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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展與實務幫助不再納入框架體系
新版IPPF的范圍縮減到只包括由IIA技術委員會按照適當程序制定的權威標準,該權威標準由強制性指南和強力推薦指南兩部分組成。強制性指南包括:“內部審計定義”、《職業道德規范》和《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標準》(簡稱《標準》),其制定遵循既定的盡職審查程序,還包括公布征求意見稿,廣泛聽取各界的意見。遵循強制性指南的原則對于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是必須且重要的。強力推薦指南是IIA通過正式批準程序認可的,闡述有效執行“內部審計定義”、《職業道德規范》和《標準》的實務。這類指南不具有強制性,而是為滿足強制性指南的要求提供一系列適用的解決方案,同時,這些解決方案并非旨在為特定情況給出明確的答案,由勝任的內部審計師憑借其專業判斷加以運用。強力推薦指南包括:立場公告、實務公告和實務指南。具體如表1與表2所示。
二、縮減實務公告的內容和范圍
實務公告主要幫助內部審計師運用“內部審計定義”、《職業道德規范》和《標準》,同時推動良好的實踐,它涉及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方式、方法和需要考慮的因素,但不包括詳細的過程和程序。原框架中涉及工具或技術方法的內容已經移至實務指南部分。IPPF實務公告包含的內部審計實務與跨國、國內或特定行業的事項、特定業務類型以及法律、法規事宜相關。
三、新增釋義、實務指南和立場公告
除了對應用“詞匯表”對《標準》所用術語的特定含義進行解釋外。新版IPPF還增加了“釋義”(Interpretation),對《標準》中的術語和短語作出進一步的闡釋,置于需要加以解釋的相關《標準》條款之下。為了正確理解和運用《標準》,需要同時考慮相關闡釋和釋義,實務指南側重于在工具和技術的具體運用方面提供指引,包括具體的內部審計過程和程序。例如,工具、技術、程序以及分步驟的方法和形成書面文件的范例。立場公告(IIA Position Paper)表明HA對于內部審計在特定事項中的角色及職責所持的立場或觀點,其有助于對內部審計感興趣的社會各界了解重大的治理、風險或控制事項,以及內部審計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和作用。目前IIA已經頒布的兩個立場公告是:“內部審計在審計活動資源管理中的作用”(The Role of Internal Auditing in Resourcing the Internal Activity)和“內部審計在全面風險管理中的作用”(The Role ofInternal Au-didng in Enterprice-Wide Risk Management)。
四、調整《標準》部分條款的名稱、內容和編號
為了適應全球內部審計實務的發展變化,結合最新的內部審計方法和最佳實踐,I[A在新版IPPF中調整了部分屬性標準、工作標準、實務公告的名稱、內容和編號。需要說明的是,盡管有些條款取消了,但相應的內容則體現在其他新增的條款中,例如,PPF“實務公告2100-2:信息安全”的有關內容,在新增的IPPF“實務公告2130.A1-1: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中有更明晰的表述。具體如表3、表4、表5、表6所示。
五、改進審計程序
關鍵詞:內部審計;內部審計準則;影響;轉型
伴隨著全球經濟結構的日益復雜化,世界各國的經濟與市場聯系日益密切。隨著金融危機的爆發,各國逐漸提高了對內部審計的重視度,內部審計的審計理念、審計內容等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發生了變化,內部審計工作亟需進行革新。為了有效的提高內部審計質量、規避內部審計風險,實現內部審計事業的可持續發展,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中國內部審計準則》。新準則的推行,要求企業內審工作及時做出相應的調整與轉型,這對內部審計事業健康發展有著積極意義。
一、內部審計的概念
1.內部審計概念
根據《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將內審概念定義為,對組織內部各類控制工作及業務進行獨立性評價,對本單位以及所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以及經濟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獨立監督,并確定經濟活動是否符合相關的標準與方針,業務活動是否實現了組織的發展目標、是否合理地利用了經濟資源,通過一系列的審計工作加強企業經濟管理。現階段新的內部審計準則對內部審計重新進行了闡述,認為內部審計是一種兼具獨立性與客觀性的咨詢活動,主要通過系統性的方式方法,對組織內部的業務活動進行審查與評價,從而優化組織內部的治理結構,加強企業風險管理,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
2.內部審計準則的概念
所謂內部審計準則,主要指的是各級政府機關與各類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人員,在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過程中遵循的相關原則。內部審計準則是評估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客觀標準,遵循內部審計準則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可以有效地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工作質量,并推進內部審計理論與實踐的發展。隨著近年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我國企業逐漸重視起了內部審計工作,這就對內部審計準則的科學性與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有效地提升內部審計準則的科學性,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在廣泛吸納了廣大內部審計人員意見與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內部審計的實際情況,于2014年對傳統內部審計準則進行了修訂。新內部審計準則由基本準則、具體準則以及實務指南三部分組成。
二、我國內部審計開展現狀與新內部審計準則實行的必要性
1.我國內部審計的開展現狀
根據我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內部審計工作應在遵循國家相關安全法律法規與政策的基礎上,依照本單位與本部門的規章制度,圍繞單位與部門的經濟活動在本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直接參與領導下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并獨立行使內部審計權。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計劃安排、報告審批都是有相關單位與部門的領導直接做決定,內部審計人員則需要遵循領導的指示開展工作并報告工作。我國《審計法》的相關規定將我國企業與政府機關的內部審計部門定位于主要負責人領導,這種設置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進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單位的領導在認識上存在著差距,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只是為了應付上級,不重視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還有一些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建立后不久便被撤銷、合并,或根本沒有設置內部審計機構,這使得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大打折扣。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目前的這種領導隸屬模式越來越暴露出其固有的缺陷,獨立性難以保證,經營者的主觀意志會影響到內部審計工作的有序進行,內部審計工作難以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起不到審計監督的作用,限制了其控制和評價作用的發揮。
2.推行新內部審計準則的必要性
根據我國內部審計的現狀,我們的內部審計準則必須要做出相應的改變和改動,內部審計的長期發展規劃不是很長遠,長遠的規劃和年度計劃沒有很好的結合在一起,而且內部審計的適用范圍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很多細節上還有許多要改善的地方,所以推行新內部審計準則是勢在必行的首要任務。
三、新內部審計準則的重大變化
1.對內部審計準則內容的改變
新內部審計準則,要求在制度規劃、文字表述等方面與國際接軌,首先內部審計定義修訂得更加完善和科學。同時符合國際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新準則增加了內部審計的長期發展規劃,立足于內部審計的長遠發展。把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結合起來,使內部工作計劃更具前瞻性、科學性和適用性。
2.對內部審計準則質量的保證
新內部審計把保證和提高審計質量作為制定準則的三個目的之一,彰顯了內審質量的重要性。制定準則的依據有所改動。依據提高到《審計法》及《實施條件》的層面,彰顯了《基本準則》的嚴謹,高端和大氣。新內部審計強化了內審的客觀性、從屬性和服務型,并提出了運用系統,規范的方法,更加重視內部審計方法的科學性、現代性和規范性。
3.對內部審計的任務和人員的改變
新內部審計把內審的任務進一步擴大,“業務活動”不僅局限于“經營活動”,從而擴大了內審工作領域,還增加了“風險管理”的審計內容,適應了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和組織發展的需要,并對內部審準則的適用范圍進一步明確。內審機構和內審人員不得負責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活動。
四、新內部審計準則對企業內審工作的影響
新內部審計準則,對企業審計工作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同樣也對企業內審工作造成了多方面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內審工作人員短時間內需掌握大量新內容
新內部審計準則的調整不僅僅涉及到部分內容的調整,甚至連根本性的職業道德原則也進行了調整,可以說是發生了根本性的調整。
(1)內部審計工作人員需要對新的內部審計定義進行深刻理解,明確新內部審計定義對職能范圍的拓展,深入分析內部審計工作在價值增值以及實現組織目標中的重要作用。在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過程中,應當將風險導向理念與相關準則進行結合,內部審計機構也應當以風險為基礎,合理開展內部審計業務。
(2)新內部審計準則應當立足于現階段內部審計實際發展情況,對準則內容進行合理化調整,從而提升內部審計準則的可操作性。在調整過程中應當兼顧績效審計準則的經濟性以及內部控制審計準則的合理性,結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相關規定,保證準則調整的科學性。
在對準則內容進行合理化調整的過程中,還應當對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的具體要求進行細化,刪除實際內部審計工作中可操作性較低的內容。對內部審計準則進行修訂與更新,可以有效地推進我國內部審計規范化建設,從而構建健全的完善內部審計規范體系,并保證內部審計工作質量,規避內部審計風險。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結合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工作,加大對新準則的宣傳力度,不斷促進新準則的有效實施,有利于實現內部審計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3)新內部審計準則所調整的內容根據內部審計的最新發展理念,提升了準則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因此內審工作人員必須確保自己與時俱進,掌握新內部審計準則的新內容、新原理,以確保自己更快地適應企業內審工作新要求,更好地融入到內審工作中。
2.加大了企業行業的信息指導
隨著現階段我國內部審計準則不斷進行著完善,我國會計行業的工作也不斷依附于企業的內部協調以及管理進行著轉變。隨著我國企業經營情況的轉變以及我國審計準則的不斷完善和更新,會計報表也不斷進行著改變,不斷進行著規范與完善。
3.強化了風險的審計概念
在新內部審計準則中,通過相應的導向作用,對于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易出現的經營風險進行著規避與監控,并著重針對現階段我國企業日常的經營中,風險種類、風險控制措施以及風險控制能力進行全面改善。從整體金融環境來講,內部審計準則的變化對企業的風險預警工作可以產生相應的提示功能。現階段內部審計工作中法律環境、監管力度等難以預測的影響因素越來越多,企業經營風險的預測也存在較大的困難,針對這一問題出臺的新內部審計準則的核心內容就是對一系列的風險隱患進行有效預測,進而幫助企業強化管理措施,對企業的經營風險進行有效轉移,降低不確定因素對企業發展的威脅。
五、新內部審計準則下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轉型與發展
針對新內部審計準則所帶來的調整,企業內審單位及工作人員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發展及轉型企業內審工作:
1.加強學習新內部審計準則,進一步提升內審技巧與方法
針對新內部審計準則所帶來的新挑戰,企業內審工作人員應該努力加強對新內部審計準則及其相關內容的學習掌握,提高企業內審工作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企業內審工作人員重點把握新舊內部審計準則所存在的差異之處,并努力提升自身的內審技巧與具體方法,由賬項審計人員提升為審計分析人員,以實現在審計技術上始終保持領先一步,以達到滿足企業內審工作發展的需求,否則難以對企業的審計信息的真實公允進行公開、公正、公平的判斷。
2.深入分析及掌握新、舊內部審計準則差異所在
企業內審工作人員應對新內部審計準則所對應的變化內容進行深入的了解與掌握,并應用于企業實際內審工作中。新內部審計準則所帶來的變化之處,不僅僅包括內部審計職能的變化,內部審計范圍、目標的變化,以及準則的適用范圍的變化等等,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IIA在最新的內部審計定義中將內部審計界定為確認與咨詢活動。內部審計的確認功能主要指的是通過監督檢查對被審計事項進行鑒證,并在見證基礎上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而內部審計的咨詢功能則是在確定功能的基礎上開展的,是確認功能的升華。與傳統內部審計工作監督職能的查錯糾弊功能不同,新會計準則下的內部審計工作著重強調咨詢功能帶來的內部審計價值增值。隨著現階段我國內部審計工作的全面轉型與發展,傳統內部審計工作的監督職能與評價職能無法全面地反映現階段內部審計理論與實踐的發展。因此借鑒IIA最新的內部審計定義,新內部審計準則將監督職能、評價職能轉換為確定職能與咨詢職能,從而有效的擴大了內部審計的職能范圍。
(2)新的內部審計準則對內部審計的目標進行了界定,明確了內部審計促進組織完善治理、增加價值和實現目標的功能。并進一步確定了對內部審計工作促進價值增值、提升企業治理水平以及實現企業目標等方面的作用,從而有效地提升了內部審計的目標定位,提升內部審計在組織中的地位、影響力與層次。
(3)新的內部審計準則對內部審計的工作范圍進行了界定,將傳統的企業經營活動審計轉變為業務活動,將傳統局限于以盈利組織為主的業務范圍拓寬到了非盈利組織。同時新內部審計準則增加了對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和有效性的評價,提高了內部審計工作對企業風險的關注度。
3.提升內審工作人員素質,強化內審管理
(1)提升內審工作人員素質,并構建良好的內部控制氛圍。任何一企業內審管理控制制度均是以“人”為中心展開的,因此企業內審工作人員是內審管控制度得以有效落實的關鍵基礎與保障,企業應該關注企業內審工作人員專業技能的提升工作,特別是內審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也就是說,企業內審工作人員必須以新內部審計準則層面出發,突破以往的內審管控理念的約束,提升自身的專業技能,促使企業內審管控制度得以高效執行。
(2)強化企業的內審管理工作。企業內審工作是企業審計進行內部管控的關鍵環節,是企業內控的重要組成部門之一。企業內控體系建設過程中,應該力爭確保企業內控管理制度與體系的完善與健全,并從本質上規避各種風險,完善管理制度。另外,設置企業內審管理部門時,應該確保內審部門管理職責清晰,并確保內審工作人員及管理機構的獨立性,確保其應有的工作專業獨立性,以便內審工作的有效開展。
(3)加強企業信息平臺的安全性建設。強大、完善的信息平臺,可為企業內部審計管控工作提供重要的數據支持,并全面地反映了企業實際運營及銷售數據。基于信息平臺的數據分析與管理,可以有效地發現審計日常作業中所存在的各種問題,及時、有效地規避各種財務管控風險。另外,健全、完善的信息平臺同樣能夠讓那些想要盜取或者修改企業經營信息的不法分子失去了寶貴的良機,確保企業經營正常平穩開展。
綜上所述,內部審計準則的革新對企業內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無論是在提升自身職業素養層面,還是在加強企業各個管理部門協調作業層面,均要求企業內審工作人員保持更為謹慎的心態,要求企業管理人員給予更大的重視,更需要企業決策層給予強大的支持。企業內審工作人員更需要深入地分析與掌握新內部審計準則所存在的差異,掌握新的內審知識、工作技巧與方法,以更好地應對新內部審計準則下的內審工作需求,更好地推進企業內審工作開展,確保企業內審管理的高效性。
參考文獻:
[1]呂文慧.新舊內部審計準則比較研究[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4(13).
[2]姚小燕.內部審計新準則對央行內審工作的啟示[J].青海金融,2014(9).
關鍵詞: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審計國際化
同時發行A股、B股的公司,除了要按照我國會計準則標準編制財務報告并經境內審計師審計外,同時要提供按國際會計準則標準編制并經國際審計師(以下稱境外審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當一個公司的財務報告由不同的審計師進行審計并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相同還是不同?又是什么因素影響審計師發表相同或不同的審計意見?對這個問題的分析和討論有利于加深對審計國際化影響因素的理解。
一、審計意見差異:一個分析框架
審計意見是審計師運用審計準則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告的客觀、公允程度進行判斷所做出的結論,審計意見是審計質量的外在表現,審計質量是審計意見的內在實質,影響審計質量的因素即影響審計意見。根據DeAnglo(1981)對審計質量的定義:審計質量是審計師發現并報告公司舞弊的聯合概率。發現客戶違背會計準則的概率取決于審計師的專業技術能力、運用的審計程序和樣本的選擇等,報告客戶的違規取決于審計師相對客戶的獨立性。我們可以把影響審計意見(審計質量)形成的因素分為兩大類:(1)技術性因素。主要指審計準則、會計準則等技術性規范和審計師的專業技術水平,它可以通過培訓、制定審計準則等措施予以解決,也可以在全球范圍進行協調和統一;(2)非技術性因素。主要指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監管制度的安排會影響審計師獨立性從而影響審計意見的出具。
審計師根據公司對會計準則的遵循程度和審計準則的要求出具相應的審計意見。我們可以合理預期在遵循相同審計準則的情況下,如果基于不同的會計準則,審計意見可能不同,反之亦是。在審計準則、會計準則一致時,如果由不同的審計師進行審計,在審計過程中,需要運用審計技術和審計程序對信息質量進行鑒別,在審計師專業技術能力存在質的差異時,審計師在主觀上會對同一公司財務報告信息質量做出不同的判斷,出具不同的審計意見。但是如果審計師的專業技術能力不存在質的差異的情況下,那么影響審計意見的因素就體現為審計師的獨立性,即是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安排。
Kida(1980)指出,審計師明顯有能力辨別出接近財務困境的公司,但受到客戶關系的影響而不會按照預測結果對客戶公司的持續經營問題發表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審計意見是會計信息使用者判斷公司提供的會計信息質量是否客觀公允的標準之一,如果審計師對公司出具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投資者等信息用戶將會對公司的劣質信息做出反應,對公司不利,所以公司重視審計師所出具的審計意見類型。但是公司同時也是審計師的衣食父母,如果審計師出具了公司不樂意接受的客觀的審計意見就有可能失去客戶,但順從公司意愿出具不客觀的審計意見,就可能因訴訟而發生賠償。根據理性經濟人假設,審計師的行為有逐利性,是否出具應該出具的審計意見,在于公司對審計師的賄賂收益與預期因訴訟賠償和丟失客戶的損失之間的大小,賄賂收益主要由公司決定,因訴訟賠償產生的損失由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決定。丟失客戶的損失由審計師的聲譽機制決定。
二、案例介紹
1.公司財務狀況和持續經營能力。
A公司創建于1985年,是一家同時發行A股和B股的上市公司。近兩年公司的主要財務指標顯示,公司的財務狀況嚴重惡化。按我國會計準則計算,2001年的凈利潤為-22.5億元(-20.1億元),每股凈資產為-4.14元(-4.16元),凈資產收益率為-399.10%(-366.09%);2002年,盡管盈利657.5萬元(819.1億元),但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是虧損3477.1萬元,每股凈資產為-4.16元(-4.14元),凈資產收益率也僅只有1.28%(1.64%)。采用Altman(1968)“Z”計分判定模型對該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破產危機)進行預測,2001年Z值為-23.78(-23.18),2002年Z值為-8.76(-7.41),根據判定標準Z值小于1.81,則企業存在很大破產風險,說明A公司陷入財務困境,持續經營能力值得懷疑。
2.審計師審計意見和公司對持續經營問題的說明。
2001年境內審計師、境外審計師都在審計報告中披露了A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問題,二者一致認為A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值得懷疑,但具體出具何種審計意見上存在分歧(境內審計師出具的是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境外為拒絕表示意見);2002年,境外審計師,仍然就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出具了保留意見,而境內審計師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二者在是否需要披露持續經營問題上存在分歧。
2001年公司董事會報告稱,公司董事會同意M會計師事務所和香港N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公司董事會認為,2001年度公司巨額虧損主要是由于當年根據新的會計準則計提了大量的壞帳及減值準備金所致。因第一大股東和T公司對本公司資產重組工作的推進做出了承諾,特別是T公司于2002年3月正式購買本公司部分股權已成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鑒于這些原因,公司董事會認為本公司實際重組工作已于期后全面展開,相信通過各方的積極努力本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將有望在2002年度得以恢復。
2002年,針對境外審計師出具的保留意見,公司董事會報告也認為,由于2002年公司的債務重組工作尚未完成,還存在著巨額的債務風險,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提出了質疑,并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同意香港N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B股審計報告。對此,公司董事會認為,自公司的最大債權人T公司2002年3月正式加入本公司后,債務重組工作取得了較大的進展。根據相關協議T公司將短期借款及其相關利息轉為長期借款,隨著債務重組的不斷進行,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將得到提高。
從董事會的說明可以看出,A公司持續經營問題的解決依賴于與T公司的債務重組,但直到2002年底,債務重組尚未取得實質性進展,持續經營能力存在疑慮。
三、審計意見差異的剖析
1.技術層面因素與審計意見差異。
境外審計師是按照國際審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出具審計意見,境內審計師是根據我國審計準則和會計準則所出具審計意見。要考慮技術層面是否是引起審計意見差異的主要原因,必須分析3個方面:(1)審計準則對持續經營審計的規定;(2)會計準則;(3)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
我國審計準則制定的指導原則是國際化。目前正按照服務貿易總協定的要求,盡快建立健全有關法律體系,其中包括與國際慣例相協調的獨立審計準則(李爽,2002)。國際會計師聯合會的《國際審計準則公告第23號——持續經營》和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7號——持續經營》的差異主要是:國際審計準則要求,一旦公司審計師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疑慮,就在審計意見中必須予以揭示,因此針對持續經營問題,國際審計準則規定的審計意見當中沒有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類型;而根據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如果管理當局采取的改善計劃能夠消除注冊會計師的疑慮且進行了充分披露,可以出具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在如何判定公司是否存在持續經營危機上,我國審計準則與國際審計準則盡管在表述上存在差異,但仔細分析我們發現,兩者都是從財務、經營及其他3個方面來界定持續經營是否出現問題的。在A公司的問題上,我們依靠財務方面的特征,無論按照國際審計準則還是我國審計準則,A公司均屬于審計師要對持續經營予以關注的對象。
那么會計準則的要求不同是否會導致審計判定差異呢?根據A公司的財務數據,我們可以看出IAS下的財務指標與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下的財務指標相差不大,凈利潤盡管在絕對數上有一定差異,但相對數較小,而且沒有改變凈利潤的符號,這說明會計準則的差異不會導致審計師出具不同的審計意見。
技術層面的另一重要方面是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即境內外審計師是否能夠判定公司存在持續經營危機。就2001年而言,境內外審計師都關注到公司的持續經營危機,并均在審計報告當中進行了披露,這說明境內外審計師在判定公司是否存在持續經營危機上不存在顯著差異,兩者的專業勝任能力至少在這方面是接近的。在2002年,由于董事會的說明中披露,同意境外審計師的就持續經營發表的保留意見,說明董事會自己承認了持續經營危機的存在,即使存在專業勝任能力差異,境內審計師也可以通過這個信息來調整自己的專業判斷,所以,專業勝任能力不是產生意見差異的主要原因。
根據境內外審計師出具的審計意見并參照相應的審計準則,我們可以推斷:(1)在2001年,境內審計師認為被審計單位存在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且管理當局沒有相應的改善措施,或雖有改善措施,但這些措施不能夠消除注冊會計師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的疑慮,不過被審計單位已在會計報表中進行充分披露;而境外審計師認為審計范圍受到重要限制,審計人員無法獲得必要的審計證據;(2)2002年,境內審計師認為被審計單位存在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但管理當局計劃采取相應的改善措施,并且這些措施能夠消除注冊會計師的疑慮。被審計單位已經作了充分披露;境外審計師認為,會計報表附注披露不充分,被審計單位應該進行持續經營能力的評估,但管理當局予以拒絕,僅憑現有的證據與措施不能判斷持續經營假設的合理性,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的會計報表可能會誤導投資者。
如果假定審計師是客觀出具了審計意見,那么境內外審計師真正的分歧應該集中在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財務報表的合理性,是否可能會誤導投資者,公司是否對持續經營進行了充分披露和審計范圍是否受到限制。這些在客觀上對境內外審計師不會有差別,正如前面提到的在專業勝任能力相差不大時,境內外審計師對這種客觀上一致的披露在主觀上的認識也不會出現質的差異。因此,不是由于境內外審計師在公司持續經營狀況的披露和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上的看法不同而導致了審計意見差異。
2.非技術層面因素與審計意見差異。
對審計意見差異的另外一個解釋是非技術層面因素,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將影響到境內外審計師出具不同的審計意見。在分析框架中,我們提到,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通過影響審計師的利益函數來影響審計意見的出具。理論上一個完善的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應當能夠促使審計市場質量的提高,具體表現為審計服務提供方——會計師事務所——愿意提供高質量的審計服務,審計服務的需求方——直接表現為上市公司——需要高質量的審計服務(劉峰等,2002)。一個高質量的審計市場,在于通過監管制度安排為審計師、上市公司建立一個利益函數,以引導審計師提供高質量的審計服務和上市公司需求高質量的審計服務。
審計師與公司意見不一致時,存在兩種選擇:一是堅持自己的觀點,出具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二是迎合公司的要求,出具審計意見。審計師如果應公司的要求出具審計意見,那么,公司為了獲得審計師的“合作”,將可能支付額外的賄賂,事務所獲得賄賂收益;但審計師未客觀出具審計意見,可能被查處,查處后,審計師將被罰款、暫停執業或吊銷執照,甚至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事務所的直接損失,此外,如果審計師被查處,基于信譽受到影響,市場份額下降,還將導致間接損失。如果審計師堅持自己的觀點,出具客觀的審計意見,審計師將失去客戶,審計師的正常收費(包括現在的和預期未來的審計收費的貼現值)就沒有了,但聲譽得到提高,增加事務所未來收益。
在我國證券市場上,注冊會計師和事務所的法律風險,特別是民事賠償責任近乎為零,聲譽機制幾乎不起作用(劉峰、許菲,2002;劉峰等,2002),DeFond,Wong和Li(2000)的實證分析也表明,審計師會失去一定的市場份額,因此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的實行伴隨了證券市場集中度的下降和上市公司對高質量審計的規避。這說明境內審計師在堅持己見出具審計意見,將面臨市場份額下降。民事賠償責任為零,聲譽機制不起作用,使得事務所按照公司意見出具審計意見時,不但能夠接受賄賂收益,而且面臨損失的機會少。
我國針對上市公司的監管指標,就A股而言,如:配股條件、ST和PT以及退市機制,均以境內審計師的A股財務報告為準,即同時發行A、B股的上市公司,利益集中在A股財務報告上。基于這些利益所在,公司將愿意花費更大的代價賄賂境內審計師。所以境內審計師比境外審計師更傾向于接受賄賂,按公司意愿出具更輕微的審計意見。
在A公司問題上,技術性的差異不是導致審計意見差異的主要原因,那么這種非技術性的差異將可能是主要原因。在審計收費上我們得到一個旁證,一般來說,境外審計師的審計成本要高于境內審計師,境外審計師的審計收費按照國際標準收取,將高于境內審計師。但我們發現,在2001年,A公司分別向境內、外審計師支付33萬元、27萬元審計費用,2002年分別支付了33萬元和23萬元審計費用,連續2年境內審計師的收費均高于境外審計師,2002年居然高出10萬元之巨,而恰好在2002年境內審計師為A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未對持續經營危機進行揭示。
四、若干啟示和研究局限性
同時發行A股、B股的公司由境內外審計師進行審計,為分析不同審計師的行為特征提供了一個機會,尤其在A公司案例中,境內外審計師針對同一持續經營的不確定性事項出具不同的審計意見,消除了一些由于技術性規范差異所帶來的影響。我們的分析發現,產生意見差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安排,使同時發行A股、B股股票的公司的利益集中在A股財務報告上,使得公司更愿意賄賂A股審計師,現有的法律風險環境使得A股審計師有激勵與公司合謀,出具公司期望的審計意見。
我國以國際審計準則為藍本,不斷制定和完善獨立審計準則體系,這為提高審計質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們看到,改進上市公司審計質量除了不斷完善技術性規范外,更為重要的是改革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安排,盡快建立審計師的聲譽機制。
我們的研究是針對B股市場的境外審計師分析的,但境外審計師在A股市場上將可能改變其行為特征,其與境內審計師所面臨的情況是一樣的,境外審計師的決策期望效用值與境內審計師相同,正如劉峰、許菲(2002)指出,五大一定會根據中國的法律法規來調整其行為,從而達到相關當事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2001年12月,證監會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6號——A股公司實行補充審計的暫行規定》,要求上市公司需要融資的,必須聘請國際知名會計師事務所按國際會計準則進行補充審計。這里隱含了兩個假設,一是國內技術規范和國內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可能導致審計低質量,二是國際審計師更具獨立性。而我們的分析認為更多的應該考慮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
參考文獻:
1.陳朝暉.論持續經營不確定性.會計研究,1999,(7):15-22.
2.劉峰,許菲.風險導向型審計·法律風險·審計質量.會計研究,2002,(2):21-27.
3.劉峰,張立民,雷科多.我國審計市場制度安排與審計質量需求——中天勤客戶流向的案例分析.會計研究,2002,(12):22-27.
由于歷史的原因,高校內部審計長期以來被認為是“國家審計的基礎”,因而追求增加組織價值的動機不強烈。隨著內部審計準則等對高校內部審計職能定義的變化,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對自身的定位也在變化,逐漸樹立起增加組織價值目標。
1高校內部審計職能的演變
高校內部審計職能的演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990―2003年,第二階段為2003―2009年,第三階段為2009年至今。
11第一階段(1990―2003年):高校內部審計職能為監督
1990年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9號《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指出教育系統內部審計是教育部門和單位加強財經監督和管理、健全自我約束機制的重要環節。在教育部門的主導下,各高校先后成立內審機構,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內部審計監督。高校內部審計從一出生就認為是“國家審計的基礎”。
1995年審計署的《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對內部審計的定位是:監督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的活動;1996年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24號《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再次明確教育系統內部審計是內部監督的活動。根據上述兩個法令,各高校內部審計職能進一步明確為內部監督,審計的范圍也限于審計本單位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12第二階段(2003―2009年):高校內部審計職能為監督和評價
2003年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的《中國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和審計署令第4號《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均將內部審計定位為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2004年修訂的《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教育部第17號令)也將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定位為獨立監督和評價。據此高校內部審計機構的職能拓展為監督和評價,重點對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
13第三階段(2009年至今):高校內部審計職能為確認、咨詢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在2009年的《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吸收了國際內部審計準則的先進內容,強調了高校內部審計的價值增值功能。2013年修訂的《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將內部審計定義為一種獨立、客觀的活動,旨在促進組織完善治理、增加價值和實現目標。這與《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對高校內部審計的定義一脈相傳。在此背景下,高校內審部門的職能應從“監督、評價”轉變為“確認、咨詢”,積極參與組織價值創造活動,實現內部審計目標――增加組織價值。
2高校內部審計在增加組織價值方面存在的不足
21相關理論研究尚不成熟
高校內部審計是我國內部審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理論研究相對缺乏。理論界對內審增值的研究絕大多數都集中在大中型企業和上市公司。當前,高校內部審計增值實務迫切需要先進理論和實踐成果作為行業發展的指導和借鑒。
22增值理念尚未得到重視
部分高校尤其是高職高專院校尚未認識到高校內部審計為組織增加價值的必要性,認為增加組織價值是企業內部審計才能實現的目標,對高校內部審計職能的定位仍然停留在監督和評價階段,忽略了高校內部審計增加組織價值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23咨詢職能發揮尚不充分
高校內部審計增值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履行咨詢職能。然而,基于各種原因,絕大部分高校尚未充分提供咨詢服務,僅有開展的咨詢服務也多數限于提供補救類咨詢服務,很少甚至沒有開展評估類和協調類的咨詢服務。
24社會價值增值貢獻不足
由于高校審計人力資源緊張,固有的審計任務繁重等原因,高校內部審計較少有針對性地開展審計工作。例如,高校很少對教育管理、科研項目、社會服務開展績效審計;在開展年度財務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時,也很少對其效益性進行審查和評價。
25審計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內審人員的素質是內部審計能為組織增加價值的必要保證。但是現有高校內部審計人員在分析事物、解決問題、處理沖突等軟技能有待提高,尤其在某些咨詢項目中,內審人員的綜合能力尤顯不足,較難滿足咨詢客戶的服務需求。
3高校內部審計增加組織價值的努力方向
高校內部審計要更好地實現增加組織價值這一目標,就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提供實現目標所需的必要保障。
31加強理論研究,樹立科學理念
理論界和教育主管部門對高校內部審計增加組織價值的相關研究應當給予足夠的關注。高校審計人員自身也應積極投身這一命題的理論研究之中。內審部門必須對所在環境和各方需求做充分的調查,明確工作思路,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確立內審營銷理念、價值增值理念,以增加組織價值為目標,以風險為導向,促進組織治理、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這樣內部審計才能在高校未來發展中占有一席之地。
32提高人員素質,加快職業化建設
內審人員不僅要精通會計、審計等知識,還要熟悉和了解高校的教學規律、管理模式等知識;不僅要有豐富的從業經驗,還要具備創造能力和學習能力。因此要推行內部審計職業化管理,使內部審計人員適應增值審計的需要。高校要為內審部門挑選合格的負責人,并對其履職情況進行認真考核;嚴格內審人員準入資格,配備與現代審計需求相適應的審計力量;提供后續教育培訓條件,提高內審人員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改善審計隊伍知識結構;建立適當的競爭機制,重視培養內審人員的溝通協調能力,激發其工作潛能和創造力。
33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審計溝通
如果沒有學校領導的重視和支持,高校審計就沒有足夠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就很難實現增值目標;因此,內審部門和人員要善于宣傳,使高校各級人員了解內部審計增加組織價值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自覺利用審計增加組織價值。同時,內審人員在開展審計工作過程中要加強溝通,通過審計和溝通,使被審計單位認識到通過審計可以發現潛在的成本節約途徑,有利于提高組織合法的經濟租金創造力。
[關鍵詞]內部審計 管理審計 開展
一、開展管理審計是內部審計發展的必然趨勢
1、企業發展的需要是內部審計向管理審計轉型和發展的推動力
企業能否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維持自身的穩定和發展,取決于企業是否實施了戰略管理以及實施的效果。內部審計制度的模式、性質、運行和發展很大程度上受到現代企業管理的影響。因此,企業內部審計要滿足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發展的內在需要,企業新經濟環境、新機制和現代管理的需要對內部審計提出了新的要求,內部審計必須向戰略管理審計轉型和發展。
2、內部審計自身建設發展也需要向戰略管理審計轉型和發展
在現代經濟背景下,戰略管理已經成為現代企業管理的關鍵,在企業中內部審計要想自身價值得到充分體現,就必須探索新的內部審計模式。因此,內部審計需要將工作的重心和理念放到企業戰略的制定與實施上來,以及評價與反饋戰略業績。內部審計中開展管理審計,既是內部審計自身建設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必然趨勢。
二、管理審計開展的可行性分析
1、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重大作用保障了戰略管理審計的開展
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的基石之一,旨在改善企業經營和增加企業價值,是一項相對客觀、獨立的咨詢和保證活動,主要是通過一套規范、系統的方法評價和提高內部控制、企業管理以及治理過程的有效性,以此來實現企業的目標。由此可見,內部審計不僅可以監管和評價治理的有效性而且還能促進公司治理的完善。因此我們得出了第一個條件: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重大作用,保障了戰略管理審計的開展。
2、內部審計可以幫助實現企業目標的優勢是開展戰略管理審計的必要條件
在幫助實現企業目標方面內部審計具有獨特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首先,內部審計較之外部審計,更能從企業的實際和全局出發,通過審查、評價企業所有經濟業務進行,全面分析和評估企業所面臨的風險,及時發現企業經營中所面臨的問題,并據此提出防范風險的建議。其次,內部審計評價和維護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從理論上來分析,企業雖然外聘審計師來評價內部控制制度,但內部審計卻具有外聘審計師所無法比擬的優勢。
3、內部審計機構地位的提高在組織上保障了戰略管理審計的開展
由于戰略決策關系到企業治理層次,因此內部審計要評價、分析和監督企業的戰略,就必須保證能在企業中處于較高層次。內部審計部門現在越來越多的直接向總裁或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報告工作,審計委員會一般是由董事會所屬的獨立董事組成,更有甚者一些知名度較高的跨國公司設立了專門的人員領導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這些人員一般是副總裁級的總審計師或首席審計官。另外,審計委員會獨立性的提高使得在內部審計中戰略管理審計的開展成為一種可能。
4、內部審計技術的發展是戰略管理審計開展的技術支持
分析企業所面臨的風險并找出相應的對策是戰略管理最根本的著眼點。而目前在系統理論和戰略管理理念基礎上興起的重大創新就是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是從企業的戰略分析著手,其基本思路是“戰略分析-經營環節分析-會計報表可能存在的舞弊與錯誤”,緊密聯系企業戰略風險與會計報表錯報風險。實行這種審計方法,為在內部審計中戰略管理審計的開展提供了技術支持。
三、內部審計在企業中開展管理審計的對策
1、建立管理審計準則體系并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嚴謹的管理審計準則體系,對企業管理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應當廣泛征求各方面管理專家的意見在建立管理審計時,尤其是人本管理專家的意見,因為未來的競爭將是人才的競爭。筆者認為,應該將管理審計準則分為3部分:一是關于管理審計方面的通用準則;二是關于管理審計的具體準則,具體準則包含管理審計報告準則,管理審計作業準則;三是關于管理審計的評價準則,通過評價準則突出被審計單位各項資源有效利用比率以及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性。
2、建立完善企業內部審計制度
以審計署和中國內審協會頒布實施的《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內部審計基本準則》、《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等為依據,建立完善企業內部審計制度,進一步規范企業內部審計行為,嚴格執行審計程序,減少審計中的隨意性,強化審計人員的責任感。
3、提高內審隊伍素質、加強專業培訓
為了使廣大內審人員能夠盡快勝任管理審計工作,企業審計部門必須從實際出發,加強對內審人員的培訓工作。為此本文認為應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要提高內審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思想修養水平,這包括定期進行管理審計專業知識方面的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二是鼓勵內審人員參加國際注冊內審師、管理咨詢師等資格考試,拓寬內審人員知識面及審計思路。三是要提高內審人員的素質采取以審代訓、短期輪訓和研討會等形式。
4、選準審計重點
本文認為管理審計的重點內容應包括:企業預算管理的有效性,分配政策的合理性,內部控制制度的適當性,經營風險控制的有效性,企業目標的可行性和先進性,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利用的合理性及有效性,企業管理制度的完善性,企業業務范圍的恰當性,外部環境因素等。
5、控制審計風險
一是從企業內控測評制度著手進行審計,以此來達到降低管理審計風險的目的。二是根據企業特點靈活運用審計方法,深入、透徹地審計委托者所關心的審計內容,促進企業節省開支增加收入。三是采用先進的審計技術,如因特網、計算機輔助審計可以極大地提高審計質量和效率。根據事先擬訂的計劃,采取均勻分布方式來進行在審計周期內,這樣便于較全面地發現問題,提出及時、有效的修改意見。
參考文獻:
1.實施風險導向審計是完善人民銀行內部控制的需要。在人民銀行現行管理模式中,風險的管理與控制是人民銀行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決策層建立健全風險管理機制并使之有效運行,內審部門則通過對風險適當性和有效性的審計評價,來改善風險管理機制及運行中不完善部分,促進其更好履行職能,實現人民銀行的各項目標。
2.實施風險導向審計是有效貫徹人總行印發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內部控制指引》的迫切需要。人總行2006年5月25日以銀發[2006]111號文件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內部控制指引》,該指引在第一章第二條明確指出“本指引所稱內部控制是指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支行通過制定和執行一系列具體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對相關風險進行識別、分析和應對的機制和動態過程”。這也是內審部門實施風險導向審計的步驟和目標,因此,實施風險導向審計是有效貫徹《指引》的迫切要求。
3.實施風險導向審計是《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也是提高內審工作效率與質量的有效途徑。2005年新頒布的《中國內部審計準則》是所有內審機構(部門)應該遵守的基本準則,人民銀行內審部門也不例外。在《中國內部審計具體準則一第1號審計計劃》中強調在設定審計計劃時要綜合考慮組織風險、管理需求和有效利用審計資源三個因素制定年度的風險導向審計計劃,其原因就是:風險是影響組織目標實現的可能性,因此內部審計除關注組織的內外風險,強調預先對年度工作進行計劃,并要求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考慮管理需求和相應的審計資源的分配。年度風險導向審計計劃應是組織年度工作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減少、規避、控制組織風險的重要措施。因此實施風險導向審計不僅是《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也是提高內審工作效率與質量的有效途徑。
4.風險點的排查與認定為實施風險導向審計奠定了基礎。2004年以來,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組織對重點崗位、要害部位和關鍵環節的風險進行了排查,將人民銀行易發案件分為三個大類即案件高發部位、多發部位和易發部位,將62個重點部位確定為風險點,并就其潛在風險、防范措施、責任主體及責任追究進行了系統分析。轄內各支行每年也根據自身業務特點變化情況進行風險點再排查,排查的風險點更多達600多個。隨著人民銀行管理體制的不斷改革,新的風險點在不斷出現,以風險引導審計方向,找出風險控制的薄弱環節并加以控制,正是風險導向審計的核心內容。
5.審計風險的存在迫使內審人員增強風險意識,提高審計質量,更大限度地規避審計風險。目前,欺詐和舞弊無法避免,內審人員受到蒙蔽而得出錯誤的審計結論,是內部審計的最大職業風險。內審人員受自身素質、審計項目時間要求等限制,未能發現被審計單位(部門)在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而作出不恰當審計結論,一旦因被審計單位(部門)出現風險,給人民銀行帶來損失,內審人員將負監督不力的責任。因此,內審人員的風險意識越來越強,需要一種新的審計方法來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因此,實施風險導向審計,合理調配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與質量也是規避審計風險的有效手段。
6.人民銀行具有實施風險導向審計的寬松環境。隨著人民銀行信息平臺的搭建,信息化透明度越來越高,內審人員根據規定在實施項目審計之前關注的范圍擴大,程度加深,已充分收集和掌握了被審計對象大量的信息資料,在審計計劃階段和執行控制測試階段,不需要像社會審計事務所審計人員那樣必須考慮審計成本,也不比過多考慮工作時間,因此具有實施的比較寬松的環境。
人民銀行已經基本具備了實施風險導向審計的條件,但要使風險導向審計在人民銀行得以順利實施,還必須突破以下局限:
一是受缺少組織制度的限制。這是指人民銀行目前尚沒有專門負責收集各類信息資料的部門或人員。而充足的信息資料是實施風險導向審計的基礎,內審人員對被審計對象的風險評估結果與實地審計測試結果出入大小取決于其所掌握的信息資料的多少,若不以組織制度形式要求轄內所有單位和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將有參考價值的信息提供給內審部門,審前風險評估針對性就不強,分析也不全面,不僅達不到提高審計效率,規避審計風險的目的,還有可能因審計主導方向選擇錯誤加大審計風險。
二是受現行審計制度的限制。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允許審計人員在其認為能承受的風險水平下,省略部分常規的實質性測試程序。當前上級人民銀行考核下級內部審計部門審計質量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看在項目審計過程中是否嚴格執行了內審操作程序。這種過于注重審計程序形式完整性的審計思路和方法,勢必制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推行。因此,要推行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審計制度必須要進行適當的改革。
三是受內審人員素質的限制。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實質性測試階段,要運用分析性測試程序作為主要的獲取審計證據的手段,必然要求內審人員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內審人員需要根據已獲得的被審計單位的信息資料,運用分析性測試程序,尋求信息(尤其是)數據間的內在關系來構建模型。目前人民銀行的內審人員大多還不具備運用數學模型的能力,他們對風險的預測尤其是對有關信息、證據的判斷多是憑工作經驗做出的推理,具有較強的主觀臆斷性。
四是受審計程序軟件的限制。西方發達國家幾年前就已經具有大量運用分析性程序的有利條件,大量審計程序軟件的開發和運用為審計人員實施風險導向審計提供了條件。西方各國財務數據的電子化已經非常普遍,因此,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中可以直接對數據庫進行加工分析,依據軟件構建模型并由電腦自行檢驗和核對;而我國不具有財務數據庫及軟件構建模型,人民銀行的數據庫連接體系尚不完善,對風險的管理與控制尚沒有完整可行的軟件程序,因此實施風險導向審計受到了限制。
(一)內部審計定義的準則差異在內部審計目標方面,中外準則不存在差異,均以實現組織目標為己任。區別在于國際內部審計協會(IIA)的定義較為全面的滲透了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思想,即內部審計除改善內控和治理過程之外,還對風險管理產生影響,參與風險管理是內部審計職責之一。然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在定義中并沒有涉及風險管理方面,目前我國內部審計領域關于風險導向思想的認識較IIA相比還存在差距,內審與風險管理的協同作用有待在內審定義中予以確認。
(二)審計計劃的準則差異在審計計劃方面,通過比較IIA《工作標準2000——內部審計活動管理》規定,和我國頒布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號——審計計劃》第十條規定,二者均在審計計劃制訂階段體現了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思想,奠定了風險因素在整個內部審計工作中的基礎作用,但在多大程度上凸顯風險導向的思想存在明顯差異。IIA將風險作為制訂審計計劃唯一提到的計劃基礎,而我國內部審計具體準則是將組織風險和其他因素并列成為年度審計計劃的考慮因素。此外,中外內部審計準則關于審計計劃中體現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思想部分的詳盡程度也存在不同。IIA的幾個相關實務公告對準則給出的大框架進行了補充完善,就這一方面而言比我國準則更為完整、詳細、豐富。
(三)其他方面的準則差異在風險管理的準則上,中國起步雖然較晚,但已基本實現與國際接軌,準則覆蓋的范圍與詳細程度和國際基本沒有重大差異,但在局部細節方面,比如在沒有風險管理部門的企業中,內部審計應如何參與風險管理過程這一問題,IIA提供了解決思路,而我國準則并沒有涉及。在管理層對風險的接受方面,國際準則中單獨列示,而我國準則卻沒有關于管理層對風險接受的相關內容,更談不上凸顯風際導向內部審計的思想。
二、在我國推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實踐的對策
(一)嚴格區分內部審計與風險管理的職責范圍為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對于分別設立了內部審計和風險管理部門的企業,內部審計部門不能直接參與風險管理過程,兩個部門的職能設置必須嚴格區分、不能有交叉,內部審計必須獨立于風險管理過程之外。否則,一方面可能產生互相推諉責任的情況;另一方面,若內部審計在事實上承擔部分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責,在進行內部風險管理審計時,就可能出于對自身評價和自身工作的考慮,無法給出客觀公正的結論。對于只設立了內部審計部門而沒有設置風險管理部門的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應當承擔起風險管理的責任,識別、評估并應對風險,執行咨詢職能,但不對該過程進行風險管理審計。
(二)提高風險評估信息技術在識別風險之后進行風險評估,是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后續工作的基礎,決定了風險應對方案與審計范圍和資源分配的優先順序。如何量化風險,是風險評估面臨的重要問題,也是阻礙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全面實施的影響因素之一。內部審計人員不管是對風險管理部門的風險評估報告出具審計意見,還是由基于風險管理的企業內部控制探析文/曲江玲本部門進行風險評估,都要求內部審計人員熟練掌握風險評估技術。企業應針對自身業務特點建立風險評估模型,積極籌備建立風險評估管理系統,依據管理層偏好設立風險模型系數,多維度分析風險,實時監控重大風險,將經過內部審計部門認可的歷史風險評估記錄錄入系統。遇到重大事項或者爭議較大的事項時,可積極尋求外部專家工作。
關鍵詞:民營企業;內部審計;質量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09-0129-02
一、現代民營企業加強審計質量管理的現實意義
(一)內部審計的地位和作用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中國民營企業進入了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開放、競爭和發展的新階段,組建企業集團、走出國門到海外投資已成為進一步做大做強的新選擇。同時,也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監管控制的重要手段,對于保持資產安全完整、提高運營效率效果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增強內部審計職能作用,是民營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提升核心競爭力的必然要求。對民營企業會計資料的真實性、財務收支的合規性、經營狀況的有效性、投入資產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企業內控制度的科學性等進行審計評價,有助于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評價公司經營業績,有效監控日常管理行為,切實維護所有者權益。
(二)提高內部審計質量的現實意義
1.樹立審計權威提升審計效能的需要。審計質量的好壞,是衡量審計工作優劣的標準,不僅直接關系到審計職能實現的效果和審計監督作用發揮的程度,而且通過內部審計工作得到服務對象和高層領導的信任來維護自身信譽,樹立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只有切實提高審計質量,才能適應形勢需要,防范審計風險,強化審計效能,收獲審計效益。
2.防范內控風險改善經營管理的需要。將審計質量標準分解到每個具體內審環節,便利審計人員進行自我控制。內部審計活動范圍涉及企業內部多個層次和部位,通過加強質量控制,及時、有效地發現和揭示風險管理漏洞及內部控制弱點,提出對應的審計建議并跟蹤落實,既支持戰略層做出科學決策,又合理保證執行層按預定(或調整)的方案組織實施,最終起到防范企業風險、改善經營狀況的目的。
3.開展有效溝通提供服務平臺的需要。董事會或高級管理層在做出決策后,希望得到職能部門和基層管理者執行情況、執行效果和效率、經營風險等方面客觀、真實、可靠的實時信息,以便于強化后續管理和政策措施調整抉擇。職能部門和基層管理者希望將某些問題和建議通過適當的中間平臺進行反饋。此時的內部審計可以通過對相關流程的內部控制進行擴大測試來發現和驗證問題性質,充當媒介,滿足需求。
4.提升專業技能深化審計管理的需要。每一個審計項目,內部審計人員都應按照質量控制要求,開展工作,通過審計質量控制和監督,實施既定的審計程序,保證審計證據充分支持審計評價結論和審計意見建議。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可以促進內部審計人員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累積知識,通過接受持續培訓教育、定期問題研判、升級資格考評等形式來提升職業技能,推動審計管理水平上臺階。
二、民營企業內部審計質量存在的問題與成因
(一)問題
1.審計質量標準制度缺乏,難以全面實施審計質量內部控制。對于審計質量而言,審計質量控制標準是前提,建立和完善責任制度是保障。審計質量管理制度包括審計工作復核制度、審計質量考量制度、審計責任追究制度。審計責任追究制度是核心,但往往沒有認真貫徹執行,或責任主體不明確,或沒有追究制度,導致審計行為不規范,責任無法落實下去。
2.民企內審法規層級偏低,審計手段方法受到諸多限制。民營企業內部審計雖然參照有關準則規定,建立了內部審計程序和操作辦法,但沒有形成統一的民營企業審計準則和操作指南,相關法規層次不高,操作上缺乏權威性。有效審計手段不足,譬如對函證等審計方式缺乏必要的強制手段,相當部分還停留在傳統查賬的基礎上,審計手段落后、效率低下。
3.企業內部審計范圍較窄,不能滿足與時俱進要求。目前,絕大多數民營企業內部審計還停留在對財務收支的審計上,其目的是查錯防弊,保證企業資產安全,督促受托責任人履行受托責任。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變化,要求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重點逐步轉移到經營管理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上來,為控制內部審計質量而建立的政策和程序沒有適時做出調整。
4.審計過程控制管理缺位,審計報告精確度備受質疑。由于缺乏對審計全過程的質量控制,部分審計人員未按照內部審計準則要求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甚至出現“漏審”現象。現場審計信息反饋滯后,質量控制環節溝通不暢,不能及時準確把控現場審計。再者,不少審計項目系由1人完成,審計復核難以系統開展,多停留在問題定性和文句稽校上。
5.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無法適應內審工作需要。中國民營企業家族制管理盛行,部分審計人員不懂審計業務,有些審計人員來自財會部門或其他部門,導致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參差不齊,缺乏必要的審計專業知識和技巧,現代審計手段掌握不多,難以勝任內審工作。掌握現代多學科知識的復合型審計人才偏少,應對復雜審計能力較弱。
(二)成因
1.審計職能定位影響內審質量提升。大多數觀點認為,內部審計具有監督、評價、服務三大職能。內審工作的定位對內審質量的影響體現在:定位于傳統的“財務監督型”,內審缺乏應有的廣度;定位于“管理咨詢型”,受內審資源制約,內審缺少應有的高度。
2.現有法規和管理環境制約內審質量水平。內部審計工作的法規環境是內部審計工作有效進行的內部機制,法規環境的變動將直接改變內審工作的根本依據和評價標準。內部審計管理環境發展相對滯后,內審機構缺少足夠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管理制度建設的滯后嚴重阻礙了內部審計質量的提高。
3.審計技術方法擇用改變審計證據力度。審計內容的廣泛和復雜,要求內審人員在進行調查、分析和評價時,需要有正確的思維方法,同時還要借助職業判斷,才能得出客觀的審計結論。現代審計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充分運用現代經濟統計技術和方法,以提高審計證據效用。計算機審計和聯網審計技術等的出現,有助提升審計證據的證明力。
4.審計人員素質結構指引內部審計評價。內審人員思想素質直接影響其工作的“獨立性”與“客觀性”,其業務素質直接影響職業敏感度和判斷能力。內審隊伍專業結構配置的不合理,主要表現在缺乏工程(如產品、基建)技術和法律等方面的專業人才以及精通現代審計技術、具備綜合分析能力的審計高級專門人才。
5.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管控審計報告效果。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是一種有計劃的審計內部控制監督活動。內部審計質量的優劣直接取決于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否得力,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是保證內部審計質量的重要措施和途徑。通過對內部審計實施全過程、多方位的質量控制,可以及時發現形成不利影響的因素,并及時加以控制、減弱和消除。
三、提升民營企業內部審計質量的對策探究
1.合理選擇內部審計組織模式。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應考慮組織性質和規模、內部治理結構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并配備一定數量的具有執業資格的內部審計人員,保持較高獨立性。中小規模的民營企業可以實行內部審計外部化,其內部審計工作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但企業需配備內部審計主管。實行股份公司制的大中型民營企業,通過審計委員會對管理層和董事會進行監督審計;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審核職能執行部門的內控制度遵守情況和目標責任落實情況。
2.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控制體系。依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基本規范,科學設計適應審計環境、具有可操作性、覆蓋審計環節的審計質量控制制度體系。要有工作機制做基礎,建立健全組織機構,配齊人員;明確落實崗位責任;要有監督機制做保障,包括審計業務控制制度、監督檢查制度、考核評價制度;要有程序機制做規范,考慮內部審計授權情況、人員素質結構、業務范圍特點、成本效益原則的要求,結合實際,做好審計全過程控制管理。
3.著力優化內部審計流程管理。一是做好審前準備工作。采集、整理、分析數據,突出重點、搜集關鍵線索;審計方案目標、范圍、內容明確,可操作性強。二是規范現場作業程序。注意取證的客觀性、相關性、充分性和合規性;記錄審計線索,形成審計思路;審計工作底稿編制要問題明確、理由充分、手續完備;現場檢查審計程序,核對取證數據,復核審計結論。三是把關審計報告質量。認真研究被審計部門意見,深入分析提煉審計結論;評價內容全面、依據充分;審計意見和建議要有針對性、建設性和可操作性。
4.全面提升內部審計人員素質。通過以審代訓、參加資格考試、鼓勵自修自學等途徑通曉會計、稅務、統計、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等相關知識,提高審計人員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通過后續教育和崗位培訓,更新內部審計專業知識,培養和樹立其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參加專題研討班和相關業務知識培訓班,注重培養一專多能的復合型審計人才;鼓勵內審人員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切磋心得、深入思考和研討問題。
5.探索應用現代審計技術方法。全方位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軟件等現代審計技術和方法,充分滿足審計工作中對數據采集、計算、匯總、查詢、判斷和分析等要求;通過網絡讀取所需數據,實現遠程實時審計,構建審計信息集約化管理的網絡平臺,不斷提高審計信息化水平;適應審計對象發展的新需求,靈活選用審計抽樣技術,量化和控制抽樣風險;以風險分析與控制為切入點,統籌運用各種測試方法,防范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1] 趙光華,馬日波.內審質量控制體系的構建[J].中國內部審計,2005,(4):16-17.
[2] 王僑鈺.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初探[J].中國內部審計,2008,(12):48-49.
內部審計主要服務于單位、部門內部,是企業為了加強經營管理的一種內部的監督手段。內部審計主要是由單位內部的審計機構對本單位、本部門的財務收支情況、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的經濟活動進行審查和評價。內部審計質量的高低對內部審計及企業的經營管理十分重要,高效益的審計質量有利于企業減少運營成本、提高效率。因此,在內部審計工作的整個過程中企業必須對質量控制進行全方位的監管,提高審計質量,保證審計質量符合審計準則和制定的審計制度,從而為企業創造價值。
二、我國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現存的問題
(一)審計機構及其審計人員的獨立性有待提高
組織機構設置不合理,大多企業在財務部門、監督部門或其他部門內設置內部審計機構,部門職權范圍過于龐大缺乏獨立性,審計工作不能有效開展,也容易造成貪污和犯罪。甚至有一些中小企業,領導重視度不夠,未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審計人員由非專業人員擔任,審計工作質量水平不高和審計有效性欠佳。另外,審計人員受制于領導者,他們的薪金、福利及去留等問題都由領導者決定。
(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不健全
自1995年開始,我國先后頒發實行了《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行為準則,涵蓋了審計工作的審計機構設立、內部審計程序、內部審計質量控制以及審計人員資格等方面。然而,由于經濟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和我國經濟的蓬勃發展,有些規定已經不能適應企業目前的發展和未來規劃。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對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具體內容做了進一步規定和努力,但依然存在缺陷,沒有強制力。有的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企業內部審計規范和審計質量管理方法,更談不上隨著經濟發展做出相應調整。由于審計質量標準的模糊,在內部審計出現問題時未能明確責任主體,責任制度未得到認真貫徹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更是泛泛而談。這都將會削弱審計人員的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致使審計行為的規范性下降,審計缺乏有效性。
(三)內審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我國的內審計人員大多數對會計、財務管理、財政等一般財務審計專業知識以及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熟悉,但缺乏對現代管理理念,科學技術,金融等知識的綜合學習和分析能力,知識結構單一。其次,有的未能熟悉和掌握已更新并與審計相關法律規定和審計新動態,部分審計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不高。再次,審計人員在宏觀、現代審計以及創新等方面的意識相對薄弱;審計方法,審計方式較單一,對審計業務的綜合分析能力不高。
(四)后續審計強度不夠
后續審計是指審計人員在審計報告發出后的短時期內,繼續跟蹤監督檢查被審單位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和建議的改正情況。審計質量優劣程度很大一部分受后續審計強度的影響,能否最終實現內部審計總體目標的關鍵在于后續審計環節。雖然隨著企業精細化管理的推行和風險管控的加強,企業對后續審計的重視度得到進一步提高,目前已實現邊審計邊整改,但是力度不夠,影響效果不明顯。主要是因為法律效力弱,企業領導者重視度不夠;缺乏時效性,審計重點不明,范圍廣;未考慮糾正過程的復雜性和被審計企業的業務安排和時間要求;落實審計建議所需要的期限和成本過高。
三、提高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對策
(一)嚴格堅守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完善審計責任體制
審計機構除獨立設置外,還應由董事會直接領導內部審計機構,這樣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機構的權威性,避免內部審計工作質量不高的現象。審計人員應獨立執業,審計時應當實事求是、廉潔奉公、客觀公正、保守秘密。此外,還應從我國企業的目前現狀出發,借鑒國內外內部審計機構設置的經驗和教訓,選擇適合自身的內部審計模式,發揮高效益監督和促進發展作用。
(二)完善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和審計管理制度體系
首先,明確內部審計準則和質量尺度,制定出具體的內部審計規范和操作指南,完善以審計考核、審計復核和審計責任追究為主體的審計質量控制制度體系,在實際審計操作中給審計人員提供指導性意見,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加強對審計質量的管控, 細化審計審理的方法和步驟,實行審計質量控制全過程監控,審計準則、審計質量控制標準和制度貫徹落實到位。
(三)提高內審人員實際操作技能和綜合素質
首先審計從業人員應具有專業技能及專業素質,持有相應專業資格證書,熟練掌握和運用現代會計、內部審計知識,隨著internet+的推廣和應用,還需掌握計算機專業知識和技能。其次,重視審計人員的繼續教育。隨著經濟不斷發展,審計人員需不斷的完善知識結構,與時具進,關注國際和國內宏觀經濟走向,了解現代企業的運行機制和現代管理方式,廣泛涉獵金融、管理、貿易、工程、法律等領域知識。最后,強化職業道德建設和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依法文明審計,同時培養審計職業的懷疑態度、審計溝通協調技巧和方法、審計查證能力。
(四)加強后續審計管理和提高風險意識
提高企業對后續審計的重視度,強化后續審計管理,明確后續審計的規范、目標,確定后續審計范圍,充分考慮改正措施的復雜性、時效性以及原有審計建議是否仍然可行,并對不可行的決定進行必要的修訂;制定強有力的監督評估運作程序,建立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封閉式管理保障體系,落實審計整改問責制度。強化風險意識,提高審計人員的自我約束力,從根本上減少審計人員對財務資料的誤報率;建立風險責任制度,實施風險管理模式;嚴格監督審計執行過程,減少人為的風險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