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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基層農技推廣 問題 建議
[中圖分類號] S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6)10-0089-01
1 我縣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的現狀
近幾年來,縣農技中心建起了有害生物預警與控制區域站、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站,配備了病蟲害監測儀器設備和種子質量檢驗設備。縣農檢中心建起了縣級農產品質量檢驗室,配備了農藥殘留檢測儀器設備,同時,各鄉鎮建起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動物檢疫與疾病診斷實驗室等。
2 我縣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目前存在的問題
2.1 基層農技推廣機構設置問題
2.1.1 機構職能不明,設置不規范 目前,基層農技推廣機構既承擔公益性推廣工作,又接受上級農業部門委托履行執法監督職能。
2.1.2 管理體制混亂,隨意抽調人員 據調查,各鎮農業服務中心的技術人員有40%以上被鎮政府安排在的其他部門工作,從事非農業技術服務工作。出現本末倒置,服務功能弱化現象普遍存在。農業服務中心推廣人員70%以上的工作精力用在行政工作中,諸如計生突擊、村級換屆選舉、社區建設、扶貧工作、征地拆遷等中心工作,對本職任務造成影響。縣級農業技術服務機構存在著在編不在崗位的問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抽調從事農業行政管理工作的現象普遍存在。
2.1.3 縣鎮兩級推廣機構業務工作不協調,溝通不暢通 鎮級成立了農業服務中心,“權力”下放后,縣級業務部門的有關文件、通知難以對應和規范的行文給鄉鎮農業服務中心,有時請服務中心的人員開會都不方便。因此,農業技術推廣工作難以布置,中心的工作重點難以確定,縣鎮兩級推廣機構溝通不暢、不協調。
2.2 基層農技推廣隊伍建設問題
2.2.1 機構編制分配較少,存在不平衡現象 我縣農業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后,編制數縮減較多,專業技術力量不足,業務開展受到影響。基層的歷次改革幾乎都對農業技術推廣人員進行削減,從而很多縣級單位及鎮級專業技術人員減少,導致業務工作不能像以前那樣正常開展,工作任務難以完成。
2.2.2 專業隊伍人才極缺,推廣隊伍整體素質不高 隨著我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近十年來,事業單位很少有新的人才進入,主要因為現有的農業高等院校畢業生因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待遇低、工作條件差、社會地位低等,很難吸引新型高科技人才進入推廣隊伍,造成基層推廣隊伍整體知識水平較低。
2.2.3 農技人員年齡結構偏大
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編內人員中,35歲以下的占56%,50歲以上的占14%。由于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缺乏吸引人才的體制機制,近五年來,沒有農業院校畢業生進入。將會給以后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帶來不利影響。
2.3 基層農技推廣經費和辦公條件問題
2.3.1 推廣經費不足,職工待遇報酬低 農技推廣具有公益性,基層的農業推廣工作所需經費應由政府給予保障。近幾年來,縣級財政預算人頭經費,事業經費幾乎沒有。所承擔的推廣項目經費只能用于項目建設,差旅費、交通費用、辦公經費等項均不得列入,導致一些業務不能正常開展。
2.3.2 基本辦公條件缺乏 一是缺少辦公用房的占60%。近幾年,隨著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項目的實施,每個鄉鎮都給基層農技推廣機構配備了辦公室,但缺乏檢測檢驗室,導致裝備的儀器設備無處安生,很多單位儀器配了幾年,還原封不動地閑置著,沒有發揮任何作用。
3 對策與建議
3.1 明確職能,理順關系
3.1.1 明確機構職能 縣農業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要盡量減少抽調農技人員從事行政工作,縣鄉兩級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業服務中心的管理,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量化農技人員的考核指標,調動工作積極性。
3.1.2 處理協調好縣鄉推廣機構的關系 縣鄉的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實行“條塊結合、雙重領導、以條為主”的管理體制有利于農業推廣事業的發展。但目前的情況是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劃入鄉鎮政府系列,完全由鄉鎮政府獨家領導,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只負責管理鄉鎮農技人員的職稱和業務工作的指導。
3.2 加強人才引進和學習培訓力度,提高農技人員業務素質
3.2.1 創新用人機制 一是實行農技推廣人員資格準入制度。通過考試、考核、鑒定等辦法讓合格的農技推廣人員獲得職業資格證書,選聘有真才實學的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推廣機構,提高農技推廣的效率。二是實行全員聘用制,主管部門要用好聘用權,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縣、鎮兩級農技人員進行聘用,實行三年一聘,一年一考評制度。三是建立人員合理流動機制。對連續兩年考評不合格人員視情況予以調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3.2.2 加強學習培訓 通過進行培訓學習,提高農技人員的相關通過培訓使他們不斷更新知識,提高素質,適應農業產業發展的需求。要鼓勵農業推廣人員參加各種類型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學習、進修、培訓,力爭使每位農業推廣人員每年都有二次以上的再教育學習機會。
3.3 落實經費,明確用途
一是增加中央財政投入的比重。如果我國中央財政在一般地區的投入占到30%,貧困地區占40%,就能大大加快農業技術的推廣速度。二是建立長效保障機制,要把農技推廣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確保農技推廣經費逐年提高,有效解決經費不足問題。三是明確各級財政的投入用途,中央和省級財政投入主要用于重大技術的推廣、農技推廣信息網絡的建設,以及貧困地區農技推廣人員的經費補貼。
3.4 明確推廣項目,促進成果轉化
陜西是農業科研和教學的大省,農業科研力量強,科技成果多,但轉化為生產力進展緩慢。省、市、縣各級每年要列出成果轉化和重大技術推廣名錄,各地根據產業發展需要選擇推廣,將優秀的科研成果迅速轉化為生產力,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參考文獻
論文摘要總結了大通縣農業生產現狀,分析了農業生產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了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思路與對策。
大通縣屬高原大陸氣候,冬季氣候寒冷、夏季氣候涼爽,土質肥沃,地理條件優越,環境宜人;交通便利、寧張公路貫穿全境,并通有寧大高速和寧大鐵路線,鄉鄉通柏油路,50%以上村莊實現道路硬化,利于農產品的運輸。通訊發達,實現了廣播、電視、電話村村通,開通了大通縣農業信息網、農業電話語音咨詢熱線,縣鄉各機關單位全部實現電話、傳真與電腦辦公,具有較為完善的信息網絡傳輸系統,是發展現代農業,推動農業生產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的理想之地。
近年來,通過實施省、市農業重點新技術推廣項目“一村一品”特色產業村和種子村的建設,為打造特色產業、做大做強大通農業、形成規模化生產、產業化經營創造了有利條件,經濟效益顯著,促進了大通特色農業產業的迅速發展。
1農業生產現狀
“十五”期間,在確保農村自用糧食需求和農民生產生活的前提下,積極推進種植業結構調整,2006年我縣糧油作物種植面積4.64萬公頃,糧食作物播種面積2.27萬公頃,總產量7.90萬噸。其中小麥面積1.40萬公頃,總產量4.56萬噸;馬鈴薯0.57萬公頃,總產量2.48萬噸;蠶豆面積0.26萬公頃,總產量0.71萬噸;油料1.94萬公頃,總產量4.43萬噸;蔬菜面積0.29萬公頃,總產量11.26萬噸。馬鈴薯、油菜、蠶豆為主的特色作物在農作物總播種面積中的比重占到60%。農作物種植向適應市場需求和高原特色調整優化,由糧油作物為主的“二元結構”向產值高、收入好的“多元結構”轉換。實施了測土配方施肥項目,建立了縣級農業有害生物預警與控制區域站和鄉級病蟲監測點。
2農業技術推廣現狀
2.1加強了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壯大了農技推廣隊伍
“十五”末,我縣基本形成了以“縣為龍頭,鄉為紐帶,村為基礎”的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縣農技推廣中心現有職工56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48名(占85.7%),工勤人員8名(占14.3%)。專業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7名,中級職稱19名,初級職稱22名,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術力量。于2005年建成了大通縣農業有害生物預警與控制區域站,由專人負責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工作,病蟲信息,指導全縣的農作物病蟲鼠害防治工作。全縣20個鄉鎮均建有農技綜合服務站,管理模式以鄉鎮管理為主,現有人員74人,其中中級職稱14人,初級職稱46人,其他14人;村級服務基本以縣鄉技術人員和村干部服務為主。
2.2加大了農業科技創新力度,農業新品種、新技術大面積推廣應用
重點推廣了青春533、高原448、樂麥5號、民和853等小麥優良品種;青海9號、10號、11號、12號等蠶豆新品種;青雜1號、青雜2號等雜交油菜品種;狠抓馬鈴薯脫毒技術的推廣與應用,重點推廣了脫毒175、下寨65、青薯2號、大西洋等馬鈴薯脫種,使糧油作物的生產逐步向“小麥良種化、蠶豆優質化、油菜雜交化、馬鈴薯脫毒化”的方向邁進。并累計推廣旱作溝播技術0.73萬公頃,配方施肥技術7.67萬公頃,種子包衣技術0.18萬公頃,病蟲草害防治技術23.0萬公頃以及農業重點新技術2.43萬公頃,受益農民19萬人,充分展示了科技在農業生產中的支撐作用。
2.3加強了農業科技示范區的建設
重點實施了優質油菜、優質蠶豆、馬鈴薯種植基地等項目。2007年共建立優質蠶豆、油菜溝播、小麥良種繁育、優質馬鈴薯種薯繁育及商品薯生產等為主的31個集中連片示范基地66.7hm2。不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而且特色種植初步形成,并向規模化發展。區域化種植、產業化經營的新格局逐步形成。2007年我中心在全縣建立14個“一村一品”特色產業村和種子村,其中馬鈴薯特色產業村3個,面積232.92hm2,平均產量33.75t/hm2,收益達2.025萬元/hm2(0.6元/kg),總收入471.7萬元;油菜特色產業村4個,面積9.488萬公頃,平均產量3375kg/hm2,收益1.215萬元/hm2(3.6元/kg),總收入達512.3萬元;小麥良種繁育種子村4個,面積327.7hm2,平均產量4500kg/hm2,收益1.08萬元/hm2(2.4元/kg),總收入353.9萬元;蠶豆良種繁育種子村1個,面積505.4hm2,平均產量4875kg/hm2,收益1.17萬元/hm2(2.4元/kg),總收入39.4萬元。經濟效益十分可觀,涌現出一大批種植大戶和特色種植產業重點鄉鎮,發展勢頭積極。
截至2006年底,農民人均純收入達2842.85元,比“九五”末增長64.98%,“十五”期間年遞增10.53%。農技推廣為我縣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做出了一定貢獻。
3存在的問題
3.1農民自身科學文化素質偏低
大通是少數民族居多的自治縣,農民的文化水平參差不齊,基本素質偏低,接受農業新技術的能力較差。雖然每年都進行科技培訓,但傳統種植觀念改變較慢,因為有文化的青壯年大部分外出打工,真正掌握新技術和實用技術的青年農民不從事農業生產,從事農業生產的大部分是老人、婦女,科技轉化為生產力的速度較慢。村干部和農民技術員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示范帶頭作用,但力度不大;由于經費緊缺,不能系統的進行定期培訓,科技知識更新慢,不能及時掌握新技術新方法。
3.2良種引進、繁育管理工作滯后
作為農業技術推廣部門,其職責是進行農業新技術的試驗、示范、推廣。引進良種是農業的基礎措施,而我縣在良種引進方面存在著較大困難。農民的科技素質較低,在良種的引進和繁育過程中不按操作規程執行,往往導致引種速度慢、推廣面積小,甚至出現引種失敗的現象。我縣農民對良種引進的認識不夠,習慣于常規品種的種植。另外,我縣農村的經濟水平較低,購買良種的能力有限,在良種推廣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困難。在引種方面,管理工作跟不上,對未經審定的品系,進行隨意種植,導致品種繁雜。不能明確品種優良性,也是不能取代常規品種的根本原因。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農村、農業工作會議、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會議及農資打假工作會議精神,保障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構建我市放心農資市場,為我市農業增產、增效和農民增收保駕護航,根據《2007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和《2007年全國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的總體部署,結合我市農資打假專項斗爭的要求,積極營造打假護農保春耕的良好社會氛圍,切切實實維護農民利益,保障春耕生產順利進行。今年以來農資市場監管工作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大普法力度,確保有效執法:
3月15日,結合3.15活動,配合宣傳部、工商局、技術監督局參加由福建經濟頻道組織的在建陽進行的3.15活動建陽分會場的活動,現場發放省總隊印刷的2007年宣傳掛歷和識假辯假和科學使用農資知識材料,并當場受理農戶投訴1起。結合春耕備耕情況,我局組織農業執法、法規、種子、農技、植保、土肥、經作、獸醫等單位及農資經營企業,從2007年3月15日至2007年3月22日,在我市8個鄉鎮21個行政村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在活動過程中,工作人員向參加活動的群眾發放了如何購買“放心農資”、科學種田、科學養殖、科學防治病蟲害、如何防控禽流感、《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方面宣傳資料,向來訪群眾現場解答疑難問題,推介優良水稻品種、優質農藥等“放心農資產品”,深受群眾歡迎。在宣傳周期間,共發放宣傳材料14000多份,內容有省總隊印制的宣傳年歷、“致農民朋友的一封公開信”、農藥識假辨假、獸藥知識簡介、種子栽培技術、肥料使用注意事項、公布舉報電話8259179及969155農業農業熱線咨詢電話。懸掛宣傳橫幅40條,下鄉進村農資展示銷售種子560公斤;現場接受舉報投訴1起,接受咨詢近165人次。并在建陽電視臺新聞節目、南平電視臺新聞節目及南平電視臺今晚9點半欄目宣傳建陽農業部門農資打假工作并曝光典型案件、假冒產品。這次宣傳活動雖然時間短,但取得了極明顯的成效:
1、提高了農業執法的地位,營造了良好的農業執法氛圍。隨著這幾年農業法律法規的宣傳,首先得到了農民朋友的肯定,現場的農民通過執法隊員不厭其煩的講解如何識別偽劣農資,群眾滿意率達100%。通過這次大規模的宣傳活動,給他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既解決了農民的急需,又幫了政府的忙,同時提高了自身的形象和農業執法能力。
2、宣傳了生產企業的品牌,提高了優秀企業的知名度。政府搭臺,企業唱戲,對參加這次宣傳活動的企業來說,收益匪淺,既給他們搭了一個橋,讓他們的產品直接面對農民,又借助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在農民心中樹立了企業品牌的效應,從而達到互利共贏的目的。
3、解決了農民朋友的需求,加大了農業技術的推廣力度。參加這次宣傳活動的農業技術專家有農業局的,還有南平市農科所和企業聘請的,專業涵蓋面廣,技術力量雄厚,滿足了廣大農民對農業技術的渴求,解決了許多困擾他們而未能解決的農業技術問題。
二、明確目標任務,加強農資市場監管:
今年農資市場打假工作的目標任務是:圍繞“兩個提高”,即提高農資產品質量合格率,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著力“兩個減少”,即減少農民群眾因農資質量造成的經濟損失,減少因農資質量出現的上訪案件;實現“兩個確保”,即確保農業生產安全,確保農民增收;狠抓“五個結合”,即集中整頓與長效監管相結合,源頭治理與市場巡查相結合,市場準入與跟蹤管理相結合,打假治劣與扶強保優相結合,加大打擊處理與引導企業誠信自律相結合;突出“四重一大”,即重點品種、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季節、大案要案;開展“春季農資打假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帶動農資市場秩序的根本好轉,根據農業生產和農資使用的特點,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到目前為止全市已開展5次獸藥及生物制劑大檢查、2次種子大檢查,5次農藥檢查,2次肥料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327人次,出動車輛103次,查處市場97個次,查處單位431家次。查獲無標識的水稻種子212斤,農業部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96斤,查獲無證經營生物制品案件一起,案值2525元,過期獸藥30斤。立案11起,罰沒款6.5萬余元,挽回經濟損失38萬元。
三、堅持打防結合、轉變工作方法:
1、全面巡查、重點監控:主要針對一些大的有農資經營點的村,進行重點巡查,嚴厲查處和收繳5種高劇毒農藥(如建甌豐農農資有限公司建陽黃坑門市部經營50%甲胺磷的案件就是重點巡查時查到的)。
2、廣泛宣傳、提高知名度:在春耕生產期間結合“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和電視走字公布舉報電話8259179及959155農業熱線咨詢電話,歡迎社會各界人士舉報、提供非法生產、銷售假、劣農資的行為(如建陽麻沙植物醫院界首門市部經營的“花優63”雜交水稻種子不符合“種子法”的規定的案件就是群眾舉報查處的)。
3、構建信息平臺、增加資源利用:通過福建農業信息網、福建農資經管網構建的信息平臺,增強各縣(市)、區大隊之間的交流,達到資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出非法生產、經營假、劣農資的行為(如建陽曉富種子公司經營未經審定的大豆種子案就是三明三元區執法大隊轉來的信息,才得以查處其違法行為)。
4、培養線人、重點突破:通過線人調查、了解暗中生產、經營假、劣農資的違法行為,對一些不易查處的案件進行重點突破(如建陽市阿炳獸藥店非法經營生物制劑的案件,就是通過線人踩點并購買,執法大隊人員在其倉庫蹲守后端掉的窩點)。
四、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攻堅戰
根據整治方案要求進行重點整治、保障安全
1、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整治氛圍
建陽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以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宣傳車、標語、現場咨詢、969155等傳媒廣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大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在城區主要干道及重點整治鄉鎮懸掛宣傳條幅11條,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標語上墻2條,張帖標語130張,利用建陽圖文電視頻道播放農業部就農資問題致全國農民的公開信、水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等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材料近一個月,在建陽電視新聞頻道和南平電視臺今晚9.30欄目各播發新聞一條,通過建陽農業信息網及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各類信息,利用建陽農業刊登一期專項整治情況,出動宣傳車21次,咨詢630人次,發放《農產品質量安全法》、5種高劇毒農藥明示圖、《農業部就農資問題致全國農民的公開信》、《致全市養殖戶的一封公開信》、《致全市水產養殖企業、養殖戶的一封公開信》、《致全市食用菌種植戶、經營者的一封公開信》等宣傳材料8000張,并公布了舉報電話0599-8259179。在全市營造一個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良好氛圍。
2、開展技術培訓、科技進村入戶
利用電視開設農業講座、農業局周未講座、進鄉入村培訓等形式,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期間結合新型農民培訓,共培訓69期,2000多人次。培訓的內容有《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資維權、無公害錐栗生產技術、無公害柑橘生產技術、食用菌專項培訓、水產養殖安全用藥技術、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如何應用高效低毒農藥、生物農藥的使用技術等農業投入品合理使用的技術。并發放《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無公害錐栗栽培技術》、《無公害柑橘栽培技術》、《食用菌生產技術》、《水產養殖安全用藥技術》、《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高效低毒農藥使用方法》、《生物農藥的使用技術》、《水稻無公害栽培技術》、《葡萄無公害栽培管理》、《蔬菜無公害栽培管理》、《農藥合理使用技術》等手冊及教材2000余冊。有效地提高了廣大農戶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認識,從源頭上杜絕了使用甲胺磷等五種高劇毒農藥,為鞏固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成果打下了良好基礎。
3、開展全面檢查、進行重點整治
根據布署,2007年9月6日開始建陽市農產品專項整治組對全市13個鄉鎮及城區進行拉網式檢查,至目前止共出動人員266人,其中執法人員78人,車輛70輛次,檢查了13個鄉鎮的蔬菜、水果場、茶葉生產場,農藥標簽抽查90個,農藥質量抽檢樣品10個,農藥經營網點73家,檢查獸藥生產企業1家,獸藥標簽抽查30個,22家畜禽養殖場(戶),對生豬“瘦肉精”等違禁藥物、添加劑樣品檢測151份未檢測出鹽酸克倫特羅的藥物殘留,合格率為100%。獸藥質量抽查2批次并查處銷毀過期獸藥20盒,無害化處理病死豬2頭;檢查獸藥經營網點(含漁藥)57家,檢查飼料生產企業4家、經營網點27家,發出整改通知書4份,生豬養殖場9家,查獲違法農資100公斤,責任人3人。水產品養殖場22家,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60個,其中蔬菜農藥殘留檢測54個,不合格產品2個,合格率96.3%,比去年的合格率96%提高了0.3個百分點。水果農藥殘留檢測6個,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五、存在問題和建議:
1、農民的法律意識不夠,法律宣傳還要進一步加強,特別是深入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的活動,讓廣大的農戶也能依靠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農業執法人員為事業編制,但又從事農業執法專職工作,在職稱評聘和晉級中有許多沒有理順的問題待解決,如執法人員從事農業執法,還脫離不開寫專業技術論文,寫農業執法論文,在評聘和晉級時又不能做為專業論文使用,嚴重挫傷了農業執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論文摘要:新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本文謹從當前宿州市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發展現狀入題,通過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科技服務模式研究的分析,結合宿州發展實際,提出構建新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的個人思考。
發達的農村科技服務體系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國家對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的重要載體,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隨著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國家實施工業反哺農業政策的加強,傳統的農村科技服務體系越來越不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廣大農民對科技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特別是對宿州這座發展中城市來說,這種發展創新的要求更加迫切。因此,積極探索、努力構建新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已成為宿州市奮力崛起的重要任務。
1新時期傳統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已不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新要求
傳統的農村科技服務體系是政府主辦的各基層涉農站所組成,在歷史上對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村經濟繁榮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農村綜合改革的深入發展,傳統的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已越來越不能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管理體制不順,科技服務事業滑坡。由于城鄉機構改革,多數原農業科技服務單位“三權”下放到鄉鎮,造成農技服務資源分散,利用率降低。200。年后,宿州市鄉鎮基層農技人員減少了40%,有的因鄉鎮財政困難,部分農技人員被迫將主要精力放在經營創收上,造成農業新技術、新成果、新品種推廣等科技服務工作缺人干。同時,上級部門對鄉鎮農業科技服務機構指揮失靈,科技服務在鄉鎮出現斷層,導致科技服務事業滑坡。
(2)資金投入嚴重不足,服務功能下降。目前農業科技服務機構普遍存在著經費短缺問題,有的鄉鎮沒有科技服務經費,甚至連農技人員基本工資都無法及時足額兌現。經費投入不足導致農村科技服務部門的科研和培訓條件落后,工作正常開展沒有物質保障,農業科技到位率大大下降,難以為農戶提供有效的服務。
(3)科技服務方式陳舊,服務效益不高。一些農業科技服務單位工作方法單調,手段陳舊,環節單一。僅限產前、產中技術指導服務,產后流通、貯藏、加工服務缺少;只靠行政推動,信息引導、示范帶動缺少;習慣守候等待、被動咨詢,主動服務、現場指導缺少。機制不活,動力不足,效率低下,導致農業科技服務機構不能真正發揮引導農民調、指導農民干、幫助農民銷的作用。
(4)農技人員知識老化,技術創新能力不強。長期以來,由于基層農村科技服務部門條件艱苦,經費缺乏,絕大多數從業人員沒有機會參加必要的學習、培訓、進修、考察,造成知識老化,技術過時,觀念陳舊,創新能力較差。宿州市1097名在職基層農技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只有“人,僅占6%。在新品種、新技術、新材料層出不窮、日新月異的新形勢下,農村科技服務隊伍現有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很難適應農業發展新階段的需要,廣大農民對“專、精、特、新”的技術需求不能滿足。
2市場經濟催生一批新型的科技服務模式
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一批新型的農村科技服務模式應運而生,改變了過去農村科技服務由農技部門獨立支撐的單一模式,顯示了蓬勃的生機與活力。歸納起來,這些新型的科技服務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科研機構帶動型。通過扶持壯大科研機構,使其發揮龍頭帶動作用,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宿州市農業科研機構目前己發展到25家,為科研成果盡快轉化為生產力做出了重要貢獻。如安徽省無籽西瓜研究所,自1997年創辦以來,聘請農業專家為顧問,以科研單位、中介組織和瓜農“三贏”的利用機制為紐帶,對瓜農實行包種苗、包技術、包產量、包銷售的全過程服務,形成了科一農一貿一體化的產業化農技服務模式,推廣范圍覆蓋20多個省、市、自治區,占全國無籽西瓜總面積的1/3。
(2)科技示范園輻射型。通過建設示范園、示范基地,形成輻射效應,宿州市農業科技示范園共引進國內外農作物新品種七百多個,新技術近百項,部分農作物、果樹、瓜菜、花卉新品種向全市及省內外推廣,該園區也因此成為全省唯一的國家級農業科技示范園。目前,宿州市己建各類農業示范園區40多個,輻射面積達30。萬畝以上。
(3)龍頭企業帶動型。近年來,宿州市培育壯大一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它們通過“建基地、帶農戶”,為農民提前、產中、產后的各項技術服務,利益關聯度高,具有較強的帶動作用。目前全市共有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35家,其中省級10家,市級25家,帶動農戶20多萬戶。
(4)專業合作組織推動型。供銷、農技等部門結合當地產業發展,興辦各類專業合作組織,推動區域產業化的發展。目前宿州市共建立各類專業合作組織近1360個,入會會員15萬人,帶動農戶50萬戶。墉橋區供銷合作社在全區成立棉花專業合作社,現有24個一級社,167個分社,輻射29個鄉鎮210個行政村的6萬多棉農。
(5)專業協會牽動型。圍繞一個產業,發揮紐帶的作用,一頭帶動農民,一頭連接市場,開展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形成一批民間專業協會。楊山縣現有各類水果協會200個,有的還以果樹技術服務為依托建立了水果批發市場,辦起了包裝品加工廠,大大提高了水果生產的社會化、組織化程度。
(6)個體大戶帶動型。通過培養農民帶頭人,扶持個體種養大戶,與農民結成不同形式的利益共同體,實行生產、服務、銷售一體化經營,示范帶動農戶進行規模化生產。灑縣屏山萬頭養豬場采取“公司+農戶”運作方式,與150。多個養豬戶簽訂養殖技術、生產銷售合作協議書,大力發展二元豬、三元豬,年產值達1億元。
以上各種新型農業科技服務模式順應了當前農村經濟市場化發展的需要,推動農村經濟較快發展,增加了農民收入。我們從中得到了有益的啟示:
第一,創新機制是農業科技服務成功的前提。隨著市場經濟深入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國內外市場對農產品的品種和品質的要求也從單一向多樣化發展。因此,要保持農業可持續發展,必須確保農業技術及其推廣工作的不斷創新。
第二,市場機制是農業科技服務成功的基礎。農業科技成果市場化的本質是使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為市場需求,農業技術只有在滿足市場需求的情況下,才能自行擴散。
第三,動力機制是農業科技服務成功的關鍵。這其中包括農戶對技術需求的外在動力和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內在動力,以及服務主體參與服務獲得報酬的激勵動力。
第四,協調機制是農業科技服務成功的保證。農業科技服務是一個涉及眾多要素的開放系統,其要素之間存在著相互依存、互相聯系的高度“關聯性”。政府在協調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關鍵性作用。協調機制保證了系統內物質、技術與價值的流動與轉化關系順暢,在技術供求的動態平衡中,尋求并實現了各自的利益,達到了整體功能的最佳化。
3適應新形勢,構建新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
面對市場經濟發展競爭加快的新形勢,宿州市必須順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和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與不斷完善的市場農業相適應,與現行的農業結構相一致,著力構建服務組織社會化、服務技能專業化、服務機制市場化、服務功能全程化、服務體系產業化的新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
(1)政府是體系構建的“保姆”。構建新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政府應充分發揮引導作用,做好體系構建中的規劃、協調和體系完善后的監督、調節工作,引導和扶持公益,支持、鼓勵各類科技服務組織服務農村、服務農民。要通過制訂有關制度和激勵政策,營造有利于科技創新與服務的寬松環境,鼓勵科研機構、企業、中介機構、社會組織面向農村,提供全方位、多層次服務;加強對農民的培訓,不斷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抓好科技示范園區建設,使之成為新品種、新技術推廣示范的基地;加大對農業科技和教育的投入,穩定農村科技服務隊伍,扶持科技開發和興辦科技服務實體,提高科技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2)市場化的科技服務組織是體系構建的主體。構建充滿活力的農村新型科技服務體系,必須遵循市場規律,建立利益驅動機制,培育自求生存、自謀發展的各類科技服務主體。各類涉農企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個體工商企業、民營科技服務組織是農業科技服務的主體,最具效益觀念,它們通過科技服務,與農民結成利益共同體,科技推廣與服務效果顯著。必須大力支持,創造良好環境,鼓勵它們在服務“三農”中互惠互利、實現雙贏。團體協會、專業合作社等民間科技服務組織,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上聯農業科研和推廣部門,下接千家萬戶,能迅速高效地推廣、普及農業新技術、新產品,必須積極扶持,引導它們規范運作、良性發展,使之在農村科技服務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我叫***,大專學歷,現年**歲,199*年參加工作,200*年入黨,200*年被聘為農業技術員。
我本是一個“只知埋頭工作、一向與世無爭”的基層農技員,今天我站在這里競編競崗,既是對我多年來基層農技推廣工作的一個檢驗,更是對我獻身農技推廣事業理想的一次考驗。我生在農村、長在農業、熱愛農民,從小,看著我長大的、護在我身邊的,都是辛勤的農技工作者,在他們的教育和熏陶下,我對農技推廣工作有關了濃厚的感情,我立志要把“推廣農業技術、促進農業發展、服務農民增收”作為畢生孜孜以求的事業,做一名優秀的農技員。96年高考結束,我毅然選擇了農業院校,并參加了華農農學專業的進修。1999年大學畢業后,我一直在基層一線工作從事農技推廣工作,至今已有六年。
我認為自己競聘基層農技推廣工作崗位,我還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優勢:
第一,我有專業優勢,我畢業于農業院校,所學的是農學專業,干農技推廣工作是我的正業,與“隔行如隔山”的門外漢相比,我專業對口,工作起來自然“如魚得水”,我具有從事農技推廣工作必備的基礎條件。
第二,我有實踐經驗,在基層一線工作的六年時間里,我先后實踐過棉花、水稻、油菜、柑桔、蔬菜等多種作物生產技術的試驗示范和推廣工作,共計參與新品種試驗示范30余項次、參與實施農業新技術示范推廣項目20余項次,其中:多項優質新品種、增產新技術和高效新模式已大面積應用,多項項目課題通過了相關專家驗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通過實踐探索,使我對全市主要農作物的栽培、管理和病蟲害防治等關鍵技術都有了新的領悟和提高,讓我積累了大量的農技推廣和基層工作經驗,并于2004年被評為全局先進工作者。我已基本具備了獨立開展農技推廣工作的能力,即使在災害頻發的今年,我所負責指導的20個水稻科技示范戶,仍然實現增產12.4%。
第三,我有年齡優勢,常言道:“三十而立”。三十歲前后,是人的一生中精力最旺盛、創造力最強、干事效率最高的時期。我將近而立之年,身體健康,精力旺盛,頭腦靈活,思想成熟,面對新時期、新形勢,對基層農技推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完全有能力、更有精力從容應對。
第四,我有技能優勢,一方面,在多年來的工作中,我養成了勤于學習的習慣,對新事物接受快、掌握好;另一方面,為了能與現代農技推廣工作接軌,我自學掌握了計算機操作技能,并能熟練運用現代辦公工具進行遠程技術學習和信息交流;另外,我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基層工作期間,我先后數十次參加了局、鄉鎮和農技站等各級組織的各項農情調研和科技攻關活動,撰寫了數十篇調研報告和技術文章,其中參與撰寫的多篇專業論文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發表。這些能力,對我今后推廣農技、宣傳農情、服務農民,必將起到積極地推動作用。
1圍繞突破生態環境壓力瓶頸,推進農業科技創新
目前我國的農業生態環境十分脆弱。國家環保總局2006年公布的資料顯示,全國受污染的耕地面積約占耕地總面積的1/10以上。2010年完成的第一次全國污染普查結果顯示,我國農村污染排放已占到全國的“半壁江山”,農村排放的化學需氧量占全國的43%,總氮量占全國的57%,總磷量占全國的67%,長江、黃河等七大水系和許多江河湖泊、水庫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在廣大農村,環境污染所帶來的后果是非常嚴重的。一方面,固體廢物垃圾愈積愈多,侵占了大量土地;另一方面,固體廢物以及滲出液會破壞地表植被,影響土壤生態平衡,降低土壤活力,如果進入河流湖泊、滲入地下,會損害水體環境,危害人的健康。實踐證明,現代農業的發展,依靠持續消耗水土資源已沒有余地,再依靠持續增加化肥、農藥使用更難以為繼。迫切需要農業科技創新,大力發展節約型、循環型、生態型農業技術,同步推進農業方式轉變和可持續發展。只有依靠科技進步,依靠生態文明建設,才能引領現代農業發展。
2強化實施三大根本性戰略,推進農業科技創新
創新是源頭,應用是目的,制度是保障,人才是關鍵。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必須突出強化實施科技體制機制創新、成果轉化應用和科技人才培養三大戰略。
2.1強化實施體制機制創新戰略,加快農業科技改革步伐
順暢的農業科技體制和農村推廣管理機制,是加快農業科技創新的制度保障。因此,要不斷優化科技創新的體制環境,不斷創新科技進步的運行機制,合理配置農業科技資源,著力突破農業技術瓶頸,在良種培育、節本降耗、節水灌溉、農機裝備、新型肥藥、疫病防控、加工儲運、循環農業、海洋農業、農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實用科技成果。①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優先突出種業發展。種子是農業科技的重要載體,種業競爭力決定了農業競爭力。農業國際競爭的核心和焦點是種業的競爭。只有增強種業原始創新、自主創新能力,培養一批以高產、優質、多抗、專用為導向的、具有重大應用價值的突破性農業新品種,才能在發展上贏得主動,躋身于世界農業強國之列。農業科技創新尤其是種業創新既要仰望星空,又要腳踏實地,做到“頂天立地”。“頂天”,就是要著眼長遠,超前部署農業前沿技術和基礎研究。“立地”,就是要堅持產業需求導向,從農民的實際需要出發,力爭把“論文寫在大地上、成果留在農民家”。只有這樣,才能將農業發展的主動權和產業安全,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②深化鄉鎮農村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建立健全基層公共服務機構。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是實施科技興農戰略、防控動植物疫病、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前沿陣地和“神經末梢”,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基本依靠力量。要按照強化基層公益性農技推廣服務的要求,加快健全基層農業公共服務機構,明確公共性、基礎性、社會性定位,細化公益性職能并落實到每個工作機構和每位農技人員身上,確保各種農技職能有效履行,進一步完善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管理體制。加快三權歸縣的改革步伐,將縣鄉兩級農村推廣機構的人事、勞資、財產權全部收到縣里,由縣農業局統一管理,實現管人與管事的有機統一,發揮縣鄉農村推廣服務機構的整體功能,做到服務在鄉、管理在縣,抓綱帶目、綱舉目張。徹底改變過去鄉鎮管人不管事、縣局管事不管人的交叉局面。③要進一步明確中央、地方各級財政對農業科技投入的主體地位,建立農業科技投入與農業GDP、政府科技投入、政府財政收入掛鉤聯動的長效機制。保證農業科技投入強度高于全社會科技投入強度,農業科技投入增長速度高于國家財政科技投入和國家財政收入增長速度。明確政府在農業科技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公共財政在農業科技投入中承擔主要責任,并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社會資金投入農業科技。要優化農業科技投入結構,財政投入要突出保基礎、保基本、保基層,農技推廣支出重點向基層農技推廣服務傾斜,保障其既能“養兵”、又能“打仗”[2]。
2.2實施服務體系構建戰略,加大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力度
要普遍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公共服務機構,進一步完善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管理機制。同時,積極引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農民專業合作社、供銷合作社、涉農企業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農技推廣服務,形成一主多元、有機結合、互為補充的多元化、多主體、多層次的農技推廣服務體系。要完善“專家—農技人員—科技示范戶”的成果轉化快速通道,使所有農業科技力量都圍繞產業需求協同工作,使各類農業技術成果都能從實驗室到田間順利傳導,形成需求與科研互為因果的良性循環。要鼓勵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和技術合作組織。在政府優惠政策引導下,科技人員要帶著責任、帶著使命、帶著情感、帶著成果下鄉創業,既可以解決農村一線科技人員“短板”問題,又可以實現農民增收、企業增效等多方共贏。適應生產環節、農時季節、重點區域和重點品種的需求,依托農業科技試驗示范基地、園藝產品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畜禽水產規模化養殖示范基地等,組織發動廣大科技人員下鄉、進村、到場、入戶,深入生產第一線,手把手、面對面、實打實、心貼心地開展科技服務,及時解決農民生產技術難題,及時為農民提供農產品市場信息,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術服務,提升農業科技成果的入戶率和到位率。同時,依托種養大戶、專業合作社培育試驗示范基地,展示科技集成、熟化成果,讓農民看得真真切切,學的明明白白。科技示范戶則成為農民看得見、問的著、留得住的“鄉土專家”。
2.3實施人才隊伍打造戰略,增強農業科技創新的后勁
人才是農業科技創新的決定性因素,是關系農業長遠發展的百年大計。圍繞科研、推廣和實用人才三支隊伍建設,統籌開展工作。遵循人才成長規律,以培養急需人才為重點,以人才資源能力建設為核心,以創新體制機制和完善體系為保障,緊緊抓住培養和使用兩個關鍵環節。①抓好農業科研優秀人才培養,充分發揮重大農業科研項目、重點學科和重點科研基地凝聚人才、發現人才、培養人才的重要作用,積極培養和引進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探索建立有利于中青年專家快速成長的使用、評價、激勵機制,逐步形成以科研優秀人才為核心的優秀創新團隊。②抓好農村推廣人才隊伍建設。選送基層農技骨干到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深造,強化基層科技人員知識更新和素質提升。實施基層農技人員定向培養計劃和特崗計劃,重點培訓種養能手、農機作業能手和專業合作組織領辦能手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急需人才。引導和鼓勵高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到縣鄉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工作,使基層農技推廣“后繼有人”,充滿活力,打造一支農民信得過、靠得住、用得上的“正規軍”。③抓好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依托各類農業職業學校、農民教育培訓機構、推廣機構與涉農企業,緊扣生產周期和農時季節,多類型、多層次、多領域、大規模地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加快培養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農業服務人員、農村社會管理人員和生產經營主體。在這方面,要認真借鑒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例如瑞士、德國等國家,他們的農民叫“農業工人”,是經過培訓的專門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的人才。
3搭建三大承接平臺,推進農業科技創新
科技在農業農村的推廣應用,不是孤立的,需要搭建承接的平臺,服務的載體,匹配的基礎,才能有效推動農業科技創新向深度和廣度進軍,才能有效地克服資源與市場的雙重約束,緩解經濟增長與生態保護的雙重壓力,應對農民增收與保障供給的雙重挑戰。
3.1營造規模經營平臺,夯實科技成果推廣基礎
這些年,隨著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不斷深入,各地出現了一些不同層次的混合型、多樣化的農業規模經營模式,走出一條兼容性較強的道路。農業規模經營,已經成為分散經營的小農戶承接、運用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的有效載體。要實現農業科技創新成果的推廣應用,必須推動家庭經營向采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的方向轉變,增加技術、資本等生產要素投入,著力提高集約化水平。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建立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業生產經營模式創新,推廣運用農業科技創新成果。一是通過利用股份合作制,發展集體經濟,實現規模化經營。二是通過合作組織引領規模經營,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將從事同類農產品的農民聯合起來,形成“生產在家、服務在社”的聯合體。三是通過社會化服務催生規模經營,在為農戶提供機械化作業、配方施肥、防災防害、技術培訓等專業化服務中,實現成方連片的規模經營。四是通過龍頭企業提升規模經營,企業利用反租倒包、租賃轉讓、土地入股等形式,建立起生產基地。
論文關鍵詞:農村科技服務體系 障礙因素 對策
論文摘要:針對目前中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存在的問題,從管理機制、科技供體、服務主體等8個方面,對影響中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運轉不良的障礙因素進行了全面系統的分析,并針對分析給出了相應的對策。
1農村科技服務體系概述
農村科技服務體系是指由服務于農村生產的各行業、部門、組織、集團等組成的農村科技服務綜合系統,依據服務方式不同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可分為農業科研、農業教育、農業科技推廣3個體系。涵蓋了農村科技從研究開發到推廣應用的全過程,其主要功能是提供各種先進的農業科技成果,并使其成功地實現在科技供體(科研單位等)和受體(廣大農民)之間的傳遞,使之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從而幫助農民實現增收致富的根本利益。然而,當前中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系統運轉不暢,與農村新形勢發展的需要相脫離,主要表現在:農業教育、科研、推廣分離,各單位之間缺少橫向聯合,造成農民的技術需求與服務主體的技術供給之間存在著脫節現象,農業科技成果的實用性和轉化率低,農民增收緩慢,科技需求熱情不高。
2目前中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存在的主要障礙
2.1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管理機制不完善
農村科技服務體系運行機制是農村科技服務體系中各主體之間的內在聯系,是推動整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沿著正確的軌道健康運行并不斷向前發展的方式或原理。由于政策和體制等方面的制約,中國農業科研、教育、推廣各自自成體系,各具體部門在業務上受上一級機構的指導,行政上往往又隸屬于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多方參與以及地方行政領導的行政干預,致使整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缺乏一個高效、統一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使原本有限的科技資源難以有效整合,形不成“拳頭”優勢,既浪費了資源又降低了整體效率。
2.2科技成果有效供給不足
由于目前科技成果獎勵機制與市場條件下對科技需求的矛盾,使得作為服務主體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從事科技服務的內驅力不足。不少科研人員仍存在注重理論研究,輕視成果開發;注重基礎研究,輕視應用研究的“學院”思想。從確定選題起就只注重著作、論文等階段性成果,而忽視了產品、產業等最終成果,與農民和企業的生產需求相脫離。造成許多重點實驗室(及工程技術中心)一方面論文形態、中間形態的成果大量積壓推廣不開;另一方面卻拿不出農民和農村企業迫切需要的、適應市場經濟需求的、自主創新的科技成果,造成有效供給不足,使一些農村科技服務工程難以推進。
2.3農村科技服務資金投入不足
農村科技服務投資占農業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一直較低。主要表現在農業科研經費短缺。在1981—1985年間,低收入國家的平均農業科研經費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為0.35%,中等收入國家平均為0.57%,而高收入國家則達到了3.23%。但就中國情況,2003年這一比值僅為0.49%,比20年前低收入國家的平均值略高。國家財政對農業科研投入只占農業GDP的0.23%,不僅明顯低于目前美國等發達國家2.02的水平,也低于巴西等發展中國家0.83%的水平,且遠未達到FAO公布的1%的世界平均水平。導致許多重要的基礎性研究工作無法繼續,傳統農業技術升級緩慢,成為制約農業科技成果產業化的一個“瓶頸”,使農業科技服務的實施效果大打折扣。
2.4科技服務項目管理方式不規范
目前中國農村科技服務項目管理模式,基本上仍屬于程序性的管理,項目控制也集中在立項時的評審階段,缺少專業性的評估與服務機構的參與,項目評估的定性標準與量化指標也缺乏規范化管理,這使項目建設后期評估及最終評估準確性較差,難以全面反映項目建設的真實效果。且忽視了資金風險管理機制的完善,由于不是市場行為而是政府行為聯結著需求與供給,供求矛盾凸顯,加上缺少各類服務機構的有效參與,使項目選擇及實施存在著較為嚴重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問題,從而導致資金與利潤回收困難。
2.5農民合作組織綜合實力較弱
農民合作組織與區域主導產業緊密相連,是產業化鏈條中不可或缺的。在農村經濟和農業生產向商品化和市場化發展的過程中,農民合作組織把千萬農戶的小生產與大市場聯系起來,對形成新型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產生影響,然而目前各種類型的農民合作組織普遍存在規模小、實力薄弱、發展不穩定等問題,技術覆蓋面窄且輻射帶動能力弱,導致農業科技推廣渠道不暢;其次,多數組織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市場主體地位尚未確立,與農戶間缺少有效的市場連接機制,勞資雙方并沒有解決“共享”與“共擔”的責任問題,難以成為“雙贏”的利益共同體;再次,許多合作組織是鄉鎮政府用資金控股并兼任社長(會長)的,農民沒有股金、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大多組織在經營中重盈利、輕服務,根本不能成為農民利益表達的機構。
2.6低水平農村勞動力存量的限制
農民作為農村科技服務的受體,其科技文化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著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效率。素質越高,對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越強,成果轉化的效率越高;反之亦然。2005年中國農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占13.5%,小學文化程度占36.2%,初中文化程度占40.5%,大學只占0.87%,而且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許多文化程度較高的勞動力轉移到城市的二、三產業部門中,使留在農村的勞動力素質偏低。由于大量低水平農村勞動力的存在,他們對科學知識和科技培訓的接受異常困難,從而使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變得艱難。還有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農民的市場意識、競爭意識淡薄,小富即安、守成小變的觀念根深蒂固,科技需求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也影響到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的速度和規模。
2.7科技服務人員素質的限制
目前,中國農村科技服務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服務隊伍整體功能低下。農村科技服務人員知識老化和結構不合理的現象嚴重,適應市場經濟需求和產業化要求而且“懂技術會管理的復合型人才”較少,致使推廣服務效能低。甚至在一些地方,由于科技服務人員業務素質不過硬,知識更新速度慢,工作主動性差等原因,出現了動物防疫檢驗,動植物新品種的試驗示范、農事生產指導、病蟲害防治等環節無人指導過問的現象。另外,許多鄉鎮服務機構,服務方法及手段滯后,缺少必要的服務設施和信息網絡,基層中會利用計算機采集科技信息服務于農民的人員缺乏,導致農業信息很難通過網絡進鄉入戶,從而影響著農村科技傳播的速度。
2.8服務機構自身缺陷的障礙
市場越發達,科技服務的范圍就越廣泛,服務職能也越完備,種類形式也越多元化。而作為服務主體的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專業合作組織等機構其管理理念仍未完全走出計劃經濟的模式,組織內部管理激勵機制不足,容易出現“軟制度”現象,造成底層精英人才流失。服務范圍仍局限在農業產業這個小圈子里,較少涉及到能為農民創造更多就業空間的農村二、三產業中;服務種類形式單一分散,重產中技術,輕產前和產后信息和經營。加之技術、物資、資金、供銷等部門分割,仍沿著各自獨立的系統與農業生產領域發生聯系,互不分享,互不配套,很難適應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鏈延伸后科技服務與培訓對市場化、體系化和網絡化的要求。
3清除障礙的對策
根據上述分析,為確保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的高效運轉,本文認為目前重點在于:
3.1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多元化科技服務體系,引導農業龍頭企業進行科技成果的吸收、轉化和先進技術的開發,鼓勵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科技中介組織、農民合作組織等社會機構參與,解決農業科研經費不足的問題,同時實行市場化運作機制,實現“服務主體企業化、技術服務商品化、利益關系合同化、服務優質高效化”。
3.2建立科技項目檢測評價體系,對項目立申、實施過程及成果轉化進行跟蹤,對項目評估進行規范化管理,對其成果的實用率和轉化率進行全面檢測評價,確保農民從鑒定科技成果中獲得實效。
3.3把農村科技培訓列入到國家和地方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中去,整合和優化各級各類培訓資源,建立以市、縣、鄉三級培訓基地為主渠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為依托,以農業龍頭企業、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科技中介機構為輔渠道,采用大眾傳播媒介、課堂講授、集體指導與個別指導多種培訓方法,全面提高廣大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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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劉志民,歐陽曉光.多模式復合型:中國現行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的組織構架.科技與經濟,2005,(2).
第二條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定制度,是為客觀公正評價農業技術實用人才建立的一項新的人才評價制度,納入全省人才評價體系。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我省鄉(鎮)、村、組等農業生產第一線直接從事農業、畜牧、工程(林業、農機、水利、水保、農電、水產、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等專業技術工作的農村實用技術人員。
第四條取得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承擔相應技術工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
第五條農業實用技術職稱按專業技術工作特點分為農業工程、農藝(種植技術)、畜牧(養殖技術)、農牧產品加工、經營服務等五個專業,各專業適用范圍如下:
(一)從事林業、農機、水利、水保、農電、水產、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二)從事技術試驗、示范,技術推廣、應用等種植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三)從事畜牧(牛、羊、豬、馬、驢、騾、兔)、家禽(雞、鴨、鵝)、蜂和特種經濟的飼養管理、畜、禽繁殖,飼料生產與加工,環境保護與動物衛生保健及相關方面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四)從事農牧產品加工技術工作的人員。
(五)從事運輸、營銷、中介服務行業的農村經紀人才。
上述各專業均加注在相應職稱名稱之后。如農技師(農業工程)等。
第六條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等級設置為:初級、中級、高級。各等級分別對應的技術稱號名稱如下:
(一)初級:農技推廣員、助理農技師。
(二)中級:農技師。
(三)高級:高級農技師。
第七條我省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定工作,在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省人事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市(州)、縣(市、區)人事職改部門會同農業等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具體實施。
第八條農業實用技術職稱通過評定或認定的方式取得。高級職稱通過評定取得;中、初級職稱通過認定取得。
第九條國家已建立準入制度和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認證的專業,不進行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定。
第十條凡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本職工作,努力為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評定或認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認定初級(員)農業實用技術職稱:
1.基本了解本專業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或兩項: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
①從事林業、農機、水利、水保、農電、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水產等農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能按技能要求基本完成本專業技術工作的一般技術內容,了解一般農機具或常用設備的主要結構原理,具有完成一般技術輔工作的實際能力
②參與農業技術推廣,能在科技人員指導下進行群眾性的試驗、示范、推廣工作。正確記載和整理技術資料。
③了解種植、養殖技術操作規程,能承擔規模種植、養殖的技術操作工作。
④種植規模是本村勞動力平均種植規模的1倍以上;或在同等土地條件下,單產超過本村平均水平的30%以上;或在同等條件下單位面積的收益高于本村農戶平均水平50%以上。
⑤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能獨立承擔農牧等產品的運輸、營銷等工作,為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提供信息和中介服務。
(2)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
①中專畢業,或高中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
②獲得農民技術資格證書(即“綠色證書”)或勞動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級技術等級證書》(即職業資格證書);
③初中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④參加區縣(市、區)以上部門組織的50學時以上或參加鄉(鎮)組織的100學時以上的本專業初等技術培訓或已被鄉(鎮)確認為某一專業的示范戶且連續兩年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認定初級(助理)農業實用技術職稱:
1.基本掌握并能在實際工作中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或兩項。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
①從事林業、農機、水利、水保、農電、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水產等農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掌握本專業技術工作的主要生產程序和操作技能,能發現并排除一般農機具或常用設備設施的簡單故障,具有一般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
②在農業技術推廣、應用中,向群眾傳授農業科學技術知識和技藝,進行一般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咨詢服務工作。
③種植規模是本村勞動力平均種植規模的2倍以上;或在同等土地條件下,單產超過本村平均水平50%及上;或在同等條件下單位面積的收益高于本村農戶平均水平1倍以上。
④能因地制宜的提出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提高農業經濟效益的建議,幫助農戶做好農牧等產品的收購、營運、工作,為群眾致富作出一定貢獻。
(2)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
①大專畢業,或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②獲得勞動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技術等級證書》(即職業資格證書);
③高中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或初中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并累計參加區縣以上部門組織的100學時以上或參加鄉(鎮)組織的200學時以上本專業初等技術培訓;
④取得初級(員)農業技術稱號4年以上;
⑤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鄉(鎮)農業技術人員初級基礎專業知識培訓和考試且成績合格。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認定中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
1.掌握并能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或兩項。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
①從事林業、農機、水利、水保、農電、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水產等專業技術工作,掌握本專業技能標準和技術規范,了解本專業相關的先進技術和經驗,能正確操作和維護保養較復雜農機具和常用設備,能協助開展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具有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
②組織并參與農業技術推廣、應用,能對農戶進行有關試驗、示范技術和操作技能的輔導,具有采集與處理試驗數據的一般知識,能獨立撰寫單項的技術工作總結。
③結合當地農業經濟發展情況,推廣先進技術和科研成果,能解決試驗、示范、推廣和本專業技術工作中的某些技術難題,在工作中作出一定成績。
④種植、養殖、加工等示范大戶,近3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不低于當地人均純收入的3倍以上,并能帶動一定數量的農戶共同發展,已產生一定規模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⑤在經濟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能制定與本地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經營項目規劃和產品流通、銷售、加工方案,在引進資金,促進流通,加強合作,創建品牌等方面成績顯著。
⑥能指導初級農業技術人員開展本專業技術工作。
(2)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
①大專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或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
②獲得勞動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師合格證書》(即職業資格證書);
③取得初級(助理)農業技術稱號5年以上;
④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鄉(鎮)農業技術人員中級基礎專業知識培訓和考試且成績合格或在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培訓半年以上取得結業證書;
⑤獲得縣(市、區)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獎或被縣(市、區)政府授予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技術能手、科技狀元等榮譽稱號;
⑥在縣(市、區)及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過具有一定學術價值的論文;
⑦受縣(市、區)政府表彰的示范戶、專業戶。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評定高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
1.能熟練掌握和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或兩項。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項:
①從事林業、農機、水利、水保、農電、農村能源、農業環境保護、水產等專業技術工作,熟練掌握本專業生產技術知識和技術要點,獨立制定生產計劃、技術工作計劃或規劃,提出技術推廣項目,制定技術措施,解決生產中的技術難題,指導中、初級農業技術人員工作。
②了解本專業科技發展動態,能倡導開展科學試驗,及時引進和推廣省內外先進技術,分析解決當地生產及業務工作中的技術難題。
③在種植、養殖、加工等方面有獨到的生產、經營方法,近3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不低于當地人均收入的5倍以上,并帶動周邊農戶(至少2/3以上農戶)共同發展,產生顯著的社會經濟效益。
④能夠運用本專業知識和職業經驗,獨立處理經營活動中的業務問題。能進行經營業務的洽談、經營合同的起草,具有對專項經濟活動進行分析綜合的能力。
⑤熟悉農村市場的流通環節,具有熟練的實務操作的技術和技能。有豐富的農業經紀實踐經驗,熟悉市場行情變化,有較強的創新和開拓能力。
⑥具有承擔農業技術實用人才培訓施教能力,或具有講解、傳授本專業知識或技能的經歷。
⑦能指導中級農業技術人員工作。
(2)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
①大專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或中專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1年以上。
②獲得勞動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技師合格證書》(即職業資格證書);
③取得中級農業技術稱號5年以上;
④獲得市(州)級以上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獎或被市(州)級以上政府授予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技術能手、科技狀元等榮譽稱號;
⑤在市(州)級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具有一定學術價值的論文。
⑥受市(州)政府表彰的示范戶、專業戶等。
第十一條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認)定工作由相應評(認)定組織負責。高級職稱由高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定委員會負責評定;中、初級職稱分別由中、初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認定委員會負責認定。高級職稱的評定工作每年進行1次,中、初級職稱的認定工作每年應不少于2次。
第十二條各級評(認)定委員會的組建應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高級職稱評定委員會由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授權各市、州人事職改部門負責組建,報省職改辦備案;中、初級職稱認定委員會按原農民技術職稱管理權限分別由各市(州)和縣(市、區)負責組建。
各級評(認)定委員會組成人員,要從取得農業技術職稱的農技人員中遴選,并充分考慮其專業覆蓋面。評(認)定委員會成員應是熟悉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具有較高專業技術水平或具有較高技術職稱、公道正派、堅持原則、組織紀律性強的專業技術人員。其中,高級職稱評定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須在15人以上,且必須是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認定委員會由11-13名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組成。初級職稱認定委員會由9-11人組成,其組成人員中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應不少于1/2。
第十三條評(認)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程序是:推薦、審核、評(認)定、頒證。
(一)推薦。按照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認)定范圍和條件,對符合本通知第五、九條規定的人員,由其所在的村委會或相應的專業協會負責推薦并提供相關材料,具體包括個人基本情況、主要業績、貢獻、成果,以及相關的證書、證件、證明等,并由被推薦人所在的鄉(鎮)政府將有關材料報送縣(市、區)人事職改部門;擬評(認)定高、中級職稱的,由縣(市、區)人事職改部門按行政區域管轄權報送市、州人事職改部門。對暫不具備組建高級職稱評定委員會的市、州,其相應的評定工作由省職改辦負責委托。
(二)審核。被推薦評(認)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其推薦材料由推薦單位送當地鄉(鎮)政府審核,經審核材料屬實的,由鄉(鎮)政府簽署意見,并負責將有關材料報送相應評(認)定工作部門(機構)。對推薦材料的審核,要重點審核能證明被推薦人主要業績、貢獻、成果的相關材料是否屬實,要嚴格按照標準條件,確保材料的真實性。
(三)評定與認定。各級評定委員會應根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認)定的有關規定、要求及評(認)定標準條件,對被推薦人進行考核、評定或認定。具體的評(認)定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以會議形式或現場考評的方式進行。以會議形式進行評(認)定的,必須有2/3以上的評(認)定委會成員出席會議,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同意票超過評(認)定委員會組成人員1/2以上才算通過。以現場考評方式進行評(認)定的,其考評標準須逐條量化,參加現場考評工作的評(認)定委員會成員仍應達到評委會組成人員的2/3以上,并根據現場考評情況對被考評人進行逐項打分,經統分計算出的平均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才算通過。
(四)公示。對按規定程序通過評(認)定相應職稱的人員,由人事職改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對在公示期內群眾反映的問題,由組建評(認)定組織的部門(機構)進行查實,并由市(州)或縣(市、區)人事職改部門按其管理權限,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經公示無異議的,初級職稱由縣(市、區)人事職改部門行文公布認定結果;高、中級職稱由市(州)人事職改部門公布評(認)定結果。
(五)頒證。獲得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由各級人事職改部門頒發省人事廳統一印制,人事職改部門加蓋印章的《四川省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證書》。高、中級職稱證書由市、州職改辦頒發;初級職稱證書由縣(市、區)職改辦頒發。
第十四條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定要堅持重實際操作能力、重效益、重業績、重貢獻的原則,要將申報人員所從事產業規模和經濟效益作為主要評價依據,將申報人員自身的科技應用能力作為主要評價內容。對有特殊技藝,貢獻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學歷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的限制。
第十五條獲得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符合評審農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業績條件的可申報評審相應的農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業績特別突出的,可由省職改辦直接推薦評審高級農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對做出突出貢獻并取得高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可推薦參加各類優秀專家的評審選拔。
(三)取得高級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可作為項目第一負責人申報省外專局引進國外人才項目或農業引智成果示范推廣項目。
(四)受聘在基層單位工作的人員,享有與聘任單位平等簽約的權力。
(五)鄉鎮農業基層服務組織和集體單位在農村招聘農技人員時,優先從具有相應農業技術稱號的人員中挑選。
(六)在進入農村人才市場進行人才引進、交流和勞務輸出時、優先選拔推薦。
(七)優先與單位或農戶簽訂有償服務技術承包、技術指導、技術培訓和推廣合同。
(八)優先參加技術培訓、講座、交流、進修或應邀參加有關學會、協會、研究會的學術活動,或應聘到外地傳授技術。
(九)優先獲得有關部門提供的學術技術資料、信息等。優先參與農業開發項目和獲得貸款。
第十六條獲得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積極鉆研業務和參加業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
(二)努力完成業務主管部門布置的技術推廣和試驗示范任務,帶頭搞好科學技術普及和技術服務,積極向當地群眾傳授科學技術,帶動當地群眾共同致富。
(三)積極提出發展生產、提高經濟效益的意見和建議,為當地領導當好參謀和助手。
第十七條取得農業實用技術職稱的人員,應按照國家和省對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主動接受各種形式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各級人事職改部門要統一將這部分人員納入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規劃,各級業務主管部門應積極為他們的培訓和繼續教育提供條件。
第十八條各級人事職改部門要對本地區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評(認)定工作及時進行總結,及時了解和掌握有待進一步完善解決的問題,各市、州人事職改部門要每年定期將本地區取得相應職稱的人員總量及相關工作情況書面報省職改辦。
第十九條本辦法下達后,不再進行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定工作。四川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和四川省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原制定的關于農民技術職稱評定的有關規定均停止執行。
第二十條原已通過評審取得農民技術職稱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持《四川省農民技術職稱證書》到當地人事職改部門加注專業類別,或重新換發《四川省農業實用技術職稱證書》。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各項規定中凡有量化要求的,均含相應規定之最低量化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