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醫院消防工作計劃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醫院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場所設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與演練、火災事故處理、消防檔案、消防安全經費投入、檢查考評、獎勵與懲處等。
本標準適用于醫院的消防工作。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的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12140 醫用高壓氧倉
GB5001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45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67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
GB5008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B5011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50140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50222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GB50354 建筑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和驗收規范
GA587 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JGJ49 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試行)
3 術語和定義
下述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醫院
指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1994年2月26日國務院令第149號)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各類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3.2 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指公安消防機構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組織的專業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4消防組織機構和人員
4.1 醫院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4.2 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4.3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5 消防安全職責
5.1 一般規定
5.1.1 醫院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簡稱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5.1.2 醫院應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權限,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5.1.3 醫院應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醫院目標管理之中,經常檢查,定期考評并自覺接受各級醫療行政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5.1.4 住院病床數大于50張的醫院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建立與當地公安消防機構聯系制度,按時參加公安消防機構組織的消防工作例會,按時報送《重點單位消防工作月報表》,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5.1.5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5.1.6 醫院在與租賃、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經營)單位或個人訂立的合同中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租賃、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經營)方應當遵守醫院各類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5.2 消防安全責任人
醫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醫院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醫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a)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為本醫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b)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醫療、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消防工作業務經費預算方案;
c)確定本單位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d)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e)每季度至少參加一次防火檢查,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負責籌措整改資金;
f)批準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組織制定符合本醫院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5.3 消防安全管理人
5.3.1 醫院應當根據需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a)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工作業務經費預算方案,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c)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建立和管理義務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技能培訓和應急疏散演練;
f)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專題報告一次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醫院,其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由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
5.4 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醫院應在消防安全工作歸口管理部門中設立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了解消防法規,熟悉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b)提請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提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議;
c)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工作,及時發現火災隱患,按規定程序落實整改措施,做好相關記錄;
d)熟悉本醫院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醫院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工作;
e)編制醫院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指導有關部門制定本部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實施演練;
f)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工作,普及防火、滅火、逃生的基本常識和技能;
g)記錄消防安全工作開展情況,按時報送《重點單位消防工作月報表》,完善消防檔案;
h)完成醫院明確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5.5 部門、病區消防安全責任人
職能科室、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負責人及病區護士長是所在科室、病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部門、病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a)熟悉并掌握本責任區消防安全情況,貫徹執行醫院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全面落實本責任區消防安全責任;
b)開展員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督導員工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用電、用火、用氣規定;
c)加強用電、用熱、用氣設備、設施及壓力容器、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及時制止特殊工種崗位無證人員上崗操作;
d)落實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確保本責任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滅火器材、消防設施及疏散指示標志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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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范文參考一
首先,要求每班的兩個老師和保育員在思想上必須樹立“安全第一”意識,做到工作到位,時刻注意孩子活動情況,視線始終不離開幼兒,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教育和培養幼兒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讓幼兒了解安全保健知識,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要求幼兒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學會洗手,洗臉,不隨地吐痰,講究個人衛生,預防流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有一定的獨立生活能力,教育幼兒關心他人,幫助他人。在日常生活中教幼兒遵循一定的行為規范。遵守社會公德,愛護公物,做一個健康、快樂的幼兒。
(二). 教育和培養幼兒的交通安全意識。
1.教育幼兒認識交通安全標志,,乘車時不要把手和頭伸出窗外,坐時要坐穩,坐好,不坐“三無”車輛。
2.教育幼兒不要在公路亂跑、打鬧。不要在鐵路和公路旁玩耍。不要隨便坐別人的車輛,不跟陌生的人走。
(三).教育和培養幼兒防火、防電、防地震等安全意識。
1.防火安全。教育幼兒不玩火,不燃放煙花爆竹,學會打火警電話(119)。掌握火災發生時正確的自救方法。
2.用電安全,教育幼兒不要亂動電器設備,不到變壓器下玩。不在電線上涼衣服,如果電器冒煙不要亂動,趕快請大人來切斷電源。打雷時不在電線下和大樹下玩。
3.防地震安全。教育幼兒學會看地震前的預兆,發生地震時,不要慌,不要急,找最安全的地方躲藏。
(四).其它安全教育方面。
1、教育幼兒上下樓梯時,要輕輕走路,不要大聲喧嘩,不要追逐打鬧。防止幼兒從樓梯上摔傷,踏傷。此外,教育幼兒不私自開保溫桶,不要亂動暖氣,不私自進入伙房操作間,鍋爐等不安全的地方。以免燙傷。教育幼兒玩大型玩具時要排隊,有制序,不擁擠,一個挨一個玩。
2、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使幼兒形成較強的自我防護意識。首先,讓幼兒做到課間不追趕、不爬高、不作危險動作、不玩危險物品,不亂吃東西,不將異物塞入耳、鼻、口內。其次,教育有團結友愛,不打人,互相幫助,遇到不安全的情況及時向老師匯報。
3、離園接送時,兩位工作人員都必須在場,保育員一定要把孩子親手交給家長,一個老師管好其他小朋友。與家長交流時,一個老師必須在看小朋友,不能兩個工作人員同時與家長交流。如有陌生人來接,要問清是幼兒的什么人?防止陌生人接走幼兒。
4、幼兒離園后,教師要再次檢查活動室、寢室、盥洗室,要拔掉電器插頭,關掉電源,關閉鎖好門窗后才能離開。
5、向家長宣傳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幼兒園的安全教育活動,請家長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家居生活安全與家居活動環境安全(如:燒傷、燙傷、觸電、中毒、摔傷等預防教育工作),積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負責正確實施家庭中的安全教育。
6、讓家長配合班級安全教育活動的開展,告訴幼兒一些安全知識以及一些防范措施。如熟記自家住址、電話號碼、父母姓名等,訓練引導幼兒識別方向,告誡幼兒不要輕信陌生人,若一人在家,不可隨意開門等。
7,根據幼兒的實際情況選擇貼近幼兒生活的內容對幼兒進行教育。如當心機電傷害、吃藥的安全、著火了怎么辦、廚房里的安全問題、不招惹動物、不在建筑工地玩耍、不讀獨自去河邊等方面安全。
只要對幼兒進行嚴格的安全教育,認真做好每一項安全工作,使幼兒養成良好的習慣,事事想的周全些就不會或減少數出現損傷現象,總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要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牢牢繃緊安全這根弦,防患于未然。努力營造一個穩定、和諧、安全的平安校園。
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范文參考二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以幼兒園安全工作為前提,以確保幼兒園保教工作的順利進行為出發點,以提高師生和家長的安全意識及廣泛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為途徑,積極推進“平安校園”的創建,做到防患于未然。現結合本園實際,制定本學期安全教育工作計劃。
一、健立健全制度,加強管理機制
1、進一步加強安全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管理機制,進一步明確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網絡,有目的地制訂和修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層層落實“一崗雙責”安全工作責任。
2、每位教職員工都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安全工作是幼兒園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確保幼兒園保教活動正常進行的基礎和保障,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加強安全工作的監督與檢查,做好幼兒園安全教育活動的組織實施,經常性對園內場地、設施等方面的安全進行檢查維修,對幼兒、教師的飲食衛生進行監督,以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防患于未然。
3、繼續做好與各部門和每位教職員工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的逐級簽訂工作。進一步落實專人具體負責兒童的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責任到人,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為全園師生營造一個安全、安靜、和諧、健康的成長環境。
4、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定期布置自查安全工作,實行安全工作自查制度,各部門、各人員要認真仔細地檢查并做好臺賬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整改,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幼兒園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侵害。加強相關業務的`學習,提高各崗位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進一步明確各自的職責。同時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園教工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圍內,將安全工作作為教師師德考核的標準之一。
5、班級教師要細心、耐心呵護每一個孩子,不要讓幼兒因此而受到各種傷害。每天要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及時了解情況,關注幼兒的身體健康情況,對于帶病入園的幼兒需特別注意其飲食和用藥,發現幼兒身體有異,及時聯系家長帶回孩子到醫院就診。
6、加強日常值班和節假日值班制度,做到定人、定崗、定責并保持24小時值班制度和通訊工具暢通。值班老師要做到眼亮、耳聰、腳勤、手快,若發現不安全事故,應及時處理,并及時上報、及時與幼兒家長取得聯系。值班老師在完成自己的工作職責時要認真做好交*工作,堅決杜絕無人值班的現象。其余老師要時刻關注身邊的每一位幼兒,關注身邊的每一件事,不分你我,共同為園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7、“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每天值班老師在幼兒入園、離園時要堅守崗位,把好門關,嚴禁幼兒獨自出門回家,絕不漏放一個孩子。
二、加強安全宣傳教育,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全體師生安全意識
1、加強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意識。重視幼兒安全工作,在教師、幼兒中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及時消除多種安全隱患,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我們要求各班制定全面、詳細的安全教育計劃。在九月份“安全教育月”中,各班開展“安全在心中”主題教育活動,強化班級教師的安全意識,學習防毒、防水、防火、防傳染病等安全常識及自救方法。十月份,在幼兒中開展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
2、創設有關安全教育的活動環境,結合一日活動各環節,對幼兒進行衛生安全教育并開展相關的活動,使幼兒掌握一些自我保護的技能,提高幼兒的保護能力。
3、在幼兒一日活動中滲透有關的安全知識,讓幼兒知道110、120、119緊急呼叫電話的號碼和用途,遇到緊急情況,能呼叫求救,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4、積累有關安全教育的資料,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學性。
三、創設平安校園,促進健康成長
1、定期維護園舍設施,為幼兒園實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分管領導認真做好安全臺賬記錄。
2、嚴格按要求聘用符合任職資格要求、身心健康的炊事員、教師、保育員。
3、嚴格執行衛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對幼兒的玩教具按要求進行清洗、消毒,每周為幼兒曬被褥等。保健員督查保育員認真做好衛生安全消毒累計時間與記錄。
4、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嚴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玩教具,注意各類環境創設的安全性。
5、加強食堂飲食衛生安全的管理,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伙管員做到日有檢查,周有小結,月按時匯報。
6、加強衛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兒每天晨檢率達100%。保健員認真做好每日缺勤幼兒的篩查與報告。
7、加強幼兒在園服用藥品的管理,根據家長的服用要求,確保服藥及時、準確,嚴禁錯服、漏服現象的發生。認真做好幼兒用藥家長簽字記錄。
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范文參考三
《幼兒教育綱要》指出:要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學習和生活活動,滿足幼兒各方面發展的需要,要讓幼兒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知識,學習保護自己。為了使幼兒身心得到更好的發展,我園一直高度重視幼兒園安全工作,我們要把安全問題放在工作的首位,減少幼兒身心受到意外傷害的可能性。對孩子要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把安全工作責任到人,盡我們的一切能力保護好幼兒的安全。同時作為幼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班教師是幼兒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因此,為確保在園幼兒的身心安全,我們制定了安全工作計劃、
(一)教師做到:
1、堅持每天晨檢。保證幼兒不帶危險物品入園,如有要收回。
2、保證教室通風、干凈,保證區角材料的安全、衛生,定期消毒玩具。
3、預防燙傷、外傷、藥物中毒,預防異物進入耳、鼻及氣管,預防幼兒走失。
4、嚴格書寫交接班記錄,及時清點人數和物品與接班教師交代清楚。
5、幼兒午睡時檢查是否有危險物品,巡視幼兒是否有不良的睡眠習慣,如蒙頭并及時糾正。
6、戶外活動時,教師認真檢查活動場地的安全性,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幼兒安全, 活動后不遺忘幼兒物品。
7、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與家長密切配合,加強防范意識,讓幼兒在有安全意識的基礎上,時時提醒自己或他人注意安全、
8、嚴格執行幼兒園接送規章制度。把孩子交到其父母的手中。有特殊情況須拿來接人字條或有效證件。
9、上下午班教師離園時在班內各處檢查,如:水、電、門、窗及貴重物品要入庫。
10、 教師在工作中做到時刻高度警惕,把安全放在首位,眼睛不離開幼兒,孩子到哪,教師的眼睛就到哪、
(二)在幼兒方面做到:
1、確保上下樓的安全。幼兒能做到不推拉、不跳臺階。
2、幼兒知道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東西。懂得不能隨便離開大人或集體。
3、幼兒知道不將手放在門縫間、桌子間、椅子間、以免受傷。
4、戶外活動玩大型玩具時,不推不擠,幼兒拿器械時互相幫助、保證幼兒安全、
5、知道不能碰電插座等電器,用剪刀時注意安全,知道正確的使用方法。
6、懂得不把紙團、扣子等塞到耳、鼻里,也不能把異物放到嘴里。
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范文參考四
為了做好我園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護全園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認真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教職工、幼兒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特制定本學期消防工作計劃。
一、認真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強教職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使師生員工了解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滅火材料撲救初期火災,會自救逃生,會組織人員疏散。
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重點部位要堅持每日檢查、巡查,并建立月查記錄。
四、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消防安全疏散標志、消防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五、組織教職工、幼兒開展消防演練。
六、加強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養護,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檢查。
根據縣消防安全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加強本縣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全面加強我鄉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我鄉防火形勢穩定,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市、縣防火工作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和火災危害,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為明年世博會的成功舉辦創造一個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杜絕重特大火災,減少一般性火災,確保全鄉防火形勢持續穩定。
三、組織領導
鄉消防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加強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消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全面掌控今冬明春工作開展情況,做好日常組織協調工作,為切實加強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領導,成立鄉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領導小組,由鄉分管領導任組長,派出所、邊防派出所、安全辦、工商、學校、衛生服務中心等重點消防單位負責人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辦,具體協調指導全鄉開展今春明冬防火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宣傳教育階段(2014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委會、各單位要認真貫徹鄉政府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要求,認真分析本地火災形勢和本單位消防工作突出問題,及時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制定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二)組織實施,檢查整改階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仔細檢查消防火災隱患,排除消防違法行為,按照本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進一步細化目標,制定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項防火安全工作落實,
(三)總結報告,檢查驗收階段(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5日)。對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進行總結,上報工作情況,鄉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轄區重點單位、重點部位,進行重點檢查、抽查,適時對全鄉消防安全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五、工作任務
(一)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各村、各部門要將消防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列入重要工作議程,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協調解決消防安全的重點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構建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學校、衛生、工商、安監、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系統、本行業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加強宣傳教育,督促整改隱患,保障消防安全。各單位要全面落實和強化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切實履行消防安全主體的法律責任,落實單位內部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二)開展火災隱患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改活動
要加大隱患檢查、排查力度,落實具體整改措施。檢查范圍為學校、衛生、服務中心等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的場所,重點排查的單位有:全鄉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學校、醫院、超市、集貿市場、商店、酒店、各液化氣站、加油站、煙花爆竹儲存、經營等場所。
一是公安派出所、邊防派出所、消防隊、安監辦要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力度,明確消防監督重點檢查單位,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違法行為,制作法律文書,立即立案查處;對一時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明確整改期限,落實應急防范措施,防止火災發生。
二是各單位、各部門要組成檢查組,對本部門,本單位進行經常性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火災隱患。
三是各村(居)委會要組織檢查小組,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特別是對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及重點戶、重點人員要落實監護責任,經常派人上門檢查,強化防范措施,確保火災隱患徹底整改,加強對來滬人員聚集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三)集中開展消防安全整改工作
一是繼續抓好易燃、易爆單位消防安全整治。加大對經營單位的檢查力度,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
二是對“三合一”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整治,堅決防止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對已形成的“三合一”場所,要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徹底整改到位;
三是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消防、工商等管理部門要通力合作,加強堵源截流工作,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買賣、運輸、儲存煙花爆竹,并將煙火爆竹銷售納入日常消防安全監管范圍內,堅決取締無證攤販,進一步落實責任和強化監督;
四是繼續把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監管作為重中之重。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公安部關于人員密集場所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災隱患。
(四)做好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各村、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世博報會對中國、對上海產生的深遠意義,增強做好消防安全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以更高的標準、更有力的措施,確保為我鄉的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為在上海成功舉辦世博會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局出發,站在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消防安全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切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工作任務,細化責任目標,強化督導檢查、狠抓工作落實,推進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深入開展。
2、周密部署,形成合力
要認真分析和研究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面臨的形勢,存在的問題,制定工作計劃,進行周密部署,排摸火災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各村、各單位要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高等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駐校內其他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學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學校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 學校應當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條 學校各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機關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學校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 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十條 學校必須設立或者明確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消防機構),配備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擬訂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二)監督檢查校內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定期組織檢驗、檢測和維修;
(四)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督指導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審批校內各單位動用明火作業;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對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八)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九)受理駐校內其他單位在校內和學校、校內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 手續的校內備案審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申報,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隱患臺賬;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據;
(十二)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二級單位和其他駐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
(四)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備消防值班人員,制定值班崗位職責,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八)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九)按照規定的程序與措施處置火災事故;
(十)學校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 校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駐校內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十一條外,學生宿舍管理部門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安全教育與檢查;
(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將下列單位(部位)列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校醫院、體育場(館)、會堂(會議中心)、超市(市場)、賓館(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以及其他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網絡、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媒部門和駐校內郵政、通信、金融等單位;
(三)車庫、油庫、加油站等部位;
(四)圖書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系統;
(六)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使用部門;
(七)實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中心和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配備有先進精密儀器設備的部位,監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學校保密要害部門及部位;
(九)高層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性建筑;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在學校內舉辦文藝、體育、集會、招生和就業咨詢等大型活動和展覽,主辦單位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并經學校消防機構對活動現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依法應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十七條 學校進行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活動,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學校各項工程及駐校內各單位在校內的各項工程消防設施的招標和驗收,應當有學校消防機構參加。
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學校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關圖紙、資料、文件等應當報學校檔案機構和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八條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場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學生宿舍。
生產、經營、儲存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學生宿舍等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 利用地下空間開設公共活動場所,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 學校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學校購買、儲存、使用和銷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防范措施。
學校對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確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單位和人員應當向學校消防機構申辦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管人,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內出租房屋的,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出租方負責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學校授權的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內用人單位負責。
第二十四條 發生火災時,學校應當及時報警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學校應當在火災事故發生后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較大以上火災同時報教育部。
火災撲滅后,事故單位應當保護現場并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二十五條 學校及其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條 學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消防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四)單位防火檢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五)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六)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組織消防演練情況;
(八)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 學校消防安全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二十八條 校內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情況;
(十一)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校醫院、學生宿舍、公共教室、實驗室、文物古建筑等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檢查、巡查人員應當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等場所的;
(九)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十)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十一)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三十二條 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學校及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或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 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等學校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四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五條 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條 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五)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第三十七條 學校二級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八條 下列人員應當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一)學校及各二級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學生宿舍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 學校、二級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第四十條 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四十一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七章 消防經費
第四十二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保證消防經費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條 學校日常消防經費用于校內滅火器材的配置、維修、更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備用設施、材料,以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保證學校消防工作正常開展。
第四十四條 學校安排專項經費,用于解決火災隱患,維修、檢測、改造消防專用給水管網、消防專用供水系統、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消防通訊系統、消防監控系統等消防設施。
第四十五條 消防經費使用堅持專款專用、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消防經費。
第八章 獎 懲
第四十六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學校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前款涉及民事損失、損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學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者發生重特大火災的,除依據消防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外,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取消其當年評優資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學校應當依據本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高等學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消除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統稱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六條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缺席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信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八條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信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一管理。
第十條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在管理范圍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防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消防車信道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其它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對受委托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十一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下列范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以下統稱公眾聚集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九)服裝、制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十一)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分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集中的大型倉庫和堆場,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本規定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它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公眾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下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開業使用:
(一)依法辦理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責任明確;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完全的操作規程;
(四)員工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五)建筑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一)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七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
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八條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執行。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第十九條單位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公眾聚集場所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第二十一條單位應當保障疏散信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信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信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它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單位應當根據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四條單位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持。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二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它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信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況。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六條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它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信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信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它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七條單位應當按照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第二十八條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第二十九條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說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五章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十條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信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二條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五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六條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七條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學校、幼兒園應當通過寓教于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第三十八條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它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第七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它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第八章消防檔案
第四十一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
第四十二條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十三條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前款規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六)項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第(七)項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其它單位應當將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等統一保管備查。
第九章獎懲
第四十五條單位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它處理。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規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總務科在醫院黨總支及院領導的正確領導下。按照科室綜合目標責任書的要求,科室全體職工完成了項目建設、全院能源、物資供應,后勤設施設備維護保障、維修改造等相關工作。現將總務科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科室管理工作
在科室管理工作中,科室全體同仁集思廣益,團結奮進,在工作繁雜、新任務、新項目不斷出現的情況下,在科室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科室日常工作。全年共召開科室早會45次,科室協調會65次。干事、維修班、司機班3個24小時值班電話平穩運行。
維修班全年開展維修維保工作共計3768次:衛生間堵塞疏通475次;儲物柜門修理684次;漏水維修175次;門、鎖修理326次;其它修理460次;更換燈具630次;其他電器維修298次;設備巡查720次;日均10.3次。
全年公務用車合計1333臺次(不含拼車),用車同比增加87臺次,同比上升7%。2017年業務科室用車465臺次,占比34.9%,同比上升23%;行政科室用車868臺次,占比65.1%,同比下降2.4%。市外長途用車174臺次,占總用車13.1%,同比上升142%;市內短途用車1159臺次,占總用車86.9%,同比下降1.35%。
二、日常保障工作
(一)招標與采購
科室對日常采購物品集中進行了招標工作。在日常零星采購及定點采購的過程中嚴格遵循法律法規,采取定點采購和詢價采購等形式規范采購過程,降低采購成本。現總務科90%以上的物品采購執行的是招標、網絡集采和政府定點單位采購。采購過程進一步規范合理。
(二)冷熱水及電力線路、管路維護
認真做好醫院自來水、供電、有線、電話、暖氣、直飲水、景觀用水、污水等管網的維護與保養工作,定期對院內電路、水路進行巡查,確保醫院水、電,正常供應。在今年的工作中著重關注和解決了部分科室在日常工作中的一些疑難問題,對部分保障設施通過更換、改造、維修等形式進行了優化。對全院管道井、辦公室雜亂線路進行整理,消除安全隱患。10月份組織人員對院內老舊供水管道進行更換,杜絕浪費。
(三)重要指標監測
為切實增強保障水平,確保設備安全。總務科建立了配電房、燃氣鍋爐、污水處理站、變壓器、直飲水設備的日巡查制度,做到重要設備的每日巡查記錄。尤其對直飲水設備、污水處理設備簽訂維保合同,聘請專業公司開展日常設備維保及定期采樣檢測分析工作。確保了飲水安全和污水處理效果達標。
(四)醫療廢物回收
在院感科的指導下認真學習相關知識,扎實做好醫療廢物的回收及暫存間管理工作,全年順利接受了各級各部門的多次檢查,全年無事故發生。
(五)綠化及除四害工作
與市衛健公司一同開展日常除四害工作。集中對全院投放了老鼠和蟑螂藥,清除衛生死角,消除蚊蠅孳生場所。
進入冬季后組織物業人員對院內樹木進行了修剪和防護,對部分區域綠植進行優化調整。
(六)車輛管理工作
認真學習及落實上級部門的相關文件及要求。加強車輛管理,春節、十一等長假均對所有車輛進行了封存,杜絕公車私用,在司機班人手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合理調配,滿足了業務及行政用車需要,完成了日常車輛保障工作。
(七)基建工作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加強環節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同時結合臨床一線使用意見,將各科室反映的問題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優化改進,不斷提升建設水平。在改造前充分征求使用科室意見,改造過程中不斷優化施工工藝,降低成本,規范材料及顏色運用。進一步加強施工管理,對施工過程中的人、物、設施設備等環節加強管控力度,建立制度、明確責任。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優化流程安排,縮短工期,降低施工影響,順利完成以上新建及改造工程。
(八)社會化單位管理工作
全年組織召開后勤社會化單位協調會12次,每周總務科安排專人至少對環境衛生、飲食供應、被服供應及陪護管理工作,進行一次檢查,考核其工作的同時不斷督促及要求其工作質量在保持平穩的基礎上穩步提高。
(九)計劃生育、治安、消防工作
根據人員變化及時調整消防預案,科室全體人員均無違犯計劃生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規情況的發生。
四、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在科室工作中著重加強科室黨風廉政建議工作。在科室采購工作方面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政府招標采購相關法律法規,按照《院貨物、服務及工程采購與招標工作管理辦法》組織并開展日常采購工作,不斷規范招標采購行為。全年組織并參與了28個項目的招標工作。在日常零星采購及定點采購的過程中也嚴格遵循法律法規,采取網絡集采、定點采購等形式規范采購過程,降低采購成本。在勞動紀律建設方面,要求科室全體職工,不遲到不早退,因公外出做到提前請假,按醫院要求利用科室早會等時機不斷強調遵章守紀的重要性和嚴肅性。狠抓作風建設,嚴明紀律,嚴防紀律松弛、克服組織渙散。做到無論大會小會或是個別交流談心時,都強調此項工作,做到警鐘長鳴,對苗頭性傾向,一經發現,通過與當事人進行談話的方式,曉以利害,進行必要的提示。基建工作及其他重大問題,做到了及時匯報、保證透明、陽光操作。認真落實并帶頭執行上級部門及醫院的相關規定,及時報告科室工作相關事項,堅決杜絕不正之風。
五、工作亮點
(一)基建項目。完工并投入使用,新項目簽訂合同,項目開工在即。
(二)節能降耗。全院逐步推行節能設備,改造照明設備,直飲水設備。
(三)安全工作。科室全年無安全事故發生。
六、新年工作計劃
度總務科工作計劃圍繞:轉作風、抓落實,明確崗位職責;提升個人技術水平;優化科室管理服務流程和科室運行及管理體系四個方面開展。
一、指導思想
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為主線,圍繞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宣傳與《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宣貫兩個重點,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識、減少亡人火災發生為目標,通過聲勢浩大的媒體和社會面消防宣傳,廣泛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活動,進一步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增強社會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形成“人人了解消防、人人關注消防、人人參與消防”的良好局面。
二、活動主題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平安進萬家”
三、活動時間
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1日
四、活動安排
1、“119”消防宣傳月活動啟動儀式。11月上旬,在區消防大隊新建成的建筑路中隊舉辦“建筑路消防站落成暨市區公安消防大隊搬遷啟用儀式”,全面啟動“119”消防宣傳月活動。活動現場通過制作海報、展板、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免費咨詢、消防車輛和特勤裝備展示等,提高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素質。各鎮、開發區、街道要結合轄區實際,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廣場宣傳,加強“119”消防月宣傳,并在本轄區懸掛消防標語、橫幅不少于10條。
2、《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宣貫月活動。將11月份作為《綱要》集中宣貫月,各鎮、開發區、街道要大張旗鼓開展《綱要》宣傳和組織實施工作,分類做好家庭社區、學校、農村、人員密集場所和社會單位的消防宣傳教育試點和推廣工作。宣傳月期間,區消防大隊要通過會議、講座、培訓等多種形式,推動區有關部門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深入學習《綱要》,開展多層次普法宣傳活動。各鎮、開發區、街道要廣泛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手機等媒體,通過刊登(播)新聞、開設專欄、播發消防公益廣告、發微博信息和手機短信等方式開展《綱要》宣貫及“清剿火患”戰役密集宣傳。要切實將《綱要》宣貫及實施工作納入本級消防年度工作計劃,區將對《綱要》宣貫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3、“愛心暖校園”扶助貧困在校學生家庭活動。區消防大隊下轄中隊要開展與轄區附近的學校結對幫扶活動,進一步提高少年兒童的消防安全意識與自防自救能力,切實做到“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良好局面。宣傳月期間,各消防中隊要為幫扶對象開展一次校園疏散逃生演練,舉辦一次消防知識講座、組織學生參觀一次消防站、舉辦一次警民聯歡會。各鎮、開發區、街道要在結合“清剿火患”戰役中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內容要求,向轄區各學校特別是民工子弟學校發放3000份出租房消防安全宣傳資料及相關消防安全知識漫畫讀本。
4、火災隱患有獎舉報活動。為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消防監督和隱患整治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及時有效地消除各類火災隱患,改善全區消防安全環境,區政府在區行政服務中心消防窗口設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任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個人均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信件、網絡或當面的形式對全區范圍內的火災隱患進行舉報。區政府將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獎勵機制,對實名舉報經查實的符合“清剿火患”戰役整治范圍的火災隱患,對舉報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
5、“火患自除享平安”活動。各鎮、開發區、街道要發動轄區單位(場所)員工和城鄉居民對自己的生產生活、工作環境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消除身邊的火災隱患,培養群眾自查、自糾火災隱患的習慣。結合“清剿火患”戰役入戶宣傳工程,加強指導社區、單位的義務(志愿)消防隊組織開展本社區義務(志愿)消防員、本單位員工的消防技能培訓和比武競賽,提高員工消防技能和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區消防大隊要組織各行業、系統集中舉辦消防技能培訓班,通過觀看火災案例教育警示片,現場消防技能演示等形式,開展消防技能培訓。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廣泛開展本行業、本單位消防競賽、運動會,各社區積極籌辦家庭消防技能競賽,增強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其消防技能。各地各部門要掀起全民學習、掌握消防技能的熱潮,依托媒體擴大宣傳影響力。
6、全民消防體驗大行動。11月9日當天,全省將集中發動百所學校、百家醫院、百個商場、百個社區、百家企業、百幢高層建筑“六個一百”場所全民演練體驗大行動,區消防大隊將選擇1個單位(場所)開展大型滅火疏散逃生綜合演習,指導單位明確各崗位人員職責,鍛煉員工遇險處置和組織疏散能力。各鎮、開發區、街道要廣泛動員社區居民參與、舉辦“全民演練”。“119”宣傳月期間,各鎮、開發區、街道要充分發揮群眾性消防力量的積極作用,引導發動全區消防志愿者對“九小”單位、“三合一”場所、城中村進行上門式面對面消防宣傳,教授排查火災隱患方法;區消防大隊要組織巡防車全天候巡防展示,LED顯示屏宣傳知識,幫助居民提高消防知識;要充分利用開放的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宣傳陣地,組織群眾接受消防知識和技能教育,實現“平安進萬家”、“人人受到宣傳教育培訓、人人掌握消防常識、人人學會逃生自救技能”的目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及早策劃部署。區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公安分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各鎮、開發區、街道及區各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119”消防宣傳月活動領導小組,并掛靠區“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在區消防大隊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鎮、開發區、街道也要迅速成立活動領導小組,針對當前開展的“清剿火患”戰役行動,周密策劃,制定詳細的“119”消防宣傳月行動方案,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影響深遠、效果明顯的主題宣傳。
(二)創新形式,務求宣傳實效。各鎮、開發區、街道要集中宣傳《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綱要》、《省消防條列》等消防法律法規。要緊緊圍繞“清剿火患”戰役的展開,加強對火災隱患的曝光,與廣大群眾加強交流溝通,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達到實實在在的宣傳效果。要注重普及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增強活動的互動性和參與性。
小學2017年春季學期安全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安全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強化全體師生對“平安”的高度認識和觀念。根據平安校園創建實施意見,結合幼兒園實際制定本工作計劃。
二、工作目標:
認真學貫徹執行,教育部頒發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幼兒園有關安全工作的規定,建立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健全各級領導之間的安全工作組織結構,按照“準主管,準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簽訂安全目標工作、責任書,做到各項到位責任到位、經常向家長、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教育的內容,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中毒、防傳染病、防盜竊、防侵害、防突出事故為重點。加強法制教育,自防自救教育,防火防突教育,食品衛生與健康教育等,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防范意識提前消除事故隱患,提高自我保護和自救能力。
三、工作措施:
1、健全組織領導,確保工作到位,完善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消防工作領導小組、伙委會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各種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定工作計劃、研究實施執法、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問題。布置相關的工作任務,要定期檢查并分析幼兒園的事故隱患,加強研究即時處理有關問題,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之中。
2、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組織教師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文件和通報,學習本園制定的一系列安全工作規程,并針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特點,對教職工開消防知識。應急救生知識、保健衛生常識培訓。利用家長、幼兒園和園內宣傳欄開展安全,衛生知識教育,增強教職工和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和知識。
3、建立建全領導機構和有關規章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各部門安排專門管理人員,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加強值班管理。
4、 定期對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全面檢查,定期對幼兒園各大園舍及幼兒大型玩具進行全面檢查,加強安全管理。
5、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預防交通事故和事外事故的發生。
6、要加強幼兒園值班人員的責任,嚴格遵守值班工作制度,嚴禁閑雜人員隨意進入中心園,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及出入人員登記制度。
7、后勤人員要加強園內安全檢查,全面消除和杜絕幼兒園安全隱患。
8、完善食堂各項制度,堅持貫徹執行《食堂衛生法》,嚴把食品質量關,不得向無衛生許可的單位和個人購買食品,不許有過期、變質食品進入幼兒園,防止食物中毒和傳染病及各類突發事件,事故的發生。
9、要積極配合地方派出所,綜治辦搞好一切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嚴厲打擊各類擾亂幼兒園秩序的犯罪活動,并且利用幼兒園信息做宣傳安全工作,維護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10、加強發生意外事故時師生自我保護教育,每學期組織全國師生進行火災防震避險疏散演練。根據區教育局精神,嚴格執行重大情況請示報告制度,凡發生重大事件必須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和部門。
11、抓好幼兒日常活動的安全防范,規范教職工嚴格規定帶班老師須留心觀察幼兒情況,不準擅自離開幼兒,幼兒活動須在教師的視野內凡是組織幼兒外出集體活動要制定有關防范措施。把安全組織管理做好做實。
四、月份工作安排:
二月份
1、制定幼兒園,年級組安全計劃。
2、幼兒園開學安全工作自查不督查。
3、幼兒園食堂食品衛生檢查。
4、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
三月份
1、進行交通安全知識講座。
2、組織教師學習幼兒園安全條例相關知識。
3、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
四月份
1、法制教育講座。
2、幼兒園安全宣傳活動。
3、組織幼兒進行防震避險疏散演練。
4、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
五月份
1、幼兒心理健康講座。
2、各年級組安全教育活動。
3、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
六月份
1、幼兒園安全工作會議總結上半年幼兒園安全工作。
2、收集整理幼兒園安全工作。
3、各年級組安全教育活動。
七月份
幼兒園園舍大檢查,進行維修完善工作。
小學2017年春季學期安全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本學期,我校安全工作將繼續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以學校安全為本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警鐘長鳴,常抓不懈,以“隱患險于明火,防火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指針,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上級各部門安全工作要求和學校工作計劃,根據新的形勢,防抗h1n1甲型流感,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完善學校內部安全管理體制,形成齊抓共管校園安全的整體網絡,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實施方案
求新務實嚴管理,追求規范顯安全。注重平時安全教育,致力防范,狠抓安全管理質量,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措施,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職責。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強化監督檢查,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始終把全校師生的安危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認真貫徹執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和要求,上學期制定并實施《誠明小學創建“平安校園”預案集》和《誠明小學防抗h1n1甲型流感預案》,本學期繼續貫徹落實。防患于未然,保障學生在校安全、交通安全和食品衛生安全,保證學校財務安全,堅決杜絕重、特大等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具體工作
1、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管理體系
(1)認真貫徹落實各級安全工作文件、會議精神,提高安全責任意識。
(2)在嚴峻的h1n1甲型流感防控中積極采取各項有效措施;貫徹落實“每天晨檢制度”,在防控h1n1工作中做到“零記錄”和“零報告”。落實“每個午別最后5分鐘安全教育制度”及“每周五最后一節課(安全教育班隊課)安全教育制度”,增強安全工作的責任感與緊迫感。強化保安管理機制、每天協管學校安全并在放學后護送學生有序過公路。
(3)上學期末及新學期初校長帶隊排查安全隱患,并形成記錄。
(4)開展每周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每周一升旗后、周三早操后的安全教育時段、每周最后一節課的班隊會舉行安全教育活動并形成常規。
各項安全教育活動務真、務實,并有記錄,力保不出現安全責任事故。
2、高度重視,嚴格管理。
安全工作重中之重,責任重于泰山。校園安全無小事,對安全工作千萬不能馬馬虎虎,更不能抱僥幸心理、玩忽職守。學校繼續堅持以學生安全為本的思想,想學生所想,急家長所急,集中主要精力、人力、物力、財力解決好重點、難點安全問題,安全教育、安全宣傳、安全檢查要嚴格督促、管理。快速應對和處理來自學生的一切偶發性、突發性安全傷害事故,以有效的工作和科學的處置,贏得問題解決的最佳時機。
(1)安全工作警鐘長鳴,防患未然。把安全放在學校各項工作之首,對學生負責,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
(2)增強安全意識,落實安全工作制度,努力把安全防范工作做細做實,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3)進一步完善、健全學校安全管理網絡,明確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能,明確安全工作職責。
(4)嚴格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監督機制和獎懲制度,做到誰失職,誰負責,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防范于未然。
3、突出重點,落實措施。
對校園安全有預防,并突出重點。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和接受能力,運用多種生動活潑、切實有效,學生喜聞樂見,便于接受的形式,開展安全教育,使學生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懂得居家安全、校園安全、出行安全、社會安全和一些基本常識,包括防詐騙、防勒索、防搶劫、防拐賣、防火災、防賭博、防等常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對不良現象的辨識能力。安全管理突出重點。確保重點安全工作的落實,電腦室定期進行清除互聯網的有害信息;注意檢查更換陳舊電器線路及電閘開關箱、體育器械等安全教育事故的防范。
(1)加強責任制,嚴格執行安全制度,分工負責,層層落實,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安全進行,落實學校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強安全教育,利用好晨會、班會、國旗下講話、上下午放學前(力求教案上有體現)等渠道,幫助學生確立安全意識,嚴格課間、午間活動,盡可能地杜絕追逐、打鬧現象,規范自主行為,增強安保能力。要加強交通安全教育與管理,嚴肅路隊紀律,確保學生到校、離校一路平安。加強對學生校外行為的安全教育與引導,做到不玩火、不玩水、不玩電、不玩車。組織學生看一本安全教育錄像;出安全教育黑板報;上安全教育主題班會課;全面進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有安全教育的專門記錄簿,組織作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巡回展覽或展播活動,進一步增強師生的交通安全與法制意識。
(3)細化安全管理,注重安全防范,切切實實做好教師的護導值日工作,做好對學生的活動監護工作,保證學生在校園內的安全工作。嚴格對學生的課間午間活動、上下樓梯、集會集隊、體育課、活動課等安全的指導與管理,盡可能地杜絕追逐、打鬧等現象的發生;細化安全監護,切實做好護導值日工作,監護學生活動行為。
(4)嚴格網絡安全教育與管理,嚴控學生進入社會網吧行為,致力提高學生對網絡有害信息的防堵能力,積極營造學生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
(5)做好與缺勤學生家長的聯系溝通工作,對幼兒家長遲接學生的看護聯系工作,做好因個別輔導、教育談話等原因而留下遲放學生的家長溝通聯系及護送回家工作,消除一切因教師工作疏漏而造成的學生安全隱患及事故。 2011年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2011學年度學校綜治安全工作計劃 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計劃范文 2010年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2010年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范文3篇 2010年班級安全工作計劃 2010年安全衛生工作計劃 2010年安全教育與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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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嚴把學生飲食衛生關,消除食堂及飲用水貨源等一切衛生安全隱患,引導和嚴控學生到校外攤點購買零食的行為。
(7嚴格校財產安全管理工作,消除一切安全隱患,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電等工作。積極做好險期24小時值班、防范工作。落實學校節假日值班工作和學校用電安全、財產財務保管、宿舍保衛工作。
(8)除了加強教育外,提倡和鼓勵學生在自愿的基礎上參加中國人壽學生系列保險及加入家校親情卡的活動。更好地幫助學校解決可能遇到的棘手問題。
4、加強檢查,突出成效。
安全管理是動態管理,循環往復的過程,不可能一勞永逸。按照安全工作制度規定和內在規律,從長計議,抓好落實。在經常性上下真功夫,用氣力,堅持經常性地督促檢查,常抓不懈。從明確領導和部屬的責任入手,并且忠于職守,履行職責,樹立在其位,謀其職的良好風氣,采取嚴明的獎懲措施。
(1)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經常性檢查各方面設施的安全使用和防范工作,做到時時警惕,每次使用重視,每月自我檢查,保證校內設施的正常安全使用。
(2)加強校園內校舍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安全。
(3)暢通信息反饋渠道,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立即處置,掃除一切有礙學校教育的不安全因素。
校園安全事關全體師生的生命和財產,事關學校和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只有起點,沒有終點。本學期我校全體教職工積極行動,人人講安全,個個關心安全,時時處處繃緊安全這根弦,為把我校建成一個安全、文明、祥和的工作和學習環境而努力。
5、強化保安制度管理
本學期我校將進一步要求保安嚴格遵守學校保安制度,盡量使校園處于封閉式,實行出入登記及監控體制,在學校安全相對負責的基礎上,每個午別護送學生過公路。
6、完善家校互動體系
自上學期起,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期初、期中、期末3次全面性家校互動會,每周末最后一節課后利用電話短信互動平臺傳送周末安全教育安全信息給家長,也不定時進行安全或其它事項聯系。
具體工作計劃:
1、 做好開學第一天安全教育、學生良好養成教育等相關事項工作;
2、 節假日廣播宣讀并分發《告家長書——安全教育》;
3、 走訪學校所處的潘山村池塘、泥塘等危險地帶,豎安全警示牌;
4、 在學校路口(公路花莆中)豎學校路安全警示標志;
5、 制定《誠明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及《誠明小學創建“平安校園”預案集》,并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相關演練活動;
6、 召開期初、期中、期末等全校性家長會及家訪工作,進行安全等相關事項互動;
7、 堅持每天晨會、每個午別最后一節課、每周五最后一節班隊安全教育課進行安全等相關教育;
8、 學校保安在學生上學、放學時間段在公路口組織整隊過馬路;
9、 制定、規范保安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學校人口流動登記;
10、 做好每天晨檢工作,制定《東石鎮誠明小學甲型h1n1流感防控應急預案》、《東石鎮誠明小學甲型h1n1流感防控領導小組名單》,真正有效落實,確定信息管理與報送;
11、 節假日利用電話短信傳送安全教育等相關信息與家長互動。
小學2017年春季學期安全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穩定壓倒一切”的安全工作原則,構建“平安容大、和諧容大”,按照教育局有關安全工作的意見”的指示精神和具體要求,加強教育,增加投入,提高防范水平,努力做實做細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工作目標
力爭學校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學生犯罪率為零。
三、具體措施
1、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
本學期,我校要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通過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來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校長、安全負責人、教導主任、專用教室負責人、班主任的工作職責、任務、要求。按照平安校園考核要求把每條分解落實到專人,做到安全工作條條有人管,事事有人做。
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黃加忠
副組長:許月燕
成員:王秋霞、許秋婷、高雅娟、康建寧、顏戀英、陳藝璇等
2、進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各項制度,努力推行安全工作全員參與模式。
重新制定完善我校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結合我學校實際和安全工作的新形式、新問題、新要求,突出重點,做好學校的食堂、交通、用水、用火、用電、防盜等安全工作。制定學校應急預案演練、消防演練制度,完善“安全臺帳”,加大對安全隱患的查找和整改力度。同時,積極宣傳,使全體教師都以主人翁的態度參與到學校的安全工作中來,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全面落實安全工作全員參與的安全工作新模式。
3、明確職責,督促落實各項安全工作措施 。
建立我校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制定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僅僅是第一步工作。我校要通過安全工作月檢制度、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例會制度、教師會議、班會等途徑努力做好做實學校安全工作,經常性講、反復性抓,督促各責任人自覺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落實。要強調安全工作的法制意識、責任意識。校安全領導小組將與各責任人員簽定安全工作責任書,進一步明確責任與分工、權利與義務。
4、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必須提高全校教職工、全體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全面掌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從而能有效地在萬一的情況下從容處置,提高應急、應變能力,把事故危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1)在升旗儀式上、班會上要把安全工作列為必講內容。
(2)組織學生收看《安全教育專題片》。
(3)邀請校外安全輔導員、法制輔導員到學校作專題報告。
(4)本學期出一期有關安全專題的宣傳櫥窗專欄。
(5)本學期舉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知識競賽。
(6)本學期舉行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演練。
5、確保經費投入,保證人防、物防、技防到位有效。
學校每年從學校的公用經費中安排一定的安全工作專項資金用于學校安全工作中的人防、物防、技防方面的投入,確保學校人防、物防、技防的到位和有效運轉。同時要安排專人加強對學校物防、技防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6、努力創新學校安全工作,全面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我校安全工作要緊跟社會形勢的發展,面對新情況、新問題要用發展的眼光開展我校安全工作,積極尋求新的思路和方法將學校安全工作做細、做實。同時提高有關安全工作的政策水平和努力提高學校安全工作業務水平,確保學校2012—2017學年第二學期安全工作目標的完成。
四、本學期安全重點工作
1、加強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建設。
2、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安全管理責任,明確工作職責,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并經常學習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識。
3、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各類安全設施,加強對重點場所的管理。
4、經常開展各類安全教育活動,使師生增強安全工作觀念。經常對學生和家長進行安全教育。
2017年春季學期小學安全工作計劃
本學期,我校將以爭創“泉州市教學管理先進校”為契機,進一步抓好學校安全工作。繼續注重平時細節,全面推行“安全工作精細化”。“安全重于泰山”,將始終把全校師生的安危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組,制定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顏秀貴
副組長:黃小陽
成員:各班主任、輔導員、學校保安及門衛
2.嚴格執行護導師值班制度。加強“一日常規”管理,明確“一日校長”的職責范圍,并由值日行政牽頭,細化護導師的一日安全工作,加強對學生的課間、午間活動、上下樓梯、體育課、活動課的安全監管,規范學生“過火”的活動行為。
3.繼續落實晨檢制度。堅持貫徹落實“每日晨檢制度”,每日派專人做好檢查登記,有情況及時反饋。
4.嚴格執行“門禁”制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加強保安人員監管工作,落實好外來人員來訪登記制度和提前離校學生的登記制度,嚴把“入門關”和“出門關”,并加強上學、放學期間安全巡邏和管理。
5.定期召開安全會議制度。每星期召開的教師例會,由安全負責人及各班主任、輔導員匯報本周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及不足,以便及時整改。
6.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對校園及周邊環境隱患進行排查,檢查學校教學樓、科技樓各功能室、操場、圍墻等重點區域,形成記錄,并及時做好整改工作。
7.密切家校聯系。每逢周末,利用“家校通”發安全溫馨短信息,提醒家長雙休日應關注孩子的安全;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遇節假日向家長發放《告家長書》,共同教育學生,構筑安全防線。
二、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安全教育。
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隊會、早會教育、LED溫馨提示、校園網、學校廣播站、黑板報、手抄報等形式,對學生加強安全行為教育。重點抓好防溺水、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預防春季流行性疾病等方面的教育。
三、各月份工作安排
二月份:
1.上好安全第一課。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宣傳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自我安全防范(防溺水、防詐騙、防綁架等)教育。
2.嚴把“入門關”、“晨檢關”,切實落實好晨檢工作,做好晨檢記錄和因病缺勤追蹤記錄。
3.加強晨檢,做好流感等春季易發傳染病的防控工作。對因病請假的學生一定要進行病情跟蹤,痊愈后方可入校,防止傳染。
4.開展春季傳染病預防宣傳教育,有效預防流感、流腦、麻疹、水痘、瘧疾等常見傳染病,要重視學生良好衛生習慣的養成,開窗通風,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5.舉行第一次消防疏散演練。
三月份:
1.與午托的學生簽定《午托服務協議書》 。
2.各班對本班乘車學生進行全面、細致的了解,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切實保障乘車學生安全,并填寫乘車信息調查表。
3.與各室管理人員等訂2017年春季安全工作責任書
4. 抓好安全教育日(周)教育活動。
5.排查校園安全隱患,及時落實整治措施,認真做好整改工作。
四月份:
1.做好清明節前安全教育。
2.召開期中家長會,做好安全宣傳教育。
3.排查危險水域,設置防溺水警示標志。
4.與安海醫院聯系,舉辦如何急救及衛生知識講座。(暫定)
5. “五一”放假安全教育,簽訂安全責任書。
五月份:
1.與安海消防中隊掛鉤,舉辦消防安全知識講座,舉行消防應急疏散演練。
2.加強防溺水安全教育。
3. 開展“防災減災日”教育活動;舉行地震疏散演練。
六月份:
1.全面排查校園安全隱患,并做好整改工作。
2.做好夏季(期末)安全教育,特別是防溺水教育工作。
3.舉行應急疏散演練。
七月份:
一、 真抓實干,多管齊下,努力抓好各項基建工作
20__年是霞浦街道大開發、大建設的一年,零星工程項目特 別多,國際物流園區開發建設管委會也在今年成立,給街道帶來了機遇,也帶來了挑戰。今年街道投入1.8億用于基礎設施的建設。日前,街道已委托雅克設計公司完成了霞浦整體規劃、東大門區塊規劃及上傅新農村建設中心村的規劃,為下一步建設做好了必要的基礎工作。
由于今年街道實事工程項目達33項,全部的工程項目都需進行報批,程序復雜,難度大。為使前期項目審批更加明了,審批工作有章可循,由本科室牽頭制定了工程項目前期審批流程表,并下發到各相關科室。本科室有計劃有重點地對相關責任工程進行前期報批工作,到目前為止,陳華浦社區管理用房已完成招標工作,6月25日可開工建設,它的建成,將打破以村為單位的格局,出現一個較大規模的農村新社區;陳華浦幼兒園已完成初步設計會審,它將切實解決霞浦石灰岙周邊居民幼兒上學問題;黃鸝幼兒園已完成初步設計匯審,下步將進行建筑消防設計防火審核;太河怡景幼兒園和太河怡景社區管理用房均已選址及用地預審,正在進行立項的報批。同時還協助完成了新浦社區、老城區下水道及道路改造工程的前期協調工作。
為使各項工作問題平穩有序進行,科室還從4月份起,每兩周對街道所有工程項目進行一次匯總,并下發到各責任部門,使各有關領導和責任人清楚明了。總體看來,各項工程進展順利。
上半年,陳華菜場擴建工程的初步竣工驗收完成。它的建成投入使用,將改善菜市場的購物環境,給周邊人民群眾的生活帶來極大的便利。石灰岙環境整治工程也是惠民工程之一,去年已竣工,決算、評審、匯審及付款等后期工作也于1月份全部完成。
二、履職盡責、勇挑重擔,城區執法維護工作績效良好
上半年,城管中隊以創建省級文明城區和市級衛生街道為載體,大力開展亂設攤、亂占道、亂吊掛、亂涂寫為重點的整治行動。在創建示范城區期間,重點對九峰小區、美好家園片等進行連續整治,城區面貌煥然一新。同時全力做好春節、勞動節、端午節等重大節日的執法保障任務。
除自身的工作外,中隊積極配合街道組織的各項任務,成效顯著。清明節期間開展消防工作、參加拆違拆遷行動十余次、參加街道組織的小美容美發點檢查、配合開展十小行業整治工作、每月燃氣安全檢查、開展燃氣安全調查,還配合街道對九峰菜場進行了重新招標,讓合法經營戶進菜場經營。
由于北侖國際物流園區落戶霞浦,許多不法分子乘機在園區周邊亂倒渣土,造成極壞影響。正對嚴峻形勢,街道成立了以城管為主,巡防隊、拆違隊參加的夜間渣土巡查組,從晚上7點巡邏至凌晨3點,有力遏制渣土亂倒現象。截止6月份,共查獲4起亂倒行為,并已罰款及立案查處。
今年來,中隊不斷在制度管理和自身建設方面做改進。目前,中隊經過不斷實踐和摸索,已完善了內部管理制度,尤其是車輛管理制度。城管工作管理審批制度也于年初提出并正在制訂中,預計下半年開始實施。在自身建設方面,通過對區人民醫院開工典禮、高考執法保障、鄞州區黨政代表團來訪等重大保障任務的完成,不僅鍛煉了隊伍,樹立了形象,也使隊員自身能力和素質有了進一步的提高。
城區維護辦在上半年也做了多方面工作,霞浦區域內環境有了極大的改善。在市政方面:①堅持檢查維修精細化工區破損道路②自國際物流園區開發建設管委會成立以來,已臨時鋪設道路20__米③為迎接省級文明城區檢查,集中維修多處位于鳳凰社區周邊的路面及花壇④為方便停車,在廬山路、霞浦老街新增停車位50個⑤及時更換被盜竊被破壞的窨井蓋200個⑥積極準備維修臨港一路被盜路燈線路。在環衛方面:①為迎接省級文明城區檢查,做好九峰小區、美
好家園等地方的環衛保潔工作②注重做好日常保潔衛生工作③加強公廁日常維護和管理④完成對各村老化的窨井蓋的更新工作⑤更新霞浦區域內果殼箱100個。在綠化方面:①抓好日常綠化養護修剪除蟲等工作②新增云臺山綠地6000平方米,石灰岙新增綠地10000平方米,物流園區補種綠化3000平方米。在內部管理方面:①加強中隊車輛管理,嚴格執行街道辦事處車輛管理規定。同時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責任②及時補充執法力量,新招隊員3名③抽出5名隊員進入街道拆違分隊,進行違章建筑巡查,嚴厲打擊違法建設行為④成立夜間渣土巡查組,做好渣土管理工作。
三、圍繞中心、依法行政,違法建設整治工作成效明顯
3月下旬,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審議通過了《關于成立霞浦街道“雙違”整治領導小組的通知》的文件。它的,為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整治街道轄區內“違法建設、違法建筑”的行為,確保征地、拆遷及各類用地正常有序的開展有法可依。同時街道還成立了專職巡查拆違隊伍,隊員們經過半年共同地努力和配合,克服拆違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成效顯著。專職巡查拆違隊伍每天在街道范圍內進行巡查,發現一起,拆除一起,絕不手軟。截止到6月初,共巡查200余次,阻止非法采礦、取土18次,查處違法用地85宗,發停工通知書8次,發限期拆除通知書7次,違法總面積達9010余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積4852平方米。拆違58次,集中組織霞南村2次和方戴村1次共3次大規模拆違行動。還配合了大工程指揮部對霞南村的違章建筑下發整改通知書。
四、常抓不懈、長效管理,科室正常性工作穩妥進行
上半年,科室以“保民生“為目標,以人民群眾利益的最大化為首要任務,完成了下列工作:1、認真做好區長信箱答復工作。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對待,及時答復。2、積極開展農村困難群眾舊房補助工作。4月份,在城建科人員陪同下,建設局、民政局相關人員進行實地察看,當場確定了霞浦區域內8戶困難群眾的具體補助金額。3、配合建設局完成了霞浦區域內農村建房需求調查工作。4、完成對臨港一路、臨港二路路燈的前期材料預算工作,并已向上級部門申請資金補助。該路段路燈修復之后,將使臺塑、__鋼鐵等企業的行人和車輛出行更加安全。5、認真做好私人建房審批管理。上半年,共辦理私人建房建筑許可證30戶。6、完成河西村道等鎮級道路的工程管理、資金核算等工作。
為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地質災害能力,保證街道突發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科室還編制了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五、領導重視、規范運作,招投標工作取得成效
為認真落實區委、區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街道(鄉鎮)小型建設工程招標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街道實際情況,年初街道制定下發了關于小型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文件,進一步完善規范了小型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各項招投標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今年共開展了對上傅村巷道砼路面工程、20__—20__河道保潔工程、浦堤路水管南延等3個街道本級工程和陳華浦社區管理用房等2個區級工程進行了公開招標,目前各項工程正在積極地實施中。
同時街道還制訂了《關于霞浦街道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監管的實施意見》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建設工程管理,實現了建設工程從決策審批到驗收交付過程的公開透明。街道設立了招投標工作監管領導小組,下設四個管理職能小組:招投標分中心、工程管理小組、造價審計小組和工程保障小組。嚴格招投標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使街道小型建設工程招投標平臺有序進行。存在問題:
1、城管工作在現階段仍處于運動型、突擊型狀態,缺乏長效的管理機制,城市管理審批工作也需進一步規范。
2、違法建設、違法建筑的勢頭雖然在采取高壓態勢下已得到進一步控制,但雙違現象仍時有發生、屢禁不止。而且形成的宣傳力度也不夠。下一步工作中,要進一步對“雙違”進行整治,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
3、科室的業務素質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 狠抓落實,加快基礎建設步伐
1、完成陳華浦社區管理用房的建設。
2、繼續完成太河怡景社區管理用房和太河怡景幼兒園的前期工程項目報批工作。
3、每兩星期對街道工程項目匯總。
4、完成陳華菜場擴建工程的最終竣工驗收。
二、健全完善,營造良好城區環境
1、全面參與省級文明城區和市級衛生街道的創建工作,對占道經營、亂設攤等行為進行整治。
2、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和信息宣傳工作。
3、繼續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抓好城管隊伍建設、軍事訓練等工作。
4、加大渣土整治力度,加強燃氣方面的檢查。
三、提高認識,重視土地管理工作
1、繼續加大“雙違”整治力度,完善專職巡查拆違隊伍的內部制度。
2、嚴格土地審批程序,采用相關部門聯席會議形式審批各項用地手續。
3、規范建房審批和建筑許可證的發放工作。
四、齊心協力,開展科室日常工作
1、認真完成區長信箱答復工作。
2、做好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實施工作。
3、做好臨港一路、臨港二路的路燈安裝工作。
五、公平公正,運行招投標建設
1、完善監管辦法,提高招標進場率。進一步加強各行政村對招投標工作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對招標工作的重要性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