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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流通領域 重點 熱點 研究進展
流通業地位問題
流通業的地位在我國理論界基本上經歷了從“無流通論”到“一般流通論”到“流通基礎論”和“流通先導論”及“流通戰略論”的認識過程。近年來,流通基礎論和先導論占主導地位,但專家們論證的角度并不相同。如宋則(2008)從商貿流通服務業影響力的角度,得出“商貿流通服務業在宏觀經濟中穩居基礎產業地位”的結論。吳忠寶和王曉東(2008)認為隨著買方市場態勢的形成,流通主導權由上游生產向下游銷售的轉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據此提出整個流通業由社會再生產的末端環節上升為引導生產和消費的先導產業也是一個必然趨勢的觀點。
洪濤(2011)則從我國流通產業產值占GDP的比例為13%左右的角度提出流通產業已經成為我國新興的基礎產業。黃國雄(2010)通過對生產與交換關系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的不同而發生的動態變化分析,得出流通業在我國基礎地位和先導地位基本確立的結論。丁俊發(2011)從流通業是國民經濟的血脈系統的角度,提出流通業與工業、農業一樣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又是國民經濟運行的晴雨表,因而也是先導產業的觀點。劉國光(2011)從流通業是市場經濟運行的起點、我國經濟由供給約束向市場需求約束的轉變、國家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晴雨表及啟動市場、促進需求和消費的助推器等多個視角論述了流通業的基礎性和先導性地位的確立。
目前,流通產業的基礎論和先導論在理論界已經占據主導地位,并得到了官方的認可。但張洪平博士(2008)認為流通基礎論和流通先導論的本質都是“流通決定論”。他在對“生產決定論”和“流通決定論”進行批判性反思的基礎上,提出了“系統決定論”。本文認為“系統決定論”觀點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對“生產決定論”和“流通決定論”的片面性,是對“生產決定論”和“流通決定論”的超越;但是,在強調系統決定論的同時,需要突出經濟社會系統在不同階段發展的主要矛盾的特殊性。
因此,對于流通業的地位問題,本文支持在“系統決定論”的基礎上,突出目前發展階段特點的“流通決定論”,這既符合整體系統論的要求,也具有矛盾論動態演化的階段特殊性的邏輯,因此,依據目前經濟系統發展階段的實際情況,依據“流通決定論”將流通基礎論和先導論作為目前政策制定的理論依據,應該是符合整體經濟系統要求并能體現出現階段特點的理論基礎。這樣,在當前階段,“流通決定論”可以作為制定經濟發展政策的理論依據;將流通產業定位為基礎產業和先導產業,對于促進流通業的發展和整個經濟系統的協調發展應該具有積極的引導和推動作用。
流通業作用和功能問題
基于流通業發展與消費關系的視角,宋則(2009)認為發展流通產業可以直接實現即期消費、開發潛在消費、創造未來消費,同時還可以節能降耗、擴大就業、支撐國家相關政策的實施等。宋則和王雪峰(2010)認為“建立暢銷服務體系是推動結構調整、滿足居民消費意愿的核心思路”,而現實中我國“商貿流通渠道阻塞、效能低下、成本高昂,始終是我國商貿流通領域存在的根本性問題”。除此之外,宋則(2011)還認為商貿流通業具有穩定物價的功能和作用。張連剛和李興蓉(2010)則通過實證分析論證了流通業的發展可以促進居民消費的理論觀點。文啟湘和梁爽(2010)從流通業與消費增長之間的協調關系的角度進行實證分析,得出整體上我國流通業發展對消費增長的促進作用較弱,消費增長對流通業發展的支撐作用更低;但2000年以后二者都呈增加或上升趨勢的結論。這說明我國流通業的發展從制約經濟增長的瓶頸向逐漸適應轉變;同時,消費增長對流通業發展的作用也在增強。
從以上學者的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可以證實,我國流通業的發展在實際經濟運行中的確具有促進消費的作用和功能,因而其政策含義是推動流通業的發展有助于消費市場的擴張、消費規模的擴大和消費水平的提高,這對于我國提升消費、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發展轉型提供一定的理論支持。
在流通與生產的關系方面,趙嫻(2010)認為當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生產力水平、生產的商品化以及社會化程度不斷提高,流通對生產的決定作用日益凸顯,成為較之生產過程更為重要的經濟運行過程。王先慶(2012)認為在市場經濟初級階段,流通渠道的基本功能就是連接生產與消費,促成商品銷售,實現商品價值;而在市場經濟的完善和成熟階段,流通渠道將越來越多地引導生產和消費,通過商流、物流、信息流的傳導與組織,挖掘和創造商品的新價值,提升原有商品的價值,從而使“渠道價值”越來越大。王俊(2011)運用面板數據進行的實證研究表明,流通規模擴大顯著地促進了制造業TFP上升。這說明流通對生產的反作用是確實存在的,流通業發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制造業生產效率的高低。趙志田等(2012)利用制造業和流通業相關數據進行實證檢驗的結論是流通業對我國制造業發展具有非常顯著的促進作用。以上的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都說明或論證了流通業發展對生產的促進或引導功能的存在,顯示出流通在促進生產發展和生產技術升級等方面的積極效應。
從整個國民經濟運行系統的角度,宋則(2009,2012)在對商貿流通服務業的影響力進行界定的基礎上,將其區分為直接影響力和間接影響力,并指出長期以來流通業的間接影響力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他認為對流通業而言,“以往只是看到了商貿流通領域充分競爭的一面,片面強調其市場性,而忽視了其間接影響力公益性貢獻的另一面”。基于此,他提出以后在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促進發展的過程中,應在政策上體現出流通公益性的部分職能;在調節措施上轉向以“存量解決法”替代“增量解決法”;實現從“靠加法、拼增量”向“靠減法、解存量”轉變的工作思路。白思然和陳向清等(2012)從工業化與流通業動態關系的角度提出了工業化中的流通效應,包括價值實現效應、價值增值效應和價值優化效應。他們認為在工業化的不同階段,流通效應的三個子效應所處的地位和增速不同,工業化初期,作為流通基本效應的價值實現效應位居首位,隨后其重要性不斷下降;價值增值效應在工業化中期居于首位;價值優化效應在工業化后期居于首位。
總之,流通領域業內專家的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都表明:我國流通業無論是在促進消費還是在引導生產方面的作用和功能都開始顯現,并且流通業也是經濟系統平穩運行和促進價值實現及價值增值的關鍵環節。因此,流通業的發展和壯大可能會是我國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動力源,以后在政策上需要加強對流通業發展的關注和支持,加大對流通業發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流通產業安全問題
流通產業的安全問題也應該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但我國對流通產業的安全問題卻一直存在爭議。一些學者基于流通業的競爭性、外資商業市場比重很小等方面的理由,認為我國流通產業并不存在安全問題;但是,從外資商業企業進入我國的目的(獲得市場份額、追求利益最大化、獲得超額利潤等)看,他們的進入極有可能造成了我國各個產業結構和區域經濟結構的各種失衡與差距更加惡化以及政府控制力弱化等經濟安全問題。事實上,流通產業安全問題已經引起了業內部分學者的擔憂和關注,他們對競爭性領域是否會引致壟斷在理論和經驗上都進行了論證分析。
在競爭性的零售業是否會導致壟斷、引致產業風險方面,尚慧麗(2009)通過制造商和零售商之間縱向約束關系的論述分析,論證了在整個供銷產業鏈中,隨著零售商勢力的增強,強勢零售商會憑借其優勢地位對生產企業實施縱向約束,同時對其他零售商實施排他性的不公平競爭行為。她認為我國對外資“超國民待遇”的政策有造成外資壟斷的風險。馬環宇(2012)通過對外資流通業在我國超速擴張的經驗分析,發現跨國流通企業在我國的優勢地位已經凸顯,對我國經濟已經造成了一些負面影響(如搶占國內市場,兼并中小企業,控制市場地位,侵蝕制造業的發展,獲取超額利潤,以及與國有企業的“合謀”造成國資流失和超經濟壟斷等),這些問題都有可能威脅到國家經濟安全。在經驗上,外資流通企業的快速擴張已經改變了國內流通生態,造成本土流通企業經營困難,國內制造企業嚴重依賴外資流通企業,傳統制造企業邊緣化,政府應急控制能力弱化等問題。他認為應該對外資流通企業的超速擴張進行規制,不能任由其肆意擴張發展,應該為國內民族商業予以適當的保護,為其提供一定的發展空間,培育民族商業的競爭力和國有商業穩定市場的能力。
紀寶成和李陳華(2012)在我國已經擺脫資金瓶頸、外資商業的進入步伐卻持續加快的現實背景下,通過理論邏輯分析,得出流通業的競爭性并不意味著不需要政府規制;一些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資政策值得反思;流通產業安全往往是指一種潛在威脅,而不是現實存在。通過經驗分析,得出流通產業安全的度量指標不能只局限于外資商業在華的總體市場份額,而要充分考慮各類指標的科學含義、外資商業在華分布的地域非均衡性以及外資商業的母國結構等其他微觀層面的因素。他們認為,“流通產業安全是指一國流通業在開放條件下保持有序競爭、健康發展,總體上和地域上均不受外國資本潛在控制威脅的狀態”。
流通領域的安全問題源自對外開放,在對外開放的大背景下我國流通產業的安全問題確實應該引起學者們的研究和關注;但學者們對這個問題的探討和重視并不是反對開放,也不是反對利用外資;而是從國家經濟安全和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角度提醒政府和地方政府對外資的引進和利用要做到適度,以我為主,為我所用,不要把手段當成目的,形成本末倒置的尷尬局面。可見,流通產業安全問題也應該引起政府相關部門的關注和重視,需要從國家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的角度對現有的外資政策進行反思和調整。
流通產業組織問題研究
對流通產業組織的研究近幾年也有一些新的進展和突破。吳忠寶和王曉東(2008)從集中度、企業數量和規模、產業壁壘、連鎖化程度、大型交易市場規模、流通效率、流通產業集群這七個方面進行考察和測量流通產業的組織化程度,得出我國的流通產業組織化程度呈上升趨勢,但是組織化程度絕對值仍然較低的結論。和劉歷兵(2011)利用產業組織理論,突破傳統的哈佛學派 SCP路徑,引入HHI指標對我國流通產業組織和結構績效間的關系進行實證分析,得出行為變量和績效變量對結構變量的具有較強的解釋力的結論,也就是說,我國流通產業的市場結構受到流通企業績效和行為的嚴重影響的結論。其政策含義是我國的流通業要做大做強,提高集中度必須依賴于流通組織本身的演化規律,重點對流通企業定價行為、制度扶持以及防止地區壟斷方面著手,引導流通業資源整合;而不是簡單的促進并購。
徐從才和原小能(2008)從分工深化和生產者服務業的演進規律出發,指出分工、產品內貿易、流通組織創新與生產者服務業發展之間是相互作用、相互促進的,進而結合經濟發展的實際,提出利用零售商終端控制、供應鏈動態聯盟和業務流程外包等流通組織創新來推動現代生產者服務業發展。
流通組織的演化和組織化水平的提升與組織行為和組織績效具有密切的關系,學者們的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都表明我國流通組織化水平依然不高,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但組織化水平的提升有其自身的規律,采取簡單的政策收購和兼并的形式人為地提升組織化程度,而對流通組織行為關注和支持的不到位很可能達不到預期的目標。應尊重組織演化的規律,在此基礎上推進組織化水平的提升應該是推動流通業發展和推進流通現代化、提高流通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效率提升的可行途徑。
流通體系分割及一體化問題
在流通體系建設方面,陳文玲(2010,2012)認為經過30多年的變革積累,我國的流通體系將發生革命性的變革,其本質就是要打破一切束縛流通、限制流通的障礙,實現順暢流通、便利流通。在新的世界經濟形勢下,需要用國際的視野和全球性的戰略思維考慮流通的戰略定位。隨著世界經濟格局的變化和我國經濟政策的調整,以及現代流通發展的要求和流通競爭力的打造,都需要我國的流通體制向內外一體化、區域一體化、城鄉一體化、縱向一體化和現代流通立體化和混沌化轉變。
在市場分割的成因方面,王曉東和王昊(2011)通過實證分析表明流通企業規模的擴大有可能帶來市場分割的加劇,并且這種關系主要體現在批發環節。這說明批發市場的弱化不利于統一市場的形成。在批發體系缺失的危害和重構方面,王曉東(2011)認為當前的批發體系萎縮并非源自“批發無用”的有效論據,但專業批發職能的分散化使批發領域主導力量缺乏,也引發了批發職能創新性不足的問題,使工業品流通矛盾日益加劇和復雜化。對新型工業品批發體系建設的基本思路應是“重構”與“完善”并舉,基本的理論框架是:把握“一個核心”,區分“兩大系統”,融合“三種模式”,統籌“四種關系”。
在新時期的流通結構優化升級方面,王曉東和謝麗娟(2011)認為流通業繁榮市場的功能要適度、穩定市場的功能要重啟、新型技術的功能要加強、促進就業的功能要充分發揮。他們據此提出要加速流通總體規劃和立法、健全流通宏觀管理機制、完善大宗商品流通體制、重構工業品批發體系、轉變零售業盈利模式。此外,王曉東(2012)還在總括性地分析我國市場流通體系的既存格局和主要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了完善我國市場流通體系的戰略方向,包括:重構與完善批發體系、適時轉變零售業發展方向、重拾流通業的穩定器功能、重視完善大宗商品流通體制。
流通體系分割是我國流通不暢、流通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從流通體系分割的成因看有行政體制問題、有區域分割問題,也有王曉東教授提出的流通企業規模擴大引致的問題以及批發業的弱化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是我國市場分割的重要原因,對這些成因進行進一步的理論分析,將有助于我國大市場建設的推進和形成。
流通發展方式轉變和體制問題
流通發展方式的轉變既是整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流通體制結構調整的前提條件。一些專家學者對此進行了研究和探討,如任保平(2012)認為現階段我國商貿流通業發展方式基本還處于投入推動型的粗放式發展階段,要實現商貿流通業從粗放式向集約式發展方式的轉變,必須在增加物質資本投入的同時,增加人力資本的投入。通過加快流通企業的技術進步,來提高流通效率和效益。在加大技術投入的基礎上,進一步促進流通業的信息化。李駿陽(2010)認為流通業的發展方式轉變關系到流通業實現協調發展與可持續發展,而流通業的發展方式轉變的內容包括在發展道路方面從外延式發展向內涵式發展轉變。他提出在發展手段方面從主要依靠物質資本向注重人力資本轉變,在發展目標方面從規模擴張向效益提高轉變,在發展策略方面從零和博弈向合作共贏轉變,在資源利用方面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共同促進我國流通業規范和迅速發展。
黃國雄(2010,2011,2012)提出實現流通發展方式的轉變應主要從以下方面入手:從重視產值向重視價值實現;整體提高流通產業的社會效益;充分發揮連鎖經濟規模效應;重視提高潛在市場的有效供給;不斷提高企業的信譽度;走中國化的連鎖商業道路;構建城鄉一體化的商品流通體系等。他們認為在流通體制改革中,流通領域要以民營資本為主體,對外開放要以內資為主體,農村市場要以農民為主題,擴大內需增加供應要以零售為主體,商品管理要以商務部門為主體,批發體系的建立要以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為主體,價格應以市場化形成為主體。并提出了我國商品流通體制的改革必須把握商品流通發展的基本趨向,概括起來包括八個方面的內容:即人本化、現代化、多元化、一體化、層次化、立體化、連鎖化和市場化。以上專家學者對流通發展方式轉變的研究和對流通體制問題研究的探討,為我國的流通體制改革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理論上的參考,對我國今后流通業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和理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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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傳統村落;文化生態;保護
中圖分類號:K87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621X(2017)01-0095-06
從人類文化多樣性形成發展的過程中,各民族文化的差異性不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正是人類所期待的。沒有民族文化的差異性也就沒有人類文化的多樣性,人類文化競爭的動態性就難以為繼,這會直接影響到人類文明的進程。文化要得到發展,就必須要求自身具有多樣性,單一的、沒有內部差異的文化是不能指望它會向前發展的。從人類發展的歷史來看,任何一個時代“先進發達”的文化事實體系的形成與發展,無一不是在異種文化的互動與沖突中實現的,無一不是在兼容了異民族文化事實之后生產出來的新型文化事實體系。正如尤爾夫?漢納爾斯(Uif Hannerz)所指出:“世界的體制與其說是創造全球范圍的大規模的同質文化,不如說是一種多樣性代替另一種多樣性;新的多樣性更多地建筑在相互關系上的,而不是建立在自主性之上的。”[1]35天生優秀的文化從來就沒有過。就這個意義上說,沒有各民族文化的多樣性就不可能有文化的發展,沒有民族文化多樣性的互動與沖突,就不可能造就新型的發達文化,更不可能推動社會的發展。
各民族文化都是人類的創造,都有其可取之處和存在的價值。因此,民族文化的多樣化,不僅不是累贅,反而是人類的珍寶,是人類智慧的總庫存,是社會發展的資本。若是拋棄或無視各民族文化的多樣性,無異于毀掉和丟棄了人類的智能庫存,使人類失去了創造發明的憑借。沒有了各民族文化的多樣性,人類必將失去其寶貴的創造力和能動性。過去單純引進社會資本、依靠旅游開發的保護模式已使傳統村落的保護面臨危機。這樣的保護機制不僅帶來了諸多潛在的隱患,還損害了傳統村落的文化價值[2]56。為此,傳統村落保護則需另辟蹊徑,就是要立足于當地的文化生態特征,從保護行動的啟動就立足于此前已有的人與自然的關系,去規劃和實施保護行動,這樣文化的適應功能、環境的自我修復功能以及社會經濟的自我調節功能都可以各得其所、各盡其能。經過多年的田野調查,筆者認為文化生態可以歸結為7個字,即人、文、地、產、景、史、神,而傳統村落保護就是要對上述7個維度實施保護和傳承。
一、文化生態概述
“文化生態”這一專用術語從提出至今已經過去了整整70個年頭。其中,學術界對這一概念的接納、闡釋到付諸應用卻經歷了一個十分曲折,而且充滿偏見的過程[3]100。時下,學術界對這一概念的認識大致包含著如下三大范疇:其一是將文化生態理解為“文化的生態”。換句話說,就是一種民族文化所面對的自然生態系統,相關的人們需要利用它,有的承認它的客觀存在,還得想方設法對它加于適應[4]2。做出這樣的理解顯然是立足于文化本體而做出的認識,文化是當之無愧的主體。其二是將文化生態理解為“生態的文化”,甚至將這個術語改成“生態文化”。其主體顯然是生態,而非文化[5]8。也就是說,特定的自然必然模塑出特定的民族文化來。這樣的理解與20世紀初流行的“地理決定論”存在著學理上的傳承P系。其認知取向是要致力于探討文化多元并存的自然原因。但這種思潮的危險性在于它會在無意中淡化甚至抹殺人在社會的主觀能動作用,從而曲解人類社會得以延續和發展的思想基礎。其三是將文化生態理解為“文化加生態”。也就是在處理具體的問題時,既要關注文化,又要兼顧到生態背景。人類需要在這兩者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盡可能地避免過猶不及現象的發生[3]100。做出這樣的認識,只會導致具體的措施在實踐中變得無所適從,從而在文化與生態之間搖擺,結果會導致對兩者都失控。
上述三種理解在當下我國的傳統村落保護行動中總是以表面上互有區別的方式反復出現。在思路無法統一的情況下,只能是斷斷續續反反復復地進行,結果上述三種理解在傳統村落保護工作中幾乎沒有一次是真正執行到底的。一旦碰到實際困難,保護者就會輕率地半途而廢,不管其后會出現什么樣的結果。責任一過,都難于問責,也沒有人敢正視導致曲折和失誤的認識根源,從而不了了之。為此,正本清源,反思“文化生態”這一概念提出的初衷,就顯得至關重要了。
20世紀50年代人類學面臨兩大來自學理層面上的挑戰。其一是人類社會的存在與發展是否需要對所處的自然與生態環境做出適應,甚至是有沒有可能做出這樣的適應?其二是如果能夠做出這樣的適應,而且能夠取得理想的成效,那么人類社會下一步發展的空間和可能又在哪兒?前一項挑戰是針對此前的人類學研究慣例而來。在此前的人類學研究中,學者們一致認同,所謂“文化”僅指人類行為的綜合體系[6]。其功能表現為保持人類社會的協調與繁榮。至于人類所面對的無機背景和生態背景,那僅是客觀的自然存在。人類的職責和稟賦僅止于如何去消費和改造它們,無需對它們的存在擔負任何意義上的維護責任。反正,無機背景和生態背景肯定會存在。人類的維護既沒有必要,也沒有這樣的能力。在不同的研究者中,有人習慣于認定人類是為了自己而生存,環境則是均衡地服務于每一個人[7]6。通俗一點來說,要么就是“人人為自己,上帝為大家”。不信上帝的人則可以改為“人人為自己,自然為大家”。正是受到這種思維慣例的左右,人類學此前先后興起的各種學派,都致力于探討文化是如何節制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至于他們之間要共同面對的生態環境則被有意無意地排除在研究的范疇之外,并且認為那是地質學和自然史研究的范疇,與人類學毫無關聯。進入20世紀50年代后,隨著學術視野的展拓,原先極為自信的學者們開始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恐慌[8]45。因為他們開始接觸到完全陌生的環境和文化。這些陌生的文化和環境不僅可以證明它們確實客觀存在,而且還在不斷地滲入自然的實際生活之中,明顯地影響著社會的穩定和發展[9]。為此,文化和環境不得不作為一個相互關聯的實體去加以認真對待。
從學理上講,人類學從發端之日起,就引進了生物進化理論,而且用這樣的理論指導了該學科的發展,以致于基本研究思路必然體現為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切事物都在不斷的進步,人在進化,文化也在進化,社會中的一切事物都在進化。而進化的指向總是從簡單到復雜,從低效到高效,從愚昧到文明[10]70。按照這樣的思路,確實取得了一批可喜的成果,甚至左右了一個多世紀的主流思維方式。但在引進“進化論”的同時,由于研究的對象與生物學截然不同,以致于在無意中擱置了生物進化理論的某些關鍵內容,其中就包括“適應”這一不可或缺的范疇。事實上,在斯圖爾德之前,人類學家在討論“文化進化”時,在討論文化的結構功能以及文化的社會效應時,都在有意和無意中淡化甚至是擱置了文化也需要適應于所處的環境這一基本內涵[10]70。在20世紀50年代,當時的主流社會確實碰上了與此相關的大麻煩,對新接觸的環境和文化,都表現得束手無策[11]46。這一客觀現實在人類學領域的反饋就表現為必須正確對待生物進化論中的“適應”概念,承認這一概念也適用于對文化的分析和探討。斯圖爾德在這一問題上則邁出了可喜的一步。從學理的層面正面肯定了文化也必須適應于它所處的自然與生態系統,文化的進化論才得以健全和完備[12]。而這正是后世將他開創的學派稱為“新進化論”的理由所在。文化需要適應于所處的自然與生態系統,一經確認,卻必然派生出另一個始料不及的大問題[13]10。既然人類面對的自然生態系統千姿百態,文化適應于它所處的自然與生態系統后,由此而建構起來的文化就必然具有特異性,必然要與其他文化拉開很大的差距,甚至是整體性的差異。那么文化的進化就不可能走一條完全相同的路徑,而肯定會分道揚鑣。文化的多元并存,就不再僅僅是一個事實,而且是無法回避的人類社會慣例[14]56。要知道,這樣的認識從某種意義上講,幾乎是顛覆了此前的眾多學派的理論依據。這樣的學術思想遭到了各式各樣的反擊和質疑,也是情理中的事情了。
接下來的學術發展,不但超出了傳統學者的預料,而且也超越了斯圖爾德本人的預料。因為越來越多的事實和例證可以不斷地提供生動的例證,足以表明文化確實需要而且可以適應于它所處的自然與生態系統。但這樣的理解還遠遠不夠,因為文化還得適應于它所處的社會環境,包括異民族的并存,民族群體的合力,民族之間的利益分享,短暫的社會,等等,都會向多文化的有效性提出挑戰。這將意味著有關文化適應的認識和理解在內涵上都還需要擴充。文化適應的對象應當是性質各不相同的兩類環境,即生態的和社會的[15]323-394。但事實上,無機環境也得加以適應。于是,文化的適應理論自身得到了豐富和完善。但與此同時,將文化與生態對立起來的傳統思維方式也不得不做出相應的再認識,而這正是“文化生態”概念提出的學理依據。
人類對生態系統的認識也經歷了一個漫長的發展過程。在20世紀中期以前,學界所探討的生態其實僅是人為劃定的具體單元[16]296-297。一個動物的種群或者一個植物群落,甚至小到一杯水所包容的微生物,都會很自然地成為學者們的研究對象。生物與環境之間的磨合與互動,很自然地成了研究的主題。其研究結論又都表現為它們全是純自然的客觀存在,遵循的是一般性的自然規律。至于一個范圍更廣的動植物和微生物的綜合體,又將如何呢?當時并未引起學界的關注,當然也不可能注意到,一個生態系統一旦形成,它至少在一定程度內憑借其總體的運行和延續,可以改變客觀的無機背景。20世紀中期,隨著系統論、控制論和信息論的相繼問世,生態學家對生態認識的水平得到了極大的提升[17]。他們開始注意到所謂生態系統,其實是一龐大的體系。它能夠自立成活,自主運行。靠其合力完善了生存的環境,可以求得更大的發展,于是生態學幾乎是水到渠成。這樣的學術思潮變動,對人類學研究同樣構成了一個嚴峻的挑戰。與人類打交道的生態系統顯然不是毫無知覺,不能對人類的存在做出反作用的無機物,而是能夠對人類的活動做出它特有反饋的生命存在。只要生命不終結,生態系統對人類的影響就永遠具有“活性”,而不會聽任于人類的擺布。生態學做出這樣的認識,必然會引發文化適應理論的復雜化。人類適應于生態環境,生態環境也會對人類做出它自己的反饋[18]45。這樣的反饋對人類社會而言,既可能是福音,也可能是災難。人類對這樣的反饋又得做出新一輪的趨吉避兇。這將意味著文化適應是一個連續的過程,而不是一勞永逸的創舉。斯圖爾德明確指出,研究文化的變遷絕對不能排除生態系統在其間所發揮的作用[12]。正是得益生態學的這一新發展,這也是“文化生態”概念必須提出的另一個學理挑戰。
“文化生態”雖說是斯圖爾德憑借“理性”的邏輯推理而提出的新概念,但這一新概念,卻不是無法實證的抽象理念,而是一個經得起驗證的實體。就生態而言,它可以經過資料收集和綜合對比,證明其性質已經滲入了文化的成分。它的結構內容和運行方式都打上了相關文化的“烙印”[19]4。就文化而言,對生態系統的認識和理解已經不再是純自然的存在,而是按照文化的需要對生態系統的構成做出了價值不等的評估,并能對這些評估的對象和結果施加人類的影響和作用,致使其相互關系和運行方式與純自然狀況不同,而是按文化的需要去保持其存在和運行。或者說,在文化生態中的生態,可以證實其已經滲入了文化的內容,就其文化而言,也滲入了生態的內涵。文化與生態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一個可以穩定和諧共榮并能保持穩定延續狀態的實體。這才是斯圖爾德所理解的“文化生態”的實質。將它稱為“文化生態共同體”,則更適用于漢語表達的慣例。斯圖爾德將“文化生態”確認為文化變遷研究的基本單元,其意圖正在于確認這樣的基本單元能夠貫穿進人類社會的始終,是一切人類社會普遍存在的事實[12]。因而,“文化生態”使用于一切文化的分析需要,其中也自然包括本文所關注的傳統村落保護問題。
二、傳統村落的保護維度
傳統村落是人類文明的根脈,是農耕文化的精萃,也是中華民族的精神家園。然而,隨著現代化、城鎮化、工業化的發展及受到經濟發展、旅游業沖擊、現代生活方式的誘惑和自然力的破壞等因素影響,大批優秀的傳統村落連同其所承載的文化正逐漸消失[20]156。為此,實施傳統村落保護理應是系統性的社會工程。傳承與保護的原則必須確立為活態保護和傳承,必須給被保護的傳統村落賦予現代化的活力,使其文化經濟處于可持續的活態運行狀態,這樣傳統村落保護才能落到實處。因此,需要從文化生態視野下的人、文、地、產、景、史、神等7個維度去推動傳統村落的現代化創新。只有這樣,傳統與保護才能被現代社會所接納,村落居民也才有信心和決心。
1.傳統村落的“人”。毋容置疑,“人”是村落中的“主體”,傳統村落的所有活動都是靠村落的居民一一完成。但在活動中不同群體的角色不同,儀式活動從主持者到組織活動的寨老、族長,甚至村落公職人員,從活動的當事者到活動的參與者,從本村人到外村人,從血親關系成員到姻親關系成員,從藝人到民眾,從歌手到舞者,從男人到婦女,從老人到兒童,等等,他們在村落活動中的權利、責任與義務各不相同,但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村落的具體活動。因此,在村落保護行動中,對這些人物角色的分類與權責進行調查研究,可以精準把握傳統村落的社會結構與社會運行機制。因此,傳統村落保護必須立足于“人”的基礎之上,以村落里的“人”為主線,立足于當地文化生態特征,了解他們需要什么,擅長什么,進而實事求是地制訂保護計劃和實施村落保護。只有這樣,傳統村落保護才能做到事半功倍。總之,“人”不僅是傳統村落保護的主體,而且他們的智慧與能力在傳統村落保護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以往的傳統村落保護之所以成效不大,主要問題在于忽視了“人”作為村落主體的智慧與能力。
2.傳統村落的“文”。對任何一個民族來說,不論其大小,都有自己的生存空間,這片特有的自然生存空間的自然特性就構成了這個民族的自然生存環境。任何一個民族在自己歷史的創造中,都在有效地利用其所處的生存環境,并模塑出自己特有的文化事實體系。一個民族在其特有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的綜合培植與作用下,這個民族及其文化慢慢地得以形成和發展,而作為利用和協調該民族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的文化事實也得以形成并不斷地完善。為此,在傳統村落保護行動中,對“文”的保護研究,不僅可以系統完整地理解村落社會的文學藝術,而且可以通過對這些文學藝術所展示的時空場域,更深切地理解當地村落文學藝術的“鄉土性”與“生命力”,找回鄉土美學的本真,為傳統村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找到生命路徑。
3.傳統村落的“地”。“地”在村落社會活動中可以系統地展現當地人對所處自然環境的認知與改造歷程,在此基礎上使特定地區的自然環境打上了民族文化的烙印。如對生態環境的認識中就分類出了“食物”“藥用”“競技”“工具”“禁忌”,等等。對傳統村落的“地”的保護在于揭示自然環境不僅可以模塑民族文化,還可以在穩定民族文化延續的同時,揭示在村落社會中的地理環境是文化取法與加工的對象。同時,還在于揭示地理村落是文化取法與加工的對象,是文化構造的本底構成,是村落社區保護的基礎所在,更是村落社區營造的自然源泉。
4.傳統村落的“產”。“產”是對所保護村落生計模式的理解。生計模式是一個經濟生活演進的結果。以揭示村落社區如何與自然環境、社會人文環境達到耦合,實現文化的誘致性變遷。比如在少數民族的農耕文化展示中,既有漢族農耕文化的共同特點,又有稻作文化的若干相異之處,如它有自己獨特的耕作制度、作物品種、生產方式,與之匹配的文化具體內容,如太陽神崇拜、雨神崇拜、土地神崇拜、牛崇拜、農耕風俗與農耕歌謠,等等。對傳統村落“產”的保護,目標在于通過對特定村落的經濟生活方式的保護,揭示經濟生活方式的變遷與自然環境、社會人文環境的耦合歷程。
5.傳統村落的“景”。村落文化是在村落社區特定的空間環境開展的,特定的空間環境都由不同的“景”(自然之景與人文之景)所構成。這樣的文化空間涉及到從村落的公共空間到家族的公共空間,從村落神圣空間到家族的神圣空間,從村落的世俗空間到家族的世俗空間,從家庭的私人空間到個人的私人空間,從性別的神圣空間到性別的世俗空間,從年齡層次的活動空間到性別群體的活動空間,等等。村落民間活動在這樣復雜的空間進行有序的切換,這樣的空間布局成為民族文化的有機構成部分。可以說,傳統村落的“景”展現出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是現代社會中不可多得的“天人合一”的精神家園。為此,通過對“景”的保護研究,可以把握傳統村落保護的實質。
6.傳統村落的“史”。民族文化的流變歷程可以充分反映出該民族歷史的發展進程。今天展現在世人面前的文化事實是該民族數百上千年文化積淀的結果,也是將歷史上各個時期“文化要素”(如經濟生活的狩獵采集、刀耕火種、游牧、農耕、商貿等)在演替中編串起來的結果。這樣的村落社區文化編串鏈是將歷時態的文化事實在當今的共時態上的展現。傳統村落保護就是需要在共時態所展現的歷時態文化鏈上去解讀各個不同時期的文化要素。其中最為關鍵的就是要厘清少數民族歷史上數以萬計的文化要素為何只擇取不到千分之幾的文化要素來編串其民族文化。只有這樣,才能把握傳統村落保護行動中的文化汰選與文化建構機制[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