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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承包食堂合同范文一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食堂托管事宜共同協商,達成共識,制定本合同條款并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1、乙方根據甲方需求,為甲方工作人員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夜餐以及其他餐飲保障。
2、乙方負責原材料的采購,原材料由甲方抽檢。乙方制定采購計劃并報甲方審定,定期向甲方提報采購明細。
3、供餐模式:實行套餐制。按照投標要求,早餐每人不低于3元(火燒,包子,油條,稀飯,雞蛋,咸菜,可選擇),午餐、晚餐不低于8元的標準(每人每餐葷菜兩種,素菜一種,外加饅頭或米飯選擇,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負責采購、運營管理,乙方先期墊付一個月原材料采購資金,營業額歸甲方所有,水、電、天然氣、保潔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每月25日支付乙方管理運營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承包服務酬金總額=總營業額×百分比(按照就餐人數確定比例),乙方于每月20日向甲方提供發票單據。乙方用于支付工人工資、保險及福利、衛生安全用品、車輛耗損、燃油費、通訊費、辦公用品、員工培訓、體檢、服裝、一次性物品等費用。
三、合同期限
1、合同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須于 月 日開始派駐工作人員進駐-餐廳,甲方開始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本著雙向選擇的原則,續簽新的合約;若無法達成一致,乙方必須等甲方找到另一家供應商后,配合甲方交接完撤出,但甲方必須按照原先的合約,支付人工費和管理費。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內容,同時做好指導與協調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采購、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食品衛生及管理方式,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監督,并就不合理問題,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
3、員工憑就餐劵或就餐卡用餐,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就餐人數,如遇加班、放假等非正常因素應提前告知乙方。
4、乙方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消防等各項安全制度,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5、乙方須在第二個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當月原料采購明細及相關費用清單,甲方核對無誤在5日內全部結算給乙方。
6、甲方提供廚房、廚具、廚房設備等用具,食堂用水、用電,天然氣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免費為乙方食堂工作人員提供住宿。
7、固定資產所有權屬甲方,從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甲方規定期限予以報廢。各種報廢的固定資產、耐用品及其他由甲方購置的物資,全部由甲方處置。乙方不得擅自處理,否則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甲乙雙方須定期對餐廳現有各項資產進行數量、使用年限等項目進行清點。遺失或非正常使用損壞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8、食堂所有廚具及廚房設備,如自然磨損及消耗甲方負責維修及添置。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之廚房、餐廳,遵照甲方書面通知的售餐流程、售餐標準向甲方和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餐飲服務。逢遇重大的招待活動,乙方要采取一切措施保證餐飲服務。乙方食品供應不得低于國家食品安全標準;乙方食品供應連續多次達不到材料量化標準的,甲方可依制約責任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2、乙方負責食材采購,供應商貨送到餐廳乙方安排倉管員與主管驗收數量、價格、質量并簽字,出現數量不符、價格明顯高與市場價的情況,對乙方考核100—300元,甲方派管理員參與管控。乙方需建立完善的食材采購制度,以及妥善保存原始進貨票據,以備甲方查驗、審核。甲方負責支付食材供應商的貨款。
3、乙方采購食品,一律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要求三證齊全。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由衛生防疫部門檢驗核實確定的,甲方將立即終止本合同,并乙方需賠付相關費用并承擔其法律責任:
(1)出售變質、有毒食品,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采購及使用不符合食品衛生法規規定的食材,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3)導致員工食物中毒或其他嚴重后果的。
5、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將每天的生、熟食品留樣48小時,以便發生事故追查相關原因。
6、乙方接受甲方衛生監督管理,并接受甲方對餐廳、廚房衛生整改要求。乙方接受衛生防疫部門對食品制作和食品衛生的檢疫,檢疫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檢驗結果上報甲方備案。衛生監督所日常檢查,衛生許可證的年檢等工作由乙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
7、乙方工作人員須統一著裝,工作服裝由乙方自理。
8、乙方食品工作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查,患有傳染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9、乙方須負責所承包廚房、餐廳內所有區域的清潔工作,并達到甲方之清潔標準。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餐廳內使用的廚具、餐具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10、乙方應在不違背國家會計制度的前提下,遵照甲方特定的員工餐廳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財務制度和賬冊。乙方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財務人員,對食堂的各項原輔材料消耗、費用支出記好帳冊,隨時供甲方查閱。
11、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就餐時間規定,不得隨意提前開餐或提前收餐(甲方有特別要求除外)。逢特殊情況甲方指定乙方延遲供餐或加餐的,乙方應予以配合。除因不可抗力外,造成誤餐或停餐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經濟處罰。
1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此項目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3、乙方要注意節約用水,電及天然氣,要服從甲方的管理,一律禁止長流水,長明燈。
14、乙方要文明服務,禮貌待人,虛心、耐心聽取餐廳管理及就餐人員意見,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與指導。
六、其他事項
1、隨著甲方就餐人數的變化,甲乙雙方可協商增減食堂工作人員數量,外包費用亦隨增減人員增減。
2、雙方發生糾紛,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裁決。
3、雙方應當履行本合同約定之事項,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抵觸者,以補充協議為準。
4、合同期滿后雙方若無異議可協商續簽。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開戶銀行:
賬 號:
納稅人識別號:
組織機構代碼:
電 話:
乙 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開戶銀行: 賬 號: 電 話: 年 月 日
個人承包食堂合同范文二甲方
立合同雙方 (以下簡稱)
乙方
甲方根據教育部教財(1999)14號文件“關于圍繞服務教育教學,服務師生和人民群眾生活需要,培養和發展教育市場體系”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學校食堂,承包期限為一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全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_元整,于合同簽訂時一次交清。承包期間乙方需向甲方交衛生保證金5000元;財產保證金5000元。承包期滿未出現食物中毒、財產損壞、保證金全額退回給乙方。出現上述問題,視情節在保證金內扣除。并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三、甲方要求乙方法定代表人到甲方食堂具體負責管理,乙方對此表示同意。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確保校園整潔,遵章守法,維護學校名譽。服從創建、治
安等部門和學校的管理,做好“門前三包”及食堂周邊的環境衛生工作,出現問題,造成嚴重后果,后果由乙方自負,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五、乙方承包期間,應多動腦筋,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如出現服務態度差,不能保證正常的伙食供應,師生意見大,反映強烈,甲方有權采取應急措施,并單方面終止合同,且不退還承包金。
六、乙方為學校食堂衛生、防火、治安第一責任人,須服從甲方保衛、后勤、門衛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乙方必須自行做好安全防盜、防火工作,如發生失竊、火災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聘用外來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學校按有關管理規定進行統一管理。
七、合同期滿甲方組織重新招標,乙方若需繼續承包,可在規定時間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優先參加投標,若未中標,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前5天無條件移交房屋及有關設備。如強行占房,甲方有權按原承包價雙倍收取占用金,并且依法強制搬出。
八、甲方提供水、電源,費用由乙方按實際使用量與甲方總務處結算,超過三個月不結算費用,視為乙方違約。為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得私自亂接電器,超負荷用電。
九、乙方經營中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的各項條款,并接受學校總務處、校醫室的衛生檢查監督,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方可上崗服務。
十、乙方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十一、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投標承諾,服從甲方統一領導,遵守國家有關法規,遵守校規校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室外延伸服務;不得在校園內對外服務。
十二、承包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位置,如乙方確因經營需要,需征得甲方同意。承包期滿,甲方將組織人員對房屋設備進行驗收檢查,如果損壞,必須修復或予以賠償。
十三、乙方中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包或改變服務性質。若擅自變更經營者或改變服務性質,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承擔因終止合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四、承包人因故需終止合同,須提前20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后5日內必須撤離。
十五、本合同系甲、乙雙方自愿簽訂,如一方違約,應支付另一方違約金壹萬元整。
十六、本次招標的公告、招標須知和中標方投標書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體同等效力。
十七、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導致房屋毀損,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不承擔責任。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合同雙方簽字,見證后生效。
二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定日期:
見證單位:
見證代表(簽字):
個人承包食堂合同范文三甲方: 中國電信集團北方電信有限公司 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為了完善甲方食堂管理,提高職工膳食標準,為甲方員工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甲方同意將職工食堂包由乙方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承包方式
二、 承包內容及經營范圍
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職工食堂,負責供應甲方職工早、午兩餐。乙方必須確保上述就餐正常供應。同時,在甲方有特定需求的情況下,根據甲方指令提供接待餐業務。
三、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為: 年。期滿后,如甲方須繼續對外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四、場地使用及費用承擔
1、甲方承包給乙方經營的食堂位于辦公樓七樓(建筑
面積 平方米)。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食堂經管管理所必要的設施、場地和器物。甲方負責將基礎設施及廚房用品配齊,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經清點(按清單雙方簽名)后,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上述物品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自然損耗除外)。
2、食堂經營管理中的各種經費的負擔劃分為:
承包期內,食堂內的用具維修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方自行承擔。承包區內的設施維修、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
食堂設施費、食堂備用品費、水、電和燃氣費,由甲方負擔。
食堂經營所產生的勞務費、材料費及相應雜費、保健衛生、交通費、電話費(限于長途電話)和營業費,由乙方負擔。
五、 膳食供應及有關服務
1、甲方員工為刷卡就餐。膳食供應時間:早餐:7:30 —9:00 ;午餐:11:20—13:00;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變更就餐時間,乙方應于積極配合,并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2、早餐膳食標準: 午餐膳食標準: 。乙方以周為單位確定食譜。乙方應提前一周列出下周食譜,并報請甲方相關部門審核同意。
六、 衛生管理和環境、設施保護
1、承包期內,乙方應搞好承包區內的環境衛生工作,噪聲、污水、煙塵排放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認真搞好廚房和食堂的清潔衛生,食堂內外必須保持衛生整潔。每餐供應結束后要將食堂的地面、桌椅、工作臺打掃、清理干凈,并把用具擺放有序,每周進行一次食堂的清潔衛生大掃除。
2、垃圾污物應按指定地點放臵,不得隨意舍棄。
3、應按有關規定自覺接受衛生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工作檢查、監督。
4、廚房用品具應嚴格實行一洗、二過、三消毒的規程。
5、不得使用任何變質或受污染的食物。
6、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通過勞動部門指定醫院(或防疫站)的體檢,并領取飲食行業健康證。
7、乙方在實際操作中若違反上述規定,所導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8、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供餐內容、服務態度和供餐業務進行監督,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9、乙方應妥善管理各類設備設施。因乙方責任造成有關設施損壞時,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七、制度的建立
1、承包期內,乙方應健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并嚴格按照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這些制度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盜、衛生管理、物流采購和供應等方面。食堂全天均應有員工值班。
2、乙方應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及飯菜食品的衛生安全
工作,若發生責任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和檢查。
八、結算方式
九、違約責任
1、 乙方在承包期內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2、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3、 甲、乙雙方對應付對方的有關費用,補助等,應按合同規定要求按時計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罰1%滯納金,逾期最多不得超過十天,超過十天視作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4、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者,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不得轉包、分包或以變相轉包、分包第三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
十、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
十一、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補充協議明確,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關于食堂管理的規定或相關制度 》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甲方:中國電信集團北方電信有限
公司黑龍江省分公司
簽約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 縣 鄉(鎮) 村_ 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一次性結清。(結合自己情況,最好一年一付)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一
發包方:都昌縣航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所屬船舶贛九江貨( 船 噸 馬力)號,現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承包經營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遵守的原則
甲、乙雙方必須執行都昌縣航運公司一九九八年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制度》(下文簡稱《制度》),并按該《制度》及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個人承包,自負盈虧,定期定額向甲方上交承包額。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和轉包。
三、承包范圍
乙方在承包期間承擔下列成本和費用:船員工資、各種補貼、旅費、雜費、燃潤料費、勞保及降溫費、烤火費、醫藥費、春節值班費、交通費、大小型工具費、航運規費、業務費、船檢換證及補辦費用,船員審驗費、考試換證費、違章罰、責任事故應負費及水運、航管、航監部門所收取的費用船體大修以外的各項小修費用及修理時間的承包費,承包經營中的貨差貨損賠償費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從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
五、承包標的(上交額)
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噸按 元計算上交額,合計上交 元。
六、付款結算方式
本合同簽訂生效的同時,承包上交額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員配備標準
1、40馬力60總噸以上的須配備正、副駕駛、正副司機、水手各一名。
2、40馬力60總噸以下的須配備駕駛、司機、水手各一名。3、船員配備須在本單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單位或其他人員,嚴禁帶家屬及小孩上船,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4、未按本規定配備船員發生的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產事項乙方應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條款執行,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入帳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續訂合同擅自營運者,按侵占公共財產論處。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二
發包方:都昌縣航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所屬船舶贛九江貨( 船 噸 馬力)號,現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承包經營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遵守的原則
甲、乙雙方必須執行都昌縣航運公司一九九八年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制度》(下文簡稱《制度》),并按該《制度》及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個人承包,自負盈虧,定期定額向甲方上交承包額。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和轉包。
三、承包范圍
乙方在承包期間承擔下列成本和費用:船員工資、各種補貼、旅費、雜費、燃潤料費、勞保及降溫費、烤火費、醫藥費、春節值班費、交通費、大小型工具費、航運規費、業務費、船檢換證及補辦費用,船員審驗費、考試換證費、違章罰、責任
事故應負費及水運、航管、航監部門所收取的費用船體大修以外的各項小修費用及修理時間的承包費,承包經營中的貨差貨損賠償費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從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
五、承包標的(上交額)
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噸按 元計算上交額,合計上交 元。
六、付款結算方式
本合同簽訂生效的同時,承包上交額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員配備標準
1、40馬力60總噸以上的須配備正、副駕駛、正副司機、水手各一名。
2、40馬力60總噸以下的須配備駕駛、司機、水手各一名。3、船員配備須在本單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單位或其他人員,嚴禁帶家屬及小孩上船,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4、未按本規定配備船員發生的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產事項乙方應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條款執行,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入帳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續訂合同擅自營運者,按侵占公共財產論處。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三
發包方:都昌縣航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所屬船舶贛九江貨( 船 噸 馬力)號,現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承包經營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遵守的原則
甲、乙雙方必須執行都昌縣航運公司一九九八年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制度》(下文簡稱《制度》),并按該《制度》及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個人承包,自負盈虧,定期定額向甲方上交承包額。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和轉包。
三、承包范圍
乙方在承包期間承擔下列成本和費用:船員工資、各種補貼、旅費、雜費、燃潤料費、勞保及降溫費、烤火費、醫藥費、春節值班費、交通費、大小型工具費、航運規費、業務費、船檢換證及補辦費用,船員審驗費、考試換證費、違章罰、責任事故應負費及水運、航管、航監部門所收取的費用船體大修以外的各項小修費用及修理時間的承包費,承包經營中的貨差貨損賠償費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從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
五、承包標的(上交額)
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噸按 元計算上交額,合計上交 元。
六、付款結算方式
本合同簽訂生效的同時,承包上交額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員配備標準
1、40馬力60總噸以上的須配備正、副駕駛、正副司機、水手各一名。
2、40馬力60總噸以下的須配備駕駛、司機、水手各一名。3、船員配備須在本單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單位或其他人員,嚴禁帶家屬及小孩上船,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4、未按本規定配備船員發生的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產事項乙方應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條款執行,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入帳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續訂合同擅自營運者,按侵占公共財產論處。
甲方(公章):
一.主要工作情況
1. 2014年我在南寧國雄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負責的工作是原料核算、費用報銷、成本核算、稅收管理、報表編制、會計檔案管理、ERP系統管理工作。
1.1原料核算,費用報銷
我在2013年12月來到南寧公司,開始是從事原料核算方面的工作。首先,從原料的訂,購做起。對采購訂單的審核,然后是原料入庫,結算,付款一系列工作。從財務人員的角度對進場的原材料的質量,價格,數量進行審核,確保我們的原料是最優質的。
費用報銷工作過程中對照公司的各種報銷制度和發票管理辦法進行審核,在審核原始憑證時,對不真實、不合規、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敢于指出,果斷不予報銷;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重開。通過認真的審核和監督,保證了會計憑證手續齊備、規范合法,確保了會計信息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切實發揮了財務核算和監督的作用。
1.2成本核算,報表編制
2014年5月開始進行成本的核算。剛開始對月末成本核算不熟悉,很茫然。感到自己肩上的工作壓力,不能辜負領導,同事對我的信任,自己一定要做好南寧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在蔣經理和同事們的幫助和指導下,結合理論知識和實際生產情況,經過半年的實踐和學習,對成本核算有了一定的認識和掌握。成本核算工作要求很精細,從原料,藥品,編織袋的耗用,到運費,動力成本的計提和分配,對成本造成影響的因素都必須精確。確保在月末成本核算的準確,進而使公司領導做出正確的決策。
在每月成本核算后,會進行當月財務報表的編制工作。會計報表,管理報表,經營分析表等等。在報表編制中,嚴格按照總部報表規范進行編制,同時完善金蝶報表取數設計,認真檢查。力爭在2015年的會計報表的準確性以及數據的勾稽審核上比2014年的報表工作大幅提高。
1.3稅務管理、會計檔案管理、ERP系統管理工作
每月月初完成上月稅款的納稅工作。嚴格按照國家稅法的要求計提稅款,并登錄國稅,地稅網站,按時申報上交。平時工作中,對國家稅務法律法規,加強學習。以適應日常的工作需要。
每月月中進行上月的憑證裝訂工作。做到會計憑證的規范,統一,整潔。按編碼要求對憑證編碼。日常工作中,對會計檔案進行日常歸類和整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其他部門人員需借閱會計檔案時,應做到有相應的記錄,包括日期,時間,借閱人,借閱事由,歸還時間等。
在ERP系統管理工作中,我在總部信息處和系統管理員的幫助下,在日常工作中對南寧公司的ERP系統進行管理和維護。針對公司的老舊電腦比較多,系統老化,運行緩慢的情況,對部份電腦進行了系統重裝,提高電腦的性能。
2.工作中的不足
2.1在成本核算和平時五日測算工作中,應加強學習,認真領悟成本核算過程及原理,接受批評,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成本核算的準確性。
2.2 在原料核算和物資管理的工作中,下車間和到各崗位溝通不夠,造成公司內部的物資管理有不到位的情況。在今后工作中,認真檢查原始憑證,多和原料部、生產、品管同事相互溝通,多了解市場價格情況,多了解生產一線情況。
2.3在ERP系統管理工作中,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應加強學習,認真學習ERP系統管理的操作性文件,多向總部信息處和片區系統員溝通學習,提高ERP系統管理的水平。
二.2015年工作計劃
1.積極學習和規范ERP系統管理流程,保證工作質量,提作工作效率。
2.在物資管理,原料核算,費用報銷這方面,嚴格按照會計準則以及總部要求的會計核算要求處理。
3.加強細節意識,提高報表編制數據的準確性。
4.繼續學習成本核算,提高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以便公司做出正確的經營決策。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 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 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并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并歸還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并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簡單的土地承包合同書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為促進果品生產,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增加集體和個人經濟收入,根據上級文件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土地承包合同,條款如下:
一、 承包土地的基本情況
二、甲方將土地 畝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交納數量和時間:
承包費每畝 元,于每年 12 月 30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技術部門的要求,制定年度管理標準和檢查制度,并及時督促乙方按標準搞好土地管理工作。
2、對故意損壞果樹,不按果樹部門技術要求操作管理,及改變用途(如種地、建廠等),甲方有權依法收歸集體重新發包。
3、甲方協同有關部門每年不定期對土地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不按標準要求管理或變相毀壞土地的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按《森林法》的有關規定依法給予刑事處罰。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時施肥、澆水、打藥、修剪等土地管理工作。 5、甲方要根據乙方的要求積極組織新技術的學習培訓,為乙方搞好果樹生產提供信息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按甲方的標準要求進行土地管理,努力提高果品產量和質量。 2、經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內可將土地部分或全部轉讓,轉包戶必須承擔原乙方承擔的一切義務。
3、乙方必須服從國家、集體建設項目用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等項目用地,補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合同期滿后,甲方如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包。
六、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改變乙方的土地承包權,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民事、法律責任。
2、承包期內,乙方如不按標準管理或故意損壞果樹,每損壞一棵賠償100元,并由乙方及時予以補植,如長期撂荒或改變用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承包,其預交承包費不予退讓。
3、合同期滿后,乙方每減少一棵結果果樹,賠償甲方100元,如達不到技術部門規定的果樹管理標準(如:保葉率80%以上,枝、干病害率5%以內等),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變更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改變合同內容,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和政策,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并報合同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管站存檔一份。
十、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章):
法人代表: 承包方(章):
年 月 日
簡單的土地承包合同書范文二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況和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 村 畝土地承包給乙方,從事種植生產經營。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大寫 ),每年 月 日交清土地承包款。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土地制止乙方破壞土地。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隨意荒廢和破壞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承包期到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承包的土地,清理干凈地上一切種植物。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本合同具同樣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簡單的土地承包合同書范文三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土地資源的利用,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于種養業和其它業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鎮 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土地上有一口魚塘和部分磚瓦結構的建筑物,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并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并歸還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土地資源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并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和甲方改變用地性質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協助乙方要求征用土地方(第三方)賠償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一、建筑工程掛靠經營的概念、表現形式及會計核算方式
所謂建筑工程掛靠經營,是指無資質證書的單位、個人或低資質等級的單位以盈利為目的,通過各種途徑或方式利用有資質證書或高資質等級的單位名義承接工程任務并向其繳納一定管理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
(一)掛靠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被掛靠人,它是出借公司名義的建筑施工企業,一般都辦有稅務登記證,以查帳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另一方則是掛靠人,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低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這類企業一般都辦理了工商執照和稅務登記;另一種是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等級較低的個體建筑戶、個人合伙組織、無證施工隊等,一般不辦理工商執照,不辦理稅務登記,這一種因流動性較大,使稅務部門難以將這些施工隊納入正常的稅收管理,給日常的稅款征收和監管,帶來一定的難度。
(二)掛靠經營的表現形式。
在調查中,我們發現掛靠經營的存在著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名為聯營承包,實為掛靠經營
此形式主要表現為,達到相應資質等級要求的建筑施工企業在工程項目中標后,與建設單位(發包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隨后又與無資質或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或個人簽訂”工程項目聯營承包合同書。而中標的建筑施工企業退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關系,約定收取一定的“管理費”之后,也不進行實際施工,也不實施管理,或者所謂“管理”也僅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擔技術、質量和經濟責,由聯營的另一方承建工程。
2、名為投資開發,實為掛靠經營
此形式主要表現為,開發商個人為了不失去建筑工程中的利潤,增大更多的利潤空間,尋找一家有資質的建筑單位作為掛靠單位,自己既是發包方又是承包方,由自己任工程項目負責人,自己聘任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只向掛名的承包單位交納少量的“管理費”。工程完工后,開發商將建筑物處置后,便溜之大吉。
3、名為內部承包,實為掛靠經營
此形式在建筑領域表現最多,主要指掛靠人與中標的被掛靠人簽訂內部承包合同,由被掛靠人將掛靠人編成內部的一個項目部或施工隊,由掛靠人包工包料,商定交納一定的“管理費”,賺取的利潤由掛靠人獲得,并以此來規避法律,逃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
4、名為分包工程,實為掛靠經營
此形式主要表現為,中標的被掛靠人與掛靠人簽訂工程分包合同,并在該合同中約定,由掛靠人分包工程中的基礎、主體、水、暖、電、衛、門窗制做以及屋面防水等所有分項,表面上看是肢解了整個工程,實際上還是掛靠人在管理整個工程,掌握和分配使用工程進度撥付款,技術質量及債權、債務等經濟責任由掛靠人來承擔,被掛靠人還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費”,此類表現形式在建筑領域也表現甚多。
從以上四種表現形式,我們可以發現這些建筑施工企業與掛靠方無論簽訂什么形式的協議(合同),內容大致都是:掛靠方以被掛靠方的名義進行施工,掛靠方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質量包工程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被掛靠方收取建設單位的工程款后,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費和稅金,其余支付給掛靠方,用以購買材料和工資費用支出。
(三)掛靠經營的會計核算方式。在掛靠經營方式下,建筑公司的會計核算一般采取“倒扒”方式,即以開具建安發票的金額作為工程結算收入,以工程結算收入扣除收取的管理費和公司日常管理支出后的余額作為工程結算成本。這種核算方式,以被掛靠方自營工程的形式進行會計核算,致使掛靠工程利潤大量向掛靠人聚集,項目利潤轉換成工程成本。有的建筑公司的會計核算更為簡單,工程資金不在建筑公司賬上反映,也不進行工程結算收入及工程結算成本、營業稅金的核算,建筑公司賬上只直接反映工程管理費收入。這些都給稅收管理帶來了困難。
二、建筑工程掛靠經營存在的稅收問題
建筑工程掛靠經營因其項目生產周期長、作業地域流動性強、施工企業多而雜且良莠不齊,內部管理規范程度不一等特點,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稅收問題:
(一)建筑工程掛靠經營的特殊運作影響稅收監控。
建筑企業向這些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等級較低的私營經濟建筑企業、個體建筑戶、無證包工隊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后,就放任自流,一項工程多次分包、轉包的情況也不向稅務機關報告、備案。在實際中,掛靠雙方對外都不會承認掛靠關系,帳務上也未反映掛靠方支付給被掛靠方的管理費等項目。稅務機關只能通過取得掛靠雙方的協議(最有可能是從被掛靠方取得),憑協議內的有關工程造價、結算標準、承包形式、上繳管理費等條款,來確定掛靠方的收入,按有關規定對其所得進行征稅。假如掛靠雙方沒有簽訂此種協議,或者建筑公司(被掛靠方)拒絕提供這些協議,特別是被掛靠方為持有外出經營管理證明的外來建筑公司,稅務機關難以查實工程的成本費用。這些都使地稅機關難以將這些施工隊納入正常的稅收管理,給日常的稅款征收和監管帶來一定的難度。
(二)掛靠造成建筑安裝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流失嚴重。
1、對只核算管理費收入的建筑公司來說,工程項目的實際損益在建筑公司的賬面上不反映,公司收取的管理費收入有限,除掉公司本身的日常費用開支后,賬面上就反映虧損或微利,而建筑安裝企業的所得稅大都采用查賬征收方式管理,結果必然是企業申報繳納的所得稅很少。
2、對會計核算采取“倒扒”方式的建筑企業,財務核算大多數不規范,企業負責人的納稅意識意識比較淡薄,認為公司的錢就是自己的錢,所以在建筑業企業的費用中含有大量為企業負責人開銷的與公司經營無關的費用,如向企業負責人支付房貸車貸、子女入學費用,家屬的生活費用等,這些費用的列支造成企業所得稅嚴重流失,而企業與項目經理之間領取工程款基本上憑白條或內部工程結算單作為支付憑證,項目經理領款后使用情況沒有合法憑證記載反映,稅務機關無法實施檢查,最終導致建筑安裝企業的所得稅大部分流入了項目經理的個人口袋;
3、長期以來,建筑業普遍虧損或微利,致使檢查人員在對建安企業進行稅務檢查時,在主觀上已形成了一種建筑業無所得稅的觀念,所以并不把所得稅作為檢查的重點,通常只對建安營業稅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地方稅種進行結算,而所得稅往往只是就表結表,基本上無所得稅款查補入庫。
4、建筑工程一般周期較長,許多工程項目長期掛賬,有時建筑公司故意剩少量的工程尾款,不進行工程決算,造成稅務機關在對其檢查時無法結算工程項目利潤,也就無法計算征收所得稅。更有部分建筑企業,虛開建筑企業發票,虛增建筑成本,雖然多繳了部分營業稅,但由于營業稅和所得稅稅率之間的巨大差異,造成了所得稅大量的流失,而這種偷稅方式由于要涉及兩個或幾個單位,稅務機關檢查起來非常困難。
5、各地的帶征率有所不同,同行業、不同地區之間所得稅核定征收標準不一致,導致工程承包方在承接工程項目后,掛靠到征收標準較低的建筑企業,或掛靠到外地建筑企業,致使本地企業所得稅稅源外流,引發了建筑業稅源的無序游動。
(三)個人所得無法得到有效控管。由于多數企業采取工程項目掛靠維持運作的形式,導致掛靠人(項目經理)的個人收入無法核實,企業也未按照規定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究其原因:一是個體建筑戶、無證包工隊的流動性較大,導致企業無法補扣補繳個體建筑戶、無證包工隊的個人所得稅;二是施工工人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漏洞較大,工人工資的領取,大都由項目經理統一簽名領取,工人的人數由項目經理提供,無法確認。還有工程項目招投標及工程合同的簽訂都是由建筑公司出面,包工頭在“幕后”,所以對工程是否屬個人承包難以界定。總之,掛靠現象掩蓋了個體承包商的存在,致使掛靠人(項目經理)的個人所得無法得到有效控管。
(四)掛靠造成營業稅征收的減少。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凡是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建筑企業應該是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但是在掛靠經營下,建筑企業只是表面上的納稅人,工程承包者才是真正的納稅義務人,只有他們才真正知道工程進展到什么程度,工程款已收多少,收到的款項是否已全部申報納稅以及是否有故意延期結算等工程情況。這種隱蔽性給掛靠人偷逃稅款提供了便利條件,如:有些掛靠單位向建筑企業直接領取現金時不入賬,致使部分應作工程收入的款項長期收入不入賬,造成了營業稅的減少。
三、完善建筑工程掛靠經營稅收征管的幾點建議
為更好地促進建筑工程掛靠經營稅收征管,有力地進行稅源控制,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實行項目跟蹤管理
建筑行業稅收實行專人管理,分類別建立建安工程征管臺賬,所有的建筑安裝工程在中標或合同簽定后,都實行項目登記備案。建議對一些大的工程項目施行跟蹤管理,及時掌握工程項目的真正承包人。一方面工程立項后,建設單位須向建委報送其最終確定的承接工程的建安企業名稱、工程承包總金額、承包方式等資料,由建安企業將資料輸入電腦;另一方面建安企業須向稅務機關報送上了一定規模的項目的承包合同、完工進度等資料。稅務部門進行歸檔,并將資料及時輸入電腦。這樣兩份資料的同時存在,給稅務機關對項目實際情況及建安企業的完工進度等情況進行跟蹤管理提供了方便,將會減少檢查中的難度。稅收管理員也應對工程多巡查,到實地多了解情況,對掛靠人多作納稅宣傳,對頑固不肯提供掛靠資料的建筑施工企業,可采取強制措施或依法進行處罰。
(二)嚴格被掛靠單位的管理。應加強對市內大中型建筑安裝企業的管控,檢查是否有掛靠施工的現象,一旦發現,責令掛靠方限期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和臨時稅務登記。逾期不辦理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告知被掛靠企業開戶銀行暫停撥付工程款項,避免一些建安企業隨意注冊、施工隊伍隨意掛靠、企業少繳稅款等問題。建安企業要規范對承包(掛靠)本企業的建安工程及開發項目的財務成本核算管理,建立健全賬務,按照承包(掛靠)建安工程項目實際收入,依照稅法規定計算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扣繳個人所得稅。
(三)加強對個人承包建筑工程的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在目前建筑工程項目普遍采取掛靠、承包經營的情況下,建筑公司賬面基本都反映虧損,無企業所得稅,所以稅務機關應把工作重點放在工程承包人的個人所得稅征管上。要把工程利潤的真正所有者:包工頭,從幕后推到前臺,嚴格按照個人承包建筑工程的所得稅征管規定,加強對工程承包合同的跟蹤管理,及時掌握工程項目的真正承包人,對承包人的所得稅征收到位。
建議對下列建筑業工程承包人的個人所得,一律實行定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并由各建筑安裝企業代扣代繳:
1、自行承攬建筑工程并掛靠建筑安裝企業的工程承包人,不論其如何進行財務會計核算。
2、建筑安裝企業對工程承包人實行包工包料核算管理方式的。
3、建筑安裝企業對工程承包人實行包工(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或者包料(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核算管理方式的。
4、建筑安裝企業按工程項目取得的收入定額或者定率分得一定的比例,其余均歸工程承包人所有的。
5、建筑安裝企業按照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費或利潤的。
(四)協同有關部門攜手共同完善建安市場管理。
建立與財政機關的信息交換制度和協作機制,對由財政預算負擔的建安工程項目采取由財政部門審核,憑稅務部門開具建筑安裝發票付款和進行結算,從而保證公共財政支出項目的稅收應收盡收。與有關部門加強協調聯系,聯合加強建筑業稅收的檢查與監督,加大對建筑企業的稽查力度,檢查方式不應只停留在對建筑企業憑證、報表、帳冊的核對上,還要到工地現場進行抽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格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促使建筑企業建立健全會計核算,規范經營管理。如此以來,既遏制了建筑工程掛靠經營納稅人連續欠稅的發生,也可以堵住小型零散建筑單位鉆偷稅的空子,從源頭管住建筑行業的稅收。
一、學說
應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定位為物權還是債權,我國學界歷來就有物權說與債權說之爭。認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種物權的觀點,主要出于以下理由:(1)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民法通則第五章第一節所直接規定的權利,并且學界通常認為該節是對物權制度所作的規定;(2)承包人對所承包的土地有在法律和合同規定范圍內直接控制、利用的權利;(3)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具有排他性的財產權。
認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種債權的觀點,主要出于以下理由:
(1)從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連帶性上看,土地承包經營權連帶于聯產承包,屬于農村雙層經營體制的組成部分,農民以具有復雜意義的“聯產”為對價,取得土地這一生產資料的承包經營權,而發包人對作為承包經營的標的物的土地,仍有相當大的支配力。
(2)從承包人與土地所有人的關系上看,上述聯產承包合同關系,本質上為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內部關系,因這種內部關系而取得的承包經營權實際上只有對人(作為土地所有人的集體)的效力,而并無對世效力。
(3)從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條件來看,承包人不能自主轉讓承包權,而須經發包人同意,這種轉讓方式完全是普通債權的轉讓方式。
(4)依《民法通則》第80條第二款,對國家所有而集體使用的土地設定承包經營權,就會出現土地所有權上設定土地使用權,又在土地使用權上設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梯次結構,這時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物權,不無疑問。
(5)土地轉包關系中,轉包人取得的權利也是土地承包經營權,若該權利性質為物權,這顯然違背一般物權法原理,若該權利性質為債權,則立法上和實踐上就不得不區別物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債權性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二、本文的觀點
就財產而言,債權方式和物權方式均可以達到利用他人客體物的目的。但通過對債權方式保護與物權方式保護的比較,本文認為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定位為物權更有利于穩定農村土地利用關系,保護農民利益。
(一)債權性質的承包經營權定位的缺陷
債權性質的承包經營權定位的缺陷,最主要的是以承包合同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加上發包方具有行政色彩,導致發包方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和經營過程中任意變更、終止合同等權利濫用行為,這種行為造成的后果會嚴重影響其他承包人對于承包經營土地的收益預期,影響到農民對土地的長期投資和改良,最終不利于農村經濟的發展。1998年《土地管理法》修改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被確定為30年,這在一定程度上以法的形式固定了農民對土地使用的期限,減少了農民對承包期內變更的擔憂。但是,如果承包經營權還是定位在債權的話,那么從本質上說,其對世效力、可轉讓性還是區別于物權。
目前,我國土地承包制下的農地使用權的流轉基本是以債權方式進行的。依照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承包人轉讓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這顯然符合民法通則債的轉讓須經對方同意的規定。另外,受讓人一般也被限定在本村范圍內,具有封閉性。1994年12月關于《穩定完善土地承包關系的意見》中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方式包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之間承包轉包、轉讓、互換、入股、抵押等。至1998年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對轉讓范圍的限制雖有所放寬,但依然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的同意。”可見,我國立法者仍傾向于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限制在一個較封閉的范圍之中。這種債權式的、封閉式的流轉方式上不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不利于資源的社會配置,實現資源的有效利用。
(二)物權性質的承包經營權定位的優勢
第一,可以用物權法定主義原則,運用法律規范確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義務內容及權利的消滅、權利取得規則的透明化,縮減完全依靠當事人意思導致的隨意性。我國《民法通則》第80條第二款,第81條第三款都規定“承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規定?!毙薷暮蟮摹锻恋毓芾矸ā返?4條也規定“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這種以合同的方式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的做法最大的弊端莫過于債權的不穩定性及糾紛的易發性。正如上文所論及的,債權性質的承包經營權必然通過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內容,但它在體現了承包戶的意思自治的同時,也為發包方得以任意侵犯承包戶的合法權利提供另外極為便利的途徑。
第二,借助于物權地位,承包經營權不僅具有了對抗一般世人的效力,而且具備了對抗發包人的權利,對抗所有不正當的干預。另外,承包經營權人在承包期限內轉讓或進行其他允許的處分時,也就有了較強的自主性。因為,物權本質上是一種具有對世性的排他支配權,物權的處分一般情況下無須他人意思或行為之介入。例如,當承包戶的權利遭受第三人侵害時(現實中確實存在“一地兩包”的現象,即某個集體組織,把一塊土地承包給某承包戶后,又把同一土地以較高的提留出包給了另一戶),基于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性質,承包戶可以直接追及第三人處,請求返還,以實現對其所承包的土地的直接支配的效力。但若是基于債權性質,即使承認“第三人侵害債權”理論,但在法律救濟上承包人只能向發包方請求,而不能直接向第三人主張自己的權利。
總之,對承包經營人而言,債權保護不如物權保護有利。用物權規則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符合農村土地有效利用的社會目的,也符合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長遠需要。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范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并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
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