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物業管理條例全文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物業管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改革開放的深入,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住宅的商品化而出現的一項新工作、新事物,他在建設安全文明社區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建設安全文明社區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在建設安全文明社區中應充分體現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摯有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這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科學內涵,創造人與人和諧,人與自然和諧的良好局面。加強物業管理,提升物業管理水平,建設安全文明社區,應站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識,不斷探索、不斷創新、不斷完善,使物業管理在建設安全文明社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發揮它應用的作用。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物業管理企業的權利和義務,《物業管理條例》是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活動的行為準則,我們應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方法,不斷細化科學的開展物業管理活動,使物業管理走向正規,走向科學發展的道路。
一、加強物業管理企業自身建設,提高從業者素質,增強服務意識
由于體制的關系,一部分企業還存在一些吃慣了“大鍋飯”工作沒有積極性的員工,還有一部分從業者是從農村招來的年齡較大的農民工,他們政策水平低、文化水平低、自身素質低,加之一些物業管理企業管理層服務意識不強,只注重眼前利益,缺乏企業自身發展的長遠規劃,從管理上就出現了問題,因此嚴重制約了物業管理企業的發展,也降低了物業管理服務水平,造成業主怨聲載道,也給創建安全文明社區蒙上了陰影。因此物業管理企業自身建設就顯得尤為重要。第一、物業管理企業必須建立工作效率高且強有力的管理層,從上層確定正確的指導思想,把物業管理企業引向正確的發展道路。第二、建立一支有職業道德有專業技術的服務隊伍,有較強的服務意識、有較高的工作積極性,不怕困難、不怕艱苦。注重培養和招募有職業道德有專業技術的人才。人才是物業管理企業的未來,對從業者政策水平的提高和業務素質的培訓,是物業管理企業不可缺少的一課,一個有良好素質的員工隊伍,是物業管理企業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的科學保證。第三、按照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要求,制定員工行為準則和服務規范,根據具體情況建立相應的服務管理制度和崗位工作標準,讓員工做到行為有準則、服務有規范、工作有標準。第四、改變思想觀念強化服務意思。“物業服務”是商品,社區是我們的服務平臺,業主是上帝,業主是我們的衣食父母,讓員工知道這才是我們現在應該有的觀念。在具體工作中把社區當做我們的家,業主就是我們的親人,業主心聲無小事,做到想業主之所難、幫業主之所忙,認真對待業主的每一個建議,認真排解業主的每一項不滿,把“要我服務”還原為“我要服務”,把親情融化在物業服務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用真誠的服務態度贏得業主的理解和滿意。第五、建立必要的應急反應機制處理突發事件,因為社區就是社會的一角,不僅有盜竊、打仗等社會治安事件,而且還可能因設施故障出現的跑、冒、滴、漏。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制定應急反應預案,對每一個關鍵節點設專人負責,做到事件發生突然,但事件處理不突然,按照應急反應預案程序有序進行,把損失降到最低。
二、強化公共秩序維護,創建安全文明社區
和諧社會不僅要求人與之然的和諧,更重要的是創造人與人和諧的良好氛圍。安全文明社區的建設要圍繞“治安穩定、環境優美、設施完善、文明和諧”的要求開展,要求物業管理企業,一方面加強保安隊伍建設,規范服務行為,使用文明禮貌用語,服務熱情,對需要服務的弱勢群體應盡可能提供幫助,遇有業主求助的特殊事情應及時到達現場并協助處理。規范著裝,上崗一律穿制服,著裝應一致,標志佩戴應整齊,杜絕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帽子不正等現象,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加強巡邏,行走時三人成列、兩人成行,對確定的重要部位進行檢查,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社區各項安全標識齊全、醒目,及時制止在禁止區域內擺攤設點、叫喊叫賣、推銷、乞討、亂發廣告等行為。另一方面充分發揮群防群治的作用,與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緊密結合和良性互動,通過居民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了解社區內每一戶家庭情況和每一個業主的思想動態,認真檢查和解決社區內每一項安全隱患,特別是提醒業主在使用電器和燃氣過程中的安全意識,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之中。再一方面加強社區秩序維護中的科技含量,提高社區物業管理水平和安全防范水平,大力加強社區監控網絡和信息網絡建設,使用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和自動報警系統,并與公安派出所實現聯網互動,密切配合公安派出所處理社區發生的治安事件,使社區真正實現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安全文明和諧,讓業主在這美好的環境中享受生活。
三、完善社區設施配置,扎實做好社區衛生保潔服務
社區配套設施的完善是做好物業管理服務的基礎,它不僅為業主提供方便,也為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創造了條件。第一要有暢通的消防通道,清理所有消防通道上的違章建筑和違章停車,保證消防車輛順利到達救災現場。第二垃圾箱設置地點要合理,便于業主投放,箱體結構要牢固外觀要漂亮與社區整體結構要協調。垃圾點設置要周全合理,既要做到清潔、無污漬,又要能保證垃圾清運車作業流暢。第三社區燈光配置無死角,設置電腦控制定時開燈定時關燈,避免人為因素造成不必要的浪費,最好采用太陽能燈具或其他節能燈具,便與環保不浪費能源。第四配置電子監控系統并與相關部門聯網,為保證社區治安穩定,提高管理手段的科技含量。第五根據社區實際情況設置廣告版,避免亂貼廣告現象的發生,強制禁止不如有效疏導。
20xx年最新珠海市物業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營造安全、文明、整潔、優美、和諧的居住和工作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活動。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物業管理工作的領導,促進物業管理的專業化、市場化、規范化。
第四條 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規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物價、環保、公安、工商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物業管理有關工作。
第五條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員會協助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的關系,調解業主、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相互之間的物業管理糾紛。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向居民委員會撥付適當經費,保障其正常開展與物業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六條 本市建立市、區、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物業管理有關問題。
第七條 市物業服務行業協會應當做好物業服務企業的行業自律,維護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權益,協助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提倡物業服務企業加入物業服務行業協會。
第八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管理與服務。
第九條 提倡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服務企業;提倡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物業管理糾紛。
第二章 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十條 業主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一條 業主依法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實行業主自治和自律。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只有一個業主,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第十二條 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員會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十三條 劃分物業管理區域時,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并遵循相對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則,具體劃分方法如下:
(一)新建物業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的紅線圖范圍劃定;
(二)已經實施物業管理的區域,按照現有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劃定;
(三)分期開發或者兩個以上建設單位開發建設的物業,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共用的,應當劃定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能夠分割、獨立使用的,可以劃定為不同的物業管理區域;
(四)已經實施物業管理的毗鄰的不同物業管理區域,規模較小的,經各自的業主大會同意后可以合并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
尚未劃定或者需要調整物業管理區域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考慮居民委員會的布局、經批準的物業建設項目規劃用地范圍、建筑物規模、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等因素,劃定或者調整物業管理區域。
對物業管理區域劃定有爭議的,由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已劃定的物業管理區域不得擅自變更。
第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本條例規定,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一)房屋出售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物業管理區域總建筑面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首套房屋出售交付使用超過二年,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物業管理區域總建筑面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符合業主大會召開條件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張貼公告告知業主。建設單位還應當向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交業主名單和聯系方式。
第十六條 經交付使用建筑面積的全體業主戶數的百分之二十以上書面同意,業主可以采用書面方式向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要求。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業主的書面要求之日起十日內進行調查核實,符合業主大會成立條件的,應當在三十日內指導、監督業主組織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第十七條 業主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選舉、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三)選聘、解聘物業服務企業,審議批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監督合同履行;
(四)決定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五)決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六)聽取和審查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七)決定物業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成立后,業主大會會議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定期召開。遇有下列情形的,業主委員會也應當及時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
(一)持有百分之二十以上投票權數業主提議的;
(二)發生重大事故或者緊急事件需要及時處理的;
(三)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應當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情形,業主委員會不履行組織召開會議職責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業主委員會限期組織召開。逾期仍不組織召開的,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指導、監督居民委員會組織召開。
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
業主可以委托人出席業主大會。
第二十條 業主人數較多的,可以以幢、單元、樓層等為單位,推選一名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業主代表應當于參加業主大會會議前,就業主大會擬討論的事項征求其所代表的業主意見。凡需要投票表決的,業主填寫書面意見后,由業主代表在業主大會投票時代為提交。
第二十一條 業主大會會議應當邀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非業主使用人到會,聽取其物業管理意見。
非業主使用人可以接受業主委托,行使業主權利。
第二十二條 業主在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分為兩類:第一類根據擁有已竣工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每一平方米為一投票權,不足一平方米的,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第二類根據業主人數計算,一個獨立的產權單位擁有一個業主投票權。業主在業主大會以外的其他事項上的投票權依此方法計算。
投票權的確認以房地產權證登記的權屬人以及建筑面積為準;尚未辦理房地產權證的,以房地產登記部門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登記的購買人以及建筑面積為準。業主大會需查驗相關房地產權資料的,應當出具所在地居民委員會的證明,房地產登記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建設單位有未出售物業的,以業主身份參加業主大會。其所擁有的物業建筑面積為物業管理區域內可出售的房屋總建筑面積扣除已出售的房屋建筑面積后的剩余面積。
第二十三條 業主大會作出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以及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決定,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業主大會作出制定或者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選聘或者解聘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其他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重大事項決定,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的業主同意。
第二十四條 投票表決事項應當書面送交業主或者送至業主在該物業管理區域的專有物業內,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告七日。公告期限屆滿,業主未進行投票或者未向業主代表提交書面意見的,除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以及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事項外,其余表決事項,推定該業主表示同意參與投票的多數人的意見。
業主投票表決期間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居住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其相關事項。
第二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是經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在物業管理活動中,辦理業主大會交辦的具體事務的機構。業主委員會接受全體業主監督,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實施情況;
(二)組織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
(三)代表全體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四)及時了解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矛盾糾紛,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督促業主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五)監督管理規約實施;
(六)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六條 業主委員會委員人數的確定及候選人的產生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業主委員會委員為五人以上十五人以下單數,具體人數根據該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
(二)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采用業主自薦,或者以幢、單元、樓層為單位進行推薦以及居民委員會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產生;
(三)業主委員會委員選舉實行差額選舉方式。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與業主委員會委員人數的差額比例為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自薦及被推薦人進行資格審查,確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
第二十七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在選舉產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業主委員會備案的有關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變更備案。
第二十八條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在選舉產生之日起七日內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委員會會議,推選產生業主委員會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
第二十九條 業主委員會召開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所作決定須經業主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同意。
第三十條 業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為業主委員會委員:
(一)存在違法裝修、搭建、改變物業使用功能以及違法占用物業共有部分等行為的;
(二)連續三個月以上或者累計六個月以上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或者物業維修費用且在選舉前仍未補繳的;
(三)本人、配偶以及直系親屬在所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及其關聯企業工作的;
(四)存在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規約規定的行為,不宜成為業主委員會委員的。
第三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員資格終止:
(一)已經不是本物業管理區域業主的;
(二)因違法犯罪等原因不能履行委員義務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喪失工作能力的;
(四)無正當理由連續三次缺席業主委員會會議的;
(五)以書面形式向業主大會提出辭呈的;
(六)存在本條例第三十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業主委員會委員有上述情形的,由居民委員會審查后報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通知業主委員會進行公告或者由居民委員會自行公告。
第三十二條 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委員認為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應當終止而未終止,或者不應當終止而被終止的,可以向業主委員會提出終止或者恢復委員資格的意見,經居民委員會審查,認為應當終止或者恢復委員資格的,由居民委員會向業主委員會提出意見,業主委員會應當接受。
第三十三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將委員資格終止或者恢復的有關事項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公告,公告時間不得少于七日。
第三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每屆任期不超過五年,業主委員會應當在任期屆滿前至少提前六十日書面報告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換屆選舉意見,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進行換屆選舉。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對任期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業主委員會不在規定時間內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業主委員會限期組織換屆選舉;逾期仍不組織的,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指導、監督居民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進行換屆選舉。
因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業主未能達到法定數量等客觀原因未能如期換屆選舉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繼續履行職責,并在居民委員會指導下,繼續組織換屆,直至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產生。
第三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業主大會執行機構的職責,不得超越職權作出應當由業主大會作出的決定,不得強迫業主違背本人意愿發表意見或者投票,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
第三十六條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公告。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決定,并通告全體業主。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業主委員會超越職權作出的決定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由簽名同意該決定的業主委員會委員承擔有關責任。
第三十七條 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業主委員會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業主委員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指導、監督居民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是否解散原業主委員會,選舉產生新一屆業主委員會:
(一)有超越職權、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嚴重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
(二)有嚴重影響社區安定和社會穩定行為的;
(三)對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在檢查中發現并責令改正的違法行為拒不改正的。
第三十八條 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經費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費用的籌集方式由業主大會決定,也可以從合法利用物業共有部分獲取的收益中列支。應當設立專門帳號,對費用實施依法管理,費用的使用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組織費用,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由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組籌集或者由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代籌,接受業主和居民委員會監督。
第三章 物業配套設施設備
第三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下列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屬于業主共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有、處分:
(一)物業管理用房、門衛房、值班房、共用設施設備機房以及其他為物業管理區域服務的公共用房;
(二)共用的架空層、走廊、通道、樓梯間、電梯間、垃圾房以及屋面、外墻的附屬空間;
(三)物業管理區域內除城鎮公共道路以外的其他道路,除城鎮公共綠地或者依法屬于個人以外的其他綠地,非經營性的共用文體設施;
(四)建設單位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或者以其他形式承諾歸全體業主所有的其他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
除了按照規定應當進行面積分攤的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之外,房地產登記部門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核發上述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房地產權證書。
第四十條 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第四十一條 規劃批準的人防工程,投資者可以合法利用,但不得出售或者變相出售。
第四十二條 新建物業,應當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依法明確所有物業配套設施和場地的權屬,并將相關權屬文件向市房地產登記主管部門備案。
相關權屬文件應當在物業銷售現場予以公告,向物業買受人予以明示,并作為房屋買賣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三條 新建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包括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物業服務企業辦公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應當滿足物業管理需要,最低配置標準為:
(一)物業管理區域房屋總建筑面積五萬平方米以下(含五萬平方米)的,不低于物業管理區域房屋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三,且建筑面積不得少于一百平方米;
(二)物業管理區域房屋總建筑面積五萬平方米以上十萬平方米以下(含十萬平方米)的,不低于物業管理區域房屋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二點五,且建筑面積不得少于一百五十平方米;
(三)物業管理區域房屋總建筑面積十萬平方米以上二十萬平方米以下(含二十萬平方米)的,不低于物業管理區域房屋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二,且建筑面積不得少于二百五十平方米;
(四)物業管理區域房屋總建筑面積二十萬平方米以上四十萬平方米以下(含四十萬平方米)的,不低于物業管理區域房屋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一點五,且建筑面積不得少于四百平方米;
(五)物業管理區域房屋總建筑面積四十萬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物業管理區域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一,且建筑面積不得少于六百平方米。
分期建設的物業,建設單位應當在首期建設的物業管理區域內依照前款規定配置物業管理用房,或者在每期建設的物業管理區域內依照前款規定按照本期房屋建筑面積與物業管理區域房屋總建筑面積的比例配置物業管理用房。
第四十四條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確定房地產項目規劃設計要點時,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標準提出物業管理用房的具體要求,并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載明物業管理用房的具置以及建筑面積。
建設單位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地產權證書時,應當提交物業管理用房的房號、建筑面積等有關資料。建設單位未提交有關資料的,房屋銷售管理部門不予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房地產登記部門不予核發房地產權證書。
房屋銷售管理部門應當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中載明物業管理用房的具置、面積。
房地產登記部門應當在房地產權證書中載明物業管理用房的具置、面積。
第四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一般應當為地面以上首層房屋,具備基本裝修和水電功能,可直接投入使用。
建設單位應當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將物業管理用房提供給負責前期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使用。
第四十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為業主完善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
第四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核定的資質等級從事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活動,從業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取得資格證書。
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在本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登記的物業服務企業三級(含暫定三級)資質證書。
市外的物業服務企業進入本市從事物業管理服務前,應當向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考核,建立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向社會公開。
第四十八條 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物業服務企業,并將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投標人少于三個或者住宅規模較小的,經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期限未滿但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終止。
除有特別規定外,本條例關于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有關規定適用于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四十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參照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示范文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作為房屋買賣合同的附件。臨時管理規約應當對物業的使用和維護管理、業主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做出規定,但不得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應當載明由物業買受人交納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建設單位未在房屋買賣合同中載明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的,按照政府指導價的最低標準執行。
第五十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通過招投標或者協議方式確定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五十一條 物業服務企業享有下列權利: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二)依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三)制止物業管理區域內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物業服務企業履行下列義務:
(一)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提供安全防范、衛生保潔服務,提供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和園林景觀等維護養護服務;
(二)公布日常維護費用等公共費用的使用情況;
(三)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的監督;
(四)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當約定下列基本內容:
(一)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及其內容、標準、措施、目標;
(二)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收取辦法;
(三)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管理的措施及目標;
(四)各方權利義務;
(五)違約責任;
(六)合同爭議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七)提前解除合同的條件;
(八)合同期限;
(九)合同生效條款;
(十)其他事項。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包含物業維護及管理、公共秩序維護及管理、環境衛生維護及管理、車輛停放管理、物業使用禁止行為管理、檔案資料建立保管以及其他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不超過五年。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雙方應當參照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示范文本,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將合同報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的專項服務事項委托給專業企業,但不得將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一并委托給他人。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五十四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其接受委托的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立管理處。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積極參與社區建設,支持居民委員會開展工作,積極配合公安、人口計生、環保、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共同做好有關工作。
第五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有保證人身、財產安全特別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五十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政府指導價由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根據物價指數進行適時調整,每年向社會公布。
政府指導價范圍之外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可以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五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長期公示。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單方收取公示范圍之外的費用。
第五十八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每月公布共用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用水、用電的數量、單價、金額,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向全體業主合理分攤有關費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建設單位應當對需要使用水、電、燃氣等服務的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安裝獨立計量器。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是否安裝獨立計量器應當納入竣工驗收范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未安裝獨立計量器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第五十九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按照下列規定承擔:
(一)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至物業交付業主當月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二)物業交付業主后次月起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
業主空置物業,應當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六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任何附加費用。
第六十一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未按時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有權催繳,要求限期交納;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加收滯納金。
業主委員會應當協助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催繳。
業主違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二條 物業發生買賣、交換、贈與、繼承等產權轉移的,受讓人應當了解原業主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物業維修資金交納情況。
受讓人應當在辦理轉移手續后十五日內將物業產權轉移情況、真實姓名、聯系方式等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十三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屆滿九十日前,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聘或者解聘事項。雙方商定續聘的,應當重新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決定不續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屆滿,合同雙方沒有作出是否續聘決定的,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繼續履行。
第六十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終止,決定不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退出物業管理區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未約定期限的,應當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物業服務企業退出物業管理區域終止物業管理服務之前,應當向業主委員會移交有關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有關物品和文件檔案資料;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期間所產生的涉及業主的信息資料也應當全部移交,不得外泄;物業服務企業還應當配合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做好接管工作,辦理交接手續。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在未辦理交接手續前,不得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居民委員會應當盡快組織新舊物業服務企業的交接。
第六十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交接時,交接各方應當共同對物業共有部分以及有關文件檔案資料進行查驗。查驗中發現問題的,交接各方應當書面確認。
查驗中發現的問題,屬于建設單位責任的,建設單位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屬于部分業主責任的,部分業主應當按照所擁有的物業建筑面積份額共同承擔相應責任;屬于全體業主責任的,全體業主應當按照所擁有的物業建筑面積份額共同承擔相應責任;屬于物業服務企業責任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十六條 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照物業管理合同約定依法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業主不得采用拒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等方式拒不履行合同;物業服務企業不得采用降低物業服務質量或者中斷物業服務等方式拒不履行合同。
第五章 物業的使用
第六十七條 物業的使用應當遵守和執行城市規劃、環境保護、房屋使用、消防管理、治安管理等有關規定。
第六十八條 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使用物業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的行為,應當及時勸阻、制止,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第六十九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物業使用過程中從事下列行為:
(一)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 破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外觀、降低或者提高首層地面標高;
(二)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三)擅自改建或者以其他方式改變物業共有部分,擅自改變物業的使用功能;對房屋進行分割搭建,將廚房間、衛生間、不分門進出的客廳改成臥室出租或者轉租;
(四)占用或者損壞共用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擅自移動共用配套設施設備;
(五)超過設計規定的荷載使用物業;
(六)擅自改動、接駁共用管線;
(七)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或者將廚房間改為衛生間;
(八)存放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性物品;
(九)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
(十)亂設攤點,亂懸掛、張貼、涂寫,高空拋物,隨意拋棄垃圾、在公共場地放置雜物;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七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的需要。
第七十一條 建筑區劃內屬于業主共有的車位,業主可以按劃定的地點依序停車。物業服務企業提供了管理與服務的,可以收取相應的管理服務費用。
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停放汽車或者作其他用途的,收益歸投資者所有。物業服務企業提供了管理與服務的,可以收取相應的管理服務費用。
第七十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停車管理服務收費標準應當符合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
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特別保管要求的,由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另行簽訂保管合同,費用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十三條 業主或者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或者安裝室外設施,應當事先向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登記。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業主或者非業主使用人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將裝飾裝修活動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或者非業主使用人。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按照裝飾裝修服務協議的約定收取裝修保證金,用于可能因裝飾裝修活動對物業共有部分及毗鄰房屋造成損壞進行賠償的保證。裝飾裝修活動結束后,未發生前述行為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于裝飾裝修工程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內退還裝修保證金;發生前述行為的,應當在整改完成后三十日內退還保證金。
第七十四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裝飾裝修以及安裝活動進行巡查,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制止,并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應當及時報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
第七十五條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接到違法行為報告之后,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核實,依法處理。
屬于正在實施的裝飾裝修違法行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違法裝修裝飾雖已完工,但是危害到他人居住安全或者正常生活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違法行為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強制拆除違法裝飾裝修,扣押有關建筑材料、物品、工具設備。
第七十六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第七十七條 利用物業共有部分進行經營活動,應當首先征得相關業主同意。
合法利用物業全體共有部分獲取的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合法利用物業部分共有部分獲取的收益歸該部分物業的業主所有。
合法利用物業共有部分所獲取的收益分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占共有部分建筑物的比例確定。
第六章 物業的維修
第七十八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明確各自的物業日常維護責任及范圍。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及時對物業進行日常維護。
第七十九條 供水、排水、供電、供氣、消防、照明、通訊、網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責任。
第八十條 建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保修期間的物業保修責任。
第八十一條 保修期滿后,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更新費用,由專有部分業主自行承擔。
第八十二條 保修期滿后,物業共有部分的維修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按一事一籌、專款專用、業主自付的原則,按照其所擁有物業建筑面積的份額承擔,對維修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提倡業主以逐月繳納或者其他方式先行籌集物業維修費用。
政府可以依法制定物業維修資金的籌集管理辦法。
第八十三條 物業共有部分保修期滿后的維修費用按照下列規定承擔:
(一)部分共有的物業,由共有部分的業主按其專有部分建筑面積占共有部分建筑面積的份額共同承擔;
(二)全體共有的物業,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其專有部分建筑面積占建筑物總面積的份額共同承擔。
第八十四條 人為造成物業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修復,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責任人應當承擔有關責任。
第八十五條 決定對全體共有的物業進行維修的,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全體業主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決定對部分共有的物業進行維修的,應當經專有部分占部分共有部分建筑物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部分共有部分業主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維修決定作出后,按照本條例第八十三條的規定承擔維修費用的業主必須服從維修決定,承擔費用,不得以放棄利用或者使用為由拒不承擔維修費用。
第八十六條 決定對全體共有的物業進行維修的,業主委員會應當負責籌集維修費用;決定對部分共有的物業進行維修的,業主委員會或者部分共有人推選的業主代表負責籌集維修費用。
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業主意見的征集和物業維修費用的籌集,由居民委員會組織推選五人以上十五人以下的業主代表負責。
第八十七條 需要對物業共有部分進行維修的,由共有部分業主自行決定采用何種方式確定維修方。
第八十八條 物業共有部分的維修,應當制定物業維修方案,明確維修費用的用途及數額并向業主公布,費用的使用受業主監督。
第八十九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
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十條 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因維護物業共有部分或者其他公共利益需要,其他業主或者非業主使用人因正當維護物業需要,必須進入物業專有部分的,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應當予以配合。
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無理阻撓維護或者監督管理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責任人應當承擔有關責任。
第九十一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因物業維護或者公共利益需要臨時占用、挖掘、拆裝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等物業共有部分的,應當事先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同意,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管理協議,并按照約定的期限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九十二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未按照規定將物業管理區域符合業主大會召開條件的情況書面報告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的,由區級以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九十三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三條,未按照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物業管理用房的,由區級以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建設單位還應當通過購買房屋的方式繼續承擔物業管理用房的配置責任。
第九十四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提供的物業管理用房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由區級以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九十五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區級以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六條,未按照規定完善配套設施和相關場地的;
(二)違反本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二款,未按照規定在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安裝獨立計量器的;
(三)違反本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二款,未按照規定承擔物業管理服務交接查驗中發現問題的責任的。
第九十六條 業主委員會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區級以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
(一)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未按照規定辦理業主委員會備案或者變更備案的;
(二)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以業主委員會身份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或者超越職權作出應當由業主大會作出的決定的。
第九十七條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本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款,未按照規定退出物業管理區域的,由區級以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九十八條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區級以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條例第五十二條第四款,未按照規定辦理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備案的;
(二)違反本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三款,未按時退還裝修保證金的;
(三)違反本條例第七十四條,未按照規定對違法裝飾裝修或者安裝行為進行制止并報告的。
第九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本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一款,未按照規定公布共用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用水、用電的數量、單價、金額的,由區級以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一百條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本條例的規定,不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且不合理分攤有關費用的,由區級以上價格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一百零一條 業主或者非業主使用人有違反本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情形的,由相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百零二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業主大會規程等具體管理辦法。
第一百零三條 本條例中有關名詞解釋:
本條例所稱物業,是指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其附屬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有關區域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業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權人。
本條例所稱非業主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或者其他實際使用人。
本條例所稱物業服務企業,是指依法取得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相應資質,從事物業管理服務的企業。
本條例所稱車庫,是指規劃批準用于停放汽車,層高二點二米以上的建筑物。
本條例所稱車位,是指車庫內劃定的具體停車位置。
本條例所稱物業專有部分,是指屬于業主獨立所有,由業主獨立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物業。
本條例所稱物業共有部分,包括物業部分共有部分和物業全體共有部分。物業部分共有部分,是指屬于部分業主共有,由部分業主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物業。物業全體共有部分,是指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由全體業主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物業。
一、管轄規模
目前我公司轄區占地總面積XX萬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積XX萬平方米,綠化總面積XX萬平方米;管理著XX個自然住宅小區,居民總戶數為XX戶。
二、物業管理狀況:
(一)物業管理人員情況
我們XX物業公司成立于XX年,注冊資金XX萬元,資質等級XX級,是成立最早、影響較大的物業管理企業之一。
現有職工XX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者XX人,經物業管理培訓結業的XX人,政工師、工程師、經濟師等各類具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XX人。公司下設XX個機關部門、XX個物業站以及XX支專業化隊伍。
(二)工作范圍及工作措施
1、電梯維修及保養
電梯是一種使用相當頻繁的設備,在整個運行過程中,其主機與各零件都在發生不同程度的自然損耗,而良好的維修保養可減少損耗,確保安全,延長電梯的使用壽命,節約資金。
我們物業管理公司在對電梯進行維修保養時,自己成立一個專門的電梯維修保養隊伍,并采取以下措施做好電梯維修及保養工作。
(1)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所有電梯維修工都取得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資格審查。
(2)在維修保養及修理工程中嚴格執行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3)電梯每年由當地檢測部門進行一次安全檢測,合格后方能繼續使用。
(4)保養時間固定,保養內容要達到電梯的安全使用標準,并盡量避開節假日和上下班高峰用梯時間。
(5)因故障或計劃修理電梯,因盡量縮短操作時間,在維修過程中,要確保人身安全,必須懸掛警示標記。
2、維護小區內公共設備和公共服務設施
我們物業公司注重做好物業區域內的設施設備的維護與管理工作,首先抓好事前控制,結合小區配套設施設備使用情況,制定詳細、完備的計劃;其次搞好事中控制,制定設施設備故障及突發事件處理程序,并根據需要不斷調整、改進工作;第三,做好事后控制,完善維保記錄,并不斷總結經驗及教訓,以便持續改進服務。
3、停車管理
(1)健全停車管理制度。包括完善業主公約、停車協議等相關文件,并在其中明確各項費用的取費依據及用途。
(2)將企業相關制度在員工內做普及培訓,使得每一位相關崗位的員工均可以向業主做出準確、統一的解釋。
(3)充分利用公共宣傳區域,普及管理文化,將理念隨時隨地、點點滴滴地滲入業主心中。
(4)嚴格正規管理,仔細檢查進出車輛,控制停車區域的人流,按時間表巡視停放車輛,及時檢察并做好記錄,控制非正常事件發生的機率。
(5)以優越的條件鼓勵、倡導駐場車輛具備相關保險,以分解責任壓力,也可以在保險公司購買公共財產險、第三者責任險等相關險種,用來分擔企業風險。
4、環境衛生
第一,對房屋外立面、內部結構、室內裝修進行嚴格的管理和控制,維護環境的美觀,制止亂搭亂建、亂碼亂放、違章占用公共區域面積,保持優雅寧靜的良好環境秩序。
第二,與保潔公司簽訂了園區內保潔服務合同,完成項目日常保潔服務。
第三,針對裝修期間的施工垃圾、進行了專項治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保持了良好的衛生環境。
5安全管理
(1)消防管理:火災是物業安全管理的最大“敵人”,一旦發生火災,人身和財產都會受到嚴重威脅,為此,我們采取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①嚴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建立健全了防火組織,并確定相應的防火責任人,將防火責任分解到各戶,由各業主、住戶、裝修單位等個人或團體負責所屬物業范圍內的防火責任。建立起了“一條龍”的消防管理體制。
②每日進行防火檢查,根據檢查出的火險隱患制定和落實消防整改措施。
③以保安部為中心組建義務消防組織,實施嚴格的消防監督管理。
④定期對消防設備設施進行巡檢和維護,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和解決。
⑤建立和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向住戶、員工落實應急疏散程序等消防常識。并即將對保安、車場管理員,消防中控人員及相關部門人員。進行消防演習,培養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
⑥組織消防中控人員外出參加培訓,并考核一次通過確保持證上崗。
⑦請專業人員對消防中控人員進行培訓,并實地考察講解,進行一對一的交流,取得了一定成效。
(2)治安管理:治安管理包括防盜、防破壞、防罪案等一系列管理活動,為此我部做出如下工作:
①聘請了一支訓練有素的專業保安隊伍,進行24小時巡邏警戒。
②加強對來訪客人和外來施工人員的管理,健全出入證、出入登記制度。對進、出小區人員進行嚴格管理,保證業主安全。
③加強對員工進行安全管理教育,如突發事件的處理,報警、現場保護、急救、事故報告等。
④對保安員、車場管理員、中控人員進行治安管理培訓,明確了各自的崗位職責。并逐一簽字確認,遵守并執行。
(3)內部管理
①對警衛人員進行了有針對性地培訓工作。
②對警隊工作失職,進行了處罰、并引以為戒、教育隊員。
③給保安公司致函,解決警隊問題、并對不稱職班長及隊員進行更換,保證園區內安全。
④關心、愛護、保安、進行“人情化”管理,配置電視、VCD豐富了業余文化生活,暑天、準備防暑降溫藥品、購置遮陽傘,以保證他們的基本工作環境。
(三)我物業公司主要收入來源
1、物業管理費收入:包括公共服務費、高層住宅電梯和水泵運行費、專項服務收費、委托服務收費等。
2、物業經營收入
3、多種經營收入:包括停車費收入、租賃費收入燈等。
三、存在問題
1、瞎管小區屬不完善小區,噪音大,影響居民休息,整體綠化不完善,這些都影響物業費的收取。
2、小區大都屬經常適用房,物業費定的低,510戶農民回遷房又不交物業費,導致收入低,同時居民服務要求質量高,導致物業服務成本高,從而引起物業公司虧損。
3、由于區有關部門批復使用維修基金困難,導致電梯年久失修,安全隱患大。
四、改進物業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宣傳,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加大《物業管理條例》的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報紙、雜志等新聞媒體開展宣傳,使居民群眾認識條例、熟悉條例。物業公司應在小區醒目位置設立宣傳欄,公開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確保物業公司依法管理和服務,業主懂得如何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二)增強服務意識,消除拖拒現象。物業公司應公開維修受理電話及維修項目等內容,短時間內難以處理的,應列入專項維修計劃;物業收費應明碼標價,嚴格按照物價部門審核批準或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收費,讓業主覺得物有所值,消除拖欠、拒交物業管理費的現象。
(三)提高從業人員素質。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物業管理優秀人才,注重吸納熱心物業工作、懂政策、文化水平較高的人員進入物業管理服務隊伍。加強崗位培訓,更新服務理念,創新服務特色,提高從業人員的工作水平。
廣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最新全文第一條 為規范我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及省物價局、建設廳《關于貫徹實施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廣州市物業管理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
第三條 政府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管理企業;鼓勵物業管理企業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禁止價格欺詐,促進物業服務收費通過市場競爭形成。
第四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第五條 市和區、縣級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 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可以采取包干制、酬金制、組合制等形式約定計費方式。
包干制是指業主向物業管理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組合制是指業主根據物業服務需要,分服務項目聘請管理企業并支付費用的管理模式和計費方式。
第七條 實行包干制、酬金制的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政府指導價由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等因素,制定相應的等級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并定期公布。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八條 實行組合制的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和高檔住宅、別墅物業服務收費以及非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九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約定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及計費起始時間等內容,涉及物業買受人共同利益的約定應當一致。
買賣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時間終止時,應當通過業主大會決定,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按同類同一服務收費標準在物業服務合同中重新約定。
第十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酬金由雙方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比例或數額。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物業管理企業所管物業支付的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所管物業發生的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第十一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屬于代管性質,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將其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支出。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業主或者業主大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及時答復。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收費采取酬金制方式,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業主大會可以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若一方對對方聘請的專業機構有異議的,應當雙方共同聘請同一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第十三條 物業服務收費按法定產權面積計收。已辦理房產證的,以房產證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未辦產權證的,以物業買售合同中建筑面積為準。另有約定的除外。
物業服務收費按月計收。除業主自愿外,不得預收。
第十四條 住宅小區教育、醫療衛生配套設施的物業服務收費,按低于該住宅物業和同期公布的廣州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最高浮動上限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十五條 住宅小區內的商業用途、辦公用途的物業,其收費標準可在該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浮,具體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企業與商業、辦公用房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同類同一服務收費標準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十六條 住宅小區的機動車停車場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按《廣州市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 裝修管理服務費用和裝修保證金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約定,并應以書面形式明確,不進行裝修的不得收取。
在業主裝修完畢后,經物業管理企業檢查驗收,沒有損壞公共部位、設備設施的,裝修保證金應自檢查合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退還業主。除此以外,物業管理企業不得以任何名目向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收取占用超過3個月的押金、保證金。
裝修產生的垃圾余泥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處理的,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收費;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處理的,清運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中應當遵守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情況進行公示。
第二十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第二十一條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可按不超過委托收取總額3%或按戶定額收取的方式向委托單位收取手續費,具體標準在雙方的委托合同中約定。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供水單位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住宅小區,在一戶一表改造過渡期實行躉售水價,具體水價在不超過政府定價的范圍內由供水單位與物業管理企業在委托合同中約定。
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走廊、樓梯、公共設施的公共水電費用和路燈用電費用以及電梯運行電費根據供電、供水企業制定的分攤辦法合理分攤,另行收取。經業主大會同意,公共水電費用可納入物業服務收費統一收取。
第二十三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企業已接受委托實施物業服務并相應收取服務費用的,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重復收取性質和內容相同的費用。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企業接受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服務收費由雙方約定。
第二十六條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內容、標準和收費項目、標準的監督。物業管理企業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七條 本實施細則由市物價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從20xx年11月1日起執行。原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印發的相關物業收費政策以及原市和區、縣級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發的商場、辦公樓有關物業收費標準批文和《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同時停止執行。為保證新舊政策順利銜接,原市和區、縣級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發的住宅物業收費標準批文和《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從20xx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
物業服務十大要則一、工作應自己創造,而不能等待;
二、所謂工作,就是主動去做,而不能被動;
三、應致力于大的工作,只做小的工作會使你渺小、平庸;
四、要抓住困難的工作去做,克服困難,獲得成功,才有進步;
五、抓住就不放,達不到目的,死不罷休;
六、主動把周圍的人調動起來,調動與被調動,長時間后便有天壤之別;
七、要有計劃,只要擁有計劃,就會有耐力、辦法、前途和希望;
八、要有信心,正因為沒有信心,你的工作才顯得沒有魅力、沒有韌勁和那樣松散;
【關鍵詞】房地產;開發
1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資質及資金籌措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向當地工商管理行政部門申請登記,并取得營業執照。之后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沒有資質證書不能從事房地產的開發經營。一般情況下,先取得暫定資質,隨著房地產公司的依法經營,業績的產生,不斷提升資質等級。
房地產開發商從決策進行某地產項目的開始,就應該考慮用于項目的資金來源,一旦獲得了該項目的開發權,就應當花精力為該項目籌措資金,以免在正式開工后由于資金短缺而造成被動或損失。房地產開發項目資金來源大致有四種形式:1、企業自有資金。2、銀行信貸。3、社會集資。4、其他融資方式(各類信托基金、合作開發、銀團聯合貸款等)。四種形式可單選一種也可聯動。
2 項目的選擇及選址
項目選擇是房地產投資的首要工作,也是最為復雜,最為困難的工作。如果房地產項目選擇正確,應該說投資已經有了六成至七成成功的把握。廣義上講,房地產投資選擇就是房地產投資決策。房地產投資項目選擇需要專門的知識及能力,需要專業人員或專家的參與。但專業人員或專家只能起到參謀或顧問的作用,要認定一個項目值不值得考慮,是否可以投資,最終還要依靠投資者自己的分析決斷能力,還要依靠企業的決策部門。要做出正確的項目選擇,必須對投資環境、投資時機及投資的法律保障做深入細致分析,必須對擬投資項目所在地的宏觀及微觀地產市場做全面、深入的調研,還必須對擬選項目展開系統的可行性研究分析。為實現效益最大化還應對項目進行策劃,這是十分關鍵且必須的。
項目的選擇完成后或同等要進行選擇地塊。所選擇地塊要符合消防要求,符合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有資質土地部門編制項目選址勘界報告后,要先后得到消防、規劃(建設)、國土資源部門的初步批復(預審)意見。取得規劃部門關于選址的批復意見或城市規劃條件通知書后,當地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即可開展征地工作,完成征地補償相關工作后,進行土地的招、拍、掛工作,并與中標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出具建設用地批準書,進而可到規劃部門辦理用地規劃許可證。項目的選址決定了房地產開發的征地成本和開發經營的利潤空間,是房地產開發的關鍵環節之一。
3 項目的立項
即項目在發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而取得立項批文。項目核準或備案的要件包括項目申請報告(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完成);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意見(土地預審意見或建設用地批準書);規劃部門的批復意見(選址意見書或城市規劃條件通知書);環保部門出具的意見(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審批表,并經有資質的評估單位論證通過)。
4 項目的規劃及施工圖設計
按照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選擇符合開發意愿,有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對擬開發項目進行規劃和施工圖設計。項目規劃經規劃部門審查通過后可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項目施工圖經有資質的圖紙審查中介機構或建設主管部門下設的圖紙審查中心審查,獲得施工圖審查合格證;同時,項目施工圖還要及時向消防和氣象主管部門報審,確保消防及避雷系統符合有關要求。
5 項目的招標
主要是指規劃設計、地質勘察、施工和監理公司的招標。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委托招標公司進行上述各項工程的招投標工作,也可以自行組織確定規劃設計、地質勘察和監理公司。但是工程施工招標,一般情況下必須由招標公司組織,在建設主管部門指定的交易廳中進行,最后向中標單位發出由建設主管部門、招標公司和房地產開發企業三方簽章的中標通知書,中標的施工企業應及時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施工合同。
6 項目的管理
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就具備了基本的開工條件。項目管理的重點是四控兩管加協調,也就是要做好安全控制、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成本控制;管理好合同和信息,協調好監理公司、施工企業、設計單位和質量監督、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方的關系,做到目標明確、措施得力、統籌兼顧,全面推進項目的施工。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房地產開發建設過程中主要事項記錄在項目開發手冊中,定期報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
6.1 施工許可證的取得。在依法取得立項批文、建設用地批準書、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規劃許可證、圖紙審查合格證、中標通知書等房地產開發的要件,規范簽訂規劃設計、監理及施工合同后,并按照規定繳納農民工保障金、社保費、城市建設配套費等規費,在開發建設資金滿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到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手續。
6.2 在項目開工建設前,應及時與人防部門溝通,按照規定建設人防工程或繳納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與稅務機關溝通,及時申報相應的契稅、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營業稅、所得稅等。
6.3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要充分調動和發揮監理公司,施工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以及設計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作用,嚴把安全關、質量關,確保工程進度,不斷優化設計、節約成本,整合資源,強化信息管理,致力于打造優質工程,創建安全文明工地。
6.4 商品房實行預售許可制度。商品房開發企業具備預售條件后,可以申請預售。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可以進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登記備案,預售商品房所得款項應當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以緩解工程建設資金的壓力。
7 項目的竣工
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并由其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落實規劃設計條件、城市規劃要求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單項工程質量驗收、拆遷安置方案及物業管理等執行情況。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否則,不得交付使用。通過竣工驗收后,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及時到建設主管部門進行項目竣工備案。
7.1 物業管理。依據物業管理條例,國家提倡建設單位按照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分離的原則,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應取得資格證書。物業管理企業接受物業時,應對物業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以及建設單位移交的資料進行查驗,與業主委員辦理驗收手續。
【關鍵詞】房地產 開發
1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資質及資金籌措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向當地工商管理行政部門申請登記,并取得營業執照。之后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沒有資質證書不能從事房地產的開發經營。一般情況下,先取得暫定資質,隨著房地產公司的依法經營,業績的產生,不斷提升資質等級。
房地產開發商從決策進行某地產項目的開始,就應該考慮用于項目的資金來源,一旦獲得了該項目的開發權,就應當花精力為該項目籌措資金,以免在正式開工后由于資金短缺而造成被動或損失。房地產開發項目資金來源大致有四種形式:1、企業自有資金。2、銀行信貸。3、社會集資。4、其他融資方式(各類信托基金、合作開發、銀團聯合貸款等)。四種形式可單選一種也可聯動。
2 項目的選擇及選址
項目選擇是房地產投資的首要工作,也是最為復雜,最為困難的工作。如果房地產項目選擇正確,應該說投資已經有了六成至七成成功的把握。廣義上講,房地產投資選擇就是房地產投資決策。房地產投資項目選擇需要專門的知識及能力,需要專業人員或專家的參與。但專業人員或專家只能起到參謀或顧問的作用,要認定一個項目值不值得考慮,是否可以投資,最終還要依靠投資者自己的分析決斷能力,還要依靠企業的決策部門。要做出正確的項目選擇,必須對投資環境、投資時機及投資的法律保障做深入細致分析,必須對擬投資項目所在地的宏觀及微觀地產市場做全面、深入的調研,還必須對擬選項目展開系統的可行性研究分析。為實現效益最大化還應對項目進行策劃,這是十分關鍵且必須的。
項目的選擇完成后或同等要進行選擇地塊。所選擇地塊要符合消防要求,符合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有資質土地部門編制項目選址勘界報告后,要先后得到消防、規劃(建設)、國土資源部門的初步批復(預審)意見。取得規劃部門關于選址的批復意見或城市規劃條件通知書后,當地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即可開展征地工作,完成征地補償相關工作后,進行土地的招、拍、掛工作,并與中標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出具建設用地批準書,進而可到規劃部門辦理用地規劃許可證。項目的選址決定了房地產開發的征地成本和開發經營的利潤空間,是房地產開發的關鍵環節之一。
3 項目的立項
即項目在發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而取得立項批文。項目核準或備案的要件包括項目申請報告(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完成);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意見(土地預審意見或建設用地批準書);規劃部門的批復意見(選址意見書或城市規劃條件通知書);環保部門出具的意見(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審批表,并經有資質的評估單位論證通過)。
4 項目的規劃及施工圖設計
按照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選擇符合開發意愿,有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對擬開發項目進行規劃和施工圖設計。項目規劃經規劃部門審查通過后可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項目施工圖經有資質的圖紙審查中介機構或建設主管部門下設的圖紙審查中心審查,獲得施工圖審查合格證;同時,項目施工圖還要及時向消防和氣象主管部門報審,確保消防及避雷系統符合有關要求。
5 項目的招標
主要是指規劃設計、地質勘察、施工和監理公司的招標。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委托招標公司進行上述各項工程的招投標工作,也可以自行組織確定規劃設計、地質勘察和監理公司。但是工程施工招標,一般情況下必須由招標公司組織,在建設主管部門指定的交易廳中進行,最后向中標單位發出由建設主管部門、招標公司和房地產開發企業三方簽章的中標通知書,中標的施工企業應及時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施工合同。
6 項目的管理
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就具備了基本的開工條件。項目管理的重點是四控兩管加協調,也就是要做好安全控制、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成本控制;管理好合同和信息,協調好監理公司、施工企業、設計單位和質量監督、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方的關系,做到目標明確、措施得力、統籌兼顧,全面推進項目的施工。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房地產開發建設過程中主要事項記錄在項目開發手冊中,定期報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
6.1 施工許可證的取得。在依法取得立項批文、建設用地批準書、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規劃許可證、圖紙審查合格證、中標通知書等房地產開發的要件,規范簽訂規劃設計、監理及施工合同后,并按照規定繳納農民工保障金、社保費、城市建設配套費等規費,在開發建設資金滿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到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手續。
6.2 在項目開工建設前,應及時與人防部門溝通,按照規定建設人防工程或繳納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與稅務機關溝通,及時申報相應的契稅、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營業稅、所得稅等。
7 項目的竣工
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并由其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落實規劃設計條件、城市規劃要求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單項工程質量驗收、拆遷安置方案及物業管理等執行情況。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否則,不得交付使用。通過竣工驗收后,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及時到建設主管部門進行項目竣工備案。
保潔項目承包合同范文1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彭州市城市管理局環衛清潔保潔服務合同》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甲方項目部管理及作業要求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按照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彭州市城市管理局環衛清潔保潔服務采購項目(招標編號:20xxPZGZ-2)所指第 包環衛清潔保潔服務 環衛項目部經營管理相關事宜協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條款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 作業范圍、項目概況及內容
名稱: 都江堰岷江環衛服務公司彭州市環衛第 標段項目部實施范圍及總量:彭州市城市管理局環衛清潔保潔服務采購項目(招標編號:20xxPZGZ-2)所指第 標段環衛清潔保潔服務范圍,作業總面積 ㎡ 。詳附件一:《彭州市城區街道基本情況一覽表( 標段)》
第二條 合同期限
項目部經營管理合同有效期為壹年,乙方在本項目持續經營的前提下,享有優先續簽本項目經營管理合同的權利。
合同執行起始、終止日期: 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第三條 作業服務要求
服務要求:按照 彭州市城市管理局《清掃保潔時間與工作質量標準》和相關規定 落實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達到服務目標。
第四條 服務質量要求
4.1執行彭州市城市管理局《清掃保潔時間與工作質量標準》和相關規定
第五條 承包費用及結算方式
5.1甲方將彭州市城市管理局環衛清潔保潔服務采購項目(招標編號:20xxPZGZ-2)所指第 包環衛清潔保潔服務 項目的項目部經營及管理事項承包給乙方。
5.2 本項目總作業費 88% 的資金,為乙方承包項目可使用的項目部環衛作業及管理經費,本項目總作業費 12% 的資金,甲方留存支付項目部其他管理費用及稅金。
5.3 項目部承包經費采用報賬制程序管理,由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真實的相關票據,在乙方可使用的項目部環衛作業及管理經費限額內支取。
5.4項目部承包經費采用銀行支付結算方式并嚴禁使用現金。
5.5甲方按月考核乙方作業質量、安全措施和員工工資發放、社保繳納等情況,乙方無重大過失時,甲方應在當月項目作業費考核結算后的 3 個工作日內憑乙方審核通過的票據辦理經費結算業務。
5.6合同期滿后剩余的項目部經費在甲方收到本項目作業費結算資金的一個月內憑票付清。
第六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6.1甲方負責向乙方派駐管理人員,加強甲方對本項目的標段安全生產和員工工資發放、社保繳納情況的了解,在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出現無故拖欠員工工資、不按法定規定解繳相關費用等,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相應的整改意見并同時報告甲方。
6.2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相關方面協調工作,負責提供環衛作業要求及考核辦法等相關文件,為乙方作業創造條件。
6.3按時審核并支付乙方項目部環衛作業及管理經費。
乙方責任:
6.4乙方全面負責本項目經營管理,按要求維護甲方經營形象,確保項目作業質量,無條件接受甲方的監督和考核。甲方派駐的管理人員工資基數為 元/月,由乙方承擔,并按月在員工工資發放日給付。
6.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嚴格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用工,按時簽訂用工合同,乙方與用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和乙方為員工購買的相關保險資料應按月報甲方備案。
6.6乙方在實施項目管理15日前,向甲方交納安全抵押金100000元。接收項目部后,應遵守勞動法規,為員工提供勞動安全保障;按政府規定辦理相關的保險及社保手續并承擔費用。注重文明作業、安全操作,乙方在管理過程中出現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依據國家有關勞動保險政策負責處理并承擔一切費用。
6.7及時向甲方與業務主管部門報告作業服務實施情況;接收甲方或環境衛生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完成交辦的臨時性、突發性任務;對于作業服務范圍內發生的違反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法律法規的人和事,要積極采取勸阻、制止等措施。
6.8乙方應按照甲方或彭州市環境衛生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按時、足額購買或租賃合格環衛機械和機具,保證機械化作業能力。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提供的固定資產及各項環衛設施、設備,若有損壞則負責賠償。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甲方的相關資料,做好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七條 解除合同的條件和項目保證金、違約金
7.1乙方在合同存續期間要接收甲方的檢查與考核處理。
7.2若乙方連續二個月同類作業明細項目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
7.3若乙方連續二個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下,或在合同年度內三次低于90分(含90分)以下,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
7.4本項目的項目保證金由乙方支付,如乙方經營管理違反《彭州市城市管理局環衛清潔保潔服務合同》相關規定,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5若甲方對乙方作業情況不滿意,提出書面的警告;或乙方的行為給甲方聲譽造成重大損害,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
7.6本合同履行期間,因本項目產生的一切債務,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乙方應承擔的債務未承擔或未及時承擔,對甲方造成影響,導致甲方動用乙方十萬元保證金來支付,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
7.7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解除合同,或甲方單方違約解除合同,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總作業費用的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如果乙方違約造成的損失大于約定違約金,守約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8.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工商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管轄區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9.1.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附件三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9.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服務期滿結清所有款項后終止。
9.3本合同簽訂后如需要提出修改,經承、發包雙方協商一致后,需形成有關本項目的洽商、變更書面文件,本項目洽商、變更的書面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9.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潔項目承包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1條 概 況
1-1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清潔范圍:建筑物內部所有房間及物品的清潔衛生
1-4質量要求:按甲方要求,達到甲方滿意
1-5 期 限:工期每棟樓 天,開工日期由甲方駐工地代表決定
第2條 合同價款及結算辦法
2-1合同價款:單價2.7元/㎡(稅后),工程量以甲方圖紙所標建筑面積為準。
2-2結算方法: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甲方收到有效發票后,付至工程總價的70%,剩余的30%在住戶入住之后滿意再付清。
第3條 雙方職責
4-1甲方職責
4-1-1:負責全過程管理和協調, 解決屬于甲方解決的問題。
4-1-2:對乙方保潔服務的效率、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用書面形式或電話提出整改意見。
4-1-3:按合同及時支付乙方勞務費用。
4-2乙方職責:
4-2-1:自覺接受甲方對保潔服務全過程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4-2-2:乙方人員應在工作之前進場對樓內的已損壞物品登記列表,由甲方工地代表簽字確認之后方可施工(未經甲方確認施工則默認為樓內物品無損壞)。乙方工作期間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有證據指認損壞者的由損壞者賠償,無法指認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4-2-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有違章違紀的應接受甲方的批評教育。
4-2-4:全面負責工作中安全,由于乙方違規操作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4-2-5:乙方清潔期間不得將垃圾及廢物從門窗中拋出或隨意丟棄,應將垃圾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堆放,再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運出場外。
4-2-6:勞保用品:乙方自理。
4-2-7:乙方保證服務區域按規定的時間內工完場清。
第4條違約責任及獎罰措施
5-1: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當無法履行合同時,需提前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擅自終止合同一方按工程總造價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未按時完工的每延期一天按工程總額的0.3%承擔違約金。
第5條附則
6-1:本合同發生異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調,協調不成時,可向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協調,再解決不了的向所在區(縣)的法院提起上訴。
6-2:本合同壹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6-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潔項目承包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物業管理條例》對物業管理維護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該物業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社區環境清潔和符合要求,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此合同,以便雙方嚴肅履行。
專業項目名稱: 清潔項目C標段
一、 專業項目概況
乙方對下面第“二”項所列清潔項目的服務范圍和服務內容進行費用總額承包形式(不包清潔的用水、用電費用)。乙方的服務質量、人員的行為規范必須達到甲方的要求,并服從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的監督,積極配合甲方做好該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二、 乙方的承包服務范圍和內容
服務范圍:康城居,棕櫚灘,左岸,星海洲及橋底,大橋底,大橋南、北,中心車場及道路(詳見附件五圖中C標段范圍)(原則上以附件五分區平面圖為劃分界線。若遇有爭議之處,以甲方裁定為準。)
服務內容:
三、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從 止,為期 貳 年。若“半年度或年度業主滿意度調查”中業主對該項服務的滿意度達不到95%以上,視同乙方的服務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視情況有權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且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 專業服務標準及要求
1. 按國家優秀住宅小區、省、市物業管理的一級服務標準執行。
2. 按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3. 專業項目承包合約期內乙方必須愛護區內的公共財產、物品、花木、環境,保持所清潔和維護的設備、設施、場所處于清潔亮麗狀態。因清潔保養不良或乙方人為因素造成物業、設備設施、場地損壞或使用價值降低的,一切損失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五、 合同費用承包方式
1. 實行合同費用總額包干,即:包工、包料、包質、包量、包風險、包括乙方工作時所需的一切輔助設施費和輔助設備、工具等費用。但在合同簽訂后或合同執行期間經雙方書面確認的修改和有關變動例外。
2. 合同費用已包括按國家規定應納的稅款和政府其他征收費用。合同期內如政府等有關部門(即非甲方)做出的一切價格調整等,乙方在合同承包總價內已考慮,日后不會因此做出調整,也不會因此而免除合同規定的乙方所應負的任何責任。
3. 乙方已實地考察、了解過現場,甲方移交給乙方清潔保養的設備設施和場所(除甲、乙雙方已共同確認不合格的外)均符合國家有關的驗收標準,乙方同意接收。
4. 如乙方的服務質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會在月度結算時扣減相應的費用。
5. 乙方在服務承包過程中,如不按合同要求服務,甲方有權不予接受,乙方必須改正直至符合甲方有關服務要求。
六、合同費用承包總價
合同承包總價按上述承包范圍和方式,二年合同共計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
七. 合同款結算與支付
1. 合同款結算:
合同款按附件四每個月結算一次,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合同結算款時必須提供:
① 填寫并蓋有乙方公章和財務公章的《月份專業承包費用請款表》一式一份,月度工作報告一式三份;
② 在完成每月工作后的下一個月的5日前,乙方憑番禺區大石鎮地方稅務局開具的蓋有收款單位公章的發票,并按甲方付款方法收取款項;
③ 乙方沒有按質、按量完成工作被甲方扣分的,或是有其他扣減項目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扣減月度合同款并在《月份專業承包費用請款表》中說明清楚。
④ 《月度工作報告》的內容不能有欺瞞行為。
2. 每月合同款的支付:
① 乙方已按合同要求和月度工作計劃按質、按量完成工作。并經甲方的相關部門/區域主管人員簽字認可后,方可支付合同款。
② 甲方在收到齊全的結算資料后二十天內甲方完成審核,通過后,甲方支付給乙方月度合同款。
③ 合同期滿未能續約的,最后一個月的合同款在甲乙雙方辦理移交驗收手續并確認合格后才予以支付。
八. 合同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一周內支付甲方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大寫: 。合同期滿,如乙方沒有違約情況且辦理有關驗收移交手續,經甲乙雙方確認移交驗收合格后10天內無息返還履約保證金。若乙方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保證金將作為甲方所有。若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則合共為雙倍保證金額返還給,在雙方辦理移交驗收合格后20天內無息返還。
九. 甲、乙雙方責任和權利
(一) 甲方責任和權利:
1 甲方委托乙方清潔服務管理的物業已通過政府質檢部門驗收。
2 委托乙方清潔服務管理前的物業、設備設施和場所等質量情況良好、使用正常。
3 甲方有義務在把物業設施或附屬設備交付乙方管理的同時,應備齊相關技術資料,乙方如遇技術問題,要翻閱圖紙時,可向甲方辦理有關借閱手續,借閱時間不超過7天。
4 協調乙方與其他專業之間交叉配合的關系,并配合乙方加強維護的管理。
5 甲方有權按照服務內容和要求,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及季度、年度考核,并把考核結果知會乙方。
6 甲方在乙方服務質量符合要求后,按時支付乙方的承包服務費用。不符合服務質量或合同要求的,按合同條款進行處理。
(二) 乙方責任和權利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政府有關物業管理考評辦法的要求規范服務行為,確保清潔服務和維護及時,質量標準達到合同要求。
2. 乙方要配合甲方做好ISO9001-20xx質量體系認證的有關資料的整理。
3.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明確職責,講求效率,不從事違法經營及影響甲方聲譽之事。
4. 乙方員工上崗時必須統一著裝,佩戴清晰的標志,文明施工,禮貌服務、儀容整潔。
5. 乙方須在每月27日前提交月度工作小結、下月度的維護、保養計劃,并作為合同附件執行,定期向甲方提供檢驗及保養結果,并配合甲方統計有關的技術指標、數據,向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及自我改進計劃。
6. 乙方必須配置投標承諾的人數所、辦公電話、24小時隨時響應。接報通知15分鐘內必須到場。每天現場投入的工作人員不少于(人·班)。有急需情況時,乙方需于30分鐘內有足夠的人員到場增援。
7. 乙方協助甲方做好新區的清潔驗收工作。為別墅單元的私家車位提供每周一次的車位清潔免費服務。
8. 乙方要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維護,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辦理有關勞動保險,如有傷亡意外事故和責任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所有責任與甲方無關。
9. 乙方提供的有償服務收費標準,不得高于同行市面價格,須報甲方備案并接受甲方監管。
10. 乙方二次供水保潔須持有政府審批認可的資質證,保潔人員持證上崗率100%,保潔工作符合政府規定的衛生要求和制度。每次清洗水池后,抽水樣送有關政府部門檢驗,檢驗合格證和保潔工作記錄歸管理公司存檔,水質檢驗費由乙方負責。保潔不合格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承擔。
11. 乙方有義務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損壞公物照價賠償。如乙方人員令甲方蒙受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追討賠償。
12. 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搞好重大活動、節日布置現場清潔工作。
13. 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固定地點以適當形式公布投訴電話、地址、聯系人,多渠道接受投訴問題,提高專業服務水平。
14. 為應對小區內突發性清潔事件,乙方在每日的工作安排中應保持機動清潔力量,并隨時服從甲方指令,保證隨傳隨到。
15. 乙方應加強管理,禁止清潔工人在工作時間內私自進行家政有償服務工作。否則,將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6. 乙方必須教育員工,不能撿收可循環再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影響物業管理公司的形象。如發現,每次扣減乙方當月合同款50元。
十、 違約責任
1. 乙方的服務必須達到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質量標準和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按如下規定減除當月合同承包費用:乙方如出現輕微不符合項,甲方將向乙方發出書面改進通知書,如第二次復檢時仍存在同類項目的輕微不符合項,甲方將按項目相應的分數扣分;乙方如出現嚴重不符合項目,甲方將向乙方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書,并按項目分數扣分。每一分值等同于當月合同承包費百分比額。如當月累計扣分總額達到30分以上,則甲方有權不支付當月全部的合同服務費用。連續兩個月扣減分達到30分以上,則視乙方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全部的合同履約保證金。
2. 因乙方的疏忽、故意隱瞞等過錯造成甲方合同期限內以及日后綠化植物的死亡或損毀等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 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作相應賠償。
4. 合同生效后前三個月為效果觀察期,此期間乙方管理效果若不能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合同保證金,不負乙方任何損失責任。
(1) 管理混亂,嚴重違反小區管理制度。
(2) 損害麗江花園業主、住戶、員工等的利益及影響生命財產安全。
(3) 失職造成區內植物不應有的毀壞。
(4) 沒有達到綠化保養工作要求和標準,無整改希望。
(5) 嚴重違反投標承諾及合同主要義務,導致服務質量及能力極大降低,經甲方書面要求改正但沒有響應或實質性改善。
(6) 法律、法規規定不可違反的其他情形。
(7) 乙方不能提供完整的服務計劃及質量記錄。
5. 甲方每月進行聯檢和日常的檢查工作,發現問題,甲方將出具書面整改通知,如乙方一個月內重復出現三次嚴重違反合同條款的,扣減乙方當月的全部合同費用。
十一、其它事項及補充條款
1. 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圖表、資料、材料、設備、價格,會議洽談記錄,修改和變更文件等,都是服務合約驗收的依據,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2. 乙方應建全防火和施工安全等防護措施,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和執行國家、政府、甲方小區的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深夜施工等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或被有關主管部門處罰,均由乙方負責。同時,乙方應將防火責任人資料報甲方備案。
3. 乙方工作完工退場時,要檢查、清理現場后方可退場。
4. 乙方負責其工作人員一切的傷亡意外保險事宜和責任,甲方無需負擔其傷亡意外賠償責任。
5. 工程計量方法: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無論通常的和當地的習慣如何,工程的計量均以廣東省的定額為準。
6. 合同和本合同附件同時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7. 下列文件應作為合同的一部分看待:
① 中標通知書。
② 招標文件。
③ 國家有關規范和技術、工藝要求和標準及設備說明書。
④ 乙方有關投標的澄清和確認文件。
⑤ 投標文件。
⑥ 歷年來維修維護記錄。
上述合同條款如有模棱兩可或互相矛盾之處,則以合同為先,按以上文件資料的次序優先解釋。仍不清晰之處,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十二、糾紛解決方式
1. 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
2. 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起訴。
3. 判決生效前,合同仍然生效,雙方須致力于履行本合同之責任。
十三、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1. 本合同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兩份。一旦副本與正本不一致的地方,以正本為準。
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直到本合同范圍內物業移交驗收合格、雙方簽認并結清所有款項后自然失效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