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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特別策劃的主題是“建設城鄉均衡受益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這是當前城市內涵建設的聚焦重心,為此本刊約請了12位專家學者分別從居住環境適老化法規、老齡社會環境規劃管理、特大城市養老設施發展短板、社區養老供需矛盾化解、破解老人失能危機、醫學人文語境下老齡護理等角度對老齡化社會進行了基于統計數字的問題剖析,為當前突破城鄉養老瓶頸提供了多元化的解決渠道。
導讀:城市居住環境是老年人居家養老的重要空間載體。然而由于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的認識和準備不足,我國城市居住環境的適老化水平普遍較低,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基礎薄弱。根據預測,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高峰將于2050年左右到來,亟待通過建立、健全科學的政策和法規體系為建設老年宜居環境做出積極的應對。
老齡化的增速之快與程度之深是21世紀初中國人口結構的重要現象。2013年底,中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突破2億,占人口總數的14.8%。預計至2050年左右,我國的老年人口將達到4億,占人口總數的1/3,全面進入深度老齡化階段(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11)。人口結構的變化不僅對我國的社會、經濟和持續發展具有重大影響,也對城市住房和人居環境的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
然而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由于以往認識和準備不足,無論是基本的法律法規,還是具體的住房政策與環境建設技術規定等條件均未發展成熟,政策法規體系建設和基礎研究均滯后于人口老齡化的發展。
一、建成環境領域相關法規體系綜述
(一)國家法律和政府行動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1996)是“為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發展老年事業”制定,為老年公民享受所有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的基本權益提供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2012年,“宜居環境”建設內容首次出現在國家經修訂頒布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針對城市建設中的公共服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城市環境無障礙建設、老年宜居社區建設四個方面,明確提出了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責任主體和建設原則。這一年,中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規模已逼近2億,全國60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4.3%,比全國預期進入老齡化社會時間(1999年)遲了12年。部分較早步入老齡化的中國城市在居住環境方面出現的適老化矛盾早已凸顯,如老年人的住房困難、居住條件惡劣、出行困難、養老機構缺乏等。
2013年以來,養老問題得到了國家和地方的普遍重視。《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z2013{35號)》、《關于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建標z2014{23號)》等文件明確要求建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為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2013年專門將“涉老設施規劃建設標準關鍵技術和標準體系研究”列為標準研究課題,著手對我國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相關的標準進行梳理、修訂和補充,以期形成相對完整的技術標準體系,規范并指導我國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和居住環境的規劃建設。從具體行動上看,2010年以來,北京、上海、廣州、成都、杭州等地開始編制“城市養老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將民政、醫療衛生和規劃管理部門的聯動和管理加以機制上的創新,并關注社區平臺上多項養老服務的有效整合。但在具體行動中,缺乏相應技術指導和依據的問題逐漸暴露出來。
(二)相關法規與技術標準
老年人的各種機能隨著年齡的增加而退化,活動空間不斷縮小,對居住環境和社區服務的依賴性日益增強。[1]然而由于長期缺乏重視,我國城市住區在環境的彌補性建設和服務設施的支持性供給方面普遍欠賬較多,相應的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幾近空白。
從表1所列部門規章和技術標準體系中不難看出,現有國家和地方有關老年人居住環境的技術規范與建設標準主要關注養老院、敬老院和福利院等特殊老年建筑,對居家養老政策主導下大眾性養老基地建設的技術準備不足。這不僅導致存在大量適老化改造需求的既有住區更新改造工作無法得到有效指導,也難以為新建居住環境的規劃建設提供必要的引導和技術支持。
二、相關規范與技術標準分析
(一)規范類別
現行的國家技術規范中,主要有四類規范涉及到老年人居住與服務的設施和環境建設,分別是:無障礙設計老年人建筑設計、居住區規劃和老年人設施規劃(表2)。2012年,新版無障礙設計規范對城市廣場綠地、道路、居住區、居住建筑的無障礙建設提出精細化的技術規定,是迄今與城市居住環境適老舉措關系最為密切的行動。
(二)技術內容
從目前施行的技術標準看,《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5)、《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B50180-93)(2002年版)等規范內容中對老年人的需求雖有一定涉及,但無論是內容的完善程度方面還是相關規定的深度方面均明顯不足。[2]而專門為老年人的建筑設計與實施規劃因為有明確的適用對象,在規劃設計和建設標準的制定上有較為深入的考慮。[3]迄今為止,尚無相關國家技術標準對大眾性居住環境的適老性能提出明確的規范化要求。
1.場地規劃
相關技術規范關于老年人的相關規定涉及規模配置、布局選址、道路交通和場地設施四個方面,主要來自對老年人居住建筑的相關規定。
在規模配置、布局選址方面,針對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設施配套、建筑密度、規劃結構等內容進行規定,還針對基地地質的選擇、遠期發展余地、周邊環境要求做出了說明。道路交通方面,對居住建筑物、居住道路環境的無障礙設計范圍和設計標準提出要求,例如坡道、出入口、老年人停車位寬度、坡度和路面材料的細化。場地設施部分則要求居住建筑周邊為老人提供安全、舒適的活動場地、休憩設施及綠化。
2.配套設施
配套設施方面主要是對各類老年服務設施提出布局選址、層級劃分、指標配置等要求(表3),《城市公共設施規劃規范》(GB50442-2008)、《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標準》(B/T50340-2003)、《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2002年版)、《城鎮老年人設施規劃規范》(GB50437-2007)、《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準》(建標143-2010)等都對老年配套設施有所設計,包括在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各項目的設置中對養老院和托老所進行的規定,并強調居住區內的老年人設施宜靠近其他生活服務設施,統一布局,但應保持一定的獨立性。
3.建筑設計
涉及建筑設計的標準內容可以歸納為面積配置、交通通道、房間設計和室內環境。面積配置方面,主要對老年人住宅、公寓和養老院的居室設計標準做出了規定,同時也給出了配套服務用房的配置標準。室內交通方面,對居室內部空間的設計進行了較詳細的說明,例如應建設符合老年體能心態特征的緩坡樓梯、電梯,設計尺寸必須保證輪椅和急救擔架進出方便等。老年人居住建筑對基本功能空間,包括老年人日常生活使用最頻繁的起居室、臥室、衛生間、廚房和陽臺等的尺寸和設計要求進行了規定。裝修部分在選用裝修材質的色彩、采光、通風、隔聲、隔熱保溫方面均有所考慮,強調細節設計要配合老年人日益衰退的感官知覺。
三、地方行動
近年來,經濟發達地區的一些城市在推進居住環境適老化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嘗試。以上海為例,為了響應國家發展居家養老的政策,以市民政局和市老齡辦為核心,陸續出臺一系列旨在促進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和環境建設的地方政策(表4)。其中,2013年之后出臺的尤以老年宜居環境為重點的相關政策,進一步推進居家養老工作的階段性落實和完善。
與此同時,上海地方標準《城市居住地區和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標準》(DGJ08C55C2006)對居住區內不同級別的養老服務設施提出指標要求(表5)。為推進養老服務設施的落實與土地供應,2014年上海市出臺《上海市養老設施布局專項規劃(2013-2020)》,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規劃原則與配建標準提出要求(表6),進一步規范引導全市居住區養老服務設施與居住環境建設。
四、我國老年宜居環境法規體系亟待完善
對老齡化程度較高的發達國家的觀察無一例外地表明,在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完善的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的政策和制度體系是應對老齡化趨勢的基本舉措。這個體系由不同的部門和機構相互配合,并由前后銜接的系列政策逐步推進。
(一)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居住生活質量的法規體系
首先,通過立法、設立國家層面或地區層面的建設戰略或目標等方式,將物質空間建設納入到政府管理的范圍內,從國家和地方層面制定相應政策,鼓勵探索以居家養老為主導、社區養老為基礎、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住房機制。通過政府投入、老年住房開發的政策支持和建設指導,形成老年住房的良性供應體系。以居家養老為重點,提高住房的可支付性。[4]對中低收入的老年居民提供住房補助或動遷安置政策。向收入偏低的老年人家庭提供技術服務和社會志愿者服務,以改善環境的適老性能。[5]
其次,將養老服務與老年人居住環境在政策實踐層面進行銜接。例如,向老年人密集的社區提供日常生活輔助幫助和社區醫療費用的減免服務。通過提供針對需求的為老服務,令老年人切身感受到生活質量提高,同時給未來的老年人提供安心原居安老的社區基礎,為整體社會住房體系的穩定發揮積極作用。
(二)完善老年宜居環境建設標準規范
對老年人的居住和社區環境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考慮。首先,引導和強化住宅建設中的通用設計和適老化設計,規范房地產市場的開發,加大對新建房地產項目的監管,從源頭做好適應老齡化需求的政策與技術準備。其次,從社區居住環境的適應性、合適住宅的選擇性、服務設施的可達性、道路等的可識別性和新技術的應用等方面,以老年人生活的角度提出建設要求。[6]其三,探索在既有住宅區中為老年人創造彌補性、支援性環境的途徑,維持老年人獨立生活的能力和讓老年人參與更大范圍的社會活動。[7]其四,在通用性設計推動下,適老化從專為老年人使用或服務的設施舉措擴大到面向普通住宅和住區的廣義居住環境,為今天和未來的老年人構建適老環境的保障空間。
(三)創新老年社區研究與管理模式
適宜老年人的居住環境,不僅需要體現在硬件措施方面的相應舉措,也需要通過改善社區管理模式提高整體適老化水平。為了確保社區與各項老年服務設施的建設、管理及運作順暢,需要民政、衛生及計劃生育、規劃及土地管理等多個部門相互協作。[8]同時,面對巨大的需求和資金壓力,相關責任部門應引入創新機制,逐步開放老年住房、養老社區、養老服務市場,采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補助貼息等多種途徑,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
五、結語
根據預測,我國人口老齡化的高峰將于2050年左右到來,亟待通過建設、健全科學的政策和法規體系加以統籌應對。建立一個具有前瞻性的法規系統,不僅有助于擺脫當前局部、應急式的政策困境,也是養老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更承載著人們對未來的信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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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城鎮化的現狀看,相當數量的農業轉移人口已經在城鎮就業、居住,這部分人群即使市民化后在身份上實現了進城,但在享受城市教育、醫療、養老及交通出行等公共服務以及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方面與本地戶籍城鎮人口依然存在較大的差距,處于同城不同保、被城市邊緣化的境地,導致他們無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與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不能享受真正市民待遇的境況類似,城鄉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方面也存在不少差距。隨著經濟社會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構筑在城鄉分割基礎上的二元經濟結構導致城鄉居民身份背后的社會差距不斷擴大。正是由于長期以來向城市傾斜的公共資源分配政策,即在教育、醫療、衛生及社會保障體制等方面實行城鄉有別的二元分治結構,重城輕鄉、重工輕農,造成城鄉居民在公共服務的資源占有、服務能力及供給水平上存在較大差距。
2縣域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的3個重點關注
2.1關注基本公共服務
《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中指出,基本公共服務是建立在一定社會共識的基礎上,由政府主導提供的、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階段相適應,旨在保障全體公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務,一般包括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住房保障和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公共服務,廣義上還包括與人民生活環境緊密關聯的交通、通信、公用設施和環境保護等領域的公共服務,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費安全和國防安全等領域的公共服務。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應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重點關注地方需求較強、供需矛盾較突出的設施規劃與建設,如文化、教育、體育和醫療設施等;同時,從更好地為公眾提供服務的角度出發,應統籌協調各類設施建設,根據設施的特點,整合可共享的功能,強調設施共建共享,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2.2關注所有人群
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是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保障,規劃布局應以常住人口為對象,需要考慮所有人群的需求。但是,由于地域差異、職業差別和年齡差距等客觀屬性,各類人群的需求有所不同,尤其是農業轉移人口,他們之所以在城市里務工是因為能夠獲得比務農更有優勢的收入,在城市里的消費僅是為了保證基本的生活,他們的需求主要是基本的就業、基本穩定的住所和基本的公共服務保障等[3]。因此,在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中,應充分了解各類人群的現實需求,尤其需要關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后的切實需求,協調政府自上而下的供給與所有人群自下而上的需求,同時科學判斷人口結構的發展態勢,保障在一定時限內,各類設施的配置標準、空間布局等能基本滿足城鄉發展的要求。
2.3關注全域空間
“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不意味著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覆蓋全域城鄉空間,重點在于無論生活在何處,城鄉居民都能夠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務。因此,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布局要從全域統籌的角度出發,并結合城鄉人口分布,在縣域城鄉空間進行合理布局,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城鄉。根據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城鎮化水平、人口規模及城鎮體系結構等因素,合理確定符合當地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分類分級體系;結合城鎮總體規劃、控規等,在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中確定各層級設施配置的內容、數量、規模和空間位置等,保障設施分類分級有序建設,既滿足城鄉近期發展的要求,又保障遠期發展的需要。
3縣域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的3個關鍵環節
縣域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需要重點回答3個問題,即需要多少設施、配置在何處及如何進行建設引導。具體來說,就是從政府供給與公眾需求的角度,擬定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階段相適應的設施配置標準,尋求合理的和可落地的空間布局及可操作的控制引導方法。
3.1本地化的設施配置標準
建立一套適應行業發展要求、符合地方發展實際的設施配置標準,是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的重要環節。因此,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規劃首先應著手擬定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水平相適應的配置標準,根據城鄉常住人口規模,明確各項設施配置的數量標準和用地需求。配置標準的制定要面向縣域常住人口,充分尊重地區差異、城鄉差異和人口年齡結構差異,加強對城鄉不同使用人群的需求進行分析,尤其要關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后的新需求,采用自上而下的“給”和自下而上的“要”相結合的方法,并根據各地實施情況及時評估反饋、動態優化。
3.2可落地的空間規劃布局
在設施配建標準明確后,更重要的任務在于將按此標準配置的設施在空間上切實落地。只有這些設施實實在在地建成了,才能成為服務大眾的空間載體。具體來說,應當把握以下要點:首先,明確總體層面設施的總量缺口。原則上應根據縣域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近、遠期常住人口規模,結合設施配置標準測算各項設施的總體規模需求,比對現狀,明確規劃近、遠期的設施建設缺口,以及需要增加設施的規模。其次,構建合適的技術支撐平臺。根據人的行為特點尋求各類各級設施的合理服務區域,使得每一位居民都能享受公共服務。目前,常用的技術方法主要有基于GIS平臺的緩沖區分析、可達性分析和分區模型等。最后,合理布局增量設施的空間和優化既有設施的建設。在上述技術平臺的支持下,結合城鄉聚落體系的結構特點、城鄉人口分布情況及現狀設施布局等因素,大體明確各類各級增量設施的規劃布局,同時對既有設施提出優化建議。促進功能可以共享的設施共同建設,或者臨近布局,節約土地資源。在具置選擇與規模指標制定上要充分尊重現狀,并與城市總體規劃、城鎮總體規劃及文教體衛等部門充分銜接。
3.3靈活性的控制引導方法
在“空間落地”的規劃過程中要體現剛性控制和彈性引導的思路與方法。具體來說,城市級的公共服務設施一般數量不會太多、占地規模相對較大且空間選址意向相對明確。對于此類設施,在規劃中應盡可能明確其具體的功能內容、配建標準和空間布局,結合控規明確其具體的邊界,做到定功能、定標準、定位置和定界線,并要求剛性落實。而居住社區級、基層社區級的公共服務設施,主要面向街道、居住區和基層社區等,面廣量大,面臨較多的不確定性,因此在規劃中明確建設的功能內容和配建標準即可,做到定功能、定標準。空間布局在滿足服務半徑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許在一定范圍內調整,具體選址和邊界在控規階段具體落實,保持規劃的彈性。當然,各地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城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發展水平和城鄉規劃管理習慣等均有差異,剛性控制和彈性引導的具體思路及方法還應當結合各地實際靈活運用,確保規劃實施的有效性。
4常熟市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劃研究
常熟市作為全國百強縣市第一梯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處于全國縣級市前列,率先將文化、體育、教育、醫療衛生及社會福利五項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統籌規劃,在社會文明建設方面先行先試,具有較強的示范意義[4]。
4.1基本思路
常熟市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體系較為完備、門類齊全,在市域分布相對均衡,主要集中于市區與鎮區,市區的設施主要集中于老城區,新城區次之。各項設施平均規模基本達到相關標準規范要求,但在各鎮、各村之間差異較大。本次規劃研究結合常熟市的人口特點,按照1/1 000的抽樣比例,共發放2 100份問卷,開展入戶調查與訪談,充分了解常熟市不同年齡結構、職業、學歷和收入水平人群對于各類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需求及相關建議。在此基礎上,結合扎實的現狀調研工作梳理各類設施建設現狀,并與國家、江蘇省和蘇州市的相關標準規范進行比對,借鑒國內外與常熟市特點相似但發展水平較高的城市的經驗,找出常熟市設施建設的差距,合理擬定配建標準,完善空間布局,協調設施建設,使常熟市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資源配置從“有”到“優”(圖1)。
4.2體系構建與標準確定
4.2.1體系構建常熟市共轄九個鎮、兩個街道,《常熟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30)》從優化空間布局、集約緊湊發展的角度,將市域城鄉空間劃分為“雙城、三片區”,即主城區、港區,以及支董片區、海虞片區和辛莊片區,通過片區整合統籌城鄉發展[5]。根據市域城鄉空間結構,按照城鄉一體的原則,常熟市域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原則上按照“市級—片區級—街道(鎮)級—居住社區級—基層社區(村)級”五級配置,文化、醫療衛生和社會福利等設施結合自身行業特點及實際需求確定具體層級,教育設施按學校類別設置。在分級體系中,市級設施主要布局于“雙城”,為全市城鄉居民提供服務;片區級設施主要布局于三個片區的中心所在城鎮,主要服務于片區的城鄉居民;對于市區內的街道和市域內除片區中心所在城鎮外的其他城鎮,配置相同等級的設施,根據街道、城鎮的人口規模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擬定具體的建設規模;居住社區級設施主要為城市、一定人口規模的鎮區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服務;對于城市、鎮區中基層社區和規劃發展的農村居民點,則配置相同等級的設施,并可結合基層社區或者農村居民點的活動中心建設,根據各基層社區、農村居民點的人口結構等具體需求靈活設置服務設施。
4.2.2標準確定以建設高水平現代化的常熟市為目標,規劃結合常熟市各類設施的特點,明確各類設施的具體層級體系、設施類別和指標類型(表1),合理利用資源,保障城鄉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各類設施的具體配置指標值參考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規范,并結合常熟市城鄉居民的實際需求設定,形成與常熟市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水平相適應的本地化設施配建標準。以體育設施配置為例,國內和江蘇省體育設施現有標準規范主要分為市級、區級和社區級三個層級,根據人口規模擬定配置要求。常熟市具有較好的場館條件和群眾體育基礎,近年來承接了多項籃球、跳水等國際和國家體育賽事。規劃考慮常熟市城鄉居民對于體育設施質量和水平的高需求,在標準確定過程中做了兩方面工作:一是補充設施層級,即在體育設施現有標準規范的基礎上,補充片區級、街道(鎮)級和基層社區(村)級體育設施配置要求(表2,表3);二是適度提高設施配置標準,主要體現在街道(鎮)級、居住區級和基層社區(村)級,通過增加設施規模、增補設施數量,為城鄉居民就近享用體育設施提供便利條件,使每個農村居民點都有一定的室內外健身場所和簡易器材。
4.3設施布局
4.3.1建立空間信息數據庫,搭建分析平臺
從供給和需求平衡的角度出發,規劃按照各類設施配建標準,根據《常熟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30)》明確的規劃近、遠期常住人口規模,比對各類設施現狀建設情況,測算各類設施的需求缺口,明確各類設施新增規模。同時,依托GIS工作平臺,規劃整合常熟市域地形、公安戶籍數據、道路系統網絡與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矢量資料建立基礎數據庫,根據道路、陸地、水域和山體等不同地物的時空通行成本,建立成本柵格圖,將通過公眾調研取得的需求信息落實到空間,建立以人為本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空間信息數據庫,為后續分析提供平臺支撐。
4.3.2綜合城鄉居民現狀需求,初定布局方案
各層級設施均有一定的服務半徑。在均質的空間,通常將以設施為圓心、服務距離為半徑的圓形范圍作為設施的服務覆蓋范圍,但現實中城鄉空間是非均質的,受各種交通方式影響,同一項設施服務的范圍差別較大。因此,在常熟市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布局中,通過分析居民對交通出行方式的選擇、對出行時間的耐受程度和對現狀設施的滿意程度,改變單一服務半徑的傳統方法,建立“交通方式+時耗”的服務半徑概念,模擬居民實際出行方式與時耗,分析現狀設施在各種交通方式下的理想服務半徑。在此基礎上,綜合設施缺口數量和城市總體規劃(針對市區內的設施)、城鎮總體規劃(針對鎮區內的設施)的總體要求,并落實到城鄉空間上,同時判斷各項設施選址的合理性,根據最遠距離算法確定新增加的公共設施(圖2,圖3),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域空間,確定設施的選址方案。
4.3.3根據居民實際出行特點,優化空間布局
在形成初步布局方案后,規劃模擬居民實際出行方式和時耗耐受程度,耦合交通方式和時耗,對初步布局的增量設施及現狀設施的服務范圍進行分析,不斷調整和優化,形成優化方案,使得各項設施提供的服務覆蓋范圍達到理想狀態,保障市級大型設施在小汽車、公交車等機動交通方式下,能在30分鐘內覆蓋市域70%~80%的空間(圖4)。
4.3.4全域覆蓋基本公共服務,明確近期建設規劃依托可達性工作平臺,借鑒泰森(Thiessen)多邊形分析方法,運用分配(Allocation)模型算法,對布局方案中各類、各級設施的服務分區進行劃定,確定每個設施的服務范圍,并統計出各個設施服務區內的居住用地面積,結合人均居住面積核算服務人口,根據配建標準明確每個設施的規模等級和建設規模,綜合文化、體育、教育、醫療衛生及社會福利設施等部門建議,提出近期建設指引意見。
4.4實施保障
4.4.1設施協調
規劃根據常熟市不同設施的特點,整合可共享的功能,統籌考慮設施空間布局,以提升居民日常使用便利度、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水平。規劃鼓勵部分文化設施與體育設施一體布局,如片區級文化設施與全民健身中心合并設置于蘇州路文體中心,新建體育公園、全民健身中心盡量與鎮文化中心或文化分站合并設置,無法合并的盡可能鄰近選址,共建共享,有機組織文體活動;學校的體育活動場地能夠有效提高基層體育設施的均布度,現狀已有17所學校的體育場地實施對外開放,常熟市倡導早晨(晚上)及節假日期間全市高中、初中(包括民辦學校)和小學等采取錯時利用的方式,體育場館設施向社會開放,體育主管部門和校方共同組織人員承擔設施的維護保養,保證設施使用安全,同時豐富居民的生活;養老機構的服務對象為老年人,醫療服務需求高,因此養老設施應盡量靠近醫療設施,有條件的養老設施應配備專業的醫療服務機構,或者利用原醫療機構改造成養老設施,為老年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4.4.2規劃協調
為進一步保障各項設施的空間落實,規劃以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控規編制單元為單位,繪制反饋控規的圖則。在每張圖則中,按照“抓大放小”“以大帶小”“小小聯合”“因地制宜”的思路,落實上述五類、各級設施的控制與引導要求。以琴川社區為例,圖則首先“抓大放小”,明確了文化、醫療等大型設施和中小學的規模與用地邊界,并作為剛性內容在控制條文中予以明確。其次,對居住社區與基層社區級文化、體育、醫療及養老設施的空間位置和建設方式提出了彈性建議,在條文中將其功能配置與建設標準及選址浮動范圍作為剛性要求,一方面強調“大型設施可以帶建小型配套”,另一方面也建議“小型設施可以聯合起來合并設置社區中心或基層社區中心”。最后,根據本單元內的具體情況,“因地制宜”地分別對設施改擴建、錯時共享和交通配套優化做了針對性的規定(圖5)。通過控規圖則的編制,可以有效地反饋控規,實現規劃協調統籌和“一張圖”管理,同時也保持了規劃的彈性,為未來的發展留有足夠的余地。
4.4.3時序建議
為保障各項設施能夠落地,常熟市規劃部門還與文化、體育、教育、醫療衛生和民政部門充分協調,結合各類設施的行政主管部門的具體建設需求和要求,對現有設施提出改擴建要求,同時明確近5年新增設施的建設規模和空間位置。對于遠期的配置需求,以空間預留和控制為主。
5結語
Abstract: With the advent of aging era,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is paid to the planning and design of pension facilities. This paper takes Liangzi Village, Sambo Streets, Qujing City as the exampl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pension facilities there, to puts forward the suggestions and measures for the planning and design of family-community pension facilities to enhance and optimize the current pension facilities planning, create a more comfortable living environment for the elderly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lives for the elderly.
關鍵詞:老齡化;居家養老;養老設施規劃;亮子村
Keywords: aging;family-community support of old age;pension facilities planning;Liangzi Village
中圖分類號:TU984.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6)34-0004-03
0 引言
人口老齡化是指總人口中因年輕人口數量減少、年長人口數量增加而導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應增長的動態過程。國際上通常將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例7%,或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例10%,作為進入老齡化社會的標準。根據國際上對老齡化社會的通行標準,中國在20世紀末已進去老齡化社會。根據聯合國的最新預測,到2050年時,中國60歲及以上老人將達36.5%,高于美國等大部分發達國家。數據顯示,我國老年人口規模呈現總量擴張、增量提速的發展態勢,人口撫養負擔正逐步加強。然而,隨著我國城鎮化的發展的深入,加劇了城鄉發展的差異,農村很多的年輕人進城打工,把孩子和老人留在農村,造成農村地區空巢老人的比例不斷升高,另一方面,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繼續推行,家庭結構小型化,導致家庭照顧功能弱化,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需求得不到滿足。至今關于養老服務和養老設施的研究成果眾多,但是研究方法較為單一,僅僅關注于政府層血的財政能力、老年人口的自身感受以及各種養老模式的分析。但是實際上,村鎮地區的養老服務設施困境除了與農村相關,也與城市制度安排、供給能力和供給模式有關,鄉村養老服務設施不僅需要自上而下的資源分配安排,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深入研究。因此,本文以曲靖市亮子村為研究案例,通過實地調研和訪談,嘗試剖析和探討鄉村地區的養老服務及設施配置問題,并對鄉村居家養老模式提出規劃配置建議及策略,完善鄉村養老服務設施配置缺陷,為鄉村老人安享晚年提供其有效的支持。
1 居家養老服務的定義及內涵
居家養老服務主要依托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老年綜合服務中心等設施,以上門服務為主要形式,面向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齡老人、獨居老人和失能老人等,分別向其提供家庭服務、精神慰藉、老年食堂、法律服務等,提供家務勞動、家庭保健、送飯上門、緊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務。有條件的地方,應定期給予居家養老的失能老人一定專項補貼,并鼓勵他們配置必要的康復器材,指導其進行必要的身體訓練,以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和改善生活質量。
根據老年人設施需求分析,居家養老設施是老年人需求較強、使用頻率較高的養老設施。因其一般設置在老年人生活社區附近,承擔了老人的養老需求。
2 亮子村老齡化現狀與養老服務設施現狀
2.1 亮子村老年人發展態勢 亮子村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縣光華社區北部,是珠江源頭的第一個居民點。亮子村,屬于半山區。距離村委會1.00公里,距離鎮4.70公里。亮子村現有有農戶594戶,有鄉村人口2228人,老年人335人,占15%左右且呈現上升趨勢。調研中發現,該村農村養老問題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逐漸凸顯,留守老人數量較多,外出打工子女占到30%,老人在家照顧孫子孫女或者寡居的現象較為普遍。
2.2 養老服務設施現狀
2.2.1 具有專門養老組織機構,養老服務氛圍濃厚,資源條件較好。亮子村有一處居家養老服務點,位于亮子村小組旁,該居家養老服務點有一活動室,一處食堂,一沐浴間(老人必須由子女陪同方可是使用,以防滑倒),提供老年人日常的吃飯、休閑場所,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物質保障和生活服務。
2.2.2 該村養老服務具有一套完整的運行流程,確保措施的可持續實施。①該村實施股份制,通過聯合出資,在亮子村附近新建水泥廠、釀酒廠,每年營業所得利潤用來成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②該村已將成立志愿者納入運行流程,但是由于缺乏對志愿者進行專業的有計劃的培訓,以至于未能建立起一支有素養有專業技能的志愿者隊伍,無法滿足居家養老服務對專業志愿者服務的需求。③該村建立鄉村居家養老人員檔案,對需要特殊照顧、一般照顧的老年人進行分類,滿足了其在餐飲方面的需求。④建立了基本保障制度。該村每年由興龍服務公司出資30萬元作為基本保障,黨員,村集體預留40萬畝水田,由黨員、村干部、村民代表義務勞動自供自給,為養老提供基本的物質保障。
2.3 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存在的問題 ①老年人娛樂設施較為單一。該村老年人娛樂設施僅為一處活動室,娛樂活動較為單一,老年人通常在里邊觀看電視、休息、聊天,無法滿足老年的精神需求。②設施建設不足。該村留守老人多數居住條件較差,房屋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該村養老服務點應完善建設養老公寓,改善老年人居住環境條件,且該村醫務室離養老服務點較遠,規模較小,老人看病較為不便。③缺乏日間照料人員。該村青年人常年在外打工,留守老人缺乏一定的照料,生活較為不便。
3 亮子村養老服務設施規劃
3.1 規劃目標 ①高質量的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環境,加強綠化,完善利用現有資源。規劃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持,保護村內的生態系統,使綠化與居民活動、觀賞緊密聯系起來,創建一個環境優美的家園。②高品質的居住環境。規劃強調完善的步行空間及開敞空間,規劃既要留有充足廣場、場地,又要建設安全、寧靜、親切的步行環境。③安全可靠的基礎設施。布局安全、高效、可靠的基礎設施,建設現代化高效能的網絡、電力設施和道路交通系統,建設高效能的給水、排水等市政設施。④靚麗奪目的村莊風貌。規劃結合“美麗家園行動計劃”,打造特色民居,通過廣場、建筑空間、建筑形式的打造以突出民族文化,打造具有當地特色的文化村。
3.2 規劃布局 ①對于居住條件較差空巢老人,為其新建老年人公寓,選址緊臨養老服務中心,并完善其周圍居住景觀,為老年人打造集居住休閑為一體的高質量居住環境。②新建衛生所一處,老年人體弱多病,該衛生所于養老服務中心附近,解決老年人對醫療服務的需求(如圖1)。③提升養老服務中心附近小游園景觀環境,增設健身設施,為老年提供優質的休閑活動場地。④沿南盤江沿線兩岸規劃慢性系統,改善周圍景觀并提升農田景觀區,以養老服務店前的小公園為中心,結合原有的田園風光,形成一條特色景觀軸線,打造一個宜居宜游的優質生活環境(圖2)。
4 對于亮子村居家養老建議
4.1 完善運行機制 老齡化社會的來臨使老年問題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社會問題,這個問題解決的好壞關系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因此政府在老年設施規劃建設應該發揮主導作用。在人口老齡化日益加快的形式下,政府應該明確自身的責任,編制老年設施專項規劃,解決老年人養老問題,加大老年設施資金的投入。
完善運行機制,增加改造計劃、改造目標、改造質量等方面的內容,并進行詳細的說明,定期對開展工作進行回訪、評估,加強養老服務監督,對存在漏缺的方面及時補充改善,保證工作有效、規范、有序地進行。
4.2 健全服務管理體系 完善老年人保障制度,建設城鄉均等化的老年人社會保障制度。
搭建行業管理體系、構建公平競爭環境,推動養老服務向專業化、精細化和個性化方向發展。
提高志愿者服務水平。一方面引入專業社會工作者、咨詢師等人員,為老年人服務注入專業化理念,另一方面需吸納高等院校老年人護理相關專業的專門人才,提高養老服務護理水平。另外,健全養老服務培訓體系、擴大專業護理員培訓規模,獎勵專業護理員和居家養老服務員持證上崗制度,保證服務質量。提高護理人員待遇,穩定護理人員隊伍。逐步實現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化、專業化。健全志愿者服務及補償機制,壯大志愿者隊伍,是志愿者服務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增進社區居民之間的交流與互動,同時促進鄰里之間互幫互助,以鄰里互助來補充家庭自助。
4.3 建立多元化的財力支持 鄉村養老是需要長期堅持的工程,需要有穩定的資金來源,這就需要政府在財政上的支持,這是保證居家養老順利進行的前提。老年人作為社會弱勢群體,也是低收入群體的主要構成,這就需要在養老保障資金上給予穩定的支持,并將此納入養老保障體系。
4.4 加大宣傳力度,建立全民參與機制 加大宣傳力度,建立政府、社會、家庭、個人共擔的全民參與機制。政府指揮協調,引導老年設施建設方向;社會參與社區居家服務和機構養老服務;家庭則繼續發揮養老的基礎性作用。促進輿論引導和政策扶持方面共同進行,并強調個人養老責任,通過各種宣傳,使得養老機制全方面快速高效地運行。
5 總結
隨著我國老齡化進程的加快,養老問題亟待解決。這就需要政府、社會、家庭的配合,在提供老年人飲食、居住的物質條件下,滿足老年人在休閑娛樂等精神生活的需求,并建立完善老年人服務體系,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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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規劃;養老服務設施;千人床位數指標;
中圖分類號: TU984 文獻標識碼:A
1. 引言
2011年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8499億,占總人口的比重達13.7%,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上升了0.4個百分比,如圖1所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和醫療衛生保健事業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續保持較低水平,老齡化進程還將逐步加快,必將對社會經濟發展產生重大的影響。目前,很多地區已開展養老服務設施的專項規劃,通過改造和新建養老服務設施滿足當前形式下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以及應對未來老齡化發展要求。從養老服務設施規劃的內容上看,涉及以下四個方面的關鍵問題:千人床位數指標(即每千名老人擁有的養老床位數)、養老服務設施配置標準、老年人口統計與預測、養老服務設施選址方法。本文主要針對以上四個方面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分析,重點提出相關的解決方法。
圖1 2007~2011年老年人口規模變動情況(萬人,%)
2. 問題分析與研究
2.1 千人床位數指標
圖2 2010年31省市的老年人千人床位數分布圖
注:由于資料來源、數據截止時間不同,各地老人數、養老機構床位數、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數與全國數字略有出入。湖北省暫無老年人千人床位數值。
表1 國外現狀與規劃的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數指標一覽表
如圖2所示,2010年我國很多地區的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都是在20張以下,這遠遠低于瑞典、德國等發達國家的水平。可見,機構養老服務設施的床位數無法滿足現有老年人口總數的要求,但同時經過資料和調研發現,很多地區中盡管城市的養老床位數經常出現“一床難求”的現象,但在鄉鎮和農村敬老院的多數床位是無人入住的,究其原因主要是:農村的家庭觀念較為濃厚,子女對于父母入住敬老院會覺得不光彩,城市居民對于機構養老較為容易接受。另外,城市中年階層由于工作時間限制等原因原有的家庭養老難以維持。從養老服務設施的床位數種類來看,大部分機構養老服務設施目前與醫療體系的合作缺少制度安排,導致護理型養老機構設施缺乏,不能滿足失能、失智老人的長期護理和緊急醫療救護需求[1]。因此,我國目前養老床位數并非只是單一性的缺少問題,還存在分布不均衡、設施利用率低以及護理型床位偏少等問題。
圖3 31省市2010年與2015年(規劃)的老年人千人床位數比較圖
注:2015年的每千名老人床位數值主要依據是各省市的老齡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其中湖南和新疆沒有查詢到省的老年人千人床位數指標,分別以長沙和烏魯木齊做替代性比較。
如圖3所示,根據各地區的“十二五”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等規劃,到2015年,每千名老人的床位數指標基本都是30張,北京、遼寧、安徽和江西規劃每千名老人床位數分別為38、35、40、40,貴州規劃為20張。根據《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所提出的目標為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可見,從2010年到2015年我國需要建造大量的養老服務床位數才能滿足規劃指標。同時需要關注的是,地方在制定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確定規劃期末養老床位數時,須以城市總體規劃所確定的總人口數作為計算參考值,考慮人口預測中可能存在的預測人口大于實際人口增長速度問題,往往會導致最終總床位數偏高,大于實際老年人口數的需求。
從目前現狀與規劃的床位數差距較大來看,如果近期只是關注提高養老服務設施的床位數量,而忽視緊缺型床位建設以及養老服務設施的整體布局,則會導致資源利用率低和重點需求無法滿足等問題。鑒于當前很多地區可建設土地資源緊張等問題,建議相關主管部門不可只是單一追求養老服務設施床位數量的大幅提高,而是要結合當地急缺型養老服務設施床位建設指標進行綜合衡量。同時,要基于老年人口分布等條件合理配置地方養老服務設施布局,進而達到資源利用最大化的目的。
2.2 養老服務設施配置標準
一般而言,養老服務水平與其設施規模大小具有正比例關系,即大型養老服務設施的功能設施齊全,服務水平一流,醫療護理能力強,具有很好的示范、保障和補缺的作用,而中小型養老服務設施的功能和服務水平相對較弱,醫療護理能力缺乏。同時,在服務保障范圍上,大型養老服務設施的服務覆蓋范圍較廣,中小型養老服務設施服務距離有限。另外,當前值得關注的是養老服務設施的規模越大占地面積也就越大,而目前很多地方的中心城區土地資源緊張,可能會出現以下兩種應對方式:第一種方式為構建大型養老服務設施解決所有的設施養老服務問題,其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設用地,分散布局不利于土地資源的整體性開發;第二種方式為難以或者不愿意在城市中選擇較大面積土地進行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其主要原因是城市中已無較大面積建設用地或者是缺乏經濟利益驅動[2]。
可見,以上兩種應對方式具有一定的客觀原因,但是從養老服務設施本身社會職能出發考慮,我們會發現其與文體等社會公共設施布局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即需要重點考慮作為主體的老年人需求,而不是以某種資源的經濟性為核心選擇標準。以體育設施做類比說明,目前我國很多城市建設有大型體育場,但是城市居民往往感到鍛煉場所存在嚴重的不足,因為與其居住地相近的小型體育場地不足。從城市的生活節奏、交通環境而言,小型的體育場地有利于居民在非節假日期間的工作之余隨時進行鍛煉,這也是保持現代城市人實現戶外長期身體鍛煉的必備條件。對于養老服務設施而言,大型設施有利于為非常需要醫療護理、高齡以及經濟負擔能力較強的老人提供養老服務,而規模較小設施可以在城市中起到保障老年人與原有家庭的空間和時間距離上的臨近性,這便是養老服務設施規劃中應當特別關注的尊重人的親情理念與傳統居家養老的影響力[3]。試想,如果居住區居民可以通過步行或者幾站公交距離便可以尋找到一座養老服務設施,那么無論是對于子女還是老人而言,至少在心理上都縮小了他們之間的距離感。
假如城市規劃忽略了老年人與子女的親情關系,放棄了養老服務設施最基本的功能定位,只是以建設幾座高標準、示范性的養老服務設施去實現所謂的千人床位數指標,抑或是以零散式功能定位不高的小型養老服務設施提供質量較差的設施養老服務,未來或許還是有很多老年人選擇去那里養老,因為他們已別無選擇。若是以現在我們所承受的體育活動資源的匱乏去判斷未來我們養老場所的狀況,將會同樣的感觸到那時去進行改造的困難有多么的大。故而,我們應當以更為理性的觀點,去研究現狀以及未來老年人空間的分布,重點關注其分布密度的大小,通過多類型與級別設施服務體系去營造老年人良好的生活醫療環境。
2.3 老年人口數據的統計
從以上分析不難發現,養老服務設施的布局與老年人口的空間分布有著很密切的關系,可以說老年人口的空間分布是養老布局的最為直接性參考因素。目前,老年人口數據一般從統計局獲得,空間數據(主要指老年人口數據的統計單元界線,如鎮界線、社區界線等)主要從規劃局、國土局以及測繪局等相關部門獲取。規劃編制者最終獲取到的2類數據由于存在時間上不統一等問題,造成了空間上無法匹配的問題,進而無法完成合理準確的老年人口空間特性分析,這非常不利于養老服務設施規劃的布局決策[4]。
可見,如果要提高養老服務設施規劃的質量,必須要提高老年人口統計數據與空間數據的緊密性,即是要實現老年人口數據按照唯一指定的某個版本行政界線統計,這樣既使隨著時間的推移界線有所變化,還是可以反應出統計時間點的老年人口空間分布特征。另外,在規劃分析時盡量以較小行政單元為基本統計單元,一般以社區或村為佳,因為分析時會認為統計單元里老年人口數據的空間分布是一個均值的狀態,實際上統計單元里的老年人口空間分布是不一樣的。如圖4所示,對昆山市的老年人口數量分別按照鎮和社區為統計單元進行空間分布展現,很容易發現,基于鎮統計單元數據對老年人口數量的空間分布特征表達的不夠準確,而基于社區統計單位則能夠較好的反映出整個昆山市現狀老年人口數量的分布情況。
圖4 不同統計單元對老年人口空間分布分析結果的影響
此外,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推進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人口流動問題已成為養老服務設施規劃中需要重點考慮的因素。在人口統計分析時,一定要做好外來人口的影響分析,如在東部發達地區隨著產業轉型與人口紅利的減弱,未來一段時間內,外來人口的規模、年齡構成與留居比重將發生較大變化,對養老服務設施的配置將產生較大的影響。以昆山市為例,在經歷了2000~2006年因外來人口涌入所導致的老齡化水平下降階段后,2008年以來常住人口的老齡化水平開始緩慢提升。
圖5 昆山市老年人口變化情況圖
2.4 養老服務設施選址方法
養老服務設施選址意義重大,因為選址是一項長期性投資,相對于其他因素來說,它具有長期性和較為固定性。選址一經確定并建立,再更改便會導致經濟資源的浪費和老人生活的不便。選址是影響社會經濟效益的重要因素。不同的選址會導致不同的建設費用與土地資源利用量。選址對于老年人的生活具有重大的影響。養老服務設施地理區位的不同,將會導致老年人具有不同的生活與醫療環境。為提高養老服務設施選址的科學性,建議首先要對研究區進行多因子分析,進而形成對具體養老服務設施選址的參考底圖[5]。如圖6所示,為昆山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中對選址進行了適宜性評價,有效地指導了具體的設施范圍劃定。
圖6 養老服務設施選址的適宜性評價
在一些數字城市發展較好的地區,可依托基于矢量數據的網絡分析功能進行養老服務設施選址工作,如服務區功能可以有助于養老服務設施的服務范圍確定;查找最近設施點功能有助于確定養老服務設施選址位置是否符合某種配置要求(如養老服務設施10分鐘車行距離內必須有一所醫院要求);OD成本矩陣分析,可以幫助解決多個養老服務設施到多個指定接受服務地點(醫院)是否達到最小的時間距離消耗問題,以便選擇最優的多個養老服務設施的布局。
另外,基于泰森多邊形的分析可以很好地幫助養老服務設施位置選定,其主要有3個基本特性可對應做出選址分析,即利用Voronoi圖的最大空心圓特性解決新增養老服務設施的定位;利用Voronoi圖的有效作用范圍特性進行養老服務設施的服務范圍劃分;用Voronoi圖局部動態特性,每新增加一個養老服務設施,養老服務設施服務范圍的劃分只在相關區域內做局部調整[6]。
圖7 網絡分析中“OD 成本矩陣分析”功能示意圖
3. 結語
本文結合現有的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從養老服務設施規劃中千人床位數指標、養老服務設施配置標準、老年人口現狀與預測、養老服務設施選址方法四個方面進行分析,指出過分的注重千人床位數指標可能會導致養老資金近期的不合理利用,老年人口統計與預測將會直接到影響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及其配置標準質量水平,需要加強養老服務設施布局的評價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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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之后,蘇州市按照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思路,在鞏固發展鄉鎮工業的基礎上,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推進農業產業化、工業集約化和農村城市化,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農村各項改革不斷深化,體制機制得到創新
農業稅征收方式改革提前完成。20__年,蘇州市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在全省率先全面取消了農業稅附加,取消了農業特產稅并改征農業稅,農業稅不再直接向農民征收,改由鎮村代繳、各市、區政府補貼。原定這項任務分兩年完成。但由于各地認識統一,推進力度很大,在20__年已經提前全面完成。與此同時,稅費改革中政策允許分三年逐步過渡減少的“兩工”統籌,也在去年全面取消,目前,蘇州市農民已經實現了合同內“零負擔、零交費”,人均減負增收60多元。
農村“三大合作”改革加快推進。到20__年底,全市組建社區股份合作社149個,6.94萬農戶、19.95萬農民擁有股權。吳中區長橋、木瀆兩個鎮所有村都已完成社區股份制改革。組建農村承包土地股份合作社74個,入社農民2.51萬戶,入社承包土地6.62萬畝。培育和發展各類農村新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469個,其中,建立各類種養業專業合作社183個,入社農戶7726戶;;建立農業專業協會129個,入會會員1.55萬人;成立投資性富民合作社157家,入社農戶__23戶,入股股金2.46億元,投資總額4.32億元。通過“三大合作”改革,加快了城市化進程中農民非農化的步伐,實現了農民“持股進城,按股分紅”;創新了土地流轉形式,保障了農民獲得長期穩定的土地收益;優化了農民收入結構,增加了農民來自集體的資本收益;促進了農村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提高了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推進了村民自治進程,提高了民主管理村級事務的水平。據統計,農村“三大合作”改革已使全市11.8萬戶農戶成為股東,30萬農民成為股民,帶動農戶18.4萬戶。20__年,“三大合作組織”為全市農民人均提供收入280元,比上年增收57元。
農村社保體系日趨完善,農民權益得到保障
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使農民“貧有所扶,困有所幫,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不僅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也是打破城鄉分割、統籌城鄉社會發展的題中之義。早在20世紀80年代,蘇州市就依托鎮村集體經濟的強大實力,在農村全面建立了合作醫療體系,并在鄉鎮企業職工、農村干部和部分種養大戶中間開始了基本養老保險的探索和試點工作。進入新世紀之后,蘇州市按照“低水平,廣覆蓋”和“一個體系,兩個模式,留有通道,逐步接軌”的思路,參照城鎮社會保障的做法,在全市農村全面建立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大病風險型合作醫療和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20__年6月,市政府又出臺了《關于建立健全農村基本保障體系的意見》,在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制度、完善農村社會保險體系、健全農村社會救助體系、保障被征地農民利益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制訂了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全市框架相對統一、待遇大致相當、體現社會公平、覆蓋農村全體居民的農村基本保障體系。全市農村基本保障參保率在全省保持領先。尤其是在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方面,蘇州市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重點實行兩種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即農村各類企業、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采取調節繳費基數的過渡辦法,至20__年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面接軌,并全面推行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從事農業生產(包括種植、養殖業等)為主的農村勞動力納入農村基本養老保險,純農人員的參保率,20__年達到60,20__年達到100。對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其以上的老年農民,建立社會養老補貼制度,享受社會養老補貼的人數,20__年達到60,20__年達到100。到20__年底,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覆蓋率已達到100,凡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130元(去年標準為120元)的農民均已進入低保范圍,有的縣市區甚至已將標準提高到了200多元,全市有1.53萬戶農戶、3.4萬農民按月領取了生活保障金;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人口覆蓋率已經達93.4,人均基金由去年的50元提高到今年和106元,農村特困人群醫療救助制度已全面建立。昆山市從今年對農民實施了“農村基本醫療保保險度”,參保率達100。人均基金水平200元;全市累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已突破140萬人,參保率達到78;有56萬老年農民無門檻進入農村社保,每人每月領取80至120元的養老補貼,占全市老年農民78。
對農民而言,穩定的就業是最牢靠的保障。在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同時,蘇州市還在建立城鄉統籌就業機制、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勞動預備制方面作出了努力。一是建立城鄉統籌就業機制。取消農村勞動力進城的各種限制政策,用人單位使用本地農村勞動力不再實行調控和限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勞動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構建城鄉就業信息網絡,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就業、失業登記制度等。充實鎮級勞動就業保障工作機構,為農村勞動力提供就業指導、教育培訓等基礎服務工作,構建農村勞動力就業保障的基礎平臺。加快發展農村各類社會化勞動就業中介服務機構。二是打破城鄉勞動力就業市場分割的局面,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取消企業用人先城鎮、后農村的歧視性規定,城鄉勞動力一樣憑學歷、技能和素質等條件參與市場競爭;從20__年起,市和各市(區)城鎮勞動力市場全面對本地農民開放,實>文秘站: 和能力,且在國家法定勞動年齡內的本地農村富余勞動力,以及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預備制教育培訓合格的本地農村初次就業者,統一發給《就業登記證》,進入城鎮勞動力市場求職。目前,全市各個鄉鎮都建立了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職業介紹所,并實行了全市聯網,以方便農民就近登記、全市就業。至今已有20多萬農民進行了就業登記,并領取了《就業登記證》。
農村投入力度持續加大,社會事業更加繁榮
近年來,蘇州市按照“適度超前,突出重點,城鄉一體,配套完善”的原則,調整財政支出結構,不斷加大投入力度,借助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推進城鄉社會事業同步協調發展。20__年、20__年,全市財政預算安排支農資金分別為7.77億元和10.74億元,分別占財政總支出的5.69和5.85,重點支持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產品質量建設、農業資源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各地還積極嘗試財政對農民的直接補貼,探索財政支農的新途徑。今年,為了充分調動農民種糧食積極性,全市對農民種植水稻實行直接補貼和良種補貼,每畝合計補貼30元,兩級財政安排支出4920萬元,65.96萬戶農戶直接受益。同時,農村各項社會事業蓬勃發展。以“清潔家園、清潔河道、清潔村莊”為重點的“三清工作”持續推進,以改水、改廁、改造村級公路為重點的農村“三改工程”進一步加快,全市初步形成了“三縱五橫”城鄉道路交通骨干框架,每百平方公里已擁有上等級公路55公里,實現了鎮鎮村村通公路,道路全部達到剛性化或黑色化,各縣級市基本實現“鄉鎮上高速公路不超過30分鐘,穿越全境不超過1小時”。以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崗位培訓為主要內容的農村教育事業加快發展,教育資源布局日趨合理、配置不斷優化,全市農村已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每年培訓農村勞動力100萬人次、農村致富帶頭人2萬名,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平均受教育水平已達到13.5年。在保證基本醫療的同時,按一定比例配備預防保健人員,大力開展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在每個縣級市辦好一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一所衛生監督所,在每個中心鎮辦好一所衛生院、一所衛生監督分所。
農村城市化步伐不斷加快,城鄉發展更加和諧
城市統領農村,是工業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在實施城鄉統籌科學發展方面,蘇州市一直走在全省前列。
規劃制定,城鄉一體。城市是區域經濟發展的龍頭,這些年來,無論是制定城市總體規劃、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生產力布局規劃等總體規劃,還是制定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人口與就業規劃等一些相關規劃,蘇州市都是按照以城市統農村的思路,把城市和農村作為一個整體來統籌規劃,通盤考慮,以謀求城鄉優勢互補、良性互動、交融發展。尤其是在生產力總體布局上,蘇州市始終按照發揮比較優勢、優化配置資源的要求,打破城鄉分割和區域封閉,在全市范圍內進行調整和重組,努力形成特色鮮明、結構互補的區域產業分工,充分體現了城鄉統籌科學發展的理念。
信息資源,城鄉共享。蘇州市蘇州市委市政府明確規定,現代科技、人才資源、產業政策、招商引資、項目開發、調控措施、投資環境、集約用地等,做到城鄉聯網共享共用,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交通設施,城鄉聯網。由于在交通設施建設方面實施的是城鄉統籌、城鄉聯網,到今天,在蘇州已經形成了市縣聯網、城鄉聯線、鄉村聯點、四通八達的交通網,為城鄉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地。
發展改革部門是一個地區的綜合經濟部門,在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中擔任著總參謀長、總規劃師和總協調人的重要角色。但在當前的公共服務項目的管理和服務中,發改部門還不能完全實現總規劃和總協調的作用。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通州被確立為北京行政副中心的背景下,通州區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供給,無論是速度還是規模均快速增加,在此背景下開展公共服務行政審批改革不僅具有重要機遇,也是推動供給側改革的重要體現。
公共服務供給現狀
在通州區公共服務類政府投資項目審批過程中,項目涉及范圍包含公共教育、社會保障、基本社會服務、醫療衛生、人口計生、公共文化、體育等諸多領域,目前由教委、人保局、衛計委、住建委、文化委、體育局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與之一一對應。這類政府投資項目組織實施,一般為各行業主管部門自行研究提出項目建設需求,由區級財政部門進行出資,并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相關規定進行審批,辦理完畢各項前期手續后進行建設。
不可否認,在通州區公共服務類政府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過程中,由于各行業主管部門的管理相對分散,且標準體系不同,使得公共服務設施在布局、資源匹配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問題,具體表現為設施布局不盡合理、資源分配不均、總體發展不均衡。
在公共服務類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提出和實施過程中,因各行業主管部門沒有良好的溝通機制,且由于行業標準不同等問題,目前基本處于獨立研究、各管一攤的狀態,在提出項目建設需求時,不能形成合力和統一口徑,僅考慮某一行業的發展需要。因此無法實現對于某一地區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統籌安排和布局,也無法建立該地區完善的公共服務體系。
按照通州區“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的總體要求,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各行業主管部門分別針對行業特點編制該領域“十三五”時期專項規劃,但因各部門的規劃編制標準不一,要求不同,因此編制成果的水平參差不齊,在專項規劃的落實過程中存在較大困難。
以“十二五”規劃綱要及各專項規劃為例,因各專項規劃中對重點發展區域的確定有所不同,造成了諸如某一地區在醫療衛生方面發展較為迅速,而在教育、養老等方面可能無法與之相匹配的情況。此外,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對軟硬件資源的充分調配和考慮不足,使得項目建成后不能更好的發揮作用。如在教育方面,高標準、高配置的學校建成后因師資力量跟不上而導致學校整體水平沒有得到提升等問題頻現。
近年來,通州區的公共服務配套重點基本圍繞教育和衛生兩個方面,文體設施和養老等方面仍是通州區公共服務短板。目前通州區學前教育和中小學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已得到進一步落實。截止2014年底,全區共有136所幼兒園,83所小學,40所初、高中學校。衛生方面,四個區域醫療中心潞河醫院、東直門醫院東區、新華醫院和中西醫結合醫院均高標準進行建設,區域醫療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而在文體設施方面,僅建成了區文化中心,缺乏體育設施。養老設施方面,區級養老院只有一家,且尚在建設中。
審批制度改革建議
“十”提出要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而城鄉一體化除打破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之外,最終的落腳點還是公共服務的一體化、社會事業的一體化。編制公共服務體系發展規劃應作為行政副中心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龍頭,開展公共服務一體化研究,在摸清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底數的基礎上,對副中心現狀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進行科學評估,結合行政副中心定位對全區教育、衛生、體育、文化、養老等方面的設施安排進行統籌規劃。
探索成立由發改、規劃、國土、環保等相關部門,建立公共服務設施聯審制度,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各行業主管部門提出項目建設需求后,由聯審委員會進行統籌全盤考慮,對各行業主管部門項目需求進行補充和調整,提出某一地區整體的公共服務項目建設安排,由規劃部門確定各類項目布局和合理規模,發改、規劃形成統一意見后,聯合行業主管部門報區政府審定,最終確定各類項目的安排和建設時序,并可按照最終審定意見選取適合進行社會投資的項目,納入PPP項目庫,引入社會資本進行建設。
此外,還應合理配套公共服務項目的運營資源。各行業主管部門提出項目建設需求的同時,必須對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建成后的管理和使用進行統籌考慮和安排,提供項目建成運營期間的人才、資金、需求人群等相關配套政策和資源,以避免項目建成后不能充分發揮效用。以建學校為例,在提出建設需求時,需同時配備相應師資力量,師資力量確定后方可進行建設,可參照某些行政審批方面要求提供的資金證明等方式。
關鍵詞:城鄉一體化建設;戰略思考;重慶市九龍坡區
中圖分類號:F320.3 文獻標志碼:C 文章編號:1673-890X(2016)13-041-03
城鄉一體化是發展中國家向中等發達國家跨越的一道難題。重慶市九龍坡區如何解讀城鄉一體化,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制度創新為重點,打破城鄉分割二元結構的思想觀念,沖破體制機制障礙,統籌規劃,實施城鄉一體化建設的趕超戰略,建設全新九龍坡,是當前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重要議題。
1城鄉一體化概念、內涵及標準
城鄉一體化是指城鄉之間通過資源和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相互協作,優勢互補,以城帶鄉,以鄉促城,實現城鄉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的過程。也是縮小、消滅城鄉差距,實現城鄉融合、同步發展的城市化過程。城鄉一體化發展本質是謀求城市與鄉村共贏,一體化的基本內容包括:發展戰略一體化、經濟發展一體化、公共服務一體化、社會保障一體化、城鄉管理一體化、基礎設施一體化、環境生態建設一體化、利益分配合理化等。城鄉一體化發展是城市化良性推進過程,包括以下四大內涵:(1)城市化首先是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城市產業工人增加、城市人口比重不斷提高的過程。(2)城市化的經濟內涵。城市化是伴隨著工業化的推進,農村富余勞動力由從事較低效率的第一產業轉向進入城市從事較高效率的第二、三產業的過程,是經濟實力提高的過程。(3)城市化的社會內涵。城市化是廣大農村居民向城市集中,參與工業化并分享工業化成果的過程。(4)城市化的空間內涵。城市化是一個城市物質、技術、人才、文化及制度文明向廣大農村滲透、傳播、拓展的過程,是農村城市化、農民市民化、產業現代化的城鄉一體發展過程。城鄉一體化有三條衡量標準:(1)經濟標準,城鄉產業效率差距不斷縮小并趨于一致。(2)社會標準,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縮小并趨于一致。(3)制度標準,城鄉居民享受公共服務水平差距不斷縮小并趨于一致。可見,城鄉一體化的本質是高質量的城市化,它是統籌考慮城市與農村發展的需要、優勢互補、協調發展、謀求城市與鄉村共贏的新型城市化之路。
2九龍坡區城鄉一體化建設背景
(1)20世紀60—80年代,歐美發達國家及日本、韓國先后走上了農村人口向城市集中、城鄉一體的城市化發展快車道。(2)21世紀初,沿海發達地區及成都等地就城鄉一體化發展進行了嘗試和探索,如何打破城鄉分割二元結構、解決“三農”問題、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成為熱點、難點問題。(3)“十一五”規劃建設之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試點推進之年,重慶直轄10年之際,時任總書記寄語重慶“把重慶加快建成西部地區的重要增長極、長江上游地區的經濟中心、城鄉統籌發展的直轄市,在西部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九龍坡區為重慶市委、市府實施“城鄉統籌發展綜合改革”先行試驗區。
3九龍坡區城鄉一體化建設的有利條件和制約因素
3.1有利條件
(1)具備了統籌城鄉一體發展的綜合實力;(2)具備了統籌城鄉一體發展的產業基礎;(3)擁有良好的區位發展優勢;(4)進行了統籌城鄉一體發展的有益探索。
3.2制約因素
3.2.1思想認識不到位部分領導在城鄉一體化認識上還存在三大誤區:(1)城鄉一體化就是城鄉一樣化;(2)城鄉一體化就是要消滅農村,消滅農民;(3)城鄉一體化就是搞農村基礎設施建設。3.2.2發展規劃欠統籌現有的規劃是以城市為主體的規劃,城鄉分割二元機構特征明顯,農村規劃是規劃學的空白,沒有涵蓋廣大農村,即表現為:基礎設施滯后,土地市場無主體,公共產品缺乏,產業布局不合理,生態環境保護不力。3.2.3體制機制不健全體制機制二元結構障礙制約城鄉統籌一體發展。城鄉二元結構問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制度設計造成的,其中最大的難題在于農村土地分散經營,流轉不暢;最突出的問題是目前農民增收主要依靠勞動力,且穩定性較差;最緊缺的要素在于市場主體,農村地區缺乏市場主體,導致各類要素不能充分流動,發展活力不強;最現實的差距在于公共服務,農村地區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資源配置薄弱,公共產品供給遠遠比不上城市,農民生活環境不容樂觀。
4推進九龍坡城鄉統籌一體發展的對策
4.1以先行試點為契機,探索綜合改革經驗
積極爭取成為國家級統籌城鄉綜合改革試驗區,精心編制試點方案。按照“科學規劃、強化基礎、做大產業、創新制度、一體發展”的思路,創新統籌城鄉一體發展的體制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快工業化、城市化和市場化進程,著力提高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綜合實力。堅持“五個突破”:(1)從重點地區突破,以華巖、西彭、白市驛為試點鎮,沿華福路、白彭路實施主城西進,建設西部新城現代產業經濟核心區,推進東西兩翼互動發展,打造統籌城鄉一體發展試驗區,努力建成重慶“1小時經濟圈”重要增長極。(2)從產業發展突破,以園區經濟、鎮域經濟、綠色庭園經濟為重點,大力發展二、三產業和推進農業現代化,建立以新型工業、都市農業、會展節會、物流配送等為主的都市經濟產業體系,輻射帶動全市產業發展。(3)從社會保障突破,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為重點,探索建立城鄉全覆蓋的社會保障體制。(4)從公共服務突破,以擴大農村公共服務產品和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著力構建新型公共財政體制。(5)從體制機制突破,以農民變市民、財政金融制度、社會管理體制、行政管理體制等改革為重點,積極探索建立城鄉統籌發展的制度體系,為全市統籌城鄉一體發展創造經驗。
4.2以統籌規劃為前提,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
按照重慶主城區總體規劃要求,精心編制《九龍坡區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總體規劃》,同步編制城鄉統籌的新農村綠地、基礎設施、產業布局、土地利用等專項規劃,修編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形成城鄉統籌的規劃體系。
4.3以制度創新為重點,打破城鄉二元結構格局
統籌城鄉一體發展最大的制約是戶籍制度,最突出的問題是土地制度,最現實的差距是社會保障,因此必須要在制度上突破,才能確保統籌城鄉一體發展試點取得成功。4.3.1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打破農民變市民的戶籍障礙,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管理體系,促進農民由就業性轉移向居住性轉移轉變,實現農民市民化。4.3.2加快推進有利于農村土地流轉的土地制度改革按照總量不變、占補平衡原則,合理調劑區域建設用地指標。探索建立農村承包地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辦法,促進農村土地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實施“新居工程”、享受廉租住房、自主購房補貼等辦法,鼓勵農民進入城鎮或農村新型社區居住。探索農村土地經營權和土地附著物物權化抵押貸款信貸模式。引導村集體經濟組織組建新型農村產業經濟組織和專業合作社,逐步實現企業向園區(基地)集中、人口向新型社區集中、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4.3.3加快推進城鄉全覆蓋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以覆蓋城鄉的最低生活保障、養老保障和醫療保障為主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完善農民變市民參加養老保險制度,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4.3.4加快推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的管理體制改革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大力發展農村教育事業,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深化衛生體制改革,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實施衛生“五大體系”建設。4.3.5加快推進促進農村資本市場活躍的財政金融制度改革深化公共財政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分配合理的公共財政制度。強化財政預算硬約束,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形成財政投入“城鄉統籌、向鄉傾斜”的穩定增長保障機制。完善區鎮財政分配體制,強化激勵型轉移支付機制。建立控制使用土地補償機制,對鎮村社實施控制使用的耕地、生態保護建設,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償。建立土地收益支農機制,將土地出讓金的大部分用于農村公共服務項目的資本金補助。推進農村金融制度改革,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切實加大對農村地區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積極探索建立適應城鄉統籌發展的新型信用機制,探索建立農業保險體系和農業災害風險轉移分攤機制。改善投資環境,拓寬投融資渠道,努力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
4.4以解決“三農”問題為主線,培育農村市場主體
統籌城鄉發展主要需解決好“三農”問題,以農民增收為重點,培育農村市場主體,建立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快速增長的長效機制。同時,需大力發展非農產業,增強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能力,形成以工促農、良性互動的發展格局。(1)鼓勵工業集中發展,積極搭建產業發展載體。加快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積極促進一、三產業融合。加快建設農科城和農業科技企業總部基地,做強花卉、水果、蔬菜等特色主導產業。加快轉變傳統農業模式,發展壯大生態旅游休閑業。大力發展節會經濟,提供區域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大力發展園區經濟,著力搭建新型工業產業載體。(2)加快發展四大主導產業,不斷增強工業反哺農業的能力。做強汽車摩托車、機電設備制造、材料加工業、電子產業,大力發展石墨烯、生物制藥等戰略新興產業,培育區域戰略支柱產業,全面提升九龍坡區高新技術產業、現代產業產業體系建設。通過二產業的轉型升級發展,為工業反哺農業創造充分的物質條件。(3)規范農村土地流轉,成立村級“土地流轉中心”。(4)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化模式,建立起產權明晰、責權明確、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按股分配的集體資產經營管理新體制。
4.5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推進城鄉建設管理一體化
2013年至今,全市共投入項目建設資金1.91億元,實施民政公共服務項目131個,極大的提高了民政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1、堅持規劃引領,科學統籌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我市堅持把規劃作為促進民政事業發展的第一資源,以規劃引領項目,以項目推動發展,將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區域中心城市發展戰略,納入民政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體系,科學編制項目規劃,強化項目儲備,引導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按照“總量適度、分布合理、設施配套、功能完善”的目標發展。2013年,我們將一系列與民生關系密切、保障民政對象基本生活所需、提升民政公共服務現代化水平的項目,列入《市民政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明確了“十二五”期間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六大體系”和53個重點建設項目。其中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項目10個,城鄉社區建設體系項目38個,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建設項目1個,優撫安置雙擁體系建設項目1個,社會福利體系建設項目2個,專項社會事務管理體系建設項目1個。
2、堅持項目帶動,全面推進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我市以民政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建設為抓手,連續三年開展“項目建設年”活動,不斷加大投入,加快建設,著力推動了三個體系建設。一是以公辦福利機構建設為重點,推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投入4500萬元,新建了市社會福利中心綜合服務大樓,總占地面積23711平方米,建筑面積20250平方米,可滿足500名老人入住需求。爭取國家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試點項目,投資1130萬元,改造擴建了市社會福利院養老護理樓,新增供養床位180張。開展農村福利院整頓提升活動,投資630萬元,新建了鎮養老服務中心,遷建了沙嘴辦事處農村福利院;投入886多萬元,對沙湖、楊林尾等6所農村福利院進行新改擴建,新增供養床位300多張,極大地提升了五保供養能力。開展了農村互助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試點,在318國道沿線20個村建設了農村互助養老服務中心,在城區“三辦一園”選擇了4個社區建設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探索開展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二是以服務平臺建設為抓手,推進城鄉社區建設。我們采取向上爭取一點,公共財政投入一點,駐區單位扶持一點,社區自籌一點的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不斷加大對社區服務平臺建設的投入。全市累計投入資金8000多萬元,其中爭取中央和省級補助金700多萬元,市和街道(鄉鎮)兩級財政撥付5700萬元,社區自籌1600萬元,開工新建了8個社區服務站,改造升級了13個社區服務站,鞏固完善了17個社區服務站,共計新建社區服務站9000多平方米,改建社區服務場所5000多平方米。全市79個城鄉社區中,已建成1個街道社區服務中心,56個社區服務站,其中辦公面積超過1000平米的有8個,達到或超過300平方米省級標準的有48個。三是以專項社會事務項目為基礎,推進社會福利體系建設。投資400萬元,新建了市兒童福利院,設置床位100張;投資670萬元,建成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和家庭寄養中心,設置救助床位100張。投入資金92萬元,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支持48個村興建了農村生態公墓;投入2800萬元,興建了市城區殯儀服務中心,新建的殯儀服務中心占地面積120畝,總建筑面積9000平方米,設有高中低檔別墅式吊唁廳11棟,可同時容納13戶辦理喪事,為我市實施喪事集中辦理,推進生態、綠色、文明殯葬奠定了基礎。
3、堅持多元投入,合力推進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我們堅持“政府主導、社會支持、民間參與”的多元投資模式,不斷加大政府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積極整合各類資源,吸納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一是主動爭取資金支持。我們找準國家宏觀政策和決策中推進民政公共服務建設的切入點,加大了對改善民生的投入,通過扎實做好基礎工作,積極爭取,在資金上做到了人無我有,人有我多。社會福利中心開建之初,上級沒有任何口徑下達資金,我們在福利院床位緊張,養老服務急需拓展的情況下籌措資金,主動建設,隨后爭取省級下撥了資助資金800萬元。全國養老服務體系試點項目全國只資助四個省,我省只安排四個點,全省4000萬元,全省17個地市州爭取到資金500萬元。同時,用項目資金帶動地方政府投入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我市通過不斷完善公辦養老機構設施,充分發揮其示范作用,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300多萬元,新建了鎮養老服務中心和沙嘴辦事處城南福利院,帶動地方政府投入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資金300萬元。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發揮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廣覆蓋、保基本、樹標桿”的原則,加大對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入力度。2013年以來,市、鎮兩級財政投入約1.325億元用于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占總投資的69.3%以上。三是積極引進社會資金投入。我們積極爭取相關政策扶持,吸納武漢中招實業有限公司等社會企業投資2500萬元,在毛嘴鎮征地100畝,興建全省首家農村區城性社會養老機構——江漢明珠養老服務中心,在全省率先探索農村福利院向區域性社會化養老機構轉型。四是探索開展合作開發。在民政公共服務設施籌建過程中,建設用地成為制約發展的“老大難”問題,我們通過精心策劃、科學論證,采取合作開發的方式,與市皮膚病防治醫院簽訂合作開發協議,將皮膚病醫院所屬的麻風村長期閑置的100畝土地用于市城區殯儀服務中心建設用地,開發期20年,市殯儀服務中心分年度支付麻風村效益款共計70萬元,有力地促進了該項目的建設。
二、公共服務設施運營管理情況
為了發揮民政公共服務設施的效能和作用,我們堅持建設與管理兩手抓、兩手硬,不斷加大管理力度,創新體制機制,創新運營模式,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
一是養老服務體系初具規模。隨著市福利兩院的建成投用、農村福利院的新改擴建、農村互助養老服務中心的建立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試點的展開,我市初步建立了以居家養老為主、機構養老為輔、互助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目前,全市2個城區養老機構、24個農村福利院和1所區域性社會化養老機構床位總數已達4000張,供養農村五保對象4320人(其中集中供養1290人,分散供養3030人,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率達到29%);供養城鎮“三無”對象1030人。在滿足五保、三無老人供養基礎上,我們還積極探索向社會提供代養服務,福利兩院代養社會對象245人。農村互助養老服務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試點也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20個互助養老試點村都成立了互助養老協會,指導互助照料中心開展活動,極大地豐富了農村空巢、留守老人生活。4個居家養老服務試點社區也在積極探索為老年人提供家電維修、清潔護理、送醫送藥、配餐送餐等多樣化、多層次服務。
加強社會管理,充分認識發展“因病托老”機構的重要性,要以需求為導向,堅持“政策引導、政府扶持、社會興辦、市場推進”的原則,加快我國老齡人口“因病托老”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發展“因病托老”機構和老年護理院的政策措施。為此,我們提出建議:
1、充分認識加快發展“因病托老”機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大力發展“因病托老”機構或老年護理院,既是老齡工作的新課題,也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健全完善醫療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既是適應我國人口老齡化及高齡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強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的連續性、接續性、協調性和整體性的重要措施。“因病托老”機構可以合理分流大醫院需要長期醫療護理的老年患者,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提高醫療衛生和養老資源利用效率,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挑戰。所以,各級政府及衛生、民政部門應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進“因病托老”機構和老年護理院的建設和發展。
2、將部分現有醫療機構轉型為“因病托老”機構和老年護理院。充分利用現有的醫療衛生資源,特別是應該對城市已經過剩的公立醫療資源進行整合,將部分一級或二級醫療機構(包括廠企醫院)進行結構和功能調整,直接轉型為“因病托老”機構和老年護理院,明確其為老年患者提供長期醫療護理等服務的功能和任務,完善所需的房屋設施和器械裝備,并加強對醫務人員及護工人員的培訓。值得強調的是,借醫改及城市公立醫院改革的契機,每個市級政府都應該興辦幾所有較大收容量和服務規模的該類機構。
3、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開辦“因病托老”機構和老年護理院。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改委、衛生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的通知》([2010]58號)精神,在符合準入標準的條件下,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營利性或非營利性“因病托老”機構和老年護理院,以滿足城鄉老年人群多層次、多元化的醫療護理服務需求。地方政府及其衛生行政部門要完善落實優惠政策,確保非公立和公立“因病托老”機構及老年護理院享受同等待遇。
4、建立制度標準,確保規范運營。“因病托老”及老年護理院是偏重于醫療服務的特殊服務機構,因此,各級衛生主管部門應按行業特點,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和準入、退出、監管制度,規范“因病托老”服務市場行為,加快出臺和完善相關服務標準、設施標準和管理規范,抓緊制定“因病托老”機構的建設標準,建立等級評定制度及評估制度,并鼓勵社會各界對標準和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