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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教學法的含義
案例教學法突破了傳統的教學方法,它通過分析研究單個的案例來開展教學。這種教學方法已經拋開傳統的老師主講的教學方法,使得學生成為教學的主體。老師在教學的過程中擔當指引的作用,對于學生來說,傳統的灌輸式教學方法已經被放棄使用。案例教學方法能夠更大程度的啟發學生的創造性,提升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使得學生在實際教學過程中不斷積累經驗,靈活的運用所掌握的知識。充分的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能力和知識的實際應用能力。
遠程開放式教學模式在發展的過程中以培養具有較高綜合素質的人才作為教學目標。培養綜合性、符合性、應用型人才是遠程開放式教學模式的終極目標。但在傳統的遠程教學模式中,由于受到傳統的教學方法的影響,很多的教學目標沒有按照計劃順利的實現因此,因此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在分析原因的前提現,對傳統的教學方法進行改革。案例教學方法是遠程開放式教學中重要的教學方法,它不僅在我國的教學實踐中取得了成績,在國外教育發達地區也會受到重視,得到廣泛的應用。
三、案例教學的主要形式
案例評析法。
1.含義:在法律教學中,案例評析法是一種常見的教學方法,它主要是通過直面講授和遠程直播的方式進行。案例評析法中將法律中相關知識點統一歸結到一個獨立的案例中。使得法規的相應內容能夠真實的具體的展現在現實的學習中。學生可以通過典型的案例分析來了解所學習的內容,利于理解的同時還可以很好的鍛煉學生的分析能力,案例評析法能夠保證教學的質量。案例評析法一般包括兩種思路一種是由理到例的分析另一種則是相反的。
2.特征:在案例評析法教學中使用的案例多數是挑選了典型的,且案例的篇幅較小,利于學生在短時間內對案例整體內容有一個充分的了解。同時案例的內容針對性較強,所涉及的法律比較集中和直接。沒有較大的爭議性。
3.操作流程:案例評析教學方法的執行需要教師根據教學的實際情況,對教學的重點、難點、疑難問題進行全面的考慮分析后對教學內容進行編排,確定相應的典型案例來進行案例評析教學方法的實施。(1)由理到例的案例評析。由理到例的教學方法研究主要強調我們在進行案例評析教學中,先由教師講解介紹一定的法律概念、理論內容、規則等等,然后教師再根據所講解的內容來安排一定的典型案件分析老師前面所講的內容。通過典型的案例分析學生能夠在理解書本知識的同時,對案件的分析也能夠比較深入的進行。使學生能夠盡快的吸收消化老師安排的知識。(2)由例到理的案例評析。這一方法同前者恰恰是相反的,老師帶領學生在分析完有針對性的案例后,對所學的概念、理論進行研究分析。積極的鼓勵學生自己獨立的進行研究思考。將理論知識與實際典型案例進行結合,最后達到教學目標。
四、運用案例教學法應注意的若干問題
1.教師應該轉變觀念很多法律教學老師認為,只要把法律概念、邏輯體系、理論框架灌輸給學生,讓學生自己去進行理解和領悟就可以了,如果是一些相應的典型案例,教師可以簡單的帶領學生分析一遍后,交由學生自學。這種觀念在實際的教學中是錯誤的,它很容易導致部分教師過于注重在課堂上理論傳受,,而忽視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使得學生只是會死記硬背,對于理論知識的實際意義并沒有真實的領會。影響學生的學習質量。因此老師必須轉變觀念,從教學的實際情況出發,徹底解決問題。
2.加強教材建設當前的法學教材普遍存在著陳舊、知識老化、且僅限于法條注釋、理論解釋等現象,適合開展案例教學的案例法學教材目前還很少,特別是目前還沒有一本遠程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專用的案例教學教材。目前案例教學法在部分省、市電大教學實踐中的運用,對案例教材建設的滯后問題提出了挑戰。
3.加大案例教學的投入實施案例教學的前提必須有配套的經典案例,建議中央電大統一組織案例的收集、整理、加工、編輯,并借助現代化信息傳輸手段,在電大戰線上建立法學專業的案例文本超市;各地電大也要加速建立模擬法庭實驗室。而所有這些保障措施的實現如若沒有足夠的財力支持是不可能的。
五、結語
1.學科是什么
“學科是什么”,中外學者見解不一,眾說紛紜。美國的伯頓•克拉克認為:學科是科學知識的分支以及圍繞這些知識而建立起來的組織。法國的米歇爾•福柯認為:學科是一種社會規范,是在社會監控、規訓大眾的實踐中產生的專門研究領域,同時,學科的研究結果又可以強化和改進該領域的社會規訓。德國學者黑克豪森認為:學科是對同類問題進行專門化的科學研究,以實現知識的新舊更替和系統化。伯頓•克拉克是從知識形態和組織形態的角度來闡述學科的內涵。米歇爾•福柯從社會規范的角度,強調了學科的社會效應。黑克豪森從社會活動的角度,主張從動態的社會層面來把握學科。國內學者也從不同的角度對學科進行了界定,比如,孔寒冰認為,學科包括三層涵義:教學的科目、學問的分支及學術的組織。楊天平認為,學科包涵四個要義:一定科學領域的分支、按照學問性質劃分的門類、學校教學的科目及相對獨立的知識體系。孔寒冰是從傳遞與生產知識、學術研究與組織的角度來理解學科的內涵。楊天平從狹義和廣義的角度概括了學科的原初義和發展義。綜合中外學者觀點,學科的蘊涵可歸納為:一是知識分支與教學科目;二是知識生產與傳播的學術組織;三是知識與知識者遵循的制度性機制。
2.學科建設指什么
對于學科建設的理解,主要集中在學術領域和高等學校這兩個層面上。從學術領域層面看:學科建設就是建構學術研究領域的理論體系,建立該領域的學術規范制度,使其制度化。從高校層面看:一方面,是指優化高校的學科結構和學科布局,使其形成一流學科或有影響力的學科群,包括高校的學科定位、學科規劃、學位點設置、學科門類及其交叉學科等;另一方面,是指一級學科建設,通過學科劃分、學科設置,不斷增多其分支學科,不斷擴大其社會建制,不斷加深對問題的認識,從而對現存的一級學科進行深化、充實、調整、改造,以提高學科質量和增加學科數量;同時,是指二級學科建設,通過提煉學科方向、培養學術研究團隊、遴選學科帶頭人、構筑學科創新平臺等措施提高學科建設水平,集學科方向、梯隊、基地及項目等建設于一體。學科建設的幾個層面是密切相關,互為影響,有機統一的。就學術領域而言,學科建設就是對該領域的概念、性質、研究對象及方法等基本理論進行規范,使之成為科學嚴謹的理論體系,并加以制度化。就高校而言,學科建設是指高校為優化學科結構與學科布局,通過學科劃分、學科設置等充實并調整現有學科,創造新興學科,圍繞學科方向、師資隊伍、學科基地、合作交流等展開的各項工作。
二、中國教育法學學科建設的現狀
1.教育法學的產生與發展
中國教育法學研究始于20世紀70年代末,經歷了萌芽、初步形成、逐步發展、深入完善幾個階段。1979-1984年是萌芽期,這一時期,教育法學理論水平較低,就學科建設而言,還沒有真正開始。1985-1995年是形成期,有關的專著和教材開始出版,學科建設問題開始受到廣泛關注,對教育法學的概念、研究對象、學科性質、研究范疇等進行了深入討論。1995-2005年是發展期,教育法學研究進入,對教育法學基本理論有了較為深入的探討與爭鳴;專門的研究機構成立,專業的研究刊物問世。至此,教育法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的地位得以確立。2006年至今是完善期,教育法學研究進一步體系化、深入化。一方面,教育法學基本理論問題探討進一步深入;另一方面,研究者對教育教學實踐中產生的法律問題進行研究。同時,教育法學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開始展開。
2.教育法學的學科概念
中國學術界對教育法學的概念具有代表性的觀點:一是將教育法學視為法律科學。比如,“教育法學是以教育法律規范和教育法制現象為研究對象,并揭示其規律的法學分支學科。”二是將教育法學歸為交叉邊緣科學。比如,“教育法學是運用法學理論研究和解釋教育法律現象及其發展規律的交叉學科。”上述觀點有一定的合理性,有的是把教育法律規范和教育法制現象作為研究對象,有的則是把教育法律現象及其發展規律作為研究對象。但是,教育法學不僅僅研究教育法律問題,還與教育思想、教育制度、教育行為等密切相關。本文認為,教育法學是運用法學、教育學理論研究和闡釋教育法律現象及其發展規律,并與教育法律思想、教育法律制度、教育法律行為等密切聯系的法學分支學科。
3.教育法學的學科性質
教育法學的學科性質,學術界主要有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教育法學是教育學的分支學科;第二種觀點認為,教育法學是法學的分支學科;第三種觀點認為,教育法學是法學和教育學共同的分支學科。其中,第二種觀點又有兩種看法,一種看法認為,教育法學隸屬于行政法學;另一種看法認為,教育法學是法學的獨立分支學科。第一種觀點是不妥的。教育學旨在研究教育現象,揭示教育規律。教育法學是研究教育法律現象及其規律。二者的研究對象和基本內容差異較大。第二種觀點,基本正確,但有偏差。第三種觀點,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從研究視角和研究目的來看,教育法學更宜劃入法學的分支學科。本文認為,教育法學是法學的一門分支學科,不隸屬于行政法學,而是與行政法學并列的二級學科。
4.教育法學的研究對象
教育法學的研究對象,學術界有三種主張:一是主張教育法學研究教育法律規范本身的內容和教育政策、教育道德、教育規律、教育史及其相互的聯系。二是主張教育法學研究教育活動過程存在的法律現象以及教育現象與外部事物相聯系產生的各種關系。三是主張教育法學研究教育法制現象及其規律。第一種主張不夠全面,忽略了教育立法、教育法的實施、教育法律文化等方面。第二種主張不正確,教育活動過程中的法律現象并不都是教育法學研究的對象,比如教育活動中的犯罪及其刑罰就不是教育法學研究的對象。另外,教育法學只研究教育法調整的那部分教育法律關系,并非所有的教育關系。第三種主張也不完全正確,教育法制是教育法學研究的重點,但不是研究的全部。本文認為,教育法學的研究對象是教育過程中的教育法律現象及其規律,包括教育法律關系、教育法律規范、教育法律制度等方面。
5.教育法學的研究方法
從中國教育法學研究發展歷程來看,在萌芽和初步形成階段,注重思辨性研究,側重教育立法成果的闡釋和說明;在逐步發展和深入完善階段,研究由思辨轉入實踐層面,關注實然權利的獲取、保障以及救濟。鑒于教育法學的實踐性和應用性特征,案例分析法、調查研究法、分析比較法等都是其常用的研究方法。同時,還借鑒了其他學科或領域的研究方法。比如,劉獻君、許曉東和趙炬明等學者提出將管理領域的研究方法與成果,如組織分析、計劃與決策研究、成本效益分析等引入到教育法學研究之中。
三、中國教育法學學科建設存在的問題
1.基本理論研究不完善
一是教育法學的學科概念至今還沒有達成統一的觀點,有些術語的使用不夠嚴謹,隨意性、經驗性較大,缺乏學科內部的統一性。比如,對“受教育權”的界定就有很多種解釋。二是學科性質存在分歧,迄今為止尚無定論。三是研究對象不夠明確,學術界多種觀點爭鳴,尚待進一步明確和澄清。四是研究方法不成體系,多是直接借用法理學、教育學、社會學、管理學等學科的研究方法,亟待整合。五是學科理論體系創新性不足,從已出版的教育法學教材和專著來看,多是以中國教育法律、法規體系為教育法學的體系,缺乏教育法學的獨特性視角,原創性成果不多。
2.學科地位不明確
教育法學在中國學科專業目錄中缺乏應有的地位。《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沒有將教育法學作為法學或教育學門類下的二級學科設立。目前,只有中國人民大學經國務院學位辦批準將教育法學作為教育學一級學科下特設的二級學科,其他高校大多是將教育法學在教育經濟與管理、高等教育學等學科之下作為一個研究方向。還有一些高校自主設置了教育法學二級學科。這樣就形成了各個高校教育法學人才培養差異較大的局面,缺乏統一的引導和規范。
3.研究方向應用性不強
學科方向是學科建設的基礎。中國教育法學研究過于集中于學術性探討,實踐指導作用不強,偏重于基本理論研究和教育法學的比較研究與案例研究,應用方面的研究不足。教育法學研究缺乏對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進教育依法行政過程中基本法律問題的引領作用。教育法學研究者需要深入學校教育教學一線去發現問題,研究和解決問題,從而推進學校依法治校,提高辦學水平。目前,教育法學研究者較關注教育熱點問題和新出臺的教育法律法規,這是必要的,但是對于教育立法問題的關注度不高。
4.師資隊伍建設不足
中國教育法學學科建設長期積弱,設有教育法學研究方向的博士、碩士點屈指可數,這方面的導師更是少之甚少。目前,中國高校教育法學師資隊伍中,在國際上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大師、領軍人才相對匱乏,高水平中青年教育法學學科帶頭人數量不多。比如,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招收教育法學方向的博士生導師有3人,其一為兼職導師;北京師范大學2015年招收教育政策與教育法學方向的博士生導師也僅有4人。這兩所學校是國內較早設置教育法學方向博士點的高校,窺一斑而知全貌,其他高校教育法學博士點的導師數量也大致如此。
5.學科基地與平臺建設不健全
中國教育法學學科基地,主要是建在高校內設有教育法學研究方向的博士、碩士點的研究所(中心),大多從事理論方面的研究,而一線的實踐、實訓基地卻很少。教育法學作為應用性很強的學科,要培養博士、碩士的實際應用能力,一線的實踐、實訓基地是非常必要、必不可少的。專業的學術機構與學術刊物是研究者學術交流的重要平臺。目前,全國性的學術機構有中國教育學會教育政策與法律研究專業委員會、中國教育發展戰略學會教育法制專業委員會,但是省一級的專業委員會不多。專業期刊僅有《中國教育法制評論》一種。
四、教育法學學科建設的策略建議
1.加強理論研究,確立二級學科地位
加強教育法學基本理論研究,特別是在學科性質、學科概念、研究對象、研究方法、理論體系等方面需進一步研究。理論研究要立足建設法治中國的實際,弘揚法治理念,服務教育治理實踐。確立中國教育法學的二級學科地位。一方面,要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中,將教育法學作為法學的二級學科來設立;另一方面,設置教育法學博士、碩士學位點。目前只有部分高校設有博士、碩士研究生層次的教育法學研究方向,作為一個培養方向進行招生。同時,將教育法學作為法學、教育學專業的核心課程,特別是師范類的專業要將其列入必修課。
2.聚焦教育治理,提煉學科研究方向
教育法學學科建設要有自己明晰的思路,要以國家需求為導向,聚焦教育治理現代化戰略目標,圍繞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提煉學科發展方向。加強對教育法律制度體系的研究,重視教育立法的理論研究,特別是要關注尚未納入立法機關視野的教育法律以及今后的教育立法趨勢。強化對教育經費投入、教師編制、教育質量和專業教學等相關規章制度的研究,為依法治校提供規范化治理依據。深化對教育治理指標體系的研究,形成依法辦學的考評標準和考評辦法,為政府、社會、家長監督與評價學校辦學行為和管理水平提供支撐。同時,還要對教師申訴和學生申訴制度進行研究,為受教育者和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保護提供法理依據。
3.跟蹤學科前沿,匯聚學術研究團隊
教育法學學科建設要跟蹤學科前沿,密切關注國際學術動態。通過國內外學科門戶網站和檢索工具來了解教育法學研究的核心主題、核心出版物、核心機構、核心作者,從而把握其學科前沿。學科建設的關鍵是學科隊伍建設,必須匯聚一流的學術研究團隊。有條件的高校發揮已有資源優勢,培養教育法學學科帶頭人,組建高水平的學術研究團隊。沒有教育法學學科建設基礎的高校,應加大投入,重點引進教育法學專家,還可以將一些教育法學教學或研究人員派到國內外相關高校進修、深造,以提升研究水平。同時,還要改善教育法學學術研究團隊的學緣結構、知識結構、職稱結構、年齡結構等,注重學術研究團隊的層次性、穩定性和學術性。
4.建立實踐基地,培養實際應用能力
教育法學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注重實踐能力培養,博士、碩士應直接接觸和參與一些教育法律糾紛的處理來培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最有效的途徑就是與有關機構建立教育法學實踐能力培養基地。一是與教育行政機關的政策法規部門建立培養基地。讓博士、碩士在其工作人員的指導下直接參與到這些部門的工作中,特別是教育方面的申訴、行政復議等案件的處理,提高實務能力,還可以參與這些部門的一些與教育法相關的課題研究,提升理論水平。二是在高校的教務處、學工處等部門建立培養基地。讓博士、碩士協助其工作人員參與這方面的管理工作,提高博士、碩士實際應用相關政策法規的能力。三是與人民法院或者法律援助中心建立聯合培養基地。
5.構筑學科平臺,加強學術交流與合作
我們都知道,教育能夠決定和改變一個人的未來和命運,教育也能改變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前景。新《義務教育法》的頒布實施,對于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它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義務教育進入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對全民族素質的提高和國家未來的發展,都將產生積極的作用。
作為學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師,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之后,對提高師德修養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它是時代向我們提出的要求,也是《義務教育法》賦予我們的義務。在實施素質教育的今天,我們必須轉變觀念,樹立教育新風。教育原理告訴我們,教育必須有明確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決人的發展問題,喚起學生精神世界能動、自主的能力,培養學生成為社會所需的人才。《義務教育法》要求我們教師必須熱愛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于職守。教師必須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明確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師,肩負著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學習之余,更應從自己過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須全身心地去愛自己的學生。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服務于學生,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職。師魂即師愛。要在實際工作中,時時處處體現師愛其實并不簡單。有時,細小的一個工作,看似簡單的一種舉動,也許會折射出我們教師的教育理念。班級中的王新博同學,知識欠缺的太多,為了使他盡快的追上隊伍,就利用課余時間給他補課,同時發動班級學習好的同學幫助他,他的成績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學生,切實減輕了學生的負擔,又節省了時間,提高了效率,更增強了困難學生學習的自信心。我想,這小小的改變中,就蘊涵著老師以學生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之后的一種新的有效嘗試。教師站在了學生的立場上,改變了自己原本已經習以為常的一些教學行為,目的則是為了切實幫助學生解決困難。作為教師,必須要對學生的發展負責,尊重他們的人格,在求知的過程中,關注學生原有的基礎與能力,因材施教地幫助他們學會學習,因地制宜,潛移默化地幫助他們學會做人,培養他們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這樣才稱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地今天,作為我們教育工作者,不能抱著過去的應試教育一套而不放,應該讓學生走進更廣闊領域學習,力求全面發展。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師德風范,不斷更新自己的學識。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為形成良好的師德風尚而出力,更好地為學生服務,愛崗敬業,使自己成為一名高素質的教育工作者。
一、國家開放大學法學本科畢業論文考核機制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國家開放大學法學本科畢業論文考核機制的現狀
畢業論文寫作是開放教育中的重要環節,是提高學生專業素質,達到專業培養目標的必要步驟,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為了規范畢業論文的寫作和指導,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于2002年5月出臺了《關于“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放教育試點”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論文工作的意見(試行)》。
1.畢業論文基本要求。選題必須是法學專業范圍,不能用專科畢業論文替代本科畢業論文。畢業論文形式必須為學術性論文,不能用法學案例評析、社會實踐調查報告、法律工作總結等其它形式。畢業論文正文字數必須在6000字以上。畢業論文選題不能太集中,本科階段課程內容選題要高于總選題的30%,選題要同我國司法實踐相結合。
2.指導教師資格與職責。本科畢業論文指導教師必須由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寫作水平高的老師擔任,一般選用中級職稱或是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本科畢業初級職稱的教師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資格擔任本科論文指導教師。本科畢業工作五年以上的審判員、檢察員、律師也可以被聘為本科畢業論文指導教師。指導教師指導學生選題,資料收集、寫作方法的運用、文獻檢索、寫作提綱的擬定、督促學生按寫作計劃完成初稿;論文初稿進行審閱,提出修改意見;對論文定稿進行成績初評,書寫評語。
3.論文答辯及成績評定。開放教育法學本科學員須全員參加畢業論文答辯。答辯組由3人組成,答辯主持人須具備高級職稱,答辯組由電大教師和外校答辯教師組成。法學本科畢業論文成績的認定除了要看畢業論文的本身質量外,還要看學員現場答辯的情況,通過答辯來檢驗論文是否為學員本人完成。成績分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優秀五個等第。優秀人數不得超過參加答辯總人數的20%。
(二)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考核機制中存在的問題
1.教學計劃中學術訓練課程缺失。開放教育法學本科教學計劃中沒有論文寫作課程,課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試形式。學員沒有經過專門的學術訓練,缺乏論文寫作的能力。學員不知道如何收集資料,不知道如何撰寫研究綜述,不知道論文的布局謀篇。雖然有開設《法律文書》課程,但講授內容為司法機關、公證機關、仲裁機關法律文書的規范和要求,并非學術論文技能的訓練。
2.畢業論文表現形式單一。畢業論文只能寫學術型論文,導致部分學術功底差,但實踐經驗豐富的學員興趣不大。學術型論文需要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格式,束縛了學員的手腳,難以調動學員的寫作熱情,不能充分發揮學員的經驗優勢。
3.畢業論文答辯過場化。答辯過程中有一部分學員答不出來答辯教師提出的問題,部分學員法學基礎知識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問,但為了能讓畢業率達到一定的比例,答辯主持人往往會放寬答辯要求,一個班級只留下一兩個最差的同學不通過,其他同學即使再差,也送個及格分數。導致整個論文答辯過程不是很嚴謹,學員認為通過太容易,不能夠引起學員的重視,不利于論文寫作質量的提高。
4.存在抄襲和購買論文的現象。開放教育學員因為沒有時間或是因為能力不足無法按時完成畢業論文,但為了畢業,就去網上抄論文或是花錢買論文,助長了不正之風,構成了學術腐敗。
二、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的機遇和挑戰
(一)國家開放大學的成立為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創造了條件
電大開放教育法學本科過去是同中國政法大學聯辦,在教學和畢業論文寫作等環節受聯辦學校的制約。2012年國家開放大學在人民大會堂正式揭牌成立。國家開放大學可以設置本科專業,按教育部規定,首批設置本科專業為19個,這19個專業有獨立發放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資格,其中就包括法學專業。國家開放大學可以自主設定教學計劃,決定畢業論文的形式。可以說國家開放大學的成立為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國家開放大學人才培養目標也需要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
開放教育的教學具有開創性[4],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多元化必將更加適合成人學生,更符合開放大學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應用型法律人才,應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具備扎實的法律專業知識,具有嫻熟的法律職業技能,能夠公平合理地處理法律糾紛。[5]調查報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學員將法學理論同自己的實踐經驗相結合,對學員的職業技能的提高更有幫助,更有利于促進知識向技能的轉變。
(三)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學教師自身素質的提升
電大系統的法學教師在學歷、教學水平和業務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師都有一定差距,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電大系統自身的原因。省級電大以下的法學教師無法兼職從事律師職業,導致這些法學教師無法案件。電大系統組織的法學教師業務培訓數量也不多,省級電大的老師還有機會參加培訓,基層電大法學教師很少有機會參加培訓。一所基層電大,法學教師只有一兩個,教研活動很難開展,在教學壓力不大的情況,教學技能很難提高。如果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將促進促使教師知識更新,并提高法學實踐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改革的嘗試
(一)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
如果學生的學術功底較好,可以通過撰寫傳統畢業論文來獲得學分。此外,學生還有其他選擇,或是在有國際國內刊號的雜志上,或是提交社會實踐調查報告。還可以選擇模擬審判案卷及審結報告或法律意見書作為畢業論文成果形式。畢業論文的形式確定后,不得隨意更改,確需更改的,須報指導教師同意,并須重新開題答辯。
(二)武漢大學東湖分校法學院
武漢大學東湖分校法學院實行畢業論文“雙軌制”改革,在法學專業114名大四學生中,推行法庭模擬審判和論文結合的方式,法庭上的表現和制作完整的卷宗占60%,論文占40%。目前,此項改革尚未全面推開,該校采取自愿選擇方式,在2011屆114名畢業生中,已有22人選擇了“上法庭”模式,其余學生還按傳統模式寫作畢業論文。[6]
(三)山東大學威海分校
法學本科生科研立項、“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暑期和寒假社會實踐活動的優秀研究成果經鑒定程序直接轉化為畢業論文。
(四)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論文除了學術型畢業論文形式之外,新增案例分析、畢業設計和調研報告三種形式。[7]
(五)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
2008年年底,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宣布改革舉措:2009年畢業的本科生必須寫案例分析,而且必須是具有爭議、比較新穎、有研究價值的案例。[8]
(六)華僑大學法學院
法學院要求畢業生在實習過程中,復印一個已結案件的全部卷宗。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但復印卷宗必須完整。根據該卷宗呈現出來的證據材料,對該案件的性質和判定結論進行分析,并撰寫案例評析報告,內容包括:案件的簡介、證據的認定(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實體法和程序法)以及最后的認定結論。畢業生在答辯的時候,必須帶上復印的全部卷宗,以便備查,期間要求畢業生先介紹該案件的情況,并提出自己的處理意見以及事實與法律根據。答辯老師可以根據該案件的具體情況,從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對案件處理提出問題,要求學生回答自己是如何處理案件以及認定結論的事實與法律根據。答辯老師根據畢業生撰寫的案例評析報告的質量和答辯的表現進行評分。[9]
四、開放教育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多元化制度設計
國家開放大學可以嘗試畢業論文改革,既保留傳統畢業論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一)傳統型畢業論文
論文的選題必須是法學專業范圍,選題要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切記題目不能過大,如在題目中出“中國”或是“我國”等字樣,撰寫的論文能夠解決生活或是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學員論文選題盡量不要重復,最好一人一題。在論文的格式和學術規范上要嚴格要求學員,論文格式必須符合要求,字數不少于6000字。論文的復制比必須控制在規定范圍之內。論文理論性方面的要求可以適當降低,論文的寫作著重在于培養一種法律思維能力,重在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根據開放教育法學本科學生的工作性質和生活閱歷,引導其選擇能將工作經驗、生活積累都運用起來的題目,以充分發揮社會經驗豐富,動手能力強的優勢,而避免了理論基礎相對較薄弱的劣勢,從而揚長避短,寫出具備電大畢業論文特色的高質量論文。[10]
(二)調研報告
在課程教學過程中,輔導教師可以通過專題討論、主題辯論、布置小論文等方式,引導學員將自己的工作實踐同法學專業課程相給合,確定調研主題。教師要對學員的調研活動及調研報告的撰寫進行指導,提高學員運用法學知識解決和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調研報告原始材料應真實可信,調研內容應具有較強的典型性、實證性和時效性,調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調研報告,調研報告能解決實際問題,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審視現有法學理論,研究報告有一定的指導意義。調研報告應格式規范,內容明確、資料充實、方法科學、結論可靠,字數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擬審判
模擬審判是一項最綜合、最全面的實踐性環節,通過一個模擬法庭的組織與演練,可使參加的學生熟悉相關的訴訟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種訴訟法律文書的寫作,培養他們的組織能力、善辯能力及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11]。輔導教師帶領學員去法院旁聽,和學員共同確定模擬法庭選用案例,確定模擬法庭開庭計劃,指導學員完成所有訴訟文書的撰寫。模擬審判適用普通一審程序。模擬審判全過程的演示,不僅要求學生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更是對其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寫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書和判決書的撰寫又可以檢測學生對所學理論和法律條文的實際運用能力[6]。沒有撰寫法律文書的學員可以撰寫審判總結上交。輔導教師根據學員在模擬審判過程中的表現及提交的訴訟文書和總結給學員打分,審判過程中的學員演示表現占總成績的60%,提交的訴訟文書或是總結占總成績的40%。
(四)
鼓勵學員在讀書期間撰寫、,學校對公開的同學依期刊的不同級別給予一定的補助。公開發表的論文選題必須是在法學專業范圍之內,作者所屬單位必須是學員就讀的學校。論文應符合學術規范,沒有學術不端行為。學校對學員上交的發表過的論文進行成績評定時要進行學術不端檢測。論文應當觀點明確、論證充分、方法科學、邏輯嚴密、層次清晰、結構合理。在南大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上的發表的論文只要達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開出版且有國際和國內刊號的刊物上發表的論文要達到6000字。在公開出版的論文集或其他公開出版的編著中發表,且字數在6000字以上的學術論文,應具備申請認定的資格。
(五)審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學員或是參加法院實習的學員可以對本人審判或是參與過的案例進行歸納、匯總、分析和總結。要求學員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審結報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對案件的基本經過、案件中證據的采信、法律的運用情況進行詳細的描寫,以不少于4000個字為宜。
(六)論文獲獎
大學的四年里,學習了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掌握法學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了解和掌握國家的主要法律法規,理解和把握法律規則背后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價值法學專業,并能運用法學理論,方法和思維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但是書本的學習較有限,于是參加了很多社會實踐和社團的工作,從事了大到組織策劃晚會、小到文秘接電話的工作,積累了很多了從失敗到成功的經驗。我認為實際操作能力和組織合作能力的學習更重要。對自己總體評價是為人熱情樂觀,真誠,工作踏實、易上手,遇到困難能迎難而上,不輕易放棄。
從大學一直下來,我感覺我學到了很多,特別是一些書本上學不到的工作經驗,雖然以前有過成功,也有過失敗,從中我的到的是很多做事的原則和處事的經驗對于現在的我來說,做事也變得成熟穩重了。在過去的工作中,我做事認真負責,有團隊合作精神,還有較好的交際能力。
作為一名應屆畢業生,也許我的知識有限法學專業,也許我還太年輕,缺乏實踐經驗,也許在某些方面我無法像其他人一樣工作自如,但年輕意味著熱情與活力,我有生理缺陷(從初中起我的聽力就逐漸減弱,但并不妨礙我的學習、工作與生活,反而更能讓我將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情上,而不易受到外界干擾,保持自己的想法)并不代表我不行!我自信能憑自己的能力和學習在畢業以后的工作學習與生活中克服各種困難,不斷實現人生價值與追求的目標。
【關鍵詞】開放教育;法學微課;教學應用
新時代背景下,社會與經濟高速發展,各行業都面臨越來越激烈的競爭,對高素質和高學歷人才的需求越來越多,這就要求大家對自身的學歷和素質越來越重視了。因此,國家鼓勵全民實行終身教育。而開放教育恰恰是實現成人繼續教育、終身教育的主要形式。開放教育于1999首次被提出,其借助現代遠程教育模式,進行本專科學歷教育,它的特點是基于終身教育價值理念下任何人都可以參與,并且不限時間、地點,隨時可學可考的一種創新人才培養策略。法學專業在開放教育發展中漸漸成為主流專業,為社會培養了眾多的法律人才,為社會的法治建設提供了堅實的保障。而隨著數字化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微課在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教學中的應用也越來越廣泛了,為開放教育提供了現代化的教學手段,提高了辦學質量,同時也為人們提供了更好更便捷的學習途徑。
一、法學微課的特點和優勢
法學微課作為一種新型的專業教學方式,是以視頻為載體,針對法學專業教學內容或環節而開展的教學活動的教學資源。法學專業知識多為法條法規文字描述,法學的傳統教學方式具有單一性和機械性,學生學習起來感覺枯燥無味,沒有學習興趣。而法學專業教學中微課的出現,成為傳統教學方法的有力補充,豐富了法學的教學資源。作為一種新型教學資源,法學微課以其短小精悍、重點突出、應用廣泛、交互性好的優勢特點得到了法學專業師生的認可。一是法學微課是可以再生的教學資源,可由專業教師根據教學目標要求,進行制作和開發,學生可以反復學習、靈活運用,而單純的課堂教學內容不可復制且難以保存。法學微課彌補了傳統法學專業教學方法的固有缺陷。二是學生在接授傳統的法學專業教學后,都認為法學的知識量大且復雜、重難點不好把握,法學微課則可以很好地解決這個難題,每個法學微課只講解一個知識點,其中包括案例描述、提出問題、講解問題、案例評價幾個方面,各個微課的知識點都是獨立分散的,知識點中存在著一定的關聯性,通過這種方式可以使學生更容易學習一個完整的知識點。三是傳統的教學方式,通常按照教學計劃的要求,采用強度較大的講授式,很難使學生提起學習興趣,而微課在教學中的應用可以使課堂教學氛圍更加寬松愉快,更加有利于學生對知識的理解和掌握。
二、法學微課在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教學中的作用
高校的法學專業教學內容理論性較強,而運用傳統的教學方法又存在著是上課時間長、方法單一的問題,導致學生在課堂學習中漸漸失去興趣,嚴重影響了學習效率。而法學微課這種教學資源的出現,很好的彌補了開放教育中傳統教學方法的不足。
(一)增強了法學學習的趣味性,提高了學生的學習效率。隨著社會競爭對高學歷、高素質人才的要求,越來越多的人都報讀開放教育。開放教育學生學習時間有限,利用業余時間進行的傳統法學課堂學習,往往讓學生感到枯燥無味。而法學微課是由專業教師根據教學目標的要求,運用詼諧幽默的語言結合典型案例,讓學生在輕松愉悅的氣氛中,來完成整個學習過程,提高了法學知識的學習效率。
(二)增加了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學生學習上的靈活性。開放教育法學專業的學生,大多是利用工作之余的時間來進行法學知識的學習,以此來提高自己的學歷和素質,增強自身在社會上的競爭力。但他們上課學習的時間,往往是沒有保障的,這是開放教育的特點。在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教學中,法學微課的應用可以使法學專業的傳統授課方式轉變為遠程教育方式,為學生提供更為便捷的學習方式,使法學知識的學習可以不受地點、時間、空間上的制約,使學習變得更加靈活。這樣可以更好的促進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教學工作的開展,為我國培養更多的具有深厚法學理論知識和系統的法學思維的應用型人才。
(三)促進專業教師綜合能力的提高,緩解師資力量不足。法學微課在專業教學中的應用,需要法學專業教師具有更強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制作出一個優秀的微課作品,要求教師不僅得具有淵博的法學知識,同時還得具有熟練應用信息技術的能力,如運用PPT、錄屏、截屏等相關軟件。教師要時刻關注司法實務案例和社會熱點問題,還要具有對學生的個人狀況、心理變化等進行分析調查及溝通的能力。微課的應用,可以打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使學生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接受相同的教育。這就大大減少了法學專業學生對師資的需求量。
三、加強法學微課在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教學中的應用
(一)用法學微課來輔助開放教育課堂教學。法學微課運用于課堂教學中,與傳統教學方法相結合,能很好的解決傳統教學法的機械性、固化性等弊端,運用生動有趣的法學微課能夠充分調動起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好地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出更多時代需要的高素質人才。這就要求法學教師要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和高超的運用信息技術的能力,對專業教師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熟練靈活的運用法學微課教學法,才能更好助力課堂教學,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
(二)把法學微課運用到開放教育實踐教學中。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傳統教學方法的特點是重理論輕實踐,新時代社會需要法律理論知識與法律思維并存的應用型人才。這就需要高校法學專業教師在授課過程中,不僅要重視理論知識的傳授,同時也不能忽視對實踐活動的教學。實踐教學活動可以通過多種形式來實現,如組織學生進行模擬法庭或領學生參加法院審理旁聽,以提高學生對法學理論知識的理解和應用,感受法律知識的力量。如今,還有一種比較常見的實踐教學方法就是把重要知識點結合典型案例,讓學生觀看微課資源,進行深入的分析討論。通過這些實踐教學活動,才能真正的提高教學效果,培養出社會需要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關鍵詞:法學教育;臨床法學;法制建設
中圖分類號:F24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13-0084-03
中國現正處于重點轉型期,在這一時期,作為社會主體的人,也步入重點轉型階段。因此,中國教育的意義、目標成為更多學者所關注的問題。法學作為中國教育的重點學科,高校如何確定法學教育目標,如何將學生個人主體性融入法學教育,如何更好地推進高校法學教育改革,成為法學教育的重點問題。而高校臨床法學教育即診所式教育為我們提供了可鑒經驗。
一、中國法學教育的目標
研究高校法學教育現狀,首先應了解法學教育的目標。目標是一切行為的方向和動機。法學是一門專業性要求非常高的應用型科學,法學教育承擔著對學生進行理論傳授和職業教育的雙重使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法學教育已經成為衡量社會文明程度和法治建設進程的重要標志。因此,筆者認為,法學教育的目標應該是培養專業知識型與實踐應用型相結合的人才教育,即具有全面法律知識、法律實踐與法律道德修養的法律人。法律人才的素質是一個眾多素質要素構成的綜合體系。因此,這就對高校的法學教育提出了高層次的要求。
二、中國法學教育的現狀
隨著中國法制建設的不斷發展,中國高校的法學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與進步。但與此同時,法學教育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也逐漸地凸顯出來。受到傳統教育方式的影響,中國高校法學教育似乎只注重知識的傳遞與灌輸,而忽視了學生的實踐能力鍛煉與素質的修煉。法學教育的受教育者,尤其是高校受教育者,是未來的法律工作者,他們必須具備較高的實戰經驗、能力以及較好的道德修養。而實際學習中,受教育者卻忽略了這一方面。早在兩年前,面對記者發出的“法學院離法院有多遠”的疑問,身在法院的呂忠梅教授就回答說“非一步之遙”。由此可見,中國的法學教育確實存在一些問題。筆者認為其具體表現為:
1.從教育者方面來看,首先,在課程開設上,主要是以部門法學科的劃分或者是國家頒布的一些主要法律為標準。但是關于培養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的課程卻開設的比較少,加之學生很少有機會接觸到社會生活中的實際案件,這就使得學生從學校畢業后仍然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來學習和培養如何處理實際案件的能力。其次,在教師的教授內容和方式上,是以講解法學的基本理論、體系、相互間的邏輯關系等理論知識為主,同時闡釋法律條文以推出相關案例的解決辦法。這其中所能涉及到的案例大部分也只是適應特定法律條文規定的案件,而非實際生活中復雜的案件。這對于學生的思考能力、實踐能力的培養會造成一定程度的限制。
2.從受教育者方面來看,一方面,作為受教育者的學生,對于學習內容缺乏主動性。教育是教育者與受教育者之間一個相互作用的活動。學生與教師一樣,都處于教育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受教育者的學習主動性是否得到充分的調動,對于教育的效果更是起到一個決定性的重要作用。因此,教育應當是一種積極參與性的教育,而不能是一種被動接受性的教育。在中國的傳統教育中,學生的主體地位不僅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其學習的主動性也得不到充分的發揮,這會影響到學生法學思維能力的培養,法學教育的效果就會相應地減弱。另一方面,受教育者缺乏創新性思維。在傳統的以傳授知識為主的灌輸式教育模式下,被動的學習方式會使學生缺乏創新性的思考。而法律案件卻又是實際生活中的問題,具有復雜性和多樣性,要對其進行分析解決就更需要善于思考以及主動創新的精神。這之間存在的差距就導致了教育與實踐的銜接出現了問題。當作為受教育者的學生接觸到實際生活中的法律案件時很難做到嫻熟的思考與操作,難以滿足工作以及社會的需要。
對于法學這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理論知識的積累是無可替代的,扎實的理論知識是實際應用的基礎,實際操作的能力與理論知識的積累同樣都是十分必要的。而從上述兩點來看,無論是教育者或是受教育者,在法學的教學過程中都是比較注重理論知識的積累,而忽略了對于實際應用和操作能力的培養。這就與法學教育的目標,即培養專業知識型與實踐應用型相結合的法律人才相距甚遠。如此下去,將會導致中國的法學教育目標越來越難以實現。因此,法學教育的模式亟待創新。
三、改變現狀的路徑――臨床法學教育
臨床法學教育即診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種新型的法學教學方法,興起于20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的法學院。臨床法學教育模式出現前,在美國占主導地位的法學教育模式是案例教學法,這種教學法培養了學生與高智力化的訴訟有關的法律推理能力,但卻忽略了法律實踐中諸如接待、談判、起草文件等法律從業技能,同時也忽略了對學生進行職業道德方面的培養。在這種缺陷出現后,法學教育家們開始了將醫學院的診所教育模式借鑒到法學教育模式的探索,并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形成了比較成熟的臨床法學教育模式。作為一種新的教學方式,它更突出診所的特點,彌補了案例教學法的不足。臨床法學教育模式通過各種形式的法律職業實踐訓練活動,來實現培養學生良好的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的目的。從臨床法學教育的興起到現在雖然只有五十年的時間,但它已從美國發展到世界,成為了法學教育模式的一大發展的趨勢。
此趨勢發生的原因在于臨床法學教育更加有助于培養出社會所需要的具有實踐性德法律人才。臨床法學教育的優勢表現在:第一,臨床法學的模式能夠增強學生的職業技能。臨床法學教育的教學過程中,學生會在面對和解決真實案件的思考和解決中鍛煉思辨能力,提高自身價值和法律正義的追求,同時有助于培養學生的職業責任心,使學生更好地理解律師這一職業在社會中的角色和作用。第二,臨床法學教育強調個性教育。臨床法學教育,突破了傳統的教師和學生的關系,教師和學生都參與到同一案件之中,共同思考和解決所面臨的問題。這使學生由被動的聽者轉變成為主動的辦案者,較之傳統教育,學生更能積極和主動地參加到教學的過程中,學習和操作的主動性充分調動起來,學生的個人潛能可以得到挖掘和開發。這種教學模式肯定了學生的價值,尊重了學生的個性。第三,臨床法學教育提高了學生的創新能力。在臨床法學的教育中,學生面對的是復雜的真實案件,沒有固定的答案與解決方法,這就要求學生自己進行分析和思考,在寬松自由的環境中,培養創造性的思維。同時,通過與其他同學或老師的思路方法進行溝通的對比,幫助學生進行客觀的分析,并且反思自己的優勢與劣勢,綜合提高創新能力。
四、臨床法學教育與中國傳統法學教育的沖突
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的支持下,中國人民上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清華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法學院于2000年9月開始,分別開設了臨床法學教育的課程。自此,臨床法學教育的模式被引入中國,其所具有的獨特優勢開始得到展現,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很多法學院校也逐漸加入到臨床法學教育中來,為法學教育注入了新鮮活力,為法律人才的培養提供了新的模式。
與此同時,由于臨床法學的教育模式不同于中國的傳統教育模式,在與中國傳統教育以及現狀的融合中難免會出現一些沖突,致使臨床法學教育的發展受到一定的制約,限制了其作用的發揮。其表現如下:
第一,時間制約。由于歷史以及所屬法系的原因,中國的法系教育采用的是大陸法系教育習慣,即采用講座式的教學模式,注重強調法律的抽象概念性、邏輯性和理論性。基于此種模式,在法學教學過程中,注重課程的理論性,大部分的課時都安排在這些理論課程上。對于實踐性課程的課時安排較少。而實踐性課程本身卻是需要充足的時間來做保證的。臨床法學教育的整個過程,包括資料的搜集準備、案件分析及模擬、討論和總結這一系列的活動,都需要一個較長的處理周期。無論是教師還是學生都需要足夠的時間來做準備。如果只把臨床法學教育作為一門課程來安排課時是不夠的。按照一般的課時安排,一學期臨床法學教育的課時只能完成幾個案件,這對于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很難達到一個良好的效果。這樣就會使得臨床法學教育的目標流于形式。
第二,案源制約。中國的一些知名法學院校,在引入臨床法學教育模式后,不僅開設相關課程,還面向社會,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和幫助。學生在鍛煉處理案件能力的同時,也幫助到了社會中的弱勢群體,使他們享有到應有的訴訟權利,也使學生在案件的過程中鍛煉實踐能力,也能增強社會責任感。這對于學生和社會是雙贏的。如果這種方式能夠順利進行,對于臨床法學教育的案件來源是一個保障。但是實際情況并不如此,畢竟學生不是律師,學生在辦案過程中在諸多方面會受到身份的影響,沒有法定的職業身份,在辦理案件時難度增大。而且當事人在尋求法律幫助時,更傾向于尋求經驗豐富的律師來給予幫助,而對于缺少經驗又稚嫩的學生就很難建立起信任的委托關系。這就個臨床法學教育的案件來源帶來沖擊。除此之外,學生所能接觸到的真實案件也只能是由教師通過行為來提供。但這就難免會涉及到當事人的利益問題。沒有真實的案件,學生的實踐能力很難得到鍛煉。因此,案件來源也會限制臨床法學教育的發展。
第三,師資制約。臨床法學對于教師有較為嚴格的要求,不僅需要教師具備較高的理論水平,同時也需要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來給學生加以指引。臨床法學教育是一種具有較強實踐性的教學模式。它將實際處理案件的整個過程運用到教學過程中來,既包括接見來訪的當事人、起草法律文書,也涉及到出庭的等諸多方面。在這其中教師就要對學生的表現予以指導,這就要求教師具備相當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和臨場處理問題的能力。由此可以看出,教師的理論及實踐經驗對于臨床法學教育的成功與否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在實際的法律教育中,一些教師或是欠缺理論知識或是欠缺實踐經驗,能夠符合臨床法學教育要求的教師人數并不多。臨床法學教育的教師隊伍建設有待加強。
第四,經費制約。臨床法學教育模式的特殊性要求充足的經費來解決師資、案源以及場地等相關問題,而法學院用來支持此種教育的經費并不充足。學生在辦理真實的法律援助案件時,在這個過程中是需要充足的物質條件做保障的。此外,學生在具體辦案中可能面臨的風險也必須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而這部分經費,法學院校并沒有足夠的經濟基礎來支持,更不可能讓教師或是學生來負擔。在一定程度上,經費問題也就制約了臨床法學教育的發展。
五、臨床法學教育與中國傳統法學教育的沖突化解機制
臨床法學教育與中國傳統法學教育相比,它打破了傳統課堂上老師講授,學生被動接受的“滿堂灌”教育模式。更加注重學生主體作用的發揮,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創造性,是一種獨具特色的法學教育模式。雖然美國、德國等國家的臨床法學教育模式比較完善,但是由于中國不具有美、德等國相對完備的法學院以及司法體系,對于他們的經驗我們不能完全地套用。這就要求我們針對臨床法學教育與中國傳統教育的沖突,找到適合中國國情的化解沖突的機制。
本文認為針對臨床法學教育與中國傳統法學教育的沖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二者的關系進行調節,以促進法學教育質量的提高和法律人才的培養。
1.加強與社會結合,培養學生實踐能力。中國法學教育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對學生的教育與社會實際需求脫節。這一問題也是化解臨床法學教育與傳統法學教育沖突的基礎。學生是社會中的人,如果僅僅在象牙塔中學習理論知識,終究只能成為知識型的受教育者。受到專業對于實踐的特殊要求,法學學生如果不走進社會,參與到實際的法律案件中,其所學知識也就無用處了。所以,針對這一問題,高校的法學院應正確引導學生進入社會來進行實踐鍛煉。法學院校可以積極與司法部門進行溝通與聯系,或直接建立實踐教學基地,加強合作配合教學;或多聘請司法各界人士參與到臨床法學的教育教學中,給學生以指引,逐漸讓學生參與到真實的實踐案件中。這一基礎問題能否得到很好的解決,也關系到臨床法學教育與傳統法學教育沖突的其他問題的解決。
2.增加課時比例,保障教育目標實現。對于法學教育來說,理論與實踐居于同樣重要的地位。因此,在給予學生理論知識傳授的同時,也要增加臨床法學教育課程的課時比例。從中國高校法學教學的現狀來看,法學理論知識的教學安排基本上占據了學生在校學習的全部課程時間,而留給學生進行實習,接觸社會實踐的機會很少。針對時間限制這一問題,法學院校應該在理論課程和實踐課程的時間安排上做出調整,讓學生學習法學理論知識的同時,有更多的機會將所學知識應用于實踐之中。法學院校可以像醫學院校那樣,通過增加高校法學專業的學制,讓學生在畢業前經過充分的實踐鍛煉,來掌握實際辦理案件的方法和技巧;或是將基礎理論知識的課程安排緊湊,將診所式實踐課程穿插其中,用學到的理論知識指導實踐活動。這些途徑都是為了讓學生有更多的時間來培養實踐操作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目標的實現。
3.加大媒體宣傳力度,解決案源及經費問題。臨床法學教育不僅為中國的法學教育提供了新的教學思路,也提供了一種新的法律援助的模式。因此,要利用好媒體的宣傳作用,將臨床法學的這種法律援助方式進行宣傳和推廣。這樣不僅給法學學生提供充足的案件來源,帶來實踐鍛煉的機會,培養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更重要的是,也能使社會上的弱勢群體得到幫助,實現其應有的權利,同時有助于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加大宣傳力度,可以引起社會對于法學教育和法律援助的認識和認同,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為法學院校籌募更多的資金,來解決經費問題。同時,通過宣傳也可以加強與法律援助中心等組織的合作,使學生的援助工作得到社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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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等職業教育;法律教學;改革
一、中等職業教育法律教學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教學中偏重于理論知識講授
中等職業教育中的法律課程,強調素質教育與實踐應用能力的培養,并著重培養學生利用法學理論分析問題與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然而在實踐教學中,卻往往存在著過于注重理論知識講解,而忽視實踐應用培訓的問題,從而不能有效調動起學生的學習主動性與學習熱情,導致實際教學效果不佳。而且由于過分偏重于理論知識講授,學生不僅缺乏利用法律知識進行實際操作的能力,而且畢業后也不能迅速的適應法律職業崗位的需要。
2.實踐教學環節中教學質量不佳
一方面表現為法律實習環節流于形式,實習質量不能有效保證。法律實習是使學生將理論知識與實踐操作有機結合的主要環節,也是學生得以檢驗自身所學知識的一個重要過程。然而因管理不佳、實習態度不端正、時間沖突等多種問題,導致目前中等職業教育的法律實習環節多流于形式,且質量無法得到保證。另一方面則表現為法律實踐課程偏少,教學質量不佳。法律實踐課程不僅能為學生重現整個司法事務的流程,而且能開拓學生的思維方式,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技能與實際操作能力。然而在當前中等職業法律教學中,法律實踐課程的開設量偏少,只占據了總課程比重的10%左右,且教學方法較為單一,教學質量不佳。
二、中等職業教育法律教學的改革及優化措施
1.積極改變原有的教學觀念
在原有的法律教學理念中,是以教師為中心,以傳授法律知識和法學理論為主要目的。而新一輪的課程改革,其教學理念重點是提倡以學生為中心,以培養學科應用能力為主要目標。為此,教師應當積極改變原有的教學理念。一方面,教師應當積極克服傳統教學方法的弊端,改變原有的照本宣科的做法,通過多樣化的教學方法以提高學生對法律學習的熱情與主動性;另一方面,還應加強對法律實踐教學的認識,通過不斷強化法律實踐教學,以開拓學生的思維,強化學生的學科創造能力與實踐應用能力。
2.增加法律實踐教學的比重
目前,中等職業法律教學的實踐教學,主要是以實習為主,以課題案例分析、法律診所、專題辯論、課外模擬審判等為輔助的教學模式。然而在實際教學中,卻往往存在著法律實習和其它實踐課程的時間少,缺乏教學規范性且教學隨意性大,學生實際參與度低等多種問題。為此,我們應積極改變原有的重理論而輕實踐的做法,通過不斷提高法律實踐教學的教學質量與教學比重,使學生能在教學實踐過程中得到培養、鍛煉與成長。一方面,建議將20%以上的總課時時間作為法律實踐教學的時間,以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另一方面,還應不斷完善法律實踐教學的課程設置,以形成能貫穿于整個中等職業法律教育全過程的實踐教學方案與測評體系,并在教學方法中注重于實用性與多樣性,通過采用案例教學法、體驗教學法、探究教學法等多種教學方法,以提高法律教學的質量與教學效果。
3.完善法律實踐教學的內容
法律實踐教學的內容應當是多樣化的,學校應當通過實習、畢業論文、模擬法庭、診所式教育等多種實踐教學形式,以形成規范、完整的實踐教學鏈。
(1)加強實習管理。首先,應合理安排實習時間,避開學生找工作的高峰時期;其次,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可否考慮實行彈性實習制度,在學習情況不緊張的條件下,可允許學生申請進行實習。要求一年級到二年級的每一學年,學生至少應當有15~20天左右的法律實習時間;而對于畢業實習,則要求實習時間應不低于3個月。
(2)加強畢業論文管理。首先,要求學生的畢業論文必須與法律實踐問題相掛鉤,要求題目應來源于實踐,素材來源于實踐中的具體問題,并在論文中對法律問題進行系統的分析與解決;其次,要求實行畢業論文指導的雙師制度,即論文指導教師應當有兩名,一位是作為實踐中的帶教老師,另一位則是學校中的專業教師,兩位教師同時就畢業論文中的相關問題、理論的實質及解決方法進行系統的指導,以鍛煉學生的思維能力、調研能力和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
(3)積極開展模擬法庭教育。積極在法律教學中開展模擬法庭教育,通過讓學生分組進行模擬審判,并讓每一名學生參加和擔任具體的角色,使學生能詳細了解整個司法事務的流程。在模擬法律的開設中,首先學校應鼓勵教師大量開設模擬法庭教學,并將其作為實踐教學測評的標準,還可給予一定的課時補貼,對于部分實踐性強的課程(如刑訴、民訴、刑法等),還應當硬性規定必須開設;其次,學校還應當加強模擬法庭軟硬件的建設,為開設模擬法庭提供必要的設施、人員、攝像等條件的配置,并制定好完善的規章制度與管理制度。
(4)積極開展法律診所教育。通過積極開展法律診所教育,能幫助學生接觸到現實生活中的當事人,并處理真實案件。教師也可根據案件進展情況,有針對性地指導學生學習與運用法律知識。法律診所應當向全體學生開放,使所有學生得到鍛煉與培訓,并且通過這種與現實案件零距離接觸的方式,使學生深切體會到作為律師所背負的社會責任感和正義感,以促進學生主動學習,積極思考,并努力將所學法律知識應用到真實案例當中。本文從中等職業法律教學所存在的問題出發,并著重就法律教學的改革及優化措施進行了研究與探索。在當前中等職業教育法律教學中,我們應當不斷對原有的教學理念、教學方法進行系統的改革與優化,以真正引導學生建立起實用、合理的法律知識結構體系,并切實強化學生的學科應用能力與實踐操作能力,從而使學生在畢業后也能迅速的適應法律職業崗位的需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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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安院校;法學專業;診所法律教育;困境
一、診所法律教育的發展與特點
(一)診所法律教育的發展
美國的法學教育經歷了從學徒訓練法到案例教學法再到診所法律教育法的發展階段。最初,在美國要想成為一名律師就必須跟著一位執業律師學習必要的執業技能。1870年至1895年,蘭德爾(ChristopherColumbusLangdel)擔任哈佛法學院院長并采用“案例教學法”教學,案例研究成為學生的主要課程。19世紀20~30年代,弗蘭克(JeromeNewFrank)提出“法律診所”這一概念,并對案例教學法進行改革。1969年,耶魯法學院獲得由福特基金會授權的職業責任法律教育委員會(CouncilonLegalEducationforProfessionalResponsibility,CLEPR)的資金資助成立法律診所,隨后,美國大學法學院多采用這種新的法律教學模式。2000年在福特基金會的支持下,我國首先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和華東政法學院開設診所法律課程。目前我國開設診所法律課程的學校已達50余所,幾乎覆蓋國內知名大學的法學院與政法院校,并成為法學教育改革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診所法律教育的特點
短短半個世紀,診所法律教育能夠在全球各大洲主要國家廣泛開展,一方面得益于美國福特基金會的大力支持,另一方也依賴其自身的天然優勢。1.診所法律教育更能體現實踐需求。上世紀60年代,西方各類人權運動興起,診所法律教育為社會提供了急需的法律人才,同時也為學生提供了豐富的現實案例。學生不再是圍繞已經生效的案例討論法律條文、規則和理論,而是面對未決案件,從程序到實體、從事實到法律、從生活到理論進行全面考慮。2.診所法律教育具有更強的技術性。診所法律教育的目的是通過法律實踐的學習培養律師的執業技能。從表面上看,診所法律教育似乎與案例教學法、學徒制訓練無異,但三者具有本質區別。案例教學法雖然以案例為載體,但其實質還是理論教學;學徒制重技能訓練,但又缺乏理論根基。診所法律教育將二者有效結合,在診所課程中融合法學理論與法律技能,教師的“導”與學生的“學”相互配合,將理論知識運用到具體案件的處理中。3.診所法律教育更為開放。診所法律教育打破傳統封閉課堂的教學模式,學生通過對問題的分析和解決,改變傳統由教師單方灌輸知識的方式,轉為以學生為主的教學模式。在這個過程中,學生不僅需要利用法學理論知識作為解決法律問題的手段,還需要學習相互協作培養團隊精神,更好地與當事人、對方律師、法官、證人等案件相關人員溝通。在這個全開放的環境中,學生能快速積累社會經驗,提高執業技能。
二、公安院校法學專業開展診所法律教育的困境
2016年12月26日,在全國公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上郭聲琨部長強調,要緊密結合公安院校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緊密結合青年學生的思想實際和現實關切,不斷豐富教學內容、創新教學方式,推進具有公安特色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程建設,著力形成課上與課下、校內與校外、理論與實踐、公安院校與實戰單位相結合的課程教學體系。可見,突出實戰,加強實踐是公安教育特色,診所法律教育的實踐性、技術性和開放性可以更好地服務于公安院校面向實戰、服務實戰、融入實戰的需求。但是,在公安院校法學專業開展診所法律教育也面臨著如下困境:
(一)機構設置困難
我國開展診所法律教育的學校多數通過在各法學院系設置法律教育診所的方式實現。公安院校是公安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院系設置、管理體制與培養模式都服務于培養高素質應用型警務人才的需要。公安院校法學專業雖然受到重視,但其非公安專業的身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身的發展。要想在公安院校設置法律教育診所,短期內還無法實現。
(二)教師資源缺乏
公安院校的教師具有警察與教師的雙重身份,這種特殊身份使得公安院校的教師責任更重,紀律更嚴。公安院校法學專業多數教師都具有律師職業資格,但由于警察的特殊身份,很難申請從事兼職律師工作。相比普通高校,公安院校法學專業教師從事律師執業的寥寥無幾。診所法律教育的開展又離不開這類教師的積極參與,學院僅僅依賴聘請專職律師承擔診所法律教育不僅不現實,也會使教學效果大打折扣。
(三)課程設計難以保障
“教、學、練、戰”一體化教學模式最能體現公安教育特色。實踐中,為了更好貫徹“教、學、練、戰”一體化教學模式,公安院校的課程安排非常緊湊,相比普通高校,模擬實戰“練”和一線崗位的“戰”占有較高比例。在此前提下,如何將診所法律教育的課程合理安排融入到“教、學、練、戰”一體化教學模式中?是開展診所法律教育的前提性問題。
三、公安院校法學專業開展診所法律教育的路徑突破
公安院校法學專業開展診所法律教育確實存在一定困境,但因此放棄該教學方法,豈不因噎廢食,因小失大。診所法律教育的精髓在于摒棄傳統教育偏重理論知識學習的方式,將法律知識與社會實踐融于一體,無論是從理念還是從方法的角度,診所法律教育與公安院校“教、學、練、戰”一體化教學模式都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在公安院校法學專業開展診所法律教育不僅能全面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還能促進“教、學、練、戰”一體化教學模式在非公安專業有效開展。因此,思考突破困境的路徑才是正確的選擇。
(一)利用公安院校現有的實習與公眾服務平臺開展診所法律教育
現有的診所法律教育機構設置存在四種類型:一是在原有公益性機構如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礎上設置診所;二是掛靠有關研究中心設置診所;三是與有關機構如律師事務所等合作設置診所;四是直接設置法律診所。公安院校法學專業直接設置法律診所存在困難,但可以借鑒其他模式,結合公安院校自身特色,利用現有的實習和公眾服務平臺來開展診所法律教育。以湖北警官學院為例,該校長期與地方市、縣保持良好的實習合作關系。在教師帶領下每位學生都要參與為期半年的實習,公安院校法學專業可以充分利用實習機會將診所法律課程融入到一線崗位的“戰”中。湖北警官學院還設有司法鑒定中心對外開展鑒定工作,法學專業可以與該中心建立合作機制,對來申請鑒定的相關案件提供法律援助。通過實習與公眾服務平臺沖破機構設置的困境,打開獲取案件的渠道。
(二)多渠道選任診所教師
公安院校教師因雙重身份限制了其從事兼職律師工作,但《司法部關于公安警察院校教師可以擔任兼職老師的通知》明確表示,公安警察院校的教師中符合律師條件的,經考核批準后,可以在當地法律顧問處(律師事務所)擔任兼職律師。實踐中,雖然很少有公安院校教師能成功兼職律師,但根據相關文件,學院應鼓勵符合條件的教師積極爭取兼職律師執業資格。除此之外,公安院校應加強與其他法律部門、組織的聯系,聘請法官、律師兼職診所法律教師,與其他院校的診所法律教育機構展開互助合作,擴展渠道,解決教師資源缺乏的實際問題。
(三)根據公安特色合理設計課程
專業院校與普通院校在課程設計上應有所區別,特別是診所法律教育的課程必須圍繞專業需求,體現專業特色,除了掌握基本法學理論和法學技能外,還必須重點把握公安業務中涉及的法律理論及公安法律運用技能。在課程設計上,可以結合學院開展的實習訓練,根據一線公安工作實際情況,將具有公安特色的診所法律教育課程融入到實習中。具體課程需要教師深入一線廣泛調研,結合課堂教學經驗,科學合理設計以保證在實習過程中既能滿足學生學習的需求又能解決公安一線工作實際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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