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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設施設備的安檢、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施設備安全運行;
2.規范管理機制,完善管理制度,以提高維修和保養工作效率和質量,減少租戶投訴;
3.加強主力店設備監管力度;
5.加強節能降耗的管理工作,從管理上求效益;
為達到上述工作目標工程部做了如下工作:
1.制定全年的保養工作計劃和保養工作標準;
工程部在去年的工作基礎上,分工種制定詳細的設施設備保養計劃,將計劃分解到每個月,制定了詳細的保養工作內容與標準,實施時落實到人,保證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2.配合行政和財務部,建立庫房工程材料最低庫存量,保證維修材料的供應;
過去工程部的維修及時率總是較低,其主要原因是維修材料更不上,采購周期較長,工程部根據公司領導的要求配合行政和財務部,制定了《工程部常用維修材料限量表》,并且對寧波材料市場進行詢價,定下工程材料合格供方,保證了常用工程維修材料的及時供應,提高了為工作的及時率。
3.重視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和檢查工作,以保障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
工程部一貫將設施設備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每到節假日前一個月都會制定節假日設備設施安全檢查、保養和維修工作會議,制定工作計劃,落實計劃內容、完成時間和責任人,以及檢查時間,明確各項工作重點,事后進性檢查,以確保商場的設施設備安全運行;
在日常工作時,強調維修工作時的安全操作和自我安全防范的意識,杜絕工傷事故的發生;
但是工程部在土建外場維修施工現場的安全圍擋防范工作做得不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須加強安全圍擋防范工作,防止顧客意外受傷。
4.對三標體系進行修改,完善管理機制,配合品質部加強品質管理;
為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工程部根據公司總經理指示和要求,對三標文件進行了仔細的閱讀和領會,結合實際工作的要求,配合品質部完善修訂工程三標文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以提高工程部管理工作。
5.加強主力店設備監管,提高萬達資產的有效使用;
去年主力店的設備使用保養不到位,出現設備表面銹蝕,將會造成設備過早損壞提前大修,使公司承受不因有的損失。今年為加強主力店租用的設備監管力度,制定了主力店設備設施監管體系文件,明確了設備設施保養所要達到的標準,檢查時間周期,檢查責任人和相應的工作要求,工程部按照三標體系文件里的主力店設備監管文件,每月對主力店的設備設施分工種進行檢查,對不合格項要求主力店限時整改,事后定時檢查落實情況,有效地管理了主力店的設備設施。
為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工作,加大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力度,突出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安全監管,明確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理念,確保轄區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有序,依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和《關于印發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自覺踐行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的理念,深化安全生產長效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規范安全檢查行為,進一步促進轄區安全生產形勢的安全穩定。
二、工作目標
根據鎮安監站工作職責、檢查人員、檢查裝備等情況及轄區安全生產工作特點,重點突出對家庭經營加工場所、專業市場、建筑施工、蔬菜大棚、危險化學品、物業管理等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依法嚴肅查處轄區內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案件,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有效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確保轄區安全發展的目標。
三、主要任務
20xx年度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主要任務:
一是突出對轄區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特別是加強家庭經營加工場所、專業市場、商場超市、建筑工地的安全監管,其次是針對蔬菜大棚住人及出租倉庫的安全監管。
二是加大對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
三是加強對轄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培訓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檢查力度。
四是開展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電梯的安全檢查,督促物業公司切實加強小區電梯的維保工作。
四、計劃安排
全年計劃安排監督檢查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共計1635家。(具體見附件一)
五、編制依據
(具體見附件二)
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要求
(具體見附件三)
七、績效考核
為全面規范監督管理行為,提高辦事效率,結合工作實際,對本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考核。考核內容為:
(一)監督檢查行為是否規范。檢查人員應當嚴格按照程序對企業進行安全檢查,每季度根據檢查人員程序是否合法、適用法律法規是否正確,進行考核。
(二)辦事效率是否提高。檢查人員應當按時按量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每季度根據檢查人員是否完成相應工作任務,進行考核。
(三)廉潔執法是否遵守。檢查人員應當遵守《xx法》和《安全生產監督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的規定,嚴禁在監督檢查活動中吃、拿、卡、要,保持安監站公正廉潔的執法形象,每季度對檢查人員廉潔執法情況開展考核。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范文二
近期,蕭山等地發生多起“家庭生產經營加工場所”火災事故,傷亡多人。為深刻吸取教訓,有效遏止我鎮“家庭生產經營加工場所”各種消防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經鎮政府研究,決定在轄區內開展“家庭生產經營加工場所”專項整治,為此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大力排查整治火災隱患,扎實推進我鎮消除安全生產工作,為創建“平安九堡”建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整治對象與標準
(一)整治對象:
各社區(村)轄區內居民住宅出租房、小型加工廠和家庭作坊等。
(二)整治標準:
1、住宿與生產、儲存部分(包括廚房)應采用實體磚墻進行有效分隔;不能實現有效分隔的,應采取措施將人員或生產、儲存部分搬離,實現完全分離;
2、住宿與生產、儲存部分必須分別設置獨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場所內的電氣線路應穿阻燃塑料管敷設,無亂拉亂接臨時電氣線路;
4、場所內應配置符合要求的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器材應保持完好有效;
5、加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嚴禁在車間、倉庫內吸煙、使用明火。
三、工作安排與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2月下旬開始,到6月上旬結束,歷時3個半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24日—3月3日)。召開專項整治動員大會,通報情況,布置工作任務。同時各社區(村)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專題研究并制訂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加強整治工作的領導和落實,制訂切實可行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相關方案于3月3日前報送鎮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消安辦)。
(二)全面排摸檢查階段(3月4日—3月17日)。各社區(村)要迅速在轄區范圍內組織一次地毯式的大檢查,通過檢查掌握底數、掌握實情。在排查的基礎上,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一次全面分析,列出重點,確定整改措施和工作重點。摸排檢查底數情況于3月17日前上報消安辦(相關報表見附件1)。
(三)集中整改階段(3月18日—5月18日)。各社區(村)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要根據轄區內“家庭經營加工”場所和住人蔬菜大棚排查匯總情況,明確整治責任人員,做到限期整改。對于首次排查出的隱患場所給予7日的整改期限,到期由檢查單位復查,整體改率不得低于場所數的80%;對多次上門整改無效的場所,由鎮消安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督促整改,未完成整改的組織相關部門依法查處。(相關報表見附件2)。
(四)檢查驗收階段(5月19日—6月9日)。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社區(村)的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排查工作不細致、整治走過場、工作不到位的單位將進行通報,同時將此項工作納入2014年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相關表格見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鎮政府成立以李作欽鎮長為組長,范清副書記、派出所長孔建銘、戚福水副鎮長為副組長,工商所長朱立群、派出所副所長倪建良、江干消防大隊參謀黃略、經發辦朱天水、綜治辦姜明、村鎮建設辦周珂為成員的“家庭生產經營加工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消安辦內),由姜明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專項整治的日常工作及組織協調落實工作。
(二)明確職責,部門聯動。此次專項整治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督辦”的原則進行。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管區民警、消防參謀要加強業務和技術指導,幫助和督促有關單位落實隱患整治措施。
(三)強化措施,全面整改。各社區(村)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檢查整治措施。采取各部門聯動,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一級監督一級”的工作責任機制,對整改難度大、牽涉面廣的“家庭經營加工”場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研究對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見,限期予以整改。通過宣傳整改一批,通過檢查整改一批,通過整治拆除一批,確保隱患整改落到實處。同時建立整治工作專項檔案,制定長效管理措施,鞏固整治成果。
(四)廣泛宣傳,強化教育。各社區(村)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各種渠道,深入宣傳“家庭生產經營加工場所”消防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廣泛發動群眾,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范文三
20xx年度,我市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從8月份開始,到2013年2月結束。通過各級各類的共同努力,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的安全形勢得到明顯好轉。回顧這段時間的工作,感到在往年工作基礎上有五個“更加”的特點:工作思路更加成熟、計劃部署更加及時、宣傳形式更加多樣、工作措施更加有力、整治成效更加顯著,自煙花爆竹專項整治以來,我市煙花爆竹經營中未發生一起傷人亡人事故。現將近半年來的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精心部署、明確職責
半年來,全市各有關部門切實把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當作是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緊落實,強化領導、精心部署、明確職責。一是召開會議協調。12月26日,市政府胡建國副市長組織召開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協調會,統一思想、研究措施、明確職責。12月27日,利用全省周巷片區非法經營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協調會在我市召開之際,積極學習借鑒嘉興、紹興等地和部分縣市近年來在煙花爆竹監管上的經驗做法,研究簽署煙花爆竹跨區域聯動執法制度,明確全市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思路。二是明確責任分工。全市各級通過協調會、動員會等多種形式和途徑,著力強化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職責分工,通過層層簽訂責任狀,將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人頭,形成了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強化力量保障。從元旦至元宵前后,市政府協調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抽調12名業務骨干繼續進行集中辦公、聯合執法。各有關單位和部門積極建立健全聯絡員工作制度,明確一名工作聯絡員,專門聯系協調本地、本部門有關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的工作,確保了工作有人協調、有人負責。
二、輿論造勢、強化宣教
全市各級各類著力把宣傳教育作為專項整治活動的首要環節來抓緊抓實,想點子、出實招,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是依托輿論媒體宣教。在《慈溪日報》、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市內主要新聞媒體上開設專版專欄,系統闡釋專項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主要目標和任務;運用車載流動廣播走街串巷輪番宣傳;印刷宣傳單分發到各基層單位和經營戶手中,講明非法儲存、無證經營、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危害性。二是分片分批組織宣教。9月份,在全市范圍內分片分批組織煙花爆竹業主會議,通過以會代訓形式,積極做好經營戶的思想工作。三是部門單位各出實招宣教。各鎮(街道)結合地方實際,積極開展多樣化、個性化的宣傳發動工作。在元旦、春節和婚慶相對集中期間,各地在煙花銷售主要路段設置廣告牌、橫幅等;周巷、觀海衛、龍山、新浦、逍林、天元等鎮召集轄區內經營戶召開業主座談會;觀海衛鎮在鎮網站上專門開設煙花爆竹教育宣傳片;新浦鎮新開設鎮級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舉報電話。通過全市各級全方位、多角度的大勢宣傳報道,群眾的認識程度提高了、參與整治的主動性上揚了,專項整治的效果出現了。據統計,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全市共投入宣傳經費15萬元,刊登《慈溪日報》專版2期,播放電視(電臺)50天次,分發宣傳單5000份,召開專題培訓會議3次,參會受訓經營戶700人次。
三、搞好規范、全面整治
在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各級始終堅持把規范性工作做為基礎工作來抓。一是完善零售經營違法行為記分管理。去年10月份,組織專家、業內人士等對《XX市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進行了重新修訂,在違法行為種類、記分力度方面進行了完善提高。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以來,全市有3家煙花店因違規行為被記滿12分重新參加安全知識學習和考試。二是規范零售點硬件設施。因門面標識年久失修和受臺風影響,全市零售點大范圍出現門面破損,針對這種情況,積極發動各地對煙花爆竹零售門面進行巡查完善。結合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四個統一”的要求,指導和督促各地及經營戶對門面標識、專柜經營、安全制度、滅火器材等做了進一步規范。三是依法開展許可。采取許可證新批以市局為主、到期經營戶的換證以“各地為主、市里配合”、另外3個執法委托的鎮自行實施的方式,對全市申報的18家新批和112家換證單位開展了現場考核和許可證換發工作。專項整治期間,共有14家新批單位符合條件獲批、4家不符合予以退回;2家換證單位自行放棄、4家不符合條件不予換證。
四、強化監管、著力打非
集中整治期間,各級領導親自帶隊外出巡查,深入基層督查,步入一線抽查。一是在元旦之后,市煙花爆竹整治辦分組分片開展督查巡查,共對全市14個鎮、5個街道進行了一次全面巡查執法,尤其是對重點鎮進行了多次反復巡查,許多同志夜以繼日,放棄節假日休息時間甚至除夕夜與親人團聚的時間,及時查處了非法經營、儲存、無證無照、異地經營等行為,二是大力宣傳《XX市煙花爆竹市民舉報獎勵辦法》,積極發動群眾檢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延伸工作網絡,發文要求各地發動村、居委等基層組織,對涉嫌非法儲存的民宅、閑置廠房等,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排摸,及時、準確掌握非法運輸、非法經營、非法儲存動向。三是對省局暗訪中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并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處罰。省局年初對我市周巷片煙花爆竹市場經營情況進行了二次暗訪,在肯定工作成績的同時也查到了異地經營和異地存放的違法行為,我局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查處,并對當時人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據統計,自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以來,全市共組織檢查60余次,出動工作人員500余人次;市級共查處舉報案件34起,取締非法儲存窩點20個,查扣非法煙花爆竹3307件,發放舉報獎勵3萬余元;處罰行政相對人33個,18起按簡易程序當場處罰,15起按一般程序進入立案處罰(其中1起涉案數量較大的已移交公安查處),另有2起案子正在調查取證。通過嚴打嚴治,極大地震懾了煙花爆竹非法經營行為。執法人員在執法中,做到文明執法,嚴寬相濟。20xx年專項整治以來,共立案查處130余起,無一起被投訴。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會議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多項消防安全措施,為我市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確保林業冬季生產順利進行。
二、工作目標
明確責任,落實措施,消除隱患,控制一般火災事故發生,防止火燒連營火災事故發生,嚴防重、特大火災以及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保持全系統火災形勢穩定,火災四項指標呈下降趨勢。
三、時間安排
市政府規定冬季防火期自200*年11月1日至200*年2月29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傳達動員部署階段。時間自20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止。各基層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本方案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計劃,有針對性地把工作落到實處。
第二階段為檢查,整改階段。時間自20**年11月16日至200*年2月20日止。各單位要認真組織自查,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認真進行登記造冊,積極落實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計劃及方案,切實解決消防工作存在的疑難問題,消除火災隱患,加強重大節日和重要活動期間及夜間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具體的保障措施,確保萬無一失。市政府將于200*年11月上旬,200*年1月下旬組成督查組對冬防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林業局自200*年11月16日起結合全年安全工作目標考核對基層單位進行全面檢查。
第三階段。時間自20*年2月21日至2月25日。各所屬前段時間要做好總結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查找不足,做好整改工作。積極開展評先創優活動,表彰先進,批評后進。此項工作列入全年安全目標考核內容,作為考核依據之一,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發現問題,嚴肅處理各單位要在200*年2月25日前將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情況書面上報林管局產業科。
四、工作重點
冬防期間我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點是:一是全市75個二級防火重點單位;二是其它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幼兒園、敬老院、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三是影劇院、舞廳、夜總會、卡拉OK廳、游藝廳、網吧、保齡球館、桑拿浴室等公共娛樂場所;四是高層、地下建筑;五是糧食、木材等物資儲存加工單位;六是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七是冰雪旅游風景區,渡假村等單位;八是農村村屯場院、林區家居區、柴草垛、子垛、電線老化的治理;九是林業營林站、檢查站。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冬季防火工作的領導,完成冬季防火工作任務。林業局成立冬季防火工作檢查小組。
組長:杭文興
副組長:吳蘭波、于金城
組員:王淑芬、劉煥臣、金元哲、桑木
檢查組辦公室設在產業科。
六、工作要求
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成敗直接影響到我市的經濟發展和全社會的政治穩定,關系到我市經濟結構的伐略性調整和改革開放順利進行。因此,各單位一定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對待冬防工作把冬防工作擺上日程。切實抓好成效。
(一)各單位要按全部統一部署和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務,結合本單位實際迅速行動,量化、細化、實化冬防任務,進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責任狀,把責任層層分解到人;落實到每個工作崗位和個人。特別是存在隱患的單位,要積極做好整改工作。
(二)各前段時間領導干部要堅決克服厭戰情緒和麻痹思想,要針對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有針對性、方泛深入地開展冬季防火安全活動。加強公眾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專項治理工作。各級領導要親自帶隊檢查,更要認真對待和處理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保持保量地完成自查任務。堅決杜絕檢查中的工作不實,走形式、走過場、不負責任的現象。
(三)各單位要廣泛開展冬季防火宣傳活動,要利用多種形式,結合實際,開展行之有效的宣傳,要借助新聞媒體及“11.9”全國消防宣傳周活動的有利時機,大張旗鼓地宣傳防滅火常識,直正使全市方大人民的防火意識進一步得到增強。
一、各類事故控制情況
2013年截止11月底,全區共發生各類事故89起,死亡29人,受傷41人,直接經濟損失40.75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數上升26.09%,事故起數、直接經濟損失分別分別下降86.6%、91.96%,受傷人數持平。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6起,死亡28人,受傷41人,直接經濟損失2.21萬元;火災事故32起,直接經濟損失18.54萬元,無人員傷亡;工業企業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其他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農機、電力、旅游、商貿等行業領域未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2013年市上下達我區全年各類事故死亡人數控制指標為36人,截止目前實際死亡29人,占控制指標80.5%;市上下達我區全年工礦企業死亡人數控制指標為2人,實際死亡1人;市上下達我區全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數控制指標為34人,實際死亡28人,占控制指標82.3%;市上沒有下達我區全年火災事故死亡人數控制指標,實際為零;市上沒有下達我區農機事故死亡人數控制指標,實際為零;市上沒有下達我區全年較大事故控制指標,實際為零。
二、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一是根據全區安全生產工作需要,區政府及時對安委會成員單位做了調整和補充,為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基礎。二是認真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區政府結合全區實際,制定出臺了《全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針對安全生產執法隊伍力量不足的問題,組建了副科級建制的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新增事業編制4人。三是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2011年以來,區政府及區安委會相繼制定下發了《區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制實施辦法》、《區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的實施意見》等規范性文件,區委明確一名分管領導主抓安全生產工作,區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認真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工作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在春節、“五一”、“十一”等重要節假日前和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期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帶隊分別在安全生產、消防、道路交通、農機、旅游、教育、建筑施工、水務等行業領域開展節前檢查和專項督查活動,有力推動了安全生產工作。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下發后,區委、區政府組織專題會議進行宣傳學習,并由區安委會辦公室起草全區的《意見》,目前已下發各鄉鎮、部門、工業園區征求意見建議。四是區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先后組織召開安委會(擴大)會議6次,并形成會議紀要,嚴格督促落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五是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按照省、市、區安全生產“兩個責任規定”,在年初的全區經濟工作會議上,區政府與各鄉鎮、部門、街道簽定了2013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嚴格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結合日常檢查專項督查,區安委辦嚴格督促鄉鎮、街道、部門與轄區內各單位簽訂責任書,生產經營單位與車間、班組簽訂全生產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體系。六是突出工作督查和目標責任考核,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今年以來,區安委辦相繼組織區督查辦、監察、安監等單位組成專項督查組,對全區38個鄉鎮、15個部門、4個工業園區、6個城區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進行了重點督查,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工作職責,有力
地落實了“兩個責任規定”。12月5日—12月12日,區安委辦會同監察局組成考核組,對全區38個鄉鎮、6個街道、4個工業園區、20個安委會成員單位的2013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完成情況進行了集中考核,同時對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工作一并進行了督查,有力推動了安全生產工作。
(二)全面安排部署,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治理活動。
一是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扎實有效。按照省、市安委會的安排部署,區安委會制定下發了《區2013年度“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區長為組長,安監局主要負責人和區政府辦公室負責人為副組長,包括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為成員的“打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安排自4月—12月份在全區繼續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對開展專項行動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行動重點,細化了工作步驟,督促指導各鄉鎮、相關部門、街道集中開展“打非專項行動”。要求各相關職能部門和重點行業領域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相應的打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分工協作,明確職責,具體負責重點行業和領域全面開展打非專項行動。我區嚴格按照“四個一律”和“六個一批”工作要求,始終堅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集中開展對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整治。今年以來,我區依法關閉11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160起(包括消防、道路交通、工商等行業領域),治理糾正各類違章違規行為156起。二是持續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隱患排查治理已成為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效機制。區政府辦下發了《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企業自查自報自改,行業部門專業監管、跟蹤落實,安監部門綜合監管、監督檢查、區政府掛牌督辦、追究問責”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活動深入展開。據統計,今年以來全區共組織出動人員1430人(次),排查單位、企業、場所1352戶(次),排查出各類安全隱患3435條,整改3326條,整改率96%。三是加大掛牌督辦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整改力度。今年省安委辦對我區5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區政府高度重視,由區安委會下發了《全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督辦整改工作方案》,對治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明確主體責任單位、配合責任單位以及整改措施和時限。有關責任單位隨即分別制定了整改方案,進一步細化責任,確保隱患在限定的期限內得到有效整改。目前蔡莊家具廣場、富昌家私城、榮華賓館、涼古公路與榮華大道交匯處的道路安全隱患等4處重大安全隱患均已得到整改,并經市安委辦驗收后上報銷案。市場安全隱患,軍穎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嚴格按照消防大隊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投入資金50多萬元進行了整改,現等待市安委辦驗收銷案。市安委辦掛牌督辦的富豪極速網吧、農墾賓館、金水晶酒店等三處火災隱患,嚴格落實整改責任,均已通過驗收整改完畢。四是深入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煤礦領域,我區煤礦企業按照省、市停產整頓方案屬15萬噸以下煤礦,今年以來全部處于停產整頓階段,制定的煤礦企業停產整頓、兼并重組方案已上報市上等待省上批復。在煤礦停產期間,有關部門相繼組織32人(次),上礦山企業12次,就煤礦停產期間的人員值守工作進行了專項檢查。非煤礦山領域,結合全市非煤礦山整頓方案,針對非煤礦山企業行業特點,以“治亂、治散、治差”為重點,采取“關閉、整合、提升”等措施,嚴厲打擊非煤礦山領域非法違法建設和開采活動,今年以來,共檢查非煤礦山企業110戶(次),查出一般隱患318條,整改286條。危險化學品領域,持續不間斷地開展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物處置各環節及餐飲場所和涉氨制冷企業的專項檢查,共檢查企業、單位101戶(次),查出隱患389條,整改389條。煙花爆竹領域,針對春節等節假日煙花爆竹需求量加大的實際,從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檢查組,對重點鄉鎮和城區的集貿市場進行不間斷地、拉網式大排查,今年以來共檢查商鋪、商店245家,查處安全隱患169條,立即整改169條,查收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2240鞭,禮花21筒;以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經營行為,取締非法儲存窩點2處,對3戶批發企業煙花爆竹庫房進行了查封。冶金領域,以強化冶金企業日常監管為重點,持續開展安全檢查,確保冶金企業的生產安全。民爆物品領域,以強化管理為目標,從涉爆單位的購買、運輸、儲存、使用等環節入手,加大日常監督管理,共排查涉爆單位4家、涉槍單位6家,排查隱患2處,整改2處。持續不斷地開展“緝槍治爆”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收繳炸藥132公斤、雷管769枚,杜絕了涉爆事故的發生。人員密集場所消防,扎實開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專項行動、“兩會”消防安全保衛、“平安隴原”消防安全專項行動等活動,深入推進消防安全“網格化”、“戶籍化”管理工作,重點對全區商場、市場、學校、網吧、KTV等公眾聚集場所開展安全檢查。止目前,共檢查單位659家(次),查處隱患1247條,整1185條,整改率95%,通過消防安全大檢查,切實整改了一大批火災隱患。建筑施工領域,繼續在全區深入開展預防高空墜落、塔吊倒塌、物體打擊、施工坍塌等為重點的建筑安全專項檢查,共檢查38個鄉鎮的在建工程項目243項,查處隱患558條,整改471條,有效消除了事故隱患,規范了建筑安全生產秩序。道路交通領域,以各階段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為重點,認真落實“五長”(鄉鎮長、運管站長、農機站長、派出所長、交警中隊長)聯動機制,今年以來先后開展了春運、“亮牌”行動、酒后駕駛、“大排查、大整治”貨車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等城鄉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五種車輛”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和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行動、校車專項治理等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9次,共出動警力38100人次,出動警車9600臺次,檢查車輛162.7萬臺次,查處違法行為12.78萬起。特種設備領域,始終將特種設備安全檢查作為工作的重心來抓,不間斷地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共組織人員960人次,檢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300家,檢查各類特種設備1000臺次,責令停用設備8臺,查封5臺,查處隱患80條。農機領域,積極開展“平安農機”創建示范活動,今年以來新創建4個“平安農機”示范鄉鎮、24個示范村、962個示范戶,有效推動了農機安全工作。扎實開展農機道路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點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無牌無證、超速超載、違法載人、人貨混裝的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共檢查各種農業機械41386臺,查處違章2185臺,查處事故隱患108條,整改106條,整改率98%。水利行業,結合安全治理活動,共組織各項檢查4次,持續不間斷地對南營、西營、黃羊3座水庫、7座農村集中式供水廠、3處電站和水利在建工程進行安全檢查,確保了本行業領域的生產安全。電力行業,以突出隱患排查治理為抓手,結合春、秋季安全大檢查和“迎峰度夏”安全檢查,全面排查各類事故隱患,對排查出121處在高壓輸電線路下違章建房、搭棚的安全隱患進行了整治,確保了農電線路的安全運行;校園領域,組織教育、公安、安監、工商、藥監等部門開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校車安全、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校舍安全等檢查活動,共排查隱患386條,整改339條,整改率95%。旅游行業,結合春季安全檢查和“五一”、“十一”節前檢查,組織安全檢查4次,對區內旅游景點、賓館、飯店、招待所進行了全面排查,確保了經營場所的安全運轉。其他文體、衛生、工商、國土、宗教、供銷社等相關行業領域,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各自安全監管職責,及時在各自行業領域開展了隱患排查和聯合執法檢查活動,確保了各行業領域的安全穩定。五是全面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報自改系統,組織包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業企業管理人員參加的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報自改系統培訓班1期,目前全區已有43戶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建立了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報自改系統,其中,非煤礦山25戶、危險化學品戶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4戶、工業企業14戶,高危行業安全檢查覆蓋面已達100%。六是認真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今年以來,全區新、改、擴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已通過預評價驗收6戶,3戶企業正在進行安評工作,5戶企業仍在作前期準備工作。年初,下發了《全區職業健康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在重點企業深入開展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在加強重點企業職業危害防治日常監管工作的基礎上,嚴格職業病防治申報建檔工作,目前全區已累計申報57戶,2013年新增網上申報13戶,其中,中大鋁型材、寧海商貿公司等2家職業危害重點企業已通過預評價,等待市上驗收。七是認真做好煤礦整頓關閉工作。自2012年9月份以來,我區煤礦企業按照省、市停產整頓方案已全部處于停產整頓階段,并制定了停產關閉、資源整合實施方案,已上報市上等待批復。
(三)大力夯實基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
一是不斷加大對安全監管的資金支持。目前區財政已撥付全區安全生產專項資金203萬元,有效保障了全區安全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經區委編辦核準,設置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大隊,落實編制4人,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得到進一步加強。三是全區38個鄉鎮、6個街道均已設立安監站,配備了兼職人員94人;四是繼續推進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下發了《2013年全區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的安排意見》,組織人員深入工業企業,指導、幫助各類企業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活動。今年以來,共有49戶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了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目前已有26戶工業企業經過初步審查,已上報市局等待驗收,10戶企業相關資料作進一步的完善。3戶煙花爆竹經營單位、4戶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通過市上驗收,4戶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已上報市局等待驗收。五是加強應急建設,全面提升應急救援能力。根據國家、省、市有關工作要求,結合全區實際,及時修訂了《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區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全區各行業結合各自實際,全面開展各類應急演練活動,檢驗預案的可操作性和實際效果。在三月份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區安監局、教育局、公安局消防大隊聯合在六中、會館小學、共和街小學等多所中小學開展了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和滅火演練活動,受教育人數達1.5萬多人次;結合全區“安全生產月”應急演練周活動,大力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6月26日,區政府組織安委辦、消防大隊在惠豐超市舉行了一期火災事故應急演練活動,有效提高了火災事故應急防范能力。質監、電力、皇臺酒業公司等部門和企業也結合各自行業特點,分別組織了多起應急演練活動。通過有計劃、有步驟的開展一系列應急演練活動,進一步檢驗了全區各類事故應急救援能力。六是不斷強化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今年以來,相繼組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業企業等行業領域的企業負責人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班6期,水務、教育系統安管人員培訓班2期,共1062人參加了培訓學習,從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
(四)嚴格行政執法,全面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檢查活動。
一是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年初,根據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實際,下發了《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計劃》,并依此為依據,簽訂了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責任書,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二是全面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結合省、市、區階段性工作安排和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扎實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其中,6月份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開展以來,全區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和相關職能部門結合各自監管職責,組織檢查組或督查組,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采取“企業自查、行業檢查、綜合督查”相結合的方式,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期間,全區共抽調人員360人(次),組織檢查組(督查組)87個,共檢查各類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1860戶(次),查處安全隱患3686條,已整改3601條,限期整改85條,目前,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工作仍在有序進行之中。
(五)加強信息報送,嚴肅查處安全生產事故。
一是及時、準確上報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報表和事故統計月報表,未發生漏報、遲報現象。二是對今年以來工礦企業發生的1起生產安全事故和群眾舉報、上訪4起工傷事故案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照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現均已結案,切實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社會安全穩定。
三、存在問題及2014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來,在全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各項工作穩步推進。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企業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部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沒有真正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企業安全管理不嚴,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設施老舊,企業內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走過場。二是安全監管責任不到位。有的街道、園區和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不夠,存在“出了事就重視,沒出事就忽視”的現象,沒有真正落實單位主要領導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的人的責任。三是安全生產標準化推進難度大。由于這項工作沒有列為國家法律強制性要求,企業認為開展標準化達標投入資金較多,中介機構評審又收取一定的費用,也沒有針對企業的獎勵和激勵政策,企業認同度不高,推進難度非常大。此外,安全監管部門也缺乏有力的抓手,對不達標和工作不積極的企業,沒有強有力的制約手段。四是安全監管機構建設還需要加強。隨著國家對職業衛生工作的不斷強化,職業衛生監管的任務也日趨繁重,需要盡快設立職業健康監管科,并配備人員。這些問題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認真解決。
2014年工作打算
指導思想:2014年,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將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為指導,以學習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為主線,圍繞全區中心工作,緊盯“一個目標”,強化“十項舉措”,努力遏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促進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再上新臺階,為2014年全區社會經濟轉型跨越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一個目標:堅決杜絕3人以上較大事故的事故發生,全年事故起數、傷亡人數“雙下降”,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市上下達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指標完成率100%,重大隱患整改完成率100%,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持證率達到100%。
十項舉措:
1.全力做好各個階段的安全監管。在認真總結2013年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中取得的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未雨綢繆,提前謀劃,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和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及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行業、全領域治理安全隱患,提前做好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準備,科學制定預案,并認真開展演練。
2.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宣傳力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理念。加大安全生產培訓力度,堅持“效果第一,切實有效”的方針。重點加強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增強企業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理念。督促企業進一步推進和落實廠級、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機制的形成,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投入,充分利用網絡和媒體力量,擴大宣傳覆蓋面。通過“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應急實戰演練、安全宣傳和知識競賽等活動,全面提高全社會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努力形成“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
3.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在2013年全面開展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基礎上,創新工作舉措,把標準化建設與日常監管、隱患專項整治、打非治違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進一步擴大企業標準化建設的面和點;根據市上統一部署,全面啟動規模以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努力促進企業本質安全度的不斷提升。
4.繼續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重點圍繞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特種設備、農業機械等行業領域開展聯合整治。特別針對特殊工種無證上崗、違章操作,危化品、煙花爆竹無證經營和非法經營等嚴重非法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促進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5.推進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應用。結合我區安全生產監管實際,逐步優化系統運行流程,擴大系統企業覆蓋面,力爭全面覆蓋全區生產經營單位。加大對上報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的檢查力度,定期組織督查督導,確保事故隱患整改到位。
6.加大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力度。認真執行年度安全生產執法計劃,加大檢查力度,嚴格執法,嚴厲打擊瞞報、遲報、漏報安全事故違法行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深入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嚴格依法處罰。同時加大對行業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追究力度,強化警示作用,嚴防同類事故發生。
7.認真抓好職業衛生監管。督促指導企業制定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定期進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開展職業健康監護,建立健全健康監護檔案,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開展職業健康專項檢查,對達不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的要責令限期改正,對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產整頓或者提請區政府予以關閉。
8.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突出抓好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繼續加大對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的專項檢查工作力度,集中力量監控重大危險源企業。加強日常檢查、專項整治和重點抽查機制;加強同農機、水務、電力、質監、教育、衛生、文體、旅游等行業和領域的協調配合,加大政府層面的安全督查力度,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確保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標準
(試行)
1.總則
1.1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地區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中的地、縣(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包括列入重點單位的個體工商戶。,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
文物保護單位不適用本標準。
1.2使用方法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至少每季度按照本標準檢查一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填寫《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見附錄A),在下一季度的前十天上報消防支隊或消防大隊。
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單位應當每月按照本標準檢查一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填寫《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在下月的前十天上報消防支隊或消防大隊。
1.3法律責任
各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等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技術標準,對檢查工作和《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各單位不按規定報送《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或經公安消防機構檢查發現不執行本標準的,公安消防機構應按照《****省消防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1.4實施與解釋
本標準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標準試行期一年。
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地區公安消防支隊解釋。
2.消防安全責任
2.1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2.1.1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在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2.1.2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2.1.3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部門、車間、班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2.1.4確定部門、班組、崗位消防負責人。
2.1.5每年根據工作實際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存檔備查。
2.1.6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2.1.7落實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經費。
2.1.8根據消防法規建立專職消防隊。(見附錄B)
2.1.9掌握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
2.1.10火災隱患及時整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解決。
2.1.11職工超過40人以上的單位應當建立義務消防隊。
2.2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2.2.1單位應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在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2.2.2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3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2.2.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2.2.5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2.6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2.2.7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2.2.8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2.9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10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2.2.11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上述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2.3涉外責任
2.3.1實施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2.3.2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2.3.3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通道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
2.3.4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通道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一管理,有關合同和文件應存檔備查。
2.4重大活動責任
2.4.1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群眾性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2.5建筑施工責任
2.5.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2.5.2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責任單位認真履行職責。
2.6專職消防隊職責
2.6.1配備足夠的隊員。
2.6.2執勤人員值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
2.6.3營房設施符合要求。
2.6.4配備足夠的消防裝備和器材,保持裝備器材完好。
2.6.5制訂滅火作戰預案,開展滅火作戰演練。
2.6.6進行滅火戰術、技術訓練。
2.6.7服從公安消防機構調度。
2.7義務消防隊職責
2.7.1配發必要的安全保護用品和個人滅火裝備。
2.7.2定期學習消防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
2.7.3隊員熟悉常用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7.4隊員熟悉基本的救人、物資疏散方法。
2.7.5制定滅火計劃并組織實施演練。
3消防安全管理
3.1基本要求
3.1.1凡符合《****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單位應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登記。
3.1.2各單位內部應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3.1.3單位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
3.1.4結合單位實際,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以單位正式文件形式公布施行,并存檔備查。內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消防設施操作規程及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3.1.5員工熟悉并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會報火警,會自救逃生,會使用消防器材。
3.1.6舉辦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應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舉辦。
3.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
3.2.1建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臺帳,明確責任人和控制措施。
3.2.2庫房電氣設備符合防爆要求,燈具下不得堆放物品。
3.2.3庫房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或帶入火源。
3.2.4庫房設置了相應當的防爆、防靜電及泄壓設施,并能完好使用。
3.2.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地點符合要求,庫房通風良好,無被陽光直射。
3.2.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存放,物品標識明顯,放置規范。
3.2.7進入庫房的車輛安裝防火罩,庫房及庫區不得停放、維修車輛。
3.2.8進入庫房的電瓶車、鏟車應防爆。
3.2.9裝卸操作人員應穿著防靜電的工作服、衣帽,使用無火花工具。
3.2.10庫房內不得進行實驗、分裝、打包操作。
3.2.11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輛應配備滅火器,懸掛危險物品標志,安裝靜電接地和阻火設備。
3.2.12生產崗位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超過了一天的使用量。
3.2.13各類容器無損壞、滴漏現象。
3.2.14高層建筑或者地下建筑內不得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3倉庫管理
3.3.1倉庫新職工應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內部考試合格上崗。
3.3.2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
3.3.3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
3.3.4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間距,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3.3.5庫存物品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3.6甲、乙類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3.3.7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存放在安全地點。
3.3.8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
3.3.9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米。
3.3.10庫房內需設辦公室時,具體實施應當征得公安消防機構的同意。
3.3.11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均安裝防火罩。
3.3.12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3.3.13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經單位消防安全歸口部門批準。
3.3.14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維修時,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單位消防安全歸口部門批準后進行。
3.3.15在丙類固體物品庫房不得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低溫燈具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
3.3.16倉庫內不準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
3.3.17照明燈具下放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3.3.18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冰箱、電視等電器。
3.3.19配電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3.3.20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
3.3.21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3.3.22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內部辦理動火證,按動火制度嚴格管理。
3.3.23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
3.3.24庫區以及周圍50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3.3.25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
3.3.26庫區的消防車通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3.4集體宿舍管理
3.4.1在車間、倉庫、公共娛樂、易燃易爆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嚴禁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3.4.2集體宿舍應按消防法律法規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完好有效,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
3.4.3不得私自拉接臨時線路,臨時用電應由專門電工敷設,用完后立即撤除。
3.4.4嚴禁使用碘鎢燈、電爐等大功率高溫照明燈具和電熱設備。
3.4.5不應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或用明火做飯。
3.4.6宿舍及疏散通道內嚴禁堆放易燃可燃物。
3.4.7嚴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3.4.8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或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3.4.9夜總會、歌舞廳、桑拿浴室等公共娛樂場所,除值班人員外,顧客、員工嚴禁留宿。
3.5重點部位管理
3.5.1根據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合理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3.5.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標志。
3.5.3確定重點部位的防火措施,有無違章現象。
3.5.4消防控制室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3.5.5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清楚、完整。
3.5.6值班人員熟悉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事故處置正確。
3.6火種管理
3.6.1禁煙區內嚴禁吸煙。
3.6.2吸煙點標志明顯,吸煙點無隨意亂丟煙蒂的現象。
3.6.3動火現場人員應遵守“無內部動火審批手續不動火,無作業預案不動火,無防火措施不動火,作業預案和防火措施不熟悉不動火,現場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無現場監護人不動火”的規定。
3.7用電管理
3.7.1臨時用電有歸口管理部門,用完及時拆除。
3.7.2無亂拉亂接電線,隨意增設電器的現象。
3.7.3電氣線路敷設符合要求。
3.7.4熔斷器的選用正確,嚴禁使用銅絲、鐵絲、鋁絲等替代保險絲。
3.7.5燈具或者鎮流器無直接安裝在可燃、易燃材料上的現象,燈具距可燃、易燃物保持足夠的距離。
3.7.6長距離敷設的電纜應有分隔措施。
3.8公眾聚集場所管理
3.8.1公安消防機構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等法律文書應存檔備查。
3.8.2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月組織檢查不少于1次。
3.8.3裝修裝飾材料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規定。
3.8.4在賓館客房內禁止使用電烙鐵等電熱設備。
3.8.5餐廳內擺放餐桌不應影響疏散。
3.8.6不得使用液體酒精做酒精爐燃料。
3.8.7餐廳不得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3.8.8煤氣、天然氣管道不得穿過客房和其他公共區域。
3.8.9廚房內煙道及時清洗。
3.8.10床頭柜內音響設備、燈光等進行防火隔熱處理。
3.8.11廚房內采用防潮燈具。
3.8.12熒光燈、碘鎢燈不得靠近可燃物或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構件上。
3.8.13公共娛樂場所上、下層、貼鄰位置不應布置燃油、燃氣的鍋爐房和油浸電力變壓器室。
3.8.14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8.15營業時不超過額定人數。
3.8.16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設聲像警報裝置。
3.8.17商場營業廳不得設小型中轉庫、電器及鐘表等維修部。
3.8.18商場內柜臺擺放不應影響疏散。
3.8.19商場中有禁煙標志。
3.8.20露天集貿市場保證消防車通道暢通。
3.8.21露天集貿市場在高壓線下兩側5米以內禁止擺設攤點。
3.8.22室內集貿市場不得設置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3.8.23集貿市場半敞開式建筑頂棚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3.8.24集貿市場與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倉庫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場距離不得小于50米。
3.8.25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等應在明顯處設置疏散圖示。
3.8.26人員密集場所的員工火災發生時應當會組織人員疏散。
4消防設施管理
4.1建筑管理
4.1.1建筑工程施工或投入使用前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驗收同意。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用途變更、建筑內部裝修以及安裝自動消防設施的建設項目。`
4.1.2已經審核、驗收合格的建筑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4.1.3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
4.1.4無破壞防火分隔的現象,防火分隔墻上的孔洞應采用相應當耐火等級的不燃材料封堵嚴密。
4.2滅火器管理
4.2.1滅火器管理定人、定點、定措施,對滅火器進行定期檢查,并有記錄。
4.2.2滅火器放在方便取用的地點。
4.2.3滅火器配置不應超過其最大保護距離。一般最大保護距離為15米。
4.2.4滅火器配置與場所性質相符。
4.2.5每個滅火器設置點的滅火器的配置數量不應少2具。
4.2.6同一場所選用操作方法相同的滅火器。
4.2.7滅火器設置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4.2.8滅火器設置穩固。
4.2.9滅火器設置有指示標志。
4.2.10滅火器的銘牌朝外。
4.2.11設置在室外潮濕或強腐蝕性地點的滅火器有保護措施。
4.2.12滅火器不得過期失效。
4.3消防疏散設施
4.3.1裝修、改造不得影響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4.3.2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出口前不應設置門檻和在1.4米范圍內設置踏步。
4.3.3公共娛樂場所太平門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或側拉門。
4.3.4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堆放雜物,設置柵欄,樓梯間不得圈占或堵塞,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4.3.5公共娛樂場所、商場、集貿市場、學校、幼兒園、療養院、老人院、醫院住院部等場所的房間外窗上嚴禁安裝金屬護欄。
4.3.6疏散門向疏散方向開啟。
4.3.7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內不得設置門簾、門檻、門垛、管道等突出物影響疏散。
4.3.8不得遮擋、覆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4.3.9常閉式防火門應保持關閉狀態,并張貼“常閉防火門應隨時關閉”的警示用語。
4.3.10防煙樓梯間、前室的門應是乙級防火門。
4.3.11疏散通道吊頂、墻面、地面嚴禁使用可燃材料裝修。
4.3.12消防控制室、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安裝應急燈、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4.3.13樓梯間不得設置燒水間、儲藏間等突出物。
4.3.14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不得穿越樓梯間。
4.3.15安全出口標志、應急燈、燈光疏散指示標志設置位置、數量、時間、照度等符合要求。(見附錄C)
4.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
4.4.1按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4.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值班人員應經消防培訓合格上崗,熟悉系統工作原理及操作規程。
4.4.3消防控制室24小時值班,每班2人以上。
4.4.4嚴禁擅自移動、拆除火災自動報警探頭。
4.4.5每年清洗火災探測器。
4.4.6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5水滅火系統
4.5.1按照要求設置室內外消火栓滅火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5.2室內外消火栓不得生銹、漏水、接口無墊圈。
4.5.4室外消火栓附近不得有影響使用的障礙物。
4.5.4不得擅自埋壓、圈占室外消火栓。
4.5.5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確保水量、水壓。
4.5.6室內消火栓箱水槍、水帶、消防卷盤齊全好用。
4.5.7室內消火栓報警按鈕、指示燈及報警控制線路無故障。
4.5.8室內消火栓箱玻璃門完整、箱內無雜物。
4.5.9消防水泵在5分鐘內能啟動。
4.5.10嚴禁圈占和遮擋室內消火栓。
4.5.11裝修應避免造成噴淋頭缺少或被遮擋,不得擅自改變自動噴水系統噴淋頭位置。
4.5.1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噴頭、報警控制閥、閘閥報警控制器、附件、管網接頭不得損壞、銹蝕、滲漏。
4.5.13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6泡沫滅火系統管理
4.6.1按規定設置泡沫滅火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6.2系統應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
4.6.3泡沫滅火系統的操作規程張貼在消防泵房設備附近。
4.6.4手動滅火系統在發生火災時專人操作。
4.6.5滅火后,對整個系統進行沖洗、檢查,并及時恢復到準工作狀態。
4.6.6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7氣體滅火系統
4.7.1按規定設置氣體滅火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7.2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8防排煙系統
4.8.1加壓送風機、排煙風機的銘牌標志清晰,能正常運轉,風量、風壓符合規范要求。
4.8.2加壓送風機、排煙風機采用消防電源。
4.8.3排煙口、送風口的銘牌清晰。
4.8.4排煙管道和送風管道的支架作防腐處理。
4.8.5防火閥、排煙防火閥應能聯動或手動關閉并能向控制中心反饋信號。
4.8.6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9其他消防設施
4.9.1消防電梯應設在不同的防火分區內。
4.9.2防火墻上不應開設門、窗、孔洞,如必須開設時,應為能夠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
4.9.3設置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并應在關閉后能從任何一側手動開啟。
4.9.4裝修、改造時不應擅自將原設計中的防火門、防火窗等改造為普通門、窗。
4.9.5雙扇或多扇防火門應設置順序關門器。
4.9.6疏散通道、防煙前室、樓梯間等處的常開防火門,發生火災時應能自行關閉并能向控制室反饋動作信號。
4.9.7防火門上的膨脹密封條、防火玻璃(不帶有防火玻璃的防火門除外)、閉門器、順序關門器及門體應完好。
4.9.8防火卷簾應有手動、自動和機械控制功能并保證有效。
4.9.9防火卷簾下方不得堆放物品。
4.10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
4.10.1本章4.4節—4.8節規定的建筑消防設施保養、檢查周期和范圍由附錄D規定。
4.10.2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保持建筑消防設施完整好用,建筑消防設施出現故障時,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建筑消防設施因改造或檢修必須停用時,應當報告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經公安消防機構批準后方可采取相應的措施。
4.10.3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或建筑消防設施生產廠家檢查、維護本單位的建筑消防設施。
4.10.4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定期組織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開展消防業務培訓和滅火演練。
4.10.5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專項檔案,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4.10.5.1建筑消防設施設計、安裝及竣工驗收資料;
4.10.5.2公安消防機構檢查、審核、驗收等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
4.10.5.3建筑消防設施名目表及各類設施的相關資料;
4.10.5.4建筑消防設施操作管理人員名冊及相應的工作職責;
4.10.5.5建筑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4.10.5.6建筑消防設施的運行、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及檢測報告資料;
4.10.5.7其他有關資料。
5電氣設施檢查
5.1低壓配電裝置
5.1.1各設備(含母線)的各部位連接點無銹蝕、燒傷和熔接等現象。
5.1.2各設備的套管和絕緣子外部無破損、裂紋和放電現象。
5.1.3低壓電氣設備的滅弧罩完好。
5.1.4隔離用的擋板無破損和放電痕跡。
5.1.5電纜終端頭無放電現象。
5.1.6母線的連接點、分支接點和接線端子的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一)
5.1.7刀開關觸頭、熔斷器觸頭和電纜終端頭的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二)
5.1.8柜內無火花放電聲音。
5.1.9中性線、保護地線和分支回路的相線電流無異常。
5.2照明裝置
5.2.1配有鎮流器的照明燈具,鎮流器的溫度和溫升符合銘牌標注值。如無標注值,其最高允許溫度不應當大于95℃(內有襯紙)和85℃(內無襯紙)。
5.2.2照明燈具及其附件無異常溫度。(見附錄E表二)
5.2.4燈具及其附件無放電現象。
5.2.4霓虹燈專用變壓器外殼最大允許溫升不應當大于50℃。
5.3室內低壓配電線路
5.3.1低壓電器接線端子的最高允許溫度和溫升是否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二)
5.3.2低壓斷路器,低壓隔離開關、刀開關、熔斷器組合電器,防火用漏電保護器等的接線端子的最高允許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二)
5.3.3電力電纜的表面允許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三)
6防火檢查與火災隱患整改
6.1防火檢查
6.1.1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每日防火巡查,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6.1.2巡查人員和主管人員在巡查記錄上簽字。
6.1.3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防火巡查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
6.1.4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開展夜間防火巡查。
6.1.5檢查要有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查看記錄
6.1.6落實節假日檢查制度和階段性檢查制度,并有記錄。
6.2火災隱患整改
6.2.1消防管理人員應履行職責及時發現消除隱患。
6.2.2當場改正范圍內的隱患應立即改正。
6.2.3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6.2.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7.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7.1定期對每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7.2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7.3單位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內容、考核、總結等存檔,填寫教育培訓登記表,存檔備查。
7.4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活動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學校、幼兒園通過寓教于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7.5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操作管理等特種崗位人員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8.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8.1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
1、組織機構,設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8.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的成員熟悉預案內容,責任和分工明確。
8.3滅火物資、裝備和器材齊全。
8.4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8.5消防演練時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9消防檔案管理
各單位必須建立的消防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9.1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檔案
9.1.1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檔案。
9.1.2有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和單位總平面圖等檔案。
9.1.3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齊全。
9.1.4有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檔案。
9.1.5設立消防設施器材臺帳,明確數量、類型、位置、管理責任人等。
9.1.6有專職(義務)消防隊檔案。
9.1.7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檔案。
9.1.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9.1.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檔案。
9.2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檔案
9.2.1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9.2.2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9.2.3有關燃油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9.2.4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
9.2.5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9.2.6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9.2.7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9.2.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臺帳及檢查記錄。
9.2.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9.2.10歷次火災情況記錄。
9.2.11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9.3檔案管理與保管
9.3.1各單位要確定消防檔案保管人員,檔案保管處應清潔、干燥、遠離火電源等不安全地點。
9.3.2對流動保管的巡查記錄等檔案,交接班時要有交接手續,不得丟頁。
9.3.3對往年的檔案不得丟棄、毀損,要保存10年以上。對重要的技術資料、圖紙、審核手續、法律文書等要永久保存。
附錄A:單位消防安全自查意見報告書
地區消防支隊:
我單位按照《****省****地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標準》于年月日至月日,對本單位消防安全進行了全面、仔細地檢查,我單位認為消防安全符合(不符合)要求。
我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還存在如下問題(隱患):
現我單位已開始整改消除火災隱患,保證在年月日前將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期間,我單位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證消防安全。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單位消防安全檢查人:
(公章)
年月日
本報告書一式兩份。單位自行存檔一份,一份交當地消防機構備查。
附錄B建立專職消防隊的規定
根據《****省消防條例》的規定,下列單位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
(一)大中型發電廠、民用機場;
(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大中型企業;
(三)儲備重要物資的大中型倉庫、基地;
(四)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十公里以外的列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
(五)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十公里以外的開發區、工業園區和其他大中型企業。
根據2004年4月28日公安部、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第二十一項的規定:
發展公安、專職、志愿等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凡未設立現役公安消防隊的縣(市、旗),要建立地方專職消防隊;東部地區的鄉鎮和有條件的中西部地區鄉鎮要建立多種形式的專兼職消防隊,使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成為我國鄉鎮和農村撲救火災的重要力量。
附錄C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要求
以下內容摘錄自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2001修訂版)適用于:
一、九層及九層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
二、單層、多層和高層工業建筑;
三、地下民用建筑。
第10.2.6條公共建筑和乙、丙類高層廠房的下列部位,應設火災事故照明:
一、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
二、消防控制室、自動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
三、觀眾廳,每層面積超過1500m2的展覽廳、營業廳,建筑面積超過200m2的演播室,人員密集且建筑面積超過300m2的地下室;
四、按規定應設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建筑的疏散走道。
第10.2.7條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的照明支線,應接在消防配電線路上。
第10.2.8條醫院的病房樓、影劇院、體育館、多功能禮堂等,其疏散走道和疏散門,均宜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和地下商店內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墻上應設置發光疏散指示標志。
第10.2.9條事故照明燈宜設在墻面或頂棚上。
疏散指示標志宜放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于20m。
事故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他非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以下內容摘錄自《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設計規范》GB50045-95(2001修訂版)適用于:
1.0.3本規范適用于下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高層建筑及其裙房:
1.0.3.1十層及十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
1.0.3.2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
9.2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9.2.1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應急照明:
9.2.1.1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難層(間)。
9.2.1.2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9.2.1.3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和商業營業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
9.2.1.4公共建筑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內走道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9.2.2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9.2.3除二類居住建筑外,高層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標志應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9.2.4疏散應急照明燈設在墻面上或頂棚上。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00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疏散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20m。
9.2.5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9.2.6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且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30min。
附錄D建筑消防設施日常檢查維修保養規則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自檢功能、消音復位功能、故障報警功能、火災優先功能、報警記憶功能和主備電源自動轉換功能。
2、每周檢查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環境以及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控制器、層顯(或區域控制器)、手動報警按鈕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3、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采用檢測設備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工作情況,檢測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2)試驗手動報警按鈕報警功能,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3)對主機備用電源進行充放電試驗。
(4)自動或手動試驗相關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控制和顯示功能。
(5)檢查所有手動、自動轉換開關。
(6)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線路是否安全無損。
(7)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廠家生產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檢查。
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消防泵房工作環境及消防泵、穩壓設備、電源控制柜、濕式報警閥、管網閥門、噴頭、水泵接合器、儲水設施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內燃機驅動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檢查下列功能:
(1)啟動消防泵,當消防水泵為自動控制啟動時,應模擬自動控制的條件進行啟動。設備用泵時,應同時試驗主、備泵的切換功能。
(2)利用報警閥上的放水閥試驗系統的供水情況,報警閥瓣開啟,延時器底部有水排出,并延時5-90s內報警裝置開始連續報警,壓力開關接通電路報警,消防控制中心有顯示,并應啟動消防水泵。
(3)利用末端放水裝置放水,驗證水流指示器和壓力開關的報警功能、自動啟泵功能和信號顯示,抽查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0%。
三、消火栓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消防泵房工作環境及消防泵、穩壓設備、電源控制柜、管網、閥門、水泵接合器、室內外消火栓、儲水設施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內燃機驅動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檢查下列功能:
(1)啟動消防泵、當消防泵為自動控制啟動時,應模擬自動控制條件進行啟動。設備用泵時,應同時試驗主、備泵的切換功能。
(2)試驗遠距離啟泵按鈕啟動消防泵,抽檢數量不得少于總數的20%。
(3)屋頂消火栓出水,檢查管網壓力和水質。
3、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打開室內外消火栓,檢查供水情況。
(2)試驗消防水泵在模擬火警后5min內正常供水。
(3)為消火栓手輪絲桿處以及消防水喉卷盤等所有轉動的部位加注油。
四、氣體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貯瓶間及防護區的工作環境以及貯氣瓶、選擇閥、液體單向閥、高壓軟管、集流管、閥驅動裝置、管網、噴嘴、緊急啟動按鈕、聲光警報裝置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對滅火器劑貯存容器進行稱重檢查,滅火劑凈重不得小于設計量的95%。
(2)對每個防護區進行一次模擬自動啟動試驗,如有問題,則應對相關防護區進行一次短促噴射試驗(釋放設計噴射量的10%)。
五、泡沫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消防泵房泡沫液裝置間工作環境及消防泵、電源控制柜、管網、閥門、水泵接合器、儲水設施、泡沫混合器、泡沫發生器、泡沫栓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內燃機驅動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啟動消防泵,設備用泵時,應同時試驗主、備泵的切換工能。
3、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檢查泡沫液質量。
(2)并對地上管道及地下管道進行壓力試驗。
(3)對報警和自動設備、自動和手動裝置進行性能試驗。
(4)檢查泡沫液儲存容器是否損壞,液位高低是否符合要求。
4、石油化工貯罐定期檢測維修時,同時檢測維修泡沫發生器。
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周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場所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月試驗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燈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0%。
七、防火分隔系統
1、每周檢查防火門、防火卷簾門周圍有無影響門正常啟閉的障礙物、門能否處于正常啟、閉狀態,門的附件是否齊全完好。
2、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自動方式啟動防火門、防火卷簾門。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2)用手動按鈕啟動防火卷簾門。抽檢數不少于總數的30%。
八、防、排煙系統
1、每周檢查送風、排煙機房工作環境以及送風機、排煙機、電源控制柜、送風口、排煙口、防火閥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自動方式打開排煙口、啟動送風機、排煙機。抽檢樓層數量不少于總數50%。
(2)試驗自動方式關閉空調系統、電動防火閥。
(3)試驗手動方式關閉防火閥,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0%。
九、消防通訊事故廣播
1、每周檢查電話插孔、重要場所的對講電話、播音設備、揚聲器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電話插孔和對講電話的通話質量,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2)試驗選層廣播。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3)試驗從背景音樂狀態下強切至事故應急廣播狀態的功能。
十、移動滅火器材
1、每周檢查滅火器種類、數量、設置位置、標志等是否符合要求。
2、每季度檢查滅火器壓力、重量、有效期等。
十一、其它設施
1、每周檢查消防電梯迫降按鈕、集水坑排水設備、緩降器、氧氣或空氣呼吸器、自救逃生設備、消防電源及切換設備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自備發電設施能否正常發電。
2、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消防電梯的緊急迫降功能。
(2)試驗消防電源的末端切換功能。
(3)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
附錄E電氣設備檢查數據表
表一交流低壓母線裝置各部位的允許溫升值
部位材料周圍空氣溫度40℃的允許溫升(℃)
母線上的插接式觸點銅母線60
鍍錫鋁母線55
母線相互連接處銅-銅50
銅搪錫-銅搪錫60
銅鍍銀-銅鍍銀80
鋁搪錫-鋁搪錫55
鋁搪錫-銅搪錫55
表二低壓電器與外部連接的接線端子的允許溫升值(以下為電流滿負荷情況下的值)
接線端子的材料周圍空氣溫度為40℃的允許溫升(℃)
裸銅6060
裸黃銅65
銅(或者黃銅)鍍錫65
銅(或者黃銅)鍍銀或者鍍鎳70
表三電力電纜最高允許溫度和表面允許溫升值
電纜類型纜芯長期允許溫度(℃)表面允許溫升(℃)
帶鎧裝不帶鎧裝
節油性浸漬絕緣電纜(10Kv及以下)6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