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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義
通過主審法官的選任,推行法官員額制,把具有較強審判業務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進取精神的法官選撥到主審法官這一重要的崗位上來,充分挖掘現有審判資源的潛力,調動法官的工作積極性,實現責權利的有機統一,進一步提高審判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形成新的公正、高效、有序的審判運行機制。
二、選任主審法官的基本原則
1、依法實施原則;
2、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
4、優勝劣汰,動態管理的原則;
三、主審法官的任職條件
主審法官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和本院規章制度,嚴守審判紀律,嚴格依法辦事,秉公執法,清正廉潔,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并符合法官任職條件,或者系本院審判員。
3、有較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能夠運用所掌握的法律專業知識解決審判工作中的實際問題;能夠熟練主持庭審活動,并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能夠規范、熟練地制作法律文書。
4、所承辦案件無重大差錯,無違法違紀行為。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審判工作。
6、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四、領導機構
主審法官選任工作由本院黨組統一領導、組織、實施,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縣人大、縣紀委,縣組織部、縣政法委的參與、指導、監督下開展工作。
五、主審法官的職數
按縣人民法院所擔負的三大審判任務,主審法官分為刑事主審法官,民事主審法官,行政主審法官三類;全院設主審法官的職數為8名,其中刑事主審法官2名,民事主審法官6名,行政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主審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非經考試任命,不享受主審法官待遇。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擔任主審法官的,每年承辦案件數不得低于同類主審法官的平均辦案數。
六、主審法官的選任程序
1、設立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由院長業寧州任組長,政治處主任周明全任副組長,副院長王洪波、周汝康、王海明任組員,組成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
2、確定主審法官員額并公布。第一任主審法官的職數為8名,分為刑事主審法官和民事主審法官兩類。其中:刑事主審法官2名,民事主審法官6名,行政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主審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
3、報名。除院領導外,凡本院審判員均須報名參加選任;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并符合法官任職條件的人也可報名參加選任。
4、資格審查。由報名者填寫報名表,由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公布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
5、業務及綜合素質考試。主審法官考試分為業務素質考試、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考試、庭審能力考試、公文寫作能力考試、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共五場,總分100分。若報名參選人數達不到2比1的比例,在不違背《通海縣人民法院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實施細則》規定的選任主審法官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可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考試辦法,對考試內容和形式作適當調整。
①業務素質考試。刑事主審法官主要考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理論及相關司法解釋;民事主審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則、婚姻法、合同法、繼承法、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占總分的4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②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考試。收集一定數量的題目,內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娛樂、同事關系、上下級關系、婚姻家庭、倫理道德等方面。由應試者抽簽定題后,考慮5分鐘,即席發表對問題的看法。考評組對應試者的思維敏捷性、社會生活經驗、邏輯思維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作出綜合評價,占總分的10%。考評組成員由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中指定五名優秀法官,會同本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組成。
③庭審能力考試。選擇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應試者開庭審理并公開當庭宣判。法庭審理結束,由考評組對應試者主持法庭審理的能力、庭審技能、感染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評判,占總分的20%。考評組成員由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中指定五名優秀法官,會同本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組成。
④公文寫作能力考試。由應試者自定題目,寫一個工作報告、工作總結或工作方案,占總分的1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⑤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第一,選一個案情復雜、事實和適用法律爭議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第二,選一個案情復雜,但事實和適用法律爭議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第三,選一個案情簡單、事實和適用法律都無爭議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通過以上三個判決書的綜合得分,作為評定應試者裁判文書制作能力的依據,占總分的2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6、公布考試分數。
7、根據考試、考核、考察情況,公示擬任名單。
8、公布選任結果,辦理任職手續。
9、由本院院長頒發任命書。
七、時間安排
為加快推進以員額制為方向的法官職業化進程,通海縣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定于2003年9月1日起正式開始組織實施,于2003年12月31日前結束選任工作,當選的主審法官于2004年1月1日履職。報名及考試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第一任主審法官的履職期限
通海縣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審法官的履職期限為三年,從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履職期限內的主審法官擁有主審法官職權,履行主審法官職責,享受主審法官待遇,承擔主審法官責任。
九、主審法官的職權
1、獨立審判權。主審法官擁有獨立審判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干預的職權。在獨任審理的案件中,主審法官對最終的裁判結果有決定權;在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主審法官有獨立發表個人意見的權利;在審委會討論案件的過程中,主審法官有保留個人意見的權利。
2、組織管理權。主審法官有權組織本審判單元的審判管理工作,有權指令法官助理完成庭前的準備工作和庭后的善后工作,有權安排書記員的工作。
3、考核建議權。主審法官有權考核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工作,并有權建議獎懲、晉升或處罰法官助理和書記員。
4、主持庭審權。獨任審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審法官主持;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
5、簽發文書權。非經審委會討論決定的案件,一律由承辦的主審法官簽發法律文書。
6、建議討論權。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合議庭意見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承辦案件的主審法官有權按多數人意見作出決定,或者依法報請分管院領導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
十、主審法官的責任。
1、獨任審理的案件,由主審法官對案件的審判程序,確認事實和裁判結果依法承擔責任;
2、合議庭審理的案件,由合議庭對案件的審判程序,確認事實和裁判結果依法承擔責任;對于應由合議庭承擔責任的,擔任審判長的主審法官應承擔主要責任,堅持正確意見的主審法官可免除責任。
3、由審判委員會決定的案件,獨任審理的主審法官或參加合議庭的主審法官有過錯的,視情況確定責任。
4、主審法官在審判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審判紀律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有關懲戒制度的若干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5、由于主審法官對法官助理、書記員管理不嚴,指導不力,監督失控,致使法官助理、書記員在審判工作中犯有重大過錯,除由本人承擔責任外,主審法官視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6、主審法官應按期完成分管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拒絕工作或消極應付工作的,按不履行工作職責從嚴論處。
十一、主審法官的免除
1、因任期屆滿而免除的;
2、因主審法官自身過錯的法定原因被免去法官職務的;
3、因違法審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4、因在審判工作中有重大過錯,并造成嚴重影響的;
5、因在法官年度工作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6、因身體狀況難以繼續履行主審法官職責的;
7、因本人提出辭職,并被批準的;
8、因工作需要調離審判崗位的;
9、其他不宜擔任主審法官事由的;
因第2至第4項所列情況,被免去主審法官職務的,三年內不得再參加主審法官選任。
十二、主審法官的補缺
1、主審法官實行三年一屆,每任必考的制度;
2、因任期未滿,有主審法官中途辭職、免職或調離的情形發生時,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可以本屆主審法官考試排名為序,依次替補;補缺的主審法官,履行主審法官職責,承擔主審法官責任,享受主審法官待遇。
3、補缺的主審法官任期為本屆未滿的期限。
4、因特殊原因未依次替補,而由主審法官領導小組指定的主審法官,履行主審法官職責,承擔主審法官責任,不享受主審法官待遇。
十三、主審法官的待遇。
1、政治待遇:被選任為主審法官的,在部門領導職務空缺時,作優先考察人選。
2、經濟待遇:(1)主審法官享受一切正常的工資職級待遇;(2)按《第一任主審法官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考核合格的主審法官,可享受每年1.5萬元的崗位責任津貼。
根據市委關于《20__年創建學習型機關工作意見》精神,我院黨組高度重視,及時進行了安排部署,并經研究決定,于20__年4月9日,下發了《關于深入開展學習型機關活動的意見》,機關黨委也制定了相應的措施,對今年創建活動的開展進行了安排。半年來,在市委以及機關工委的指導幫助下,中院“創建學習型機關”活動開展得有聲有色,有力地促進了隊伍建設。通過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濃厚了全院的學習氛圍,提高了干警的綜合素質,同時也開拓了隊伍建設的新思路,一批年紀輕、學歷高、素質好的干警走上了中層領導崗位,有的助審員被破格提拔為中層領導,現有的23名中層干部平均年齡為40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達66。“創建學習型機關”活動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二、主要做法
活動開展以來,我院黨組邊實踐邊探索,形成了在活動中凝聚力量、在凝聚力量中開拓創新,在開拓創新中加快發展的目標定位,確定了以先進的學習理念武裝人,以強化認識為先導,以自覺為基礎,以堅持為關鍵,以考核為保證的創建工作思路,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學習制度,為爭創活動的開展奠定了制度保障。
1、領導帶頭,率先垂范,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半年來,院黨組多次就“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兩創活動等內容舉行專題會議,展開學習。理論學習中心組還就新時期法院工作如何以“三個代表”思想為指導,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展開座談交流。全院上下掀起了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在主題教育活動中,院長其他院領導先后帶隊到各基層法院及人民法庭開展調研指導,并撰寫了調研文章,部分調研論文已在國家級、省級刊物上發表,院長撰寫的《審判工作應體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一文,被《浙江審判》采用,在院領導的模范作用下,全院上下形成了濃厚的學習、調研氛圍。全院90多位干警,人人都寫了學習十六大體會文章,已在黨小組和支部大會上進行了交流。全院20多位處級干部,40多位審判員都結合工作實際撰寫了理論或學術文章,__*撰寫的學術論文《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研究》獲今年省法院系統第十三屆學術論文一等獎(全省共二篇)。
2、強化素質,狠抓落實,積極構建多層次的學習網絡。
我院進一步創立創新教育培訓機制,制定了教育培訓計劃,明確了教育培訓目標。即到20__年,審判人員本科學歷(含經專項培訓合格)的達100,法律研究生班結業要達到50以上。為此,全院積極組織力量,利用業余時間,認真開展學歷教育和在職培訓。其中學歷教育方面:全市法院60余名干警入學的法學研究生班,現課程已接近尾聲;北京大學專升本遠程教育的兩個班的學員郡已通過了一半課程的考試。在職培訓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學院組織的專項培訓工作第一期共72名學員已順利畢業,第二期培訓考試工作也將于年底前結束;此外,半年來,全市共組織70余人次參加了上級法院組織的專業培訓。通過各層次的培訓學習,進一步拓寬了干警視野,提升了干警的綜合素質,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持之以恒,加強考核,建立健全學習長效機制。
活動開展以來,我院黨組在強調自學的重要型并充分調動干警自學的積極性、主動性的同時,著手研究制訂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確保“創建學習型機關”活動的長效開展,首先在學習時間上,我院制訂了相應的制度。如周一晚上定期學習制度,每周一晚上,舉行不少于兩小時的集中學習,該制度在剛實行時,部分干警感覺到很不適應,但是經過幾年時間的堅持,全院干警不但適應了集中學習,而且還進一步養成了自覺學習的良好習慣;其次在經費問題上,我院制訂了相應文件,在基本建設資金緊缺的情況下,進一步加大對學習經費的投入和學術成果獎勵的力度,為活動的開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質保障,同時也充分調動了廣大干警學習的積極性;此外,我院加強了對學習情況的考核監督,將每個部門的學習情況納入崗位責任制考核,部門學習情況及學習成果與年終考評部門獎金掛鉤。今年,我院組織的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干警的職級晉升和助理審判員晉升審判員的工作中,都把政治和業務的考試作為必經程序,與民主測評得分和考核得分一并計入總分,最后按總分的高低決定錄用。經過一年多的貫徹與堅持,全院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學習理念,營造了濃厚的學習氛圍。
4、學用結合,講求實效,努力完成學 習成果的轉化。
今年的爭創活動開展以來,院領導多次強調將所學的政治理論、專業知識指導于實踐,應用于審判工作,服務于人民群眾。做到以“公正與效率”為核心,努力提高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為進一步檢驗學習成果,我院結合最高院、省高院的部署,開展了全市法院“公正與效率”司法大檢查,采取自查和他查相結合的方式,針對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審查案件質量和辦案效率,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辦案效率。今年1-8月,全市法院共審結各類案件7758件,民事6714件,行政121件,執行案件3665件,為我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司法環境做出了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