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基建會計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5)08-132-02
新修訂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財政部令第72號,以下簡稱“新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會[2012]22號,以下簡稱“新會計制度”)已于2012年12月正式,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國施行。新會計制度亮點之一是將長期游離于事業單位會計賬之外的基建會計賬并入“大賬”中。同時,財政部出臺了《關于印發<新舊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3]2號)規定,明確了新舊會計制度銜接的相關問題,以確保新舊制度順利過渡。筆者認為,財政部此舉為基建并賬邁出了很大一步;將基建賬逐步并入事業賬最后實現基建賬與事業賬合為一體,是必然的,也是必須的。
一、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并賬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1.兩賬合并與會計主體理論要求一致。根據會計管理理論,無論是事業會計還是基建會計均為整個會計核算的一種,不應該出現分別設賬。分別建賬導致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成為兩個不同的核算主體,編制不同的決算報表,導致會計信息相獨立;雖說在編制事業會計決算報表時,對基建會計信息有一定的反映,但僅僅是簡單的幾個數據,未將基建會計信息全面反映于事業會計決算報表中。這樣一來,無論是哪套報表都無法完整地反映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違背了會計信息整體性和完整性的基本要求。而兩賬合并正好符合一個會計主體的要求,很好地體現了會計信息完整性。
2.兩賬合并有利于政府監督,解除了資產管理漏洞。兩賬分離、賬表均獨立,使得事業單位的收支情況未能如實地反映于同一個賬簿中,這將為某些事業單位提供做假賬的途徑,影響賬簿的真實性,加大了政府監督管理的難度。另外,基建投資項目形成的大部分是固定資產;而根據基建會計制度,只有辦理了竣工決算和交付使用后,此類投資項目才能轉為固定資產于事業賬中體現。財務人員一般不會預估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投資項目的價值入賬,加上基建項目工程手續繁瑣,工程周期較長,再加上基建賬與事業賬的單獨核算,導致很多單位項目建成與資產入賬兩者時間不一致。而已交付使用的投資項目由于未辦理竣工決算長期作為賬外資金,導致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實際數與賬面數不相符,留下了資產管理的漏洞,不利于政府對其監督管理。而事業賬與基建賬的合并恰恰解決兩賬分離所留下的漏洞,讓資產于事業賬中及時得到體現,為政府監督管理帶來方便。
3.兩賬合并符合當前預算管理改革的要求。2000年起我國推行預算管理改革,要求做到一個部門一本預算,實行集中監管。但遺憾的是集中型的預算改革未能全面實現,原因就在于游離于大賬外的基建預算。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年度預算經費由當地財政部門立項,而基建預算由發改委立項,多數地方未將基建預算納入部門預算當中;這與當前一個部門一本預算的改革目標不一致。另外,行政事業單位財政資金支付均采用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管理,就連基建資金支付也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管理,實現資金管理一體化,而兩賬的分離卻與此格格不入,兩賬合并便成為必然趨勢,符合當前預算管理改革的要求。
4.賬務信息化管理的發展為兩賬合并提供了可行性。目前,各單位對會計電算化發展越來越重視,隨著信息化管理的普及,從同一賬套中獲取會計信息并入另一賬套中是越來越輕易的事;特別是會計軟件的不斷改善和創新,賬務軟件多數增加了輔助核算項的功能,從中獲取一個項目的收支明細已經是輕而易舉的事。這就為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兩賬合并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持。
二、兩賬合并的會計處理
在了解到兩賬合并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后,我們也明白了財政部頒布新會計制度的必然性。基于新制度、新準則下的兩賬合并應該怎么操作呢?
1.各單位在2013年建立新賬時,按照新會計制度的要求結合本單位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需要,在事業賬中建立與基建有關的會計核算科目體系,如:“在建工程”一級科目下設“基建工程”明細科目。
2.將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賬中相關科目余額并入新賬中:按基建賬中的“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待攤投資”、“設備投資”、“預付工程款”、“預付設備款”、“其他投資”等科目余額,于新賬中借記“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基建賬中“交付使用資產”“現金”、“銀行存款”、“財政應返還額度”、“其他應收款”等科目余額,分別借記新賬中“固定資產”、“庫存現金”、“銀行存款”、“財政應返還額度”、“其他應收款”等科目;按照基建賬中“基建投資借款”科目余額,貸記新賬中“長期借款”科目;按照基建賬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待攤投資”、“設備投資”、“預付工程款”、“預付設備款”、“其他投資”、“交付使用資產”等科目余額,貸記新賬中“非流動資產基金”科目的相應明細科目;按照基建賬中“基建撥款”科目余額中歸屬于財政補助結轉的部分,貸記新賬中的“財政補助結轉”科目;按照上述借貸方差額,貸記或借記新賬中“事業基金”科目。
3.在2013年1月1日后,每月末要對基建賬當月的發生額進行分析,通過編制會計憑證的形式,將基本建設賬并入到事業會計賬中。
2013年1月31日基建并賬舉例:
(1)某事業單位本期基建業務分析:將固定資產250萬元從基建賬轉入到事業賬中;財政應返還額度返還200萬元;收到當年財政撥款150萬元;當年支付基建借款25萬元,通過銀行存款支付;通過零余額賬戶取現9萬元;建安工程投資增加260萬元,全部為其他應收款轉賬的;設備投資增加25萬元,待攤投資增加3萬元,其中通過零余額賬戶支付24萬元,現金支付4萬元。
(2)事業賬應做會計分錄如下:
固定資產交付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250000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2500000
財政返還應返還額度200萬元:
借: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2000000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2000000
收到財政撥款150萬時:
借:零余額用款額度 1500000
貸:財政補助收入――項目經費 1500000
歸還到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250000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250000
當月取現9萬元:
借:庫存現金 90000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90000
發生基建支出: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建筑安裝投資 2600000
設備投資 250000
待攤投資 3000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2880000
同時:
借:事業支出――項目支出――基本建設支出――其他基本建設支出 2880000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240000
庫存現金 40000
其他應收款 2600000
三、新會計制度下兩賬合并的不足
在確定了兩賬合并的必然性后,再看新制度下并賬操作。新會計制度規定,事業單位在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同時,還應按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也就是各單位基建項目要同時在基建賬和事業賬中進行會計核算,僅僅是通過“在建工程”等科目來反映基建的發生數,而會計報表也只是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在建工程”和“非流動資產基金”中體現基建發生數,并未將基建項目的實施進度、項目規模、項目性質、項目類型、建設管理模式、項目已批概算數、累計發生數、結余數等納入到事業賬核算明細和決算報表當中,依然依賴兩套賬、兩份報表,顯然未徹底解決兩賬合并、一個會計主體要求的問題。這種不徹底的并賬顯然未能完全解決兩賬分離存在的弊端:
1.兩賬獨立依然違背會計主體理論,存在著“一單位,兩主體、兩制度、兩報表”的矛盾。即使實行新會計制度后,把基建賬發生數于事業賬中體現出來,但基建項目依然獨立核算,這種不徹底的合并費時又費力,影響會計信息及時性,甚至會造成會計信息漏洞產生。而兩賬徹底合并,不再存在兩主體分離,能避免以上問題,確保會計信息完整性。筆者認為,這應該是一種可取的選擇,也是一種必然的趨勢。
2.兩賬的獨立核算使得預算改革未盡徹底;基本建設投資項目預算與部門預算相獨立,顯然未達到預算改革要求。只有把兩賬徹底合并,投資項目預算與部門預算合為一體,才能使預算真正地體現單位的資金情況,達到預算改革的目標。所以,筆者認為,將基建預算納入部門預算中會是一種發展趨勢;特別是當前各單位基建項目經費來源多樣化,如果將基建賬并入“大賬”后,基建收支包含了多方面的經費,會計核算就會存在收支虛列和資產不符現象。只有把基建資金納入部門預算,才能使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表完整體現國有資產的詳細情況,有利于完整反映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真正做到“賬實相符”。
四、對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并賬的建議
兩賬合并除了要考慮會計科目、會計報表、財政預算等方面的技術問題外,筆者認為還有以下幾方面值得關注:
第一,推進會計信息電算化,開發多功能管理系統。財務軟件輔助核算項的使用很好地實現了會計信息的多維查詢,為兩賬合并提供了強而有力的技術支持,理應得到推廣。同時,各部門應當意識到信息電算化的重要性,加大部門信息電算化的投入,開發出與本部門實際情況相符的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合同管理、項目管理為一體的多功能管理系統,把資金管理從收到支每個細節都納入到該系統中,實現數據共享,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工作,真正實現辦公一體化。
第二,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兩賬合并后,為保證資產信息得到完整、全面的反映,各部門應當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聯合有關技術部門開發出可以將財務信息與固定資產信息銜接起來的資產管理系統,切實做到賬實相符,且信息同步。另外,還應當做到資產清查工作,加強資產盤點、報廢管理,使國有資產情況更具有實時性、準備性。
第三,加強財務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其綜合素養。兩賬的徹底合并,將給各部門財務人員提出新的要求。如若財務人員僅僅熟悉以往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而對基建項目的概算、造價、預決算審核等均一無所知,那將為兩賬合并帶來一大難題,只有加強財務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其學習能力,熟練掌握基建項目預決算編制,項目管理等技巧,才能把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兩賬合并到底,實現“一單位,一主體,一本預算”的改革目標。
參考文獻:
[1] 彭凌.論基于新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基建會計改革.新財經(理論版),2013(6)
[2] 張曉燕.談財務管理工作中事業單位基建會計工作難點分析.中國科技縱橫,2013(16)
關鍵詞:事業會計 基建會計 合并
近年來,許多高校進行了新建、改建和擴建,辦學規模雖然不斷擴大,財政撥款和事業收入卻沒有同比例增加,許多高校基本建設經費基本靠貸款。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事業單位有關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執行本制度。”{1}我國高等學校事業會計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進行核算,基建會計則根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核算。因此各高校單獨設立基建賬,銀行貸款和基建撥款直接入基建賬,工程未完工前,工程支出只在基建賬核算,完工后又不及時移交固定資產,造成高校會計主體被肢解、會計信息不全面,資產負債不真實等問題。事業會計和基建會計合并核算已勢在必行。
一、現行事業會計和基建會計合并核算的前提
1.目前高校資金來源主要是財政撥款、事業結余、土地置換、合作建設、捐贈以及銀行貸款,若高校資金來源50%~60%以上主要依靠銀行貸款,則基建會計和高校事業會計并賬后,靠貸款形成的基本建設支出會導致收支失衡,財政撥款和事業結余不足以彌補,形成的缺口按現行高校財務制度規定無法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因為“事業基金”不能為負數,這是高校事業會計和基建會計并賬核算的最大制約因素。為此筆者建議應盡快解決高校基本建設資金不足和承擔的高額貸款利息問題。呼吁政府加大對高校基建財政撥款的力度、進行政府貼息貸款,因為高校的發展能夠帶動周邊經濟的發展,高科技人才的培養是國家興盛的重要保障。
2.進一步完善法規及規章制度。高校事業會計根據《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進行核算,而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事業單位有關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執行本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卻對這種基建資金核算未給予規范。因此,高校基建會計根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核算,造成一個單位兩個會計主體、兩套賬務核算體系、兩種會計報表。建議借鑒企業會計和基建會計并軌的經驗,盡快修訂和完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
3.完善基建財務管理體制。基建財務管理機構有的高校歸屬基建部門,有的歸屬財務部門。根據“大收入和大支出”的原則,基建財務應納入學校財務常規管理,不另設分支機構。跨區域的高校基建項目,由財務部門委派會計,高校內部執行統一的財務制度。
4.事業會計科目要進行修訂、補充、完善。基建項目未完工前,只在基建賬中反映,待項目竣工交付使用時,再按項目實際成本移交事業賬,造成賬面資產小于實際資產;財政撥付基建款時,直接撥給基建部門,在基建賬中反映,造成賬面收入小于實際收入,造成賬實不符的現象,也使整個高校的資金收支缺乏統一的籌劃控制。
5.會計報表項目要隨著會計科目修訂相應修訂。
二、并賬思路
目前現行會計制度不能改變的現狀下,以現行事業會計制度為主體,保持現行事業會計科目的基礎上,充分借鑒、吸收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中能夠反映基本建設特色的會計科目,通過補充、調整與修訂相應的事業會計科目,有條件地并賬和并表。即兩套賬務平時按常規處理,只是在年末時,一是將基建會計科目余額表與結轉前事業會計科目余額表進行合并,二是將基建資金平衡表與事業會計報表進行合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三、合并會計科目的設置
合并會計科目設置是基本建設會計和高校事業會計統一核算的基礎,是編制合并科目余額表和合并會計報表的關鍵。
關鍵詞:事業會計 基建會計 合并
中圖分類號:F2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07-135-02
近年來,許多高校進行了新建、改建和擴建,辦學規模雖然不斷擴大,財政撥款和事業收入卻沒有同比例增加,許多高校基本建設經費基本靠貸款。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事業單位有關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執行本制度。”{1}我國高等學校事業會計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進行核算,基建會計則根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核算。因此各高校單獨設立基建賬,銀行貸款和基建撥款直接入基建賬,工程未完工前,工程支出只在基建賬核算,完工后又不及時移交固定資產,造成高校會計主體被肢解、會計信息不全面,資產負債不真實等問題。事業會計和基建會計合并核算已勢在必行。
一、現行事業會計和基建會計合并核算的前提
1.目前高校資金來源主要是財政撥款、事業結余、土地置換、合作建設、捐贈以及銀行貸款,若高校資金來源50%~60%以上主要依靠銀行貸款,則基建會計和高校事業會計并賬后,靠貸款形成的基本建設支出會導致收支失衡,財政撥款和事業結余不足以彌補,形成的缺口按現行高校財務制度規定無法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因為“事業基金”不能為負數,這是高校事業會計和基建會計并賬核算的最大制約因素。為此筆者建議應盡快解決高校基本建設資金不足和承擔的高額貸款利息問題。呼吁政府加大對高校基建財政撥款的力度、進行政府貼息貸款,因為高校的發展能夠帶動周邊經濟的發展,高科技人才的培養是國家興盛的重要保障。
2.進一步完善法規及規章制度。高校事業會計根據《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進行核算,而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事業單位有關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執行本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卻對這種基建資金核算未給予規范。因此,高校基建會計根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核算,造成一個單位兩個會計主體、兩套賬務核算體系、兩種會計報表。建議借鑒企業會計和基建會計并軌的經驗,盡快修訂和完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
3.完善基建財務管理體制。基建財務管理機構有的高校歸屬基建部門,有的歸屬財務部門。根據“大收入和大支出”的原則,基建財務應納入學校財務常規管理,不另設分支機構。跨區域的高校基建項目,由財務部門委派會計,高校內部執行統一的財務制度。
4.事業會計科目要進行修訂、補充、完善。基建項目未完工前,只在基建賬中反映,待項目竣工交付使用時,再按項目實際成本移交事業賬,造成賬面資產小于實際資產;財政撥付基建款時,直接撥給基建部門,在基建賬中反映,造成賬面收入小于實際收入,造成賬實不符的現象,也使整個高校的資金收支缺乏統一的籌劃控制。
5.會計報表項目要隨著會計科目修訂相應修訂。
二、并賬思路
目前現行會計制度不能改變的現狀下,以現行事業會計制度為主體,保持現行事業會計科目的基礎上,充分借鑒、吸收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中能夠反映基本建設特色的會計科目,通過補充、調整與修訂相應的事業會計科目,有條件地并賬和并表。即兩套賬務平時按常規處理,只是在年末時,一是將基建會計科目余額表與結轉前事業會計科目余額表進行合并,二是將基建資金平衡表與事業會計報表進行合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三、合并會計科目的設置
合并會計科目設置是基本建設會計和高校事業會計統一核算的基礎,是編制合并科目余額表和合并會計報表的關鍵。
1.資產類科目設置。事業賬增設一級科目“在建工程”,用以歸集基建工程成本,下設“建筑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增設一級科目“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用以反映由于撥款不足基建資金需求量;在“材料”下增設“工程物資”,用以歸集基建工程用庫存材料;在“應收及暫付款”下設置““基建暫付備料款”、“基建暫付工程款”、“基建暫付水電費”、“基建暫付其他應收款”等明細科目。
2.負債類科目設置。事業賬“借入款項”下增設“基建投資借款”明細科目,并按貸款銀行進行明細核算;在“應付及暫存款”下設置“應付基建工程款”和“工程其他應付款”等明細科目,并按施工單位進行明細核算,用以合并基建賬中的基建債務。
3.收入類科目設置。若財政撥款先撥入事業賬再撥入基建賬,則事業賬不必增設“基建撥款”科目;若財政撥款直接撥入基建賬,則事業賬需增設“基建撥款”一級科目,核算本年度的基建撥款、財政專項撥款及其他撥款等。另外,基建賬年末有交付使用資產時,因“交付使用資產”要與“基建撥款”和“待沖基建支出”對沖,事業賬也不必增設“基建撥款”科目;若基建賬年末沒有交付使用資產或交付使用資產價值小于基建撥款,則事業賬也需增設“基建撥款”一級科目。不論上述任何情況,基建賬中自事業賬轉入的自籌基建款不參與合并。
4.支出類科目設置。事業賬“結轉自籌基建”科目不作任何調整,只反映自籌基建支出。
5.凈資產類科目設置。因基建賬科目按資金占用和資金來源分類,所以事業賬中凈資產類科目不作任何調整。
四、合并科目余額表和合并會計報表的方法
1.有些科目可以直接相加在合并科目余額表和合并會計報表中填列:如“現金”、“銀行存款”、“材料”等。
2.有些科目可以單獨列示在合并科目余額表和合并會計報表中:如“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固定資產”、“應付工資”、“代管款項”、“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等。
3.有些科目需分析計算后在合并科目余額表和合并會計報表中填列:如基建賬中“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其他應收款和應收水電費”可分析填列在事業賬“應收及暫付款”中;基建賬中“應付備料款、應付工程款和其他應付款”可分析填列在事業賬“應付及暫存款”中。
4.有些科目需增設后在合并科目余額表和合并會計報表中填列:如需在事業賬中增加“在建工程”、“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等科目。“在建工程”科目需要根據基建賬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等科目分析計算填列。
5.有些科目需剔除內部往來后在合并科目余額表和合并會計報表中填列:如事業賬中“借出款-基建借款”需將基建賬中的“部門基金借款”全額抵消后填入“借出款”;基建賬本年移交事業賬的固定資產,在基建賬的“交付使用資產”和事業賬的“固定資產”中同時反映,需將基建賬的“交付使用資產”與“基建撥款”和“待沖基建支出”相抵消。
總之,合并科目余額表和合并會計報表只是在不改變現行會計制度下的權宜之計,隨著預算體制的進一步改革,借鑒西方和我國企業會計合并經驗,將基建會計并入事業會計核算,從而建立統一的會計主體和會計核算體系,才是長久之計,才更有利于高校財務的良性運轉。
參考文獻:
1.王華.高校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合并建賬的構思[J].會計之友:下旬刊,2006(12)
2.王軒寧.企業基建會計核算方法的實踐和探索[J].會計之友,2007(11)
3.李建兵.事業單位基建會計并入經費會計賬核算[N].中國財經報,2007.6
4.蔣桂芹.試論事業單位基建會計與事業會計的合并核算[J].時代金融,2007.(11)75
5.蔣英.加強國有建設項目會計核算與財務監督的有效途徑[J].財會研究,2008(4)
6.向家文.國庫集中支付下行政事業基建會計核算淺析[J].財會通訊,2005(10)
一個經濟主體,兩個會計主體目前,高等學校經濟活動的核算被人為地劃分為兩個會計主體。下面是編輯老師為大家準備的高校事業單位會計與基建會計一體化。
高等學校開展日常業務過程中教學、科研、行政、后勤等各方面收入、支出的發生及資產、負債和凈資產的增減變動的核算遵循《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而有關為保證教學、科研等各面正常進行而開展的基本建設的投入、完成和使用核算遵循《國有建設建設會計》,這樣造成了高等學校作為一個經濟主體,使用兩套會計準則、兩種會計科目、兩套財務核算賬套、兩種會計報表的情況。兩個會計主體分別核算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反映的都只是高等學校經濟活動的一個側面,而整個高校國有資產的情況并不是二者簡單的匯總加和可以全面、完整、系統地反映的,這樣既不便于上級主管部門的管理,又不利于高校內部財務管理和財務決策。
具體會計核算沒有明確規定高校在大規模擴招以前,基本建設投入較少,主要由上級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會計與基建會計之間相對獨立,聯系較少。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確立和高校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各高校為了搶抓機遇,擴大招生規模、紛紛加大基建資金的投入力度,基建資金來源有了財政撥款、學校白籌、銀行貸款、捐款、外來投資等多種形式。多種形式基建資金的使用核算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如銀行貸款。銀行貸款是以高校為主題,以事業單位財務報表為根據進行的資金籌措方式,而有關本金的歸還和相應利息的支付,還沒有明確的規定。由于沒有明確的會計核算規定,各高校做法不一。有的高校將銀行貸款反映在基建會計的基建投資借款科目下,利息的支付反映在待攤投資一利息支出科目下,而在事業單位會計中并沒有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有關信息。有的高校將銀行貸款反映在事業單位會計中,在借入款項科目中核算作為流動負債,然后將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通過應收及暫付款科目轉入基建會計,事業單位會計將往來款項作流動資產長期地掛賬,基建會計將轉入的銀行貸款在基建投資撥款科目下處理,這部分資金將陸續被用于支付工程項目的款項,在建筑安裝投資、待攤投資等科目中核算。而用銀行貸款建設的資產完工或交付使用形成固定資產如何核算也沒有明確的規定。
會計信息無法滿足信息使用者需求高校會計作為反映和監督高校整個經濟活動的工具,其主要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及時地提供全面、完整、系統的財務信息。隨著高校事業單位的發展,辦學形式的多樣化,資產來源渠道的拓寬,會計信息使用者對高校財務報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往來款項長期掛賬、兩套賬表之間存在著科目差異、核算方式和口徑不同等,造成會計信息的制度性失真與技術失真,重復核算現象嚴重,不利于會計報表使用者理解。由于工程項目建設期長,往往要跨年度,因此,基建資金來源于銀行貸款的高校,在較長的時期里,資產負債表中會有大額的應收及暫存款,而該部分資產在基建會計報表中又以銀行存款、建筑安裝投資等形式存在。兩賬分離,虛增了資產,易造成使用者的誤解。基建項目形成的固定資產,在未辦交付使用手續之前,高校事業單位會計是不做固定資產增加處理的。在實際工作中,基建項目建成使用和資產登記之間往往是不一致的。在有些固定資產管理不嚴的高校,基建項目建成并使用多年,各項投資費用并沒有按照規定結轉、分攤,歸集出資產的成本,因此在高校事業單位會計中的固定資產賬未能準確反映,造成學校事業單位會計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實際資產價值不符,資產信息嚴重失真,不利于銀行對高校償債能力和信用等級的評估。這些信息的失真,使高校決策者無法全面、準確、完整地理解高校當前的經濟運行情況,容易導致重大經濟決策失誤。
編輯老師在此也特別為朋友們編輯整理了高校事業單位會計與基建會計一體化。
[摘 要] 目前由于我國醫療事業發展迅猛,醫院各方面的管理也開始被大家關注。醫院的財務管理制度的好壞取決于醫院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在我國目前情況下,醫院要逐漸適應新出臺的財務管理制度,為了防止基建會計制度和醫院財務管理制度分離的情況,這就需要進一步探索會計制度,這樣能促進醫院基建會計和正常財務會計一體化核算順利向前發展。
[關鍵詞] 醫院基建會計;正常賬務會計;一體化核算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7. 009
[中圖分類號] F233;R197.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7)07- 0017- 02
前 言
加強醫院的基本設施建設能為患者提供比較好的服務,同時要加強醫護人員的技術和服務能力的培養,為患者就醫提供便利的條件。因為醫院基本設施建設和醫院醫療服務有不一樣的財務運行特點。很長時間以來,醫院基建會計核算沒有計入醫院財務總賬。
1 醫院會計制度存在弊端
目前在我國政府沒能為醫院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機制,是因為醫院也是要求效益的不屬于公益事業。在這樣情形下,醫院要想盈利只能通過開貴藥和亂開藥來創造效益,連醫院會計制度也解決不了效益問題。
科研用的資金并沒有計入到醫院收支管理當中,而是專門設立賬戶進行管理,歸入到醫療成本當中核算,這就使得醫院財務管理數據不完整,就不能如實反映醫院財務狀況。醫院實施會計制度實際上是收付實現制,分收支兩項進行管理,這樣就不能使收入和支出做到合理的使用。
2 新出臺會計制度的改革方向
在會計工作人員比較全面核算醫院主要經濟業務時,基建會計再自己單獨設立總賬,這就與財務集中管理相違背。醫院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來源于醫院集資、政府財政補助資金、財政預算內撥款和專項事業資金等形式,一般情況下,政府撥款補助到醫院銀行賬戶,財政給醫院撥款以及專門事業發展資金直接撥入醫院基建賬戶。不管是調用自籌資金還是政府補助撥款都要從行政賬戶調撥到基建賬戶中再進行支取。然而當基本建設需要資金時會出現資金到位慢的情況手續也復雜。所以在新的醫院會計核算制度與財務制度的要求之下提出了對醫院基建會計賬戶實行記入總賬一起核算的方法,便于實現統一財務管理、資金的統一規劃進而逐步加強內部控制、提高醫院財務管理水平。
具體來說醫院實行基建會計與業務會計一體化體制,它的優勢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方便醫院統一財務管理,提供準確可靠決策信息。要想管理好醫院的基建會計,必須把它納入總賬進行管理,不論是醫院自籌資金還是政府下撥資金都要在財務總賬中來逐一登記,醫院能從財務總賬一目了然地了解財務數據,保證了財務總賬準確完整。這樣可以完整反映醫院財務狀況,方便醫院和監管方準確的作出決策。也便于醫院完善自己的財務體制。
第二,便于醫院合理安排資金,提高其使用效率。醫院把基建會計和總賬實施一體化管理減少了會計總賬的核算,減少轉撥手續同時減少了賬戶資金數目,從而促進資金合理有效的使用。如果醫院基本建設需要使用自籌資金時可以從醫院銀行開戶行直接劃撥給施工企業,如果需要使用政府撥款時直接從銀行開戶行劃撥就行。
3 醫院會計制度一體化核算構想
新出臺醫院財務管理體制需要醫院實行領導統一集中管理財務制度,這就需要醫院基建會計必須符合新出臺的會計制度要求,符合我國會計制度單獨建賬的需要,為此,逐漸提出醫院基建會計與正常財務要進行一體化核算。
第一,會計基本建賬原則。在會計項目建賬中要將醫院基建會計統一登記到總賬中進行核算,然而總賬登記是要根據基本建賬業務時的原始憑證進行逐項登記,基建會計賬戶需要依據基建項目需要一起進行核算。總分類賬中“在建項目”一欄下設立詳細的明細科目,醫院需要在會計總賬核算“其他工程”和“在建項目”中設立詳細的明細科目,同時這兩個科目要分別進行核算。醫院基建會計賬戶銀行存款這項目要在醫院總賬科目下進行核算,總賬下的銀行存款科目要設立銀行開戶行,管理總賬會計還要到銀行進行對賬工作,要做到賬實、賬賬相符。
第二,醫院會計制度實施細則。當醫院基建會計和正常財務制度合并后,要做好他們之間銜接工作。在醫院實行一體化核算時,會計要將以前基建賬戶上結余數當做新賬的期初數計入相應位置,并編制相應的會計分錄和填寫相應會計憑證作為總賬發生數。醫院會計在處理支出類科目時需要根據基建會計賬戶里的“設備投資”、“A付工程款”、“安裝工程投資”等科目的月末余額計入到新賬戶“在建工程”科目當中。會計工作人員在處理交付使用后資產時,要依據“交付資產”該科目月末余額計入到新總賬“固定資產”科目當中。會計工作人員在處理會計往來科目時,需要根據醫院基建會計科目中“其他應付款”和“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月末余額,在新賬中要記入到“應付款和基建往來”科目當中。當醫院會計人員處理基建科目和撥款科目時,要將基建資金和撥款資金分別進行處理,在醫院自籌資金登記時要全額沖減新總賬下的“在建工程”科目,政府直接撥款賬戶下的撥款余額記入“事業基金”總賬中。醫院會計工作人員在處理貨幣資金科目時,需要將基建會計總賬中貨幣資金月末余額記入到新總賬“銀行存款”科目中。會計人員在處理待沖減基金時,上面所有屬于財政資金用在交付固定資產時,按規定貸記在待沖基金中,在實際中為了使手續簡單,在會計總賬中一并沖銷總基金。
主要參考文獻
任何事物都是在特定的條件下,基于某種需要而產生,并遵循一定規律向前發展演進的。人類自從有了群體活動,即有了一定意義上的控制。20世紀40年代至70年代初,在內部牽制思想的基礎上產生了內部控制制度的概念。內部會計控制根本目的在于保證會計資料的責任準確,保證單位資金、財產的安全、完善,保證單位的各項財務收支及其會計核算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亦即為了保證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實施的政策與程序。
二、基建財務內部會計控制的重要性
基本建設投資是國家資產投資的主要形式,是擴大再生產、增加固定資產的重要渠道。在我國國家資產投資需求很大,尤其是在基礎設施投資方面增長的潛力是巨大的。固定資產投資作為社會總需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對經濟實施宏觀調控所采取政策中包含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政府投資,啟動和引導社會投資,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地區經濟協調發展,促進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確保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快速增長。基建項目具有任務規模大,耗資大;工期長,涉及面廣;質量要求高,技術高、工藝復雜;環境因素制約多而復雜;項目變化大等顯著的特點。因此在竟爭激烈的商品生產和市場交換中,無論是投資者,還是建設者,都難以承受因管理不善所帶來的損失。而從事基本建設投資與財務管理工作的人員,也由于變動較大,使得從事該項工作的人員是在摸索中開始,在摸索中結束。對于投資的合理控制、監督就顯得非常不足,其造成的失控也就顯而易見。故此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專業化、系統化,強化其內部控制也就勢在必行。
三、基建財務內部會計控制的設計
內部控制本身是有成本的,控制環節太多會帶來效率損失,所以在進行內部控制設計時必須考慮到控制成本、效率和風險水平的比較。在工作中,我們總結了基建財務管理中的一些關鍵業務環節和關鍵控制點,設計好這些關鍵環節的控制措施,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不僅能節約控制成本,還能提高控制效率,使內部控制更為簡潔和更具操作性。
(一)出納環節的控制設計。所有的資金都是經過出納之手流出的,出納環節的控制至關重要。有些單位的出納貪圖省事,支票填寫不規范給單位帶來很大風險和損失。出納簽發支票時,除支票金額必須與付款憑單一致、印鑒齊全外,還必須注意三個要件:
1.支票必須用碳素黑水填寫。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填寫支票時必須使用碳索黑水,因為用其他黑水填寫的支票容易被涂改。一旦支票被非法涂改、挪用而造成損失,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判例,損失由出票人自行承擔。
2.支票必須填寫收款單位名稱,且收款單位名稱必須與相關合同上的單位名稱、出具發票的單位名稱三者核對一致。不填寫收款單位名稱的支票容易被對方業務人員挪用;支票上的收款單位名稱與相關合同單位名稱不一致的容易產生合同糾紛或留下隱患;合同單位名稱與出具發票的單位名稱不一致則是工程被非法轉包的典型標志。
3.支票必須填寫金額,不得簽發空白金額的支票。空白金額的支票一旦丟失,可能產生無法頂計的損失。如果基建業務的金額已經確定,開出支票時支票金額必須填寫完整。有時業務人員在辦理有關項目的前期手續或外出采購時,確實難以確定支票用款金額,這時應請業務人員合理估計或電話詢問交易金額,以便確定用款金額的范圍。
(二)材料管理環節的控制設計。工程材料的核算與管理是基建財務的重要內容,特別是安裝工程所用材料。材料管理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1.材料采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的規定,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內容應在《合同》的“材料設備一覽表”中約定,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因此,在審核處理有關材料、設備采購的業務時,應對照合同附件,按照約定的品名和數量購買,如果合同附件中沒有約定,則應由乙方自行采購。在材料采購業務中,鋼筋、水泥、木材等大宗物資的采購應實行招標管理,在簽訂材料采購合同時,材料預付款一般不超過合同標的額的30% ,最多不超過50%。
2.材料領用,即材料出庫。大型建筑公司承接工程項目后,一般組織幾支施工隊伍共同施工,建筑公司只負責項目管理與協調工作。在施工過程中,何支施工隊都有自己的材料領料員到甲方材料倉庫領料,容易造成混亂或冒領材料。甲方可以與乙方約定,由乙方指定一名材料領料員到甲方材料倉庫辦理領料業務并在領料單上簽字,甲方只對乙方指定人員辦理材料結算業務。
3.材料結算。甲方應與乙方約定,每月底辦理當月有關甲方供應材料的結算業務,以便甲方及時扣回工程預付款項。具體程序是:材料倉庫管理人員在每月25日前將材料出庫單交基建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認真審核出庫單后據此編制材料結算單,材料結算單包括材料名稱、材料用量、材料預算價格、材料實際價格、材料采購保管費、材料結算單位及經辦人員簽章等內容,月底財務人員將材料結算單轉施工單位財務人員核對、簽字后,按預算價格從付給乙方的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三)工程進度款支付環節的控制設計。工程進度款是甲方與施工單位日常結算的主要內容,進行工程進度款結算的主要依據是工程監理人員出具的工程進度表和付款通知單。財務人員主要審核工程進度表和付款通知單的以下內容:工程進度表中的報量內容與標底的相關部分或變更通知是否相符,并特別注意有關工程變更的內容;報量項目中定額套用是否有大額高套現象;付款通知單是否有甲方、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的簽章等。此外,工程進度款一般不能直接付給施工單位下屬的施工隊伍,確需直接付給施工隊伍的,則必須由施工單位開具發票,施工單位派駐工地代表簽字同意。
(四)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環節的控制設計。
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是確定基建工程造價的關鍵環節。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的主要內容包括基建工程材料清理、往來賬清理、竣工決算報告審核等內容。
1.基建工程材料清理。在工程竣工決算前,財務部門應將甲方購買的所有材料、設備進行分類清理并將材料結算單復印件和甲方自行采購、出庫的材料清單交決算審核人員,以便審核工程量和預算定額套用是否準確。
2.決算報告審核。按照有關規定,基建項目竣工決算必須經注冊會計師審計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財務人員在審核決算報告時首先要審查決算報告是否有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會計師事務所三簽章。出于自身利益考慮,施工單位有時拒絕在決算報告上簽字,日后就有關工程事項又重新提訟,給建設單位造成潛在風險。其次是審查決算中是否包括已結算或由其他單位負責施工的單項工程,以防止施工單位虛報或重報工程量。最后審查決算中是否包含甲方作為獨立項目外包的內容,這部分工程量按規定應給子施工單位配合費,配合費可按照雙方事先的約定執行。
3.往來賬清理。在根據審核后的決算報告與施工單位辦理最后的工程款結算時,必須對雙方發生的所有往來款項進行清理,清理的主要內容包括頂付備料款、應收甲方供料款、其他應收款等項目。
經過以上工作程序,最后與施工單位結算工程款時,財務人員還要復查甲方供料及材料差價部分是否結轉完整,因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報告書中對甲方供料的處理一般是指出“由甲乙雙方自行結算”,所以這部分內容容易被遺漏。另外,付款時要根據施工合同約定,留足工程質量保證金,以免日后出現工程質量問題而陷于被動。
作者簡介:
一、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在高校教學中的現狀
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的獨立核算狀態,使得財務管理的監督作用發揮不到位。因為高校建設資金的增加等原因,這一問題被高校廣泛重視。
(一)一個高校、兩個會計主體
高校的會計核算構建不完善,主要體現為一個高校、兩個會計主體。因為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兩者出現分割狀態,這樣就出來兩個會計核算主體,從而使高校基建項目成為一個主體,高校的教育經費方面成為一個主體。但是會計制度要求財務管理是反映總體的資金流動的,這就相應地違背了這一原則。所以這種分別設置財務核算、擁有不同財務報表的財務管理方式是不符合時展和高校未來建設的,并且也不符合會計信息使用者即學校管理層的信息需求,從而起不到制定決策者作為參考依據的功能。而且兩者都是學校財務的一部分,在反映上也都是反映高校的財務收支狀況,所以沒必要分為兩套財務報表,讓高校的管理層無法完整的了解高校財務收支狀況。
(二)不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求
高校屬于事業單位總體的一部分,所以其建設資金等由國家財政支付,一些小額資金就實行授權使用,此制度是根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精神制定的。這種制度的實施,就表明了高校財務管理要制定余額賬戶結算,并且為高校的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結合奠定了理論依據。
(三)會計信息存在失真性
社會經濟發展迅速,近年來高校擴招和擴建工作的開展比較積極。有的高校存在擴建學校場地和增添新設備的現象,由于國家的財政投入有限,不能夠滿足高校所有的經濟需求。一些高校就會通過貸款形式暫時性的緩解經濟緊張問題,這樣高校會計核算就要發揮它的財務管理功能。然而由于高校沒有統一的會計規章制度,基建會計又與事業會計分離,部分高校只能暫時把貸款數據記錄到事業會計上。這樣一來,貸款信息的記錄就成為一個問題,在工程成本上沒有記錄,最終會導致高校的固定資產記錄出現問題。還有這一問題也可能導致基建貸款的不明確,從而影響高校財務管理統計的資產負債狀況,不能得到及時反映,也不能保證其數據的全面性,使學校的財務管理質量的提升受到阻礙。還有,基建項目的時間較長,具體的工程結束日期不能明確,一個項目從開始到結束就得施工、會計核算好幾年。所以基建會計的撥款數目都較龐大,建設的周期性長,不能在一開始的會計核算目錄上記錄成固定資產,這樣開始的財務收支記錄就會呈現赤字形式。而且這兩種財務之間缺乏溝通形式,使得固定資產在一段時間段內入賬不及時,造成資產不實的情況出現。
(四)基建會計缺乏有力的監督
一般高校的基建會計監督方式,是高校審計部門或者校領導查看財務報表,根據外部審計來管理校內部工程與會計審計。然而這種形式并不是經常性的,而且基建項目完成后才能在相關賬目上體現。同時,沒有良好的監督部門全方位多角度地跟進基建項目的資金運轉情況,基建會計的監督控制行為不到位。而高校的財務管理部門在其中往往體現的是財務收支的結算功能,而不能直接對基建會計控制指揮。
二、兩者合并是時展的必然趨勢
為了促使財務管理更加合理和完整,就必須使兩者合并,這也是高校會計發展的必然趨勢。
(一)理論趨勢
因為高校的財務管理是一個整體,在財務管理上就要體現其整體性,只有這樣才符合《會計法》的要求。并且兩者的分離造成會計資金使用的重復列支,在實際記錄流程中,不符合會計發展的邏輯思維,也沒有體現會計報表設計的合理性。會計數據的處理方式有很多種,比如直接和間接地列支法,這樣就會使一項會計事務出現不同的會計處理手段,從而影響到高校高層的信息使用決策。只有把基建會計納入事業會計當中,才能有效地發揮高校財務的作用,并且可以解決負債資金記錄這一問題,使財務關系不再混亂。
(二)實踐趨勢
兩者合并可以更好地對高校的經濟預算進行全方位的分析,比如,以前的財務報表是兩份,但是合并后就是一份,這樣使比對的數據更加完整,從而按照經濟的實際收支情況做出合理的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評價。由于事業會計核算的會計人員與基建會計的核算人員不同,這樣在有關資金使用方面就會產生一些問題,兩者合并后就會避免這些問題的產生。如果財務報表和信息出現失誤,造成的財務管理損失是不可想象的,只有認清二者合并的趨勢,才能保障未來高校發展的經濟趨勢。
(三)管理趨勢
兩者在個體上分別獨立,不能反映出另一個的資產收支等情況,這樣的財務報表是不全面的,高校的財務報表要能全面的披露高校財務信息。既能反映經濟往來又能明確各個管理層的責任,這樣也有利于財務的成本管理,從而更好地做好財務風險防范。還有兩者的合并無論從哪個層面上來講,都具有實際操作的可行性,并且這樣也能強化管理的作用,使其在撥款等問題上避免繁瑣的流程,從而減輕了核算的難度。
(四)社會經濟環境發展趨勢
我國教育機制在不斷的深化拓展,相關的管理政策一直在不斷的變革,只有使兩者結合,才能滿足高校的未來發展趨勢。兩者的結合還會推動高校的經濟發展,影響到財會信息的質量。兩者同屬一個主體,只是體現的經濟層面重點不同。并且兩者結合可以增加會計人員的隊伍建設,節省財務的一部分開支。目前的經濟狀況和局勢,為二者的結合提供了有力的局勢,在會計科面上也會更加的統一。
社會環境已經進入到信息化網絡時期,結合信息網絡的財務管理在運作中更加準確和及時,在核算方式上將會更加得精細,而且可以更有效地把兩者結合起來,實現財務數據的高效轉換。
三、事業會計與基建會計合并對策
2013年財政部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要求事業單位對基建投資,在按照基建會計核算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的同時,將基建相關數據至少按月并入單位事業賬中。根據此制度,總結出以下合并對策。
(一)完善財務管理機制、在事業會計中設置基建專項
在財務管理機制完善上,就是要保證其核算的總體性和主體性,兩者合并就是解決兩個主體的問題。把兩者合并,由高校統一的安置在學校財務處,這樣學校在經濟開支上會更加的統一,并且能節約一筆資金。還有在資產負債類,一定要增設“在建工程”還有“非流動資產基金”等科目。并且一定要對數目較大的資金流動進行披露,以保證會計科目增刪的合理性。學校管理部門,可以采取對應的改革措施,剔除影響會計核算的因素,把結合起來的事業會計改進為流暢的核算系統。
(二)新構成的會計核算制度、要分工明確
科目建設上必須統一,比如會計期末,就要把當期的資金發生額統一轉入貸方。按照基建的各項開支,記錄在科目借方,那么期末余額就是“非流動資產”,在其記錄上就沒有余額了。在預算收入、預算支出上都應該設置基建撥款等科目,好讓資金的動向更加的明確。
(三)完善會計監督功能
關鍵詞:
基建會計,作為基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其核算對象的特殊性以及核算領域專業化而成為會計核算體系中的一個重要分支。 財政部陸續出臺了“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等規范性文件,對基建會計工作提供了指導。根據我國擴大內需、加強基礎建設投入的總體要求,行政事業單位開始越來越多地承擔起基本建設工作。由于行政事業單位執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因此,如何將基建會計與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進行融合,如何有效地對基建項目進行核算,便成了我們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
一、 行政事業單位基建會計存在的問題
1, 會計基礎工作薄弱。一方面,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下,會計人員習慣于按照收付實現制進行日常人員經費和項目經費的核算。而基建會計制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中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核算,兩者在會計核算中所運用的思維方式不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科一般沒有設置專門的基建會計,往往是一般行政事業會計來擔當,因而在專業性和特殊性方面缺乏必要的技術支持。另一方面,基建會計是一項與基建業務聯系相當緊密的工作,因此一般基建會計都設在工程項目所在地,會計人員深入到工程建設當中,以便更好地使會計人員了解工程的情況和施工進度,從而進行及時有效地會計核算。而行政事業單位由于人員編制等問題,可能無法滿足對每個項目進行現場會計核算,從而延長了信息傳遞的時間,使會計人員不能充分、及時、全面地了解工程情況。因此,在會計核算時會存在很大的盲目性。
2, 會計核算體系不夠完善。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單一賬戶核算的要求,行政事業單位進行基建業務核算時,一般只設置一套賬,即將基建賬并入到行政事業賬中,而這種會計核算體系必然會帶來同類業務歸類的混淆。比如在基建業務中有建設單位管理費-招待費項,而行政事業單位的公用經費用支出項下也設有招待費項。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既可以歸到基建業務中,也可以歸到單位公用經費當中。這就給行政事業單位的核算帶來了麻煩,比如在統計三公經費時,是否應將基建業務下的三公經費統計進去,或者是否存在將單位正常公用經費擠占到建設單位管理費中。因此,這種單一賬戶核算體系存在很大的弊端,不利于正常的會計核算。
3, 資金管理不夠嚴格。一般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的資金管理比較簡單,按照預算取得適量資金并在規定期限內合理使用,基本上不存在大量資金結余的情況。而基本建設資金來源一般有兩個,即以財政撥款形式的國家投入資金以及銀行貸款資金。由于基建項目涉及的資金量相當巨大,因此在資金管理上需要制定嚴格的制度。尤其當工程項目資金需要以銀行貸款形式籌集時,由于行政事業會計人員與基建工作的脫節,對工程施工進度和用款情況了解不夠,往往會造成資金的供應和需求不能有效地配比。不但影響了工程建設進度,而且還會造成不必要的利息費用。
二、 對行政事業單位基建會計的建議
1, 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和水平。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培訓,這種培訓不僅僅涉及到專項知識的培訓,也涉及到職業道德、職業素質的培訓。對于專項業務知識,不能僅僅局限在一年一次的繼續教育上,系統內部也應該定期進行有針對性的專項知識培訓。由于基建會計工作比較特殊,不僅要有過硬的基建會計知識,還要掌握與基本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施工工程的基礎知識。基建會計要了解工程分部分項的組成內容,對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等做到心中有數。同時系統應該加強對會計人員職業素質的教育,提高工作的自主性和主動性。使他們能夠主動與基建業務人員進行溝通,主動地去了解工程進展情況,使得基建業務與會計核算融合得更加緊密。
2, 完善會計核算體系。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財政部相關法規對基建會計核算的要求,為每一個基建項目單獨設立賬套去核算,并為每一個基建賬套開立獨立銀行戶頭。這種分離有助于引導基建業務與單位的日常工作相分離,使業務人員明確自身的工作范疇。基建會計與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是兩套不同的會計體系,其在會計科目、核算方法、結轉方式等方面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因此,不能為圖方便而將兩種會計核算體系強行匯合。對基建項目單獨設賬,并由財務科專人負責基建賬套核算,這樣有利于對項目整體的清晰核算和管理。
3, 建全資金管理體系。基建會計核算中應當重視對建設資金的管理。由于基建項目涉及的資金量巨大,應當對項目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定期與開戶銀行進行存貸款項核對,對未達賬項進行核實,對出現的差異進行分析和追查。嚴格按照銀行支付結算辦法來執行,對于超過現金支付結算范圍的款項,一律采用轉賬的形式,杜絕資金拆借行為,嚴禁挪用建設資金。對于來源于財政撥款的基建專項資金,應當設立專戶進行管理,按進度請撥款資金并按需支付建設款,從而有利于對項目整體進行全面清晰的分析核算,也有助于節約建設資金,實現財政投入的最大績效。對于來源于銀行貸款的基建資金,應當事先編制項目用款計劃,安排專人與銀行進行接洽,按計劃貸入建設資金,并盡可能地保持資金流入與流出的配比性,實現結余資金的動態最小化,從而有利于節約利息費用,降低工程總體成本。
4, 引入外部基建會計核算力量。基建項目一般都在偏遠地區,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承擔著行政事業單位日常業務,不可能長期駐守在工地。而且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的招聘受到人員編制等限制,不可能在需要的時候就能及時招入。為解決基建業務與會計核算之間的問題,行政事業單位可以嘗試引入外部的基建會計核算力量,比如從事務所聘請熟悉基建會計的會計師,入駐到基建項目當中去,由于外部會計師工作的專業性,往往對基建工作會起到很好的指導作用。另外引入外部會計力量,能夠有效抑制單位內部腐敗的發生,保護基建工作人員。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負責人要對外部會計師的工作進行復核和監督,外部會計師對自身的基建會計核算工作負責,財務負責人對整體基建業務負責。
5, 加強對基建項目的審計。基建領域是當前最容易滋生腐敗的地方,因此對基建項目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規性,在基建會計作出初步意見后,還應該當進行全面的審計。 對基建項目進行審計,不僅僅是對基建會計核算工作的衡量,更是對基建會計核算工作的促進 。對于中小型的基建項目,由于工期不長,可以在完工后,進行全面審計,對整個基建項目進行清算,對基建會計核算的內容進行復核,并與基建會計進行溝通,為工程的竣工結算打好財務方面的基礎。對于大型基建項目,工期往往在一年以上,對于這樣的項目,一般應采取跟蹤審計。定期對工程的進度、情況等進行審計。在跟蹤審計過程中,也是審計人員與基建會計人員、業務人員不斷溝通、不斷了解的過程,對于單位基建會計人員來說,這無疑是一個很好的學習機會,是一個理論聯系實際,提升工作能力的機會。
關鍵詞:高等學校 基建賬務 會計“大賬” 期初并賬
2013年7月12日財政部頒布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新制度”),明確基建數據定期并入高校會計“大賬”,具體包括:高等學校對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在執行該制度的同時,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高等學校應當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設置“基建工程”明細科目,核算由基建賬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長期借款科目應當按照貸款單位和貸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對于基建項目借款,還應按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為確保新制度的實施,應做好新舊制度的銜接。基建賬務按新制度并入會計“大賬”,應在會計“大賬”期初銜接的基礎上,進行基建賬務并入會計“大賬”的期初并賬的銜接。
一、會計“大賬”新舊制度期初銜接是基礎
本文假定高校新制度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實務操作中,如新制度執行起始年度已發生經濟業務并進行會計核算,新舊制度的銜接參照執行。2012年度財務報表,如按舊制度編報,會計“大賬”按原賬編制2012年12月31日年末結轉后的科目余額表,按照新規定進行會計“大賬”調整;2012年度財務報表,如按新制度編報,會計“大賬”按原賬編制2012年12月31日年末結轉前的科目余額表,按照新規定進行會計“大賬”調整并進行年末結轉。本文以第1種情況為例探討基建賬務并入會計“大賬”的基礎。按原賬分別編制2012年12月31日年末結轉前、結轉后的科目余額表,作為編制2012年的財務報表的依據,以結轉后的科目余額表作為會計“大賬”新會計年度期初余額轉換基礎。按新制度要求調整2013年1月1日后的會計信息系統,更新會計科目的總賬科目和明細科目設置。以上年度結轉后的科目余額表為基礎,進行新舊科目轉換的分析等相關工作,編制新舊科目轉換的工作底稿。2013年1月1日,按照新制度,結合工作底稿進行新舊科目余額的轉換、賬務的調整等工作并與工作底稿核對,形成會計“大賬”新賬各會計科目期初余額,編制并賬前會計“大賬”的期初資產負債表。
二、會計“大賬”設相應會計科目
根據新高校會計制度有關會計科目和編號的設置及其核算內容,分析基建會計各會計科目的核算內容,設置與之相應的會計科目及明細。主要的會計科目設置如下:
會計“大賬”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預算形成”、“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投資借款形成”、“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學校借款”和“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基建賬務”、“其他應付款――在建工程――待安排基建賬務預算”,對應基建賬務的“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分別資金來源進行對應和核算。“在建工程”及其明細科目,用于核算高校基建賬務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種建筑和設備安裝工程等在建項目的實際成本。“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基建賬務”用于核算基建賬務各項在建工程形成的非流動資產基金。
會計“大賬”設“固定資產”、“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其他應付款――固定資產――待安排基建賬務預算”,對應基建賬務的“交付使用資產”。“固定資產”科目及其明細科目,用于核算基建賬務交付的固定資產的原價。“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用于核算基建賬務交付的固定資產形成的非流動資產基金。
會計“大賬”設“財政補助收入――項目支出――教育支出――基本建設”、“教育事業收入――項目支出――教育支出――基本建設”、“財政補助結轉――基建財務”、“非財政補助結轉――基建財務”,對應基建賬務“基建撥款――本年預算撥款”、“基建撥款――本年其他撥款”、“基建撥款――本年自籌撥款”、“基建撥款――以前年度預算撥款”和“基建撥款――以前年度自籌撥款”。各收入類科目及其明細科目,用于核算高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或財政專戶核撥的基建項目的各類撥款,各結轉類科目用于核算基建項目滾存的財政補助結轉資金或單位自籌撥款的結轉資金。
會計“大賬”設“長期借款――基建賬務――國內借款”、“長期借款――基建賬務――國外借款”、“短期借款基建賬務――國內借款”和“短期借款基建賬務――國外借款”,對應基建賬務“基建投資借款”。各科目用于核算高校借入的用于基建在建項目的各種借款。
會計“大賬”設“其他應收款――基建賬務”,對應基建賬務“其他應付款”等,用于核算高校通過會計“大賬”支付的基建項目的各類款項。
會計“大賬”設“其他應付款――固定資產――基建賬務已交付資產待安排預算待沖基建支出”,對應基建賬務“待沖基建支出”,用于核算已由會計“大賬”歸還投資借款的基建項目且基建所形成的固定資產已交付、但已歸還投資借款部分尚未安排預算的部分。
會計“大賬”設“預付賬款――基建賬務――預付工程款”、“預付賬款――基建賬務――預付設備款”和“預付賬款――基建賬務――預付備料款”,對應基建賬務“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預付設備款”,用于核算基建賬務按照建設合同、協議規定預付給施工單位的各類款項。
會計“大賬”設“應付賬款――基建賬務”,對應“應付器材款”、“應付工程款”、“應付有償調入器材及工程款”,用于核算基建應付的工程尾款、進度款、質保金等款項。
會計“大賬”設“存貨――基建賬務”,對應基建賬務“庫存器材”,用于核算基建為項目建設而儲存的各種器材、材料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用具、裝具等的實際成本。
會計“大賬”設“庫存現金”,對應基建賬務“現金”,用于核算基建賬務的庫存現金。
會計“大賬”設“應繳稅費――基建賬務”,對應基建賬務“未交稅金”,用于核算基建賬務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各種稅費。
在會計科目設置的基礎上,編制會計“大賬”會計科目與基建賬務會計科目對照表。
三、基建賬務數據分析處理
高校根據新制度的要求,結合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內部控制的有關規定,基建賬務繼續單獨核算基本建設投資,同時做好2013年度基建賬務相關數據并入會計“大賬”的上年期末本年期初有關工作。
(一)基建賬務已交付資產的資金來源沖轉。上年期末,在基建賬務中,以上年數據為基礎完成基本建設財務報表的編制。本年期初,在基建賬務中,已交付資產200 000 000元,其資金來源包括中央財政撥款195 000 000元和基建投資借款5 000 000元,進行資金來源沖轉;上年地方財政性資金撥款6 199 595.13元,轉以前年度撥款。
借:基建撥款――以前年度財政撥款 195 000 000
待沖基建支出 5 000 000
貸:交付使用資產 200 000 000
借:基建撥款――本年財政撥款 6 199 595.13
貸:基建撥款――以前年度財政撥款 6 199 595.13
(二)基建項目的資金來源和占用分析清理。本年期初,根據基建會計憑證、賬冊和財務報表,按照已設置的會計科目新制度有關科目設置和核算內容,對基建數據包括所有項目的資金來源和資金占用情況進行分析、整理和核對。
已交付使用資產200 000 000元,上年會計“大賬”中按舊制度已計入“固定資產”借方和“固定基金”貸方。按照新制度規定和會計科目,固定基金中由預算形成的部分,計入“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借方;由基建投資借款形成的部分,計入“長期借款――基建賬務――國外借款”貸方;同時計入“固定基金”貸方紅字。
在建工程234 658 886.37元,通過分析各基建項目的資金來源和占用情況,匯總其相應的資金來源,包括財政撥款預算形成169 115 724.35元,計入“在建工程――基建工程――預算形成”借方和“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基建賬務”貸方;基建投資借款形成53 890 471.83元,計入“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投資借款形成”借方和“長期借款――基建賬務――國外借款”貸方;學校內部借款形成11 652 690.19元,計入“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學校借款”借方和“其他應付款――在建工程――待安排基建賬務預算”貸方。
庫存器材149 671.50元,計入“存貨――基建賬務”借方。銀行存款2 860 606.34元,計入“銀行存款――基建賬務”借方。現金2 766.19元,計入“庫存現金――基建賬務”借方。預付工程款 2 873 159元,計入“預付賬款――基建賬務――預付工程款”借方。預付設備款 4 144 408.90元,計入“預付賬款――基建賬務――預付設備款”借方。其他應收款 6 031 538.87元,計入“其他應收款――基建賬務”借方。其他應付款――基建賬務25 781 749.77元,為學校內部借款,其中已形成在建工程11 652 690.19元,已計入“其他應付款――在建工程――待安排基建賬務預算”貸方;其余14 129 059.58元,計入“其他應付款――基建賬務”貸方。
應付工程款1 932 414.14元,計入“應付賬款――基建賬務”貸方。未交稅金677.08元,計入“應繳稅費――基建賬務”貸方。基本建設撥款364 115 724.35元,已形成固定資產195 000 000元和在建工程169 115 724.35元,結余為0。
(三)編制并入會計“大賬”期初工作底稿。本年年初,根據以上分析,編制基建賬務并入會計“大賬”期初的工作底稿,如上頁表1。
四、編制期初并入會計分錄
根據已編制的基建賬務并入會計“大賬”期初的工作底稿,編制期初并入的相應會計分錄。
借:固定基金 200 000 000
貸:長期借款――基建賬務――國外借款 5 000 000
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195 000 000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學校借款
1 652 690.19
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投資借款形成
53 890 471.83
在建工程――基建工程――預算形成
169 115 724.35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基建賬務
169 115 724.35
長期借款――基建賬務――國外借款53 890 471.83
其他應付款――在建工程――待安排基建賬務預算
11 652 690.19
借:存貨――基建賬務 149 671.50
銀行存款――基建賬務 2 860 606.34
庫存現金――基建賬務 2 766.19
預付賬款――基建賬務――預付工程款
2 873 159.00
預付賬款――基建賬務――預付設備款
4 144 408.90
其他應收款――基建賬務 6 031 538.87
貸:其他應付款――基建賬務 14 129 059.58
應付賬款――基建賬務 1 932 414.14
應繳稅費――基建賬務 677.08
五、基建并入后會計“大賬”的期初處理
(一)編制基建并入的期初資產負債表。根據基建賬務并入會計“大賬”期初的工作底稿和會計憑證,編制并入的基建期初資產負債表,如表2。
(二)會計“大賬”期初的相關處理。以并賬前會計“大賬”的期初資產負債表為基礎,將并入的基建期初資產負債表相應匯總,形成新制度下新的會計年度會計“大賬”的資產負債表,驗算核對正確后,記賬后形成新的期初科目余額表。基建投資借款并入后,已形成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的部分,發生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會計“大賬”都需要安排基建項目預算以彌補項目資金不足,相應增加非流動資產基金。學校借款已形成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的部分,會計“大賬”需要安排基建項目預算以彌補項目資金不足,相應增加非流動資產基金。
六、結論和建議
本文以某高校基建賬務實際為例,將基建賬務采取分步實施并入會計“大賬”的方式,即會計“大賬”新舊制度先進行期初銜接根據新制度設置基建并賬相應會計科目基建賬務分析清理編制基建期初并入工作底稿編制基建并入會計分錄及資產負債表匯總形成會計“大賬”期初的資產負債表及科目余額表。這種分步并入方式,能夠清晰直接地反映基建賬務并入會計“大賬”期初的相關內容和會計信息。實務工作中,也可以采用會計“大賬”新舊制度期初銜接時同步并入基建賬務的方式。因此,基建數據不論是分步并入還是一步并入會計“大賬”,如何進行相應會計科目設置和基建數據的清理分析都是關鍵;基建投資借款和學校借款形成的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以及基建賬務和會計“大賬”的往來賬如何處理是難點;財政部和教育部實施細則的制定是依據;各高校結合基建項目管理實際,實現基建賬務準確清晰全面地并入會計“大賬”期初,對于實現基建賬務并入會計“大賬”核算和反映具有重要的意義,以推進高校新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實施與完善。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