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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安全生產法》的頒發2014年正式實施的新版《安全生產法》,著眼于安全生產存在的實際問題及發展要求,并在認真貫切落實關于安全生產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指示下,補充完善了相關的法律制度。新法明確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十二字方針,明確了安全生產的重要地位,進一步強化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了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并建立了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其中,新法推行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包括兩方面,一是“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注冊安全工程師按專業分類管理制度,授權國務院人力資源、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社會保障部門等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新法中首次將注冊安全工程師寫入了安全生產法,打破了近十年來安全工程師從未被寫入我們國家任何一部法律的禁錮,其意義重大,說明了注冊安全工程師這一群體引起了國家立法機關的重視并寄于厚望,為注冊安全工程師開辟了法律通道,確立了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初步法律地位。2)其他“十三五”規劃(2015-2020年)從經濟增長、產業結構、綠色協調、改革、農業及民生六大領域勾勒出了改革的路線圖。“十三五”時期是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結合,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國、從嚴治黨的重要時期。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煤礦的安全生產,不僅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順應民意,同時也適應了時展要求。
二、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性
2.1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的必要性為什么要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只要提高對這個問題的認識,才能增強煤礦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1)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是改變當前安全生產現狀,促進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近年來,每年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多達二百萬起,死亡人數多達十萬,一些煤礦企業多起的傷亡事故,嚴峻的形勢逼迫我們必須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安全生產也是企業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2)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是法律、法規的強制要求,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2.2目前煤礦安全生產存在問題煤礦安全生產的隱患始終存在,暴露了不少問題:1)安全成本投入不足,安全意識薄弱。煤礦生產門檻低、無證開采、盲目開采廣泛存在,煤礦普遍安全投入不足。一些承包的煤礦存在短期行為,過度消耗使得礦山資源枯竭。一些管理者安全意識薄弱,漠視弱勢群體,給煤礦的安全生產埋下極大的隱患;2)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不健全。安全信息基礎設施不完善,發展不平衡,未能融入安全生產的核心內涵,安全信息化在加強政府及企業單位安全監管、應急處理及事故預防等方面的整體保障效果不明顯;3)煤礦企業安全事故預防措施不落實或不完善,煤礦本身生產條件差,作業環境惡劣,一些企業領導缺乏對安全工作的關注,也沒能很好地開展一些事故自救演習活動,一旦礦難發生,就陷入了被動狀態,極易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4)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的隱患治理。冰山理論指出人的不安全行為才是最大的事故隱患,規范人的操作程序,人的行為安全才是根治一切是事故的根本對策。
三、實施煤礦安全生產的措施
3.1強化安全意識所謂安全意識,是人們頭腦中建立起的必須遵循的安全觀念,也是人們生產活動中應對外界環境影響而建立的安全警惕性、安全價值觀。強化安全意識,可以從以下三方面著手:1)加強對煤礦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培訓,強化對《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及煤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要注意的是要根據煤礦自身實際情況培訓到位,企業要在思想上根植“以人為本“,從而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2)強化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責任,提高煤礦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3)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煤炭行業要進一步完善煤礦采掘作業流程,按規程操作,降低傷亡事故的發生。3.2加強安全生產軟件設施的投入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信息化建設在各行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良好的煤礦安全生產離不開先進的科學技術。企業除了投入資金到硬件設施中,也要加強對安全生產軟件設施的投入。通過建立井上、井下的信息化預警機制,通過對井下巷道瓦斯含量,通風有效性、礦壓顯現、超前探放水、煤層自燃等進行動態測量及數據采集分析,并實時監控作業環境,減少安全隱患。3.3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在積極落實國家安全生產制度的前提下,煤礦企業也要制定相應的內部規章制度,不斷提高礦工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識,做好制度落實的監督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日監測、周報告、月分析”。
四、小結
煤礦安全管理責任書【1】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按照省、市人民政府著力構建六化、六化煤礦的基本要求,切實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極端重要性的認識,落實煤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省人民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和市委、市政府、區委、區人民政府關于抓好煤礦安全生產的一系列要求,結合全區煤礦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管理責任范圍
負責本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管理責任目標
全年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控制為零,其余指標在下達指標以內。
三、管理責任內容
(一)各煤礦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省、市、區關于安全生產的一系列規定,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煤礦地質規定》等煤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方針。
(二)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根據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加大對煤礦的投入,全面提高煤礦的安全技術裝備水平,提高煤礦企業抗風險、災害能力。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隊伍,嚴格按規定配齊、配足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特殊崗位人員。
(四)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培(復)訓任務,使從業人員的培(復)訓合格率達到100%,持證上崗;未經培(復)訓合格,嚴禁上崗作業。
(五)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認真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規定;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每個工區,每個從業人員,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六)按規定正確使用、管理和維護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所有作業場所不許處于監測監控范圍。配足各種監測劍龍儀器,并按時進行校驗,正常使用。
(七)對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下達的整改指令書嚴格按照五落實的要求進行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及時向上級部門上報各類數據、資料、報表。
(八)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排查所有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關場所、環境、人員和設備設施,根據排查結果確認隱患等級,制定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確保隱患能夠及時整改消除。
(九)強化瓦斯治理,嚴格按照瓦斯綜合治理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排除隱患、綜合利用二十四字工作體系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樹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推動實現瓦斯防治五零目標(零突出、零爆炸、零燃燒、零窒息、零超限)。必須認真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做到瓦斯治理達標,不掘突出頭、不采突出面。
(十)采掘工作面必須實行三專兩閉鎖,并定期進行斷電試驗;嚴格落實瓦斯超限撤人、停電停風撤人、放炮撤人制定;對新開掘進工作面和啟封密閉實行報告備案制度,對密閉實行編號管理。
(十一)嚴禁超定員、超通風能力、超強度組織生產,設計產能30萬噸/年及以下礦井,只能布置2個掘進工作面和1個采煤工作面作業(瓦斯治理工程除外);嚴禁超層越界開采。
(十二)全面認真執行雙七條規定,六盤水市煤礦安全生產8個100%、1077措施和先探后掘各項規定;嚴格落實礦級領導帶班入井制度;實現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礦燈發放記錄和出入井檢身記錄三統一。
(十三)必須編制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和事故應急預案,完善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應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應急救援合同。
(十四)加強職業健康管理工作,認真落實職業危害防治各項規定,認真履行職業健康主體責任,開展粉塵防治及高毒物品危害治理轉向行動,積極配合完成職業危害申報工作。
(十五)加大對四新技術的推廣力度。推進采掘工作面的支護改革和采、掘、運機械化的運用。
(十六)認真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國有煤礦達到一級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地方煤礦必須達到二級以上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強化動態達標,各煤礦每月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嚴格對照標準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自評工作。
(十七)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宣教工作和安全文化建設,強化科技支撐,著力推廣先進技術;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加強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工作;
(十八)嚴格按照省、市、區關于煤礦安全教育實踐活動工作要求認真開展煤礦安全教育實踐活動,制定煤礦安全教育實踐活動工作方案,嚴格按照實踐安排和方法步驟逐項開展。
(十九)監督管理部門端正工作態度,增強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發現吃、拿、卡、要和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現象,有權利進行舉報。
上述工作由區安全生產監督局和區能源局監督實施并列入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內容。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能源局和煤礦企業各執一份。
煤礦安全管理責任書【2】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切實加強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監管,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非煤礦山產業健康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我鄉實際,柳林鄉人民政府特與
一、控制指標
1、杜絕死亡一人(含一人)以上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和影響惡劣的事故。
2、杜絕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行為。
3、杜絕因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而引發各類不穩定事件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
二、工作指標
按照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礦山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承擔主體責任,并對未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導致的后果負責。企業法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承擔和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并按照國家和省、市、區有關規定和《柳林鄉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完成以下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有各項政策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認真落實各級政府和安委會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要求及安全生產各項措施,及時研究部署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三項制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崗位操作規程),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和任務,切實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3、加強礦區管理。建立安全檢查、會議記錄、隱患整改、職工信息等一整套安全管理檔案;礦區要有標準的辦公用房,做到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上墻,檔案管理規范;礦區設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標志;嚴格按照采礦許可證審批范圍開采,不越界開采,保證不引發越界開采等群眾糾紛。
4、認真學習國發20XX[23]號文件精神,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組織開展多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保證管理人員、職工具有必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各類培訓必須建立臺帳。
5、對新、改、擴建項目必須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6、企業要自覺主動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對排查出的隱患,或者當地政府和安監部門指出的事故隱患,必須限期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礦山企業應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職工正確佩戴、使用;安全防范設施、設備、裝備齊全;定期組織員工進行體檢,夏季提供必要的防暑藥品;為全部企業職工及時辦理工傷保險或意外傷害保險。
8、特種作業機械、設備必須定期檢修,嚴禁帶病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且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9、嚴格爆炸物品管理,做到按規定存放,專人保管、使用,爆破作業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10、露天礦山開采必須實行采剝并舉、剝離先行,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嚴禁采用擴壺爆破、掏底崩落等方式開采,開采的邊坡角符合規范要求;爆破作業后要先清理危巖、浮巖、懸巖,防止滑坡,禁止在未清理危巖的情況下冒險作業。
11、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礦山企業要針對自身特點制訂可操作的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和落實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定期開展演練,并做好演練記錄,應急救援預案應報送當地安監部門備案。
12、自覺接受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監察機構的監督和檢查,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自覺繳納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企業)(章)
代表:
xxx鄉人民政府(章)
代表:
簽字日期:
煤礦安全管理責任書【3】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嚴格執行《煤礦安全管理條例》,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發生,按照公司總體部署要求,特制定20XX年目標責任狀。
一、安全目標
公司所屬煤礦年度內杜絕重大事故,消滅死亡事故,實現零重傷,輕傷事故比去年下降20%。
二、生產指標
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項生產指標,在安全的前提下,每月保質保量地完成生產任務。
三、安全培訓
完成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A類及B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培訓;班組長取得《班組長安全培訓合格證書》;其他從業人員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生產及輔助人員經煤礦教育培訓中心接受崗前培訓取得《上崗證》,確保持證上崗率達100%。煤礦須建立健全培訓檔案。同時積極參加公司組織及規定的各類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安全防護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隱患排查治理
嚴格執行《煤礦安全管理條例》。堅持崗位、班組、科隊分級排查,煤礦集中排查,生技處、總工辦檢查,安檢科、安監處督查相結合,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做到閉環管理,并健全隱患治理臺帳。
五、工程管理
外包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必須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等,同時建設單位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外包工程的安全和質量管理工作。
六、安全管理目標
健全責任機制,強化責任落實。樹立全新的安全理念。組織召開煤礦安全生產會議,協調解決煤礦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全面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必須達到或保持一級標準化礦井,實現動態達標。加強安全監督檢查,杜絕三違,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七、安全考核
(一)對礦級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執行不力的,追究礦長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發現三違行為,對責任人嚴肅處理。
(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執行不到位,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四)嚴格實施質量與安全獎懲。
(五)年度內輕傷事故不能實現降低20%的煤礦,扣發礦長和相關責任人一個月績效工資;月度內發生重傷事故,扣發相關責任人當月績效工資。
(六)月度內發生死亡事故,扣發礦長及相關責任人當月全部績效工資;扣發其他科隊級及以上人員當月全部安全績效工資。
(七)生產任務考核嚴格按《煤礦生產管理條例》執行。
八、相關事項
(一)本責任狀執行期間,若人動,接任者須繼續履行本責任狀的規定。
(二)本責任狀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三)本責任狀有效期為一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山西凌志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總經理簽字: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2.深入開展煤礦安全誠信創建活動,建立健全企業安全誠信機制。
3.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各級安全責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建立煤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規范化和經常化。
5.大力推進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積極創建本質安全型礦井,一年內建成示范礦井。
6.加大煤礦安全科技投入力度,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
7.積極推行“白國周班組管理法”,加強班組建設,強化現場管理。
8.按規定配備煤礦專業技術人員。
9.強化職工安全培訓和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素質。
10.加強煤礦職業危害防治,嚴防煤礦職業危害的發生。
11.不再發生煤礦安全生產傷亡事故。
以上承諾,請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對我礦進行監督檢查。如果沒有兌現承諾,愿自覺接受處理。
承諾人: ××煤礦企業負責人×××
提供兩個參考:一是針對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人的;二是針對員工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承諾書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第一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員動手,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
3.樹立表率作用,定期進行績效考核,公開安全生產表現,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做出貢獻的人員予以獎勵,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持續改進。
4.支持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開展各類安全活動,努力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的文化氛圍,為職工提供一個好的工作場所。
5.貫徹落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支持,年度內實現安全生產無事故、無污染、無人身傷害,爭創安全管理一流水平。
6.把安全、健康放在優先地位,并加大資金投入,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確保安全。
本人愿意認真履行上述承諾,如違反愿承擔相應責任。
企業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企業員工安全生產承諾書
為了個人的安全健康,為了家庭的幸福美滿,為了企業的穩定發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簽訂并遵守以下承諾:
1.本人在進場工作前,已接受 “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安全生產紀律”、本工種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本單位的各項安全、治安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的教育。
2.在工作中,自覺遵守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單位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自覺遵守*****規定,自覺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自覺參加安全學習。在工作中做到“我不傷害別人,我不被別人傷害,我不傷害自己”。不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3.有事外出要請假,經批準后才能外出,在規定時間內歸隊。
4.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情況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級領導和安全職能人員的安全檢查與監督。
5.自覺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堅持安全第一。
對于以上承諾,本人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本人愿承擔責任。
本承諾書自簽字日起生效,退場日起自行作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規定,為貫徹《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的精神,進一步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保障煤礦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xxxx煤礦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目標
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本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經營方針。
本礦生產經營必須遵守《煤炭法》、《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煤礦負責人(法人)和經營管理人(礦長)對預防煤礦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
二、安全生產管理
本礦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下列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護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本礦的生產經營管理人(礦長)對本單位的下列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一)礦長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礦長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上述職責的,主管部門可以責令礦長限期組織培訓,并依法進行處罰。
(二)礦長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根據本礦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停產,撤出作業人員,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存檔。
礦長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職責的,主管部門可以責令礦長限期改正,并依法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礦長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從業人員依照本礦的相關制度予以處理。
主管部門隨時進行檢查,發現從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作業的,可以責令煤礦企業限期改正,并依法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礦長或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輪流帶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記檔案。
主管部門發現礦長未按規定帶班下井的,可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三、安全生產預防制度
本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治理和報告制度。有《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礦礦長應當負責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煤礦企業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職責的,有國務院446號令第八條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進行生產的,主管部門可以責令企業停產整頓,情節嚴重的予以關閉。
四、安全事故的控制
本礦建立起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層層落實。目標是: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
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煤礦生產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20__〕32號)和《安徽省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方案》(皖經煤炭〔20__〕98號)等文件精神和市工業委、區安委會要求,結合我區煤礦安全生產實際,特制定__市__區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推進“安全生產年”目標任務落實。加大煤礦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建立規范和諧的安全生產秩序;嚴查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監管,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全力解決煤礦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煤礦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提高廣大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素質。通過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強化煤礦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構建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促進我區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內容
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監總局總體行動方案、以及省市關于《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方案》的同時,突出以下重點內容:
(一)執法行動。對具有下列行為的煤礦企業依法進行打擊和查處:
l、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的;
2、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3、瞞報事故的;
4、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6、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對安全執法視而不見的;
7、煤礦未建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或者煤礦安全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8、其他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
(二)治理行動。重點要排查治理以下內容:
1、治理違規采掘作業。保證礦井生產系統可靠,生產布局合理,同一采區采掘工作面數量要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嚴禁違反規定非正規采煤、以掘代采、多頭作業、“剃頭下山開采”;采掘工作面按作業規程規定作業;按要求淘汰木支護和金屬摩擦支柱。
2、治理瓦斯事故隱患。保證礦井通風系統合理、完善,通風設施可靠,按照規定設置專用回風巷,礦井總風量和各作業點實際風量達到規定要求,杜絕無風、微風作業和不合理串聯通風,消除盲巷;強化局部通風管理,嚴格執行“三專兩閉鎖”的規定。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探頭安設位置、報警斷電功能和調校符合規定,嚴防人為因素干擾傳感器正確測量真實瓦斯濃度;按規定配備瓦斯檢查員,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嚴禁電氣設備失爆;嚴禁瓦斯超限作業;按照“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體系要求,組織開展煤礦瓦斯專項治理工作。
3、治理透水事故隱患。嚴格按照“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落實礦井水文地質,特別是采空區、相鄰礦井及廢棄礦井老空(窯)積水防治措施,重點是加強老空水、鉆孔水、構造水、強含水層、地表水等水害的防治,建立健全礦井排水系統,完善防洪排水各類裝備、設施,建立水文地質預測預報系統,認真編制重大水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做好雨季水害的防治。
4、嚴格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 “三同時”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同意不準開工,安全設施未經驗收不準投產;新建煤礦、改擴建煤礦,杜絕邊施工邊生產現象。
5、嚴格勞動用工管理。規范勞動用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嚴禁以包代管,層層轉包;從業人員經培訓合格后才能下井作業:嚴格執行入井人員檢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員清點制度。
6、深入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要制定工作計劃,分步扎實推進,落實責任,強化考核,把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全面動態達標,力爭所有礦井基礎管理達到新水平。
7、杜絕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行為。
8、杜絕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行為。
9、杜絕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行為。
(三)宣傳教育行動。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生產法制和煤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月”,做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普及和煤礦安全基本知識的宣傳活動;加強煤礦礦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突出抓好農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加強新聞宣傳工作,大力宣傳先進典型,開展創優爭先活動;及時公布重大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礦員工,吸取事故教訓,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全面開展安全生產誠信承諾活動,強化煤礦業主的安全意識,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著力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示范礦建設;
4、以“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為主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系列宣傳教育;
5、及時公布重大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礦員工,吸取事故教訓,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6、加強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突出抓好農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
三、實施步驟
“三項行動”要貫穿各涉煤礦鄉鎮和各煤礦企業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始終,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推進。同時要結合煤礦安全生產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
(一)細化方案,開展自查自糾(6月30日前)
各涉煤礦鄉鎮和各煤礦企業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20__年“安全生產年”工作要求和各自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抄報區安全監管局。
(二)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推進各項工作(7月至9月)
1、各涉煤礦鄉鎮認真落實煤礦安全屬地監管責任,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
2、進一步強化煤礦瓦斯治理措施的落實,切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3、落實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電等措施,嚴密防范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4、進一步抓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任務措施的宣傳貫徹落實;加強崗前培訓,推進職業安全教育,提高廣大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三)深化“三項行動”,鞏固擴大成果(10月至12月)
1、進一步完善執法措施,提高執法效能,堅決查處和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2、各涉煤礦鄉鎮和各煤礦企業要對“三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區安全監管局將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在9月底前,將集中開展一次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大檢查,并對煤礦安全生產執法行動進展進行專項督查。
3、各涉煤礦鄉鎮要對“三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及時總結,每月25日將“三項行動”階段開展情況書面抄送我局;11月10日前將“三項行動”的工作情況總結抄送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涉煤礦鄉鎮要統一組織實施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層層落實責任,對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要抓住不放,加強執法和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要針對“三項行動”內容,強化各項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抓好協調推進。要著重做好“三個結合”:一是安全執法與安全治理相結合,重點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同時對安全治理過程中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及時組織聯合執法、專項執法督促解決;二是“三項行動”與“三項建設”(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相結合,研究把握安全生產規律,完善和落實治本之策,推進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三是“三項行動”與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相結合,加強安全監管,務求取得實效。
扎實開展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推進“安全生產年”目標任務落實。加大煤礦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建立規范和諧的安全生產秩序;嚴查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監管,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全力解決煤礦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煤礦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提高廣大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素質。通過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強化煤礦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構建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促進我區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內容
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監總局總體行動方案、以及省市關于《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方案》的同時,突出以下重點內容:
(一)執法行動。對具有下列行為的煤礦企業依法進行打擊和查處:
l、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的;
2、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3、瞞報事故的;
4、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6、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對安全執法視而不見的;
7、煤礦未建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或者煤礦安全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8、其他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
(二)治理行動。重點要排查治理以下內容:
1、治理違規采掘作業。保證礦井生產系統可靠,生產布局合理,同一采區采掘工作面數量要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嚴禁違反規定非正規采煤、以掘代采、多頭作業、“剃頭下山開采”;采掘工作面按作業規程規定作業;按要求淘汰木支護和金屬摩擦支柱。
2、治理瓦斯事故隱患。保證礦井通風系統合理、完善,通風設施可靠,按照規定設置專用回風巷,礦井總風量和各作業點實際風量達到規定要求,杜絕無風、微風作業和不合理串聯通風,消除盲巷;強化局部通風管理,嚴格執行“三專兩閉鎖”的規定。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探頭安設位置、報警斷電功能和調校符合規定,嚴防人為因素干擾傳感器正確測量真實瓦斯濃度;按規定配備瓦斯檢查員,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嚴禁電氣設備失爆;嚴禁瓦斯超限作業;按照“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體系要求,組織開展煤礦瓦斯專項治理工作。
3、治理透水事故隱患。嚴格按照“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落實礦井水文地質,特別是采空區、相鄰礦井及廢棄礦井老空(窯)積水防治措施,重點是加強老空水、鉆孔水、構造水、強含水層、地表水等水害的防治,建立健全礦井排水系統,完善防洪排水各類裝備、設施,建立水文地質預測預報系統,認真編制重大水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好雨季水害的防治。
4、嚴格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同意不準開工,安全設施未經驗收不準投產;新建煤礦、改擴建煤礦,杜絕邊施工邊生產現象。
5、嚴格勞動用工管理。規范勞動用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嚴禁以包代管,層層轉包;從業人員經培訓合格后才能下井作業:嚴格執行入井人員檢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員清點制度。
6、深入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要制定工作計劃,分步扎實推進,落實責任,強化考核,把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全面動態達標,力爭所有礦井基礎管理達到新水平。
7、杜絕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行為。
8、杜絕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行為。
9、杜絕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行為。
(三)宣傳教育行動。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生產法制和煤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月”,做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普及和煤礦安全基本知識的宣傳活動;加強煤礦礦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突出抓好農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加強新聞宣傳工作,大力宣傳先進典型,開展創優爭先活動;及時公布重大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礦員工,吸取事故教訓,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全面開展安全生產誠信承諾活動,強化煤礦業主的安全意識,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著力開展以下宣傳教育活動:
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示范礦建設;
4、以“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為主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系列宣傳教育;
5、及時公布重大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礦員工,吸取事故教訓,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6、加強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突出抓好農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
三、實施步驟
“三項行動”要貫穿各涉煤礦鄉鎮和各煤礦企業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始終,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推進。同時要結合煤礦安全生產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
(一)細化方案,開展自查自糾(6月30日前)
各涉煤礦鄉鎮和各煤礦企業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2009年“安全生產年”工作要求和各自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抄報區安全監管局。
(二)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推進各項工作(7月至9月)
1、各涉煤礦鄉鎮認真落實煤礦安全屬地監管責任,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
2、進一步強化煤礦瓦斯治理措施的落實,切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3、落實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電等措施,嚴密防范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4、進一步抓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任務措施的宣傳貫徹落實;加強崗前培訓,推進職業安全教育,提高廣大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三)深化“三項行動”,鞏固擴大成果(10月至12月)
1、進一步完善執法措施,提高執法效能,堅決查處和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2、各涉煤礦鄉鎮和各煤礦企業要對“三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區安全監管局將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在9月底前,將集中開展一次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大檢查,并對煤礦安全生產執法行動進展進行專項督查。
3、各涉煤礦鄉鎮要對“三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及時總結,每月25日將“三項行動”階段開展情況書面抄送我局;11月10日前將“三項行動”的工作情況總結抄送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涉煤礦鄉鎮要統一組織實施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層層落實責任,對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要抓住不放,加強執法和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要針對“三項行動”內容,強化各項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抓好協調推進。要著重做好“三個結合”:一是安全執法與安全治理相結合,重點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同時對安全治理過程中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及時組織聯合執法、專項執法督促解決;二是“三項行動”與“三項建設”(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相結合,研究把握安全生產規律,完善和落實治本之策,推進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三是“三項行動”與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相結合,加強安全監管,務求取得實效。
一、參與預防檢查必須進一步提高救護隊員的自身政策水平
近年來國家頒布了一系列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技術規范、標準等,礦山救護隊員要參與煤礦日常安全生產預防檢查,就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這些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行業標準,比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指令、行業規范、技術標準等。只有這樣才能在日常安全生產預防檢查過程中更好地把握這些新出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才能更好地督促礦井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技術規范、標準等,使礦井做到依法嚴格組織生產,依法嚴格管理煤礦安全生產。
二、參與預防檢查必須進一步提高救護隊員的技術業務素質
礦山救護隊員要參與煤礦安全生產預防檢查,就必須進一步提高自身的技術業務素質,其內容主要包括:
2.1采煤工作面預防檢查技術
在我省煤礦生產過程中,各類事故多集中在采煤工作面,尤其以頂板事故最為突出,因此,采煤工作面是日常安全生產預防檢查的重點,必須抓好采煤工作面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防范檢查。檢查的依據主要是《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編制的作業規程,重點是檢查工作面的支護有否做到布置成行,排距、柱距、柱徑有否按照作業規程規定執行,檢查其有否缺柱、折柱和空頂作業,有否加強上下出口和三角點區域的支護,上下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安全出口的長度、要注意檢查采煤工作面的爆破作業,檢查炮眼的排列、角度、深度,使其不對工作面支護造成影響,確保不崩倒支柱、不打破頂板、不造成冒頂或片幫。
同時還要注意檢查采煤工作面安全用電,煤電鉆有否綜合保護裝置,電纜敷設有否“雞子”、“羊尾巴”、明接頭和嚴重護套損傷等現象,電纜有否懸掛整齊,符合要求。
2.2掘進工作面預防檢查技術
掘進工作面的安全預防檢查也是礦山救護隊預防檢查的重點之一。掘進工作面主要檢查其巷道的掘進斷面有否小于作業規程規定的設計要求;有否執行敲幫問頂;半煤巖巷道有否使用前探梁支護、使用木支架支護的,要注意檢查其支架的質量;要檢查掘進工作面有否執行濕式打眼、放炮噴霧、裝巖灑水、凈化水幕、個體防護等綜合防塵措施;裝藥、聯線、放炮有否按照規定進行、放炮母線有否懸掛、,有否與鋼軌、水管、風筒、電纜、信號等金屬物體靠近,放炮地點距工作面距離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放炮后,放炮員和班組長有否等待炮煙排除后才進入工作面檢查頂板支架、瓦斯、煤塵、殘炮等情況,如有危險的還要督促其立即排除。
傾斜巷道上下山掘進工作面要注意檢查其兼作人行的有否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其上部車場還要檢查其有否防止跑車的裝置或措施。
掘進工作面有使用裝巖機的,還要注意檢查其司機有否持證上崗、有否按
照規定進行裝巖作業。
2.3 礦井“一通三防”預防檢查技術
2.3.1礦井通風系統的預防檢查
礦井通風系統主要檢查其有否獨立通風系統或系統是否健全、穩定、可靠,通風能力是否滿足礦井實際生產的需要;有否使用局部通風機或使用局部通風機群當主要通風機、主要通風機有否雙電源、有否通訊電話、主要通風機房主要檢查其運轉情況及電壓、電流、水柱計等記錄是否齊全、主要通風機性能有否按照規定每五年進行一次測定、司機操作反風裝置的熟練情況;井下主要檢查通風網路、回風系統、井下風流流動路線、井下用風地點的風量實測和有否串聯通風、老塘通風、風流不穩定、風流反向、微風、無風作業以及密閉、風門、測風站等通風設施是否完好;地面主要檢查礦井測風記錄、風量分配記錄以及通風旬報、月報和通風設施管理牌板、局部通風管理牌板、通風儀器管理牌板等。還要注意檢查礦長和總工程師(技術主管)有否每日審閱通風瓦斯報表、礦井有否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其反風時間、操作情況、反風量及反風前后的瓦斯變化情況、主要大巷及車場是否能夠及時反風,反風演習報告、總結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
2.3.2 礦井瓦斯系統的預防檢查高度、寬度和超前支護是否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井下現場主要檢查采掘工作面瓦斯濃度有否超過規定、柵欄有否按照規定及時設置、柵欄規格、距離巷叉口是否符合要求、柵欄臺帳管理情況;瓦斯牌板記錄與檢查地面瓦斯檢查員手冊、瓦斯日志是否三對口、瓦斯排放記錄、瓦斯排放措施、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是否按照規定每年進行鑒定和測定,并對照檢查地面各種臺帳、記錄與井下現場實測數據。
2.3.3礦井防塵系統的預防檢查,礦井防塵系統主要檢查地面防塵水池容量、水壓是否滿足礦井防塵灑水的需要,同時還要檢查供水管路的吊掛和鋪設情況、管路有否漏水、進風大巷有否設置凈化水幕、霧狀效果如何、井下煤倉、溜煤眼、翻罐籠、裝煤轉載點有設置噴霧灑水裝置、巷道積塵有否定期進行清掃,新建礦井或延深新水平的煤塵有否進行煤塵爆炸試驗報告,有否綜合防塵制度、有否按照規定進行粉塵濃度測定及其有關防塵報表等。
2.3.4 礦井防滅火系統的預防檢查,主要檢查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消防水池水量是否保持在200m3,消防管路有否每隔100m設支管和三通閥門;對于井口附件、通風機房附件、平硐、各水平主要進風巷道、爆破材料庫及其他機房硐室等處所采取的消防措施深入現場進行嚴格的檢查。
2.3.5 礦井防治水的預防檢查,在煤礦生產過程中經常會遇到水害的威脅,這也是礦山救護隊安全預防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主要檢查其地面防治水,如礦區水文地質工作,防治水規劃、計劃及有關措施,地面工業廣場的防治水工作,各種水與礦井的關系及其防治等。具體檢查礦井是否配備專人負責防治水工作、礦井是否進行了涌水量、水位動態及其季節性變化規律的觀測、礦井周圍的湖泊、積水區、水庫、河流和溝谷等歷年最高及最低水位、江水情況和它們的疏水能力。特別是更要對礦井周圍的老窖水和小煤礦下山開采情況加強檢查,主要檢查礦井有否進行老窖水和小煤礦下山開采情況的調查,有否事先對采掘工作面防治水進行了安全技術論證,對可能遇到的水害有否提出嚴密的防范措施、采掘工作面配備的探放水設備是否滿足探放水工作的需要、對現場作業人員是否掌握防治水基本常識進行詢問和了解。
2.3.6礦井電氣設備的預防檢查,礦井電氣設備的檢查內容主要有:防止觸電、電氣火災和電火花等3個方面。其具體內容有:礦井供電線路是否符合《規程》的有關規定、井下所有電氣設備有否達到《規程》要求防爆型屯氣設備有否達到防爆要求、井下漏電、接地系統和煤電鉆綜合保護、局部通風機風電閉鎖裝置等是否達到動作靈敏可靠、有否定期檢測;井下電纜和井下變、配電室、機房硐室是否符合《規程》規定;井下電氣設備檢修、停送電作業有否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有否配備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材等;還要注意檢查有否使用非礦用機電設備下井。
2.3.7礦井提升運輸系統的預防檢查,特別要加強對斜井人車防止斷繩、跑車、使用專用人車信號和乘車人員是否攜帶易爆、易燃物品上車、攜帶的工具和零件是否露出車外以及有否扒、蹬、跳和超負荷載人等的檢查;提升絞車要重點加強制動裝置、保險裝置的檢查;低瓦斯礦井進風主運輸巷道使用架線電機車的巷道主要檢查其有否防火措施、巷道斷面積是否符合《規程》的要求;電機車的燈、鈴(喇叭)閘、連接器和撒砂裝置是否靈活可靠;列車是否前有照明燈、后有紅尾燈;電機車的運行是否按照《規程》的要求。
三、參與預防安全檢查救護隊員必須具備良好的工作作風
礦山救護隊員是煤礦生產的安全衛士,肩負著安全預防檢查、保證礦工生命安全和搶險救災的神圣使命。因此,礦山救護隊員要做好參與安全預防檢查工作,就必須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礦工服務的思想,培養以下良好的工作作風:
3.1認真嚴肅的工作作風
要認真嚴肅地對待日常安全預防檢查工作,做到不馬虎、不徇私情,工作中要細心觀察、細致分析,在檢查中要善于較多地發現問題,并幫助礦井找出問題的原因,督促礦井盡快地解決存在的問題或隱患。
3.2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
在日常安全預防檢查中要真實、客觀、準確地反映問題,查出的問題要有依據,不能瞎說,要以現場存在的隱患事實為依據,以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程、規范為準繩,使其進行認真的檢查。
3.3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
在日常安全預防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或隱患的,特別是發現重大隱患的、或是發現重大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必須立即進行阻止、果斷進行處理,做到工作上要有高速度和高效率,不能拖延時間,貽誤最佳整改時間。
[關鍵詞]小型煤礦 安全生產 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 TD82-9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5)-7-419-1
1全國小型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現狀
近幾年,全國煤礦安全形勢并不理想,雖然在國家重拳高壓治理下,特重大事故有所下降,但較大事故仍時有發生。特別是小型煤礦,安全形勢更是令人擔憂,主要原因是地質條件復雜,煤層賦存條件差,人員素質低,投入和產出不成比例等等。現階段在國家的強力整頓下,小型煤礦生產條件有所改善,機械化水平有所提高,生產秩序有所改善,事故率有所下降,但小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還存在諸多問題。
2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安全是保證現代化煤礦企業健康穩定發展的關鍵點,同時也是相關企業不斷增強經濟效益的核心保證,故還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現狀的細致分析,結合當前的工作形勢和工作開展的基本狀況,有針對性的提出改進的政策,提出改進的措施方案,不斷的實現煤礦企業的穩步增強。一些煤礦業主為追求高額利潤,無視國家法律法規、鋌而走險、抗拒執法、無證或證照不全違法組織生產、超層越界開采等。由于煤礦企業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一線有經驗的工人流失嚴重,大專以上院校的畢業生又不愿到企業工作,企業人才嚴重缺乏。一些煤礦不繪制采掘工程平面圖和通風系統圖,采區和采掘工作面無設計,不編制采掘作業計劃和作業規程,有的煤礦不按設計施工作業;石門揭煤、巷道貫通、過斷層和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等不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3小型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3.1立足于安全生產管理思想,體現其向導功能
企業發展與生存的靈魂是安全生產思想,安全跟效益與生產緊密相連,所有企業生產的前提條件以及生產效益的保障都是安全,為此,煤礦安全生產的推進務必立足于管理思想。管理包括管理人員與被管理人員,即所有進行煤礦生產的職工與工作者,都務必增強安全觀念,在確保心態安全的基礎上,實現行為上的安全。以管理人員作為視角,倘若被管理人員誤認為安全思想是一種硬性的指標,那么就會出現應付上級檢查的情況,逃避監管,開采過于盲目性,未能夠有效地預防事故,這屬于一種錯誤的安全思想。以廣大的員工作為視角,應當在所有員工的內心深處滲透安全思想,以標語、報刊、電視、安全知識競賽、安全知識講座等手段,在所有員工的內心滲透安全思想,進而推動人的行為規范。
3.2安全管理要改掉不良習慣
在煤礦生產過程中,職工們有各自不同的行為習慣,有些非常好,有些卻容易造成安全隱患。管理者在面對這個問題時要區別對待,做到賞罰分明。有些習慣是非常容易造成事故的,比如,在井下工作過程中泛起瞌睡,在井下工人互相打鬧,態度隨意,工人在工作中毛手毛腳,這些都是要不得的,這些非常容易導致礦難的發生。
因為如果一個壞習慣,可能導致發生事故,影響到井下所有職工的安全。管理者在遇到這些不良習慣時,一定要嚴厲處罰,完善安全制度。
3.3統一思想,落實責任
同樣的礦井中,為什么有的區隊能安全生產,有的區隊卻屢次發生事故?同樣是礦工,為什么有的下了一輩子井都平安無事,而有的卻經常出問題?思想認識高低和工作責任是否落實是根本原因。思想重視了,工作到位了,實現安全生產是完全可能的。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通過責任制的落實,可以增強各級管理人員抓好安全管理以及一線員工遵章作業的責任感、使命感。各級責任人必須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和安全目標負責任,要形成由下至上逐級負責的綜合體系。正常工作中,員工按責任制履職,出現事故、違章等異常,按責任制進行追究考核。
3.4分清主次,突出關鍵
煤礦的安全涉及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也關系到職工的切身利益。小型煤礦的管理者必須清醒地認識影響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類因素,分清問題的主次。哪些因素必須立即解決,哪些因素必須從根本上徹底解決,如頂板管理、瓦斯治理、防排水等工作必須嚴肅對待,嚴格按安全措施施工。
3.5創新管理,獎罰分明
任何管理都離不開具體制度,有了制度就必須執行,才能產生實際的效果。在健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企業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監督和績效考核制度,強化監督意識,確保相關制度在實際工作中落實效果的跟蹤、驗證和考核,提高執行力。監督重點應放在一線干部職工身上,確保規程和制度落實到位。如果發現隱患,就必須要求管理部門采取措施,盡快排除,并運用經濟處罰手段,使責任人吸取教訓,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做到執行制度必嚴,違反制度必究。那些安全工作做得好,事故率較少的基層單位,應用經濟和精神榮譽相結合的辦法予以表彰獎勵。只有這樣,才能把握管理的主動權,降低事故率,使企業從事故的偶然變成安全的必然。
3.6加大投入,人機并重
小型煤炭企業普遍機械化水平不高,有些甚至還延用比較原始的采煤工藝。先進的裝備就好比“硬件”;廣大煤礦干部職工就好比“軟件”。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提高,現代化的采煤裝備成為成熟的工藝裝備可供我們選擇,先進的“硬件”裝備將在煤礦安全生產中起到革命性的作用,小型煤礦企業一定要抓住機遇,加大資金投入,迅速實現“硬件”的升級換代。然而,同樣的裝備,不同的操作者使用,會取得完全不同的效果。提升“軟件”的水平需要靠教育培訓實現。一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知識等的培訓,這是作為煤礦職工必備的知識和技能。二是注意方式。你講我聽是傳統方式,時間長了,授課老師和職工難免感到疲倦,如果采用有獎問答、家庭參與等職工樂于接受的形式,讓職工有新鮮感,職工才能真正領悟其中的道理。三是突出重點人員教育。對重點人員、特別崗位的特殊“軟件”要依法采取強制教育、規范管理的手段,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和技能。四是要做到常抓不懈。安全教育只有起點,沒有終點,要建立長效機制,結合企業階段性工作重點,針對性、循環式地開展安全意識和技能培訓。
4結束語
從本質上加以分析在煤礦企業的建設過程之中安全管理是一個相當關鍵的環節,所以應當以切實的思想進行改進,以正確的觀念和嚴格的措施手段,真正意義上實現工作的進步,為今后工作的開展和相關事業的增強做出積極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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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四川小煤礦 職業衛生 現狀 存在問題 對策措施
隨著煤礦經濟形勢恢復性好轉,職業衛生投入也普遍有所增加,實現了職業衛生狀況的總體穩定,但四川煤礦的職業衛生形勢仍未實現根本性好轉。本文就目前四川小煤礦職業衛生現狀、存在問題、、有效整改的對策措施與大家共同探討。
1 煤礦職業衛生現狀
1.1 法律法規
隨著時代的進步和形式的發展,國家又相繼頒布了《煤炭法》、《礦山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職業病防治法等等,成為了目前煤炭行業職業衛生執法依據[1]。
職業衛生工作職責分工以來,四川省安監部門嚴格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的《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章的要求開展對煤礦職業衛生的監管工作。同時針對四川省職業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包括煤礦)組織編寫《四川省職業病防治條例》。
1.2 管理體制
傳統職業衛生管理是被動的管理,是在人們活動中采取安全措施或事故發生后,通過總結教訓,進行“亡羊補牢”式的管理。主要表現在:(1)側重追究工人的操作責任,忽視創造本質安全的物質條件;(2)側重事故的追查處理,忽視事故發生前的潛在危險性分析,是一種被動的事故管理;(3)憑經驗和感覺處理生產中的安全問題,沒有由表及里地按系統的結構和功能去深入分析研究,是一種表態的、定性概念多的安全管理;(4)沒有在設計、基建、生產等環節的技術評估中納入安全評價;(5)沒有把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掛起鉤來,缺乏對安全經濟學和危險損失的研究;(6)沒有重視人機工程學、安全心理學的研究。
近年來,四川省加強了職業衛生管理一體化工作,現代職業衛生管理的特點是:(1)變縱向單科為橫向綜合,推行全面安全管理;(2)推行安全預測,做到預防為主;(3)推行系統安全工程邏輯分析;(4)推行反饋原則指導下的安全評價;(5)推行本質安全。
2 煤礦職業衛生工作中的主要問題
2.1 法規不配套,沒有處罰細則
煤礦安全監察新體制已經建立7年了,雖然國家也出臺了許多法律法規,但是這些法律法規是一個框架性的大規范,不可能在每一個細節上對其性質作出界定,適應法律法規上都作出很詳細的規定,再加上出臺這些法律法規的專家畢竟實踐上有局限,還有許多沒有考慮到的東西。
目前執法的主要依據有:《煤炭法》、《礦山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等,無法與四川省煤礦的實際情況相結合。
2.2 煤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不完善
煤礦職業衛生管理是煤礦經營狀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質量為本”的理念滲透于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四川省的煤礦安全管理,一方面,正在從傳統管理模式向現代管理模式邁進,在控制職業病事故,保證煤礦安全生產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另一方面,由于種種原因,職業衛生管理的現狀仍然不盡人意,問題多多。
2.2.1 煤礦從上至下存在較嚴重的急功近利的思想
企業被推向市場后,人員多、負擔重、負債高等問題影響了企業對安全的投入。部分企業領導存在重生產、輕安全思想;特別嚴重的是某些地方煤礦經營決策者都是農民出身,實行礦長責任制以后,很容易急功近利,缺乏從后勁著眼的人才培訓和儲備戰略。
表現為或在煤炭市場恢復性好轉的形勢下急于擺脫困境;或在采掘失調情況下急于恢復正常生產;或為追求更大利潤,片面追求生產而使安全處于從屬地位。
2.2.2 職業衛生專業管理人才缺乏,管理層次不高
煤礦工作風險大、報酬低,難以吸引人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相對缺乏,管理層次難以提高。
現今煤炭企業的職工,大多是農民工、輪換工、合同工、協議工和臨時工,他們文化水平低,又沒有專業技術,心理上缺乏市場考驗的能力、主人翁意識和集體觀念。
2.3 四川煤礦職業有害因素危害形勢嚴峻、不容忽視
煤礦井下粉塵、噪聲、振動、高溫、高濕、不良、有毒有害氣體等職業危害因素的重視程度不夠[2]。
2.3.1 粉塵
在煤礦井下回采、掘進、運輸及提升等各生產過程中以及煤礦地面煤臺和發運站大部分作業中,幾乎所有的作業操作(如打眼放炮、清理工作面、裝載、運輸、轉載、頂板管理、翻罐籠、給煤機、振動篩以及卸煤機等)過程中均能產生粉塵,煤礦工人長期在粉塵環境中工作,可引起各種疾病,如塵肺病、肺氣腫、塵源性支氣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等。危害最大的是塵肺病(矽肺、煤肺等)[3-6]。
2.3.2 振動與噪聲
長期接觸手傳振動與噪聲不僅會引起局部振動病和噪聲性耳聾,而且會對人體心血管系統、神經系統產生不良影響,例如:異常心電圖、異常腦電圖、高血壓等。這些身體狀況異常雖然不會危及生命,但是嚴重影響了勞動者的生活質量,目前未給予足夠的重視[7]。
2.3.3 高溫高濕
工人在高溫條件下作業主要的生理功能改變表現為體溫調節功能失調、水鹽代謝紊亂、血壓下降,嚴重時可導致心肌損傷、腎臟功能下降。高濕的工作環境則使工人的兩手等處發生皮膚糜爛,同時也容易誘發皮膚病[2]。
2.3.4 不良(姿勢)
不良(姿勢)對工人的影響在發達國家已經引起高度重視,在我國仍處于研究的起步階段,還未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由于煤礦井下作業空間狹小,工人經常在不良(姿勢)下工作,不適當的強迫性或工具很容易引起工人的職業性肌肉骨骼損傷疾患,如局部肌肉疲勞和全身疲勞,反復緊張性損傷和腰背痛等[2]。
2.3.5 有毒有害氣體
采掘過程:井下采煤和掘進過程中,煤層或巖層中存在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硫化氫便用逸散到工作場所。
放炮過程:井下采煤工作面炮采和掘進工作面放炮過程中會產生炮煙,炮煙的成分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氫和氨。
2.5 職業衛生事故頻發
近幾年來,四川煤炭工業一直在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強調“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盡管如此,職業衛生事故頻發幾乎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已經成為久治不愈的頑癥[8]。
職業衛生事故頻發的原因:一是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問題突出;二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三是行業管理弱化;四是煤礦安全投入不足;五是煤礦安全科技水平低;六是煤礦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七是煤礦安全法制建設亟待加強;八是職業衛生資金投入不足;九是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工作沒有落實到位。
3 加強煤礦職業衛生狀況的對策措施
煤礦職業衛生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必須采取綜合性措施,從法律法規、科技進步、行政執法監察、工傷保險、宣傳培訓等方面采取措施,并力求使安全生產“關口前移”,真正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3.1 提高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權威性和監察工作效率,強化政府市場監管和社會管理職能
為此,一方面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視、大力支持和有關執法部門的積極配合;另一方面,需要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提高行政執法和安全技術水平,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煤礦安全監察要突出重點、分類監察、量化考核指標;要建立起促進企業和地方政府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新機制,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和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人員的作用。
3.2 強化煤礦各級領導、職工的職業衛生意識和責任
應通過職業衛生宣傳教育等措施,形成“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社會輿論氛圍 ,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同時,要建立職業衛生責任體系, ,科學地進行責任分解,使每個崗位、每位職工都明確自身的職業衛生責任,建設企業職業衛生安全文化。
3.3 依靠科技進步促進企業安全狀況的好轉
煤礦災害治理的難度和復雜性增加,應大力開展安全科技創新,推廣先進煤礦防治粉塵、毒物等方面的新技術、新裝備,并為保證設施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建立高層次、全方位的技術基礎。
3.4 學習和借鑒先進的管理經驗
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都在基層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實踐中產生,都是能夠產生良好效果的管理辦法。各煤礦要深入實際,善于歸納總結、提煉職業衛生管理的好經驗、好方法,使之系統化、理論化,以便再運用于實踐,使煤礦的職業衛生工作的管理層次、水平得到提高和升華。
參考文獻:
[1]鄧舜發.煤礦安全監察中存在問題的探討.煤礦安全,2004,35(1):4-6.
[2]劉衛東,張巖松.淺談煤礦井下職業危害對工人健康的影響及防治.當代礦工,2006,12:24-25.
[3]侯傳之,張秀娥,葛銘.煤礦接塵礦工的健康狀況調查.中國輻射衛生,2006,15(2):233-234.
[4]張銘強,廖俊強,丁小青,等.三明市某煤礦粉塵和氣體危害分析.職業與健康,2006,22(22):1930-1931.
[5]方新.新建大型煤礦粉塵危害現狀分析.安徽預防醫學雜志,2006,12(1):15-16.
[6]李津,林青,李希彬,等.煤礦地面作業環境中的粉塵危害調查.中國職業醫學,2002,29(6):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