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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醉酒駕車將妻子撞成六級傷殘,左小腿截肢。婆家的冷漠和醫藥費拖欠,傷透了妻子的心。她拒絕為丈夫擔保,以致丈夫被判入獄;隨后,她又一紙訴狀將丈夫及丈夫所在的旅游公司告上法庭,索賠68萬巨款。
一對夫妻因一場車禍反目,這中間究竟有怎樣的恩恩怨怨?按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而現存婚姻中的一方向另一方索賠,能得到法庭支持嗎?
2008年4月,本刊特約記者在杭州蕭山找到肇事者的妻子張小鳳,她流淚對記者說:“這一切太殘酷了。先是被丈夫撞斷了腿,隨后又將他告上法庭……如果不是被逼無奈,誰又愿意這么做呢?”
醉酒丈夫撞斷妻子小腿
張小鳳今年35歲,出事前在蕭山一家商場當營業員。她的丈夫趙遠比她大六歲,在一家旅游汽車公司開車。2007年8月14日晚上,有兩個朋友請張小鳳夫婦吃飯,飯后,余興未盡的朋友提議去酒吧坐坐。張小鳳說,趙遠明天早晨4點多鐘就要出車,讓他早點回家休息吧!可是,趙遠卻興致十足地跟著朋友去了酒吧。這一坐就到了凌晨1點多鐘,再有三個多小時他就要出車了,喝了這么多酒,又不睡覺,開車時出事怎么辦?張小鳳火了,跟丈夫吵起來。喝得醉醺醺的丈夫總算同意回家了。
出了酒吧,趙遠爬上泊在門前的大客車。張小鳳見他醉成那個樣子,很是擔心,就勸他下來。她想用自己騎來的電動車載他回去。大客車上的趙遠說什么也不肯下來。夫妻爭執一番,互不相讓。最后,趙遠擺擺手說:“我能開車。你走吧,我跟著你。”無奈,她只好依了他。她騎電動車走在前邊,他開車跟隨在后……
張小鳳行至拱秀路口時遇到紅燈,她將電動車停下,單腿支地等信號。突然,“哐”的一聲,她像被狂風吹起的花瓣般飄起來,又重重地摔落地上……丈夫的大客車卻亮著紅色的尾燈絕塵而去……
救護車到了,張小風醒轉過來。護士關切地問她:“你知不知道什么車撞的?”“知道。旅游大客車。”
護士又問:“你知道誰撞的嗎?”“知道,是我老公撞的。”
護士用奇怪的目光看著她,她明白那目光的含義,說:“啊,我老公不可能故意撞我。他喝了酒,酒醒了他會來看我的。”此時此刻,躺在救護車上的她表面平靜,心卻揪緊了。自出事后,她再也聯系不上丈夫,見不到他的人影,手機也關機,她真擔心醉酒的他再闖出別的什么禍來。經醫生檢查,她的左小腿、腦袋和后背都受傷,小腿的傷勢很重,需要截肢手術。手術需要家人簽字,她無法面對殘破的自己,一次次地拒絕通知丈夫以外的家人。但最終,在醫生的堅持下她妥協了,撥通了哥哥的電話……
早晨7時許,她被推出手術室。哥哥見年輕漂亮的妹妹被截去左小腿,痛苦地趴在她的身上大放悲聲。她才34歲,一只腳的人生怎么行走?張小鳳面對殘肢痛不欲生:趙遠在哪兒?他把車開到哪兒了?他會不會再撞其他人?她是又牽掛又怨恨。
15日上午交警來醫院取證,她這才知道,大客車的制動有問題,趙遠撞了妻子后,又開出一段距離才把車停下來。現場目擊者以為趙遠想逃逸,把他從車上拽下來打了一頓。趙遠的衣服被撕破了,身上多處受傷。隨后趕來的交警把他關押起來。
張小鳳懇求道:“我老公不是故意撞我,他喝醉了,請不要扣押他。再說,我被撞成這樣,也需要他照顧……”
交警表示理解。她讓哥哥去交警隊把丈夫保釋出來。
醫藥費無著拒絕為丈夫擔保
第二天下午3時,趙遠沮喪地走進病房,夫妻相見,格外難堪。一夜之間,她成了交通肇事受害者,而丈夫是交通肇事者。
肇事的責任和婚姻攪在一起,讓她的心里充滿怨恨和委屈,也讓他陷入自責與愧恨。他祈望上蒼將昨晚勾銷,如果一切沒有發生該多么好!殘酷的現實像海浪似的擊打著他們,把他們推入苦難深淵。他們承受著雙重壓力、雙重折磨和雙重憂傷。
他平時話語就少,這回就更少了。妻子因他而殘疾,從此喪失勞動能力;他酒后駕車肇事,駕照難保,沒了駕照也就沒了飯碗,以后又怎么生活呢?病房里沉悶無比。
張小鳳和趙遠是再婚夫妻。張小鳳的老家在浙江衢州農村。11年前,她與前夫離婚后,如孤雁般來到杭州,在酒店當過領班,在商場做過營業員。五年前她認識了趙遠,趙遠也曾離異,有一個10歲兒子。2007年1月他們結婚。婚后的日子平靜溫馨,沒想到突然出了這樣的禍事。
8月31日,趙遠沒來醫院看望妻子。下午2時,正要做背部手術的張小鳳聽說丈夫被警方拘留。她慌了,左腳沒了,不能再沒了丈夫!她急忙換下病號服,拄著雙拐,拖著那條還沒拆線的殘腿趕到交警隊。
“趙遠酒后開車肇事,犯了交通肇事罪,不能說撞的是自己妻子就沒罪了。如果你們能早點來解決。也許會好一些,現在案子已經移交到刑警隊了。”交警隊的一位負責人說。
出事后,張小鳳多次勸趙遠,叫他去交警隊把案子結了。趙遠以為此案與其說是交通肇事,不如說是夫妻間的無意傷害,夫妻畢竟是一家人,家事沒必要到交警隊解決,所以一直拖著沒去交警隊解決。沒想到,他把自己拖進了拘留所。
9月7號,張小鳳接到蕭山區人民檢察院的電話:“你丈夫的案子已經移交檢察院。根據案情,如果你同意擔保,我們可以不批捕。”
出事以來,她在病床上翻來覆去地想過,自己已經這樣了,只要丈夫不嫌棄,兩人也就這樣過下去了。現在丈夫被拘留了,這日子還怎么過?懲處丈夫就是懲處他們那個家,也就是懲處她這個受害者啊!她立馬回答說:“同意,我同意擔保。”
“如果你同意的話,寫一份擔保書托人送過來。”
“不不,我親自去。行走不便也沒關系,我可以拄拐。”她急切地說。
張小鳳很快就出現在檢察院。她的婆婆已經先她一步來到檢察院。出事后,老人不時去醫院照顧兒媳婦,可是現在兒子被拘捕了,莫不是兒媳婦告的?想到這些,老人氣憤地把頭扭向一邊不看兒媳。張小鳳顧不得這些,將寫好的擔保書呈交檢察官,真誠地說:“我們家確實有困難,希望政府盡早把我丈夫放出來,我也好有人照顧。”
“好的。”檢察官同情地說。
“可是,”張小鳳有些難為情,“我已經拖欠醫院的醫藥費了,你們能不能跟我婆婆說一下,讓她把醫藥費交了。”
婚后她和趙遠的工資并沒有歸在一起,各花各的。他每月工資三四千元,而她只有1000多元,付了生活費用所剩無幾。趙遠的錢也剩不下,他喜歡打麻將,那些錢也許在麻將臺上輸掉了。車禍后,張小鳳擔心的就是醫藥費,丈夫和婆家付過幾筆,現在已經開始欠費了,醫生在催她出院。
檢察官對趕到檢察院的公公婆 婆等家人說:“你們對她要好點兒,要多關心她。她的腿都沒了,已經夠痛苦的了,別讓她心里再難過了!”
“我跟我兒子都分開10年了,他的事情我們不管!”婆婆說。
公婆的確不容易,辛辛苦苦養大了兒子,接著還要為兒子養下一代。兒子離婚多年,總算是再婚了,又把老婆撞殘了,還要兩老操心。而且他們心里也怨恨兒媳婦,明明知道他喝多了,怎么還讓他開車回家?張小鳳也知道不該為難公婆,公婆一把年齡了,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他們要為一個成年兒子的所為承擔責任,可是后期治療、安裝假肢所需的費用更大,前幾天她曾跟丈夫說過自己的憂慮,丈夫支支吾吾、一籌莫展的樣子讓她心慌不已。她希望公婆能幫她一把,渡過這個難關。
“你們家這樣就不對了。你兒子要是把別人撞了,恐怕要賠十萬二十萬。他把自己媳婦撞了怎么能不管呢?你們要是這種態度,我們不能讓她擔保。”檢察官說。
張小鳳哭著回到醫院。第二天,丈夫的家人帶著3.5萬元來了,說張小鳳要是肯出擔保書就給她1.5萬元,另外兩萬元用于保她的丈夫。公婆的態度令張小鳳寒心:這更像是一場“談判”,她從中感受不到絲毫親情的溫暖。
張小鳳邊哭邊對公婆說:“我們都盼著趙遠被放出來。身為妻子,我不該不管他,可他有沒有關心過我?我的腿沒了,從此成了殘疾人,誰又來為我的未來負責呢?你們不要逼我,這件事讓我想想好不好?”她越說越委屈,眼淚流得又快又急。
不為丈夫出具擔保書,丈夫就要坐牢;可是為丈夫出具擔保書,誰又來承擔自己的未來?那幾天,愁腸百結的張小鳳幾次想自殺,有一次,她拄著拐走到病房的窗前,想縱身跳下去,被細心的哥哥察覺,從后面一把抱住了她……張小鳳尋死不成,心在變冷變硬,她決定,不再為丈夫出具擔保書。
9月14日,蕭山區人民檢察院批準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逮捕趙遠。經法醫鑒定,張小鳳左小腿毀損截肢,屬六級傷殘。蕭山交警部門認定,趙遠醉酒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未注意道路情況,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怒告丈夫索賠68萬
2007年9月17日,張小鳳出院了,沒了一條腿,商場營業員的工作不能做了;婚后兩人住的是趙遠的房子,因為拒絕為趙遠擔保,那個家也不能回了。張小鳳只得去了杭州一家假肢廠,打算在那里先養一段時間的病,再把義肢裝上。裝一條義肢要4萬元,可是張小鳳身無分文。義肢不能不裝啊,不然她怎么走路?難道她一輩子都躺在床上嗎?
幾天后,趙遠的律師來找張小鳳,勸她念夫妻之情出具擔保書。 “他在里面好不好?”她心軟了,想到他在里面不知吃多少苦、遭多少罪,不由得感到心疼,甚至有點兒后悔和內疚。不管怎么說,他都是自己的丈夫,是自己的親人,應該把他保釋出來。可是一想到他把自己撞成這個樣子,他和他的家人連醫療費都不能保證,真是又愛又恨、又疼又惱。
“他知道你來找我,他問沒問我過得怎么樣?”她問道。
律師閃爍其詞。她明白了,他并不關心她的情況。一股寒流席卷而來,把她的心凍硬了。
“我可以擔保他出來,不過要先把我的4萬元假肢費付了。”她冷冷地說。為治病,她已欠下數萬元債。這時,她已不相信趙遠作為丈夫或者交通肇事者能夠對自己負責,決計討價還價。
律師沉默。
張小鳳哭了,長久以來的郁悶、委屈和心寒終于讓她爆發:“怎么可以這樣?別說是他開車撞的,就是別人撞后逃逸,做丈夫的就忍心扔下我不管嗎?他還是不是我丈夫啊?他還是不是男人啊?”
夫妻到了這種地步,還有什么意思呢?2007年12月20日,在丈夫交通肇事案一審判決之前,張小鳳面對巨額的假肢費和無指望的婚姻,做出了驚人之舉――以“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為由,向丈夫單位所在地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把丈夫列為第一被告,旅游汽車公司列為第二被告,保險公司列為第三被告,索賠68萬元,其中醫療費用14641元,殘疾賠償金73350元,精神損失撫慰金4萬元,殘疾輔助器具費用52.2萬元……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7年12月24日,蕭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趙遠犯有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
與此同時,張小鳳告丈夫一案在杭州掀起軒然大波。丈夫酒后開車把自己的妻子撞致傷殘本已稀奇,妻子拒絕保釋丈夫,讓丈夫被判坐牢,更是讓人嘆息;現在妻子居然起訴丈夫索要巨額賠償!采訪中,一個中年男人搖著頭對記者道:“張小鳳心夠狠的,這樣對待自己的男人!”旁邊一個女人立刻神情激動地予以反駁:“你讓她怎樣?一個女人殘在了自己丈夫手里,她的丈夫居然連醫藥費都不能承擔。假如他沒錢,他就是去借、去賣血,也要承擔起男人的責任啊!”更多的市民在談論這件事時,不由得為這一對夫妻情感的脆弱而慨嘆:一段婚姻居然經不起一場車禍的“碰撞”,那么,夫妻之間又怎么可能有患難與共的真情呢?
人們的議論,婆家人因為趙遠被拘對她的“仇恨”,讓張小鳳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壓力。但她決心全力投入索賠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008年1月24日,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張小鳳的索賠案,未果。2008年2月29日,法院再次開庭審理。趙遠在2008年1月30日就被釋放,可是沒有到庭。
第二被告的辯護律師認為,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張小鳳夫婦沒有另外的約定,他們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除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平等占有、處分權外,沒有個人財產。這也就決定了本案不存在夫妻損害賠償的物質基礎和前提條件。
張小風的律師認為,根據一般的法律規定,夫妻財產在訴訟中是要進行對半分割的,但對于人身意外傷害的賠償,應當可以作為張小鳳的財產。
旅游公司表示,如果一審判決對公司不利,公司方面將起訴趙遠。起訴理由是,交通肇事時間并不屬于工作時間,公司不可能為此承擔巨額賠償。另外,他們代為支付這筆賠償款的話,那么夫妻存續期間產生的這筆債務,就要張小鳳和丈夫共同來償還。這極有可能導致循環訴訟,張小鳳將在這個循環訴訟中得不到一分錢的賠償。張小鳳所能得到的實際賠償可能只有保險公司支付的5.8萬元“交強險”賠償款。
安裝義肢后,張小鳳可以拄杖行走了。2008年1月2日,她上廁所時不小心摔了一跤,左腿骨折,又在床上躺了兩個多月。她欲哭無淚:沒有經濟來源,只好住在朋友家里,靠親朋好友資助生存。夜半,她常常坐起來默默流淚。
1月31日,杭州漫天大雪。一整天,張小鳳都情不自禁地看手機,渴望接到頭天被釋放的趙遠的電話,但又怕接到他的電話。傍晚時分,趙遠終于打來電話,口氣淡淡地向她要戶口本和身份證。出事前,他的戶口本和身份證都放在她這里。
她終于忍不住問他:“你不想知道我在哪里嗎?你不想問問我還好嗎?你不想問問我想不想回家嗎?”電話里他沉默半晌,最后開口說:“你在哪里啊?你不回家嗎?”
口氣中的淡漠與無奈讓張小鳳心中一寒。相識五六年了,半年多的恩愛夫妻,就這樣形同陌路,她的淚水汩汩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