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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近些年高校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的頻率不斷攀升,但相比校園日常生活事件,仍為少數,高校對突發事件的管理,除了沒有相對應的應急方案外,對處理應急事件之后的績效評估也是相當的不足,存在很嚴重的缺失,并沒有對發生在校園的每一類突發事件進行有關的經驗總結,這對未來學校應對突發事件是十分不利的,不利于學校在應急管理方面的發展。缺乏之前相關經驗的收集與匯總,使得在應對類似的突發事件時,總是無法迅速、有效的解決,而時間拖延所帶來的后果,有時將是不堪設想的。因此,在高校校園中應對突發事件時,對當前事件的妥善處理并不是整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終點,而應在此基礎上,完善對每一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經驗匯總與收集,進行全方位的績效評估。
項目管理與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關聯
項目管理是現代管理實踐的一種先進的、科學的管理理論和方法,項目管理是以項目為對象的系統管理方法,通過一個臨時性的、專門的柔性組織,對項目進行高效率的計劃、組織、指導和控制,以實現項目全過程的動態管理和項目目標的綜合協調與優化。科學的項目管理理論已被國防等領域廣泛采用,并表現出了突出的優勢。項目管理的特性與高校校園應急管理存在很多的相通之處,高校管理者可以借鑒項目管理的方法,將其與校園應急管理相融合,從項目管理的理論中汲取與應急管理相關的科學方法,制定出一套有效的應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管理方法。
1項目管理與高校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組織機構
項目管理的系統方法,是通過一個臨時的、專門的柔性組織對項目進行科學管理,這與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很相似。突發事件作為一個不可預測的事件,發生迅速,形式多變,在學校日常的管理活動中,應當設置一個專門的機構,有相關的人員對發生在學校的突發事件進行處理。但由于突發事件的形式較為復雜,這個組織機構中的人員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對于其中的有專業知識的核心人員,應長期在該組織中任職,但其他一部分人員,則可以根據校園突發事件的不同,任用不同的人員,但這部分人員應當在該組織中備案,以便事件發生時,及時參與。同時,高校校園的開放性,可以允許從校外邀請相關專家,進行專業的指導,以最大化保證在校師生的利益不受損害。
2項目管理與高校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目標
科學的項目管理,目的是為了在一定的時間內,對有限的資源進行合理的安排,實現資源的最大化利用,并通過對項目的計劃與事前預測,高效地對項目進行組織、實施、控制,以最低的成本,實現全方位的協調和最高的收益。高校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也具有這樣的特征,應對校園突發事件時,需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明確目標,應用項目管理WBS的方法,將任務目標分解,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對已發生的事件進行迅速的處理。由于突發事件發生后所帶來的結果是非常嚴重的,這就使得項目管理成為一種被管理者迫切需要采用的理論方法,所以,這就需要突發事件的管理者,在充分理解項目管理內涵的基礎上,找出項目管理與高校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目標的關聯性,從而準確的運用項目管理的先進技術與方法,積極的應對校園突發事件,以使突發事件所帶來的消極性后果降到最低,以保障在校師生的利益,整體提升學校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3項目管理與高校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項目生命周期
項目的生命周期是描述項目從開始到結束所經歷的各個階段的,一般包括“定義,計劃,執行,交付”四個階段,實際工作中根據不同領域或不同方法再進行具體的劃分。項目管理的科學方法貫穿整個項目周期,在項目運行過程中的不同階段,不同的組織、個人和資源扮演著不同的角色。項目生命周期的設定也決定了我們可以利用項目生命周期理論,來將項目和執行組織的連續性操作鏈接起來。高校校園突發事件作為一個個相互獨立又相互關聯項目,可以運用項目生命周期理論來安排相關事宜。通常,高校校園中的突發事件是獨立的,但同類性質的突發事件的應對措施是相通的,從事前的預防,到事件發生時采取的有效措施,再到事后對應對突發事件的效果的考核與績效評價,都是與項目管理的科學方法相互關聯的,正確的理解項目生命周期的真正含義將會使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系統方法逐步完善。
項目管理在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應用
科學的項目管理方法是:項目的管理者在有限的資源約束下,運用系統的觀點、方法和理論,對項目涉及的全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管理,即從項目的決策開始到項目結束的全過程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評價,以實現項目的目標。高校校園突發事件的管理者,可以借鑒項目管理的方法,高效的進行團隊整合、計劃制定、方案實施、績效評價等,使學校形成一套系統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措施。針對目前高校校園內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建立項目管理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關聯性,有效地完善當前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使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執行方案成為可以有效保障在校師生安全及社會最大利益的法寶。
1基于項目管理的理念構建應對突發事件的柔性組織
項目管理方法的運用始于項目的定義、計劃階段。同樣的,高校校園若要形成一套有效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方案,就要從構建一個應對突發事件的組織機構和制定應急預案開始,這是有效應對突發事件與迅速處理突發事件的前提。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構的建立,應當首先選取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組建強有力的組織,該組織中的人員應當在具備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知識的同時,對所在高校的具體情況,諸如學校設施、在校師生人數有十分詳細、全面的了解,否則,將無法勝任校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工作。該組織中的人員應分為兩大類,分為常在組織中任職的人員,和臨時工作人員。常在組織中的人員在校園日常工作中,以制定預案、關注校園動態為主;而臨時人員,應當在該組織備案,主要任務為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對校園突發事件的處理,平時主要為其他部門服務。這樣的機構設置,具有靈活性,既避免了不必要的人員浪費,也避免了不熟悉相關處理程序的人員無法勝任職務、導致辦事效率不高的后果,有效的利用人力資源。接下來,在制定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應當對不同的突發事件進行分類,如可分為自然災害、校園安全事故等,不同的突發事件,應當采取不同的措施,分別有針對性的對待不同的突發事件,將更有利于突發事件發生后迅速、準確的解決出現的問題,而不會導致手忙腳亂的局面。同時,與制定預案同等重要的是,在學校的日常管理中,必須提高所有高校在校人員積極應對突發事件的意識與理念。應對突發事件是所有在校人員在日常生活中需要解決的問題,而不僅僅只局限在管理層。高校在校人員,應當了解學校有關的制度與實施方案,以及應對突發事件時自救的常識,以便全體人員較快的開展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類措施。
2基于項目管理的方法實施應對突發事件的科學方案
項目管理的科學方法,是指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在有限的時間內,充分利用有限的資源,對目標進行分解,合理部署人員,以使項目可以高效、迅速的完成。高校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過程,正具有這樣的特性,發生較快,可利用的人力、物力資源有限,所以,利用項目管理的科學方法已成為當下各高校應對校園突發事件的必然選擇。在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組織機構要合理的安排人員,結合先前制定的預案與所發生的問題,明確目標,采用標準化的方法,利用項目管理WBS方法,將任務層層分解,明確責任,以使各應對措施全方位的展開,避免不必要的浪費和不應有的時間拖延。在對不同類型的突發事件進行處理時,應采取不同的方案。如在應對自然災害時,高校管理者應根據自己所處的地理位置的不同,事先做好當地多發災害應急措施,提前預警;災害發生后,應將在校人員及時進行疏散,并進行安撫與心理健康的調查;面對災害所帶來的財產的損毀,應當及時清理并進行搶救,尤其是學校的重要資料的保護,同時,設施重建也是自然災害發生后所面臨的主要問題,項目管理理論將有利于災后應急管理中災害嚴重程度的評估、資源的有效利用與所需資金的估測,以便管理者迅速的做出決策,合理的進行災后重建。
3基于項目管理的目標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績效評價
1.1目的
做好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工作,確保在星沙范圍內發生供水突發事件時,能夠嚴密組織、協同作戰,及時有效地調集社會各方面的救援力量,最大程度地減少供水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供水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對供水突發事件作出快速反應,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城鎮供水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實行分級管理。在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為主的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機構的作用。
(3)健全防范體系。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發生的供水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對已發生的供水突發事件迅速處置,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長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星沙供水區域范圍內發生的下列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1)供水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取水外河、內河、取水管涵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城市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
(4)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
(5)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大面積爆管或突發性災害影響大面積及區域供水;
(6)調度、自控、營業等城鎮供水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7)傳染性疾病暴發;
(8)破壞、恐怖活動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9)供水水源嚴重污染、供水水質出現問題,影響城市正常供水。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區供水應急指揮部
區管委會成立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由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擔任指揮長,星沙供水公司經理擔任副指揮長,區建設發展局、產業環保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社會事業局、財政局、消防大隊、總值班室,縣城管局、發改局、交通局、衛生局、水利局、公安局、安監局、民政局、電信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2.2區供水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指導和協調星沙范圍內供水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2)擬定、修改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技術研究和宣傳教育等工作;
(4)負責供水突發事件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5)指導建立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
(6)完成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3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辦公室: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
區總值班室:接收、、上報供水突發事件報警、預警信息,指導和督查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區產業環保局:負責供水突發事件的環境污染監測及排查工作。
區人力資源局:依法協助做好供水突發事件因工傷亡人員的有關善后工作。
區社會事業局:負責供水突發事件社會救助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資金,并監督使用。
區、縣消防大隊:協助停水后的城鎮緊急供水工作。
縣城管局:接收城鎮供水突發事件報警、預警信息,組織協調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組織開展供水突發事件調查工作。
縣電力局:負責供水突發事件電力保障工作。
縣環保局:協助供水突發事件的環境污染監測及排查工作,做好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交通局:負責協調供水突發事件醫療救援物質的交通運輸。
縣衛生局:迅速組織和指揮醫療救援隊伍開展供水突發事件傷員搶救工作,及時向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緊急調派醫務人員、醫藥物資、醫療設備,協調使用急救場所。
縣水利局:負責對水污染事故進行供水水源緊急調度,盡快消除水污染影響,在非正常供水情況下,負責統一調配城鎮自備水源。
縣公安局:負責供水突發事件安全保衛、交通疏導、人員疏散等工作。
縣安監局:參與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置。
縣電信局:保障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通信暢通。
2.4區供水應急辦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供水應急辦),辦公室設在星沙供水公司,由星沙供水公司經理易美奇兼任主任。
2.5區供水應急辦職責
(1)貫徹落實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各項工作部署,組織編制和實施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監督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2)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日常監管工作及供水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處理工作;
(3)檢查督促區縣有關部門(單位)和專業技術機構的供水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工作情況,研究、協調解決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4)向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應急辦、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送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根據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相關的通訊、交通、物資等保障。
(6)完成區供水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6專家組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下設專家組,作為指揮部的咨詢機構。專家組由供水工程、衛生防疫、水質檢驗、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2.7專家組主要職責
(1)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
(2)參與供水突發事件評估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3)受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指派,對事故發生地實施技術支援。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監測系統與日常監管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制定供水安全狀況調查監測計劃并組織實施,定期供水質量安全監測信息。
區產業、縣城管、衛生、安監、水利、星沙供水公司等部門(單位)應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供水水源、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日常監管,建立健全供水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對可能發生供水突發事件的,應及時向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報告。
3.2預警預防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對有關可能導致供水突發事件的信息,應密切關注,及時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并按照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單位)。必要時召開會議,聽取有關專家意見,研究防控措施。事態嚴重時及時報告區管委會,并向區縣有關部門(單位)、應急救援機構和專家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3預警級別
3.3.1預警分級
供水突發事件按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
(1)一般供水突發事件(Ⅳ級):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1萬戶以下城市居民連續停止供水24小時以上的。
(2)較大供水突發事件(Ⅲ級):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1萬戶以上2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水24小時以上的。
(3)重大供水突發事件(Ⅱ級):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2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水24小時以上的。
(4)特別重大供水突發事件(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止供水24小時以上的。
3.3.2預警確定和
Ⅳ級預警由區管委會確定和,并報告市人民政府,Ⅰ、Ⅱ、Ⅲ級預警由區管委會報請上級政府確定和。
4.應急響應
4.1事發單位報告
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或相關部門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或區應急辦,30分鐘內口頭報告,2小時內簡要書面報告。
報告供水突發事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供水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供水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供水突發事件的簡要經過;供水突發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供水突發事件報告單位和報告時間。
4.2啟動應急響應
(1)接到供水突發事件信息后,區供水應急辦立即核實其真實性,無法核實其真實性的應在30分鐘內指令相關人員前往現場核實。
(2)事故一經確認,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向區管委會報告,由區管委會視情況啟動應急響應或報請市政府處理。高級別應急響應啟動時,低級別應急響應同時啟動。
(3)區供水應急辦迅速通知專家組和專業搶險隊做好集結準備,并根據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指令趕赴事故現場。
4.3指揮和協調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指揮或指導現場救援工作,所有參與單位應當按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各項處置工作。
當供水應急力量不足時,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可向區管委會提出支援申請,經批準后,由區應急辦通知被調用單位,組織實施支援。應急支援力量應服從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調度。
4.4緊急處置
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做好先期緊急處置工作。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水污染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
跡、物證。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4.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故發生的級別,由現場指揮部確定社會力量的動員范圍,按規定的組織程序、決策程序進行動員。
4.6事件的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按國家相關程序成立的事故調查組對已發生的供水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分析、檢測和后果評估。
4.7新聞報道
區管委會辦公室負責供水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對供水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新聞保密和新聞等應符合中辦發〔2003〕22號文件和《關
于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
4.8應急結束
Ⅰ、Ⅱ、Ⅲ級應急狀態的結束由區管委會報請上級政府決定并,Ⅳ級應急狀態的結束由區管委會決定并。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5.1.1應急結束后,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應:
(1)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
(2)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情況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3)組織相關部門及專家進行調查,形成調查報告,并報送區管委會和應急辦。
供水突發事件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查明的事實;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得出事故結論;提供各種必要的附件;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1.2區管委會對在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依法征用的物資、勞務等予以補償。具體由受損單位或個人報告,經有關征用部門證明、區應急辦和財政部門審核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后,報區管委會審批。
5.2社會救助
由區社會事業局歸口管理。
5.3保險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指定專人負責為事件影響人員及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保險和銜接理賠工作。
6.應急保障
6.1醫療衛生保障
供水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害的,縣衛生局應組織醫療衛生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6.2隊伍保障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單位)的專業人員、專家參加城鎮供水突發事件處置。
6.3技術保障
供水突發事件技術鑒定工作應由有資質的安監檢測機構承擔。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安監檢測機構受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或區應急辦委托,立即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供水突發事件定性提供科學依
據。
6.4物資財力保障
區消防大隊、縣藥監局、星沙供水公司應保障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藥品、醫療器械等應急物資儲備;區財政局負責保障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
6.5通訊保障
應急響應期間,區供水應急辦應安排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應急響應通信能力不足時,由區供水應急指揮部通知縣電信局、移動公司根據有關方面提出的要求,采取臨時緊急措施加以解決。
7.監督管理
7.1宣傳與培訓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應加強對供水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并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培訓工作。
7.2預案演練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應組織開展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7.3獎勵與責任
區管委會對在城鎮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
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關鍵詞: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概念;特征;構成要素
一、突發事件的內涵
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將突發事件定義為:“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突發事件一般超出人們的預料,重大突發事件往往會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產生劇烈的負面影響,可能成為激發社會矛盾、進而爆發政治、經濟和社會危機的直接原因,其具有突發性,種類的多樣性,處理的復雜性,信息的不全性以及后果的嚴重性、持久性、廣泛性和連鎖性等特點。
二、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的概念及特征
(一)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的概念
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是集突發事件之事前、事中和事后各項工作的應對能力綜合。
(二)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的特征
1、整體性和系統性
突發事件處置能力不是某一種單一的治理和應對能力,它涵蓋了突發事件發生之前、發生過程當中以及發生之后的各項能力,集突發事件的預防、準備、反應和恢復于一體,具有整體性和系統性。
2、公共資源參與度高
突發事件具有突發性、處理的復雜性、以及較大的破壞性等特點。應對各種突發事件,政府部門起著無可替代的主導作用,但是要妥善的處理突發事件帶來的破壞和后續性影響,僅僅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是遠遠不夠的,企業、社會組織和理性公眾的積極配合和廣泛參與是實現突發事件有效處置的重要一環。在突發事件的處置過程中,尤其是事中應急管理過程當中,需要相關法規、人員、資金、醫療、物資以及技術等的高度集中與配合。
3、社會關注度高
突發事件往往直接涉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有些突發事件更是影響到國家形象和國家核心利益,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是檢驗政府部門行政管理效率和為人民服務本領的磨刀石。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政府部門的一舉一動都會受到國際國內社會的高度關注。
三、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的構成要素
(一)事前監測預警能力
事前監測預警是指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后果做出預告與警告并制定相關預案以減少損失的行為。事前監測預報能力建設是為了最大程度降低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有效的事前監測預警體系具有預見和警示、延緩及減緩、阻止與化解等多種功能。提高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能力,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工作,提高政府和社會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是適應風險型社會的必然要求。
事前監測預警能力的構成要素主要有對突發事件的預、監測能力,對突發事件的預報能力,突發事件預警技術能力,突發事件應對措施能力等。
1、對突發事件的預、監測能力
包括對已有及可能存在的突發事件的預、監測能力。這種能力需要有可靠而完善的信息采集系統為依托、以歷史經驗和現場調查為基礎。通過運用信息系統(IS)以及地理信息系統(GIS)實現基礎性信息的數字化、智能化和網絡化,利用航天遙測、遙控、遙監技術和地面監測監控系統迅速、及時地實施嚴密監測,自動采集信息和數據,通過衛星傳輸和計算機網絡系統形成動態和靜態系統相結合的、空間一體化的靈活性監測預警體系,在相關專業機構及人員的專業技術、歷史經驗和社會調研的基礎上對突發事件進行預測、監測。
2、對突發事件的預報能力
這種能力是指通過一定的預警信息平臺或通過網站、廣播、電視插播、電話、傳真、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農村大喇叭廣告等具體方式,實現預警信息的統一收集、管理及,保證信息的通暢、及時、準確和有效。
3、突發事件預警技術能力
從突發事件信息的采集到預警信息的都離不開相關技術的支持,現代突發事件預警是以信息技術、通訊技術為平臺,采用傳感器技術、智能化計算機技術和地理信息系統,力求構建數字化、網絡化、可視化、智能化、立體式、全方位和靈活性的動態監測體系,實現預警信息的整理、風險評估、預測評價、預警對策的功能。預警技術設備的完備度,技術應用的純熟度,監測體系的技術數字化、綜合一體化和傳遞網絡化水平決定了突發事件的預警技術能力。
4、突發事件應對措施能力
突發事件的事前應對措施能力主要是指預案管理能力,它與突發事件的應對效果具有密切的相關關系,良好的預案管理能力主要表現為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具體性、實際操作性和兼容性強,預案的公眾參與度較高。
(二)事中應急管理能力
事中應急管理能力是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的關鍵環節和核心部分。它對于阻止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和破壞程度的進一步擴大,挽救和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減少和消除社會公眾的恐慌心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以及國家核心利益等方面意義重大。事中應急管理重點是指應急的響應及救援,主要包括險情的報送、預案的啟動、資源的調配和實地的搶險救援。事中應急管理能力建設需要有有效的機制和應急保障。
事中應急管理能力的構成要素主要有突發事件辨別能力、突發事件緊急救援能力、居民突發事件行為反應能力等。
1、突發事件辨別能力
突發事件辨別能力是指相關機構和部門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后,根據系統技術、歷史經驗、現場調研等方法或渠道,對突發事件發生的種類、方式、時空范圍、危害程度、發展趨勢進行分辨識別的能力。突發事件辨別能力是開展具體救援活動、啟動應急預案的基礎。
2、突發事件緊急救援能力
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一般是以政府為主導,離不開社會力量的廣泛理性參與。政府部門的應急救援能力具體體現在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控制能力、救災救援過程中的協調能力,救援裝備配置的現代化水平、救援隊伍組建能力和救援力量響應能力等方面。政府部門良好的突發事件緊急救援能力表現為恰當的啟動應急預案、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能夠有效決策、協調、指揮、控制,具備先進的救援設施及裝備,注重救災組織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的構建,并且能夠有效而迅速的發動救援力量。
3、居民突發事件行為反應能力
居民突發事件行為反應能力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居民防災減災意識的強弱,社會公眾防災減災的意識越強,突發事件發生時社會恐慌、騷亂發生的可能性就越小,應急救援的難度也相對較小,反之,則會使應急救援的難度加大;二是居民理性救援的參與度,包括自發救援和響應政府號召參與救援。居民理性救援的參與度越高,越有利于突發事件的處置。
(三)事后恢復重建能力
突發事件的事后恢復重建意味著讓突發事件發生地區的民眾、基礎設施和系統恢復到事件發生之前的狀態或者相比較而言更好的狀態,它具有很強的政府主導型,是社會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線。它涉及突發事件發生后受災民眾的安置、相關人員的心理干預、生態環境的恢復、社會治安、社會動員、調查評估、重建監管等諸多方面。
事后恢復重建能力的構成要素主要有社會保障系統支持能力、事后損失評估能力、事后恢復能力、事后重建能力等。
1、社會保障系統支持能力
社會保障系統支持能力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首先是突發事件災后安置能力,受災民眾的過渡性臨時安置與救助工作往往是突發事件事后恢復重建工作的重中之重,過渡性安置地點應當配套建設水、電、道路等基礎設施并按照比例配備學校、醫院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確保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對于特殊群體,如孤兒、孤老、孤殘人員可以采取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的辦法。
其次是心理干預能力。心理干預是指對受到突發事件影響的群體或個體采取明確有效措施(心理介入、認知干預等),使之最終戰勝心理危機和壓力,重新生活。心理危機干預機構和網絡的建立與完善,是社會保障系統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
最后是社會治安能力。突發事件爆發后,由于事件的突然性與強打擊性,往往會對人的心理形成巨大的沖擊,使人喪失社會規范意識,滋生犯罪行為。相關公安部門要深入突發事件發生區,了解災民情緒和掌握災后突出的社會治安問題,及時化解和消除各類不穩定因素,做好矛盾糾紛的預防工作,盡量把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
2、事后損失評估能力
事后損失評估能力主要是指調查、統計、上報、核查實際發生的災害損失,為災民救濟、保險理賠、制定恢復重建計劃等提供依據,同時也可以為評價決策成敗及減災效益提供依據。事后評估主要包括災區總體受災情況,如受災人口、受災區域、房屋倒塌間數,道路損毀情況等,還包括災區群眾的生活救助情況和應急救助需求情況,如糧食、飲用水、衣被、帳篷、煤電等的需求狀況以及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需求情況等。
3、事后恢復能力
事后恢復能力主要是事后環境恢復能力,是對突發事件發生地區的生產生活環境進行清理、整治,使之恢復到正常的狀態。按照污染產生的不同原因,可將環境恢復分為自然災害類環境恢復和污染類環境恢復。自然災害類環境恢復主要是對自然災害侵襲所造成建筑物倒塌的殘骸,以及洪水、泥石流、沙塵暴等所帶來的沙石泥土的清理整治活動,使之恢復到正常狀態。污染類環境恢復是對突發事件中受環境污染的地區進行污染治理,使其恢復到正常狀態。
4、事后重建能力
事后重建能力包括重建資金籌措能力、重建監管能力和社會動員能力。首先,災后的重建工作需要大量的資金,資金的籌措能力是事后恢復重建的前提和保障。另外要確保救災款物的正確合理使用,要按照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對救災物資的籌集、分配、撥付、發放和使用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賬目清楚,保證專款專用、重點使用。最后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動員社會組織和民眾理性參與到突發事件發生區的恢復和重建當中來。
(作者單位:中國海洋大學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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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正確處置各類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突發事件,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魯食藥監發[2005]51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臨沂市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臨食藥監[2006]6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適用于##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損害的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條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藥品質量事件、群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藥品事件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藥品安全事件。
第四條 根據藥品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突發事件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重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全省范圍影響大、波及范圍廣、蔓延勢頭緊急,已經發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或者十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事件。
二級:較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市或縣(區)轄區內范圍影響擴大,蔓延勢頭有升級趨勢,已經導致一人重傷、或者五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事件。
三級:一般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后果的藥品安全事件。
第五條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法處理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各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藥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全縣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領導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綜合有關藥品安全檢測信息,提出預警建議。辦公室設在縣局市場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長兼任。
第七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督導和后勤保障三個工作組。
(一)綜合組:以市場監督科人員為主,辦公室(法規科)、食品科人員參加,吳興霞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和實施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聯動和配合;建立突發事件處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組織撰寫總結報告;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系,通報或有關情況。
(二)督導組:以稽查科人員為主,市場監督科、食品科、藥檢科人員參加,楊德方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深入現場,調查取證、收集突發事件第一手信息資料,根據事件的勢態,必要時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提出相關的措施建議,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
(三)后勤保障組:以辦公室人員為主,財務科人員參加,陳杰主任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車輛、物資、經費保障等后勤服務工作。
第三章 突發事件的報告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及時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單位負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藥品突發事件的義務。
第十條 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由藥品行政監督、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信息報告網絡(信息報告網絡可以現有的藥品監督網絡為基礎調整充實),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十一條 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檢機構在獲悉有關突發事件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突發事件信息須在2小時內上報,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第十二條 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轄區內藥品突發事件的信息或報告后,應立即進行情況調查、分析和匯總,在規定時間內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
第十三條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勢態,報告分為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采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采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對今后類似事件的防范建議等。
第十四條 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后,1小時內向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初次報告,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經核實情況后,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在2小時內初次報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同時報市政府。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設定與啟動
第十五條 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后,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等級分別采取以下三套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第一套預案:發生一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盡快趕赴現場,對報告的內容進行核實,同時報告縣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確認后報請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下達啟動命令。
2、到達現場后應立即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衛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采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4個小時向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市局同時將情況報告省局。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保持領導在崗、車輛備勤、通訊暢通,所有人員服從統一調度、指揮。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值班,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有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干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向媒體突發事件的動態,公正輿論,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強后勤保障工作,各級有關單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時提供。
第二套預案:發生二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對報告內容進行核實,確認后下達命令,派出督導組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
2、到達現場后應立即組織開展以下工作: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衛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采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8小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都要服從統一調度,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并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由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干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系,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勢態。
7、其它應對措施。
第三套預案:發生三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暢通應急通訊聯絡系統,及時調度并分析、匯總應急工作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
2、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派工作組于2小時內趕赴現場,迅速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及現場處理工作。每24小時向市局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3、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人員都要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4、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并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
5、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動與有關政府部門聯系,溝通情況,通報信息,協調工作。
6、聯系新聞媒體或通過網站,有關突發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應對措施。
7、其它應對措施。
第十六條 啟動第一套預案由省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二套預案由市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三套預案由縣級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一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省政府。啟動第二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市政府。啟動第三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縣(區)政府。
第五章 后期處置
第十七條 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縣局須在2小時內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市局須在2小時內向省局和市政府報告,并在2日內將初步總結報告報省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八條 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違反《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使用者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或人員未按照本規定履行職責或行動遲緩、失職、瀆職而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有關部門應依照黨紀、政紀給予紀律處分或行政處分;對表現突出并做出貢獻的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預案自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一條 本預案由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1、##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2、##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人員分工
附件1: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副組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紀檢組長
成 員: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辦公室主任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監管科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稽查科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科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藥檢科長
附件2: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人員分工
一、綜合組:
組 長:
成 員:
二、督導組:
組 長:
成 員:
三、后勤保障組:
關鍵詞: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項目管理;生命周期
中圖分類號:U642.3+5 文獻標識碼:A
目前,項目管理技術因其廣泛的適用性、時效性和績效性,已經逐漸成為政府管理運作日常事務的中心模式。本文將運用項目管理的基本理論和方法,研究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生命周期,力求及時高效的完成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目標。
1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現狀
1.1 相關應急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國先后制定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但這些法律相對對立,在突發事件實際處理中難以很好的協調。
1.2 綜合應急協調機構不完善
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起處理不同危機事件的協調機制,也缺乏具有決策職能的綜合協調部門,一旦需要多部門聯合應對突發事件,可能會導致政府不能很好的加以協調,從而影響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處理效率。
1.3 應急管理網絡體系脆弱
我國的突發事件預警體系還不夠完善,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信息溝通,資源整合迫在眉睫;基層組織和個人的危機意識還比較淡薄,缺乏動用全社會力量抗擊危機的能力;沒有專業規范的專家參與制度,專家參與政府應急管理決策帶有很大的隨意性。
2 項目生命周期理論
美國項目管理協會的定義:“項目是分階段完成的一項獨特性的任務,一個組織在完成一個項目時會將項目劃分成一系列的項目階段,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項目,更好地將組織的日常運作與項目管理結合在一起。項目的各個階段放在一起就構成了一個項目的生命周期。”項目的生命周期可以分為四個階段:項目立項期、項目啟動期、項目發展成熟期以及項目完成期。
3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生命周期
突發事件從時間上來看,遵循特定的發展周期。要明確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生命周期和各階段的主要內容。
3.1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生命周期階段劃分
根據危機的發展周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生命周期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過程階段:危機預警及準備階段、識別危機階段、隔離危機階段、管理危機階段和善后處理階段。
3.2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各階段的主要任務(圖1)
(1)預警及準備階段的目的在于有效預防和避免危機的發生。(2)識別危機階段,監測系統或信息監測處理系統是否能夠辨識出危機潛伏期的各種癥狀是識別危機的關鍵。(3)隔離危機階段,要求應急管理組織有效控制突發事態的蔓延,防止事態進一步升級。(4)管理危機階段,要求采取適當的決策模式并進行有效的媒體溝通,穩定事態,防止緊急狀態再次升級。(5)善后處理階段,要求在危機管理階段結束后,從危機處理過程中總結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
圖1
4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實施控制
4.1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控制關鍵
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進行控制,關鍵是制定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管理機制上下功夫。
該預案的工作過程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步驟:(1)清晰定義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項目目標,此目標必須盡可能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平穩進步的目標相符。(2)通過工作分解結構(WBS),明確組織分工和責任人,使看似復雜的過程變得易于操作,有效克服應急工作的盲目性(圖2)。(3)為了實現應急管理的目標,必須界定每項具體工作內容。(4)根據每項任務所需要的資源類型及數量,明確辨認不同階段相互交織、循環往復的危機事件應急管理特定生命周期,采取不同的應急措施。
圖2
4.2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進度控制
4.2.1 進度控制
進度控制的主要目標是通過完善以事前控制為主的進度控制體系來實現項目的工期或進度目標。通過不斷的總結,進行歸納分析,找出偏差,及時糾偏,使實際進度接近計劃進度。進度控制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4.2.2 事前控制
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要想從事后救火管理向事前監測管理轉變,由被動應對向主動防范轉變,就必須建立完善的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因此,控制點任務的按時完成對于整個事前控制起著決定作用。預警級別根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嚴重)、Ⅲ(較重)和Ⅳ級(一般)。只有在信息收集和分析的基礎上,對信息進行全面細致的分類鑒別,才能發現危機征兆,預測各種危機情況,對可能發生的危機類型、涉及范圍和危害程度做出估計,并想辦法采取必要措施加以彌補,從而減少乃至消除危機發生的誘因。
4.2.3 事中控制
有效進度控制的關鍵是定期、及時地檢測實際進程,并把它和實際進程相比較。危機發生時,政府逐級信息報告必須及時,預案處置要根據特殊情況適時調整,及時掌控危機進展狀況和嚴重程度,并根據危機演化的方向作出分析判斷,妥善處理危機。在情況不明、信息不暢的情況下,要積極發揮媒體管理的作用,及時向公眾公開危機處理進展情況,保障群眾的知情權,減少主觀猜測和謠言傳播的負面影響。
4.2.4 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的重點是認真分析影響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進度關鍵點的原因,并及時加以解決。通過有效的資源調度和社會合作,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預案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在調查分析和評估總結的基礎上,詳盡的列出危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改進的方案和整改措施。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以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落實和完善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為基礎,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為重點,全面加強應急管理能力,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目標要求。“*”期間,建成覆蓋全市各縣(市)、區和各行業、各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落實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責任制,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完善應急管理法規、制度、政策體系,依法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建設統一高效的應急指揮調度平臺系統和專業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應急管理保障體系,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軍地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強應急管理基礎建設
(一)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構。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要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和自身實際,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的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設立應急管理機構,配齊配足工作人員。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要根據實際情況,明確領導機構,確定相關責任人員。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將應急管理作為自治管理的重要內容,落實責任人,做好群眾的組織、動員工作。市政府各部門要根據需要設立專職或兼職的應急管理機構,指導本部門、本行業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各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在屬地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要進一步擴大應急預案覆蓋面,力爭20*年*月底前,所有縣(市)區、鄉鎮、社區和各類企事業單位都要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開展較大規模的集會、慶典、會展等活動,要督促主辦單位及時制訂應急預案。編制預案要符合實際,職責清晰,簡捷實用,并根據需要不斷修訂完善。要加強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將各專項應急預案、市政府部門應急預案、縣(市)區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報市政府備案。各級各部門要抓好應急預案演練工作,針對本區域、本單位常發突發事件,組織開展群眾參與度高、應急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預案演練,不斷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強應急管理機制建設。加強各級各部門及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的協調聯動,積極推進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聯系工作機制,實現預案聯動、信息聯動、隊伍聯動、物資聯動。加快突發事件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做好信息報告工作,并不斷拓寬信息報告渠道。建立健全科學決策和快速反應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對于可能發生和已經發生的突發事件,事發地縣(市)、區政府要立即開展先期處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最大限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防止出現次生、衍生事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制度。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客觀公正地對發生的事件進行全面的調查和評估。
(四)加強應急體系規劃建設。要認真制訂并組織實施“*”期間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優化、整合全市各類資源,統一規劃建設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項目和基礎設施。各級各部門要緊密結合實際,編制本級和本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并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相銜接工作。
(五)加強法制和政策體系建設。做好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各項實施準備和貫徹落實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將應急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有關部門要盡快完善應急管理財政扶持政策;建立完善應急資源征收、征用補償制度,研究制定保險、撫恤等政策措施,解決基層群眾和專業應急隊伍的實際困難;不斷探索利用保險等各種市場手段防范、控制和分散風險;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發展的扶持政策,鼓勵研發適合基層、家庭使用的應急產品,提高應急產品科技含量;研究制定推進志愿者參與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鼓勵和規范社會各界從事應急志愿服務;研究建立應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勵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展捐贈,形成團結互助、和衷共濟的社會風尚。
三、加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設
(一)推進應急平臺體系建設。要按照統籌規劃、搞好銜接、標準規范、整合資源的建設原則,在優化資源配置的基礎上,建設具備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輔助決策、調度指揮和總結評估等功能的市級綜合應急平臺,并實現與國務院、省政府及同級政府主要部門之間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和各縣(市)、區也要建立完善相應的應急平臺。各級各類應急平臺要注重完善信息報告和預警功能,通過公用通信網絡向街道社區和鄉村等基層組織延伸,著力解決邊遠山區信息報告和預警的不暢問題,努力構建覆蓋全市的應急管理信息網絡。
(二)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隊伍。要整合現有應急救援隊伍資源,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骨干隊伍、專業隊伍、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的應急救援體系。強化公安、消防、武警和駐地部隊等應急救援骨干隊伍建設。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現有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布局調整和裝備補充更新,強化隊伍的培訓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要逐步建立社會化的應急救援機制,大中型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要建立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并積極參與社會救援。研究制訂動員和鼓勵志愿者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辦法,加強對志愿者隊伍的招募、組織和培訓。各級政府和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要根據實際需要,建立應急救援專家隊伍,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
(三)健全應急管理保障體系。在普查和整合現有各類應急資源的基礎上,建立應急資源儲備制度,統籌規劃應急物資儲備和緊急避難場所,以及運輸能力、通信能力、生產能力和有關技術的信息儲備,提高統一調配能力,形成完備的物資保障和儲備體系。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在應急物資的生產和儲備方面的作用,實現社會儲備與專業儲備的有機結合。依托現有各運輸企業,建立應急物資和隊伍的緊急快速運輸通道,形成聯合運輸網絡系統及協調機制;依托各通信企業,建立完善各級、各類應急管理和指揮機構間通信網絡,保障突發事件現場與各級應急指揮機構之間通信暢通。強化科技支撐體系建設,加強公共安全新技術的引進和應用。加強對有關技術資料、歷史資料、風險隱患等的收集整理,建立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實現資源共享。根據防震減災工作有關規定,將具備條件的廣場、綠地、公園等規劃為災時避難場所。各縣(市)、區政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各自實際,也要建立相應的應急保障體系。
(四)加大應急管理資金投入。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切實保障公共安全以及預防與處置突發事件中確需政府負擔的經費,并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每年適當安排政府預備費,用作公共財政應急儲備資金。健全應急資金撥付制度,確保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資金按時足額發放。通過提取安全費用、風險抵押金等手段,建立企業安全生產的長效投入機制,增強高危行業企業安全保障和應急救援能力。
(五)強化風險隱患普查和監控。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力量每年適時開展風險隱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區域各類風險隱患情況,切實落實綜合防范和處置措施。公安、國土資源、建設、交通、農業、水利、衛生、環保、林業、安監、質監、地震、氣象、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部門要加強隊伍建設,完善監管手段,對本行業和領域的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普查,落實各行業和領域安全防范措施,實行動態管理和監控。要切實落實社區、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的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經常開展風險隱患的排查,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落實責任,限期整治,盡快消除。
(六)加強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完善突發事件監測網絡,增加監測點,擴大監測覆蓋面,不斷提高監測水平。對監測中發現的不穩定因素,開展風險分析,及時做出預測。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建立預警信息通報與制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電話、宣傳車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預警信息。
(七)積極開展宣傳培訓工作。市及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制訂應急管理的培訓規劃,明確培訓內容、標準和方式,建立培訓質量評估和考核制度。要將應急管理納入干部教育培訓內容,采取開辟專欄等形式,宣傳應急預案和應急防護知識。要著重做好各中小學校、城鎮社區以及農村基層應急預案的宣傳、解讀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應急知識的普及工作,增強公眾的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要引導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熟練掌握有關防范和應對措施;要引導高危行業企業重點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宣傳和培訓。教育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積極推進應急知識進校園,把公共安全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來抓。
(八)嚴格信息報告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上級關于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制度,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并將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事件影響的地區。突發事件發生單位要及時向有關單位和救援機構報告;縣鄉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按照要求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要通過鼓勵社會公眾報告、舉報,設立基層信息員等形式,不斷拓寬信息報告渠道。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情況通報制度,對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值班工作條件,明確值班人員責任,確保通訊聯絡暢通。
(九)全力做好處置和善后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及直接受其影響的單位要及時掌握、準確判斷突發事件發展態勢,根據預案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規定及時報告。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照應急預案規定及時采取相關應急響應措施。事發地人民政府要統一組織領導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組織調動應急資源和力量開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做好受影響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現場環境評估工作。應急處置結束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組織受影響地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災后恢復重建要與防災減災相結合,堅持統一領導、科學規劃、加快實施。健全社會捐助和對口支援等社會動員機制,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重大災害應急救助和災后恢復重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紀處理責任人員,總結事故教訓,制訂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實。
(十)認真做好統計評估和趨勢分析工作。建立突發事件統計、評估和分析制度。每年年初,市政府組織有關方面對上年度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同時,對當年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作出趨勢分析。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報送年度應急管理工作評估報告和趨勢分析。各級各部門都要根據分類分級標準,及時、全面、準確地統計各類突發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造成的經濟損失等相關情況,并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突發事件的統計信息實行季度和年度報告制度,由市民政、安監、衛生、公安部門分別歸口統計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情況。要研究建立突發事件發生后統計系統快速應急機制,及時調查掌握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并預測發展趨勢。
四、加強領導,積極構建良好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一)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切實把應急管理擺到重要位置。要在黨委領導下,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度和應急管理績效評估制度,把應急管理工作情況納入政府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加強指揮,注意總結應急管理工作規律和經驗,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不斷增強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完善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獎懲制度,對不履行職責引起事態擴大、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對預防和處置工作開展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關鍵詞】民航簽派突發事件
突發事件的發生在飛行器的運行過程中是不可避免的,這些事件對飛行器的正常運行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對于民航公司來說,簽派中的突發事件帶來的影響更為巨大,其對飛行員以及乘客的人身安全都存在著較大的威脅。因此,民航公司的簽派員面臨的工作責任更加重大,對其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的要求很高,其工作性質要求簽派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要具備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措施的能力,盡可能地減少人員的傷亡和財產損失。下面首先對簽派中突發事件的處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
一、民航簽派中突發事件處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簽派員對突發事件的認識不夠
作為一名簽派員,在飛行器發生突發事件的時候,要自覺地給予足夠的重視,嚴肅地對待問題并且及時采取應急措施。但就目前民航的簽派員整體來看,很多簽派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都會出現手忙腳亂的情況,導致事件處理不及時,從而引發出一系列更嚴重的問題,這都是由于簽派員對工作的認識程度不夠所導致的,沒能在飛行任務執行之前就制定出嚴密的突發事件處理方案。由此看來,只有簽派員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并且對突發事件持有足夠的重視心理,才能在時間發生的最短時間內做出準確地判斷和正確的應急措施,否則,會對飛行器的乘員造成很大的安全威脅。
(二)簽派員的專業知識不夠全面
在一般情況下,簽派員需要在飛行器從起飛到降落的整個過程中都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在工作的過程中,簽派員需要對會對飛行器的正常運行產生影響的各個因素都加以注意,例如氣象信息等等,除此之外,在專業的飛行知識、空中管理以及地面指揮等相關的知識都要非常了解,才能保證簽派工作的有效性。如果簽派員的專業知識不夠牢固,知識不夠全面的話,在遇到突發事件的時候就很難有條不紊地解決,從而使飛行器乘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損失,簽派工作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義。
(三)信息的傳播速度慢
就民航的簽派工作的現狀來看,當緊急事件發生時,相關的信息傳播的速度慢是導致簽派工作有效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首先,簽派員和安全部門聯系的途徑過于傳統和單一,這些通信手段的信息傳播速度過慢,需要的時間也較長,因此會導致突發事件發生時信息的傳遞不夠及時準確,事件自然不能得到正確圓滿的解決;其次,在突發事件發生的情況下,簽派員決策的權利過小,必須將情況上報給上級領導,之后等待公司領導的指示才能采取一系列的應急措施,但是在指示下達之后,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會產生一定的變化,因此就會導致采取的處理措施具有一定的滯后性,不能準確地對突發事件進行解決。
二、如何正確處理民航簽派工作中的突發事件
(一)提高簽派員的責任意識
在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中,簽派員扮演著不可代替的角色,是突發事件處理的關鍵所在,因此,簽派員的工作態度對事件的處理效果會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簽派員只有在工作中時刻保持非常強的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才能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做到有條不紊。因此,民航公司必須不斷提高簽派員的責任意識,使其端正工作態度,要做到這一點可以從兩個方法入手。首先,要保證簽派員的專業素養,定期對簽派員進行考核和培訓,只有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簽派員才能在此基礎上將理論轉為實踐,更好得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理。簽派員的工作是從飛行器的起飛開始一直持續到降落才結束,在整個過程中,需要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對飛行器進行密切地關注,由此看來,航空公司對簽派員的專業素質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只有專業基礎好的人才能夠勝任這一責任重大的工作,才能在飛行任務開始之前就做好萬全的準備,在突發事件發生的時候保持冷靜的心態,根據專業知識及時地采取正確的措施,保障飛行器乘員的人身安全。其次,簽派員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要真正熱愛自己的工作,積極地參與到航空公司的優秀文化氛圍中,時刻保持工作熱情和積極的態度。
(二)保證簽派員相關知識的全面性
前文中也提到了,簽派員相關知識的全面性是保持突發事件能夠得到正確處理的必然要求,因此,航空公司對簽派員的全面發展也要進行一定的要求。首先,簽派員要對航空公司的整體運營情況有一定的了解,這樣才能保證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在最短的事件內與相關的各部門進行聯系,保證應急措施的及時性。其次,簽派員對飛行、空中管理以及機場運行等一系列的相關知識都要進行掌握,還要對其他單位的工作流程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對應急處理工作進行嚴密的安排,提高工作的有效性。一般來說,在發生突發事件時,簽派員要對機長進行指揮,因此就要求其對飛行的具體事項有足夠的了解,才能做出正確的指揮。
(三)提高信息傳播的速度
應急信息的傳播在整個應急工作中找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速度必須得到保證。關于這一點,民航公司要適當地改善通信途徑,保證信息傳遞途徑的多樣性與有效性,建立系統化的信息傳遞和接收系統。除此之外,還要給簽派員更多的決策權,這樣才能保證簽派員在事件發生后的最短時間內采取最佳的應急措施,避免因為等待上級指揮而產生錯失最佳應急時間的情況發生。
總而言之,簽派工作中突發事件的正確處理是民航企業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必須從多個方面入手,保證簽派員的工作效率和專業素質,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保證突發事件得到正確的處理。
參考文獻
[關鍵詞]城市交通 突發事件 應急系統 寧波
城市交通是由機動車輛及各種非機動車等交通方式組成的交通系統,是重要的城市組成部分。城市交通突發事件是發生在城市道路網上,由于一些自然或人為的不可預見的因素造成的交通通行能力下降,引起社會連鎖反應,給人們的生產、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給城市的建設和發展帶來損失的事件,較為常見的有交通事故和非周期通擁擠。
盡管近年來,一些城市加大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提高了城市通行能力,但由于社會經濟的快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特別是近幾年私人汽車大增,給城市土地資源容量和城市環境容量都受到了極大的挑戰,首都變成了“首堵”。道路基礎設施不可能無限制擴容,城市交通的復雜局面仍然將長期存在。依靠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科學的交通管理雖然可以大大降低交通事件的發生幾率,但是,不可能完全避免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因此,建立起一套科學有效的城市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系統,提高城市交通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能力和水平,是政府交通部門以及其他相關各部門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職責,也是確保城市安全的關鍵措施之一。
一、城市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
1 發生的不確定性
雖然部分突發事件有發生征兆或預告,但是確切發生的時間、地點是無法預見的。突發事件發生后,很難根據以往的經驗判斷其發展軌跡。最初僅僅是道路上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處理不及時,最后卻有可能導致交通嚴重堵塞,進而可能出現城市的局部混亂。這就是其中的“連鎖反應”和“放大效應”。
2 處置的高難度性
一般情況下,城市道路上相對車流量大,交通比較擁擠。在發生突發事件后,往往使得救援力量無法或不能及時到達現場。到現場后,又往往局限于地形環境因素,大型設備施展空間有限,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由于路面人車混雜,還使得城市交通突發事件的處置過程存在極大的危險性。
3 后果的廣泛社會性
城市道路在人們生產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決定了城市交通突發事件對社會的重大影響。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在上下班高峰期的城市主干道,其影響面會迅速擴大,產生“漣漪”效應。可能導致城市交通進入危機狀態。
二、寧波城市交通突發事件處理系統現狀
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交通部組織編制了公路、水運和水上搜救部綜合應急預案和部分預案。寧波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也根據實際制定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維護正常的出租汽車營運秩序,及時化解行業內存在的矛盾,有效預防和處置客運出租汽車行業出現的不穩定因素,寧波市交通局出臺了《寧波市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發生的出租汽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預案將突發性出租汽車分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事件,并列出不同的處置方法。預案要求市公管處建立監測網絡,及時將一般性以上的出租汽車突發性事件信息報送局里。
為促進寧波市交通系統“三防”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三防”工作能力,保障在臺風、洪水、潮汛等自然災害面前,車輛、船舶、公路水運基礎設施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制定了《寧波市交通系統“三防”應急預案》。
為有效防范和處置重特大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升級、后果擴大,減少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制定了《寧波市交通系統重特大事故應急處預案》。
為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交通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疏運,保證應急求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寧波市交通局制定了《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
近年來,寧波市應急反應機制初步建立,增強了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但現有機制總體看應急指揮系統還缺乏標準、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平臺。因此,建立起一套科學有效地城市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系統,增強城市交通應急反應能力,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城市交通帶來的不利影響,成為政府交通部門以及相關各部門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職責。
三、寧波城市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思考
1 建立智能交通管理系統
21世紀的交通將是智能化的交通。智能交通系統能快速準確地進行交通信息的采集、處理、決策和指揮調度,使交通基礎設施發揮出最大的效能,從而產生巨大的社會經濟效益。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成功案例表明智能交通在緩解交通擁擠、減少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環境、減少污染、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生產效率等方面有著巨大的促進作用。
目前,寧波初步建立了智能交通管理系統的總體框架,建設了包括交通信息綜合業務系統、交通信號控制系統、交通監視系統、 “電子警察”系統、智能卡口系統、高清動態視頻監控系統、無線移動警務系統等一大批先進的交通管理應用系統。在交通管理智能化發展方面,重點加強了五大系統的建設,即城市道路交通監控系統(一期、二期項目)、道路實時交通信息(事件)采集、監測系統、非現場執法系統、高清動態視頻監控系統、無線移動警務系統。智能化、高科技化交通管理系統為寧波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暢通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2 建立應對交通突發事件的運行機制
為了提高城市交通應急管理、預防和處置交通突發事件的能力,需要形成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反映靈敏、保障有力的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體系。
城市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多個部門的協調配合和共同努力。結合寧波實際,同時借鑒發達國家的先進管理經驗,我們認為,寧波城市應該建立預警聯動總中心,在該中心下,建立交通突發災害預警聯動分中心。
(1)實現在“總中心”下的資源共享
將城市電力部門、排水部門、氣象部門、地質部門、消防部門、治安部門、道路管理部門、建筑部門、交通部門等等各部門都納動中心,各部門建立預警子系統,通過聯動中心實現資源共享。聯動中心必須將會影響交通系統運營的預警信息及時傳入城市交通災害預警子系統中,便于該子系統及時采取預警措施。
(2)建立統一的報警號碼臺
目前,110、119、122,120等多個號碼臺的存在,使人們在危急關頭求助時,還需要首先想一想自己所處的狀況和應該撥什么號碼,因此必須將各類不同的社會服務號碼,如交警96122報警,醫療122急救,高速路政、高速拯救、業主管理處指揮中心、
FM93電臺收入交通信息導航等等多報警系統的聯動,可以建立統一的報警號碼臺,或者使各個信號臺之間相互溝通,無論是哪個信號臺收到報警信息,都有責任將其信號轉傳給正確的信號臺,確保指揮中心在最短的時間內收到報警信息,同時向多個部門同時發出指令,立即展開搶險、排險、救護、疏導、保衛、偵察等工作,勢必會極大地提高救援的效率和準確性。
(3)建立統一的應急領導和指揮體制,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應急工作
設立專門負責機構,并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設立值班電話,健全應急反應網絡。其職責是:最大限度地減少緊急事件造成的人員傷害和事故的破壞;領導和協調緊急事件管理系統。其主要任務包括:制定突發事件處置預案;開展人員培訓、處置演練、消防管理和信息技術服務;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各類緊急事件;給予下屬機構在處置緊急事件時所需人員、技術和資源的支持。
3 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城市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
應急預案是將突發事件的損失降到最低的有效補救措施。應急預案分總預案與專項預案。總預案是指對突發事故(件)進行應急處置的原則、組織、程序,以及有效控制的對策、措施等總體要求。專項預案是按照突發事故(件)的類別,組織指揮各單位,采取應急措施,有效控制的具體對策、措施。公管處、航管處、公路局等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并針對實施中的具體情況,適時對各級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1)完善交通管理和疏導的聯動應急預案
寧波是個臺風、暴雨多發區,有關部門須制定和完善非正常天氣狀況下的交通管理和疏導應急預案。交管部門應與氣象、水電、市政等部門保持聯系,及時通報天氣變化情況。如臺風來臨后,交管部門要派出警車維護道路交通的安全,必要時斷絕社會交通,確保交通安全。交管部門還要重點加強環路、橋區等重點區域的交通維護疏導,根據情況,適時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分流主路車輛走輔路。還要建立救援車輛綠色通道,凡執行緊急救援任務的救護車、消防車等,一律派出警車開道,確保特種救援車輛快速通行。
(2)完善交通事故急救制度
借鑒國外發達國家大多已經建立的較完備的交通事故急救制度,如要求學習駕車者首先須參加急救培訓班并取得證書后,才有資格考駕照:要求司機在車里預備急救箱等等。我國作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居世界首位的國家,寧波作為有權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大城市,有必要盡快建立現代化的交通事故急救制度,除了培訓駕駛員、交通部門管理人員等,同時在各級急救中心設立交通事故急救隊,保證一定的人員數量、裝備和技術,并建立急救培訓系統。這些預案和制度的出臺會很大程度上杜絕或緩解交通堵塞等災害的發生。
參考文獻:
[1]王慧艷:高速公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遼寧交通科技[J]2005(11):23-25
[2]朱嘉:談高速公路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建設,浙江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J]2005(5):65-67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xx、xx、xx、xx、xx、xx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任辦公室主任
二、各部門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制訂學校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確保全校師生了解預案;強化監測與預警,堅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食品衛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檢查;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各負其責,各工作組各司其職,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向上級匯報。
學校教務、工會、團委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自然災害、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組織安全技能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法制觀念;組織開展多種教育宣傳活動,加強師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參與突發事件人員的思想工作。做好學校平安保衛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校內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況;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案發現場,控制事態發展,配合做好偵破校園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學校后勤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公共衛生類突發公共事件。加強后勤設施服務檢查,配合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做好學校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監測學校人群的健康狀況,并根據存在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救治學校病傷人員。
學校其他部門職責: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采取應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保護好現場,穩定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三、運行機制
<一>、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逐級報告制度
最先獲悉可能發生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或發生突發事件者,應立即向校長或值周領導、值周組長報告,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向縣教育局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過程、傷亡人數、波及范圍,經濟損失初步估計和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時,隨著事態的發展做好續報工作。特殊時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
<二>、先期預防和處置措施
(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學校要根據政府的自然災害預警級別落實預防和處置措施,針對學校的特點,重點做好防汛、抗臺工作,消除安全隱患,一旦接到預報,立即進入抗災狀態。
1、一般災情
值班人員向分管領導匯報災情;分管領導進崗到位;通知下屬各處室負責人做好抗災準備。
2、較大災情
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匯報災情;主要領導進崗到位;落實防御措施,通知、部署學校相關人員做好抗災準備。
3、重大災情
全體領導進崗到位,成立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匯報災情;救災指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落實搶險救災,處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學校師生財產轉移安置和搶險救災,最大限度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并把災害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災害類突發事件
1、學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2、突發事故發生后,學校有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救助受傷害師生,同時在第一時間內把事故情況報告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并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向有關方面求助。
3、組織好學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工作,阻止學生參加突發事故救援工作。
4、對事故的處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
(三)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1、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具體措施: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內各處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校內的疫情通報:組織專門人員指導與督促落實各項防治疫情措施,做好進行應急狀態的準備;學校內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必須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體師生情況并及時上報;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全校師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計算機房、廁所等場所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縣政府批準;采取停課措施時,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采用電話咨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2、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縣教育局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衛生局;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保留造成事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事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部門處理;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3、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當此類事件發生,學校應迅速報告衛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四)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
1、一旦發現有發生此類事件的傾向,學校要立即向縣教育局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派出所匯報,同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針對不同情況,采取說服教育、思想引導相結合的方法,運用廣播、通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渠道解決問題。
2、學校積極配合上級和相關部門做耐心細致的說服、勸散工作。在教育疏導、反復勸散無效或發生聚集鬧事等情況時,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配合公安部門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態,堅決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門采取措施對違法人員依法處置,同時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3、事態平息后,學校認真總結教訓,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改進工作,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于在事件過程中出現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根據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應急保障機制
學校平時應根據要求配備消防器材以及消、殺、滅藥品等救災所需物資,組織和訓練出一支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隊伍。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總務處、校醫要及時、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證物資能源供應充足、醫療衛生服務到位。
〈四〉后期處置措施
(一)結果報送,建立檔案
按照逐級報告制度,突發事件過后,學校及時報送相關情況。報送內容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等。
學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資料整理歸案,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檔案。
(二)追究責任,實施獎懲
根據現場調查掌握的證據,對在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參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總結經驗,完善制度
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學校突發性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四、其他
學校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督促各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小組和各處室要根據本校實際和本預案要求,制定演練計劃并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要建立穩定的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隊伍,確保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