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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學習《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系列法律法規為主題,深入貫徹落實《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提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隊伍依法行政能力,強化餐飲服務單位第一責任人意識,全面提升我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和企業自身管理的水平,保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
二、培訓目標
(一)通過崗位培訓,全面提升餐飲服務監管人員的執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推進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
(二)對餐飲服務重點崗位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礎知識等內容的培訓,促使企業樹立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強化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識、自律意識,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培訓對象
(一)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和協管員。
(二)餐飲服務重點崗位人員包括中型及以上餐飲服務單位(含學校、企業、建筑工地食堂)負責人及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農村土廚師等。
(三)餐飲服務單位其他餐飲從業人員。
四、培訓安排
(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培訓班
1.培訓內容:當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形勢和任務;餐飲服務食物中毒預防及餐飲具消毒;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現場監督等。
2.培訓對象: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和協管員。
3.培訓時間:4-7月份。
(二)中型及以上餐飲服務單位、學校食堂培訓班
1.培訓內容: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餐飲服務食物中毒預防及餐飲具消毒知識等。
2.培訓對象:縣轄區內中型及以上餐飲服務單位負責人及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學校食堂負責人及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
3.培訓時間:4-5月份。
(三)企業、建筑工地食堂培訓班
1.培訓內容: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企業、建筑工地食堂的許可條件與管理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常見的食物中毒及處理等食品安全知識。
2.培訓對象:企業、建筑工地食堂負責人及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3.培訓時間:全年(由當地鎮街政府與中隊協定)。
(四)農村土廚師培訓班
1.培訓內容: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食物中毒預防知識等。
2.培訓對象:縣轄區農村土廚師等。
3.培訓時間:6-9月份。
(五)餐飲服務單位其他餐飲從業人員培訓班
餐飲服務單位根據培訓大綱制定培訓內容,由各單位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其他從業人員的培訓。
五、組織方式
(一)局餐飲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和協管員、中型以上(含中型)餐飲服務單位及學校食堂負責人和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由局餐飲科負責組織開展,中隊配合。
(二)企業及建筑工地食堂負責人、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農村土廚師的培訓工作由當地鎮(街)牽頭組織,轄區中隊負責實施。
(三)餐飲服務單位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
六、培訓方式
(一)集中培訓與自學相結合。除本局餐飲科及各中隊自行集中授課外,必要時邀請上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家集中授課,下發專家授課的相關培訓材料。同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和協管員應當利用業余時間加強自學,不斷提高執法水平與業務技能。
(二)崗前培訓與日常培訓相結合。餐飲單位對本單位新招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其他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強化培訓。
(三)交流考察學習。適時開展交流考察活動,向先進地區、先進單位學習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先進經驗,取長補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七、培訓監督與考核
(一)局餐飲科,各中隊負責本轄區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的指導及其監督管理,制訂培訓及考核的年度計劃和具體操作方案,并負責組織對轄區內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和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二)餐飲服務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培訓和考核。從業人員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并按照培訓大綱的要求組織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參加上崗前的初次培訓和在崗期間的每年強化培訓,培訓情況應當有記錄。
(三)餐飲科,各中隊要將重點餐飲服務單位對其自身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作為日常監管的內容之一,督促餐飲服務單位每年對其從業人員進行一次相關知識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從業人員,應當停止其上崗資格,并按要求經過培訓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八、培訓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高度重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必須狠抓培訓,強化考核,充分認識培訓是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科室長、中隊長應帶頭參加培訓,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
一、牢固樹立餐飲服務單位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識,強化行業自律、依法誠信經營,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確保消費者飲食安全。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配備專職人員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堅持每日進行檢查,督促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管理,保證所有食品從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健康體檢,持有效健康證上崗,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范性文件的學習。
四、建立并落實食品及其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認真做好進貨驗收工作和進貨臺賬登記,食品原料索證索票備案、臺賬登記,建立率達100%。
五、采購的生肉及制品必須從正當渠道進購,證票齊全,杜絕使用病死或來源不明的畜禽肉類及其制品。
六、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用油脂、劣質食用油和廢棄食用油,不使用散裝油脂,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對食品添加劑要嚴格實行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
七、如有自制飲料(包括調制和現榨)、自制調味料的,保證按要求向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備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及菜單上予以公示。
八、食品制作過程各環節操作規范均符合安全要求,不使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
九、餐飲單位舉辦10桌(含1/,!/0桌)以上的宴席、學生集體用餐的食品成品應留樣。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
十、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清除變質和過期食品。食品冷藏、冷凍貯藏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有明顯區分標志。
十三、隨時維護維修食品加工設施設備,保證其正常運轉使用,并保持清潔。
十四、加強餐飲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確的餐飲具清洗、消毒和保潔方法,餐飲具消毒合格率100%。
十五、保持加工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垃圾桶應密閉加蓋,并做到日產日清;做好防蠅、防鼠、防蟲工作。
十六、強化餐廚廢棄物管理,做好餐廚廢棄物處置流向登記。
十七、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積極迅速上報并配合相關監督部門調查處理,主動做好善后工作,不遲報、瞞報。
十八、餐飲服務單位須嚴格自強自律,誠信經營、守法經營。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如發現上述違法行為,我們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予以嚴肅查處,決不姑息。
十九、此責任書一式兩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餐飲服務單位各一份。
責任單位(蓋章):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獎金實行“基數+獎勵”的方式進行考核兌現。
二、基數獎金額是多少?各鎮系數分別是多少?
各鎮基數獎金×各鎮系數=各鎮基數獎金額。各鎮基數獎金為2400元,各鎮系數由各鎮餐飲單位數量決定,餐飲服務單位10戶以下的鎮系數為1.0,10-20戶的鎮系數為1.1,20-30戶的鎮系數為1.3,30戶以上的鎮系數為1.4。
三、具體的考核內容是什么?
1.掌握轄區里餐飲單位情況,有詳細的基礎資料。對轄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情況不清,資料與實際不符,發現一處(次)扣30元。
2.年度對餐飲單位監督檢查覆蓋不少于4次。少一戶一次扣10元。
3.做好從業人員的培訓和體檢工作,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證辦理不到位,發現1人扣30元。
4.積極處理群眾餐飲安全方面投訴舉報。發生群眾投訴舉報,不能自行處理,造成一定影響的,一次扣100元。
5.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按照規定進行處置。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等級事故,在規定時間內瞞報、漏報或上報不及時、處理不力,造成影響的,扣罰獎金基數100%;發生群體性餐飲食品安全事件,不積極主動配合調查的,扣罰獎金基數的30%。
6.建立“民間幫廚”檔案并對幫廚人員進行培訓和體檢。少建立一個幫廚或者未體檢、培訓一人次扣50元。
7.及時報送各項小結和報表,每月報送餐飲監管信息1條以上。材料報送不及時一次扣30元,每月不報信息扣20元。
8.積極完成縣食品藥品監管局交辦事項。未完成的一次扣50元。
9.所有餐飲單位衛生狀況要干凈整潔。發現臟、亂、差一處扣10元。
四、如何獎勵?
1.為鎮餐飲服務單位每辦理1個大中型《餐飲服務許可證》獎勵80元,辦理1個小吃部《餐飲服務許可證》獎勵40元。
2.對30人以上農村群體性聚餐及時到現場指導,指導一次加獎30元。
地溝油是垃圾油,極不衛生、質量極差,過氧化值、酸價、水分嚴重超標的非食用油。它含有毒素,一旦食用,則會破壞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腹瀉、強烈腹痛,以至食物中毒,甚至致癌,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如何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防止地溝油流入餐桌,讓老百姓吃上放心油,成了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重中之重。
本文為了解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監管現狀,闡述了食品藥品監督檢測環節的監管難度,分析各監管部門間分段管理,難以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從餐廚廢油和廢棄物的回收、處置方式監管、執法立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等幾個方面,敘述了加強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食品安全監管的對策,從而杜絕地溝油回流餐桌,保證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監管現狀
地溝油上餐桌,早在20世紀90年代在國內報道。各級監管部門一直在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活動并嚴厲查處一些地溝油案件。然而,20年過去,地溝油事件屢禁不止,卻有愈演愈烈的態勢,近日大有跨省市的地溝油犯罪網絡,跨地域的集掏撈、粗煉、倒賣、深加工、批發、零售為一體的龐大的地溝油產銷鏈條。每年有近百萬噸地溝油回流餐桌,已經成為當今社會熱點事件和民眾焦點話題。
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餐飲服務環節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專項整治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工作中也發現了監管中存在的一些問題:①餐飲服務環節廚余廢油與餐飲廢棄物流向難以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7月國務院曾下發《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意見》,但只給出了方向,沒有具體實施方案。因此實際操作以來,地方政府及各監管部門之間,組織、領導、協調、配合、分工以及一些細節未形成統一的規范的處置體系,目前絕大部分地區尚未成立經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回收、處置單位,致使大部分餐飲服務環節的餐廚廢棄物多被一些自稱養豬、養狗、養雞等養殖人員回收,甚至一些小吃部將餐廚廢棄物倒入了生活垃圾收運點,致使餐廚廚余廢油和廢棄物去向、處置不明,難以監管。②成品地溝油與成品食用油難以鑒別,加大了食品監督檢測環節的監管難度。如今食用油是否是地溝油的鑒別技術依然尚未誕生,這就無法檢測在餐飲服務環節使用的食用油是否是流回餐桌的地溝油,給監管帶來了很大難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理辦法》規定,餐飲服務環節采購食品時,應當建立食品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以保證食品的來源渠道合法。但是,當我們在實際工作中進行檢查時,只能驗明其食用油的來源,以及固定供貨商是否合法,卻不能證明是否是問題油,甚至是否是地溝油。③成本低,利益最大化,增加了地溝油回流入餐桌的概率。絕大多數餐飲服務經營者,特別是一些小餐館、小吃部、火鍋店,包括學校、企業等集體食堂,為了降低成本,大多采購價格較低的油,尤其是散裝油,這本無可厚非,但卻為地溝油流向餐桌松開了第一道閥門,因為地溝油價格比正常食用油的價格要便宜很多。④各監管部門間分段管理,難以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由于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分別由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但3家監管部門沒有共同的上級領導組織機關,致使出現了誰都應管,誰都不管的現象。目前,地溝油形成大型的產業規模,也正是鉆了各部門職責不清的空子。按照現有的文件,對地溝油的管理屬于齊抓共管,從上游到下游都是層層設卡,工商、質監、食藥監督、公安、衛生等部門各有其責。而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完善的監管制度和統一的領導,致使分段監管沒有形成行之有效的齊抓共管的局面。
加強餐飲服務環節地溝油食品安全監管的對策
必須建立起餐廚廢棄物回收站及相應的配套措施:要想徹底消滅地溝油,必須從源頭抓起。建立餐廚廢棄物回收站成為當務之急。餐廚廢棄物回收站要經政府許可并備案,同時為其提供相應的配套措施,為回收的餐廚廢棄物提供合理的出路。地溝油原本是可以作為生物柴油等化工品原料的,政府可以購買餐廚廢棄物,進行資源化利用,如生產生物柴油,使之變廢為寶,成為能源型資源。2012年7月2000噸產自上海的地溝油被荷蘭航空加工成航空生物煤油,供飛機使用。從“荷蘭收購地溝油”這事,便可知道,化廢為寶、“垃圾是放錯位置的資源”已經有現實的注腳與寫照了,這也給治理地溝油困境提供了嶄新的視角。
加強對餐飲行業餐廚廢油和廢棄物處置方式監管:對于餐飲服務單位要求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管理,落實責任,要建立臺賬,臺賬要詳細注明時間、種類、數量、收運單位的名稱,聯系電話,并留存回收單位的回收憑證。要為他們配備足夠量的帶蓋的專用餐廚廢棄物收集桶,并有明顯標志,定期由餐廚廢棄物回收站回收,使餐飲企業產出的每一桶泔水都必須有明顯標志,從產出、回收到利用都嚴格記錄在案;餐飲企業將廚余廢油賣給非法機構或個人,一經發現將受到停業處罰;餐飲企業將廚余廢油倒入下水管道,廁所,生活垃圾收集點,一經發現,無論數量多少,都將被處以高額罰款。
加大執法力度,更要健全立法,使二者相輔相成:①嚴查各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和索證索票制度的落實情況。建立購銷臺賬,嚴把食用油的進貨渠道,必須從合法商家購買食用油,尤其對小餐館、小吃部、火鍋店和學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集體食堂要增加監督頻次,確保從合法渠道采購食用油,對那些進貨時未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單位相關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餐飲服務單位,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②與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聯合執法,全面開展嚴厲打擊違法加工、銷售、使用地溝油專項整治活動,實現食用油安全的可追溯性。在監管中發現來源不明的食用油脂應及時與質量監督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溝通,進行溯源,徹底消滅地溝油。③嚴格的監管執法,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違法成本越高,守法者往往就越多。反之,如果違法收益遠高于違法成本,就會助長違法者的膽量。因此,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對食品行業違法行為作出詳盡而不失嚴厲的懲戒措施,不僅對食品行業經營者違法行為有強烈的震懾作用,也給監管執法人員提供令人信服的懲治標準,使不法分子知法而懼,見懲而退。
建立長效監管機制:①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納入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監管信用信息管理檔案。建立企業誠信記錄,及時向社會公布在地溝油整治出現問題的單位,從而提高餐飲服務經營者的誠信和行業自律意識,使之自覺地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②落實執法人員的崗位責任:分片分責、協同配合。在社區、社區醫療機構設立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監督所在社區的餐飲服務單位,如發現地溝油或者未按規定處理餐廚廢棄物的情況,立即向監管部門報告,由監督部門進行核實處理。
[關鍵詞]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行政處罰;證據的要求;調查和搜集證據的方式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6081
1行政處罰證據的類型
依據《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證據的類型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檢驗報告、鑒定意見、調查筆錄、電子數據、現場檢查筆錄等。
2行政處罰中調查和搜集證據的原則與要求
21調查和搜集證據的原則
我國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機關發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的,必須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有關證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四條規定:“法庭應當對經過庭審質證的證據和無須質證的證據進行逐一審查和對全部證據綜合審查,遵循法官職業道德,運用邏輯推理和生活經驗,進行全面、客觀和公正的分析判斷,確定證據材料與案件事實之間的證明關系,排除不具有關聯性的證據材料,準確認定案件事實。”由此可以得知,全面、客觀和公正就是調查和搜集證據的基本原則。
全面地調查和搜集證據,是指執法人員應當收集能夠反映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客觀材料。既要圍繞涉嫌違法的行為收集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各種證據,又要收集與量罰有關的各種證據;既要收集當事人有違法行為的證據,又要收集當事人無違法行為的證據。全面地調查和收集表現在證據的類型上,就是不僅要提取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還要收集證人證言,做好現場檢查筆錄等。
客觀地調查和搜集證據,是指執法人員應當客觀地調查和搜集證據,并且要針對不同種類證據的不同特點采取必要的措施。例如,對收集到的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實物證據,盡量收集原本原物,并妥善保管;對于當事人陳述以及證人證言等言辭證據一定要如實記錄;對于現場筆錄,如實記錄現場情形,并且不使用模糊或帶有主觀猜測的語句。
公正地調查和搜集證據,是指執法人員不能只收集當事人有違法事實的證據,而不收集能反映當事人有從輕、減輕或不受處罰情形的證據。例如在詢問當事人時,不能不予記錄其陳述從輕處罰的情節等。
22調查和搜集證據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圍繞證據的關聯性、合法性和真實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效力以及證明效力大小,進行質證。即關聯性、合法性和真實性是行政處罰證據必須具備的基本要求。
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調查和收集的證據應該與案件有證明關系。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應排除與案件沒有關聯的證據材料,以避免錯失收集有效關聯證據的時機,從而提高執法效率。
證據的合法性表現在調查和搜集證據的主體合法和程序合法等。首先執法機關應在權限范圍內執法,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出示執法證件。首次辦案時應當向當事人告知其有申請辦案人員回避的權利,并且在辦案過程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執法人員應當保守秘密。執法人員在調查和搜集證據的過程中應當依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并且不得采用威逼利誘等不正當方式搜集證據。
證據的真實性則是強調執法人員在調查過程中,所收集的證據應與原件相符,盡量收集原件原物。
3行政處罰中調查和搜集證據的主要方式
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第一、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在食品監管人員行政執法過程中調查和搜集證據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六種。
31詢問
執法人員應該圍繞當事人涉嫌違法的行為確立詢問主題,保證整個詢問過程完整并有邏輯關聯性。例如針對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案件詢問中:首先應核實被詢問人身份及與本案的關系,其次詢問當事人經營狀況,是否持有有效合法的《餐飲服務許可證》、許可證是否有變更延續等情形后,進一步詢問其從事涉案食品的具體經營活動,從何處購進、采購數量及價格、是否索取供貨商資質并留存采購小票、采購時是否按照規定查驗食品并記錄等,最后核實當事人是否曾經有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及具體情形。
執法人員進行詢問應當制作詢問筆錄,詢問筆錄屬于書證的一種,應當由辦案人員和被詢問人簽字或者蓋章。被詢問人拒絕簽字的,執法人員應按照規定在筆錄上記錄原因,并由證人簽字。另外也可以采用錄音、錄像等方式固定證據。
32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是食藥部門行政執法的主要調查方式之一。現場調查需兩名以上執法人員進行,并制作筆錄。執法人員應告知被調查人其身份,筆錄應如實記錄執法人員的身份及證件名稱號碼等,同時筆錄應客觀記錄現場情況,必要情形下也可以采用錄像、拍照等方式記錄現場情況。例如食藥部門實施先行登記保存措施時,現場檢查筆錄中應當如實記錄先行登記保存物品信息等,這樣既有書證,又有物證。避免出現執法人員僅憑借一份現場檢查筆錄作為定案證據的情形。
筆錄經核對無誤后,執法人員和被調查人應當逐頁簽字或者按指紋。若有需要修改的位置,應當由被調查人和執法人員簽字或者按指紋。
33抽樣檢驗
執法人員在調查過程中,需要抽取樣品檢驗的,應當按照法定程序抽取樣品,制作抽樣記錄,開具樣品清單并及時封存好送往相應的檢驗機構。檢驗機構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及時進行檢驗。
34先行登記保存
實施先行登記保存措施的唯一條件是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并且執法人員應當經分管負責人批準,方可實施先行登記保存,執法人員當場清點并制作先行登記保存證據通知書與清單,由執法人員和當事人核對無誤后簽名或者蓋章,并交付當事人一份。在先行登記保存期間,應當妥善保管證據。食藥部門對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應在7日內作出相應處理并制作先行登記保存物品處理決定書。
35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在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檢查時,針對其資質及采購記錄等資料要進行檢查,所收集到的材料大多為書證類,為確保搜集證據的客觀性和合法性,執法人員應當依法盡量調取原件原物,例如涉案食品采購記錄。采集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由當事人提供注明與原件相符的字樣的復印件,并有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例如當事人身份證明和餐飲單位的資質證明等。
食藥部門依法對違法當事人量罰時,需要確認其違法所得及貨值金額。所以執法人員在調查過程中應注意對當事人賬簿的檢查,查賬的重點在于,一是確定所查賬簿是真實有效的;二是弄清涉案食品的貨值金額及違法所得。當下對違法所得和貨值金額的概念基本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為準,即違法所得指的是當事人違法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所取得的相關營業性收入。而貨值金額指的是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的食品的市場價格總金額。其中原料及食品添加劑按進價計算,半成品按原料計算,成品按銷售價格計算。另外查賬時應注意復制重要證據。
然而在檢查過程中,往往會有當事人不配合調查,拒絕提供相關材料,所以執法人員應當在調查和搜集證據的過程中,如實將告知行為記錄在相關書證中。
36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
食藥部門執行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安全隱患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查封違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
執法人員在調查過程中,經分管負責人批準同意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應當通知當事人到場,制作實施行政強制措施附清單,并向當事人出具一份。查封、扣押的物品可以就地或異地保存,執法人員或當事人應妥善安置,不得情況緊急需要當場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執法人員應當在查封扣押后24小時內向分管負責人報告,并補辦批準手續。如果查封、扣押的物品易腐爛、變質,執法人員可依法留存證據后先行處理。在調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查封、扣押的物品或場所與當事人違法行為無關聯、當事人并無違法行為及其他依法應當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時,應及時解除強制措施。
查封、扣押期限不得超過30日,若查封、扣押的物品需依法進行檢測、檢驗、檢疫或鑒定的,其時間不計算在查封、扣押期間內。當情況復雜需要延期時,執法人員應報分管負責人批準后延長,延長的期限最多不得超過30日。作出延期決定后執法人員應及時制作出查封(扣押)延期通知書,告知當事人。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執法人員稽查辦案必須遵循的原則,對此,執法人員一定要高度重視調查和搜集證據的方式,圍繞證據的關聯性、合法性和客觀性,認真辦理每一個案件,認真收集每一個證據,并正確分析,正確運用,只有這樣,才能提高行政執法的效能,而且可以降低因不服行政處罰提起行政訴訟的數量。從根本上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
參考文獻:
烏魯木齊市在每個市級設施農業基地、養殖小區顯著位置設立了統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警示牌,在溫室、大棚、養殖小區都懸掛農產品質量安全公示牌,明確注明國家禁止、限制使用的農藥、獸藥及各項要求和規定等;向農牧民發放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手冊和記錄檔案(種植業類、畜禽、水產養殖業類),指導農牧民按照設施農業生產技術標準和規程從事生產,正確使用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規范填寫生產紀錄檔案(包括生產銷售情況、用藥情況、用藥間隔期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促進了基地準出及質量檔案記錄規范化。
2.日常檢測
烏魯木齊市在每個設施農業生產基地檢測點培訓人員開展檢測,在農產品收獲前、畜產品出欄前進行農藥、獸藥等抽檢,嚴格基地準出制度,使設施農業上市農產品100%得到監控,確保了設施農業基地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3.例行監測
從2009年起,烏魯木齊市組織開展了全市每2月1次的例行監督抽檢,將市級設施農業生產基地全部納入監測范圍,抽檢蔬菜、水果、畜禽、水產品、生鮮乳樣品;同時,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要求,多次在設施農業生產基地對蔬菜農藥殘留、熒光增白劑、瘦肉精、氯霉素、磺胺類、硝基呋喃類藥物、三聚氰胺、蘇丹紅和孔雀石綠等進行監測,并及時反饋監測信息。
4.農產品認證
烏魯木齊市做好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等“三品一標”的認證、文審、年檢、實地考核、監督管理等工作,對通過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的實行補貼獎勵。目前,全市的設施農業生產基地100%經過國家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和復查換證。
5.產地環境監測
2008年,按照國家污染源普查的要求,烏魯木齊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農業污染源普查工作;2009年對市級設施農業生產基地的大氣、土壤、水源等實施全面監測,建立了烏魯木齊市產地環境監控信息平臺;2012年5月又開展了第二輪產地環境普查監測,全面了解設施農業產地環境質量安全狀況,為全市設施農業農產品生產提供科學、準確的基礎資料。
6.宣傳培訓
1媒體宣傳
通過標語橫幅、宣傳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公交車體廣告、出租車LED屏等途徑,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做到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知識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2現場咨詢
組織人員在設施農業生產基地、村組農戶,田間地頭宣講《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烏魯木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就如何正確使用農業投入品、如何生產安全農產品、如何識別偽劣農資等內容進行宣傳,并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速測演示,深受農牧民的歡迎。
3技術培訓
關鍵詞: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 供給機制 多元化
向社會提供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是政府的責任,長期以來我國實行以政府為主體的單一中心的供給體制。隨著市場經濟主體活動的日益復雜,公眾對安全服務數量和質量的要求日益提高,加上政府部門財力和能力的制約,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有效供給和需求的矛盾凸顯。在這種背景下,保安公司、治安承包、社區警務等市場化、社會化供給形式應運而生。借助多元力量提供部分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成為當前應對我國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有效供給不足的理性選擇。但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供給手段和方式的多元化不只是簡單的形式上的變化,應是從外到內的全方位的變革,因此需要對其產生的動因、有效實施的前提條件、保障措施和應注意的問題進行理性的思考。
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供給機制多元化動因
(一)理論動因
公共性是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提供的邏輯起點,傳統公共產品理論認為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涉及全體社會成員的利益,生產成本需要受益者共同分擔,而個人消費“量”卻無法確定,具有純公共產品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點,應該由政府部門提供。但事實上并非如此,政府不只是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的唯一提供者。
第一,市場可以成為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的提供主體。薩繆爾森從物品消費的排他性與競爭性兩個角度區分了公共物品與私人物品。但隨后很多學者在研究中發現,現實中嚴格符合定義要求的“純公共物品”非常少,更多的是介于二者之間的準公共物品。在供給安排上,純公共物品和部分競爭性準公共物品由政府負責提供,而排他性準公共物品由于可以通過收費得到合理的經濟回報,完全可借助市場力量實現供求平衡。從屬性上分析,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中既有純公共產品又有準公共物品。國防安全、國家對罪犯的教育和改造、關系國家安全和國計民生的單位以及重點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等純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的供給理所當然是政府的責任;而準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如收費停車場、住宅小區和工業園區的治安防范、社區治安綜合治理、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城市火災抗御設施等,根據其受益范圍,引入市場力量來供給,不僅符合經濟利益原則,而且提供的質量和效率更有保障。
第二,社會力量也可以是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的提供主體。在公共產品中,有一些產品的生產和消費不是截然分開的,由此出現了消費型生產者的概念。與消費型生產者相對應的是常規生產者,那些為了交換而生產的社會中的個人和群體,被稱為“他們所提供的那些物品和服務的常規生產者”(邁克爾·麥金尼斯,2000)。消費生產者則是指有些產品的消費者或消費者群體在消費之余,還可能有助于他們所消費的某些物品和服務的生產,這時生產角色與消費角色相融合,誕生了“生產型消費者”。伴隨著生產型消費者的出現,協作生產取代了單獨生產,要求消費者積極參與公共產品的生產過程。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就屬于這一類型的公共產品,高效的安全產品與服務的提供應是一個公共部門同其服務對象相互協作的過程。
因此,在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領域存在著三個提供主體:以政府為主體、以市場力量為主體、以非營利組織或公民自治組織等社會化力量為主體。正如美國民營化大師薩瓦斯(2003)在《民營化與公私伙伴關系》一書中所提到的,城市公共安全服務可以通過政府服務、政府間協議、合同承包和志愿安排等方式提供。
(二)現實動因
改革開放以來,人們的利益主體意識日益增強,社會各群體的利益需求呈現多元化的趨勢。人們在經濟生活領域需求多樣化的同時,在社會生活領域對公共安全的需求也日趨擴大,呈現出多樣化和個性化的特征。與此同時,由國家壟斷的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供給無論是質量還是效率都越來越滿足不了人們的需要。
解決當前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供求失衡的矛盾,有三條途徑可供選擇:一是存量調整,即調整政府部門經費預算,以減少其他公共品供給量為代價,來解決公共安全投入需求增長的問題;二是增加稅收,取得增量收入滿足人們的公共安全需要;三是引入外部力量,彌補政府公共安全供應量的不足。前兩種途徑顯然不是明智的,因此探索多元化供給機制成為解決當前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供求失衡的理性選擇。
多元化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供給機制有效實施的前提保障
(一)合理界定政府、市場、社會在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供給機制中的職能
從國外實踐考察,供給機制多元化改革存在一些風險,如國家警務管理的“缺位”問題、國家警察權力“尋租”問題、私營警務的問題等。要規避這些風險一個重要的前提是明確政府、市場和社會的合理邊界,設計出最充分有效的供給方式。
以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為標準,研究者們一般把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分為四種類型。第一類是具有明顯的非排他性、非競爭性和相當程度的政治性,屬于純公共產品的公共安全服務,屬于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供給責任和法定職責,民間資本尤其是私人資本決不能介入,否則,將會導致公共安全服務發生質變,背離社會公益、國家安定的價值目標。第二類是具有明顯的社會公益性但并不都具備純公共產品特征的公共安全服務類產品,如社會救助站等,可以通過政府定價并嚴格監管的方式將這類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中收益較強的部分逐漸向社會開放,以求增加供應量,促進安全保障的公平與公正。第三類是公共安全基礎設施、設備,具有收益的內在和外在統一性,可以適當引入社會資金,以改善政府財政資金不足、公共安全基礎設施設備拖欠賬嚴重的狀況。第四類是競爭性和排他性都比較強的安全服務,如私人保鏢服務等,實質上是私人產品,完全可以交給市場提供。因此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多元化供給機制的實施范圍應界定在第二、三類產品的提供上。
(二)健全制度設計并規范多元化供給機制中各主體行為
公共安全是一種公共福利,參與其中的各方成員的權、責、義、利需要通過一定的組織與制度方式予以明確,并上升到法律法規的高度。在西方國家公共安全服務市場化、社會化推行的30年中逐漸認識到規制的確立對于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多元化有效提供的重要性。斯科特·沃爾斯頓(2003)運用200個國家1985-1999年的分組數據來驗證規制改革和公共服務民營化有效性之間的關系,研究結果表明規制的確立應先于公共服務的民營化。我國在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多元化供給的嘗試中也存在著無法可依的問題,如缺乏合同談判、準入資格和上崗條件、招標中的標底設置和合同終止等實施規定,缺乏有效的關于產品與服務的質量、績效評價機制,缺乏對市場化、社會化供給主體在價格、審計、會計、仲裁、監理、核算、監督等方面的制度供應規則,因此需要盡快健全規制,規范合作主體的行為。
首先,政府應盡快出臺專門的、系統的法律或法規,對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各提供主體在合作中應遵循的方針原則、組織管理、多元主體的權利和職責加以規范。其次,政府加大依法管理力度,營造規范的外部環境和良好的市場秩序,約束提供者間的競爭與合作關系,對市場和社會力量提供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的內容、價格、質量、數量等進行監管。最后,政府應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出臺相關的市場準入條件和產業政策,為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供給的多元化提供政策保障。
(三)探索科學的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多元化供給主體間的合作流程
在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多元化供給機制下,各供給主體間的合作貫穿于公共安全管理與服務的全過程。以公共安全事故為例,發生前的防控、發生時的應急聯動、發生后的公共安全服務評價及其服務手段和機制的修正和完善,都需要多元主體間的合作與協調。因此,公共安全服務多元化供給機制的有效發揮要求制定科學、高效的公共安全服務多元化供給主體間的合作流程。
有效實施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供給機制多元化應注意的問題
(一)多元行動者的合作意識問題
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多元化供給機制要求形成公共安全服務合作網絡,這個網絡包含了政府間合作、公私伙伴關系及社會間合作等多種合作形式。而合作網絡中各利益主體之間合作意向和共同的認知是其有效運作的基礎和起點。缺少了合作意識,多元行動者間相互推諉、轉嫁責任等現象就可能出現,公共品供給效率就大打折扣。在我國,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多元提供者合作意識的培育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政府方面,公安機關要樹立成本效益觀念,轉變警務職能理念,增強合作意識,逐漸實現全能型向有限型和服務型供給模式的轉變;社會和市場方面,全面提高社會安全責任意識及志愿者精神,樹立維護社會安全“人人有責”思想(李禮,2011)。
(二)政府在多元化供給機制中的地位作用問題
首先,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多元化供給理念并不是要否定國家權威。在多元化供給機制中,政府的核心地位無法撼動,一些作用無法替代,比如,在城市化推進的歷史進程中,公安機關在維護城市安全中所起的作用;又如,在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中,政府是應付危機和治理危機的主導力量,在資源配置、經濟救助、整合社會力量方面發揮著其他主體無法替代的作用和功能;再如,政府公安機關部門作為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的安排者,在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供給市場化、社會化過程中所承擔的監督與管理責任。其次,政府作為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供給機制的主導人,應盡量避免陷入兩個誤區:一是從過度的行政化走向過度的市場化。過度的市場化將導致公益目標受損,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供求缺口增大,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公信力將會受到威脅。二是對私人安全產品與服務過多干預。過多的干預會擾亂了私人公共產品的生產與供應市場,滋長了更多權力“尋租”的機會(鐘雯彬,2004)。
(三)基本公共安全服務均等化問題
在現階段,基本公共安全服務的內容主要涉及以下三個方面: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打擊犯罪;緊急救助和為民服務。基本公共安全服務均等化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公民享受公共安全服務的機會均等,任何公民都擁有平等地受法律保護、平等地享有公共安全服務的權利;二是公民享受公共安全服務的結果均等,每一個公民在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安全服務,在時間上和質量上都應大體相等。當前我國公共安全服務不均等主要表現為弱勢群體基本公共安全服務薄弱、農村及城郊結合部基本公共安全服務薄弱、流動人口基本公共安全服務薄弱等幾個方面。從總體看,我國基本公共安全服務非均等化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薄弱地區安全服務的供給不足。而要解決供給不足的問題,打破“政府壟斷提供”,推進基本公共安全服務供給主體的多元化是有效途徑,豐富的供給主體,多樣的供給模式,如委托授權、合作外包、購買服務、公私協作等,在政府指導、監管、付費的情況下,完全能夠彌補基本公共安全服務供給不足的缺陷,加大薄弱地區的供給力度和供給水平,逐步實現整個基本公共安全服務的均等化。因此保障基本公共安全服務均等化應是公共安全產品與服務多元化供給主體的義不容辭的責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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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春花。
被告:新鄉市郵電局。
1997年7、8月間,原告王春花按照被告新鄉市郵電局“168自動聲訊使用手冊”(四版)的說明,撥打其所設“168自動聲訊臺”的電話,聽取該臺提供的有關聲訊服務節目內容,聽到了與自己所著《在家里,女人不要太能干》作品相同題目和內容的節目內容,時間約7分鐘,沒有作者姓名。經電話查詢,得知該錄音內容取自1994年第11期《婦女生活》發表的本人該作品。經向有關單位反映,有人竟懷疑原告該文是抄襲“168臺”的,使原告精神上受到了傷害。為此,王春花起訴至河南省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法院,認為新鄉市郵電局的行為侵犯其對該作品享有的著作權,請求判令該局立即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支付報酬,賠償損失一萬元。
新鄉市郵電局答辯承認原告起訴內容基本屬實,但自己由于不懂有關法律規定,才造成對原告的侵權。所設“168自動聲訊服務臺”開通后使用不多,收入很少。要求調解解決糾紛。
審 判
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法院經主持調解,原、被告于1997年10月2日自愿達成如下調解協議:
一、新鄉市郵電局一次性賠償王春花人民幣8000元。
二、訴訟費400元由王春花負擔。
新鄉市郵電局當庭向王春花履行了調解協議。法庭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將上述協議及履行情況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和審判員、書記員簽名,未制作調解書。
評 析
本案為一起侵犯著作權案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對公民的著作權實行的是自動保護原則,即作品完成后即享有著作權,主要權利為署名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時,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五)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六)使用他人作品的行為,未按規定支付報酬的”。本案中新鄉市郵電局“168自動聲訊服務臺”將原告王春花1994年已發表的《在家里,女人不要太能干》一文收錄在其服務項目內容之中,通過電話用戶撥打該條信息,收取電話信息服務費,該項服務屬于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原告已發表作品的行為,且未經作者同意,不署作者姓名,未支付任何報酬,符合上述三種侵犯著作權的情況。《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錄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制作錄音制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
本案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原告、被告雙方在法院主持調解下,達成協議,由被告新鄉市郵電局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當庭履行,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責任編輯按:
郵電局利用其通訊設備和服務功能,將有關聲訊信息存儲在其電話聲訊服務源中,提供給社會撥打該種電話使用,由此向用戶收取相應的電話費用,這是近些年來郵電局新發展的一項經營業務,屬于以營利為目的的一種經營業務。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的原則,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不屬于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范圍。依此,使用他人作品即應同著作權人訂立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即應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權”(第二十八條)。本案被告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原告已發表的作品,未取得原告的許可,并在使用中未表明原告的作者身份,未向原告付酬,應是侵犯了原告著作權中的署名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
本案被告將原告作品錄制在其聲訊服務源中,提供給撥打該臺電話者收聽使用,從外在形式上看,具有“播放”的性質,但其不同于電臺、電視臺那種性質的播放。電臺、電視臺的播放是一種主動播放,而電話播放是一種被動播放;特別是在我國目前除有線電視臺以外,一般電視臺、廣播電臺均是免費播放的服務。這種情形決定,本案這種“播放”使用形式,不能參照《著作權法》第四章第四節“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的規定原則來處理,即不能以“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來限制著作權人的使用權。這是營利性質所決定的。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管理體系
為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機制,構建食品安全責任網絡,確保民政服務對象生命安全。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與全市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同步部署,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局機關各處室和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明確細化了工作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并設立專項整治辦公室,負責推進、協調、監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開展。第一時間召開局務會,全面傳達省、市會議有關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和上級領導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民政系統安全集中整治和食品安全工作。年初,及時組織召開全市養老等社會服務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推進會,明確責任,動員部署落實全市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專項整治和百日攻堅行動,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市的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國務院督導組的各項工作要求上來。年中,全市民政系統工作大會上對全市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專項整治和食品安全工作進行再強調、再推進、再落實。
二、明確目標任務, 深入排查隱患
(一)實行動態監控機制。為保障服務對象的身體健康,預防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的發生,我局組織相關部門對民政服務機構食堂就餐飲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等相關證件逐一檢查,及時查缺補漏,指導到位,對未達到要求的,現場簽發告之書,要求限時辦理相關手續。
(二)開展機構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檢查。一是深入開展自查自糾。根據省民政廳部署和要求,印發《全市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集中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開展為期100天的安全集中整治攻堅行動,全面排查全市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并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特種設備等隱患的自查。徹底摸清機構底數和機構安全生產情況,切實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漏一戶、不漏一項、不留一死角”。 二是全面開展督導檢查。成立以局領導班子帶隊的專項督查組,按照不少于40%的比例,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對各類民政服務機構安全隱患以及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做到問題清單檢查表有檢查人、整改責任人簽字,對存在問題隱患拍照取證并要求整改責任單位建立整改臺賬,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整改完成后連同佐證資料一并上報。重點檢查食堂的環境衛生、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食品的原材料采購、加工過程控制、餐具清洗消毒及設備設施維護以及餐飲許可證、菜肴留樣制度落實。三是開展節日期間食品安全檢查。春節、端午、國慶、中秋等重大節日期間,局領導分別帶隊組織對民政服務機構進行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并強化部門聯合生日管家,邀請市場監管、衛健等部門聯合開展食品安全檢查,提高檢查巡查頻次,實現民政社會服務場所食品安全全面有效監管。檢查表明,個別機構存在問題,如加工操作場所簡陋,食品處理區生熟不分混在一起,防蠅防塵設施缺少等等,根據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明確整改期限。
(三)狠抓食品衛生專項整治。強化問題導向,針對食品衛生安全共患問題,重點突出農村敬老院設施設備陳舊、運營管理落后、照護人員短缺、食品衛生安全意識不強、服務質量不高等短板,研究制定專項措施,列出162個項目整治清單。一是將食品衛生安全與消防安全、醫療安全、服務安全、信息安全相結合,切實提升民政服務機構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雙改造、雙提升”工程,引導和幫助民辦養老機構按標準配置設施設備,建成縣級失能(失智)農村特困供養對象集中供養服務機構。三是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確保所有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達到二級以上養老機構等級標準。截止目前,市民政局督查檢查服務機構193家(次),排查出17項食品安全隱患,大多數為食品留樣不規范,已全部整改完畢。
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群眾安全意識
做好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關鍵是抓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努力提高民政機構服務對象食品安全意識。
我局一直以來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作為開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學習宣傳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充分利用春節、端午等重要節假日和“食品安全周”發放宣傳資料,通過設置宣傳欄,懸掛橫幅等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食品安全知識。
利用各種會議加強對養老等民政服務機構食品安全法規方面的專業培訓,提高機構負責人的工作水平,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提高民政干部職工和服務對象的食品質量安全常識和意識。
四、存在的問題
一是責任制落實不夠,雖然民政服務機構各項功能設施不斷完善,各市(區)民政局與各服務機構也簽訂了目標責任書,但仍有少數機構對食品安全認識不到位。
二是農村敬老院安全隱患明顯存在,由于農村群眾文化水平較低,自我保護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不強,鄉鎮民政科監管人員專業水平不高,不具備執法權,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
五、工作思路
一是繼續加強對民政服務機構的監管。民政服務對象的食品安全事關民生,牽動著社會影響力。要時時督促民政系統服務機構提高食品安全意識,杜絕發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群體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