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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名稱: 儒家孝道與現代家庭養老
學生姓名:
系 別: 政治與法律
專 業: 思想政治教育
指導教師:
一、綜述國內外對本課題的研究動態,說明選題的依據和意義:
研究動態: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養老問題成為一個日益突出的社會問題,各國學者開始對這個古老的研究領域給予新的重視,尋求各種解決方法,以面對老齡化社會的挑戰。目前國內外的研究主要有二個方向,一是以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多數學者選擇的希望通過發展社會養老即建立高福利的社會保障體系來解決老齡人口的養老問題,一是希望健全現有的家庭養老體系,輔助以社會養老體系,中國目前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這,主要希望發揚中國傳統的尊老、敬老的思想來促進家庭養老的健康、和諧發展,這方面較為突出的論文有有蕭振禹主編的《養老,你指望誰——中國面臨人口老齡化的困惑》等,張懷承主編的《中國的家庭與倫理》等。他們提倡目前中國應繼續以家庭養老作為主要的發展方向、通過對儒家傳統的孝道思想的繼承和發揚來達到家庭養老的健康發展。
選題的依據
孝道思想是儒家及儒家思想核心之一,也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這種孝道思想的影響,中華民族才形成了尊老愛幼,孝敬老人,贍養老人的傳統美德。據有關資料統計,2000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已達1.3億,占總人口的11%,根據科學預測,到2025年底老年人口將達2.8億,約占總人口的20%。顯然,我國正以驚人的速度進入老齡化社會。而且,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與發達國家不同,是在經濟相對落后的情況下進入的,時間短,速度快,指望在短期內用社會保障和敬老院來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老有所終不太現實。家庭養老在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仍是我國養老的主要途徑。在這種背景下,探討儒家的孝道思想尤其是其中的敬老原則與現代家庭養老的關系,對于現代社會的進步發展,解決老齡化社會中的一系列問題,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深刻的現實意義。
選題的意義
a 從理論上看,豐富和深化了儒家“孝道”思想的研究,有助于我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健康的養老體系
b 從實踐上看,對于加強家庭道德建設,推進家庭文明以及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研究的基本內容,擬解決的主要問題:
基本內容
儒家“孝道”思想與現代家庭養老
1儒家“孝道”的基本內容
2儒家“孝道”原則的糟粕和精華
3現代中國的家庭養老
4儒家孝道的現代轉承
擬解決的主要問題
1、重點:在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儒家“孝道”的轉承
2、難點:理論分析,實證分析儒家“孝道”的糟粕和精華
三、研究的步驟、方法、措施及進度安排:
步驟:
1、收集資料
2、歸納整理資料
3、編寫寫作提綱
4、寫作論文
5、修改文章
6、完善定稿
方法:
1、文獻研究法;
2、歷史分析法;
3、演繹歸納法;
4、分析綜合法。
措施:
1、充分收集資料
2、對資料進行閱讀,分析和綜合
3、制定寫作計劃表
4、主動多與指導老師交流
進度安排:
1、2005年12月20日前確定選題
2、2006年1月16日前提交開題報告
3、2006年4月10日前提交論文初稿交指導老師審閱后進行修改。
4、2006年5月20日前交定稿
四、主要參考文獻:
[1] 李宗桂:《中國文化概論》,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
[2] 劉澤華:《中國傳統政治思想反思》,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7年版
[3] 劉翔:《中國傳統價值觀詮釋學》,上海,生活•讀書•新知上海三聯書店,1996年版
[4] 劉再復、林崗:《傳統與中國人》,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1999年版
[5] 辜鴻銘著,黃興濤、宋小慶譯:《中國人的精神》,海口,海南出版社,1996年
[6] 杜漢生:《中國精神》,長江文藝出版社,1998年版
[7] 蕭振禹主編:《養老,你指望誰——中國面臨人口老齡化的困惑》,改革出版社1998年版
[8] 武寅、石竣主編:《家庭倫理與人格教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
[9] 呂平主編:《孝經》,新疆青少年出版社1996年版
[10]《中國人口報》,1999年2月5日1版
[11] 張懷承主編:《中國的家庭與倫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年出版
[12] 高成鳶主編:《中國的尊老文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13] 李澤厚:《中國古代思想史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14] 雜志:《中國哲學史》、《哲學研究》、《中國傳統文化》、人大復印資料《中國哲學》等有關中國哲學、儒學網站
五、指導教師意見:
簽名:
六、教研室意見:
簽名:
注:此表由學生本人填寫,一式三份,一份留系里存檔,指導教師和學生本人各保存一份。
關鍵詞:孝文化;孝道;傳統文化
一、傳統文化進校園,潛移默化悟“孝道”
心理學研究表明,環境對人能產生暗示,能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這種作用十分深刻,表現在幼兒的身上更為突出。為此,我們利用環境的創設和布置,拉近師幼之間、家園之間的距離,彰顯孝文化。在園內,我們進行了傳統文化進校園的建設,無論是墻面還是走廊或戶外操場墻面,都圖文并茂地進行展示,同時通過經典誦讀、孝行活動、教育課程等形式,生動形象地向孩子、家長、老師詮釋“孝”的豐富內涵和其具有的現實意義。
1.“傳誦經典”了解“孝”
園內根據幼兒年齡特征,對小班、中班、大班三個年級段的孩子開展了不同程度的孝文化傳播教育活動:每天的幼兒餐前活動,我們針對各年齡幼兒開展了經典誦讀活動:《優美詩詞》《三字經》《弟子規》,讓孩子通過誦讀,了解古詩詞的魅力和含義;在幼兒園“六一”匯演中,孩子們還進行了“誦經典”的歌舞表演,表演中不僅讓孩子深入了解中國舞蹈的肢體美,也讓幼兒更多地了解中國詩詞的美;慶元旦活動中,大班孩子們朗誦了《弟子規》,并以舞蹈編唱的形式展示給家長們看,從中感受到“關愛與孝敬”的重要性;我們還將中國優美詩詞《憫農》《靜夜思》編到課間操中,師幼邊唱邊跳,共同領略中國傳統文化的精髓。
2.“快樂成長”踐行“孝”
為大力弘揚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結合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關于組織開展第30個“國際志愿者日”活動,在2015年11月和2016年3月“學雷鋒”活動中,幼兒園青年團員志愿者以及小朋友和家長委員會成員來到西湖街道開展了以“走進社區?關愛老人”為主題的志愿服務活動。全體青年團員志愿者及孩子和家長用行動踐行了孝道,孩子們在活動中體會和感受到如何尊敬老人、孝敬長輩。
3.“禮儀教育”學習“孝”
為了更好地幫助孩子學習孝、懂得“孝”、踐行“孝”,幼兒園開設了專門的禮儀教育課程。全書共有六冊,幼兒園大班、中班、小班各兩冊,每冊22個教育主題,全書共132個教育主題,結合幼兒園禮儀主題教育,按基本禮儀、幼兒園禮儀、家庭禮儀、公共場所禮儀、節日禮儀5個部分,包括了6歲以內幼兒遇到的大部分禮儀場景及內容,每一個活動充分展現了禮儀的重要性,讓幼兒學會知禮懂禮,學做孝順、禮貌、懂事的孩子。
4.“校園環境”傳承“孝”
良好的校園環境、室內的主題墻飾都可以成為孩子們教育的契機,所以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幼兒教育集團第三幼兒園(以下簡稱“我園”)隨處可見傳統文化的環境教育,園內創設了孝文化主題墻,讓孩子們在欣賞、學習中傳承“孝”。幼兒園每層樓都有不同的傳統主題特色:一樓用傘、燈籠和中國結進行裝飾,燈籠和中國結的結合更是一種孝文化的傳遞;二樓以扇子為主題,在扇子上用毛筆書寫了許多成語,讓孩子了解中國文字的博大精深;三樓以“團團圓圓”為主題的吊飾,有家長、孩子、老師們共同制作的繡球;結合教學活動,張貼幼兒自主收集的少數民族的圖片及資料,供孩子們了解、學習。
二、教師隊伍重建設,身體力行推“孝道”
1.傳統節目,寓教于樂
孝文化的傳播應該從教育幼兒的教師們做起。教師要身體力行,在與幼兒、家長、同事的溝通言行中,踐行孝文化,更要善于發揮教育機智,捕捉教育時機,創造性地在教育實踐中滲透孝文化。2015年11月底我國開展傳統文化節目大比拼,看得出老師們排練節目的高效率。老師們排練了《茶藝》、古代宮廷話劇《守時》、情景劇《學堂之上》、舞蹈《俏江南之夕陽紅》等,小班、中班、大班不同年級優秀節目充分展示了傳統文化的精髓。
2.演講比賽,展露風采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精神,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充分展現青年教師的蓬勃風采,引導和激勵青年教師不斷提高師德素養與自身修養,提升青年教師團隊合作能力,進一步加強各校之間的交流學習,我園結合上級文件精神,開展了“弘揚傳統文化‘四有’好老師”的主題演講比賽,老師們用平凡、樸實的語言,講述著自己對傳統文化的詮釋。
3.自主閱讀,提升修養
書可以給我們傳遞新的知識,書可以給予我們正能量,書可以讓我們結識更多的朋友,書可以讓我們不斷進步,書還可以豐富我們的業余生活。老師們利用業余時間,加強自主閱讀,不斷充實自己的文化水平。每位老師都閱讀了一本經典書籍,并撰寫了讀書筆記,共同交流分享,在知識的海洋里,不斷提升個人修養。
三、家園共育同攜手,合力互動興“孝道”
我們積極利用家長會、親子活動、家園共育欄等途徑,搭建家園共育橋梁,向家長宣傳傳統文化的重要性,與家長攜手,培養幼兒的孝心,共同推進幼兒園的孝文化教育。
1.體驗活動促孝行
“應該這樣做”和“我要這樣做”是不同的教育結果。我們追求的目標是讓孩子們在真切情感體驗中,懂得為什么要“孝”,怎樣“孝”,從而讓“孝”成為孩子們的一種自覺行為。因此,我們開展了豐富多彩的親子體驗活動,如重陽節活動,孩子們親手制作了手工賀卡,攜帶了蘋果,送給爺爺奶奶,祝他們平平安安,爺爺奶奶臉上都露出喜悅的笑容;“三八”婦女節活動,給媽媽送上自己用真誠制作的賀卡禮物,讓她們感受溫暖和愛;母親節、父親節時,鼓勵孩子回家主動為父母端上一盆洗腳水,給父母洗腳,并將自己對父母的愛大膽表達出來,體驗親情的溫暖。在這一次次的活動中讓孩子感受到了“孝”的意義,有助于他們從小就踐行孝文化。
2.成長足跡展孝行
論文摘要:傳統孝道具有較強的道德教育功能,不僅有豐富的教育內容,而且有科學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素材,以孝道教育作為切入點,強化大學生的道德修養,應從加強孝道認識、更新孝道觀念、培養孝道情感、踐行孝道行為、堅定孝道意志等方面著手,進一步提升大學生道德修養的水平和境界。
強化大學生的道德修養,已然成為新時期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內容,如何在新的形勢下,強化大學生的道德修養意識,提升其道德修養的水平和層次,并進一步轉化為現實的道德行為,成為困擾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課題。以孝道教育為切入點,對強化大學生的道德修養的推動作用積極而且現實。
一、傳統孝道有著豐富的道德教育內涵
所謂孝道就是指子女對父母應盡的義務,包括尊敬、贍養、關愛、送終等等。傳統的孝道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基本道德規范,一個對父母孝順的人,即是有道德的人。孝道教育即是愛的教育。我國古代的教育是建立在孝道教育的基礎之上,傳統的孝道滲透著極強的教育色彩。《說文解字》中講到,“教,上所施,下之效也”,“育,養子使做善也”,二者聯系起來就是教育,教育的目的是使人做善事,這說明我國古代的教育是建立在儒家孝道的基礎上的。
“古人把孝道即敬老、愛老、養老列為學校教育和社會教化的一項重要內容”,傳統孝道寬泛、多層次、全面的內涵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思想體系、倫理道德觀念和基本的規范,引領著孝道教育的方向。在我國,孝道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1世紀,“孝”字在甲骨文中便有記載,《詩經》中有“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哀哀父母,生我勞瘁”的詠嘆,表明孝道是為人之根本。在西周王朝,統治者主張敬天、孝祖、敬德、保民,重視尊老敬賢的教化。要求每個社會成員都要恪守君臣、父子、長幼之道:在家孝順父母;在社會上尊老敬老;在國家則忠于君王,報效朝廷。可以看出,西周時期的孝道便突破了父子、長幼之道的狹義內涵,而擴充到尊敬他人,效忠國家,將孝道教育提升到了更高的層次。孔子在《孝經》中說:“夫孝,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孔子認為,為人子女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身體力行的法則。由此可以看出,孔子已經注意到了孝道教育的重要性,他認為,要把學生培養成道德高尚、人格完美的人,最重要的方式是進行孝道教育。“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孔子將與其弟子曾參關于孝道教育的對白編輯成《孝經》,成為孝道教育的“教材”,使孝道教育有章可循。不僅如此,孔子還對如何加強孝道教育有很高的建樹。《論語》記載子游問孝的事情,子日:“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孔子在這里突出了一個“敬”字,要求子女對父母盡孝心,應該和顏悅色、真誠坦蕩,盡孝道不僅是物質上的贍養,更是一種精神溝通和心靈撫慰,做到這一點最重要也最困難。孟子也說:“孝之至,莫大于尊親”。而子女對父母盡孝道的最高境界在于子女要“立身”并成就一番事業。《孝經》云:“安身行道,揚名于世,孝之終也”。
崇尚孝道是中華民族育己育人、勸世規人的主旋律,在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文明史中,不僅留下了珍貴的、科學的孝道教育的思想和理念,同時,也留下了許多優美的故事和傳說。著名的《二十四孝》便是其中的代表,這些故事和傳說至今仍被人們作為價值文化傳承,并且已經成為新時期大學生道德修養的重要素材。
二、孝道教育是強化大學生道德修養的切入點
傳統孝道歷經風雨,生命力依然旺盛,歷經坎坷,目標依然執著,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今天,依然為高校德育更好的未來,貢獻自己的力量。
1高校道德教育成效較低的原因
以孝道教育作為大學生道德修養的切入點,是對大學生道德修養現狀客觀分析得出的結論。大學生的道德修養作為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受到了國家、社會、學校的普遍關注,也為此付出了很多努力,然而成效甚微,主要有三個原因:
(1)西方文化沖擊的外部原因大學生的道德情感受到西方文化思潮的沖擊,傳統孝道與西方思潮發生了激烈的碰撞,使傳統孝道在某些時候,某些地方,偏離了正確的軌道,隨著我國對傳統文化的價值取向的重新調整和國人在此過程中的理性思考,傳統文化正煥發出新的活力,此乃高校道德教育重構孝道教育的最佳時機,可謂“天時、地利、人和”。
(2)高校道德教育運行的內部原因有的高校在開展道德教育工作時盲目追求“高標準”,有的高校期望走捷徑,“一口吃個胖子”,忽視道德教育的循序漸進,造成高校道德教育嚴重脫離實際,使學生產生了厭煩心理和抵觸情緒。愛祖國、愛人民是高校道德教育的目標,但是,大學生如果連自己的父母、親人都不愛,何談愛他人呢!如果我們能從孝道開始,從培養大學生愛父母做起,逐步推進到愛他人、愛祖國、愛社會主義,使大學生愛的視野逐漸擴大,愛的眼光不斷高遠,愛的層次不斷升華,不僅學生樂于接受,也符合循序漸進的教育思想。筆者曾在大學生的道德修養課教學中開展“講感動故事”活動,約有超過60%的學生選擇講述的是親情故事,尤其是母愛的故事不僅被學生反復講述,而且能引起所有學生的共鳴。
(3)大學生的自身原因現在的大學生絕大部分是獨生子女,父母對他們過分溺愛,出現了父母與子女的角色錯位,造成孝道觀念的弱化。一些大學生在校不切實際的“高消費”,一些大學生很少與父母聯系,偶爾聯系也是以催要各項費用為目的,此情況進一步惡化,帶來大學生整體道德修養水平的滑坡,成為影響公眾對大學生社會評價降低的最重要原因,重構孝道教育新模式,已成當務之急,重中之重。
2以孝道教育為切入點。強化大學生道德修養的必要性
(1)培養目標的一致性高校強化大學生道德修養的終極目標在于通過對大學生進行各個領域內的道德教育,加強大學生的品格修養,培養大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成為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合格的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孔子孝道文化的宗旨是培養學生,中心思想是把學生培養成品德高尚、人格完美、思想進步的人,而且提倡忠于國家,推崇敬業報國,追求“小孝及家,大孝惠國”。我國漢代“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提出“以孝治天下”。
(2)價值取向的相通性孝道文化講究“齊家、治國、平天下”,大學生人生價值的最高標準,是其對社會和他人的生存和發展貢獻的大小。孔子教育學生的目的在于培養其高尚道德和完美人格,強調道德修養發軔于孝道,體現在孝道,孝為德之門,德為孝之顯。
(3)教育內容的相融性對大學生進行傳統美德教育是大學生強化道德修養的重要內容,“利用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和傳統美德的內容教育人們,能夠更加振奮我們的民族精神,增強中華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孝道文化無疑是傳統美德的核心和精華。孝道提倡敬父母,大學生道德修養要求學生尊老愛幼,尊敬師長;孝道推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大學生道德修養提倡助人為樂,推己及人,構建和諧人際關系;孝道要求“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大學生道德修養秉承愛國為道德的最高境界,強調愛國為文明人的第一美德;孝道主張“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大學生道德修養強調循序漸進,知行統一,行勝于言。
三、以孝道教育強化大學生道德修養的途徑
如使大學生的道德修養貫徹孝道內容,應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外部環境和大學生的實際思想狀況有機結合起來,創造性地做好如下幾介方面的工作:
1強化孝道意識
大學生應從內心深處真正認識到孝道養成對于培養其高尚道德品質的基礎性作用,認識孝道行為對構建和諧師生關系和提升大學生的文明素質的支柱作用,使他們產生對孝道教育的積極的心理體驗,喚回其樸素的天性之愛,并進一步探討孝道的精深內涵和精神實質,逐漸愿意接受孝道教育,并以孝道作為加強個人道德修養的手段和,目標。沒有好的態度,一切皆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2更新孝道觀念
傳統孝道作為傳統文化的一部分,其產生有一定的時代背景,必然被打上一定時代和特定階級的烙印,存在著不合乎我們當今時代要求的消極內容,如,其愚民性,孔子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其不平等性,“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及專對婦女的“三從四德”等;也有濃重的封建性和保守性的內容,如,“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父母在,不遠行”等。強化大學生的道德修養以孝道為切入點,應“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繼承其積極的思想和理念,摒棄其消極、落后、愚昧的做法,并不斷推陳出新,與時俱進,賦予傳統孝道豐富的內容和特定的外延,進一步內化為大學生永恒的精神追求,為增強我國的文化軟實力奠定堅實的基礎。
3培養孝道情感
孝道作為大學生加強道德修養的起點和基礎,大學生不僅要“知之”,而且還要“好之”、“樂之”,要培養大學生對孝道的強烈的情感,無論何時,無論何地,無論順境,無論逆境均應對孝道“不離不棄”,達到“自律”、“無律”的孝道最高境界。筆者曾在孝道教育的宣講課上做“你最舍不得的人”的教學活動,學生在腦子里想像自己最舍不得的人,然后將這些人在自己的意識里抹去,通過這樣相對“嚴酷”的體驗,培養他們的孝道情感。
4踐行孝道行為
高等院校推行孝道教育的終極目標是大學生在了解孝道理論、孝道作用的基礎上,能夠實踐自己的孝道行為,如果光有孝心而沒有孝行,便不能說遵守了孝道,孝道貴在實踐。大學生沒有參加工作,沒有自己穩定的經濟來源,遵守孝道應主要從敬父母做起,要知恩圖報,知父母的生育之恩、養育之恩、惦記之恩、期望之恩,以愛惜身體、珍愛生命報答父母恩情,并在此基礎上提升孝道層次,把盡孝同大學生的學業及事業緊密結合起來,在完成自己的學業中盡孝,在為他人、為社會的服務中盡孝,在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中盡孝,同時認真看書學習,苦練基本功,不斷完善和提高自己,為將來能盡更大的孝道積累力量,打下良好的基礎。
5堅定孝道意志
所謂孝道意志是指人們在履行孝道義務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自覺地克服困難、排除障礙而進行行為選擇的力量和堅持精神。許多人不愿意盡孝道,因為盡孝既無功更無利,只有無窮的義務、付出和奉獻,在此過程中會遭遇很多的挫折和困難,會面臨諸多挑戰和誘惑。偶爾盡孝,不是真正的盡孝;認為此時盡孝會占便宜,便盡孝,否則便不盡孝,也不是真正的盡孝;看別人不盡孝,自己便也不盡孝,也不是真正意義的盡孝。高校應通過開展各種活動,幫助大學生做到在整個社會的孝道水平上升的時候起模范帶頭作用,在整個社會的孝道水平下降的時候起中流砥柱作用,做真正有孝道的人,做道德品格高尚的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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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孝經[M],昆明:云南大學出版社,2003:6,28,6,
【論文關鍵詞】孝孝慈孝道孝道文化
在慈、孝、友、恭之中,中國古代思想家尤其重視孝,將其看作為“百行之先”。孝是做兒女的義務,其根本要求是敬,即對父母發自內心地敬愛和依戀,表現于外就是溫和、愉悅、恭敬的態度,盡心盡力的侍奉.力求給父母帶來更多的幸福、歡樂以至榮耀。如“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為政》)“孝子之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豐L記·祭儀》)“人之孝行,根于誠篤。雖繁文末節不至.亦可動天地,感鬼神。”(袁采:《袁樂世范》卷一《睦親》)孝慈是中國傳統道德規范中十分重要的規范,在所有的傳統德目和規范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儒家視孝慈為仁、義的根本,“人倫之公理”,許多思想家和歷代統治者也把它當做維護倫理關系和政治統治的重要手段,把孝慈與“忠君”、“愛國”相聯系,以孝慈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出發點,使孝慈這種調節親子關系的道德規范上升擴展為具有社會普遍意義的行為準則,成為社會教化的基本內容。
一、“孝”產生的原因及其社會基礎
孝的觀念產生于原始氏族社會末期,即由母權制向父權制過渡的時期。由于私有制的產生,并為男性家長所支配,子女可以直接從先人那里繼承財產,為了表達對家長的感恩、崇敬和哀思之情,日久天長便產生了孝的觀念。孝最早是作為家庭倫理規范出現的,它的功能是調節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當初并無社會規范的意義。遠在西周社會,孝作為一種道德觀念已見著于文字。《尚書·酒誥》說:“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爾雅·釋訓》有“善父母為孝”的說法,意思都是敬愛、奉養父母。
孝的觀念的產生基于中國古代社會結構的兩個最根本的事實。第一,以血緣為紐帶的宗法制的存在,構成了中國占代社會人際關系的“天然”形式。基于血緣而產生的“親親”關系,這是人類古老的感情,氏族社會就是依靠它來維系的;在西周奴隸制社會,體現為自周天子至諸侯、卿大夫、士的垂直金字塔形式,經過春秋戰國的變革,在秦以后的封建制社會.則體現為以家庭為單位的橫向的網絡形式。第二,作為社會存在基礎的自然經濟的高度分散與作為國家整體的君主專制統治的高度集中,是中國古代的社會基本結構。個體家庭經濟的形成,以及與此相聯系的家庭中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出現,使得氏族社會里撫養老人是全體氏族成員的事,子女對父母無特殊的責任和義務。奴求社會出現了個體家庭后,夫妻及其子女構成一個獨立的經濟單位,在經濟上相互依賴。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并有要求子女奉養的權利,子女則負有照顧父母的義務。與此相聯系,作為家長的父母享有絕對權威,有權支配子女,子女則有尊敬與服從的義務。“孝”的觀念便由此產生。
“孝”作為一種道德觀念和行為規范,要求子對父的奉養、尊敬和服從。它雖體現了父子血緣“親親”之情,但本質上是父子之間權利與義務的反映。因此,“孝”不是自有人類社會就有的,只有到了私有制財產出現、“一夫一妻制使父子關系確實可靠,而且導致承認并確定子女對其先父財產的獨占權利”(馬克思:《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的情況下,才開始產生的。“孝”的社會屬性,主要是用其維系宗法制。一方面宣揚“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把同一“族類”作為同心同德的政治基礎;另一方面又以宗室血緣的親疏遠近確定內部的等級秩序。這樣由家族到國家,達到了倫理與政治的統一。因此,西周對“孝”非常重視,把“有孝有德”作為“君子”的主要政治標準的道德要求。“孝”作為宗法道德規范獲得了強烈的政治色彩,成為維護奴隸主統治的有力工具。它集中反映了氏族成員必須服從氏族整體利益(既個體依附群體)的倫理實質。正因為如此,“孝”在諸宗法道德規范中占據了主要的地位,特別為周統治者所重視。周人關于“孝”的思想,一直為后世所承襲,在儒家和封建統治者那里,得到了不斷的升華和發展,與“忠”相并列,成為封建社會的基本道德規范。
二、《孝經》的德育思想
《孝經》論孝,概括起來,主要是兩方面的內容。
(一)“孝”為“至德要道”
《孝經》開卷即偽托孔子表明了“孝”在諸德中的地位:“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是先王“以順天下”,使“民用和睦,上下無怨”的“至德要道。”關于“孝”的內容,《孝經》作了如下的概括:“夫孝,始于事親,中于事君,中于立身。”“事親”也即“愛親”、“敬親”,要求“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并要求做到“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丑(眾人)不爭”否則,“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丑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此外《孝經》又把“不敢毀”自己的身體作為事親的一項重要規定,并視之為“孝之始也”。再有把“事君”盡忠納入“孝”的規范,這是《孝經》對先秦儒家關于“孝”、“忠”關系的進一步理解。
(二)“以孝治天下”
《孝經》宣揚孝道的唯一宗旨,是實行“孝治”。“孝治天下”、“孝順天下”,是貫穿在《孝經》中的一個重要思想。《孝經》說:“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與公、侯、伯、子、男乎!故得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孝治》)天子以孝治天下,對諸侯和小國之臣接之以禮,即得萬國之歡心。很明顯,所謂“以孝治天下”,體現為使萬國“事其先王”、百姓“事其先君”、家人“事其親”,其實質是使天下都心悅誠服(“歡心”)地服從統治者.“是以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幫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孝治》)“以孝治天下”還包括以教化民。“教”,《廣至德》說:“君子之教以孝也。”
《孝經》認為:“親生之膝下”,人在孩提時就產生親愛父母之心,及長則日增尊嚴父母之德,而這正是的教之所“本”。
總之,《孝經》把“孝”抬高到“至德要道”的高度,主張“以孝治天下”,適應了封建家長和君主專制統治的需要。因而始終受到封建統治者的重視,它首先為統治者所推崇,用以作為推行“孝悌力田”的選士標準和提倡“以孝治天下”的工具。以后,唐玄宗又親自為之作注,從而更為《孝經》所論之封建“孝”道增添了帝王的至上權威。
三、“孝”的現實意義
孝作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存在于社會生活中,已有3000余年的歷史,對后世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筆者認為,孝是封建道德,但絕不認為孝僅僅是封建道德。孝具有階級性,但也有廣泛的社會性,即全民性。在階級社會里,任何一種道德范疇,都是階級性與全民性的統一。任何一種道德行為準則的提出,都有它的階級利益基礎。在封建社會的早期階段,對協調君主、父子關系,穩定社會秩序,發展生產力,培養人對國家、社會、家庭的義務感、責任心方面,都有著某種程度的進步作用。在大力弘揚傳統文化、積極推進公民道德建設的今天,尤其是在我國進入人口老齡化的形勢下,研究和弘揚傳統的孝道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我們應該以兼容并蓄的態度來審視孝道文化,確實認識到孝道文化的社會價值和現實意義。
首先,孝道文化的核心是敬老養老。作為中華民族普遍認同的優良傳統,它強調幼敬長、下尊上,要求晚輩尊敬老人,子女孝敬父母,愛護、照顧、贍養老人,使老人們頤養天年,享受天倫之樂。這種精神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都具有普遍的社會意義。不管社會如何進步,社會文明如何發達,這種美德什么時候都不能丟。否則,就無異于大道廢棄,純樸破產,人心墮落,社會倒退。
其次,古人將孝道即敬老、愛老、養老列為學校教育和社會教化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們一定要繼承發揚這一優良傳統。古代孝道教育的目標就是使敬老養老觀念由家庭推廣到社會,并通過社會教化與社會教育的結合,有效地營造一種尊老敬老的社會風尚,鼓勵人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孝敬父母、愛護子女的道德情操推己及人。只有孝敬父母,才能家庭和睦;只有家庭和睦,才能社會安定;只有社會安定,才能經濟繁榮;只有經濟繁榮,才能國富民強。
【關鍵詞】墳塋文化;習慣與法律;社會與國家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4)01-121-01
在試圖對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墳塋文化初探之前,先要明白,何為文化?有人認為,所謂文化,便是歷經滄桑而尚能存在流傳的那些東西。那么通過前文的分析,將“墳塋”作為一種文化現象擬以探討便順理成章了。那么墳塋文化中的體現出來的中國傳統社會之習慣與相關法律、社會與國家之間的關系究竟如何,便值得進一步予以探討。
一、民間法習慣法與國家制定法
關于民間習慣,或稱民間習慣法與官方的成文法典等為代表的法律之間的關系法學界的探討已有多年,其中較有代表性的人物如張晉藩、梁治平等,都對此問題有過獨到見解。單就清代習慣法與法律之間的關系,張氏認為,制定法是清代民法中最重要的部分,制定法以外的傳統的民事法律淵源是多種多樣的,并具有很強的規范力量,從而形成了以制定法為主干,各種民法淵源相互配合的民事法律體系。但是,由于多樣性、分散性,以及效力順序不明確,各種淵源之間也存在著矛盾。而梁氏則認為,清代的習慣法與國家法之間存在著內容上的分工,這種分工帶來的是協作或背離兩種可能。從本質上說,由于國家法與習慣法來自不同的知識傳統,且缺少內在和有機的聯結,因此,兩者之間分工的實具有“斷裂”性質。
而墳塋文化中的習慣與法律之關系,又有著與其他傳統意義上的法律問題不同之處。
二、墳塋文化中的習慣與法律、社會與國家
相較其他民事法律關系而言,墳塋文化中的習慣法對墳塋糾紛解決機制中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比例往往高于戶婚、田土、錢債、相毆等其他“民間細故案件”。換言之,在墳塋紛爭中,習慣法所起到的作用往往比國家制定法要重要的多。基本可以推斷,就墳塋文化中的社會力量在與國家權力的博弈中,社會力量占據上風。
例如清代法律中雖有條例規定“控爭遠年墳山,定例以山地字號、畝數及庫貯鱗冊、完糧印單為憑,其遠年舊契及碑譜等項均不得執為憑據”,但是地方官員仍然多按照民間習慣,以族譜、墓碑、契約作為審理的依據。
又如在喪葬禮俗等級限制方面,明清律例規定的禁制并未發生很大的功效。許多并不符合某一等級喪葬規格的死者,在現實社會中往往被“越級厚葬”。這樣的習慣法與國家的沖突中,喪葬尤為明顯。這其中的原因恐跟孝道有關。孝道本為朝廷說倡導,人子厚葬其親,原為孝道的表現,喪家往往不惜以身試法,政府方面實有防不勝防,罰不勝罰之苦。同時為了表現孝道,也不便過于認真追究,有時禁令竟成具文。
面臨墳塋這一特殊的“爭議標的”,尤其在基層的墳塋糾紛中,國家和法律不得不向社會以及習慣法予以妥協。在社會習慣法尚未危機國家根本性的政治、經濟、管理等問題之前,國家法往往采取放任的態度。但一旦墳塋糾紛,或由墳塋糾紛引發的案件嚴重程度達到一定的高度時,國家法律又會再一次站出來標顯其權威性。
如在張小也所著論文《從“自理”到“憲律”:對清代“民法”與“民事訴訟”的考察―――以《刑案匯覽》中的墳山爭訟為中心》予以佐證的“控爭墳山情急赴京刎頸呈告”一案可以為例。徐姓族人徐華遣抱告徐行赴京呈控,狀告吳姓族人吳鶴慶“謀買墳山”,吳恕恒“刁翻延宕”,最終徐姓一方在刑部門前自刎身亡,本案方作了結。本案從最初的州縣一級層層上告,直至刑部,最終演變為“京控自殺”事件。在徐、吳兩姓爭訟的審理過程中,直到案情升級引起皇帝的注意之后,地方官員才開始援引相關條例,此前他們無不按照民間習慣,依靠“官法”所不允許的“遠年舊契及碑譜”來判斷墳山的歸屬。然而一旦時態發展到足夠高的審級,或事件性質有所加重,國家權力,乃至國家法便會介入,從而影響整個糾紛解決的最終結果。而在本案中還有一個特殊之處在于此案的發生還導致了對條例的重新修訂。國家法在此問題上做出了一定的修訂,但是針對的卻是“于登聞鼓下及長安左右門等處自刎自縊者”,擬以杜絕再次借自刎自縊解決處理墳塋案件的不正之風。對墳塋案件糾紛本身的定案標準、審判過程及審級則予未作任何修訂。
綜上所述,在中國古代傳統社會中,墳塋文化中所蘊含的習慣法與國家法律之間的關系呈現一種以地方習慣法為主,國家法律為輔;普通案件由習慣法主要調整,特殊或嚴重案件由國家法調整的大致樣貌。基本呈現此消彼長的形態。
三、小結
寺田浩明曾在論文中提到,對于舊中國的民事慣例,至少很難將其理解為相當于西洋法體系中的“習慣法”。但他也承認,從舊中國的社會實體來看,其中還是存在著總稱之為“慣習”的某種非審判的規范。因此本文說討論的墳塋文化中的“習慣法”與“制定法”之間的關系所建立的前提是將這里的“習慣法”與英美法系的判例性質的“習慣法”相區分。此處的“習慣法”更強調一種類似慣習、民間習俗等非正式的審判依據等更為廣泛的含義。否則,古往今來的中國從未正式將“判例”作為定案審判的正式依據,那本文所有的討論就失去了存在的大前提。
根據博登海默對習慣的定義,習慣乃是為不同階級或各種群體所普遍遵守的行動習慣或行為模式。它們所涉及的可能是服飾、禮節或圍繞有關出生、結婚、死亡等生活重大事件的儀式。它們也有可能與達成交易或履行債務有關。
此次對中國傳統墳塋文化之初探僅僅是一個開端,更加詳盡的思考及總結有待進一步研究及佐證。
參考文獻:
[1]小佳,羅志田.東風與西風(修訂版)[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1:22.
關鍵詞:湖南省高校; 孝道意識;大學生
一、引言
“百善孝為先”。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之一,孝道教育是德育教育中的一個重要切入點和出發點,對培養大學生的愛心和責任意識具有重要作用。高校是文化傳播和科研的重要基地,高校教師對儒家孝文化進行研究和傳授,高校學生對孝文化學習和實踐,都在一定程度上傳承和發展了孝文化,弘揚了中國傳統文化。同時,孝文化教育可以作為高校德育教育的一個很好的切入點,能夠為當代大學生德育教育提供缺失的德育養分,如感恩意識、責任意識等。將孝文化教育應用于當代大學生德育教育中,對教育大學生孝敬父母、尊敬師長、熱愛祖國,提高當代大學生的感恩意識、責任意識、愛國精神,促進大學生的個人發展和進步,推進家庭的和睦,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對象
本次調查按高校不同層次,分別以中南大學、長沙大學、湖南農業大學東方科技學院、湖南生物機電職業學院的在校大學生為主體,每個學校隨機選擇二、三年級200名學生,共計800人構成本次調查的樣本。
(二)問卷設計
本問卷從對孝文化的了解程度、接受孝文化教育的途徑、踐行孝道的方式、理解孝文化的意義以及當前高校開展孝道教育的現狀五個方面進行設計個調查;共設計25道題目,均為客觀題。
(三)資料收集方法
本次調查采用無記名問卷法收集資料。共發放問卷800份,實收有效問卷759份,有效回收率94.875%。
(四)資料整理與分析
采用SPSS17.0統計分析軟件進行數據處理。
三、調查結果
(一)對孝文化的了解程度和接受孝文化教育的方式、途徑
在 “孝文化了解程度”中,72.3%的被調查者選擇了“了解”或“比較了解”, 26.4%的人選擇了“知道一點”,僅有1.3%的人選擇了“不了解”。在“主動學習孝道知識和行孝方法”中,17.7%的被調查者選擇了“經常”,78%的人選擇了“有時”或“偶爾”,僅有4.3%的人選擇了“從不”。在“了解渠道”中,被調查者的選擇為:“學校教育” 19%,“家庭教育” 32.5%,“電視節目”20.6%,“網絡”11.5%,“報刊雜志” 12.4%,“其他”4%。調查結果顯示,絕大多數被調查者對孝文化都了解或比較了解且有主動學習孝道知識和行孝方法的經歷,但卻僅有19%的人是通過學校教育來了解孝道知識和行孝方法的,其余81%則是通過校外途徑。這充分說明了現今的大學生對接受孝文化是持有積極態度的,但由于學校教育對這方面的缺失,使得他們沒有正規的、系統的學習環境和學習氛圍,只能零散的其他途徑進行學習。
(二)踐行孝道的方式
在對踐行孝道方式的調研中,筆者按照傳統孝道中的“隨侍奉養”、“敬愛雙親”、“遵從禮俗”、“繼承志業”、“抑己順親”、“榮親留后”六個維度[1]進行問卷設計,共設計了13道題目進行調查。
調查顯示,絕大多數被調查者有孝敬父母的想法,超過80%的人能夠主動與父母進行情感交流。80%的大學生都知道父母的生日,12.9%的人只知道父母其中一位的生日,但父母生日都不記得的仍然占有7.1%的比例。時,61.9%和26.6%的學生表示“經常”和 “有時”在長輩生日時表達過祝福。90%以上的學生在校期間能通過電話、短信等形式主動關心父母身心健康,在寒暑假期間父母生病是能一直陪伴在身旁。88.4%的學生在其他長輩生病時會進行慰問或探望。能夠讓長輩享有優先享用權的學生占到了89.5%,有86.2%的被調查者對長輩的生活習慣感到“適應”或“比較適應”,僅有8%的學生在與長輩發生矛盾時有過出言不遜。
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絕大多數的被調查者能夠主動踐行孝道,雖然處于在外地求學的階段,對于傳統孝道中“隨侍奉養”以及“榮親留后”這兩個維度不能完全遵循,但在行動上也有一定程度的體現。而對于傳統孝道中的“敬愛雙親”、“遵從禮俗”、“繼承志業”、“抑己順親”這四個維度,絕大多數的被調查者都能主動遵循并積極踐行。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還是有極少部分的被調查大學生在某些事情上的所作所為令人擔憂:2.4%的被調查者從來沒有過要孝敬父母的想法或從不與父母進行情感交流,7.1%的人不記得父母中任何一人的生日,2.5%的大學生在長輩生日是從未表達過祝福,3.2的人在校期間從不關心父母身心健康,在沒有學習任務的寒暑假期間父母生病也從不陪伴或在其他長輩生病是從來沒有過慰問或探望,1.1%的被調查大學生從來沒有讓長輩享有過優先享用權,8%的被調查大學生經常在與長輩發生矛盾是出言不遜,在“是否將父母的期盼作為自己前進的動力”“對父母的內心需要及煩惱的關注度”“對于祭祖的態度”這三個問題上,分別有1.4%、0.7%、0.6%的被調查者選擇了“從不”、“從不關注”和“反對”。也說明少部分大學生與家長關系淡漠,從不主動盡孝,孝道觀念嚴重缺失,孝道意識急需加強。
(三)理解孝文化的意義
調查顯示,絕大多數被調查者在參加工作后如何對待父母的問題上都表示要盡力讓父母過上舒適的日子。在被問及“要孝敬父母的原因”時,67.9的大學生選擇了“父母辛苦半生,我要盡力回報他們”,22.1%的大學生選擇了“是我國的傳統美德,必須遵循”,說明現今的大學生對父母盡孝最主要的原因是出于愛父母,真愛所致,感激他們的養育之恩,是發自內心的一種情感,已經超出了傳統孝道基于的“回報’’、“報答”。[2]接近44.5%的被調查者認為目前社會上一些拒絕贍養父母的人應該對其進行教育、依法從嚴懲處。在被問及“報答父母最好的方式是什么”時,被調查大學生們對于選項的選擇按百分比順序依次為“多關心他們的身體和生活情況” 61.9%,“經常與其進行情感交流” 60.2%,“尊重父母,盡量滿足其要求” 58.1%,“ 多賺錢給父母好的生活條件” 43.6%,“做官光宗耀祖”14.1%,這充分說明現今大學生們已經能基本理解孝敬父母的真正涵義。其次,這是對傳統孝道的具有時代特色的繼承并超越。在對“孝的內容”的理解上,75%以上的被調查大學生選擇了“贍養父母”、“尊敬長輩”,接近60%的人選擇了“正直、善良、守信,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這也從另一個方面說明了現今大學生們對“孝”的理解不再僅僅限于傳統意義上“隨侍奉養”等方面,而是將傳統意義上比較狹隘的“小孝”升華為具有一定的時代特色、在一定程度上廣義的“大孝”。但是在這一調查板塊中,還是有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回答值得我們警惕。1.2%被調查者在在參加工作后如何對待父母的問題上選擇了“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的小家庭上,不要管父母的事”或是因為害怕被人說三道四而選擇孝敬父母,在被問及對目前社會上一些拒絕贍養父母的人的看法時,有44.3的人選擇了“他們沒有做人的起碼良知”,居然還有9.5%和1.7%的被調查者選擇了“或許是他們的父母以往對他們的關愛照顧不夠”和“這只是一種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這說明只有不到一半的被調查者意識到可以通過教育+法制可以改變這種狀況,可見目前整個社會對孝道教育的關注是相當缺乏的。
(四)高校開展孝道教育的現狀
從調查結果來看,認為學校經常進行孝道教育和經常開展關于“孝”有關活動的被調查大學生僅有21.8%和15.9%,僅有21.1%的被調查大學生認為學校主要以課堂形式開展孝道教育,有34.4%的被調查大學生認為所在學校從未開展過孝道教育。這些都說明學校在孝道教育方面存在缺失。
四、分析與討論
(一)大學生群體孝行意識積極
從調查結果來看,大學生群體主流的孝行意識較強,表現是積極、健康向上的。大多數大學生能通過各種途徑積極主動的學習孝道知識和行孝方法;在日常生活中能身體力行的踐行孝道; 能基本理解“孝”的真正涵義,并能將傳統孝道進行富有時代特征的傳承和超越,最認同的行孝方式是從精神上關愛、慰藉父母,從物質上盡量滿足父母需求。這也與以往的專家學者所研究的結果一致。通過調查可以看出,一方面,大學生了解、學習孝道文化的態度積極、愿望強烈,另一方面,部分大學生受到西方思潮、社會不良風氣等影響,孝道觀念發生改變,出現孝道缺失的現象。這部分學生必須引起我們的重視和關注。
(二)不同性別大學生在孝道意識上的差異
通過本次調查我們可以看到大學生的本質特征在一定程度上也決定孝道意識的強弱。在對大學生們進行孝道教育時,也要充分考慮到這一點來采取不同的教育策略。調查顯示,女生在對于“是否有過孝敬父母的想法”一題上選擇“經常”的比例比男生高19.6%,選擇“經常主動與父母進行情感交流的”比例高出男生19.5%,同時記得父母生日并會在長輩生日時表達祝福的的女生比男生分別高出15.2%和11.2%,同時,選擇“在寒暑假期間父母生病時會一直陪伴”的女生亦比男生多出16.6%,在“孝敬父母的原因”中,75.9%的女生認為是為了感恩父母,比男生高出19.7%。這些也許可以從男女生的生理和心理特點來解釋,相比男生而言,女生對于人際的敏感性更高,情感更為細膩,更能對父母感恩。在情感的表達方式上,女生更傾向于外顯,而相比之下男生則較為內斂。[3]
(三)來自城鄉大學生的孝道意識差異
在對父母的內心需要及煩惱的關注度上,選擇特別關注的城市大學生的比例比農村大學生高出10.4%,在對于祭祖的態度上,選擇“無所謂”或“反對”的城市大學生亦比農村大學生高出8%,而當被問及“在參加工作后如何對待父母”時,74.2%的農村大學生選擇“盡自己最大的努力讓他們過上好日子,哪怕自己很辛苦”,比城市大學生高出11.6%,大多數學生在“要孝敬父母的原因”上選擇了“父母為我辛苦了半生,我要盡力回報他們”,農村大學生的比例高于城市大學生12%。
(四)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大學生在孝道意識上的差異
總的來看,獨生子女大學生和非獨生子女大學生在孝道態度上都是積極向上的,但由于不同的家庭成員結構,而導致成長環境的差異,從而在孝道觀念上產生了一定的差異。調查發現:47.2%的獨生子女大學生在與長輩發生矛盾時經常或有時出言不遜,比非獨生子女大學生要高出14.3%,在回答“對父母的內心需要及煩惱的關注度”的問題上,獨生子女大學生選擇“特別關注”的僅有21.%,比非獨生子女大學生低11.7%,在對于祭祖的態度上,選擇“無所謂”或“反對”的獨生子女大學生要比非獨生子女大學生多5%,而當被問及“在參加工作后如何對待父母”時,74.4%的非獨生子女大學生選擇“盡自己最大的努力讓他們過上好日子,哪怕自己很辛苦”,比獨生子女大學生高出10.3%。
(五)孝道教育主陣地失守
通過本次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并結合目前絕大多數高校所思想政治理論課開展的的內容,可以認為,目前我們的高等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傳統文化中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孝道教育,在開展孝道教育方面效果極差,除了少數教師出于傳承我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目的在課堂上對學生進行講授外,甚至可以認為沒有開展。
五、建議
從以上的分析可見,大學生的孝道意識在總體上是積極向上的,但是也有部分大學生在孝道觀念上存在偏差,孝道行為相對來說還較為不夠。同時,擔負著傳承我國優秀傳統文化重要任務的大學在現行的教育體制下,對大學生的孝道教育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過于急功近利的希望在短時間內培養高尚品德人才,在對大學生的道德教育課程設置中過于簡單,教學方式過于單調,教學過程和目的過于注重理想性和先進性教育,注重用崇高而嚴格的道德規范來要求學生,忽視了最基本的傳統道德培養,導致孝道教育的主陣地失守。
(一)加強大學生自我孝道意識教育
大學生孝道意識的培養,從根本上來說。需要自身有意識的進行培養。高校要創造良好的孝文化學校環境和氛圍,鼓勵大學生多學習我國優秀傳統文化精髓,養成良好的孝道習慣,提高自身孝道意識。
(二)針對不同類別的大學生開展系統行的孝道教育活動
高校可以根據不同性別、不同家庭環境的大學生采用不同的工作重點,增強孝道教育的實效性。借助各種形式的學生活動平臺進行孝道教育,讓孝行成為大學生的良好心理和行為習慣。
(三)將孝文化教育融入大學生思想道德教育
“學校的中心任務之一是培養有道德的、理性的、審美的高尚情感。”[4] 將孝文化教育納入高校課堂教學體系,教育學生從孝敬父母、敬愛師長開始,由淺入深,為孝道教育的建設提供一種可操作的、易于被人們接受的方式方法;將孝文化教育納入高校校園文化活動體系,使大學生在參加活動的同時自覺的接受孝文化教育,在潛移默化中形成良好的孝道理念和孝行習慣;將孝文化教育納入高校學生綜合評價體系,建立孝道教育考評價與監督長效機制。 (作者單位:湖南農業大學)
參考文獻:
[1]蘇君麗.當代大學生孝道態度及其影響因素的研究[D],河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
[2]范啟標.高校孝道教育的研究與實踐-以海南大學為例[J].教育探索,2012,(11)
論文摘要:臨終關懷,一種理性照護生命終端的方式在國外已經被廣泛開展,而在中國推廣卻是步履維艱。傳統孝道觀以及醫務人員的現有醫道觀等是阻礙其推廣的主要因素,由此社償日侖理環境的改變足破解臨終關懷開展困境的必由之路。
臨終關懷是一種舶來品,是一種處置終極生命的方式,提倡對生命不可逆轉的患者,轉變延長無謂“生命”長度的治療,轉向關注患者在有限時序里生命質量的提高,使患者在最后的短暫時間里身心幸福并且有尊嚴地走完余生。
面對生命即將走到終端的老人、艾滋病人以及惡性腫瘤患者等,照護他們的終期生命,臨終關懷應該成為一種理性和道德的選擇方式。在西方很多國家,臨終關懷無論在理論和實踐上都能得到普遍支持,并且也被認為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在中國,自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后期以來,由于我國老齡化步伐加劇,臨終關懷逐漸被人們關注,但在現實推行中,卻表現出“冰火兩重天”的境況。筆者近期走訪了上海、南京、武漢以及合肥等多家開展了臨終關懷的醫院或科室,這些地方確實是門庭冷落,甚至有的地方已經轉變了臨終關懷的服務方式,臨終關懷的開展處于尷尬和窘迫的境地。
1臨終關懷開展受阻的重要因素:傳統倫理思想
我國推行臨終關懷步履維艱,是移植過程中理論理解的偏差還是技術操作層面出了問題,還是我國根本就不需要臨終關懷這種方式呢?答案是否定的。Www.133229.Com其實,我國老齡化趨勢的加劇以及普遍存在著過度治療終期患者的現實,無不強烈呼求一種更為理性的對待方式出場。二十多年來,內地志向于臨終關懷的學者也大量介紹了西方有關這方面的情況,理論上我國已經具備了開展臨終關懷的條件,但是臨終關j壞被移植到我國后,它與我國傳統倫理思想的適應度決定了它的生存狀態。解決臨終關懷推行艱難的難題,必須探求其與傳統倫理思想的抵觸點所在。
1.1傳統死亡倫理觀的影響
臨終關懷在我國實踐中受阻首先碰到的問題是大眾固守的傳統死亡倫理觀。在中國,一談到“臨終”二字,往往認為是生命即將消失,死亡的降臨是對人的徹底毀滅,死亡是極力回避和忌諱的字眼,倫理觀念上把死亡看作是最大的“惡”,所以面對臨終關懷活動,國人從概念上就會拒斥,這其實反映出中國大眾整體死亡態度為“重生忌死”。筆者在安徽中醫學院國家社科基金課題組對此問題設計過問卷,其中對問題“您酬尺遙遠的死亡問題一a有過思考;b從未思考過;c不愿思考;d忌諱思考”進行隨樹由取568人調查時,數據顯示選擇b,c.d的答案占到52%,之所以有這種情況,折射出把死亡價值看作是最大的“惡”仍然左右我們的思想,也就是傳統“忌死”文化觀還在起著強大的作用,因而臨終關壞受到排斥。
1.2傳統“孝”道觀的影響
臨終關懷在我國推行艱難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是很多人認為它是違背“孝”道觀的。臨終關懷在西方操作上一般是把臨終患者送到專門的醫院或科室,進行舒緩治療和關愛,使患者在醫院或臨終關懷科室里走完人生最后時一光。這樣給人的印象仿佛是當老人即將臨終時,家人或親屬把老人送到外面,然后撒手不管,在中國人看來這是違背了傳統“孝”道觀的。傳統“孝”道觀要求子女在老人即將謝世時必須床前守護,方可顯示孝心。
1.3傳統醫道觀的影響
臨終關懷在現實推廣中還有一個重要的制約因素就是醫護人員面對臨終患者的無意識。這種無意識表現為醫護人員對生命無法逆轉患者的救治還是按照傳統的救治方式來進行,總是設法使用現代醫學技術和藥物來延緩患者的無謂生命,至于用“關注護理而非治療”的臨終關懷理念來指導醫療實踐,醫護人員往往是措手不及,認為這樣做是與醫學堅持的傳統醫道觀一一救死扶傷有悖的。
2臨終關懷順利開展的路徑:傳統倫理思想的突破
臨終關懷在我國實施與我們固守的一些傳統倫理思想有諸多抵觸,所以順利開展臨終關懷必須放棄、拓展或突破不利于臨終關懷“生長”的倫理思想,營造出適合臨終關懷“生長”的倫理環境。
2.1顛覆死亡是最大“惡”的觀念
開展臨終關懷首先要顛覆死亡是最大“惡”的觀念,而這種觀念受著深層倫理文化影響,認識死亡必須回歸中國傳統倫理文化中來解讀。一般來說,生死是自然生理現象,本沒有倫理評價的意義。但由于它關涉人生的兩個終極問題,對它們的考量反映了人們對生命意義的把握以及形成行動的指導,這時人們對其探求就賦予了倫理意義。中國傳統文化中始終占據主流趨勢的是儒家文化思想,儒家文化對待生死考量上,由于一味重視“生”的價值,忽略了對“死”的價值認識,甚至是排斥思考死亡的意義,以至于形成一種民族心理文化定式一一“重生忌死”。儒家思想發展脈絡清晰呈現出這一點,我們知道自從孔子提出“未知生,焉知死”開始,就奠定了傳統思想中“重生忌死”的生死文化基調,“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生以成仁”,更把“生”的意義規約在“仁”的范疇之下,“生”的意義變成了對道德的追求。孟子也有“夭壽不貳,修身以侯之,所以立命也。”就是看到了生死有別,強調通過道德修養來延長“生”的長度。其實都反映出傳統思想著重于“生”的價值探討,賦予“生”有積極意義,而缺少了對死亡價值意義的探求。這在現實中也確實是這樣,因為死亡給人的表象就是一切現實的消逝,是對所有現存的徹底毀滅,“生死兩茫茫|”、“死去元知萬事空”等都是對死亡價值的消極認識表現,因而死亡被認為是最大的“惡”,人們因此過分貪戀生而不愿去思考死。這種生死觀對臨終關懷的推行產生了巨大的阻礙。
改變這種現狀,要對死亡價值進行再認識,也就是對死亡是最大的“惡”的觀念進行顛覆。倫理學上的“惡”其實就是對行為或事物存在的價值以否定的評價,或稱為其與客觀“應然”的相悖,按照黑格爾的意思就是“惡即是它與客觀實在的不同。”按照這種思路來看待死亡的存在可以發現,死亡其實不能被看作最大的惡,因為它是與自然的符合并且也有著終極的價值意義。首先死亡是自然安排而無法逃越的現象,以自然觀來看這是符合自然倫理的,也就是死亡是自然規律,順其自然發生的事物不應從惡的角度來評價。相反在某種意義上我們甚至要積極看待死亡的價值,比如古羅馬思想家西塞羅早就有這樣的思想,“老年時的死亡是成熟后的自然現象。我認為,接近死亡的‘成熟’階段非常可愛。越接近死亡,我越覺得,我好像是經歷了一段很長的旅程,最后見到了陸地,我乘坐的船就要在我的故鄉的港口靠岸了”其次死亡的存在是社會發展的需要。社會發展的機制是新陳代謝,也就是新的事物的出生必然有陳舊事物的消亡,社會以此來達到平衡,才能發展。死亡是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甚至是社會的動力系統,喪失了死亡也就無所謂發展,因此死亡現象具有維護和促進社會發展的價值。再次死亡的存在是人完善的需要。人的一生包括生死兩端,生與死是人生必須思考的兩大問題,有死亡的存在,它會時刻警醒著人們對“生”的珍視,所以人們才會在有限的生存時間里奮進。喪失了死亡存在的人生,也就是對死亡不去思考的人生其實是麻木的存在,也就會沒有目的意義的生存。只有死亡才是敲打人前進的最好武器,死亡在促進人完善方面也有最高價值。當然改變死亡觀認識不是簡單的說教可以完成的,但理論認識上的準備是必須的,接下去的任務是我們國家應該像西方一樣,盡快開展全民死亡觀教育,營造積極看待死亡價值的氛圍,更應該宣傳儒家文化思想外的一些超越認識死亡的思想,消解對死亡恐懼的心理。死亡價值觀的改變才能使大眾接受臨終關懷這一事物。
2. 2摒棄臨終關懷有悖“孝道”的觀念
我們知道中國幾千年來就是一個倫理型文化國度,倫理在維系國家發展和家庭延續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孝”在其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孝”一開始就是作為至要德性被認知的,《孝經》有“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把“孝”上升為衍生一切善性的根基。孔子更有“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從而把“孝”凝固為貫通天地的要德以及人間的道德法則,“孝”成為檢視和評判行為的標準。傳統社會中,“孝”主要以家庭倫理和社會倫理的功能來表現,它是調節家庭和社會關系中不可隨意違背的天理。眾所周知,傳統中國是農耕文化為主,這就要求形成以血緣關系的家庭單位來協作勞動,為了維系家庭的延續,使勞作不至于因缺乏勞動力而停止,生育后代來傳宗接代成為晚輩必須盡的責任,并且上升為“孝”的要求,“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當然,孝道觀在家庭倫理中的意義要求作為晚輩不僅僅完成族的延續,更重要的是必須服從長輩和奉養長輩,因為晚輩“身體發膚,受之于父母”,并且“三年而免于父母之懷”,這就要求晚輩在長輩老年時要在跟前贍養老人直到老人去世,甚至在老人去世后也要在墳前守上三年,《論語》中即有“父母在,不能遠游”、“孝始于事親”等,以此來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情而顯示“孝道”。“孝”成為傳統中國人在家庭以及社會生活中最核心的倫理基礎。
那么臨終關懷是不是違背孝道觀呢?其實要把臨終關懷要義理解清楚,臨終關懷在西方最早產生的原因是臨終關懷先行者看到臨終患者要么是受到過度的醫療救治,要么是在家庭里不能得到應有的護理,患者不僅要忍受軀體的折磨,更主要是心靈的痛苦不能去除,從而不能有尊嚴、幸福地走完人生,對待臨終患者往往是過多關注“生”的救治而忽視了“死”的照護,所以提倡成立專門的臨終護理機構,用倫理關懷來對患者短暫的最后時光進行“身、心、靈”的關愛。這其實是不違背孝道的,孔子曾有“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十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這就把傳統“孝道”內涵表征為不僅僅是能給親人吃好穿好就是“孝”了,而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對親人的掛念和尊重,考慮如何使老年人在精神上感到幸福和尊嚴,“孝”應是一種心里的敬仰反映。那么現在我們在老年人面前怎么才算上“孝”呢?現在中國家庭結構正在發生改變,即“四二一”家庭結構的形成,傳統盡“孝”基礎的喪失要求我們對“孝”的觀念進行重新認識,不是說把老人放在眼前親自照護,能夠吃好、住好就是“孝”。現實中對于一對夫婦要供養四位或更多的老人,為每位老人的去世而在床前盡“孝”或老人去世后要守“孝”三年現在己經不大現實,家庭照護老人的方式可以說己經呈現出不能承載現實狀況的重壓。把臨終老年送入臨終關懷的醫療機構,讓他們在那里得到充分的照護,其實對老人可以接受到家庭中不能完成的照護,這并不與“孝道”相悖。其實質只不過是把家庭照護轉移到社會機構來進行的方式上的轉變。
2. 3去除醫“死”違背“醫道”的觀念
順利開展臨終關懷,作為臨終關懷主要實施者醫護人員的認識觀念也要澄清,也就是面對臨終患者,醫護人員采取的舒緩照護方式違背醫道嗎?
我們知道,現代醫學的發展可謂日新月異,能夠對生命終極的兩端“生、死”進行干預,或制造“生”(代孕、克隆人)、或延遲“死”(當然很多狀況下,是以過度醫療延緩無價值生命的長度)。不可否認,醫學的發展為人類生命健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隨著醫學技術的發展,醫道的問題更顯突出。臨終關懷的首倡者桑德斯就曾說過:“垂死病人往往被迫在醫院病床卜度過最后一段日子,身上插滿了管子,并與家人隔絕。他們亦很少得到醫務人員的關心和照顧。”羅斯博士也曾說:“他(垂死病人)可能迫切需要得到休息、寧靜、尊嚴。但他得到的是輸血、輸液、心臟機或氣管切口術。”這都是醫務人員在傳統醫道堅守下把醫學使命狹窄化的結果。
〔論文摘要司馬光在《溫公家范》中極力維護傳統儒家的家庭倫理思想。他認為為人父母要嚴格教育子女,營造有利于子女健康發展的家庭環境,為人子女要以孝為根本出發點,對父母盡贍養義務;兄弟相處要做到兄友弟梯,維持家庭和睦,體現了司馬光重視家庭倫理教育、以禮治家的思想。
《溫公家范》是司馬光治家的指導綱領,全書歷史資料豐富,有很強的實踐指導性,是司馬光重視家庭倫理教育、以禮治家思想的反映,體現出他對中國傳統文化認識的深刻性和理解的進步性。《溫公家范》反映了司馬光豐富的處世、治家思想,折射出司馬光治國思想的精華,蘊含著司馬光在家庭倫理教育等方面獨特的思想和智慧。
一、父母之教
(一)嚴格教育,知愛更知教
《溫公家范》對如何做父母提出了許多規范,希望能夠促成良好的家庭環境和教育方式。父親的威嚴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自不必多說。母親,從孩子的孕育到出生喂養,一直陪伴在孩子身邊,對子女有著更加重要的教育作用,因此母親的教育作用也十分重要。司馬光在《家范·卷三·母》中這樣表述:
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愛而不知教也。古2沌有言曰:“慈母貝吏子。”愛而不教,使淪于不肖,陷于大惡戶、于刑辟,歸于亂亡。非他人敗之也,母敗乏:也。自古及今,若是者多矣,不可悉數。
對于母親,司馬光不擔心她會不慈愛,而是擔心她僅僅知道愛卻不知道如何去教育孩子,使得孩子淪為不肖之子,做惡事,進而違法人獄,這不是別人在敗壞孩子,實在是“慈母敗子”。
自古以來,僅僅知道去寵愛孩子卻忽略了教育,使孩子陷于危險屈辱的境地,或者身死亡國的,可以說是數不勝數的。愛孩子,就要教育他,讓他成人,如果因為寵愛使他陷人危險,受到侮辱,那又怎么能算是愛他呢?
(二)因時教育,循序漸進
司馬光認為,對孩子的教育要遵循客觀規律,及時加以引導,不能急于求成。馬光推崇《禮記》,主張分年齡階段對孩子進行教育,在不同的年齡階段,為孩子安排不同的教育內容。從孩子剛剛能吃飯就應該開始規范孩子的行為,比如教他歸也)用右手吃飯。等到孩子稍微懂事時,就可以教孩子數數和辨別東南西北的方位。再到教育孩子男女有別,不在同一個桌子上就座,不在一起吃飯。教育孩子尊重長者,無論做什么都要跟隨在長者的后面,對長者禮讓。隨后教其數干支紀年。等到10歲,就安排孩子到外面學習,居住食宿都在外面,學習文字與籌算。13歲開始學習《樂》、《詩》等“六經”及文舞。巧歲以上的兒童,開始學習武舞及射箭、駕馭車馬等“六藝”的內容。
二、子女之孝
父慈子孝是中國傳統社會的重要道德規范,在傳統道德規范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宋朝家訓不僅繼承了儒家的慈孝觀,視慈孝為仁義的根本、人倫之公理,而且認為它是調節親子關系的基本準則。孝是人倫之始,也是中國人的傳統美德和中國文化最突出的特色。
(一)孝是做子女的根本出發點
《孝經》是儒家極其重要的經典,它繼承并發展了孔子、曾子、孟子的孝道思想,創造并完成了儒家系統完整的孝道理論,主張孝為天下之大經,以孝事父母,進而以孝事君及以孝治國。春秋時,《左傳·昭公二十年》里說:“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叫宋朝統治者為了維護專制主義統治秩序,大肆宣揚倡導“冠冕百行莫大于孝”。由于統治者的倡導,宋代孝子輩出,孝道發展到了頂峰,司馬光的《家范》也集中體現了孝的主題。
(二)養親是孝順父母最起碼的義務
養親,最基本的要求是讓父母獲得物質生活上的幸福,做到“老有所養”。人老之后漸漸失去勞動能力,衣食無著,身體衰老,疾病纏身,喪失了獨立生活能力,所以子女要盡養口、養體、養身的“反哺”義務,照顧好父母的日常起居,出人則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進盟,少者奉盤。長者奉水,請沃盟,卒,受巾。問所欲而敬進之,柔色以溫之。父母之命,勿逆勿怠。若飲之食之,雖不嗜,必嘗而待;加之衣服,雖不欲,必服而飾”。如此,子女就可以將父母的日常生活起居照顧得無微不至。
孝順父母不僅僅是滿足其口體之欲,更重要的是要敬親。敬親不僅表現在態度上對父母祖輩和悅,在行為上事之以禮,而且更深層次的是要尊重父母祖輩的意志、思想和人格尊嚴等,考慮他們的意見,滿足他們精神生活上的需求,否則“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當然,養其體,順其意,并不是孝的全部,孝的更高層境界和最終目的是要求子弟自強自立,以此揚名顯親,光宗耀祖。司馬光在《家范》中引用《孝經》的話說:
立身行道,揚名于后毛全,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將個人的建功立業都與孝聯系起來,這就將孝的含義延伸開來,用來約束人們的一切不規范行為。
三、兄弟之愛
古代禮法思想中一向重視同氣連枝的兄弟之愛,并且制定了兄友弟梯、長幼有序的倫理規范。
“忠孝”是儒家提倡的一種普遍道德,“神仙”是道教追求的一種終極理想,在許多人看來,二者似乎風馬牛不相干。然而,在道教發源地青城天師洞,一塊“忠孝神仙”的金字巨匾,堂而皇之地懸掛門庭。在道教眾多的教派,尚有以忠孝為本的凈明忠孝宗。于是,當我們認真審視道教的教理教義時,便發現儒家的倫理道德早已深浸入道教的思想學說之中。正因為如此,要學仙道,先修人道,人道不具,焉論神仙,這已成為道教界的一個共識。這里,就道教的孝道思想做一探索。
考 察道 教孝道思想的來源, 無疑來自儒家。儒 家繼承 西周 以來 的傳統 禮 制 ,十 分重 視倫理 道德 的建 設 ,其 中即包括 對孝道 的肯 定與 發揚 。“孝 ” 的思想 ,其產生約 當于 西周 時期 。從金文 及《周 書》和《詩經》 等文獻 中, 可 以看 到 已有大 量關于 “孝 ”的內容 ,表 明 “孝 ” 的倫理 觀念 已經 形 成 。《說文解字 》日 : “孝 ,善事 父母 者 。從老 省 ,從子 。子 承老 也 。”說 明 “孝”乃是一種家庭倫理 ,并在當時社會生活 中 ,有 著相 當重要 的規范作用 ,被視為高 尚的道 德情操而 為人們 自覺力行 。
中國古代文化 屬倫理型文化 ,在中國這樣 的宗法制社會 中 ,其倫 理的核心就是忠 孝人倫 ,這一 點特 別表 現在 以忠 孝為 本 的思 想 上 面 。孔 子在 《論語 》 中 曾說 : “君子務 本 ,本 立而 道 生 。孝 悌 也者 ,其為仁之本 。”儒家主張積 極入世 ,認為治 國必先齊家 ,因此將 忠孝說成 “為仁 之本”是合乎邏輯 的 。
從 歷 史 角度 上 看 ,孝道 是在 個 體 家庭 出現 以后 ,作 為家庭 內部的行為規 范而 產生的 。其思 想內涵主要表現在 兩個 方面 :一 是對 于在世的上輩 的敬愛 、服從和贍養 ,二是對于 已故上輩和先祖 的敬 仰和追念 。應當說 ,這個倫理概念 主要是針對現 實的世 俗生 活 。但 是 ,在 其 發 展意 義 上 ,卻 遠不 止于此 。其 中的第二個 方面 ,即對于 已死之 先輩 的 “追孝”態度和方式 ,導致 了中國傳統 的祖先 崇拜進 一步發展 。顯 然 ,也 正是這 點首先 溝通 了 儒 家 與 道 教 的 內在 交流 ,這對 于道教 神學與倫理學 的建設 是很 重要的 。因為 “宗教 ”一詞本 身 ,就同祖先崇拜有著不可分割 的 內在聯系 ;而祖 先崇拜的 目的 ,就 是 以 先 輩 為倫 理 范型 ,昭示于人 ,要求人們循 蹈其跡 。
然而 ,兩家追求 的終極理想畢竟有較大的差異 。在解決 “仙道 ”與 “人道 ”內在的矛 盾時 ,就必須 以某種價值 觀為基礎 。對此 ,道教 所提 出的調和方 法 ,就是要求 慕道修仙之人 ,首先必須履行社 會共 同的 “人道 ”價值 。《無 上秘要 》 卷 l5說 : “父母之命 ,不可不從 ,宜先從之 。人道 既備 ,余可投身 。違 父之教 、仙無由成 。”先 當 “仁愛慈孝 ,恭奉尊 長 ,敬承二 親” 。 《洞玄安志經》亦說 : “夫學道之為人也 ,先孝 于所 親 ,忠 于所君 ,憫于所使 ,善 于所友 ,信而可復,諫 惡揚 善 ,無 彼 無 此 ,吾 我 之私 ,不違外教 ,能 事人道 也 ;次絕酒 肉 、聲色 、嫉妒 、殺害 、奢貪 、驕恣也 ;次斷五 辛傷 生滋味之肴 也 ;次 令 想 念 兼 心 睹清 虛也 ;次服食休糧 ,奉持大戒 ,堅質勤 志 ;導引胎息 ,吐納和 液 ,修建功德 。”如此則仙道 可成 。這樣一來 ,就將儒家忠孝仁信 的思想與道教 養生修仙之間的關 系有機地 融合起來 。
應該看到 ,道教 自創建 之始,便開始吸收儒 家的忠孝觀 。 《太平經》就勸人們遵守忠君孝親 ,認為最 大 的罪過 是 不 孝 , “夫天地 至 慈 ,唯 不 孝大逆 ,天地 不赦 。” “孝善之 人 , 人亦不侵之也 ;侵孝善之 人 ,天為治之 。”對 父母 應盡孝,對君王則應 盡忠 : “為帝王生出慈孝 之臣也 。夫孝子之憂父母也 ,善臣之憂君也 ,乃 當如此 矣 。”葛洪認 為只求金 丹而不修道德 ,長生不 死仍是辦不到 的 ,所 以他 反復強調了行善立功是成仙的一種前提和保證 。
《抱 樸子內篇 ·對俗》說 : “立功德為 上 ,除過次之 。為道者 以救人危使免禍 ,護人疾病令 不枉 死 , 為上功也 。欲求仙 者 ,要 當 以忠孝和順仁信 為本 。 若德行不修 ,而但 務方術 ,皆不得長生也 。”這就明 白指 出 ,為道者必須先立功德和善行 ,而最重要的善行就是按 照儒家忠孝 仁義的原 則來 立身處世 。
其后 ,在眾 多的道經 書 中都一致強調孝道對修仙者 的重要 性 。 《正一法文天師教戒科 經》說 ,凡修道 之人 , “其能壯 事守善 ,能 如要 言 :臣忠 、子孝 、夫信 、婦 貞 、兄敬 、弟順 ,內無二心 ,便可為善 ,得種民矣 。”強調 “事師不 可不敬 ,事 親不可不孝 ,事君不可 不忠 ,仁義不可 不行。 ” 《太 上大道玉清經》卷 一則直接糅合儒 家道 德說教 ,并假 元始天尊 之 口訓 日 : “第 一戒者 ,不得 違 戾父 母師長 ,反逆不 孝 。”而那些 “不孝父母師長 者 ,死入地獄 ,萬劫不 出。縱l-I=人中 ’.…一受人 凌刺 ,常居卑賤 。”于是 ,儒 家的道 德說教作為 正面引導 ,道教 的地獄苦難則作 為反 面的恐嚇威懾力量 ,在道教倫 理 內協 同發揮作 用 。
《太上洞玄靈 寶智能罪根 上品大戒經》更大量包容儒家道德說教,提 出 : “與人君言 ,則惠于國;與人父 言 ,則慈于子 ;與人 師言 ,則愛于眾 ; 與人兄 言 ,則悌 于行 ;與人 婦言 ,則貞于夫 ;與人夫言 ,則和 于室 ;與人弟子 言 ,則恭于禮;與人奴婢言 ,則慎 于事 。”這種說教 ,可 以說是包容 了社會人倫各個方 面 ,較之儒家經 典的有關論述 ,并不遜色 。
實 際上 ,西漢之 際的道 家已經開始援 引儒 家以正 人 心 。如 《道 學 傳》 載 西 漢道 家 學者 成 都人 嚴遵 , “修道 自保 。與人 子言 ,依于孝 ;與人 臣言 , 依 于 忠 ;與 人弟言 ,依 于 順 ;各 因 其發 ,導之 以善 。蜀 中化之 ,從 其言者過半也 。”北魏 寇謙之則在 《老君音誦戒經》 中 ,假太上老君之 口 ,針對當世之道德 墮 落 說 : “我今 以世人作 惡 者多 ,父 不慈 ,子不孝 ,臣不 忠 ,運 數應然 ,當疫 毒臨之 ,惡人死 盡 。”其 中所體現 的倫理觀 與儒 家忠孝等觀念在 內涵上并無二致 。
然而 ,道教對 孝道 的理解并未停留在一般做人必備的精神層面 上 ;而是在此基礎 上 ,進一步強調人在道德實踐中的主觀能動性 ,將導致 自我價值的上升 ,取得其 自主命運的能 力 ,從而在追求神仙理想的過程中終得 圓滿 。對此 , 《太 上靈寶凈明四規明鑒經》說 : “道 者性所有 ,固非外而爍 ;孝悌道之本 ,固 非強 而 為 。得 孝悌 而 推之 忠 ,故積 而成行 ,行 備 而造 日充 ,是 以 尚士學道 ,忠孝 以立本也 ,本 立 而 道 日生 也 。 ” 這 里將 “忠孝 ” 視 為“道 ”的根本 ,只有講忠孝才能 “立本 ” ,大力強調忠孝的社會作 用。
經 中說 : “忠孝備而 可以成本,可 以立功 ,立功之 道 無 陽福 ,無 陰騭 ,無物 累 ,無 人 非 ,無鬼責 ,所 以上 合于三元 ,下合于萬物也 。下士 呼符 水治藥 餌 已人 之一疾 ,救 人 之 一病 而 謂之 功 ?非 功也 ,此道 家之 事方便法 門耳 。吾之 忠孝凈明者 ,以之為相舉天下之 民齊于壽 ,措 四海 而歸太平 ,使君上安民 自阜 ,萬物莫不 自然 。以之 將三軍之眾而神于不 戰以屈人之兵 ,則吾之 兵常勝之 兵也 。以吾之忠 ,使不忠之人盡變 以為忠 ;以吾之 孝 ,使不孝 之人 盡變以為孝 ,其功可勝 計哉 !”從而將 “忠孝 ”從 個人修養擴展到社會 實踐方面。
在后來道教 的善 書中 ,即反復闡述 了這一重要思想 。如 《勸世 歸真》 日 : “人生在世 ,莫忘忠孝二字。為 臣盡忠 ,為子盡孝 ,乃萬古不 易之理也 。吾 勸 世 人 ,或 為 忠 臣 ,或 為 孝 子 ,則不 愧 為 人矣 。” 《太 上感 應篇集注》亦說 : “父 母為五倫之首 ,孝 親乃人道 之先 ”。 “立善 多端 ,莫 先忠孝 ,即成仙證佛 ,亦何嘗不根基 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