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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文章屋網 )
去年初,我應邀到一個中部城市,參加一場關于大數據與區塊鏈的研討會。看到政府安排來接站的司機開著的是一輛私家車,于是我好奇地問他是屬于哪一家機構:政府接待辦、出租汽車公司還是汽車租賃公司?他的回答讓我腦洞大開:我是跑軟件的,不屬于任何公司。彼時滴滴、優步、易到還各自發展著,那位司機的手機上運行著這三家共享出行公司的終端,可以交叉接三家公司的派單,他把這形象地稱之為“跑軟件”。他不是任何公司的雇員,他的車也不是這三家公司中任何一家的財產。他與這三家公司之間的關系就只是靠一套運行在移動互聯網上的軟件來維系。基于互聯網的共享經濟模式,推進了這個社會兩方面的經濟制度變革:一是企業組織,人不是企業的員工了;二是產權關系,車也不是企業的資產了。
“跑軟件”的現象并不只是出現在公司與個人的商業關系上。我們每個人幾乎都遇到過這樣的場景:兩個素不相識的人,因為某種因緣際會,被邀請進入了同一個微信群。一旦意味相投,也許群中的兩個未曾謀面的人就互加了好友,經年累月,也許兩個微信好友就在線下碰面了。在線下碰面之前,其實你們早就是數字世界里的好朋友,只不過你們的朋友關系只是一種數字化生存方式。這是人際關系中的“跑軟件”,大家不隸屬于任何機構、任何組織,只是依靠一套軟件系統在數字世界里建立了一個新型的數字化社會關系。 從IPO到ICO
今年3月,一家核心開發者希望在繼比特幣區塊鏈和以太坊區塊鏈之后,集前兩個區塊鏈之所長,建設一個新一代公有區塊鏈,以非營利基金會形式在新加坡注冊,以全球區塊鏈社區共識、共建、共享、共擔方式運行的公有區塊鏈組織――量子鏈(QTUM),以向區塊鏈社區發行自己的數字代幣(Coin或token,以下稱為token或代幣)的方式,在五天時間里發行基于自身量子區塊鏈上的量子幣,從全球區塊鏈社區里輕松換取到了價值1500萬美元的比特幣和以太幣。
量子鏈的這種做法被命名為“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首次公開發售代幣融資);ICO相對應的是“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_發行股票融資)。區塊鏈社區為了在合規性和合法性上與IPO做個區分,也有把ICO叫作“Initial Crypto―Token Offerings”的,即首次公開發行加密數字代幣融資,這個ICO的叫法確實更切合“ICO”的實質。
量子鏈(Qtum)ICO的主要規則為:1)以非營利基金會的形式注冊,該基金會負責運營量子區塊鏈及作為量子幣的發行主體;2)量子區塊鏈是開源軟件系統,任何人無須許可都可使用該系統;3)該系統的開發、運行、應用采用去中心、分布式、自組織的社區制;4)基于量子區塊鏈上的量子幣是一種功能幣,在使用量子鏈或量子鏈上的各種應用時,需要支付些微的量子幣;5)只能發行代表量子鏈使用權的代幣――量子幣來融資以支持量子鏈的開發工程;6)量子鏈公布將發行總數1億量子幣,其中51%公開發行。另外的在四年時間里,29%將分配給社區的學術研究、教育推廣和商業應用項目,20%分配給創始人和開發者;7)所有用量子幣換取來的價值1500萬美元的比特幣和以太幣,都將全部存入多重簽名的錢包,錢包地址可公開透明,由多人簽名才可能被使用;8)量子幣可以在數字貨幣交易所交易;9)量子幣的公開發行,得到了基金會注冊地監管機關的有條件“無異議函”,在“監管沙盒”機制下,獲得了最低限度的合規性。
“ICO”是區塊鏈與生俱來的特性。2009年1月上線的比特幣區塊鏈,就是“ICO”的創世之作。只不過,2017年的“ICO”與其還是有所不同:比特幣的ICO采用的是持續發行的“挖礦”機制,而現在的ICO采用的是一次性發行和持續分配機制。ICO正在成為區塊鏈上的主要融資渠道:據統計,2016年區塊鏈方面的風險投資4.96億美元,而ICO金額也達到2.36億美元,接近風險投資金額的一半,截至2017年5月15日,今年以來區塊鏈上的風險投資約為1.07億美元,而ICO已經達到1.25億美元了。ICO目前的發展速度明顯高于區塊鏈方面的風險投資,有可能成為區塊鏈行業的主要融資渠道。 零邊際成本社會
我一直認為人類社會從工業社會向信息社會的過渡,是一場堪比人類祖先走出非洲那樣的大遷徙,只不過這是一場“數字化大遷徙”。如果說12世紀到13世紀歐洲的“大航海”時代是人類社會發現了一個物理上早就存在的“新大陸”;那么,正在進行的數字化遷徙時代就是人類社會的第二次“地理大發現”,只不過這次是建設了一個之前并不存在的、非物理結構的數字世界。
無論是共享出行司機的所謂“跑軟件”現象,還是量子鏈(Qtum)的發行加密數字代幣的“ICO”模式,本質上就是一種建立在數字世界里、用數字化方法來重構的、新型的企業制度和產權關系。現代產權理論的基礎是科斯觀察到的市場機制運行中的“交易成本”,而企業之所以成為市場活動中的基本組織單位,就是為了降低交易成本。
我們看到的數字化經濟運行規則,和1937年科斯看到的工業化經濟運行規則,有了巨大的新變化。一首歌曲要發送給一萬個人,在工業化經濟運行規則下,我們得灌成一萬張唱片,原子結構的邊際成本是遞增的;而在數字化經濟運行規則下,我們通過互聯網發送,比特在互聯網上的傳遞,別說一萬個人,一千萬個人來接受這首歌曲,邊際成本也幾乎為零。在數字化世界里,像“跑軟件”和“ICO”那樣的分布式商業模式,已經不同于1937年科斯眼里為了降低交易成本(科斯,《企業的性質》)而設立的企業了。 共享經濟模式
人們已經習慣于把這種新型的經濟組織叫作共享經濟模式。而我更愿意把它稱之為“分布式商業模式”。相對于共享經濟模式,分布式商業模式涵蓋的范圍更大:共享經濟之外,還包括開源軟件社區、非營利服務機構、分布式商業自治組織等。
分布式商業模式最大的幾個特點是:1)基礎技術架構體現為分布式網絡結構,相關各參與方處于點對點對等關系,相互互不隸屬;2)價值創造機制體現為數字化規則下的零邊際成本;3)價值增長機制體現為“摩爾定律”,一旦越過拐點,立馬實現指數級增長;4)組織機制體現為以社區自治、平臺組織和生態系統作為運行架構;5)協作機制體現為依靠共識而不是指令;6)激勵機制體現為羊毛出在豬身上的互聯網思維;7)利益分配機制體現為共享、分享、他享。
分布式商業模式盡管具體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在目前這樣一個早期階段,我們還沒有窮盡的能力。但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質:輕所有權,重使用權,甚至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比如開源軟件社區,比如共享經濟模式,比如非營利性機構,再比如分布式自治組織(在區塊鏈上,人們把分布式自治組織稱為“DAO”:系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的縮寫),指的是無中心控制機制的、去第三方中介服務的,以點對點、端到端方式來運行的組織。類似比特幣區塊鏈、以太坊區塊鏈那樣的公有區塊鏈,是一個最典型的分布式商業組織的案例:產品著作權完全開源免費、沒有服務器沒有運維人員沒有組織、一套軟件到網絡上之后就完全依靠志愿者社區來開發維護、任何人無須許可就可以下載終端成為網絡節點、非營利無權益人也無收益分配…… 資本與資產VS所有權與使用權
根據現代產權經濟學理論,所有權適合私有,否則無法很好地解決“公地悲劇”和“租金消散”的問題。而在分布式商業模式運行規律之下,我們發現:與所有權的私有不同,使用權適合“公有”!一輛汽車,在私有的狀況下,使用率大概10%;而在共享經濟的模式下,使用率可以提高到50%;有研究機構甚至提出,在無人駕駛技術成熟之后,采用分時共享模式,一輛汽車的使用率可能提高到90%。很顯然,這種情況下,無論從內部效用還是外部效用來分析,使用權一旦“公有”,對各方面的效用都是最大化、最優化的。
張五常先生說到,經濟社會的基本規則就是產權規則,你改變了產權的規則,你就改變了整個系統。所有權的虛化、輕化或者幻化,催生出來一種新的金融服務體系,一塊完全嶄新的風景畫展現開來:以所有權為基礎,對應的是資本市場;而以使用權為基礎,對應的是資產市場。技術的開源、產品的分享、組織的自治及商業目標的非營利使得分布式商業模式下,沒有了資本的立足之地。在消費者、投資者和交易者眼里,代表所有權的資本失去了價值,作為提供消費和體驗的產品或資產才具有價值。金融新疆域由此而開辟。
在移動互聯網之前,手機叫功能手機,移動互聯網之后,手機叫智能手機,中間的差別就在于功能手機不能24小時連網,手機一旦在線,就成為了智能手機;同樣道理,IBM在其發表于2014年的物聯網白皮書中,把能夠24小時連網在線的機器設備也命名為智能設備;當區塊鏈技術于2009年橫空出世,業界把登記在區塊鏈上的能夠24小時在線的智能設備稱作智能資產(在線與在鏈)。
資本與資產這一字之差,金融涵義卻別有洞天。資本更適合證券化,不適合貨幣化;資本的基本形態是股權或債權,適合證券化為股票或債券。資產更適合幣化,不適合證券化;資產的基本形態是使用權或分享權,適合貨幣化為數字代幣(Coin、Token)。證券化的資本,使得所有權可以拆分轉讓,因為流動性提高,融資也隨之方便;貨幣化的資產,使得使用權可以拆分轉讓,因為是以數字貨幣的形態流通,7天24小時全球交易,稅收結構最為簡單,交易費用最為低廉,流動性更高,融資也更為方便。
我們相信,人類剛創造出房屋時,是沒有產權、物權意識的,最初的房屋只有遮風避雨的功能意識。物權、產權意識的出現,導致房契、地契等權益憑證的產生,而這些權益憑證的產生,極大地提高了物權、產權等資本品的整體可轉讓性;證券化更使得房契、地契等權益憑證可以份額化,使得物權、產權的可轉讓性極大提升,其價值也大幅提升,財產性收入也成為人民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而區塊鏈帶來的資產數字化,是在物權、產權等資本品份額化之后,把使用權等資產也份額化了,資產數字化的金融表現形式就是資產的貨幣化。
資產貨幣化是一個實物資產“液化”的結果,一旦實物設備被數字化,數字的傳輸和水的流動一樣高效多能了,實物資產一旦獲得像“水”一樣的流動性。一臺設備或者一輛汽車,如果24小時與互聯網連接,設備的身份登記在區塊鏈上,我們就可以確保它的身份的唯一性、確認它傳輸的數據的真實性、追蹤設備的軌跡和狀態、用它每分每秒傳送過來的數據重塑一個數字化的它,以其作抵押物或以其使用價值作錨定物來發行數字貨幣融資。
基于所有權的金融體系有如下特點:1)是營利性商業機構;2)往往依據《公司法》采用公司法人體制;3)發行股權、債權及其衍生品等投資工具融資;4)投資者具有收益分配權及剩余財產追索權;5)除特殊結構,大多數情況下,股東承擔有限責任;6)需要建立現代公司治理機制,既約束股東,也約束經理人;7)負有在企業經營的不同環節繳納各種稅收的義務;8)需要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來增加透明度;9)外部監督機制:政府部門、第三方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等。
基于使用權的金融體系特點卻不同:
1)主體經營活動追求非營利性;2)往往采用開源基金會的公共性組織結構,沒有權益人;3)共建、共有、共擔、共享、共治的分布式自治組織;4)社區治理機制取代了公司治理機制;5)外部監督機制除有限度的依靠政府外,不再依靠第三方中介機構,基本采用各種數學算法模型來作內部約束;6)發行數字貨幣(coin)或數字代幣(token)等投資工具融資;7)投資者對發行機構不享有股權債權、收益分配權及財產追索權;8)發行的數字貨幣與法定貨幣不同,沒有利息收入(這點類似黃金),只有數字貨幣價格變化的損益;9)只是在數字貨幣的交易環節才有稅收產生;10)最重要的是:基于使用權的金融體系一定是建立在區塊鏈或分布式賬本上的。 業界動態
截至2017年5月19日,以比特幣、以太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總市值已經達到850億美元左右。去年我曾經預計數字貨幣(包括數字資產在內)將在十年內達到1萬億美元的總市值,屆時任何資產配置模型都不可以對數字貨幣忽略不見。以目前數字貨幣市值的增長速度和新數字貨幣的發行速度,我去年的預計看來是過于保守了。全球黃金的總市值大約8萬億美元,而數字貨幣被譽為“數字黃金”,因為數字貨幣和黃金一樣都不能生息,它確實離貨幣更遠而與黃金更近,萬億市值的數字貨幣并不是天方夜譚。目前市值達到5億美元以上的數字貨幣已經達到8只,編制數字貨幣指數的條件日臻成熟,也許六個月以內我們就可以看到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數字貨幣ETF。據了解,還有其他幾個海外證券交易所也正在積極探討數字貨幣ETF掛牌的事宜,屆時一些配置另類資產的投資工具,就可以合規地把基金資產配置在數字貨幣ETF上。
假以時日,我們甚至不排除包括紐約證券交易所在內的傳統證券交易所,也會創立為ICO服務的平臺。納斯達克早已宣布與區塊鏈創業公司Chain合作,利用區塊鏈技術設立一個私募股權交易平臺,并且這個區塊鏈私募股權交易平臺已經開始試運行了。
在基金投資方面,目前已經有幾家稍微激進的VC基金,開始投資在ICO上。Boots VC、Blockchain Capital和Polichain Capital等三家基金已經公開宣稱會投資ICO代幣,Blockchain Capital甚至計劃用ICO的方式來籌集一筆專門投資ICO代幣的基金。
一些區塊鏈創業者已經為ICO創立了專門的服務平臺,提供從合規性、信息披露到評價標準的服務,他們仿照美國私募證券144A規則的要求,提出了SAFT(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Token,未來代幣簡明協議)的ICO發行標準流程(比照資本市場已經實施的“未來證券簡明協議”),整理了專門針對ICO的信息披露要求,并開始建立ICO價值和質量評估體系。一些國家的監管機關已經在關注ICO的相關活動,建立了金融科技“沙盒機制”的國家,如新加坡和英國等,把ICO納入“沙盒”給予觀察,同時要求ICO必須遵守簡單的KYC規則,比如不能銷售給不符合美國144A規則下的不合格投資者及不能宣傳為股票、債券等等。美國證監會數字貨幣研究主管也公開提醒區塊鏈業界,不管ICO的數字代幣是否屬于“證券”,發行者都負有投資者保護的責任。 ICO是金融深化的終局
ICO有巨大的創新性,幾乎可以說是金融深化的終局。
第一,ICO使得共享經濟模式、開源軟件項目、非營利性機構及分布式自治組織得以享受到融資的便利;
第二,ICO讓使用權公有化,解決了公地悲劇和租金消散的經濟學難題,使得產品和商品的內部效用和外部效用都能夠最大化,交易無摩擦;
第三,ICO使得數字代幣的投資者與產品的使用者合為一體,使用者用得越多,投資者獲得的價值越大;投資者價值越大,網絡越健壯穩定,使用者也越受益;
第四,ICO的51%代幣公開發售、募集獲得的數字貨幣存放于地址公開的托管錢包并實行多重簽名的方法,利用了區塊鏈或分布式賬本技術的底層信息穿透、透明、共享的機制,創造性地為分布式商業模式建立了商業自治的技術可信性;
第五,ICO降低了區塊鏈創業項目的融資門檻和投資者的投資門檻,在這一點上與眾籌異曲同工;
第六,ICO倡導融資民主化,還權于創業者,削弱了資本的力量,增強了創業者對項目的主導權,最大化了創業者的利益;
第七,ICO的代幣可以在數字貨幣交易所交易,相比股權投資,擁有極高的流動性,方便了投Y者退出;
第八,ICO代幣的交易跨越全球,7×24小時交易,實時清結算,全球投資者共同發現價值,辨識真偽,交換價值。
并不是任何資產都適合ICO。
首先,能夠ICO的資產,一定是運行在區塊鏈或分布式賬本上的資產,鏈下資產無法做到去中心化的分布式模式。
其次,到目前為止,成功的ICO都是公有區塊鏈或分布式自治商業模式上的項目。也就是說都是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的項目。反過來也說明,夾雜所有權的項目并不適合ICO。
其三,ICO是介于私募股權融資和眾籌融資之間的,但更偏向于產品眾籌模式的融資方式,ICO用使用權來融資。
其四,凡ICO的項目在區塊鏈上創立時,都設計有原生數字貨幣,這種原生數字貨幣一方面是使用者使用該項目時的費用支付手段,另一方面它又是ICO時的融資工具。我們買來該ICO代幣,可以是為了賣出獲利,也可以是拿來付費使用該產品。
其五,ICO代幣的價值高低決定于該項目的使用功能的好壞。使用前景廣闊,深受使用者歡迎,代幣價值就看漲。以太坊作為公有鏈,在其鏈上做應用開發的項目比在比特幣區塊鏈上的要多,因此我們可以預計以太幣的價值有超過比特幣的可能。
因此,ICO代幣是使用權的眾籌;持有代幣不應該用于利潤的共享;代幣的使用范圍僅限于特定區塊鏈上的特定資產,不能通用于鏈外。
在這點上,代幣類似賭場的籌碼,僅限在本賭場使用。從合規性角度來說,ICO與IPO最大的區別在于:ICO只適合用于公有區塊鏈、非營利機構、分布式自治組織、共享經濟模式等沒有所有權歸屬或者所有權不再重要的創業項目的加密數字貨幣化融資,而且這些項目必須建基于區塊鏈或分布式賬本之上。 風險隱患
任何金融創新在初始階段往往都伴隨著混亂和詐騙,ICO也不例外。要辨別一個ICO是否是騙局,先要看它的項目是否運行在區塊鏈上,項目代幣是否是原生加密數字貨幣,這個代幣是否是項目運行時的某項必須功能,這個區塊鏈項目的開發者們是否在區塊鏈社區早有名氣,籌集的數字貨幣是否存放在托管錢包,該托管錢包是否是地址透明的多重簽名錢包,該代幣是否在知名ICO平臺上發售,是否有知名數字貨幣交易所同意幫助該代幣進行交易,進行ICO的項目白皮書描述的項目是否靠譜,是否有項目開發的時間表和里程碑及打算如何公布開發進度。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數字貨幣 數字銀行 貨幣發行
一、引言
2016年1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金融系統會議上表態我國將爭取早日推出數字貨幣。此語一出,數字貨幣以及以數字貨幣密切相關的區塊鏈技術引起了學者、商家、媒體及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比特幣經過幾輪熱潮后又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特別是比特幣底層技術運用的區塊鏈技術更是引起了廣大學者的研究興趣,也引起了各大公司對科技發展商機的追逐。人民銀行當局表示將積極吸收國內外數字貨幣研究的重要成果和實踐經驗,在前期研究工作基礎上繼續推進,建立有效的組織保障機制,進一步明確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戰略目標,推進關鍵技術攻關,力爭早日推出數字貨幣。
二、貨幣綜述
貨幣是從商品中分離出來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貨幣的發展,已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分別是實物貨幣階段、稱量貨幣階段、紙幣階段和電子貨幣階段,現將進入數字貨幣發展的第五個階段。在遠古時期,貝殼、牛羊、糧食、布匹、毛皮、陶瓷、家畜等實物都曾經充當過貨幣。那時,為了交換方便臨時約定一種物品為交換中的“等價物”。這種“等價物”實際上就是實物貨幣。實物有不便攜帶、質地不勻、難以分割、容易腐爛、不易儲存等缺點,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出現了金屬冶煉技術,由于金屬具有價值穩定、易于分割、便于儲藏等優點,實物貨幣被金融貨幣所替代,出現了金、銀、銅、鐵等金屬貨幣,這屬于稱量貨幣,最有代表性的事件就是銅貝的出現,這是我國古代貨幣由自然貨幣向人工貨幣演變的一次重大歷程。秦始皇統一中國后,對全國不同形狀的貨幣進行了統一,這確定了國家發行貨幣的職權,結束貨幣發行的不統一問題,這是我國古代貨幣由雜亂形狀向統一規范形狀的一次重大演變。隨著人類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北宋時期,造紙技術的出現,交子紙幣的出現替代了金屬貨幣,這是我國古代貨幣發展的又一次里程碑事件,金屬貨幣向信用貨幣形式轉化,貨幣由手工鑄幣向機制紙幣演變,交子是當時世界上最早的紙幣,紙幣是一種價值符號,它是由國家政權發行的一種有時限、有地域限制的貨幣。1952年美國富蘭克林國民銀行率先發行銀行信用卡,標志著一種新型商品交換中介的出現,1982年,美國組建了電子資金傳輸系統,隨后,英國、德國也相繼研發了類似的系統,以銀行信用卡為代表的電子貨幣迅速流行,成為當今的主流貨幣形式,電子貨幣是現代計算機及網絡發展和金融創新的結果。電子貨幣是一種儲存在某一介質上或存于因特網上的預存付款機制,可以以卡介質作為載體,也可以是虛擬的,電子貨幣同紙幣一樣,都是信用貨幣。廣義的電子貨幣分為兩類,一類是非金融機構發行的購物卡、電話卡等儲值電子錢包,另一類是由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借記卡、信用卡等電子化貨幣憑證。數字貨幣是隨著計算機和網絡的進步、經濟活動的發展而演化來的,是存放在電腦終端軟件和硬件之中的數字信息,它擺脫了貨幣實物載體的束縛,比較有代表性的如比特比,它與虛擬貨幣不相同,虛擬貨幣只能用真實貨幣購買,不能轉化成真實貨幣,如Q幣。目前,我國現鈔的發行和回籠是由“中央銀行到商業銀行”的二元體系來完成的。據中央銀行行長周小川介紹,我國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和交易,應遵循傳統貨幣與數字貨幣一體化的思路,實施同樣的原則管理,數字貨幣作為法定貨幣由央行來發行。本文研究是基于數字貨幣的發行是由“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體系來研究的。
三、數字貨幣對我國銀行的影響
(一)對銀行現金服務的影響
目前,在我國現金業務仍然是各銀行的主要業務和主要服務項目,銀行從事現金業務人員占到網點經營人員的一半以上,傳統銀行,如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從事現金業務的人員比例比這還要更高。另一方面,客戶到銀行辦理現金業務或與現金直接有關的業務人數也占到到銀行辦理業務人數的四分之三以上。數字貨幣的發行和回籠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特點。數字貨幣是包括用戶身份、金額、密碼、使用范圍等內容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貨幣由有形變為無形,由稱量貨幣變為一種不可稱量的貨幣,貨幣的發行由機制紙幣變為計算機的信息控制,是計算機的一種記賬,貨幣發行可減少紙質材料,科技含量更高,成本更低,不需要攜帶,使用更方便,大大減少了銀行的中介服務作用,是計算機及現代網絡技術高度發展的體現,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需要。數字貨幣實施后,貨幣運送方式從物理運送變成網絡傳送,貨幣由運送變為傳送,貨幣傳送速度快、使用方式更便捷,貨幣傳送減少了車輛運送、貨幣清點和人員押運等服務環節,貨幣傳送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沒有物理運送影響大,傳送成本低,效率高。貨幣保存由央行發行庫和銀行機構業務庫模式變成了云計算空間貨幣儲存方式,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不再需要大量設置現金保管庫和現金管理崗位,數字貨幣保存更容易、成本更低。與傳統紙幣相比,數字貨幣不像紙幣會磨損和損壞,不需要銀行進行破幣的清理、兌換和回收。由于數字貨幣是一種數據信息,交易過程是一種信息傳遞,不會像紙幣一樣容易出現假幣,不需要銀行進行假幣收繳,而且數字貨幣的使用具有可追溯和可查詢的特點,交易對象清楚,資金流向明確,有據可查,假幣無法進行流通,銀行對洗錢防范更容易掌握,洗錢將難以藏身。
(二)對銀行支付的影響
1.支付渠道增多,銀行支付作用被弱化。數字貨幣化后,科技信息比較發達,沒有了現金業務,傳統銀行中介地位角色大大弱化,互連網企業充分發揮科技創新,資金支付渠道增多,移運支付成為主流,金融支付脫媒,客戶繞開銀行直接辦理金融業務會變得更普及。傳統金融機構職能被分化甚至在未來消失。資金融通不再通過銀行或交易所等中介機構來完成,資金借貸雙方直接通過網絡平臺自行完成信息甄別、匹配和交易。
2.客戶服務方式發生變化,客戶交易更便捷方便。傳統的銀行服務方式客戶存現金需在營業時間到銀行的物理網點才能辦理,使用數字貨幣只要手持移動終端,客戶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就可以支付,客戶對傳統銀行依存度變小,自由選擇性更大,客戶交易更方便,交易成本更低,交易支付是以客戶為中心而不是銀行。實施數字貨幣后,存折、銀行卡將進入歷史博物館,各種支付渠道增多而且更智能,網絡信息化程度較高,客戶消費不再隨身帶現金,完全通過轉賬就可完成了支付交易,銀行存折完成了傳統銀行的歷史使命,退出了市場,虛擬銀行卡與虛擬賬戶結合將成為支付的主要方式,人們通過虛擬銀行卡即可完成吃、穿、住、用、行各種生活支付,這種虛擬銀行卡比實體銀行卡更方便、更安全,它具有不隨身攜帶的方便和不可復制的技術特點。
3.銀行對客戶賬戶的競爭更激烈。賬戶是銀行的生存保障,沒有賬戶,銀行就成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在“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機構”的二元體系下的實施數字貨幣,客戶賬戶對銀行來說顯得更重要,即使通過各類支付渠道進行的資金匯劃最終還得進入銀行賬戶,有了資金來源銀行才擁有資源,銀行才能進行資源運用產生新的價值,實現收入。
4.閃付成為生活交易支付的主要方式。目前在大城市使用閃付進行支付的人已越來越來多,特別是年輕一代,只要有POS機的地方,用銀行卡的電子錢包通過閃付即可快速完成支付。閃付可省去刷卡輸密碼的繁瑣,如果支付金額相同,還可省去刷卡輸金額手續,是完全意義上的閃付,如:目前在一些城市,乘公交車就可以進行閃付,客戶在上車時只要把簽存了電子錢包的銀行卡貼近POS機即可完成乘車支付交易,乘車十分方便,可省去傳統乘車付現或投零幣的麻煩,也可減少公交公司在零鈔清點上的大量人力和物力投入。
(三)對銀行網點建設的影響
中央銀行發行數字貨幣化后,客戶不再到銀行辦理存現和取現業務,銀行的現金柜臺將退出歷史舞臺,隔窗辦理業務也將成為歷史,銀行物理實體網點大大被弱化,為降低經營成本和適應新的金融發展需要,銀行將重新對網點進行設計和規化,傳統銀行營業網點面積將大大減少,銀行服務人員及后勤人員也將減少,銀行經營網點將會從現在的“高大上”向微型化、智能化、方便化轉變,網點建設將會根據人們的生活需要、圍繞社區服務需要而建,智能化、方便快捷、生活服務是未來銀行網點建設的趨勢。實施數字貨幣后,銀行沒有了現金業務,現金業務設備減少,現金清分機、驗鈔機將退出歷史舞臺,銀行網點現金庫、保險柜也將退出銀行,銀行經營設施大大減少,網點經營安全設施要求大大降低。數字貨幣后,銀行沒有了現金業務,銀行為了降低經營成本,網點將會由現在通行的臨街一樓向高樓遷移,網點將會從現在的集中于商業街向居民生活區分流遷移。數字貨幣后,銀行服務將發生根本性變化,銀行服務將由現在的集中服務變為分散化服務,銀行營業廳不再是為客戶服務的主要地點,銀行服務不再受時間、地域的影響和限制,服務方式更加分散化,銀行服務將由線下服務逐步轉移到以線上移動服務為主,線下服務為輔的一種全場景銀行服務模式。銀行沒有了現金業務,自助銀行服務設備及功能也將發生改變,自助銀行機的存款、取款設備消失,自助機生活消費功能將更豐富和便捷,自助銀行機設備體積將會更小,甚至隨著信息網絡的不斷發展、移動支付的不斷完善自助銀行網點也將退出歷史舞臺。
(四)對銀行從業人員的影響
實施數據貨幣后,沒有了現金業務,傳統銀行部分崗位將消失,銀行經營不再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員,傳統銀行得面臨減員的壓力。
1.現金柜員消失。目前現金柜員還是銀行的主要業務人員,占銀行從業人員比重大,隨著經濟的發展、電子技術的不斷進步,紙幣現金的退出,銀行現金服務柜員也將不復存在。
2.現金出納員消失。銀行營業網點除一些偏遠地區或中小金融機構柜臺業務實行的還是比較傳統的現金、記賬復核制記賬外,各大商業銀行現金柜臺服務采用的都是綜合柜員制記賬付現方法,柜面業務雖沒有專門的現金出納員,但是銀行為了保障前臺柜面現金服務,各銀行后臺都設有現金出納員,實施數字貨幣后,現金出納員也將“下崗”或轉崗。
3.后勤人員大大減少。銀行現金業務服務后臺有一大群后勤人員為現金服務提供運行保障,這些人員主要包括現金管庫人員、守庫人員、運鈔駕駛員、押鈔人員、大廳安保人員。數字貨幣化后,沒有紙幣現金,這些人員也將轉崗。數字貨幣后,銀行服務將轉型,轉型后將產生一些新的銀行崗位,理財服務、科技金融、生活服務等金融服務需求將增加,這方面的人員將得到加強。
(五)對銀行經營管理的影響
1.銀行經營方式發生改變。傳統銀行的銷售渠道分布在營業網點,網點建設是實現銀行規模經營的途徑,資金利差是實現銀行收入的主要方式,數字貨幣將導致銀行經營方式產生根本性變化,實體網點不再是銀行實現規模經濟的途徑,銀行收入結構將發生非常大的變化,移動終端服務成為銀行服務的重點,中間業務、網貸業務將成為銀行經營收入的主要來源。
2.銀行服務方式發生改變。移動金融是實施數據貨幣后銀行開展服務的主要方式,銀行APP將成為服務客戶的新手段,銀行將具有共同生活背景、共同投資需求的用戶組建一個金融社區,有針對性的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如:通過銀行的APP可進行水費、電費、電視費、物業費的繳納,通過APP可進行小額貸款,通過APP可進行投資理財,通過APP可進行購機票、購電影票等。總之,未來圍繞客戶生活開展銀行服務將成為銀行新的服務重點。網絡銀行將成為銀行新的信貸服務方式,客戶與銀行面對面的服務大大減少,客戶的信貸需求將通過網絡解決,銀行也將通過網絡服務方式為客戶提供資金供應,銀行會通過客戶消費行為數據分析,有針對性的開展服務。據調查,網絡銀行的經營成本僅占其經營收入的15%至20%,傳統銀行的經營成本占總收入的60%,網絡銀行業務成本低,優勢顯著,對傳統銀行經營挑戰大。實施數字貨幣,銀行要生存發展必須加強與各界的合作,跨界合作是銀行實現收入增長的重要手段,是開展銀行服務的切入點。
3.對銀行創新的影響。數字貨幣化后,不使用現金,銀行最具優勢的吸儲職能被“革命”了,銀行客戶將被分流甚至是瓦解,如果不對傳統銀行進行服務創新、加大科技投入和科技人才的引進,那銀行必定無路可走,最后變成新世紀消失的“恐龍”。
4.對銀行客戶的影響。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年輕一代越來越習慣使用移動終端進行消費,現金使用越來越少,這對傳統銀行經營服務影響較大,傳統銀行客戶市場占有率逐步變小,年輕一代成為銀行爭奪的重點客戶。
四、數字貨幣的展望
隨著科技的發展,網絡技術的不斷進步,互聯網對金融業態提出了新的挑戰,銀行將向銀行卡虛擬化、網點虛擬化方向發展,銀行將是數字化銀行,開展數字貨幣服務,隨著人們對區塊鏈研究的不斷深入,數字貨幣的終極目標是顛覆現行傳統金融交易模式,去中心化,交易實現點對點服務,獨立的金融個體形成,每個用戶都將會成為一個單獨的銀行,最終實現“人人皆是銀行”的金融模式。
五、結語
順勢而生,逆勢而亡,規律不能改變,在科技不斷發展的今天,傳統銀行要充分利用資金實力和經營管理能力,突破傳統經營理念,開展科技創新,以客戶服務為中心,不斷適應互聯網發展要求,獲得新的客源,只有充分發揮科技水平,掌握數字貨幣的核心技術,才能適應銀行發展的需要,才能實現銀行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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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區塊鏈 比特幣 數字貨幣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正在對全球金融體系產生重要影響,一些經濟學家預測,數字貨幣有可能成為二十一世紀主要的金融支付工具。2016年1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北京召開數字貨幣研討會,周小川行長指出需要密切關注區塊鏈等技術發展對金融Ю吹撓跋臁S紗耍支撐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研發的關鍵技術――區塊鏈(blockchain)技術引發多方關注,各方對區塊鏈的關注程度甚至不亞于對數字貨幣本身。目前,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已經從數字貨幣領域逐漸進到金融、公共服務等領域,在國內外正掀起一股研究和探索區塊鏈技術應用的熱潮。
一、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內涵
作為支撐比特幣的重要技術,區塊鏈的概念最早由比特幣創始人中本聰提出。以比特幣應用為例,區塊鏈是指一串使用密碼方法相關聯產生的數據結構,每一個數據塊中包含了過去十分鐘內所有比特幣交易的信息,以密碼學方式保證信息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并生成下一個區塊。
有學者(秦誼,2016)認為,區塊鏈可以被理解為一個基于計算機程序的公開的總賬數據庫。它的特點是數據庫可以記錄區塊鏈上發生的所有交易信息,區塊鏈中的每個節點都可以將其記錄的交易信息更新至網絡并保存,每個參與維護的節點都能復制獲得一份按照時間順序記錄的完整數據庫儲存,這就構成了一個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的分布式數據庫,這種數據庫能夠在無須第三方介入的情況下,實現信息的直接交互,即人與人之間點對點式的交易和互動。
也有研究(穆啟國,2016)認為,區塊鏈是指通過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共同維護一個可靠數據庫的技術方案。這種數據庫方案以涉及系統中的任意多個節點,把一段時期內系統包含的全部信息交流的相關數據,通過特殊的算法和密碼方法計算并記錄到一個數據區塊(block)中,同時產生該數據區塊的防偽識別碼用于鏈接(chain)下個數據塊及校驗,系統的所有相關節點來共同驗證交易信息記錄是否為真,生成的數據區塊不可篡改。實際上,區塊鏈技術是一種類似于TCP/IP協議的互聯網底層技術的分布式數據庫技術,它的出現有望實現互聯網從信息傳遞向價值傳遞的突破。區塊鏈技術最大的顛覆性在于信用的自我建立,數據存儲、傳輸和證明的去中心化,采用分布式儲存的數據區塊替代目前的中心服務器,使全部數據信息都被記錄并儲存在云系統之上,無須第三方驗證即可實現數據的自我證明,使得信用的建立成本大幅降低。比特幣就是基于區塊鏈技術創造的一種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因此無須基于信用來實現貨幣的發行和交易。
對于數字貨幣的認識,有學者認為(王永紅,2016),數字貨幣是“法定電子現金”,即由貨幣當局發行、存儲于電子設備、具有現金特性的價值載體。數字貨幣區別于與銀行賬戶相關聯的電子貨幣,與價值完全由市場決定虛擬貨幣不同。同時,從數字貨幣體系建設的需求的角度來看,數字貨幣要成為一種廣泛使用的支付手段,必須具備區別于電子貨幣、虛擬貨幣的顯著特點,包括安全性、可控匿名性、周期性、不可重復性、系統無關性,并且要在開放互聯環境中達到很高的交易性能。謝平和石午光(2015)認為數字貨幣是基于密碼學和網絡點對點(Peer to Peer)技術,由計算機程序產生并在互聯網上發行和流通的一種貨幣。
二、區塊鏈應用于數字貨幣的優勢
新貨幣經濟學認為,貨幣價值尺度與流通手段的職能可以分離,比特幣的應用可以被視為此觀點的一次嘗試。該理論提出,所有的經濟活動在沒有中央銀行和法定貨幣的情形下一樣存在,基礎貨幣的記賬和交換職能可以同時使用兩種不同的媒介,前者僅為衡量價值的標準化的記賬單位,可以同所有的經濟交易之間建立起映射關系,而后者則是內生的,可以通過債權轉讓的方式實現交換。從更為長遠的角度來看,比特幣或許只是貨幣職能分離的一次大膽的實踐,離誕生真正意義上能廣泛流通的數字貨幣還有十分遙遠。但是無論如何,基于數字貨幣的比較優勢,創建一種成熟、穩定、可靠的數字貨幣體系是未來世界貨幣體系的發展方向。無疑,區塊鏈技術為創立穩定可靠數字貨幣提供了技術基礎,受到了各國央行的關注。
利用區塊鏈技術發展數字貨幣具有明顯的優勢。有學者(蔡釗,2016)認為,區塊鏈技術可以實現數字貨幣去中心化信用和方便快捷地交易,使得其具有較高交易流通價值,并能夠通過開發對沖性金融衍生品作為準超貨幣,從而保持相對穩定的價格。數字貨幣建立了貨幣背書下的數字貨幣交易信用,交易量越大,交易越頻繁,數字貨幣交易信用就基礎越發牢固。一旦在全球范圍實現了區塊鏈信用體系,數字貨幣自然會成為類黃金的全球通用支付信用,并可借此推動人民幣國際化。
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使得貨幣變得十分安全。目前的中心化的金融系統容易遭受電腦黑客的攻擊,安全成本高且難以防御。但是基于區塊鏈技術創立數字貨幣,它去中心化的特點能夠實現全網絡記賬,有效預防故障與攻擊。另外,區塊鏈信息的時序記錄、不可追溯和難以篡改的特點,使得貨幣防偽變得十分簡單。這一防偽特性在與數字貨幣相關的票據、憑證應用上有更為廣闊的前景,這使得金融詐騙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鄧迪,2016)。
有學者從人民幣國際化的角度分析了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貨幣的優勢(肖風,2016),認為中國人民銀行可以通過聯盟鏈發行數字貨幣,這種聯盟鏈是由幾個中心化機構共同發起建立,兼具部分去中心化功能的同時讓分布式網絡節點得到控制的區塊鏈。在這種區塊鏈中,讓所有參與金融機構的數據中心共同構建聯盟鏈的分布式網絡,單中心變成多中心,從而實現安全穩定運行。另外,零知識證明技術和共識機制能夠保證所有參與者的信息保密,鏈條各節點網絡通過賬本網絡共享機制確保達到高效率和高可靠性的結合。這種設想一旦實現將十分有利于人民幣有序、可控地實現國際化。同時,人民銀行可以通過外接端口將認可的全球金融機構接盟鏈,可實時監控人民幣流動,并且可以節省人民幣印刷和儲存成本。最重要的是根據區塊鏈技術實現信息流與資金流的統一,實時結算、逐筆交割與無間斷運行,初步構建一個科學高效的全球化人民幣登記結算與支付清算網絡,這將極大提高人民幣結算、支付清算的效率,有效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在反洗錢領域,區塊鏈技術的作用突出。秦誼(2016)認為,借用區塊鏈技術,通過各金融機構的交易都必須有客戶提供電子身份信息(私鑰)同銀行掌握的公鑰共同驗證,并且與用戶地址進行匹配,確保每筆交易都有完整的記錄。在這種模式下,交易信息在各金融機構間實現透明共享,交易的所有環節都無法脫離監管機構的視線,黑錢將無法洗白。
但是,也有學者對區塊鏈應用于貨幣創新有不同的看法。姜奇平(2016)從貨幣價值的角度分析,認為區塊鏈在貨幣方面的應用只能是被設計為一般等價物的分布式系統,但如果未來貨幣的發展不再是一般等價物,那么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與貨幣發展從貝殼到黃金再到紙幣一樣,只是貨幣在形式上的創新。而未來貨幣的流動性將必須在利用、使用、服務應用中體現價值,表現在更為具體的價值體現。而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在比特幣上,相當于設計了信息量機制,卻沒有設計信息流速機制。吳曉靈(2014)認為算法貨幣目前只是解決了貨幣信用問題,但尚無法適應社會經濟需求的調節需要。在當前的情形下,其最重要的價值體現在能夠通過互聯網實現低成本高效率的價值傳遞。
三、區塊鏈技術應用于貨幣創新的實踐:比特幣
區塊鏈技術最廣泛也最為成功的應用是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從中本聰開發出第一個創世區塊開始,到比特幣區塊的誕生,再到比特幣作為投資工具價格飛漲,比特幣和區塊鏈技術廣受追捧,凸顯了區塊鏈技術及應用的廣闊前景。英格蘭銀行的研究認為中央銀行未來可以考慮發行流通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貨幣,操作得當可以增強金融的穩定性。
對于比特幣是否為數字貨幣的判斷,Yermack(2013)的研究結論比較具有代表性。作者認為,比特幣在履行貨幣的價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職能方面仍然面臨重大挑戰。在流通手段方面,比特幣的流通范圍小;從價值尺度看,比特幣價格波動十分劇烈,因而尚不能視為具有穩定的價值尺度;從支付手段來看,比特幣仍未被廣泛接受。Forian et al.(2014)分析了比特幣的貨幣和資產屬性,認為持有者更多視比特幣為一種投資和資產。因此,比特幣從根本上來說仍不是貨幣。
不少學者肯定了比特幣對于創新貨幣形式的重要作用,張春霞(2016)認為去中心化、非國家化是未來貨幣的發展方向之一。貨幣去中心化是指一種貨幣不通過中央銀行等中心機構發行流通,交易過程不依賴銀行或中央清算機構等第三方機構的協助。類比特幣的非國家化能有效避免中心機構造成的貨幣多發,以及信用風險和人為因素導致的貨幣危機,從而根本上保證了幣值的穩定與流通的自由。比特幣去中心化、數量有限、完全匿名和交易便捷的特征,是目前區塊鏈技術最為成功的應用。姜立文等(2013)認為比特幣有效解決了在經濟全球化下如何降低信息成本與交易費用的問題。交易可以實現全球同步,極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現了資源的優化配置。
有學者(閔敏和柳永明,2014)從貨幣價值與職能的角度分析認為,比特幣本身不能度量商品的價值,在當前的比特幣的交易中,衡量商品價值的因素依然是法定貨幣。現實中絕大多數可以使用比特幣交易的實體店都同時使用法幣和比特幣標價,實際上是法幣提供價值尺度,而比特幣充當流通手段。從這個方面講,比特幣實現了價值尺度與流通手段的分離。而貨幣價值尺度與流通手段分離,則價值尺度退化為記賬單位,商品的價格就能充分反映商品的相對價格,從而避免受到貨幣價值波動的影響。
許多外國學者從比特幣的交易特征分析得出了一些有用的結論。Ron et al.(2013)通過跟蹤分析比特幣持有者的數量、賬戶變動、交易和儲蓄特征,發現大多數的比特幣從產生到現在,并沒有參與流通,大多數的比特幣被少數人集中。Smith(2014)對比特幣的價格波動進行了分析,發現比特幣同直接貨幣市場之間存在套利行為,同時比特幣與其他貨幣的直接匯率波動更加明顯。這些現象表明受比特幣數量的稀缺性、升值預期和流通限制影響,比特幣的持有者愿意選擇持有而不是交易,價格波動也更為劇烈。
四、區塊鏈技術創新發展貨幣面臨的挑戰
區塊鏈技術應用于數字貨幣創新具有安全性、匿名性、方便交易的天然優勢。盡管如此,應用區塊鏈技術創立一種廣泛流通的數字貨幣仍然面臨諸多挑戰。
安全性仍是區塊鏈面臨的最重要的問題。到目前為止,比特幣遭黑客攻擊失竊和被盜的事件時有發生,因此區塊鏈技術應用于數字貨幣在技術面上尚未成熟。袁勇和王飛躍(2016)認為,雖然實際系統中為掌握全網51%算力所需的成本投入遠超成功實施攻擊后的收益,但受攻擊的安全性威脅始終存在。另外,區塊鏈的非對稱加密機制也將隨著數學、密碼學和計算技術的發展而變的越來越脆弱,隱私保護也不是絕對的安全。
從法律上看,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數字貨幣受現有的國家制度的制約。益言(2016)認為,一方面區塊鏈的去中心化和自治性淡化了國家和監管的概念,對現有的貨幣制度造成很大沖擊。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對國家的貨幣發行權威構成嚴峻挑戰,而且影響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和效果。監管部門對區塊鏈技術缺乏充分的認識和預期,與區塊鏈技術及其應用缺乏相關法規的保護,增加了市場主體的風險。
從監管上講,區塊鏈的去中心化讓中心化的政府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變得非常困難。孫建鋼(2016)認為,虛擬貨幣數字化的價值代表屬性決定了其很難確定監管主體,去中心化的屬性使原中心化的傳統監管模式不再適合,跨國界市場參與及交易的屬性更是增加了監管的復雜性,從而給各國的金融監管機構提出了新的挑戰。
另外,陳一稀(2016)的觀點比較獨特。文章認為,區塊鏈技術存在與傳統貨幣銀行學中相類似的“三元悖論”,即無法同時達到高效低能、去中心化和安全的三個要求,最多只能同時滿足兩個目標,而放棄另外一個目標。同時,文章提出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區塊鏈技術從本質上來說不是去中心,而是換中心或是多中心。
隨著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的強勢崛起,新興的區塊鏈技術逐漸成為學術界和產業界的熱點研究課題。區塊鏈技術的去中心化信用、不可篡改和可編程等特點,使其在數字貨幣的應用上具有廣闊的前景。目前,對區塊鏈技術應用于數字貨幣的研究仍停留在初級階段,尚未形成系統的理論。多數研究集中分析了區塊鏈技術對于數字貨幣創新的重要意義,與傳統貨幣的比較優勢,以及未來面臨的安全、法律認可、政府監管的挑戰,但都沒有提出系統的解決方案。同時,對于未來數字貨幣如何實現一般貨幣職能,構建數字貨幣與現有貨幣體系相融合的框架,以及如何實現數字貨幣廣泛流通的分析和討論不夠充分。本文對有關區塊鏈技術用于數字貨幣的創新做了粗淺的歸納,以期為未來研究提供有益的啟發與借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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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子貨幣 貨幣乘數 協整檢驗
隨著計算機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電子貨幣應運而生。電子貨幣具有方便、快捷的特點,成為現金和銀行活期存款的重要替代方式。電子貨幣的使用降低了交易成本,推動了新的交易方式的發展。
與此同時,電子貨幣也為中央銀行制定貨幣政策帶來了一定難度。貨幣供應量是由基礎貨幣和貨幣乘數共同決定的,基礎貨幣量基本上是由中央銀行控制的。但是貨幣乘數是一個內生變量,中央銀行無法控制。電子貨幣對現金漏損率、銀行存款準備金以及貨幣供應量都會產生影響。根據貨幣乘數的公式,電子貨幣對貨幣乘數也會產生一定影響。
一、文獻綜述
學界普遍認為電子貨幣會擴大貨幣乘數。Solomon認為將電子貨幣的發行數量直接計入貨幣總量,會使貨幣乘數顯著增加;Aleksander Berentsen從電子貨幣對貨幣需求的影響分析入手,分析了電子貨幣對貨幣乘數、貨幣傳導機制及貨幣政策有效性的影響;Friedman認為雖然電子貨幣會使中央銀行控制貨幣供應量的難度增加,但仍可以通過調整市場利率來發揮中央銀行作用;Setsuya Sato、John Hawkins認為電子貨幣通過影響基礎貨幣、貨幣乘數及貨幣流通速度而影響貨幣供應量。
電子貨幣在國內雖然起步較晚,但近些年卻是金融界的一個熱點。尹龍分析了電子貨幣對央行獨立性以及電子貨幣對國內外貨幣政策協調的影響;趙家敏認為電子貨幣的使用將使貨幣乘數發生變動;陳雨露、邊衛紅認為貨幣乘數變動隨機性增強,央行控制貨幣供給總量的難度加大;王倩和紀玉山認為電子貨幣對基礎貨幣有替代作用,進而會對貨幣供應機制產生重大沖擊;周光友認為電子貨幣的發展降低了貨幣流通速度,增強了貨幣乘數的內生性。
我國電子貨幣出現較晚,但發展迅速,并且市場前景廣闊。在此背景下,分析電子貨幣對貨幣乘數的影響對我國貨幣政策的制定具有重大意義。
二、數據變量和選擇
1.樣本數據說明
我國電子貨幣快速發展是始于1994,且銀行卡業務數據從1994年開始統計。本文選取1994-2009年的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數據取自《中國金融年鑒》。貨幣供給量M1與基礎貨幣(流通中的現金與金融機構在央行的儲備之和)之比為狹義貨幣乘數m1,貨幣供給量M2與基礎貨幣之比為廣義貨幣乘數m2,現金與活期存款之比為現金漏損率k,金融機構在央行的儲備與活期存款之比為存款準備金率r,銀行卡年末存款余額與貨幣供給量M1之比為電子貨幣替代率。
2.變量選擇
(1)貨幣乘數m。根據中國銀行網站公布的年度M0、M1、M2以及存款準備金,可以計算出基礎貨幣量,進而計算出m1和m2,作為模型的被解釋變量。
(2)現金漏損率k。現金漏損率越高, 銀行可用于擴張信用的資金會越少,從而降低商業銀行的存款貨幣創造能力,貨幣乘數下降。因此,現金漏損率與貨幣乘數呈負相關關系。
(3)存款準備金率r。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存款準備金率的提高會降低商業銀行可貸資金的數額,降低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能力。因此,存款準備金率與貨幣乘數呈負相關關系。
(4)電子貨幣替代率e。本文用銀行卡余額與貨幣量的比來表示電子貨幣替代率。電子貨幣作為現金和活期存款的替代方式,會對現金漏損率產生影響,進而影響到貨幣乘數。
三、實證分析
為檢驗我國貨幣乘數與現金漏損率、存款準備金率、電子貨幣替代率是否存在協整關系,首先對序列m1、m2、k、r、e進行單整檢驗。模型中的數據為時間序列數據,本文采用ADF單位根法對數據進行平穩性檢驗。結果發現在10%的顯著性水平m1、m2、k、e、r都是一階單整的,結果如下表所示。
表1 變量單位根檢驗 (ADF) 結果
注:檢驗形式中的 c和t表示常數項和趨勢項,k表示是根據AIC原則確定的滯后階數,n表示檢驗方程中此處對應項不存在。
五個變量在10%的顯著性水平下都是一階單整的,因此建立模型和,根據單位根檢驗的結果,兩個模型可能存在協整關系。分別對兩個方程進行協整檢驗,發現兩個模型的殘差項都是平穩的,所以k、r、e分別與m1、m2之間存在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
表2 回歸方程殘差單位根檢驗 (ADF) 結果
由于兩個模型都存在協整關系,因而k、r、e分別與m1、m2之間存在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現在對兩個模型分別進行估計,估計結果如下:
(1)
t統計量 (21.323)(-0.331) (-7.183) (2.879)
R2=0.801079 Adjusted R2=0.741403
(2)
t統計量 (18.551)(-0.913) (-4.882) (2.014)
R2=0.935850 Adjusted R2=0.919812
可見,對于m1和m2而言,k和r的系數均為負。說明隨著k和r的增加,m1和m2都減小,這與理論相符合。而變量e的系數為正,說明隨電子貨幣占貨幣量M1的比重越大,貨幣乘數越大。電子貨幣確實增大貨幣乘數,進而在基礎貨幣量不變的條件下,增加貨幣供給。
四、結論與啟示
本文經過平穩性分析、協整檢驗和長期回歸對1994-2009年的電子貨幣對我國貨幣乘數影響的模型進行了實證分析。實證分析表明,電子貨幣與狹義貨幣乘數、廣義貨幣乘數之間存在長期穩定的關系,各項系數與理論相符。本文得出如下結論:
1、電子貨幣導致貨幣乘數增大,增加了貨幣供給的內生性。一方面電子貨幣與狹義貨幣乘數和廣義貨幣乘數呈直接正相關的關系,另一方面電子貨幣的發展降低了現金漏損率,從而間接增加貨幣乘數。
2、電子貨幣的變動對廣義貨幣乘數和狹義貨幣乘數均有影響,對廣義貨幣乘數的影響較大,對狹義貨幣乘數的影響較小。影響狹義貨幣乘數和廣義貨幣乘數分別為0.141和0.318,這說明電子貨幣的發展推動了貨幣由M1向高層次M2的擴展。
3、電子貨幣的快速發展增大了貨幣政策結果的不確定性。雖然現金漏損率和存款準備金率與貨幣乘數依然保持負相關關系,表明傳統貨幣乘數仍發揮作用。但是電子貨幣增加了貨幣乘數的影響因素,降低了中央銀行可直接控制因素的比例。這使得中央銀行預測貨幣乘數的變化以及調整貨幣供應量的難度增大。
電子貨幣同時有非常強的創新性,并且受消費者的消費心理和消費預期影響較大。因此短期貨幣政策將較難把握電子貨幣的變動,其預見性和及時性受到很大的挑戰。因此我國,尤其是在電子貨幣發展尚未成熟階段,有必要采用小幅多次的貨幣政策來應對這種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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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子貨幣;中央銀行;貨幣政策;述評
中圖分類號:F82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428(2007)06-0038-02
一、電子貨幣對中央銀行的影響
綜合國內學者的研究,電子貨幣對中央銀行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貨幣發行主體地位
學界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我國《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雖然對經營信用卡業務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但對諸如公交卡、校園卡、VIP卡、優惠卡、打折卡、會員卡等其他類型的電子貨幣并沒有作出一個明確、清晰的界定。當前電子貨幣發行主體主要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還有是一些特別發行公司的非銀行機構(如維薩和國際信用卡組織),電子貨幣發行主體的多元化使中央銀行作為“發行的銀行”地位受到了挑戰。另一種觀點恰恰相反,認為目前發行的所謂電子貨幣其實是現金替代物,這種形式的電子貨幣發行對央行壟斷貨幣發行權不會造成沖擊。“對央行壟斷貨幣發行權形成真正沖擊的是可以無限背書的電子本票和電子支票,一旦技術成熟,這種形式的電子貨幣將徹底顛覆央行貨幣發行的壟斷。”
(二)鑄幣稅收入的流失
學者們普遍認為電子貨幣對鑄幣稅存在著影響。如張成虎基于電子貨幣的發行沖擊了央行貨幣發行主體地位這樣的認識,認為目前電子貨幣主要由銀行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機構發行,對于發行紙幣的中央銀行來說,意味著其鑄幣稅的流失。尹龍持與之大致相同的觀點,認為鑄幣稅“受影響程度與中央銀行在競爭發行中的地位、通貨使用的范圍相關。中央銀行發行的電子貨幣競爭力越弱、現金使用的范圍越大,鑄幣稅減少的程度就嚴重。”而梁立俊從電子貨幣不會對央行貨幣發行主體地位帶來沖擊的理論前提出發,認為商業銀行通過資產增加發行電子貨幣,如果這種電子貨幣在支付過程中不是同步結算,從支付到結算的時段內,這種電子貨幣充當了貨幣的職能,商業銀行在發行這種電子貨幣的過程中獲得了鑄幣稅收入。
(三)金融體系的監管功能
科技進步使得非銀行金融機構加入到貨幣創造的行列,更加混淆了它和商業銀行之間本來就模糊不清的界限,也迫使中央銀行重視和加強對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
但是對電子貨幣,尤其是電子現金發行主體的認定和監管問題會使得中央面臨兩難境地,“一方面,由于中央銀行對電子貨幣發行權的非壟斷降低了其金融調控的能力,故中央銀行希望采取措施加強對電子貨幣發行的控制權。”“另一方面,如果這樣,其結果必然會挫傷民間發行主體推動電子貨幣運用的積極性,阻礙電子貨幣的發展。”所以,央行如何協調二者的關系,有效地對金融體系進行監管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從上述分析中不難發現,學者們更多的還是從宏觀上對電子貨幣作出一般性分析,對電子貨幣的界定也只是停留在傳統的狹義的電子貨幣,還沒有深入實踐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進行探討。比如說,隨著網絡的迅速發展,網上虛擬貨幣的出現對中央銀行及其貨幣政策產生了哪些影響?如何有效地消解這些影響?學者們對此深入的探討不多。
二、電子貨幣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一)對貨幣供給和貨幣需求的影響
趙家敏教授認為:“電子貨幣可以產生貨幣創造,也可能導致通貨膨脹,但會受到制約被限制在一定程度”。他基于交易動機的貨幣需求模型的分析認為“普及電子貨幣和電子結算技術可達到降低貨幣需求余額的效果。”
唐平認為在普及電子貨幣初期,由于現金還不能完全被銀行存款替代,rr(支票存款法定準備金率)、rr1(非交易存款法定準備金率)、e(銀行超額準備金率)、t(非交易存款與支票存款的比率)的變化幅度要大過c(流通中現金與支票存款的比率)的變化幅度,這時乘數有變小的趨勢。乘數m的變小說明在中央銀行改變相同基礎貨幣供應量時,社會創造的狹義供應量M1會變小。在電子貨幣流通和使用后,貨幣的流通速度加快和變現能力增強,貨幣周轉周期將大大縮短。因此,在短期內,人們為交易動機和預防動機所預留的貨幣量占實際收人的比例將減少。
(二)對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和操作工具的影響
劉自強等人認為,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一般是使用M1和M2,但由于電子貨幣的發行不是集中的和一次性的,而是分散的和連續性的,這就使貨幣總量的測算變得十分困難。而對于貨幣政策的操作工具而言,最常用的是公開市場操作,但由于電子貨幣多由私人發行,因此損失了鑄幣收入的中央銀行就可能會面臨缺乏足夠的資產來進行大規模貨幣吞吐操作的問題。
(三)對貨幣政策有效性的影響
李成等人認為電子貨幣的出現和發展使中央銀行依靠這些貨幣政策工具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有效性受到影響。主要表現在:第一、網絡銀行中涉及存款準備金的資產負債業務的比重不斷下降,在純網絡銀行中這一比重已接近50%,中央銀行存款準備金作用力度大大下降;第二,商業銀行可以通過增發電子貨幣規避中央銀行提高再貼現率以縮減信貸規模的制度約束;第三,電子貨幣使中央銀行資產負債大量縮減,很有可能使中央銀行因缺乏足夠的資產負債而不能適時進行大規模貨幣吞吐操作,從而減弱公開市場操作的時效性和靈活性。
應該說我國學者在電子貨幣對我國貨幣政策影響方面的研究是較為深刻,但是其缺陷也是顯而易見的。其一,提出問題有余,解決問題不足。學者們對電子貨幣的發展所帶來的挑戰,如對貨幣供給和貨幣需求的影響以及央行貨幣政策的有效性等問題有了清晰的認識,并作了比較系統全面的分析,但對于如何有效地解決或規避這些問題的策略分析稍顯不足,即使有學者論及了這些問題,也只是概括性的、宏觀的,缺乏詳細而有針對性的論述。其二,宏觀理論研究有余,實證性研究不足。目前,我國學界對于電子貨幣給貨幣政策帶來挑戰的研究主要為學究式的,從抽象的理論泛泛而談的研究不少,能立足國內現狀做調查研究的可謂鳳毛麟角,因而其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就在打折扣。鑒于此,如何立足于國內網絡技術、電子技術發展現狀,將電子貨幣理論與我國的實際相結合,提出應對電子貨幣挑戰的具體策略,將是學者們下一步研究的重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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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們早上剛吃過早飯坐著大客車,談著天,一同來到雙龍洞。一下車,我們開始找,找了一會兒就在一個一個陰涼處當集中地點后,我們就向自己想去的地方出發了。
我沖向那個大上坡,當我到了上面時,看見比我先到的初中生在玩著自己買的水槍。每個同學都有一把水槍當武器向敵人——同學發動猛攻。看,老師也參戰了:五名學生用他們的武器——水槍,向老師發動猛攻。老師也不甘示弱,大舉反攻。這時,有兩名學生的水槍沒有水了,他們先退出比賽。老師見敵群中少了兩個,心里正在沾沾自喜的同時,那兩名學生已經裝好水了,兩個加三個等于五個。五個一起進攻,老師連反擊的機會都沒有了,只好舉起雙手向他們投降了。看,他們的衣服都濕透了。
我見他們玩得那么開心,那么激烈,我羨慕極了,很想買一把。我就走到店門前,問:“大水槍有沒有了?”賣水槍的人回答說:“沒有了,只有小的了。”我瞥視了它們一眼想:“這些不起眼的小東西,而且要五塊票票,誰會買?當然不會買嘍。”我剛想完,幾個學生就來買了幾把小水槍了。我又問:“什么時候會有呢?”。賣水槍的人繼續回答說:“ 要等四十分鐘。”我想:“像我這種沒耐心的人等四十分鐘,沒門。”哎,沒辦法,只好看著別人玩水槍,自己流口水!
過了四十分鐘,打槍還沒到,我聽人家說有個地方有水槍,我就跟去了。
我飛快地跨過小河,走過小橋,越過草坪,緊緊地跟在人家的后面,一步也不離。過了一會兒,終于到了。我買好一把八元的后就往回跑。當我到了店門口,我呆了。為什么呢?因為比我買的要好上十倍的,價錢也差不多水槍來了,我好后悔。哎!
西法大追風車協第一屆自行車大賽
二、主承辦單位
西法大追風自行車協會
贊助單位
西安博躍自行車有限公司西安美利達雁塔西路店
三、參賽對象
西北政法大學在校生(以個人為單位)
四、比賽細則
1、報名
報名工作為提前報名及現場報名。提前報名:通過海報、人人網等宣傳方式,在校學生提前打電話或發短信報名至我協會。現場報名:是指由協會安排人員在比賽現場組織報名工作。
2、比賽地點
學校新塑膠運動場
3、比賽時間
4、比賽賽程安排
比賽分快騎、慢騎(分男子組和女子組)、技巧和男女混合騎賽。采用淘汰賽制。現場報名的可現場參賽.
5、比賽流程安排
選手到場、簽到
比賽選手準備
上場、熱身
第一局開始
第一局結束、休息5分鐘
第二局開始 ……
比賽結束,記錄員記錄比賽情況。工作人員清理比賽現場并準備下一場比賽。
6、獎項設置
均設一、二、三等獎各一名。獎品分別為五十元禮物+三十元禮物+十元禮物(分別一、二、三等獎)。
7、宣傳
廣播站宣傳、張貼海報等。
五、各部門人員安排
秘書處:活動計劃的策劃;財務管理,活動預算、結算;
實踐部:場地安排、工作人員安排、物品的準備工作;
培訓部:報名工作、聯絡參賽人員;
宣傳部:比賽的賽前、賽中、賽后宣傳;
外聯部:聯系贊助商,商談贊助事宜;
六、注意事項
1、比賽前或比賽過程中(非比賽時間段)若自行車出現故障,應由外聯部負責及時調換。
2、比賽中途,若自行車出現故障,該組延遲至最后一場比賽并調換該自行車。
3、若有選手在該組比賽開始還沒到,則判定該選手自動棄權,該組仍按規則繼續比賽。
4、若比賽當天有環境因素(如下雨等)影響比賽的順利進行,比賽將在下個周末舉行。
七、經費預算
序號 項目 金額 備注
1 比賽獎品
480
6×(50+30+10)
2 打印復印
30
報名表格+活動策劃用紙
3 飲品
50
比賽飲用水
4 攝影
50
租用攝影設備、沖印照片
5 其他開支
140
應急費用+雜費
總計
750
附件:
比賽規則
一、慢車比賽
(1)慢車比賽分為男子組和女子組。
(2)預賽采用淘汰制,比賽車程約為20米,根據到達終點的先后排名,取前十二名,然后進入決賽。
(3)決賽采用淘汰制,比賽車程約為20米,根據到達重點的先后排名,評選出前三名。
(4)比賽中,在規定的賽程內,根據堅持時間排名。
(5)比賽中,運動員從車上掉下,即停止比賽。
(6)比賽中,運動員停止比賽之后不得干擾其他隊員。
(7)比賽中,運動員停止比賽之后,在不影響其他隊員的情況下離開。
(8)起跑時不得搶跑,要在聽到發令槍響之后才能出發。
(9)如果有兩人搶跑,則重新開始。
(10)如果三次搶跑,則取消比賽資格。
(11)如果只有一個人搶跑,則比賽繼續進行,搶跑的選手可以參加最后搶跑的隊員的臨時組,進行比賽。
(12)在行駛過程中,不允許進入其他隊員的賽道
(13)在行駛過程中,不允許干擾其他隊員
(14)運動員在到達終點線后不得繼續前行,否則停止比賽。
二、快車比賽
(1)快車比賽項目分男子組和女子組。
(2)預賽采用淘汰制,繞場地3圈后終止比賽,根據達到終點的先后排名,取前十二名然后進入決賽。
(3)決賽采用淘汰制,繞場地3圈后終止比賽,根據達到終點的先后排名,評選出來前三名。
(4)起跑時不得搶跑,要在聽到發令槍響之后才能出發。
(5)如果有兩人搶跑,則重新開始。
(6)如果三次搶跑,則取消比賽資格。
(7)如果只有一個人搶跑,則比賽繼續進行,搶跑的選手可以參加最后搶跑的隊員的臨時組,進行比賽。
(8)在行駛過程中,不允許進入其他隊員的賽道。
(9)在行駛過程中,不允許干擾其他隊員。
(10)在行駛過程中,如果自行車出現故障,要在本賽道減速至停止,在其他隊員超過以后才能到賽道邊處理。
(11) 在行駛過程中,運動員如果感到不適,要在本賽道內減速至停止,在其他隊員超過以后才能到賽道邊處理。
(12) 在轉彎處,不允許進入其他隊員后的賽道。
(13) 在轉彎處,要注意其他隊員,防止相撞。
(14) 在沖刺階段,不允許進入其他隊員的賽道。
(15) 在沖刺階段,要盡量在賽道的中間位置行駛。
(16) 在沖刺階段,以前輪觸線為到達終點。
三、技巧比賽
(1)技巧比賽分障礙賽和花樣表演賽。
(2)障礙賽要通過障礙物,花樣表演在平地上進行。
(3)技巧比賽采用評分制,根據分數的高低確定名次。
(4)預賽根據分數高低評選出前十名。
(5)決賽根據分數的高低評選出前三名。
(6) 評分分三部分:技巧難度、熟練度和觀賞性。
(7) 技巧難度分四部分:一級、二級、三級和高級。
(8)一級為簡單的靜止、跳躍和旋轉。
(9)二級為在一級的基礎之上有熟練的技巧動作,并能熟練控制車身,障礙賽中可以通過簡單的障礙物,花樣表演中可以加入稍微復雜的動作。
(10)三級為熟練的技巧動作,并且有復雜的動作,障礙賽中可以通過復雜的障礙物,花樣表演中要有連貫流暢優美的動作。
(11) 高級為較為復雜的動作,但動作連貫流暢,障礙賽中可以通過較為復雜的障礙物,花樣表演中可以根據一段音樂完成一套連貫而且合理的動作。
(12) 比賽的難度級別要在比賽前申請,并作為評分的根據和參考;評委根據申請確定選手動作的難度級別。
(13)每個級別為五分制,即本級別的得分加上前面級別的基分,如一級評分為:X;二級:X+5;三級:X+5+5;四級:X+5+5+5
(14) 熟練度分四個等級:一級:不熟練;二級熟練但不連貫;三級:熟練且連貫;四級:熟練而且流暢。
(15)每個級別為五分制,即本級別的得分加上前面級別的基分,如一級評分為:X;二級:X+5;三級:X+5+5;四級:X+5+5+5
(16)障礙賽比賽中不加入觀賞性的分數,花樣表演的比賽中要加入觀賞性的分數。
(17) 觀賞性分為四個等級:一級:動作生澀,不熟悉,經常失誤;二級:動作基本完成,但不到位;三級:動作稍微復雜,動作連貫,肢體表達較好;高級:動作連貫、流暢,動作復雜,能夠跟隨音樂完成一段配合的連貫的動作。
(18) 根據累計得分分別評出障礙賽和花樣表演的前三名。
注:由于這項比賽的難度較高,我們會根據報名選手的實力情況調整比賽。
四、男女混合騎賽
(1混合賽為一名女生和一名男生即可參加比賽。
(2)女生坐在前面,掌握方向,男生扶女生肩膀,負責騎車。
(3)預賽采用淘汰制,比賽車程約為100米,根據到達終點的先后排名,取前十二名,然后進入決賽。
(4)決賽采用淘汰制,比賽車程約為100米,根據達到終點的先后排名,評選出來前三名。
(5)起跑時不得搶跑,要在聽到發令槍響之后才能出發。
(6)如果有兩人搶跑,則重新開始。
(7)如果三次搶跑,則取消比賽資格。
(8)如果只有一個人搶跑,則比賽繼續進行,搶跑的選手可以參加最后搶跑的隊員的臨時組,進行比賽。
(9)在行駛過程中,不允許進入其他隊員的賽道。
(10)在行駛過程中,不允許干擾其他隊員。
(11)在行駛過程中,如果自行車出現故障,要在本賽道減速至停止,在其他隊員超過以后才能到賽道邊處理。
(12) 在沖刺階段,要盡量在賽道的中間位置行駛
(13)在沖刺階段,以前輪觸線為到達終點。
關鍵詞:貨幣政策;企業投資;托賓Q效應
一、引言
宏觀調控如何影響實體經濟的發展是理論界與實務界所共同關注話題。金融危后世界各國積極應用貨幣政策干預經濟系統。隨著我國市場化經濟的發展,微觀企業已成為我國投資的主體,是實體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貨幣政策調整對企業投資的影響成為重要研究課題,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在有關領域取得一系列成果。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一)國外研究現狀
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可以歸納為貨幣渠道(包括利率途徑、匯率途徑和資產價格途徑)和信貸渠道。Christina D. Romer和David H.Romer(1993)研究認為貨幣政策會通過貨幣渠道和信貸渠道對實體經濟產生影響,信貸渠道的傳導速度更快。Bernanke和Gertler(1995)分析了信貸渠道的作用機理,認為貨幣政策通過影響銀行可貸資金規模和企業的資產負債表質量或財富凈值,進而影響企業的投融資決策。
不管是貨幣渠道,還是信貸渠道,貨幣政策對企業經濟活動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改變了企業的融資成本和融資環境,進而影響企業的投資行為。國內外一些文獻研究了貨幣政策與企業投資之間的關系。
Kashyap等(1993)指出,緊縮貨幣政策會減少貸款供給,進而影響企業投資。Gertler and Gilchrist(1994)認為在緊縮的貨幣政策下,大公司和小公司會表現出不同的行為。Hu (1999)指出貨幣政策會通過影響債務融資成本進而影響投資成本,緊縮的貨幣政策對高負債公司的影響要大于低負債公司。Vijverberg (2004),Mizen和Vermeulen X2005),Aivazianetal (2005)分別以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數據研究了貨幣政策與企業投資支出的關系,結論是貨幣政策會從不同的渠道影響企業的投資行為階段。Georgopoulos和Hejazi(2009)指出企業的融資結構也會對貨幣政策產生影響。
(二)國內研究現狀
早起國內學者研究多著眼于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和貨幣政策的傳導渠道,近年來在宏觀經濟運行過程中投資問題逐漸顯現出來,學者們才開始針對這一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具體來看,現有的研究思路大致可以劃分為以下兩種方式:(1)在一般意義上研究宏觀經濟調控和實際經濟運行,分析貨幣政策對于總體投資規模的調節作用;(2)在數量分析的基礎上,從不同角度和側面研究貨幣政策對投資的調節效應;對于這些文獻進行一個梳理與回顧,有助于理清研究思路,并從中得出啟發,推動本文的再研究工作順利開展。從研究的方法論角度劃分,國內學者對于這一問題的研究可以劃分為兩種類型:
一類是側重于對于貨幣政策和投資之間關系進行規范性研究。張合金(2000)認為在我國宏觀經濟運行中存在的嚴重問題是投資不足,然而,由于體制改革不徹底,金融中介機構和企業經營機制存在的制度性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貨幣政策對投資規模的調節效果。 夏馨、葉兵(2006)研究了2003-2006經濟周期貨幣政策對投資調控的具體措施和實際效果,得出調控效果并不顯著的結論,認為應從加強中央銀行獨立性,改進窗口指導,以及健全商業銀行激勵約束機制的角度加以改善。
另一類則是側重于對于貨幣政策和投資之間關系進行實證性研究,得益于計量統計工具在經濟學中的廣泛運用,2001年以后的研究大多采用了這種方式。葉兵(2007)系統探討了貨幣政策與投資規模之間的關系,并重點分析了我國貨幣政策對投資規模調節的傳導機制。聶學峰、劉傳哲(2005)針對貨幣政策傳導的投資途徑進行了一系列實證研究,其結果表明:貨幣政策能夠通過投資傳遞到宏觀經濟,其傳導途徑包括貸款的可得性途徑、利率途徑、非對稱信息途徑或資產負債表途徑等,但不存在托賓的Q效應;在貨幣政策傳導到投資的具體途徑中,利率傳導途徑己經形成,但還比較微弱;信貸途徑相對重要;貨幣供給量是引起投資變動的顯著原因,利率則不能,貨幣供應量影響投資的效應時滯為2個季度,投資影響實際總產出的效應時滯也是2個季度。方陽娥(2008)從制度變遷的角度分析了貨幣政策的投資效應,認為貨幣政策不論是對于公有制企業還是對于非公有制企業的投資都具有重要的調控效應,貨幣政策對于總投資的調控效應是非常強大的。其中,非公有制企業投資對銀行貸款利率變動更加敏感,而貨幣供應量變動對非公有制企業投資的調控效應要遠遠低于對公有制企業投資的調控效應。吳建環(2004)從微觀角度出發,運用托賓Q以及“金融加速器”理論,建立實證檢驗模型,解析了貨幣政策對于高科技上市公司投資的影響,認為貨幣政策是能夠通過托賓的Q理論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高科技上市公司的投資的,其中連續性貨幣政策對于高科技上市公司的投資有一定的解釋力度,但解釋程度不高;離散型貨幣政策對于高科技上市公司的投資有較顯著影響;高科技上市公司資產負債表狀況對其投資的影響在經濟蕭條時期是顯著的。
三、總結與展望
總體來看,與國外學者相比目前國內學術界專門研究我國貨幣政策對投資調節效應的文章還比較少,多為一些零星的思考和偶發的評論。學者們對這一課題的現有認識還僅停留在現象上,系統性的研究基本上還是一片空白。從研究方法來看,回歸分析作為傳統的分析方法被廣泛的應用,格蘭杰因果檢驗、協整檢驗和其他新興計量方法也口益被大量采用。但他們通過實證研究所得出的結論卻不完全相同,有的甚至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結論。其原因在于實證分析方法、變量選擇和樣本區間選擇不同。無論是理論分析還是實證檢驗,國內學者對于貨幣政策和投資之間關系的研究都還不夠深入和全面,這些研究多選擇貨幣政策調節投資的某一角度進行分析,又或者在一般宏觀分析中缺乏實證檢驗,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作者單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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