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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整治學校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學校研究決定在全校開展專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頓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學校食品安全關系廣大師生身心健康,事關學校安全及社會和諧穩定。學校決定成立學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校長)
副組長:XX(分管安全副校長)XX(總務主任)
成員:XX、XX、各班主任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XX同志兼任。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監管,每天有專人負責收驗新進食材,并對庫存食材進行檢查。
(二)強化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
1、嚴格落實值班行政陪餐制度,每天參與值班的一名行政和三名老師陪同學生就餐。
2、進一步完善用餐信息公開制度。對菜譜、食堂從業人員健康信息、管理負責人等信息要進行公開。
3、建立家長委員會代表參與學校食品安全例行檢查制度,堅持品嘗制、留樣制。
4、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建立原料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餐廚垃圾處理、食品檢驗報告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防止假冒偽劣食品進入校園,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用添加劑,確保食品安全、衛生、餐飲用具衛生安全達到規定標準。
5、嚴格落實食品原材料采購招標制度,以招標的方式公開選擇優質供應商。
(三)加強對學校食堂環境衛生的管理。
要求食堂內外環境要保持整潔,所有的餐具要陳列有序,學校食堂食品加工場所包括廚房、售賣間,應按要求配備防水、防潮、防蠅、防塵、冷藏、洗滌消毒、排煙裝置等設施。
(四)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加工和出售。
(五)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和健康管理工作。
(六)在學校內開展食品安全專題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學校領導和師生的食品安全意識,切實樹立“學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召開專門會議,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作出部署。要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納入重點工作目標,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抓好工作落實,要推動整頓工作扎實有序開展。
(二)嚴格考核,狠抓落實。
學校要把食品安全納入個人年度目標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獎懲辦法,加強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督查評估。
(三)著力治本,確保實效。
學校要認真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隱患,狠抓薄弱環節,制定周密措施,強化問題整改,全面推進落實。要及時總結整頓工作經驗,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強化建章立制,通過整頓全面推進學校食品安全體系建設,努力構建學校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全國、省、市、縣食品安全工作會議對今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的總體部署要求,堅持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的原則,針對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開展專項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徹底、成果要鞏固”的總體要求,確保規上工業企業不發生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件,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范圍
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照屬地整治為主原則,縣經信委牽頭負責祁山鎮、縣經濟開發區范圍內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的專項整治。
(二)整治任務
對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加強監督檢查和規范化管理,推進食堂辦理證照和完善制度,防止發生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加大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5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分析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現狀,明確工作目標及重點,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百日行動”工作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各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要針對存在的職工食堂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和隱患,制定本企業具體實施方案,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5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1.各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認真總結近年來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情況,梳理、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
2.重點規上工業企業根據食品安全的要求逐一排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經信委對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并聯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執法檢查。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5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重點規上工業企業將整治行動中有效做法上升為管理制度,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全面實現整治工作目標。對開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動工作進行認真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監管。為確保活動取得實效,縣經信委成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活動領導小組,企業指導科承擔委活動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二)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從維護企業員工根本利益出發,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百日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充分認識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做好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整治行動為契機,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做好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監督檢查作為推動食品安全工作的動力。
一、工作重點
一是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生產企業、加工點、小作坊,特別是季節性生產食品的小作坊、黑窩點;
二是食品流通環節的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農副產品市場、商場、超市、連鎖超市配送中心、學生營養餐配送企業、小商店、代銷點、流動攤販,特別是學校周邊的食品攤販;
三是餐飲消費環節的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飲夜市、小餐館、飲食攤點,特別是學校周邊中小餐飲企業等。
二、責任分工
此次整治按照“疏堵結合、重在實效、責任明確、聯合執法”的要求抓好落實。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日至4月20日)。各社區、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隱患進行排查和監督抽檢,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二)實施整治階段(4月21日至5月19日)。各社區、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圍繞整治的重點開展全面的檢查,規范食品生產經營秩序,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
(三)總結評估階段(5月20日至5月31日)。各社區、各相關部門要對本次專項整治工作認真總結,并將總結報告報街道企管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加大專項整治力度
各社區、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活動。要突出重點,狠抓薄弱環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分解任務,明確整治責任,強化整治措施,務求取得實效。
(二)分兵把關,規范食品市場秩序
各社區、各相關部門要緊緊圍繞整治重點,在種養殖環節、生產加工環節、流通環節和餐飲消費環節等集中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加強監督管理,強化執法檢查,依法嚴懲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及時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食品安全問題。加快建立從生產源頭到消費的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和責任追究體系。
(三)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專項整治合力
各社區、各相關部門在嚴格按照職責分工履行職責的同時,加強溝通,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徹底搗毀黑窩點,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四)完善舉報機制,鼓勵群眾積極舉報
一、工作目標和主要原則
(一)工作目標。以網格化管理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制度,按照“四有”(有責、有崗、有人、有手段)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統一監管、綜合監管、協同監管工作機制,消除監管盲區,構建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管體系。
(二)主要原則。堅持問題導向,認真查找和梳理食品問題多發、易發等重點區域的食品生產經營突出違法違規問題,做到主動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堅持風險管控,強化日常監管和重點區域、重點業態、重點時段的專項治理。堅持全程監管,統籌兼顧食品以及食用農產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各個環節和領域,實施全方位、全環節、全鏈條的監管。堅持信息公開,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監管和整治措施、成果、案例等方面的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我鎮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扎實、有效、順利地開展,經研究,成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專項治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衛生院,由張成一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專項治理內容及職責
本次專項整治由鎮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組織、協調;各村(居)按屬地管理原則落實專項整治任務;鎮食安委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落實專項整治任務。
(一)深入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清源”行動。由農業經濟技術服務中心負責,會同市監分局和獸醫站部署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清源”行動。從整治農殘獸殘超標和違法使用高毒農藥入手,以治理食品和食用農產品農獸藥殘留超標和違規使用高毒禁限用農藥為重點,按年度確定階段性重點整治品種。以食用農產品種養殖基地、畜禽屠宰廠、農資銷售單位、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等為重點場所,采取隨機抽查等檢查方式,深入排查、嚴肅查處違規使用農藥獸藥、抗生素、添加劑和非法收購屠宰、制售假劣農資等行為。
(二)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凈流”行動。由市監分局牽頭,鎮食安辦負責協調,會同農業經濟技術服務中心、城管隊及各村(居),以打擊制售“五無食品”和假冒偽劣食品為重點,嚴厲整治商標假冒、侵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虛假標示等類型食品。加大對虛假違法廣告的查處力度,進一步規范和整治食品市場秩序。
(三)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掃雷”行動。由鎮城管隊、學校和各村(居)負責,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生產經營食品和不符合衛生規范、生產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黑作坊”,打擊“一非兩超”以及銷售使用無合法來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質原料生產或加工制作食品、經營腐敗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違法行為。
(四)深入開展打擊食品違法犯罪“利劍”行動。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加強配合,實現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無縫銜接,切實形成打擊合力,深挖食品違法犯罪案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對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時移交公安機關,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斷打壓違法經營者和假冒偽劣食品的生存空間。
四、治理步驟
從2016年5月起至2016年11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和宣傳階段(2016年5月20日前)
成立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設立和公布監督舉報電話,采取多種形式宣傳食品安全治理活動的目的和意義,形成良好氛圍。
(二)治理行動階段(2016年5月下旬—2016年11月中旬)
進行拉網式排查治理,對檢查出來的食品安全問題逐一落實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整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三)治理總結階段(2016年11月下旬)
各成員單位要對專項治理活動進行“回頭看”,查漏補缺,及時匯總報告工作數據和查辦的典型案例,總結經驗,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一、工作目標
建立縣級農業標準示范區2個;大型蔬菜生產基地自產農產品農藥超標率平均下降1-2個百分點;自產畜產品的“瘦肉精”檢測率平均下降0.1-0.2個百分點;全縣符合生產許可條件的食品生產企業獲生產許可證達85%以上(獲證企業包括正在申辦的企業);縣城的農貿市場全面實施市場食品準入管理,爭取全縣至少要有1個以上鎮全面推行市場食品準入管理;食品批發市場、超市全面推行市場食品準入管理;加快推進學校食堂和餐飲業單位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管理工作;縣城生豬定點屠宰普及率達80%以上、鄉鎮定點屠宰率達7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突出抓好農村食品安全
1、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等各個環節的監管,重點整治農村地區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個體商販、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館和學校食堂,有效遏制農村市場的假冒偽劣食品。
2、推進農村食品安全流通網、監管責任網和群眾監督網建設。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一會兩站”工作。建立農村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隊伍,填補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空白。
(二)狠抓農產品污染源頭治理
1、深入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綠色行動。開展良好農業規范(GAP)和認證示范單位創建活動。
2、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繼續開展種植業產品農藥殘留、畜產品“瘦肉精”等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監測范圍逐步覆蓋全縣,尤其是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等。促進農產品污染源頭追溯工作,并定期向社會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信息。爭取條件開展水產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綠”檢測和液態奶中復原乳相關檢測。
3、深入開展對農業生產環境、投入品、生產過程的治理。繼續推行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的相關計劃,推廣使用高效低殘農藥、獸(漁)藥物的規定,認真執行國家關于禁用限用農藥和獸(漁)藥物的規定,健全農業投入品采購、使用檔案記錄制度,開展對農產品生產中使用違禁藥物的專項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使用違禁藥物的行為。強化農資產品質量監管,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試點,強化服務指導,提高農民科學選購和使用農資水平。
(三)強化食品生產加工監管
1、嚴格監管食品質量安全。要繼續做好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廠點的普查建檔工作,嚴格證后監管,依法查處無證生產企業,對涉嫌生產假冒偽劣、摻雜摻假食品的獲證企業,一經查實,要堅決依法吊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認真組織開展強制檢驗和專項監督抽查,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嚴格出廠檢驗。加快實施食品包裝材料、食品添加劑等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市場準入制度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備案制度。進一步完善區域監管責任制,對食品安全問題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理。
2、深入開展食品執法打假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82號)要求,認真總結本轄區內*5年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情況,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今年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的工作重點,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以米、面、油、桶裝水為重點產品,以作坊式加工點、有制假記錄、無標生產和質量衛生不穩定的食品生產企業為重點對象,進一步落實食品生產加工業的整頓工作。尤其要針對食品小企業和小作坊,研究制訂出具體監管意見和措施,并抓好落實。要專門針對無證照(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生產食品的違法現象,積極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有效遏制無證無照或者證照不齊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規范食品標簽標志,加強對非食品原料的風險監測,嚴厲打擊以非食用原料生產加工食品、濫用食品添加劑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食品制假售假違法行為。提高企業標準化意識,推動食品標準建設。
(四)進一步整治和規范食品流通環節經營秩序
1、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要嚴把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準入關,始終堅持先證后照的原則,堅決依法取締無照經營。各地要對涉及食品生產、銷售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資格進行全面清理。主要內容包括證照是否齊全有效,經營事項與登記事項是否一致、年檢和驗照是否通過等。
2、加強市場食品質量監管。建立健全食品質量準入體系,逐步擴大對食品的日常監測和快速檢測的覆蓋面,配備食品快速檢測設備,完善食品安全監測數據直報點制度。各地要按照國家工商總局《*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食品市場日常監管力度,開展重點區域、經營者自律承諾和節日食品市場等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辦食品違法案件。加強對食品退市的監管。
3、繼續推進我縣市場食品準入管理。各地要繼續深入做好市場食品準入管理工作擴面、鞏固、提高工作。進一步完善準入管理制度,提高準入管理水平。要按照市場食品準入管理目標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目標任務按時按質完成。同時,對已實施準入管理的市場、超市,要采取“回頭看”等措施繼續加強監管。
4、繼續推進“三綠”工程,確保上市銷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質好、手續全。加強對生豬屠宰行為的監管,對生豬屠宰企業進行清理整頓,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為。開展酒類市場專項整治。
(五)加強食品衛生許可和監督
1、繼續推進“食品安全行動計劃”,貫徹實施《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嚴格食品生產經營和餐飲單位衛生認可方面的規范和要求,加大食品衛生監督抽檢力度,加強對兒童食品和餐飲業的衛生監督檢查。
2、開展衛生許可專項整治。嚴格衛生許可證的發放審核和監督。各地要在*年9月底前,對轄區內的嬰幼兒配方食品、瓶(桶)裝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產企業和學生營養餐配送單位的衛生許可情況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依法予以查處。
3、開展農村食品衛生專項整治。以農村集貿市場定型包裝食品和餐飲單位為重點,加強食品衛生監督檢查,查處無衛生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和食品經營的違法行為。在“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節”期間分別開展集中監督執法行動。
4、加強對集體食堂及賓館、酒店的監管。各地要加大對集體食堂和賓館、酒店的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相關責任制。
5、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的專項整治。各地要組織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單位的監督檢查,強化衛生許可和日常監督管理,重點檢查食品添加劑生產單位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衛生規范》的情況。開展對蜜餞、醬腌菜、冷凍食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產企業使用防腐劑、色素和甜味劑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規范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行為;以兒童食品中食品添加劑使用為重點,加大抽檢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在兒童食品中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六)結合地方特點,搞好其他專項整治
1、繼續開展兒童食品專項整治。以鄉鎮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檢查地區,學校周邊餐飲檔、食品加工經營單位為重點檢查單位,乳及乳制品、冷凍飲品、膨化食品、果凍、餅干及糕點為重點檢查品種,依法查處制假售假、摻雜摻假及經銷不合格、過期變質、無廠名、無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未經檢驗和來源不明的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未經許可的兒童食品生產加工、經營點,切實加強兒童食品監管薄弱環節的整治。
2、組織開展豆制品專項整治。在總結近幾年我縣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豆制品的整治和規范。重點對縣城市場銷售及以酒樓、食堂為主要供應對象的加工單位進行整治,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生產、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生產不合格豆制品行為,引導扶持發展一批專業化、規范化、標準化豆制品的加工生產企業。對上市銷售的加工生產企業實施豆制品市場準入制度,建立真實完整的原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記錄。引導餐飲業和集體供餐配送單位與合法規范豆制品加工生產企業簽訂供貨協議,從源頭上保證豆制品的質量安全。
(七)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1、加強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繼續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乳品、豬肉、香精香料、甜味劑等品種的信息收集、分析工作。結合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點品種和環節,選擇重要危害因素開展食品安全調查與評價工作。
2、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全面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廣東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完善事故處理機制。相關部門要確定各級事故應急責任人,嚴格執行應急預案規定的各項措施,對延誤事故處理時機、行政不作為等行為要追究責任。積極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訪督查制度。
3、加強對食品安全隱患和危害因素的監督檢查,選擇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品種,總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規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監控操作規范,提高預防控制能力,對食品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加大監察力度。加大查辦食品違法案件力度,尤其要抓好對大案要案的督辦和查處,建立健全重大食品違法案件逐級報告制度和案件協查與協作機制。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責權統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落實到位的原則,將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逐級分解落實,逐級考核,確保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二)加快長效機制建設
各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開展食品安全綜合評價工作。要認真借鑒上級食品安全信用體系試點工作的經驗和成果,積極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和試點工作。
(三)加強宣傳報道,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
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突出重點、科學治理的原則,加快完善農家樂、農業旅游觀光園區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強化農家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健全農家樂餐飲服務監管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監管、行業自律、農戶負責、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為世園會創造一個良好的服務接待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成立“區農家樂及農業旅游觀光園區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三、職責分工
此次農家樂及農業旅游觀光園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按照區政府統一部署,由各有關街辦、各有關部門負責轄區內農家樂及農業旅游觀光園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組織領導、指揮協調,相關部門具體實施整治工作。
(一)區文體旅游局:主要負責摸清農家樂、農業旅游觀光園區的基本情況,提供給各相關部門、街辦;按照開業的基本條件對照檢查其經營標準是否達標;農家樂標牌是否合法;匯總各整治階段的信息并及時上報,同時通報給各成員單位。
(二)區農林局:主要負責農家樂、農業旅游觀光園區農產品種植養殖、生產、消費等環節的整治。
(三)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規范農家樂服務行為,檢查整治從業人員健康證、食品及原料采購索證、涼菜制作、餐(飲)具洗消、食品加工過程、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等方面的問題。
(四)區衛生局:主要負責農家樂、農業旅游觀光園區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檢查;客房環境衛生;公共用具(品)和一次性衛生用品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五)工商分局:主要負責兼營銷售預包裝食品、食品流通許可證、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的整治。
四、整治任務
(一)強化許可管理,規范服務行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世園會期間食品安全的要求,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依法規范行政許可,保證餐飲服務符合法定條件經營;嚴格規范餐飲服務許可范圍,嚴厲查處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行為,嚴厲查處未經相關部門許可以不正當手段自制、騙取農家樂標牌、餐飲服務許可證、衛生健康證等違法行為。
(二)突出重點環節,加強薄弱環節的監管。重點整治“臟、亂、差”等衛生問題,操作間是否遠離垃圾,雜物垃圾是否定時清理,有無定期打掃、清潔餐飲經營場所;餐飲服務工作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從業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明;食品原料采購、儲存、登記,食品加工過程,餐(飲)具消毒各環節的管理,有無消毒保潔、防蠅防鼠設施設備,是否建立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患及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三)落實索證索票,強化追蹤溯源。進一步落實農家樂、農業旅游觀光園區等服務單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重點檢查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包括進貨臺賬、供貨商資質、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和證明文件等;加大對采購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點品種專項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對餐廚垃圾和廢棄物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使用劣質食用油和廢棄餐廚油脂等行為;加大對乳粉及乳制品采購使用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劣質乳制品行為。
五、整治安排
(一)部署動員階段。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整治重點。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確保此次整治活動取得顯著成效。
(二)調查摸底階段。調查掌握全區農家樂、農業旅游觀光園區餐飲的基本情況,建立監管檔案,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農家樂餐飲業主及從業人員培訓,做好整治前準備工作。
(三)組織實施階段。各責任單位要按照本通知確定的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隱患,限期治理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加強監管,實施監督抽檢,構建長效機制,全面落實農家樂、農業旅游觀光園區食品安全整治任務。
(四)總結督導階段。根據各責任單位整治任務,由市農家樂及農業旅游觀光園區食品安全領導工作小組聯合組織開展督查和評估,確保農家樂、農業觀光園區食品安全整治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六、整治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農家樂、農業旅游觀光園區是我區當前食品安全監管的重點領域之一,此次專項整治是為世園會的勝利召開而實施的一項重要工作。各有關街辦、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圍繞此次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督促檢查,不走過場,不搞形式,采取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轄區內農家樂、農業旅游觀光園區進行專項整治,切實把專項整治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一、指導思想
根據省市縣藥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動統一部署,本著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整治與規范相結合、百日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原則,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械違法犯罪活動,規范藥械生產流通使用秩序,提升藥械質量管理水平,增強藥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風險管控意識,不斷完善長效監管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二、目標任務
根據上級部署,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切實發揮打擊制假售假行為的“拳頭”和“尖刀”作用,在貼近民生查辦大要案、重拳出擊打出影響力上求得新的突破,努力實現我縣藥械安全形勢穩定趨好。
(一)藥品生產領域
工作目標:以GMP為標準,督促企業嚴格按處方和工藝組織生產,確保產品質量穩定可控。
工作措施:開展藥品生產領域百日整治行動,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偷工減料,是否擅自接受藥品境外委托加工,是否原料把關不嚴、以化工原料代替經批準的原料藥、以質量低劣藥材代替合格藥材等行為。在督促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重點企業嚴格按GMP要求進行現場檢查和重點監督品種抽驗。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五個不放過”和“六個一律”要求依法作出處理。
(二)藥品流通使用領域
工作目標:整治“走票”、“掛靠”、藥師不在崗、處方藥未憑處方銷售等突出問題,加強疫苗、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終止妊娠藥品等重點品種監管。
工作措施:重點檢查近三年內涉及購銷假藥案件的企業、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及信用等級差、管理薄弱的零售藥店。以進貨渠道和質量管理規范為重點,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對已查證屬實的出租轉讓證照、票據,經營假藥或者造成特殊藥品復方制劑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續不全仍然購銷假藥的藥品經營企業,一律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涉嫌增值稅票據造假的,一律移交稅務部門核實;對銷售假藥的,一律予以公開曝光。
(三)醫療器械領域
工作目標:重點規范鄉鎮衛生院體外診斷試劑、口腔科醫療器械、二手醫療儀器設備采購渠道;嚴肅查處急救常用醫療儀器設備違法案件,尤其是進口醫療儀器設備技術結構不符合相關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案件;查處“美瞳”違法案件,消除無證經營行為。
工作措施:開展鄉鎮衛生院醫療器械專項檢查,著力解決體外診斷試劑、口腔科醫療器械和轉手再用醫療儀器設備存在的問題。開展遠紅外與磁療相結合貼膏類產品經營的集中整治。采取醫院自查、監督檢查、摸底檢測、總結評估等形式,對急救常用的醫療儀器、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質量抽查。開展“美瞳”經營秩序集中整治,在宣傳引導的基礎上集中開展專項治理,加快新申請角膜接觸鏡經營的許可審批。
(四)藥械稽查打假
工作目標:以非藥品冒充藥品、中藥飲片質量低下和非法渠道采購藥械等突出問題為突破口,嚴查狠打,確保藥械違法案件查處率100%,涉刑案件移送率100%,假劣藥械案件占立案數50%以上,爭取查辦1—2起在全市有影響力的案件。
工作措施:開展以性保健品非法添加藥物為重點的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整治,排摸重點品種,追根溯源,搗毀制假窩點。開展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專項整治,以植入性醫療器械(包括美容產品)、診斷試劑和影像診斷系統為重點,開展異地核查和渠道追溯,會同公安機關追蹤假冒產品源頭。開展中藥飲片質量專項整治,加強質量抽驗和不合格產品的查處,全面核查進貨渠道,并嘗試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行為。開展郵寄假藥專項整治,開展某類特效用藥(如糖尿病專科降糖藥品)專項檢查和非標檢測,追蹤溯問題產品源,鏟除造假窩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要深刻認識當前藥品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這次藥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動。藥械稽查科要確定專人負責報表接收、統計、上報工作。
(二)加強溝通,落實責任。發現違法的企業,一律立案查處,深查深究,一查到底;有證據證明構成犯罪的,一律通報當地公安機關,一律報告當地政府,一律依法給予法定范圍的最高處罰,堅決杜絕以罰代刑、降格處理。要按照《關于在查處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若干意見》精神,加強部門合作,實現行政執法、刑事司法信息互聯互通,確保對藥品安全犯罪行為的責任追究到位。
(三)嚴格執法,確保實效。堅持“嚴”字當頭,嚴格監管、嚴格檢查、嚴厲處罰。對百日整治中查出的違法違規企業,必須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對已經查證屬實生產銷售假藥(械)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一律撤銷批準證明文件,對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產、違法委托生產、參與生產假藥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節嚴重,依法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對已查證屬實出租轉讓證照票據經營假藥或者造成特殊藥品復方制劑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續不全仍然購銷假藥的藥品經營企業,一律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強化督查,嚴肅紀律。局紀檢組要加強對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和案件查處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紀律,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實等問題。對履職不到位、工作失責,造成重大藥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責任。對已經發生了的藥品安全事件,根據事故調查結果,分清責任主體,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加強責任追究,加大處罰力度,以有效遏止類似事件的繼續發生。
一、整治目標
以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為依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突出重點,依法整治,逐步實現危化品安全管理法治秩序;進一步落實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各項監管措施;強化危化品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技能和素質;完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遏制重大傷亡事故,有效預防和減少一般危化品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形勢基本穩定。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
專項整治的范圍為全區各類危化品從業單位,對危化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廢棄物處置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整頓,重點是不具備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資質要求的危化品從業單位;存在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危化品從業單位;非法從事危化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利用危化品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三、整治的主要任務
(一)強化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監管
1、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和江蘇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在全省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開展“五個整頓、兩個關閉”工作的通知》(蘇安辦[2004]14號)要求,我區繼續深入開展危化品從業單位“五個整頓、兩個關閉”工作。要以生產規模較小、安全生產條件較差的企業和甲類火災爆炸危險的企業為主要整治對象,集中開展對未經安全審查批準、安全評價和規范設計而擅自更改生產工藝路線或工藝路線不成熟、擅自科研試制或擴大生產新產品、擅自開工建設危化品生產項目、無危化品生產許可證(質監局核發)進行生產等行為,以及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等情況的專項整治。各鎮、街道、園區辦要以危化品易燃易爆場所、加油(加氣)站和危化品生產、使用、儲存企業為重點,排查和整改隱患,對非法從事危化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等活動及經停產整頓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化品從業單位,要立即上報區安監區按照“五個整頓、兩個關閉”的要求予以關閉,確保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的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2、強化危化品運輸環節的執法檢查。公安、交通、海事、安監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道路和水路危化品運輸的安全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危化品運輸車輛證照和人員資質證件審查制度,嚴格執行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制度,對不具備資質或在內河運輸劇毒化學品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處罰。
3、加強危化品廢棄處置環節的監督管理。環保部門要與安監、公安部門協調配合,制定辦法,采取措施,切實做好廢棄危化品的處置工作,防止廢棄危化品的流失和不規范處置導致環境污染事故。危化品從業單位所有過期、失效的危化品和危化品包裝物必須送交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置,并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特別要把轉產、停產、停業、搬遷或解散的危化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列為重點監控對象,監督其剩余和廢棄的危化品落實利用或處置單位,落實處置經費,在規定期限內全部利用或處置完畢。對發現的丟棄危化品實行行政待處理。
4、加大對劇毒化學品的管理力度。各鎮、街道、園區辦要全面掌握本地區劇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使用、儲存情況,徹底摸清劇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儲存企業的底數。督促、指導劇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儲存企業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規范的銷售、購買、儲存、使用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別要健全和落實“五雙”管理制度;要建立完善的銷售、購買、發放、領用等流向記錄,嚴格執行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準購證制度。要引導、支持劇毒化學品儲存企業,在加強值班、巡邏守護的同時,積極采用監控報警、與110聯網報警等形式,嚴防劇毒化學品丟失。春江、孟河、羅溪等鎮要對小電鍍廠和小電子器件廠等劇毒化學品使用單位的工藝、設備、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普查,關閉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裝備及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劇毒化學品使用單位。
(二)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基礎工作
1、加大開展安全評價(評估)工作力度。各鎮、街道、園區辦要督促危化品從業單位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開展安全評價工作,包括危化品經營單位和劇毒化學品使用企業的安全評價、危化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危化品生產、儲存裝置的安全評價、危化品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的生產條件評價。繼續開展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現狀評估工作。對安全評價中提出的存在問題及對策措施,監督企業徹底加以整改和落實,對整改后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及評估等級為“不合格”的企業,要立即上報區安監局取消其從事危化品的生產、儲存活動的資格。
2、初步建立危化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區政府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完善《高新區(*區)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應急救援資源,健全應急救援技術、信息支持系統,建設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專業化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增強危化品安全事故的搶險救援能力。同時要督促和指導危化品從業單位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企業自身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和救援預案,并按規定報市、區安監局備案。
3、深入開展重大危險源辨識、建檔及監控工作。在普查和建檔以及安全評價的基礎上,區安監局要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進行辨識,掌握全區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進行有效的監控,并將有關重大危險源情況通報當地公安部門。各鎮、街道、園區辦要督促、指導危化品從業單位對本單位的危化品進行普查和建檔,組織開展危化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以下簡稱“一書一簽”)的編制工作。20*年全面完成危化品從業單位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建檔工作,并全面開展危化品登記注冊工作;自2006年起,嚴禁經營沒有“一書一簽”的危化品。
4、強化危化品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各鎮、街道、園區辦要督促企業定期開展本單位危化品從業人員的有關危化品安全管理基礎知識、事故應急知識等的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和防范危化品事故的能力,減少和遏制危化品事故的發生。今年5-6月份,區安監局要舉辦危化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培訓班和危化品從業單位的生產操作人員、倉儲保管員、運輸駕駛員、押運人員、運輸船船員、采購員、銷售人員持證上崗培訓班。
(三)嚴格危化品從業單位市場準入
1、規范危化品經營單位市場秩序。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堅持審查標準,嚴格申請程序,從源頭上規范危化品經營單位的經營行為。區安監局要從嚴審查劇毒化學品經營單位的資質條件,嚴格控制劇毒化學品經營單位數量。對經營設施、從業人員素質等經營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危化品經營資格。從事并具備安全基本條件的危化品經營單位必須及時申請領取經營許可證;未取得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一律不得從事危化品經營活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堅決依法查處和取締無危化品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的非法經營危化品的單位和銷售網點。
2、實行危化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所有危化品生產企業必須在20*年6月底前向省安監局提出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各鎮、街道、園區辦要做好企業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宣傳、指導工作,督促企業按期申報。對逾期仍未向省安監局提出申請的企業,區安監局將按《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進行處罰。
凡生產列入已公布的國家質檢總局發證目錄的危化品的企業,還應在規定時間內領取危化品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逾期不領證,有關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
3、危化品包裝物(容器)執行定點審批。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對用于危化品的包裝物、容器(包括用作運輸工具的槽罐)實行定點生產。危化品生產單位和分裝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的規定采購和使用危化品包裝物(容器)。20*年6月底前,所有危化品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必須取得定點證書。
4、區安監局要配合質監、公安、交通等部門要按照國家五部(局)《關于開展危化品罐車專項檢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國質檢特聯[2004]249號)要求,認真開展危化品罐車專項檢查整治工作。危化品運輸車用槽、罐必須由取得經安監部門審查合格后頒發的專業定點生產危化品包裝物、容器證書的企業生產,經檢測、檢驗合格,并根據需要在槽、罐中添加抑制劑、穩定劑和防爆、抑爆材料。
5、嚴格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的市場準入。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審查辦法》(國家安監局令第17號)及省安監局有關文件規定要求,嚴把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的設立批準關,凡新、改、擴建危化品建設工程項目必須取得設立批準書,并嚴格執行安全評價和安全設施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制度。進行消防設計的新、改、擴建危化品建設工程必須經公安消防部門消防驗收。對未經設立審批、未通過安全設施初步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和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建設、投產的危化品生產、儲存單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律不予辦理登記注冊手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四、整治工作進展
1、動員部署階段(3月份)。各鎮、街道和園區辦按照省、市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明確整治目標、重點、措施和要求,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專項整治方案于3月30日前報區安委會辦公室。
2、企業自查階段(4~5月份)。各鎮、街道和園區辦組織、督促和指導本地區危化品從業單位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進行對照檢查,制定整改措施和計劃,落實整治任務。
3、全面整治階段(6~9月份)。區安委會組織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全區危化品從業單位落實專項整治工作的各項措施、計劃,按照整治工作的進度要求,切實推動本地區整治工作的有序開展。
4、檢查驗收階段(10~12月份)。區安委辦將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驗收,主要檢查各鎮、街道和園區辦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和整治效果,實地抽查部分危化品從業單位的安全專項整治情況,并接受省、市檢查組檢查驗收。各鎮、街道和園區辦要在20*年10月前,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地區危化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驗收,對抽查、驗收不合格的危化品從業單位,要責令停產整頓或依法予以關閉。
五、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鎮、街道和園區辦要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切實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有機構和專人負責整治工作,全面落實整治任務和措施。要以安全生產達標為保障,繼續推行分級負責監管制度,落實鎮級監管責任人,并與企業負責人互簽安全責任書,做到整治與監管相結合。
2、突出重點,依法整治。各鎮、街道和園區辦要認真總結開展危化品專項整治以來的經驗,針對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突出重點,依法實施整治。繼續推行重點監管制度,要把整治工作與促進依法生產經營、依法監管結合起來。通過深化整治,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意識,采取法律約束、政策導向、行政監管、搞好服務等多種手段,推動危化品從業單位形成自我約束、不斷完善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推動危化品的監管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3、跟蹤督查,狠抓落實。各鎮、街道和園區辦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經常性督查,確保整治工作真正落實到從業單位。區安監局要對全區的專項整治的進展情況進行督查和指導,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有序開展和不斷深化。
一、指導思想
圍繞食品安全放心目標,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各項責任,加強源頭治理,完善準入制度,促進規范經營,對流通領域食品安全采取嚴防嚴控,最大限度地排除食品安全隱患,確保百姓消費安全。
二、清查的重點內容、任務和措施
(一)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場所,以點帶面全面展開拉網式大清查活動。以小麥粉、肉及肉制品、干鮮蔬菜、禽蛋、食用油、乳制品、兒童食品、糕點、糖果、酒類、醬油、食醋、調味品等為重點品種,重點檢查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QS準入許可、“三無”食品、過期霉變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產品質量及相關經營手續等內容,依法規范經營行為。嚴厲打擊經營注水肉、病死肉、地溝油、食品違法添加、霉變糧、陳化糧等違法經營行為,保障全縣食品消費安全。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短兩、欺行霸市、囤積居奇、散布虛假信息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突出對假劣名煙名酒和節日食品的檢查,開展節日市場整治工作。以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特別是農村地區為重點區域,以商場、超市、批發市場、農村集貿市場、食品經營企業為重點場所,集中開展大檢查。
(二)突出檢查經營者對進貨察看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堅持落實;監督經營者建立健全進貨、倉儲、銷售、退市等各個環節的內部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落實其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責任,做到不進、不存、不銷不合格產品和假冒偽劣產品。
(三)嚴把食品經營主體準入關,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的要求,堅持先證后照,依法登記注冊。對不符合條件的限期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對違法經營的依法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堅決予以取締;對未亮照經營的,依法查處。
(四)加強禽蛋豬肉及熟肉制品市場的監管。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肉類市場監管的各項措施。凡不合格豬肉、未經檢疫的豬肉及其制品,必須實施強制退出。豬肉經銷商必須如實記錄豬肉的進貨渠道、進貨時間、產地來源、質量等級等相關信息。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記錄銷售對象的時間、數量及聯系方法等。工商部門對進入市場的豬肉必須認真檢查定點屠宰專用章、肉品檢疫合格章、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章、肉品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認真做好市場巡查記錄,實行可追溯監管。對市場上禽蛋銷售及熟肉制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質量標準進行監管,發現不合格產品按規定查處。
(五)加強食品質量監測和快速檢測力度,開展重點食品品種抽樣檢測。各有關部門要以此次專項整治確定的食品品種為重點,兼顧地方特色食品等日常消費量大或質量隱患較多的食品品種,大力開展食品質量定向監測和食品日常快速檢測。加大對現場制售行為和食品違法添加行為的監管力度,通過增大質量監測的批次和覆蓋面,加強流通領域食品質量監管,全面提升監管工作效能。
三、具體時間安排
(一)安排部署階段(年3月10日-年3月15日)。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方案,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進行全面安排和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年3月16日-年4月10日)。各單位按照方案要求結合管轄區域和分管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三)總結驗收階段(年4月11日-15日)認真總結,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機構,加強領導。縣政府成立了以主管縣長為組長、工商局局長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主動與新聞單位聯系,爭取支持,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要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為切入點,注重建立協調和信息溝通機制。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介廣泛引導和教育食品經營者落實食品第一責任人制度,提高法制觀念和自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