行性研究是投資決策的依據
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是確定項目是否進行投資決策的依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投資體制的改革,把原由政府財政統一分配投資的體制變成了由國家、地方、企業和個人的多元投資格局,打破了由一個業主建設單位無償使用的局面。因此投資業主和國家審批機關主要根據可行性研究提供的評價結果,確定對此項目是否進行投資和如何進行投資,是項目建設單位決策性的文件。
(二)可行性研究是項目建設單位籌措資金的依據
批準的可行性研究是項目建設單位籌措資金特別是向銀行申請貸款或向國家申請補助資金的重要依據,也是其他投資者的合資理由根據。凡是應向銀行貸款或申請國家補助資金的項目,必須向有關部門報送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銀行或國家有關部門通過對可行性研究的審查,并認定項目確實可行后,才同意貸款或進行資金補助。如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以及我國建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都要求把提交可行性研究作為建設項目申請貸款的先決條件。
(三)可行性研究是編制項目初步設計的依據
初步設計是根據可行性研究對所要建設的項目規劃出實際性的建設藍圖,即較詳盡的規劃出此項目的規模、產品方案、總體布置、工藝流程、設備選型、勞動定員、三廢治理、建設工期、投資概算、技術經濟指標等內容。并為下一步實施項目設計提出具體操作方案,初步設計不得違背可行性研究已經論證的原則。
(四)可行性研究是國家各級計劃
綜合部門進行投資決策的依據可行性研究是國家各級計劃綜合部門對固定資產投資實行調控管理,編制發展計劃、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投資的重要依據。由于建設項目尤其是大中型項目考慮的因素多,涉及的范圍廣、投入的資金數額大,可能對全局和當地的近、遠期經濟生活帶來深遠的影響,因此這些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內容更加詳細,可作為計劃綜合部門實際對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管理和編制國民經濟及社會發展計劃的重要依據。
(五)可行性研究是工程項目確定實施策略的依據
近幾年來,國家提出實施項目法人責任制,過去那種普遍存在的條塊行政隸屬關系和無經濟責任的狀況已大部分被合同經濟關系所代替。項目法人及項目主管部門可依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同國內或國外有關組織和生產業主簽訂項目所需的原材料、能源資源、運輸、工程設施、工程發包、水電供應以及資金籌措等協議合同。可行性研究是項目建設單位擬定采用新技術、新設備研制供需采購計劃的依據。可行性研究中對擬建項目采用新技術、新設備已進行了可行性分析和論證認為可行的,項目建設單位可依據可行性研究擬定的新技術引進和采購新設備的計劃。
批準的可行性研究是項目建設單位向國土開發及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建設用地的依據。因為可行性研究對擬建項目如何合理利用土地的設想提出了辦法和措施,國家開發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可根據可行性研究具體審查用地計劃,辦理土地使用手續。可行性研究為確保項目達到環保標準,提出了治理措施和辦法,這些信息可作為環保部門對項目進行環評、具體研究治理措施,簽發項目建設許可文件的主要依據。
在可行性研究過程中,因為運用了大量的基礎資料,一旦有關地形、工程地質、水文、礦產資源儲量、工業性實驗數據不完整,不能滿足下一個階段工作需要時,負責初步設計的部門就需要根據可行性研究所提出的要求和建議,進一步開展有關地形、工程地質、水文等勘察工作或加強工業性實驗,補充有關數據。
二、現階段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出現的問題
我國現階段對建設工程造價的控制,主要或者說絕大部分在建設施工階段。在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工作方面做的不夠深入,對于項目的報批只是應付審查,在可行性研究階段中的工作不全面。或者是某些部門重視該階段的工作,然而,由于從事該工作的人員素質不高,或是思想觀念落后使得可行性研究階段工作不能準確的預見工程項目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這樣的現象在當今工程項目建設工作中還很多,這就造成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項目前期投資控制的客觀性、公正性、科學性不足決策階段的投資控制研究成果一般體現在項目可行性研究中。由于在現行經濟管理體制下,投資者不重視項目前期管理工作,不考慮承擔投資風險, 缺乏搞好可行性研究、提高投資經濟效益的主動性。咨詢、設計單位隸屬于各級行政部門,往往受“長官意志”或本位主義影響,高估效益,低估投資。這些原因往往使可行性研究變成“可批性研究”,使這一工作失去原有的意義,難以達到投資控制效果。
(二)可行性研究周期短,缺乏多種投資方案的比較由于可行性研究工作時間較短,往往無真正的替代備選方案,研究工作僅作為惟一方案的“可行”而開展,或僅憑主觀傾向性確定項目的技術路線, 缺乏深入論證,衡量方案是否可行往往只憑少數幾個靜態指標,缺乏科學性,容易出現決策失誤。一個項目若出現前期決策失誤,則不管后期建設實施階段投資控制管理如何努力,也無法彌補其損失。
(三)開展投資控制的基礎性工作欠缺由于基層單位缺乏信息手段,技術經濟人員數量質量不高,信息不靈,往往無法進行可靠的市場預測分析。使研究方案的確定缺乏足夠的依據,加之基礎資料不落實就急于開展工作。資金籌措和各種外部協作條件往往憑經驗假定, 所有這些原因,造成投資控制的方案缺乏可信性。
三、項目前期可行性研究階段出現問題的對策
(一)對于項目前期管理投資的客觀性、公正性、科學性不足的問題,可以從兩個角度出發:
一是對現行經濟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完善。引進市場機制,促進、開展社會主義競爭,與市場接軌,使投資者轉變其不重視前期投資控制的落后觀念,使投資達到效益的最大化。二是加強政府的機構改革,達到“政企分離”以避免由于“長官意志”和“本位主義”影響造成的高估效益,低估投資和“可批性研究”現象的發生。
(二)對于可行性研究周期段的問題,國家和行業部門應學習國外經驗,對以往的規定進行清理,指定新的有關可行性研究的內容和深度的規定,使得可行性研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其基本要求是:一、要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二、與國際工程咨詢業的要求接軌。三、根據本行業部門的特點盡量細化有關條款。
(三)作好人力資源工作和健全信息網絡
建立成熟的人才選拔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作業流程,強調內部牽制,如不相容職務分離制度、業務復核制度、授權制度等,并加強內部審計。
要求工作人員掌握成熟的網絡技術,建立高度的信息共享系統,使其在市場占領和時機把握方獲取領先一步的優勢。
關鍵詞:美國 氣候政策 演進 鉆石模型
中圖分類號:D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4812(2010)05-0073-79
一、引言
人們已經意識到了氣候變暖威脅著人類的生存,而人類活動產生的大量二氧化碳排放被認為是全球氣候變暖的重要原因。目前,盡管中國在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上已經超過了美國,但是美國的人均溫室氣體排放,以及歷史上累積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仍居世界第一。從圖1中,可以看出,在1981年到2000年這二十年間,美國能源消耗排放的溫室氣體占全世界的比例從25.56%下降到23.23%,接著又攀升到24.58%,從2000年以后,美國的這個比例一直在降低,但是仍然在20%以上。
美國能源消耗排放的溫室氣體占全世界的比例下降的原因并不是美國排放總量的下降,而是因為中國和印度等發展中國家工業的快速發展以及美國高耗能產業向發展中國家的轉移。事實上,美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一直呈現上升的趨勢(見圖2)。美國政府開始意識到氣候政策是開始于老布什政府時期,在其執政期間,美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并沒有顯著增加,但是到了克林頓和小布什時期,美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出現了明顯的增加。
溫室氣體的排放具有外部性,要做到切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就必須建立起一套全球協調機制。不過,由于世界各國在發展水平、環境條件、文化背景、需求偏好上存在差異,面臨的發展與環境問題各不相同,使得各利益集團有著不同的發展要求、環境立場和政策選擇,往往缺乏共同行動的邏輯起點。美國作為世界上唯一的超級大國,在經濟、科技和政治領域具有強大的領導力,因此美國的氣候政策會影響、甚至是左右氣候談判的進程和協議的實施效果。然而,迄今為止,美國一直拒絕加入全球氣候談判框架,堅持自己的氣候政策理念,這也是全球氣候談判步履蹣跚的重要原因之一。美國為什么會這樣,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研究熱點,一些學者從政治、經濟等方面給予了解釋。這里在歸納美國氣候政策演進的基礎上,運用波特的“鉆石模型”從國家競爭優勢角度進行解釋。
二、美國歷屆政府氣候政策的變化
在老布什政府時代,美國已經認識到氣候變化問題亟待關注,但是并沒有將其提升到戰略高度給予對待。當時整個社會對氣候變化帶來的危害性后果缺乏思考,關于氣候變化的研究結論及相關判斷并不能讓人信服。老布什政府認為在全球變暖的問題上存在多種觀點,因此,也就沒有重視這個問題,這帶來的直接結果便是縮小了美國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投入。不過,在對外關系上,老布什政府表現出了積極的合作態度,老布什政府迅速批準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
克林頓政府在氣候變化議題上采取了積極主動的政策,努力促使美國在國際上應對氣候變化威脅所作出共同努力中發揮領導作用。在1993年10月公布了的《氣候變化行動方案》中,克林頓政府承認,人類活動導致了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增加,從而導致了海平面上升、沿海地區被淹沒、生態體系遭到不可避免的損壞,以及農業生產的不穩定等嚴重后果。因此,美國采取了一系列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但是成果非常有限。克林頓政府這一態度基本沒有落實到對外關系上,盡管克林頓政府簽署了《京都議定書》,但是并沒有采取行動降低排放,也沒有將《京都議定書》遞交給參議院討論表決。
小布什政府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方面經歷了從漠視到做出一定調整的過程。在其第一屆任期中,基本上是采取自由放任的氣候政策,小布什在上任初期就宣布美國將不批準《京都議定書》。小布什不落實《京都議定書》的原因主要有四點:一是落實《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條款會導致失業、通貨膨脹等經濟問題;二是氣候變化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人類活動造成的,答案并不明確,同時也缺乏在商業上消除與儲藏二氧化碳可行的技術;三是認為中、印等溫室氣體排放大國也必須受到約束;四是反對采取強制性限排措施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主張采取自愿性的限排措施。在小布什的第二期任期內,由于國際和國內要求重視氣候變化的強烈呼吁,小布什承認人類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增加正在導致全球變暖,并認為全球氣候變化對國家安全構成了嚴重挑戰,通過技術進步可以解決這一問題,美國到2025年前將停止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增長,但是這只是小布什停留在對氣候變化嚴重性的認識上,他沒有采取具體的實質性減排措施。
奧巴馬一改小布什在氣候問題上的態度,他認為氣候變化及美國對石油的依賴將繼續削弱美國經濟、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此奧巴馬政府樹立了振興經濟、保證安全與應對氣候變化彼此補充、相互促進而不彼此排斥、相互削弱的理念,并以此指導具體政策的制定。奧巴馬政府主張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截止到目前,奧巴馬已經簽署了兩份關于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備忘錄,一份是指示交通部要求汽車制造商在2011年以后所產汽車確定更高的油效標準,另外一份是指示環保署重新考慮加州關于制定高于聯邦標準并在汽車排放溫室氣體方面設定更為嚴格限制的申請。另外,奧巴馬政府確立了構建綠色經濟、研發新能源的行動方針,探索新的經濟增長模式,實現美國經濟復蘇。然而,在對外關系上,奧巴馬政府并沒有實質性的改變。在哥本哈根氣候談判中,美國仍然不愿意承諾減排目標,反對《京都議定書》式的條約,反對強加的國際法定義務,堅持認為中國、印度、南非和巴西等發展中國家必須承諾放緩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增長速度。
從美國歷屆政府氣候政策變化的過程中可以看到,美國歷屆政府基本上認為氣候變化是一個需要關注的問題,但是美國堅持認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是需要通過市場手段來實現的,且擔心承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會阻礙經濟發展,這種擔心帶來的直接結果是美國不愿意在國際上承諾減排目標。
三、從伯瑞德一海格爾決議到《氣候安全法案》
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但是在涉及到國家利益問題上,政府和參眾兩院的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在氣候政策的問題上,美國參眾兩院和政府的立場基本一致。但是與政府的立場相比,美國參眾兩院在氣候政策方面更加保守,始終堅持氣候政策不能有損美國的競爭力。
在《京都議定書》談判的關鍵時刻,也就是1997年7月25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伯瑞德一海格爾決議(Byrd-Hagel Resolution),表達了美國關于氣候變化問題的基本立場。在該決議中,認為在以下任何一種情況下,美國不得簽署任何與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
約》(以下簡稱《公約》)有關的議定書或者協定:一是《公約》的發展中國家締約方不同時承諾承擔限制或者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義務,卻要求美國等發達國家締約方承諾承擔限制或者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義務;二是簽署該議定書或協定將會嚴重危害美國經濟。伯瑞德一海格爾決議在參議院表決中,以95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可以說該決議反映了美國國內不同利益集團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共同觀點。
2005年美國通過了《能源政策法》,以法律的形式集中體現了美國的能源政策和氣候變化政策。在該法中,提倡使用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勵企業和個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在節約能源方面,新的能源法規定從2007年起,美國將原有“夏令時”時間再增加4周,長達7個月,以節約能源。《能源政策法》其真實的目的并不在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而是要減少美國對進口石油的依賴,解決美國的能源安全問題。
《氣候安全法案》是美國迄今為止最為完備的一部應對氣候變化的聯邦法案。《氣候安全法案》首先確定了建立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限量排放與交易”體系;其次,首次將氣候變化問題提升至國家安全層面,擬建立整合經濟、貿易、技術、能源等政策的綜合性氣候戰略;最后,盡管《氣候安全法案》是國內法,但是其有關條文清晰地反映出美國氣候政策的國際意圖,該法案著意將京都機制下的發展中國家集團區別對待,同時,該法案還設計了其國內交易體系及補償機制與其它國家及國際碳交易市場相互聯系的通道。
四、美國氣候政策演進的原因:鉆石體系
(一)波特的“鉆石體系”
邁克爾?波特認為企業戰略離不開環境,當國家環境有助于某些產業發展時,國家便隨企業而興盛,反之亦然。企業的競爭優勢與國家環境息息相關,像企業能否自由運作、特定技術人力的供應、本地市場需求等因素,都和國家脫不了關系。國家不但影響企業所實施的戰略,也是創造并延續生產與技術發展的核心。因此,國家是企業最基本的競爭優勢,它能創造并保持企業的競爭條件。
為什么一個國家的某種產業能在國際競爭中嶄露頭角,甚至獲得競爭優勢?波特認為必須從每個國家都有的四項環境因素來分析,這些因素可能會加強本國企業創造國內競爭優勢的速度,也可能造成企業發展停滯不前。這四項環境因素為生產要素、需求條件、相關產業和支持產業的表現以及企業的戰略、結構和競爭對手,這四項關鍵要素形成“鉆石體系”(見圖3),關系到一個國家產業或者產業環節能否取得成功。在“鉆石體系”中,這四項環境因素是一個雙向強化的系統,其中任何一項因素的效果必然影響到另一項的狀態。不過,對于高度依賴自然資源或技術層次較低的產業而言,可能只需要具備鉆石體系中的兩項因素就能得到競爭優勢,但是這種優勢會因為產業的快速變化或其它國際競爭者的先發制人而無法持久。
盡管在“鉆石體系”中沒有政府這一環境要素,但是波特認為政府是構成整個競爭力拼圖的最后一片。譬如說,能源稅的征收會迫使企業采用節能的技術。來降低能源的使用,或者淘汰高耗能的產品。因此“漠視經濟政策對國家優勢的影響,正如過度夸大或過度貶抑國家與企業的關系,是不切實際的”。
(二)“鉆石體系”對美國氣候政策的解釋
如果一國要使經濟不斷發展,達成經濟發展的目標,就必須促進現有產業無止境的改善和創新,并培養能在新的產業領域里成功的能力,因此,政府的政策應該致力于創造產業發展的環境。現在幾乎所有的國家都在朝采用各種政策來改善競爭力的方向發展,這些政策大致包括:貨幣貶值、自由化、私有化、放寬產品和環境標準、稅制改革、區域發展、鼓勵創新、改善教育體系和多種形式的政府采購等。那么如何對這些政策工具進行判斷,波特認為鉆石體系理論是一個很好的工具。這里就采用“鉆石體系”來分析美國氣候政策演進的原因。
1 對生產要素的效應
在新古典增長理論中,生產要素包括技術、資本、勞動力、人力資本以及能源等,企業的生產決策過程就是在成本最小化的條件下最優化組合這些要素,這些要素的最優化組合在一定時期內是穩定的,如果要改變這種穩定的組合,企業需要更新設備、培訓技術人員、改變產品設計和進行新的市場推廣等,這些都會給企業帶來成本的增加。氣候政策的核心是通過市場手段或者行政手段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這就直接要求企業改變生產要素的組合,重新達到最優,這個改變的過程增加了企業的成本。杜克能源(Duke Energy)公司是全美第三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是全球第12大排放企業,其總裁吉姆?羅格(Jim Rogers)雖然贊同使用“限額一交易制度”來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但是他反對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利伯曼一華納法案,認為該法案沒有包括政府應該給與企業的資金支持,也沒有為企業設定一個適應期以幫助企業平穩過渡。
當然,如果落實了溫室氣體減排的政策,勢必影響生產要素在整個社會生產中的配置。資本、勞動和技術等要素會加速往環保產業轉移,推動新能源產業的發展,也會加速傳統耗能產業的綠化,甚至會帶來金融領域的創新。在氣候變化問題上,華爾街已經意識到了二氧化碳排放交易市場具有廣闊的增長前景,像摩根士丹利、高盛這樣的大型投資銀行紛紛進入這個市場。不僅如此,華爾街的金融機構還開始有組織地推動這一事業朝前發展。
傳統產業以種種理由反對政府實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政策,而新興產業則希望借助于政策的利好完成發展的跨越。這二者對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不同態度反映到美國的氣候政策上,就使得美國的氣候政策難以真正地落實,只能通過市場手段來自然地解決,達到協調各方利益的作用。
2 對需求條件的效應
氣候政策將會影響到需求。美國已經形成了一個消費型社會,美國人消費著世界各地生產的產品,這種消費習慣導致了大量的溫室氣體排放,要在短時間內改變美國這種長期形成的消費文化是很難的;在美國的環境保護制度下,美國的一些污染和高耗能的產業已經轉移到了發展中國家,如果繼續實施嚴格的溫室氣體排放政策,將會導致更多的美國企業移到國外去,產業空洞化將導致失業增加;這些政策還會導致美國企業的生產成本提高,特別是對傳統產業的企業而言,在全球競爭中處于不利的狀態,影響美國產品的m口。這些需求方面的因素使得美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措施乏力。
氣候政策還會影響到需求條件。政府制定涉及環境問題的產品和流程規范,或者制定嚴格的產品標準,這些規范和標準一方面給企業經營帶來了壓力,另一方面卻有助于企業改善質量、提高技術能力、提供新造型以滿足社會和重要客戶的需要。如果嚴格的產品標準能夠擴展到國際,并且成為國際性的標準,它就會使本國企業領先開發新的產品和服務性商品,進而趁勢擴散到全球。美國人長期關注污染防治工作,使得美國在污染防治設備和服務方面具有強大的競爭力,但是隨著德國、瑞典、丹麥等國在環境質量方面超越了美國,它們的企業在相關領域的國際市場競爭優勢便逐步顯現出來,威脅著美國的領跑地位。在這種條件下,美國就需要通過制定更多嚴格的環境政策,來提高美國的企業在環境保護及其相關領域的創
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
3 對相關與支持性產業的效應
國家的競爭優勢除了表現在產業內部,也表現在產業集群上。一個產業集群包括生產商、供應商、客戶以及其它相關產業,它們共同構成一個產業生態系統。政府政策在滋養和強化產業集群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氣候政策的變化將會給產業集群帶來正負兩個方面的效應。嚴格的氣候政策將會導致有關提供環境服務的企業進入傳統的產業集群,或者形成圍繞新能源、新材料的企業組成的新的產業集群,從而達到提升產業集群競爭力和促進經濟增長的目的。不過,嚴格的氣候政策將迫使原有產業集群中的部分企業由于環境治理成本太高而搬走,降低了整個產業集群的競爭力,甚至導致一些失業問題。
另外,氣候政策的變化還會影響到區域經濟的均衡發展。旨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將會制約傳統產業比較集中的地區經濟發展,美國的五大湖地區是美國的鋼鐵、化工等傳統產業的集聚地。目前,這些產業面臨著來自日本、韓國、歐盟以及新興發展中國家的挑戰,其國際競爭力出現了下降。如果采取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將會進一步降低這些產業的競爭力,導致傳統產業地區的經濟衰退。但同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又會促進新興產業比較集中的地區的發展,美國的加利福利亞州是美國環保產業的主要集聚區,任何嚴格的環境政策都將為加州的環保產業催生需求,從而促進其發展,拉動加州經濟的增長。
4 對企業戰略、企業同構、同業競爭的效應
政府政策會影響到企業如何成立、組織、管理、發展目標和競爭方式。如果美國實施控制溫室氣體減排的方案,將會給企業行為帶來一系列影響。企業獲取市場競爭力的手段將發生改變,低能耗和低排放的產品將成為爭取市場的重要競爭砝碼之一。企業一方面要提高自己的生產技術,盡可能地降低生產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另外一方面要改進產品,生產出節能環保的產品。企業生產上的這些變化,在短期內會提升企業的生產成本,如果國外的同類企業不受溫室氣體排放的限制,其產品的成本必然要低于國內的產品,那么這些國外的產品將極有可能擠走國內的產品,從而將國內企業置于死地。
美國企業,特別是傳統行業的企業,將會加速國際化的進程,將溫室氣體排放較多的環節轉移到其它國家。但是,這可能會和美國的國家長期利益相沖突,主要體現在企業國際化或者外移時,移出的可能是高生產力而非低生產力的企業。所以美國要求發展中國家也必須承擔同等的義務,試圖防止由于自己實施了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而使國內的高生產力企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
企業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同時,除了受資本、勞動力等成本的約束外,溫室氣體排放指標將成為一個重要的制約因素。企業的產能一旦超過了自己溫室氣體排放配額,就必須兼并具有多余溫室氣體排放配額的企業或者通過溫室氣體交易市場來獲得多余的排放配額。這樣不僅將會使得兼并活動變得頻繁,而且還會使得溫室氣體交易市場逐漸取代資本市場的地位,美國有機會借鑒其管理和運作資本市場的經驗,成為世界溫室氣體交易中心。
五、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