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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切實開展好春節前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大檢查
為切實做好春節前市場供應及食品安全大檢查工作,確保全區人民渡過一個喜慶、祥和、安全的春節,××區商務局提前謀劃,縝密安排,將春節前市場供應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大檢查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開展,于2月5日-6日組成了由楊海東副局長、李云梅副局長分別帶隊的市場供應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檢查小組,對隆新食品公司、下水河農貿市場、保山百大超市、天順超市等重點商貿流通企業進行了為期兩天的市場供應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大檢查。這次專項整治大檢查共出動車輛10車次,人員26名,檢查企業15家。
二、開展專項整治情況此次專項整治大檢查采取企業自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確保專項整治行動便捷高效,既保證企業節前正常經營,又保證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做到一手抓春節市場供應,一手抓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兩手抓,兩不誤。
(一)企業自查
我局于2月4日對各重點商貿流通企業特別是商場超市轉發了《云南省商務廳關于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商貿流通企業和“萬村千鄉市場”龍頭配送企業要認真按照《通知》要求,積極做好自檢自查工作,重點檢查2008年生
產的問題奶粉是否流入市場,如果發現要及時上報,并于每天下午3:00以前將檢查結果上報區商務局,做到有情況及時反映,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專項檢查
在為期兩天的專項整治檢查中,檢查組重點從以下幾方面開展檢查工作:
1.市場供應是否充足。檢查組對全區大型商場、超市、物流配送等企業進行了檢查,查看了各企業貨物是否充足,貨源是否有保證,特別是糧、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是否供應充足。經過檢查,各企業都于節前備足了貨物,貨源充足,春節期間,各大商場超市將有上萬種商品供應市場,能夠滿足全區廣大人民群眾購買需求。
2.乳制品專項檢查。針對當前一批2008年的問題奶粉又流向市場,影響非常惡劣,根據中央、省、市的相關要求,檢查組對乳制品進行了重點檢查。一是檢查2008年9月14日前生產的乳制品是否加貼“經檢驗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規定”標識,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報告;二是檢查其是否銷售2008年生產的已過期乳制品,是否存在篡改生產日期、虛假標識等問題。在檢查期間,未發現存在上述問題乳制品。
3.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為確保全區人民吃上放心食品,檢查組對糧、油、肉、禽、蛋等重要商品進行了檢查。一是查看進貨臺賬是否齊全,進貨記錄是否完善;二是查看商品是否過期變質;三是柜臺是否保持清潔等。經檢查,被檢查企業進貨臺賬、記錄基本完善,商品沒有發現過期變質現象,衛生環境也保持清潔。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自1月7日開展餐飲消費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動”以來,大隊高度重視,成立了餐飲消費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區食品稽查大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動”實施方案》,將“百日行動”與“放心早餐”、“學校食堂、托幼機構(小飯桌)”等專項整治工作結合起來,開展地毯式的排查摸底、網格化的督導檢查,把責任分解到中隊、分解到崗位、分解到個人,真正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務、個個肩上有責任”。以重拳出擊的高壓態勢彰顯魄力與信心、以“餐飲監管五統一”的創新舉措凸顯方法與能力,夯實我區餐飲食品安全監管成果,讓我區餐飲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動”取得讓百姓看得見、摸得著、吃得到的成效。
二、細化措施、標本兼治
在此次行動中,大隊全體干部職工充分發揚“敢于擔當、甘于奉獻、團結協作、開拓創新”的新時期食藥監工作精神,集中力量,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進行全面巡查,確保不留盲點,不留死角,特別是對重點區域和重點單位進行突擊檢查或暗訪調查。一是規范持證亮證經營,要求各餐飲服務單位將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懸掛在店堂的醒目位置,餐飲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雙證”(健康證、上崗證)上崗,經過全面細致的檢查工作,共查處2戶無證經營的餐飲服務單位,對其進行依法取締處理。二是利用動態等級評定,認真梳理轄區內317戶餐飲單位的量化分級情況,保證日常的監督資料的真實、客觀、完整。三是逐家檢查、一一核對臺賬,對各餐飲服務單位落實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制度、臺賬登記制度、進貨查驗、食品采購溯源情況,火鍋店、燒烤店是否統一懸掛“生肉來源公示欄”等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對14戶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存在違規現象的餐飲服務單位依法下達整改通知。四是著重對火鍋店、燒烤店提供自制火鍋底料、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的情況進行嚴格排查,督促經營者認真落實食品添加劑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的工作制度,并要求餐飲單位在明顯區域公示火鍋等湯料成份,說明未使用非法添加劑等;五是重點檢查各餐飲服務單位是否配備了能正常運轉、清洗、消毒的設施設備,對消毒保潔設施不合格的5戶餐飲單位下達整改通知,勒令其進行及時整改。六是在檢查督導過程中與餐飲服務單位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317份,約談負責人23人次。
截至目前,轄區內共有餐飲服務單位415戶,其中包含季節性餐飲單位98戶,此次行動中,我大隊共出動餐飲監管執法人員825人次,出動執法車輛180臺次,監督檢查餐飲單位317戶次,下達責令整改意見書68份,整改戶數68戶,承擔重大活動保障2次。真正做到了轄區內所有餐飲單位監督檢查率達到100%;餐飲企業食品安全承諾率達到100%;餐飲單位有關添加劑公示率100%;對轄區內排查出來的突出問題開展整治率達100%。
三、抓重點、破難點、出亮點
(一)讓安全飲食伴隨孩子的成長
為進一步加強春季學校食堂、托幼機構(小飯桌)食品安全監管,我大隊以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動”為契機,在開學前期對轄區內31戶托幼機構(小飯桌)進行一次徹底的專項整治行動。專項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嚴格按照《區“小飯桌”供餐二十條標準》進行逐一驗收排查,督導“小飯桌”從業人員認真落實“硬件五統一、軟件五規范”的規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共有26家“小飯桌”符合備公示制管理,依法取締不符合備公示案制管理“小飯桌”5家,通過張貼與區文化教育廣播新聞出版局聯合發出的關于區“小飯桌”綜合整治情況的通告及不符合備案公示制管理“小飯桌”通告、公布監督舉報電話,營造良好的齊抓共管的監管氛圍,確保“孩子們舌尖上的安全”。
同時加大對學校食堂的稽查和監管力度,督促、指導轄區內4所大中專院校食堂認真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制作食品,并將量化分級情況及時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有效為廣大師生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的餐飲消費環境
(二)讓安全飲食從早餐開始
區食品稽查大隊以規范早餐餐具消毒方法為抓手,嚴肅整治早餐行業經營不規范行為,著力提升轄區內早餐服務食品安全水平。我大隊對轄區內57家早餐攤店的負責人組織召開了“餐具消毒效果達標座談會”,對餐具的熱力消毒效果進行統一要求,并提出三點要求:一是根據每日就餐人數配備相應數量的餐具,嚴禁出現未經消毒和消毒不合格的餐具二次上桌使用;二是早餐店必須配備相應的消毒保潔設施,按要求進行消毒保潔;早餐攤點必須配備帶蓋熱力消毒保潔桶,統一進行熱力消毒;三是嚴禁重復使用一次性餐具;四是統一張貼由大隊免費發放寫有“餐具已消毒,請放心使用”及舉報電話的食品安全小貼士。同時,積極與區城管局進行溝通聯系,形成聯動,對不符合經營要求、多次整改仍不合格的早餐攤點依法進行取締,對4戶存在問題的早餐店依法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使我區早餐的經營行為逐漸規范化、科學化。
(三)讓創新舉措從實踐出發
__縣位于__省東北部、__市中部。國土面積2801平方公里,轄5鄉3鎮。122個村(居)民委員會、859個村民小組、1208個自然村,總人口40.3萬,共有漢、彝、回、苗等19個民族。1997年5月經國務院批準,__恢復縣置。__交通便利,四通八達。320、326國道,貴昆、南昆鐵路縱貫全境。沾益氣候適宜,資源豐富。
自恢復縣置以來,__依托縣域豐富的自然資源和__省煤化工(曲靖)基地建設,以煤化工、能源、冶金、建材、生物資源開發為主的新型工業得到發展壯大,以烤煙、萬壽菊、蠶桑、啤酒大麥、畜牧等為主的農業特色產業初步形成,以旅游業為龍頭的第三產業快速發展。“十五”末,全縣生產總值達35.13億元,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達2.33億元。20__年,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生產總值完成42.25億元,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完成2.95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884元,同比增8.4;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9190元,同比增8.65。
一、基本做法
__縣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整治辦的關心、幫助下,__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強化措施,精心部署,認真組織,通過一個多月的專項行動,整治工作初見成效。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明確整治工作重點。
為確保完成國務院提出的三大工作重點、八項工作任務和二十個量化指標,__縣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鄉(鎮)為成員的__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制定了實施方案。領導小組下設農產品安全整治、工業產品及食品生產企業整治、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餐飲消費安全整治、藥品質量安全整治、豬肉質量安全整治等六個工作組,分別由農業、質監、工商、衛生、藥監和商務等部門牽頭。這六個牽頭部門和各鄉(鎮)又成立領導小組,制定了工作方案。為做好整治工作提供了組織保證。
《__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__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x政辦發20__〔128〕號)結合__實際,明確了整治工作重點和步驟。明確了辣子雞、果蔬汁、白酒等產品為重點的整治產品,辣子雞生產加工企業、白酒及中藥飲片生產基地等為重點的整治單位,__鎮、__鎮等為重點的整治區域。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各相關部門又按照縣政府確定的整治目標和任務,結合實際和部門特點,制定了鄉(鎮)和部門實施方案,明確了各自的工作重點、要求和步驟。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提升全民質量和食品安全意識。
自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以來,__縣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政務信息等渠道,廣泛宣傳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作用和意義,及時報道各鄉(鎮)和縣直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的工作動態和經驗做法。各鄉(鎮)和縣直相關部門則通過集中設點,進超市、入企業、到農家,發傳單、做工作等多種形式,將國務院和省、市、縣關于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基本精神和要求傳達到__的每個角落。據不完全統計,__縣啟動產品質量和食品專項整治工作以來,各鄉(鎮)和縣直各相關部門共發放宣傳資料21500多份,上報整治工作信息100多條,縣整治辦編印專項信息12期,縣信息中心轉發整治信息3條,縣
廣電媒體專題宣傳8次。同時,各牽頭部門還結合工作特點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行政執法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通過各鄉(鎮)和縣直各相關部門的努力,宣傳基本上做到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大多數產品和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都知道了國務院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所要達到的工作目標,都明確了各自應該履行的義務和應該承擔的責任。營造出人人關心食品安全、重視食品安全的社會氛圍。
(三)明確職責,部門聯動,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__縣高度重視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積極研究部署,在縣財力比較緊張的情況下,加大對專項整治工作的投入,安排了5萬元進行專項整治,主要用于資料發放、宣傳、整治等工作。各牽頭部門按照實施方案,突出重點,部門聯動,協調配合,積極開展專項整治。
縣質監局作為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一方面認真履行辦公室的職能,積極做好溝通、協調、牽頭等工作,推動全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和取得實效。一方面圍繞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普查建檔的整治和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積極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展開普查、清理,摸清底數;全面清理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產品執行標準,規范生產、加工行為,提高產品質量;加大產品質量抽檢力度,充分掌握產品質量狀況;加強對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食品質量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加工行為和消除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把好產品質量源頭關,保障安全生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縣農業局主要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強農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二是加大農資市場監管力度,進一步整頓規范經營行為。三是開展供港澳蔬菜基地備案工作。四是加強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工作。五是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的專項查檢工作。
縣工商局牽頭,主要加強對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一是與“農村食品市場整治年”相結合,加強對農村市場整治力度。二是與“兩節”整治相結合,加強食品安全整治。三是與重點商品相結合。四是與“清理無證經營”相結合。
縣衛生局牽頭,主要加強對餐飲消費的安全整治。一是加強食品衛生執法檢查。二是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三是定期對全縣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進行專項檢查。四是對涉水單位進行專項檢查。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主要加強對藥品質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強源頭管理,規范藥品生產秩序。二是加強市場監管,規范藥品經營行為。三是加強醫療機構藥械購用的監管,推進“規范藥房”建設。四是加強農村藥品監督管理,穩步推進“兩網”建設。五是加大對藥品的抽檢工作,為藥品市場監管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六是加強藥品和醫療器械違法廣告的治理。
縣商務局牽頭,主要加強對豬肉質量安全整治。一是圍繞“六個確保”,加強執法檢查。共進行聯合執法檢查25次。二是以抓落實為重點,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二、取得成效
一是摸清了底數。通過摸底調查,為開展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礎。目前,全縣范圍內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1家,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144家(其中符合普查建檔的有74家,不在建檔范圍的有68家,其中證照不全的有27家<其中有工商營業執照無衛生許可證的有22家,有衛生許可證無工商營業執照的有5家>,無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的有41家);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等十類產品已建質量檔案的生產企業有9家11個產品;食品經營企業380家,餐飲服務業769家,學校、機關食堂64家;生豬定點屠宰企業2家;藥品批發銷售企業148家;農產品生產企業1家。
二是規范了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通過集中整治,各相關部門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進行了規范。縣質監局對全縣食品生產加工業(含小作坊)進行了巡查,進一步加強了宣傳并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加強生產設施設備和技術人員裝備,建立健全生產加工各項制度,堅持按標準進行生產和出廠檢驗等,巡查期間,對生產加工企業發放《食品生產加工業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資料匯編》和《__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辦法》等宣傳資料500余份,下發《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限定銷售區域告知書》74份,在全縣85家食品生產加工業(含小作坊)建立了進貨和銷售臺帳制度,與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小作坊)業主100簽訂了質量安全承諾書,對月餅(糕點)生產企業(小作坊)的產品質量進行了抽查,培訓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160余人,“兩節”期間對食品、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產品和特種設備安全隱患進行了全面排查,對證照不全的27家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分別通報工商、衛生部門限定時間、創造條件辦理相關證照,對41家無任何證照的企業按照整治要求限期整改、創造條件辦理相關手續,對經整治后仍達不到生產加工條件的企業給予堅決取締;工商局在食品經營企業中普遍建立食品購銷臺帳,逐步完善質量承諾、索票索證、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并制作《食品購銷臺帳》和索票索證盒各1400多份分發到各分局、所,在縣城425家經營戶(含部分餐飲戶)、鄉鎮所在地489戶中建立了進貨臺帳制度,在全縣25戶超市中全部建立起“索票、索證”制度;衛生局按照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標準對餐飲單位和中學食堂進行信譽等級評定,已評出B級52家,C級187家,對43家D級和48家不合格企業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農業局督促農資經營單位建立農資經營臺賬55家,對供港澳蔬菜基地進行備案,已報有關部門批準備案1個企業11個認證品種,正申請有關部門批準備案1個企業4個認證品種;商務局和三江源肉聯食品有限公司簽訂了《豬肉產品安全目標管理
責任書》。截至9月底,11家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了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已經100簽訂了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產品已100建立了質量檔案,縣城以上生豬定點屠宰率已達100,縣城以上農產品批發市場已經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上規模的市場、超市100建立了進貨驗收和索票索證制度,學校、機關食堂和餐飲單位85建立了原料進貨驗收制度。
三是企業的產品質量意識得到提升。據不完全統計,全縣各牽頭單位和各鄉(鎮)共出動檢查車輛284車(次),出動檢查人員1662人(次),檢查各類生產、加工、經營、餐飲企業共2160家。從檢查的結果看,大多數企業業主的生產經營意識、產品質量意識、法律法規意識普遍加強,農村邊遠山區和城鄉結合部銷售假冒偽劣和過期變質產品的現象普遍減少,產品質量抽檢合格率比往年提高。如農業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20__年7-9月抽檢7個批次共90個樣品,合格89個,抽檢合格率98.9,9月份送檢1個批次共12個樣品,合格率100;質監局在中秋前夕對縣城和鄉(鎮)所在地的月餅(糕點)生產企業進行普遍抽查、共抽取28個月餅(糕點)樣品送檢,檢驗結果25個樣品合格,合格率89.3,同比20__年抽檢合格率提高了12.5個百分點。
四是違法違規的生產經營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為嚴厲打擊不法商販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和過期變質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和消費者的利益,縣農業、工商、衛生、質監、藥監和商務等行政執法部門普遍加強了執法打假力度,全縣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和銷售過期變質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縣質監局對2起無生產許可證生產行為,1起違規安裝、使用特種設備行為,9起生產食品違規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縣農業局共檢查農資經營戶130余戶,警告流動銷售農資人員100余人次,立案查處違法經營農資案件27起,對違法經營人員給予罰款10000余元,沒收高毒高殘留農藥50多公斤;藥監局對無證經營或超范圍經營藥品和保健食品的行為進行查處,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30余份,對檢查中發現的無證經營、超方式經營、經營假劣藥品、器械等違法行為,立案18件,已處理13件,正在調查的案件5件,醫療器械違法案件2件,立案2件,已處理1件;縣工商局結合“兩節”對銷售過期變質食品的行為進行查處,檢查各類經營戶929戶,查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價值1600元,沒收假冒偽劣月餅共計25公斤,其中假冒偽劣月餅價值300元,沒收不合格食品共計345余袋;縣衛生局對食品衛生和集中供水(制水)單位進行了專項檢查,打擊違法違規行為76余起,銷毀各類過期食品4-5噸,罰款3000余元;縣商務局對豬肉質量的專項整治,實現縣城城區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未檢查出屠宰加工病死豬肉、注水肉等違法行為,無一例病死、注水、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豬肉出廠的情況。
三、存在問題
__的專項整治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意識深入人心,整治初見成效,但還存在不足,主要表現為:
一是由于鄉(鎮)財力不足,投入還需進一步加大。
二是點多面廣,且部分職能部門人員較少,整治存在一定難度;
三是各成員單位、各鄉(鎮)之間的整治工作發展不平衡。
四、下步工作
按照__x副省長在全省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所提的工作要求和省質監局長__x在全省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電視電話會議上所提的工作建議,__縣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將從以下四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是對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作進一步的完善,進一步明確各牽頭單位的職責和任務,進一步量化分解國務院確定的三大工作重點、八項工作任務、二十項量化指標,力爭按照國務院和省、市要求圓滿完成__縣的專項整治任務。通過整治任務的完成增強企業的產品質量意識,增強企業的名牌產品意識,提高地方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和經濟效益。
二是加強督促檢查,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實施督辦,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調查研究,提高辦事效率,加強監管,通過督查促進專項整治工作的協調發展。
三是開展多部門的聯合檢查。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檢查方案,量化檢查內容,確定檢查方向,通過多單位多層次地聯合檢查,逐個地點、逐個區域、逐個鄉(鎮)地幫助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出現的不和諧因素,在多單位聯合作戰的基礎上促進全縣專項整治工作的整體推進。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方針,重點突破,全面帶動,有序有力開展食品安全重點品種專項整治。通過整治,強化政府責任、完善監管措施、增強企業主體責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凈化轄區食品安全環境。
二、整治重點
整治品種:醬油和雞肉及其制品
整治區域:城鄉結合部和各村的養殖場、集貿市場、屠宰場、加工作坊、超市、食品店和餐館等。
三、整治分工
(一)養殖和屠宰環節。由辦事處農業辦配合區農牧局和商務辦加大對以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為重點的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力度,嚴格督促大豆、肉雞等農產品種植養殖戶執行和落實農藥、獸藥使用安全間隔期和休藥期規定,嚴厲打擊經營和使用違禁農獸藥和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有效杜絕肉雞等家禽類產品濫用抗生素。要加強食用農產品標準化基地的建設和監管,擴大安全食用農產品規模化基地建設。加強基地環境污染監控,對已認定的基地實施不定期抽查和動態管理。
(二)生產加工環節。由辦事處食藥所配合區質監局負責查處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非食用原料和以病死禽加工熟肉制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調味品、雞肉及肉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審查雞肉及其制品、調味品等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條件,不具備條件的企業不發給或依法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加大對醬油和雞肉及其制品庫存原輔料、半成品的檢查和對成品的監督抽查力度。對產品質量不穩定的企業要加大抽查頻次,問題嚴重的要立即責令停業整頓,依法嚴肅處理,多次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銷相關證照。
(三)流通環節。由辦事處食藥所配合區工商局督促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和索證索票制度。規范食品購銷合同。對在市場抽檢中發現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堅決清出市場,責令經營者立即追回,及時消除隱患。同時要查清其生產源頭、進貨渠道、銷售場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落實不合格食品的市場退出制度。不合格食品要按批次、按產品和按產區下架退出、迅速召回。落實食品批發經營使用登記備案制度。
(四)餐飲環節。由辦事處食藥所配合區食藥局結合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全面檢查各類餐飲服務單位,督促餐飲單位嚴把原料進貨關,做好原料采購臺帳記錄,嚴防不合格調味品和問題雞肉及其制品流入餐飲服務環節。
四、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7日-5月20日)。辦事處食藥所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專項整治行動部署動員大會,及時公布整治內容和舉報電話,利用各級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努力營造人人關注、人人參與、人人監督食品安全的社會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21日-10月30日)。辦事處食藥所配合區級相關部門指導生產經營者開展自查自糾,主動上繳問題產品,針對問題拿出具體整改措施。并根據自查自糾情況,分階段、按步驟展開集中整治,組織拉網式排查,對問題較多的企業,要加大檢查頻次力度,確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漏對象、不再反彈。
針對集中整治發現的問題,辦事處食藥所要制定和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監管機制,規范管理制度,切實解決調味品和雞肉及其制品相關行業影響食品安全的深層次問題,有效杜絕食品安全突出問題的反復發生。
(三)總結驗收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辦事處食藥所要對本次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12月3日前將整治總結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將專項整治抽檢和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評價指標。
五、工作要求
(一)大力開展宣傳和舉報。要抓住“政府重視食品安全、群眾關注食品安全”這種有利形勢,大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手段重點對整治工作進行報道,宣傳誠信企業和個人典型,宣揚在整治工作中的先進人物,對嚴重違法企業和個人通過各類媒體集中曝光,并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單”。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全國、省、市、縣食品安全工作會議對今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的總體部署要求,堅持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的原則,針對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開展專項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徹底、成果要鞏固”的總體要求,確保規上工業企業不發生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件,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范圍
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照屬地整治為主原則,縣經信委牽頭負責祁山鎮、縣經濟開發區范圍內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的專項整治。
(二)整治任務
對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加強監督檢查和規范化管理,推進食堂辦理證照和完善制度,防止發生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加大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5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分析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現狀,明確工作目標及重點,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百日行動”工作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各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要針對存在的職工食堂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和隱患,制定本企業具體實施方案,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5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1.各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認真總結近年來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情況,梳理、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
2.重點規上工業企業根據食品安全的要求逐一排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經信委對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并聯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執法檢查。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5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重點規上工業企業將整治行動中有效做法上升為管理制度,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全面實現整治工作目標。對開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動工作進行認真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監管。為確保活動取得實效,縣經信委成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活動領導小組,企業指導科承擔委活動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二)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從維護企業員工根本利益出發,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百日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充分認識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做好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整治行動為契機,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做好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監督檢查作為推動食品安全工作的動力。
為有效規范我縣食品安全市場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號)和《省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發〔〕10號)和《市食品安全監督協調委員會關于印發市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慶食安委發〔〕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食品安全現狀,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理念,按照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集中治理整頓與嚴格日常監管相結合,加強政府監管與落實主體責任相結合,執法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總體要求,有重點、有步驟、有計劃地開展食品安全整頓,系統有序的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健康安全。
二、整治重點
以糧、油、肉、蔬菜水果、酒類、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等8類為重點品種,以城鄉結合部和農村為重點區域,以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鄉鎮小型超市、小型加工企業和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館、農家樂、鄉村代銷點等為重點對象,突出抓好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和餐飲消費四個重點環節,統一部署,下移重心,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整治目標
通過對食品安全重點品種、重點區域和重點對象的整治,著重解決各領域、各環節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深化社會關注度較高、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安全問題的治理,使食品經營者的責任得到進一步落實,誠信經營意識進一步增加;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違法經營者受到法律制裁;進一步凈化我縣食品市場秩序,不斷提高食品安全整體水平,提升食品安全消費信心和滿意度。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百日行動”整治效果,加強對“百日行動”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蒙古族自治縣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辦公室,負責“百日行動”日常工作。
五、整治內容
(一)開展種植養殖環節的整治
1.加強對農產品的監管,嚴格控制和禁止高毒、高殘留農藥的使用,嚴厲查處違規生產、經營和使用“瘦肉精”等違禁品的行為。
2.加強對規模化生產基地的監管。進一步規范無公害農產品和生產基地的發展,加強對蔬菜棚室和“采摘園”等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監督檢查。
3.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為。積極推進生豬等畜禽的定點集中屠宰工作,重點監督以代宰為主的定點屠宰廠(場)執行屠宰操作、肉品品質檢驗和無害化處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加大對肉食品加工企業、市場銷售和餐飲服務單位,特別是肉品小加工企業、農貿市場和集體食堂的檢查檢驗力度;嚴厲查處出借、轉讓、使用偽造定點證書和標志牌的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和注水肉等違法行為,有效遏制未經檢驗(疫)或檢驗(疫)不合格、“瘦肉精”超標、注水肉等畜禽肉上市流通,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4.加強抽檢監測力度。重點對全縣規模化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和大型超市實施以農藥、獸藥等有毒有害物質殘留為主的抽檢監測,對監測不合格率較高的農產品進行跟蹤督查,對監測結果農產品不合格率較高的生產基地、批發市場、大型超市實行內部通報或公開曝光。
此項工作由縣農業局、畜牧獸醫局、商務局負責,其他部門配合。
(二)開展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
1.加強對糧、油、肉、奶制品、豆制品等食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嚴格許可證的審查發放,強化食品生產環節日常監督檢查的頻次和力度。對不具備條件的企業要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生產嬰幼兒食品的生產加工點要堅決取締,對不法分子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
2.加大對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過期食品加工食品行為的整治。堅決遏制違法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3.要嚴查食用油生產環節,防止生產“地溝油”等劣質油品,確保食用油市場質量安全。
4.對生產集中地和產品質量不穩定的企業要加大監督抽查頻率。對不合格的產品要堅決曝光,問題嚴重的要立即責令停止產、銷,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備生產條件的要吊銷相關證照,退出市場。
此項工作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其他部門配合。
(三)開展食品流通市場環節的整治
1.依法查處流通領域經營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規范食品市場的經營秩序。
2.督促經營者落實食品質量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購銷臺帳制度、市場開辦者質量責任制度和銷售商品質量承諾制度,把好市場準入關。
3.加強對重點食品定期質量監督抽查和強制檢查。對在市場抽查和檢驗中發現的影響或危及人體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在堅決清除出市場的同時,要查清其生產源頭、進貨渠道和銷售場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4.加大對虛假商標、廣告和食品包裝、標識印制業的整治。對合法的包裝、標識印刷企業要加大其承印驗證、承印登記的檢查力度,對擅自設立印刷點從事印刷活動的,要堅決取締,進一步規范行業管理。
此項工作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其他部門配合。
(四)開展餐飲消費環節的整治
1.強化對餐飲業,特別是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小餐館的監督檢查,督促餐飲經營單位全面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指導餐飲經營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全面實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和食品安全監管公示制度,加強對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查和指導。通過整頓、強化餐飲經營企業和餐飲經營者的第一責任人意識,完成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評定工作。全面進行食品安全公示,使廣大餐飲消費者清楚所就餐消費企業的食品安全狀況,做到明白消費、安全消費,有效控制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風險,防止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此項工作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其他部門配合。
(五)加強兒童食品的整治。把兒童食品作為重點整治內容,對全縣兒童食品的生產、加工、銷售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底數。重點進行奶粉和含乳制品、膨化食品的檢查,嚴防有害于兒童身心健康的食品生產銷售,強化對無照經營和銷售無質量合格證明、不符合食品質量標準、過期變質兒童食品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不法分子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對未經批準生產兒童食品的加工點要堅決取締,對不符合標準的兒童食品要堅決清出我縣市場。
此項工作由縣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其他部門配合。
(六)加強“五小行業”的整治
以社區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以小作坊、現場制售、食品小攤販(點)和無證照加工點為重點對象,狠抓食品源頭、衛生條件、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等環節,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通過整治,使“五小行業”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此項工作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其他部門配合。
(七)加強保健食品的整治
重點查處進行虛假、夸張或欺騙性標識、經營盜用套用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以及宣稱具有預防疾病、治療功能、藥用療效或明示功能主治、適應癥的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整治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改善睡眠“功能”的易非法添加化學藥物成分的品種,規范經營企業購進渠道與經營行為,確保質量安全,引導廣大群眾辯證合理地使用保健食品。
此項工作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其他部門配合。
六、時間安排
“百日行動”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時間為7月16日至8月1日。召開“百日行動”工作動員會議,對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具體實施計劃,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指導傳達工作。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時間為8月1日至10月15日。各鄉鎮場、各部門按照本方案要求,組織本轄區和本部門的“百日行動”的實施和各項工作的落實,要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堅決果斷的措施,全面開展各項整治工作。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時間為10月16日至11月1日。對照整治任務、整治目標和本單位職責,對照相關食品安全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11月5日前將總結報送縣食安辦。行動結束后,縣食安委將組織全面驗收,并進行通報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整治責任。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政府總負責,職能部門各司其責,主要領導要親自抓,把“百日行動”整治工作作為下半年的重點工作,明確責任,細化分工,把目標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人員。對照整治內容抓好相關任務和目標的落實,確保“百日行動”整治工作聲勢大、動作快、工作實、效果好。
(二)加強督導,確保整治效果。各單位要建立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做到管理到位、監督到位、查處到位。縣食安委將進行全程督導檢查,檢查結果列為全年考核目標。對整治工作搞形式、走過場、不扎實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將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嚴厲打擊,加大懲處力度。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對各種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依法給予法定范圍的高限處罰;嚴格執行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嚴禁以罰代刑,確保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受到打擊處理。
(四)加強宣傳,強化社會監督。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工作進展、成效和典型經驗,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要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舉報各類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要建立健全舉報獎勵制度,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食品安全社會監督的積極性,為全縣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五)及時準確,報送整治信息。要指定專人負責“百日行動”整治期間信息的匯總上報工作,每月22-23日將工作實施和進展情況報送縣食安辦,在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大案要案線索、查處的典型案件要隨時報送,縣食安委將適時通報全縣“百日行動”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第二則
為有效規范我區食品安全市場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號)、《省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發〔〕10號)和《市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實施方案》(食安委發〔〕1號)文件精神,結合區情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原則,按照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集中治理整頓與嚴格日常監管相結合,加強政府監管與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相結合,執法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總體要求,以人民群眾放心滿意為目的,以控制源頭、全程監管、依法治理為手段,嚴格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著力加強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建設,重點突出、扎實有序地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大力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堅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確保全區廣大群眾飲食安全。
二、整治重點
重點區域:農村、城郊結合部、旅游景點、食品生產經營比較集中區域、無證生產問題突出區域、制假售假反復發生區域。
重點品種:蔬菜水果、大米、食用油、肉制品、鹵制品、酒類、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飲料、兒童食品、保健食品。
重點場所:農村集貿市場、蔬菜批發市場、食品批發市場、農家樂旅游點、建筑工地食堂、學校食堂等。
重點對象:小企業、小作坊、小市場、小餐館、小超市、小商販、食品批發戶、食品配送戶。
重點環節: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和餐飲消費四個環節。
三、整治目標
通過對食品安全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重點對象和重點環節的整治,著重解決各領域、各環節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深化社會關注度較高、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安全問題的治理,使食品經營者的責任得到進一步落實,誠信經營意識進一步增強;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違法經營者受到法律制裁;進一步凈化我區食品區場秩序,不斷提高食品安全整體水平,使廣大人民群眾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提升食品安全消費信心和滿意度。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百日行動”整治效果,加強對“百日行動”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區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辦公室,負責“百日行動”日常工作。
五、整治內容
(一)開展種植養殖環節的整治
深入開展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畜禽產品、水產品中農獸藥和禁用藥物殘留監測,嚴格控制和禁止高毒、高殘留農藥的使用,進一步規范我區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發展,加強對蔬菜大棚和“采摘園”等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監督檢查。深入開展奶站清理整頓,嚴格生鮮乳收購許可證制度,對達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責令停業整頓或取締。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違禁物質的行為。加大農藥生產經營監管力度,加強農藥質量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打擊無證照生產“窩點”。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打擊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行為。加強獸藥GMS(良好生產規范)后續監管,積極推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制度,實施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加大水產苗種專項整治,打擊禽畜養殖、水產養殖(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使用基咪唑類、孔雀石綠等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組織開展糧食收購、儲存環節質量安全檢測。嚴把市場準入關,加大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督力度,推進牛、羊、家禽的定點屠宰工作,嚴厲打擊私屠濫宰行為。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病害豬(牛、羊)肉和注水豬肉等行為,規范活禽屠宰,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肉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督體系,嚴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肉品進入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
特別是肉品小加工企業、農貿市場和集體食堂的檢查檢驗力度,嚴厲查處出借、轉讓、使用偽造定點證書和標志牌的行為,嚴厲打擊有效遏制劣質肉流通,確保廣大群眾吃上“放心肉”。
此項工作由區農業局、區畜牧獸醫水產局、區商務旅游現代服務業發展局負責,其它部門配合。
(二)開展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
嚴格食品生產許可制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查驗制度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加強對糧、油、肉、奶制品、豆制品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管理,強化食品生產環節日常監督檢查的頻次和力度。對不具備條件的企業要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生產嬰幼兒食品的生產加工點要堅決取締,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對不法分子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集中整頓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堅決打擊無證無照生產加工食品行為,依法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加工企業。加強小企業、小作坊的監管,強化小作坊產品監督抽檢力度,解決行業內影響食品安全的普遍問題。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大力整頓食品安全風險高、投訴多的食品行業。加大對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過期食品加工食品行為的整治。堅決遏制違法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要嚴查食用油生產環節,防止生產“地溝油”等劣質油品,確保食用油質量安全,放心。對生產集中地和產品質量不穩定的企業要加大監督抽查頻率。對不合格的產品要堅決曝光,問題嚴重的要立即責令停止產、銷,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備生產條件的,要吊銷相關證照,堅決清退。
此項工作由質量技術監督分局負責,其它部門配合。
(三)開展食品流通環節的整治
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查處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行為,督促經營者落實食品質量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購銷臺帳制度、區場開辦者質量責任制度和銷售商品質量承諾制度,把好準入關。打擊銷售過期變質霉變、假冒偽劣、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行為。加強對重點食品定期質量監督抽查和強制檢查。對在區場抽查和檢驗中發現的影響或危及人體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在堅決清除出區場的同時,要查清其生產源頭、進貨渠道和銷售場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開展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特別是消費者投訴舉報多的食品要加大檢查力度。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和退市制度,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工商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加大對虛假商標、廣告和食品包裝、標識印制業的整治。對合法的包裝、標識印刷企業要加大其承印驗證、承印登記的檢查力度,對擅自設立印刷點從事印刷活動的,要堅決取締,進一步規范行業管理。加大大型綜合市場巡查力度,開展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市場和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市場的專項執法檢查。完善食品經營者經濟戶口管理、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建立誠信經營檔案,對發生過違規失信行為的經營者實行重點監管。
此項工作由工商分局負責,其它部門配合。
(四)開展餐飲消費環節的整治
查處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行為。嚴格執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規范餐飲經營許可行為,提高餐飲服務準入門檻。全面實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和食品安全監管公示制度,加強對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查和指導。通過整頓,強化餐飲經營企業和餐飲經營者的第一責任人意識,完成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評定工作,全面進行食品安全公示,使廣大餐飲消費者清楚所就餐消費企業的食品安全狀況,做到明白消費,安全消費,有效控制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風險,防止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重點整頓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單位和小飯桌,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發生。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和違法使用添加劑、不合格調味品等行為。加大對熟食鹵味、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餐飲業和學校食堂的食品原料進行專項檢查。嚴厲查處采購和使用不合格或來源不明的食用油、調味料、添加劑等經營行為,加強從業人員健康資格審查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
此項工作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其它部門配合。
(五)加強兒童食品的整治
把兒童食品作為重點整治內容,對全區兒童食品的生產、加工、銷售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底數。重點進行奶粉和含乳制品、膨化食品的檢查,嚴防有害于兒童身心健康的食品生產銷售,強化對無照經營和銷售無質量合格證明、不符合食品質量標準、過期變質兒童食品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不法分子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對未經批準生產兒童食品的加工點要堅決取締,對不符合標準的兒童食品要堅決清出。
此項工作由質量技術監督分局、工商分局負責,其它部門配合。
(六)加強“五小行業”的整治
按照“五小”行業治理有關要求,以街道、社區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采取“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方法,加強“五小”行業治理整頓工作,堅決打擊無證無照生產經營的“五小”行業。要強化對執行衛生標準的監督檢查,通過培訓,增強對“五小”行業的業務指導。重點要加大對小網吧、小歌廳、小作坊、現場制售、食品小攤販(點)和無證照加工點的整治工作,狠抓食品源頭、衛生條件、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等環節,嚴格落實各項管理措施,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通過整治,使“五小行業”符合國家衛生城復檢要求。
此項工作由區城市管理局、工商分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其它部門配合。
(七)加強保健食品的整治
對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實行嚴格監管。打擊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的行為。嚴查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整治宣傳普通食品功能療效、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的行為。重點查處進行虛假、夸張或欺騙性標識、經營盜用套用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以及宣稱具有預防疾病、治療功能、藥用療效或明示功能主治、適應癥的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整治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改善睡眠“功能”的易非法添加化學藥物成分的品種,規范經營企業購進渠道與經營行為,確保質量安全,引導廣大群眾辨證合理地使用保健食品。
此項工作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其它部門配合。
六、時間安排
本次“百日行動”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時間為7月16日至8月1日。召開“百日行動”工作動員會議,對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具體實施計劃,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指導傳達工作,各鄉鎮、各部門的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動”方案于8月1日前報送區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辦公室。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時間為8月1日至10月15日。各鄉鎮、各部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組織本轄區和本部門的“百日行動”的實施和各項工作的落實,要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堅決果斷的措施,全面開展各項整治工作。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階段,時間為10月16日至11月1日。對照整治任務、整治目標和本單位職責,對相關食品安全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11月5日前將總結報送區食品安全辦。行動結束后,區食安委將組織全面驗收,并召開“百日行動”總結表彰大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整治責任。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職能部門各司其責,主要領導要親自抓,把“百日行動”整治工作作為下半年的重點工作,明確責任,細化分工,把目標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人員。對照整治內容抓好相關任務和目標的落實,確保“百日行動”整治工作聲勢大、動作快、工作實、效果好。
(二)加強督導,確保整治效果。各單位要建立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做到管理到位,監督到位,查處到位。區食安委將進行全程督導檢查,檢查結果列為全年考核目標。對整治工作搞形式、走過場、不扎實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將嚴肅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三)嚴厲打擊,加大懲處力度。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對各種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依法給予法定范圍的高限處罰;嚴格執行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嚴禁以罰代刑,確保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受到打擊處理。
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統一領導、屬地負責、部門監管、各方聯動、社會參與”的總體要求,圍繞社會關心的重點、媒體關注的熱點、部門監管的難點問題,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堅持隱患排查與日常監管、治理整頓和風險監測的有機結合,及時發現隱患苗頭,主動防范、及早介入,力爭消除重點領域行業的風險隱患,斬斷一批犯罪產業鏈、打掉一批食品生產加工黑窩點、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積極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環境,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目標任務
本次活動以自查為主,各社區、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與分級治理相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和“主管負責”的原則,在全街道范圍內深入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早發現本區域、本環節、本單位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準確地掌握風險隱患的級別、數量和狀況,抓早、抓小、抓苗頭,強化源頭控制。探索建立風險隱患排查、整改和監管的長效機制,力爭年內在全街道建立先進適用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形成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系統,從根本上取得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主動權。具體目標是:
——農副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追溯范圍;
——蔬菜、畜禽、水產品等初級農產品的平均抽檢合格率達到96%以上;
——食品生產企業100%建立進貨驗收、加工過程控制和出廠檢驗等全過程質量安全控制體系;
——食品流通及餐飲服務企業100%建立索證索票和進貨臺帳制度;
——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控制在5例/10萬人以內;
——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館、小食雜店、小攤點等“五小”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排查覆蓋率達到95%以上,地下食品生產加工“黑窩點”基本得到清除。
——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排查整治覆蓋面達到100%,生產經營假冒偽劣保健食品和劣質一次性消毒餐具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隱患分級
根據食品安全隱患發生事故風險大小和可能危害程度,將其分為Ⅰ、Ⅱ、Ⅲ、Ⅳ級。
Ⅰ級隱患:存在的隱患問題嚴重,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極高,危害涉及面很廣,有可能發生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立即消除的;
Ⅱ級隱患:存在的隱患較多、較明顯,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較高,危害涉及面較廣,有可能發生較大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立即著手整改的;
Ⅲ級隱患:存在的隱患較少,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一般,危害涉及面較小,有可能發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需要限期整改的;
Ⅳ級隱患:僅存在個別、不明顯的隱患,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較低,危害不明顯,需要提出改進措施,并督促其落實的。
工作重點
根據上述分級管理的原則,對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件的各類危險源、風險隱患以及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不穩定的因素等進行排查摸底、分析評估、治理整改和統計匯總。各社區、單位負責本轄區內食品安全事件風險隱患的排查、登記、風險評估、檢查等工作,并將排查情況報送街道食安辦。
(一)重點排查整治初級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隱患。切實加強農業投入品排查治理,重點加強對非法生產、銷售、貯存和使用高毒高殘留禁用農藥行為,以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黑作坊”、“黑窩點”的排查。排查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重點排查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和非法生產經營假劣獸藥產品行為。加大對豬肉產品中“瘦肉精”、畜禽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的排查,重點排查畜禽養殖、水產養殖使用違禁藥物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確保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二)重點排查整治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隱患。強化對企業生產加工全過程排查,重點排查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及食品包裝材料的行為以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強化對無證無照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小作坊以及生產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裝材料的食品生產加工“黑窩點”的排查。同時加強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嚴厲查處通過提供偽造合格證明文件、虛假無效證照和騙取檢驗報告、標簽標識造假等逃避監管和進行商業欺詐的行為排查。
(三)重點排查整治食品流通環節隱患。以社區、校園周邊、市場周邊等為重點區域,以商場、超市、市場、食雜店為重點場所,以食品添加劑、奶制品、肉及制品、腌制食品、冷凍食品等為重點品種,全面開展隱患排查。組織對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進行排查,檢查是否存在無證、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行為。大力排查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和違規冒用亂用品牌標識、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行為。加大對工業用鹽、亞硝酸鹽流入食用鹽市場的排查力度。
(四)重點排查整治餐飲消費環節隱患。以大中型餐飲單位、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體配餐等為重點,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排查餐飲服務單位無證經營和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經營過期、劣質食品等行為。加大對熟食鹵味、冷菜等重點食品、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排查力度,同時強化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地溝油”回流餐桌等方面的排查。
(五)重點排查整治畜禽屠宰環節隱患。做好畜禽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嚴格畜禽屠宰行業準入和管理,排查達不到法定條件和標準的屠宰企業違法違規生產、不嚴格執行畜禽屠宰規程和肉品品質檢驗制度的行為,加大對私屠濫宰、活體注水、冒用或者使用偽造定點屠宰證書或標志牌等違法行為的排查打擊力度。規范畜禽屠宰行為,做好產品來源流向登記,嚴防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的畜禽產品流入市場。切實做好屠宰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和屠宰環節檢出的病害豬(肉)無害化處理。
(六)重點排查整治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環節存在的質量安全隱患。重點排查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非法添加行為,檢查經營企業是否建立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查驗制度,保健食品標識、標簽、說明書是否規范等,加大對緩解體力疲勞類、減肥類保健食品整治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添加行為。
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28日前)
各社區、單位要根據統一部署,全面動員部署,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要求、工作內容、排查范圍和時間進度等,確保排查整治工作扎實開展、有序推進。
(二)組織實施階段(3月1日至11月30日)
1.日常檢查。街道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全街道范圍內農產品環節點位的日常檢查,衛生部門負責餐飲具消毒環節點位的日常檢查,食安辦聯合有關部門負責全街道范圍內食品生產企業的日常檢查,配餐企業的日常檢查,檢查頻率每2個月不少于一次,檢查結果通過“智能食安”系統終端上報至系統。
2.分析評估。各社區、單位要對各類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成因、易發時間、可控性和緊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受其影響區域內其他風險隱患情況,需整改的內容、有針對性防范措施及落實情況,應對各類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儲備等各個方面,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評估和分類分級,并采取相應措施。
3.治理整改。堅持邊查邊改,整治打擊相結合,將治理整改工作貫穿于日常檢查的全過程。各職能部門要及時對“智能食安”系統內每月檢查不合格的點位進行執法處理,對可在短時間內完成整改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對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應對預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防止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對問題較多、隱患嚴重、危險較大的,要采取停產、停業整頓或停止使用等果斷措施,堅決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處理的結果按規定時限上報至系統。
(三)總結檢查階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社區、單位要對此次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匯總,研究改進意見,建立長效機制,并于12月15日前將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總結報送街道食安辦。街道食安辦將組織相關行業專家和社會監督員對各單位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將檢查結果進行通報。
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社區、單位要從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視抓好這次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工作落到實處。要堅持屬地監管、分級負責、責權一致的原則,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按照監管職責分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二)明確分工,密切協作。各社區、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時間開展地毯式大排查,做到全方位、全覆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及時查找和發現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要定期對外公布排查發現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逐一建立檔案和數據庫,按照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實行掛牌督辦;經掛牌整治仍未達到要求的,依法責令關停,堅決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大、xx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縣有關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安排,以規范鎮轄區內建筑工地、幼兒園、集中交易市場、餐飲企業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建設為目標,以全面貫徹實施縣政府有關規定為主線,創新監管手段、強化試點規范、建設長效機制、總結提煉經驗,為在全縣范圍內推廣實施切實發揮示范和帶動作用,全面提升我縣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二、工作目標
1、建筑工地:保證轄區范圍內所有建筑工地內食堂有場所,有固定人員,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購索證索票記錄、加工場所衛生情況良好、從業人員持有健康證明;
2、幼兒園:保證轄區范圍內所有幼兒園食堂有場所,有固定人員,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購索證索票記錄、加工場所衛生情況良好、從業人員持有健康證明;
3、集中交易市場:一是規范轄區內集貿市場經營行為。強化市場開辦者責任,市場開辦者與所在工商分局簽訂責任狀;對食品流動攤點實行備案管理制度,持《食品、餐飲攤點備案登記卡》從事經營活動;規范食品流動攤點的經營行為,粘貼散裝食品標簽;推行《食品銷售小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制度,聘請食品安全監督員。二是規范食品商場、超市經營行為。強化證照管理,要求做到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亮證經營;建立健全各項食品經營管理制度,制作成規范展牌懸掛上墻,建立健全食品進(銷)貨臺賬,配備統一的專用檔案盒;推行“一票通”電子監管軟件,經營者要配備電腦、寬帶、打印機和機打發票,安裝“一票通”電子監管軟件;強化食品質量檢測,按計劃開展食品質量檢測活動;強化消費維權,公示工商監管執法人員的照片、姓名、投訴舉報電話,懸掛上墻。
4、餐飲企業:規范鎮域餐飲企業食品安全工作。選擇一家小型餐館、一家中型餐館作為餐飲企業規范試點單位,通過強化監管,有效解決小餐飲企業食品安全隱患大、設施設備不全、加工經營條件差等餐飲食品加工突出問題,明確餐飲經營者是第一責任人,推進基礎衛生設施改造,建立建全索證索票制度,餐飲具消毒制度,規范加工經營行為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餐飲服務人員素質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控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三、成立組織
為確保工作落實,鎮聯合住建局、教育局、工商局、藥監局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三)集中交易市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餐飲企業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實施步驟
(一)確定試點階段(2月15日至2月20日)。確定南五里綠宸萬華城建筑工地、呂營幼兒園、西關大眾超市(百合興超市)、縣大集(縣集中交易市場)、巴蜀東坡酒樓、蜀南紅川菜館為試點單位,將各項整治任務逐項進行落實。
(二)動員籌備階段(2月21日至3月1日)。對各試點單位進行摸底,與試點單位簽訂責任書、承諾書。動員各試點單位按要求進行整改。
(三)組織實施階段(3月2日至3月15日)。各工作領導小組深入試點單位,進行檢查、指導、規范、整改,要求按照工作任務要求完成整治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2011〕20號)為契機,緊緊圍繞“社會管理創新、社會矛盾化解、高效廉明執法”三項要求,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強化整治措施,加大產業扶持;實行市場倒逼,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著力解決目前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問題,為建設“平安”營造良好的食品消費環境。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實現四大整治目標:一是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生產加工企業持生產許可證率達100%;前店后場的經營單位持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證率達100%;小餐飲店持餐飲服務許可證率達98%以上;經營攤點規范率達98%以上。二是從事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率達85%以上;承諾不使用非食用物質和不濫用添加劑率達100%;過期食品和原料處理登記制度執行率達100%;添加劑專人、專冊、專柜“三專”管理制度執行到位率達98%以上。三是監管部門對從事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生產經營的單位或個人的建檔率、添加劑使用的培訓率均達100%。四是全縣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劑抽檢合格率達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質率為0。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對象。從事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a生產經營的生產加工企業、小作坊、經營點、餐飲服務單位、街頭攤販,以及涉及為上述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提供違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非食用物質的單位和個人。
(二)重點內容。
1.規范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生產經營主體的資格。生產經營者須按規定取得生產企業許可證、流通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街頭攤販按《縣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攤點食品安全管理規范》(附件1)要求管理。對達不到生產經營基本條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堅決予以取締;對達不到準入要求但質量信譽較好,允許其有條件存在的,必須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并報當地鄉(鎮)和監管部門存檔,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要在其生產經營場所明顯位置進行公示。
2.建立和執行食品原料、添加劑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進貨驗收制度,索證索票制度,批發銷售記錄制度,添加劑專人、專冊、專柜“三專”管理制度,過期食品和原料處理登記制度,食品安全質量承諾制度,散裝饅頭、油條、煎餅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產經營登記備案制度等。
3.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用于生產加工的原輔材料符合基本要求,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使用量和使用范圍有關規定或標準,不使用非食用物質、陳化糧、過期食品等生產加工食品;產品包裝標識規范,不進行虛假標注標識。此次專項整治,要把饅頭中違法違規使用漂白劑、著色劑、膨松劑,油條中過量使用膨松劑,面條、餃子皮等使用硼酸、硼砂增筋,相關食品中超量使用甜味劑等問題作為重中之重,進行全面整頓規范,消除安全隱患。
4.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的生產經營環境、加工設備、生產流程、存儲運輸等符合衛生及其它相關要求。
5.全面推廣使用酵母以代替膨松劑生產加工饅頭、煎餅;使用無鋁配方技術代替膨松劑生產加工油條等工藝,提高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的安全保障水平。
四、方法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采取“拉網式”監督檢查與自查自糾相結合、突擊檢查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從今年5月開始至9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份)
1.動員部署。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召開會議,對本轄區、本環節的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一次全面動員部署,抓緊啟動專項整治工作。
2.制定方案。由縣政府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轄區專項整治的具體實施方案,各部門要做到有目標、有組織、有措施,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3.調查摸底。各有關部門要在職責范圍內對從事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生產經營的主體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做到單位數量、質量狀況、人員素質、生產設備、證照情況、產品流向“六清楚”。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1日至8月31日)
1.全面監督檢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確職責、細化方案、采取措施、狠抓落實,開展“拉網式”監督檢查,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突出整治重點。要采取有效監管手段,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要做到五不準:不準未取得健康證、限制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準在臟、亂、差等不符合基本要求條件的環境中進行生產加工;不準使用非食用原料作添加劑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不準使用陳化糧等劣質原輔料或不合格食用油脂加工生產食品;不準違反索證索票等管理制度擅自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在加強整治的同時,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食品產業的扶持力度,落實勞動就業培訓等優惠政策,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的培訓費、體檢費按有關規定給予減免優惠,并通過建立完善攤點規劃設置、流動攤車輛統一配制等管理措施,扶持發展守法誠信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優質的產品品牌。
(三)總結提高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專項整治期間,縣食安辦將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的動員部署、宣傳教育、方案措施、整治成效等情況組織督查,督查結果列入全縣食品安全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實行通報。專項整治活動期間,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交流,每月25日前要將本轄區、本部門整治工作情況和整治工作報表(附件2)報送縣食安辦;專項整治活動結束后,要及時對本次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組織查漏補缺,并形成書面總結報告,于10月8日前報縣食安辦,由縣食安辦匯總后上報縣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任務。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把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作為一項民生工程,作為貫徹落實全國和全省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部署的重要載體,切實抓緊抓好。要按照統一安排部署,結合本地、本部門工作實際,制訂具體整治方案,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目標,采取得力措施,扎實開展專項整治。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形成“政府對食品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生產經營者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層層分解任務,明確整治責任,強化整治措施,務求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明確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通知》(麗政辦發〔2010〕63號)及《縣人民政府轉發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部分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意見的通知》(云政辦發〔2010〕22號)等文件精神,縣食安辦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情況上報等工作;縣質監局負責生產加工環節各企業,以及生產與銷售相分離的生產加工點的專項整治;縣工商局負責流通環節各農貿市場、批發零售點、超市、商店、沿街專賣門店、前店后場經營點等的專項整治;縣衛生局負責餐飲消費環節各賓館、飯店、小餐飲單位等的專項整治;縣城管執法大隊負責流動攤點的專項整治;公安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和分工,積極做好專項整治行動的配合工作。
(三)加強協調,形成合力。縣食安辦要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綜合協調,加大監管力量、監管資源和監管信息的整合力度,推行聯合執法和綜合執法,發揮協同整治作用,形成綜合監管合力。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與協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形成渠道暢通、反應快捷、配合密切、齊抓共管的監管機制,共同推進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專項整治。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拓寬領域、豐富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廣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識;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受理群眾的舉報投訴,并認真做好調查處理工作;要廣泛宣傳專項整治活動的進展情況、實際成效和好經驗、好做法,增強社會公眾的消費信心。同時,對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要加強法律法規知識、社會公德理念、社會責任意識的宣傳教育;對存在問題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并進行公開曝光,進一步促進食品市場誠信建設,在全縣營造起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參與食品監管的濃厚氛圍。
附件:
1.縣饅頭、油條、煎餅等攤點食品安全管理規范
2.縣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專項整治工作報表
附件1:
縣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攤點食品安全管理規范
在縣范圍內從事饅頭、油條、煎餅等米面制品經營活動的攤點(下簡稱攤點),應當符合本規范要求。
一、在當地政府允許或者指定的范圍、場所內進行經營活動。
二、場地周圍環境清潔,與垃圾堆放處、廁所等污染源距離20米以上。
三、有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加工、銷售設施,有密閉的垃圾污物存放器具,使用一次性衛生餐飲具或消毒餐飲具。
四、不得在距離幼兒園、中小學校門口100米范圍內設置攤點。
五、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經營者身份、健康證明、聯系方式、食品安全承諾書等相關信息。
六、建立健全索證索票登記制度,食品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包裝材料等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采購時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
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當符合國家食品添加劑安全標準及衛生等有關要求。
八、烹飪食品要保證新鮮、衛生,用水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標準,確保食用安全。
九、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用具、容器、設施等應當符合衛生要求,防止污染,并不得與其他用具混用。
十、配備防蠅、防塵、保潔設施,食品不得著地存放,并與原料、半成品分開放置。
十一、食品從業人員必須保持個人衛生,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使用清潔無毒無害售貨工具。
十二、流動攤點不得經營使用亞硝酸鹽加工制作的食品、冷葷涼菜以及法律法規等明令禁止經營的其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