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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9年上半年工作總結
(一)培訓工作
1、積極主動與局機關各處室、事業單位(含協會)和州市旅游培訓機構溝通聯系,于1月10日完成了《2009年*省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及計劃》的擬定工作;根據年初制定的培訓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認真落實既定培訓班的相關籌備工作并組織具體實施。不斷強化培訓的各項制度建設,努力提高培訓、考務工作管理的科學化水平和服務質量,培養優質的旅游從業人員隊伍。
2、根據《2009年*省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在行管處的配合指導下,認真完成了《20*年度*省國際旅行社導游人員及中級導游員年檢培訓工作通知》文件的擬定及下發工作(云旅人教[2009]12號)。同時認真組織落實了培訓班的各項前期籌備工作(課程設置、教師選聘、場地落實、教材選購及材料準備、費用收交等工作)。此次年檢培訓全省共分6期舉辦,于2月23日-4月3日開展;其中,*點2期,版納、大理、麗江、迪慶點各一期,共有1702名國際社導游人員參加了年檢培訓。
3、根據各類培訓班的需要,認真做好培訓班培訓教材的選購、入庫、銷售工作,并將書籍的銷售收入及時交局財務。上半年,共購進各類書籍5000多套(其中2009年導游考試系列教材3000套),到6月5日止,共售出2500多套,目前還在繼續與各州、市旅游局辦理導游資格考試用書的相關銷售工作;
4、認真做好2009年導游考試報名的各項準備工作(信息宣傳,表格制作,教材、大綱訂購),確保全省報名工作順暢。為此,中心于4月29日和5月4日在《*晚報》刊登了導游考試的相關信息,從6月1日起,正式組織開展了全省2009年導游資格考試報名工作。8月上旬-9月組織開展培訓;
5、為加大全省旅游教育培訓的宣傳和交流力度,拓展旅游教育培訓信息量,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完成了第一季度《*省旅游教育培訓簡訊》的編撰、發放工作;二季度簡訊正在辦理中;
(二)考務工作
6、在國家旅游局導考辦和省導考委的指導下,圓滿完成了20*年度*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考生成績的上報審定、成績公布和考生分數查詢等具體工作。并根據國家旅游局導考辦的相關要求,于3月底認真完成了全省合格考生導游資格證書的制作發放工作(全省共有8380名考生參加考試,合格人員達1794人,合格率為21.4%);
7、根據《20*年*省旅游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及工作計劃》安排,于3月份組織完成了20*年*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系列教材及習題集的再版和訂購工作,并組織有關專家、教授認真修編了《2009年導游考試大綱》及《考務相關規則》;
8、根據國家旅游局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局導考辦的指導下,于4月30日完成了《2009年*省全國中級導游員等級考試》、《2009年*省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擬定和下發工作。導游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日-7月31日;考試時間:為11月7日,口試為11月9日-25日;
(四)其他工作
9、根據局黨組的安排,積極參加“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活動。科學發展觀是加快推進*旅游“二次創業”的思想準繩和工作準則。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結合業務實際,查找存在的問題,并撰寫個人總結,相互交流學習。通過本次活動,全體工作人員進一步領會了科學發展觀的深刻內涵,堅定了加快推進*旅游“二次創業”的信心和決心,全體干部職工在思想認識上有了新的提高。
10、為進一步提高我省導游考試考務工作管理水平和做好相關培訓工作,在袁副局長的委派下,由局人教處、省旅游培訓中心、*市旅游培訓中心等4位同志于3月25日至27日赴*省旅游局就導游考試相關考務工作等事宜進行了考察學習。
(五)日常工作
11、處理日常電話咨詢5500多個,接待現場咨詢2800多人次;
一、指導思想
針對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和穩定就業的實際需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下崗失業人員轉業轉崗所需技能水平,并提供相應的技能鑒定和技能崗位對接服務,增強勞動者技能,促進下崗失業人員更多更好地實現再就業。
二、目標任務
按照每年2萬的目標,在*年至2010年五年內,對10萬下崗失業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率90%以上,培訓后再就業率60%以上。建立再就業培訓與技能鑒定的銜接機制。
三、主要內容
(一)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根據市場需求,堅持培訓與就業相結合的原則,開發和選定適合下崗失業人員的培訓項目和培訓課程,大力開展訂單培訓和定向培訓,已經開展這項工作的市縣要認真總結經驗,繼續抓好做實,為城鎮技能再就業計劃的實施起到示范作用。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要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和用人單位崗位要求,強化職業技能實訓,突出操作訓練,著力提高下崗失業人員的崗位適應能力和職業技能水平。要采取開辦日夜班、長短班以及遠程培訓等多種形式和手段,吸引和方便更多的下崗失業人員參加培訓,促使更多的勞動者掌握就業技能。
(二)實施職業技能鑒定,提供技能水平認證服務。對參加培訓并有鑒定要求的下崗失業人員,鑒定機構要主動提供鑒定服務,對鑒定合格的,要按規定發放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通過初次技能鑒定、生活確有困難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和我省相關政策落實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三)做好就業服務,促進技能崗位對接。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對定點培訓機構和培訓項目進行公告和公示,廣泛開展職業指導,幫助下崗失業人員選擇合適的培訓項目,繼續實施“技能崗位對接行動”,完善就業服務,面向下崗失業人員開展專項就業服務活動,加強就業信息、職業介紹、勞動保障事務、社會保險服務等工作,為技能勞動者培訓后就業提供有效支持,切實幫助下崗失業人員盡快實現再就業。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目標,積極溝通合作,共同推動再就業培訓工作。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再就業培訓工作的重視程度,要對再就業培訓工作實行目標管理,要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制定專項工作計劃,逐級落實目標責任,定期督促檢查考核,逐步建立培訓、鑒定和就業服務相結合的促進下崗失業人員技能再就業的長效機制。要加強工作的主動性,提高協調溝通能力,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工作進展情況,爭取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共同推動再就業培訓工作。
(二)強化培訓機制,健全培訓網絡,實現崗位對接。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條件公開、平等競爭、合理布局、擇優認定、社會公示和公布”原則,確定一批社會信譽佳、專業特色強、培訓質量高、就業效果好的再就業培訓定點機構。要根據市場需求引導定點機構調整專業設置和課程內容,實現技能培訓與市場需求的有效銜接。有條件的市縣可建立公共實訓基地,面向社會開展技能操作訓練和技能鑒定服務。
(三)落實補貼經費,完善補貼辦法,健全培訓效果評價機制。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各級財政促進再就業資金中落實培訓和鑒定補貼經費,要根據培訓和鑒定的實際成本,合理確定補貼標準,進一步完善經費補貼與培訓質量和促進就業效果掛鉤的機制和辦法,要根據培訓合格率、職業資格證書取得率、就業率以及培訓計劃落實等情況對定點機構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和業績考核。
(四)積極引導,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勞動網站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培訓就業政策,宣傳提高職業技能對促進就業的重要性,宣傳培訓工作成效顯著的教育培訓機構的經驗做法,宣傳下崗失業人員參加培訓后成功實現再就業的典型事例,引導更多勞動者參加培訓,提高技能,實現技能再就業。
五、時間安排
(一)2006年5月1日前,布置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完成培訓項目和定點培訓機構的認定等準備工作。
(二)*年6月1日前,按照再就業培訓計劃,在部分市縣進行試點。
(三)*年8月1日前,對試點市縣進行培訓效果檢查。
(四)*年9月1日前,全面啟動再就業培訓計劃。
能力促創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要求,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城鎮技能再就業計劃和能力促創業計劃的通知》(勞社部發[*]30號,以下簡稱《通知》),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國家發展中小企業促進就業和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需要,通過提供政策、資金、技術、信息等措施,面向下崗失業人員、青年學生、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以及其他群體開展創業培訓,增強其創業能力和經營能力,為勞動者成功開業和帶動就業創造更好的環境。
二、目標任務
(一)在*年至2010年五年內,對1萬城鄉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力爭培訓結束后3個月內開業成功率達到30%,半年內開業成功率達到50%,穩定經營一年以上的比率達到80%,實現1人創業平均帶動至少3人就業的倍增效應。
(二)建立社會化、開放式創業服務體系,實現開業指導、項目開發、融資服務、創業孵化、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
三、主要內容
(一)開展多種形式的創業培訓。在海口、三亞等勞動力密集地區,積極推廣“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SIYB)”培訓。對有創業意向但尚未創業的人員,要幫助他們創新觀念,明確創業目標,掌握創業必備的專業知識,提高其創業基本能力。對已開辦企業的人員,重點開展企業管理方面的專業培訓,提升其經營管理能力。要采用案例剖析、互動教學、現身說法等方式,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靈活性,要利用現代培訓技術,開發遠程多媒體教學課件,豐富培訓內容和手段,不斷提升勞動者的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
(二)提供開業指導,搞好項目開發。聘請有經驗的企業家、經營管理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組建創業專家隊伍,收集和開發投資少、見效快、市場發展前景好的創業項目,建立省市(縣)兩級項目資源庫,為創業者提供指導和服務,幫助創業者掌握基本開業技巧,并能運用經營策略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科學、適用的開業方案,指導其成功開業。
(三)搞好創業孵化。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爭取支持,依托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或利用關閉破產企業的閑置廠房,建立相對集中的創業市場或孵化基地,完成創業見習,豐富創業者的創業體驗,提高實際操作能力,為參與市場競爭,做強做穩做大企業奠定基礎。
(四)開展融資服務。一方面,要進一步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要多渠道籌集資金,為創業者提供多種形式的融資服務。另一方面,要加強對貸款人的誠信教育,跟蹤了解資金使用情況,協同有關部門完備貸款程序,建立創業者誠信檔案,提高創業者的誠信意識和資金運作能力。
(五)加強跟蹤扶持。在省市縣(區)就業部門設立創業指導中心或創業者接待站,開通咨詢熱線或網站,跟蹤了解所辦企業的運營和發展,并根據創業者需要,提供全方位的咨詢和指導服務,幫助提高經營能力和改善經營狀況。同時,要支持創業學員自發成立創業者聯誼會(或協會),鼓勵他們加強創業交流和信息溝通,不斷提高創業者的經營能力,實現共同發展。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目標。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工作力度,統籌規劃,分解落實,要從各級財政促進就業再就業資金中,盡快落實創業培訓所需經費。要建立以培訓合格率、企業開辦率、穩定經營率、帶動就業率等為重點的創業培訓績效考評體系。海口、三亞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優勢,進一步提高培訓質量,擴大培訓規模,樹立城市培訓品牌。
(二)密切部門合作,進一步落實扶持政策。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密切與財政、稅務、工商、銀行、經貿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的合作,加強與企業界和企業服務機構、小額貸款擔保機構的溝通與聯系,共同搭建面向創業者的公共服務平臺,使符合條件的人員能夠及時享受到國家和我省的培訓補貼、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不斷改善和優化創業環境。
(三)加強創業培訓隊伍建設,確保創業培訓質量。*年至2010年五年內,我省要通過考核選拔方式,每年推薦1-2人參加SIYB教師培訓,逐步建立一支專業化的教師隊伍。在創業培訓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方面,要選派業務能力強的人員負責這項工作,并通過舉辦專業培訓、業務考察交流等活動,不斷提高創業培訓管理人員的組織管理能力。
(四)大力宣傳創業典型,逐步形成全民創業氛圍。各地要根據具體情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志、勞動網站等新聞媒體,以及舉辦創業論壇、創業大賽、創業座談會、創業成果展示活動、編輯創業明星事跡集錦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政府鼓勵勞動者創業和就業的政策,宣傳在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培訓機構和社會中介組織的經驗,宣傳成功創業的典型事跡,引導和帶動更多勞動者走自主創業、能力創業道路,逐步在全社會形成鼓勵創業、支持創業、全民創業的氛圍。
五、時間安排
(一)*年5月1日前,布置工作,落實經費,制定實施方案,完成定點機構的認定等準備工作。
(二)*年6月10日前,力爭在海口、三亞啟動技能促創業計劃。
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貫徹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襄政辦發〔2020〕32號)等文件精神,在局黨組的堅強領導下,認真落實省市2021年度行政審批改革工作計劃,挖掘群眾需求、主動放管服,創新驅動、推進改革,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一、擴大告知承諾事項范圍。在實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的基礎上,學習借鑒、優化服務,推廣實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設立”、“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出版物零售許可”、“執業醫師注冊證明”、“鄉村醫生執業注冊證明”等告知承諾服務,制定了《XX市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
二、持續優化行政審批服務。
(一)優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1、在社會組織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營利性民辦學校時,不再要求提交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該社會組織近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結果等材料。2、在民辦學校舉辦者再次申請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時,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度檢查的證明材料和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學校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結果。3、將營利性民辦學校申請許可證到期延續和校長變更的審批時限均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3個工作日。4、對民辦學校申請許可證到期延續的,若許可條件基本不變且無違法違規或失信記錄,在各學段原有許可證期限基礎上延長1年有效期。
(二)優化勞務派遣許可。1、承接市級審批權限下放。2、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3、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登記告知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三)優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明。
(四)優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1、取消醫療機構驗資證明。2、實現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登記。
(五)優化出版物經營許可。1、推動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推動在線獲取核驗營業執照、企業章程、經營場所情況及使用權證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三、實行跨省、跨區、襄十隨神、全區通辦。實行與深圳福田、棗陽、宜城、南漳、襄十隨神等跨區域通辦,試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等全區代收代辦,逐步實現審批事項下沉,高頻事項自助辦,其他事項全區通辦。
四、篩選醫師、護士、鄉村醫生執業等3個查詢事項申報鄂匯辦查詢服務特色事項。
五、擴大審批備案事項。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養老機構內部設置醫療機構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7〕38號),積極與民政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協調配合,爭取支持,在實行中醫診所備案、養老機構備案的基礎上,將養老機構等企事業單位內部設置醫療機構全面實行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管理。探索取消各類診所行政審批,實行行政審批備案管理。
一、采取積極措施,加快我校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網絡建設
我校是一所有百年悠久歷史的高等學府,2001年教育部批準我校成為開展現代遠程教育的試點學校之一,學校陸續投入了數仟萬元用于網絡教育學院技術設施及資源建設。教育部領導、網絡教育專家、福建省委領導、省教育廳領導及主管部門,兄弟院校、各市、縣(區)教育部門領導,教師進修學校校長等都專門來我校參觀指導,給予了很高評價。福建省教育廳針對各市、縣教師培訓機構信息化基礎設施和資源建設較為薄弱,還不能有效地應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開展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狀況,為提高教師培訓質量與效益,教育廳組織專人對我校開展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的技術條件和資源建設進行評估,認為我校在中小學教師培訓課程資源、遠程網絡環境建設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具備面向全省中小學教師開展學歷教育和非學歷繼續教育遠程培訓條件。為此,教育廳在2003年工作要點中提出:“積極探索新的培訓模式和培訓手段,依托福建師大等有條件的學校和市、縣、區教師培訓機構建立起覆蓋全省的遠程教育師資培訓的網絡。
(一)建立“福建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中心”
福建省教育廳在《關于建立全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網絡的意見》(閩教師[2003121號)中,決定依托福建師大成立“福建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中心”(下稱“中心”),掛靠福建師范大學網絡教育學院。
中心的任務是依托福建師范大學網絡技術及資源優勢,整合全國優秀的教育資源,按照教育部2003-2007年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要求,以培養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為目標,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教師學歷教育、非學歷培訓和教師資格認證課程培訓,使全省不同地區、不同層次的教師共享優質教育資源,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中心的職責是認真貫徹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現代遠程教育和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方針、政策和規定;落實全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規劃,開展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學歷教育和非學歷培訓;負責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加強對全省中小學教師教育遠程培訓基地的業務指導、技術支持以及輔導教師、技術和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二)建立教師繼續教育的網絡平臺和高水平高質量的網絡教育資源
資源建設直接關系到教師繼續教育質量,為此“中心”采取一系列措施,建設了一批高質量的網絡教育資源。在充分挖掘和利用福建師范大學現有教育資源和信息資源基礎上,還積極從省內外知名的高校、教育科研、教學研究、電化教育等機構,引進遠程培訓優秀資源。同時還聘請省內外知名的從事基礎教育研究的專家、教授作為中心顧問,指導教師遠程教育工作。
“中心”現已成為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培訓中心全國IT&AT工程遠程培訓基地、中國教育學會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示范學校。為中心開展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提供豐富優質的教育資源。
學校成立“福建師范大學遠程教育研究所”,開展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科研和教學相結合,探索并初步形成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理論體系。開展遠程培訓的實驗工作,建立繼續教育實驗校(點),通過科研立項等方式進行應用性科研與實驗,及時總結經驗與成果加以推廣,使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得到不斷的提高。
(三)建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基地”
為有利于提高遠程培訓的質量,有利于中小學教師就地或就近參加培訓,有利于調動原有培訓機構的積極性及工作的連續性。福建省教育廳將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基地設在各市、縣(區)進修院校或有關承擔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任務的高等學校。
培訓基地執行“福建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中心”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根據省教育廳和中心的工作部署及要求,組織安排本地區中小學教師參加繼續教育遠程培訓;保證遠程培訓信息化設備的正常運轉達,做好學員學習輔導和服務工作;承擔培訓中心下達的各類繼續教育遠程培訓的教學管理工作;負責各類繼續教育遠程培訓班學員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保護有關網絡信息資源的知識產權,防止非法使用;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和培訓中心的檢查和評估。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基地必須經過嚴格審批。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相關文件的精神,符合申報基本條件的市、縣(區)教師培訓機構等單位,可申請作為培訓基地,應填寫《福建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基地申報表》,由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估合格后,經教育廳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方可作為培訓基地。同時根據開展遠程培訓的需要,各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基地嚴格按照《福建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基地信息化設備標準》(閩教師[20()3121號)要求來做好開展教師繼續教育的技術設施建設。
在管理上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現代遠程教育校外學習中心(點)建設和管理的原則意見(試行)的通知》(教高廳[2002]1號)精神,積極探索信息化環境下教師遠程培訓的管理辦法,加強對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遠程培訓基地的管理,建立和完善開展遠程培訓所需要的上機環境、技術支持、資源建設、學生管理、考務管理等教學支持服務體系。
二、加強領導。確保構建教師終身教育體系工作順利進行
一、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的內涵意義
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就是在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基礎上,同時承擔著學校安全管理的責任。“一崗雙責”是推行全員安全管理的重要舉措,其對象包括教育系統全體人員。
在教育系統推行安全管理工作“一崗雙責”,有利于實現學校“管人、管事與管安全”的有機結合,有利于統籌安排學校安全工作與業務工作,有利于把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
二、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的目標原則
(一)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工作方針,進一步落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監管責任和學校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機制,實現學校安全管理“無盲點、無空白、全覆蓋、全參與”目標,全面提升全市學校安全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
2.堅持“兩手抓”的原則。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原則,堅持“一崗雙責”,堅持標本兼治,使安全工作和業務工作互相滲透,互相促進,共同提高。
3.堅持“以考促管”的原則。各單位要結合實際,認真實施考核和獎懲,運用科學有效的考核機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過考核和獎懲,全面落實“一崗雙責”。
4.堅持“責任追究”原則。實行學校安全工作問責制、責任追究制,對未按規定落實學校安全監督和管理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三、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領導機構
市教育局成立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人員如下:
四、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主要責任
(一)領導小組責任
市教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工作制度。局領導根據《關于市教育局領導分工的通知》精神,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并按“一崗雙責”的要求對分管工作承擔相應的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如遇領導班子成員調整或分工調整,繼任繼管者自然接替相應職責。領導小組具體職責為:
1.在市委、市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本系統安全工作,組織、督促各校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要求,制定我市教育系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決策和措施。
2.建立市教育局學校安全管理監督工作機構,配置足夠的專職干部和工作人員;保障安全工作專項經費。
3.組織教育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組織召開全市校園安全工作季度例會。
4.定期組織開展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及不定期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抽查,監督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銷號。指導各校做好安全事故救援、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5.指導各校制定和落實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會同有關職能部門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職或違規行為。
6.掌握安全法律法規、熟知應急指揮流程、積極參與應急演練;突發事件發生時,領導小組應及時轉為“學校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揮中心”,啟動應急預案,妥善處理事件。
(二)各職能科室共同責任
1.科室負責人對本科室業務范圍內的學校安全工作負直接監管責任,要認真抓好本科室業務范圍內安全工作,要開展專題研究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2.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科室年度工作目標,列入科室總體工作議事日程,做到與其它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
3.認真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明確科室人員的安全崗位職責。加強對科室人員的安全教育。
4.安全事件發生后,各科室在教育局安全管理“一崗雙責”工作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迅速及時到位工作,積極主動前往現場,參與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對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
5.承擔與科室工作職責相關的網絡輿情分析、研判、引導的責任。
6.做好業務范圍內和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職能科室和有關直屬單位崗位責任
1.安全管理科:
(1)貫徹執行有關安全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市學校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考核目標,指導、督查和考核、評估教育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2)指導各校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指導部署全市教育系統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學校安全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制定學校各類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
(3)定期組織召開教育系統安全工作例會,通報教育系統安全工作情況,分析研究安全現狀,預測安全工作形勢,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
(4)負責落實上級及有關部門下達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務,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工作月報、季報和相關數據的統計報送。
(5)承擔市綜治委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校園及學校周邊綜合治理工作;承辦市安委辦、市食安辦、市綜治辦、市平安辦、市應急辦和有關職能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6)建立教育系統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堅持“一崗雙責”制,完善學校安全責任體系,明確科室、學校安全工作責任。
(7)做好全市教育系統各類安全工作違法案件的處罰執行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和職能科室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8)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做好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協調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通報學校安全事故情況及有關數據,參與全市教育系統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9)監督全市教育系統檢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建立本系統重大危險源和重特大事故隱患治理的數據庫,并實施嚴格的動態監控。
(10)協調有關部門和職能科室指導部署學校食品安全、傳染病防控、食堂量化分級管理、食品安全示范店創建、健康促進學校創建等工作;配合職能科室做好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學校防火、防汛、防雷、防震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辦公室(行政審批科):
(1)負責教育局機關內部安全工作,負責平時和節假日的值班安排。
(2)負責有關安全方面的新聞宣傳報道和學校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工作,牽頭做好網上廳、教育微博等投訴的引導、回復,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輿論引導分析。
(3)負責所辦會議和開展活動涉及的學校師生安全工作。
(4)負責民辦學校的審批、年檢、發證、撤銷以及非法辦學機構取締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5)做好來信來訪接待、矛盾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6)負責局機關后勤的安全保障工作。
3.普教科:
(1)負責全市普通中小學各類教育教學活動(會議)中的學校師生安全工作。
(2)負責指導學校明確教師在日常管理中對學生實施保護的責任區間和具體要求。
(3)負責抓好學生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德育導師制和青少年違法犯罪預警機制,指導學校開展法制、國家安全、禁毒、防艾、青春期健康等教育工作。
(4)負責初中學業考試的學校師生安全工作。
(5)負責學校各類體藝活動中的師生安全工作。
(6)配合局相關職能科室和市級有關部門開展各種疾病預防、食品安全衛生等工作。
(7)負責全市中小學心理健康預警、干預,青少年科普、勞動技術教育、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工作。
(8)負責教育系統對外交流的安全工作。
(9)普通中小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后,會同安全管理科前往現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職成教科:
(1)負責全市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會議)中的學校師生安全工作。
(2)負責指導學校明確教師在日常管理中對學生實施保護的責任區間和具體要求。
(3)負責做好職高學生教學、實習、初訓安全管理工作。
(4)配合局相關職能科室和市級有關部門做好民辦培訓機構教學培訓活動、消防、食品等安全管理工作。
(5)配合局相關職能科室和市級有關部門開展各種疾病預防、食品安全衛生等工作。
(6)職高學校、成校(社區學院)、民辦培訓機構發生突發事件后,會同安全管理科前往現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學前教育科:
(1)負責全市幼兒園各類教育教學活動(會議)中的學校師生安全工作。
(2)負責指導幼兒園明確保教人員在日常管理中對幼兒實施保護的責任區間和具體要求。
(3)配合局相關職能科室和市級有關部門開展各種傳染病預防、食品安全衛生等工作。
(4)負責將“平安校園”相關等級作為幼兒園各類創建和評優評先的前置條件。
(5)幼兒園發生突發事件后,會同安全管理科前往現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6.人事科:
(1)負責涉及教師招考、考核獎懲、職稱評聘、繼續教育、工資調整、保險福利等各項業務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將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學校領導班子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在職務晉升、職稱評聘、評先評優中,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
(3)負責將履行安全管理“一崗雙責”情況納入各崗位人員年度考核和晉升考察的內容。負責將履行安全管理“一崗雙責”情況納入干部任用考察評價的重要內容。
(4)負責處理涉及人事管理和已辭退教職工來信來訪工作;負責離退休教職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做好人事檔案室的防火、防盜、資料保全工作。
(6)負責取消在學校安全工作中犯有重大錯誤、已不具備教師資格人員的教師資格。負責初級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認證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7)負責教職工教育管理的指導,嚴禁教師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8)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涉及教職工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計財科:
(1)負責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危舊校舍的檢查、檢測、統計、改造過程中的學校師生、財產安全工作。
(3)負責學校基建項目及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工作。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4)負責學校飲用水設備安全管理,負責學校鍋爐、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消防、防臺防汛、防雷、防震設施等配置及監管工作。
(5)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經費的保障和管理,并負責對投入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6)負責學校食堂、小賣部及其它教育教學設施的安全。
(7)負責學校財務運行、現金管理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8)負責學校出租房屋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管理。
8.紀檢監察審計室:
(1)會同安全管理科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的人員進行通報批評,警示誡勉。
(2)對因工作失職、瀆職等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3)對學校安全事故調查與處理工作進行監察。
9.督導科:
(1)修改完善現有各種督導評估指標體系,把安全工作內容納入各種相關的教育督導評估指標體系。
(2)負責研究建立學校安全工作督導評價機制。
(3)對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專題調研指導,巡查、督導,并督促有關單位落實督查意見并及時整改。
(4)負責學校安全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督查工作。
(5)負責將學校安全工作列入義務段學校素質教育星級學校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將“平安校園”相關等級作為義務段素質教育星級評定的前置條件。
(6)履行教育督導室負責的其他工作的安全管理職責。
10.教育工會:
(1)負責教代會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中的學校師生、財產安全。
(2)負責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安全監管。
(3)參與涉及教職工權益的安全事故的協調與處理工作。
11.教儀站(電教館):
(1)負責學校教學實驗中的師生、財產安全。
(2)負責指導學校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儲藏、搬運與使用中的師生、財產安全。
(3)負責信息技術教育及計算機網絡管理中的師生、財產安全,信息技術、實驗操作等考試過程中的學生安全工作。
(4)負責電化教學及各種電化教育活動中的師生、財產安全。
(5)負責教育系統網絡軟硬件的安全監管。
12.教研室(職教教研室):
(1)負責組織、協調師生進行市級教學質量檢測、學科競賽等活動過程中的師生安全及安全督查。
(2)負責組織、協調師生參加市級教研活動、教學業務評比等過程中的師生安全及安全督查。
(3)負責組織、協調考研室教師專業培訓項目中的人員安全。
(4)負責開展學校安全教育專題課題及教學研究,做好教育學會安全教育分會相關工作。
13.高招辦(自考辦):
(1)負責高考、成人高考、自學考試等考試過程中學校師生交通、消防、食品、衛生、暴力傷害等方面的安全。
(2)負責高考、成人高考、自學考試試卷保密保管安全工作。
14.教育服務管理中心(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負責學生資助、勤工儉學等工作中的師生、財產安全。
(2)負責落實校園責任險和無責險,提倡學生自愿參加意外傷害險及其他險種,積極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保險理賠工作。
(3)負責落實校服采購,教學設備、后勤物業等招標過程中的安全監管責任。
(四)教辦安全崗位責任
教辦主任是本鎮(街道)范圍內校園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抓好轄區內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主要職責有:
1.貫徹落實國家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指示,組織落實上級和有關部門下達的安全專項目標任務。
2.把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工作議事日程,每季度至少主持召開一次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及時研究解決轄區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3.落實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堅持將安全工作與教育業務、教育發展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考核驗收。
4.組織制定轄區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工作目標和工作措施,落實轄區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
5.組織開展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轄區學校安全隱患,督促制定落實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整治、監控措施。
6.配備學校安全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員,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經費。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轄區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7.建立健全轄區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演練觀摩。
8.轄區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按規定啟動預案,第一時間向市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趕赴事故現場,組織開展救援。
9.組織協調當地鎮(街道)相關職能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10.滸山、白沙路、古塘街道社區學院院長參照教辦主任安全崗位職責管理轄區內的所屬幼兒園。
(五)學校教職工的崗位職責
全市學校教職工安全崗位職責按教育部《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制訂并落實,其中幼兒園、民辦培訓機構教職工崗位安全職責參照《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執行。
五、學校安全工作責任落實保障措施
1.實行辦學資格安全審查制度。在審批設置中小學、幼兒園、民辦培訓機構過程中,要將校園設施及周邊安全情況作為基本條件。每年下達招生計劃前對學校的安全條件進行檢查,安全條件不合格的學校,必須限期整改,整改不達標的學校,暫停該校招生工作或減少該校的招生數量。情節嚴重的,勒令其停辦整頓、取消辦學資格。
2.建立督查、通報制度。市教育局組織力量對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切實督促學校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避免事故發生。市教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實行定期通報制度。
3.強化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市教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實行過程和結果雙重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價學校領導班子和校長實績的重要內容。
4.建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幼兒園有關安全工作責任人因工作失職、瀆職等造成的學校安全責任事故均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一、指導思想
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培訓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家安監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省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定》(魯安監發[2006]81號)和《市安全生產條例》為依據,以預防和減少傷亡事故為目的,以全面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責任意識、法規意識和安全技能為重點,把安全培訓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確保我市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2011年市安監局將根據分類培訓的原則,對不同的對象實施相應教學內容和教育頻次的培訓,工作目標為:1.市安監局及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安監執法人員,執法監察業務培訓不少于2次,培訓率達100%;2.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率達100%,一般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率達90%以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率達100%;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三級安全培訓率達100%,全面提高我市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為我市安全生產的穩定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三、培訓對象
1、市安監局及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和安監執法人員;
2、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和企業從事安全管理人員;
3、從事特種作業人員;
4、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重點是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非煤礦山企業,煙花爆竹(批發)經營等企業的從業人員(包括農民工等外來務工人員)。
四、培訓內容及學時
1、安監執法人員及分管領導主要培訓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執法業務相關法律法規等,培訓總時間不少于24學時;
2、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3號令)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執行。
五、組織實施
(一)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各鎮(辦事處)要根據市安監局下達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指標(見附件),制定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各鎮(辦事處)年度安全培訓計劃,結合本企業實際,制定本企業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并認真執行,達到全員培訓的目標。
(二)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全員安全培訓工作,按照“統一規劃、分級實施、屬地管理、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的總體要求,將培訓任務層層分解到各鎮(辦事處),落實到生產經營單位。各有關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具體抓好本轄區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本單位其它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具體分工如下:
1、市安監局負責組織市安監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安監執法人員執執法人員及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培訓和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負責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的組織實施;負責督導鎮(辦事處)安全培訓計劃執行情況;負責指導、監督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培訓持證上崗工作;負責承擔以上企業安全培訓授課輔導人員的培訓。
2、鎮(辦事處)負責監督檢查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做好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事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組織、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其它從業人員的培訓指導工作。
3、企業作為安全培訓責任主體,要將全員培訓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自行組織或委托有資質的培訓機構對本單位其它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工作;保證本單位安全培訓所需資金,以及從業人員在安全培訓期間的工資和必要費用。
(三)培訓形式。培訓采取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在保證教學計劃、學時的基礎上,靈活多樣、不拘形式。可采取舉辦培訓班、講座、播放影碟、集中授課或分時段授課以及到鎮(辦)駐地、到企業授課等多種形式進行。
(四)考核發證。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有安監部門考核發證。
其他從業人員經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培訓并組織考核,考核合格的頒發《安全教育合格證》。
對考試不合格者必須進行補考;對補考不合格的,進行再培訓。
(五)建立全員安全培訓檔案。
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保管完善的安全培訓檔案,即“建立一卷一冊,持有一證”。“一卷”包含材料:年度培訓計劃、課程表、培訓教材(或教案)、上課簽到表、考試試卷、從業人員培訓考試情況匯總表;“一冊”包含材料:安全教育匯總表、從業人員安全教育登記卡(含培訓證書編號);“一證”是指: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其他行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合格證》。
六、主要措施
1、大力宣傳,營造氛圍。要利用各種輿論工具和宣傳手段,加大對安全生產全員培訓工作的宣傳力度,強調安全培訓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性,從而提高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從業人員參與全員安全培訓的積極性和能動性,營造全社會關注安全生產的氛圍。要堅持以點帶面,注重開展安全培訓典型單位和個人的發現、樹立和宣傳,充分發揮典型的帶動和促進作用,促進全員培訓工作的全面開展。
國外成功經驗啟示我們要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最為我們津津樂道的是德國。確實,德國自己也宣稱,他們之所以能在“二戰”后的廢墟上迅速崛起,秘密武器就是成功的職業教育。德國通過立法,建立了完善的職業教育體系,優先發展職業教育,培養一代又一代的勤奮敬業、技術精湛的產業工人,使德國的工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成為質量可靠的代名詞。德國通過發展職業教育建成了世界上最為可靠的實體經濟,對我們是一個很好的啟示,值得我們借鑒。其實,國際上這樣的經驗層出不窮,美國、英國,甚至瑞士這個小國之所以能在國際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也與他們重視發展職業教育,能提供公認的一流產品和一流服務是分不開的。我國也充分認識到發展職業教育的迫切性,黨的十明確提出要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對江西來說,這既是機遇,也是責任和壓力。近年來,江西職業教育發展很快,全省有高職院校44所,在校學生40萬人,各類中職學校551所,在校學生66萬人。各類職業學校在校生總數超過100萬人,占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在校生總數的十分之一,實現了中職與普通高中招生及在校生大體相當的目標。據不完全統計,就讀職業院校的學生,80%以上學生是來自農村家庭,他們通過職業學校學習,獲得了一技之長,100%都實現了就業,既改變了自己的命運,也改變了家庭的命運,實現了“培養一個學生、成就一個人才、致富一個家庭”的夢想。因此,辦好職業教育,就是要讓每個孩子都能成為有用之才,就是要幫助農村家庭脫貧致富,就是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與此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受傳統文化的影響,社會上輕視職業教育的現象客觀存在,在整個教育體系中,職業教育還是最薄弱的環節,存在很多深層次的困難和問題。一是對職業教育戰略地位的認識不足。二是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缺乏有效銜接,系統培養人才的“立交橋”還未形成。三是鼓勵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政策不完善,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還不健全。四是部門政策不配套,工作協調難度大,職業教育缺乏統籌的問題比較突出。五是職業教育發展經費保障機制尚未建立,學校辦學條件特別是實習實訓設備仍然比較落后。六是尊重技術技能人才的社會文化價值觀還沒有確立,職業教育吸引力不足的問題仍然突出。七是職業學校的管理還不夠規范。八是職業學校的辦學特色還不鮮明。因此,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職業教育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理順職業教育管理體制是推動江西職業教育健康發展的關鍵環節。針對江西職業教育管理體制長期存在的條塊分割、職能交叉、統籌乏力、資源難以充分利用、辦學效益低等問題,全省上下要按照國家提出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職業教育管理體制”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統籌。從現在來看,政府對職業教育進行統籌的內容主要是,統籌規劃、統籌辦學、統籌資源、統籌政策。統籌規劃,就是要根據江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就業需求預測和教育發展情況,制訂江西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并納入各級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政策,就是要積極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行業組織,研究制定有利于職業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防止政出多門,為職業教育發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建立多渠道籌集職業教育經費的機制;統籌辦學,就是在政府統籌下,發揮各部門各行業的優勢,集中力量辦好一批高水平、高質量的職業學校,并科學確定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宏觀結構,引導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統籌資源,就是要盡量打破部門和職業學校類型的界限,整合和有效利用現有各種職業教育資源,合理規劃轄區內職業學校布局,努力提高辦學效益。
下一步要建立和完善職業教育聯席會議,整合教育部門、勞動人事部門、行業協會等方面的有關職能和力量,進一步加強省政府對職業教育統籌協調的力度。今后,凡是涉及我省職業教育的重大政策、重大事項、重要工作,必須由全省職業教育聯席會議來統籌協調。
要按照國家要求,進一步創新職業教育辦學體制,形成政府主導、依靠企業、充分發揮行業作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多元辦學格局。職業教育是公益事業,發展職業教育必須要以政府為主導,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要重點辦好發揮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并做好組織、指導企業、行業和社會力量舉辦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工作。江西的民辦高職教育成長迅速,其辦學理念、辦學規模、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已經形成品牌效應,躋身全國民辦高職教育三強,新余市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條“政府主導、社會投資、自我積累、滾動發展”的高職辦學之路,被教育部專家譽為“新余現象”,其現代學徒制和職教園區在全國具有鮮明的創新特色和示范效應。
在規模辦學方面,特別是近年來江西高職院校按照“深度融合、互利共贏”的原則,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先后組建了江西現代職業教育集團、江西國防科技職業教育集團等10個特色鮮明的職教集團,為全面推進校企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和合作發展打開了新局面。企業是舉辦職業教育的重要力量,各地各部門要充分依靠企業舉辦職業教育。要進一步強化企業的自主培訓功能,加強對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轉崗職工的教育和培訓,推動更多的企業根據實際需要舉辦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要鼓勵企業與職業學校實行多種形式的聯合辦學、企校合作,積極為職業學校提供兼職教師、實習場所和設備。行業主管部門也要高度重視發展各種形式的職業教育,要繼續辦好職業學校和培訓機構,對行業職業教育進行協調和業務指導;行業組織要積極開展人力資源預測,制訂行業職業教育和培訓規劃,指導行業職業教育、職工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參與相關專業的課程教材建設和教師培訓的工作。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個人和團體以各種形式參與職業教育建設,在職業教育的教學、科研等方面的深度契入和合作,鼓勵公辦職業院校引入民間資本,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參與公辦學校實訓基地建設和后勤服務,逐步完善以公有制為主導、產權明晰、多種所有制并存的辦學機制。
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特點所決定的,是職業學校必須采取的一種人才培養模式。職業學校要實現與市場接軌、提高育人質量、為企業培養用得上的實用型技術人才,就必須強化校企合作,讓學生將在校所學與企業實踐有機結合,讓學校和企業的設備、技術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以切實提高育人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養質量。江西職業院校在這方面一直有著很好的傳統,省教育廳及相關部門采取了一些措施推動這方面的工作。但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相關政策法規不健全,江西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隨意性大,尚未擺脫“行政驅動、學校主動、企業被動”的窘境。改變這一狀況,就要建立校企合作的長效機制,加速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制度化進程,通過構建相關的制度體系,促使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形成“法制驅動,校企互動”的良好局面。
為達此目的,一是要研究制定校企合作法規。通過相關法規建設,使校企合作法律制度具備四個基本要素:校企合作概念的界定清晰,合作內容的涵蓋全面,不留死角或盲點;責任主體明確,校企合作有哪些參與者,各承擔什么責任,都有明確的規定;權利與義務對等,既要明確參與者的義務,也能保障參與者的權利,以利于調動參與者的積極性;不履行義務所要承擔的責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要實施校企合作問責制。當前我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開展不力,除了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善外,問責制缺失是重要原因。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民主、法制水平的不斷提升,問責制日益成為我國社會和政治生活的一種制度設計。江西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持續規范發展,同樣需要實施問責制,充分發揮政府、社會和媒體輿論的監督作用。三是要加強政府宏觀引導。發揮省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統一組織、領導、協調和監控各職業院校開展校企合作的進展情況,督查各職業院校落實國家和省政府的有關政策及企業接受學生實習以及相關優惠政策落實等情況。通過這些舉措,進一步改變校企合作的無序性和隨意性,形成政府宏觀調控、社會大力支持、學校主動調適、企業積極參與的長效機制。
這些年,江西財政對教育的投入很大,去年一年600多個億的投入,實現了歷史性的突破。但同時也要看到,現在走到江西各地,看到校舍最舊的、條件最差的往往都是職業學校,應該說,對職業教育,歷史欠賬太多。要明確職業教育公共物品特性,把職業教育作為重要的公益事業和民生工程來抓,建立并完善政府投入為主的多元化職業教育投入保障機制,加大公共財政對發展職業教育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用于職業教育的比例,使經費投入與技能型人才培養需求基本適應;進一步明確省、市、縣各級政府在發展職業教育中的職責,完善分級投入機制和改革激勵機制,優化職業教育支持政策。職業教育最為迫切的問題仍然是建設問題,加大投入、改善條件是職業教育發展的當務之急。
為了更好地解決這個問題,當前可以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要加快制定職業院校生均經費標準,完善經費保障機制。要根據江西的財力情況,逐步增加公共財政對職業教育的投入,按照國家的政策要求,制定并落實職業院校生均經費和公用經費標準,保證職業院校最基本的辦學投入。二是要全面落實已有的職業教育發展保障政策。嚴格落實城市教育費附加用于職業教育的政策。
對縣級政府教育督導,今后要把這項規定作為重點內容。三是要加大職業院校基礎能力建設力度。通過實施專項計劃來改善職業院校基礎能力不足的問題。如現在的“中等職業學校達標建設計劃”“中職學校實訓基地和技能競賽中心建設計劃”“高職教育專業技能實訓中心建設計劃”“省級優質特色示范中等職業學校建設計劃”“農村薄弱職業學校和職業教育園區建設計劃”“職業教育信息化提升計劃”“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等。
本刊訊 2013年6月中旬,安徽省質監局對外了《2012年度安徽省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白皮書》顯示,2012年,安徽共發生特種設備事故6起(較大事故2起,一般事故4起),4人死亡,2人受傷。其中,電梯事故4起,占特種設備事故的6成。違規使用、特別是違章作業是造成6起特種設備的主要原因。具體表現為:電梯安裝過程中違規使用三角鑰匙打開電梯門、誤入電梯井道致使高處墜落、電梯維修過程中違章操作、電梯故障狀態下應急救援處置不當等。
針對事故發生的環節和原因,為了防范特種設備事故發生,2012年安徽省質監局重點開展了“打非治違”專項整治活動和質量風險排查專項行動。與此同時,還加強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建設,提高特種設備相關人員素質和業務技能,把好特種設備質量關。(皖 安)
金山店鐵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投入運行
本刊訊 2013年6月8日,武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金山店鐵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通過驗收,全面投入運行。
此項工程于2012年11月份開工建設,為保證工程按期完成,該礦及時成立工作班子,詳細制訂工程進度網絡圖,確定工程進度報表匯報制度,現場落實專人監管,保證工程節點按計劃穩步推進。同時,該礦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了“六大系統”相關安全知識教育和操作技術培訓,及時掌握相關系統操作技能;此外,該礦還加強“六大系統”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和維護,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強化“六大系統”管理體制。
該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投入運行后,可在地面中心監控室實現對井下主要生產環節的集中監控,實現整個礦井的綜合自動化網絡和管理信息網絡的無縫對接,礦調度人員及管理人員可同步掌握井下生產運行狀態、安全情況,便于快速做出反應,及時調度。(易青山)
北京海淀特種作業培訓“先學安全再學技能”
本刊訊 2013年5月,北京市海淀區安全監管局聯合海淀區3所特種作業考試培訓機構,在特種作業取證培訓學員的課程中,植入“安全警示教育”課程,實現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意識與崗位技能培訓教育“三同時”,即:技能培訓與安全教育同時開展;法規知識與專業知識同時學習;安全考核與取證考試同時進行。此項工作在全市16個區縣特種作業培訓中還屬先例。
目前,北京市從事特種作業工作的人員大多為外地來京務工人員,普遍存在學歷偏低、安全意識淡薄等情況,而特種作業恰恰又是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的崗位。海淀區安全監管局在此薄弱環節入手,提升特種作業準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海淀區安全監管局匯總近年來特種作業事故案例,專門制作了警示教育培訓教材,提供給教育機構,在每一期的特種作業培訓班課程中專門植入一課時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內容。為進一步保障安全教育課程質量,海淀區安監執法人員還主動上門,輔導學校教師講授安全生產課程。(任海源)
三源紡織為“神舟十號”參試人員研制服裝面料
本刊訊 2013年6月11日18時19分,中國人民總裝備部給保定三源紡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源紡織”)發來賀電,寫道:“欣值‘神舟十號’成功發射之際,歡欣鼓舞。感謝保定三源紡織科技有限公司圓滿地完成了此次防護服的保障任務……特此表達謝意。”
2013年3月10日,中國人民總裝備部軍需局、采購局給三源紡織下達了“神舟十號”參研人員、參試人員、發射人員、遙控人員、宇航燃料灌儲人員、飛船回收人員的防靜電A級服裝面料的研制生產任務。
接到任務后,三源紡織馬上成立了課題小組。研制任務時間緊、任務急,既要保證服裝面料點對點電阻值和服裝帶電量都要達到A級標準,還要兼顧服裝整體形象和著裝舒適性。課題小組總結了為“神舟一號”至“神州九號”研制服裝面料的經驗,特別是A級防靜電服的帶電量,準備了幾套研發方案,把主攻方向定在了服裝帶電量上。在格柵配伍、電壓泄漏時間上經過了近20次試驗篩選,終于使服裝帶電量降到低于0.14μc/件,使“神舟十號”新型A級服裝面料的研發取得了成功。(房樹基)
南充市對重點車輛全部安裝全球衛星定位系統
本刊訊 2013年5月底,四川省南充市要求全市所有校車、公路客車和旅游客車、未設置乘客站立區的公共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半掛牽引車,以及總質量大于或等于1.2萬kg的貨車,于2013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安裝工作。
此次衛星定位系統安裝工作覆蓋面廣、針對性強、科技手段高。衛星定位監控的廣泛使用,將極大提升道路運輸車輛安全監管水平,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促進全市道路運輸安全形勢好轉。
為確保安裝工作順利有序,南充市要求各交通運輸管理機構、運輸企業、檢測機構協調配合。同時,明確各級、各部門道路運輸安全和GPS使用、監控的職能職責。南充市規定,運輸企業對衛星定位裝置、監控和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要按規定為道路運輸車輛安裝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和接入動態監控管理平臺;按規定及時糾正和處理超速、疲勞駕駛等違法駕駛行為等。
南充市還加強了對城市出租汽車客運車輛的有效監控與管理,已全面完成監控平臺建設,同時建立健全了出租汽車交通違法行為抄告協查制度。(何宗周)
中鐵五局一公司“三招”激活安全管理
本刊訊 中鐵五局一公司蘭新項目(蘭州至烏魯木齊高鐵西寧隧道)在團隊安全管理中,“三招”激活了項目安全管理,凝聚了團隊安全管理的“一股繩”力量。
團隊安全管理中,“三招”是:
教練式檢查。教練式管理是區別具體問題、不同作業者個體的針對性管理方式,即:在安全監督檢查時不以檢查考核為目的,而是在班組業務尖子、技術能手、質量檢查員中推行“檢查員+教練員”安全監督模式,通過現場教、職工練,規范作業者行為。現場檢查發現作業者違反作業標準、操作規程時,及時制止并進行現場“教練”。對現場出現的安全問題、作業者不良行為等,“都看、都管、都上心”,為職工提供“檢查問題+整改問題”式服務。
積分式考評。確定一定周期、一定基礎分,在一個考核期內,班組任何一個人發生安全問題,根據問題性質等級在基礎分中扣除相應分數;如果防止了一起事故,則按性質、價值給予相應的加分,最終將安全考核積分與安全兌現獎勵掛鉤,得出班組實得獎勵,班組所有人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擔保式返獎。在作業者違反作業標準、操作規程、勞動紀律接受考核后,由關聯人、關聯工序人員中選擇一名擔保者,賦予擔保人監督及教練的責任、建議考核的義務、幫教整改后的權利等。受考核人在一定時限內,如果沒有發生問題,既給予受考核人一定比例的返獎,對其擔保人也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反之則對擔保人進行聯責考核。責、權、利的有機結合,能夠使擔保人提高自身的責任心,為現場安全再筑一道屏障。(王大春)
煤礦瓦斯抽采利用與通風安全技術現場會召開
本刊訊 2013年5月26-27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與中國煤炭工業協會聯合在山西省晉城市召開了全國煤礦瓦斯抽采與通風安全技術現場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付建華出席會議并講話。
付建華總結了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績,分析了當前煤礦瓦斯治理工作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對當前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煤礦瓦斯防治措施;落實《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七條規定》;嚴格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強化綜合防突措施落實;全面推進先抽后采,做到抽采達標;注重通風管理,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標管理制度;注重安全投入和科技支撐,提升煤礦瓦斯防治能力;強化監管監察,依法依規推進煤礦瓦斯防治措施落實到位。
與會代表還現場參觀了晉煤集團瓦斯抽采利用技術研究、工程施工和煤制油、瓦斯液化、煤機制造等先進技術工藝和裝備。
新疆規定建筑高度超百米屬火災高危單位
本刊訊 2013年6月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站《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首次劃定火災高危單位的范圍。
該規定是依照2011年《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制訂的地方法規。規定明確,火災高危單位指容易發生火災,而且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人員密集、易燃易爆場所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筑等。其中,建筑高度超過100 m的高層公共建筑為火災高危單位,嚴禁將避難層出租、出售或挪作他用。這個范圍主要指商用寫字樓、娛樂場所、酒店的公共建筑。
該規定明確,公共建筑內的火災高危單位在營業、使用期間,禁止進行電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施工、維修作業。今后凡是被列入火災高危單位的場所和單位,將全部實行“戶籍化”管理。(辛 安)
全國勞動管理與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成立
本刊訊 6月6日,全國勞動管理與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標委會)成立暨標委會第一次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標委會是為了推動勞動管理與保護標準化工作的開展,發揮該領域專家的作用而成立的。
在全國勞動管理與保護標準體系框架中,工作條件標準、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開發和管理基礎標準以及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標準的制定、修訂和復審工作將是該委員會的工作重點。標委會秘書處設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能力建設中心。
會上通過了勞動管理與保護標委會章程、秘書處工作細則、2013年工作計劃和勞動管理與保護標準體系框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等領導和專家共40多位參加了會議。(李志華)
棗陽市人大助力隱患排查治理
本刊訊 2013年6月3日,湖北省棗陽市太平鎮25名人大代表分成8個視察組,深入該鎮中心福利院、元大糧油公司、28所學校和部分村組,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督辦。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進一步做好就業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就業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59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扶持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若干意見》(金政發〔20*〕10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就業工作促進社會和諧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強化政府責任,確立就業工作優先地位
(一)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領導責任。就業是民生之本。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各鎮鄉街道、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履行促進就業和擴大就業的重要職責;要把提高就業質量、增強就業穩定、促進社會充分就業、扶持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實施"創業富民、創新強市"作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和主要責任,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制定促進就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在經濟發展和調整產業結構、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就業服務、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提供就業援助等方面制訂具體措施,實現社會經濟與擴大就業同步發展。
(二)建立就業工作考核協調制度。建立市政府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職責和日常工作協調職能,將做好就業工作、就業政策績效、社會充分就業和扶持創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主要年度考核指標,考核各鎮鄉街道和各相關部門,并作為招商引資、項目投資的衡量標準內容。堅持就業聯席會議正常例會等制度,完善協調功能,建立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發改、財稅、人勞社保、行政執法、工商、人行等部門要作為主要聯席會成員,按職責分工履行職能,并加強協調配合,及時交流情況,解決問題。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以及其它社會組織的作用,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開發就業崗位,努力減少失業。要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布局,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第三產業,充分發揮我市非公有制企業、來料加工等行業在吸納勞動力就業方面的積極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要積極做好高校畢業生等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失業人員再就業及退役軍人就業和創業工作。制定經濟增長與就業增加同步的產業政策,努力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目標。各鎮鄉街道、各部門單位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充分考慮就業的因素,并處理好宏觀調控與增加就業崗位的關系。建立健全的失業隨機調查和失業預警制度,對因國內、國際形勢發生重大變化而可能出現的較大規模的失業情況制定失業預案,實施失業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局勢的穩定。
(四)健全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鎮鄉街道、各相關部門要把城鎮新增就業、控制失業率、失業人員就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消除城鎮零就業家庭、強化公共就業服務、加大就業資金投入和完善政策支持體系作為就業工作主要目標任務,逐級分解建立目標責任體系,并作為各鎮鄉街道和各相關部門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要將統籌城鄉就業、建立社會保障與促進就業聯動機制納入政府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市政府將按照目標責任制度的要求,依法加強對所屬部門和下一級政府的考核、檢查和監督,對促進就業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表彰和獎勵。
二、努力改善創業和就業環境,促進充分就業
(一)改善創業環境,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完善支持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財稅、金融、工商、行政執法等方面的幫扶體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和創業扶持服務平臺。簡化程序,規范操作,提高效率,增加融資渠道,放寬市場準入限制,加強信息服務,創造條件為創業者提供項目支持,使更多的勞動者成為創業者。
(二)改善就業環境,依法規范招聘行為和企業裁減職工行為。加強對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和職業中介機構從事職業介紹行為的依法監管,保障婦女、殘疾人、農村進城就業人員等各類勞動者享有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對就業岐視行為依法實施處罰。用人單位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裁減不足20人但占單位職工總數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聽取工會或職工意見后,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
三、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
(一)繼續實施各項優惠政策。《*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東政發〔20*〕82號)、《*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政策,促進困難人員再就業的通知》(東政發〔20*〕61號)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在20*年底前已審批但尚未享受到期的,繼續享受。其中稅收優惠政策審批期限延長至2009年底,扶持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2009年以后,登記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免收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免收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二)認真落實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政策。促進失業人員創業和充分就業,讓失業人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是關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主要內容,各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扶持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工作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切實做好幫扶工作。
1.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對本市各類登記失業人員自主創業資金不足的,根據項目情況可提供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1-5萬元,貸款期限2年,到期確需延期的,可展期一年。對提供有效抵(質)押物進行反擔保的失業人員,貸款額度可擴大至10萬元;對合伙經營的,可按每一名合伙者不超過3萬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標準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部門要切實設立好貸款擔保基金,增加由貸款擔保基金直接為小額貸款擔保的方式。同時,失業人員也可自行選擇以下反擔保方式: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有穩定職業、單位正在為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且已繳納一年以上的人員;以擁有所有權的房產等不動產進行反擔保的。
失業人員利用小額擔保貸款或自行通過其他途徑申請銀行貸款從事服務業項目(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除外),在小額擔保貸款標準額度內,對就業轉失業人員和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城鎮復退軍人據實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其他失業人員給予50%貼息(展期不貼息)。具體辦法由市人行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人勞社保局共同制定。
2.建立和完善信用社區、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聯動機制。對充分就業社區當年小額擔保貸款3人以上,到期貸款回收率達96%以上,并且進行借款人和社區簽訂《信用承諾書》,社區就業服務站建立借款人貸后管理跟蹤服務卡、同時積極配合欠款追索工作的,可授予*市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稱號。信用社區由市財政局、市人勞社保局、人行*市支行共同認定,每年認定一次,實行動態管理。市財政按信用社區當年小額擔保貸款發放總額的1.5%對信用社區核撥獎勵工作經費。
對信用社區內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和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創業項目經市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服務中心開業指導專家組論證的人員自主創業的,經具體經辦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或擔保機構資信評估,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可免除反擔保手續。對因免除反擔保手續造成的貸款呆帳損失,由貸款經辦銀行和擔保公司分別承擔50%,市財政按相關規定核定后,分別給予貸款經辦銀行和擔保公司貸款呆帳損失承擔額60%的補償。
3.統籌解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經營場地。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在政府投資創辦的商貿市場內首次經營滿1年以上的,每年給予年租金10%的優惠,年優惠最高不超過3000元,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在其他場所首次經營滿1年以上的,憑《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完稅或免稅證和戶籍地、經營地社區證明給予年租金10%的租費補貼,年補貼最高不超過2000元,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就業困難人員從事便民利民微利項目的,給予年租金15%的租費補貼,年補貼最高不超過3000元,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4.適當增加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崗位補貼。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的人員從事自主創業個體經營的,憑工商營業執照或有關證明,一次性給予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20%的自主創業補貼,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補貼。城鎮其他失業人員從事自主創業的,給予500元的自主創業補貼。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從事文化產業和"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服"(家政服務、配送服務、保健服務)、"三管"(物品管理、車輛管理、公共管理)等便民利民微利項目的,按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20%給予崗位補貼,期限為2年。
5.針對性減免一定的稅費。失業人員從事自主創業個體經營的(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除外),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持《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和失業登記證》人員從事自主創業個體經營的(限制行業同上),按每戶每年8000元定額依次減免其當年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審批截止日延長至2009年底,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6.認真做好失業人員創業服務工作。勞動保障部門設立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服務中心,提供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政策咨詢、項目推介、項目論證、開業指導、跟蹤扶持等"一站式"服務。建立一支由創業成功人士、專家學者、政府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創業相關單位人員共同組成的創業服務專家隊伍,推動創業服務工作的開展。公安、稅務、行政執法、衛生、工商、消防等部門和金融機構應積極為失業人員辦理相關證照開設綠色通道,簡化相關手續,提供便捷服務。由失業人員創辦的經市失業人員創業服務中心開業指導專家組論證的、不危害公共安全的項目,給予3個月的孵化期;由社區組織的來料加工項目,給予1年的孵化期;失業人員從事設計、咨詢、中介、翻譯和"三托"、"三服"、"三管"等不影響周圍環境和居民生活的自主創業項目,經所在社區同意,本人已取得合法產權或使用權的住宅、輔房,可作為經營場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失業人員從事其他個體經營的,憑建設、規劃、行政執法等相關部門核批的臨時用房或占道經營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
(三)完善就業援助制度,擴大就業援助范圍,切實解決各類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問題。
1.進一步建立健全的就業援助制度。全市上下要充分依托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公共就業服務平臺,以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活動為載體,積極幫扶有就業愿望和勞動能力且積極求職的*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包括城鎮失業人員中的"4050"人員、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失業登記1年以上就業轉失業人員、持有《特困證》勞動力、農村低保家庭勞動力、需贍養經醫保機構確定特殊病種的直系家屬人員,農村復轉軍人和被征地農民中生活困難的"4050"人員;同時,各鎮鄉街道、社區要合理有效的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業困難人員;要進一步完善城鎮零就業家庭申報認定制度,規范審核認定程序,建立專門臺帳,及時接受零就業家庭的就業援助申請,做到零就業家庭出現一戶、幫扶一戶、消除一戶,確保城市有就業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基本消除零就業家庭。對首次通過市級評估考核的充分就業社區或創業型社區給予2萬元的補助,通過市級復評的充分就業社區給予每年1萬元的補助。
2.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的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機關、事業單位利用勤雜崗位(含社區從事就業援助崗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也按公益性崗位標準給予用人單位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按企業應繳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最低標準之和計算,個人應交部分由個人承擔;崗位補貼標準按本市企業最低月工資標準的50%給予補助。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4050"人員在公益性崗位連續就業超過3年,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可適當延長。
3.鼓勵其他用人單位增加就業崗位吸納就業。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社會保險補貼按企業應繳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最低標準之和計算,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個人負擔。新增就業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按每招一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新增就業崗位1000元標準的獎勵。
進一步加大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貸款貼息支持力度,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新增加的崗位,招用符合貸款條件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0%以上(100人以上企業達10%),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根據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貼息貸款(貼息50%),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經辦銀行可按基準利率上浮3個百分點,財政貼息和呆、壞賬損失補助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當年新增就業崗位新招用本地勞動力20人以上,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沒有發生勞動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向就業管理服務機構進行空崗報告和就業登記的,按新辦單位每招一名200元,非新辦單位每招一名500元標準給予用人單位新增就業崗位獎勵。
4.鼓勵"4050"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提高靈活就業人員就業的穩定性。對"4050"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以靈活就業方式實現就業以及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月收入達到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戶籍所在鎮鄉、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或社區就業服務站申報就業,經市就業管理機構審核,財政部門審批,給予上年度本市平均工資11%的社會保險補貼,其中養老保險補貼為上年度市平均工資的6%;醫療保險補貼為上年度市平均工資的5%,連續享受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享受期滿,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齡不足2年的,可繼續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對在2009年內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且家庭有特殊困難的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保補貼的期限可再延長1年。
5.實施就業援助補貼。對本市城鎮戶籍,失業保險金領取期滿12個月以上未能重新就業,且因經濟困難未能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城鎮"4050"失業人員,給予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標準80%的就業援助補貼;對失業保險金領取期滿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2年,未能重新就業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城鎮失業人員,按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標準的100%享受就業援助補貼至法定退休年齡。農村戶籍相同人員按城鎮標準的60%發放就業援助補貼。
(四)鼓勵失業人員從事來料加工。組織下崗失業人員從事來料加工,月收入達到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可憑《來料加工勞務協議》等認定材料和個人社會保險費憑證享受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保補貼,補貼標準和從事靈活就業人員相同。從事來料加工全年收入達不到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可按全年加工費收入總額除以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折算給予社保補貼的月數。
(五)努力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加強對高校畢業生的公共就業服務,積極為高校畢業生搭建公益性就業服務平臺,提供免費的政策咨詢、職業指導、求職推薦、未就業畢業生人事等服務。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廣泛開展技能培訓和就業見習。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管理等新興社會公共服務工作崗位上就業。大力推進大學生創業培訓,提高大學生創業能力,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本市大中專畢業生畢業后一年以上未就業的,憑《就業和失業登記證》享受就業困難人員創業扶持相關政策。
四、開展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就業素質
(一)強化職業技能培訓。鼓勵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中心(機構)和用人單位依法開展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特別是要進一步加大創業培訓力度,要完善培訓補貼與培訓質量,促進就業效果掛鉤機制,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技能培訓,并給予相應的政策扶持。
(二)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和失業登記證》人員、高校畢業生、被征地農民、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以及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憑《職業資格證書》或勞動就業部門確認的其它培訓證書及相關資料提供一次性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三)培訓補貼標準:
1.創業培訓:對本市城鄉勞動者中有創業意向的、憑創業項目計劃書,自行選擇創業培訓基地或參加統一組織的創業培訓,憑《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給予1500元的創業培訓補助(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天)。
2.職業技能培訓:對持《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困難人員給予800元以內,被征地農民及其他失業人員給予600元以內的培訓補助;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外來務工人員、本市勞動力)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分別給予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200元的政府補助。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后取得結業證書的給予每人80元的補助。
3.職業指導:失業人員參加勞動保障部門舉辦的就業指導、開業指導、就業政策、職業道德等職業指導的,按每人80元的標準撥付給培訓單位。
(四)進一步完善勞動預備制培訓。對有就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初高中畢業生實行3個月以上、12個月以內的預備制培訓。
要強化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服務功能,努力提高技能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完善的定點職業培訓機構、培訓補貼和培訓質量掛鉤機制,充分調動職業培訓機構的積極性,提高政府培訓資金使用效率。
五、加強公共就業服務,建立就業援助長效機制
(一)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依據《就業促進法》有關規定,培育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及相關設施建設,逐步實現與職業培訓信息、社會保障信息的互聯與共享。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定期職業供求、工資指導價位和職業培訓信息,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二)鼓勵中介機構和街道(鎮鄉)社區就業服務站介紹失業人員就業。對成功介紹和幫扶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和創業的各類職業中介機構和街道(鎮鄉)社區就業服務站,按就業困難人員每人100元,其他人員每人50元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扶持創業成功的按職業介紹補助的2倍給予創業幫扶補貼。境外輸出機構成功輸出本地人員就業的,按就業困難人員每人600元,其他人員每人300元的標準給予境外勞務輸出補貼。
(三)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要進一步加強市、街道(鎮鄉)、社區(行政村)三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明確服務職責,規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服務流程和標準,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按照"六到位"(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制度、工作)要求,在街道(鎮鄉)建立綜合性的服務場所,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社區(村)要設立服務窗口,開展公共就業服務。根椐就業服務工作日漸繁重的情況,合理增加并落實三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人員編制,并將公共就業服務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保障其向勞動者提供免費的就業服務。每個社區配備1至2名專職勞動保障服務工作人員,每個行政村根據工作需要配備1名專(兼)職勞動保障協理員。
(四)建立健全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制度。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為勞動者辦理、發放登記證,做好相應的登記、統計工作,并注明可享受的相應扶持政策,對就業困難人員在登記證上予以注明。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可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其中沒有就業經歷的城鎮戶籍人員,在戶籍地登記,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在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的,失業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記。具體登記辦法按上級規定執行。
六、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完善促進就業的資金保障機制
(一)根據我市的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要加大資金投入。在每年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用于促進就業工作,確保就業政策資金支出的需求。
(二)促進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要切實加強對資金拔付的審核、審批和支付管理,建立健全的資金運行全過程內控制度,具體資金管理辦法由市財政局、市人勞社保局另行制定。
七、加強宣傳督導,貫徹實施好《就業促進法》
(一)深入做好《就業促進法》的宣傳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就業促進法》及其促進就業政策法規,宣傳促進就業的好做法、好典型,宣傳和表彰勞動者轉變就業觀念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和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促進就業的先進典型,為貫徹《就業促進法》、促進就業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