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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6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7168(2013)05-0094-06
一、合作治理:公共服務治道變革的應然選擇
合作治理源于的“合力”思想,認為社會發展是不同力量共同作用產生合力的結果,并強調個體分力的主觀能動作用,體現了整體與局部不可分割的關系特征。正如恩格斯所說,“歷史的最終結果是從許多單個意志的相互沖突中形成無數相互交錯的力量,由此產生的合力創造出來的”[1](p.697)。 基于合力思想,社區公共服務治理存在多個“分力”,即指政府之外的所有社區內主體,包括社區企業、社區自組織、志愿性社團、協會和居民個人等獨立于政府組織之外的廣大經濟生活領域和公民生活領域。這些主體在承接政府服務職能和促進公共利益實現方面有著自身獨特的優勢,經過多方協調會形成推進社區公共服務發展的“合力”。合作治理實質是治理理論的一個分支和應用。治理的核心特征是多元主體合作共治,本質在于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它強調權威中心的多元化,主張管理對象的參與和國家與社會的合作,模糊公私機構之間的界限,強調多元主體的責任,追求政府職能履行手段的多樣化。20世紀90年代,治理理論的興起和民主行政理念的踐行,公共服務市場化和社會化改革已成為多元主體合作治理的發展趨勢。
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是社區民間社會力量和公共權力共同參與公共服務治理的一種模式,它是“政府與社會力量平等合作組成的網狀管理系統”[2](p.22)。政府與其他主體各司其職,擁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合作的主要方式是平等協商,通過“自由平等的討論、對話和爭辯,在此基礎上形成決定在實質上符合大多數居民的利益,而不是形式上體現公民的意志”[3]。合作治理體現了政府與社會的一種新型互動的關系。它打破了公共政策目標的單一性,使其走出對上負責的單線性關系狀態;治理主體不再依靠權力直接作用于治理對象,政府權力的外向功能削弱;行政權力不再服務于抽象的公共利益,而與權力持有者的道德意識相關聯[4]。
中國在走向現代性社會結構中呈現出“利益多元需求、權力分散制衡、組織異質獨立”[5]等因素,形成排斥單一性和獨占性機制的強烈訴求,“社會”開始成為資源供給的有力潛在力量,開始提供影響個體生存和發展的機會,傳統的政府單一供給模式越發難以適應[6]。社會因素作為公共服務供給體系的重要主體,促進了治理機制的轉變。萊斯特·M·薩拉蒙的第三方政府理論①和奧斯特羅姆夫婦的多中心治理理論②強調,需要借助多樣化的權力和組織形成多中心治理機制,解決不同范圍的公共治理問題。因為社會組織具有“解決社區問題的專門知識并根植于基層,可以對居民的需要作出適當和如實的反映,促使社區成員參與切身利益相關的決策和資源分配”[7]。隨著公民社會的發展和日益成熟,要關注的焦點將不再是政府中心這一前提下如何擴大社會的參與,而是打破政府單極治理,確立多元共存合作治理的新格局。
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和社會管理制度的變遷,給社會組織的成長帶來巨大的發展空間。“社區制”的改革為社會組織參與社區公共服務提供創造了良好的制度環境。同志在十報告中提出,“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中央高層決策為社會組織參與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指明了發展的方向。當前,社區已成為多元主體利益博弈的公共空間。社會轉型期,城市失業和弱勢群體利益維護等問題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落到社區,加大了社區公共服務建設的難度。合作治理所具有的彈性化、互和反思理性等特征更好地應對了轉型期社區公共服務問題的復雜性、多樣性和動態性特征。因此,推進社區公共服務的合作治理,更好地滿足居民的多元化需求,既是政府職能轉變的目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現有文獻對公共服務的合作治理大多數是社會宏觀層面的定性研究,把政府與社會各主體的合作關系置于社區的微觀層面的定量研究較為薄弱。因此,本文通過對長沙市的實證調查,對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實踐進行實證層面的解析,嘗試通過建立結構方程模型深入剖析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的影響因素和影響機理,期望可以為合作治理實踐的有效開展提供一些可行性的數據支持和對策建議。
二、研究設計及變量測量
(一)數據來源及其描述
本文所依據的數據資料來源于2011年筆者在長沙市所作的“居民參與社區公共服務的行為意向與社區公共服務滿意度”的調查。調查采用多階段抽樣法。第一階段采用分層簡單隨機抽樣在長沙市抽取3個區(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第二階段用簡單隨機抽樣法在所抽取的各區中抽取2個街道;第三階段按系統(等距)抽樣法抽取居委會;第四階段從各居委會中按間隔隨機抽樣的原則抽取家庭戶;第五階段在抽取家庭戶樣本后,從所抽的每戶家庭中抽取一個生日距8月1日最遠的那個成年人作為調查對象,構成調查對象最終樣本。考慮到樣本總體的規模、抽樣的精確性、總體異質性程度以及研究者所擁有的經費、人力和時間等因素,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500份,回收問卷476份,回收率達95.2%;對原始問卷進行邏輯和幅度檢查后,去掉廢問卷34份,還有442份,因此最后有效回收率達88.4%。使用數據錄入軟件EPIDATA3.1雙份錄入進行質量核查,有效地保證了數據錄入的質量。
(二)變量選擇及其測量
學者對政府與社會組織關系的研究影響較大的是庫勒(Kuhnle)和賽勒(Selle)。他們把“溝通與交往”以及“財務與控制”作為測量指標,將兩者互動關系劃分為整合依附型、分離依附型、整合自主型和分離自主型四種模式[8](p.30)。本文參考庫勒(Kuhnle)和賽勒(Selle)的觀點,結合我國國情,從上級支持、控制狀況、溝通狀況和交往狀況建立指標體系對長沙市社區公共服務政府與社區合作治理的實踐進行測量。為了測試問卷的信度和效度,在正式進行問卷調查之前進行了試調查。
表1對本文分析中所使用的觀測變量進行了說明。上級支持的觀測變量包括資金來源、場地提供、政策支持及技術支持;控制狀況的觀測變量包括自治性組織數量、自治組織財務處理權、人事任免權和法人代表比例;溝通狀況的觀測變量包括遇到問題是否會找組織、選擇的組織類型、不找組織的原因和組織是否給予回應或解決;交往狀況選取的變量包括對組織工作熟悉程度、與社區工作人員相處狀況、對社區組織的認識和對社區公共服務的滿意度。為了使得測量指標具有可比性,在相同尺度下對原始代碼進行了重新賦值,量表問題按照正向從小到大進行賦值(參見表1)。
三、社區公共服務的合作治理:現實層面的解讀
(一)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現狀之考察
社區公共服務建設的目的是要平等地解決社區成員的基本生活問題、改善居民生活狀況和造就心理健康且有能力的社區居民[9]。合作治理把社會組織視為與政府平等合作的伙伴,它超越了政府過程的公眾參與,打破了公眾參與政府過程的中心主義結構,它“不僅拒絕統治型的集權主義的政府中心主義取向,也不贊成旨在稀釋集權的民主參與型的政府中心主義取向”[4]。自愿的合作可以創造出個人無法創造的價值,無論他多么富有和精明[10](p.215)。社區公共服務只有引入市場和民間組織,努力引導每個人參與供給過程中的對話和協商,提供主體才可以在政策制定前更多地了解社情民意,同時也加強了居民對供給主體的參與和監督。合作治理的實踐增進了公共服務供給過程中的公開、透明、回應性與責任性。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的實踐到底是現實的圖景抑或是一種烏托邦式的幻景?我們借助于對長沙市的調查來實證解析合作治理實踐狀況。表2是根據表1測量出的各項指標有序分類變量的所有類別頻數和頻率,1、2、3分別代表各項觀測變量的賦值類別。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長沙市各級政府把社會組織作為推進社區公共服務的新視野和生力軍,走在社區公共服務治理改革隊伍的前列。如天心區出臺了《天心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對申請成立的社區組織,實施降低門檻、減少登記環節、簡化工作程序等,為社區組織的發展擴大了成長的空間。經過十幾年的發展,社區組織在數量上達到了一定的規模,總類日漸豐富,管理體制一直追求創新,服務水平不斷提升。社區各類組織參與民生服務工作,發揮了自身獨特的優勢,有效地緩解了服務供需失衡的矛盾,減輕了政府財政負擔,成為政府職能轉變的有效載體。但由于我國一元統攝的歷史傳統和總體格局的社會沿襲,政府與社區組織仍然是“操作性和逐步浸入式的關系”,難以形成有效的合作機制,社區社會組織仍是在地方政府控制的夾縫中發展。
由各觀測變量的類別頻數和頻率分布可以看出(參見表2)。首先,在上級支持方面,社區組織的運作資金大部分來源于政府財政撥款和補貼(624%),對政府的依賴性比較大;其余為服務的自主收入、社會捐贈和其他。社區社會組織的日常辦公場地主要由區政府或街道提供(645%),在運營和管理過程中必然受到官方的隱性制約。其次,在控制權方面,雖然自發成立的社會組織數量比較多,但是,在抽樣調查的社會組織中,仍有相當一部分社會組織不具有獨立的財務處理權(35.6%)和人事任免權(37.1%)。從法人代表來看,社會組織在很大程度上為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政府職能部門轉制而來的官辦社會組織在人員配置上仍由行政指令安排,在財政上依賴政府,與上級行政主管單位保留千絲萬縷的關系。再次,在溝通方面,大部分居民遇到問題會找居委會、社區服務中心或其他組織來解決,但居民的問題仍有24.7%沒能得到有效解決。20世紀70年代末,在經濟社會體制改革浪潮的推動下,政府重新肯定了社區發展的意義,提倡發展“社區服務”,旨在利用社區資源、依靠社區力量來解決居民的生活服務需求,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構想。這為社會組織參與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提供了契機和成長的空間。第三部門具有廣泛的社會網絡資本,但受公民社會發育程度及其自身局部性、狹隘性的限制,供給功能尚且有限[11]。最后,從交往情況來看,大部分居民與社區組織和政府部門聯系頻率非常低。23.1%的居民對社區組織工作情況一無所知,57.0%的居民只了解一點。688%的居民認為社區組織代表政府部門的利益,成為政府的助手和派出機構,只有少數人(7.4%)認為社區組織代表居民利益,與政府是平等合作的關系。
(二)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影響因素之實證解析
本研究采用統計軟件為SPSS19.0,結構方程軟件為AMOS17.0對社區公共服務政府與社區合作治理的影響因素進行剖析。通過運用SPSS19.0對問卷的信度和效度進行檢驗,結果證明數據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模型包含個人特征、上級支持、控制狀況、溝通狀況和交往狀況5個潛在變量和20個觀測變量,年齡、月收入、文化程度、在社區居住時間是原因顯變量,上級支持、控制狀況、溝通狀況和交往狀況是結果潛變量。潛變量之間的路徑系數和觀測變量對潛變量的載荷系數(參見圖1)。
圖1合作治理影響因素結構路徑
從圖1模型擬合的結果來看,x2/df=2.3780.9,AGFI =0.963>0.9,RMSEA=0.06809,TLI=0.953>0.9,也說明模型擬合較合理。
從參數估計的結果來看,上級支持、控制狀況與交往狀況對合作治理效果的路徑系數在P為0.01和0.05的水平上均具有統計顯著性,說明這些變量對合作治理具有顯著的影響。其中,上級支持對合作治理的影響最大(Beta=0.974,P
溝通狀況中Beta=0.487,P=0.178>0.01,溝通狀況對合作治理效果具有顯著性正向影響沒有得到驗證。這說明政府部門與社會組織社區公共服務供給中,通過建立平等合作和良好信任溝通機制來提升供給能力仍未能發揮其充分作用。
各觀測變量對潛在變量的回歸系數均在0.5以上,表明測量模型具有較高的效度。在各潛變量因子分析中,不同的觀測變量起到的影響程度不同。在上級支持因子分析中,影響最大的是資金來源(路徑系數估計值為0908),其次為場地提供(路徑系數估計值為0.756)、政策支持(路徑系數估計值為0.732)和技術支持(路徑系數估計值為0683)。在控制狀況因子分析中,影響最大的是財務處理權,其次為人事任免權、法人代表和自組織數量。財務處理權和人事任免權系數為負,說明社會組織的財務權和人事權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上級政府的控制,也印證了前文的相關數據描述性分析。在溝通狀況因子分析中,居民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是影響溝通關系的最重要因素。在交往狀況因子分析中,對社區組織認識的載荷最大,且系數為負,表明目前我國社區組織得不到當地政府和居民的正確看待,在居民心目中,社區組織是政府職能部門一個分支,是完成政府下派任務的得力助手。某些地方官員甚至把民間社會組織當成與政府爭權奪利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危險因素,并通過法律、資金、政策等各方面限制其發展規模。在居民背景特征中,居住時間對合作治理的貢獻最大,表明居民在社區居住時間越長,越能促進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的發展。
四、結論及政策建議
在我國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的背景下,結合前人的研究基礎,通過對長沙市社區公共服務部門的實地調查資料,從上級支持、控制狀況、溝通狀況和交往狀況對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的實踐進行實證解析。
第一,通過數據頻數描述性分析,在社區公共服務治理中,政府與社會組織傾向于 “權威-依附”的權威型合作關系。不管是自下而上發展的民間草根組織,還是自上而下發展的官辦社會組織,其對政府都具有較強的依附性。由于權力、制度、資源的不對等,政府在社區公共服務供給中處于核心主導地位,這將會嚴重壓制社區組織自治的生存空間和自治能力的成長,有悖于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主體平等合作關系的構建和良性發展。
第二,通過結構方程模型的實證分析發現,上級支持、控制狀況、交往狀況對合作治理效果均產生顯著的影響,即政府對社區組織在人、財、物等資源的支持力度越大、減少對社區組織的控制、加強與社區組織的聯系,合作治理的效果就越好。上級支持因子影響最大,社會組織獲得上級部門支持越多,合作治理能力就越強。社會組織溝通狀況因子對合作治理的影響未被檢驗,表明政府與社區社會組織的信任、溝通以及協同解決問題的有效機制未建立起來。近幾年全國各級地方政府開展“政府上網工程”為居民參與公共服務供給提供了條件。但當今在社會公共資源的供給和社區認同極其有限的條件下,社區公共服務治理缺乏強有力的手段和居民的積極支持。在社區,不同文化背景和社會地位的人聚集在一起,缺乏必要的溝通與交流,容易引發各種社區矛盾。居民的多元化公共服務需求在既定的政治體制框架下不僅難以滿足而且無法有效地表達,如果沿用增強政府控制能力的行政命令來解決社區公共服務的問題,是難以奏效的。通過諸如“電子網絡”等公共平臺實現完全無等級的對話似乎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此外,不同的觀測變量對各潛變量的影響也具有差異。
以上分析表明,在我國諸多主客觀條件的限制下,要充分實現社區公共服務政府與社區的合作治理似乎是烏托邦式的理想情境。政府的權威性決定政策的制定和安排,社會組織與居民缺乏參與表達的能力和機會。政府與社會組織之間的合作主要局限于公共服務提供的具體操作性層面,缺少有效溝通的對話平臺,限制了公共服務供給的績效。如帕特南所言:“政府的效率與該地政府和社會的關系是橫向地組織起來還是等級化地組織起來的程度緊密關聯。”[10](pp.116117)因此,要真正實現社區公共服務平等的合作治理,就要沖破傳統政府與社會“中心-邊緣”的等級模式,建立“民主-平等”的橫向性合作關系,使社會組織能以平等的姿態與政府進行充分的協商、對話與聯合行動,并有能力共擔責任與風險。從“統制-服從”的權力關系到“政治平等”的權力關系的轉變,要求政道民主層面與治道民主層面的雙重改革[12]。相關職能部門必須建立居民參與的相關制度,完善居民參與角色制度化的規定,重點強化利益訴求表達渠道的暢通性建設,確保居民的組織化參與得到保障,也要為消解社會組織的“官民二重性”,實現其由“外生”到“內源”的順利轉型和拓寬成長空間創造有利條件。同時,政府要借助現代信息和通訊技術,建立與社會組織、居民之間在公共服務過程中廣泛的對話、溝通網絡,以打破時空、政府部門層級以及社區成員等級之間的限制,提高行政部門內外溝通效率,及時傳達各級政府的政策和施政方針,反映居民的利益訴求,從而提高公共服務過程中合作治理的反應力和回應力。此外,社區“自組織網絡”或“共同體”也要積極完善內部組織管理制度和運作機制,不斷提升參與和服務供給能力,增強組織體系的環境應變能力和穩定性。
本文對長沙市社區公共服務政府與社區社會組織合作治理的現狀及其影響因素進行了比較系統和全面的分析,實證調查與研究結論對湖南省或全國其他城市社區公共服務合作治理的推進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和實踐參考價值。由于主觀研究能力的局限性和客觀資源的有限性,研究結論的代表性和普適性仍需長期的檢驗。在今后的研究中,將擴大調研城市的數量和范圍,如東、中、西部的城市,進一步證實研究結果的外在效度。
注釋:
①薩拉蒙的第三方政府理論,旨在闡明政府把非政府組織作為合作伙伴之緣由。他指出,NGO參與公共治理,不僅可以增強政府提供公共福利的功能,同時避免了一個龐大的政府官僚機構的出現。
②奧斯特羅姆夫婦創立的多中心治理理論,其核心是在私有化和國有化兩個極端之間,存在其他多種可能的治理方式,并能有效率地運行。奧氏研究表明:與政府行政管理以及市場化方式相比,社區可以獨自更好地管理公共資源。一群相互依賴的個體有可能將自己組織起來,進行自主治理,從而避免搭便車、逃避責任或其他機會主義的盛行,以取得持續的共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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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城市社區 治理模式 創新路徑
一、城市社區治理模式創新內涵
1.社區治理的內涵
社區治理是指以社區地域為基礎,政府與社區組織、社區居民共同管理社區公共事務的活動,它體現為社區范圍內的不同主體依托各自資源而進行的相互作用模式。正如美國政治學學者埃莉諾?奧斯特羅姆所說“社區治理通過借助既不同于國家也不同于市場的制度安排,可以對某些公共資源系統成功地實現適度的開發與調適。它可以彌補國家和市場在調控和協調過程中的某些不足,成為國家和市場手段的補充”。
2.社區治理模式創新的內涵
所謂社區治理模式創新,就是一個改革過程,就是對社區管理公共事務的理念、方式、體制、制度等等進行重新設計和運行的過程。在社區的治理模式框架中,所有的內容發生了變更,都可以稱之為治理模式創新。如果我們結合熊彼特的“創新理論”,來考察社區治理模式創新,則社區治理模式創新可被定義為:引入新的治理因素或對原治理模式進行重構。
二、城市社區治理模式創新框架
城市社區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我國城市管理體制、民主政治建設、公共服務的供給與運行及社會穩定與發展,更涉及政府、市場和社會三元結構的關系調整。正如上文所說,社區治理中的任何要素發生了變動,都可以稱之為革新。因此,社區治理模式創新就是一個系統,是多維度的集合,其涵括的內容非常廣泛。根據治理要素的內容,筆者構建了城市社區治理模式創新的框架,認為社區治理模式創新,應該涵括治理目標的創新、治理理念的創新、治理主體的創新、治理結構的創新、治理方式的創新和治理過程的創新等若干層面的創新。
三、城市社區治理模式創新路徑
正如上文所說,城市社區治理模式創新是一個多維的架構,這個多維的架構,為社區治理模式創新提供了選擇路徑。
1.城市社區治理目標創新:構建社區善治的導航目標
社區治理模式創新,需要正確的目標引導。正確的目標,使社區治理模式創新有了方向,有了航標。筆者認為,我國社區治理模式創新的走向,應該是通過創新,實現良好的治理。因此,善治是社區治理模式創新的目標。那么何謂社區善治?所謂社區善治,就是長效的、良好的社區治理的治理。它是使社區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區管理過程,其本質特征就在于它是社區居委會與社區居民對社區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
城市社區善治的目標和測量指標至少應該包括以下基本要素:第一,合法性,即社會秩序和權威被自覺認可和服從的性質和狀態。第二,透明性,即社區信息的公開性。第三,責任性,即與某一特定職位和機構相連的職責及相應的義務。第四,法治,即所有人都依法行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五,回應,即公共機構和管理人員要對社區居民的要求做出反應。第六,有效,即管理的效率。善治實際上是政府權力向社會的回歸,善治的過程就是一個還政于民的過程。善治表示政府與社區或者說政府與社區居民之間的合作。善治有賴于社區居民自愿的合作和對權威的自覺認同,沒有社區居民的積極參與和合作,至多只是善政,而不會有善治。城市社區的良好治理涉及社區經濟、環境、資源利用、居民意識、民主管理、生活質量等的綜合平衡發展。
2.城市社區治理理念創新:樹立參與、和諧、服務的治理理念
社區治理模式創新首先要從理念或價值層面上入手,社區治理的核心理念是參與、和諧、服務。也就是說,通過社區成員的積極參與,努力實現共同的發展目標,共同享受創造的成果。社區治理理念是對社區治理活動合規律性和合價值性的認知定勢和認知運行模式的總和,從本質上講是一種思維模式,這就決定了它具有與時俱進的理論品質,其創新是社區治理模式創新的先聲和基點。城市社區應以新的治理理念為指導,進行傳統的社區治理模式創新。
(1)社區治理的參與理念
社區治理模式創新的理念之一,是變革傳統的基層管理理念,強調社區成員的治理參與性。所謂社區成員的治理參與性,是指社區各類成員要參與到社區公共事務制定決策中去,以不同身份參與到社區治理活動中,并分別擔任不同的角色,承擔了安排者、生產者、監督者等不同的職能。社區發展的各項規劃、社區建設的實施,以及社區事務的處理等都必須體現社區居民的廣泛參與,與居民的要求相適應。
社區治理參與理念的樹立,需要社區居民公民意識的建立,需要不斷地加強公民意識教育,逐步培育“參與共享、互助共進”的理念,提升參與意識,提高參與行為。因為能否有效地參與社區的公共事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居民是否具有強烈的參與意識和成熟的社區理念。社區公民參與意識和公民精神的培育需要適宜的生長空間和土壤,因而,政府一方面要拋棄管制和包辦的做法;另一方面,要提供更多政府與公民合作、溝通的平臺。
(2)社區治理的和諧理念
正如我們在前文所說,社區治理模式創新的目標是實現社區善治,通過社區善治,使得社區和社區內成員都得到壯大和發展。為此,建設和諧社區是善治目標下的應有之義。所謂和諧社區是指基于法律框架和道德約束,以人為中心的人、自然與社區的協調統一。互相幫助、互相照顧、奉獻愛心是和諧社區的精神理念。也就是說,創新型的社區治理模式下,社區將建設政通人和、經濟繁榮、居民生活幸福、社區功能不斷完善的社區,一個以人為本、注重全面發展、充分實現社會正義的社區,一個人與自然平等發展、和諧統一的社區。
(3)社區治理的服務理念
社區服務是社區建設的永恒主題和生命力所在。社區治理模式無論如何變革,強化社區服務都是核心的理念。社區發展的終極目標是使社區內的所有成員都能得到全面發展,而這種全面發展的實現,則有賴于完善的、良好的社區服務。社區的所有工作都應當圍繞社區居民的需求來開展。因此,我們應當變革原有的“小社區服務”理念,樹立“大社區服務”的理念,看到社區服務已經不僅僅是福利性質的扶貧幫困和志愿服務,它還涉及到社會保障、基層政務、公共服務、社會工作、第三產業、互惠交換等領域,形成多層次、多樣化的綜合服務體系。
3.城市社區治理主體創新:構建多元參與的治理主體
傳統社區治理模式下,社區治理主體單一,這會造成權威統治。而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則使治理過程民主化,使治理決策科學化,治理結果合理化。Hayek說:“我們每個人在做自己要做的事的時候,彼此產生了協調,這種自發式的協調所產生的秩序,足以證明自由有利于這種個人行為,可稱之為自由的行為,因為它不是上司或公共權威所決定的。個人所需服從的,是法治之下的法律,這種法律應是無私的普遍的有效的。” 所以培育社區非營利組織,提高居民的組織化、社區化程度,構建多中心秩序,無疑將是社區治理模式的理想選擇。社區本是多元主體的聚合體,因此社區主體多元化是社區治理發展的必然趨勢,在這個趨勢下,除政府以外的非政府組織、企業、社區部門和社區居民都可以成為社區治理的主體。不同主體在對社區事務的管理中發揮各自的特點和優勢,相互合作,共同為社區建設出力。
多元主體治理模式下,所有社區利益相關者都是社區治理的主體,即與社區需求和滿足存在直接或間接利益關聯的個人和組織的總稱,包括政府組織、社區組織、社會中介組織、駐社區單位、居民等。他們通過合作、協商、伙伴關系、確立認同和共同的目標等方式實施對社區公共事務的共同管理。社區參與者之間進行適度分權,不通的社區參與者被授權擁有與其角色相對應的社區決策權、管理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社區多元治理主體之間的自愿平等合作關系被強化,憑借合作網絡實現各個主體間的協調和溝通,實現治理機制與治理理念的轉變。
4.城市社區治理結構創新:構建合作共治的治理結構
所謂社區合作共治,是指社區治理多元主體間以伙伴關系為基礎,在治理中相互關懷、相互協調、相互交換資源并通過合作而達到社區治理目標的治理架構。
在合作共治的治理架構中,各治理主體的“平等性”被強調,治理主體因面對需要解決的社區發展共同問題、社區公共事務這―共同客體而相互需要,由若干個“我”構成為“大我”、“我們”,構成為共同體、共同主體的內容。合作共治其基本的價值取向在于正確處理好互為治理主體的主體間的關系,其核心內容是治理主體間如何相互協調并達成目標的一致性,尋找達成目標一致性的路徑。治理主體間的平等、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礎上的網絡化聯系、價值認同、對資源的相互依賴性、對治理規則的認定是維系多中心治理的基礎。
其次,社區共治是互惠基礎上的合作。社區共治是借助科層制、市場機制、合作機制、組織間網絡、自組織制等混合機制,對社區公共事務的共同管理。這種共同治理的實質在于互惠基礎上合作關系的建立。互惠規范的確立,有利于建立多元主體之間的伙伴關系,才能使合作得以持續發展。
再次,社區共治是權力與權利的結合。社區共治是公共權力的分散化與公民權利的民主化為基礎,實現了權力與權利的結合。社區居民有權參與社區事務的治理,特別是隨著社區居民民利意識的增長,權利的訴求逐漸轉變為一種對社區發展治理權力的追求,要求參與到公共權力體系中,實現對社區事務的治理。
5.城市社區治理方式創新:向自治化、制度化、綜合化治理演進
(1)社區自治是社區治理方式轉變的必然選擇
創新的社區治理模式下,必然要求采取“自治”的治理方式。自治型社區治理方式,需要服務型政府的出現。政府管理理論認為,社區的治理結構取決于政府的主導:一個管理型的政府,其基層管理也必然是管理型的;而一個服務型的政府,其基層管理也將是自治型的。所以在當前社會轉型、經濟轉軌時期,我們要不失時機地推動政治體制改革,發展公共服務型政府,收縮政府管理戰線,避免把社會事務管得過嚴,理得過寬,統得過死,通過各種方法和途徑,積極促進社會力量的壯大,促進公民社會的實現。
(2)制度化的專業治理是社區治理方式轉變的必然要求
傳統的社區治理方式,由于一些制度性的缺陷,使社區日常事務管理,很多主要是依靠經驗進行。這種依靠經驗的非制度化管理,使社區活力受到抑制,難以有更大的發展。隨著新的治理模式的創新出現,必然要求經驗式治理方式向制度化治理方式演進,新型的專業化治理要求應運而生。專業化的發展要求社區治理的技術化、制度化和專門化,特別是在社區服務的提供上,需要專門的技術型、知識型人才,單單依靠社區自身可能滿足不了對這些人才的需求,外聘職業經理人實現對城市社區的專業化治理正逐步成為一些發達地區社區的選擇。
(3)多層次的綜合治理是社區治理方式轉變的必然方向
傳統的社區治理模式下,社區的治理是執政黨一元化的單向治理,社區居民與其管理者之間是服從與被服從的關系,在文化上表現為大眾行為的趨同性和意識形態教條化。隨著社會經濟體制的改革,社區各類問題(流動人口問題、老齡化問題、就業問題、環境問題、康樂問題等等)的產生,催生著城市社區治理向多層次、綜合化的方向發展。在居民自治的基層民主治理試驗之外,社區多種多樣的中介組織、自治組織、營利組織和非營利組織等等都在城市社區治理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他們關心公共事務、參加公益活動、參與決策、對社區建設進行監督評估等,使社區治理向多層次的綜合治理演變。
6.城市社區治理過程創新:由行政控制向民主協商演變
在我國城市社區治理中,政府擔任著重要的角色。在傳統的“兩級政府,三級控制”的治理模式下,社區治理過程通常表現為行政控制,公安、民政、疾病預防、消防、交通、計劃生育等政府部門對社區治理進行滲透,它們根據自己的權力、職責在社區建設中找到參與的切入點和落腳點。而創新的社區治理方式,要求治理過程向民主協商演變。這是同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和治理架構的共治性向吻合的。社區共治架構下,多元的治理主體間既不可能是行政命令機制,也不可能是市場交換機制,而應該是多方協商機制,并通過制度使協商機制規范化、定期化和有效化。治理的一個重要基礎是有關各方達成共識,而達成共識,必須依賴于良好的溝通與協調。一方面,參與治理的各個主體之間需要進行溝通協調;另一面,在治理主體與各利益相關者之間也要進行有效分的溝通協商。社區事務的多方協商,可以通過多種形式來實現,比如通過定期召開聽證會、協調會、評議會、咨詢會和議事會等形式,對涉及具有社會性、公益性、群眾性的社區事務進行議事協商、協調聯絡、監督評議,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匯聚民力,規范社區成員參與共同治理的議事規則、工作制度,逐步形成合法、合適的社區民主組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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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區建設;社區治理;參與模式
中圖分類號:C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2)03-0052-02
上世紀90年代初,國家民政部借鑒國外社區發展的理論和實踐,提出了“社區建設”的口號和思路,我國的社區建設隨著城市經濟發展不斷深入,在當前我國的城市化進程中,肩負著促進社會結構轉型的重要歷史使命。社區發展具有明顯的階段性特征,其發展過程包括由政府啟動、主導階段;政府推動和社區參與并存,實現社區的自我管理階段;社區自治、自理等三個階段發展。二十多年來,在政府的積極推動支持下,我國的社區建設正逐步由第一階段的政府主導向政府推動與社區參與并存的階段過渡。目前在社區建設理論研究中,居民參與模式正成為研究熱點。
1 社區治理的涵義和社區參與理論
1.1 社區治理的涵義
“治理”一詞源于古希臘語,原意是控制、引導和操縱。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西方政治學家賦予“治理”以新的含義。治理理論的主要創始人羅西緇認為,“治理是一種由共同的目標支持的活動,這些管理活動的主體未必是政府,也無須國家的強制力來實現”。庫伊曼也認為,“治理所要創造的結構或秩序不能由外部來強加,它之所以要發揮作用,是要依靠多種進行統治的以及互相發生影響的行為者互動”。1995 年,全球治理委員會發表了一份題為《我們的全伙伴關系》的研究報告,說明治理的四大特征:治理是一個過程;治理的過程是協調;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門,也包括私人部門;治理是一種持續的互動”。由此可以看出治理的核心理念是突破單純強調政府管理的理念,主張政府、公民以及其他組織共同來參與對社會的管理,強調參與主體間的協調、溝通與交流,治理的本質在于公民參與。社區治理是指以地域為基礎,政府與社區組織、社區居民共同管理社區公共事務的活動。社區治理的四個特點包括:主體多元化、機制扁平化、過程互動化、資源內生化。所謂主體多元化是強調要整合社會資源,要與利益相關方合作;機制扁平就是原來縱向的自上而下的管理向橫向的網絡化管理轉變;過程互動和資源內生是將社區居民視為社區建設的主體并參與到各項社區建設服務。
1.2 社區參與
“參與”的基本含義是指人們參與了對某一領域發展計劃的制定與實施或直接參加了這一領域的整個發展過程,以及發展成果的分享。社區參與是指“政府及非政府組織介入社區發展的過程、方式和手段;是指社區居民參加社區發展計劃、項目等各類公共事務與公益活動的行為和過程,以及對社區發展成果的分享”。社區參與是社區居民作為社區管理的客體與主體,自覺自愿地參加社區各種活動或事務的決策、管理和運作的過程和行為。社區參與主體指的是在社區發展運動的宏觀背景之下,居民群眾、政府組織、單位組織和中介組織都作為主體參與社區的發展和建設。
我們在社區建設研究中發現,中國城市社區建設過程中存在幾個普遍的問題:一是在當前的社區建設中政府往往占主導地位。二是社區居民參與率不高,缺乏相應的表達機制和參與渠道。三是從社區公共參與的類別來看,居民的社區參與內容多為非政治事務參與,如文體健身活動、環境整治活動、治安巡邏活動等,而對社區選舉等政治性事務很少參與。四是社區居民參與以被動的、執行性參與為主要形式。這種社區管理模式使得居民的需求與社區治理組織的供給之間存在著巨大差距,社區治理的事情居民漠不關心,而居民上心的事卻得不到很好的解決,社區治組織沒有很好發揮其自身的功能與職能導致居民參與熱情低、參與實效性差、社會效益低下。因此我們需要在實踐中尋找出一種有效的社區參與機制和組織形式,推進社區建設和基層民主的順利運行。本文以成都市Q社區的參與式治理為研究實例,重點考察這一社區建設模式的居民參與形式、組織機構和運作模式,進而對我國在城鄉一體化進程中新型社區的建設及治理提供一些理論支持和啟示。
2 Q社區參與式治理的模式分析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城市化快速推進,城市空間不斷擴張,人口、產業和要素資源不斷向城市集聚。許多大城市逐漸向周邊鄉村地區拓展,出現了許多城鄉一體化的社區,這些社區保留原著居民,同時也增加了大量的外來打工者和城市新移民。地域和文化上的差異,增加了社區治理的復雜性。成都市Q社區正是這樣的一個新型城鄉一體化社區。
2.1 Q社區簡介
Q社區位于成都市青羊區西北部,占地面積1.84 平方公里,共有居民1萬多戶,3萬余人。社區交通便捷,設施齊全,環境優美,區位優勢十分明顯,原來是典型的農村社區,由于城市擴展,現在屬于城鄉統籌新型社區,是青羊區三個新型的城鄉一體化過渡社區之一。該社區人口聚居密度較高、異質性程度高,社區居民教育程度參差不齊。社區成員主要由本地拆遷戶農民,外社區安置農民,商業樓盤居民和外來的打工人員構成。成都市青羊區是2009年國家民政部命名的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區之一,而Q社區是青羊區在探索實踐居民社區參與模式的實驗田。盡管該社區的居民在生活方式和生活需求具有相當的復雜性和多元化,但近兩年來,Q社區堅持以人為本,改進管理方式,注重居民參與,創導自愿互助,探索出了一種新型的參與式社區治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
2.2 Q社區的參與式治理模式
Q社區在建設過程中為了改善居民的參與積極性,采用了兩個重要辦法:一是對公共空間的讓渡和社會賦權;二是公眾對公共空間的爭取和公民精神的培養。經過這幾年的社區治理建設,社區工作方方面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其社區建設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建立完善的社區組織體系。
好的社區組織體系是社區參與治理的保障。Q社區統一構建了完善社區居民大會、居民議事會、民主監事會、社區公共事務所等社區自治組織和服務組織。同時,2007年10月,社區與省總工會家屬區等小區物管公司、靈通汽修公司、省工會、中鐵八局等8家單位,探索組建了全市首個“社區共建理事會”,建立了完善的社區建設組織體系。
(2)注重人才隊伍建設。
社區黨委和社區居委會成員,通過“公推直選”的辦法產生。社區公共事務所人員實行公開招聘,鼓勵社區“兩委”兼職。社區直接實施的特殊服務項目所需專業人才,由居民議事會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每年年終,由街道組織社區居民代表、黨員代表、社區企事業單位對社區公共服務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和績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績效獎金掛鉤。社區治理主體參與民主評議和績效考核進一步轉變了政府職能、轉變工作作風,提升社區自治功能、發揮自治組織的作用。同時測評活動對政府工作隊伍考核體系進行了重大變革,把過去由部門單位考評為主,變為以社區居民考核為主,使得社區管理工作人員不僅要對部門負責,同時也要對廣大民眾負責,“兩個負責”的結合,促進了社區管理工作與人才隊伍的建設。
(3)搭建議事平臺,拓展參與空間。
Q社區努力改變政府包辦社區建設的局面,在改革社區組織上有新突破。社區成立社區議事會,監事會,物管共建理事會等,發揮社會各界人士、社區居民參與社區事務協商、監督、評議等,拓展社區各類力量參與社區建設的空間。
Q社區在社區服務中心成立了議事廳,在體制上和程序上體現了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主導地位。居民按一戶一票的原則,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21位議事會代表,成立了社區議事會,議事會成員每兩年進行換屆選舉。議事會成員代表社區所有居民行駛管理社區公共事務,商討社區內的所有治理問題。同樣由居民代表選舉組成社區民主理財組,負責社區的財政運營。社區同時成立了由各個階層居民21名代表組成的監事會,負責監督議事會的一切工作和社區財務狀況。議事廳設置以來,為居民自治搭建了良好平臺,它緊緊抓住社區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建言獻策,積極協商討論,充分集思廣益,極大程度地拓展了社區建設的參與空間。
(4)搭建溝通平臺,拓寬參與渠道。
為了溝通社區信息,拓寬參與的信息雙向反饋渠道。在社區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事務中,按照合法、公開、民主、便民、實效的原則,實行民主咨詢、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和民主評議。通過問卷調查、上門走訪、召開會以及“兩上兩下三公示”的方式完成項目初選、項目修訂、項目確定以及實施情況的監督。社區除了使用傳統在院落粘貼公示的方法,還利用了方便快捷的網絡技術――手機民情信使。將社區將要商討的議題,會議時間等信息發送到每個居民的手機上,讓居民第一時間了解,確保他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5)發展社區集體經濟,提高社區經費保障。
Q社區是一個城鄉過渡社區,這里城鄉統籌規劃后,部分土地被化作城市規劃地,社區保有集體用地108畝。社區的發展經費主要包括20萬元/年的財政專項補助及社區自籌經費。如何利用本地資源優勢來搞活經濟,增加創收,同時解決居民就業是社區工作的一件大事。社區利用農產品資源優勢,聯合青羊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共同將部分集體用地打造了“Q社區菜園”,為成都市區提供物美價廉的時令蔬菜。同時社區大力發展“農家樂”等特色餐飲娛樂項目,在壯大集體經濟的同時又合理利用了閑置流轉土地。Q社區還成立了自己的物管服務公司,將社區內的車位租金,物管費,門面租賃費等收入列入社區集體經濟,這些社區配套項目為失地農民創造了就業崗位,同時發展了社區集體經濟。
(6)豐富社區精神文化生活,增強社區居民歸屬感。
引導和支持社區建立多種多樣的興趣娛樂組織:如舞蹈隊、合唱團、讀書會、書法繪畫俱樂部、運動俱樂部等,這些自愿組織或團體為社區成員提供了溝通的媒介和互惠環境,有利于豐富人們的業余精神生活,促進社區成員間的了解和交流,增強社區成員的歸屬感,從而激發社區成員參與社區活動的熱情。2009年以來,社區每年都要開展豐富的社區文娛活動。2009年的活動主題是社區的和諧與幸福。該活動通過議事會的提議討論,由社區公共服務人員在社區內發起,組織了包括黨支部成員,社區物管公司,學校師生,社區機構人員,新老居民共同參與的文娛節目。這種活動加強了社區各團體、居民的融合,提升了他們的社區意識與歸宿感。
3 參與式治理社區建設的啟示
幾年來,Q社區的參與式治理,從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方面均取得了很大的成效。Q社區居民參與式社區治理模式對我國城鄉一體化進程中的新型社區的建設具有重要啟示及指導意義。參與式治理的前提是社區居民的積極參與,它要求社區建設中需構建完善的社區組織體系,提高社區管理隊伍素質,拓寬、拓展廣大居民參與渠道與參與空間。充足的社區運營經費,是進行社區治理和豐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保障。只有堅持“以社區居民為本”的原則,立足于提高社區服務能力與服務質量,提升居民的凝聚力與歸宿感,才能激發社區成員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達到共建共榮的良好社會效應。
總之,在我國城鄉一體化進程中,社區的良好建設與治理是和諧社會的重要體現之一。新型社區建設必需開拓思維,理順“參”與“治”之間的關系,加強人才培養,完善管理制度,積極探索適宜的參與方法與途徑,提升居民的凝聚力與歸宿感,才能有效構建一種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社區。
參考文獻
關鍵詞:社區治理 社區居民 人員結構 居民自治
內容:
社區治理是指政府、社區組織、居民及轄區單位、贏利組織、非贏利組織等基于市場原則、公共利益和社區認同,協調合作,有效供給社區公共物品,滿足社區需求,優化社區秩序的過程與機制。社區居民是社區組成的基礎力量。因此社區治理與社區居民是利害攸關的。社區居民人口結構是研究社區居民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研究社區治理與社區居民人員結構是非常必要的。
XY社區位于河南省東北部,有居民住戶5600余人,社區居民有多個單位構成人員比較復雜,管理難度較大。并且社區上一任物業公司管理松散,唯利是圖不顧社區居民利益,對社區事物經常是不聞不問,而且經常亂收費,因此跟社區住戶的關系非常差,甚至多次發生沖突,最終該物業公司被迫撤出社區。新到的物業公司吸取上一任的經驗和教訓,改變管理策略,經常與社區居民溝通聽取不同意見,對于分析社區居民人員結構,針對不同的人員采取不同的方式,最終得到社區居民的一致好評。該物業公司的成功給了我一些關于社區治理方面的啟示,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關于社區居民人口結構的研究與分析。
一.人口結構相關概念
馬克思指出:“人口是一個具有許多規定和關系的豐富的總體。”
人口結構,指的是反映一定地區、一定時點人口總體內部各種不同質的規定性的數量比例關系。又稱人口構成。它依據人口本身所固有的自然的、社會的、地域的特征,將人口劃分為各個組成部分所占的比重,一般用百分比表示。
人口是一個具有許多規定和關系的總體,有性別、年齡、居住地、民族、階級、文化、婚姻、職業以及等標志,但就其性質特征而言,人口結構類別可歸納為人口自然結構、人口社會結構、人口地域結構三大類。
二.城市社區治理與社區居民人口結構關系研究
了解完了相關概念,我們來通過分析XY社區物業公司的相關管理方法,研究城市社區治理與社區居民人口結構之間的關系。下面先來看該物業公司的具體做法。
該社區主要管理組織就是業委會,由社區住戶中的幾位退休的干部組成,管理社區內部的大小事物,例如為該社區的所有住戶辦理土地證和房產證以及相關手續,一些本來很復雜的手續業委會全部替你辦理,只需要你復印幾份證件和繳納一定的費用就可以足不出戶拿到土地證和房產證;組織各種社區活動,例如組織了旨在強身健體的羽毛球賽和開發智力的寶寶識字大賽;協調小區住戶與物業公司關系,例如社區居民在小區停車費的收取問題上與物業公司多次出現爭執,業委會出面調解最后采用投票方式確定了社區停車費的收取標準解,等等。
該社區的治理的不同之處在于,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結合社區住戶的人員組成結構和年齡分布情況采取不同的方式對社區進行管理。在如今的時代背景下,青壯年是社會的主要勞動力,大部分的青壯年(18----45歲)一般周一到周五都在工作,到了周末又因為工作了一周身心俱疲需要休息,所以很難抽出時間來參加社區活動,針對這種情況,業委會把社區活動的主要對象放在了老人和小孩子的身上,這無疑是非常明智的。因為老人和孩子相對來說閑暇時間較多,并且在如今的家庭中老人和小孩是家庭中的“重點保護對象”并且擁有“話語權“,一旦老人和孩子通過參加社區活動認可了你的管理方式,那么家庭的其他成員自然也會認可你。同時在業委會成員的選擇問題上也非常謹慎,不僅要求至少有三年以上的管理經驗(這里主要是退休或者離休干部),至少是高中文憑,而且會對候選委員進行民主調查,一旦有人提出不同意見將立刻重新對候選人進行評估,這樣就能保證社區管理人員的素質。業委會的管理方式也很民主,很多管理活動都會張貼告示告知社區住戶并征求他們的意見,最大程度的照顧到每個住戶的利益,聽取各種不同意見。
總結該物業公司的做法可以發現,該物業公司管理方式的核心內容就是根據社區居民的人口結構采取最合適的方式進行管理。社區居民人口結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接下來我們來探討怎么樣才能把社區居民人口結構和社區治理很好的結合起來,這里就要考慮幾個方面的問題;
(1)社區居民的年齡結構。如果老人較多可以組織戲迷組織、組織老年合唱團、組織老年自行車游或者徒步游和老年書法比賽等等活動豐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如果低齡兒童較多可以多組織幼兒活動和少兒活動,如寶寶識字比賽、寶寶詩歌比賽、寶寶歌唱比賽等等吸引低齡兒童的活動,而且一旦有幼兒和少兒活動必然會有大人陪伴,這樣可以調動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活動的積極性;如果未婚青年較多,可以多組織由未婚青年參與的交流活動,這樣可以促進友誼,也可以為其解決“終身大事”提供方便。
(2)社區居民的職業結構。如果社區的高級知識分子比較多那么就要強調社區文化建設;如果社區的學生比較多那么就可以考慮多一些校園活動;如果社區工人比較多,可以開展工人職業技術競賽;如果社區內部領導干部較多,那么社區內部有什么事務需要協調可以找他們幫忙:這里要注意一點,如果社會閑散人員較多那么管理中就要格外注意安全問題,事實證明現在的社會治安事件很大一部分都是由社會閑散人員引起
(3)社區居民的地域結構。社區居民主要是由哪一地區的人口組成,若大部分成員來自同一地區,可以打出“家鄉牌”組織一些當地特色的活動來拉近與社區成員間的距離,提高社區治理的效率;如果社區成員大部分來自外地,可以打出“溫情牌”,社區內部為其營造一種家的氛圍,即使你身在外鄉也能讓你感受到家鄉的溫暖,這就需要去調查看看大部分都來自哪里,而那個地區有什么特色的事務(飲食、娛樂、生活各方面都可以);若大部分成員來自五湖四海,可以打出“大家庭牌”突出雖然來自不同的地區但能居于同一社區就是緣分,無論來自哪里,在社區內部我們都是一家人的概念
(4)社區居民的性別結構。有資料顯示,男性DNA和女性有百分之零點三的差別。 男性沒有女性進化的高級。有人說,那就百分之零點三也沒什么。那我告訴你,大猩猩和人類只差百分之一。所以,廣大男性朋友們別自視過高,你那點小把戲你的女性朋友都一清二楚,她看你就跟你看大猩猩是一樣。這個玩笑也從側面體現了我們社區管理中性別結構也是不容忽視的方面。如若女性居多,那么針對女性的特點,可以在美容、飲食、時尚等方面做做文章;如果男性朋友占大多數,那么針對男性的特點,可以在軍事、政治、車等方面下下功夫。
社區居民的人口結構對于城市社區治理具有重大意義,社區治理過程中要考慮到的社區居民人口結構問題遠不止這八個方面,要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最合適的方式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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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借鑒國內外專家、學者提出的公司治理評價體系在實際應用中的優點和缺點,根據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的特珠性,構建一套專門針對古村落旅游公司的公司治理評價指標體系,運用層次分析法,確定各指標的權重,并對三類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狀況進行綜合評價。
一、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古村落旅游公司,是經營以古村落旅游資源為吸引物的古村落文化體驗型旅游產品的旅游企業。它具有般的旅游企業的特征,即旅游產品的綜合性與生產、消費的同時性。此外,它同時也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旅游企業。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評價是一般公司治理評價在古村落旅游公司的應用,同時還要考慮到古村落旅游公司作為旅游企業治理的特殊勝。自然型旅游景區可以脫離于社區,景區公司的治理可以較少考慮討社區的影響。而古村落文化旅游資源開發關系到某一區域居民的生活環境、資源開發和保護等問題。其特征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經營產品和經營目標的特殊性。古村落旅游公司經營的是文化體驗型旅游產品,其經營目標為收益性與保護性并存。這意味誓占村落旅游公司既要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同時又要保證對.資源、環境的有效保護,最終實現社區經濟、社會、環境利益的三者最大化。第二月拼t區的高度依賴性。由于古村落旅游景區與村民生活的社區高度疊合,它既要滿足村民日常生活需要,又要滿足游客對古村落文化旅游的體驗需要。古村落村民實際上扮演著三重角色,一是古村落村民因為擁有古民居產權而成為古村落旅游公司的股東,二是由于旅游業較快發展而影響當地村民正常生活秩序等,使村民成為古村落旅游發展的重大利益相關者,三是古村落旅游緊密依托村民生活的社區而成為旅游產品的生產者。這三重身份決定一個當地村民在公司重大問題上應該擁有參與決策權、對公司管理人員的監督權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等相關權力。因此,經營者應該建立起與居民代表對話協商機制,充分尊重當地居民的權益和意見。第三,委托一關系的復雜性。對于一般公司而言,信息不劉稱主要表現在股東與公司之間,委托關系表現在股東與董事會、董事會與經理層之間,一般公司的公司治理的主要治理對象是經營者與董事會,目的是消除股東與公司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古村落旅游公司的委托關系除了面臨著內部治理中的信息不對稱外,還表現在外部治理中的社區與旅游公司之間、政府與旅游公司之間,因此古村落旅游公司還需解決社區、政府與公司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政府是除了社區以外最重要的利益相關者。在競爭性企業中,政府作為企業的利益相關者與企業的關系不很密切,對競爭性企業只做宏觀上的經濟指導。而在古村落旅游公司中,政府與企業有著密切的關系,表現在其既是旅游景區的管理者,旅游政策、法律法規的制訂者,又是當地旅游對外宣傳的推廣者、促銷者等。古村落旅游公司的這幾方面的特殊勝使得公司在治理中,必須關注社區、政府、旅游者等重要的利益相關者對公司治理產生影響。
二、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評價體系的構建與數據處理
根據《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DECD公司治理原則》,并針對古‘村落旅游公司在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進行分析,借鑒國內外專家、學者.提出的公司治理評價體系在實際應用中的優點和缺點,本文提出了一套專門針對.古村落旅游公司的公司治理評價體系。這套公司治理評價體系暫時沒有考慮公司治理的國家環境評價,因為這一套公司治理評價體系的應用目標主要是國內景區公司,不包括國外的公司。劉于所有的國內景區公司,都是在同一國家環境條件下,主要在于公司內部治理的差別。
古村落旅游公司與一般公司類似,它不僅僅是股東的公司,而且是一個利益共同體,公司的治理機制也不僅限于以治理結構為基礎的內部治理,而是利益相關者通過一系列的內部、外部機制來實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標不僅是股東利益的最大化,而且是要保證公司決策的科學性,從而實現公司各方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最大化。公司治理質量的好壞體現在公司是否具有一套完善的決策與監督制衡機制。因此,公司治理績效的評價要素必須考慮利益相關者參與治理的狀況。古村落旅游公司的利益相關者包括股東、債權人、經營者、員工、政府、社區、游客。
(一)指標體系的遞階層次結構模型
一個完善的評價系統是完善的評價體系與科學的評價方法的完美結合。通過借鑒現有的公司治理評價體系研究成果,結合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環境的特點,筆者試圖構圣全一個能評價各種不同類型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模式的治理評價指標體系,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指標體系采用遞階層次結構模型(見表1)。
第一層:即目標層,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用A表示。
第二層:即準則層,將從股東(B1),董事會(B2)、監事會(B3)、經理層(B4)債權人(B5)、員工(B6 )、社區(B7)、政府}B8)與游客(B9)九個方面綜合評價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
第三層:即指標層,包括股東收益權(C1)等3S個具體的定性和定量指標構成設置股東、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債權人、員工、社區、政府、游客九個方面的評價內容,每.評價內容由一系列的評價指標組成。
三、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評價
1、評價指標權重的確定
確定指標權重的方法常用的有層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專家打分法等。本文采用層次分析法,根據層次分析法計算得出各層次指標的權重值。
2、指標數據的收集與處理
為了便于比較、減少主觀性,指標體系盡星選取定量指標,經過計算處理且都為正指標,也即數值越大越好。為了消除各定量指標不同量綱對訓算值的影響,對各指標數據進行無量綱化處理。本文采取直線型標準化方法中的Z-Score法對數據進朽韋示準化處理。
3、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綜合評價
由于指標層中的絕大部分指標值都難以從企業、政府相關部門直接收集到,因此,本文采用德爾菲法,首先選擇從事古村落旅游經營、管理、研究的10名管理人員、研究人員,根據每個指標優劣程度賦予0——10分,即非常差1分、很差2分、差3分、較差4分、一般5分、稍好6分、較好7分、好8分、很好9分、非常好10分,分數越高說明指標值越優。把ZG, LM, NX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的背景資料、各指標評分標準、要求等資料發放給10位專家,請各位專家分別對ZG, LM, NX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的35個指標進行評分;第一輪評分后,經過統計處理匯總的專家評分以及評分要求再寄給各位專家,請專家再進行評分;第二輪評分后,經過統計處理匯總的專家評分以及評分要求再寄給各位專家,請專家進行第三次評分;通過三輪的評分,絕大多數指標的評分結果基本趨于一致。然后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ZG, LM, NX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35項指標的最后得分(見表2)。
四、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的比較分析
現擬對ZG, LM, NX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效的進行綜合評價,各古村落旅游公司對應的治理評價指標見表。
從評價結果可以清楚地看出,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綜合得分均不高,分別為6.435, 6.162和5.335,說明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在考慮主體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要求的時候,還不夠充分,NX公司重點考慮了股東、董事會及經理層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而忽視了員工、社區、政府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ZG公司重點考慮了社區、經理層及政府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而忽視了董事會、監事會、員工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LM公司則重點考慮的是政府、經理層及游客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而忽視了員工、社區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
LM公司治理摸式是一種比較典型的政府主導型治理模式,古村落旅游公司與古村落旅游管理委員會只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政企不分,在古村落開發初期,成效顯著,可以利用行政手段來協調旅游開發過程中各利益主體的利益矛盾,在旅游開發的過程中能注重景區內外環境的改善、基礎設施的建設、旅游市場的拓展和旅游形象的提升,因此LM公司的政府、經理層、游客等評價因子得分都比較高,分別為8.451,6.871和6.2800
【關健詞】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模式;治理績效評價
一、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古村落旅游公司,是經營以古村落旅游資源為吸引物的古村落文化體驗型旅游產品的旅游企業。它具有般的旅游企業的特征,即旅游產品的綜合性與生產、消費的同時性。此外,它同時也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旅游企業。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評價是一般公司治理評價在古村落旅游公司的應用,同時還要考慮到古村落旅游公司作為旅游企業治理的特殊勝。自然型旅游景區可以脫離于社區,景區公司的治理可以較少考慮討社區的影響。而古村落文化旅游資源開發關系到某一區域居民的生活環境、資源開發和保護等問題。其特征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經營產品和經營目標的特殊性。古村落旅游公司經營的是文化體驗型旅游產品,其經營目標為收益性與保護性并存。這意味誓占村落旅游公司既要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同時又要保證對.資源、環境的有效保護,最終實現社區經濟、社會、環境利益的三者最大化。第二月拼t區的高度依賴性。由于古村落旅游景區與村民生活的社區高度疊合,它既要滿足村民日常生活需要,又要滿足游客對古村落文化旅游的體驗需要。古村落村民實際上扮演著三重角色,一是古村落村民因為擁有古民居產權而成為古村落旅游公司的股東,二是由于旅游業較快發展而影響當地村民正常生活秩序等,使村民成為古村落旅游發展的重大利益相關者,三是古村落旅游緊密依托村民生活的社區而成為旅游產品的生產者。這三重身份決定一個當地村民在公司重大問題上應該擁有參與決策權、對公司管理人員的監督權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等相關權力。因此,經營者應該建立起與居民代表對話協商機制,充分尊重當地居民的權益和意見。第三,委托一關系的復雜性。對于一般公司而言,信息不劉稱主要表現在股東與公司之間,委托關系表現在股東與董事會、董事會與經理層之間,一般公司的公司治理的主要治理對象是經營者與董事會,目的是消除股東與公司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古村落旅游公司的委托關系除了面臨著內部治理中的信息不對稱外,還表現在外部治理中的社區與旅游公司之間、政府與旅游公司之間,因此古村落旅游公司還需解決社區、政府與公司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政府是除了社區以外最重要的利益相關者。在競爭性企業中,政府作為企業的利益相關者與企業的關系不很密切,對競爭性企業只做宏觀上的經濟指導。而在古村落旅游公司中,政府與企業有著密切的關系,表現在其既是旅游景區的管理者,旅游政策、法律法規的制訂者,又是當地旅游對外宣傳的推廣者、促銷者等。古村落旅游公司的這幾方面的特殊勝使得公司在治理中,必須關注社區、政府、旅游者等重要的利益相關者對公司治理產生影響。
二、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評價體系的構建與數據處理
根據《
(一)指標體系的遞階層次結構模型
一個完善的評價系統是完善的評價體系與科學的評價方法的完美結合。通過借鑒現有的公司治理評價體系研究成果,結合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環境的特點,筆者試圖構圣全一個能評價各種不同類型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模式的治理評價指標體系,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指標體系采用遞階層次結構模型。
第一層:即目標層,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用a表示。
第二層:即準則層,將從股東(b1),董事會(b2)、監事會(b3)、經理層(b4)債權人(b5)、員工(b6 )、社區(b7)、政府}b8)與游客(b9)九個方面綜合評價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
第三層:即指標層,包括股東收益權(c1)等3s個具體的定性和定量指標構成設置股東、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債權人、員工、社區、政府、游客九個方面的評價內容,每.評價內容由一系列的評價指標組成。
三、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評價
1、評價指標權重的確定
確定指標權重的方法常用的有層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專家打分法等。本文采用層次分析法,根據層次分析法計算得出各層次指標的權重值。
2、指標數據的收集與處理
為了便于比較、減少主觀性,指標體系盡星選取定量指標,經過計算處理且都為正指標,也即數值越大越好。為了消除各定量指標不同量綱對訓算值的影響,對各指標數據進行無量綱化處理。本文采取直線型標準化方法中的z-score法對數據進朽韋示準化處理。
3、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綜合評價
由于指標層中的絕大部分指標值都難以從企業、政府相關部門直接收集到,因此,本文采用德爾菲法,首先選擇從事古村落旅游經營、管理、研究的10名管理人員、研究人員,根據每個指標優劣程度賦予0——10分,即非常差1分、很差2分、差3分、較差4分、一般5分、稍好6分、較好7分、好8分、很好9分、非常好10分,分數越高說明指標值越優。把zg, lm, nx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的背景資料、各指標評分標準、要求等資料發放給10位專家,請各位專家分別對zg, lm, nx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的35個指標進行評分;第一輪評分后,經過統計處理匯總的專家評分以及評分要求再寄給各位專家,請專家再進行評分;第二輪評分后,經過統計處理匯總的專家評分以及評分要求再寄給各位專家,請專家進行第三次評分;通過三輪的評分,絕大多數指標的評分結果基本趨于一致。然后采用加權平均法計算zg, lm, nx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35項指標的最后得分。
四、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績效的比較分析
現擬對zg, lm, nx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效的進行綜合評價,各古村落旅游公司對應的治理評價指標見表。
從評價結果可以清楚地看出,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治理綜合得分均不高,分別為6.435, 6.162和5.335,說明三個古村落旅游公司在考慮主體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要求的時候,還不夠充分,nx公司重點考慮了股東、董事會及經理層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而忽視了員工、社區、政府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zg公司重點考慮了社區、經理層及政府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而忽視了董事會、監事會、員工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lm公司則重點考慮的是政府、經理層及游客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而忽視了員工、社區等利益相關者的主體利益要求。
lm公司治理摸式是一種比較典型的政府主導型治理模式,古村落旅游公司與古村落旅游管理委員會只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政企不分,在古村落開發初期,成效顯著,可以利用行政手段來協調旅游開發過程中各利益主體的利益矛盾,在旅游開發的過程中能注重景區內外環境的改善、基礎設施的建設、旅游市場的拓展和旅游形象的提升,因此lm公司的政府、經理層、游客等評價因子得分都比較高,分別為8.451,6.871和6.2800
Key words: migrant worker; urban social integration; community governance
農民工市民化是新型城鎮化的核心問題。長期以來,城市社會對農民工“經濟吸納、社會排斥”的格局,使得農民工的城市融入問題日益凸顯。“社區是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之間演變的轉換區域,是農民工城市融入的社會化組織載體”,農民工融入社區便融入了城市。社區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層單元,是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的重要載體和有效手段。當前,農民工的大量流入正在逐漸改變城市社區的結構,也對社區治理體系和能力提出了巨大的挑戰。
國內外對社區治理的相關研究層出不窮,但以“促進農民工城市融入”為指向的社區治理研究還不多,農民工社區治理的主體、結構以及機制是什么,需要實證研究進一步明確;相應地,當前治理結構與機制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需要深入探討,從而為完善社區治理體系、提升社區治理能力、促進農民工有序市民化提供有效支持。有鑒于此,本文以浙江省H市A縣的Z社區作為研究對象,對上述問題進行系統的探討。
Z社區轄區面積3.3平方公里,社區的原居民主要從事家具生產。社區現有戶籍人口1126人,外來人口約7000人,戶籍人口與外來人口嚴重倒掛,屬于典型的流動人口聚居區。但這里80%左右的農民工都是舉家遷徙,多為核心家庭(夫妻和孩子),穩定性較高,定居意愿較強。因此,農民工社區融入問題比較突出,對社區治理提出了挑戰。
2011年,Z社區居委會積極回應農民工的現實需要,專門成立了一個以“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為導向的機構――農民工服務站,這是A縣第一個農民工服務站。服務站成立四年多來,Z社區先后獲得了 “H市農民工服務站規范化建設示范點” 和“A縣文化示范社區”等榮譽稱號。有鑒于此,Z社區能夠為農民工的社區治理創新研究提供合適的場域。
本文的研究資料主要是筆者在2015年3月通過實地調研和半結構式深度訪談獲得,訪談的對象包括15位農民工、6位本地居民、5位社區工作人員和2位縣級街道工作人員。
一、農民工社區治理的主體與結構
(一)治理主體
從實際運行的過程來看,Z社區農民工治理主體主要包括縣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農民工服務站和農民工黨支部。
首先,縣政府是社區治理的主要領導者和推動者,街道辦事處作為縣政府的派出機關,是縣政府決策在基層的實施者。2011年9月,由縣政府推動,縣政法委牽頭,A縣成立了農民工事務局,相應的街道以及鄉鎮設立了農民工事務所,正式將農民工納入政府治理的范圍,自上而下推動基層社區對農民工的服務管理工作。Z社區農民工服務站的建立與發展也被置于縣政府、農民工事務局以及街道的領導框架下。
4.社區互動“往而不深”
新老居民社區互動的“往而不深”主要體現在區隔型的生存空間層面上:首先,新老居民呈現區隔型就業。在Z社區,盡管本地人與農民工不再是完全意義上的“二元關系”,但他們的職業分布涇渭分明,當地人不愿意吃苦,很多臟活、累活都是外地人做的,在A縣踩人力三輪車、做建工和進廠打工的都是外地人,街邊商鋪一般都是當地居民建好租給外地人經營的,多數社區居民靠租金來生活。其次,在日常的社會交往中,社區原居民的交往范圍主要限于“熟人社會”,原居民之間往來頻繁,而農民工的日常交往對象主要是老鄉,遇到困難的時候多求助于老鄉。新老居民之間多是見面打打招呼,交往層次不深,交往特征呈現內卷化。例如,盡管部分新老居民住在一個院里,但原居民不喜歡農民工及其孩子進入自己的房間,原居民也很少進農民工的房屋,營造了一種相對隔離的生活狀態。再例如,在子女教育方面,T幼兒園屬于為社區居民子女設立的公辦幼兒園,隨著農民工子女的增多,很大一部分家長便將自己的孩子轉到了條件更好的G幼兒園,在一定意義上拒絕與農民工子女共享教學資源。
(二)原因分析
1.壓力體制下的政績取向
A縣素有“竹鄉”之稱,當地家具業發達,需要大量的勞動力,外來流動人口是地方經濟增長的重要條件。促進經濟增長可以看作是地方政府增強公共服務以滿足農民工權益訴求的經濟動因,而創造政績以在地方政府“錦標賽”式競爭中取得優勢則是其政治動因。Z社區成立了A縣的第一個農民工服務站,作為縣里的一大“政治創舉”受到了基層政府和街道的高度重視。基于政績的動機,在農民工服務站成立初期,街道各部門都想在其內部培植對口的科室作為自己的“嫡系部隊”。
“我們社區的農民工服務站是縣里的第一個,是一個很大的亮點,服務站剛成立的時候,街道的很多部門都想進來插一腳,像工會、計生、團委都在服務站掛個牌子、設個科室,上面來檢查的時候,自己也有政績可說。他們搞活動的話,就在社區拉橫幅進行宣傳。”①
因此,這種“頂上千條線,底下一根針”的壓力體制,導致社區總是忙著應付上級領導的各項檢查工作,農民工的治理工作容易陷入一種“搭班子、掛牌子”的運作模式,導致了上文所說的“部分農民工組織與制度的空殼化狀態”,他們僅僅是“掛在墻上、寫在紙上”,而沒有真正“落地生根”。
2.自上而下的培育方式
農民工服務站名義上是為農民工建立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機構,但實質上是社區居委會的下屬組織,并不是農民工自發成立的NGO,這種自上而下的構建方式導致農民工服務站的行政色彩多于服務色彩,缺乏足夠的獨立性和自主性。一方面使農民工服務站及其下屬組織普遍缺乏“草根性”,沒有以農民工為服務導向,積極回應他們的利益訴求,因而農民工只能被動接受動員,對這些名義上的“自組織”缺乏認同感,沒有真正融入到這些組織中;另一方面,以農民工黨支部為軸心,農民工群體內部已經形成了一種非正式的關系網絡,非正式的制度性因素一直在協助社區開展治理活動,它的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既弱化了其他農民工組織的功能,也取代了一些正式的制度規則。
與此同時,對于大多數農民工而言,就業場域具有較大的不穩定性,這種流動性的遷移狀態使得農民工的“過客心理”不斷地被誘發和放大,他們通常以“我們外地人”作為解釋和接受自己在社區的現實生活狀況和權利狀況的理由,不參與社區活動,也不愿關心社區的公共事務,更不會向社區反映自身的利益訴求,成為了沉默的群體,對公共事務“政治冷漠”,對公共服務需求的表達明顯不足,缺乏相應的權利意識。這也使得自下而上的組織培育較為困難。
3.差異化的資源稟賦
人力資本是農民工在城市社區重構社會資本的重要前提,良好的人力資本(受教育程度、技能水平與勤奮等)有利于增加社會資本的存量。優秀的農民工能夠憑借良好的人力資本與城市居民建立友好的互助互惠關系,這種“關系”已經變成了一個與正式制度規則并行的解決問題的工具,利用這種“關系”甚至能夠解決那些用正式制度規則解決不了的問題,也能夠獲得制度性渠道獲取不了的資源。例如,他們順利解決了子女的受教育問題,他們的子女能夠與當地居民的子女一樣在公辦學校讀書;他們享受到了更多的社區福利和公共資源;在精英治理的環境下,他們積極參與社區舉辦的文化活動,甚至與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建立了良好的信任關系,在社會交往和文化方面對社區產生了心理認同感和歸屬感,成為“準市民身份的農民工”。與這些少數精英們相比,大部分農民工依然是城市社區的“默默無聞者”,社區只是他們的臨時居住場所,社區活動與公共服務幾乎與他們“無涉”,他們的隨遷子女無法平等享受優質的教學資源。
可以說,農民工群體內部基于人力資本的異同已經形成了一種類似“洋蔥型”或“橄欖型”的分化結構。農民工群體內部分層的出現給社區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戰。
4.社區治理能力的局限性
由于關鍵性的財政資源和決策資源都掌握在街道辦事處,社區容易陷入一種“有動力、沒財力、沒權力”的治理困局。一方面,雖然社區居民委員會在法律上是基層群眾的自治組織,但從社區建設自上而下的推進路徑來看,社區治理一開始就不可避免地被賦予了強烈的行政色彩,社區居委會更多的是執行街道的政策決定,沒有獨立的決策權。另一方面,大量的流動人口進入社區,給社區帶來了很大的財政負擔。政治資源和財政資源的匱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區的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社區的很多文化活動一般只是農民工黨支部非正式網絡內的“圈內人”參與,社區公共服務也只是覆蓋到一部分農民工,并沒有實現公共服務的均等化。社區的這種“不能”狀態也會加劇農民工對社區的抵觸心理,容易與原居民之間劃定明顯的群體界限。
關鍵詞 治理能力 社會治理 大慶經驗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A
創新社會治理,意味著要創新社會治理主體、社會治理理念、社會治理方式、社會治理體制、社會治理機制以及社會治理績效評估等,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題中應有之義。近年來,黑龍江大慶市以大慶精神、鐵人精神為魂,從2005年大慶市率先在全國地級市中啟動以扁平化管理,綜合執法為特征的公安體制改革,2009年率先在全國地級市中成立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發揮綜合組織協調優勢,整合20多個黨委和政府部門資源,搭建了改善民生工作大平臺,2012年在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上先行先試,將市區原有的29個街道和200個社區重新劃分為70個新社區。接連幾年的大膽嘗試,大慶市的創新社會治理模式被總結為“大慶經驗”。
1“大慶經驗”:社會治理的新探索
“大慶”之名源于石油、取之國慶,聞明于其豐富的能源資源。1959年開發建設,1979年建市,是國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工業戰線的一面旗幟。
2005年,大慶市開始實施以“1+5”為基本脈絡的公安體制改革。“1”即以扁平化和綜合執法為特征的改革,包括縱向管理體制和橫向機構改革,變市局、分局、派出所管理為市局、分局兩層管理,變分局多部門、多警種、多派出所為“三警種、一部門”。“5”即在扁平化基礎上推行警務指揮,社區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等五項深化改革舉措。該項創新警務工作機制,不僅大大提高了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同時也更合理的進行了警隊配置。從宏觀層面觀察大慶市的公安“扁平化”改革,打通了公安內部條線管理,處理好了體制和機制的關系。明確了上下級的職責,做到對口服務,資源集中,一對一責任、提高效率,百姓遇到應急問題時能夠及時得到相應的服務。
2009年,大慶市又率先在全國地級市中成立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委員會的成立高度集中了社會資源、集中治理,以“解決問題”為核心思路,整合20多個黨委和政府部門資源,搭建了改善民生工作大平臺。在這場改制中,百姓的需求、群眾的特性、人的價值訴求被提上日程,正確處理了社會與政府的關系問題。在提倡政府工作做減法,社會治理做加法的今天,大慶市政府減少了行政審批,轉變政府職能,實現從管制、管理到服務的重大轉變;政府瘦了身,從大政府變成小政府,社會做了加法,大力培育社會組織,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繼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成立,大慶市即建立了民情社情政情收集處置反饋系統和“百湖民聲”網絡問政機制。在豐富了政治參與渠道的同時優化了群眾監督的入口,通過問情于民落實知情權,問需于民落實選舉權,問計于民落實參與權,問績于民落實監督權,大慶市以民為中心的治理模式真正意義上激發了群眾主人翁意識,提高了政府解決問題的效率。
2012年,大慶市再次大膽嘗試在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上先行先試,將原有的29個街道和200個社區重新劃分為70個新社區。新社區的合并改革了社區管理體制,使管理層級由市、區、街道、社區四級變為市、區、社區三級。新社區實行“一委一站一會”新模式。“一委”即社區黨工委;“一站”即社區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區實施服務和管理的基礎平臺,內設綜合管理中心和公共服務中心;“一會”即居民議事會,是新社區議事協商機構。同時,實行“一社多居”,即在一個社區管理服務范圍內設置三到四個居委會,居委會不再參與行政管理事務,而是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這次改革再次發揮了公民自治組織的主觀能動性,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社區管理體制存在的管理層級多、辦事流程繁瑣、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不強、居委會行政化傾向嚴重等問題。
縱觀三次社會治理模式的改革,從警務工作機制、民生工作機制到社區工作機制,大慶給我們的是一種范本、一種模式,但更多的是一種啟示和印證。
2“大慶經驗”:有效社會治理的三個要點
區別于“溫州模式”、“深圳模式”的工業化轉型道路以及經濟服務性的“浦東模式”,“大慶模式”開創了獨一無二的資源性城市轉型之路。以“浦東模式”作對比,其在改革開放的背景下,準確把握歷史機遇、大量吸引高端外資、走開發公司主導下的國家級開發區建設之路。基于現代化的大背景,浦東依托于上海開放城市的環境善于吸收發達國家政府先進管理經驗的海派文化、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高端服務業,從源頭開展經濟建設。但相比較政治地位特殊的大慶市,最初肩負保障國家能源安全重任,陸續又扛起支撐龍江發展。其完全是主動作為,自力更生,以石油為支撐,以內生動力為驅動,追求經濟城市“雙轉型”的道路。因此總結大慶治理模式中的有效經驗作為折射鏡,亦是轉型中的中國社會治理一個良好的參考。
2.1創新社會治理準確定位,做到改體制與建機制同步
政府和社會的關系是體制改革要解決的根本性問題,體制是一個框架和結構,機制是一種規則和運行,體制問題解決了,機制問題同樣要解決好,否則體制就難以發揮作用。大慶市的改革不是小打小鬧,是結構性的改革,通過體制再造將人力、物力、財力、權力、注意力下沉到基層。大慶市的扁平化改革符合行政體制改革和社會治理體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深入分析、理性定位,切中百姓需要。減少層級,提高效率,零成本零距離的深入基層,將具體的改革落實到社區、公安、公共服務等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領域。對于大慶市而言,在科學的框架設計下良性的運轉自己的機制,建立規范化的制度進行結構和資源上的轉型,以此來形成系統良好的動力機制、保障機制、激勵機制和運轉機制。動力機制促進保障機制的完善與健全,保障機制的周密使得激勵機制更富實際價值與作用,同時帶動運轉機制的活力,盤活了整個社會治理的生物鏈。
2.2創新社會治理提高公民參與度, 建立互信互任關系
公民的政治參與是社會治理創新中的主要環節,是監督政府的審判者與執行者。隨著基層民眾的民主意識、法治意識、競爭意識和參政意識的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政府的期望越來越高,希望投入到社會治理與基層建設中來。同時,政府在履行職能過程中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問題,如形式主義、的問題、行政審批程序煩瑣,推諉扯皮,效率低下、辦事缺乏透明度、官員腐敗等現象也切實得需要基層群眾的民主公正的監督。因此政府與百姓之間應當形成良性互動的局面。政府提供增益,提升公民生活品質的同時保障維持的提供,使公民生活品質不降低,公民在享受公共服務的同時履行公民責任,認真務實的投入到政府監督中,起到規范政府行為的作用。
2.3創新社會治理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提高社會治理能力
社會治理的目標是對公眾生活的改善,創新社會治理應當尊重公眾的主體地位。隨著人們的需求結構從最基本的溫飽需求向高水平高質量的小康需求轉變,公民對于公平、正義、人格、尊嚴等現代需求、價值觀看得越發重要。具體體現在戶籍制度、高考改革、住房公積金等具體項目上個人利益的爭取上,更體現在公民爭取政治參與平等觀念的轉變,每一個人都積極投身于政府活動的監督與管理中。其次,隨著人員流動性的加強,逐步從有組織到組織相對弱化,從單位人向社會人的轉變,因此唯有全面提高社會治理能力,有效管理社會人的同時引導并支持社會人參與到社會管理中,投身于民間組織的建設中,社會治理才能良性運作。再者,人的思想價值觀念變得多元化,趨勢更加明顯。人們在信仰、道德、倫理方面有著不同的走向,因此加強社會治理能力,不僅僅體現在剛性需求的建設開發中,更應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文化,即時調整傳統的社會管理指導理念、體制機制、以及方法手段,強調社會治理的本質與核心當是“以人為本”。
3創新社會治理:由權力管制走向多元治理
轉型中的中國社會治理創新是國家現代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戰略中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離不開社會參與,創新社會治理意味著執政者從權利管制走向多元治理。“大慶經驗”是成功踐行創新社會治理的典范,轉型中的中國社會治理應當擇其益者,明確政府權力邊界,正確處理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改變執政觀念,提供公民更多參與社會治理的權限與渠道,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的同時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中的作用,真正做到在創新治理中夯實執政基礎,提升社會治理實效。
(1)制度規范問題。創新社會治理,意味著創新社會治理主體、社會治理理念、社會治理方式、社會治理體制等等,這就對公眾制度化組織化的參與提出了現代政治意義上的規范,對公眾參與的制度和途徑提出了期待。我國公眾參與社會治理存在很多問題:參與社會治理缺乏足夠的法律支持,公眾參與的代表遴選不科學,程序不明確等等,在公眾參與機制不健全不規范的情況下也就導致了非制度化的參與,諸如集體散步等政治參與行為。因此,在創新社會治理的背景下,應當完善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的制度規范,做到制度公開,程序透明公正,使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獲得法律的保障。
(2)理念問題。在傳統國家,官民關系表現為“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關系”,而在現代國家,官民關系則體現為“委托與的關系”。在治理現代化的科學內涵中,治理不等同于統治。在治理中,每一個人既是被治理者,又是治理參與者。治理的目的不是過去把人給管死,而是通過積極的參與、溝通、協調、鼓勵、規范和閱讀形成一種遵循正確的價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標的良好的秩序和狀態。政府與公眾應當是建設性的合作伙伴,共同承擔起社會治理的責任。這不僅可以降低政府管理社會的成本,提高管理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可以建立公民與政府的相互信任,限制政府公共權力的無限擴張,維護和實現公民的政治權益。
(3)培育與發展的問題。一個現代化的社會,一定是個社會組織極為發達的社會。現代意義上的社會管理亦是一個政府分權社會增權的過程,即政府的權力從社會領域適當退出,留下的空間由社會組織填補。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里的發達國家,每萬人里擁有的社會組織的數量只有3.8個,法國是110個,日本是97個,發展中國家平均10個以上,足見我國的社會力量太弱。現代社會管理既是政府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并依法對有關社會事務進行規范和調節的過程,也是社會自我服務并依據法律和道德進行自我規范和調節的過程。黨和政府是治理的主體,社會組織和平民百姓同樣也是社會治理的主體,平等對待并有效發展才能盤活整個社會的治理能力,真正在創新社會治理中夯實執政基礎,提升社會治理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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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從我國政社關系發展歷程出發,結合新公共管理理論與治理理論的觀點,提出“新型合作互動的網狀模式”這一理想架構。通過分析當前現狀向理想模式轉變的困境,得出“政社職能分開”是理順當前政社關系,實現理想模式之關鍵節點。并以社區為例,探討政社職能分開的具體問題,嘗試性地提出解決策略。以期促進政社分開進程,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
關鍵詞 :政社關系;政府職能;政社分開政社關系,即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從靜態上講,政社關系主要包括政府與社會組織的關系、政府對社會事務的影響、社會對政府決策的影響三個方面。政社關系亦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一方面,政府具有內在擴張的本能,而社會自主力量的成長易對政府形成約束,二者之間難以達到良性平衡,因此處于長期博弈狀態。另一方面,政社關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受到政治、經濟、文化等多因素的影響,隨環境變化而呈現出不同的特征。
十報告提出“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社分開、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需要厘清政社關系現狀,針對政社分開過程中面臨的關鍵問題分析原因,并探討解決對策。
一、我國政社關系發展歷程概述
有學者把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概況為五種類型:公民制衡國家、公民對抗國家、公民社會與國家共生共強、公民社會參與國家、公民社會與國家合作互補。政府與社會之間,伴隨著外部環境的改變,二者之間力量消漲,職能轉化,政社關系呈現出不同的形態。
改革開放之前(20世紀50年代-70年代),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政社完全合一。政府以單位制為主導,組織控制“單位人”,以街居制為補充,管理無單位居民。政社合一的關系形態下,管理主體一元化,政府全能;管理方式單線化,采取以單位制為依托的垂直式管理;管理手段簡單化,僅采取單一的行政管理手段。改革開放前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社會緊密貼合,社會管理的權力完全集中于政府。
改革開放后(20世紀80年代以后),我國開始逐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成為重要的調控機制。基于“市場的發展,使政府管理所面臨的是一個具有獨立性和自主性的社會”這一理論假設,二元制的政社關系被提出,即政府與社會相互獨立,互不干涉。政社二分的意識產生,并在實踐上進行探索,1980 年,全國性社團猛增至1600 個, 地方性社團達到20多萬個。但是,一方面政府不知如何放權;另一方面,社會組織發育滯后,力量弱小;加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初期力量不足,決定其難以滿足社會公共產品的需要,無法解決其自身產生的消極社會效應。因此,政社關系呈現出“社會依附,政府支配”的特點。
21世紀以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我國經濟、政治、社會管理體制都發生著深刻的變化。經濟方面,市場經濟發育愈發成熟,力量逐步增強。政治方面,居委會、社團、行業組織的相關法律陸續頒布,創造出良性的政治環境;社會方面,公民意識大幅度提升,我國社會組織較之改革開放初期,已具備一定的自治能力。社會組織雖仍受桎梏,但亦開始獨立承擔部分社會管理職能。我國政社關系呈現出“以政府為核心,政社逐步分離”的特點。我國政社關系形態演變,如下圖所 示:
縱觀政社關系發展至今的數種形態,不難發現,隨著社會環境變化,社會管理主體從一元化向二元化、多元化方向發展;社會管理方式呈現多樣化。但總體上,我國政社關系仍呈現出“強政府,弱社會”的形態,并未發生根本性改變,這與我國長期強國家、弱社會的國情分不開。
二、政社關系的理想架構-新型合作互動的網狀模式
與傳統的公共行政不同,新公共管理理論和多中心治理理論的出現,倡導社會組織功能邊界的分化,治理主體、治理機制的多元化。分別從兩種理論出發,我國學者提出過數種理想模式的設想。根據治理理論的觀點,治理的目的是有效地反應公共利益的訴求,實現公共利益。治理理論下,理想的政社關系是“政府在以公共利益為目標的社會合作過程中,起關鍵性作用,而非支配性作用”。根據新公共理論的觀點,理想的政社關系模式是建立一個以共同目標為紐帶、以多個權力中心為特征、合作互動的模式。其實質就是使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從過去的“政府壟斷”專為政府、私營企業、社會組織、公民個體共同參與的過程。
從我國現實環境來看,我國社會發展的本土化因素不容易忽視。一方面,社會組織從接近真空的狀態中發展起來,從計劃行政體系中脫胎而出,發展初期依賴行政推動,幾乎是城市基層政府用行政力量塑造著社會,社會力量仍不足以獨立應對;另一方面,中國人重政府,輕社會的傳統觀念短期難以改變。
聯系我國實際,結合新公共管理理論與治理理論的觀點,我們認為“新型合作互動的網狀模式”是我國政社關系的理想模式,它是以公共利益的實現為最大目標,以政府、社會組織、企業、公民為多元主體互動合作為基礎的,權力分散,權責統一,多元協商,方式靈活的關系模式。
權力結構上,社會管理的權力應分散于社會的各主體,公共權力的運行應具有動態性:從自上而下的權力的實施,到多元互動的權力的運用。管理機制上,依靠多元主體的合作網絡的權威,而不是依靠政府的權威,打破單一中心論。運行方式上,多元主體應提升主體意識,主動提供服務,發現問題,共同推動公共議題的進展與公共利益的實現。同時,成熟的公民社會不可能一蹴而就,政府在合作網絡中,應當作為社會組織發展的堅強后盾,為其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
三、實現理想模式的關鍵結點-政社職能分開
政社關系的發展是一個受環境變化影響的漸進過程。以社區為例,要完成當下的政社關系向理想模式的轉變,面臨如下困境:
1.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
2003年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突破了82年以來幾次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局限,將簡單的機構改革深化到運行機制的創新上。十六大提出了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行政職能定位,明確街道承擔的職能以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為主, 居委會的職能則是居民自治。政府的職能轉變不可能一步到位,兩級城市基層組織的定位與職能劃分亦較為籠統,使體制改革的優勢無法體現,使得二者在互動過程中必然相互制約。
2.政社分開的動力不足
對政府而言,對政社分開的積極性缺乏。一方面,基層政府存在大包大攬的慣性。政社職能邊界模糊,不知如何放權;出于維穩的壓力,亦不敢放權。另一方面,近年來機關精簡整編,部分機關通過“官辦”社區的形式,彌補行政人員不足,延伸相關職能,使得機關與社區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對社區而言,由于政府與社區職能界定尚且模糊,社區在脫離政府管制后,面臨自我定位的困境,對政社分開亦缺乏積極性。
學界多對政社職能進行宏觀探討,即政府職能轉變、政社職能分開的應然性分析。對于政社職能如何轉變的探討卻相對模糊。而造成困境的關鍵恰在于政社職能劃分不明晰。政社職能劃分面臨如下幾個具體問題:
①政府與社區履職方式混淆。政府將監管責任和具體落實責任一肩挑。形成一肩挑的原因在于部門利益的制約使政府具有主觀偏好與政社職能劃分的路徑依賴。②社會組織發育不健全。NGO、社區等社會組織力量普遍薄弱,實際能承擔的社會職能難以界定。在此現狀下,政府哪些職能應該外放,職能應該如何外放,社會應以何種方式承接,都成為政社職能分開面臨的現實問題。
③社區經費的依賴性。政府表面上將微觀領域的管理和服務職能轉移給了社區,但由于沒有費隨事轉,反而加重了社區負擔。看似精簡了政府的機構和職能,但實際只縮小了政府的組織邊界,政府的功能邊界沒有改變甚至仍在擴大。
四、政社職能分開的對策探究-以社區為例
基于群眾自治發展來說,政府職能在于啟動社區建設,規劃或參與規劃社區組織體系的建立。在實踐中,政府職能的度的把握是關鍵。我們嘗試性地提出對策以解決政社職能分開面臨的問題:
1.以法制和契約規范政府與社區組織間的關系
政府與社區組織在承認雙方法律主體地位平等的基礎上,明確各自的責,權,利,形成了雙向約束機制,避免行政專橫和職權濫用,提升二者的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
2.獨立社區財政體系,多元社區經費來源
社區建立自主獨立的財政體系,增加社區建設經費渠道,減少社區與政府在人、財、物方面的牽涉。有利于二者職能明確劃分,促進政社分開進程。
3.優化社會環境,關注NGO 組織培育與發展
在新型互動網狀模式的建構中,要求主體多元,各方參與的互動性。NGO組織的發展,是社會主體多元化、社會力量提升、政社之間有效互動的要求,為政社職能的具體劃分提供了可能。
4.提升公民社會意識,發展社區自主管理
把政府的行政管理與社區自我管理分開,把部門職能與一般社會職能分開,培養社區自我管理組織,提高社區自律水平,提升公民社會意識與自主意識,將大部分公共事務還給社區進行管理。
5.構建合理的協商程序和規則
社區參與能力的平等協商能否順利展開,關鍵是協商程序和規則的合理設計。首先,建立一個能夠產生廣泛代表性的協商主體遴選機制; 其次,保證各方協商能力實質平等,因為協商的意義于在合理化方案,要保證各方基于平等的信息資源和論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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