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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優化營商環境,按照市政務服務辦《天津市政務服務網上預約辦法(試行)》和《關于印發<天津市市區鄉鎮(街道)三級中心預約審批服務辦法(試行)>的通知》(津審〔2018〕11號)中“實行7×24小時預約服務、中午值班接待工作制度”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預約服務定義
預約服務是指行政相對人通過“天津市網上辦事大廳”平臺、現場、電話等方式,對將要辦理的事項向天津市北辰區政務服務中心提出八小時工作時間以外的預約申請,并在約定時間內到約定的服務窗口進行辦理的全過程。
延時服務是指為滿足“7×24小時預約服務”需要,天津市北辰區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在八小時工作時間以外,為行政相對人辦理事項的活動。
二、預約服務范圍
1.因特殊原因,必須在限定的時間內急需辦理的事項。
2.急需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
三、預約服務流程
1.行政相對人在工作日期間申請預約,可采取現場預約和電話預約(預約電話86814791),午休期間由中廳咨詢服務臺值班人員負責預約受理。
2.非工作時間可撥打24小時預約電話18526730772提出預約申請,并提供審批項目、預約時間、聯絡方式等信息,由行政值班人員負責預約受理。
3.受理人員負責填寫《預約登記表》,并及時通知承辦部門預約情況,承辦部門對行政相對人提出的預約時間和申辦事項進行確認,并履行一次性告知的義務后報監督管理科備案。
4.行政相對人持相關審批要件,在約定時間到約定窗口辦理相關事項。承辦人員應提前到崗,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與行政相對人溝通解決。
5.業務完成后,承辦部門在《預約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因其它原因未完成預約服務的,需書面說明情況)。
6.為保障服務質量,監督管理科將通過受理投訴和不定期抽查回訪等方式,核查事項辦理情況,并將反饋意見報中心領導。
四、相關要求
1.預約受理人員應積極主動詢問行政相對人相關信息并做好記錄,并于受理之時起15分鐘內將預約信息向承辦部門反饋。承辦部門應當確定專人負責辦理預約服務,在接收預約信息之時起1小時內與行政相對人核實相關情況。
2.預約時間,行政相對人最多可提前五個工作日進行預約,辦理當天不能預約。由行政相對人確定一個時間段,承辦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與其協商確定。
3.中廳及窗口值班人員值班期間應遵守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嚴禁以非工作時間為由違反工作紀律、降低服務質量。對于參與值班和窗口服務的工作人員,所屬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為相關人員安排相應補休,具體方案由部門自主確定。
4.在月度考核中,對完成預約服務的承辦部門,按次數及工作量進行相應加分。對因無故拒絕預約申請、拖延辦件、服務質量差等原因被投訴,經查實的,將對所屬部門視情節給予扣分等相應處理。
5.對屬于聯辦件的預約,被約部門應主動與牽頭部門聯系,由牽頭部門協調各聯辦部門,同步提供相關預約服務。
6.預約情況比較緊急的,承辦部門應視情況簡化流程,優先處理。
7.履行預約服務的部門及工作人員,應當在預約的時間之前到達崗位,受理或者辦理約定事項。
關鍵詞:橋梁;預應力;理論伸長量;現場控制
一、后張法橋梁空心板預制情況簡介
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魯北段小運河段工程施工Ⅱ標長12.228km,地處東昌府區,標段范圍內的建筑物工程包括橋梁16座,其中公路橋3座,生產橋13座。橋梁上部結構采用標準跨徑為16m、20m后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簡支空心板。
鋼絞線采用高強度低松弛Φs15.20mm鋼絞線,標準抗拉強度fpk≥1860Mpa,正彎矩區和負彎距區鋼絞線錨具均采用15-3型、15-4型、圓型錨具、圓形波紋管孔道及配套錨墊板、螺旋筋,鋼筋根據設計圖紙采用相應的Ⅰ級和Ⅱ級鋼筋。。預制空心板須待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混凝土強度85%,且混凝土齡期不小于7d,方可張拉。張拉前先校核千斤頂,然后按照圖紙提供的順序張拉。張拉采用張拉力與伸長量雙控,用電動油泵加壓,千斤頂張拉,兩端對稱進行。當預應力鋼束達到設計張拉力時,實際伸長量與理論伸長量的誤差應控制在6%以內。
二、計算伸長量的依據與方法
(一)計算伸長量的依據: 1、設計圖紙
2、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 TF50-2011)
3、預應力混凝土鋼絞線(GB/T5224-2003)
(二)計算方法:
本標段內空心板張拉采用兩端對稱,可從對稱線斷開,計算單邊的單端張拉伸長量,雙端張拉的總伸長量為單邊伸長量的2倍。
計算單端張拉伸長量采用分段計算法公式計算,分別計算出預應力鋼絞線直線段和曲線段的理論伸長量,然后相加再減去錨具變形、鋼絞線回縮即可得出單端張拉伸長量。
1、曲線段理論伸長量ΔL1按照《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 TF50-2011)中計算公式(1):
ΔL=
Pp×L
(1)
1
Ap×Ep
ΔL-預應力筋的理論伸長值(mm);
Pp-預應力筋的平均張拉力(N),直線筋取張拉端的拉力;兩端張拉的曲線筋,計算方法見公式(2);
L-預應力筋的分段長度(mm);
Ap-預應力筋的截面面積(mm2);
Ep-預應力筋的彈性模量(Mpa);
Pp的計算按照《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 TF50-2011)附錄C-2計算公式(2):
Pp=
P(1-e-(kx+μθ))
(2)
kx+μθ
P-預應力筋張拉端的張拉力(N);
θ-從張拉端至計算截面曲線孔道部分切線的夾角之和(rad);
x-從張拉端至計算截面的孔道長度;
k-孔道每束局部偏差對摩擦的影響系數;
μ-預應力筋與孔道壁之間的磨擦系數。
注:當預應力筋為直線時Pp=P0
2、直線段理論伸長量ΔL2按照公式(1)計算,Pp取張拉兩端拉力。
3、 單端理論伸長量ΔL=ΔL1+ΔL2-l
l-錨具變形、鋼絞線回縮量
三、計算過程:
1、計算參數的確定:
(1)有效計算長度確定:由于工作錨到工具錨之間的這一段鋼筋同樣有受力伸長,所以鋼絞線的有效計算長度必須加上這一段。
經現場測量,千斤頂長度為33.7cm,工作錨環厚6cm,錨具錨環厚3.5cm,該段長度L′=432mm。
(2)預應力筋的截面積Ap:根據《預應力鋼筋混凝土》(GB/T 5224-2003)查得,公稱直徑d=15.2mm低松弛高強度鋼絞線截面積Ap=140mm2。
(3)根據委托山東大學土建與水利學院測試中心檢驗《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檢測報告》查得 預應力筋的彈性模量Ep=1.979×105(Mpa);
(4)其他 參數由設計圖紙查得:
孔道每束局部偏差對摩擦的影響系數k=0.0015;
預應力筋與孔道壁之間的磨擦系數μ=0.25;
錨具變形、鋼絞線回縮為6mm(一端);
2、計算范例:
以16m跨公路橋中板2號鋼束為例:
圖紙照片:
鋼絞線束數=3 θ0=9°L0=15657mm
P=1395×140×3=585900N
曲線段:BC段
θ=×Ω
L1=1571mm
kx+μθ=0.0015×1.571+0.25××Ω=0.0416264
Pp=P*(1-e-(kx+μθ))/(kx+μθ)=585900×(1-e-0.0416264)/0.0416264=573873 N
ΔL1==573873×1.571/(140×3×1.979×105)=10.85mm
直線段:AB、CD、DE
ΔL2==585900×(1770+432+4487.5)/(140×3×1.979×105)=47.15mm
ΔL=ΔL1+ΔL2-l=10.85+47.15-6=52mm
四、計算值與設計值比較:
設計文件提供的設計伸長量是設計單位按通用資料選取的相關參數進行計算得來的。通常與實際材料的相關參數(如預應力筋的公稱截面面積、彈性模量、值等)有出入,在復核設計伸長量時應采用實測參數進行修正,以取得實際理論伸長量指導施工。
以一次現場實際張拉為例,張拉空心板為039公路橋下游幅1-4#,數據如下:
橋梁類型
橋梁跨度
板位
鋼束號
鋼束根數
設計伸長量
計算伸長量
實際伸長量
公路橋
16m
中板
2
3
48.1
52
49
公路橋
16m
中板
2
3
48.1
52
51
當以設計伸長量為標準時,偏差分別是1.87%和6.02%,其中一個是不符合規范要求的;而以計算伸長量為標準時,偏差則為5.77%和1.92%,符合規范要求。
五.張拉伸長值現場控制
文中著重討論了理論伸長量分段計算法,經比較,該計算滿足該工程施工的精度要求。因此,在施工時可以以此作為與實測伸長量的比較,確定張拉工作是否異常。
張拉異常原因的可以從以下幾種因素對理論伸長量造成波動來分析:1)預應力筋的彈性模量隨原材料的波動而波動;2)孔道每米局部偏差對摩擦的影響系數隨施工隊伍人員的操作質量波動而波動;3)孔道壁與預應力筋的摩擦系數隨波紋管質量、存放時間和銹蝕程度不同的變化而變化;4)預應力筋的截面積隨張拉力的變大而逐漸變小。
在現場張拉作業時應該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控制,從而減小實際伸長量值的誤差:1)波紋管的布置力求準確,嚴格按照圖紙安裝波紋管定位鋼筋,尤其是彎曲節點;2)按時對千斤頂進行標定及調試;3)澆筑混凝土時要清洗波紋管;4)穿束時要保證鋼絞線沒油污,并防止鋼絞線扭在一起;5)安裝工作錨和工具錨時應盡量敲緊夾片,以減少回縮;6)張拉時間不宜過快,持荷時間應符合規范;7)加強對張拉操作人員技能培訓,嚴格按照規范要求操作;8)張拉完應盡早壓漿。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國家審計; 審計準則; 比較研究
2007年美國審計署頒布了新版《美國政府審計準則》,對2003年版的政府審計準則進行了修改和完善。2010年中國審計署公布了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對2000年以后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和若干通用審計準則、專業審計準則進行了全面修訂。中美兩國最高審計機關在相隔不到五年的時間,先后各自修訂了審計準則,不僅會給本國審計工作帶來很大的變化,也將會給世界各國審計工作帶來深刻影響。審計準則是審計人員的行為規范,既是指導審計作業的“路線圖”,也是防范審計風險的“防護衣”。中美審計準則比較研究是國際比較審計研究的內容之一。對中美兩國審計準則進行比較研究,“揚長補短”,將會進一步促進我國審計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一、中美兩國審計準則主要差異
(一)準則“冠名”不同
有意思的是,為美國立法機關服務的美國審計機關,其制定的審計準則“冠名”為“政府審計準則”,而為各級政府所隸屬的中國審計機關,其制定的審計準則卻“冠名”為“國家審計準則”。筆者認為,出現這種情況原因在于對國家和政府含義的不同理解。理論上講,國家與政府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現實中又密不可分。
認為,國家是階級統治的工具;現代政府理論認為,國家是特定社會中享有的政治組織,政府是行使國家的機關。在我國,“國家實行審計監督制度”(審計法規定),因此,審計監督體現的是國家意志,是國家制度建設的“頂級設計”。雖然審計機關隸屬本級政府,但政府是“人民政府”,對政府負責從根本上講是要對人民負責,對國家負責。這樣看,我國審計機關名為“政府審計”,實為“國家審計”。中版準則“冠名”為“國家審計準則”也就順理成章。
政府一詞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政府,是指“國家機構的總體”,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狹義的政府就是指行政機關。美國審計機關是為立法機關服務的機構,由于立法機關也是“大”政府的組成部分,美國審計機關也可以稱為政府審計,因此,美版準則從廣義角度“冠名”為政府審計準則,也就不足為奇了。
(二)編寫體例不同
2007年版的《美國政府審計準則》(以下簡稱美版準則)的編寫體例采用的是“塊塊式”模式,即按照審計工作總的要求、審計的主要類型和職責編寫。如,在審計工作總的要求方面,明確了審計準則的適用范圍、道德準則規定、一般準則規定;在審計類型方面,明確了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的現場工作準則和報告準則規定;在審計職責方面,突出了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報告準則規定。由于鑒證業務也是美國審計機關的一項工作,因此,美版準則對鑒證業務活動專門制定了相應的準則。此外,為了不增加各章的篇幅而又必須對審計準則的內容做進一步的說明補充,美版準則制定了“附錄:補充指南”。
2010年版的中國《國家審計準則》(以下簡稱中版準則)改變了前兩版“基本準則+通用準則+專用準則”的編寫體例,采取了總括性的“條條式”模式編寫,即將基本準則和通用準則“合二為一”,這樣,修訂后的中版準則總體上是按照審計作業流程的順序編寫。除第一章、第二章外,從第三章開始到第五章,“不分審計類型”,分別對審計計劃(包括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編制、審計工作方案編制)、審計實施(包括審計實施方案編制、審計證據獲取、審計紀錄編寫等)、審計報告(包括形式、內容、編審、審理、送達)等主要工作程序和相關概念一并作了具體規定。
(三)涵蓋范圍不同
審計準則既是審計人員行為的依據,也是審計工作開展情況的“寫照”。根據本國審計工作的實際,美版準則“適用于審計師和審計組織對政府機構、獲得政府資助的單位的審計和鑒證業務”(第一章),從美版準則涉及的內容來看,財務審計(雖然較少占用工作量)、績效審計是美國審計機關的基本工作任務,因此這些審計活動都被美版準則所覆蓋。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鑒證業務是美國審計機關的一項特殊職能,因此,在美版準則中專門制定了鑒證業務一般準則、現場工作準則及報告準則。另外,美國審計機關在不損害審計獨立性的情況下還可以執行非審計業務,為此,美版準則的一般準則和“附錄:補充指南——第三章的附屬信息”,對開展非審計業務制定了專門規定。
中版準則的適用范圍沒有作特別說明,但考慮到我國審計機關1983年恢復建立后,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是各級審計機關開展的主要審計類型,雖然一部分審計機關率先開展了績效審計,但大多基層審計機關績效審計的開展還處于起步階段,因此,中版準則所覆蓋的主要是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和審計調查,以及基于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審計。
(四)內容繁簡不同
美版準則突出了對審計職業道德和獨立性的要求。美版準則第三章用整章篇幅對審計職業道德進行了詳細規定。美國審計機關要求審計師必須遵守“公眾利益至上、誠實正直、客觀公正、正當使用政府信息、資源和權力、勤勉盡責”的職業道德原則,并對每一個道德原則都作了詳盡解釋和說明。在第四章一般準則里,著重就審計組織和審計師的“獨立性”問題、損害“獨立性”的情形(個人損害、外部損害和組織的損害)以及如何保障“獨立性”進行了細致規定和描述。另外,美版準則將績效審計納入其中,從績效審計現場工作和報告兩個方面作了具體詳細的規定。
比較而言,中版準則雖然在第二章也對遵守審計職業道德和保持獨立性作出了基本規定,并且規定審計人員執行審計業務時要“嚴格執行審計紀律”,但“筆墨”更多地放到了對審計程序和審計質量控制的規定和要求。中版準則一共200條,其中有關審計程序內容的占146條,有關審計質量控制內容的占25條。另外,從我國國情出發,由于在一些領域和一些單位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現,因此,中版準則對專案審計(即重大違法行為檢查)也作了專門的具體規定。
(五)概念處理方式不同
美版準則對一些執行審計業務中涉及的重要概念給出了定義或解釋性說明,為審計人員理解、把握和執行審計準則提供了依據。如在一般準則中對“專業判斷”和“勝任能力”給出了概念解釋。在財務審計現場工作準則里,對“濫用行為”給出了解釋性說明。在財務審計報告準則中,對“重大缺陷、實質缺陷”的概念作出了解釋。在績效審計現場工作準則中,對“重要性、審計風險、審計目標、內部控制、欺詐”等概念下了定義。
相對而言,中版準則雖然也在使用以上概念,但沒有對以上概念作出具體解釋,只是對“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概念,“審計證據、重大違法行為”等基本概念作了必要的解釋性說明。對于如何把握“重要性”等概念,中版準則明確“審計人員可以參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有關規定確定和運用重要性(概念)”。
(六)質量控制路徑選擇不同
美版準則對質量控制的路徑選擇的是內外結合方式。即內部質量控制和外部同業復核。美版準則的一般準則規定,“審計組織應該至少每三年接受一次獨立于被檢查組織的檢查者對其審計和鑒證業務進行的外部同業復核”。中版準則對質量控制路徑選擇的是主要依靠內部監督機制。一是業務部門的復核機制;二是審計機關內設法規審理機構的審理機制;三是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開展審計業務質量檢查。
美版準則雖然強調對審計組織質量控制,但沒有對審計組織中的成員應當承擔的審計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中版準則在這方面的規定比較突出。中版準則第174條規定:“審計機關實行審計組成員、審計組主審、審計組組長、審計機關業務部門、審理機構、總審計師和審計機關負責人對審計業務的分級質量控制”,并在其后規定了各個層級的工作職責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二、中美兩國審計準則相同之處
(一)審計理念基本相同
美版準則的前言說,公共資源使用中的透明原則和責任原則是國家治理的關鍵,政府官員及聯邦資金的接受者有責任確保公共服務的效率性、經濟性、效果性、道德性、公正性,并實現預期項目目標。高質量的審計是政府對公眾負責的關鍵,也是保證相關項目中資源使用透明的關鍵。政府項目審計對政府決策和項目的責任、績效及運行成本提供獨立、客觀、無偏見的評估。政府審計同樣對股東及社會公眾負責,其提供關鍵信息、幫助改善項目運行與績效、降低成本、促進決策、完善激勵、識別問題的關鍵與發展趨勢。
中版準則的總則說,審計機關的主要工作目標是通過監督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推動民主法治,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家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審計機關在確定審計項目時應當調查了解國家和地區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經濟活動情況、政府工作中心、公眾關注的事項等審計需求,評估初選審計項目在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性、政府行政首長和相關領導機關及公眾關注程度、資金和資產規模等。
中美兩國審計機關以上表述盡管“語境”不同,但審計理念是相通的,即審計機關是國家治理的重要工具,是促進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審計監督要為國家治理服務,要為社會公眾服務。高質量的審計工作有助于實現和保證審計職能和作用的有效發揮。
(二)執業要求基本相同
無論是美版準則還是中版準則,作為規范審計人員行為的“準繩”,都對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執業中涉及到的職業道德、獨立性保持、勝任能力要求、現場工作流程、審計報告編寫和分發等提出了比較一致的要求。如在明確勝任能力方面,美版準則的一般準則規定:從事審計和鑒證業務的人員應該從整體上具備完成任務所需要的足夠的執業勝任能力。中版準則第二章規定: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執行審計業務,應當具備本準則規定的資格條件(第十三條)和職業要求(第十四條)。在強調審計紀錄方面,美版準則的財務審計現場工作準則規定:審計師必須就每一次審計準備審計紀錄文件,以便詳細、清楚地了解審計工作的執行情況(包括性質、時間選擇、范圍以及審計程序執行的結果)、審計證據的獲取及來源和得出的結論。審計師的審計記錄必須讓一個有經驗但又沒有接觸過該審計業務的審計師能夠看懂下列內容……中版準則也規定:審計人員應當真實、完整地記錄實施審計的過程、得出的結論和與審計項目有關的重要管理事項,審計人員的記錄應當使未參與該項業務的有經驗的其他審計人員能夠理解其執行的審計措施、獲取的審計證據、作出的職業判斷和得出的審計結論。
(三)重視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和建議的落實
審計監督并不是“一查了之”。中美兩國審計機關都比較重視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和建議的落實,并在審計準則中都作了明確規定。美版準則的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現場工作準則規定:在計劃審計時,審計師應要求被審計單位的管理層確認以往財務審計績效審計……是否落實了相關建議。中版準則也規定:審計人員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可以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以往接受審計和監管及其整改情況。中版準則還對審計整改檢查工作作了專門規定。
(四)共同強調審計質量控制
美版準則和中版準則都強調了對審計項目質量控制的重要性。美版準則中的一般準則規定,“審計組織應該:建立質量控制系統,向審計組織提供合理保證,保證審計組織及其員工遵循職業準則及可適用的法律、法規”。審計組織的質量控制系統包括審計組織的領導層。此外,美版準則還規定了審計組織內部的質量領導責任,每年至少分析并總結監督程序的結果,以發現需要改進的任何系統問題,并提交補救措施。
中版準則第一章和第六章(審計質量控制和責任)都規定“審計機關應當建立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審計質量控制制度的涉及范圍包括:審計質量責任、審計職業道德、審計人力資源、審計業務執行、審計質量監控等。還規定:審計機關應當對其業務部門、派出機構實行審計業務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審計質量控制目標的實現情況,及時發現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及其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并采取措施加以糾正或者改進。
三、幾點建議
中美之間國情不同、政情不同,審計機關的領導體制也各不相同,分別為立法機關(國會)和行政機關(政府)服務,因此,制定審計準則的大背景不同也就在所難免。但是,畢竟中美審計機關都姓“審”,審計準則之間的差異反而會成為相互學習借鑒的重要途徑。學習借鑒是雙向的。在這里,筆者結合我國國情僅就如何學習借鑒美版準則規定的一些做法提出幾點建議,以進一步完善我國國家審計準則體系。
(一)積極著手制定績效審計準則(指南)
審計署《“十二五”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指出: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審計法律規范體系,規范審計行為,推進依法審計。2010年中國審計署公布了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就是落實這一規劃的具體體現。問題是,這一規劃還提出了“全面推進績效審計”,堅持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審計與績效審計相結合的要求。為適應“全面推進績效審計”的需要,規范各級審計機關績效審計的行為,有必要在總結我國開展績效審計經驗的基礎上,借鑒國外績效審計的做法,著手研究制定績效審計規范。鑒于審計署于2010年剛剛公布了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短期內不會再做修訂的實際,建議審計署考慮從審計指南層次制定我國國家審計績效審計指南。地方審計機關也可以結合自身的特點,研究制定績效審計規范性文件,用于指導規范本地區績效審計活動。
(二)重視重要審計概念的定義和解釋說明
如果說審計準則是審計人員的行為準繩,那么,概念體系則是審計準則的支撐。審計準則是由一系列專門的概念體系組成的規范性文件。對重要審計概念下定義或作解釋性說明,是正確理解、把握和執行審計準則具體條款的前提和保障。如果欠缺這些重要概念,就為理解上產生歧義和執行中出現偏差埋下了伏筆。其實,2000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和若干通用審計準則、專業審計準則對“重要性、審計風險、內部控制”等重要審計概念都有明確定義和解釋性說明(是否科學另當別論),因此,建議以后修訂審計準則或制定有關審計指南體系時,應該把確定重要審計概念的定義和解釋性說明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并參照美版準則和其他國家審計準則的規定,形成符合我國國情的審計概念體系,以完善我國國家審計準則的相應概念定義和解釋性說明,為審計人員執行審計準則、審計指南提供便利條件。
(三)進一步規范非審計業務
從美版準則中可以看到,美國審計機關除承擔審計業務外,還執行一些非審計業務,如“為政府用途或某些特定情形制定準則、方法、審計指南”、“為立法機關或獨立外部組織提供援助和專業技能”、“提供培訓、演講和技能展示”等。對開展這些非審計業務,美版準則通過其“附錄:補充指南”加以規范,以避免影響審計的獨立性。我國審計機關也有“非審計業務”存在,包括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各個專項治理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大案件,參與有關部門立法立規征求意見活動,為被審計單位提供法律法規培訓等。從目前看,這些非審計業務活動尚沒有納入到我國審計準則調整范圍內。建議審計署借鑒美國審計機關的做法,對我國審計機關開展的非審計業務通過制定審計指南層次的規范性文件加以指導和規范。
(四)探索建立“外部同業復核”制度
美國審計機關的外部同業復核制度是加強審計質量控制的重要方式。美版準則的一般準則規定:外部同業復核的職責是確定被檢查的審計組織的內部質量控制系統是否充分,是否遵循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為遵循適用的專業準則提供合理保證。外部同業復核組織必須是獨立于被檢查的審計組織之外的機構。據美國審計署《質量控制手冊》介紹,加拿大審計署曾經作為外部同業復核機構對美國審計署開展過外部同業復核。當然,這與兩國國家相鄰、價值觀相近、語言文化相通等因素有很大關系。由于種種原因目前我國還不太可能邀請國外審計機關來我國開展外部同業復核。我們需要借鑒的是利用審計機關的外部組織機構檢查審計質量所起到的獨特作用,以作為審計機關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重要補充。目前審計機關的審計質量檢查主要是在審計機關上下級之間進行的。建議采取由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不同地區同級審計機關的方式(如某省下屬兩市的審計機關),開展審計質量“互查”活動,通過互查和互比互學,找到影響審計質量的薄弱環節,完善相關制度措施,達到進一步提高審計質量的目的,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外部同業復核制度。
【參考文獻】
[1] 國家審計準則宣傳提綱[N].中國審計報,2010-09-10.
[2] 美國政府審計準則(2007年修訂版)[S].中國法制出版社,2012.
摘 要:我國內部審計已被列入法律監管,逐步成為組織、機構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內部審計控制職能轉型成為必然,現代內部審計的主要作用是“確立和建議”,而不再是過去的“監督和復核”。這一職能轉變賦予內部審計更多的內涵,也將推動內部審計職業角色的轉變。以內部審計為基礎對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進行防范,并參與組織、機構的戰略計劃部署,真正起到事前、事中控制,為組織、機構創造價值,促進組織、機構的健康發展,從而得以體現內部審計的價值,這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
關鍵詞 :內部審計 職能轉型 內控制度 風險管理
基金項目:山東社會科學院自選項目《現代內部審計控制職能轉型的必然》研究成果。
經濟的迅速發展,使組織、機構經濟主體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隨之經濟運行格局也發生了變化,這就給內部審計帶來了新的課題。要做到為組織、機構增加價值并提高組織、機構的運作效率,為組織、機構管理服務實現預期目標,必須要提高內部審計的控制,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
一、現代內部審計控制職能轉型的現狀及意義
1、現代內部審計控制職能轉型的意義
現代內部審計的首要是預防問題發生,在現有的經濟運行格局下,內部審計應在戰略決策、經營方略、管理機制、風險控制等方面積極參與并開展一系列活動,有效發揮內部審計控制,加強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十分必要且意義深遠。
⑴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與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的目的是:通過一種系統、規范的方法來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1]
⑵通過內部審計控制,能夠及時地發現企業風險管理內部環境中組織治理結構的管理漏洞和內部控制弱點,以防偏差,及時糾錯,幫助組織、機構達到預期目的。通過內部審計控制過程發現的問題,及時客觀地向組織、機構的高級管理層建設性地提出審計建議,使組織、機構的戰略層對所需要改進的項目做出科學決策,并跟蹤落實,使制定的工作目標按預定方案順利進行,從根本上改善組織、機構的經營狀況,從而增加價值。
⑶內部審計控制參與到風險管理工作中,發現問題所在,以此提高控制能力,不斷改進工作程序,成為組織、機構的‘偵察兵’,在融洽各方面的關系下樹立權威性,為組織、機構高管層做好咨詢與服務,使組織、機構健康發展。
2、國內外研究文獻述評
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內部審計控制理論研究發展到今天,較有影響的內部審計控制理論研究模式有美國的coso、英國的cadbury、加拿大的coco。他們從不同角度剖析了組織機構戰略經營的一系列管理活動,研究制定出符合時展需要的內部審計控制框架。
⑴美國的內部審計控制的研究成果。Coso委員會在2001年成立了企業風險管理項目咨詢委員會,并開始對其進行研究,在2003年頒布了《企業風險管理—整體框架》征求意見稿,并于2004年9月29日頒布正式稿。Coso委員會在企業風險管理(ERM)內容摘要中,將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相互融合,明確指出了內部控制是企業風險管理不可分割的部分,全面風險管理(ERM)涵括了整個內部控制管理,并不是取代內部審計控制框架。coso框架指出,一個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將影響組織目標實現的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1]
⑵英國內部審計控制的研究成果。從1992到1999年英國理論界和實務界對內部控制的研究逐步趨于系統和完善。1999年特恩布爾在報告中就如何構建 “健全的內部控制”提供了詳細的指南。它認為董事會要對組織的內部控制負責,就應制定正確的內部控制政策,還要確保內部控制在風險管理方面有效性。特恩布爾報告確定了內部控制定義,也推進其發展,它強調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要通過具體戰略參與才能創造價值,這表明了風險導向與內部控制時代的到來。[3]
⑶加拿大內部審計控制的研究成果。由于加拿大社會公眾要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加之監管機構為保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越來越重視公司內部控制,于1992年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成立了coco委員會,經過幾年的研究,出臺了關于內部控制的框架性文件“控制指南”,該指南對內部控制的定義、要素、作用、參與者及原則進行了闡述,建立了比較完整的內部控制體系。[2]
⑷國內內部審計的現狀。我國內部審計已被列入法律監管,逐步成為組織、機構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法律層面上,組織、機構的內部審計列入法律監管的范圍,將逐步成為完善組織、機構治理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公共部門的內部審計體系建設也將趨于強化。
2003年2月,審計署了修訂后的《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明確規定:“國家機關、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4]
2008年修訂后的審計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依法屬于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5]
五部委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國資委的《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審計指引》、證監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保監會的《保險公司內部審計指引(試行)》,以及農業部、交通部等部委制定的本部門、本行業的內部審計規定,都對內部審計工作作了具體的規定。
隨著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的不斷發展變化,國家形勢的需要,2014年10月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48號),明確指出“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內部審計作用”。
二、內部控制研究的啟示
國外內部控制包含了財務和審計的范疇,從其研究歷程的發展看,給我們的啟示是,風險導向內部控制的時代到來了。今后的內部控制工作的重點由控制轉向了風險。把風險管理作為主要的內部控制要素,有效的風險管理和健全的組織、機構治理結構機制是今后一段時期主要研究的目標。
1、內部審計控制參與風險管理可以從源頭避免風險
將內部審計控制納入風險管理內部控制體系,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方面進行風險評估,包括對風險管理機制、風險識別、風險評估方法及風險應對措施的適當性和有效性進行評估。
內部審計控制只有與風險管理相融合才能真正從源頭避免風險,才能實現最佳效果。一些風險的概率非常大,包括組織、機構的采購業務、銷售業務、投融資業務、資產管理、研發項目、工程項目、財務收支、經濟合同、預算管理和信息系統等,都存在大量的風險隱患,這些隱患有的超出了組織的風險容忍度,且無法抑制,為避免受風險的影響,內部審計對組織、機構還未建立健全風險管理機制的,有責任積極向組織、機構戰略管理層提出建立健全風險管理機制的相關建議。內部審計控制通過風險管理機制運行,參與具體戰略,才能起到從源頭避免風險。對風險管理的監控實際上就是判定組織、機構高級管理層的風險管理業績的好壞,內部審計對風險評估過程進行再次評估既是風險管理,可以為組織、機構提供真實有效的風險管理過程的相關信息,從源頭上避免了風險。
2、內部審計控制參與風險管理可以幫助組織實現工作目標
在一個組織、機構中最重要的是:高層管理者能否充分了解掌握這個組織、機構中生產經營以及資金的投放、使用、效益等其他各個環節中存在的隱患問題,以此而制定出適合本組織的工作計劃和目標,并可以安全高效的實現其工作目標而增加價值。
內部審計人員關注的工作焦點正適合此要求,他們在第一線通過詳細的審前調查,發現并掌握具體存在風險的隱患問題,并了解企業風險管理內部環境中組織治理結構的情況,以內部審計為基礎對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分析預測,從而揭示實際經營各環節存在的弊端與漏洞。管理層可以利用內部審計部門將可靠的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過程的相關信息,制定本組織、機構的能夠高效規避風險的工作目標并加以組織實施,最終實現其工作目標來增加價值,對自己正在履行受托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負責。
3、內部審計控制參與風險管理可以從源頭防止腐敗的發生
內部審計控制對組織、機構內部經營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進行風險管理與控制,除上述外,還有差錯糾弊、防止浪費、防止營私舞弊等作用,內部審計深入了解工作執行環節,及時發現薄弱環節和漏洞,把違法違紀問題遏制在萌芽階段。
預防風險首要通過建章立制維護內部控制環境,通過內部審計控制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審計控制等方式,從制度上約束人和事,可以達到從源頭預防腐敗問題發生。?
由此可見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可以降低或避免組織、機構的各項經濟損失,是組織、機構溝通機制的安全閥,對維護本組織、機構的經濟利益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的作用。
三、內部審計控制理論研究定位問題
1、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控制是內部審計的發展方向
風險導向內部控制是內部審計工作重點由過去的“控制”轉向“風險”。現代內部審計除了關注傳統的內部控制外,更注重有效的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和健全的組織治理結構。在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觀念下,使內部審計計劃與組織、機構戰略管理層的風險戰略計劃融合在一起,以現代風險管理理念和原則拓展和沿變單一審核監督職能。將過去的測試控制職能轉型為通過對風險測試而確立風險,最終達到管理風險,其效益大于成本控制,是最經濟適用的,使內部審計控制貫穿整個經營過程,使風險管理成為組織、機構管理的重中之重。內部審計師應成為內部戰略計劃者,及時、準確地為管理層揭示經營風險,確保組織、機構經營活動正常的運轉,順利實現組織目標,這一定位已經成為內部審計職業發展的目標,也是內部審計今后一段時期的發展方向。
2、內部審計控制要起到事前、事中控制
我國內部審計主要側重于會計和審計的事后審計,在內部審計過程中采用基礎審計方法,通過對內部控制基礎點的測試,來評價或反映組織、機構在整個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沒有起到事前、事中控制,沒有將內部審計控制的成本降至最小化,因而我國應借鑒國外的經驗,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在現有的經濟運行格局下,對組織結構和機構治理等多方面進行規范,確定組織治理與內部控制之間真正形成良性的互動關系。現代內部審計,應通過第一線詳細的審前調查,掌握具體存在風險的環節,以防范組織、機構風險管理內部環境中存在的弊端與漏洞,建議和確立組織、機構高層管理者在組織治理中以內部審計為基礎對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進行防范,并參與組織、機構的戰略計劃部署,真正起到事前、事中控制,才能為機構創造價值。現代內部審計的主要作用應是“確立和建議”,而不再是過去的“監督和復核”。這一職能轉變賦予內部審計更多的內涵,也推動內部審計職業角色的轉變。
3、通過體制、機制的改革來完善風險管理體系消除風險
要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第一,內部審計機構應在組織、機構最高層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獨立于其它職能部門,并根據組織、機構的需要隨時對經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控制;第二,與被審機構沒有任何內部審計獨立性的組織和利益關系,以免影響或干擾內部審計質量;第三,繼續強化法規制度,法律是天下共同遵守的準繩,只有依法、執法,才能使所有人不敢也不能依仗權勢而觸犯法律,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結論
綜上所述,以現代風險管理理念和原則在風險管理戰略方針和策略指導下,內部審計職能轉型是必然的,以建議和確立組織、機構高層管理者在組織治理中以內部審計為基礎對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進行防范,并參與組織、機構的戰略計劃部署,真正起到事前、事中控制,才能為組織、機構創造價值;能及時、準確地為管理層揭示經營中各環節的漏洞與風險,確保組織、機構經營活動正常的運轉,順利實現組織、機構目標;以加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確保與被審機構沒有任何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利益關系,以免影響或干擾內部審計質量,從源頭防治風險發生。內部審計控制應在組織、機構的戰略決策、經營方略、管理機制、風險控制等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
內部審計控制職能的轉型,是國家發展的需要,是經濟發展的需要,是社會發展的需要,是人類進步的必然。
參考文獻
[1] 劉逸林、董明.中美內部控制發展及比較研究[j] 財會通訊.2009.(3).
[2] 王展翔 加拿大coco委員會內部控制框架評述[j] 商業研究.2005.(1).
[3] 王秀杰、王秀芝. 英國內部控制發展的歷史透視與思考[j] 遼寧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08.(3).
[4]2011年1月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的新版《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中,內部審計全新的定義.
[5]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2006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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