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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務會計;人才;制度; 發展
一、我國法務會計亟待發展
我國市場經濟環境復雜多變,在經濟活動中出現了許多經濟詐騙案件,其中均涉及會計法律問題,因此,加強我國法務會計發展勢在必行。
1、市場經濟的發展促使法務會計發展
法律,是調節和約束市場經濟經濟活動的有力行為,是市場經濟體制國家的表現。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主體,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約束自身行為,成為十分有效的手段。法律,是企業經濟活動中的“雙刃劍”,當企業利益受到侵犯的時候,采取法律途徑是不可避免的,法律可以保護企業的經濟行為,也可以約束企業行為,保障市場經濟有序發展。同時,市場經濟的所有行為都與會計、審計密切相連,必須在復雜的會計、審計中與法律架起一座橋梁,讓法務會計成為解決法律問題和財務問題的一把利刃。
2、經濟糾紛的解決與經濟損失的計算促使法務會計發展
隨著經濟的發展,經濟訴訟案件、經濟糾紛增多,為避免過多的糾紛困擾,當事人都希望私下解決,這個時候就需要法務會計人員出面協調。一方面,法務會計人熟悉經濟糾紛的性質;另一方面,法務會計人也了解經濟損失情況和法律法規,所以法務會計人員能夠有效及時的幫助當事人在較短的時間內,以較低的費用最大化的解決經濟糾紛。
3、會計學的發展促使法務會計發展
我國經濟業務種類隨著全球化經濟的發展,呈現了新型化和多元化的趨勢,金融工具的推陳出新,讓經濟現象復雜多變,會計理論和會計法律之間存在的差異化日益凸顯。目前,我國的會計從業人員僅限于專業知識,在會計法律方面十分欠缺。然而,法務會計作為會計與法律間的橋梁,是妥善解決經濟法律問題的有力工具。
二、我國法務會計發展所面臨的困境
1、法務會計理論研究匱乏
目前,我國的法務會計沒有形成完整的理論體系,雖對于法務會計職能、概念、內容及人才培養上有一定的研究,但仍存在諸多爭議。我國的理論研究主要集中在基本理論體系研究上,缺乏對實際案例及實際操作的應用性研究;在研究方法上,理論文章諸多,實證文章較少;在研究層次上不夠深入。因此,法務會計實踐缺乏完整的理論指導,我們應強化和完善法務會計理論研究,建立完善的法務會計理論體系。
2、法務會計相關法律、制度發展滯后
目前,我國的經濟發展缺乏與法務會計相配套的法律、法規,也沒有出臺與此相關的法務會計職業道德規范,以及法務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認證制度,不僅如此,傳統的會計制度和相關準則也較少涉及法務會計相關規定,這一系列現象都表明,我國法務會計的發展滯后。
3、法務會計專業人才缺乏
法務會計專業人才的缺乏,是影響我國法務會計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我國目前的會計人才培養模式而言,培養出來的多為單一型人才,如會計人員、審計人員、律師等。目前,我國的法務會計服務主要由注冊會計師和律師提供,盡管注冊會計師具有專業的會計和審計知識,但他們缺乏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在從事法務會計工作的時候,往往注重會計信息和證據的研究,而忽視了法律程序與法律證據。同樣,律師雖然具備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具有豐富的經濟案件解決經驗,但他們缺乏會計和審計方面的專業知識,在從事法務會計的工作室,無法深度挖掘藏匿于會計資料中的深層違法違規信息。在我國,既懂法律法規知識,又懂會計知識,能夠識別虛假會計信息,具備審計技術的綜合型人才十分缺乏。人才的缺乏就導致我國法務會計在短時間內得不到迅速的發展。雖然許多高校已經開始法務會計工作,但也屬于起步階段,在教學上缺少成功的法務會計教育案例。
4、對法務會計認知度較低
盡管法務會計已經在許多領域得到了廣泛的運用,但由于法務會計專業性太強,許多人不了解甚至沒聽過,企業也沒有認識到法務會計在公司內部關于解決經濟糾紛和調查會計人員、違法違規的具體作用,更沒有認識到法務會計人員在解決這類問題上的優勢。有學者曾對我國法務會計發展及其情況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對象主要是從事會計教育與會計工作的人員。但最后調查的結果顯示,法務會計在我國的認知度較低,即便是專業從事會計專業領域工作的人員。
三、解決我國法務會計發展中存在問題的措施
1、建立健全我國法務會計相關法律法規
法務會計工作人員作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協調和保護社會經濟利益和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主導力量,應對法務會計行業制定和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以法律的形式規范法務會計人員的執業資格、規則和程序,為規范法務會計人員執業行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通過建立健全法務會計相關法律法規,一方面,從制度上推動我國法務會計的發展;另一方面,間接的維護我國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
2、完善我國法務會計理論體系
現階段我國法務會計缺乏系統的基本理論,沒有完善的法務會計理論無法更好地指導法務會計實踐,不能豐富傳統理論框架和會計專業知識結構。因此,我國的法務會計理論之后的原因,主要包括,首先,社會的認知度缺乏,對法務會計的重視度不夠;其次,缺乏國外先進理論和實踐經驗;再次,對法務會計研究投入人力、財力不夠,研究規模小且分散。因此,有必要完善法務會計理論研究體系;成立相關協會,以學術研討會、論壇、刊物等形式進行交流;根據現階段法務會計發展形式,主要圍繞法務會計目標、定位、職能、原則等問題達成共識;注重我國會計訴訟案例研究,讓每一次案件作為對理論的檢驗。
3、加強我國法務會計人才培養
推動法務會計發展,必須加緊培養法務會計專業人才。目前,我國的法務會計人才培養處于起步階段,因此,可以大膽的借鑒和吸收西方發達國家的人才培養經驗,并結合我國的實際環境培養符合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發展需求的法務會計高級人才。在高等院校中開設法務會計專業,借鑒國外經驗,同時,鼓勵會計專業學生學習會計專業知識的同時學習法律專業,取得雙學位。繼續完善后續教育,提高法務會計人員專業能力,及處理各種會計法律問題的能力。
綜上所述,在我國經濟形勢復雜多變的當下,各種虛假會計信息開始涌現,經濟訴訟案件比過去提高,法務會計問題也隨之凸顯。通過探討我國法務會計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好為推動法務會計的發展提出了一定建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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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高職院校大學生創業為例,就如何加強大學生創業中的法律教育與培訓,本著“必需、夠用”原則,有針對性地選擇與創業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展開討論。讓大學生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律環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并在創業活動的各個環節采取相應的對策,以期達到成功創業的預期目標。
關鍵詞:
創業教育;法律環境;法律教育
現有的創業培訓中比較注重創業精神和品質的強化,更多地關注企管、金融、財會、市場營銷等方面的知識培訓,對與創業有關的法律知識關注較少。創業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導致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法律知識欠缺、法律意識淡薄,創業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創業過程中誤入歧途。本文以高職院校大學生創業為例,有針對性地選擇與創業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展開討論。目的是讓大學生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制環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導大學生增強法律意識,依法辦事,依法維護企業和自身利益。
一、創業中法律教育與培訓的重要性
創新已成為當今中國的最強音符,創業也已轉化為大眾的迫切需要。與之相對應的是,創新創業教育蓬勃開展,高職院校開展創業教育有著諸多優勢,也是自身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
(一)創業教育的重要性
創業能力是一種生存能力,創業教育是一種培養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創業教育被稱為學習的“第三本護照”,和學術教育、職業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職院校開展創業教育,可以使大學生了解當前我國嚴峻的就業形勢和巨大的社會就業壓力,認識到創業是解決中國社會就業問題的重要途徑,轉變大學生的就業觀念,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業精神。具體來說,就是培養自信心、培養積極的處事態度、培養良好的行為方式、培養社會責任感、培養競爭意識和競爭精神、培養堅韌不拔的毅力與品質。這些正是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對于創業者,從尋思創業伊始,必須充分認識分析創業環境,因為創業成敗與創業環境有著非常重要的關系:創業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社會環境對創業的影響往往更重要。社會環境包括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法律環境、文化環境、人口環境、習俗環境、市場環境、人力資源環境等,社會環境對創業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復雜的,創業者要全面考慮,能利用的社會環境要充分利用,不能違反的要嚴格遵守,創業者對社會環境利用得越好,創業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在市場條件下開展的各種經濟活動,無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導、規范和保護之下才能正常進行和取得預期成果。企業創業活動同樣是在一定的法制環境下進行的,創業者必須考慮法律的這種影響和作用,對其創業活動所面臨的法制環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創業活動的各個環節采取相應的對策,才能達到成功創業的預期目標。因此,加強創業中的法律教育與培訓非常必要。
二、創業初始階段的法律教育與培訓
經過一番躊躇滿志的構想,開始準備創業,這就進入了創業初始階段了,創業者首先會遇到很多法律問題,處理不當的話不僅會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糾紛,嚴重的話還會危及企業生存安全。創業者不必了解有關法律的所有內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關鍵內容與新辦企業有關就夠了,最重要的是作為企業主,要知道法律不僅對企業有約束的一面,也同樣給予你的企業以法律保護。
(一)關于設立經營實體,進行行政審批的相關法律問題
設立企業,從事經營活動,必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如果從事特定行業的經營活動,還須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比如開網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門、文化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根據《民法通則》《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企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最為常見。設立特定行業的企業,還有必要了解有關開發區、高科技園區、軟件區等方面的法規、規章、有關地方規定,這樣有助于更好地選擇創業地點,以享受稅收等優惠政策。同時大學生創業需要依據《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及消防、衛生等行政審批程序的一些具體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這部分相關法律的教育與培訓應重點放在各種不同經濟組織的具體特點,包括責任形式、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的區別、設立條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資協議、經營管理等內容,讓大學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斷,從而選擇適合自己的企業組織形式并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具體規定準備資料,辦理企業登記手續。
(二)關于資金、設備場地等相關法律問題
大學生在創業初期籌集創業資金時可能涉及銀行貸款、財產抵押等問題。如果不是以貨幣資金出資,而是以實物、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或其他權益等出資,以及在企業經營也會涉及租店面及辦公場所,這些都會涉及諸多的法律問題,需要了解有關票據、合同、擔保、出資、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等相關的法律知識,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律教育與培訓,本著“必需、夠用”原則,精簡優化法律教育培訓內容,讓創業大學生樹立強烈的法律意識和掌握應用關鍵的法律知識,至于較為完整的法律條文學習、熟悉及應用,有待引導大學生遇到具體的經營問題能夠做到尋找相對應的法律文件,邊學邊用,做中學,學中做,從而在創業過程中不斷提升法律水平與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
三、創業經營階段的法律教育與培訓
創業初期階段以設立某種組織形式的企業為主,完成行政審批企業登記手續,這僅僅是創業的開始,打好基礎后,接下來要進入創業經營階段。同理,創業者不得不面對許多不可避免的法律問題,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視,極有可能使新設立的企業陷入進退兩難的處境,令企業經營管理舉步維艱。認識把握好下面幾個法律問題無疑有助于創業成功。
(一)履行好企業的法律責任
創辦的企業進入經營階段后,創業者也就是經營者要遵紀守法,履行好企業的法律責任;現有的法律體系已日趨完備,不少法律法規都或多或少從各個不同方面規范了經營者的法律責任,現舉二例說明履行法律責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時也就展示了對創業經營階段中法律教育培訓的意義所在。其一,創業者必須依法納稅。任何企業,都要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以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實現,滿足社會各方面的需要,及時、足額納稅是創業企業對國家的貢獻,也是創業企業對社會應盡的義務。創業者要了解熟悉《稅收征收管理條例》,明了自己作為納稅人的基本義務和權利,這些責任概括起來為:依法辦理稅務登記、依法開設銀行賬戶、依法報送財會制度、依法設置財簿、依法報送財會核算資料、依法辦理納稅申報、依法繳納或解繳稅款、依法實施發票管理、依法使用稅控裝置、依法結算稅款或提供擔保、依法接受稅務檢查等。其二,創業企業務必尊重員工的權益。市場競爭、企業競爭,說到底就是人才的競爭。企業競爭力的一個關鍵因素是員工的素質和積極性,在勞動力流動加快和競爭加劇的形勢下,優秀的勞動者越來越成為勞動力市場上爭奪的重要資源,所以新開辦企業一開始就要特別重視尊重員工的權益,踐行以人為本的經營之道,自始至終培育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給企業帶來的困難和損失。至于法律層面而言,《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有相當多的條文明確規定了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應盡的法律責任義務,比如必須依法與員工訂立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依法為員工提供勞動保護和安全、依法支付勞動報酬、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依法處理勞動爭議與糾紛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關法律
進入創業經營階段,利用企業資源,為社會創造財富,為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商品與服務,整個經營管理過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幾乎都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范,創業者要盡可能地了解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才有可能做到遵紀守法,依法維護和保障企業利益,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會使企業陷入歧途,甚至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創業者了解熟悉企業經營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很多,這里著重強調幾部法律法規,非常有必要作為創業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訓的重點內容,主要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環境保護法》《廣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擇其中一二說明。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訓中要讓創業者重點了解熟悉消費者的權益和經營者的義務,以及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教育培訓中側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避免競爭中觸犯了法律底線;至于《產品質量法》的教育培訓中則應強調創業者了解熟悉國家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體系與制度,要創業者熟悉掌握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不得違反《產品質量法》的禁止性規定,履行作為性義務和不作為性義務。限于篇幅,其他相關法律不再累述。總的原則就是要精選核心的、與創業企業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概念與條文,有的放矢,讓大學生易學易記,讓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運用能力轉化為創業企業保駕護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決糾紛
創業者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對內開展管理活動,對外發生經濟聯系,都會產生各種法律關系,難免會有各種摩擦矛盾、爭議糾紛。因此創業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處理爭議糾紛,熟悉掌握法律中規定的具體訴訟程序,更要有積極收集相關證據的法律意識,還要有各種相關預防措施及管理制度,這樣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業利益。以《民事訴訟法》為例,在具體的法律教育培訓中,要讓大學生理解并掌握訴訟制度、原則、管轄概念、訴訟程序,實訓模仿撰寫訴訟文書,能夠獨立進行訴訟,最終具備用訴訟方式解決經濟糾紛的能力。
作者:姚興良 單位:無錫南洋職業技術學院商學院
參考文獻:
最新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文一
甲方:
乙方: 性別: 部門及崗位: 通信地址:
因甲方承包經營合同到期,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和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提前三十日與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雙方解除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二、經雙方核對,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為 年_____個月,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收入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 個月的月平均收入作為補償,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 元)。
四、乙方應按照甲方相關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關離職手續辦理完畢,甲方將于_________日內將上述款項結算支付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在協議簽訂后,即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并確保無任何勞動經濟糾紛,雙方應嚴格遵守約定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同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 甲方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工資,共計 元。
三、 甲方給予乙方相當于乙方 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 元。
四、甲方根據公司年薪制薪酬支付方式支付乙方2014年剩余薪酬,共計 元。
五、甲方根據企業承擔比例以現金形式補發乙方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社會保險,共計 元。
六、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交接手續,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七、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
八、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十、本協議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十一、上述協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確認: 乙方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文三
甲方:(企業全稱):上海海特克太陽能電力成套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個人姓名):
根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之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 雙方同意于年月日起解除之前簽訂的勞動合同(關系)。
2. 乙方已于本協議書簽署前完成了同甲方的工作交換.
3. 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年月工資元。經濟補償金償于當月日記入工資帳號內,截止本協議書簽署日,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糾紛及未了結的債權債務。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上內容雙方同意確認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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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律師個人求職簡歷1姓名:楊女士性別:女
婚姻狀況:已婚民族:漢族
戶籍:江蘇-淮陰年齡:30
現所在地:廣東-東莞身高:160cm
希望地區:廣東-東莞
希望崗位:律師
尋求職位:律師
待遇要求:可面議
最快到崗:隨時到崗
教育經歷
2002-06~2006-06北京大學法律本科
培訓經歷
2010-10~2010-11東莞科技辦企業專利管理專利工作者證
2009-06~2009-09在職學習司法考試律師資格證
2007-11~2007-12江蘇淮陰黃河駕校汽車駕駛駕駛證
工作經驗至今6年0月工作經驗,曾在3家公司工作
_公司(2010-07~至今)
公司性質:其他行業類別:法律服務
擔任職位:執業律師崗位類別:律師
工作描述:擔任政府、協會與企業常年法律顧問。
擔任刑事辯護人、代辦取保候審。
經濟、民事、行政、勞動案件的調解、訴訟與仲裁。
清收債款、工程款等。
辦理投資、融資、并購、清算與破產、公司上市等法律事務。
企業勞動規章、工資制度審核與制定等勞動法律事務。
_公司(2009-06~2010-06)
公司性質:外資企業行業類別:其它生產、制造、加工
擔任職位:法務主管崗位類別:法務人員
工作描述:建立與完善公司合同管理體系。
建立與完善公司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修訂企業規章制度。
訴訟案件的處理。
法務室管理工作。
企業法律宣傳工作。
_公司(2007-03~2009-05)
公司性質:外資企業行業類別:法律服務
擔任職位:法務專員崗位類別:其他相關職位
工作描述:1﹑負責公司勞動爭議﹑合同糾紛﹑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糾紛等訴訟案件處理,在職處理案件近五十余起,案件勝訴率達90%以上。
2﹑審查公司一系列商業合同。
3﹑制定修改公司規章制度﹑績效考核制度﹐擬定勞動合同版本。
4﹑與企業管理人員進行法律交流﹐強化企業法治管理。
5﹑回復企業相關法律咨詢。
_公司(2005-12~2006-12)
公司性質:其他行業類別:法律服務
擔任職位:律師助理崗位類別:其他相關職位
工作描述:起草各類法律文書、_協助律師參加案件訴訟程序、接受各類法律咨詢服務、整理歸檔案卷資料及協助執業律師辦理其他相關法律事務。
技能專長
專業職稱:
計算機水平:初級
計算機詳細技能:
技能專長:擅長寫作、繪畫。
語言能力
普通話:粵語:
英語水平:PET3口語一般
英語:一般
求職意向
發展方向:希望從事法務經理、企業法律顧問
其他要求:
自身情況
自我評價:
2021最新律師個人求職簡歷2基本信息
姓名:趙_
性別:女
婚姻狀況:未婚
民族:漢
戶籍:天津
年齡:28
現所在地:長沙
身高:165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求職意向
希望崗位:律師
工作年限:6年
職稱:初級
求職類型:全職
可到職日期:隨時
月薪要求:面議
工作經歷
_年3月—至今_有限公司,擔任法律部/經理助理。主要工作是:
一、對外方面
1、在律師的指導下負責該公司全部對外法律事務。
2、參與公司大型合作項目(包括學校設施整改工程、裝修擴建等項目)的洽談,項目分析、論證以及公關工作,實施執行,溝通協調部門間工作關系提升工作效率。
3、在學校學生保險方面因業務接觸也很多也熟悉該業務流程。
二、對內方面兼管理行政事務
1、起草,審議公司業務有關合同,記錄/回答有關法律問題咨詢,處理一般勞動爭議事件等。
2、按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其他工作任務或是公關任務。
3、有一定的行政后勤工作經驗:采購工作服裝、安排衛生清潔、車輛管理。
_年3月—_年7月_有限公司,擔任法務專員。主要工作是:
1、合同管理,起擬文稿,辦理律師證年檢,及相關文案管理工作。
與客戶溝通提供公證/見證業務咨詢等,客戶接待。
2、為有關政府部門房屋拆遷,土地征用補償等糾紛提供法律服務;
或合作參與相關調解工作。
3、組建核心團隊長期永安保險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平安保險等公司風險管控(包括車貸/房貸等不良資產管控)熟悉該部門系統和業務操作流程。
4、合作中長期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單位處理不良資產或提供法律意見;
熟悉該部門系統和業務操作流程。
5、為廣州市內幾大汽車銷售商常年提供法律服務并承辦車貸擔保的風險管控,熟悉該單位系統和業務操作流程。
6、廣東省內客戶公司的商帳管理,安排人員調查跟蹤財產線索以及正面接觸當事人;
完成上級交辦的與客直接洽談訴訟業務及其實施細節,并根據客戶要求迅速及時處理高難度的調查取證工作。
7、在律師的指導下能獨立完成民事類案件,從調查分析,提出實施意見,整理數據,補充證據,立案,起訴,出庭到最后階段執行工作,根據委托人要求與法院協調推動案件審理、審判或執行的相關工作。
8、在律師的指導下完成案卷整理,歸檔管理,辦案總結,做好回訪;
并根據合作需要制定業務申請計劃大力拓展新客戶。
9、曾經獨立過多起工廠工傷事故糾紛,人事勞資糾紛,財產轉讓糾紛,根據客戶需要通過穩妥途徑解決。
10、曾經獨立十多起交通事故案件,尤其是熟悉交通事故糾紛在司法實踐中各階段的工作,處理此類案件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和心得。
教育背景
畢業院校:武漢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學歷:本科
畢業日期:2009-07
專業:法學
語言能力
英語水平:一般
國語水平:良好
粵語水平:優秀
自我評價
1、本人專業基礎知識扎實,有較長時間的法務實踐,在公關接洽,合同管理,財產調查、起草文案等方面都有工作經驗積累。
2、在廣東太平洋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的指導下曾經獨立過十多起工廠工傷事故糾紛,人事勞資糾紛,財產轉讓糾紛,尤其熟悉民商事合同糾紛,根據客戶需要通過穩妥途徑解決。
3、曾經獨立十多起交通事故案件,熟悉交通事故糾紛在司法實踐中各階段的工作,處理此類案件有自己獨到的見解和心得。
4、在公司從法務專員成長到經理助理,尤其熟悉公司一般法務工作,在處理人事和勞動糾紛有一定的工作實踐經驗。
5、適應能力較強,性格隨和,做事耐心。
擅于溝通總結,勇敢改正錯誤,團結友人。
2021最新律師個人求職簡歷3本人概況
姓名:_
性別:男
民族:漢
政治面目:黨員
學歷(學位):本科
專業:法律
聯系電話:_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_號
郵編:
EmailAddress:
呼機:
教育背景
畢業院校:中央民族大學1992.9--1996.7法律專業
_過國家律師資格考試
_過國家英語六級考試,聽說讀寫熟練
_練掌握計算機和互聯網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經歷
_996.9--1998.9_大型國有股份制企業
法務人員
處理公司日常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及知識產權事務/負責防范法律范圍內的風險,與其他部門共同協作防范各類風險/培訓員工法律知識
_998.10--至今_集團公司
律師
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法律事務/起草、審核公司相關合同方面的法律文件/擬定公司法律規章制度和法制建設方案/參與處理公司內外經濟糾紛和公司重大業務談判等
個人簡介
擁有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工作經驗,了解各種法律文件;熟悉各類公文、法律文本的書寫;具有較強的表達和溝通能力;具有較強的判斷能力及邏輯分析能力;為人正直、遵紀守法;愛好廣泛,樂于與人交往,較好的團隊精神。
本人性格
開朗、謙虛、自律、自信(根據本人情況)。
2021最新律師個人求職簡歷4基本資料
姓名:
性別:男
民族:漢
政治面目:黨員
學歷(學位):本科
專業:
聯系電話:
手機: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
郵編:
email:
背景
畢業院校:中央民族大學
通過國家律師資格
通過國家六級,聽說讀寫熟練
熟練掌握計算機和互聯網的操作及使用
工作經歷
20__/9——20__/9,__大型國有股份制企業
法務人員
處理公司日常訴訟、非訴訟事務及知識產權事務/負責防范范圍內的風險,與其他部門共同協作防范各類風險/培訓員工知識
20__/10——至今,__集團公司
律師
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事務/起草、審核公司相關合同方面的文件/擬定公司規章制度和法制建設方案/參與處理公司內外經濟糾紛和公司重大業務談判等
個人簡介
擁有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工作經驗,了解各種文件;熟悉各類公文、文本的書寫;具有較強的表達和溝通能力;具有較強的判斷能力及邏輯分析能力;為人正直、遵紀守法;愛好廣泛,樂于與人交往,較好的團隊精神。
本人性格
開朗、謙虛、自律、自信(根據本人情況)。
2021最新律師個人求職簡歷5個人信息
姓名:
性別:
居住地:上海
電話:
E—mail:
最近工作〔2個月〕
公司:北京市__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
行業:法律
職位:專職律師
學歷
學歷:碩士
專業:法學
學校:復旦大學
自我評價
本人勤奮踏實,細致謹慎,能吃苦耐勞,上進心與學習能力較強。法律功底扎實,實踐經驗豐富,兼顧訴訟與非訴業務且均較為熟練,口才好,擅長商業談判,擅長銷售、租賃、并購等房地產傳統業務,透徹了解企業融資方案的實際、風險的把控、熟悉擔保業務、工作認真負責。
求職意向
到崗時間:一個月內
工作性質:全職
希望行業:法律,金融/投資/證券,多元化業務集團公司,建筑/建材/工程,房地產開發
目標地點:上海,浙江
期望月薪:10000—14999/月
目標職能:律師/法務/合規,咨詢/顧問
工作經驗2010/7——至今:北京市__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150—500人)〔2個月〕
所屬行業:法律
公司與房地產專職律師
執業領域:一般民商事訴訟與仲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等領域法律事務,業務涵蓋公司法務、爭議解決、股權轉讓、房地產信托、知識產權等。
2009/3——2010/6:上海__律師事務所(少于50人)〔1年3個月〕
所屬行業:法律
專職律師,執業領域:一般民商事訴訟與仲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務、股權轉讓、勞動爭議等合同法、經濟法領域法律事務。公司法務:根據律所安排,擔任企業的法律顧問,提供合同審核、糾紛解決、項目跟蹤等日常法律顧問服務。
教育經歷
20__/9——20__6__大學法學碩士
20__/9——20__/7__大學日語本科
證書:
20__/3律師執業證書
20__/1職業咨詢師(中級)
20__/9國家司法考試證書A證
20__/7日語一級證書
20__/6大學英語六級
語言能力
日語(精通)
英語(精通)
一、小額訴訟程序概述
( 一) 小額訴訟程序的概念界定
世界上很多國家都通過立法規定了小額訴訟程序,但目前理論學界對于小額訴訟卻沒有一個能夠被廣泛認同的定義。域外學者結合理論基礎與司法實踐的方式對小額訴訟程序的概念著手研究,大至概括為下列兩點: 其一: 小額訴訟程序,就是通過便捷化的程序使普通民眾可以獲得具有保障性的法律服務。其二: 小額訴訟程序是能夠讓案件雙方主體在法律規定的標的額的范圍內提出自己的請求而啟動的一種程序。
在我國,學者們對小額訴訟程序的定義界定也是眾說紛紜。我國學者基本上認同小額訴訟程序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廣義上的小額訴訟程序基本等同于簡易程序,但是狹義上的小額訴訟程序是指與其他程序相區別的、更加簡單方便地處理數額較小的糾紛所開展的訴訟活動及其產生的各種關系的總和。目前對于小額訴訟程序概念的具體界定存在以下幾種主張: 張茂從小額訴訟程序啟動條件上分析小額訴訟程序是指較為簡單的普通的群眾向法院提出的在法定數額的標準下可以請求適用的一種解決民事糾紛的程序。王亞新從程序作用的角度出發,認為這種程序,是指經由程序的靈活運用,使得一般的國民可以獲得具有保障的一種法律服務。楊涵瀟通過差異對比的方式,認為: 該項程序,是在和普通訴訟程序進行對比的條件下,僅僅在法律規定的標的額在一定數量或者范圍以下的標準或有其他的特殊情況所啟動的一種糾紛解決方式。從概念上分析各有各的差異,但是總體含有下列幾個相似點: 其一,符合該程序案件的標的金額都較小; 其二,該訴訟程序更為便捷、簡單; 其三,它們的價值追求都是共同的,即程序與實體的公正。綜上所述,本文所分析的即為狹義的區別于簡易程序的小額訴訟程序,即: 在縣級法院或特殊的小額法院適用比普通或者簡易程序更加簡單的程序,審理數額較小的案件所開展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與這些相關的一系列關系的總和。
( 二) 小額訴訟程序的特征
作為特殊的具有針對性的訴訟程序,該項程序與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相比主要有以下區別: ( 1)簡單與靈活并存: 小額訴訟案件性質較為簡單,為迅速地處理問題,其審判方式更加靈活、簡便。法官可根據案件的進展情況自由選擇審判程序,如對案件事實清楚的小額糾紛可以直接進入法庭辯論環節,或者將法庭辯論與法庭調查交替進行。( 2) 調解和審判相結合: 小額訴訟程序通常以調解與審判相結合的方式貫穿全程。法官直接主動引導雙方進行協商并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條件下達成調解,解決糾紛,這樣不僅可以促進效率的提高,還可以減少案件雙方的訴訟壓力、緩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關系。( 3) 較大的自由裁量權: 該程序能夠機動靈活地運用。在解決民事糾紛中,法官可以采取自主的方式推動案件審理的進程,引導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4) 一審終審: 小額訴訟采取一審終審制,被告無反訴權。一審終審制有利有弊,其在一定程度上剝奪了原告或者被告的上訴權,但同時也保障了小額訴訟判決結果的確定性,確定的判決結果可防止濫訴纏訟的發生。我國相關法律也通過法律條文明確規定我國小額訴訟實行一審終審制。
( 三) 小額訴訟程序的功能
小額訴訟程序在民事訴訟中是一個特別的存在,因此具有其獨特的功能。
1. 提高司法效率。司法效率是指法律資源的投入與辦結案件數量及質量三者的比例關系。它的目的就是以消耗最少的法律資源,可以最大化地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保護民眾的合法利益。民事訴訟的普通程序,都存在成本高、耗費時間長等問題,小額訴訟程序卻是在尋求正義和效率之間的協調發展。一方面,小額訴訟程序簡單、快捷、靈活,能夠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變動,這些都極大地節約了訴訟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 另一方面,該項程序也注重調解的強大功能,案件雙方以調解的方法友好地處理問題,不僅能夠降低所需承擔的相關費用,而且最后的結果也易于實現,最終能夠妥善解決糾紛。
2. 服務社會大眾。小額訴訟程序的設立目的從案件雙方的角度來說,是以其簡單、快速、高效的方法提供一種區別于其他訴訟程序的法律救濟方式,民眾能夠近距離地接近法律救濟,通過法律途徑實現合法權益的保護。它能夠減少案件處理的沖突性、減少法律的適用的專業性,使案件雙方愿意親自參加訴訟,促進糾紛的快捷解決。小額訴訟程序主要適用于各項法律關系清晰、爭議較小的、金額較少的經濟糾紛,能夠盡可能地為普通民眾提供一種最便捷的法律服務,同時保障雙方的利益得到及時、有效地保護,實現法律服務的大眾化。
3. 完善訴訟程序。從一定程度上看,簡易程序只是減少了普通程序的部分內容,與其并沒有明顯區別。在司法過程中,很多案件都是通過簡易程序處理的,但是我國相關法律中關于它的條款過于抽象和缺乏可操作性,不能有效地解決問題,導致司法資源的浪費和案件雙方的預期利益無法得到實現。但小額訴訟程序非但能夠解決費用高昂、耗費時間長等問題,還能夠大幅度地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能夠為案件雙方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務,同時維護了法律的權威。小額訴訟程序是對其他訴訟程序的一種特殊完善,能夠彌補漏洞,是對民事訴訟程序的補充和完善。
二、我國小額訴訟程序現狀及問題分析
( 一) 我國小額訴訟程序立法現狀
2012 年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專門對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如規定了其適用于案件事實簡單、相關法律關系清楚,且標的金額較小的金錢給付糾紛; 標的額的適用標準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 且適用一審終審等。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5 年2 月出臺的《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中對該程序作了進一步細化,用十幾個條文對小額訴訟程序的規定進行了法律適用上的細化,就審級制度、數額的確定、舉證時間限制、法院管轄、程序之間的轉換、裁判文書的簡化等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解釋。明確規定小額訴訟實行一審終審,小額訴訟可以適用的范圍,排除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進行審理的案件范圍。另外,規定了在適用該程序中舉證時間的限定以及答辯方面的內容。該司法解釋規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其舉證時間限制由法院來予以決定,也可由原被告雙方互相討論并且需要法院的許可來最終確定,一般情況下時間最長為七日。原被告雙方明確表示放棄舉證期限和答辯期間的權利的,法院可以按照訴訟程序立即進行審理。在小額訴訟程序與簡易程序、普通程序之間的轉化適用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第280 條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在適用小額訴訟程序處理糾紛的過程中,出現了其他問題不再適用該程序繼續進行審理的,應該由人民法院確定重新適用何種程序進行審理。 在此,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小額訴訟程序不能直接轉化為普通訴訟程序,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當出現特殊情況時,應當適用簡易程序,然后根據需要,再由普通訟程序進行審理。另外,還規定了案件雙方主體的程序適用異議權,如果雙方對適用該程序審理糾紛持有異議,必須在開庭前予以表示,由人民法院來決定是否更改程序進行審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規定小額訴訟案件的判決書可以進行簡單化,即允許只記載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法律請求、裁判結果等內容。
( 二) 對我國小額訴訟程序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小額訴訟程序從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相關指導意見開始,到全國90 個縣級法院迅速進行了試點工作,直到在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中新增加了對該項訴訟程序的明確規定,標志著小額訴訟程序在我國的正式建立。隨著小額訴訟程序不斷發展,在解決小額糾紛案件、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實現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貢獻,但是目前我國該項程序不夠完善,還存在一些問題。
1. 程序結構關系不明確
小額訴訟程序規定在簡易程序之下,看似是該程序下的一個子程序,實質上是一種特殊運行規則。
從適用條件看,事實清晰、相關法律關系明確、爭議較小,而在司法實踐過程中二者之間的判斷標準有重疊的可能。在實務中,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從而導致審判效率的降低。原因之一就是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在法律體例上,以章節的方式規定了普通程序與簡易程序,并未明確確定小額訴訟程序,僅僅在簡易程序一章中有條文指出專門適用該程序審理小額糾紛案件。這一條文模糊了兩個程序之間的差異。簡易程序適用于案情清楚的民事案件,而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應當是爭議標的金額不大、案件簡單的。爭議標的金額不大是兩者之間最明顯的區別,不容忽視。若沒有明確小額訴訟程序的獨立地位就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其能夠取得的社會效益。
2. 當事人訴訟程序選擇權的缺乏
小額訴訟程序的選擇權是指案件雙方主體能夠自己決定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案件是否適用該程序開展審理的權利。依據新修訂《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凡是符合數額要求的必須適用該程序進行審理,這應屬自動( 強制) 適用,其中對于案件雙方主體的程序選擇權并未作出詳細規定,當事人在啟動審判程序時只能接受法院的安排,明顯缺乏程序選擇權。
該規定更多是從法院的角度出發,是為了緩解司法資源的緊張,但小額訴訟程序的目的本應該是方便當事人訴訟,減輕訟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規定案件雙方在開庭前可以對是否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提出自己的看法。這看似當事人享有異議權,但異議的審查主體依然是法院,法院仍然握有程序適用的主導權,與當事人享有程序選擇權是不同的兩個概念。同時這項規定也完全排除了標的額的數量超出現有法律條文中的標準但案件雙方當事人同意適用該訴訟程序的情形,不利于訴訟價值的充分實現。
3. 救濟程序不明確
按照相關法律的明確規定,小額訴訟實行一審終審,不得上訴。而僅有的救濟途徑為再審程序。而再審程序在訴訟中屬于一種不經常適用的程序,大部分糾紛案件是不會、也不應當啟動再審程序的,再者說再審程序具有嚴格的啟動要求,如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對再審申請書的審查期限就長達三個月。小額訴訟程序能夠簡單、快速地處理小額糾紛,但是救濟途徑的不完善導致在制度設計上仍然存在漏洞。
4. 當事人濫用訴訟權利
在啟動小額訴訟程序解決糾紛時,最大的特點就是案件金額大小的適用。若案件的標的額過大, 有的當事人為了能夠適用該程序,會將相關請求標的進行惡意拆分,將原本可以適用其他訴訟程序的案件,變為多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再者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限定小額訴訟程序的主體,該程序因其訴訟成本低、效率高等特點有可能成為企業、物業公司或者銀行的討債程序。這都不利于該程序的正確適用。
小額訴訟程序具有訴訟成本低、快捷、高效等特點,能夠促進司法更好地服務大眾,因此,也容易引發當事人傾向于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糾紛的欲望,從而導致一些原來可能私下調解的問題也進入民事訴訟的軌道,導致濫訴現象的發生。這不僅導致訴訟數量的大量增加,加劇司法資源的緊張,而且扭曲了小額訴訟程序的設立價值。
三、完善我國小額訴訟程序的對策
為了充分發揮小額訴訟程序的作用,進一步完善小額訴訟程序,筆者認為應采取以下對策:
( 一) 確立獨立的小額訴訟程序
從現行的法律來看,小額訴訟程序置于簡易程序之中,作為簡易程序之下的一個程序,在實際適用過程中容易忽略其自身的特點,因此導致不能達到訴訟效益最大化。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小額糾紛也隨之不斷增長,為滿足大量的訴訟需求,也為使小額糾紛的當事人愿意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從而能夠快捷高效地獲得民事紛爭的解決,應當按照糾紛類型與訴訟程序相適應的原理,設立與小額糾紛相配套的完善的小額訴訟程序體系。英美等國的該程序是治安法庭適用的非混合、非正式的; 德國也有區別于普通程序的小額訴訟程序; 日本的小額訴訟程序是區別于其他兩種訴訟程序的一種特殊訴訟程序; 韓國則建立了一種獨立于其他程序的訴訟程序。從域外國家小額訴訟程序的設立來看,將程序獨立于普通訴訟程序之外,對其確定明確、單獨的法律程序是大部分國家的立法模式。該訴訟程序與簡易程序的一些規定看似具有相似性,但它并不是它的附屬程序,也不是它的分支程序,具有單獨性、完整性。因此,我國有必要在今后設立獨立完整的小額訴訟程序,優化程序設計,明確內部流程,最大程度地實現其法律價值,切實減輕案件雙方的訴訟壓力,真正實現效益的最大化。
( 二) 設置調解為前置程序
在小額訴訟程序設計中應當將調解設置為一個重要步驟,明確規定調解的法律地位,規定法官在審判前應當依職權主動引導、規勸當事人達成和解。并且調解前置只是要求在適用訴訟程序處理糾紛前應當先對當事人展開調解工作,但這并不意味著調解工作的結束,它還應貫穿于案件處理的全過程。調解作為小額訴訟的前置程序不僅能夠減輕審判負擔、節約司法資源,形成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還能有效促進社會關系的愈合。
( 三) 賦予當事人程序自由選擇權
小額訴訟程序作為一種新的程序,對于它的硬性規定有益于保障實施,但是規定的內容過于死板,偏重于從法院的角度出發考慮相關問題,過于強調程序的簡便與效率,缺乏當事人的意思自治,這實質上并沒有多大意義。當事人作為權利的主張者,對于如何減輕自己的訴訟負擔,適用何種程序更能實現訴訟效益,有切實的考量。例如,美國的州法律都通過法條規定案件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適用何種程序來解決民事糾紛。
對于適用何種訴訟程序,應該著重考慮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給予其選擇權。該項選擇權主要表現在下列兩點: 一是標的額符合固有標準的,案件雙方能夠選擇是否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二是案件的標的額超出固有法律標準的,案件雙方能夠協商一致決定適用何種程序。小額訴訟程序的選擇應當從當事人的角度出發來考慮訴訟理念與價值追求,更能夠提高效率促進正義的完美實現。
( 四) 嚴格限制小額訴權的行使
小額訴訟具有門檻低、成本小、效率高等特點,但這也易導致濫訴現象的頻頻發生。為防止當事人濫用訴訟權利,提高司法效率,有必要對小額訴訟權利的行使進行一定的限制。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筆者認為嚴格限制小額訴權適用的具體措施可以從以下兩點著手: ( 1) 審查+ 處罰。法院在立案階段應該嚴格審查當事人的訴訟標的額,超出標準的,若其承諾對該訴訟涉案金額之外的金額不再另行起訴的可予以準許。同時應對惡意濫訴行為予以相應的處罰。( 2) 對在一定時期內提起小額訴訟的次數限定一個范圍。由于案件雙方的主體情況不同,所以次數標準也應區別對待。我國可采用司法解釋的方式,具體的次數應該結合我國的司法實際,同時參考國外相關經驗予以確定,而后再根據實踐和需要進行調整。( 3) 強調誠實信用原則,約束和規制惡意提起小額訴訟的行為。強化當事人對小額訴權行使的內心約束。民事訴訟法中的一項基本原則就是誠實信用原則,在小額訴訟程序中強調誠實信用,也是貫徹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的一個重要體現。
( 五) 規范小額訴訟程序的救濟方式
小額訴訟程序以高效、便捷、低廉為目標,同時公平與正義也是立法指導思想,所以案件雙方的程序救濟權也必須成為立法考慮的重要問題之一。但相關法律中明確規定該程序只進行一次審理,審結完畢后不再審,在某種意義上說限制了案件雙方的上訴權,缺乏救濟途徑。事實上,在這方面已經有比較成熟的經驗,如英國的動議制度、美國和英國的特殊上訴制度、日本的裁判異議制度等。因此在該項程序的建立過程中,應當關注節約司法資源、減少訴訟費用以及裁判公正等各方面情況,同時設置有限的二審程序,比如對上訴具體要求進行限定,事實認定錯誤就不應該屬于其范圍,但應該規定因為違法事項或者法律適用錯誤時允許上訴等。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案件雙方對于已經發生效力的裁判,如果認為確實存在問題的,能夠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可見,對于申請此類案件的再審具有一定的法理基礎。但如果對此類案件的再審審查和一般民事案件的再審審查程序要求一致,則不利于節約司法資源,違背了小額訴訟的立法目的。因此,對于申請再審的流程,應該確定統一的操作規范,比如明確規定一律向一審法院申請或者設定移送環節,即一方向一審法院申請再審的,另一方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的,原審法院應當將案件移送上一級法院合并審查。在考慮依據民事糾紛性質與特點的基礎上,適當簡化案件的再審審查程序,如在法定事由方面進行適當限制,僅保留有新證據或偽造了主要證據、適用法律錯誤、非本人原因未參加訴訟、審判人員存在違法行為等重大情況,排除其他一些程序性事由; 適當簡化審查程序,如允許一名法官獨任審查等,從而更好地發揮小額訴訟程序的價值。
買車方(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牌號為;_____,車主_____,發動機號_____,車架號_____的_____色_____車壹輛,轉賣給乙方,本著雙方自愿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 該車_____年月_____日成交。成交價格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元整。
二、 甲方保證該車來源合法,該車的一切證照手續齊全合法有效與檔案相符,保證乙方隨時過戶轉籍。
三、 乙方購買該車后,如發現該車在交付給乙方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必須立即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購車款_____拾_____萬 仟_____佰元整,并賠償乙方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負責相關法律責任。1、有盜搶嫌疑;2、發動機號車架號與檔案不符;3、車身顏色未經審批改造;4、遺留交通違章肇事未結案;5、有債權債務抵押借款扯皮糾紛;6、分期付款購車未付清余款或其他原因被車管部門或相關執法機關凍結;7、非法組裝拼裝車輛;8、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原車主過戶證件手續致使乙方不能過戶;9、檔案審驗的簽字簽章,如有任何一種屬偽造致使乙方不能過戶或過戶后被發現追究的;10、該車在轉賣給乙方后,無論是否辦理過戶轉籍,無論賣出時間長短,一旦被發現在本次轉賣有盜搶行為的;11、非法轉賣他人車輛的。
四、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時前,該車發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經濟糾紛、債權債務、交通違章事故等一律由甲方負責,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后,該車發生的上述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 該車過戶費由_____ 方負責,現雙方確定:甲方在 20_____年 月_____日前提供該車一切過戶手續,并協助乙方過戶。
六、 甲方現已于_____ 年月日將該車及該車行駛證購置證,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養路費保險費單證交給乙方,乙方已付清車款人民 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元整。
七、 本協議甲乙雙方一旦簽字,即被視為完全領會協議條款并愿意按各條款內容執行。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生效并隨附對方 證復印件為憑。
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凍結 據了解,銀行卡被凍結3個月不會自動解凍的,現實中,一旦提起訴訟或犯罪,銀行卡被凍結是正常的。至于銀行卡會凍結多久,沒有固定的答案,因為不同情況下解凍的時間不同。
根據法律文件,銀行卡的凍結期最長為6個月,但如果凍結到期,相關部門可以繼續申請第二次甚至第三次凍結,直到案件問題解決。
不同情況下銀行卡凍結的時間
1、申請財產保全情況下銀行卡凍結時間:如果你與他人發生債務糾紛,其他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此時,法院可以決定凍結財產。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卡最多被凍結6個月,但如果凍結到期后問題仍未解決,對方仍可向法院申請繼續凍結,但第二次凍結的期限不得超過第一次凍結的1/二、即三個月,以此內推,累計凍結期不得超過一年;
2、沒有履行法院判決書,被強制執行:如果涉嫌經濟糾紛被對方起訴到法院,然后法院作出判決,但在法院規定的有效執行時間內,未能按照法律判決履行義務,對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對被執行人員采取強制措施;
被強制措施后,被執行人的銀行卡將被凍結。凍結后什么時候解凍取決于不同的情況;
3、涉嫌犯罪活動:如果您的銀行卡因涉嫌一些非法犯罪活動而被凍結,如洗錢或其他非法犯罪活動,則銀行卡的凍結期沒有固定的時間;
但執法部門程中,執法部門仍將遵守最長凍結6個月、凍結周期最長1年的相關法律法規。只是案件的需要。一年凍結周期到期后,如果案件未解決,執法部門認為有必要,可以繼續申請凍結當事人的銀行卡;
如果這些違法犯罪活動長期未結案,銀行卡將被凍結,直至案件結束。
卡被凍結影響征信嗎
銀行卡的凍結與個人信用調查沒有直接關系。如果銀行卡因欠款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被凍結,則會影響信用調查。如果只是因為銀行卡賬戶交易異常,個人申請的凍結不會影響個人信用調查。
個人信用報告是信用調查機構依法收集的信息,最后依法向法定信息查詢人提供的個人信用歷史記錄。影響個人信用風險評分的主要因素有:貸款逾期還款,或信用卡透支后未按約定期限和還款金額還款,或貸款賬戶和信用卡過多等。
關鍵詞:農民工;合法權益;法律保護
所謂農民工就是指屬于農業戶口,有承包的土地,但是離開戶籍所在地,主要從事非農產業的人員,他們屬于靠工資收入維持生活的勞動者。“農民工”一詞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張雨秋教授在1984年首次提出。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國家對工業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以及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產生了大量的剩余勞動力。農民工為了生計,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涌入城市安家落戶,已經成為了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
據官方調查,我國農民工的數量為兩億,占全國十三億人口的15%還多。并且在中國這個人口發展慣性極大的國家里,這個數字還會維持不斷上升的狀況。雖然農民進城務工是城市化的表現,作為一個慣性推動的效果,越來越多的農民選擇放下自己的土地而到城市中尋求一份可以謀生的工作。我們可以發現,農民工在城市中的工作大部分為下層低工資,低保障,高勞動這樣的工作。但是農民工與城市個體老板、包工頭之間的矛盾和糾紛越來越多,由此引起的報酬類經濟糾紛、工傷事故類糾紛、傷病賠償類糾紛日益增多,由于農民工本來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水平較低,法律知識更加缺乏,加上我國相關法律制度的滯后,一旦發生糾紛,農民工維權舉步艱難。
一、農民工合法權益保護存在的問題
(一)勞動關系不規范
部分用人單位沒有按《勞動法》要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沒有及時續簽。部分已簽訂的勞動合同也存在著許多“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內容和條款。如一些從事建筑、采礦等危險行業的用工單位私下與農民工簽訂“事故責任自負”的“生死合同”。
(二)部分農民工勞動權利受到侵害
主要表現在:一是加班不給或少給加班工資。多數農民工勞動時間長、強度大、待遇低。一些私營企業,每天工作時間在10個小時以上,有的高達18個小時,超時工作現象嚴重。二是拖欠甚至拒絕給付工資和其它福利待遇。在農民工合法權益保護方面存在不少問題:如非法使用童工,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收取抵押金,強迫勞動等行為。三是休息休假權利沒有落實。不少用人單位在元旦、春節和國際勞動節等國家法定的節假日也不讓農民工休息。四是工作環境惡劣,缺乏勞動保護。有的用人單位不給農民工配發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農民工經常進行“沒遮攔”作業,導致農民工職業病發病率較高,容易造成傷亡事故。
(三)社會保障權利缺失
目前大部分用人單位還沒有為農民工進行社會保險登記,不給農民工買社會保險,農民工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的情況下獲得社會保障的權利沒有保證。
(四)社會權益得不到尊重
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社會歧視。農民工這一稱謂不僅是對民工身份與職業分離的形象描述,也是一種歧視性稱謂。隨著農民工在城市經濟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城市對農民工的認識正逐步深化。但是,城市對農民工的社會排斥現象仍然存在;二是農民工子女得不到良好教育。城市學校入學的戶籍體制使很多農民工子女不能進入學校接受教育,既使能夠進入學校學習也需要繳納高額的借讀費。
二、如何切實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建議
(一)個人方面
1.提高自身素質學法懂法用法。國家的立法本意是要化解勞資矛盾,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但強勢企業與弱勢員工力量對比懸殊,本來就不平等。面對《勞動合同法》和強勢企業的種種招式,農民工必須認真學習文化知識及相關法律,做到學法懂法、知法用法,增強法制觀念,弘揚法治精神,懂得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利益,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一旦發生爭議糾紛,要及時請工會維權或者聘請律師,尋求法律援助。
2.依法簽定合同維護合法權益。能簽定書面合同的,就不搞口頭約定;能簽勞動合同的,就不簽定聘用合同或者勞簽約時,勞動者對工作內容、地點、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擁有知情權。勞動者在滿足“已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或“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條件后,便可以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抵制違章指揮,勞動者也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
3.加入工會組織依靠工會維權。工會是“職工之家”, 加入工會,就如回到溫暖的家,一旦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就可找工會組織維權。維護勞動者權益是工會的神圣職責。各級工會要積極為廣大勞動者說話辦事,致力于解決實際困難。
(二)政府完善農民工的社會福利保障。
首先,建立相對獨立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所謂相對獨立,是指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獨立性只相對于城鎮和農村社會保障,而且這種獨立性知識階段性的。我國的城鎮化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農民工現象將長期存在,城鄉社會保障的保障的差距也不可能在短期內消除。其次,目前新生代農民工所面臨的社會保障需求是多樣的。這些社會保障需求不可能放在同一個制度模式內加以解決。因此,必須將新生代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需求分為不同層次,針對不同層次的社會保障性質和特點,實施不同的社會保障,分類分層建立新生代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再次,強化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一些企業為降低成本,依賴廉價勞動力謀求競爭優勢,以逃避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導致農民工參保率不高。為使企業自覺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應明確用人單位在社會保險方面的法律責任。制定有農民工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為農民工享有社會保障提供切實的法律保證。
(三)法律方面
1.完善相關立法以健全勞動法律法規。國家在立法方面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從層面上明確農民工的權利義務,確立農民工的社會地位,為農民工創造最根本的權利保障。司法機關要樹立“農民工利益無小事”的觀念,對農民工所遇到的法律問題要及時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目前法院審判工作壓力大,農民工案情又較為復雜,農民工訴訟案件很容易積壓,法院應為農民工訴訟設立“綠色通道”,快速立案、快速審理、快速結案、快速執行。在《勞動法》上面加強對農民工的關注,切實加強農民工的法律權益,保障其生活福利,以及相關救濟途徑,以農民工的首要權益為立法的根本出發點,重視農民工的相關立法條款。
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律援助。加強法律援助機制,農民工是生活在城市的邊緣人,權益受到侵害時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解決費時費力,承受不起折騰。因此,應當加強農民工勞動權益保護的法律援助機制,如在法院中專門成立審理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民事安家安的速裁法庭辦案突出一個“快”字,收費做到一個“緩”或“免”字。在政府部門設立專門的農民工工資準備金制度,在必要時由政府墊付用人單位拖欠的工資,再由政府部門向用人單位追償,這樣就能夠保農民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在《民事訴訟》中規定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財產保全、先于執行的銜接機制。針對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無法承擔訴訟費用而進不了訴訟程序,或者在訴訟中需要申請財產保全、先于執行卻往往因為提供不了擔保而無法實現,建議在《民事訴訟》有關訴訟費用部分增加規定“當事人已經獲得法律援助的,人民法院可決定先行緩收或減收訴訟費用,待案件審結后再決定訴訟費用的承擔。在有關財產保全和先于執行部分增加規定:“申請人經濟困難正在接受法律援助機構提供法律援助的,無需提供擔保。”
3.加強相關部門對勞動法律法規的執法與監督力。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督和管理。勞動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勞動監察,切實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大力解決農民工的實際問題。另一方面要積極引導農民工本身要懂得運用《勞動法》保護自己的利益,勞動執法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監督用人單位遵守《勞動力》的實施情況,對于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不為農民工辦理社會保險、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行為,一旦發現,要依法從速從快妥善解決。要盡快設立農民工投訴信箱、投訴電話,及時受理農民工的訴求,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另外,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和老板,在網上公布并敦足在一定時間內付清,對故意拖欠的通過行政手段進行干預,為農民工創造最根本的權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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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真.農民工合法權益屢受侵害的原因[N].法律出版社,2008,55(1).
廣告公司經營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溝通_________的信息,推動_________的發展,為_________的_________服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在“_________信息網”網站上為甲方提供編號為_________的服務(服務內容詳見“_________信息網網頁廣告價格”),服務時間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時間。
二、服務時間內,甲方可免費獲得乙方贈送________信息中心承辦的_________雜志,贈送的時間與本合同簽訂的服務時間相同
三、乙方可免費為甲方介紹有實力的經銷商
四、甲方的廣告中的圖標和網頁可委托乙方免費制作,亦可由甲方提供;商標須由甲方提供樣式以及有關注冊的證明書;以上內容和企業、產品介紹等資料,必須真實,如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訴訟、糾紛,全部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并保留最后權。
五、甲方可每月一次要求乙方變更網頁內容(產品報價可每周一次),可用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否則,如因信息過時、失真等造成的損失、影響全部由甲方負責。
六、本合同簽定的入網廣告服務費為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附件的“_________信息網網頁廣告價格”視作本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告合作協議經營合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相關規定,特簽署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
1.質量要求:
2.質量要求:
3.質量要求:
二、合同金額:
共計人民幣(大寫)(小寫)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0%,即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
2、項目結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元整)
四、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相關設計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規定時間(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簽字認可。
3.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并承擔因版權、文責所引發的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
五、產權約定:
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才享有著作權,否則,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違約責任:
因設計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經過大量調研工作的同時更需設計師的精心創作,乙方在開始著手設計時就已經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終止合同,預付款乙方不予退還。
七、其他事項:
八、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果則提請法律途徑解決。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傳真:
日期:日期:
關于廣告經營合同的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托,對其兩塊宣傳板進行管理,甲、乙雙方就乙方在甲方進行管理的宣傳板的指定位置進行廣告宣傳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進行廣告宣傳的宣傳板為:,面積為:。
二、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板的時間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乙方使用該場所的租金標準為:元/塊/月,乙方此次使用宣傳板的租金共計:元。
四、乙方交納租金的時間為:在簽訂本協議之日繳納完。如乙方未按本條約規定時間交納場所租金的,甲方有權禁止乙方使用該場所,并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未交納租金的,無權在甲方管理的宣傳板上進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活動。
五、乙方須在舉行活動之前四日,將乙方需要張貼的噴繪海報送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張貼,甲方可根據情況,在乙方舉行活動之前兩日將噴繪海報張貼。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需維護乙方安全宣傳噴繪海報不被覆蓋不被撕毀,如若被撕毀或覆蓋,甲方應在兩日之內將其復原。
七、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進行的廣告宣傳、必須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乙方從事違法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甲方對乙方的違法行為有權向相關部門舉報。
3、乙方若要自己張貼海報,需經過甲方同意方可張貼。
八、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
九、本協議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對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雙方需協商的其他事項,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