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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市場經濟;人力資源;企業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顧名詞義,就是企業員工組織的有序管理,涉及的是一個企業在公開招聘、選用員工,并對其進行錄用和培訓的過程中對目標人力資源進行的一系列管理程序和手段。另外,人力資源管理還涉及員工的報酬及相關組織方面的事宜。最近幾年經濟形勢發展良好,各企業、公司的組織形式也在不斷更新完善中,因此,若要更好地促進企業獲得較高收益和經濟效益,必須把嚴肅企業員工管理、創新創造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模式提上日程。企業需明確,對人力資源進行有效管理,探尋新的創新性思路,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能讓企業用最少的資源、花最小的代價獲得收益,以此來凝心聚力,增強企業員工的向心力,活躍內部員工血液,為企業的長遠發展提供推動力。
一、市場經濟背景下企業人力資源在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在現今的市場經濟背景下,無論是小微企業還是大中型企業,都會在公司內部設立相應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即我們通常所說的HR,旨在加強企業自身運營程序的有序化管控,維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推進其長遠發展。形象化的描述即,企業的整體生產運營就像是一盤已經開局的棋,每一個員工都是棋子,走好每一步都關系著最后的勝負。但是隨著經濟形勢的轉變,市場化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也越來越復雜,控制越來越多面,特別是新時期的員工對自我的權益保護意識逐漸增強,難免會出現系列問題。有的企業員工招聘時科學性不高,在用人制度上存在著嚴重偏差,部分員工素質不高,缺乏專業化系統性的職業訓練和職場經驗,再加上有的企業初成立,起步較晚,沒辦法給員工提供充足的發展平臺,原則性不強,工資薪金的配給不透明,漏洞較多,缺少一整套系統完備的選才用人機制,因此容易給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造成一定阻礙。對于一些起步晚、發展慢的小微企業,其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尚未成型,而這一部門的管理涉及到企業最為核心的操作主體(職員),包括職工崗位設置和分配、職員選拔錄用、工資薪金待遇及相應的崗位績效考核等方面,其設定和運營必須把高度的科學性放在第一位,否則難以在選聘人才時給予能絕對兌現的承諾。另外,如果員工的績效考核制度不健全,容易造成人員的巨大流動性難以把控,員工逐步缺乏全身心投入工作的熱情和活力。例如,一個企業若沒有具體的工資福利、業績考核文書或者紙質性的權威文件,很難給員工以約束力,久而久之,員工的歸屬感會逐漸減弱,熱情也會進一步消退,而且這種現象也與企業過于形式化、家族化的經營密不可分,這些往往容易使企業因小失大,最終退出競爭舞臺。部分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問題上浮于形式,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壓榨公司員工的個別勞動時間,這種做發經常會愈演愈烈,最終激化企業的內部矛盾。一旦發生這種情況,企業必須花費時間和精力加以解決,即使最終問題被解決,這一過程中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財力也是無法預估的。如果沒有妥善解決,后果將更為嚴重,很可能企業也會因此一蹶不振。還有一些企業則是走了極端化路線,即從不把員工與員工之間或者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小矛盾放在眼里,而且過分估計了看似和諧的管理模式的實際效益,因此,不論是過程還是結果,這種過分樂觀的思想若不及時轉變并加以克服,重新審視人力資源管理模式的話,企業面臨的威脅是難以預估的。有的企業存在勞動關系過于僵化的現象,這體現在員工保險制度和企業裁員情況上。首先,有的企業沒有做到定期按時為企業員工繳納三險一金,盡管國家有明文規定,許多企業仍在鉆空子,給自己撈好處。而且企業本身員工的流動性大,更無心給予員工這方面足夠的承諾,這會導致員工從心里覺得自身生活條件不受保障,長此以往,對企業的離心力也就越大。比如有的企業因管理不善發生意外傷亡事故,如果企業沒有給予員工相應的保險制度保障,就相當于親手將人才送離企業,這同樣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其次,雖然企業裁員在一個企業是非常普遍的現象,但是有的企業卻鉆法律的空子,利用勞動合同上存在的缺陷或者利用員工不懂法的心理,實行惡意裁員,這不僅觸犯了法律,剝奪了員工的合法權益,也進一步損害了員工和企業之間辛苦搭建的情誼,這對企業來說,無疑是一大損失。
二、市場經濟背景下企業人力資源有效管理的舉措
(一)人才錄用模式中強化獵人平臺的公正性
一般情況過下,企業在選拔聘用人才時,要實行充分開放的策略,面向更為廣闊的人才市場領域,聘用全能型人才。因為任何企業選拔人才時都不是只需要專業技能過硬的人,這樣的人才當然符合企業的標準,因為他們能出色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完全勝任自己崗位所要求的任務,但是相比之下,企業更需要有全局意識的人,能時刻把企業的效益和長遠經營放在首位,能夠始終堅持自我、正確認識自我、發現自我、挖掘自我,不是單獨為了完成任務,為了工作而工作,而是時刻保持積極向上的心態,把企業當成一個大家庭,把為企業服務作為自己存在于這個集體的意義和價值,出發點和落腳點時刻為企業考慮,遇到問題及時解決,樂于幫助別人,致力于為企業樹立良好的形象,創造和諧企業文化,而且樂于參加企業內部員工為了聯絡感情而舉辦的各種形形的文娛活動,始終把自己的利益和企業的利益聯系起來,彰顯自身價值的同時也為企業帶來收益,創造共贏局面。因此,企業招聘時,人力資源部門要注重員工的整體素養和道德品行,選擇有潛力的員工,挖掘他們的隱性價值,致力于能給他們搭建一個創造自身價值的平臺。
(二)強化薪酬管理制度,創立獎罰模式
一個企業能夠留住員工,具有極強凝聚力,關鍵要依賴卓有成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員工能長期在一個企業待下去,大部分原因也是由于一份可觀的薪資報酬。倘若一個企業沒有建立起規則明確的獎罰制度,那么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存在就形同虛設,即使企業的決策層有了一套完善的發展方案,也很難實行下去。因為能力強的員工和能力弱的員工并沒有多大區別,犯錯誤也是蒙混過關,走形式主義;為企業贏得一大筆交易,企業所能給予的獎勵也寥寥無幾,這不僅使得企業內部的“寄生蟲”泛濫,也會使得優秀員工逐漸喪失對企業的信心和感情,進而缺乏工作動力,形成全盤懶惰的局面。因此,薪酬制度既是一種激勵手段,也是一種懲罰依據,以此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使其努力為實現自身價值而奮斗,否則將會面臨被淘汰的危險。隨著市場化競爭的愈演愈烈,企業有必要將薪資管理制度和市場的競爭機制相融合,把對員工的績效考核納入獎懲范疇,讓員工做到“各憑本事”吃飯,做到績效越高,獎勵程度就越大。因為這是新時期市場化競爭背景下一個企業要想長期生存下去的關鍵舉措,這樣可以把薪酬建立在一個相對公開公平而又透明度高的環境中,增強企業員工的歸屬感,讓他們認為企業之所以取得長足的發展,與他們付出的汗水和辛勞密不可分,他們是企業財富的創造者和擁有者,這也有利于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為企業經營帶來福利。
(三)改革工作考評方式
考評制度現在已經廣泛被應用于各行各業中,尤其是大中型企業,對考評更應尤為重視。首先,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以身作則,主動強化自身的效益意識,并帶領企業的各部門共同進步,逐步適應千變萬化的市場形勢,為企業準確定位,依據企業的工作重點來組織開展工作,實現經濟社會雙重發展。傳統的企業工作機制下,員工的工作繁雜而又瑣碎,即使全部工作任務完成也絲毫感覺不到一絲成就感,久而久之,員工的工作就容易浮于表面,僅僅是為了完成任務而工作,下了班就像是身心都得到了解放,一上班就感覺渾身不舒服,工作熱情直線下降。但是如果企業建立一個合理的考評機制,在講求速度的同時格外注重工作質量,將業績和成效進行量化處理,讓員工之間有所對比,產生一定的工作壓力,從而幫助他們意識到自身坐在崗位的競爭壓力和來之不易,不忘初衷。
關鍵詞:鉆井工程 常見事故 成因 處理方法
鉆井作為一項隱蔽性強的地下工程,其本身存在著諸多隨機性、模糊性和不確定性,屬于風險性較高的作業。鉆井工程的主要對象是地層巖石,在實際的鉆井過程中,由于對巖層的認識不足或操作者的決策失誤等情況,往往會造成嚴重的井下事故。因此,為了使鉆井工程能夠順利進行,必須對事故形成的原因進行分析,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解決。本文就鉆井工程常見事故及造成其發生的原因進行淺談,僅供參考。
一、鉆井工程事故的處理原則
1.安全原則
在鉆井過程中,必須始終貫徹安全第一的事故處理原則。安全原則具體體現在對事故的性質以及井下各種實際情況準確判斷、分析的基礎上,并在處理中逐漸減輕事故的嚴重程度,防止事故加重。這就要求操作技術人員需了解并掌握各種入井打撈工具的性能、結構以及使用方法。此外,在制定事故處理方案時,還應包括環境保護和人員設備保護等具體措施。
2.科學原則
科學原則主要是指將事故的本來面貌還原,該原則需貫穿于事故處理的全過程。首先,應認真做好鉆井工程現場第一手資料的收集工作,尤其是具體操作人員提供的直接信息,并對這些信息進行科學的分析,去偽存真,以此來準確、詳細地描繪出井下的實際狀況,切忌僅憑主觀判斷或是以往的經驗,武斷地做出結論;其次,在事故的處理過程中,還應對井下的情況進行草圖繪制以及計算,從而達到及時對處理方案糾正或補充的目的,使方案能夠盡量切合實際,減少不必要的失誤,降低經濟損失。
3.快捷原則
通常情況下,鉆井工程事故會隨著時間的不斷推移而發生惡化,特別是井噴和卡鉆等事故,這就要求必須在較短時間內對事故進行處理,不能延誤最佳的處理時機。快捷原則主要體現在快速決策并制定出處理方案,從而迅速地組織工具和器材,加快事故處理的作業進度,并協調好各個工序之間的銜接,減少組織停工的時間。另外,如果制定出幾套處理方案時,應盡量優選最省時、把握最大且風險最低的方案。
4.經濟原則
首先,需根據事故發生的性質、地質條件以及各種器材的供應情況和技術手段等,進行全面地評估、分析事故處理的費用和時間;其次,應對處理方案進行對比,并從中選出最經濟合算的方案;再次,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另選井位重鉆或將原有井眼添井側鉆。在實際的鉆井工程中,應按照最經濟的原則選擇相應的處理方案,以此來降低工程成本。
二、造成鉆井工程事故的主要影響因素
在鉆井工程中,造成井下事故的因素有很多,可將其概括的總結為兩大類:一類是客觀條件,主要指地質因素;另一類是主觀決策,即工程因素。
1.地質因素
在實際的鉆井過程中,鉆遇各種不同的地層會隨之遇到諸多難題,如由于地質構造不同而造成的不穩定性、壓力系統的復雜性以及地層巖性的多變性等均會造成井下復雜情況,致使鉆井作業暫時停止,無法順利進行,從而導致延誤鉆井時間。造成井下復雜的地質因素是客觀存在,也是無法改變的,但是如果在鉆井過程中,對這些客觀因素多些了解,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則可以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事故發生。
2.程因素
由于鉆井作業本身的復雜性和隱蔽性較強,所以安全第一應作為鉆井作業的主導思想。但有些人卻基于利益的驅使,明知故犯或鋌而走險,從而為復雜情況及鉆井事故的發生創造了一定的條件,再加之對地質資料未能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使得在一段裸眼中噴、漏層共存,致使治漏則噴、治噴則漏的現象屢有發生。此外,由于管理工作薄弱,也導致了鉆井工作有章不循、盲目決斷、遇事不思、不顧后果,上訴情況都將給井下事故埋下一定的隱患。
三、鉆井工程常見事故的成因及處理方法
1.卡鉆事故
卡鉆主要是指在鉆進過程中,鉆柱在井中的某段被卡住,從而導致整個鉆柱無法自由轉動。按照卡鉆的原因不同,卡鉆事故又分為縮徑卡鉆、坍塌卡鉆、落物卡鉆、泥包卡鉆以及鉆頭干鉆卡鉆等幾種情況。卡鉆事故通常多發生在鉆進、起下鉆、接單根以及循環鉆井液過程中,此外,鉆柱落井有時也會造成卡鉆現象。
當發生卡鉆事故后,最先應考慮的問題是為解除事故創造最有利的條件。在處理卡鉆事故時需注意以下幾點:1.應保持鉆井液循環,使井筒暢通。當卡鉆事故發生后,若水眼或環空堵塞,則會造成循環喪失,從而失去浸泡、爆炸松扣的可能,致使誘發井塌,使卡鉆事故的處理難度加大,因此,必須保持鉆井液循環及井筒暢通;2.需盡可能保持鉆柱的完整性。卡鉆后,在對鉆柱進行提拉、扭轉時,盡量不要超過鉆桿的最大拉伸負荷及允許扭轉圈數,如果鉆桿被扭斷或拉斷,則會導致打撈工具套如困難。目前對于卡鉆事故常用的處理方法是采用震擊解卡工具或倒扣切割工具來完成。
2.井漏和井噴事故
1.井漏事故。井漏主要是指在鉆井過程中,鉆井液或水泥漿液滲入地層的現象。產生井漏的主要原因為:井內的鉆井液壓力過大,致使地層破裂便會形成井漏。一旦發生井漏會造成鉆井液池面降低,返回的鉆井液量減少,井漏嚴重時也導致鉆井液失去循環,進而引發井噴。常用的井漏處理方法有:起鉆靜置、改善鉆井液性能、水泥漿堵漏、凝膠堵漏和復合堵漏等。
2.2井噴事故。井噴是指在鉆井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致使地層流體進入井筒,使井內鉆井液間斷或連續地噴出的現象,當這一現象失去控制時,則會引起井噴。井噴會造成十分嚴重的后果,輕則導致資源浪費、污染環境,重則會損壞設備、造成人員傷亡、全井報廢。井噴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對地層壓力情況掌握不準以及井內鉆井液的壓力降低等。一旦發生井噴事故時,必須做好處理工作,如在地面滅火壓井或是打定向救援井壓井等。
3.鉆具斷落和落物事故
3.1鉆具斷落事故。該事故屬于鉆井過程中較為常見的事故之一。產生的主要原因是鉆具質量不合格、鉆進過程違章操作等。若鉆具斷落事故處置不當或處理時間過長,則有可能導致事故進一步惡化,從而加大事故處理的難度。常見的鉆具事故包括:鉆鋌、鉆桿折斷以及鉆桿脫扣、滑扣等。
3.2落物事故。較為常見的落物事故主要包括:測斜儀落井、掉牙輪、段刀片以及鉆臺工具掉落井下,如扳手、電纜等。
對于鉆具斷落和落物事故的處理方法通常是采用相應的打撈工具進行打撈,較為常見的工具有:打撈杯、打撈筒、一把抓和磁力打撈器等。上訴各種打撈工具的使用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四、結論
總而言之,鉆井工程事故較為復雜,而且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因此,在鉆井工程事故的處理上,決不能因循守舊,必須因地制宜。事故發生后,要對造成事故的原因進行認真分析,并采取相應措施的加以解決,使事故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得以解決,避免影響鉆井工程的總體進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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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起重機鋼絲繩 防治措施
中圖分類號:TH2文獻標識碼: A
建筑上塔吊鋼絲繩使用的安全性是人們長期以來一直關心的問題,因鋼絲繩的損傷或破斷而產生的重大事故時有發生。為了確保使用中鋼絲繩的安全運行,掌握鋼絲繩的損傷規律及防治方法很有必要。就起重機上使用的鋼絲繩而言,規格品種繁多、使用千差萬別,但一般隨著使用時間的持續,都會出現損傷現象。筆者通過多年工作實踐的總結,歸納起主要損傷現象有以下六種,即:磨損、疲勞、銹蝕、變形、咬繩、過載。
一、磨損
鋼絲繩在操作時與其它物體接觸并有相對運動,產生摩擦。在機械的、物理的和化學的作用下,鋼絲繩的表面也不斷磨損。磨損是鋼絲繩最常見的損傷方式,一般分為外部磨損、變形磨損和內部磨損三種情況。
1、外部磨損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其外周與滑輪槽、卷筒壁、鉤頭等物體表面接觸而引起的磨損屬于外部磨損。在外部磨損后繩徑將變細,外周表面的細鋼絲被磨平。鋼絲繩的外部磨損使承受載荷的鋼絲截面積減小,鋼絲繩的破斷載荷也相應降低。單周磨損較全周磨損更惡劣,所以應盡可能使單周磨損的鋼絲改為全周均勻磨損。在鋼絲繩的全長范圍內,應盡可能地做到均勻磨損。
2、內部磨損
在使用過程中,鋼絲繩經過卷筒或滑輪時所承受的全部負荷壓在鋼絲繩的一側,各根細鋼絲的曲率半徑不可能完全相同。同時,由于鋼絲繩的彎曲,鋼絲繩內部各根細鋼絲就會相互產生作用力并且產生滑移,這時股與股之間接觸應力增大,使相鄰股間的鋼絲產生局部壓痕深凹。從表面受壓磨損來看,采用線接觸鋼絲繩比采用點接觸鋼絲繩有利,采用面接觸鋼絲繩比采用線接觸鋼絲繩更有利。
二、疲勞
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主要承受彎曲疲勞和拉伸、扭曲、振動引起的疲勞。
1、彎曲疲勞
鋼絲繩重復通過滑輪或卷筒中撓上撓下,無數次的彎曲,容易使鋼絲產生疲勞,韌性下降,最終導致斷絲。而疲勞斷絲出現在股的彎曲程度最厲害的一側外層鋼絲上。通常情況下,疲勞斷絲的出現意味著鋼絲繩已經接近使用后期。
試驗表明,鋼絲繩的彎曲疲勞壽命與D/d比值(即卷筒直徑D與鋼絲繩直徑d的比值)、安全系數和鋼絲繩結構均有密切的關系。
2、拉伸、扭曲和振動引起的疲勞
疲勞損傷的原理是在變應力的作用下,細鋼絲表面首先由于各種滑移形成初始裂紋,然后裂紋尖端在切應力的作用下反復塑性變形,使裂紋擴展直至斷裂。其疲勞引起的斷絲一般斷口平齊,多半出現在表層鋼絲上,它們很有規律。
鋼絲繩一般在露天使用,日曬雨淋會使鋼絲繩腐蝕,尤其是在有害氣體與惡劣環境下使用的鋼絲繩,腐蝕造成的損傷就更嚴重。防止鋼絲繩銹蝕損傷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勤涂油,對于經常處于運動狀態的鋼絲繩涂油是必不可少的。新鋼絲繩麻芯一般含有12%~15%的油脂,而報廢的鋼絲繩在損耗最大的部位僅含2.4%的油脂,在同一根鋼絲繩的繩端,即使沒有經過滑輪也仍含有12.7%~14.5%的油脂。試驗表明,涂油鋼絲繩在試驗后期發生的斷絲約為不涂油的半數。對使用環境惡劣、相對運動較少的鋼絲繩可選擇鍍鋅、鍍鋁等特種鋼絲繩。這些鋼絲繩暴露在大氣中的鍍鋅或鍍鋁表面會形成氫氧化鋅和氫氧化鋁薄膜,能有效地防止鋼絲繩的腐蝕。
三、變形
很多斷繩事故是因為鋼絲繩事先受到過變形損傷而沒有引起人們的足夠重現,結果釀成大禍。變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種:
1、外傷
在操作過程中,鋼絲繩與其它設備不正常的接觸容易造成外傷。最明顯的外傷是鋼絲繩在滑輪里滑槽,在卷筒上跳出擋板,結果常常使幾十米乃至數百米的鋼絲繩因為局部軋壞而報廢。防止鋼絲繩外傷的關鍵在于完善起重機設備。滑輪應設置可靠的防滑槽擋圈,擋圈與滑輪外圈的間隙不大于鋼絲繩直徑的1/5。卷筒上的鋼絲繩不能松弛太多,以防繩圈跳出擋板在纏緊時軋壞。
2、扭結
鋼絲繩在局部扭曲后產生的永久變形叫做鋼絲繩扭結。扭曲的方向與鋼絲繩旋向一致的稱為正扭結,反之稱為負扭結。普通鋼絲繩帶有自轉性,如果繩股的端部不加捆扎便施加張力,則繩股會向倒捻方向旋轉,這是造成鋼絲繩扭結的內在因素。鋼絲繩在扭結后,經過多次起吊受載,也只有局部繩芯外露,一般沒有斷絲現象。
防止鋼絲繩扭結可采取以下措施:
2.1在重要的起重設備上選用不旋轉鋼絲繩。
2.2在鋼絲繩的自由端設置轉子(也稱防轉裝置)。
2.3加強操作人員工作責任心,發現扭結跡象立即停止操作,釋放還原。
四、咬繩
鋼絲繩咬繩損傷現象一般發生在多層卷繞的起重機卷筒上,有槽雙層卷繞的起重卷筒更甚。多層卷繞卷筒要徹底消除咬繩現象是困難的,但能采取一些措施減少由于咬繩引起的不良影響。例如:正確選擇鋼絲繩在卷繞過程中的軸向位移方向,即第一層鋼絲繩起始繩槽的旋向,這對第二層鋼絲繩是否產生咬繩關系極大。有時我們可以根據卷筒的前若干圈鋼絲繩不經常使用而又不能缺少的特點,把這若干圈鋼絲繩存在卷筒的一側卷繞幾層,而把工作頻繁的重載受力區段單層卷繞,這樣既消除了咬繩現象,又極大地改善鋼絲繩的接觸狀況。
五、過載
鋼絲繩隨著載荷的增加會有微量的伸長,當載荷超過彈性極限時,鋼絲繩就可能斷裂。通常把鋼絲繩承受的靜載荷控制在破斷載荷的1/10~1/5,叫作安全負荷。安全負荷表示的是鋼絲繩允許承受的額定靜負荷。但鋼絲繩實際上往往處于運動狀態,鋼絲繩在工作時除了要承受貨物、吊物、自重等靜載荷外,還要受到因加速度和沖擊引起的動載荷,因彎曲引起的附加載荷,因摩擦引起的阻力載荷等等。由此可見,當除了靜載荷以外的其它載荷增多時,實際的安全系數就降低了,鋼絲繩往往由此而引起過載。
為了防止鋼絲繩過載,應采取以下措施:
1.正確選用安全系數,力求減少靜載荷以外的其他載荷對鋼絲繩的影響。如彎曲載荷可以通過加大滑輪和卷筒直徑來減小,動載荷可以通過提高起重機司機的操作水平、改進起重機性能來減少,摩擦阻力可以通過調整滑輪槽的形狀及補充油來減少等等。
2.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人為的超負荷現象。
通訊作者:萬宏偉
【摘要】 目的 探討神經內科腦卒中患者長期鼻飼出現食物返流的相關因素及護理對策。方法 回顧性分析本院神經內科2010年1月~2010年12月的150例腦卒中患者鼻飼過程中出現食物返流的15例患者的原因,并進行護理方面的分析。結果 腦卒中患者鼻飼出現食物返流發生的原因與患者的病情、年齡、不當、留置胃管技術和鼻飼量、鼻飼時間及鼻飼液的溫度等有密切關系。結論 對不同患者進行原因分析,不斷總結經驗,制定相應的護理對策,采取預見性護理,從而減少食物返流的發生,在臨床工作中十分重要。
【關鍵詞】 鼻飼; 食物返流; 原因; 護理對策
神經內科腦卒中患者常因嚴重的意識障礙或吞咽功能障礙而不能自行進食,需要長期留置胃管,來保證營養支持和藥物治療,但個別患者由于種種原因出現食物返流。據報道,大約有50%~70%的患者誤吸多是在毫無知覺的情況下發生,誤吸48 h后吸入性肺炎發生率為10%~43%不等,并可導致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ARDS),致死率高達40%~50%[1,2]。為降低誤吸引起的吸入性肺炎發生率,首先應避免食物返流的發生。針對這一現象,現將2010年1月~2010年12月150例腦卒中患者行鼻飼過程中出現食物返流的15例患者進行原因分析。報告如下。
1 臨床資料
2010年1月~2010年12月在本科住院昏迷行鼻飼的患者150例,其中男113例,女37例。年齡46~91歲,平均71.5歲。行鼻飼時間大于半年者8例,小于半年142例。最長達8個月,最短6 d。留置氣管切開套管的1例,其中6例出現明顯的食物返流,9例經拍胸片發現有肺炎表現,做痰液培養有大腸桿菌生長。經對癥處理癥狀減輕好轉13例,2例因病情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2 原因分析
2.1 與患者病情及年齡有關 腦卒中昏迷或吞咽障礙的患者及老年患者,由于胃腸功能低下,食管下括約肌松弛使食管體部收縮能力下降以及胃排空延遲等均會導致食管返流。昏迷患者一旦食物返流,造成誤吸窒息的危險更大。同時,長時間留置胃管易引起食管炎癥或逆蠕動,胃內食物易返流至食道內。本組有11例患者由于腦出血昏迷造成的延髓功能受損,咳嗽、吞咽反射減弱甚至消失。
2.2 置管不當 張慶玲等[3]研究表明,平臥位是胃內容物吸入的潛在危險因素。持續仰位或平臥位及床頭角度過低都會增加返流物流入呼吸道的機會。患者取仰臥位時,不能吞咽唾液與分泌物,且不利于食道對返流的胃內容物進行清潔。本組有5例患者平臥喂流質,導致食物返流。
2.3 置管過淺,鼻飼管頭端位于食管 常規插管長度是從發際到劍突(45~55 cm),但一次性硅膠胃管第一節側孔距尖端約8 cm,若按常規置管深度,此孔可能會位于賁門以上的食管內,當注入流質時鼻飼液易返流于咽喉部發生誤吸。
2.4 與喂鼻飼技術及護士經驗不足有關 本組有3例由于個別護士經驗不足,注食時忘記抽胃液,未判斷有無胃液潴留,再注入流質或速度太快,引起胃潴留加重,出現返流。同時,注入滲透壓過高且不易消化的流食及流食溫度較低,引起患者不消化而出現返流。
3 護理
3.1 積極治療原發病,合理安排各項治療和護理時間 針對腦卒中昏迷或吞咽障礙的患者,要積極配合醫生治療原發病,加強醫患溝通與合作,合理安排各項操作時間,使霧化吸入、吸痰、翻身、扣背等各項操作盡量在鼻飼前進行,以免引起胃內容物返流。
3.2 使用鼻飼 每次注食前除常規檢查胃管是否在胃內,還應抬高床頭30°~45°,患者保持右側臥位,以利于胃排空。約1~2 h改為專科,可防止胃內容物返流。
3.3 適當加長胃管置入長度 有研究發現,胃管進入越短,越易發生誤吸。莫海花等[4]建議應將胃管向胃內延伸8~10 cm,使胃管前端側孔在胃體部或幽門部,則注入的食物不易返流。對鼻飼患者,妥善固定胃管。在胃管外露部分做好標記,每次鼻飼前檢查胃管位置,并進行班班交接。防止患者因翻身、躁動等原因導致胃管脫出,尤其是昏迷患者反應不靈敏,胃管誤入氣道后果非常嚴重。
3.4 規范鼻飼操作,注意鼻飼液的量及溫度,加強年輕護士培訓 為減少胃潴留發生,鼻飼前要進行抽吸,尤其是年老體弱消化功能差的患者,先確定有無胃潴留,同時記錄潴留量,分析原因,暫停進食或給予助消化藥物,繼續鼻飼者宜半量100 ml,鼻飼溫度在40 ℃左右。喂流質時間由每2 h延長為3~4 h一次。每次注入時間為20~30 min,可有效減少食物返流。
4 小結
神經內科腦卒中患者病情重、年齡高、臥床時間長,不能經口進食,加之氣管切開等因素導致患者體質差,留置胃管鼻飼成為這類患者攝取營養最有效的方法。但因神經內科的患者中樞神經系統變化使氣管敏感部位的反應性降低,食物清除功能異常,胃排空延長。加之氣管分泌物增多經常需要霧化或吸痰,刺激咽喉部而發生食物返流,針對以上情況,需采取有針對性的護理措施。插胃管延長置管深度,鼻飼時抬高床頭30°~45°,符合食物在消化道內運行的方向[5]。同時加強年輕護士的培訓,做好家屬的心理指導和健康教育。針對發生反流的原因進行分析和采取護理措施,降低食物返流率,提高患者的生命質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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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市場經濟;經濟倫理;倫理道德
一、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市場經濟是由生產力發展水平和不同利益決定的經濟形式。這種規定性是不同社會和經濟制度下市場經濟的共性或普遍性;不同的社會制度條件使得市場經濟的發展具有不同的特征,這體現為市場經濟在不同社會條件下的特殊性。我國目前的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除了具有市場經濟的普遍特征外,它還有自己的特點:公有制是占主導地位,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是國家實施強有力的宏觀調控。道德作為調整人與人之間關系行為的總和,直接反映了社會生產中人與社會生活的關系。它與社會結構、尤其是經濟結構密切相關。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人們的社會生活在各個領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二、倫理道德
特定的倫理道德只是某個時代基于特定民族精神的一種有關人與人關系的一種規定,不同時代不同民族有不同的倫理道德。不同民族倫理道德可能某種程度上不盡相同,并且沒有一個客觀的評價標準,特定的倫理道德只能對應于特定的民族來解釋,這有一種內在的民族的獨特的個體性的自在價值。柏拉圖主義傾向者認為:倫理道德是一種絕對理念,是一種存在于宇宙中的客觀的一種絕對的善,一種人類行為,無論哪個時代哪個民族必須遵守的唯一的善的標準,方式是比較唯一的。倫理思想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與哲學和政治思想相結合,形成了完整的理論體系。儒家倫理在中國的影響是最深刻的,重視探討道德的本源。孔子一方面強調“天命”是道德的本源,另一方面也提出“性相近也,習相遠也”的命題,也承認后天學習對個人道德品質形成的作用。雖然孟子也談到“天命”,但他認為道德的起源主要是人性本善,試圖從人與人的心理和生理方面找到道德的本質和起源。荀子拒絕“天命”的作用,并提出“明于天人之分”,并將道德視為人性邪惡的結果。人們認為,禮義道德是“養人之欲,給人以求”,并將道德與人們的物質需求聯系起來。后來,中庸將命運理論與孟和荀的抽象人性進行了融合,并提出:“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漢代以后,儒家繼承人對道德本質和起源的討論基本圍繞著這些命題。重義輕利。儒家思想一直把“利益”視為個人的自身利益,與義相對立,強調道德原則和規范對人的行為的指導作用。孔子主張“見利思義”、“見得思義”。孟子更是只談仁義,不談利益。即使認為義與利是“人之兩有”的荀子,也是強調義,認為“保利棄義謂之至賊”。在他們看來,只有通過強調正義才能使雙方都受益,如果他們有利可圖,他們就會失去雙方。儒家主張“孔曰成仁”和“孟曰取義”,倡導奮斗精神和道德奉獻精神。孔子仁愛的倫理體系包括孝道,忠誠和信仰等道德。強調道德的社會作用。孔子認為:“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可以使人們理解羞恥,自覺遵守社會秩序和道德標準。孟軻提出由“不忍人之心”,發而為“不忍人之政”,“認為把人心中的仁、義、禮、智四端,“擴而充之”,就能實行仁政”。[1]在他看來,道德是政治和法律的基礎和基礎。
三、倫理道德在市場經濟中的運行
(一)倫理道德在中西方市場經濟中的發展
中國傳統文化以儒家文化為基石,儒家倫理經過時代的演化為中國社會的經濟生活、政治生活以及精神生活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在中國經濟歷史發展的長河中,不乏以儒學為范例的古代經濟人的形象,其中以徽商為代表,以“賈而好儒”為主張,以“業儒入仕”為最終理想,以儒學的處世之道為其經營從商之道,體現出不為世俗、蠅頭小利所困擾的價值追求。荀子提出“先義后利”為儒家經濟活動的核心精神價值,在經濟活動中,儒家對道德的基本要求都得以體現。“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其中“道”為精髓之所在,其道也就是“義”,“義”在精神層次比“誠”更具有道德要求,要想經濟活動有效運轉,對“義”的追求就是商業經濟活動中運轉的關鍵所在。義與誠相輔相成,使平等互利充分體現在經濟商業活動中,經濟人在進行經濟活動中,都互相承擔起對社會所應承擔的責任。儒家倫理在推動經濟文明進步發展中發揮了核心的作用,體現出了儒家倫理在現實時代經濟演變中不可或缺的位置。“如果一個社會的經濟發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眾手中,那么它在道義上將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風險的,因為它注定要威脅社會穩定。”[2]比較抽象地說,經濟學是產生于人類對欲望的無限追求以及對稀缺性物品的選擇所產生的學說,是以稀缺性和資產概念為基礎的研究范式,倫理學是以善、正義、義務等人性道德概念為基礎的研究,其實這兩大學科是同源相通的。在現代經濟《國富論》創立之前,經濟中的倫理道德思考在一些西方哲學家以及神學家的著作中已經開始萌芽了。亞當斯密作為一名倫理學集大成者,他率先從哲學領域和經濟學領域兩個方向開始探究經濟學中產生的倫理問題。在他看來,六種自然動機產生的自愛、對自由的追求、正義感、勞動習慣以及交換傾向所推動的。[3]社會機制各方面的調試使利益相關系的雙方在面對利益沖突時不至于出現明顯的對立,從而在產生追求自身利益行為的同時,也能兼顧到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利益。
(二)倫理道德對市場經濟的作用
從關系來看,倫理道德可以為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理論支撐,倫理道德即使經濟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又使得使公眾在心態上得以平衡。當政府將市場經濟發展定為快速發展目標時,就必須得到民眾的支持,以及社會團體的理解,使參與市場經濟的每一個人都能以平和的心態參與到市場經濟中,以保持市場經濟的穩定發展,從而維持社會秩序的穩定。由此可以得出結論,無論任何一個社會集體選擇的經濟制度,都需要倫理道德對其進行支撐,以理論作為基礎,對當時的市場經濟情況進行調試以及說明。如果缺乏倫理道德理論基礎對其市場經濟的支撐,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社會建設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紊亂。[4]這其實也就告訴我們提供理論支撐是市場經濟穩定發展的內部要求,也就是說市場經濟需要道德倫理為其提供合法性和正當性證明,這是以理性道德引導市場經濟的哲學基礎。我們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選擇,也就意味著對傳統經濟體制的放棄,同時我們也就要以科學的倫理道德思想理論作為基礎,從而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得到更好的發展。基本在社會經濟發展的任何時期都需要與其相符的機制進行調節,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從實際內容來看基本依靠市場調節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以“一只看不見的手”也就是政府進行輔助調節。在這種調節機制之外其實還有另外一種機制也能起到調節作用,我們可以將其稱之為習慣或道義調節,從本質上來說這就是倫理調節。這種調節方式是以倫理道德作為發力點來給予市場經濟良性運轉的支撐,即習慣來自于群體行為,這種群體行為的基礎是群體道義,而這種道義又為習慣的存在提供合理性。諾斯就這一問題進行研究之后指出,即使是在最成熟的經濟體中我們也能看到經濟個體在其體系中運動時,多數情況是按照體系內部的不成文的習慣在走,而不是已經規定好的文字章程。就中國目前的現實情況,還有許多地方和層面是市場和政府調節覆蓋不到的。比如說目前處于國民經濟發展邊緣地帶的廣大鄉村地區,這些地區由于經濟發展仍處于半自然經濟狀態,商品經濟仍然未有充足長效的發展,因此政府的控制力不是那么強健,這些地方的經濟狀況很大程度上是要靠原本就已經存在且極為根深蒂固的倫理關系來進行調節。不僅如此,即便是城市里面的經濟活動也存在著大量倫理調節的空間,比如親屬關系、師生關系、朋友關系等等,這些個體之間不存在明顯的經濟交易關系,自然也就不受市場和政府調節的影響。再者純粹的市場經濟會導致貧富差距極化,這不利于社會的長遠發展,為了保障社會的公平正義也可以借助道德的力量對人們的收入進行調節。
四、市場經濟需要倫理道德的引導是自然趨勢
市場經濟呼喚道德規則的參與。一方面信用和契約是根植于市場經濟深層運行的“基礎性材料”,缺乏這些倫理規范的約束市場經濟將會野蠻生長,各種病態的競爭方式會極大增加市場經濟運行的成本、降低市場經濟運行的效率。正如諾斯所說:“一個有效率的市場制度,除了需要一個有效的產權和法律制度相配合之外,還需要在誠實、正直、合作、公平、正義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這個市場”。[5]另一方面,過度的資本逐利性會引發極端個人主義和危險的拜金主義等不良現象,從而危及社會良性發展的道德根基。綜合這兩方面來看,我們在進一步補充現代市場經濟得以順暢運行的缺因時,必須輔之以與之相匹配的道德約束框架。這實際上是要求我們在注重物質生產生活方式的更新提升的同時,也要培養形成與現代社會相適應的思想理念和思維方式,這是滿足我們精神需要的重要途徑選擇。市場經濟如果處于絕對的自由狀態,那將導致叢林法則盛行,強者將攫取絕大多數的社會資源使弱者無立錐之地,這樣的馬太效應不僅讓市場經濟所倡導的自由原則最終走向自身的對立面———壟斷,阻礙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而且巨大的貧富裂痕也會撕裂社會的整體性,造成深層次的群體沖突從而危及社會穩定,損害市場經濟長遠發展的社會環境。市場經濟應該包含道德內涵,這種道德內涵應該是帶有社會的整體屬性,它是從整個社會的利益出發去考慮經濟效果。這就要求我們的經濟成果應該是創造性的,是有益于社會整體發展的,而不僅僅是單純的為了追求短期的經濟指標。市場經濟和道德建設不是二元的而是一體兩面的,兩者之間相互影響,相互滲透,市場經濟規則能夠影響道德規范的形成,而道德規范可以引導經濟運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對于社會主義新道德的形成是具有多方面作用的,它的運行規則可以有效引導人們的經濟行為。新的行為規范必然產生新的道德內涵,也需要新的道德依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社會主義道德規范與之相匹配。“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論語》)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是中國傳統“義利觀”的鮮明闡釋,也能從中看出與傳統經濟形式相匹配的道德取向。我們在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繁榮大發展的過程中不僅要注重從經濟層面去解決那些制約發展的機制性問題,更應當注重從智力基礎方面給予經濟發展以更充足的創新動力。創新離不開提高全民族科學技術和思想道德方面的素質。只有實現精神和物質雙重層面的聯合互動,才能從最根本上實現市場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市場經濟參與主體經常為了實現參與主體本身利益最大化而扭曲正常的經濟規則,甚至在局部引發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現象。因此合乎競爭規則的競爭行為使得商家要有經濟道德上的底線意識,而不能僅僅只追尋自身物質利益的最大化,必須根據市場的需要不斷地挑戰自身商品的實用性,提高自身商業道德水平,主動抵制市場中原生性的虛假行為和道德欺騙,共同打造一個風清氣正的經濟道德環境,從而推動經濟建設和道德建設的有機統一。
關鍵詞:《反壟斷法》;經濟體系;市場經濟
市場經濟作為一種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由于其具有復雜性,并關乎社會發展的命脈,所以通過法制的手段來對其進行調控和管理。在我國的經濟法體系中,《反壟斷法》作為一項具有核心地位的法律,可以稱之在經濟法體系中具有《憲法》性地位,并成為其體系構建的中心點。
一、我國經濟法體系發展現狀
(一)現代經濟法體系基本認知
一項法律體系的本質是由干預的對象性質決定的,在現代的經濟法體系中,對于經濟法體系調節對象的認知存在著三種不同的看法,一是結構說,其主要思想是人為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的特定的經濟關系,通過對結構的調整來達到調整經濟關系的目的。在經濟法調整的過程中,還需要調整企業的組織管理、市場管理以及社會經濟保障等方面。二是領域說,這一說法的主要內容就是建立經濟法體系應該特別干預的領域,進而弱化干預方法和原則,從而實現對經濟的宏觀把控。這一學說所重視的是國家經濟體系基本構成影響到經濟法體系的基本構成,例如國家經濟體系中最為重要的是第三產業,那么第三產業就將成為重點干預領域,但是這種方式會導致在不同經濟領域方面的標準混亂,從而引發誤差,并不適用。三是方式說,這一學說認為劃定經濟法體系基本構成應當以國家干預經濟的方式作為評判標準,不同的國家對經濟進行干預的方式是不同的,利用這種差異來摸索出經濟法體系的框架。
(二)現代經濟法體系與市場經濟關系
從現代經濟法體系與市場經濟體系的關系分析上,主要探索出以下兩點:首先是現代經濟法的產生離不開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法是經濟發展規范化的需求。經濟發展早于經濟法的產生,在早期沒有經濟法管控時,市場經濟自由發展導致了暴露出19世紀末20世紀初,市場經濟與自由競爭相沖突的問題。并且在當時經濟法律現象也十分稀少,直到20世紀初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前,逐漸產生了近代經濟法的學說,這種學說起源于德國,并發展于日本,隨著時代不斷融合進化成為了現代的經濟法體系。其次,是市場經濟中市場調節手段的主體地位,市場經濟的整體形態決定了其需要通過競爭機制來確保資源的有效配置,競爭與市場是并存的,所以基于《反壟斷法》的現代經濟法體系,為競爭與市場的合理協調提供了保障,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經濟自由。
二、《反壟斷法》在經濟法體系中作用體現
(一)《反壟斷法》的內容與特點
《反壟斷法》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這一法律的實施既保護了企業的效益,又是對消費者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維護。《憲法》作為一項最重要的法律,通過規范國家權利、保障公民的自由、平等來維護公民的權益,在這一點上,《反壟斷法》之于經濟法體系,與《憲法》之于整體法律體系,都是相似的。《憲法》在政治上,指導了其他法律的制定與推行,而《反壟斷法》則是在經濟上,為其他經濟法的制定與推行提供指導。《憲法》的目的是保護公民主體的各項權益,《反壟斷法》亦是保障了市場經濟中各項主體的競爭活力,遵循市場經濟原則,制約國家經濟權利,促進市場經濟中各個主體煥發活力。可以這樣說,《反壟斷法》就是經濟法中的《憲法》。《反壟斷法》是一項較為宏觀的法律,從市場經濟的整體來進行規范,而不是具體行業法律的細化,這也使《反壟斷法》在整個市場經濟體系中都具有適用性。
(二)《反壟斷法》影響市場主體
市場的主體在進行各項經濟活動時,都是受到《反壟斷法》影響的。市場經濟在一方面,強調自身的作用,需要足夠自由的空間進行發展,但是在另一方面,卻又依賴于國家機關、經濟法律對于市場進行調控,當市場經濟發展中出現一些不文明現象、不合理現象或是經濟難以由市場主體把控,這時就需要通過國家機關,利用經濟法對市場進行硬性的管理。這兩種情況,一種可以稱之為市場本身的無形之手,一種可以稱之為國家干預經濟的有形之手。而這互相影響互相協調才能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和市場經濟的平穩化。《憲法》立足于保護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并對反社會、反國家的行為做出規范治理,這一點同樣適用于《反壟斷法》對于經濟市場的調控。《反壟斷法》的立足根本也是公民在經營權利上的自由,這就對政府進行經濟干預的方式和力度作出了規范。市場的主體需要足夠的經濟自由,一旦沒有《反壟斷法》,政府就可能會對市場主體的活動進行過度的干預,導致經濟活力下降,損害了市場主體的權利,所以《反壟斷法》對于市場主體的保護,就像《憲法》對于公民權益的保護一樣重要。
(三)《反壟斷法》影響其他經濟法律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制定的出發點與立足點,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可以違背《憲法》的內容要求。與此相似的是,在經濟法律的制定時,也要考慮到《反壟斷法》的內容要求。并不能說《反壟斷法》是一切經濟法律制定的出發點,但是相比較經濟法律體系中的其他法律來說,《反壟斷法》的核心地位就會凸顯出來。我國的市場經濟體系中包含了很多方面的法律,例如《政府采購法》《產品質量法》《稅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金融法》等,這些法律都是從個別角度來進行細節規劃的法律,而《反壟斷法》則是直接對市場競爭進行維護與促進。在目前的各項經濟法律制定時,所必須要考慮到的要素都包含《反壟斷法》,這樣有兩個優點,一是促進《反壟斷法》對于市場經濟調控把握,二是避免其他法律制定方向的錯誤。
總的來說,從我國現代經濟法體系的各個方面來看,《反壟斷法》的核心地位都是不可動搖的。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過程中,必須堅定不移地以《反壟斷法》為核心,完善經濟法體系,保障社會經濟的平穩、科學發展。維護市場經濟的具體措施之一就是堅定不移推動《反壟斷法》,把控經濟體系的合理構成,促進市場經濟平穩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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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信用 信用體系 經濟發展
關于“信用”,我國古代就有許多相關的描述,例如“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言而必有信,期而必當,天下之高行也”。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信用已逐漸從人格利益轉化為財產利益。信用的本質特征主要表現在:第一,體現出一種債權與債務、權利與義務關系;第二,表現出債務人的償債愿望和償債能力;第三,等額的價值回報和一定的價值補償。信用規范著人們的交易行為和交易方式,可以說信用是市場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經濟的發展離不開信用,信用的構建也體現在經濟運行的方方面面。因此,構建和完善我國的信用體系至關重要,在市場經濟中出現的任何信用缺失問題,應該及時徹底地解決。
一、信用體系建設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一)信用起源于商品和貨幣關系
從商品與貨幣的起源和發展過程來看,信用自產生以來,就在經濟和社會活動中發揮著重要的調節作用。商品的交換需要一般等價物作為交換的載體,一般等價物經歷了偶然的價值形式、擴大的價值形式、一般價值形式和現在的貨幣形式,這一切都需要建立在信用關系的基礎上。伴隨著信用規模的擴大和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的需求越來越多,賒購和賒銷就逐漸產生了,銀行借貸的規模也逐漸擴大,信用鏈條的建立,促進了經濟的快速發展,給債務人和債權人都帶來了經濟利益。
(二)良好的信用體系拓寬了融資渠道
在比較完善的信用體系下,企業、個人的融資方式已經不局限于簡單的人與人之間的書面借貸和向銀行申請貸款,在需求的推動下各種信用工具和融資渠道逐漸產生。以小額信貸為例,小額信貸是金融行業的一部分,也是一種發展工具,它滿足了那些從未或很少得到正規金融服務的家庭和企業的的金融和社會需求,重要的是它一般無需嚴格的物質抵押擔保。良好的信用可以拓寬融資渠道,但是相反,一旦出現信用危機,所有的渠道都會關閉。信用是一種相互關系,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講究的是互利共贏,這就是為什么我們在取得銀行貸款之前,需要接受銀行的信用評級和考察。
(三)健全的信用體系有利于經濟交易的穩定
沒有良好的信用秩序就不會有交易的基礎。市場交易行為可以看作是博弈行為,如果市場上所有的交易主體都有欺騙的動機,那么信用秩序就會混亂,信用體系會瞬間瓦解。市場交易不是一次博弈而是重復博弈,只有在重復博弈的情況下,交易者為了長期的發展去制約自己短期的交易行為,不會毫不顧忌對方的利益,這種制約維持著信用秩序的穩定,促進經濟交易正常、持續進行,同時交易者在合作中實現共贏。
(四)健全的信用體系可以提高經濟效率
健全的信用制度可以減少因為信息不對稱你帶來的交易雙方互相不信任的問題,減少了雙方因為查詢、調查等所付出的人力成本、精力和時間支出。同時,健全的信用制度還可以減少監督制約市場機制的成本支出。在市場交易中,交易費用的高低可以衡量市場狀況的優劣,也就是市場效率的高低。通過健全的信用制度,可以壓縮參與交易的經濟主體的信用選擇行為所需的交易費用,可以盡可能提高市場效率,使交易正常進行。
二、我國信用體系出現的問題
(一)個人信用發育程度低
個人是重要的經濟主體,個人信用的發展和成熟,意味著市場資源配置機制的完善。我國個人信用發展嚴重滯后以消費信用為主要代表,一方面金融機構一般只辦理住房、汽車等少數品種的消費信貸,另一方面農村的消費信貸比城市發展程度低,并且消費信貸在實施過程中失信現象比較嚴重。這些因素都制約著個人財富的積累、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經濟體制的完善。
(二)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高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遠高于國際上同等規模的前100家大銀行以及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和轉軌經濟國家銀行,也遠高于國內股份制商業銀行。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高的原因之一是我國的融資結構為銀行主導型導致不良資產在銀行的積聚,而企業在市場化改革進程中所需資金供給由財政主導轉向銀行主導強化了這一趨勢。說明健全我國信用體系還是有一定的距離,信用體系的不完善導致了各種融資渠道不能普及,企業之間、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程度較高,再加上銀行信用監管的缺乏,降低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還需要各方面的努力。
(三)地方政府債務危機
目前,中國地方政府大都在不同程度上舉債度日,所負的各種債務正處于失控的邊緣,債務的急劇累積和迅猛增長,已成為制約地方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嚴重障礙,并潛伏著巨大的債務風險和誠信危機。因為債務沉重,不少地方出現了長期拖欠公職人員工資、社會保障缺口巨大的現象,直接損害了干部和群的利益,影響了機關的正常運轉,惡化了社會信用環境。這樣的債務鏈給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帶來嚴重的損害。
三、結語
信用包括了個人信用、企業信用、銀行信用和政府信用。個人信用是整個社會信用的基礎,是市場經濟走向成熟的必然要求;企業信用,特別是中小企業信用是中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銀行信用可以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費用,減少信息不對稱、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良好的政府信用是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和運行的基本保證。國家信用體系的建立離不開任何層次的信用,我們要把信用放在優先重要的位置,徹底解決經濟社會中出現的信用危機,以促進經濟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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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法源于私法商法是為調節商事行為而產生的法律,規定商事身份、商人資格的取得要件,商事交易中涉及的商事保險、票據、運輸等制度都是為了保障交易的順利進行。從這個意義上講,商法就是私法。商法與民法同屬于私法,但是商法比民法起源晚,商法的很多內容都可以從民法中尋得到。商法與民法存在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商法是民法的特別規定和具體化的應用。商法又有著自己的獨立性,商法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它的內容并不是完全包含于民法,商法有著自己的屬性與內容。很多人說民法是普通法或者基本法,商法是特別法;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表現,商法是具體化的法律表現。
(二)商事活動的主體是平等的商法所調整的主體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地位關系,不同于公法中主題之間的命令關系以及上下級關系,在商事的交易活動中,主體地位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享有法律上高于另一方的權利。私法就是需要依賴主體間的平等地位關系,才能保證交易的平等順利進行,同時也可以體現各方的意志。商法主體平等性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現如今的社會是市場經濟社會,對于平等的原則就顯得更加重要。市場經濟是公平的競爭與交易,在市場這個大平臺之中,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權,都需要以平等的身份進行交易。
二、商法的私法自治理念——商法的本質屬性
私法自治是私法的根本特征。私法自治就是在私法領域,當事人在不違背社會利益與法律道德的情況下得以自由意志,法律要尊重當事人的意思,對于當事人引起的法律效果并不干預,當事人可以根據協議自己創設法律,也就是意思自治原則。私法自治性給予商事活動人帶來極大的便利性。商事契約可以由契約雙方當事人自己簽訂,他們為追求最大化的利益,從而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進行自由交易原則,充分實現當事人的自由自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交易主體與交易伙伴可以自由的選擇,但是要在商法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充分體現了私法對于當事人意思自治的認同和鼓勵,充分實現當事人商法的自治性。
三、商法的公法性產生的原因
(一)商法公法性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商法的公法性不是憑空產生的,商法的本質屬性仍然是私法。公法性的出現是商事關系復雜化之后,商事主體難以避免的商事行為的危害性,需要國家出臺相關法律給予一定程度上的調節與制止而產生的法律。公法性的出現源自于“商人基于意思自治、契約自由等原則而實施的行為極有可能侵害他人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的潛在危害性。市場經濟的出現,國家加強了對經濟的直接干預,計劃調節變為市場調節,國家除了對市場進行直接干預外,對于私法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控,向傳統商法輸入刑法、社會法等經濟活動有關的公法規范。意思自治的商法領域融入了很多的國家強制性的規范,使得商法有了公法性的色彩。
(二)保護商事主體的利益商法在市場經濟調節下,逐漸變得更加公法化,主要原因一部分來源于國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商法的私法性已經越來越無法滿足人們的需要,不正當競爭、壟斷行為、侵害消費者利益等事件屢見不鮮,商法的私法性也逐漸的暴露出其弊端,自主行使權力缺乏國家的可信度以及強制性等原因,使得國家開始重視商法的公法性,在其中加入某些強制性的法律,其主要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反壟斷行為以及不正當競爭。
四、結束語
關鍵詞 私有財產;市場經濟;法律保護
孟子說,“無恒產而有恒心,惟士為能。”就是說,對一般人而言,是有恒產才可能有恒心,沒有人能夠脫離財產而生存。財產(property),是屬于某人所有的具有金錢價值的物質的總稱,通常所說的財產僅包含積極財產,私有財產權,即私人對財產擁有的全部權利。在現代社會的理念中,公民的私有財產權是人權最基本的內容之一。
一、 西方私人財產的性質及結構演變
1. 私人財產權的性質
財產所有權是一組權利,而權利既是一個法律問題,又是一個政治的、經濟的、社會倫理的問題。美國法學家龐德認為,權利在本質上就是一種文明社會中人們由相互之間的承諾而形成的“合理的預期”,是一種法律上得到承認和被劃定界限的利益。但認為,權利關系不是法律的產物,它的實質是個人和社會之間的關系問題,必須從個人與社會的關系中來考察權利關系。
2. 結構和觀念的演變
在西方社會的權利關系結構中,私人財產權在總體上是占主導地位的權利。大體上,私人財產權的結構、觀念以及它在權利義務體系中的地位,經過了古代時期、古典時期、現代時期和最近時期四個演變階段。
2.1古希臘和羅馬時代的財產權是一種私人的權利,與國家的政治結構沒有太直接的關系。從構成上看,古代時期的財產權表現為人對物的占有,最主要的是地產,它是權力的直接來源。另一方面,財產權利中的各項權利都統一于物的所有人的權利中。
2.2在古典時期,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認為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人人都有天賦的不可轉讓和不可剝奪的權利,即生命權、財產權和追求幸福權等。這是一種以自然法為理論基礎、以憲法為根本法所確認的權利,它不同于羅馬人的私人權利。
2.3現代時期,國家對經濟的調節和干預的需要帶來了國家權力的擴張,財產權至尊的地位讓位給生命權和國家利益。不僅集中在占人口極少數的壟斷資本家手中,而且國家也作為一個產權主體開始以社會公共利益的名義壟斷了某種所有權。
2.4最近時期即二戰以來的當代西方社會,政治權力與經濟權力之間的關系變得模糊了。而階級和階層關系的變化,更使財產權結構及其相應的權利結構變得愈加復雜化。
上述分析揭示的是,私有財產權作為一項基本的權利一直沒有動搖。即使在當前,西方人也還是把財產權看成是個人權利的基礎,把建立財產權制度看作是市場經濟的前提。
3. 資本主義私人財產權制度與市場經濟的發展
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各國都通過憲法對財產權進行絕對保護。例如英國1215年《自由大》規定,禁止政府未經權利人同意課稅及征用或攤派其它物資。1689年《權利法案》進一步明確,“凡未經國會準許,借口國王特權,為國王而征收,或供國王使用而征收金錢,超出國會準許之時限或方式者,皆為非法。”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將財產權的地位提升到制高點。
二、 私有財產保護的制度變遷及策略
在所有可能的交換體系中,市場體系由于允許個人最大限度自由地追求個人的偏好而被認為是有效率的,而政府的功能是確定人們的權利尤其是財產權并保護這些權利。從這一點說,西方對私有財產的保護經歷了諸多年的發展和完善,對我國今天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私有財產保護有著一點借鑒意義。
1. 我國私有財產保護的制度變遷
在我國,在法律上承認公民私人財產的合法性,有一個制度變遷的歷史過程。
1.1 1954年憲法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以及各種生活資料的所有權(第11條);依法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的繼承權(第12條)。”
1.2 1975年憲法中明確規定生產資料的所有制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這兩種形式,刪除了1954年憲法中規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1.3 改革開放以后,情況發生了變化。1982年憲法確認了城鄉勞動者的個體經濟是公有制的補充,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第11條)。
1.3.11988年通過的第一個憲法修正案增加了“國家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存在和發展。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私營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對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承認“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1.3.21999年通過的第三個憲法修正案規定:“在法律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1.3.32004年通過的第四個憲法修正案,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保護私產入憲”,是我國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體現,對于推進我國市場化進程和建立法治社會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2. 私有財產的保護現狀
憲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從這個規定本身來看,它是以列舉加概括的方式指明了哪些屬于國家保護的私人財產范疇。其中“公民的合法收入”具有較大的彈性,因為什么樣的收入是合法的,在不同的經濟體制下有不同的界定。因此,可以說從憲法條文本身看,而是采取了一種比較隱晦的方式回避了這個概念,并通過一些彈性規定以適應現實。但對私有財產的保護不僅需要從憲法條文本身進行理解,而且還需要從憲法對現實產生的實際影響來理解。
目前,經濟學界與法學界關于我國是否有保護私有財產的法律規定這個問題發生了比較大的分歧:前者認為中國沒有保護私有財產的法律規定,而不少法學界的人士認為1982年憲法第13條就是對公民私有財產的保護條款。這種分歧當然與研究視角的不同有關,但深層次的背景在于,就是希望作為上層建筑的私有財產權法律制度能夠積極地反作用于經濟基礎,為經濟的發展奠定一個穩定的制度框架。
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就我國的社會生產力發展程度而言,在很長的歷史時期內經濟增長所需要的必定是一個能夠保障私有財產穩定增長的制度。穩定性從何而來?只能通過把私有財產上升為私有財產權。從邏輯上講,私有財產要真正作為一種普遍性的穩定存在,沒有法律尤其是憲法的支撐是不可能的。
3. 市場經濟條件下私有財產保護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構建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體系:秘魯經濟學家德.索托在《資本的秘密》一書中提供了一種解釋:資本市場失靈是因為大部分人缺乏正式的、有法律證明的產權,雖然大部分發展中國家的居民擁有財產,但是對這些財產的所有權的保護是非正式的。
第二、我們講保護私人財產,不是僅保護富人的財產,而是保護所有人的私有財產。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應該有清醒、明確的認識。社會財富是人民群眾創造的,而財富有一部分是國家代表人民來掌握的,有一部分是人民自己掌握的。“大河有水小河滿、大河無水小河干”,反過來想,小河有水大河才能滿,小河沒水大河也要干。
第三、堅持“平等保護”。平等保護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然要采取的措施。我們的基本經濟制度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很多情況下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只有平等保護,才能保證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貫徹和實施。
第四、處理好保護私有財產與維護公共利益的關系。在我看來,所謂保護私有財產,是指依法保護公民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的各種財產,任何其他行為主體都不得違法而侵犯私有財產。公共利益主要有三類:維持國家安全和法律秩序;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維持社會弱者的生存和發展等。
參考資料
1. 趙文洪:《私人財產權利體系的發展--西方市場經濟和資本主義的起源問題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版。
2.. 厲以寧:《資本主義的起源-比較經濟史研究》,商務印書館,2003版,第18頁。
3. 德姆塞茨:《關于產權理論》,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中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