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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人員(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填寫說明: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2014]35號)制定,作為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歷,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2014]35號)和_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附件一),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附件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員(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填寫說明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xx]35號)制定,作為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歷,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xx]35號)和_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附件一),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附件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為公務員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最新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六)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附件三),并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檔案,乙方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符合規定的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九)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附件四),并辦理相關手續。
九、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簽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附件五)。
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的年限。
十、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支付賠償金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賠償培訓費,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十三、附則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員個人檔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說 明
1、本合同為青島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改革適用標準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訂立后雙方各執一份,存入乙方檔案一份。
3、本合同代簽無效;涂改處須加蓋雙方印章或印鑒方有效。
4、本合同必須使用藍色或黑色墨水書寫。
(印刷公司:請將說明內容放在封面背面。使用16k紙張印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20xx〕35號)和《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暫行辦法》(青辦發〔20xx〕11號)等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嚴格全面履行。
[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種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雙方約定或國家規定的合同解除、終止條件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合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任務。該任務完成后,本合同即終止執行。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約定僅適用于新進人員,但軍轉干部、復退軍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員除外)。
合同期滿需續簽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有關手續。(續簽合同文本附后)
[聘用崗位與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務和崗位職責是 。
第三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工作標準經年度考核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作時,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解除合同。由于甲方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也可以調整乙方崗位。崗位調整后,聘用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應按規定進行變更。
[勞動保護與工作條件]
第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省、市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在安全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五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甲乙雙方在工作中均須嚴格遵守相關制度與規程,當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違章或冒險作業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不得因此給予乙方不利待遇。
[工作報酬與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根據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在不低于青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甲方依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發給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檔案工資。甲乙雙方就收入分配方式另有合法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第七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兌現相關福利待遇,支持乙方實現接受培訓、繼續教育的權利。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致殘、死亡、非因工負傷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紀律]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依照規定程序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約束管理行為,規范工作秩序。其規章制度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沖突的,對乙方無效。
第十條 甲乙雙方聘用關系存續期間,甲方有定期考勤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有遵守由甲方制定并經合理公示或告知的規章制度的義務。甲方不建立或不實行考勤制度,乙方無正當理由脫離工作崗位,應根據過錯程度依據相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除本合同有明確約定的以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因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原簽訂程序變更本合同或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雙方簽訂的變更協議,作為新的聘用合同;只變更本合同一部分的變更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其他有效條款一并執行。(變更合同文本附后)
第十三條合同期滿、雙方約定的其他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或經雙方協商同意的行為導致合同不再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終止后,甲方應當填寫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與本合同一起存入乙方檔案,同時,甲方應將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的內容書面告知乙方。證明書應記載原合同當事人、起止期間、終止時間、終止原因等情況。(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附后)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即告終止:
(一)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三)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當地有關鑒定機構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按照國家規定應當退休并已辦理退休手續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五)甲方被撤消的。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2年考核不合格或連續3年考核基本合格的;
(三)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有無理取鬧、打架斗毆等嚴重擾亂工作秩序的行為,致使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因公外出無正當理由逾期10個工作日不歸的;
(七)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八)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愿到甲方安排的其他崗位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乙方。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一)合同管理內控意識薄弱。
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重視度不夠,許多單位領導根本沒有意識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管理理念陳舊、落后,重視程度低。認為合同管理可有可無,法律意識不強,只有在合同糾紛發生時,才會意識到采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機構設置不合理。
側重強調上下級之間的關系,卻忽視了合同管理權力的相互制衡。合同管理的歸口部門尚未建立,單位合同管理的整體情況難以全面掌握;事業單位內部的多個部門都擁有自已的合同專用章;監管部門對合同管理的監控存在局限性,不夠全面,更多是在事后監管。
(三)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特定的專業合同管理人員不足,現有的合同管理人員在知識的專業性、全面性方面還有待提高,制約著合同管理水平的完善與提高。
(四)合同流程管理缺乏有效控制,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
1.合同管理沒有一套完善、系統的制度,因此在實踐中無章可循。合同管理流程的混亂,使得流程管理的銜接能力就相對較弱。具體表現為:合同簽訂前市調工作不到位、合同簽訂時合同審查不盡職、合同履行時監督落實流于形式。
2.合同管理未建立基礎臺賬,沒有扎實的第一手材料?;A工作尚未規范化,因此對分散在不同的部門和環節中的各種原始合同信息資料,難以及時匯總并集中加以分析。合同及有關資料的記錄、運轉、存管不善及丟失,可能增加合同糾紛的風險程度。
(五)合同管理的監督機制尚缺、作用有限。
許多事業單位內部監督部門一直缺位,有的單位雖然設立了監督部門,但是監督人員之前并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專業培訓,合同專業知識缺乏,合同管理內部監督的作用沒有真正發揮,達不到監控制度有效執行的目的。
二、事業單位在合同管理各環節存在的主要風險
事業單位合同風險是指在合同制訂、執行、結算及變更過程中因不當行為使合同當事人的權益受到損害,合同的風險復雜多樣,總的來看,事業單位的合同風險存在于合同的立項、起草、設立、執行、變更及合同保管等各個環節。
(一)合同立項環節。
未對合同市調作可行性評估,未嚴格審核合同對象的資質、資格,合同當事人不具有相當的能力和資歷,有可能增加合同無效的風險。
(二)合同協商環節。
合同制訂的范圍和條件未明確,違規簽訂資金借貸合同、投資及抵押擔保合同,對本應簽訂合同的經濟往來活動未訂立合同;忽視合同重要條款及關鍵細節,對合同中的主要、關鍵問題做出不恰當的退讓;泄露與合同談判內容有關的單位機密,可能導致事業單位經濟權益受損的風險。
(三)合同審批環節。
未組織熟悉法律和財務專業知識的人員參與專業技術性強或法律關系復雜的經濟事項的談判等相關工作,對合同條款、格式審查不嚴密,對可能引起重大誤解的條款內容存在不合理、不完整、不明確的表述,單位面臨訴訟或經濟權益受損的風險增加。
(四)合同簽署環節。
未明確簽署權限和授權審批權限,空白授權書管理不當,超越授權期限或有關事項簽訂合同,可能發生超越權限對外訂立合同的風險。合同專用章保管不善,合同加蓋了專用章而沒有經過審批程序,可能導致產生合同糾紛的風險。
(五)合同履行環節。
為規避國家有關規定,將需要更高級別領導審批的重大合同或需要招投標管理的重要合同拆分成若干不重要的合同及標的小的合同,導致產生經濟往來業務違規的風險:合同中約定的義務雙方沒有恰當地履行;發生合同糾紛時處理不當損害單位權益;對合同對象的違約行為未及時發現并采取恰當的補救措施;對方違約時未及時追究其違約責任等。未及時補充合同條款中未明確約定的事項,使合同生效后面臨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風險。
(六)合同變更、終止環節。
應當變更內容及條款而未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合同的變更、解除等,對達不到條件的擅自變更、終止,由此產生的合同糾紛倘若處理不及時,就有可能導致單位經濟利益蒙受損失、單位的信譽和形象受到損害。
三、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對策
(一)提高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重視度
1.提高單位領導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重視度,加強相關管理人員的內部控制意識,只有提高相關人員的整體素質水平,才能確保合同管理的合理性與有效性。
2.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有意識提高法律意識及管理水平,積極落實績效考評制度,激發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事業單位合同管理的質量,減少合同管理的風險。
(二)依法依規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的經營特點,立足于單位發展實際,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明確合同訂立權限。涉及大額資金的合同,應明確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通過,由單位負責人簽署。在制度中明確合同審批、簽署、授權權限。推行合同審批會簽制度,合同在簽署之前,合同承辦部門負責合同會簽過程,合同只有在各會簽部門負責人審核、簽署意見之后,才能對外訂立合同。嚴禁違反規定訂立合同。2.實行崗位分工制度,保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明確每一崗位的工作職責,形成良好的制衡機制,以促進單位內部管理的合理有序,避免職能交叉。加強各合同歸口部門、財務部門的溝通與協調,使
收支管理與合同管理有效結合。
3.明確合同管理歸口部門是單位辦公室,具體負責部門是合同涉及的分級業務歸口部門。合同專用章由單位辦公室管理,只有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同意后才能使用。
4.加強對合同履行的監控,建立合同監督履行審查制度,降低合同風險。例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重大變化,應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及時與訂立方共同協商解決之道,通過合同的修訂或解除,最大程度地保障單位的利益。財務部門在付款前應當審核合同的履行情況,對未按照合同條款履約的,要中止辦理結算價款和賬務處理。
5.強化合同管理基礎信息工作。對合同流程管理中的信息資料進行詳細、真實的記錄,執行臺賬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基礎臺賬;對合同立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等環節檔案資料妥善保管并及時歸檔。明確合同訂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真實的合同流轉過程記錄,能為檢查合同管理情況提供依據。
(三)完善單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采用內部審計與外部監管相結合的監督管理模式,選擇具備專業知識的審計人員負責合同整個流程的監督審計。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定期對單位合同管理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監督、評價與指導,提高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合理性與可靠性。建立合同履行評價機制,強化合同履行的控制與管理,進行審計監督、檢查、評價,按期評估,確保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問題。
四、結語
受聘人員(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填寫說明: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2002]35號)制定,作為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歷,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2002]35號)和_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 .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門從事 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 .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 .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附件一),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
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附件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七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為公務員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八) 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附件三),并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檔案,乙方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符合規定的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九)乙方在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人員管理的規定。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附件四),并辦理相關手續。
九 .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簽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附件五)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的年限。
十。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支付賠償金的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賠償培訓費,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十三。附則
1、甲方有權根
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員個人檔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聘用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日變更___年_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編號: )聘用合同的內容作如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合同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崗位調整通知書
字第 號:(乙方)
因你在___年度/_______聘期的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 [2002]35號)的有關規定,我方對你的工作崗位做以下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
字第 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2002]35號)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有關規定,我單位與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解除___年___月_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編號: )
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
字第 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2002]35號)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有關規定,我單位與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終止___年___月_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編號: )
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聘用合同續簽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_日續簽___年___月_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編號: )原聘用合同書內容不變,續簽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乙雙方補充約定如下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并復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注冊資料并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托,查驗其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伙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采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并蓋章簽字;
3、倒簽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盡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托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范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并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托授權終止后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業 類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省__成都市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戶口種類:非農業戶口( );農業戶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成都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1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1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1、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以完成1定的工作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合同范本 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3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2105的經濟補償。
3、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10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1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106小時。
1、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2、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3、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5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4、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7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
規章制度,并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保守商業秘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104條中約定)
第8條 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9條 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1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3)乙方死亡的;
(4)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5)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10條 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11條 本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5)至(8)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3、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條1款、2款(5)至(8)項規定的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符合本條第2款(5)項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
4、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1、2款規定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5、乙方解除合同:
(1)應提前3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1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12條 終止、解除本合同證明
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后,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13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1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任何1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1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14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1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訟。
第16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和成都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應在1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1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企 業 類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4川_省__成都市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戶口種類:非農業戶口( );農業戶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成都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1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1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1、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以完成1定的工作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合同范本 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3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2105的經濟補償。
3、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10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1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106小時。
1、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2、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3、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5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4、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7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保守商業秘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104條中約定)。
第8條 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9條 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1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3)乙方死亡的;
(4)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5)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10條 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101條 本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5)至(8)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3、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條1款、2款(5)至(8)項規定的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符合本條第2款(5)項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
4、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1、2款規定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5、乙方解除合同:
(1)應提前3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1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102條 終止、解除本合同證明
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后,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103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1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任何1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1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104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05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1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06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和成都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應在1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1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單位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參加工作年月日: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____地(州、市)_________縣(市、區)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證號:_________
原在工作單位(崗位):_________
擔負工作:_________職務(職稱)
為了確立雙方的聘用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特定工作任務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第二條 崗位及職責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擔任_________職務。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等。
3、乙方須接受甲方委托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保護、職業衛生規定的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時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條 工作紀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單位的保密規定,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時,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紀律等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紀律處分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工作報酬
甲方以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根據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按照工作責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付給乙方工作報酬。
在合同簽定時的工作報酬為_________。
今后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發生變化時,乙方有權享受變化后的相應的工作報酬、津貼和補貼。
甲方要及時合理地支付給乙方工作報酬,包括規定的各種津貼和補貼。
第六條 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其中應由乙方按規定繳納的個人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公負傷、患病和女職工保護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關規定執行。
4、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退(離)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條件的,即辦理退休手續,并享受相應待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續簽
1、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內違反甲方的工作紀律,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5)未經甲方同意在外兼職,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6)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7)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簽訂后,簽訂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應在被撤消或解散前與乙方辦妥解聘手續。
4、在聘用期內乙方被開除或自動離職,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患職業病或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尚未作出結論期間的;
(6)有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有關部門確認不同程度喪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辦法辦理:
(1)完全和嚴重喪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與否,由甲方與乙方商定;
(3)國家另有規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向甲方遞交書面報告: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離崗學習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保證在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對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處理。
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在工作期間得知的國家和單位機密或技術秘密、商業秘密的義務。
1o、合同期滿后,需要續簽的可以續簽。續簽合同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辦理。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1、2、3、4、5、6、
第九條 違約責任、經濟補償和生活補助
1、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條款規定,應付對方違約金,主約金數額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八條中約定。一方造成對方經濟損鄉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同第八條中約定培訓后的服務期限與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沒有約定,乙方在培訓后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8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違約金。培訓違約金按每服務一年{j去培訓費總額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訓后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訓違約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給予經濟補償。
工作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調整到新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業救濟,在已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按當地失業保險規定辦理。未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由甲方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甲方對乙方的生活補助費的發放不超過24個月。如乙方在領取生活補助費期間被其他單位聘用,甲方從乙方被其他單位聘用的第2個月起不再發給生活補助費。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1)出境或出國定居的;
(2)受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
6、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經濟補償。
第十條 人事爭議處理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后應協商解決。
經雙方協商或主管部門調解不能解決的,可以按國家人事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和《貴州省人事爭議仲裁辦法》規定,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說明
一、本聘用合同書必須使用藍、黑墨水書寫。
二、聘用合同書一式4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政府人事部門鑒證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個人檔案。
三、本合同代簽無效;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涂改部分無效。
四、凡推行人員聘用制的事業單位和與之建立聘用關系的人員必須簽訂聘用合同。
一、事業單位招錄環節的知情權和告知義務
(一)知情權的運用與入職調查
事業單位應充分行使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知情權,較為全面系統地了解即將招錄的員工,防范法律風險于勞動合同簽訂前。具體而言,應著重把握欲招錄勞動者的以下幾點信息:
1.年齡是否達到法定要求。根據《勞動法》第15條第1款和第64條的規定,勞動者必須年滿16周歲;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之勞動者必須年滿18周歲。故事業單位在招錄勞動者尤其是從事地質調查、勘探、開發等戶外作業的勞動者時,務必校驗其有效身份證件。否則,不但勞動合同會因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歸于無效,事業單位還有可能受到行政處罰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2.身體狀況是否達標。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患病且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無過失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事業單位招用擬在山地、高原等環境較惡劣的地方從事野外作業的勞動者時,務必對其身體狀況進行全面體檢,看其是否存在疾病、殘疾、職業病等影響工作的因素,必要時進行體能測試,確保相關勞動者具備在高溫、高寒、缺氧等惡劣環境下進行作業的身體素質。否則,若勞動者因身體素質不好而不能適應特定環境下的工作,且引發其自身潛在疾病時,事業單位的勞動合同解除權會受到醫療期的限制。
3.是否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依照我國現行立法,招用除依法暫停勞動關系和法定允許業余兼職的勞動者之外的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均屬非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第91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哆`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6條亦明確,該連帶賠償份額不低于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總額的70%。故為防范此法律風險,事業單位在招用有工作經驗的勞動者時應查驗其離職證明。
(二)如實告知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8條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事業單位在實踐中依法履行該義務時需要注意:
1.告知的時間是招錄勞動者之時,即簽訂勞動合同之前。事業單位不能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之后才告知勞動者相關情況。
2.告知應以便于勞動者知曉的方式進行,必須得讓勞動者及時知道和了解。實踐中對此可在招聘廣告、錄用須知、入職申請書等文件中予以明示。
3.告知的內容應當是與勞動者履行勞動合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息息相關的事項,包括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及勞動者要求知曉的其他情況。實踐中,有的事業單位在招錄時向勞動者隱瞞工作崗位存在患職業病或損害身體機能的可能性,導致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進而引發糾紛。對此,事業單位招用時,應將與勞動者權益息息相關的事項全面告知勞動者,而不是選擇性的告知。
4.告知必須是如實告知,不得虛假告知。否則,若是構成欺詐,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6條、38條、86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且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得賠償勞動者所受損失。以上是事業單位在招用勞動者履行告知義務時需要特別注意的。需進一步強調的是,事業單位在向勞動者告知上述法定事項時,應作書面記錄,并要求勞動者簽字確認,形成法律上的證據。
二、關于事業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方面的法律風險防范
(一)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
很多用人單位至今仍存這一錯誤認識: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是將自己套牢,只要不簽訂勞動合同就與職工沒有勞動關系,就可以不為職工繳納社保、不承擔工傷責任、自由辭退職工等。這一錯誤觀念亟需轉變?!秳趧雍贤ā返?條明確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始于用工之日。只要勞動者實際提供勞動,用人單位實際用工,雙方就建立了勞動關系。不論是否簽訂有書面勞動合同,其都將受到法律的同等保護。并且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一旦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自第二個月始用人單位就須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二)事業單位應當如何防范和控制事實勞動關系
1.規范招錄流程。在錄用職工的同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而不是錄用一段時間之后再簽勞動合同。
2.明確錄用標準。對于在錄用當時因客觀原因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事業單位可與其約定在一個月之內未簽訂勞動合同即視為未達到錄用條件,且將其作為試用期考核的標準之一。
3.規范勞務派遣用工。事業單位在需要勞務派遣用工時,應挑選符合法定條件、經營規范的勞務派遣單位,確保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有書面勞動合同,保存好與勞務派遣單位在合作過程中生成的各種書面文件、材料。
4.合同到期預警機制。事業單位可在人力資源管理辦公系統中設置勞動合同到期預警程序,也可派專人負責此事。
5.合同到期自動順延。為防止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可能出現的疏漏,事業單位可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到期雙方如未重新協商或訂立新勞動合同,則本勞動合同自動順延,順延期限為本勞動合同期限。
6.及時補簽勞動合同。若事實勞動關系已存在,及時補簽勞動合同乃事業單位最佳之選擇。且補簽之勞動合同期限應自實際用工之日始,內容亦應與事實勞動關系相符。
三、事業單位對試用期的常見誤解及其法律風險防范
(一)事業單位對試用期的常見誤解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錄的勞動者在思想品德、身體狀況、工作態度、工作技能等方面進行深入考察的時間期限。試用期屬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主約定的范疇,并非勞動合同之法定必備條款。實踐中,事業單位對試用期存在著諸多誤解:先簽訂試用期合同再簽訂勞動合同的有之;調整工作崗位后重新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有之;將延長試用期作為處罰勞動者之手段的亦有之;試用期內不給予勞動者社會保險待遇的更有之;將試用期視為可任意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勞動者之萬能法寶的還有之。
(二)法律風險防范
為防范此法律風險,事業單位應當尤為重視以下幾個方面:
1.不得單獨簽訂試用期合同。個別事業單位在招錄新職工時為了占據主動地位,往往傾向于先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欲待試用期過后再簽訂勞動合同。這種做法不僅違反法律規定,而且亦有可能將事業單位自己套牢。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包括在整個勞動合同期限里,不論試用期滿后是訂立勞動合同抑或是不訂立勞動合同,均不得單獨約定試用期。若僅約定了試用期,則試用期不成立,該約定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正確的做法應當是事業單位招錄時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條款。
2.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實務中經常會出現兩個問題:一是勞動者被調整工作崗位后可否與其重新約定試用期;二是勞動者離職后又回來工作可否再次與其約定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2款的規定,上述兩種情形,事業單位均不得與該勞動者再次約定試用期。
3.不得將延長試用期作為處罰手段之一。對于在試用期內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勞動者,部分事業單位采取延長試用期的做法來處罰該勞動者。這種做法違反了相關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勞動合同法》第19條明確了試用期上限與勞動合同期限的對應關系,用人單位不得隨意延長。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違紀或考核不合格,事業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卻不得以給勞動者改正的機會為由而延長試用期。
4.試用期內的勞動者亦得享受社保待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享有包含社會保險在內的全部勞動權利。若事業單位不為試用期內的勞動者繳納社保,則該勞動者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1款第三項的規定無需預告即可隨時通知事業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事業單位還應向該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并且,根據《勞動法》第100條的規定,事業單位還將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