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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發達國家;酒類管理;借鑒
[中圖分類號]F2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2)6-0111-03
酒是一種具有雙重屬性的商品。一方面,酒在人們日常生活消費中不可或缺,占據著重要地位,而且由于酒類消費量大,酒類生產及消費對經濟有一定帶動作用,也是政府的創稅大戶。另一方面,酒類生產消費過程中也帶來一些負面影響,如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引發酗酒滋事、醉駕、家庭暴力等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因此,盡管各國在國情、酒文化方面存在著差異,但酒作為具有特殊性的商品為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認同,特別是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其中大多數國家對酒類商品實施了比較完備的管理制度。以下分別從法律體系、管理機構與制度、酒類消費、行業協會等角度進行比較分析,并提出對于我國酒類管理的可借鑒之處。
1 酒類法律體系較為完備
大多數西方國家,酒類立法系統全面,涉及酒類生產、批發、零售、消費,質量技術標準,原產地標志,監管機構、稅收等諸多方面,充分體現酒類管理的特殊性、重要性、全面性。很多國家形成了以酒類基本法、政府規章、技術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等為主體的層次分明、相互協調的酒法體系。
瑞典制定了專門的《酒法》,由瑞典酒類、煙草、藥品主管部門瑞典衛生部起草。該法是酒類產品管理的專門法律,詳細規定了與酒類有關的條款,適用于所有與酒精有關的產品生產、銷售、廣告、消費等行為和對象。此外,《瑞典市場法》中也有酒類產品廣告的規定。
芬蘭的酒類立法體系比較完備,包括基本法性質的《酒類法》、《酒類稅收法》,政府規章性質的《關于實施酒類專營的政府令》、《酒類飲料標簽規范》、《酒類飲料批發規范》、《酒類經營場所指導規范》。
美國聯邦和各州都制定專門的酒類管理法律。美國法典(第二十七編的一部分)中有專門的《聯邦酒類管理法》,該法對于經營酒業的標準、不公平競爭、大容器銷售及裝瓶、連鎖經營、產品標識等均有原則規定。聯邦政府也制定有相應的行政命令,詳細規定了與酒精管理法條文相對應的實施細則,對于有關的各項程序、標準、要求等詳細列舉。各州也有相應的州酒類立法。
俄羅斯聯邦政府于1995年出臺了《關于酒精及酒類產品的生產與流通國家調控聯邦法》,1999年該法經過修改補充,更名為《關于酒精、酒類產品及含酒精產品的生產與流通國家調控聯邦法》,全文共分4章26條,是目前俄聯邦政府對其酒類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基礎文件。
英國1979年制定的《關稅及貨物稅法》、《酒類關稅法案》、《酒類專賣法案》(均經多次修改)對酒類的生產、加工、批發、零售、進出口、稅收作出詳細規定。
2 管理機構健全,制度嚴格完善
大多數西方國家設立專門的酒類管理機構,從中央到地方對酒類生產、消費予以嚴格管理監督,少數國家實施酒類專營、專賣制度(瑞典、挪威、加拿大、美國部分地區等),大多數國家實施許可制度,建立完善的酒類產品生產、流通的全過程追溯制度,完善的酒類生產、流通信息備案制度。
美國的酒類管制機構大體分為三個層次:聯邦、州、市鎮。在聯邦有兩個機構,一個為隸屬于財政部的美國煙酒稅收貿易局,負責有關酒類法規的制定、酒類征稅、簽發酒類標簽證書、酒類市場的監督與調查,另一個為隸屬于司法部的美國煙酒槍械爆炸局,承擔對酒類非法交易行為的執法。聯邦酒類管理法規定,聯邦范圍的所有經營酒的生產、進口、銷售、運輸、裝瓶及倉儲,凡涉及國際或者州際商業行為的經營者,都必須取得財政部部長所簽發的基本許可;并對申請的主體資格、許可的撤銷與失效做出規定。美國50個州各自設立州的酒類管制委員會。其中,北部大部分州酒類飲料的生產、銷售仍由政府嚴格控制,私人不得制造和經營。南部各州則通過申請許可證的方式對此加以制約。賓夕法尼亞州與猶他州是美國對于酒類管制最嚴格的兩個州,賓夕法尼亞州由獨立的酒品管制委員會管制酒類批發和零售交易,所有酒類采購、進口、銷售、倉儲、運輸以及制造,都必須向酒品管制委員會申請許可,酒類零售和批發執照的數量,必須按人口比例發放:每三千人核發一張零售執照,滿三萬人核發一張批發執照。馬薩諸塞州通過地方許可證當局的人和州酒類管制委員會的調查員對酒類許可場所隨時進行檢查。州執法人員,包括酒類管制委員會調查員,無須出示逮捕令就可以逮捕發現非法制造、銷售、展覽、囤積待售、儲存、運輸、進口和出口酒類飲料的任何人,并可沒收酒類飲料及用于制售該人擁有的酒類飲料的容器和物品。執法人員可以扣留這些人、酒類飲料、物品直至獲得逮捕令。很多州的市鎮地方也在其管轄范圍內設酒類頒證機關。
加拿大食檢署和各省酒類管制局共同負責酒的管理,確保酒精類飲料(包括葡萄酒)在被允許銷售之前,符合加拿大食品藥品法的食品安全相關規定。各省和地區酒業管理委員會負責規范和控制其轄區內的酒類銷售,此外還負責征收聯邦和省就酒類產品制定的各項稅捐,并在銷售之前確定酒類產品的加價幅度。在各省(阿爾伯塔省除外),葡萄酒和其他含酒精飲料一樣,只允許通過各省的酒類管制局下設的專賣店出售。加拿大各省區通過酒管制局、零售店、酒庫等幾個環節,建立對酒產品(不論是國產酒,還是進口酒)追溯控制系統。由私營企業或電子數據庫系統對產品實行產品追溯監控。由酒廠出售的酒可由廠家的電子系統通過倉庫和零售網點輕而易舉地追根尋源。
2008年,俄羅斯組建聯邦酒類市場調節局直接隸屬政府,該局共設15個司,52個處,并在8個聯邦區設有垂直管理分支機構,工作人員近2000人。2009年俄政府成立跨部門的酒類市場調節委員會(議事機構),就有關問題進行協調,俄第一副總理祖布科夫任該委員會主席。俄羅斯對酒精、酒類產品及含酒精產品的生產、批發和零售實行許可制度,對酒類產品的生產、流通、質量和安全進行監督,實行強制性消費稅標簽,制定酒類產品最低限價,確定征稅產品種類,制定標準和技術規范等,對酒類從生產到流通各個環節實行國家統一的自動化信息統計。
瑞典衛生與社會事務部是酒類主管部門,負責擬定瑞典酒類管理政策。瑞典政府對酒類產品的生產、批發、銷售實行嚴格的限制。生產實行質量溯源管理,每瓶酒標示數字中均含有原料、產地、生產商等信息。批發和零售均需取得專項執照。瑞典系統公司是瑞典唯一一家可以銷售酒類產品的國有企業,負責瑞典全國酒類專賣。
芬蘭長時間實施酒類專營制度,國家酒類專營公司成立已近80年。2000年3月,根據《酒類法》,結合運營實踐中積累的經驗,芬蘭社會福利和衛生部制定并實施《關于實施酒類專營的政府令》的政府規章,系統規定了酒類專營制度。
法國將全國分為二十二個酒類特產區,各區設有管理局,對葡萄品種、最低糖分限制、單位面積產量、釀制期間與季節、葡萄修建方式等,都有詳細、嚴格的規范,并由各區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及內外銷等行政事宜(包括出具年份證明,產地證明)。法國商業部根據法規對酒類零售商發放四種資格的零售牌照,即酒牌。申領四種牌照的任何一種,都必須由銀行出具資金證明,并得到財稅部門的確認,商業部才予以發放。取得牌照的酒類零售商必須按規定繳納增值稅。國家目前嚴格控制零售酒牌的發放,已發的數量不再增加。新增酒類零售點,只有通過相互轉讓或買賣得到牌照。
英國有兩個酒類主管機關:一是許可證局,以規范零售貿易的正當行為,一是關稅與貨物稅局,以規范制造、生產、精餾、混合、釀造及批發酒類產品的行為。除非取得貨物稅許可和銷售許可,否則不得從事上述活動。
德國實行烈酒專賣,專賣法規定酒類專賣局接管烈酒釀造廠在專賣地區生產的烈酒、進口烈酒、純度烈酒,烈酒利用和烈酒貿易都必須按照專賣規定執行。德國對烈性酒廠的建設、生產、流通、管理非常嚴格,都有明確的限制指標,對烈酒的售價也都有嚴格規定。如生產企業釀酒設備都有產品流量表,企業每年生產產品數量政府都能掌握詳細數字,這樣便于管理與征稅。
日本對于酒類制造與販賣均實施許可制度。生產者按照擬制造酒的種類向制造廠所在地國稅局申請。規定申請人一年生產的最低產量,排除弱小廠商林立、避免惡性競爭,也能保證質量。販賣也需獲得許可證。法律對于申請生產或者販賣酒類許可證的主體資格有嚴格的限制,并對其生效期限、條件或者失效做出規定。無證制造或者販賣酒類的處以徒刑或者罰金。生產者和銷售者均須對自己生產或者經營的酒類建立完備的記錄,以備檢查。
3 控制酒類消費,減少酒類危害
一直以來,大多數發達國家對酒類實施管理的目的主要包括:①保護消費者的利益;②維護公眾健康和社會安全;③建立公平開放的市場競爭秩序;④實現稅收的征繳;⑤保障民族產業的良性發展。進入20世紀下半葉以來,大多數發達國家極為重視酒類飲品的社會危害性。目前,很多國家立法多以保證酒的質量,控制酒的過量消費,減少酒對公民和社會的危害等為主要酒類立法的重點。
世界衛生組織的全球飲酒管制報告(2004年)建議各國可采取以下措施降低飲酒對公眾健康的危害:對獲得或者飲酒最低年齡的法律要求;對酒駕的專門立法限制;對售酒地點、時間的限制,包括在某些社會公共場所及工作場所禁酒;對酒類商品的廣告與贊助活動的限制;對酒類實施高價、高稅政策。
基于減少酒類危害性的目的,歐盟通過立法(軟法)和制定有關的指導意見要求成員國減少、控制酒的危害性。歐洲法院也在一些案件中做出了有利于成員國政府實施嚴格的酒類監管制度的判決,如2004年歐洲法院審理的法國政府電視廣告案。此外,歐盟還通過制定如《歐盟關于支持成員國降低酒精危害的戰略》(2006年)來推動成員方采取嚴格的酒類管制措施減少酒的危害性。五十年來,歐洲各國在酒的管理上逐漸趨于嚴格,尤其是在酒類的流通與銷售、酒駕、銷售年齡限制、公共政策等方面。
瑞典是世界上較早制定酒類管理法律的國家之一,也是世界上酒類管理最嚴格的國家之一。瑞典酒類管理政策的目的是:通過降低酒類消費減少酒精帶來的危害。主要解決的問題包括:成長中的青少年遠離酒精;推遲人們首次飲酒年齡;減少暴飲;建立無酒環境;抵制酒類非法銷售;禁止酒后駕車、懷孕期間飲酒等。為此,瑞典通過零售專賣和高稅收,對酒的度數、購買人的年齡、專賣經營的時間、酒類廣告的限制來達到限制酒類產品消費的目的。
芬蘭在其《酒類法》第一章“總則”明確規定了立法目的,即控制酒類飲料的消費量,從而抑制酒類飲料對社會秩序和公眾健康的危害。《酒類法》規定了較為廣泛的限酒措施:一是對利用在歐洲經濟區以外的國家短途旅行進口酒類飲料的數量作出限制;二是個人或企業進行的以商業為目的的酒類飲料進出口,均應事先向芬蘭政府機構履行報告義務;三是對酒類飲料廣告進行嚴格限制,并要求生產廠家必須在酒類飲料的包裝上標明“酒精有害健康”的警示;四是禁止對酒類飲料開展打折、加量不加價等促銷行為;五是加強對青少年飲酒的監管,芬蘭警方如懷疑未滿18歲的青少年攜帶酒類飲料,可對其隨身包裹及衣物進行搜查。
俄羅斯一直是人均飲酒量較高的國家,歷史上曾經多次實施限制政策。2009年8月,俄羅斯總統梅德韋杰夫下令嚴格遏制酗酒。2010年1月1日起,俄羅斯對出售的伏特加酒實行最低限價以此遏制烈性酒的消費。2011年7月,總統梅德韋杰夫簽署一項新的限酒法令,限制啤酒等酒類產品的生產(尤其是非法生產)與銷售,并對酒類廣告、酒類銷售時間、場所、酒類運輸許可證做出嚴格規定。
1930年以前,美國曾是一個實行禁酒令的國家,在解除禁酒令之后,為防止完全放開酒類飲料的生產、銷售與消費將會造成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制定了聯邦酒類管理法以及相應的州立法。聯邦和各州立法原則為:維持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避免青少年飲用;保持言論自由與不實廣告之間的平衡;允許個人飲用酒類產品,但仍然呼吁節制;對生產、批發、零售加以管理,以確保消費者的健康;宣傳酗酒對健康的危害。很多州都對飲酒的年齡、地點、時間有嚴格限定,某些州的城鎮甚至禁止酒的生產、銷售與消費。
加拿大酒類管理立法的初衷也是基于對酒類生產與消費的控制。目前,加拿大對酒類征收的稅收屬于世界最高,在增加收入的同時,有效地抑制了酒的生產與銷售。此外,在酒類銷售方面,加拿大也實施嚴格的專營等制度,限制酒的消費。
4 行業協會發揮重要作用
大多數西方國家建立有酒類行業協會,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規范酒類生產與流通中的監督與自律功能。如瑞典,2004年由瑞典廣告協會、瑞典釀酒協會、瑞典烈性酒與葡萄酒供應商協會共同簽署、公布的《瑞典烈性酒和葡萄酒供應商規章》這一行業規范,對所有與烈性酒、葡萄酒及酒精飲料有關的營銷等做了規定,2006年簽署的《瑞典酒類廣告建議》同樣不具有法律效力,屬行業規范。又如,加拿大酒商協會在酒制造業開發了危害分析關鍵控制點HACCP 食品安全計劃。該計劃系統涉及處理任何關于食品安全、質量誠信和生產效率等各方面的問題。HACCP食品安全標準系統被部分其他國家承認并被部分立法機構、貿易組織和酒零售商廣泛采納,成為酒類產品食品安全的通用標準。采用HACCP安全計劃的國家有澳大利亞、新西蘭、美國的部分酒廠及英國的部分大型酒零售商。
5 發達國家酒類管理制度的借鑒
(1)完善酒類立法。綜觀發達國家的酒類管理制度,無不重視對酒類的法律制定。酒類法律自中央一級直至地方,涉及生產、流通、消費、原產地保護、稅收等所有酒類運行環節,可謂全方位、全過程覆蓋,從而建立起相對完善的酒法體系,實現了對酒的全面調控,為建立良好的酒類生產、流通秩序奠定了法律基礎。
(2)機構專一,職責清晰。大多數發達國家設立專門的酒類管理機構,職責明確,監督有力,執法效果明顯。為酒類管理提供了重要組織保障。
(3)許可管理,重視流通。大多數發達國家對于酒類的生產與流通實施許可證管理制度,根據不同酒類的生產、流通的不同特點與管理需要實施差異化許可管理。酒類流通中廣泛采取登記、備案等制度。
【關鍵詞】強制隔離戒毒 社區矯正機制 構建 思考
【中圖分類號】D66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810(2014)33-0200-02
自《禁毒法》《戒毒條例》《司法行政機關強制隔離戒毒工作規定》實施以來,綜觀當前各地在《禁毒法》《戒毒條例》和《工作規定》的框架內,立足于戒毒管理模式理論與實踐研究,據調查得知,我國目前的強制隔離戒毒工作已形成了較為健全的組織機構,全國司法行政系統有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成立了戒毒管理局,建成256個強制隔離戒毒所。中國符合戒毒工作規律的戒毒工作體系已初步形成,同時,具有區別于公安戒毒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特點,具有地方特色的強戒工作模式也已基本建立起來。作為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戒毒人員社區矯正機制構建在新時期有著現實的重要意義。為此,本文就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區矯正工作相關問題進行探討。
一 強制隔離戒毒社區矯正機制構建的現實意義
1.有利于強戒人員的再社會化
對強戒人員進行一段時間的“監禁式”強制隔離戒毒,可有效地戒除其毒癮,但也存在弊端,由于長時間封閉,強制隔離容易使強戒人員受場所內大量吸毒人員所形成的“群體亞文化意識”影響,易形成交叉感染,從而加重了他們的不良心理及不良社會認知的形成。而采取社區矯正這種開放式戒毒機制,就可以有效地避免出現不良問題,進而可以有效利用親情交流及社會交流,發揮社會教育資源的作用,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促使戒毒者最終能以普通社會成員的身份融入社會。
2.有利于體現黨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
社區矯正可充分體現康復治療、權利保障和人文關懷。
社區矯正使戒毒人員在不與社會隔絕的環境中進行,可實現其順利回歸社會的目標,發揮社會資源優勢,讓社會給予他們更多的關心和支持,幫助他們樹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氣,徹底擺脫不良的生活習慣,順利回歸社會。
3.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
目前,我國的問題日益突出,成為危害國人健康、破壞社會安全穩定、阻礙國家經濟發展的嚴重問題。戒毒工作已成為國家保持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內容,也是我黨維持政治穩定的重中之重。通過對強戒人員社區矯正使戒毒人員由被動強戒到主動自覺遠離,重新過正常人的生活,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有力保障,進而實現“中國夢”。
二 強制隔離戒毒社區矯正適用的對象及程序
對強戒人員進行社區矯正,必須依法進行,依據《禁毒法》的規定:
1.適用對象
適用對象應當是具備以下條件:(1)期限要求。必須是執行強制隔離戒毒期限達一年半以上。(2)考評級別。經所內綜合評估各方面情況達到優秀等次。(3)擔保條件。家庭健全,有固定居所,且家人有能力和條件進行擔保。(4)社區組織健全。當地社區組織健全,且已經開展了社區矯正工作。(5)無犯罪記錄。個人無其他犯罪記錄,且被公安機關決定強制隔離戒毒累計在3次以下的。在符合以上條件的情況下,對于因病所外就醫、有強烈戒毒意愿、自愿戒毒的戒毒人員、其他適用非監禁強制隔離戒毒的戒毒人員適用社區矯正。
2.法定審批程序
依據《禁毒法》有關規定,強制隔離戒毒社區矯正實行法定審批程序:(1)確定適用對象。強戒場所對符合強戒人員社區矯正條件人員進行確定。(2)書面申請。強戒場所在確定了社區矯正對象后,應向公安機關提出實行社區矯正的書面申請,并附社區矯正對象強制隔離戒毒期間的綜合評估報告。(3)審核批復。公安機關收到上述材料后,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應在法定工作日內做出批復。(4)移交。公安機關做出批復后,應及時通知矯正對象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機關及社區相關組織部門和個人,并確定移交日期和地點,同時,強戒場所應派管理人員在規定日期將矯正對象及相關法律文書一并送達規定的地點進行交接,交接完成后,當地司法行政機關應出具接收回執。
3.明確各職能部門職責
依據《禁毒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在社區矯正期間應明確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1)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司法行政機關加強對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及依法履行有關法律程序。對矯正期間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矯正對象依法進行打擊;對不服社區管理、重新吸毒的及時通知原強戒場所,收回矯正對象,并做出是否延長強戒期限的決定。(2)基層司法行政機關負責依法組織有關單位和社區基層組織開展好日常社區矯正工作,做好對矯正對象的監督、考核、獎懲審報、評估工作。(3)強戒所負責做好定期回訪及跟蹤教育引導工作,并向社區矯正工作者提供矯正對象相關矯正技術資源,提出合理化建議,定期收集整理好矯正對象的表現材料。(4)街道辦事處及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向社區提供司法社工服務,包括心理咨詢、就業培訓及咨詢、困難家庭社會保障等服務。(5)居民委員會及村委會負責協助公安及司法機關做好日常的禁毒宣傳教育工作,并協助矯正對象家庭做好幫教工作。
通過一段時間的社區矯正后,戒毒所可依據司法行政機關出具的社區矯正評估報告和建議,結合在所期間的評估報告,依法提請公安機關決定是否提出提前或按期解除強制隔離戒毒。
三 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區矯正的實現途徑
第一,加強宣傳引導,爭取社會支持。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區矯正是一項社會性活動,而這項活動是一項比較新的活動,社會各界對它不了解,這就需要我們各地各部門做好宣傳引導。要拓寬宣傳方式、方法,多利用新型媒介如官方微博、互聯網等做好正面宣傳。如果宣傳不到位,那么在后續開展工作中就一定會舉步維艱,最終不了了之。黨的群眾路線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正在全國如火如荼地開展,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要領導干部多下基層、多和群眾交流“問計于民”,將我們和老百姓之間的那層紙捅破,只有宣傳到位才會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才會使社區矯正越做越順。
第二,要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符合各地實際操作的指導性文件,用其來指導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區矯正工作。法制的完善就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一部法規的出臺可能在當時是符合社情、國情,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就可能存在法律的滯后,這就要求我們一定要隨時洞察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
第三,做好分類管理。將吸食不同的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按照吸食種類的分類管理教育,針對不同的戒毒者開展不同的社區活動、技能培訓。
第四,指導人員要本著“以人為本,人文關懷”的原則,對于矯正對象要充滿愛。要以德服人、以德管人,在做好教育矯正的基礎上爭取社會上的認可,讓更多的人理解這項工作。
第五,提高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區矯正管理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加強人才儲備。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社區矯正是一項技術性的工作,沒有具有專業知識技能的工作人員就沒法很好地開展工作。
第六,對強戒人員回歸社會后強化管理。戒毒人員回歸社會后,需要對其進行強有力的動態管理及監測,這既是鞏固前期強戒成果的需要,也是進行回歸社會后續管理的前提和基礎。
第七,健全戒毒人員回歸社會就業體系。強戒人員回歸社會是否能得到基本的物質生活保障,這是確定其能否在社會立足、順利融入社會的穩定劑。如果長期失業,生活無保障,就容易對自身失去信心,極易產生消極思想,“破罐子破摔”,為此,應當對戒毒人員開展廣泛的職業技術教育,提高技能素質。如通過開發社區公益性崗位安排戒毒回歸人員;利用社區就業服務網絡,引導戒毒回歸人員到社區服務,對公益性崗位實行財政支持;非公益崗位采取社會保險補貼等措施為戒毒回歸人員提供幫助,促進其及時就業。
關鍵詞:隨班就讀 交流 制度設計
分類號:G760
自1987年國家教委頒布實施《關于印發“全日制弱智學校(班)教學計劃”的通知》中提出“隨班就讀”這一政策以來,我國的“隨班就讀”教育形式,作為順應世界融合教育思潮,緩解特教資源相對短缺的重要手段,獲得了快速發展。截止2011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普通小學、初中隨班就讀和附設特教班招收的學生3.64萬人,在校生22.52萬人,分別占特殊教育招生總數和在校生總數的56.76%和56.49%。除去少量的附設特教班學生,隨班就讀已成為了我國特教學生接受教育的重要形式。做好隨班就讀工作,不僅有利于促進我國特殊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更成為保障特殊兒童少年獲取公平教育資源的重要一環。
1 何謂“隨班就讀兒童交流制度”
目前,我國的特殊教育已基本形成了以專門的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和特殊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為主體的特殊教育格局。在特殊教育格局內部和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溝通的過程中,初步形成了美國學者迪諾(Evelyn N.Deno)提出的“瀑布式特殊教育服務體系(cascade of special education setvices)”雛形(見圖1)。
義務教育階段隨班就讀學生交流制度,是基于我國瀑布式特殊教育服務體系雛形提出的一種制度假設。它以實現隨班就讀學生在瀑布式特殊教育服務體系中有選擇性的流動為目的,保證義務教育階段隨班就讀學生通過一定的評定機制,了解自身的學習能力及需要獲得的特殊教育服務類型和內容,并根據所擁有的評定結果獲得在體系中有選擇性流動的權利的一種制度設計。如:當普通學校不能滿足特殊兒童的教育需要時,由教育行政部門、特殊教育專家、學校負責人、衛生部門、學生家長等主體合作評定兒童的特殊教育需要,并明確其所需要的特殊教育類型及內容,特殊兒童少年根據評定結果獲得在體系中流動的權利。義務教育階段隨班就讀學生交流制度應包含以下內容。從參與主體看,主要包括負責隨班就讀的教育行政部門、特殊教育專家、衛生部門、學校負責人、社區、學生家長等。從交流時間看,這一交流過程可以發生在隨班就讀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任何時段。從交流內容看,隨班就讀兒童少年根據評定的情況,進入與自身學習能力和水平相當的特殊教育類型,獲得有針對性的教育服務。從交流方式看,以學生家長申請為主,以授課教師提出申請為輔。
2 制約隨班就讀學生交流的制度性原因分析
隨班就讀學生交流制度是基于融合教育理念的一種制度設計,其目的是保障隨班就讀學生獲得與自身學習能力相當的教育服務,提高學業水平。目前,我國隨班就讀學生交流受到隨班就讀傳統、教育資源和教育制度的限制,未能得到實質性的開展。
2.1 制度設計理念限制
我國義務教育階段的隨班就讀教育安置形式,最早可見于20世紀50年代,以“四川大巴山區農村小學接收當地的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為典型代表。這種教育安置形式的形成動因源于基層教師對特殊兒童的同情與關懷,源于特殊兒童家長樸素的與同齡人為伴的自覺思想指引。它成為了建立在個體德行與自覺基礎之上的一種教育關懷,并未涉及制度層面的創制與擬定。在隨后的發展中,尤其是以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頒布實施為契機,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受到社會各方的重視。特殊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成為了彌補我國特殊教育學校設置數量不足,滿足我國特殊兒童少年的教育訴求,適應我國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分散、特殊兒童少年居住區域分散特點的歷史選擇。1987年12月,國家教委在《全日制弱智學校(班)教學計劃》(征求意見稿)中明確規定,將“大多數輕度智力落后兒童安置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1994年,國家教委頒布實施《關于開展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工作的試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隨班就讀的對象和轉為普通教育的方式,隨班就讀制度基本形成,隨班就讀教育形式獲得大力發展。但從總體上來看,無論是隨班就讀教育安置形式的萌芽,還是到隨后以國家規范性文件確立的教育制度,我國的隨班就讀教育安置形式都未能對現代西方融合教育理念以及以生存權、發展權為脈絡的受教育權做出很好的探討,隨班就讀制度未能有效的深入推進,更進一步制約了隨班就讀交流制度的發展。
2.2 制度經費保障不足
目前,我國并未出臺專門針對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經費配置的相關文件,從《義務教育法》關于教育經費的分配來看,涉及到教育經費分配的主要有第42條第2款和第43條第3款,它們分別規定了國家教育經費的分配內容和特殊教育學校(班)的生均經費水平。但由于隨班就讀教育形式既不完全屬于特殊教育領域,與普通教育相比又需要配置更多的教育資源,最終成為了教育投入與教育資源分配中的弱勢群體。進一步對于隨班就讀學生交流制度的經費保障而言,我國隨班就讀學生交流制度在相關規范性文件中甚少涉及,其經費保障亦無以為據。在國家教委頒布實施的《關于開展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工作的試行辦法》第28條中規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逐步增加對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的經費投入,并在教師編制、教師工作量計算、教具、學具和圖書資料等方面照顧隨班就讀工作的需要。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為殘疾學生在校學習提供便利條件,幫助殘疾學生購置或配備滿足特殊需要的教材、學具和輔助用具等。”這是針對隨班就讀教育經費最為直接的規定,雖然其中明確了隨班就讀經費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擔,但因未明確具體的投入主體、數額和分擔比例等詳細內容,這一規定在具體的實施中并不能起到很好約束各方主體的作用。
2.3 隨班就讀學生綜合評估機制不健全
學習能力綜合評價機制是隨班就讀學生交流制度性規定和程序性規定的總和,在瀑布式特殊教育服務體系中,學生的流動主要依據于學生學習能力綜合評定結果,學生的交流方式則取決于程序性規定。目前,我國隨班就讀學生綜合評定機制的相關規定主要集中在特殊兒童準入階段。具體內容包括:(1)學生類型:視力、聽力語言殘疾和智力殘疾兒童少年。(2)評價程序:對于視力、聽力語言殘疾應由醫療部門、殘疾兒童康復部門或當地盲、聾學校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檢測鑒定;對智力殘疾(特別是輕度)兒童少年一般先由家長或學生所在班級的教師提出名單,由鄉鎮組織有醫療、教育部門人員參加的篩查小組,在家長和班級教師的參與下進行嚴格的篩查,名單確定后,由縣鑒定小組鑒定,城市可由區組織鑒定小組進行篩查和鑒定。(3)鑒定人員構成:鑒定小組應當由醫療、教育、心理等專業人員組成,有關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使用量表人員要有資格認定。(4)結果復查:對被確認為智力殘疾的兒童少年,要定期復查,如發現有誤,必須立即糾正。(5)農村地區特別規定:在暫不具備篩查鑒定條件的農村地區,對被懷疑智力有問題的兒童少年(指輕度),可以作為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少年,接收其在普通班就讀,暫不作定性結論。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我國隨班就讀學生的綜合評定機制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能明確程序的發起者,即由誰來提起整個程序,導致程序無法及時啟動;二是未能明確程序運轉過程中不同階段的主導方,缺乏對接受申請部門、鑒定小組主導部門等問題的詳細規定,導致相關職能部門相互推諉;三是缺乏評定結果的應用性規范,導致學生家長拿到評定結果后無法獲得有效的教育幫助。
3 英國全納教育交流制度借鑒
建立隨班就讀學生在瀑布式特殊教育服務體系中交流的制度,是融合教育理念的現實要求。因此,為了更好促進我國隨班就讀的發展,實現隨班就讀學生交流的合理、有序,建立相應的交流制度就顯得尤為必要。從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國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隨班就讀學生交流制度,現有的規定也因為部門權責沒有劃定、年代久遠而難以指導實踐。與我國相比,英國的全納教育制度比較完善、系統,值得借鑒。首先,英國將全納教育提升到法律層面予以規范,從1976年《教育法》到1995年《殘疾歧視法》,英國政府在約7次的教育立法中均將開展全納教育作為立法重點。1997年,英國原教育與就業部發表了題為《所有兒童的成功:滿足特殊教育需要》綠皮書,呼吁對1994年頒布的《特殊教育需要鑒定與評估實施章程》進行修訂,重點放在早期鑒定、干預和預防學習困難學生,增強主流學校越來越多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學習能力方面。其次,主流學校學生篩查機制系統化。(1)評定。當普通學校不能滿足兒童的需要時,由地方教育當局與衛生部門或社會服務部門合作評定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需要并設計“診斷報告”,“診斷報告”的內容對兒童特殊教育需要的類型、滿足這種需要的特殊教育服務形式作了說明,擁有“診斷報告”的學生享受“診斷報告”中所建議的特殊教育服務。(2)安置。安置通常由區教育委員會成立的統合籌劃指導小組負責,分為安置到當地主流學校、資助學校或其他特殊學校三種情況。(3)資助。政府設立各種具有專門用途的基金用于發展全納教育,學校根據自身開展全納教育的需要,制定預算,向地方教育當局提出資助申請,陳述項目的性質,評估項目的資金數額,效益如何,將有多少學生受益等。目前的基金項目主要有:標準基金、學校啟動基金、校外活動基金、額外教育獎勵。(4)家長參與。英國的有關法律規定,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家長可以從四個方面參與其子女的教育:一是獲得相關資料和信息;--是參與特殊教育需要評估;三是參與個人教育計劃的制定、實施和復查;四是享有對不合理結論反對及上訴的權利。
4 促進“雙向交流”的制度保障措施
4.1 完善我國特殊教育服務體系
雖然我國特殊教育經歷了多年的發展,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學校為主干,以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級為主體的教育格局,但由于學校目標定位上的差異和管理上的條塊分離,各特殊教育形式間并沒有建立起必然的聯系。特殊教育學校的學生很難獲得隨班就讀的機會,隨班就讀學生也很難獲得普通教育或者特殊教育學習的機會,出現特殊教育學校部分學生因學習能力提升而“吃不飽”、隨班就讀變成了“隨班就坐”的現象。獲得與自身學習能力相適應的教育幫助,是構建特殊教育服務體系的目的所在,完善隨班就讀學生的政策支持、師資配置、經費扶持、學生學業水平評估等服務體系,實現隨班就讀學生在特殊教育體系中的交流,能夠促進隨班就讀學生的發展。
4.2 加強針對隨班就讀交流制度的定向撥款
針對隨班就讀經費保障制度不健全,學生雙向交流缺乏經費支撐的情況,我們可以通過財政定向撥款的方式來保障其經費來源。根據新《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國家可以加大省、市一級政府對隨班就讀的經費責任,設置隨班就讀專項基金,該基金由省、市政府財政以定向撥款的形式下發到學校,學校對該基金要獨立設置,并做到專款專用,主要用于交流學生學習能力綜合評定、隨班就讀教學資源配備、教師業務培訓及其他與學生交流相關的活動,政府運用審計等手段對該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教育行政部門需盡旱修訂《關于開展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工作的試行辦法》,明確“隨班就讀專項基金”的省、市兩級財政撥款機制及分擔比例,規定基金的發放、管理、使用、監督主體及其相應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
4.3 完善隨班就讀學生學習能力綜合評定機制
借鑒英國全納教育的學生學習能力綜合評定機制,我們可以從五個方面來完善我國隨班就讀學生學習能力評定制度。
(1)評定主體。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門、衛生部門、社區教育聯絡員、特殊教育專家、隨班就讀學校主要負責人、授課教師和學生家長組成的評估小組。其中,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整個評定過程的牽頭及協調工作;衛生部門負責對殘疾兒童的身心現實情況作全面評定;特殊教育專家負責制定適合學生學習能力的教育計劃、形成評定報告;學校主要負責人和授課教師負責依據評定報告的內容做好相關實施工作和信息反饋工作;學生家長參與整個評定過程并監督每個環節的實施。
(2)評定對象。從全納教育理念的發展來看,學習困難學生成為了取代殘疾學生的一個更具有容納度的概念,加強對學習困難學生的主觀學習條件、客觀教育需求的綜合評定,為其提供更為適宜的教育,將有助于學習困難學生獲得更有針對性的特殊教育服務。
(3)評定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教育行政部門對隨班就讀學生的特殊教育需求持何種觀點;根據學生特點,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其安置學校的類型;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為滿足學生的特殊教育需求所提供教育器材與資源、課程安排等;如果學生不在學校接受教育,則教育行政可以提供給他們的教育服務內容;醫療部門、社區可以為學生提供的非教育內容。
(4)評定方式。評定小組形成書面報告,報告中包括:學生的學習能力基本情況、適合接受的教育形式、需要的特殊教育資源配備及非教育等內容。
(5)評定監督機制。修訂《關于開展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工作的試行辦法》主要內容,從立法角度規范評定的內容和程序;學生家長享有整個評定過程的參與權和知情權,可以要求提起多次評定或學生部分能力評定,對不合理的評定結果及安置形式享有質疑的權利。
摘要:關聯理論在話語理解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揭示了話語理解的認知心理依據,解釋和制約語言的表達與理解。本文主要以《傲慢與偏見》中的對話為例,從明示推理、最佳關聯及認知語境的角度探討話語的理解,主要討論了什么是關聯理論,以及關聯理論對話語理解的影響和制約,對于正確地理解話語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關聯理論 認知語境 話語理解 明示 推理 《傲慢與偏見》
Abstract:The relevance theor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understanding of discourse, reveals the basis of cognitive psychology, and explains and restricts the express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language. Taking the discourse of the Pride and Prejudice for example, this paper tries to explore the understanding of dialogue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ostensive-inferential theory, maximal relevance and cognitive context. It mainly discusses the impact of understanding of discourse based on relevance theory, pointing out the importance of the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discourse.
Key words:relevance theory cognitive contextdiscourse understanding ostensive-inferential Pride and Prejudice
Sperber和Wilson(1986)提出了明示推理交際(ostensive-inferential communication)的概念。任何語句在不同的場合可能有不同的意義。明示推理模式既強調了說話人,也強調了聽話人。明示和推理是交際的兩個方面。“明示”是對說話人而言的,是說話人通過某種使聽話人“顯映的”(manifest)方式明確向聽話人表示意圖的一種行為。推理模式強調的是聽話人憑說話人所提供的顯映的方式進行解碼,并將解碼所得到的證據作為前提的一部分,再結合聽話人本身的認知語境(舊信息)對話語信息(新信息)按一定的方向進行推理,最終達到對話語信息的正確理解。依據最佳關聯原則:說話人必然將所要強調的部分通過某種明示手段表現出來,以便聽話人進行推理。沒有這種“明示性”,有時即便有了語境,聽話人也無從下手。正是“明示性”對推理模式的這種規定,最佳關聯原則才可能成立。
本文嘗試著從關聯理論的角度入手,對簡?奧斯汀的代表作《傲慢與偏見》中的對話進行剖析,分析它是如何通過人物對話刻畫人物性格,表達情感和烘托主題的。英國小說家簡?奧斯汀擅長描寫人物對話。她巧妙地利用對話營造氣氛,刻畫人物,突出主題,推動情節的發展。下面本文以《傲慢與偏見》中的對話為例,應用關聯理論相關原則對話語的理解進行闡釋。
一、明示---推理與話語理解
關聯理論認為,要正確理解語言就要通過語境來尋找關聯,要靠推理。話語理解是一個交際相關的推理過程。語言交際時,人們傾向于用最相關的方法處理最相關的信息,因此,交際相關是以認知相關為依據的,或者說認知相關原則能足以保證交際者對他人的交際行為作出期待或預測、指導或控制交際(熊學亮,2000)。“話語的理解過程是確立關聯性、尋找最佳關聯的推理過程。”話語是一種明示,它為理解提供了依據。
交際者為使聽話人懂得自己的意圖,總是以明示的方式表達信息;聽話人為了了解交際者的意圖,必須將信息進行演繹推理。語言交際實質上是一種明示―推理過程。交際者對聽話人的認知環境和交際情景加以推理,并據此通過話語向聽話人示意/傳達自己的交際意圖;聽話人則依據該話語提供的信息和相關的語境信息,在關聯原則的指導下進行解碼和推理,最終是對交際者的交際意圖的認知。因此,交際過程不僅僅是單純的編碼―解碼過程,而是更重要的對話語和語境信息的動態推理過程。
“達西先生,現在該輪到你談點什么了. 我已談過跳舞,你就說說這房子大,跳舞的人多吧.”
他笑了笑,告訴她說,她要他說什么就說什么。
在當時的社會交際原則下,在舞會上跳舞的雙方要有適當的交談,這是社交規約也是基本的禮貌,但是伊莉莎白是以一種指令的口吻去要求達西這樣做,而且要他對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做出評價,顯然有要懲罰達西之意,諷刺達西的傲慢及不懂社交禮貌,想要告訴他怎樣在舞會上保持應有的禮貌,如果一個人要是真心誠意的想要和對方交談,是不會要求對方評價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反映出伊麗莎白對達西的固有的偏見,加之達西那種讓人無法忍受的沉默不語,更加深了伊麗莎白對他的偏見。
一般情況下的交際是雙方有共同的目的,即讓對方明白自己的意圖,而且說話人通過明示刺激信號[話語、表情、手勢以及其他事物、符號,一般情況下是語言]啟示聽話人,盡量使他容易地明白自己的意圖,當然聽話人也要根據這個明示的刺激,來推理說話人的意圖,伊麗莎白正是發出了一個明示,明確的表達了自己的意圖,達西也從中推理出對方嫌棄自己太緘默不語,或者有些高傲,不屑與人交談,所以他只是笑了笑,并且按照伊麗莎白說的做了。在這段對話中,我們能看出伊麗莎白的真正意圖,只是想讓“高傲的”達西不要太傲慢,同時也是想給他個小小的懲罰,達西顯然也已經會意。根據關聯理論,明示交際中的推理,即是尋找關聯,理解一個話語就是找到話語的關聯性。否則,對話就無法進行下去,因為伊莉莎白并不是真心想聽達西來描述那些無關緊要的東西,這時就需要聽話者對這句話進行推理,結合自己的認知及語境,找到話語的最佳關聯,最終理解話語從而達到成功交際的目的。
二、最佳關聯與話語理解
語言交際是一個明示―推理的行為,明示―推理是交際過程的兩個方面。交際雙方之所以能夠配合默契,明白對方話語的暗含內容,主要是由于有一個最佳的認知模式:關聯性。
Sperber和Wilson認為,成功交際的關鍵在于說話人和聽話人能否找到最佳關聯。而一個話語要建立起最佳關聯,必須具備如下兩個條件:當話語能夠產生足以引起聽話人注意的效果;該話語讓聽話人為取得這些效果而確實付出了一番努力。尋求最佳關聯就是人們在語言交際活動中自覺遵守關聯原則:任一推理交際行為必須保證其最佳關聯性。
最佳關聯性來自最好的語境效果;人們對話語和語境假設的推理越成功,話語的內在聯系就越清楚,這樣人們在思辨和推理過程中無須付出太多的努力,就能取得好的語境效果,從而正確理解話語,使交際獲得成功。例如在《傲慢與偏見》的第二章中,班納特先生已經拜訪過了賓利,可是夫人并不知道這件事情。由于缺乏共同的背景知識(mutual knowledge),當班納特先生不斷地提到賓利時,其夫人先是對他的話困惑不解,繼而感到厭煩,于是遷怒于咳嗽的女兒。
“凱蒂,不要一直這樣咳嗽了。老天!請可憐一下我的神經吧。你把它們撕成碎片了。”班納特夫人說。
但是,當班納特夫人得知他的丈夫已經去過賓利家了,她的態度立即轉好。
“你是多么好啊,我親愛的班納特先生!我太高興了!這也太可笑了,直到現在你竟然只字未漏。”班納特夫人說。
“你愛怎么咳嗽就怎么咳嗽吧。” 班納特先生說。
班納特先生用這種看似答非所問的話語,來表明對其夫人的不滿。他其實是在責怪夫人借女兒的咳嗽來發泄她的不好心情。班納特先生在聽到班納特太太發出的明示信息時,就在提供的認知環境和語境假設中尋找關聯,進行推理。班納特先生最終會從“凱蒂,不要一直這樣咳嗽了。老天!請可憐一下我的神經吧。你把它們撕成碎片了”這句遷怒于女兒的話語的關聯中推斷出的信息意圖,取得“太太現在心情很壞”的語境效果,而且班納特先生基于對太太了解的認知,可以準確推得太太心煩的真正原因,所以班納特先生采用了這種回答方式,既能表達自己不滿的態度,又能進行成功的交際。通過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了解到:關聯性是理解話語的標準。我們根據話語信息,結合當時的語境假設去尋找關聯;關聯選取得當,就會取得相應的語境效果;有了語境效果就會取得交際的成功。正如Sperber和Wilson指出:當新出現的信息在某一特定的語境中能夠取得語境效果,才說明語境假設取得關聯;而且取得的語境效果越大,表明該信息與語境假設的關聯越強。
三、認知語境與話語理解
話語理解不僅需要大腦的推理來尋求最佳關聯,而且也要從人與客觀世界互動的認知、來源于使用者對世界的理解,也就是話語理解更要注重認知語境。在特定的語境條件下,聽話人需要形成一定的假設和推理才能理解說話人的意圖,形成假設的過程是人們推理的過程,推理本身就是一個認知過程,也就是一個依賴語境因素的認知過程。認知語境能解釋和制約語言的表達與理解,在交際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下面以班納特太太和先生的一段對話為例,
有一天,班納特先生的太太問他道:“親愛的,納瑟菲爾德園已經租出去了,知道嗎?1”
班納特先生說還沒有聽說.太太又道:“當真租出去了.朗太太剛剛來過這,我全是聽她說的。”
班納特先生卻沒有說什么.他太太忍不住提高了嗓門說:“你就不想知道是誰租了嗎?”
“是你想說給我聽的,我又沒說不愿聽。”
班納特太太上勁了.“哼,告訴你吧,親愛的,聽朗太太說,租下納瑟菲爾德園的是個年輕人,很有錢,原來住在英格蘭北邊. 星期一他坐了一輛四匹馬拉的車來看房子,很中意,馬上就與莫里斯先生談定了. 他本人準備搬來過米迦勒節,有幾個仆人下周末就住進來。
“這個人姓什么?”
“賓利。”
“是結了婚還是單身?”
“喲,單身,親愛的,這還用問嗎?是個有錢的單身漢,一年四五千. 我們幾個女兒的福氣可來了!”
“說什么了!這跟她們有什么關系?”2
“唉呀,我的好先生,”班納特太太說道,“你怎么這樣討人嫌?你明知故問,哪會不知道我在打算著把哪個女兒嫁給他!”3
在聽到納瑟菲德莊園的新主人是一個有大筆家當的年輕人的時候, 本納特太太十分興奮并且很焦急地告訴本納特先生這個消息。本納特太太說出1并不是簡單的詢問本納特先生到底知不知道這個消息, 而是要告訴本納特先生是誰租下了納瑟菲德莊園以及租下內瑟菲德莊園的年輕人是多么的富有, 并且還是單身等一系列信息,來暗示她丈夫,目前終于找到個有錢的女婿。班納特先生說出話語2,并不是說明他不知道他太太的想法,只是覺得厭惡她的做法,本納特太太也很了解自己先生的想法,所以說出3,表明她真正的目的, 即想要這個有大筆家當的年輕人娶她其中的一個女兒。
雙方共同享有的認知環境是話語理解的基礎。實際上,言語交際是一種有目的、有意圖的活動,聽話人之所以能正確的理解說話人的意思,就是他們對認知環境(cognitive context)具有共識。也就是說,理解是否成功,就看交際雙方對彼此的認知環境是否互相顯映(mutually manifest)。也就是說對話中的班納特先生和他的太太都很清楚,班納特太太說出的話語1的具體含義,對話的雙方都有共同的認知語境,共同認知環境就是交際雙方共處的世界,而相互顯映是指交際雙方對某一事實或共同的話題都明了。共處的認知環境質量是說話人和聽話人能否成功交際的切人點,聽話人對共處認知環境的認知和把握是成功地進行理解的首要條件,共處的認知環境越大,互相顯映的可能性就越大,話語的理解就更加具體明確。從對班納特太太話語的分析,我們可以得知她是一個鄙俗而又感覺遲鈍的人; 她不僅滑稽,而且令人討厭,有時甚至使人感到惡心。以上話語的分析表明班納特太太是那些把女婿看成是獲得的財產的這類人。
通過上述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關聯理論將交際與認知結合起來,不僅推動了認知語用學的發展,而且還對語用現象與交際從一個新的角度提供了更廣闊的研究空間。話語的理解是一個認知過程,交際雙方之所以能夠配合默契,明白對方話語的暗含內容,主要是由于有一個最佳的認知模式----關聯性。這就需要聽話者對說話者的話語進行推理。這種推理是一種思辨過程,它要求聽話者對說話者的明示行為(ostension)中所表達的信息意圖和交際意圖進行推理。任何一種明示行為在它的信息意圖背后都隱藏著交際意圖;或者說,尋找說話人的交際意圖,首先要理解他的信息意圖或字面意思。一旦了解了字面意思,聽話人必然進一步去捕捉說話人的交際意圖。此外,雙方的共同的認知語境對話語的理解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可見,關聯理論是與交際者認知能力緊密相關的。
四、結語
本文嘗試用語用學理論中的關聯原則來分析《傲慢與偏見》的人物對話,該理論更側重于聽話人對話語的理解,從認知推理到尋求最佳關聯,舊語境和新語境的交替變化,來揭示人物內心的認知理解過程,能更準確地把握作品中典型人物的心理和性格特征及其迥異的感情婚姻價值觀,能更深刻地領會作者是如何運用諷刺的筆調和含蓄幽默的語言向讀者展示她的理性思考,表明她的批判態度,更深層次地理解作者借助作品向我們所傳遞的信息,更好地領略奧斯汀用于塑造人物、描寫場面、安排情節等獨特的藝術手法,真正地認識奧斯汀作品的精髓。關聯理論為讀者賞析小說中的對話提供了新的方法。
關聯理論是對合作原則的批判和發展,并非是對Grice 合作原則中的關聯準則的簡單的擴充和修正,關聯理論豐富和發展了以往語用學的各種解釋交際的理論,為探究話語的理解提供了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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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德國 職業教育 教育考評 借鑒
德國職業技術教育在整個國家教育體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是二戰后經濟迅速崛起的法寶之一。其雙元制職業教育中理實結合的考試制度,更是以其突出特點在德國職教考評中占據重要地位,對我國職教領域的教育考評也具有極大的借鑒意義。
德國的考試制度(Prafungswesen)從廣義上,可以理解為德國職業技術教育體系中有關教育考評工作的組織管理機構、考評種類、形式和內容的總稱。
一、雙元制職業學校中教育考評的組織管理機構
1.主管部門。雙元制職業技術教育的考試制度是由聯邦職業教育研究所受聯邦教育與研究部的委托制定的,包括制定雙元制職業技術教育的考試制度框架法律和相關規定,并負責考評制度的研究與發展工作。
2.法律基礎。聯邦職業教育研究所對每種國家認證職業都制定了相應的《職業考試規定》。它是程序性法律文件,對各種國家認證職業的考試形式類型、命題范圍、考試過程和考試時間都做了具體詳細地規定。《職業考試規定》是依據《職業教育法》、《手工業協會規定》、《職業教育條例》等法律和規定制定的。
3.考試委員會。聯邦職業教育研究所設有聯邦職業教育考試委員會,負責依據《職業考試規定》制定考試指導性標準。各州及地方設有下屬的國家認證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負責考試的具體組織和實施。下屬的考試委員會是按照每一種職業資格考試設立的,受與職業院校無直接關系的各個行業協會管轄。并按照各行業協會的行政區劃分布設立。考試委員會是由雇主、雇員和學校三方代表組成的,人數不得少于3人。每一個考試委員會中的2/3的考評人員必須來自企業,并且雇主和雇員的人數相等。
4.考評人員。考評人員在自愿報名、選舉推薦的基礎上,經過培訓和考核合格后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才可上崗。其年齡必須在24歲以上,任期一般為5年。職業技術教育考評人員是榮譽職位,從事職業技術教育考評工作的人員沒有工資收入,但可以報銷有關考評工作的費用和獲得相關補貼。按照2007《個人所得稅法》,考評人員通過教育考評工作獲得的相關收入納稅起征點為2100歐元。目前,德國共有30多萬從事職業技術教育的教師和企業相關人員,在各地考試委員會擔任各種國家認證職業資格考試的考評人員。
二、雙元制職業學校教育考評的種類
2007年,聯邦職業教育研究所在頒布的《對雙元制職業教育考試要求的建議》中對職業教育考評的種類進行了重新劃分:
1.考試委員會組織的中期考試和職業資格證書考試。為了檢驗雙元制職業學校和企業進行職業教育的水平是否達到聯邦職業教育的標準。雙元制職業學校必須在第二學年的開始、中間或結尾組織學生參加中期考試。中期考試的時間和命題由各地行會設立的考試委員會確定,統一專業的考試在同一天舉行。考試目的是有針對性地檢查學生在接受職業教育的過程中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情況,以促進學生在之后的學習階段能更加明確地、有針對性地接受知識和提高能力。
學生在雙元制職業學校完成全部學業后,一般都需要參加國家認證職業資格考試,也稱為學徒期滿考試。考試都是免費的,并且是統一標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閱卷和統一發證的考試。通過考試者,可以獲得某一工作領域或某一職業的《國家認證職業資格證書》。考試總成績是由中期考試和畢業考試組合而成的,分別占40%和60%。第一次參加某一職業國家認證職業考試未通過者,在該國家認證職業考試委員會只能獲得兩次補考機會。學生雖沒有義務必須參加國家認證資格證書考試,但因為獲得的《國家認證職業資格證書》與學習地點無關,是由行業協會頒發的,在全國甚至在歐洲其它國家都予以承認,有了《國家認證職業資格證書》的學生更容易找到好的工作。因此,學生~般都參加該考試。
2.適應某些特殊職業的階段考試。階段考試,是指聯邦考試委員會對某些特定職業的畢業考試設置了前后相關聯的兩個階段的考試規定。階段考試的第一部分不同于中期考試。中期考試,只是有針對性地檢查學生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情況,而階段考試的第一階段是對該特定職業領域的基礎性專業知識和能力水平的檢驗,通過第一階段考試的學生證明具備了該特定職業領域的必備的基礎性知識,可以繼續進行第二階段更為嚴格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學習,完成后參加第二階段考試。通過第二階段考試者,方可獲得該特定職業《國家認證職業資格證書》。
3.由企業培訓部門組織的實習、培訓結業考試。培訓結業考試,也不是指某一特定的考試,而是對學生在企業實習、培訓期間長期地、持續性的學習考察,是對學生所學知識、能力及專業技能等方面的綜合評價。學生結束了在企業的學習之后都會得到由實習、培訓企業或實訓教師出具的“教學證明”,從法律角度而言,它實際上又是一種工作證書。它證明學生與學習場所和實習、培訓企業之間的教學關系,常常帶有補充說明的涵義。
三、“多證書”制度
從以上教育考評的種類可以看出,德國的職業教育考評最終是與頒發各類證書相關聯的。雙元制職業教育考評制度下,學生得到的《國家認證職業資格證書》與學生的學習地點無關,是由外部第三方,即行業協會頒發,這就確保了考試的可靠性和獨立性,證書也具有權威性。企業培訓頒發的實習、培訓證書和職業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與學習地點有關,證明了學生在校學期期間的表現和成績,代表著學生專業理論知識水平和時間經歷。學生只有同時具備兩種或三種證書才能上崗從事相應的崗位工作。這樣的證書制度也能夠對公平、準確、全面地評價學生的知識和能力提供保障。
四、雙元制職業學校教育考評的形式和內容
在雙元制教育體系中,無論是中期考試、職業資格考試,還是階段考試都是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宗旨,每~個考試都包括理論筆試和實際操作兩個部分,并且實踐能力考核比重遠大于理論考核,對技能和能力的考核要求嚴于對理論知識的考核要求。雙元制職業教育理論考試的時間,一般為5~6個小時,試題量大、知識點多,一道試題往往包括了多個知識點的靈活運用。理論考試試題基本上采用標準化試題模式,以提高評卷的客觀性。實踐性考試一般長達十幾個小時,注重動手能力的考核。在考試時間安排上,實踐考試約占總時間的65%。實踐考試內容包括本專業所學的各種技能,主要測試學生對自己工作的安排能力、與其他學生協同工作的能力、合理利用設備資源的能力、自我評價的能力及溝通能力等。
雙元制職業教育的考試內容逐漸變化更新,不斷添加有關的新技術和新技能,其考核的技能幾乎完全接近生產實際,培養的人才更趨于實用性,
畢業后能很快適應工作崗位。
雙元制職業教育的考試方法也豐富多樣。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開卷、專業口試、論文、閉卷、報告、案例分析等多種方式;實踐能力考試采用項目過程觀測考試、小組項目考試、模擬工作過程考試、產品設計等。
五、對我國職業教育考評的借鑒
1.德國雙元制職業技術教育考試強調實踐性、統一性,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職業教育的質量,促進了德國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反觀我國職業教育考試,則大多是由學校各自實施,考試質量衡量的尺度不一。沒有形成統一化、標準化,且實踐性不強,造成了考試成績不能客觀、全面地反映學生的知識能力水平,使社會和企業難以鑒別、挑選和聘用合格實用的人才。
2.在德國,職業學校的學生如想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必須參加由第三方,即行業協會統一舉辦的考試,其證書全國通行。而我國學生獲取證書的渠道則較為多樣化,既有地方政府頒發的,也有國家勞動部頒發的。而且,即使是由國家勞動部舉辦的各類職業資格考試,也大多委托相關學校具體承辦。缺乏行業、企業的參與。
隨著政治多極化、經濟全球化、信息網絡化的日趨發展,給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帶來了巨大的挑戰。作為高校輔導員,工作在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線,承擔著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和服務的重要職責,對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其隊伍建設的好壞事關大學生的成長、學校的發展乃至國家的穩定和繁榮,輔導員工作可以說是“責任重大、使命光榮”。
隨著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學生規模不斷擴大,很多高職院校的心理健康教育的組織和管理未能及時跟上,嚴重地制約了人才培養與和諧校園建設,如何正確開展高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為教育界備受關注和廣為探討的問題。加強和改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是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是促進大學生健康成長、培養高素質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徑,是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務。由于中國高等職業教育的特殊性,很多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組織和管理未能相應跟上,在觀念和實踐上還存在種種誤區,教育效果不佳,嚴重制約了高職院校的人才培養與和諧校園建設,因此,正確剖析實施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是高職院校教育工作者亟待解決的嚴峻問題,對推進高職院校心理健康教育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輔導員是大學生思想教育最基層的實施者,是保證高等教育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輔導員的工作成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能否抓住客觀環境和條件,深入把握學生的思想和心理狀況,不斷創新工作方法。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中,涉及了大學生的學習、生活、就業、情感、心理等多方面內容,心理健康教育是高職院輔導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點,輔導員作為高職院學生工作的一線力量,其心理健康教育的職能是顯而易見的。在社會環境不斷變化的歷史條件下,教育環境和各種教育因素在不斷變化,面對當前社會的新形勢和新發展,輔導員必須力爭成為創新型教育者,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深入細致地開展學生工作,成為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參與者和關鍵力量,高職院輔導員的心理健康教育既要能夠圍繞高職院學生不同發展時期需求展開,也要能根據不同的問題導向和群體導向展開。
1 根據時間劃分學生階段心理特征
1.1 一年級:加速高職院新生入學適應性訓練的心理健康教育
高職院新生入學階段是一個極為敏感和特殊的時期,從軍訓開始就有著對新的地域環境和生活節奏不適應等問題,而產生焦慮甚至抵觸心理。隨著軍訓的結束,大學生活的正式開始,新的問題也會出現,理想和現實的落差巨大,通過與高中同學間的聯系,比肩本科院校的學生,更容易出現對學校和專業的不滿和失落情緒,加之在新的生活環境下,生活節奏的變化、學習方法的改變會使有些學生會出現自我認知的偏差,這種偏差會產生壓力和矛盾感。同時,自我評價的失調會導致強烈自卑感,人際關系不協調容易引發孤獨感和壓抑感。這些問題大多是共性問題,也是高職院輔導員在新生入學階段就應重視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在這個階段,輔導員的心理健康教育應從一系列的適應性訓練展開。充分的陪伴是建立信任的前提,建立信任是正確認識學生的前提,認識學生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問題的解決依賴引導和帶動。輔導員與新生的接觸應從入學前就開始,提前樹立良好的第一印象有助于緩解學生的陌生感和內心的茫然。調和好三組關系是加速新生適應高職院學習和生活的關鍵:(1)成長背景和當前氛圍的關系-――幫助學生協調新型人際關系,邀請老生介入新生的日常管理,訓練學生的時間管理和情緒管理能力;(2)理想境遇和現實環境的關系――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尊重當前的選擇,增強學生奮斗的信心;(3)學歷定位和職業目標的關系――幫助學生進行職業生涯規劃,正確審視學歷定位,打通學生學歷、職業發展雙通道;(4)專業認識和職業認同的關系――向學生剖析專業課程和實習政策,幫助學生將學習和實習正確地認識為專業和職業的紐帶。
1.2 二年級:培養高職院學生職業化素養養成的心理健康教育
高職院的學生在校學習的時間約2年,在基本適應大學生活后,也就是一年級的下學期至二年級的上學期,很多學生會進入學習倦怠期,表現為學習動力不足,學習成績下滑,自律性下降,這時輔導員應引導學生從日常的學習中挖掘職業理念,扎實基本功,通過專業目標和學業目標的樹立激發學生的潛力。這個階段,輔導員要注重班級、團隊活動的多元化導入:(1)導入項目課程的課外調研――邀請專業教師作為班級活動指導老師,增強學生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團隊合作力;(2)導入學生干部和校友資源――通知組織競賽激發學生斗志,通過了解行業現狀幫助學生堅定專業信心,修正職業規劃;(3)導入企業模式的培訓課程――通過模擬企業培訓的活動,了解行業組織機構和運作,幫助學生緩解因認識偏差而導致的壓力和矛盾;(4)導入職業化演繹的班級管理――將企業的崗位角色融入學生群體,通過對職業的演繹達到強化職業認知的目的,提高學生的從業興趣。
1.3 三年級:幫助高職院畢業生解決實習、就業、升學困惑的心理健康教育
高職院的畢業生階段多在實習期,2年的在校時間,通過公共課程的學習,已經取得語言、計算機等基本能力,通過專業基礎課程的學習和專業技能的訓練,已經能夠熟練掌握專業技能,并且意識到職業生涯中重點和難點,為第3年的實習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但是一旦面臨實習,學生也會出現各種心理問題:因習慣了自由的大學生活,缺乏工作主動性而產生的抵觸心理;因實習工資與預期的差距而產生的失望心理;因校企管理制度不同及實習管理機制而產生的焦慮心理;因實習工作的枯燥重復而產生的倦怠心理;因扎根基層的實習工作一知半解后變產生了浮躁的心理。在實習前后,輔導員的心理疏導應從引導學生正確認識工學一體的教育管理模式入手。輔導員經過與學生2年的朝夕相處,是學生最信任的人,在實習前建立信息點,始終保持與學生的聯系,及時發現出現的個別問題,借助網絡平臺向學生傳遞正能量、宣傳職場溝通技巧。除此之外,學生焦慮困惑的根源是就業,未來的職業發展是學生最為關心的內容,因此,輔導員除了防微杜漸班級整體的心理問題、結合點對點疏導個別學生實習前后出現的突發狀況外,還要抓住這個階段的學生心理,作為學生的就業創業指導師,為其實習雙選、就業雙選提供參考意見。
2 利用環境氛圍疏導學生心理問題
校園是教育的環境、是育人的環境、是無聲而又時時顯效的特殊課堂、是一種影響人、塑造人的綜合教育力量。高校的校園環境如何,對大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有著直接的影響,高職院輔導員在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時,將學生個體比喻成單個細胞(點),其所在的校園環境中的不同場所即是線、面和立體網絡,這些場所本身對學生個體的心理構成一定的影響,環境的變化也會引發學生情緒的變化,輔導員如何選擇合適的場地,如何利用合情的環境氛圍,對教育、疏導和引導學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1 學生個體是點,在一對一溝通中建立信任和信心
輔導員與學生都是點,溝通的前提是要建立信任和適度的親密程度,對于有心理問題的學生來說,往往需要一個可以傾訴的對象,而這樣的場合一定不能是公共的場合,因此,當輔導員有針對性的與學生個體建立溝通時,應選擇較為放松和相對孤立的場所,在充分了解學生的同時,保護了學生的隱私,也有助于輔導員老師排除干擾,建立學生個人狀態“檔案”,進行有針對性的摸底和談話。輔導員可以根據學生的興趣愛好或談論話題選擇談話的場地,走進宿舍、坐在食堂、圖書館的閱讀時間、咖啡廳的下午茶,操場上的晚自習,籃球場的對角、校園漫步都可以成為合情合理的環境氛圍。
2.2 學生宿舍是線,串聯學生細胞,在家庭氛圍中培育良性人際群落
宿舍既是學生學習、生活、休息的地方,又是同學們思想碰撞,人際交往頻繁的重要活動場所。如果說學生是點,宿舍環境就是線,串聯一部分學生。建立如家一樣的親情氛圍,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能夠補償學生離家的失落感,穩定情緒;宿舍成員間的人際交往,在社會知識與行為規范方面起著交流和促進的作用。輔導員利用串聯的線條,培育一個個良性發展的個性群落,充分運用宿舍成員間的優勢互補和一致愛好,通過良性競爭和互幫互助,在不違背社會標準的前提下,能保持自己的個性,既不過分阿諛,也不過分尋求社會贊許,有個人獨立的意見,有判斷是非的標準。宿舍內部的互幫互助有助于改變心理教育輔導員“單打獨斗”的窘境,一位老師同時深入關注近百名學生不切實際,心理輔導的效果也難以體現,借助宿舍的特有氛圍,可以使宿舍成員學會愛人和被愛。
2.3 班級課堂是面,鋪陳學生組織,在學生活動中引入心理健康教育
如果說宿舍是一個半公開的群落,那班級則是完全開放的場所,則是所謂的“面”,這是一個進行心理健康宣傳教育的優質平臺,有共同專業目標和學習定位的學生被聚集在班級、課堂中,通過專業課程的引導樹立大學學習的信息,建立未來職業生涯的愿景。在班級的面中,通過有效的班委建制和管理機制,健全危機干預體系,通過開展集體性的健康咨詢,及時把脈敏感學生心理健康問題
2.4 借助立體網絡環境,虛擬平臺觸發學生真實情感
在新媒體時代,高校是中國社會“網絡化”的發展前沿。廣大學生在享受網絡帶來的信息迅捷的同時,也面臨這網絡引起的一系列身心問題。網絡平臺既是大學生溝通聯絡、獲取信息、休閑娛樂的平臺,也是“心理病毒”的源頭和傳播途徑。新媒體的出現,對于心理養成處于活躍期的大學生而言,思想收到巨大沖擊,容易出現認知失衡、人際交往能力下降、戀愛心理扭曲等問題。對于高職院輔導員來說,網絡既是與學生溝通聯絡的優質平臺,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宣傳陣地,同時又是學生心理健康問題的重災區。正確認知網絡平臺,有助于減少與學生之間的溝壑;合理運用網絡平臺,有助于擴展心理健康教育與管理的區域;有效地區分網絡信息,有助于建立健全學生心理健康檔案。輔導員應借助立體網絡環境,營造真實人際交往,借用營銷“O2O”理念,將網絡背后的積極意義最大化。
3 圍繞學生群體和學生事務2個維度的心理健康教育
高職院輔導員除了從時間和空間兩個維度履行心理教育的職能外,根據學生類型的“量體裁衣”也尤為重要,高職院學生主要分以下幾個方面:(1)針對90后群體心理引導;(2)針對貧困生的個體關愛;(3)針對赴外研修和中外合作班學生的思想教育;(4)針對學生干部的素質拓展。
某日,昌平園內,李其老師豎大拇指,對我言:“我非常喜歡法律系的老師和學生,他們身上都有一股正氣。”一種受到贊揚后的欣喜與自得油然而生、溢于形容,瞬間反省之下略帶謙遜而又更多理智地答謝:“不盡然。”李其老師從何處、基于怎樣的經驗觀察獲得這一結論,未詳談,不得全然知曉。寥寥數語謬獎,卻引發陣陣感觸。
法律之學系正義之學,法律奉社會(結構和程序的)正義為其終極目標,無論在其中浸多年還是初步涉獵,或多或少沾染正義理念,并內化為自己思考與行為的規范,這似乎不足為奇。不過,“正義”既是一個無比重要的誘人的字眼,又是在經驗領域和理論層面都似乎神秘莫測的概念。當我們試圖從籠統地泛言正義之論的懵懂中解脫出來,追求具體而微、切實可行的正義原則(法律原則)和制度時,一切都呈現出既理性又非理性的努力。言其為理性的努力,是因為它已經不沉迷于對正義的空想或純粹情感上的依附;言其為非理性的努力,是因為它對終極價值的信仰和執著以及為之獻身的追求排斥任何功利的、工具的核算。
何以見得?舉例言之。英國人早期以來直至當今始終奉行兩個正義原則-任何人不得作為自己案件的法官、作出不利決定時要聽取對方的意見,不列顛民族把這兩個原則稱為“自然正義”(natural justice),頗有“道法自然”之味。當我們進一步追問為什么有此信念時,英人自己聲稱,就連人類第一樁罪行發生以后,上帝也要在懲罰亞當之前詢問其一番。同樣,現今一系列保障被告人權的具體原則,例如有權保持沉默、有權不自證其罪,在西方人看來,與傳統宗教的首要原則“憎惡犯罪但愛罪人”有相當的關聯。諸如此類將正義或法律原則與宗教傳統聯系在一起的情形,不勝枚舉。可以從中體味的是,像自己作自己的法官會導致不公正的決定、不聽取對方意見會導致人的尊嚴喪失、誘供逼供是非人道的等認識,已經不僅僅是理智判斷的表現,而且是超越自我的情感確認和價值追求的體現-它們似乎已經從宇宙的根本法則中獲得了神圣性和超驗性。即便蘊涵這些價值的回避、被告抗辯等制度可能付出較大的成本,許多國家的法律實踐還是對此加以確認。應該坦言,這些原發于西方世界、內涵其深層文化底蘊(包括宗教)的價值,在西方以外的文明中并沒有扎實的傳統根基。之所以得到普遍認可和踐行,也許就是人類普遍理性和宗教式信仰共同努力的現代文明成果:前者昭示真理;后者為真理而“戰”。
于是,我們確信:每一個人都應被作為一種目的來對待,而決不應僅僅被作為一種手段;正義不但要被伸張,而且要眼見著被伸張;自由只能出于自由本身的原因而受到限制;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未經正當程序不得剝奪之;寧愿生活在普通法程序適用的俄國法之下,也不愿生活在俄國法程序適用的普通法之下;……這些充滿激情的使生活變得有意義的信仰在我們心中形成,并且超越我們自身而呼喚社會的終極關懷和終極價值以及愿意為此奉獻自我的意識。我們力圖去理解和闡發它們,孜孜以求去探索它們轉化為現實的具體路徑,我們并不懷疑它們的神圣性和普遍性。這可能就是泛化意義上的宗教信仰,就是我們生命中不能排遣的宗教情結。
以法律信仰作為開端,也許是對法律的熟諳使然,絕非意味著只有法律人超越純粹理智的束縛,內在地生成這樣或那樣的宗教情結。恰恰相反,由于法律與理性有著密切的關聯性-法治就是排斥情感作用的理性統治,所以,從事法律的人往往在很多場合被要求壓抑其夢想、感情和信仰,進行邏輯非常嚴密的計算或執著于得失的權衡,也因而有轉變為純粹理性機器的趨向。
其實,任何單個的生命乃至整個人類社會,時時面對未知的未來和不可知的虛無,如果沒有宗教式信仰和激情的支撐與張揚,就可能走向頹廢和精神的毀滅。物質的、客觀的、有限的、合理的利益不是不能追求,功利主義、工具主義的籌算不是不能訴諸,但一味如此,放棄主觀精神的解放和永恒神圣的信念,鮮活的生命就會成為純粹理智的聽話奴隸,就會像機械的齒輪持續地壓過年輪直至耗損殆盡。理性與激情并非決然相克之物,理性讓我們去認識和支持正義與美德以及一切美好的事物,而激情促使我們為實現美好事物作出應有奉獻。宗教情結正是激情的溫床。
十渡春游,一事難忘。略顯笨拙的步伐緊隨輕盈年青的身影,來到孤山寨景點盡頭,小憩片刻以后頓生饑餓之感。吃完面包,望望四周,見滿地骯臟之物狼籍,于是隨手將包裝塑料紙棄置一邊。“沈老師,不能亂扔。”一個委婉、甜美卻堅定的聲音如五雷轟頂,轉頭瞧見孫一涵同學清澈的眼神,身處七八位同學中間的我尷尬窘迫而本能地反應:“那怎么辦呢?”“檢起來。”依然溫柔而又堅定。彎腰拾起放進挎包,不脫羞愧地卻由衷地向孫一涵同學說了聲:“謝謝。”一個功利籌算(既然污物遍地,何妨一紙)和一個終極關懷的對話,在發自肺腑的感激中我領略到精神的凈化與解放。一份信念,一份追求的勇氣,一份內蘊的激越情感,這何嘗不是她生命中不能排遣的宗教情結?
[關鍵詞] 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 課程意識 從“漢語文”到“漢語” 解讀 建議
近些年來我們注意到,面向少數民族中小學生,沿用已久的漢語文課程的稱謂,正在發生著從“漢語文”到“漢語”的轉變。在1999年出臺的《中國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標準》,2002年出臺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大綱》和2006年出臺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標準》中,“漢語文”這一稱謂已經不復存在,而以“漢語”代之。其間,人民教育出版社幫助西藏等藏族地區,編寫了從小學至高中全段的《漢語》教材和相應的教師教學用書,并正在著手開發相應教學資源。那么,在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中,沿用已久的漢語文課程的稱謂,為什么要發生從“漢語文”到“漢語”的轉變,這個轉變又意味著什么呢?
一、課程稱謂之變的內在原因及其意味
從學科論角度來講,“漢語文”,按葉圣陶先生的說法,可以理解為漢語的口語和書面語的合稱,就是培養學生聽說讀寫能力的一門中小學課程。在這個意蘊層面,用它指稱我國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也未嘗不可。不過,為了把我國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文課程和教學,與全國普通漢語文課程和教學區別開來,把“漢語文”改稱為“漢語”不僅是必要的,而且在課程與教學論層面有著更加深刻的意蘊。從現有研究來看,我國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文課程的稱謂,發生從“漢語文”到“漢語”的轉變,首先,主要是基于對我國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文教學性質的認識和確定,即對少數民族中小學生漢語文課的教學是第二語言教學。其次,是基于對我國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文教學現狀的認識,這就是,在以往的漢語文教學中,無論是大綱的制定、教材的編寫、具體的教學,還是考試都籠罩在以漢語為母語的全國普通語文教學的陰影之中,“很多時候是按照把漢語作為母語教學的路子走的,并沒有從第二語言教學這一根本點出發,真正體現第二語言教學的基本特點。”[1]所以,從“漢語文”到“漢語”的轉變,總的來說是基于第二語言教學觀的確定。用“漢語”這個稱謂取代沿用已久的“漢語文”稱謂,進一步確認和鞏固了漢語是我國西藏等地少數民族中小學生的第二語言,對他們的漢語教學,是漢語作為第二語言的第二語言教學觀。
從“漢語文”到“漢語”的轉變,在第二語言教學論的視野中有著深刻的意蘊。如果將其放在現代課程論的視野中,結合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的實踐和現狀,對其予以審視和解讀,則其意義更加深遠。“漢語文”與“漢語”,雖然其基本的內容沒有什么本質的差別,但是它們是屬于同一語言的不同教學門類,正如呂必松先生在給王魁京先生的《第二語言學習理論研究》一書所做的《序言》中說:“漢語作為第一語言教學、漢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漢語和其它語言的雙語教學,基本的教學內容都是漢語,它們之所以屬于不同的教學門類,就是因為教學對象不同。這些不同的對象對同一種語言的學習和習得規律不同。”[2]再者,把“語文”進行多義解讀,例如,語言文字、語言文學、語言文章、語言文化,雖然在本質上它們仍然是漢民族的語言,但是它們各自所強調的側重點是有所不同的。既然如此,那么把它作為一門中小學課程,面向漢語為母語和漢語作為第二語言的不同教學對象,就應該在課程的總體目標和階段目標、教學內容與教學策略的選擇等等方面有所不同,但長期以來,在實際的教學中我們對這一點把握得不是很好。例如,許多教師在少數民族高年級學生是否需要學習文言文這一問題上見仁見智。在母語文教學中,文言文的教學對學生漢語文素養的形成和發展十分有意義,但是,由于文言文的時代性特點,如果在漢語作為第二語言的教學中,少數民族學生對現代漢語還掌握得不夠好的情況下,就對學生進行文言文教學,肯定是不合適的。那么,少數民族學生是否需要學習文言文,如果要學,什么時候學,學什么,學到什么程度,就是一個值得進一步研究的課題,這些問題也只有經過研究,才能明確,而不能憑借某一方面的原因而作出臆斷。所以,從“漢語文”到“漢語”的轉變,是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在第二語言教學層面上的教學意識的確立,更是對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在課程層面上的課程意識的要求。課程是教育的核心,教學是課程實施的主要途徑。所謂課程意識,通俗地講就是 “為什么教學”和“教學什么”的意識,而教學意識是“怎樣教學”的意識。可以說,從“漢語文”到“漢語”強調的是“什么知識”或者說“哪些知識”,對我國少數民族中小學生的漢語能力的形成和發展最有價值的一種課程意識。現代課程和教學的實踐,也早已證明沒有課程意識要對教學進行深刻的變革是不可能的。因為對“為什么教”和“教什么”的理解不同,對“怎么教”自然也就不同。林林總總的知識浩如煙海,什么知識最要緊?什么最有價值?這是課程理論中最基本,也是最深刻的一個問題。2006年教育部出臺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標準》,可以說較好地回答了上述問題,并為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的教學提供了一個科學的依據和參考。人民教育出版社為西藏等藏族地區編寫的從小學到高中全段的《漢語》教材,也為西藏等藏族地區漢語課程的實施提供了一個科學的平臺。
二、課程稱謂之變的外部原因及其意味
從“漢語文”到“漢語”的課程稱謂的轉變,是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系統自身完善和發展的內在需要,也是全國普通漢語文課程的發展對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發展的一個啟示。
我國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已經有了一定的歷史,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隨著當代教育的發展,特別是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教育工作者開始關心和反思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的實踐,提出了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進一步規范化與科學化的問題。結合西藏地區中小學校漢語教學的實踐來說,我們認為如果處理不好課程層面的問題,教學層面的問題可能無法從根本上得以解決。例如,在西藏地區以漢語為第二語言的藏族班的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中,有的學校使用區編的《漢語文》教材,有的學校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全國統編《語文》教材,有的學校也開始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新近編寫的專供藏區學生使用的《漢語》教材。這一現象說明,一些少數民族中小學校的漢語教學,還缺乏規范,對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和教學的性質特點,還缺乏科學的認識和把握。所以,如果能夠著手系統解決課程層面的這樣一些問題,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將更加規范和科學,漢語教學的質量也將得到進一步提高,并能夠為我國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改革注入強大的發展動力。
在過去的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都籠罩在全國普通漢語文教學的陰影之中,從教材選用或編寫到教學模式,都是沿著漢語作為母語教學的思路走的,忽略了漢語是少數民族學生的第二語言這一客觀事實。進入二十一世紀,全國普通漢語文課程標準,明確提出了工具性與人文性的統一是漢語文課程的特點。而對少數民族學生而言,如果不把漢語這一最基本的語言工具掌握好,那么漢語的人文性這一特點的落實也就無從談起。所以,從“漢語文”到“漢語”,與其說是“轉變”,不如說是對漢語是少數民族學生的第二語言,漢語課程的工具性,是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首要的、根本的屬性這一特點的堅持。可見,從“漢語文”到“漢語”的課程稱謂的轉變,也是全國普通漢語文課程的改革與發展,促使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必須保持自身特點和屬性的結果。這也使我們進一步認識到,在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中必須樹立課程意識,進行漢語課程改革,才能使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走向規范化與科學化之路,最終走出具有一定特色的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之路。
經過上述從“漢語文”到“漢語”的課程稱謂之變的內在原因和外在原因的分析與解讀,可以看出課程意識的樹立,對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進一步的規范化與科學化的重要意義。當然,課程意識有更深刻的內涵和更廣泛的外延,而不僅僅是一個知識體系的問題,這里不準備進一步論述。借用“最近發展區”這一概念,我們認為,樹立課程意識,在當前的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中,總的來說,就是要樹立課程建構意識,在漢語教學中根據實際狀況,把握和落實2006年出臺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標準》,從課程標準的要求出發,根據第二語言教學理論和漢語學科的特點,準確把握學習者特征,進行漢語教學設計,開展漢語教學。
三、幾點建議
人民教育出版社中語室王本華老師說,從“漢語文”到“漢語”,是少數民族漢語教學理念的更新與發展。但是,觀察目前個別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的實踐,可以發現,這種理念的“更新與發展”,并未普遍發生在少數民族中小學校一線的漢語教師和相關的教學管理人員當中,可見這種理念的“更新與發展”并不是結果,而是需要一個過程的。為了使我國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進一步走上規范化和科學化的發展之路,加快從“漢語文”到“漢語”的教學理念的更新與發展,促進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中課程意識的樹立,提幾點相關建議。
(一)統一認識,更新漢語課程和教學的理念
目前在一些少數民族中小學校,一些教學管理人員和漢語教師,對少數民族中小學生漢語課程和教學的認識還未完全到位,甚至還存在較大的分歧。雖然,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和教學的發展趨勢越來越明確,但是在實際的教學中,或許是受多年的漢語文教學的思維定勢的作用,許多教學管理人員和教師仍然存在這樣那樣的困惑。這就要求教學管理人員和漢語教師必須統一認識,盡快更新漢語課程和教學理念。
(二)統一漢語課程的稱謂用語
目前,雖然在教育部出臺的有關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的相關文件中,開始以“漢語”這一稱謂取代了沿用已久的“漢語文”,但是對課程改革和教學具有重要導向作用的高考試卷中,我們卻發現仍然保留著“漢語文”這一稱謂。而且,在少數民族中小學校中,“語文”“漢語文”“漢語”本來就因為教學對象的多樣化,可能具有不同的指向和意義,但是這些詞語的使用,卻并沒有被嚴格區分開來。在實際工作中,用語上的模糊往往容易導致人們認識上的混亂,所以我們希望盡快統一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的稱謂用語,使我國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的改革和實施盡快走向科學化、規范化的發展之路。
(三)大力推行和學習《全日制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標準》
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中課程意識的樹立,應該以執行《全日制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標準》為切入點。《全日制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標準》,對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進行了全面科學地把握,是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的依據和目標。那種脫離課程標準,用什么教材,就教什么教材,以“教教材”為目標的漢語教學已經不能滿足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和教學發展的需要了。
(四)選用合適的漢語教材
就西藏地區來說,目前人民教育出版社為西藏等藏族地區編寫的《漢語》教材,應該是依據《全日制民族中小學漢語課程標準》編寫,體現漢語課程最新理念,符合學生認知發展狀況,最具針對性,最適合這些地區漢語教學的漢語教材。實踐證明,如果教材選用不當,不僅會增加師生的教學負擔,而且會挫傷學生學習漢語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后果是十分有害的。
(五)堅持“文質兼樸”的教材選文標準
“文質兼美”一直是漢語文教材強調的選文標準,但是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材的選文標準,我們認為應該堅持“文質兼樸”。一段時間,一些少數民族中小學校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全國統編教材,結果教材中大量的文學作品類選文,不僅增加了對漢語作為第二語言的少數民族中小學生漢語教學的難度和負擔,而且極容易使語言課變成文學課,進而偏離了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的目的。為了能使教材通過選文起到擴展學生漢語積累,進而讓少數民族學生學會聽說讀寫,達到“舉一反三”的目的,我們認為,漢語教材的選文應該以“文質兼樸”為標準,多選一些貼近學生生活的實用文,盡量少選一些思想內涵過于深刻的文學類作品比較合適,這也應該是漢語教材的特點之一。
(六)對漢語教師進行第二語言教學理論和技能培訓
以西藏昌都地區為例,我們選擇了西藏昌都地區二所高中和二所初中進行調查,發現其漢語教師幾乎都是師范類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雖然都接受過相關教學理論的學習,但是都未曾系統地學習過第二語言教學理論和技能。這樣教師在漢語教學中,極容易以母語教學的思路來理解和實施原本是第二語言教學的漢語課程,教學效果可想而知。所以一方面相關的少數民族師范類院校,應該及時調整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師資的課程計劃,一方面有關部門應該對從事少數民族中小學漢語教學的教師進行第二語言教學理論和技能培訓。
參考文獻
貴辦關于對2019年第三季度農村村莊保潔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檢查情況的通報收悉后,針對我鎮低分較低的情況。鎮主要領導立即召集相關人員進行分析研判,找原因和差距,并且制定了細致的整改方案。
一、存在的問題
(一)垃圾收集和轉運處理得分較低。按照鄠邑區渭豐鎮2018-2019年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示范項目的安排,在我鎮原有的垃圾壓縮站東側建設新的壓縮設備間和增加一套壓縮設備,處理能力18m3;并建設有機質生活垃圾處理站一座,處理能力4噸/d。近期,為了滿足新增加的設備的用電需求,需要進行更換電纜等,造成原垃圾壓縮站的正常運行受到影響。
(二)村容村貌和清掃保潔部不到位。鎮政府工作有所懈怠,督導考核力度不大,獎懲力度不大。各村干部在思想上也有所放松。且第三季度正值秋收時節,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村容村貌。
(三)考核資料得分較低的問題。鎮人居辦與上級部門溝通較少,沒有充分領會到上級部門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造成資料收集和準備工作不扎實、不細致的問題。
我們的工作給全區環境治理工作脫了后腿,下一步我們將知恥后勇,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進:
一是端正態度,提高認識。以本次通報為契機,立即召開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再推進會,組織干部認真學習環境整治工作的相關政策文件,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行動上迅速起來, 在我鎮迅速掀起環境整治工作的新。
二是細化任務,落實責任。鎮領導踐行一線工作法,沉下身子抓落實,將任務分解細化,責任到人。各村黨總支書記和村委會主任親自抓,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提升工作成績,并對當前工作進行認真的研判、分析,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層層夯實責任,層層落實到位。對清潔區和易產生垃圾的點位進行分包制度,進一步明確個人責任。
三是嚴格要求,提升標準。我鎮將會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標準,徹底掃除影響村容村貌的衛生死角和明曝垃圾。
四是健全機制,高效推進。繼續推進環境整治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不斷完善監管制度、三包制度和保潔制度,積極探索環境整治工作的長效機制。
五是整合資源,廣泛參與。持續推進渭豐鎮2018-2019年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示范項目的推進工作,盡快促使新增加的垃圾處理設施早日運行,屆時垃圾處理能力有望得到大力提升。廣泛調動駐渭企業、鄉賢、在外職工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支持農村環境整治工作。
我們將會在以后的工作中,迎頭趕上,盡快實現村容村貌的大提升、大轉變。