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國際工程合同管理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引言
二戰之后,世界的經濟進入了一個相對較穩定的時期,全球的建筑業隨著經濟的平穩發展得到了快速地發展及提升。隨著全球建筑業規模的不斷“膨脹”,一個份額巨大的國際工程項目承包市場就應運而生了。本文就是為了能夠使國際工程的承包和合同管理能夠更加地趨近于標準化,在實際的工程項目的承包合同管理中采用的了FIDC合同條件在合同管理中對國際工程合同變更的應用,探討了國際工程承包管理中的工程變更的具體應用和程序、國際工程變更與索賠之間的關系。
1 概述
1.1 國際工程承包
所謂國際工程承包,指的就是一項以工程建設為重要對象的、特點為跨國經濟技術的綜合性的技術經濟交往及商務實踐活動。國際工程承包主要通過國際間的招投標,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商與國際工程項目業主之間按照一定的價格和其他條件來簽訂工程項目的承包合同,對雙方的權利及義務進行約束和規范,承包商與業主都要按照合同的要求來辦事。
1.2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4]
隨著世界經濟的不斷發展,國際工程項目承包的范圍日益廣泛,且適用于比較廣泛的經濟項目,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三大類經濟項目:(1)基礎設施及土木工程項目;(2)以資源為基礎的工程項目;(3)制造業工程項目。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的類型也可以分為三大類,即(1)總價合同,即在一個國際工程項目的承包合同中已經對承包價格進行了規定,業主按照承包合同中的規定分批次或者是一次性地付清工程款。(2)單價合同。單價合同是相對于總價合同而言的,指的是按照合同的單價來支付工程款。(3)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的是業主將工程的成本所需的成本費用以及雙方商定的管理費和利潤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一種合同形式。
2 FIDC合同與國際工程承包
2.1 FIDC的涵義
FIDC的的英文縮寫為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ingenieus Consils ,翻譯過來即為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C成立于1913年的英國,二戰結束之后,隨著世界經濟的穩定發展,FIDC迅速發展起來。迄今,全球已有60多個國家和地區加入其中而成為會員。中國于1996年加入,這就使得FIDC迅速壯大。
2.2 FIDC與國際工程承包變更
當設計圖紙、施工組織設計以及技術規范出現了讓業主不夠滿意的情形時,業主就會根據這些因素的變化而對工程項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項目某些部分的質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順序等方面均發生變化。這就稱為工程變更。在FIDC的條款規定中,國際工程承包變更是一個重要的內容。
2.2 工程變更的處理程序分析
工程項目的業主應該在工程項目合同專用條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變更處理程序,并保證在實際的工程實施過程中嚴格地按照合同中的變更程序進行施工。筆者通過查閱相關的資料及實際的工程經驗,先將工程變更的程序羅列如下幾點:
2.2.1 首先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是工程師)需要準備一份經過授權的申請書,指出該項目需要變更的地方、費用估算以及工程項目變更的依據和理由;
2.2.2 工程項目的負責人或工程師將申請材料準備完畢之后,需要上交給工程項目的業主,業主需要對該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地查看,待其對申請進行了批準之后,此時項目負責人需要與承包商共同協商下即將變更的項目的價格,對變更工程的價格進行確定;
2.2.3 如果價格等于或少于批準的總額, 則工程師有權向承包商必要的變更指示,如果價格超過批準的總額, 工程師應請示業主進一步給予授權;
2.2.4 在緊急情況下, 不應限制工程師向承包商他認為必要的此類指示。如果在上述緊急情況下采取行動, 他應就此情況盡快通知業主。
根據如上關于工程變更的程序的描述,可以將上述的五個國際工程變更的程序用下述拓撲圖來表示:
圖1 國際承包工程變更處理程序
2.3 工程變更與施工索賠之間的關系分析
對于工程變更和施工索賠兩個概念之間的界限,有很多人都不能夠很好地辨別。筆者通過查閱相關文獻,看到很多文獻中經常將二者混淆視聽,因此筆者認為對于二者的區別進行澄清顯得十分有必要。究其原因,可以知道施工索賠主要是由于工程變更、業主原因(主要有工程圖紙、征地以及支付等發生了延期)、施工的自然及社會條件發生的變化、業主風險、物價原因、工程效率低下等方面,而工程變更僅僅是施工索賠產生的原因中的一個方面。工程變更與施工索賠在處理程序上有著本質的、較為明顯的區別(施工索賠和工程變更的處理程序均有三步,但是卻存在著本質上的區別),主要區別可以用下表1所述。
表1 工程變更與施工索賠處理程序上的差別
項目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工程變更 工程變更發生前工程師同承包商協商變更支付價款 工程師發出工程
變更指令 承包商實施工程變更
施工索賠
施工索賠事項發生后, 承包商發出施工索賠通知, 提出索賠要求 承包商報送同期記錄,索賠事項結束后, 在規定時間內, 承包商報送索賠報告及總帳單 合同雙方協商解決施工索賠支付 業主、工程師決定索賠支付款
由以上對工程變更以及施工索賠在處理程序上的區別的分析可知,二者存在如下的區別:(1)工程變更的價款在工程項目施工之前就已經確定好了,而施工索賠價款卻恰恰相反,在一個工程項目在索賠事項結束之后才確定;(2)工程變更時,工程項目價款的確定需要工程師與承包商共同協商而定,而施工索賠款的確定權卻在于業主和工程師,承包商卻處于被動的地位。(3)施工索賠中,業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賠,但是工程變更卻不同,只有業主和工程師有權作出工程變更, 承包商只能要求工程變更, 沒有決定權。
由上述對施工索賠的定義可知,工程變更僅僅是施工索賠的一個方面,這就是說發生了工程變更并不代表施工索賠就會產生,按國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原則, 發生工程變更后由工程師確定變更工程單價并報業主批準。如承包商對此無異議, 則按合同正常程序支付。此時, 承包商不存在施工索賠問題。只有當承包商認為工程師確定的單價不合理時, 承包商可就他認為的不合理款項進行施工索賠。在這個過程中, 承包商對變更工程單價的認可與否是確定下一步是否進行施工索賠的分界點。
3 結論
綜上所述可知,在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對工程變更的正確認識,非常有利于對工程項目的正常開展,也能夠保護施工項目各方的利益。在這其中,無論是工程項目的業主,還是工程項目的負責人和承包商,都應該對工程變更的處理程序進行熟悉的掌握和了解,如果一個工程項目在發生某些糾紛時,完全可以按照程序進行處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傷害。
參考文獻:
[1]李太成,申明亮. 國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工程變更研究[J].湖北水力發電,1999(2).
[2]張久國.論施工承包商工程合同風險管理[J].科技資訊,2008.
[3]呂文學.國際工程合同管理[M].化學工業出版社,2O06.
[4]高建海.國際工程承包項目管理中應注意的幾個因素[J].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03,13(6).
(1)工作時間長。
一般國際工程實施周期相對較長,而合同管理貫穿工程始終,因而工作時間相對較長,需要從標書認領后直至合同完成這一階段不間斷的連續進行。
(2)工作量巨大。
不同于普通的工程項目,國際工程規模都相對較大,結構復雜,因而項目實施工期相對較長,在施工過程中,受到實際狀況的影響工程造價以及工期都會發生變化。因而合同內容中規定的相關事宜都無法實現,一些超出事宜層出不窮,因而合同變更頻繁,索賠任務相對較重,因而工作量相對較大。
(3)需要協調管理事宜眾多。
國際項目往往并非單純由一個單位完成,由于項目規模巨大,因而參與單位眾多,合同在履行時間以及空間上需要進行及時的協調,保證合同履行銜接自然。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協調處理各方面關系,保證從合同內容、施工技術以及組織時間上可以形成完整的施工體系,保證合同能夠有效履行,工程能夠保質保量的完成。
(4)實施過程相對復雜。
國際工程項目相對較為復雜,從標書的購買開始,一直到合同結束,實現整個完整的過程合同事件總數可以達到幾百,多者甚至達到上千。在這一過程中,一旦某一環節發生疏漏就有可能致使整個項目前功盡棄,給參與方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2合同管理改進建議
(1)了解國際法律環境。
法律是社會行為都必須遵守的基礎性規則,合同管理中,合同行為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和管理,法律高于合同。因而法律環境是經濟行為的基礎條件,也是合同實施的基礎規則。在合同的簽訂、生肖以及變更等行為中,都會涉及到法律或者法律解釋、法律原則,而在國際工程項目中,當合同的簽訂、履行等行為同法律發生矛盾時,一般遵循所在國法律。所以,合同管理必須建立在遵循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那么就必須深入研究相應的法律制度,即了解合同所在的法律環境。目前應用較為廣泛的FIDIC合同條件和ICC以及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原則大多都是源自于普通法原則以及普通法體系。了解這一背景對于國際合同管理意義重大,因而在進行國際工程項目管理時,必須首先了解法律環境。
(2)正確簽訂合同。
國際合同的簽訂是進行合同管理的首要條件,只有簽訂了合同后,合同管理工作才能進行,因而合同的簽訂具有重要的意義。合同會對簽訂雙方的權力義務進行規定,通過合同內容予以體現,在國際工程項目管理中會明確界定各項管理工作,例如目標管理中主要以質量、進度以及費用管理為主,而在資源管理中主要以采購、人力資源和溝通管理為主,綜合管理主要會涉及到集成、風險以及范圍等。因而在項目實施中其主要的基礎以及依據便是項目合同。因此想要有效提高工程質量,提升項目管理水平就必須建立相應的國際項目管理體系。因此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必須注重合同體系的研究,保證整個工程合同管理體系真正符合我國的國情。
(3)履行保證體系的建立。
通過保障體系的建立有效保證合同的履行,同時通過該保障體系的建立為國際工程項目日常事務的辦理提供有序可靠的環境,合理控制工程項目中所有的合同時間,從而順利實現合同目標。首先需要進行目標管理,全面完成合同交底工作。所有合同管理人員必須熟識合同條款,并充分的理解,在此基礎上進行認真分析。項目負責人以及合同分管負責人都需要對管理員在合同管理時進行交底,并解釋說明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管理模式為目標管理。其次,在進行管理過程中需要建立規范化的程序、報告,并進行行文管理制度。最后,則要對管理內容進行歸檔管理,方便后期對相關資料檔案的查詢。
(4)合同實施過程管理的加強。
a.工程目標監督的加強。工程實施控制的目標主要圍繞質量、安全、進度和成本費用,管理這些目標就是為了保證工程實施按預定的計劃進行,順利地實現預定的目標。同時由于實際情況干變萬化,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發生偏離這就需要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不斷找出偏差,調整合同實施。b.加強信息管理的加強。信息化管理是給工程合同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必須從三方面著手:一是明確信息流通的路徑,避免無效信息和信息交流的混亂;二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提高效率;三是加強業主、總承包、監理、分包商等的信息管理,對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有對方的簽字,對對方信息的流入進行及時處理。
(5)合同變更管理的加強。
合同變更是索賠的重要依據,因此對合同變更的處理要迅速、全面、系統。合同變更指令應立即在工程實施中貫徹并體現出來。在合同變更中,量最大、最頻繁的是工程變更,它在工程索賠中所占的份額也最大。對工程變更的責任分析是工程變更起因與工程變更問題處理、確定索賠與反索賠的重要依據。
(6)索賠問題的解決。
第一,國際承包工程的風險大多數落在承包商,如果承包商不會利用承包合同和法律,對自己不得不完成超出合同規定的份外工作或者特別困難的施工條件所造成的額外開支索賠回來,那么肯定將蒙受損失,甚至導致項目虧損。第二,進行索賠工作時,必須熟悉全部合同文件,并能靈活運用,以便印證合同條款來建立和論證自己的索賠權。另外,還應熟悉工程所在國有關的法律規定以及國際慣例。
(7)分包合同管理的應用。
a.分包商的確定之前,需要對分包商資格進行提前預審,針對分包商技術力量以及財務和以往的工程狀況進行詳細的分析考察,而并非僅僅對中標價格的高低進行考慮。b.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應當盡可能保證合同全面嚴謹,通過合理使用經濟手段以及合同條款,避免在合同的履行中出現違約現象。針對合同中對總承包商不利的條款以及過大的風險等,都應當向合同條款中進行轉移,對總承包商所應當面對的風險應當讓分包商進行共同承擔。c.在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可以靈活運用合同內容,在合同規定范圍中對工程進行層層把控,避免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重復報價以及多報現象的發生。d.對當地法律法規進行充分了解,并掌握當地分包商在分包過程中的工作習慣,在此基礎上做好反索賠的相關工作。以此應對后期可能出現的索賠工作,避免當工程合同在履行過程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索賠事件,無法應對。
3結束語
關鍵詞:國際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工程變更索賠
中圖分類號:F28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2374(2009)05-0137-02
隨著國內企業國際承包工程經驗的積累、業務的擴展,我們逐漸具備了承擔項目的實力,有些工程的組織和質量都很出色,但虧損和效益低比較普遍。中國公司在對外承包工程或國內的外資工程中大都負擔了較多的風險,犧牲或影響了可能的效益。
建筑工程的風險是不可避免的,應由合同雙方合理地分擔,這個分擔的準繩和保障就是合同。在國際承包界已經形成了以法律合同觀念為基礎的日常管理制度和專業人員構成的成熟的合同管理體系。下面結合筆者在理論學習和工作中的實踐體會,談談加強國際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幾個重要方面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原則:
一、精確界定合同工作范圍
我們的項目管理者通常缺乏對合同規定的工作范圍的認真研究,忽視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本質區別。有些人甚至習慣性地認為業主和監理下達指令的工作不能不執行。實際上對于額外工作,承包商并沒有義務一定執行,而需要重新協商、定價、并可以堅持重新簽約;對于附加工作,也應區別幾種不同情況,判定是屬于合同清單已列的工作,還是合同清單未列出但又在合同范圍內的。對于后者,應該定新的單價,核定新單價時,根據不同情況又有多條原則,這些原則在FIDIC標準合同中通常都有比較明確的規定。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區分在于判定該工作是否為原合同所必要的,沒有這部分工作,原合同范圍內的工程是否可以發揮預期的作用。
二、工程變更的索賠
一項大的土木工程總要有變更,因此也總是存在著索賠的可能。在國際承包工程中經常遇到業主和監理咨詢工程師硬將事實上的變更工作擠入原工程清單中舊科目和單價的情況,或是只發出口頭指令,卻不以書面確認,使承包商蒙受損失。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目光敏銳、及時發現,據理力爭,及時書面確認變更令,確認計價方案。只要是監理咨詢工程師指示的施工方法、次序或質量要求、標準的改變,即便沒有變更令,根據合同解釋原則,也可以視為可推的變更令。我們在工地大量要處理的是工程變更,我們經常在項目結束發現虧損后一攬子提出的索賠,其內容有很多是應在發生當時以工程變更處理的。即便是總價合同,有時也允許計量設計變更并隨之調價。如果盲目擴大索賠的范圍,反而會使問題復雜化。
三、現場自然條件及其變化
土木工程中不利的現場條件和條件的改變很常見,但這種風險應被合理的分擔。業主通常會在合同中寫入免責條款(如現場確認書中的描述等)或把勘探地質材料報告作為非正式文件。但這并不能真正將風險轉移給承包商,從法律上說尤其如此。盡管咨詢咨詢工程師一般都要“捍衛”原地質報告以維護其聲譽,說這種條件承包商應合理地預見到,這確實會給承包商帶來一定困難。只要承包商認真進行了現場考察,周密地估計、預測現場條件達到合理的程度,在極不利條件出現或原文件所述有重大改變時證明:這屬于與圖紙和勘探資料之中所描述的條件有本質不同的現場條件;或合同中未做描述,但即便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合理地預料,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和附加成本就要由業主負擔。
四、加強合同管理措施,抑制不公正行為
從合同上說,承包商必須執行咨詢工程師在合同范圍內的所有指令;但同時,他可以不執行超出咨詢工程師授權范圍的指令。對于合同范圍內的指令,他也有提出計量計價要求的權力,尤其是對工程變更。如果咨詢工程師無視合同規定的計量計價程序,不經與承包商商議而諸事自己說了算或對變更不予計量,又屬于違約行為。
有的咨詢工程師習慣發口頭指令而不予計量,承包商可以即以書面確認并申請計量計價,按合同規定(FIDIC和I .C.E都是這樣)如咨詢工程師不書面否認,在規定日期后(七日、十四日等)屆時生效,如此辦理,上述行為自然收斂。
有的咨詢工程師為避免附加成本,保持預算不突破,當工程情況變化需要采取附加措施時不明確下指令,而是建議承包商如此這般。如果這種情況不是有經驗的承包商可能合理預見到的而附加措施又是執行合同所必需的,根據法律原則解釋合同的默示條款(Implied term),咨詢工程師必須及時做出指示,否則又是違約,可以索賠。
五、停工、仲裁和終止合同
在國際承包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客觀的原因或合同某一方原因導致暫停施工的情況并不罕見,嚴重的可能導致終止合同。暫停可能是由業主或其授權咨詢工程師指令的,也可能是由于特別緊急狀況所迫。還有一種情況是承包商提出的。這在FIDIC第三版及以前版本和I .C.E第五版及以前諸版都是沒有的。FIDIC第四版69.4條規定當業主不按規定期限支付工程款而使承包商財源枯竭,無法繼續施工時,承包商可主動提出暫停施工或放慢施工進度。
盡管在國際工程實踐中,承包商提出暫停施工的權力有限,但我個人認為應充分利用這個權力以擺脫被動局面。例如:有一個項目,業主財政緊張,在支付上嚴重違約又無力改變,我承包公司舉棋不定,勉強墊資支撐近一年,最后還是提出了暫停,而這個項目二年后才復工。回頭來看,長期墊資還不如及時停工。
在業主違約的情況,果斷暫停或以終止合同相威脅,對中國公司特別重要(終止的具體提法和策略應聽取律師或專家的意見)。因為對于信譽本身就不太好的業主,“綏靖”可能導致更加被動。
仲裁通常不被認為是好的糾紛解決途徑,但如果明知勝算較大,而且金額巨大,卻無處講理,另無他路,也該嘗試。在發展中國家,“咨詢工程師”通常被指定為業主的某一官員,而且監理咨詢工程師在合同中的身份只是“咨詢工程師代表”。這樣,在合同管理實踐中,我們應充分利用咨詢工程師的爭議調解權,還可以通過業主來制約監理咨詢工程師的某些不公正行為。
正式仲裁前一般會先進行調解,有的國家和地區還有專門的調解機構。找一個中間機構來調解,如土木咨詢工程師協會等,出于聲譽等各方面因素,一般會比較公正,也經濟得多。這時,聘請法律顧問、請著名律師出書面意見,引用所在國訴訟和仲裁安全,及時提到的仲裁威脅都是有效的手段。在這些綜合措施下,一般顯失公平的業主或咨詢工程師就開始退讓了。另外仲裁或調解也并非一定要對整個合同,而可以就某一項索賠或某一個問題,如不可預見的不良現場條件的判定等。總之,為了比較公正、合理地解決合同糾紛,應利用各種可以利用的方式和手段。綏靖的代價往往是利益。
加強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對于提高項目經營管理水平和國際承包工程項目的效益,都有重要作用。合同管理與其它工程管理環節絲絲相扣、互相影響。有些索賠提不出來,是因為成本核算精度不夠;沒有實施網絡計劃管理,許多延誤就無法證明等。改進和加強合同管理工作是中國承包公司共同面臨的問題。
六、如何改進合同管理工作
關鍵詞:工程項目,項目實施,經濟效益
中國社會發展到今天,走出國門、開拓國際工程施工市場已經發展到一定階段,但由于傳統思維的影響,對項目合同管理還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施工企業應得的利益。,經濟效益。。施工企業利潤主要來源是實施工程項目,核心是開拓市場拿到項目、組織完成施工、創造利潤。在項目實施整個過程中,參加投標、合同談判與實施過程中的成本控制、工期控制、質量保證、合同款支付以及缺陷責任保證等均為關鍵環節,但總體上講,它們可以由項目合同的取得與履行這一實質內容來概括描述。國際承包合同對承包商的責任和義務有非常詳盡的規定,但通過合同變更、索賠、爭議仲裁也可使承包商的利益得到相應保證。,經濟效益。。搞好合同的履約管理,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工期組織施工,如期實現合同的履約目標,避免因工期延誤而導致巨額處罰的風險,應是國際工程合同管理的重點。
1.合同在項目管理中的定位
1.1合同是貫穿整個項目自始至終的惟一主線
企業為獲取項目而開發市場,實質是尋求訂立項目合同的機會;進行招標、投標活動是具體獲取訂立合同機會的手段;簽訂合同前進行的各種商務、技術談判的直接目的就是訂立合同;之后項目的組織實施、工程款結算就是具體落實合同的有關約定;項目執行中的所有變更都要以合同的變更為依據;項目的完工、交工就是在準備關閉合同;合同的最終關閉標志著整個項目執行的完成。
1.2合同履行情況是全面反映項目執行情況的惟一反映形式
如上文所述,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成本控制、工期控制、質量控制、合同款支付以及缺陷責任保證等均為關鍵環節;但這些環節均為項目管理的某個環節或側面,均不能反映項目執行的全貌,這些關鍵環節出現任何異常均會反映到合同履行情況上來。合同的履行情況包含了項目執行的所有關鍵、非關鍵問題,是整個項目自始至終能夠全面反映項目執行情況的惟一參考標準。,經濟效益。。
1.3 利用合同條款的規定,做好合同索賠工作,是承包商保證合同順利履約,防止自身利益受到損害,實現預期經濟效益的重要保證。由于我們剛剛涉足國際市場,對國際工程合同管理體系的游戲規則了解非常有限,加上語言障礙,使得合同的索賠管理成為國際工程合同管理的難點。
2.國際項目合同管理的內容
國際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指參加國際工程項目招投標前的綜合風險評估、招標投標、合同談判、簽訂、履行、變更、中止、終止或解除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工程實施的各個方面。它作為其它工作的指南,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總的控制和保證作用國際工程合同的形式和類別非常之多,有許多分類方法,如:(1)按工作范圍可分為全過程總包合同(EPC Turn-key)、設計-管理承包合同(Design-manage)、設計-采購承包合同(Design-procure)、管理承包合同(PMC)、設計服務合同(Design service)、咨詢服務合同(Procurement service)、施工或供貨安裝承包合同(Construction/Supply-Erection/ME)等。(2)按計價方式可分為固定總價合同(fixed lump-sumprice)、固定單價合同(fixed unite price)、成本加酬金合同(Cost + fee)等。(3)按合同關系分類,一般分為總承包合同(Main Contract)和分包合同(ConstructionSubcontract)。分包合同包括施工分包、設計分包、勞務分包(Labor Subcontract)、設備材料供應分包 (EM Subcontract)、運輸分包 (TransportationSubcontract)等。
2.1風險評估
與國內項目比較,國際項目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面臨的風險更多。資源的組織是國際工程項目能否順利履約的基本前提。由于大多數國際項目遠離本土,加上進出口手續繁雜,組織資源所需的時間很長。,經濟效益。。空運一般需要一個月,而海運則需要三個月,再考慮材料設備的生產周期,提前半年進行計劃安排是必須的。在安排資源計劃時還要有預見性,應當考慮足夠的備用量。,經濟效益。。國際工程影響資源使用效率的因素很多,如果資源計劃過于保守,肯定會極大影響工程的順利進展。,經濟效益。。
2.2招標文件審查
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合同管理工作對招標文件的審查應按照國際慣例對從業主人員與權限、工程師有關規定、承包商有關規定、分包問題有關規定、對員工的有關規定、生產設備、材料、工藝的有關規定、開工、延誤、暫停的有關規定、竣工試驗、雇主接收、缺陷責任、變更、調整與測量計價、付款規定、風險責任分配、保險與不可抗力、合同的暫停與終止、索賠、爭端與仲裁等方面分別考察,以通用的施工合同條件為對比標準,判斷各方面規定的合理性與風險度,提示投標中應考慮的風險因素,提出中標后合同談判的重點。
2.3合同的談判簽訂
在風險評估和對招標文件審查的基礎上,提出投標策略并編制投標文件,一旦中標,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部門應全過程參加合同的談判和簽訂,及時掌握待簽合同與招標、投標文件的差異,負責談判內容的文本化,以法律知識和國際慣例規定為談判提供支持,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在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中,一定要把握雙方商討的結果,做出的決定,或對方的承諾,只有寫入合同,或雙方簽署文字意見才算確定的原則。
2.4項目執行中的變更與索賠
隨著國內工程的合同管理越來越規范化,國內項目遲早會和國際規則同步,配備和培養合同索賠管理的專業人才對國際、國內工程都是非常重要的。 在具體執行項目時,對變更、索賠的處理要迅速、全面、系統,對合同約定的賠償范圍、條件和方法,嚴格進行合同管理,為索賠提供充分的依據、論據和數據,工作中應把握以下原則:及時發現與報告、按合同約定時間和程序提交索賠意向書并及時收集證據材料、認真做好同期記錄、按合同規定提交詳細情況報告和最終索賠報告。
做好搜集索賠證據資料工作,重點關注以下幾類:重大新聞報道記憶錄如罷工、動亂、地震以及其他重大災害等;重要經濟政策文件,如稅收決定、海關規定等;政府官員和工程主管部門領導視察工地時的講話記錄;權威機構的天氣和氣溫預報,尤其是異常天氣的報告等;施工現場記錄報表及來往函件:監理工程師指令;與建設單位或監理工程師的來往函件和電話記錄等;工程項目財務報表:施工進度月報表及收款錄;索賠款月報表及收款記錄;工人勞動計時卡及工資歷表;付款收據;收款單據等。
2.5項目執行完結后合同關閉與資料歸檔管理
經過數月或數年的辛苦努力,一項復雜的項目終于完成了,這時需要高度關注的不再是工期、進度、結算等等項目的關鍵環節,而是要盡快地、適時地關閉項目合同;否則,有關的費用還會不斷發生,最終影響執行項目的效益。
在項目關閉過程中,合同管理工作則應該是:明確歸檔的文件范圍,如風險評估資料、招標投標文件、備忘錄、確認書、批準書、擔保書、委托書、公證書、來往電文、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履行等過程中產生的貨物進出口的海關報關單副本、商品檢驗、工商登記資料、付款憑證等有關憑證,以及有關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中止、轉讓、解除和調解、仲裁等資料。這些資料是處理與項目有關的所有問題的依據,應明確專人負責歸檔,禁止任何人留存在個人手中,為處理項目后續問題打好基礎。
總之,合同管理是國際工程管理永恒的主題,而合同條款就是國際工程合同管理的“圣經”。我們必須認真學習并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條款的內涵,樹立起正確的合同管理和履約觀念,在自覺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的同時,敏銳發現實施過程中各種合同條件的細微變化,充分利用合同條款的規定,維護自身的應得利益,最終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
關鍵詞:EPC;國際工程;投標報價;風險問題分析
Abstract: the article simply analyzes the composition of international EPC project bid price quotations and risk classification, and aims at the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contracting is a huge investment, long cycle, high risk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business of this characteristic to analyz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EPC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general contracting bidding risk factor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the EPC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general contracting project tender offer strategy.
Key words: EPC;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Tender offer; Risk analysis
中圖分類號:TU72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引言
近幾年國內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市場的逐年減少,越來越多的水利水電行業勘測、設計、施工及機電設備制造等單位將目標市場轉移到了國外水電能源豐富的發展中國家。EPC 項目與傳統項目相比,其建設規模大、系統繁雜、涉及的專業技術面廣、參與項目建設的利益相關者多且關系復雜,使得總承包商需要承擔更廣泛的風險責任。而投標階段又是EPC 工程總承包的一個重要的環節,將投標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已成為EPC 總承包企業投標和取得最大經濟效益的重要前提之一。根據筆者幾年國際水利水電工程商務合同管理相關工作,現就國際工程投標工作有關風險分析的心得體會與廣大國際工程同行們分享。
1. 國際EPC項目投標報價組成及風險類別
1.1國際EPC項目投標報價組成
通常的國際EPC項目的報價主要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1.1.1工程項目本體造價
工程項目本體造價是業主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承包商按照標書要求和技術規定,完成招標范圍內全部工程項目的總體報價,是投標人依據工程量清單或工程量表填報完成的主要報價工作內容。不同國家,不同業主,對報價的要求也不一樣,根據業主招標文件的要求,逐項計算,然后根據業主提供的招標文件的報價格式,按要求填入相應的報價。
1.1.2暫定工程量報價
承包商除了完成工程項目投標報價表中規定的施工安裝工作內容外,由于工程量清單中某些分項工程量不準確或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設計變更等原因臨時增加工程量或工作內容,而導致的工程建設費用增加部分的工程報價。計日工單價是指工程項目開工后業主可能在某些額外工作方面需要承包商提供勞動力和施工機械,或完成某些合同以外的工作量,因此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按照業主給出的報價表報出臨時完成某項工作的計日工單價。
1.1.3費用測算
國際工程報價第一大部分,設計部分報價,根據計劃和進度編制出設計、現場服務等需要的人工時,然后根據各個工種給出一個人工時費率。第二大部分采辦部分報價,主要包括設備材料出廠價格、運到項目所在國港口的費用和清關費、稅費、陸路運輸到施工現場的費用。第三大部分施工報價,施工費用是由技術人員提出所需要的人工時和機械臺班等給預算人員,然后再由預算員根據定額測出人工、材料、機械的量,再套用當地的市價。測出直接費用,再加上間接費(包括臨時設施,營地建設和人員機械的動遷復原等)就構成了施工費用。還有其他的培訓費以及給業主代表提供的辦公室和住宿等共同構成了EPC的總價。
1.2國際EPC項目風險類別劃分
國際EPC總承包項目由于其投資金額大,項目建設周期長,受到國際經濟環境、項目所在國政治、經濟、法律等外在環境因素的影響與制約;同時作為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在技術、管理、資金和項目實施經驗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與標準。國際EPC總承包項目風險按照組織層級劃分,可以將風險分為:
1.2.1組織級風險
所謂組織級風險是指與組織的政策方針、經營戰略、經營目標相關并對EPC總承包項目產生直接或間接影響的風險。組織級風險包括:國際政治、經濟、法律等外在環境的分析;組織戰略定位;組織經營目標;組織級風險控制體系架構、組織級項目管理的標準、流程等方面。
1.2.2項目層級風險
項目層級風險是與項目實際實施管理相關的具體風險內容,包括:項目進度風險、項目質量風險、項目范圍風險、項目成本風險、項目安全風險等方面。
2.EPC 國際工程總承包投標風險因素分析
對EPC 總承包投標風險的識別、分析和歸納,有利于總承包商盡早采取有效的風險管理措施,降低或防范風險所帶來的損失。對于總承包商而言,EPC 國際工程項目在投標階段主要有以下風險。
2.1 來自外部環境的風險
在EPC 模式下,傳統承包模式中的原由業主承擔的外界風險、經濟風險一般都要求總承包商來承擔,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2.1.1 經濟風險
EPC 總承包模式一般建設周期較長,可能存在通貨膨脹、物價上漲而引起各項費用的增加,投標中總承包商與業主簽訂一般是總價合同,如果總承包商與業主所簽訂是合同中沒有調價條款,必然會給總承包商帶來風險,成本虧損可能是災難性的。
2.1.2 政治風險
工程所在國發生局部的戰爭或內亂,造成國內動亂、政權更替等,建設項目可能被迫終止或毀約,總承包商為保護其生命財產而被迫轉移他處,從而被迫支付許多額外開支,遭受巨大損失。
2.1.3 自然和社會環境風險
自然及環境風險主要包括不明的水文氣象條件、復雜的工程地質條件、惡劣的氣候等潛在的風險因素,總承包商在編制投標文件必須充分考慮這些因素。
2.2 來自業主的風險
2.2.1墊資承包及融資風險
EPC 通常與融資有著密切關系,由于偏重于融資安排的緣故,有些招標文件中,業主明確要求EPC 總承包商帶資承包,這要求項目成本一定要有確定性,不能敞口;并且還要有前瞻性,以保證融資金額的相對固定和安全,否則融資人的風險就會很大。
2.2.2合同條款風險
業主倚仗僧多粥少這一于其有利的形勢,常常強加各種不平等條款,為轉移風險而單方面提出過于苛刻、責權利不平衡的合同條款。
2.3來自EPC 總承包商自身的風險
2.3.1報價失誤風險
在由傳統承包模式轉換到總承包模式的過程中,承包商如果在自身條件不成熟的前提下,盲目地投標報價,將引發投標報價失誤風險。
(1)總承包項目投標時總承包商往往只能通過招標文件和現場短暫的實地踏勘獲取工程信息,無法充分了解項目所在地的政治和法律環境、自然環境等情況,這樣一來,總承包人往往無法對EPC 項目進行準確報價。
(2)總承包商的報價估算沒有考慮匯率、利率變動的可能性,這種風險對于國際EPC 工程和需要融資的項目尤其重要,如在投標價格中不予體現,面臨的風險會是災難性的。
2.3.2分包商的選擇風險
在EPC 招標項目中,有經驗的業主會要求作為總包商的投標方提供分包商的名單和相應的業績材料,一旦選定,中標后就很難更改,這樣的結果通常也容易降低總包商對分包商就設備和服務進行討價還價的能力。同時分包商的技術水平、管理水平以及分包商的違約可能影響到與其他分包工程的銜接,可能引起整個工程進度的拖延及其他分包商的索賠。
2.4來自EPC 總承包模式制度安排的風險
2.4.1量的風險
在EPC 總承包中一般都要求采用總價合同,因此總承包商往往承擔了量的風險,一旦報價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有一定的偏差,而總承包商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總價不變,則其投標報價風險全由總承包商承擔。
2.4.2合同不確定風險
EPC 總承包一般采用總價合同,包含了所有工作內容,但是由于業主在招標時僅提供概念設計,設計深度較淺,招標時項目仍然有較多不確定因素,亦即投標者的投標書會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2.4.3協調風險
由于設計單位一般不具備較高級別的施工資質,而施工企業基本不具備設計資質,因此在我國EPC 總承包項目往往由設計、施工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投標中標。這樣就存在設計、施工單位形成聯合體后進行內部利益協調的問題。如果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間利益協調機制不明確或不具有吸引力,而使得設計方放棄與施工方的利益分配,只關注固定的合同收入,重新回到傳統模式下設計單位的角色中去。
3.EPC工程總承包項目投標報價的策略
建設工程投標決策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選定投標項目;決定投標項目后,應投什么性質的標;投標中采取哪些以長補短,以優勝劣的策略和技巧。
3.1 EPC工程總承包項目投標的策略
3.1.1認真參加現場考察和標前會議
投標者提出的報價單一般被認為是在現場考察的基礎上編制報價的。一旦報價單提出之后,投標者就無權因為現場考察不周、情況了解不細或其它因素而提出修改投標、調整報價或提出補償等要求。投標者在報價以前必須認真地進行施工現場全面考察,現場考察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內容:
(1)了解當地的地理、地貌、氣象方面的情況;(2)了解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料源及分布情況以及供應能力;調查材料、機械到場的價格;調查場內外交通運輸條件,現場周圍道路、橋梁通過能力,便道、便橋修筑位置和數量;(3)了解施工供電、供水、排污和環保要求;(4)了解辦公及員工住房房源的情況。
3.1.2 常見的工程投標策略
(1)先虧后贏法
為了開發某一新地區,依靠自身的雄厚資本實力,采取一種不惜代價,只求中標的低價投標方案,要求承包商必須有較好的資信條件,并且提出的方案也先進可行。
(2)優惠取勝法
向業主提出縮短工期、提高質量、降低支付條件、提出新技術、新設計方案、提供物資、設備、儀器(交通車輛、生活設施等),以此優惠條件取得業主贊許,爭取中標。
(3)以人為本法
注重與業主、集團公司和當地政府搞好關系。邀請他們到本企業施工管理過硬的在建總承包工地考察,以顯示企業的實力和信譽。求得理解與支持,爭取中標。
(4)擴大標價法
這種方法也比較常用,即除了按正常的已知條件編制價格外,對工程中變化較大或沒有把握的工作,采用擴大單價、增加“不可預見費”的方法來減少風險。但是這種坐標的方法往往因為總價過高而不易中標。
(5)以信取勝法
這是依靠總承包企業長期形成的良好社會信譽、技術和管理上的優勢、優良的工程質量、強烈的服務意識和到位的服務措施、合理的價格和業主期望的工期等因素爭取中標。
3.1.3 合理使用輔助手段中標
承包商對工程進行投標時,主要應該在先進合理的技術方案和較低的投標價格上下功夫,以爭取中標。但是還可以利用許諾優惠條件、與當地公司聯合投標、選用業主贊賞的具有專業特長的公司作為分包。 3.2. EPC工程總承包項目報價的策略
投標的重中之重是投標報價,它直接關系到中標的成功與否,同時也關系著中標企業的利潤如何。報價是工程投標的核心,報價過高,會失去中標機會;過低,即使中標,也會給工程帶來虧本的風險。
工程投標報價是反映企業水平的工程成本價、利潤及企業內部諸因素的綜合反映,即:工程標價=工程成本價+工程利潤+企業內部因素+投標信息因素。
保本價的準確確定是做好工程投標報價的前提。要正確確定保本價必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認真細致地閱讀招標文件和施工圖紙,吃透標書,仔細分析研究并弄清承包者的責任和報價范圍、各項技術要求、需使用的特殊材料和設備,充分考慮工期、所用工藝的成熟度、誤工賠償、保險、付款條件、稅收等因素。
(2)要考慮好施工現場的自然地理條件。對地形地貌、地質等施工條件,臨時設施布局,道路、供水及排污、供電、場內外交通、通訊設施、施工材料供應,以及當地社會治安情況都要進行考察。
(3)要仔細核算工程量,盡可能準確無誤。工程量的大小直接影響報價的高低,對于總價承包合同,計算好工程量更為重要。工程量的漏算或錯算有可能帶來無法彌補的經濟損失。
(4)合理確定保本價。結合本單位的設計成本、施工及分包管理、財務管理、成本核算情況,總結已完工工程和近期類似工程招標情況,預測所投工程的成本,即保本價。其中確定準確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用是合理確定保本價的重中之重,也是最大的難點。具體詳見下節敘述。
常用投標報價方法有以下幾種:
①突然降價法
先按一般情況報價,或表現出自己對該工程興趣不大,到快投標截止時再突然降價。因為開標只降總價,在簽訂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報價法調整工程量表內的各項單價或價格,以期取得降價的補償。
②不平衡報價法
投標人根據投標的具體情況及競爭對手的情況分析和判斷,對各分部分項工程的費用重新進行分配和調整,以期改善投標人的資金流動或獲取額外的盈利。
③概率分析法
概率分析法適用于考慮競爭對手的存在,而且研究了某些重要對手的報價行為和中標概率情況下的報價。概率分析法主要解決報價時如何才能低于競爭對手又有利可圖的報價問題。
關鍵詞:招標合同管理造價控制簽證
一.工程設計階段的造價控制
在工程項目管理的過程中,工程的管理者多數將工程造價管理放在工程的施工階段,這是因為在施工的過程中,施工人員、施工設備以及施工原料等所占的造價比重遠遠高于工程的項目合同。因此在工程造價管理的過程中,工程設計階段的造價管理往往得到不應有的重視。然而事實上,工程項目的決策是否正確以及設計方案是否經濟可行,都將直接影響著工程的整體造價。
在工程的設計階段,往往需要業主、設計人員、造價控制人員的密切配合,只有這樣才能設計出符合標準的工程。首先,在設計的過程中,設計人員要根據工程的具體使用性能以及業主的相關要求,同時結合著工程的造價管理要求,設計出合理的方案。其次,造價控制人員要及時的將工程的造價信息傳遞給設計人員,使設計人員在設計的過程中能夠準確的把握工程的整體造價。最后,業主要及時的與設計人員進行溝通交流,使設計人員能夠準確的掌握工程今后的使用性能。只有這樣,才能設計出合理的方案。
二.招標、合同階段的造價控制
在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簽訂之前,工程的施工方必須通過工程招標來取得該工程的施工權。而在工程招標的過程中,首先,工程管理方要把好評標關,選出合理低價的中標單位;其次, 推行工程擔保和索賠制度;再次,建立誠信體系,規范招標投標雙方的行為;最后,限制分包、杜絕轉包,強化項目法人負責制。而在評標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在我國《招標投標法》中明確規定了評標的兩個條件:一是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投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標標準;二是能夠滿足招標投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在工程合同簽訂的過程中,要加強對合同中經濟責任條款以及隱含的經濟責任條款管理。在簽訂此類條款時我們應充分考慮風險因素,合理規避風險,防范不可預見的經濟損失和索賠。比如,規模小、工期短的項目采用固定價款合同的比較多,而規模大、工期長的項目多采用可調合同價款,這樣合同雙方都能接受。從而為解決今后的經濟糾紛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據。
三.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的造價控制
在工程整體的造價控制中,工程實施階段的造價比重約占工程整體造價的60%-70%,在工程項目的實施階段,除了涉及到施工人員、施工設備,同時還涉及到施工原料等資金投入,由此可見,加強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的造價管理,對工程整體的造價管理有著重要作用。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的造價控制中,主要有以下控制途徑:
1.合同控制
在施工的過程中,合同在施工方與工程建設方之間起著重要的紐帶作用,同時還能對合同雙方起到一定的約束。與此同時,在工程的整體造價控制中,合同還起著重要的核心作用。其主要表現在:首先,作為工程的造價管理人員,必須充分的熟悉合同中的條款,并對其進行靈活的運用,以便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經濟糾紛,造價管理人員能夠充分的利用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對發生的糾紛進行調解,從而避免經濟索賠的發生。其次,在施工單位沒有按照合同規定施工時,造價管理人員可以依據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對其提出相應的索賠,不僅能減少自身企業的經濟損失,同時還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程的造價。
2.簽證控制
工程項目的簽證,不僅關系著工程建設單位的成本投入,同時還關系著工程今后的責任劃分,因此,就要求工程建設單位在簽證的過程中,能夠將工作徹底的落實到工程的施工環節,并按照相應的規定,對工程質量以及施工進度進行嚴格的檢測及核實,同時,對一些隱蔽工程以及變更工程,都要進行實地檢驗、落實,在確保其達到相關標準后,予以簽證。在簽證的過程中,首先,施工方往往會因為一些不利因素的影響需要對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此,在對變更工程簽證的過程中,要求其必須得到建設單位、設計單位以及造價控制人員的確認,否則不予簽證,且所造成的損失及相關的經濟責任,由施工方全權承擔。其次,在對工程中的一些隱蔽工程簽證時,工程的造價控制人員應及時的與工程的建設負責人以及施工單位等相關人員進行溝通,同時對這些隱蔽工程進行現場測量,以確定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在確定之后予以簽證;反之,則不予簽證。
3.實施控制
工程的實施階段在工程造價的總體控制中起著重要作用。而在工程的實施控制途徑中,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施工方要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進行施工,嚴禁為了趕工期而不斷增加施工人數。其次,在工程施工的過程中,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具備施工安全常識以及施工技術能力,尤其是施工現場大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由國家相關部門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同時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操作,避免因違規操作而使機械受損,導致工程的施工成本增加。此外,在施工的過程中,施工原料的采購以及新型施工技術的引用,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工程的整體造價,因此就需要工程建設的造價管理人員能夠切實的將工作落實到實處,一切從實際出發,以便最大限度的降低自身企業的投資。
4.項目竣工審計階段的控制
項目竣工審計階段包括竣工結算、試運行效果評估以及保修回訪等工作,是工程造價管理的最后一環。在竣工審計階段,不僅要審核是否依據合同的有關規定,還需要審核是否按照實際情況結算。這就需要造價管理人員能認真做好審核結算工作,根據合同、工程預算書、定額等,審核工程變更、材料替換等內容;認真核對工程條款,核實工程量,檢查各項費用的計取;考核投資效果,判斷投資決策的準確性,分析工程造價控制的整個過程,為類似項目的工程造價工作積累經驗。
總結:
綜上所述,工程項目整體的造價控制,不僅影響著施工單位的經濟效益,還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施工企業今后的生存與發展,同時還直接影響著工程今后的投入使用。因此,需要工程建設單位的負責人能夠充分的認識到工程造價控制的重要性,不斷的學習、引用先進的管理模式,真正做好工程項目的造價管理,從而為企業今后的發展奠定結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黨自力.淺析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及全過程造價控制[J].新疆電力技術,2010,(03)
[2]賴力生.論建筑企業項目實施階段的合同管理[J].企業科技與發展,2010,(21)
【關鍵詞】通信基站;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成本;進度控制;問題
1 我國通信基站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
1.1 技術難度高
與其說通信基站建設的技術難度較高,不如說是通信行業產品和技術的發展與推廣速度較快,造成通信基站施工工藝和技術的更新換代頻率較高,造成了通信基站建設的困難,同時增大了通信基站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難度。因此,通信基站建設工程是一項集先進通信技術、設備、管理理念等多項專業性內容為一體的工程項目,針對通信基站建設工程的項目管理也更加的復雜,具有更高的技術難度。
1.2 工期緊迫
通信基站建設工程存在工期緊迫的特點。通過明確通信基站的工程建設目的,發現通信基站建設與通信運營商的發展規劃有關,具備很強的市場針對性和實效性,如果通信基站的建設工期過長,會影響運營商的運營策略,錯過最佳的業務拓展時機,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同時還會對運營商后續的運營策略規劃以及企業發展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正是由于我國通信行業的發展速度較快,使得市場對通信基站建設的要求較高,進而導致建設工程的施工工期十分的緊迫,為通信基站建設帶來了巨大的挑戰。
1.3 不確定的工程影響因素較多
由于通信基站的功能性,使得通信基站建設場地較為分散,而且隨著我國移動終端的普及,對通信網絡的要求更高,也就是說,通信基站的建設數量越來越多以及建設區域越來越廣,造成了對通信基站的控制力較弱的問題。同時,通信基站周邊的交通、地理環境、人文環境等因素對通信基站的通信效果造成一定的影響,使得通信基站在建設施工過程中,不好控制施工進度,同時還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和調劑通信基站與周邊建設設施的關系,因此通信基站建設前期的施工準確工作要求較高,準備的周密性和有效性直接影響了通信基站的施工質量。
2 我國通信基站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成本控制
2.1.1 缺乏健全的成本控制運轉制度
通信基站建設工程的成本投資資金一直是通信企業的一大筆重要成本支出,目前我國大部分通信企業的通信基站建設工程的成本投入沒有一個科學合理的運轉制度,對于成本的運轉和管理完全依靠施工單位進行,存在較多的運轉紕漏,而且對投資成本控制和管理的力度也不夠,造成了部分投資資金的浪費,甚至還存在部分施工管理人員的現象。
2.1.2 成本預估工作處理不到位
成本預估工作主要是對通信基站建設工程的目標責任成本進行確定,依據確定的目標責任成本進行實際的資金調配。由于通信行業的市場價格波動和變化幅度較大,在進行成本目標確定時存在一定的偏差,造成成本目標制定的不準確。同時,我國部分通信企業對于通信基站工程成本的確定較為隨意化,依據個人或者單一部門管理人員的經驗進行簡單的成本預估,沒有嚴格按照成本預算估計流程進行;甚至省略掉成本預估工作,直接計算實際施工投入,槌殺竟芾砉ぷ韉目展造成了一定的困難。
2.1.3 落實預估成本到基站建設具體工程施工中
通信基站建設工程施工,將整體工程細分成多個單一項目,使得項目管理工作內容增多,同時還涉及到對各個部門的協調工作。目前我國大多數通信施工企業的項目管理和項目施工的聯系不夠緊密,也就是說,項目管理工作存在形式化現象,導致通信基站項目工程的成本管控也過于表面,沒有實際效果。同時,部分通信施工單位在進行成本責任的定性劃分時,沒有科學合理的劃分依據,導致將成本責任作為個人考核參數時,難以實現考核目的與激勵效果。
2.2 施工進度控制
2.2.1 制約因素多,管理不到位
通信基站建設工程由于通信行業的特殊性,使得基站施工進度控制的影響因素較多,既包括了施工工序、施工企業自身管理水平、施工設計變更、資金問題等建筑工程施工可能會存在的對施工進度產生影響的因素,同時還應當考慮到通信行業市場需求變化等因素對基站工程施工進度的影響,造成項目管理中的重要管理環節和管理任務較多,需要更多的人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去,造成項目管理上的難點。同時,我國大部分的通信基站建設施工由于工期短的原因,造成施工前期準備工作較差,處理突發經濟故障的能力較弱,而且也不能保證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導致我國通信基站建設存在經常性的超時施工。
2.2.2 缺乏對進度、成本、質量三者之間的合理調配
通信基站是對施工進度要求較高的施工工程,但是在追求施工工期的基礎上,同時還要保證施工成本和施工質量的高效,這是我們需要明確和探討的問題關鍵。從工程施工上來說,一味的追求施工進度勢必會降低工程的質量和增大施工的成本,我國通信基站建設目前存在的問題不是一味的追求施工進度,而是經常性的超時施工,施工進度的控制管理效率較低的問題,要想解決通信基站施工進度控制問題,需要結合施工成本和施工質量這兩個關鍵因素,合理調配三者之間的分工比例,共同影響通信基站整體工程的施工效果。
3 我國通信基站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優化措施
3.1 施工成本控制
3.1.1 落實通信工程項目責任人
這是一種通信基站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的新思路,也是制定一種新型的、合理的工程管理機制――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強調施工成本控制的重要性,避免出現只關注施工情況,而不計算施工成本的狀況。項目經理作為通信基站建設工程的成本控制項目的總負責人,要求具備一定的專業素質,包括工程造價、通信等專業內容,同時具有一定高的權限,能夠直接對施工現場進行調控,保證施工質量和進度的基礎上,實現施工成本的控制工作。也就是說,項目經理負責人是項目成本管控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在施工前進行目標成本的預估和計算工作;施工過程中從施工項目的各個環節上實現對成本的管控,明確成本運轉流程;施工完畢之后還要及時進行項目的盈虧狀況分析,確定成本控制的有效性。
3.1.2 控制材料和人工費用
通信基站的項目施工成本投入主要包括對施工人員的勞動報酬支付,以及對施工時涉及到的原材料購買支付,分別對二者進行資金控制能夠強化和實現整體工程的成本控制。其一,應當在通信基站建設工程施工前期制定好工程的勞動定額,從而計算合理的人工總量,通過對人工總量的控制,來減少勞動報酬支付產生的經濟投入。其二,可以在原材料的采購環節控制材料采購數量,避免出現材料浪費。其三,強化對材料使用流程的管理,明確材料的消耗量和去處,同樣起到避免材料浪費的作用。
3.1.3 制定經濟合理的施工方案
制定經濟合理的施工方案也就是合理的決定施工進度、施工質量以及施工成本之間的關系,以控制施工進度達標,減少施工成本投入和提高施工工程質量為最終目的,采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和新型高效施工材料,以及合理的施工工作安排,達到節省施工成本投入和保證施工質量的目的。
3.2 工程進度控制
3.2.1 工程進度計劃要有前瞻性
上文已經分析過,通信行業的市場需求變化給了通信基站建設工程施工很大的壓力,特別是對施工進度的控制,要求通信基站的工程施工工期較短。對這一前提條件,在進行工程進度計劃制定工作時,要求對可能出現的實際條件進行參考,也就是強調進度計劃的前瞻性,充分考慮到可能存在的變動,提升了工程進度計劃的實用性和指導意義。
3.2.2 編制階段性的工程進度計劃
將通信基站整體項目劃分為多個階段,通過編制各個階段的工程進度,簡化了進度控制管理的工作內容,同時能夠通過做好每個階段的進度控制,達到對項目工程整體的進度控制。同時,細分過后的項目靈活性更強,一旦遇到施工問題,能夠及時的進行各子階段的進度調整,弱化對項目整體進度的負面影響,提高工程進度控制的力度。
3.2.3 對工程進度的動態控制
對工程進度的動態控制也就是指,在通信基站建設工程的施工過程中,能夠及時根據具體的施工情況,進行進度計劃的調整,進而保證整體項目施工進度不變,強調了進度管理中的動態管理特性,提高了通信基站建設工程的施工進度管控效果,保障了基站工程的施工效率,避免出現超時施工的現象。
4 總結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通信行業的發展水平不斷提升,對通信基站建設工程的施工要求不斷增強,對項目管理的力度和效率也要求的更為嚴格,特別是項目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和進度控制,雖然二者在通信基站建設施工中仍然存在不少的問題,但是通過對存在問題的分析和明確,制定合理的管理機制,加大成本控制與進度管理的管理力度,結合新興先進的施工技術手段,使用新型高效的施工材料,能夠全方位的提升通信基站的建設質量和建設效率,進而提升我國通信行業相關技術水平。
【參考文獻】
[1]林琳.沈陽供電公司農網改造通信項目成本控制研究[D].東北大學,2011.
[2]唐敏.項目進度管理在移動通信工程項目中的應用[D].南京郵電大學,2014.
[3]陳立誠.項目進度管理在M公司4G基站建設項目中的應用[D].南京郵電大學,2014.
[4]譚攀.四川瀘州市G網基站工程進度和質量管理研究[D].電子科技大學,2016.
[5]羅一民.ZJ移動通信基站網絡建設項目進度管理研究[D].吉林大學,2016.
[6]張國璽.基于掙值理論的成本管理在通信工程項目中的應用研究[D].北京郵電大學,2011.
關鍵詞:國際工程項目;EPC模工;合同管理
一、國際工程EPC項目合同管理特點
1.合同實施存在著較大的風險
工程所在地國家的政治經濟環境、法律環境等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存在著一些不可控制的風險因素,而業主方由于非常熟悉本國的法律和政治環境,還占有地球和環境等方面的優勢。承包企業在合同的實施時會面臨著多種困難和風險。
2.工程合同管理時間較長
國際工程項目的建設周期都很長,再加上其它的影響因素,很多建設工程合同的完成都需要2-3年的時間。合同的管理工作需要從領取中標通知書到合同實施完成,需要在很長的時間里持續地對合同進行管理。
3.合同變更較多,索賠的工作量較大
由于國際工程項目的建設規模較大,需要較長施工周期,很多都是比較復雜的建設項目。在進行施工時,還會受到所在地區水文氣象條件、地質情況等方面的影響,時常會出現設計變更等,會對國際工程項目的成本、進度等造成較大的影響。同時還帶來一些工程索賠事件,很多事件超出預測和控制范圍,這就使得合同管理工作面臨著新的挑戰,管理任務十分繁重。
4.合同管理的全員性
國際工程項目合同都是由合同協議書、投標書、工程量表等組成,工程合同的執行內容已經在合同文件中明確,工程合同是組織工程施工建設過程中必不可少的指導性文件,項目組相關人員應該對合同內容進行熟悉,需要所有管理人員參與到合同管理中來。
5.合同管理需要較多的協調管理
國際工程項目由于規模較大,需要業主、總承包方、分包商、供貨方等多家單位,工程合同在時間和空間的聯系和協調變得更為重要,承包商為了做好合同管理,需要協調處理好多方面的關系,避免不同的工程合同內容出現矛盾,需要在合同的時間、內容、技術等方面達到一致,建立起合同管理體系,保證國際工程項目可以順利完成。
二、EPC項目合同管理主要工作
1.投標階段
在國際工程項目投標階段,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內容為對項目所在國家的相關信息進行收集,按著招標文件的內容,做好國際工程合同的檢查和評估工作。由于很多國際項目發包國家都已經建立起成熟的合同文件,會把國際工程項目存在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投標人需要全面、認真的審查業的合同條件,識別出合同內存在的風險,可以在進行合同談判時有效的轉移風險。國際工程合同條款內容檢查及評估主要有雙方需要直接和間接損失、質保期責任、補償條款、變更和索賠、環保規定、法律制度、財務經營體系等,可以為投標報價提供依據,也可以充分利用投標的澄清機會提出對合同的意見。
2.合同談判及簽署階段
獲得國際工程項目的中標權之后,便進入到合同談判及簽署,要按著投標文件內的合同條款逐條與招標方進行談判,需要對合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進行明確,為企業爭取到有利的條件,從而為將來的合同管理創造條件。例如,國際工程合同實施時難免會存在設計變更和索賠,爭取到合同變更談判的主動權,為合同變更及索賠打下基礎。針對合同的最大責任,可以根據工程項目特點把合同總價控制在合理區間內,把工程風險降低到最低。
3.合同執行階段
在國際工程項目實施階段,需要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程序,這將保證合同管理可以順利完成。當項目組成立之后,應該做好工程合同內容的交底活動,使管理人員可以了解到承包商具備的權利和責任,明確不同部門的合同管理責任,了解并掌握國際工程合同的管理流程,需要項目組內的管理人員對合同條款完全理解,這樣可以使合同管理更為規范。需要使工程合同管理貫穿于項目的整個實施階段,根據合同內容做好進度、成本和質量等方面的控制,從而提高國際工程項目的管理效率。
4.合同變更和索賠
國際工程項目的索賠為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為了可以成功地進行索賠,需要工程承包企業及管理人員科學地組織施工,控制好工程建設的開支,保存好各方面的資料和簽訂,準確地編寫好工程索賠報告,制定出索賠談判的策略。需要具備工程索賠意識,索賠時間出現后應該及時報告,避免錯失索賠的良好時機,無法向業主進行成功的索賠,可以更好的保證承包企業的經濟利益。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密切的合作,需要其它部門給予支持,收集索賠相關的證據。利用好合同內容中給予的索賠權力,要求事件發生后相關人員具備豐富的索賠經驗,應該采取什么樣的行動,由于國際工程合同都是以所在國家的法律作為解決依據,應該了解那個索賠事件可以獲得法律方面的支持。要關注索賠事件的時效,合同中會對索賠時間做出明確的規定,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具備時間觀念,使索賠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避免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三、結語
綜上所述,EPC是國際工程項目發包的主要形勢,需要針對EPC項目合同管理特點對存在的風險進行深入的分析,采用先進的合同管理方式,不斷提高國際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把合同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從而為企業爭取到更多的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劉婷.分析國際工程EPC項目的合同管理[J].管理觀察,2015(13):76-77.
【關鍵詞】 建設合同;合同管理;對策
引言
建設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發包雙方基本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作為合同的一種特定類型,建設合同同樣具有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屬性,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依據。我國實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和承包合同制以來,建設項目管理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進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建筑行業無序競爭的狀況。但在建筑業迅速發展的同時,還存在著一些合同意識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等現象。本文首先明晰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全面分析我國建筑行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借鑒國外合同管理的成功經驗,提出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1 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由于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的工作始終貫穿于項目管理的全過程,管理任務是相當復雜、繁重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有:
(1) 對招標文件進行分析和合同文本的審查,對合同的風險性及利潤率作出評估并作出相應的分析報告。
(2) 進行工程合同的策劃,解決各合同之間的協調問題,并對分包合同進行審查。
(3) 為工程預算、報價、合同談判和合同簽訂提供決策依據。配合企業制定報價策略。
(4) 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以保證合同在實施過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務性工作有序的進行,是工程項目的全部合同事件處于受控狀態,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
(5) 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收集合同實施的信息和各種工程資料,并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差,對合同履行情況作出診斷,及時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2.1 合同管理水平普遍低下,缺乏大量的合同管理人才
一方面大多數建筑企業尚未制定出一套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缺乏嚴格的規章制度,合同文檔管理混亂;另一方面現階段我國缺乏合同管理專業人才已成為實行專業化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礙。
2.2 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索賠時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而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2.3 違法簽訂轉包、分包合同情況普遍存在
一些承包商為了獲得建設項目承包資格,不惜以低價中標。在中標之后又將工程肢解以更低價格非法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的施工隊伍。這些承包商缺乏對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驟和監督手段,進而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嚴重影響。
2.4 合同文本不規范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代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3 合同管理中問題的應對對策
3.1 加強并完善建設領域的立法與執法
加強對建設領域的立法和執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機制下,國家對建設項目合同的管理應主要通過法律和法規來規范,明確立法、執法與行政管理之間的關系,抑制建筑市場中的無序競爭。我國法律基礎薄弱,執法機制不健全,法治意識和合同觀念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同時,不適當的行政干預也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活動,給我國的建筑合同制度的實施帶來很大困難,不利于我國合同管理與國際慣例接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嚴格執行是以完善有效的法律法規為前提的,工程建設中的參與者眾多,各種關系比較復雜,各種關系比較復雜,只有建立起規范健全的法律體系才能保證工程項目按合同順利實施。
3.2 逐步建立并完善我國建設工程合同體系
合同體系向國際化發展。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為基礎和依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國建設工程合同向國際化方向發展的重要一步。但它只是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合同文本。由于合同締約方的不同 ,應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較系統和完善的合同體系,包括:業主—工程師;總承包商—分包商;承包商—材料或設備供應商等合同文本。合同承包方式向國際化發展。近年來,全球業主對建筑業的要求和期望越來越高,既希望建筑產品成本低,質量好,又希望簡化建筑產品購買的組織管理,建筑業能提供更廣泛的服務。由此,國際上產生了多種承發包模式,如EPC、PM、CM、BOT、JV和附加VE合同模式。同時,由于中國地域廣大,自然、社會、經濟等方面制約因素很多,各地的實際情況也不同,而我國建筑企業采用的合同方式較為單一,主要是施工承包,其它承包形式較少。因此我國建筑業迫切需要引進先進的承發包模式,以適應國外和國內建筑市場的要求。
合同定價方式的國際化。我國目前常用的定價方式主要為總價合同,而國際市場上的定價方式則比較靈活,分別有固定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不同定價方式。由于我國的經濟體制正在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過渡,建材和勞動力的市場價格波動較大,以往的總價合同已不能反映公平交易原則,因而今后必須建立起多樣化定價方式以適應不同的需要。
3.3 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我國建筑業不重視合同管理,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因此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在我國沒有得到廣泛的實行,即使在一些單位具有合同管理制度,也流于形式化,并且不完善。而建立國際化的合同管理制度,就必須:首先,在合同各方內部建立專職的合同管理部門;其次,在建筑企業內部監理合同實施保證體系,做好合同實施控制、合同變更管理、及合同資料的管理;第三嚴格執行成本、工期和質量管理計劃。
3.4 建立國際化的索賠管理制度
首先,增強合同締約方的索賠與反索賠意識;其次,進一步完善我國《施工合同文本》中的索賠條款,結合FIDIC合同條件,制定適合于我國情況的完備的索賠條款,明確和規范索賠條款的可索賠費項組成,提高索賠管理工作程序,建立工程索賠組織機構,促進工程索賠專業化。在公司內部建立索賠案例庫,以便不斷積累經驗,提高索賠管理水平;其四,大力培養我國的專職合同索賠人員和索賠管理骨干。
3.5 建立國際化的總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首先,改進企業的資質管理辦法,調控行業總量,優化行業結構,逐步發展智力密集型和資金密集型的施工企業,形成工程總承包企業、施工承包企業和專業承包、勞務承包三個層次的組織結構;其次,借鑒國際上通行的標準分包合同條件,制定適應我國實際情況的分包合同文本;建立和完善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管理體制;制定相關的法規和管理辦法,規范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市場,健全工程總分包管理體制。建立一套符合國際慣例的總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4 結語
完善的合同管理方法是促進參與工程建設的建筑企業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確保建設目標(質量、投資、工期)的重要手段,是實現企業對市場的承諾、體現企業的誠信、提升企業的品牌和形象、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使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保障。
參考文獻
[1] 高顯義.工程合同管理[M].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2005.
[2] 葛昆.淺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J].甘肅水利水電技術,2003,39(2):160-161
[3] 徐超申.淺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廣西水利水電,2003,(2):6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