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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大常委會: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在全省范圍內對《產品質量法》及相關的《計量法》、《標準化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的部署,縣人大常委會結合__實際,認真制訂執法檢查的具體方案,部署各階段工作,督促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組織自查自糾,組織執法檢查組對三個法律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廣泛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一、這次執法檢查工作的特點
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電視電話會議之后,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及時研究部署《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工作,以“三講”教育為動力,妥善安排執法檢查和各項日常工作,提出了執法檢查要“有聲勢、有重點、有成效”的總體要求。4月20日縣人大辦發出執法檢查的通知,法律實施主體單位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其他相關單位主動投入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礎上,縣人大組織執法檢查組進行抽查。這次檢查有如下特點:
一是把對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與學習宣傳法律相結合。首先是縣人大常委會組織常委會部份組成人員和機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三個法律及有關法規;接著于4月27日召開了縣經委、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農業局、縣商業行業辦、供銷社、煙草專賣局、糧食局、工商局、醫藥管理局等單位的干部學習法律和進行座談。提高了我縣生產和流通部門干部的產品質量意識、法制意識和對這次全省統一部署執法檢查的重要意義的認識。宣傳上,除了采取多種形式宣傳三個法律外,煙草專賣局、商業行業辦、糧食局等單位還結合自身實施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宣傳。糧食局結合國家今年新公布的《稻谷規格品種收購質量標準和計價辦法》組織干部職工學習,舉辦培訓班。醫藥管理局將三個法律打印成冊。農業局對農藥、化肥經營者組織學習培訓31人次。
二是檢點明確。根據__實際,在檢查行政部門對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情況時,確定了三個重點行業,一是關系我縣主導產業的食用菌生產原輔材料、塑料筒袋、竹制品生產銷售行業;二是對關系人民群眾人身健康、安全的行業如藥品、食品、建筑材料行業;三是專營專賣如香煙、食鹽、化肥農藥經營行業。通過自查、檢查以考察我縣產品質量工作的情況。
三是以執法檢查為動力,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各類違法案件。根據群眾對市場牛肉注水的反映,質量技術監督局明查暗訪,5月10日當場查獲了一經營戶在屠宰黃牛時注水的不法行為。商業行業辦加大了生豬集中屠宰的宣傳力度和工作力度,從4月26日開始對生豬屠宰市場進行一個月的集中整治。工商部門從5月20日起開展“工商百日執法大行動”,加大打擊生產、流通領域假冒偽劣違法行為,查扣價值3萬元的冒牌排氣扇107臺。
四是自查工作做得較細,面較廣。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局、經委等10多個重點部門、重點行業向縣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匯報了自查情況,其他相關單位報送自查書面材料。
二、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成效
我縣在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以增強領導干部和生產、經營企業的產品質量意識,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為重點,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大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的力度,加大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和標準體系建設的工作力度,為促進地方經濟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主要的成效有:
一是加強宣傳工作,提高了全社會的產品質量意識。近三年來,每年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和九月份的質量月都舉行大型現場宣傳活動,開展產品、商品的質量咨詢,受理消費者投訴,展示假冒偽劣商品。還通過印發宣傳資料5000多冊(份),舉辦各類培訓班12期400余人次,組織法律知識競賽等宣傳教育方式,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和標準化生產重要性的認識。為企業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標準體系建設、計量檢測工作打下了基礎。
二是強化企業生產標準工作,促進企業產品質量提高。在工業領域,針對我縣生產企業規模小、基礎差、無標生產嚴重的實際,加大產品標準工作。全縣133家(類)產品,有60%,計72家(類)產品無標生產。通過逐個企業、逐個產品制訂完善產品標準體系,使工業企業執行標準從不足40%提高到96%,基本達到“消滅無標生產”的要求。在農產品領域,制訂了第一個地方農業標準。《高架栽培花(厚)菇生產技術規程》,完成了受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委托對《香菇》行業標準的修訂工作。
三是支持和鼓勵企業采用先進科學技術,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浙南鉛筆廠、豐園公司兩個企業分別生產的鉛筆、刨花板產品執行標準達到國際標準。今年我縣雙槍竹木有限公司開展IS09002國際標準質量認證,目前已正式通過認證。 在縣人民政府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給予大力支持下,于6月底正式申請認證。通過抓典型,有力地推動了企業產品質量工作。
四是開展群眾性的產品(商品)質量活動,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工商部門和消費者協會通過評選“消費者信得過單位”和創建“打假維權、消費者滿意街區”活動,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和生產經營單位的產品質量工作。全縣有14家企業被評為“消費者信得過單位”。生產經營單位產品質量有較大提高。2000年抽簽六個(類)產品122個批次,合格率100%的有水泥5個批次,化肥33個批次,竹筷2個批次;合格率90%以上的有香菇筒袋62個批次;麥麩18個批次合格率78%;不合格的有蛋糕2個批次。
五是認真執行工作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制度。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三年多以來,嚴格執行計量檢定的法律規定,對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及時檢定,共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9718臺件。今年5月份開始,對液化氣計量實行計量監證制度,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六是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商)品的違法行為,富有成效。質量技術監督局在有關部門配合下,開展集中打擊食用菌原料滲雜使假,去年查獲滲假麥麩240多噸,端掉制假窩點5個。三年來共查處違法案件474件。工商部門去年共查處劣質食用菌原料麥麩370噸,石膏30噸,紅糖2160公斤,酒精1280瓶,福爾馬林1300瓶。煙草專賣局對卷煙市場管理以路上查處走私販假為主,通過煙草專賣經營者戶籍化管理,逐步走上了規范經營者進貨渠道管理為主的市場管理,凈化了卷煙市場。
七是加強了執法隊伍建設。質量技術監督局從1996年10月份成立以來,工作條件、執法水平、技術裝備不斷改善。實行垂直領導管理以后,為改善技監局工作條件,縣人民政府安排了條件較好的辦公用房。成立了食用菌檢測中心,配備了20多萬元的設備。16名干部職工,經過省級培訓,均取得執法資格證書。建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了執法行為。
三、存在問題和建議
1、認識有待提高,宣傳貫徹工作必須進一步加強。從檢查匯報情況和抽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領導干部,產品質量和法律意識不強,在對生產經營的指導工作中忽視產品質量工作。如有的主管部門產品質量管理知識、產品標準知識匱乏,存在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產品標準工作是技術監督部門之事的思想,內部設置無人專管該項工作。必須加強宣傳力度,使廣大干部群眾認識到沒有質量就沒有效益,認識到產品質量管理是全面加強管理的必然要求,既是企業日常管理的基本內容,也是各級政府服務企業、服務經濟的重要手段和基礎性的管理工作。要通過宣傳,形成大家都來關心產品質量、監督產品質量的良好社會氛圍。
2、要加快檢測機構申報通過計量認證的步伐。檢查中發現,全縣所有檢測機構均未通過計量認證。由于財力不足和思想認識上的原因,目前多數單位申請認證積極性不高,工作難度較大。檢測數據關系到產品質量是否合格。計量認證可有效地規范檢測行為,提高檢測水平。特別是向社會出具檢測數據的機構,未通過計量認證,檢測數據不具法律效力。建議縣政府要統籌安排,加大經費投入,改善硬件,相關部門要加強技術人員培訓,提高業務水平,為加快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步伐打好基礎。
3、流通領域假冒偽劣產品層出不窮,城鄉之間、不同商品之間質量差距較大。如糧油食品市場,存在著使用他人包裝物的違法行為。特別是大米包裝物,__大米使用浦城等產地名稱或包裝,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權益。建議要加強部門之間協調和執法工作的配合,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法,提高管理水平。對流通領域的假冒偽劣的不法行為,工商技術監督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嚴厲打擊。對去年工業企業生產標準進行的完善修訂工作,工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使之真落到實處。
治理結構不夠完善。一般來說,股東是農信社資產的所有者,由其組成的股東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是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基礎環節。但現階段農信社所有者缺位,形成了公司治理結構中的最大缺陷。據調查,大部分股東入股是為了獲得利潤分紅及融資上的便利,基本不關注年終利潤分配以外的其他事項。從監管部門列席農信社股東大會的情況來看,部分股東缺乏起碼的金融常識,參與管理意識不強,關心農信社經營狀況和發展前景的能力不夠,導致股東大會難以發揮最高權力機構的作用。此外,理事會無獨立理事,理事會與高管層之間關系過于緊密,履職邊界不夠明確,責任不清,理事會獨立決策與監督作用不明顯。
治理機制有待加強。一是股東權利行使不夠充分。理事長、監事長、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命等重大事項依然由行業管理部門決定,再由股東大會、理事會、監事會選舉表決,履行形式上的法律程序。二是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缺乏理事、監事和高級管理層的履職評價體系,每屆或年度未對理事、監事及高級管理層進行履職評價,根據評價結果予以獎懲更無從談起,激勵約束機制難以發揮有效作用。三是監事會監督機制未有效建立。農信社監事會監督職能與內部稽核相混淆,日常工作停留在組織專項檢查和處理違規行為上,缺乏對理事會、理事長和高管層的監督和評價。四是理事會、監事會及其下設的各專門委員會人員結構不合理,缺乏專業性和獨立性,導致理事會決策科學性和有效性不高,監事會監督能力不強。
缺乏外部制約機制。一是外部競爭不夠充分,經營者來自市場的約束較小。受農業弱質性影響,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一般不愿意介入“三農”領域,農村金融競爭始終處于不夠充分的狀態。近幾年隨著村鎮銀行設立和郵儲銀行機構下沉,情況略有改觀,但在城鄉一體化程度較低的鄉鎮,農信社“一行獨大”的局面未根本改變。二是股權流動性差,無法利用外部股權的變動或控制對經營者進行有效制約。三是高級管理人員由行業管理部門任命,產生機制的開放性不夠,外部優秀經營管理人才不能對現有高管人員構成壓力。
完善公司治理的內生動力不足。農信社習慣于按照省聯社、人民銀行、銀監部門的任務要求、政策或風險偏好作為其經營管理目標,“三會一層”公司治理主體的職能被弱化,缺乏完善公司治理的內生動力。
無論從有利于農信社自身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分析,還是從保護存款人利益、提高監管有效性的立場考量,農信社完善公司治理均勢在必行——“華麗外衣”固然美麗,內外兼修方是良策。
第一,要進一步提高股東素質。引進真正懂金融,愿參與,認同服務“三農”戰略,追求長期投資價值,關心農信社長遠發展的企業或個人入股。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組織股東培訓學習,加強與股東的溝通,不斷提高股東參與管理的水平。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切實提高經營管理透明度,自覺接受股東監督,著力培養股東的參與意識和監督意識。逐步將農信社發展及高管人員任命等重大事項真正交由股東大會討論決定,保證股東大會最高權力機構作用的發揮。
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一個議案,規定董事的津貼每月為300元,監事每月為200元。會后,有監事就此詢問一位董事為何他們的津貼要少一些。那位董事答道:“現在董事的責任可大了!出了問題,董事承擔的風險也要高得多,津貼自然要高些。”此監事聞之默然。
筆者也曾列席過一些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在會上看到的監事會,往往只是監事會主席宣讀一下監事會報告,有的連這一關也干脆免了,只是于會議結束時履行簽字手續而已。盡管我國在1993年的公司法中即明確了監事會的職責,但很多企業的監事會作用難以發揮到位是不爭的事實,以至于被戲稱為尷尬的“稻草人”。
2002年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文件中,明確規定了監事會在股份制商業銀行監督體系中的核心地位。銀行的實際運作情況到底如何?為此,記者走進了興業銀行監事會,希冀從興業監事會的案例中透視我國監事會建設的現狀,探究其中的問題和相應的對策。
建章立制轉新軌
2006年,時任興業銀行副行長的畢仲華被選為監事會主席,興業銀行監事會也迎來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1980年即進入銀行業的畢仲華,經歷過多種崗位的歷練,培養了其嚴謹務實、明察干練的作風。
兩年前,監事會選舉畢仲華為監事會主席的時候,她坦言自己長期一直從事經營管理工作,對于轉型干好監事會的工作心里不是很有底。但等接手后她卻發現,原來監事會的工作還是蠻有挑戰的,完全不是此前想象的那樣。曾經在經營管理崗位歷練多年的她,對體制方面、內控方面的很多問題深有體會,但是苦于一直沒有時間處理,剛好通過監事會的工作來改善。
面對角色的轉換,職責的重新定位,千頭萬緒的方方面面,畢仲華采取了抓主線的做法,其中首要的一條是建章立制。
在畢仲華實際接手興業銀行監事會的2006年下半年,即成立了監事會辦公室,配備了專職的工作人員。此后監事會陸續制定了《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信息交流和情況通報制度》、《監事行為規范》、《監事盡職評價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
提及監事會履職最容易碰到的信息不對稱的難題,興業銀行監事會毫不避諱。興業銀行的做法是建立監事會信息交流和情況通報制度、監事會工作簡報制度以及監事會成員列席董事會和高管層會議制度等,明確和保障了監事會獲取銀行經營管理信息的渠道。
監事會發現了問題,當然只有改正才有意義,“如果限期之內沒有整改,我們還有問責制度,這一系列的制度跟上去,監事會監督的有效性和嚴肅性就體現出來了。”畢仲華介紹說。
正是這一系列的制度建設,推動了監事會開始完全獨立地按照自己的使命開展工作。
推動監事素質建設
興業銀行監事會目前有9名成員,其中股權監事4名、職工監事3名、外部監事2名。從人員結構上看這是比較合理的分配方式,但畢仲華認為監事會如何發揮好每個成員的作用才是關鍵。對此,她的做法是加強監事培訓工作。
對于監事培訓,畢仲華自己有著切身的感受。當初接手監事會時,對于如何做好監事會的工作她心里并沒有底。巧的是在她剛接手監事會后,銀監會組織了一次關于股份制商業銀行監事會工作的研討會,就在這次研討會上,畢仲華虛心學習了眾多專家和同仁的經驗,對監事會履行哪些職責,如何履行職責有了較為清晰的認識。畢仲華對興業銀行監事會加強培訓的做法也正是由此而來。
在新《企業會計準則》出臺后,興業銀行監事會緊接著于2007年3月份邀請了財政部負責新《企業會計準則》條例制定的一位處長為興業銀行監事會成員上了一次培訓課,以便監事們盡可能深入地把握新準則對上市銀行的影響,為監事會更好地進行財務監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隨后又組織了一次新公司法和證券法以及相關法規的培訓課,又專門請了國內資深律師和銀監會、上交所的相關專家來講課。
監事培訓工作可以說對興業銀行監事會更好地履行職責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畢仲華發現,此后的監事會成員不僅更積極地提出意見,而且更能抓到點子上,監督的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探索工作的新模式
按照興業銀行章程的規定,銀行的審計部門對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同時接受監事會的工作指導。在興業銀行高層領導的分工中,畢仲華同時也負責協助分管審計部工作。另外,審計部總經理由一名職工監事兼任。正是這樣的制度和人事安排,讓監事會可以直接掌控規模達一百多人的審計部,這是一支很有戰斗力的生力軍。
正是有了這樣一支強大戰斗力的隊伍,興業監事會得以如魚得水地展開工作,大大增強了監督和調研的深度和廣度,同時也使得審計部門的潛力得到更好的挖掘。
“我們的這套運作模式銀監會也是非常認可的。”畢仲華介紹說。這套模式,可以說是興業監事會在實際履職中所進行的重要探索之一。
服務,也是一種監督
服務就是最好的監督,這是畢仲華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
近三十年的銀行從業經驗和多種角色轉換的畢仲華,明白什么地方容易出問題,從什么地方入手更容易發現問題。因此,只要有時間,畢仲華就帶著職工監事和監事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到各個分行,和那里的一線員工“親密接觸”。這樣一看一查,就比較容易發現問題。
最能體現“服務就是最好的監督”的地方莫過于監事會組織的調研工作。
2007年初,畢仲華剛上任不久,就緊鑼密鼓地開展了一次調研活動,促成這次調研的正是她悶在心里很久的一個大大的問號:當時興業銀行正在部分分行開展零售業務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力圖“以體制機制改革為突破,推動零售業務實現跨越式發展。”總、分行上下都認為這項改革非常重要、非常必要,應該作為全行發展的一個方向,但談及如何推進落實時,又紛紛強調現實困難而不愿意積極實施。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這種怪現象呢?
正是這個大大的問號,促使畢仲華決心做一次專項的調研活動,這個活動得到了董事長和行長的大力支持。通過監事會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原因,促成了問題的解決。
2007年,監事會進行了4項大型調研、檢查活動。僅2008年的上半年,監事會又完成了多達4項的調研、檢查工作。正是在這一次次的深入調研、檢查活動中體現出的發現問題和落實整改的決心,為監事會贏得了全行上下的尊重。
作為,更需一個團隊的力量
誠如畢仲華常告誡下屬的那樣,有為才有位,監事會就是要扮演“壞人”的角色,不要怕得罪人,一團和氣,什么都發現不了的話,就沒有人把你放在眼里。
興業銀行監事會最近三年的歷程,我們可以清晰地發現這樣一條脈絡:強化監事會獨立性――推動自身素質建設――探索監事會履職模式――深入一線發現問題。正是沿著這樣的路徑,監事會不僅在自身建設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更在一步一個腳印的發展中逐步樹立了威信。
就公司的分類而言,印度尼西亞的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perseroan terbatas或PT)、股份兩合公司(CV)和合股股份公司(Fa)。從法律性質和地位上來看,股份兩合公司和合股股份公司相當于我國的合伙企業,只是被冠以“公司”的名稱而已。
有限責任公司是印尼最為普遍、規范最健全的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資本劃分為股份,注冊資本不少于5000萬印尼盧比(約合3.32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中的25%必須被發行并全部實繳,這是對有限責任公司最基本的要求。此外,當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達到30億印尼盧比,且股東數達到300人以上時可以作為發行人公開發行股份或進行IPO成為上市公司(TBK.PT)。由此可見,TBK.PT公司為PT公司的一種特殊形式,類似于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募集設立。
對比中國來看,印尼的有限責任公司相當于中國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結合體,與我國股份有限公司更相似。
印尼公司的治理架構
印尼《公司法》強制規定,印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是必設機關,采用“管理—監督”的雙板塊公司治理架構。各治理機關的主要構成如下:
股東大會。一般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至少由兩名股東發起設立,可以都是外國投資者。董事、監事及公司法特殊規定人員的選舉、任免和解聘由股東大會決定,這是股東大會的專屬權力。若公司章程未規定董事、監事的任期,也可由股東大會決定。在印尼,股東若自行召集股東大會,需向當地法院申請,得到法院令后方可召集并主持股東大會。
董事會。印尼有限責任公司至少有1名董事,上市公司(TBK.PT)及從事信貸工具發行、基金流轉的公司應有兩名以上,董事經股東大會選舉并任命。其中,上市公司(TBK.PT)至少包含一名獨立董事(unaffiliated director)。
印尼公司法規定:董事會成員若超過兩名則由股東大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進行職責職能的劃分,任何一名成員都有權代表公司,并任命其中一名為董事長,可在公司章程中另行規定董事長的特殊權利,比如代表董事會,董事會一票否決權等。同樣,在特定事項上董事會可以授權董事代表或公司職員辦理相關事宜,但不免除董事會的責任。
為更好地履行董事會的職能職責,可以下設相應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
公司法通篇未提及經理層或除董事會之外的執行機關,在印尼,董事會扮演著董事會和經理層的復合角色,集決策與執行職責于一身。
監事會。監事會應對公司的運營政策、運營整體情況進行監督,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監事會沒有管理公司的權力,因此也沒有命令董事會的權力。另外,可在公司章程中另行規定監事會的特殊權力,比如規定在一定額度和時間內監事會可以與第三方簽訂合同。
印尼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至少有一名監事,上市公司(TBK.PT)及從事信貸工具發行、基金流轉的公司應有兩名以上,監事會成員由股東大會選舉并任命,監事會每年向股東大會提交年度述職報告。
公司章程中,可以規定設立至少一名“獨立監事”和一名“代表監事”。“獨立監事”由股東大會任命,要有一定的獨立性;“代表監事”類似于 “監事會主席”,由監事會任命,章程中必須列出“代表監事”的職責,不得違反監事會的職能職責,也不得干涉董事會管理的職能職責。上市公司(TBK.PT)必須設置獨立監事,且獨立監事人數不得少于監事會的三分之一。
為更好地履行監事會的職能職責,監事會可以下設委員會,有一名或多名監事會成員構成,并對監事會負責。印尼金融監督局上市條例就對上市公司(TBK.PT)另作規定,要求由監事會設置審計委員會,協助監事會履行自己的職責和責任,由監事會歸口管理,并提交年度述職報告。審計委員會須由至少一名獨立監事和至少兩名其他上市公司(TBK.PT)的人員(外派監事)組成。
伊斯蘭教監事會。在印尼,公司若基于伊斯蘭教的原則開展商業活動,除了設置監事會,還要設置伊斯蘭教監事會,至少包括一名由印尼烏里瑪(穆斯林神職人員)理事會推薦、經股東大會聘任的伊斯蘭教專家。該委員會的職能職責類似于監事會,本著不違背伊斯蘭教的原則監督公司的運營,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各治理機關的職能職責
股東大會。印尼《公司法》并未以列舉方式明確介紹股東大會的職權,但我們可以發現某些職權并不是專屬于股東大會,除《公司法》明確規定的法定權限,某些特定的權限可在《公司章程》中意定,進一步細化、分配董監事會職權,使得兩個機關相互有效地制衡。通過整理,股東大會享有以下權力:
專屬性職權。股東大會作為最高權力機構,享有與我國公司股東大會類似的基本權利,如決定董事、監事及公司法特殊規定人員的任免和解聘及其任期,修訂公司章程,批準利潤分配方案,審議批準公司年度報告等。除此之外,股東大會還專享決定監事會成員及特殊規定人員的薪酬、對轉讓公司資產或者抵押貸款的金額超過公司凈資產50%的事項作出決議等權力。
選擇性職權(由《公司章程》另行規定)。印尼《公司法》明確提出:“可通過《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在采取某些特定法律行為前需經股東大會或監事會批準。”除此之外,決定董事會成員薪酬和年度經營計劃(包括年度預算)是股東大會與監事會的共享職權,對董事會成員進行職權劃分是股東大會與董事會共享職權。
由此可見,印尼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之間的職權并未劃分得涇渭分明,在結合公司實際運營情況時,采用公司意定的方式分配各機關的相關職權,有一定的靈活性。
董事會。根據公司法整理,除了日常運營管理,董事會還有如下權力和義務:1.召集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決議;2.若公司的財務報表、年度報告存在錯誤、虛假,由董事會(包括監事會)共同承擔任何一方蒙受的損失;3.制定并保存股東大會記錄和董事會記錄;4.制定利潤分配方案,報股東大會批準;5.公司可進行中期股息分派,經監事會事先批準后由董事會決策;6.編制年度經營計劃,制定年度預算,根據章程規定經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若經股東大會批準,需先經監事會批準;7.若因董事會或個別董事的履職過失或疏忽,導致公司破產,董事會全體成員(包括公司破產前5年內任職的董事)將共同承擔除公司資產抵扣掉以外的負債。
監事會。在印尼,由于董事會集決策與執行于一身的特性,存在著一定的治理風險,因此作為監督機構的監事會,其權力相對于我國公司的監事會要大得多,根據實際情況,可在章程規定,董事會為履行特定法律行為要經監事會同意;在特定時期的特定條件下,可由監事會對公司進行管理,并擁有與董事會同等的權力與義務;公司進行并購、合并、收購和分立的方案需要經各自監事會批準后提交股東大會;由監事會決定董事會成員的薪酬等。
然而,《公司法》也對監事會作了一定的限制,監事會的權力不歸屬于單個監事的。此外,監事會還設置“獨立監事”,以其獨立性、客觀性、公正性更好地履行監事會的職能職責。
赴印尼設立公司的建議
印尼政府對外國投資始終持歡迎態度,實行開放政策。印尼的法律體系整體比較完整,但也有很多法律規定模糊,可操作性差,且不同的法律之間存在矛盾和沖突。隨著外資企業不斷在印尼投資設立公司,由于法律環境復雜,這些海外公司還多處于試探性階段。因此,有必要對相關事項進行簡單分析,以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進而最大程度地降低法律風險。
公司類型的選擇——有限責任公司。
外國投資者在印度尼西亞設立公司必須采用有限責任公司(PT)的形式設立,這是唯一允許外商投資的公司形式。
除此之外,外國投資者可以在進入印尼市場的早期階段選擇設置代表處,主要為了市場研究或作為,隨著業務規模的擴大,再申請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但由于設置代表處受行業限制,以及需獲得政府部門多重許可證的繁瑣性等原因,大多數外國投資者更喜歡直接建立一個完整的外資公司。具體地說,代表處雖然無最低股份、董事、股東、股權架構等要求,但根據設置代表處的經營范圍,可能需要從不同的政府部門獲得多重的營業執照,從而增加了時間和成本的投入,并且代表處不得從事創收,需要聘請公司秘書,營業期限僅為兩年。
印度尼西亞允許100%外資及與當地企業(自然人)合資(外方控股)的形式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然而,除印尼《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外,印度尼西亞對外商投資的公司也存在一些特殊規定。若公司為100%外商投資,公司需聘請印尼當地居民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并且開展業務15年內需要出售該公司至少5%的股份給當地公司(自然人),這類公司營業期限為60年。若以合資形式設立公司,印尼當地股東持股比例應不低于5%,并且需要聘請公司秘書及印尼當地居民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這類公司營業期限為30年。
綜上,建議以中國企業及其下屬公司共同出資的形式發起設立有限責任公司(100%外資),該類型公司股權架構清晰,股東權益較集中,易于管理和控制風險,并且公司注冊后的操作流程較為簡易。
治理機關的設置。
在公司成立初期,業務規模較小,可設置一名董事(執行董事),由母公司委派,對公司進行運營與管理;設監事一名,監督公司整體運營情況及董事會的履職情況。
按照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的工作安排,在堅決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結合行業特點,排查整治財務管理制度不落實及違規違紀問題以及民主決策和財務公開不落實問題,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制度,排查整治壟斷農村資源,侵占集體資產等問題,完善農村集體資產、集體資源管理方面的制度措施,現將專項整治工作報告如下。
一、工作推進情況
一是開展宣傳,做好動員。在全區農村經濟管理系統及村集體經濟組織內利用會議標語、刷寫大字塊、電子顯示屏、微信等多種方式開展宣傳,宣傳掃黑除惡行業清源的重要意義。在不同層次、不同范圍以多種形式召開培訓會、座談會,動員全體農經管理人員和農民群眾主動參與到這次專項行動中。設立舉報箱,主動接受廣大農民群眾的監督和舉報。二是定期匯報和定期監測工作進度和具體情況。實行按月例會,聽取掃黑除惡行業清源專項行動工作進度、存在的問題,下步工作打算。按月填報掃黑除惡行業清源專項行動推進統計表,監測開展檢查次數、部門聯合執法次數、出動執法人數。上報發現了哪些問題,整治了哪些問題。三是組織集中檢查和相互檢查、相互開展自查,區里指導各鎮街農經管理人員深入村、屯、戶排查是否存在壟斷農村資源不交費,民主決策不落實,財務公開不到位的問題;鎮街組織各村互檢,檢查財務制度不落實和是否存在違規違紀的問題。在鎮街的督導下,各村按著工作要求,進行自檢、自查、自糾。據統計,開展檢查76次,出動執法人員228人,檢查單位或場所180個。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專項檢查、互查和自查,發現各村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問題。
(一)民主決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1、村民代表會議人數未達到法定人數問題。個別村在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時,參會人數少于法定人數,會議決議沒有法律效力。
2、村民代表會議記錄過于簡單,沒有記錄村民代表發言內容,沒有表決的具體情況;不能真實反映村民代表會議的過程。
(二)村集體財務公開不落實的問題
1、財務公開內容專業化,公開的內容專業化,公開的內容是按會計科目整理而來,村民看不懂。
2、土地補償費使用情況不公開
3、機動地收入未公開
(三)財務管理制度不落實
1、大額支出票據無明細
2、年末未編制決算
(四)違規違紀問題
1、挪用村集體資金給外村使用問題。
2、收入經營和承包收入不入賬問題
(五)集體經濟管理制度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問題
1、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問題
2、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問題
3、村集體資源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問題
4、民主決策機制殘缺不全的問題
5、經濟公開制度不完善問題
6、民主理財監督機制不健全
7、內部牽制機制不到位問題
三、整改措施
針對發現的問題,對癥下藥,采取對應的整改措施。
1、責令立行整改,對于挪用集體資金給外村使用,收取集體經營收入私自截留,五荒收入不入賬的問題;責成當事人馬上入賬,并依規給予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紀委監委嚴肅處理。對于未公開的土地補償費使用和機動地收入,責令問題所在村依規公開;未編制決算的,責令補編決算。
2、開展業務培訓。針對部分村、村民代表會議記錄不規范;財務公開內容專業化,村民看不懂等問題開展專業培訓,要求鎮、街履職履責指導各村如何做好村民代表會議記錄,村集體財務公開內容應當具體、通俗、易懂。
3、完善規章制度。
利用全區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之機,創新了農村集體經濟管理體制,完善健全了票據管理、資產管理等十五項制度。
四、建立長效常治機制。
針對掃黑除惡行業清源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結合全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村上組建了經濟合作社,在開展村集體經濟活動中創新了新型管理體制,制定完善了各項運行機制,具體為:
本文作者:韓利琴工作單位:浙江樂清農村合作銀行
(一)轉變思維方式,拓寬審計思路現階段領導干部違規違法行為越來越具有隱敝性,采用常規的審計方法較難發現問題,因此審計方法也要與時俱進,不斷探索新思路、新方法,轉變原有的思維方式,拓寬審計思路,不斷開創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新局面屯.隨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不深化,這就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精通財務、貸款、計算機、法律等業務知識,還要善于溝通,特別是項目主審,審計組進駐前要召開被審計單位的相關人員座談會,這是雙方良好的開端"通過計算機輔助審計系統對業務經營進行實時監控和風險預警,實施流程控制和動態跟蹤,將不合規行為抹殺在萌芽狀態;審計組進駐時在被審計對象單位張貼審計告示,提高監督力和審計的威攝力"要求被審計對象及其家庭成員填寫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授權書,通過征信系統打印被審計對象及其家庭成員的信用報告,充分反映被審計對象及其家庭成員的負債情況和個人房產明細、信用等情況,將信用報告內容與被審計對象實際收人情況對比,可以從某一方面可以發映被審計對象的廉潔自律的情況"(二)探索創新,突出審計重點對領導干部提任、離任的經濟責任審計中,重點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經辦和審批的貸款,大額費用支出,固定資產租出、租入、購置等,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經營效益評價情況及個人任期內考核結果、廉潔自律狀況、任期內轄內案件情況等,經濟責任審計與效益審計相結合,對被審計對象經辦或審批的貸款余額按大小進行排序,前十大貸款戶必查,不良責任貸款檢查1%,不但對貸款資金手續的合規合法性進行檢查,并追蹤貸款資金流向,對抽查的貸款部分進行上門核對,核實貸款真實性;對百元貸款收息率、不良貸款比率、投資理財業務、國際業務、債券業務等開展效益評價,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不斷規范和完善審計方法"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費用權、人事權、貸款權的監控,提高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人才選拔和薪酬激勵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完善領導干部的動態管理,具體通過談心、家訪等方式了解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生活情況,重點排查九種人,并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及時掌握實時情況"。強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以簡報的形式通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情況,對經濟責任審計出的有關問題,及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加大問責力度,及時發整改意見書給被審計單位,并跟蹤整改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對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給董事會同時向監事會發起監督建議書,全方位提升監督效果;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納人被審計對象的人事檔案,將其作為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實現經濟責任審計成果信息共享"平時通過對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匯總、整理、分析、總結,注重實踐經驗積累,認真查找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風險點,提出重點審計范圍及改進意見,為下次經濟責任審計打好基礎,逐步提升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
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方法進一步細化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準則,修訂5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方法6和5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計分表6,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改進審計流程,規范審計內容"對領導干部整體評分值時,給業務發展指標情況得分賦予4%權重、經營效益評價得分賦予占2%權重,內控管理評價得分賦予4%權重,據此最終得出綜合得分值,得分值在9分以上(含)履職情況為優秀、8(含)一9分為良好、7(含)一8分為中、6(含)一7分為一般、6分以下為差"通過業務發展指標、經營效益、內控管理等三個方面考核,對領導干部的履職評價采取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工作方法,使評價指標能更客觀地反映被審計對象履職情況和內控管理情況"1、業務發展指標完成情況評價"業務發展指標完成情況是指根據領導干部任期前與上任后的存款、貸款、市場份額對比,增長率是否超過系統內的平均水平"業務發展速度評價分為較快、一般、較緩三檔,評價為較快得分為9分、一般得分為8分、較緩得分為7分"例如某支行陳XX同志的業務評價,截至211年12月末,各項存款余額92386萬元,比29年12月末增加4987萬元,增長116.98%;貸款余額8895萬元,比29年12月末增加5699萬元,增長135.58%;211年12月末市場份額為45.29%,比年初上升了4.31個百分點,比29年12月上升了5.31個百分點,增幅高于全行6.63個百分點;該支行存貸款業務發展速度相對輪決"2、經營效益評價"經營效益是從百元貸款收息率、不良貸款率、收人成本比率、資本收益率等4個指標年度增長率來看"經營效益評價分為較快、一般、較緩三檔,評價為較快得分為9分、一般得分為8分、較緩得分為7分"例如:陳XX同志在某支行任職期間,211年利潤總額4735.93萬元,比29年增盈213萬元;百元貸款收息率8.37%,比29年度增長.18%;不良貸款率.47%,比29年度下降.45%;收人成本比率125.92%,比29年度增長33.68%;資本收益率15.7%,比2(刃年度增長33.68%,該支行經營效益增長速度逐年加快"3、內部控制管理評價"內控管理通過綜合管理、信貸業務、財務會計等七個項目來評價,每個項目評價計分表總分為1分,評價內容包括內部控制環境(25分)、風險識別與評估(15分)、內部控制措施(4分)、信息交流與反饋(1分)、監督評價與糾正(1分),制訂評價內容中每一細項的評價要點和評價方法、評價標準、標準分值,根據經被審計對象確認無異議的審計記錄單在評分表上標注扣分理由打出實際得分,再通過權重得出內控管理最終得分"例如某支行陳XX同志的內控管理評價最終得分88.25分(限于篇幅,七個項目評價計分表及具體計算過程略)"(見表l)通過上述的計算,某支行陳XX同志得到的綜合分值為業務發展指標4%*9+經營效益2%*9+內控管理4%*88.25=89.3分,履職情況為良好,被審計對象出色的完成了受托責任"通過對領導干部的經營管理活動內部控制狀況和經營績效的綜合測試和評價,以定量為主,定性為鋪的評價方法更符合客觀性和公正性原則,有利于人事考核和人事任命制度的改革"同時,相關部門采納審計建議,不斷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與干部考核撥任用相結合的機制、加強對領導干部管理和監督的制度化建設"總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影響面廣、責任重大,內部審計部門要緊緊圍繞農村合作銀行發展的中心,創新審計理念和思路,不斷規范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程序,強化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運用,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促進和完善金融系統的健康運行中的免疫系統功能"。
【關鍵詞】公司治理角度 內部控制環境
一、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
1、公司治理結構不規范、不健全
(1)控股股東“超強控制”
首先,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不僅可以決定股東大會的決議,而且還可以通過選“自己人”作為董事,以此決定董事會的決議,進而影響董事會對經理層的選聘,獲取自身利益。其次,由于控股股東在上市公司中的特殊地位和主導作用,使得其具有超越法人權限的能力。可以利用、控制、使用上市公司資源的優勢,轉移上市公司的資產,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再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通常為一家公司,而不是自然人。在這種情況下,控股股東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直接或間接地以上市公司資產作為擔保,從銀行獲取大量貸款。這些擔保中還包括違規擔保、逾期擔保,上市公司因為給控股股東貸款提供擔保,被動地變成了控股股東的連帶責任方,承擔著巨大的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一旦上市公司卷入復雜的擔保訴訟案中,不僅嚴重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存在因此而虧損甚至退市的風險,還侵害了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增加公司的財務風險、經營風險。
(2)董事會是形式董事會
我國上市公司的董事會一般由公司的前幾大股東按其持股比例推薦組成,廣大社會公眾股股東在董事會中根本就沒有任何代表,也沒有任何的話語權。由于公司董事會受控股股東支配,而控股股東與社會公眾股股東之間的權力、利益不統一,如在股利分配政策上,社會公眾股股東關心的是眼前利益,希望獲取資本利得,而控股股東考慮得是公司長期戰略,關注市場占有率、投資機會等。在公司董事會做出相關決議的時候,即使發生控股股東侵害社會公眾股股東利益的情況,廣大社會公眾股股東也不可能知道。
(3)獨立董事制度不到位
我國在引進獨立董事制度后,獨立董事依然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反而成為上市公司的“擺設”和“花瓶”。一是一些獨立董事大多只是聽取、審議和批準公司年度報告和重大決策,在董事會上發表一下自己的意見。這些獨立董事認為自己主要是為上市公司發展提供建議的,他們往往只提出建議,而不愿去得罪大股東,并把自己當成顧問一樣來看待。當公司內部發生分歧后,控股股東帶頭進行違規操作,不聽獨立董事的建議,獨立董事也毫無辦法。二是目前上市公司聘請的獨立董事大多是國內一些知名的經濟學家、大學教授、證券從業人員等,他們的加入對上市公司拓展視野是非常有幫助的,但是他們沒有豐富的企業與商務經歷及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履行公司董事應盡的職責。
(4)監事會
公司監事會是與董事會相互制衡的監督機構。我國《公司法》規定:“監事會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從這可以看出,監事不是來自股東代表,就是來自職工代表。股東監事由于自己本身工作受董事會和經理的領導,難以對董事會發揮監督作用;職工監事雖然代表職工的利益,由于不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或者信息掌握不充分等,也達不到監督的目的。現實中,很少有職工敢于捍衛自己的利益,因為他們的命運掌管在由控股股東控制的董事會手中。因此,監事會實際上也被控股股東所控制。在實際經濟生活中,有的上市公司的監事同時擔任幾家公司的監事一職,把監事會當成養老的地方,上市公司的監事會根本起不到對公司的財務及董事、經理進行監督的作用。
(5)經理層
上市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由公司經理層負責,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對董事會負責。由于董事會由控股股東掌控,這樣董事會聘任的總經理也變成了控股股東意愿的執行者,實際中很多上市公司的總經理就由董事長本人擔任,上市公司的經理層也就變成了控股股東的經理層,當控股股東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時候,經理層就變為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的具體實施者。
2、對經營者約束激勵機制不健全
我國的部分上市公司已經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股票期權計劃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股權激勵是現代公司制企業以公司股權為利益載體,借助于企業的價值追求與企業員工個人利益協調互動的模型,謀求極大地激化員工主動性和創造力的一種全新的激勵方式。經理股票期權作為長期激勵機制,有助于解決股東與經營者之間的問題,并實現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的對應,因而能鼓勵經理人員克服短期行為,更多地關注公司的長期持續發展。對中國上市公司來說,激勵性股票期權或稱經理股票期權其吸引力在于:協調股東利益與管理層利益,弱化股東與管理層利益間的沖突,促使公司管理層行為趨向股東利益最大化目標。但是,針對我國上市公司現狀,股票期權還存在股票來源業績評價市場環境等諸多問題。
二、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對策
1、強化股東權利和股東的法律責任
強化社會公眾股股東各項權利的實現機制,實現同股同權。在《公司章程》、《招股說明書》等文件中充分說明社會公眾股股東權利和利益,以抗衡控股股東“超強控制”的內部控制環境,使社會公眾股股東有一個良好的維護自身利益的環境。在公司權力機構的股東大會上,要給予社會公眾股股東充分參與公司重大決策的機會,不能親自參加股東大會表決的社會公眾股股東,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行使自己的權利,比如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以全國證券交易網為平臺,以各家證券營業部為終端,開發建立全國聯網的中小股東電子投票系統,通過電子識別,讓中小股東在各證券營業部或家庭個人終端設備上行使自己的投票權。對于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必須經過社會公眾股股東過半數以上同意才能實施,維護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2、加快董事會改革
(1)要實現董事會內部利益制衡機制和監督機制
公司董事會是控股股東與社會公眾股股東之間利益博弈的關鍵環節,社會公眾股股東進入董事會,才能切實的維護自身利益。上市公司董事會必須由社會公眾股股東代表進入公司董事會,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而且社會公眾股股東代表在公司董事會中的比例不能低于社會公眾股股東持股之和占總股本的比例。另外,加大董事會的義務,對社會公眾股股東提出的各種疑問、提議、預案,董事會要定期給予答復,以保證社會公眾股股東的知情權、質詢權和提案權。
(2)允許獨立董事持股
我們通常理解獨立董事時認為,獨立董事與公司沒有任何股權關系,主要為中小股東的“代言人”,而且把獨立董事的優點也歸結為他們不是股東。獨立董事作為人,畢竟要代表某種利益。因為不是股東,不會為某一個股東說話,他們受誰的委托,就代表誰的利益。獨立董事由控股股東聘請,他們必然代表控股股東的利益。讓獨立董事持有股份,但不讓他們成為大股東,這樣,獨立董事的利益就會與中小股東的利益趨于一致,他們就會代表中小股東,積極制止控股股東做出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不良行為,也能改變獨立董事把自己當成顧問的局面。
(3)關于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和任職時間
按照中國證監會的《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的征求意見稿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單獨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并經股東大會選舉決定,獨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應當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在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上要聘任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士加入到獨立董事的隊伍中。上市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或其他相關文件中規定獨立董事擔任獨立董事工作的具體時間,比如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規定獨立董事每年必須參加幾次董事會等。
(4)關于獨立董事參與決策的方式和支持其工作的機構
我國可以在立法上規定獨立董事每年至少舉行若干次獨立董事會議。通過獨立董事會議,為獨立董事提供一個不受任何干擾、約束的環境,在這個環境下獨立董事可以共同商討對策,一是可以保證獨立董事職責的履行,二是為獨立董事之間的相互交流提供機會。我國還可以借鑒國外的做法,像美國的董事會設立有若干個專門負責某方面職責的專門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等。這些專門委員會的成員大部分或全部都是獨立董事,獨立董事能夠獲得一定的權力,加強對管理層的監督。我國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設立專門委員會,以保證獨立董事職權的行使。
(5)建立董事會的自我評價體系
對于董事會的自我評價,結合自身實際加以運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自我評價體系都會涉及三個方面的內容:董事會的構成;董事會的運作;單個董事的履職情況。關于董事會的構成,應結合公司法、治理準則和指引以及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評價。關于董事會的運作問題,主要考察董事會的工作程序、工作效果的問題,這又包括評價董事會下一年任務和職責的可能性;評價這些目標的完成情況,評價過程包括達到即定目標所用資源和可能性。對單個董事的履職狀況考核,是因為一個董事會的力量來源于它的成員,而且對支付董事會成員報酬具有衡量標準。
3、強化監事會職能
我國監事會成員的組成比較單一,不利于監事會從各方面維護公司立場。上市公司可以擴大監事會成員的范圍,允許債權人、社會公眾等參與并根據上市公司的具體情況確定合理的比例或由相關法律規定。將原來的通過提名選舉職工監事改為公開競選;債權人監事可以由債權總額較多的債權人或其它債權人直接派出;由股東監事、職工監事和債權人監事審議后以監事會的名義向社會公開聘任獨立監事。這樣監事會就代表股東、職工、債權人和潛在的投資者等若干群體,更好的維護公司的利益。對于監事個人應當注重個人素質的提高,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監事在不盡其職責時,應承擔一定的行政或民事責任,嚴重者應承擔刑事責任。
4、理順董事會與經理層的關系
董事會與經理層之間要形成相互制衡和權責對應關系。董事會與經理層是一種授權的關系。董事會作為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必須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會的職權。公司的日常經營事務聘用職業經理人員管理,委托給經理層。總經理及經理層在董事會的授權下,負責處理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事務并受董事會的監督。
5、恰當運用股權激勵
一、“五個創新”夯實內審轉型新平臺
結合公司轉型升級、變革創新后所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公司內審在省政府、省審計廳對內審工作要求指引下,積極謀求內審轉型升級,通過“五個創新”基礎建設,夯實了內部審計工作新平臺。
1.積極推行內審程序“三公開”,提升內審權威性和公正性
按照政府部門“依法行政、政務公開”要求積極穩步持續推進內部審計“三公開”程序的執行,通過內部審計項目“進點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實施,確保審計項目獨立完整地開展,強化了集團內部審計的權威性和客觀公正性。
2.強化管理制度和風控流程梳理,完善重要環節風控機制
面對新階段、新體制、新機制,為推進公司戰略有效落地,內部審計加強了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流程梳理,一是按照“廢、改、立”程序推動公司職能部門對不合時宜的制度及時進行廢止、修訂;二是從規范體制、機制、制度等方面著于,推動被審單位建立健全內控制度;三是開展效能監察項目,堵塞被審單位內部經營管理和大型項目建設漏洞,完善重要環節的風險控制機制。
3.探索內部審計項目經理負責制,促進內審工作規范化
在審計工作方式上探索了內部項目經理負責制,一是組建以審計骨干人員為首、相關專業人員參與的審計小組,有效地凋動和利用各方力量來開展審計工作,二是在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經理加強了過程控制,切實提高了審計質量和工作效率。
4.強化內部審計職能的轉變,推進內審持續轉型
為確保公司良性運行和健康發展,內部審計緊跟公司戰略明確定位,強化內審職能轉變,突出了內審:一是要從查錯防弊向價值管理轉變,二是要從財務稽核向管理審計轉變,三是要從監督控制向評價服務轉變.四是要從事后監督向事前控制、事中參與轉變,通過這幾點轉變,進一步推動了內審轉型升級。
5.明確內部審計工作重心,充分發揮內審“治未病”功能
以服務科學發展的理念對接公司新形勢下新的工作要求,圍繞公司戰略轉型,內部審計工作重點也從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年度經濟責任結果考核審計”轉變為以“突出效益為先、強化風險管控、優化監督服務”的價值管理審計、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熱點項目審計,著重關注經營管理程序的合規性和經營效益性、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重大建設項目過程跟蹤控制等。
二、“五位一體”構建大監督格局
作為省屬國有企業中第一家向所有下屬企業下派專職監事的集團公司,巨化白2012年9月成立了五個下派監事組以來,建立了紀檢、監察、審計、法務、下派監事“五位一體”的大監督格局,公司紀委、監察審計法務部和下派監事組合署辦公,開啟了新型內部監督機制的探索實踐。公司內部審計利用大監督平臺,構建了監督檢查計劃互相協凋、監督檢查項目互相協助、監督檢查信息互相通報、監督檢查成果共同分享和監督檢查問題協同促改的大監督運行機制,通過上下聯動、條塊結合和內外協同,形成監督合力,促進大監督體系凝聚力和戰斗力的提升,更好地發揮了內部審計的戰斗堡壘作用。
1.基于內審職能組織實施專項審計項目
公司內部審計立足工審計職責,組織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內部控制管理審計項目、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管理審計項目及重點項目審計凋查等,鑒定了經營者履職情況,促進單位內部管理水的平提升,強化了項目建設陽光化管理。
2.充分發揮紀委審計“排頭兵”的作用
公司內部審計除實施好年度計劃審計項目外,充分發揮審計“排頭兵”的作用,與紀檢條線工作緊密結合,相互促進,一是配合紀檢檢查計劃做好項目凋研審查,二是針對審計項目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及時提交紀委,南紀委負責督辦整改。
3.圍繞公司重點項目,融合監察做好工:程效能監察工作
針對公司關注的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與監察合作開展工程效能監察工作,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通過運用專業審計分析方法,按有序的審計流程進行審查,逐步促進重點建設項目形成了流程完善、操作規范的管理體系。
4.與法務建立協同工作機制,互動支撐開展項目審計
公司內部審計在開展審計項目過程中,專門抽調法務人員補充到審計項目組,充分運用了法務人員的專業能力,協助公司內部審計實施項目,提升了審計項目組的法務審計能力。
5.審計結果通報下派監事,形成齊抓共改督辦機制
除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吸收公司下派監事參與審計,并利用下派監事常駐被審單位過程中發現的苗頭性問題成果外。另外,針對審計發現問題,建立與下派監事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合力督促,提升問題整改力度。
三、“五個抓手”開展內審重點工作
公司內審以“五個抓手”精準定位,提出了內審工作必須圍繞企業戰略,注重企業治理,突出效益為先,強化風險管控,優化監督服務才能在推進企業健康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
1.以集團戰略為抓于開展管理審計項目
為配合公司“轉型升級、創新發展”戰略目標順利推進,針對公司關注的低效資產,從資源占用及有效回報角度出發,由監審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在集團內部有日的、有針對性地開展困難企業審計診斷和管理調研,共同查找虧損企業內部控制和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和差距,并提出了改進要求和下一步發展定位的建議。
2.以風險控制為抓于實施風控專項審計
一是抓好管理流程審計,重點檢查各單位關鍵管理流程健全性和規范性,最大限度防范控制風險的發生;二是關注高風險投資決策審計,不僅要檢查各項重大項目決策審批程序是否到位,更注重總結和推廣最佳實踐,使公司投資管理豐富實踐經驗成為共享的無形資產。
3.以公司重點工作為抓于開展重點項目審計
針對公司經營管理的重點、難點問題及職工關心的熱點問題積極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站在集團層面更高層次對公司整體運行決策和龐大的分子公司細枝末節的經營管理進行了整體化、系統化地審核,實時運用內部審計體檢治病、無病健身的職能,發揮了健康體檢在預防保健中的重要作用。
4.以經濟責任履職為抓于開展經濟責任審計
一是根據浙江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意見》“離任必審”的精神要求,對公司內部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核實經營者任期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更注重企業項目建設、資產管理、投資行為等各個方面,對部分涉及經濟損失、違規操作等追責事項進行反復、認真地調查核實,并分析原因,提出改進建議;二是開展任中經濟責任項目,與經營者面對面交流,直接將企業經營管理薄弱環節反饋給任期經營者,幫助在職經營者提升經營管理水平。
5.以服務協助為抓于開展計劃外審計專項調查
內部審計注重自身轉型升級,在職能上更重視從審查、監督向評價、咨詢、服務等方面拓展,堅持“監督是手段、服務是宗旨”的理念積極開展工作,對年度計劃外項目,建立了內部審計例外項目綠色審計通道,對內部職能部門和分子公司委托的特殊項目,在辦理例外審計項目審批程序后予以專事專辦,及時跟進協助予以配合,提高了審計服務基層的效果。
四、“五個步驟”綜合利用審計成果
公司內審通過“五個步驟”理順并強化了審計成果的綜合利用機制,實現了內部審計閉環管理,有效破解審計質量“最后一公里”問題。
1.及時傳遞,建立定期報告機制
對審計中發現的重大事項、管理流程薄弱環節、基層亟需解決的問題與困難等進行及時系統上報,便工公司及時根據內部審計結果進行研究決策,暢通了綜合利用審計成果的渠道。
2.懲防整治,建立問責問效機制
將審計成果運用與經營者的績效考核掛鉤機制,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較多、性質較為嚴重的領導干部,區分情況進行誡勉談話,促進了內審權威性的提升,增強了內部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力度。
3.動態跟蹤,建立檢查督辦機制
對在審計中發現的重大項目、主要問題特事特辦,一是下發審計整改通知書;二是成立督辦工作組進駐被審計單位;三是與下派監事聯動,將審計問題整改落實到被審單位下派監事組,該系列整改方式為挽回公司效益、防范經營風險、優化內控管理打下了基礎。
4.重視整改,建立整改匯報機制
要求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反映問題必須限期整改,并將整改結果書面匯報監審部,詳細說明整改情況,同時對重大審計項目開展審計回訪,實地查驗整改效果。
5.提升層次,暢通成果運用機制
認真抓好審計成果應用與轉化工作,按照閉環管理原則,對審計中發現的內部單位的共性問題,經過認真梳理,督促職能部門出臺相關管理制度,并在集團層面督促各單位進行系統化地整改,對個性問題,及時督促被審單位進行整改。
五、“五個加強”實現審計管理地位提升
1.加強審計環境優化,夯實審計基礎
首先,公司領導重視并大力支持審計工作,內部審計機構由公司董事會垂直領導,董事會下設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擁有審計事項決策權;其次,機構獨立,審計部門由原先在財務部下設審計室調整為設立監察審計法務部,與公司紀委合署辦公;再次,公司在審計人員配備、設備添置、經費開支等方面全力支持內部審計工作,為審計工作營造了良好的工作環境。
2.加強審計方法創新,提高審計質量
公司內審首創“中醫診療六步”法、“物理共振”法、“螺旋式提升”法,通過“中醫診療六步”法運用工項目實施過程,提升了項目質量;通過“物理共振”法運用,達到內審與被審單位目標協調一致,提高了被審計單位對內審工作的認知,促使被審單位由被動審計轉變為主動要求審計;通過“螺旋式提升”法運用,最大限度地發揮了審計成效,實現了審計成果閉環管理。
3.加強審計流程改進,做實審計工作
公司內審理順審計步驟,重新修訂審計室職責、審計人員職責及崗位說明書,以業務流程圖同化審計項目實施程序,在此基礎上對各細節進行推敲,更加注重審計底稿的規范性、重要環節審計程序的執行,使得審計工作規范性進一步提高。
4.加強審計理念升級,提升審計層次
通過實踐鍛煉,公司審計的三種能力顯著提高:一是宏觀思維一審計工作方向和趨勢,二是戰略意識一戰略決定高度,審計關注企業發展戰略,三是溝通協調一溝通被審計對象、促使審計成果被使用者理解,提升了審計價值。
我局于3月4日組織全局人員召開專題會議,圍繞四個方面對“進位爭先、爭創一流”進行了研究討論。
一是圍繞棄庸求先、勇于競爭展開討論。調查研究階段開展的“2013回頭看”查找問題活動,讓我們深刻的認識到我局在發展思路、工作方法、工作作風、體制機制方面的問題和不足,這些問題正是影響和制約我局科學發展的關鍵點。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我局人員深刻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認真反思,深入剖析,明確整改方向,把握整改重點,爭取把整改措施落實徹底。
二是圍繞定位一流、趕超先進展開討論。樹立“不干則已、干則一流”的標桿意識,放寬眼界,提高標準,深刻審視我局與先進單位的差距,在充分衡量和反思的基礎上,認真學習其他縣市區先進單位的體制機制、經驗做法,自我加壓,克服困難,奮起直追,比學趕超。
三是圍繞完善機制、提升水平展開討論。全局人員就我局體制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展開了充分討論,積極探尋問題產生的根源,深入研究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實將問題找準找實,讓整改措施落實到位落實徹底。
四是圍繞推陳出新、創新品牌展開討論。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用發展的眼光認識問題,分析局勢,在常規中尋求突破,在發展中尋求創新。我局人員不斷聯系工作實際和發展需要,進一步鞏固“品牌年”活動的成果,繼續推進改革創新,積極探索符合我局實際的發展思路、工作方法、工作經驗,把品牌做大做強。
我局力求將“進位爭先、爭創一流”的討論成果深化到我們的質監工作中來,進一步提升質監工作水平,扎實打造一流質監業績,為此我們要做到:
一是加強自身建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開展基層基礎建設,進一步加強雙基工作組織領導、協調調度和督查考核,深入總結、借鑒和推廣各方面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的工作經驗。繼續抓好隊伍建設,堅持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加大制度創新力度,深入開展風險評估活動,建立和完善履職風險、廉政風險和行風風險防控機制。加強黨員教育,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抓好法制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好法制培訓和普法宣傳工作,深入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建設,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完善執法監督機制。強化“優勢互補、高效履職、互動協作、服務經濟”的意識,完善內部合作機制。
二是圍繞服務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抓好基礎技術工作。全面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和實施標準化戰略的意見》,加快建立“統一管理、分工負責、共同推進”的標準化運行機制。嚴格依法行政,提高計量工作管理水平,加強和完善對計量器具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強化企業產品質量的主體責任意識。按照“一個監管系統、兩個工作手冊、四個信息平臺”的執法監管工作要求,扎實開展認證執法監管工作,進一步明確認證監管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落實認證監管責任。積極做好質檢中心籌建的輔助工作,提升我局檢驗檢測技術平臺技術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