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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隨著全球經濟的飛速發展和企業間競爭的日益加劇,民營中小企業的數量不斷增多,其在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方面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民營中小企業的大量存在對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是所有地區和社會經濟發展歷程中的必經之路,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
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國的民營中小企業經過了從弱小到強大的發展歷程,雖然在規模上都比較小,但其數量眾多,對我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現已成為我國經濟建設中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經濟快速增長,保持市場經濟繁榮,擴大社會就業,增加稅收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主要動力。
二、北部灣經濟區的現狀
相對于其他經濟區而言,北部灣經濟區總體經濟實力比較薄弱,工業化、城鎮化水平都比較低,現代化的大工業少,高技術產業基本薄弱,經濟要素較分散,加之缺乏大型骨干企業及中心城市帶動;港口規模不夠大,競爭能力不強,集疏運交通設施依然滯后,快速通達周邊省份特別是珠三角大市場以及東盟國家的陸路通道亟待完善,與經濟腹地和國際市場聯系不夠緊密;現代市場體系不健全,,創業氛圍不濃,民間資本不活躍;近海地區生態保護及修復壓力較大;人才開發、引進和儲備不足等。
三、北部灣經濟區民營中小企業融資困境
(一)內源融資困境
與全國其他經濟區民營中小企業一樣,北部灣經濟區民營中小企業在選擇融資渠道時,也往往更多的依賴內源融資,它是民營中小企業的主要資金來源。但內源融資提供的資金不能有效解決資金困難問題,不能滿足企業長遠發展的需要。目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發展都普遍存在不成熟,規模小、實力弱,自我積累能力不強。
(二)直接融資困境
民營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指發行股票和債券等有價證券,間接融資是指從銀行或非銀行等金融機構借入的款項。銀行貸款是民營中小企業主要的外源融資方式,但是,民營中小企業通過銀行信貸融資難度大,成本高,加之我國的直接融資體制也逐步建立。所以在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同樣面臨著許多問題。
1.證券市場準入門檻高。相關的法律法規在證券市場上公開發行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都規定了嚴格的限制條件,從股權融資來看,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對公司上市發行股票都設置了很高的門檻,如《公司法》規定,股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不得少于500萬元。而民營中小企業由于受各種因素的制約,經營規模偏小,遠遠達不到上市發行股票的條件;從債權融資來看,目前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尚不完善,對企業發行債券融資也規定了嚴格的條件,如《公司法》規定,發行公司債券的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或其他兩個以上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并且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分別不能低于300萬元和600萬元。在這種苛刻的條件下,大型企業尚難于通過發行債券的方式籌集資金,民營中小企業就更不用說了。
2.發行股票和債券的相關成本較高而且相對固定。相關成本包括信息披露、財務審計、評估和承銷費用等成本,一般民營中小企業是難于承受這些成本的。加之民營中小企業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信息透明度低,其所發行的股票的市場價格容易被低估。
3.場外交易市場不規范。為了解決民營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難的問題,全國各地先后成立了證券交易中心和柜臺交易市場。但是場外交易市場是由當地政府和當地人民銀行審批,缺乏全國的統一規劃,容易出現盲目競爭等問題,金融風險高。
(三)間接融資困境
在外源融資方式中,民營中小企業一般以間接融資為主。這是因為與在公開市場上發行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相比,金融機構貸款不需要太多的限制。但金融機構主要為民營中小企業提供期限較短的流動資金以及固定資產更新資金,很少提供長期信貸。具體表現在:
1.金融機構對民營中小企業貸款的條件苛刻。金融機構認為民營中小企業經營風險大、倒閉破產風險高,為了減少不良資產的積蓄,如在向民營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時,但由于民營中小企業由于規模小,成立時間短,資金實力薄弱,一般缺乏符合銀行金融機構要求的抵押物和質押物,也很難找到合適的擔保人,使得大量規模較小、自身實力較弱、處于創業開拓階段的民營中小企業往往難以滿足銀行貸款的條件,不容易取得銀行信貸資金。
2.借款手續繁瑣,成本較高。比如,一些基層銀行授權有限,辦事程序復雜繁瑣。企業借款需經過申請、評級、授信等一系列程序進行資格審查,大多數情況下還要求提供擔保,還要增加驗資、評估手續,所以借款花費時間長,即使錢到手,也可能已錯過了商機。而且對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而言,現有評級標準比照大型企業執行,根本沒有結合民營中小企業的資信情況。此外,民營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高。銀行為了降低貸款風險,會向民營中小企業提出比較高的借款利率。同時,在整個貸款過程中民營中小企業還需要支付資產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擔保費等各種費用。
(四)依賴非正規融資渠道
由于通過銀行借款、發行股票和債券等正規渠道融資難度大,所以民營中小企業對民間非正規融資渠道情有獨鐘。非正規融資渠道目前主要包括職工集資(向員工借錢)、民間借貸、拖欠貨款、“關系”貸款和相互擔保等。由于民間融資可以為許多城鄉居民手中的閑散資金提供一條獲利途徑,所以很多居民個人紛紛將手中的資金投入到這一市場。而這些資金的融資要求少,借貸手續簡單,所以盡管監管部門嚴格限制各種民間融資活動,民間非正規融資一直非常活躍。
風險投資能夠為處于創業初期的高風險的民營中小企業提供發展所需要的充足的資金,是民營中小企業的一種簡便而有效的融資渠道。但是,由于我國風險投資體制尚不成熟,存在一系列問題,如投資主體是政府,頭腦里有限,民間資本不足;風險投資運作水平不高;風險投資退出渠道不暢通等,不利于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不能為民營中小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渠道。
(八)信用體系建設不完善
民營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不健全表現為:缺乏有效的企業信用搜集、評估和查詢系統;企業信用意識淡薄;信用法律意識和保障機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懲戒機制等方面。這都導致民營中小企業失信行為嚴重,使得投資者喪失對其投資的信心,籌集不到所需要的資金。
五、結語
風生水起北部灣,北部灣經濟區民營中小企業的崛起與迅猛發展,給廣西經濟發展帶來了新的活力,尤其是中國東盟博覽會永久落戶南寧,不僅使得北部灣經濟區與東盟十國的經濟往來更加密切,而且與周邊省份的經濟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所以,北部灣經濟區的民營中小企業對廣西經濟的發展起到了很重要和關鍵性的作用,所以,探討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深入分析和研究引起融資難的原因,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尤其是北部灣經濟區民營中小企業具有寶貴的參考價值和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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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本文系廣西民族師范學院科研項目“北部灣經濟區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及對策研究”(項目編號:2012XYYB005)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簡介:
【關鍵詞】湖南;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服務體系
1.目前湖南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服務體系現狀
1.1 融資服務體系以內源融資為主,外源融資比重較少。湖南省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資金,絕大部分是來自于內源融資;而外源融資較少。據資料統計,湖南地區中小民營企業業主資本和內部留存分別占中小企業資金來源的35%和30%之多。
1.2 直接融資市場體系不健全。湖南省直接融資不發達,中小民營企業缺乏多元化融資渠道,資金來源過多依賴銀行貸款,直接融資市場體系不健全。由于中小企業普遍不具有現行證券管理標準所要求的規模和投資回報,基本上被拒于證券市場之外。
1.3 民營企業很難從銀行獲得資金。作為湖南中小企業最重要的外源性融資渠道——銀行,主要提供的是流動資金以及固定資產更新資金,而缺少長期性信貸,且中小民營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難度很大。
企業的短期貸款占銀行全部貸款的比重更是少之又少,親友借貸,內部職工集資等非正規金融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2.湖南省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服務體系的構建
2.1 商業銀行應成為中小企業最重要的融資渠道
首先,現有銀行應針對中小企業設計完全不同于大企業的審批程序和判斷標準,在信貸發放上應體現中小企業的特色,并為中小企業提供靈活、個性化的融資品種。其次,簡化貸款審批手續;把貸款融資和企業財務顧問業務結合起來,逐步將貸款業務融入企業財務顧問業務之中;積極為中小企業提供快捷、方便、小額結算服務工具,再者,應創新融資工具。如:借鑒外債管理的好方法,給企業設立還本付息專戶,事先與企業簽定協議,約定有關專戶存儲的要求,以使貸款到期及時歸還銀行。在面向中小企業客戶提供短期資金方面,銀行可考慮采取英美銀行“透支賬戶”管理方式,即給這種賬戶合格的申請者一個可透支額度(并相應規定好利率水平和歸還時限等),并根據情況發展調整這種額度。總之應通過發展各種金融服務來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扶助與輔導。降低交易成本,積極開發適合中小企業的金融產品。
2.2 直接融資市場應成為未來關鍵的融資渠道
(1)建立中小民營企業風險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
風險投資的功能在于將社會閑散資金聚集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風險投資。許多國家都通過風險投資基金來促進中小企業自主發展,當今許多著名企業如微軟、英特爾、康柏等都是風險投資基金耀生的結果。風險投資基金的雪中送炭式投資能適時化解融資危機且能最大限度激發中小民營企業的經濟潛能。
所謂私募股權基金,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私募股權融資與銀行貸款相比,對企業的資格限制相對較低,更適合中小企業。私募股權融資不僅有投資期長、補充資本金等好處,還可能給企業帶來管理、技術、市場和其他企業所急需的專業技能和經驗。如果投資者是大型知名企業或著名金融機構,他們的名望和資源在企業未來首次上市募集時還有利于提高上市的定價,提升二級市場的股價。
(2)建立產業投資基金
產業投資基金可以發揮其中介作用,能夠促使間接融資直接化,打通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的通道,構建金融體系內銀行信用與市場信用的轉化機制,是當前形勢下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的一種理想選擇。產業投資基金以直接股權投資的形式為未上市的企業提供融資,降低企業的負債比例,改善企業的經營環境,有利于扭轉湖南省中小民營企業高負債運轉的局面。
(3)成立湖南省中小民營企業金融互助協會
許多國家政府通過規定協會的組織職能,鼓勵中小企業進行自助和自律活動。建議成立湖南省中小民營企業金融互助協會,按地區形成小企業內部的資金市場,如用自有股權向銀行申請質押貸款,推出采礦權、旅游景點門船票收費權、在建工程等抵押、質押貸款。由牽頭企業組織相同或相近區域、資產和規模相當、彼此熟悉的企業組成聯保體,聯保體成員相互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主要包括生意圈、老鄉、同行聯保貸款。但在運作上必須接受央行的監管,以防擾亂金融秩序。如允許其自由參與同業拆借;繳存中央銀行的準備金比率可比國有商業銀行低一些等。注重區域性商業文化的形成和培養,如歷來的徽商、晉商等文化精神,通常商業文化精神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其商業興衰。
2.3 其他融資渠道可作為重要的補充渠道
(1)票據貼現融資
票據市場主要是通過對商業票據(如商業匯票、本票)的貼現、轉讓,進行資金借貸、融通,而這些票據都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前提,其中商業匯票中的銀行承兌匯票更是以銀行為第一債務人,用銀行信用做擔保。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到其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三百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于閑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融資,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融資成本很低。
(2)典當融資和融資租賃
中小企業經常有一些融資期限相對較短、金額不大的融資需求,這種融資需求從主要提供中長期貸款的銀行很難得到滿足,而借助于典當行就很容易解決。其優勢在于:只要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只要證件全,手續完整,當物權屬清楚,來源合法,一般就能即當即兌現,拿到借款可以動產與不動產質押二者兼為。比較適合資金需求不很大,但資金需要很急的小型企業融資。當然,由于機構小、規模小,提供融資服務的能力有限,融資成本高,貸款期限短,抗風險能力弱,這些決定了典當行這種新的短期融資渠道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對承租人所選定的租賃物件,進行以其融資為目的購買,然后再以收取租金為條件,將該租賃物件中長期出租給該承租人使用。其優點:對企業整體資信能力要求低,不需要額外擔保,手續簡單融資速度快,費用相對較低,租金支付靈活,可以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利于中小企業利用外資,避免通貨膨脹影響,減少設備陳舊過時風險,優化資本結構。
(3)非正規金融可發揮應有的作用。
非正規金融在促進儲蓄轉化為投資、促進資本增長、弱化金融體系脆弱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這些作用的發揮體現在對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支持上。鼓勵非銀行的金融機構發展,讓民間融資從地下合法地轉到地上。如:可考慮在嚴格創辦主體資格、注冊資本等市場準入條件的前提下,允許創辦私人銀行,同時央行要加大對其管理力度。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們會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一邊是巨額的民間資本或僅用于儲蓄或到處尋找投資機會;一邊又是眾多的中小企業缺乏資金。建立湖南省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服務體系能夠有效協調好這兩者的供需,也將在很大程度上緩解我省中小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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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的因素。由于政府沒有一套完整的監督制約機制去規范民營企業。使多數企業還停留在傳統的經營管理層面,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生產經營偶然性、隨意性大,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報表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經營和財務收支狀況。致使很多民營企業普遍存在管理不規范,信用等級不高,銀企之間信息不透明,企業拖欠、逃廢、懸空銀行債務經常發生,抑制了銀行貸款的發放。據資料顯示,某省一縣20多億元貸款有80%左右被壓死,可周轉資金不到20%。如:如某亞麻原料廠和某造紙公司分別欠原工行、建行貸款12896萬元(剔除新企業承擔的貸款2700萬元),1800萬元,分別占工行、建行貸款總額的41%、50%。因兩家企業經營管理不善,銀行資金形成呆壞賬,使兩家銀行無法生存,撤出了該縣。銀行營業網點也由過去的78個減少到43個。
(二)國家政策因素。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和外資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民營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據對某市民營企業調查了解,能從銀行得到貸款的民營企業僅占2%左右。結果是民營企業向社會提供了效益, 卻難以獲得必要的資金支持,融資供方市場不能使他們得到相應的回報。民營企業解決資金供給的辦法只能依靠自身解決,或來源于民間市場。而民營企業不能與外資企業共同享有“超國民待遇”。例如,外資企業不管規模大小和地位輕重,均具有 “特事特辦”,減、免稅,虧損彌補等等優惠待遇。而民營企業既沒有國家扶持,又沒有優惠待遇,只能“在夾縫中生存”,其融資困難也就不足為奇了。
(三)銀行資金因素。由于信息的不對稱和各銀行缺乏對民營企業狀況的外部信息佐證,銀行出于防范風險的目的,對民營企業所需的融資申請,只能是嚴加審查或不予受理,在一定程度上很難滿足民營企業發展的資金需求。如:近年來,某市各銀行資金十分充足, 2011年12月末存貸比例43.01%,如果把剝離和置換的不良資產計算在內,存貸比例可達60.10%,由于資金運用不出去,僅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和郵政儲蓄就上存資金達9億多元,占轄區整個存款余額的28%,使大量資金不能用于本地企業的發展。
(四)抵押擔保因素。抵押和擔保是金融機構對信息不對稱不透明的民營企業提供貸款時保護自己利益的重要工具。銀行對抵押品的要求條件較為苛刻,除了土地和房地產外,銀行很少接受其他形式的抵押品。而且不少民營企業是由國有及鄉鎮企業改制而來,企業資產為租賃或劃撥而來,不能作為抵押的資產,如果能作抵押其抵押率也極低。抵押貸款涉及的中介收費有評估費、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注銷抵押費等多種形式,而且企業貸款金額小,中介費占貸款利息支出的比重又很大,讓不少民營企業望而卻步。
(五)企業誠信因素。一些民營企業的管理層只看重企業的發展,忽視了內部制度建設和對污染環境的治理,很多民營企業還停留在原始的經營管理上,且沒有與政府相關部門和銀行構建良好的政、銀、企誠信關系。相當多的民營企業還簡單地認為只要項目好不管有無污染和前期的誠信如何,銀行針對我的好項目就應該給予貸款。而銀行發放貸款,不是僅僅看項目的好壞,還要通過觀察企業的長期信用和各方面的評估狀況來決定是否發放,發放的額度也是根據企業誠信和企業信用的積累逐步增加的,而不是單憑項目的好壞發放貸款。
(六)銀行授權因素。由于銀行授權授信過度集中,使各家銀行貸款權限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目前,除城鄉信用社擁有貸款自外,各銀行信貸審批權都高度集中在省一級,縣(市)級支行幾乎沒有貸款審批權,有的即使有貸款審批權,也局限在10萬、20萬元以內。如:農業銀行某市支行最高貸款審批權限為20萬元,但為了防范風險只能放給用商服樓作抵押的個人。企業如要申請貸款,銀行只能逐級上報,層層審批,時間可達幾十天或幾個月,有的還不一定審批下來,企業對此很無奈,只能是望貸興嘆,企盼國家盡快出臺良好的融資環境。
(七)融資渠道因素。由于進入資本市場的條件限制,民營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如我國滬深交易所對上市公司注冊資本金要求很高,使處于成長期的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很難進入證券市場融資。同時債券市場上,由于受到“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約束,民營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進行融資,因此直接融資渠道基本被堵死。唯一的融資辦法就是靠民間融資,或去借高利貸,這樣即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同時也增加了企業債務風險,企業是有苦難言,銀行對此也是很無奈。
二、中小民營企業融資過程中存在主要問題
(一)中介機構收費高。民營企業如果要向銀行申請短期抵押貸款,銀行經過考察確認符合貸款條件,但出于資金安全考慮,要對貸款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評估、公證、辦他項權證等事項。然而辦理這些事項的中介服務機構的收費,金融機構不愿意拿,企業又難以承擔,而且這些費用只按標的額的一定比例收取,不考慮貸款期限,使期限短的貸款費用超過了貸款利息,有些算“細賬”的企業出于成本考慮只好放棄貸款打算,去尋求民間借貸等其他更簡便的方式進行融資。
(二)銀行和企業貸款“兩難”。各銀行縣(市)支行貸款權限的上收,使民營企業得到貸款的難度加大。目前,各銀行縣(市)支行貸款的審批權上收,沒有自主向民營企業發放貸款的權力,民營企業要想得到貸款必須得到層層審批,門檻過高,時間過長,使絕大多數民營企業因達不到標準或因審批時間過長錯過了投資時機,而放棄貸款。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資金是企業的“血液”。近年來,國家加大了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力度,積極引導并協調商業銀行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但根據數據統計顯示,貸款的增加與企業的發展明顯不同步,甚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增長低于貸款的平均增長率。可見,多數中小企業資金短缺的問題仍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融資難仍然是當前困擾中小企業發展的一個突出問題。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其發展就陷于瓶頸難以突破。
一、中小企業的界定標準
我國現行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是2003年2月由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發展計劃委、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聯合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2011年7月4日,國家工信部、統計局、發改委與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對84個行業大類的中小企業界定統一了標準,新標準對原有的認定標準做了修訂,尤其是新增了微型企業標準,有利于明確重點,更便于中小企業得到政策、資金和技術的扶持。
二、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2008年爆發的金融危機使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形勢雪上加霜,受出口急劇減少的影響,中小企業利潤空間大幅縮小,這就導致中小企業的內源性融資大大減少;同時,金融風險的加大,導致金融機構投資更加謹慎,惜貸現象進一步惡化,這也會使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更加困難。在內憂外患的疊加下,我國許多中小企業面臨鮮有的生存危機。資金缺口加大、生產成本上升、人民幣升值等問題日趨嚴重,其中資金短缺是這些企業面臨的最困難最急需解決的問題。因此,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是化解我國中小企業生存危機的關鍵。
三、中小企業融資難原因
筆者認為中小企業難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一)相關法律規范嚴重滯后。雖然中小企業融資產生已經很多年了,但是我國至今沒有出臺一部專門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中小企業融資的制度需求得不到滿足,缺乏相應的法律保障。法律制定的滯后及缺失嚴重導致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狹窄,缺乏選擇機會,同時也不能有效運用社會閑散資金,造成了資源的浪費。
(二)認識不到位。對中小企業認識不到位,民營金融與民營經濟整體發展不相稱。我國中小企業幾乎全是民營企業,民營企業、民營經濟的發展,對國家整體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非常大的貢獻。但有關決策部門,可能受制于意識形態,對金融業在我國建立現代市場經濟制度中的定位沒有清晰的認識,對金融改革的市場化方向不明確,造成我國目前民營金融與民營經濟整體發展
極不相稱,以致我國沒有形成服務于中小企業的金融體系。這是形成當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最根本原因。
(三)商業銀行體系影響中小企業貸款。銀行業利潤過度依賴息差。銀行放給大企業的一般是基準利率,而放給中小企業的則會在基準利率上還要上浮,上浮幅度有的能達到20%甚至30%。在去年信貸收緊的背景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也水漲船高。據《每日經濟新聞》調查,各家商業銀行上浮范圍基本上處于20%~50%之間。商業銀行在發展中小企業業務的過程中面臨著諸多問題,由于涉及長期和短期利益的沖突在內部資源的重新調配上、運營體系的優化、對業務模式的摸索以及對等都出現了較高難度的挑戰。
(四)融資成本高。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惜貸現金,根據規模經濟理論,與大企業相比,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高,例如資金成本、管理成本、信用風險成本、執行成本、信息成本、機會成本等各項成本,而商業銀行收益低,手續繁雜,存在貸款成本規模不經濟的狀況,因此,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存在歧視,貸款積極性不高。而且中小企業貸款手續繁瑣,普遍需要2-3個月時間,許多中小企業為保持正常生產經營不得不高息拆借民間資金,更加劇了企業的高融資成本。
四、完善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對策
我國中小中小企業近年發展很快,如何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筆者主要從以下幾點闡述:
(一)健全政策、法規。中小企業融資急需法律支撐和國家制度扶持,健全的相關政策和法規,健全和完善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金融生態以及金融監管,服務和保障經濟轉型和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實施,也可以使融資工作流程化、標準化、透明化,促進員工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二)完善意識。充分意識到中小企業在我國發展過程中的地位,量大面廣、占全國企業總數逾99%的中小企業,是抵御金融危機沖擊的重要支柱,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要動力。它的作用不僅體現在對國民經濟的支撐作用、對各級財政的增收作用以及對三次產業的轉化作用,更體現在安置就業、保持和諧、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等方面的重要社會作用。所以我們要從上到下的意識到中小企業的重要性,首先從政府出發,增強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采取更多的采取創新的形式,在降低全國金融風險的同時調動民間資本的積極性,緩和中小企業融資困境。
(三)加快金融體制改革。各大商業銀行要創新金融產品、強化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城市商業銀行、合作金融機構等則要立足當地,避免求大和盲目擴張,同時要發展與中小企業相適應的小型金融機構。使得商業銀行在運作過程中長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相結合。
(四)完善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合理的調整中小企業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比率,使資本結構與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相適應,積極拓寬融資渠道,以防渠道單一化,從而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的發展。
當前和今后相當長的時期,融資難仍將是制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要緩解該難題,關鍵要多措并舉,加快金融體制機制改革和組織制度創新,充分發揮好市場機制和政策支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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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接融資方面的現狀
1.企業間接融資渠道過于狹窄,主要靠銀行;融資方式單一,以貸款為主。2003年8月份,人民銀行對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除外)的1358家金融機構和2438家中小工業企業的貸款情況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表明,貸款依然是中小企業主要的融資渠道。2003年上半年,金融機構貸款占中小企業國內融資總量的98.7%。 由此可見,中小企業基本上存在融資方式單一,過多依賴貸款的現象。
2.企業融資需求滿足程度低,多數企業認為貸款難度大。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承惠對民營經濟相對發達的浙江、江蘇兩省的調查,2000年,江蘇無錫市參加銀企合作的20家績優私營企業中,得到貸款的僅3家,貸款額僅700萬元。江蘇省經貿委在2001年初對常州武進市(現改為武進區)800家私營企業的調查,年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中,認為貸款難的占45.1%,而那些年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下的企業,貸款難的比例竟高達86.5%。在民營經濟蓬勃發展的浙江、江蘇尚且如此,其它民營經濟發展不充分的地方,情況就可想而知了。
3.企業融資渠道不穩定,受國家政策影響大。在本輪宏觀調控中,民企又一次首當其沖成了被波及的群體。最新數據顯示,2004年3月份,金融機構民營企業及個體新增人民幣貸款79.9億元,四月份驟降為29.73億元。原本民企貸款就難,現在就更加困難了,迫使一部分企業轉向非正規的融資渠道,增加了企業的負擔與經營的不確定性。
(二)直接融資現狀
從成熟市場的經驗看,資本市場作為現代企業融資的重要渠道,對經濟的可持續增長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國資本市場發育較晚,直接融資只占到間接融資量的10%左右,低于發展中國家的一般水平。而民營中小企業在直接融資中所占比例就更少了。
1.“此路不通”的主板市場。我國的滬、深證券交易市場(通常被稱為主板市場)在成立之初,擔負著國有大中型企業的脫困、改制的歷史使命,使得民營企業被排除在外。近年來,管理層摒棄了限制民營企業到主板上市的做法,但畢竟主板擴容壓力很大,且門檻較高,只有少數發展迅速的民營企業集團才有可能直接或間接進入“主板市場”,對于廣大民營中小企業而言,此路不通。
2.遠水不解近渴的深圳中小企業板市場(二板)。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的設立,有效地降低了準入的門檻(同主板相比),得到了廣大民營中小企業的熱捧,但一方面受證券市場低迷的影響,截至2005年6月末,僅有家企業成功上市;另一方面,中小企業板設立的宗旨之一是為主業突出、具有成長性和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平臺,而我國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處于傳統行業之中,科技含量較低;再者中小企業板對企業股本的要求(股本發行后股本總額不低于2000萬元)對多數中小企業而言仍然過高。因此,對于眾多中小企業而言是遠水解不了近渴。
3.緩步前行中的場外交易市場(三板市場)。經濟轉軌時期形成的產權交易市場和證券柜臺市場是我國三板市場的雛形。但在1997年末和1998年初,中央政府出于防范金融風險的考慮,下令關閉了絕大多數的地方性產權交易市場和證券柜臺市場,其余也多數暫停了股權交易業務。到2000年后,部分地區又開始了新的探索,并以迂回的方式爭取到了各級地方政府的認可。但從規模上無法與滬、深證券交易市場相比,發展相對緩慢,無法滿足眾多中小企業迫切的融資需求。
4.“空中樓閣,可望不可及”的企業債券市場。目前,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實行“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辦法。同時,債券發行辦法還對發行企業的凈資產有較高的要求及需要實力雄厚信譽良好的單位作擔保。這一系列條件極大限制了民營中小企業進入債券市場融資。
二、在民營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理解上存在的誤區
(一)“所有制歧視”是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最關鍵的原因
此觀點認為,國用商業銀行在現有機制下,在相同情況下傾向于提供貸款安排給國用或者國有控股企業,非國有企業會受到“所有制歧視”而得不到貸款。這一情況在計劃體制下或轉軌初期是大量存在的,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與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這種歧視將越來越淡化。根據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對上海市中小企業融資情況的調查,2002年上海市中小企業貸款余額比2001年末增長30%,在60家樣本中小企業中,民營、股份制中小企業的貸款滿足率為100%,而國有中小企業的貸款滿足率只有78.72%。或許上述事件不能反映全國的一般情況,但至少說明將“所有制歧視”列為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最關鍵的因素,并不能完全反應現實情況。
(二)將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歸結于“規模歧視”
此觀點認為,對大型商業銀行而言,小額貸款和大宗貸款所需付出的交易費用和信息費用相差無幾,而收益卻相差很大。因此,大型商業銀行可定會有某種程度的“規模歧視”。并拿出歐美等發達國家的例子作為佐證,強調“門當戶對”的重要性。但這一論點明顯忽略了以下幾點事實:首先,中國與歐美等國的金融體系不同,美國的大型銀行分支機構較少。以美洲銀行為例,在美國國內僅有5,800多家零售銀行辦事處,而作為中國國有的四大銀行的分支機構可以說是遍布大江南北,以中國建設銀行為例,在全國約14,500個分支機構。試問如此龐大的機構都在干嗎,基層機構在貸款方面的權利都被上收了嗎?其次,既然是“規模歧視”,那么如何理解部分“塊頭”較大的民營企業集團也難以得到融資;第三,中小商業銀行在現有體制下是否就一定樂于為民營中小企業進行融資服務或者能夠為民營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中國城市商業銀行研究》課題組于2004年對中國東部、中部、西部地區三個有代表性省份的20個城市商業銀行的運營情況進行了一次實地調查。他們的研究表明:城市商業銀行整體資產質量仍然較差。其業務過分集中于部分國有大企業,貸款集中度很高,從資產風險配置的角度看,遠未實現理想水平;各地方政府在城市商業銀行的平均直接持股比例是24.2%,如果再加上地方政府通過其他企業或機構間接持股的數量,應該說地方政府對城市商業銀行仍擁有絕對控制權。由于地方政府在實質上控制了城市商業銀行,因此,其信貸取向就傾斜于與地方政府有關系的各類企業。第三,與大型商業銀行相比中小商業銀行資本金少,抗風險能力弱。如果其貸款對象主要為中小企業,則勢必增加其經營風險,甚至可能危機國家金融體系的安全。
(三)將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歸結為貸款市場利率不能自由浮動
此觀點認為,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在于為貸款市場利率不能自由浮動,金融機構貸給民營中小企業的資金面臨較大的風險,需要更多的收益作為補償。只有這樣才符合風險和收益成正比的原則。且以非正規金融動輒幾倍甚至十幾倍的貸款利率水平為依據,提出通過貸款利率市場化手段解決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但是西方學者Stiglitz和Weiss通過數理模型分析得出與之相反的結論:如果銀行靠提高利率來挑選貸款的對象,那么隨著利率的上漲,剩下來敢于繼續申請貸款的將是平均風險更高的企業。當銀行步入利率與風險交替上升的惡性循環時,調增利率給銀行帶來的好處可能還不足以彌補風險上升給銀行帶來的損失。事實上,即使在利率自由化的國家,銀行也大多將利差設置在2%―3%左右。因此,通過擴大利差的方式驅動商業銀行對民營中小企業進行融資是缺乏依據的。
(四)設立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政策性銀行
這似乎是一種很習慣的思維,有問題國家包。更有學者拿出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例子,以證明這已經是國際慣例了,中國也不能例外。不過這一觀點忽略了一點,即發達國家已經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存在的中小企業融資難屬于完備市場經濟下的金融市場失靈,屬于拾遺補缺的類型,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介入中小企業融資并不深。以美國為例:1980―1998年,中小企業管理局提供的28萬筆擔保貸款,總額也只有410億美元,只是這期間中小企業融資總量極小的一部分,對中小企業的影響極為有限。而中國現階段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更多是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沒有很好的建立起來,這又加劇了經濟社會固有的“信息不對稱”,因此在現階段,首要的是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積極構建社會信用體系。同時打開金融系統封閉的閘門,讓民間資本充分迸發活力,而不是急于通過政府設立相關機構來彌補市場經濟的漏洞。
(五)非正規金融是金融安全的大敵
長久以來,提到非正規金融總讓人們與“高利貸”“倒會”“卷款潛逃”等現象聯系在一起。加之長時間的不被認同,決定了其處于白色和黑色之間的灰色地帶,甚至很容易與“黑色”產生某種聯系,于是被認為是國家金融安全的大敵。但越來越多的事實表明,非正規金融對于民營中小企業籌資有著重要的意義,甚至在部分地區成為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這是由于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中小企業融資依靠的是“軟信息”,只有便于獲取并處理“軟信息”的金融主體才能克服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信息不對稱難題。因此,合理引導非正規金融的發展,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使非正規金融健康發展或許才是解決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的正解。
三、對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的建議
總的來說,解決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應該遵循“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兩條腿走路,“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兩手都要硬的原則。不斷拓展融資渠道,完善融資方式。
(一)建立健全多層次的資本市場融資體系
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繼續發揮主板市場作用,激活企業債券市場;在完善現有中小企業板的基礎上,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上市培育與輔導體系,適時啟動創業板市場;在尊重歷史與現狀的前提下,整合現有地方產權交易市場,并借助現代通訊工具形成覆蓋全國的交易體系。通過形成梯度化的融資體系,改善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二)積極推動國有商業銀行的體制改革與業務創新
1.體制改革方面。通過建立與落實各項激勵措施與監管措施,逐步使各國有商業銀行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調動和激發各個基層機構的活力,促使其從吸收存款的機構向小型商業銀行的轉變。
2.業務創新方面。在滿足銀行體系安全的前提下,針對民營中小企業的特點,進行大膽的業務創新,為民營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便利條件。如在國外經常采用的倉單質押業務、應收賬款質押業務、出口退稅業務、保理業務等。
(三)打開金融體制封閉的閘門,讓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銀行系統
現有的金融體制下,很難形成充分的競爭。打開金融體制封閉的閘門,讓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銀行系統,借助民營資本天生的逐利性,推動金融系統內的良性競爭,形成金融體系內的“鯰魚效應”。最終摒棄大小客戶之分,而以優劣為貸款標準。
【關鍵詞】 民營中小企業 融資難 信用擔保
在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在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推動創新等方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截至2008年,我國民營中小企業數已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所創造的國內生產總值占60%,上繳稅收占50%,就業人數占75%,進出口總額占69%,開發新產品占82%以上。
浙江省作為我國沿海經濟發達地區之一,擁有大量的民營中小企業,對全省財政收入的貢獻超過60%。然而,融資難卻一直是制約其發展的一大瓶頸。特別是暴發金融危機以來,依賴產品出口的浙江民營中小企業的生存發展環境持續惡化,融資難的問題日益凸顯。
一、民營中小企業融資困境
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狀可以從以下四個角度來分析。
1、市場角度
(1)信息不對稱。民營中小企業的信息披露機制相對不健全,造成與放貸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嚴重不對稱。一旦中小企業不按銀行的要求提供相關信息,銀行就會“惜貸”;同時為了消除信息不對稱對自身的不利影響,銀行會更加嚴格地審查貸款者的信用狀況,分析信貸風險。
(2)機制不完善。我國是銀行主導型的融資體系,資本市場發展相對緩慢且滯后于經濟發展。民營中小企業在我國雖然起步較晚,但是發展速度很快。我國缺乏專門為民營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與市場。
2、企業角度
(1)經營管理水平差,財務制度不規范。很多民營中小企業沒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資金管理較為混亂。有些企業將貸款資金作為自有資金使用,短貸長用現象嚴重,有些企業甚至沒有建立規范的會計賬目體系,給銀行的信貸資格審查造成極大的困擾。同時,決策者由于受自身文化程度的限制,重視規模擴張而輕視風險控制,企業缺乏完善的費用核算、成本分析機制,容易出現經營行為短期化,抗風險能力低。
(2)負債沉重,資信差。民營中小企業經營管理方式粗放,自有資金不足且缺乏有效的內部成本控制,以致其負債率往往過高,這樣的資信就很難通過銀行的信貸審核。長久以來,一些民營中小企業存在逃避銀行債務、多頭抵押等不良行為,造成銀行對民營中小企業整體信貸的信心缺乏。為降低信貸風險,提高自身經濟效益,銀行大多不愿意冒風險向民營中小企業發放貸款,尤其是長期貸款。
(3)直接融資渠道不暢通。中國的證券市場處于不穩定的成長階段,而民營中小企業發行股票和債券的金融風險極大,政府不得不對此實施嚴厲的監管。在美國,中小企業通過股票市場、二板市場、企業債券等途徑直接融資高達50%以上,我國僅占3%左右。在發達國家,中小企業還可以通過私募或定向私募來融資,而我國類似的融資方式應用范圍極其有限。
(4)貸款特殊性。由于民營中小企業對貸款需求的計劃性比較差,所以其貸款一般具有要的急、頻率高的特點,而且每次所需金額相對較小。據調查顯示,中小企業首次申請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一般需要三至六個月,即使是老客戶也需要一個月的時間,這與中小企業貸款需求時間急的特點不協調。
3、銀行角度
(1)服務對象。出于對提高信貸資金安全性及降低成本的考慮,國有商業銀行的眼光多投向國有大型優質企業,雖然近年來在發放貸款的政策上有向中小企業傾斜,但總體依然秉承“抓大放小”的觀念。在當前銀行進行市場化改革、加強風險管理的大環境下,各銀行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不高。
(2)信貸管理成本。由于每筆貸款的經辦程序大致相同,而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規模較小、頻率高、呆賬壞賬概率大,使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前的調查成本、貸款單位交易成本和貸款后的監管成本都較高。綜合以上因素,商業銀行從節約經營成本和監督管理費用的“經濟性”出發,不愿意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
4、政策角度
(1)法律法規不完善。由于民營中小企業在我國起步較晚,國家對其金融支持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因而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來扶持民營中小企業發展、改善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狀況;同時也缺乏約束民營中小企業市場行為方面的機制,造成其發展極不規范。
(2)擔保體系不健全。由于民營中小企業資信低,經營風險大,因而很少有人愿為其提供擔保。隨著企業產權制度的改革、經營機制的轉化,企業的擔保風險意識不斷強化,一些效益好且具有擔保資格的大企業不愿意冒如此大的風險。雖然近年出現了一些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但其規模偏小,資本不足,加上我國的擔保體系與信用評估機制不完善,依然很難獲得銀行的認同。
(3)對民間資本支持力度不夠。由于受政策上的限制,我國雖有數目龐大的民間資本,但并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特別是在北京這樣的城市,金融監管十分嚴格,以致中關村的中小科技型民營企業很難從民間金融渠道取得發展所需的資金。
二、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1、創新擔保模式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從上世紀末開始發展,在市場與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已經步入了健康的發展軌道。近年來,浙江省擔保機構數量不斷增多,擔保業務發展迅速,推出了不少新的擔保模式。
(1)無形資產抵押貸款。據浙江省銀監局的資料顯示,從2009―2010年9月末,溫州市作為全國第二批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的城市之一,在兩家銀行機構試點開辦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累積已向8家企業發放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22筆,共11150萬元。2011年這一數字還將有所增加。
溫州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運作模式符合市場化規律:由政府牽頭搭建銀企合作平臺;由銀行控制風險具體實施;通過引入第三方模式來減小知識產權質押中巨大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損失。此外,溫州市財政每年還會撥付5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城區范圍內科技型民營中小企業專利權質押貸款的貼息。
(2)動產質押。據統計,目前生產型的民營小企業平均每1000萬資產中,有不低于300萬的是企業動產,主要是原材料和產成品,而貿易型企業的庫存商品往往就占總資產的40%以上。這些動產無疑占用著民營小企業的大量資金。
各大銀行早就有對國有企業的大宗物資辦理動產質押的業務,但民營中小企業的存貨數量少、種類多、交易頻繁,一向不符合銀行質押的標準。針對此情況,杭州銀行推出了民營小企業“倉儲貸”融資業務,不僅妥善地將民營小企業的存貨納入到了動產質押的業務范圍,還保障了其正常經營的存貨流動需要。
為了讓民營中小企業能更便利地利用企業自有的存貨動產獲取銀行貸款,目前杭州銀行聯手倉儲公司,在已有的動產質押業務基礎上,開發了一種新業務――倉儲單質押。這將使杭州地區的民營中小企業可以享受到“憑企業自有的存貨到倉儲企業換倉單,然后持倉單到杭州銀行辦理倉單質押,從而獲取貸款”的便利融資方式,最快3個工作日就可拿到貸款資金。
(3)聯合擔保。聯合擔保是指借款企業通過繳納一定的保證金組成互助聯合擔保小組,互相提供貸款擔保,銀行根據其聯合信用發放一定額度的貸款。這一方式由杭州市科技局在國內首次設計并推出,旨在搭建新型擔保業務平臺以有效解決科技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聯合擔保業務充分發揮了各單位的優勢資源、提升了聯合擔保集體的可信任度、有效地分散了風險并大大拓寬了貸款企業范圍。
據統計顯示,從2006年8月開始啟動聯合擔保業務至2007年,聯合擔保平臺已經進行了總計21次的聯合擔保業務,總擔保額為2740萬元。截至2006年12月,被擔保企業共實現累計銷售收入增長額4606萬元,利稅增長額1278萬元,總利潤增長額417萬元,新增就業職位約100余個。
2、建設融資平臺
近年來,浙江省一直努力營造民營中小企業成長的良好外部環境,構建多層次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體系。2006年,浙江省中小企業局聯合國家開發銀行浙江省分行在國內首次建立中小企業創業融資平臺,有效整合了市場性與公共性兩個方面的因素,充分利用了政府、國家開發銀行、擔保機構和中小企業各方的資源,建立了完善的組織架構和有效的控制體系,有效解決了銀保合作不暢的難題,為解決浙江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提供了新的途徑。
擁有良好的風險控制體系是該平臺成功運作的一大亮點,浙江省中小企業局和國開行浙江省分行,通過設立風險評估決策委員會對平臺成員進行審查推薦、讓平臺成員之間進行擔保和反擔保、設立風險準備金等一系列措施,為融資平臺裝上了三道安全閘門,以保證信貸資金高效、安全地使用。
數據顯示,2009年通過省中小企業創業融資平臺,國開行浙江省分行共發放基準利率貸款19批,總額39135萬元,受益的民營中小企業達242家。截至2009年12月30日,通過省中小企業創業融資平臺,國開行浙江省分行累計向成長型中小企業發放基準利率貸款達9.7億元。
此外,浙江省正在搭建中小企業信用社會化服務平臺,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和信息系統,建立區域化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積極探索銀行與擔保機構的合作機制,力求通過政府引導,將更多的社會擔保機構納入到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的體系中來,并鼓勵更多的私募基金和風險投資機構對民營中小企業發展的提供支持。
三、進一步緩解民營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建議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寬融資渠道
要解決民營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必須拓寬其融資渠道,加大直接融資力度。主要可以通過幫助民營中小企業發行債券、利用民間資本建立小額貸款公司和社區銀行以及對小額貸款進行風險補償等方式來實施。
(1)發債融資。探索建立民營中小企業上市育成系統,穩步推進民營中小企業產權交易市場試點。首先,要積極推動民營中小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推薦上市。其次,根據企業自身發展的特點和需要,適時發展為其服務的小額資本市場。
(2)小額貸款。有效利用數量龐大的民間資本。浙江的民間資金十分充足,但由于管理不善,并沒有完全轉化為資本優勢,這就需要政府在民間資本與民營中小企業之間搭起橋梁。小額貸款公司和社區銀行就是很好的嘗試。
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小額、分散”的原則發放貸款,但其利息率必須小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4倍。對于那些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的民營中小企業來說,小額貸款公司的出現無疑是他們的“福音”。國家批準在浙江進行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后,浙江各地小額貸款公司紛紛成立。
相對于大銀行,社區銀行扎根當地,易于了解附近民營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降低了信息不對稱的程度;放貸之后也能相對容易地監督貸款使用情況,減少了資金風險,降低了對民營中小企業放貸的管理成本。在浙江這樣的民營經濟發達地區,可以相對放松金融管制,引導民間非正規金融機構發展成社區銀行。浙江的泰隆銀行、稠州銀行就是很好的范例。
(3)小額貸款風險補償。為解決企業特別是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浙江省加強政府、銀行、企業三方面的溝通交流,建立了民營中小企業風險貸款補償機制。早在2005年浙江省就正式出臺了《浙江省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試行辦法》,安排風險補償基金,主要用于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當年新增民營中小企業貸款而產生的風險進行補償,也可以用于對民營中小企業增加貸款較多、風險控制較好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獎勵。
截至目前,浙江省已有61個市縣承諾出資開展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工作,各地方承諾配套出資金額進一步增加,進行風險補償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范圍進一步擴大。在此基礎上,浙江省2011年將改進民營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考核辦法,完善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使用制度,以增強銀行向小企業放貸的積極性。
2、構建合理的征信系統
廣泛的征信系統可以降低銀行對民營中小企業的貸款成本。中國人民銀行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建立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截至2005年4月底,共收錄借款企業462萬戶,人民幣貸款總額16.3萬億元,約占全國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近90%。
我國目前主要只有人民銀行的公營征信系統,由于受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限制,系統中民營中小企業的信用資料相對不健全,雖然也出現了私營征信公司,但數量有限,并未形成有效競爭。因此,我國應進一步完善公營征信系統,積極構建私營征信系統,并加強公共征信系統和私營征信系統的聯系,消除民營中小企業與外部投資者間的信息不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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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 融資難 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276.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4)08-060-02
目前,國內大多數中小企業存在管理水平低、市場競爭能力弱等一些不容忽視和回避的問題,同時又面臨融資難的困擾。下面通過對國內中小企業融資難原因等四個方面分析,探討研究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建議和對策。
一、國內中小企業融資難原因分析
國內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涉及三方即中小企業本身、金融市場、政府,三方任何一方表現出不配合、不協調、不給力,都會影響中小企業融資,其具體分析如下:
(一)從中小企業三個發展階段來分析
1.初創期中小企業融資困境。這一時期的中小企業一般規模較小、固定資產少、流動資金匱乏,其凈資產收益率也往往為負,因而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可能性較低。
2.成長期中小企業融資困境。這一時期的中小企業需要募集大量的資金進行項目投資或技術改造,而大多數中小企業無法提供銀行看重的正規的財務報表等相關“硬信息”,從而限制了銀行對其融資。
3.成熟期中小企業融資困境。這一時期的中小企業是最易融資的時期,但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和開拓新市場的資金缺口仍比較大,卻由于銀企信息不對稱和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等因素的影響,造成企業可能過多進行無效投資,甚至出現過度融資,導致在遇到市場波動或銀根緊縮時陷入困境。
(二)從中小企業管理制度建設來分析
1.沒有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對于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中小企業來說,將企業的產品率先推廣出去、提前搶占市場的有利地位才是頭等大事,使經營者在潛意識里忽視了管理制度的建設,一旦外部大環境發生變化,企業的生存處境危機便會凸顯出來。
2.沒有明確戰略發展方向。以民營經濟、私有制為主的國內中小企業,管理隊伍大多為家族成員,企業主的個人發展思路,變成了企業的發展思路,經營決策者大多只注重眼前利益,造成很多中小企業“有戰無略”的局面。
3.沒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中小企業經營規模小,家族式的經營管理模式普遍存在,這些沾親帶故的財務人員只會遵從企業經營者的意愿去做賬,財務信息失真,銀行因此不愿冒險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
(三)從銀行所需的“硬信息”條件來分析
1.獲取中小企業“硬信息”成本過高。中小企業所能提供的財務信息、抵押資產這一類相對容易獲取的“硬信息”是對企業經營狀況、資產規模、發展前景等情況的真實反映,金融機構很大程度上依賴于這類“硬信息”,但其獲取成本過高,加大了企業的融資成本費用。
2.中小企業“軟信息”獲取困難。中小企業“軟信息”,來自于企業主的性格、生活習慣及企業文化、商業信用、與供應商及客戶的關系、社會形象等,銀行憑借此類信息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抵押物和擔保能力作出準確的評估,以此把銀行所要承擔的風險降到最低,但要獲取此類信息較“硬信息”更難。
3.中小企業“軟硬信息”之比較。中小企業“硬信息”有量化的數據及報表作比較分析,而“軟信息”屬于定性化的信息,無法采用標準化來評估,然而“軟信息”對企業貸款決策作用更大,更關乎到“硬信息”的真實存在,這就是由表及里的內在關聯所在。
二、國內中小企業融資難源于金融體系存在的缺陷
國內現有的銀行體系是以大中型銀行占據主導地位的,中小型金融機構處于非主流地位,金融體系存在的缺陷影響著中小企業的正常融資,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中小企業的不平等待遇
國內的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現行的貸款條件、選貸環節限制了它們為中小企業服務的能力,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被銀行拒絕貸款的比率遠遠超過大中型企業,這是由于服務中小企業的成本過高、收益率低、風險大,很多銀行信貸部門覺得與其做這么多中小企業業務,不如做幾家大客戶來得劃算,正是由于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貸款設定的條件苛刻,才會導致對中小企業的不平等待遇出現。
(二)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成本較高
實施中小企業信用評級的成本較高,首先,各主管部門各司其職,不能形成一個有效統一的監管體系;其次,國內信用評級機構公信度較低、行政色彩濃厚并過度依附于各自的監管部門,難以保證公平公正的原則;再次,國內信用評級標準主要以定量指標為主,對大、中、小企業采取固定指標的形式,這樣的方法對于中小企業來說顯得不盡合理。
(三)解決銀企之間信息不對稱的成本較高
由于缺乏有關中小企業客戶風險的足夠信息,銀行不能對企業作出適宜的風險評價。如果要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銀行的貸款成本和監督成本必然上升,這是因為銀企之間信息不對稱的成本過高,中小企業與銀行溝通不到位。
三、國內中小企業融資難缺少政府扶持力度
長期以來,國內對中小企業發展尚未形成較為完善的政府部門扶持、法律保證、財政資金支持的體系,這是中小企業為什么融資難的癥結所在:
(一)法律法規體系的不完善
相比發達國家或地區,我國在資金、稅收、人才、技術等方面,政府都設有獨立的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給予中小企業大量幫助,盡管2003年國家實施并頒布了《中小企業促進法》,但是在內容上缺乏具體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應的配套法規和長效機制,比如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國民待遇”的特殊政策,廣大中小企業卻享受不到,不同程度地傷害了中小企業融資的積極性。
(二)缺乏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金融體系
當中小企業融資難受到市場失靈的影響時,由政府成立專門的機構來干預市場具有明顯的提高整體福利水平的效應,面對市場失靈,政府如不出手相救,很多弱勢中小企業便會紛紛倒閉。可見成立政策性金融機構顯得如此重要,盡管有些銀行設立了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的部門窗口,但真正意義上只是應對政府的號召,其業務放貸量遠不及對國有大中型企業,在政府主導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仍是空白。
(三)抵押擔保制度存在不足
目前,銀行愿意接受的抵押品多為有產權的房屋和土地、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大宗固定資產,然而中小企業自身用于抵押的資產不足,再加上符合條件的擔保人或機構太少,整個社會的信用擔保體系不成熟、不完善,中小企業落實第三方擔保人時,往往很難找到滿足銀行要求的、合適的第三方保證人,因而拖累了中小企業信貸。
四、緩解國內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建議
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需要完善自身建設、改變傳統觀念、加大扶持力度等,形成企業、金融機構、政府多管齊下的態勢,在現有的中小企業融資模式上、手段上,進行大膽創新,為積極尋求適合于國內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的特色之路作出努力:
(一)企業根據不同發展階段選擇融資方式
1.初創期中小企業融資策略。初創期的中小企業在依靠團隊、家庭、朋友開展內部融資的同時,可尋求天使投資、民間借貸、政府資助等。中小企業在初創期的融資需求呈現出資金需求持續性強、頻率高、單次融資量相對較小的特征,而天使投資則可以滿足其要求。
2.成長期中小企業融資策略。這一階段的中小企業更愿意采用債權融資方式獲得短期周轉資金,其融資形式也趨于多樣化:一是債務籌資。在保持合理的資產負債率的前提下,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是最直接、簡便的方式。二是股權籌資。通過吸收其他投資公司及私人投資者入股,通過建立合理的持股方式、激勵體系與風險分擔機制來進行風險融資。三是創業板上市。為成長期中小企業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上市平臺,可以有效降低投資者和企業之間由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風險與交易成本,是這一階段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最佳選擇。
3.成熟期中小企業融資策略。成熟期中小企業可以選擇證券公募、私募,也可以利用商業銀行貸款、融資租賃、發行企業債券、增發新股、新股配售等方式進行籌資,融資過程只需對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內源融資與外源融資進行合理調整與分配,就能達到融資的預期目標。
(二)加強中小企業自身制度建設
1.建立健全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要用科學有效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解決中小企業資金規模小、管理不科學、信用等級差、財務報表不真實等問題,全面樹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思想,改變長久以來重經營、輕管理的經營理念,嚴格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適合于企業自身需要的各項管理制度。
2.明確企業的戰略發展方向。中小企業明確自己未來在市場中的戰略發展方向,要結合自身產品的實際,為企業的發展尋求定位,走“小而專、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之路,靠產品的專、精、特、新來占領市場,提升企業產品市場競爭力。
3.規范財務管理制度。中小企業財務部門應聘用具有任職資格的會計人員,杜絕財務部門的家族式管理,企業根據《會計法》、《會計制度》等法規的要求,建立規范的財務制度、審計制度、資產管理使用制度等一系列基本制度,以此保證會計工作的正常進行,并為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必要的保證。
(三)改變傳統金融服務理念多方面拓展融資渠道
1.提高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水平。銀行要以融資企業長遠的經濟效益而不是目前的規模效益為放貸依據,在信貸資金和金融服務上,對中小企業實行與大企業一視同仁的政策,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都應建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完善中小企業授信業務制度,逐步擴大中小企業中長期貸款的規模和比重。
2.降低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成本。首先,加強行業的統一監管。用法律來保證信用評級機構的公正性,用法規約束評級機構的行為,用針對性的評級標準實施行業統一監管。其次,建設高水平的專業信用評級機構。目前以中小企業為重心的評級機構更是缺乏,因此,建設一批高水平的專業評級機構,將會有力地推動整個行業的發展。再次,對信用評級方法進行創新。建立不同的信用評級體系,特別是評級指標的選取,是當前評級方法創新上應注意的問題。
3.加快建立多元化的直接融資渠道。根據中小企業規模不同、發展方向不同、融資需求不同等情況,擴大中小企業債務融資發行規模,推進完善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集合信托和集合票據的試點工作;加快推出創業板和中小板的頻率,降低創業板和中小板入市門檻,尤其是創業板與中小板的上市門檻條件和主板幾乎沒什么差別,應放寬兩板的限制,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打通各個環節,開辟多種渠道。
4.依靠多元化的無形資產質押來拓展融資渠道。從政府層面來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評估管理體系,拓展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目前適合中小企業用來質押的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特許經營權、著作權等一系列知識產權,中小企業可以將這些知識產權出質給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取資金。
5.發揮信息服務作用解決銀企之間信息不對稱。信用信息服務在中小企業融資中起著決定性作用,只有解決銀企之間信息不對稱,方可化解一方有閑置資金無處放貸,另一方尋求資金無處借貸的兩難困境。國內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應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在工信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等部門的配合下,通過收集與共享中小企業信息,銀行應該積極主動利用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系統,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6.通過降低抵押擔保門檻加大信貸產品創新。中小企業沒有固定資產抵押物或抵押物價值不足,這就需要各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量身定制合適的金融信貸產品,鼓勵經營狀況較好、資信度較高的企業之間互相擔保;同時進一步完善財產和貨物抵押認定辦法,降低抵押擔保門檻,推出賬款質押、動產質押、股權質押、知識產權質押多種適合于中小企業信貸需要的抵押質押方式。
綜上,緩解國內中小企業融資難包含許多復雜、難以化解的因素,作為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從加強中小企業自身建設、創新金融市場機制、發揮政府引導作用三個方面入手,這三個方面政府的作用至關重要,以中小企業融資市場化運作為前提,實現市場有效地對資源進行配置。通過出臺支持中小企業金融、稅收、信用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創新融資模式、拓寬融資渠道等,在改善政府調控宏觀經濟職能的同時,切實推進緩解國內中小企業融資難工作的全方位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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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在我國社會和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中小企業可以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的試驗田,中小企業可以培養更多具有開拓精神的企業家,在優化資源配置、提供個性化服務、制度創新、活躍市場等方面都功不可沒。具體而言,中小企業對我國社會、經濟具有主要作用表現在促進國民經濟增長、擴大社會勞動力就業、促進生產加工方面技術創新、增加我國貿易出口、平衡區域經濟的重要杠桿等方面做出卓越的貢獻。例如:在貿易出口方面從加入WTO以后,出口年增長率達到28.8%,凈出口對GDP增長的貢獻率從最初的1%升至21.5%;近年來,我國的經濟增長中有8%左右是來自于出口貿易增長,而中小企業的出口總額占全國68.3%,其中紡織、輕工、服裝、五金、玩具等方面的出口產品,基本上都是由中小企業生產制造。
資金是企業的“血液”,融資是影響中小企業生存與發展的根本性問題。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基本情況和特點表現為:內源融資份額較大,間接融資仍是中小企業主要的外部融資來源,直接融資逐漸成為中小企業新的融資渠道,創業投資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等特征。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據中商情報網統計,2015年末,全國工商登記中小企業超過2000萬家,個體工商戶超過5400萬戶,中小企業利稅貢獻穩步提高。中小企業發展在國民社會經濟中具有重要作用,不但能夠穩定國家稅收,促進經濟發展,同時也能夠增加就業崗位,加快技術發展。但是我國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均為小規模經營,因此經濟風險抵御能力比較差,加之現階段我國信貸金融制度體系不夠完善,導致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普遍存在融資難問題。雖然目前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對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的燃眉之急有所緩解,但是并沒有徹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尤其從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爆發之后,在員工工資上漲、人民幣匯率升值、?濟持續下行等因素的影響下,進一步加劇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
1.內源融資現狀
從當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實際情況來看,很多中小企業都是通過自身積累來實現融資,少數企業通過股票和債券的方式來進行融資。但是依靠自身積累這種傳統的內源性融資已經無法滿足現階段中小企業發展的需要,中小企業急需要擴大外源性融資來促進自身企業的快速發展,增強市場競爭力。
2.外源融資現狀
對于中小企業而言,外源融資最主要的形式就是股票融資和債券融資。但是我國的資本市場從開始到現在,上市公司的資格以及股票的發行量都與企業的自身規模及經營狀況有著緊密的聯系,債券市場同樣存在著這樣的問題。再者,我國的銀行業的貸款業務服務主要是針對一些大中型企業進行,很少涉及中小企業。
三、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分析
1.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
(1)中小企業自有資本不足。我國中小企業多屬民營或私營企業,由于成立時間短,規模小,自有資本偏少,因而抵御風險的能力較差。在調查中,有33%的企業認為融資難的主要原因是企業自身的問題,使得金融機構不愿對其輕易放貸。
(2)財務制度不健全?信用度低。許多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水平不規范,產生的信息不透明和信息失真,使金融機構對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無法真實辨認,嚴重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決策抑制了金融機構的放貸積極性。
(3)不熟悉融資產品。中小企業對融資的渠道單一,據統計:46.48%的被調查企業目前補充資金的渠道仍是銀行和信用社的貸款。
2.金融機構發展不健全,信用擔保機構發展不規范
企業和金融機構之間總是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使得企業信用缺失,為降低這種信用缺失,最簡單的方法是要求企業尋求擔保。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建立擔保機構是解決中小企業貸款問題的有效手段。但是,目前我國擔保公司在為企業擔保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例如:基層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發育緩慢,不能滿足眾多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的實際需要;具體運作、管理方式存在缺陷。擔保機構在具體的操作中往往會關照優勢群體,而忽略劣勢群體。金融機構對劣勢群體設置提高貸款擔保費用,提供再擔保等一些障礙。這樣就失去了金融擔保機構的杠桿作用,喪失了其存在的意義,嚴重影響企業融資。在我國的中小企業中因無法落實擔保,再擔保或因無法支付高額的擔保費用而被拒貸的比例在不斷增高。
3.國家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不夠,法律法規不完善
政府對中小企業提供的待遇往往不如國營企業,使得中小企業的經營、融資、發展處于不利地位。政府沒有從根本上賦予中小企業平等的生存空間、融資待遇和發展環境。另外,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和地區大多建立了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一整套法律、法規體系,而我國長期以來在這方面做得還很不夠;針對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法律執行環境有待改進,互聯網金融風險依舊存在。
四、國外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辦法
經過長期的摸索,發達國家特別是美國在完善的信用體系基礎上,己經建立起了一整套支持中小企業直接、間接融資的市場體系(主要包括信用機構、擔保機構、中小銀行、創業投資體系和創業板市場),以及政府政策支持與扶植體系,從而為中小企業提供了全方位的融資支持系統,有效地支持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日本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上也積累了不少成功的經驗。
1.美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辦法
美國對國內中小型企業的政策性貸款數量是有限的,占中小企業投資總額45%左右的資金來自中小企業主自身的儲蓄;13%左右的資金來自企業主親朋的借款。為了使中小企業得到民間資本的投資,中小企業管理局便成為了政府制定宏觀調控政策的主要途徑。美國中小企業管理局通過在國外設立推?映隹詰吶沙齷?構專門收集國外市場情況和經濟貿易情況,通過組織中小廠商出國舉辦商品展覽和出國推銷考察等方式,幫助中小企業擴大出口。與此同時,美國小企業管理局還采取了向小企業主直接貸款或者同銀行共同發放貸款,批準、管理和資助向小企業投資的私人公司,幫助小企業獲得它們應分得的一部分政府合同和政府剩余財產等一系列為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做法。
針對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中小企業融資的困境,2012年4月初,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頒行的《創業企業扶助法》(JOBS Act,即“喬布斯法”)試圖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喬布斯法涉及多項證券監管改革措施,整體基調是放松監管,這與當時全球金融監管普遍加強的趨勢是有所不同的。
2.日本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辦法
戰后日本中小企業發展很快,需要大量的融資,但由于財務上的原因,向銀行貸款通常需要抵押和擔保,因而遇到很多困難。為此,日本政府制定了《中小企業基本法》,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扶持。
(1)設立專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政府金融機構。主要有:國民金融公庫(1949年根據《國民金融公庫法》由日本政府出資建立)、中小企業金融公庫(1950年根據《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法》由日本政府出資建立)、商工組合中央金庫(設立于1936年,目的在于促進中小企業等協會團體及其成員的企業金融順暢運行。金庫由政府和中小企業等協會團體共同出資組成,對團體所屬成員提供無擔保貸款、貼現票據)、環境衛生金融金庫(1967年,由日本政府出資設立,目的在于提高與環境衛生相關產業的衛生標準,促進這些行業中小企業的現代化水平)、沖繩振興開發金融金庫(設立于1976年,除了經營一般的金融業務外,主要對從事與日本落后地區開發有關的各項經營以及對地區的產業振興做出貢獻的企業或個人給予優惠貸款,并為本地區開發籌措資金)。
(2)通過各種渠道,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的問題。主要包括:①設立中小企業振興事業團,由該團負責提出意見,將公庫的錢對中小企業進行低息或無息貸款,幫助中小企業實現生產和經營現代化;②幫助中小企業合并組成大型公司,擴大生產規模。對需要的資金,經主管大臣同意,中小企業振興事業團可給予企業合并資金專項貸款,年息2.7%,期限12年;③實行出口損失預備金制,允許中小企業在出口利潤中留出5%作預備金,5年不交稅。如有虧損,可以抵補;④政府設立中小企業海外市場開拓準備金,幫助中小企業解決海外市場調查和推銷產品的部分費用;⑤提供改進技術和生產設備的部分資金(補助金)。
事實證明,日本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對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促進中小企業的現代化、消除經濟二重結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五、國外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對中國的啟示
中國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是接受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大型商業銀行貸款。自國家《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實施以來,國內銀行業率先推出了各類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產品,成為中小企業發展融資的主渠道,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特別是東中部和沿海地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我國應借鑒國外經驗,在繼續支持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大型商業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同時,大力發展中小金融機構,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境。
中小企業是國家經濟的柱石。改革開放來,我國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迅速,取得了重要的成就,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力量。截止至2009年9月底,全國工商登記企業1030萬戶(不含3130萬個體工商戶),按現行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測算,中小企業達1023.1萬戶,超過企業總戶數的99%,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左右,繳稅額為國家稅收總額的50%左右,提供了近80%的城鎮就業崗位。
盡管中小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功不可沒,但是,多年來,中小企業一直面臨著諸多的問題,其中比較明顯問題之一就是融資難的問題。據中國國家信息中心和國務院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等機構的調查,中小企業短期貸款缺口大,長期貸款更無著落。81%的中小企業認為,一年內流動資金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滿足需要,60.5%的中小企業沒有1-3年中長期貸款。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嚴重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客觀上阻礙了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綜合國力的提高。
二.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業內部自身方面
1.中小企業的體制不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銀企關系中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給銀行造成嚴重的損失風險,影響銀行給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積極性。很多中小企業,尤其是私營企業仍然沿用的是經驗式和家庭式的管理方式,缺乏科學決策機制,且內部管理混亂,財務制度不健全,更無法為銀行提供完整的財務表和信息資料。為避免信息不對稱可能導致的逆向選擇或道德風險,銀行對中小企業的審查格外嚴格。在嚴重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銀行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必然采取慎之又慎的態度,采取嚴格的審查標準。這樣,很多中小企業不能獲得銀行提供的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就在情理之中了。 2.企業信用觀念淡薄,失去了銀行支持的信心。企業法人個人信用程度低,造成企業信用行為扭曲,存在著逃債、賴債、甩債等觀念;企業歷史客觀原因,表現為企業信用觀念差,一些企業負債大,包袱重,還貸難度大,企業主觀不存在逃債意識,企業法人一直對無力還貸深表對金融部門的歉意。這種情況在現代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中越來越成為一個影響銀行在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時考慮的因素。在信用環境比較好的地區,那些效益好的中小企業紛紛成為銀行競爭的重點,中小企業融資也就并非難事。 3.抵押擔保能力不足,不能為銀行提供完整的信貸手續,影響中小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融資的成功率。抵押擔保難是制約中小企業取得貸款的主要問題,在私營中小企業中表現尤為突出。一些企業的發展現狀和前景都是好的,于是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等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發放的貸款必然以抵押、擔保貸款為主。但是銀行在對其進行考察時,企業缺乏必要的抵押品和沒有擔保,往往受制于中小企業無法提供正常的擔保信貸手續而不能夠對其進行融資,必然形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狀況。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外部成因
1.資金的供給和需求不平衡。沒有建立完善的金融體系,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不暢通。現階段中國金融市場還是以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為主的間接融資比較發達的間接融資體系。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資金余缺問題通過銀行來調劑解決,銀行在此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由于我國金融體系的建設剛起步不久,金融機構與金融體系的完善尚在過程中,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導的“大金融”很難滿足“數量少,批次多”的中小企業的需求。
2.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在信貸管理上推行了統一授信制度,風險管理強化,考核力度加大,銀行貸款更加謹慎。目前,商業銀行加大了對基層行的考核力度,對信貸人員實行以資產質量為主要指標的考核,實行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度,這就形成了在貸款管理上只有責任而沒有利益,從而使得銀行信貸人員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產業“懼貸”心理。依法收貸環境差,削弱了銀行放貸積極性。
3.中小金融機構不夠發達,沒有形成面向中小企業的具有專業性質的中小金融機構體系,導致對中小企業提供的服務不全面,沒有針對性。從而加大了銀行發放貸款的風險,增加了中小企業融資的成本,打擊了中小企業融資的積極性。
4.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夠。政府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力度不夠,迄今為止未出臺一部完整的有關中小企業的法律,導致各種所有制性質的中小企業在法律和權利上的不平等。近年來這一方面有所改善,但是,由于發展時間短,缺乏成熟經驗等原因,許多擔保機構存在這樣或那樣問題。
三. 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對策及建議
(一)提高我國中小企業自身素質
中小企業獲得金融支持的前提是自身有較高的信用度。中小企業借款難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究其原因,與其自身存在的不足有較大的關系,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人們提出種種建議,然而,任何方面的加強與完善,都取代不了中小企業的自身發展和自身信用度的提高。
1.提高融資能力。一是企業應實行嚴格預算控制制度,建立一套資金需要量的預測辦法,使預算管理貫穿于融資管理的全過程;二是加強融資活動中成本控制,要考核成本完成情況,建立融資管理人員責任制;三是要建立一套有效運用資金的方法,加強內部管理,把有限的資金用活用好、用出效益。
2.加強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一是要提高企業經營管理者的素質,經營管理者應熟悉金融政策,學習金融知識,運用現代金融知識結合自身條件,爭取合適的銀行融資;二是企業要把握住產品經營壽命周期,在產品市場飽和之前,及時進行技術改造、設備更新,使產品不斷更新換代,提高質量,降低成本,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穩定健康的發展。
3.強化信用觀念,構筑良好銀企關系。有些中小企業沒有長遠眼光,為了減輕一時債務負擔,不還貸款本息、逃債、廢債,嚴重損害了企業信譽形象,破壞了銀企關系。為此,中小企業必須強化信用意識,保全銀行債權,盡量按時還本付息,有困難時與銀行協商解決,
(二)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力度
1.金融機構要提高服務水平。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轉變觀念,轉變工作作風,深入企業,認真聽取企業的反映和要求,了解和掌握中小企業的需要;要充分利用銀行點多面廣、信息靈通的優勢,及時為中小企業提供市場信息;要積極參與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的建設,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擔保難的問題;金融機構可以拓展相應的銀行中間業務,使企業迅速籌措到生產經營所需的短期資金,緩解資金困難。依據國家政策,落實和完善的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機制。
2.建立和完善與中小企業發展相適應的金融機構體系。一是國有商業銀行要成立專門的中小企業信貸部,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授信業務制度,并拓展面向中小企業的存貸款業務,根據中小企業資金需求時間緊、時效強的特點,公開信貸政策,簡化業務程序,對一些經營基礎和財務制度計劃比較好的中小企業實行綜合后單項授信,在額度之內優先辦理;二是合理調整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的信貸投向,突出支持地方小企業的重點,使中小金融機構充分發揮支持中小企業的主渠道作用;三是適當建立面向中小企業的小型金融機構,可以建立中小企業發展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應根據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政策及產業結構的調整方向,通過各種貸款引導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三)完善政府服務職能,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更多機會
轉換政府職能,由過去的單純管理型逐步向服務型轉變,理順政企關系,積極疏通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建立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各級政府應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立從政策上引導、由企業自主決定破產、兼并、變賣等改制方式的機制。引導和鼓勵發展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各類中介機構,給予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相同的國民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現階段我國的中小企業主要還是通過銀行貸款來獲得發展資金,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抵押貸款以及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惜貸行為,實質上都是因為中小企業自身信用制度的不完善所造成的。誠然,規范建立正規的金融市場,建立與之相符的各種機構等等,可以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那只是外部的因素去影響和促進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解決,要真正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還要從中小企業自身出發,去完善和建立健全自身信用,從而從根上去解決融資難的瓶頸。
(五)金融機構轉變觀念,創新金融產品
金融機構要實轉變觀念,突破傳統觀念和制度的障礙,加快信貸管理體制的改革,適應民營經濟發展。金融機構還應創新工作思路,吸納推出國際國內先進的金融產品如專利貸款,品牌質押貸款等業務,同時改進貸款決策程序,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的信貸審批機制,更好的促進中小企業健康快速發展。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難通常與地方經濟環境和信用環境都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在進行中小企業融資方面可以依據地方特點進行重點創新。一是注重新融資方式發展在當地的群眾基礎,重點因勢利導,去蕪存精;二是推動和構建良好的地方信用環境形成機制;三是大力引導和鼓勵具有地方特色的新興融資方式的發展壯大;四是規范新興的融資方式,從地方法規和政策層面保障其健康有序的發展;五是強化當地銀監會和央行把控地方總體信用風險的能力,確保地方金融體系的和和諧發展。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需要政府部門、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和社會中介組織等有關各方的共同努力。中小企業自身要通過改善經營管理、改進生產技術、提高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能力,逐步增強對信貸資金的吸引力,堅持誠實守信,提高資信度,依靠良好的信用、真實的信息贏得銀行的信任和支持。有關中介組織,要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服務,幫助中小企業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問題,更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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